杜绝校园欺凌的建议汇总十篇

时间:2023-09-10 14:58:02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杜绝校园欺凌的建议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杜绝校园欺凌的建议

篇(1)

中小学时期的青少年心智尚未成熟,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诱导而发生一些不正当的行为,而受到欺凌的学生也容易产生焦虑感和严重的心理问题,影响身心的健康发育。频发的校园欺凌事件,大量的研究数据表明欺凌事件的发生并非只是个别学生的过失,为了更好地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事件,探究校园欺凌现象的成因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一、概念界定

(一)校园欺凌行为的定义

许多年来,有很多人为欺凌行为做出定义,其中欺凌行为研究领域的杰出先驱Dan Olweus教授对欺凌的定义是:当一个人反复地暴露在一个或更多他人的负面行为中,他就是遭受欺凌。而苏格兰则在法律中定义:欺凌是一个人或一群人对一个在真实情况下无法自我保护的人施以长期的暴力,不论是在精神上还是肢体上。

综上我们对校园欺凌行为作出定义:校园欺凌行为是指在校园内发生的强势方长期地单方面地对弱势方进行身体、心理上的攻击,使弱势方感到痛苦的行为。校园欺凌行为是一个过程,受害者在这个过程里会受到多方面的暴力和打压。欺凌行为具有攻击力,受害者不会得到任何益出,而他的自信心与自尊会受到摧毁,最终会导致严重且长久的生理和心理上的伤害。

通过了解欺凌的定义,我们不难理解所谓的校园欺凌行为就是在校园内发生的施暴者对受害者施以毫无正当理由的甚至是蓄意的精神或肢体的暴力的行为。一般来说,区别校园欺凌行为与其他形式的攻击行为主要在于校园欺凌行为强调施暴过程中存在力量的不平衡和重复性。年龄和肢体力量或社会力量差不多的人偶尔发生争执与打架并不能称之为欺凌行为。虽然单一的攻击事件不会纳入欺凌行为,但对当事人造成长期持续感到强烈威胁和不安的恐吓行为也可以称之为欺凌行为。

中小学是校园欺凌行为发生的高发期,此时不论是强势施暴者还是弱势受害者都处于是非分辨能力不强、心智发展尚不成熟的青少年成长期,校园欺凌行为不仅伤害学生的身体健康,对学生的心理发展也有很大的影响。欺凌行为的发生是在学校这个大环境中,除了欺凌者外还包括起哄或围观的旁观者,因此校园欺凌行为的伤害是受害人无法摆脱的。

(二)校园欺凌行为的类型

传统上提及欺凌行为,人们的第一印象就是肢体冲突。这是一种很片面的看法,肢体冲突只能涵盖校园内发生的欺凌行为的一小部分。根据校园欺凌行为的表现形式我们可以将欺凌行为分类为直接欺凌行为和间接欺凌行为。

1.直接欺凌

直接欺凌是指公开的攻击行为,主要表现为发生在学生间的语言欺凌、肢体欺凌、敲诈勒索、威胁恐吓与网络欺凌等。网络欺凌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如微博、QQ、论坛等对受暴者进行攻击。

2.间接欺凌

间接欺凌是指隐晦的、有计划有目的的、通过操控受暴者的社交关系来孤立受暴者的攻击行为,主要表现为故意忽略或诱导他人对受暴者进行孤立、传播蓄意伤人的谣言、对同学名誉和权利的侵犯等。

二、校园欺凌行为的成因分析

(一)个人原因

1.性格、人际关系、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身材、长相、学习成绩等因素都有可能成为诱发校园欺凌的成因。有的学生性格内向、孤僻,不善与人交流,容易成为被攻击的对象,加之其性格原因往往选择对欺凌行为逆来顺受不反抗,这会加剧此类学生被欺凌的程度。

2.随着改革开放经济转型,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现如今普遍是小康富裕家庭。且独生子女现象的出现,家长的过分宠爱使孩子“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同时容易让形成了唯我独尊、以自我为中心的扭曲价值观。这样的孩子往往性格暴躁蛮横,在与他人的交往中会强制别人听信自己,服从自己的管理。所以当这些孩子身处校园大环境中,就容易与其他孩子产生冲突,他们通常会欺凌比自己弱小的孩子来彰显自己权威。

3.青少年正处在身心都飞速发展的时期,身体的成长使他们有充沛的精力,而心理相较身体往往发展缓慢。心智发育的不健全、自制力薄弱、青春期的反叛逆反心理等都使得他们容易受到不良行为的诱惑和影响。随着学习压力打逆反心理的加剧,他们急需一种接近成年人的解决方式,各种“黑社会暴力”、“江湖帮派”题材的影视和文学、绘画作品的出现恰好提供了一种不正确的示范,学生们效仿这些方式来解决人际交往关系。

4.以升学考试为目的的应试教育只注重学生的智育发展,忽略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的学生从进入小学开始就被要求学习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知识以应付各种考试,人际交往方面的教育缺失使得很多孩子并不知道如何正确地与同龄人交往。学校和家长过分关注成绩导致了学生成长过程中性格与行为的弱点被忽视,没有人来管教和约束学生的行为是否规范,纵容了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

(二)家庭原因

1.家长是孩子的第一学习源,家庭是孩子道德社会化的第一场所,家庭对孩子各方面的影响都是巨大的。现如今,人们追逐物质需求而忽略精神需求。部分家长过于市侩、虚荣、功利,他们忽略了对孩子的言传身教,没有做到以身作则。只重视分数使得家长只要求孩子成绩好,其他方面的教导都被忽视,当发现孩子的不良行为时也没有及时制止和劝导。

2.良好的家庭环境和氛围能使人乐观、积极、充满正能量,反之则会使人消极、偏激、暴怒。不良的家庭环境和不正确的教养使得孩子长期没有正确的道德示范和行为标准,长期得到不到关心和爱护的孩子容易形成畸形的心理,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终将成为诱发欺凌行为的不确定因素。

预防政策是指降低校园欺凌行为再次发生的可能性而制定的政策,主要以预防监控为主。预防政策包括: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校园,将校园欺凌行为的惩戒措施和后果编入学生守则;学校定期在校内开展相关的宣传,加强德育建设;教师加强对学生关系的关注度,提高对校园欺凌行为的察觉力;教师应定期开展班级活动,调节班级学生的关系,促进学生彼此间的了解。

(四)社会层面

1.提供社工服务和心理咨询辅导

社工可以为学生提供相关的社工服务如暴力危机介入、协助和支持受害者的服务、创后压力恢复等,通过专业的工作方法和技巧帮助涉事学生走出困境。社工可以使用个案工作方法发掘个案或学校转介案主开展服务,也可以通过小组的形式将有同样经历的学生聚集起来一起辅导。无论是欺凌者还是受害者,都需要社工的帮助。社工通过充分的需求评估与调查分析,确定辅导的目标,制定出合理可行计划和方案,在服务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完成计划和方案,最终达到预防、制止、消除欺凌行为的发生,改善校园环境,促使学生健康成长的目的。

此外,社工还可以提供心理咨询辅导服务。心理咨询辅导能发掘学生潜在的能力,改变原有的行为模式和认知习惯,提高对周围环境的适应能力,燃起对生活和学习的希望。为受到欺凌的学生进行心理辅导与纠正,能尽可能地将欺凌事件对学生造成的伤害降到最低,确保学生不受欺凌事件的影响,健康成长;心理咨询辅导还能够有效缓解学生的学习压力,放松心情,教导学生学会尊重他人,加强对学生的德育,对欺凌行为起到了预防作用。

2.提供社交技巧训练

学校和家长过多地关注学生的成绩,忽略了对学生社交技巧的训练,导致学生人际交往方面的缺失,从而容易与其他学生发生冲突。这是现在青少年群体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学校社会工作者是学生行为和情绪的辅导者,协助学生了解自己的感受,解决成长过程中遇到的行为和情绪问题。社工可以提供给学生拒绝欺凌行为的动机和必要技巧,通过加强学生社会技巧的训练和人际交往技巧的训练,能够使学生学会同理心和尊重多元文化的差异,尊重每一个个体的独特性;让学生学会合理控制情绪和发泄精力的方法,加深同学之间的友谊。欺凌行为的导火索是学生之间的冲突,从根本上杜绝了交往冲突的产生,是预防校园欺凌发生的最好的办法。

四、结语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的关键期,人在学校中完成一部分社会化,在这个时期中受到的影响可能会伴随人的一生。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他们的发展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当校园欺凌发生时,对学生造成的伤害不止是躯体上的,心理上的伤害影响之深更是不可估量。本文通过对广西壮族自治区H市某高中的高中生群体的观察和该校校园欺凌发生情况的调查,秉承着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在查阅相关文献的基础上,采用定量研究范式下的参与式观察和问卷调查法,对校园欺凌行为发生的成因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学校社会工作者的角度从不同层面提出的相应的对策建议。但由于笔者能力有限,所提建议并不能涵盖所有的欺凌行为发生情况,仅针对所得数据呈现的校园欺凌现象。我国已经开始重视校园欺凌这一事件,国务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已经引发相关文件,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出现,我国的校园欺凌发生率能得到有效的控制。

参考文献:

篇(2)

预防校园暴力领导讲话1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高一(1)班的_。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整治校园欺凌,提升文明素养》。

校园欺凌,既不是一个陌生的名词,也不是一个陌生的现象。从小学到中学甚至是大学,从个体冲突到集体约架,从校园内到社区里,从现实社会到网络社会,校园暴力时有发生反对校园欺凌国旗下讲话稿:整治校园欺凌,提升文明素养反对校园欺凌国旗下讲话稿:整治校园欺凌,提升文明素养。那么何为校园欺凌呢?校园欺凌事件是指有意造成他人身心伤害的行为,包括言语威胁、戏弄、辱骂、奚落、嘲弄、起外号、说坏话、制造谣言、社会排斥等,也包括身体方面的打、踢、推搡、抓、咬以及勒索、抢夺物品。

下面我向同学们发出几点倡议:

1、保持乐观向上的态度,积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学习生活;

2、多交益友,正确处理人际关系,掌握社交技巧;

3、勇于表达自己的看法,加强与老师、家长之间的沟通交流;

4、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弘扬美德,传递正能量

同学们,明善恶方能伸正义,知荣辱才可净心灵。校园是学习文化知识的一方净土,而文明则是点缀校园的闪闪明星反对校园欺凌国旗下讲话稿:整治校园欺凌,提升文明素养国旗下讲话。整治校园欺凌,提升文明素养当是我们每位同学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貌同努力,还校园一片朗朗晴空。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预防校园暴力领导讲话2校园是我们增长知识、接受教育的地方,本不该为欺凌事件的阴影笼罩,可据有关方面统计,全国绝大多数地区未成年人犯罪增多,有些地区年增幅在30%以上,作案者和受害者绝大多数为像我们这样的在校学生。

从80年代末到现在已出现了一个未成年人犯罪高峰,我国出现的校园欺凌事件并不事立的。由于影视业的商业化,欺凌恐怖影视作品越来越多,充斥我们的视野,许多作品中对于犯罪过程细节的描述,成了不少青少年模仿的根源,而校园又成了他们“付诸实践“的理想场所。

校园欺凌事件的存在,受影响的绝非个别学生,我们全体青少年都会受此不良影响。校园本应是我们学习的净土,但屡见不鲜的校园欺凌却打破了校园应有的宁静。花季少年身上的欺凌倾向十分令人担忧。说来说去,就是一句话“冤冤相报何时了?“

校园欺凌同时也体现出人际交往问题,人际交往需要风度,风度就是用温柔去对待倔强的人,用宽容去冰冻苛刻的人,用热情去融化冷酷的人。

儒家学说认为,人心固然有善端,但它一开始只是一个萌芽,而且它随时会遭到私心杂念和外界诱惑的摧残。这萌芽要成熟、长大,就需要特别的守护和滋养。提高德性是一个十分艰难的修养过程。游戏人生,看起来固然潇洒,可如此泛泛而过又能找到什么样的人生感觉?生命是单程线,没有回头的机会。

我们青少年共同生活在一起,就应当互相帮助、互相谅解、互相包容。仇恨的种子,长不出和平的芽,单纯的冤冤相报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的进步,现在校园里出现了校园欺凌,闹的同学们都人心惶惶。

影视作品、书刊对我们青少年犯罪的诱导作用十分严重,在我们身心发育过程中,自制能力一般较弱,是与非的界限比较模糊,很容易在觉得新奇好玩的心态下去模仿一些作品中的人和事,这是极需引起全社会关注并着手解决的。

校园欺凌事件虽然发生在学校里,发生在我们这些学生身上,但这也是社会大环境的一个缩影,全社会都应引起高度关注,并采取相应措施,共同努力,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在校园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校园欺凌问题引出一个问题,就是人生处处是选择。选择,一次生命的郑重承诺。人生是一次选择,选择犹如一条奔腾不息的河流,顺流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航船则能勇往直前,鹏程万里;而逆流的航船只能是你举步艰难,欲步不前,甚至被猛浪或漩涡永远打翻而深沉海底。选择,是一次对人性的不断完美。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杜绝校园欺凌!

预防校园暴力领导讲话3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校园欺凌!

大家都知道,现在校园欺凌事迹屡屡发生,给我们的校园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使大家的身心健康受到了很大程度的伤豁,它不仅直接的伤害了我们的身体,还会严重损害我们的心理健康,有些受到欺凌的同学,有了厌学的现象,影响正常的学习生活,导致成绩下降,甚至有些同学有了心理阴影,产生了自杀的念头,危及生命!这些不是危言耸听,身边多起此类事件为大家敲响了-警钟!

那么,当我们遇到校园欺凌时,该如何应对呢?如何做才能更好的保护好我们的自身安全,以及遏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呢?对此,我建议大家做到以下几点:

1.遭到校园欺凌的同学应在学校或者家长的帮助下,向警方报警

寻求帮助,绝对不能逆来顺受或者以暴制暴;

2.尽可能的避免正面直接搏斗,必要时尽量满足对方的要求,善于运用智慧;

3.要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勇敢的站出来,说出事实,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为了校园的安定和谐;为了每个家庭的幸福,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共创美好校园生活!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预防校园暴力领导讲话4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反对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

讲三个方面:

1.什么是校园欺凌。

所谓“校园欺凌”就是以大欺小,以多欺少,以强凌弱,像这样的事例在校园内曾经出现过,如向低年级学生索取钱物,不给就打,两个同学发生小矛盾,找高年级学生帮忙等等。一旦发生这样的事情,它不但会伤害孩子的身体,还会使一颗纯净的心灵蒙上阴影,严重时,还会威胁人生安全。

2.为什么要治理校园欺凌。

因为欺凌现象在有的地方时有发生,已经严重影响了孩子的身心健康,给社会带来恶劣影响,违背了中华几千年来的传统美德——友善,而且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背道而驰的,国家教育部非常重视孩子的健康成长,专门出台文件专项治理校园欺凌,严厉打击校园欺凌现象。

3.作为学生的我们,如何做好防范呢?首先,要学会宽容。

宽容就是人与人之间相处时能充分的理解他人、体谅他人,拥有宽阔的胸怀。同学们生活在一起是一张缘分,万一产生一点摩擦是正常的。要学会说:“对不起”。我们千万不要小看这三个字,它的作用很大,在处理同学关系时有着出奇的效果。但是矛盾发生后,应该学会包容、体谅他人,不能斤斤计较,应该让矛盾迅速化解,也就是:“退一步海阔天空”。所以,我们应该学会友善待人。其次,学会正确处理同学间欺凌现象。要明白宽容友善不是无原则的饶恕和纵容,当你发现别人或自己受到欺凌时,首先应该及时寻求老师、家长、甚至警察的帮助,用正确的方式处理同学间的矛盾和冲突,而不是惧怕、隐瞒,一味容忍只会助长对方的气焰,得寸进尺,让事态进一步扩大。

同学们,文明是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个学校所必不可少的。让我貌同努力建设和谐校园,让友善的微笑常挂脸上,做一个有涵养、有智慧的文明学生!

预防校园暴力领导讲话5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最近一段时间来,全国各地和中国留学生在世界各国,都出现了一些严重的校园欺凌事件。如:山西应城一名学生由开始被骂、后来被打,最后被打死的事件。有中国留学生在美国因为欺凌其他同学,被法庭判刑20_年等恶性事件。今年6月,北京市响应国家教委的号召,开展整治校园欺凌的工作。

我们学校一直提倡同学们做高素质的人,号召大家团结友爱,大部分同学做得很好,能够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同学之间发生矛盾也能友好的解决。这是一个人能力的表现,也是一个人素养的表现,更是我校良好的校风的一种表现。

那我们学校同学之间还有没有校园欺凌呢?非常肯定的说:有!一直以来,我校各级老师和德育处都严肃处理各种校园欺凌行为。但是目前还有一些校园欺凌没有被发现。所谓欺凌,一般来说是指个人或者团体,对另外的个人或者团体。故意的攻击性行为。这些行为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身体欺凌,推搡、打等“,二是“言语欺凌”,包括恶意取笑、起侮辱性外号、辱骂等,三是“关系欺凌”。还包括通过恶意造谣和或者让其他人不理他行为的社会排斥等形式,使受害者处于不利处境。

同学们,从现在开始,我们要更坚决地对”校园欺凌“”说不!

有校园欺凌的学生,首先要意识到,欺凌行为是不道德的行为,欺凌行为是无能的表现。其次不要故意攻击其他同学,无论还是比你更弱小,还是他做错了事,还是对有伤害,还是你看不顺眼,这些都不能成为你攻击他的理由,要学会通过合理的方法解决问题,学会宽容。中国有一句古话叫:‘谣言止于智者’。核心是“聪明和智慧的人能够将坏事控制住,不让它继续发展。”

被欺凌的同学也要站出来说不:当你被其他同学欺负时,首先你自己要勇敢反击;如果你还控制不住,或者对方太强势,学会保护自己,然后寻求合理的帮助和解决问题,不要让他蔓延。让欺凌你的人得到有效的教育和处理。同时如果你有不恰当的行为,也要进行控制。我们就发现有同学在网上发表不合适的语言,而受到其他同学的欺凌。

我们也号召,其他同学拥有正义感,见到有欺凌的现在站出来说不。控制事态的发展,寻找合理的帮助。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校将开展一系列的惩治校园欺凌的活动,北京市将于6月27日,对我校进行专项督导。

篇(3)

中图分类号:G40-011.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5)12A-0003-04

校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社会问题,因其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以及家庭、学校和整个社会的稳定而引起各国普遍关注,已成为国内外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领域的研究热点[1]。瑞典将校园欺凌界定为学校的学生经常对其他同学实施排挤、暴力、侮辱、歧视、谐戏、嫌弃、破坏持有物品、诽谤、监禁等致使其身体或精神受到损害的行为。瑞典1993年修改《学校法》时,规定了教师有预防校园欺凌的义务,以防止任何形态的欺凌行为对学生造成侵害。《学校法》规定,为确保学生在学校获得知识以及健康成长,必须保障学生拥有能够安全学习的环境。学校的教育活动应当秉承民主主义价值观、人的生命不可侵犯、尊重个人自由和尊严、所有人平等、相互协作等理念。2010年瑞典全面修改《学校法》,进一步完善校园欺凌预防和规制制度,规定了教师和校长对欺凌行为有报告义务及法律责任,明确了国家学校监督团在预防校园欺凌方面的作用。为落实《学校法》,瑞典教育部设立校园欺凌预防项目,学校可全部或部分实施这些项目,教育部定期对实施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估。瑞典校园欺凌立法和实施项目对我国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在预防和规制校园欺凌方面,我国有必要借鉴瑞典的立法和实务经验,构筑我国校园欺凌预防和规制制度。

一、学校、教师和有关机关对校园欺凌的法定职责

《学校法》的预防校园欺凌制度适用于从幼儿园到高中阶段的所有学校。该法规定,学校经营者以及教职员工有义务防止学生遭受欺凌,学校经营者必须每年制订详细的《禁止校园欺凌计划》,规划第二年将着手实施的具体措施。在新的一年开始阶段,须对上一年度相关措施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实施效果进行说明。同样的要求是,教育部也必须定期对全国学校的校园欺凌预防和规制措施进行调查,评估实施效果,并分析各种措施是否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学校法》特别强化了教育机构的报告义务,规定教师以及其他员工发现欺凌现象时,有义务向校长报告,校长应当立即向学校经营者报告,收到报告的经营者必须及时进行事实调查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欺凌行为并防止问题再次发生。学校经营者防止和规制校园欺凌行为属于法定责任,但他们往往因缺乏获知欺凌行为的相关信息而难以采取措施,因此,立法上赋予了教师、校长等的通报义务。《学校法》还规定教师和学校经营者对协助事实调查的学生,或者对教师和校长违反通报义务而进行告发或提出申诉的学生不得实施报复行为。

教师、校长、学校经营者违反报告以及事实调查义务,致使欺凌行为给学生造成损害的,学校经营者应当给予损害赔偿,损害赔偿额由法院根据损害程度进行认定;违反立法上的其他义务造成损害也应给予补偿,只有侵害是轻微的或者并未实施报复行为的才免于赔偿。在此类诉讼中,即使受害的学生败诉,只要当初时有合理的理由,也可无需承担胜诉者的诉讼费用,甚至法院还可以令学校经营者承担败诉者的诉讼费用。立法上减轻者的证明责任,者只需提出遭受了欺凌行为或者受到学校一方的报复这些大致事实即可,学校经营者则必须对不存在欺凌行为或报复行为负担举证责任。从《学校法》的规定来看,学校承担欺凌行为的损害赔偿责任遵循无过错原则,只要学校未能防止欺凌现象的发生就应承担责任,而不看是否采取了有关措施,学校方面不能以尽到管理职责为由进行抗辩。

《学校法》对国家学校监督团在预防和规制校园欺凌方面的作用也进行了规定。国家学校监督团是独立于教育部的机构,其任务是对学校经营方面的效率以及教育质量进行管理和监督并进行评估,对小学至高中阶段的私立学校的建立作出许可[2]。该机构有权基于评估结果对学校经营者提出劝告和建议,令其修正有关问题。当学校经营者不按照要求修正错误时,该机构可以作出罚款的决定,甚至可以对私立学校给予取消办学资格的处罚。国家学校监督团设置幼儿及学生监督官(barn och elev ombudet),监督官主要职责是保护幼儿及学生的人权。监督官有权对学校发出防止校园欺凌的劝告,当发生欺凌事件时,可以提出应对欺凌行为的措施。监督官还与地方自治团体进行合作,预防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此外,监督官还有权受理关于校园欺凌的申告,并对此进行调查。在征得被欺凌者同意后,幼儿及学生监督官可以以学校经营者为被告代替学生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如果被欺凌者不满16岁,诉讼应征得其父母的同意。

二、对欺凌行为实施者的规诫措施

《学校法》规定,教师和校长在发生校园欺凌事件时,为了规制相关行为可采取符合法律规定的各种规诫措施,但无论采取何种措施,均应制作书面记录。对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给予处罚并不是最终目的,规诫措施是为了发挥更好的教育作用。从有效的对策角度来看,与其把对学生的处罚作为主要手段,倒不如强化学校和地方政府的责任,基于这一理念,瑞典对欺凌行为实施者的规诫措施更为人性化。

基础学校、萨米人学校、基础养护学校、特殊学校、高中学校、高等养护学校可以令在班级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退出教室,直至授课结束。上述学校对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可以在学校监督下,令其放学后留在学校最长一个小时,或者提前一小时到校。经调查后确认存在欺凌行为的学生,校长可以提出书面警告,警告书中必须写明如果不停止欺凌行为将采取的措施,该警告内容必须告知学生的监护人。

对于6岁生的学前班、萨米人学校、基础学校、基础养护学校、特殊学校、高中学校以及高等养护学校的学生,在学校采取有关措施未见效果、或者出于保护其他学生安全学习的需要,校长可以对其采取调换班级或者在该校其他场所授课之措施,并通知监护人。不过,这一措施实施的时间最长不超过4周。在前一措施无效或者无法实施前一措施时,校长可令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暂时转学,但必须与转入学校的校长进行商议并通知监护人,暂时转学措施最长不超过4周。

在实施义务教育的基础学校、特殊学校以及萨米人学校,对于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在符合以下条件时,校长可以作出暂时停学的决定:第一,出于保护其他学生安全学习的需要有必要给予停学处分;第二,学校在采取有关措施后仍然无法制止欺凌行为;第三,对停学的学生耽误的课程能够进行补课。停学处分的目的主要是在停学期间考虑要采取其他何种措施更为有效,因此,停学处分不得随意适用,并且一次不得超过1周,半年内不得实施2次以上。在作出停学决定前,必须为学生的监护人提供陈述意见的机会,若学生不满18岁,必须将决定通知社会福利委员会。停学期间学生的监护责任归于父母,不过,学校必须对停学学生的补课进行合理安排,不得耽误学生的学习。

在非义务教育的高中学校、高等养护学校以及以移民为教育对象的瑞典语教育学校,对于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校长也可令其停学(停学决定应当立即生效),停学措施原则上不得超过2周,只有在停学时间短无法达到规制欺凌行为的目的,或出于其他需要应当延长的,才可延长停学时间,不过半年内停学不得超过3次。同样,这种停学需将有关决定通知监护人和社会福利委员会。

三、学校实施的欺凌行为预防项目

对校园暴力进行事先预防,将其制止于萌芽状态,远比事态发生后采取临时救济措施更为重要,这已被国外学者所公认[3]。1993年的校园欺凌立法要求教育行政机构制订欺凌预防对策,以使校园欺凌法制得到有效落实。从1993年开始,瑞典逐渐在全国的学校实施教育部的“校园欺凌预防项目”。该项目的实践性目标是:第一,提高欺凌行为的问题意识,积累应对知识;第二,构建学生的父母与教师之间积极且真挚的协作关系;第三,创制明确的欺凌行为预防规则;第四,强化对被害人的保护。基于上述目标,教育部要求学校从学校层面、班级层面、个人层面实施综合的对策。

在学校层面,召开由校长、教师、心理学家、社会福祉学家、学生家长和学生代表参加的全校会议,研讨校园欺凌问题,制订长期预防计划。学校完善课间和午休时的监督方法,教师与学生共同度过休息时间,与学生一起参加活动,发现欺凌现象立即采取措施。设置校园欺凌热线电话,为遭受欺凌的学生提供咨询服务,进行心理治疗,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定期召开家长会,由家长、学生和教师共同研讨如何预防校园欺凌。教师之间结成预防和应对小组,小组成员之间进行信息交流,介绍成功或失败的经验,探索有效的工作方法。

在班级层面,由学生制订班级规则,约定不实施欺凌行为,对遭受欺凌者提供帮助,关照容易被排挤的同学。班级每周召开一次班会,讨论如何维持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的良好关系,并对校园欺凌问题进行讨论。学生之间结成学习小组,在共同学习过程中建立友好关系。定期组织班级学生开展室内外活动,通过旅游、夏令营、舞会等各种活动,培养学生的团体意识与合作意识。召开由学生和家长以及老师参加的会议,讨论校园欺凌问题,让学生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

在个人层面,教师一旦发现欺凌现象,立即与行为实施者和被欺凌者进行谈话,命令欺凌者不得实施欺凌行为,对被欺凌者进行保护。如果欺凌事态比较严重,应邀请双方家长共同商讨对策,制订解决方案。借助有影响力学生的力量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解决欺凌问题,选任个别学生作为监视员,及时向教师报告欺凌行为。邀请欺凌行为实施者和被欺凌者的家长参加咨询会议,倾听专家的意见。

瑞典教育部2011年1月28日公布了《校园欺凌方法的评价》报告书,这是在对全国部分学校实施的校园欺凌预防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调查后形成的报告。报告书认为,学校导入的预防对策绝大部分发挥着有效作用,但是也有个别措施效果并不明显甚至出现逆效果,比如,选任学生作为监视者、经常召开全校的欺凌问题会议、强化教师和学生间的关系、教师与加害者和受害者个别谈话等一些对策效果并不明显。此次评估活动,还进一步明确了导入欺凌行为预防项目时学校方面存在的问题。比如,一些学校的准备工作不充分,缺乏对教师的培训以及明确的愿景和计划;学校选择项目以及评估实施效果时,缺乏从学生的视角考虑问题。项目的导入由校长和学校经营者单方面决定,缺乏听取教师的意见,因此,一些预防项目的内容不符合教师的要求以及学校的实际状况。

四、对我国的启示意义

瑞典通过立法强化校园欺凌的预防和规制,学校制订预防和规制计划,教育部定期检查各学校的实施计划,公开检查结果。对欺凌行为人尽管可以实施规诫措施,但目的并不是处罚学生,而是为了发挥教育作用,创造安全学习的环境。我国同样存在校园欺凌现象,且近几年来愈加严重,但目前尚未对预防和规制校园欺凌问题从国家层面构筑相关制度。我国有必要借鉴瑞典的经验,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起真正有效的预防机制。

1.提高学校对预防校园欺凌意义的认识

我国教育机构一直以来忽视校园欺凌行为的预防和规制,只有当学生之间发生明显的暴力行为时,学校才有可能介入,对其他类型的欺凌行为几乎疏于管理。学校和教师非常缺乏校园欺凌预防方面的意识,认为学校只要做好学科知识传授即可。学校不仅仅是传授知识的场所,还应当发挥保护学生基本人权、通过创造安全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作用。基于此,我国有必要通过完善教育立法,强化学校保护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其人格健全发展的理念,深刻理解新形势下学校的社会性作用。

2.将预防校园欺凌纳入经常性学校教育

瑞典各学校根据立法规定实施校园欺凌预防项目,并对实施效果进行定期检验。我国可借鉴瑞典的经验,将预防工作作为学校教育内容的一部分,编制通识性校园欺凌预防教材,并配合视频宣传资料,以学生易于接受的方式向学生经常性地宣讲校园欺凌的危害及预防的意义,培养学生正确的社会观和价值观。还可以根据教材编写一些情境表演剧本,让学生在扮演不同角色过程中体验遭受欺凌者的心灵痛苦以及加害者的自责感。预防校园欺凌教育应当成为课堂教学内容的一部分,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影响学生日常行为,提高学生自觉地不实施欺凌行为的意识。

3.强化学生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关系

瑞典在实施校园欺凌预防项目时,注重利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学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促成学生之间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我国的学校过于注重学习成绩或特别技能的培养,而对学生的人格教育、社会关系教育、合作与交流能力教育不足。我国中小学校应当改革教育内容与方法,利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认识遵守规则的重要意义,学会与他人相处,正确处理发生的问题,掌握融入社会的基本常识和手段。

4.提升教师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的能力

瑞典各学校在实施校园欺凌预防项目过程中,注重通过培训提升教师的相关能力。我国亦有必要利用适当方式对教师进行培训,使其提升发现和处理欺凌行为的能力。教师的素养不仅仅在于具有良好的知识传授技巧,还在于能够处理学生之间的矛盾,为班级或学校创造和谐环境,促进学生之间关系的良性发展。若教师缺乏此能力,可能会造成学生间的矛盾激化、学生与教师情绪对立、学生厌学等现象,因此,提升教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至关重要。

5.建立社会合力预防校园欺凌机制

瑞典注重借助社会力量预防校园欺凌问题,甚至在制订校园欺凌预防对策时邀请心理学家、社会学家和学生家长参加,共同商讨对策方案。在我国,杜绝或减少校园欺凌问题仅依赖学校是无法实现的,同样需要借助社会的各种力量。我国有必要研究如何建构一套学校与政府、社会、家长顺畅合作的机制,优化预防校园欺凌的大环境。

6.研究校园欺凌的立法问题

从瑞典经验来看,如果缺乏校园欺凌的立法,很难减少或杜绝校园欺凌现象。我国应当尽快启动校园欺凌立法工作,对立法模式和内容进行深入研究,通过制订符合我国社会传统、经济发展情况的法律,保护我国青少年健康成长,避免青少年因遭受校园欺凌形成消极的人生观和社会观,确保学校的教育能够培养积极向上、开拓进取的国家公民。

参考文献:

篇(4)

学校警务室在学校的领导下,班级、及全体师生的积极配合下,通过保安人员的努力,圆满地完成了本学期的安全保卫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1.抓好节假日值班工作。强化了门卫值班职责。继续抓好学生乘车过马路排队秩序。学生上、下学回家巡逻值守问题,每天全副武装手持钢叉、橡胶棒防止校门口和校园内突发安全事件。

2.认真抓好学校财产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创造健康卫生的学习生活环境。一学期来,坚持24小时值班,坚持每日卫生清扫和学生卫生值日制度,及时处理外来人员登记和学生中发生违纪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大事不过夜,维护了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

3.配合学校、班主任妥善处理各年级,班级发生的各种打架斗殴、敲诈勒索、校园欺凌。将各种安全隐患消失在萌芽状态。

4.做好各种矛盾的调解、处理工作。

学校是青少年的集中地,也是案件的多发地。未成年人由于缺乏自控能力,一点小事容易引起打架斗殴事件,如处理不当矛盾进将会进一步激化。本学年处理学生打架案件5余起,将多种矛盾化解到最低限度。

5.继续强化值班巡逻制度。抓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自开学以来,警务人员加强校园值班巡逻,校园及周边基本上杜绝了社会闲杂人员到校门口寻衅滋事、打架、敲诈案件的发生,周边环境很好,维护了校园的稳定。

6.对门卫保安做了充实调整。

二、存在问题:

1.本学期治安状况良好,学校消防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灭火器已过期达二年之久。需及时更新消防设备。

2.六中学生有翻爬大门围栏的现象,学生放学路队不够整齐。

三、工作建议

篇(5)

8月15日,共青团陕西省委邀请律师、法官、专家和公益界人士,共同聚焦校园暴力现象,围绕这一话题展开分析探讨、提供对策思路。

女生施暴多采用侮辱方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2013年到2015年,我国各级法院审结的100件校园暴力案件中:针对人身伤害的暴力已经占到88%之上,实际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严重后果的高达67%。

“新近发生的多起校园暴力事件正趋向‘规模化’。”对在媒体上搜集到的51个校园暴力典型案例进行梳理后,西北政法大学教育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管华发现,有多人参与的校园暴力事件多达37例,且均为多个孩子殴打一个孩子。

施暴形式也更加多样化,使用刀具、棍棒和其他工具的,有十几例;超越限度的侮辱,如辱骂、下跪、食秽物、现场拍照、拍视频上传网络的,有20多例。致人死亡、重伤的占约30%,更多的则是使受暴者产生严重的心理问题,不敢见人、神情恍惚、恐惧上学。

这些校园暴力事件往往发生在放学后,刚刚放学时发生率最高,其次是上课前后。在寄宿制学校,则多发于晚上。事发地点主要在宿舍、厕所,因为这两个地方没法安装摄像头,除此之外多发于校门口。

令人意外的是,女生施暴行为占到一半,多采取侮辱方式,对受暴者造成心理上的严重伤害。

“相较小学、高中而言,初中生校园暴力最为严重,占64%。”管华表示,发生在初中阶段的校园暴力常以“团伙暴力”为特点,往往是打群架、多对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上述100件校园暴力刑事案件的统计报告:从涉案阶段看,小学生占2.52%,初中生占33.96%,高中生占22.64%。由于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只对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初中生的校园暴力实际发生率并不能得到全面反映。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报告中,100起案件涉及的159名未成年被告中: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55人,占34.59%;已满十六周日岁不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104人,占65.41%。

只有动刀动棍、严重攻击才是校园暴力?

在我国,什么是“校园暴力”,至今没有明确界定。

很多人认为,校园里的语言侮辱或同学间的外号、口头禅,只是玩笑,不算暴力,只有动了刀子、棍子,有严重的攻击行为才是真正的暴力。老师对学生语言上的不妥当,也会被认为只是出于教育目的,而非暴力。

对更广泛的公众来说,校园暴力似乎只是那些“发生在学生中,以欺凌为主要目的的肢体暴力和侮辱行为”。只有产生了较为严重的后果,才可能引起相应的重视。

即使如此,这样的校园暴力在现实中往往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专家认为,社会经验不足、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方法,使未成年人在遭遇暴力欺凌时,往往胆小怕事、不知所措。他们中的大多数不会主动或在第一时间将情况告诉学校或父母,“这使大多数的侵害行为被遮蔽,也使其发生往往具有长期性”。

同时,处理校园暴力事件中,学校普遍的失当做法也给未成年人传达了错误信息:只要没被媒体报道出来,或没有家长追责,学校就会“能压则压”“能盖就盖”,态度消极。

通常,暴力行为轻则由班主任老师教育批评,重则由学校教导处给予纪律处分,不到万不得已,学校很少会选择报警求助。否则,事情“闹大”,会影响学校的声誉和学校领导的仕途。

发生在某职业院校的一起刑事案件,令当天参加讨论的一位法官记忆犹新:5名女生在放学后,用酒瓶、烟头等工具,对同校的另一名女生进行殴打、侮辱,手段极其残忍。一审法院依法判处了5名施暴者实刑,但5人的家长托关系、找熟人到二审法院,要求改判缓刑。

“这些家长还未意识到,自己孩子的行为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家长的行为将传递给孩子错误信息,“我犯任何事,都可能在家长协调下不受制裁。”

相关立法仍存空白

“校园暴力,就只是学生间打打闹闹的小型纠纷。”在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徐征看来,公众的这一普遍认知,已造成此类案件与法律间的关系疏离。

2011年至今的5年里,西安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涉及校园暴力的法律咨询2 580人次,受理并办结的却仅为200件左右,占7%。

“咨询的多,申请的少。”很多人认为,校园暴力只是孩子间的打闹,加之事情发生在同学间,对采取法律途径处理也有顾虑,所以大都会选择调解解决。

事实上,我国校园暴力立法也存在“空白”。陕西省律协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江涛表示,在特别法立法领域,《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都旨在解决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施加暴力的问题,而对未成年人之间实施的暴力、侮辱行为,均没有涉及。

在一般法立法领域,“对暴力侵害、妨害自由等行为的法律惩戒标准过高”。比如,只有造成人体轻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才分别构成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罪。而对于污辱、诽谤,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能构罪,且该罪属于“自诉”范围,必须要当事人自行搜集证据、自行去法院。

校园欺凌上升到刑法的,少之又少,而《治安管理处罚法》同时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不予处罚,但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重’对未成年加害人的保护,‘轻’对未成年受害人的保护”,使现行法律对校园暴力的惩戒缺乏双向保护的平衡,也很难对施暴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我国现行法律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使其在犯罪后常受不到有效处罚,这也导致校园霸凌行为的屡屡发生。”陕西理工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博士杨川林认为,在校园暴力防治方面,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一些经验。

“针对校园霸凌行为,英美两国都具备较为健全的法律体系。”以英国为例,有两部主要立法,《恶意通讯法》和《平等法》。美国则有5部法律,涉及中小学校园霸凌行为:《民权法案》《教育修正案》《康复法案》《年龄歧视法案》及《残障人士法案》。

这些立法中,对校园暴力行为与其他行为有着严格的区分和界定。

在英、美两国,通常以下两大类行为并不被视为校园霸凌。一是刑事犯罪行为。以下4种行为不列为霸凌行为,而属于刑事犯罪,它们是“用武器和其他物品严重攻击别人”“明显的偷盗行为”“伤害身体或者杀害”“害”。

其次,是次霸凌行为。次霸凌行为,是指在激烈游戏和相互戏谑中受伤,不过这些行为并没导致伤害,“它们并不属于校园暴力范畴”。

美国的校园暴力范畴,被列入的法律主体有4个: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工作人员、家长、校外机构,美国非常重视“家长”和“校外机构”在校园暴力发生后的法律责任。

早在1999年,英国就规定:家长在校园暴力发生后也负有连带责任。实施霸凌行为的学生遭停学处分时,家长也是责任主体,需要配合学校和有关当局来治理未成年人的行为。法院的“教养令”包括两个方面:一、家长要负责对学生的课程辅导;二、家长要配合学校改善学生的行为。

另外,美国规定,在学生出现违法、,甚至任何具有威胁性、挑衅性和破坏性的行为时,法院也可以对家长发出“教养令”。这样的举措,将家长有效带入校园暴力的治理范围,也减缓了有关机构的压力。

此外,英美两国均十分重视校外机构的参与。“政府是一个有限的政府,不可能大包大揽,很多事情需要通过专业机构完成。”――如果学生因为霸凌行为被停学,或是面临退学处分,除了给予学校的辅导,政府也会通过校外机构依法提供替代性教育服务。

防范校园暴力带来“二次伤害”

直面校园暴力,寻求解决途径,成为必须面对、迫在眉睫的问题。今年4月28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对校园欺凌开展专项治理。这意味着,校园暴力问题已引起重视,将其治理纳入国家治理层面。

在专家们看来,一个多方联合,社会参与,协调互动,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的综合治理平台的建立势在必行。

“‘三级预防’体系亟须构建。”西北政法大学教授褚宸舸表示。“一级预防”针对全体学生,加大教育力度,帮助其建立底线意识、安全意识和面对暴力时的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学校建立畅通渠道,制订应急预案,定期排查潜在的校园暴力诱因,为学生提供随时可触及、随时可获得、随时可信任的帮助,消除被欺凌者的心理恐惧,治校园暴力于“未病”。

“二级预防”:在已出现问题的情况下,对施暴者及时制止、训诫,对受害者及时救助、辅导。

“三级预防”:杜绝可能会持续或反复发生的校园暴力,或因媒体报道带来的二次伤害。

篇(6)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了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本学期,学校利用多种形式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有效地提高了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通过在学校显要位置悬挂宣传标语,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提醒,班级黑板报、学生手抄报、学校展板和校园宣传栏及广播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进行安全教育;还坚持每周的晨会讲话,周一下午第二节的安全课形式,向师生宣传交通安全、防溺水、防火/地震、预防疾病等安全专题知识。通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地丰富了我校师生的安全知识,增强了安全意识,使安全工作深入人心。此外还制定了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高了全校师生应对突发事故时的应急自救能力。

二、加强领导与监督,全面落实安全制责任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由校长亲自挂帅,校委会和班主任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安全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落实。

2.落实安全责任制  

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一岗双责”,做到每项安全工作有人管,人人都承担安全责任,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3.加强检查督促,清除安全隐患

安全工作预防为主,隐患于未然,是我校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本学期,我校加强了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实行自查与学校检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学校定期组织校委会人员进行校园安全大检查。对学校的建筑、教学设备、电器线路、活动场所,体育设施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马上进行检查维修,确保了教室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

三、突出安全工作重点,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1.加强人防

(1)本学期学校实施了课间教师巡查值守制度,保证每层楼每个年级每个时间段都有教师在巡视值守,及时发现并制止学生间的追打疯闹,避免了安全隐患的发生;

(2)加强了值周行政的工作职责:坚持每天下午晚学时校门口值守,维护放学秩序;早晚餐食堂定时守候,保证学生就餐时的纪律;上课期间巡查各楼层,监督课间教师的楼层值守情况

(3)其次加强了门卫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继续坚持来访登记制度,夜间校园巡逻制度,增加了课间校园巡查制度,确保了师生财产和人身安全。同时实行一人一张专用请假条,班主任签字,学生签字的制度,有效地杜绝了部分学生混出校的隐患;

2.加强技防

充分利用全校安装的98个监控摄像头,全校所有楼道、路口、功能室都能无死角监控;同时要求值班保安课间密切注视监控画面,随时查看全校各个角落学生的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包括食堂的明厨亮灶。

3.完善物防

对保安室的所有器械重新进行清理,按人员标准配齐配足。

4.加强食堂的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1)定期召集食堂临聘人员召开食品卫生安全会,强调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会议精神,及安全的要求,同时总结上个月食堂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落实的情况

(2)为了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坚持每期与食堂工作人员签定安全责任书,同时进行抽查和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马上发出整改通知,并限期改正。

(3)要求食堂必须严格把好进货关,实行定点采取,严禁购买不洁食品和三无产品;严格把好卫生关,生熟物品分开存放,室场、餐具要彻底清毒,工作人员定期体检;严格把好安全关,实行“试食”和“留样”制度,严防中毒事故的发现。

5.加强了住宿生的管理,确保住宿生的安全

学校住宿生实行统一管理,即统一就餐,统一学习,统一休息。学校要求寝室管理员和夜间值班行政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工作规程,切实保护好住宿生的安全。严禁放任自流,严禁上下楼梯出现混乱现象,严禁学生在宿舍内部触摸电器开关或玩火。同时定时对学生寝室进行违禁品的搜缴活动,对住学生的违纪情况进行扣分动态管理,严重的要求走读,甚至取消上早晚自习的资格,极大地震慑了部分违纪学生。

6.加强了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了无火灾事故的发生

(1)坚持每月进行全校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更换不合格的灭火器,整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同时按照上级要求,每月进行应急疏散演练,锻炼学生的应急反应能力和相应的逃生技能。

(2)充分利用“119消防日”活动,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发挥出教室黑板报、学生手抄报、校园广播、LED显示屏、校园宣传栏、“一体机”系统的作用,使消防知识深入人心,增强全校师生间的消防意识和能力。

(3)由于我校室场多,电线线路复杂且部分老化,电器设备多且杂,消防管理难度较大。尤其是进入冬季,防火形势更为严峻。为了做好消防工作,学校实行了不定期检查、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增加配置消防设备、定期观看消防视频、进行消防演练等五步走的策略,有效地杜绝了消防事故的发生。

7.加强了学生集会、广播体操、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确保了无群体事故的发生

我校现有659名学生,34名教师,7名临聘人员,如管理不到位,极容易出现混乱。因此,对学校的每次集会、广播体操及运动会等大型活动都进行了精心的组织和周密的安排。要求每次活动必须有安全预案,教师要参与组织管理,学生必须要排队,必须要按照指定的线路上下楼梯,必须要清点学生人数,必须要密切关注学生的安全。

8.全面落实安全检查 

学校全力配合上级安排部署的所有安全工作,对学生进行了相应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所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都做到了闭环管理。如:“开学第一课”安全知识主题班会;贯彻落实第二十七次安全工作县长督办会的内容和要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教育,包括张局长的“五层四个一”活动;艾滋病(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国家网络周活动;“119消防日”活动;全球洗手日活动;“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宣传活动等等。

9.加强家校联系 

安办和值周行政每周五对学生进行周末安全提醒,并通过校讯通和安全教育平台向家长发送周末安全提示,重要安全信息要求班主任通过班级QQ群、微信群将所有信息转发给家长,并截图上传安办。对未及时到校的学生进行电话确认或者家访,对因病缺课的学生进行及时登记并跟踪联系,对违纪学生要求家长到校协助教育等等,加强了学校与家长之间的联系,同时传达了学校的关心与关注、意见和建议,听取并采用了家长的正确建议。

四、存在的问题

1.没有完全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制度,体现不出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目的

2.对教师的安全责任监管不到位,个别教师安全意识不够强,值班值守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

3.对“五类”特异学生的管理不细致,平时工作不到位,资料收集不齐全,采取的措施不恰当或很少,漏洞较大。

4.对违禁品的收缴不严格执行,没有坚持每周必查一个年级,初三抽查一个班,住校生抽查一个寝室的原则。

5.课间学生的追打和疯闹现象还很严重,抽烟和问题学生的管理和教育还很缺乏。

6.学校整体安全态势严峻,压力较大。尤其是学生的交通安全、传染病的防控、活动的安全、欺凌现象、特异学生管理等。

篇(7)

一、基本区情及教育概况

区区域面积137平方公里,下辖镇和、、、、5个街道,共有村(社区)60个,其中行政村12个、农村社区4个、纯居民社区37个、厂矿社区7个,全区常住人口23万。近年来,我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委“二十四字”工作方针、市委“三大四聚”发展路径和“六强四动一保障”工作思路,坚定不移实施“产业特色化、城乡田园化、民生普惠化、治理现代化和党建科学化”五大战略,加快推进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建设,全区经济社会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2018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4亿元,增长8.7%。完成财政总收入14.22亿元,增长9.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26亿元,增长9.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134元,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92元,增长8.6%。

全区共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18所,其中小学15所(教学点3个),初级中学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企业办)。在校学生数18161人,其中小学生13507人,初中生4654人。教职工1019人,小学教职工734人,初中教职工285人。

二、基本做法及成效

(一)保障机制方面

1.组织保障。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政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国家、省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整改意见,制定了《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并逐项整改,基本整改到位,但由于城区用地限制,部分城区学校的生均用地面积还难以达到省定标准。建立健全区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研究教育工作制度,及时有效解决教育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教育事业稳步有序发展。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和镇(街道)教育工作职责,制定《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任务分解工作方案》,建立教育职责履行情况的考核奖惩制度,年终开展了对政府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考核。将教育行政部门列为城乡规委会成员单位,先后制定出台了《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区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意见》,制定了学校网点布局规划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等规划举措,各学校项目如期推进。同时在在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和居民住宅小区建设中按规定配套规划建设义务教育学校,目前已规划建设学校3所。认真落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和《市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科学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合理确定学校服务半径,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学生就近入学,

2.政策保障。先后制定出台《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区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规划》、《区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规划》、《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等规划方案,为推进全区教育均衡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3.经费保障。做到义务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2017年、2018年,全区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分别为15109、16434万元,增长率为8.8%;全区经常性财政收入分别为32370、35025万元,增长率为8.2%;公共财政教育支出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分别为6653元、7023元,呈逐年增长之势。2018年公办幼儿园、中小学和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均达到省定标准,分别为幼儿园600元/人年、小学600元/人年、初中800元/人年、特殊教育6000元/人年,对不足百人学校按100名学生数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共拨付各类教育生均公用经费1200余万元。确保教育税费足额征收,2018年,我区分别按增值税、消费税的3%和2%征收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共计2382万元和1591万元,剔除上解因素,全部用于教育,共支出1857万元。

(二)资源配置方面

1.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教育经费由区财政统筹,教师工资由区财政统发,上级专项教育资金及时做到足额到位,无克扣、挪用现象,区财政应负担教育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2018年公办幼儿园、中小学和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均达到省定标准,分别为幼儿园600元/人年、小学600元/人年、初中800元/人年、特殊教育6000元/人年,对不足百人学校按100名学生数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共拨付各类教育生均公用经费1200余万元。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专用教室配备、通用教学设备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计算机配置、图书配置均达到省定标准,但由于城区用地限制,部分城区学校的生均用地面积还难以达到省定标准。

2.制定《区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规划》并逐步实施,杜绝了超大班额现象,大班额班级逐年减少。全区小学大于45人的班额占比为15.3%,较2017年的27.9%下降了12个百分点;全区初中大于50人的班额占比为20.4%,较2017年的26.1%下降了6个百分点。到2020年基本消除全区义务教育学校56人以上大班额,实现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班额达到省定标准。

3.严格执行中央资金、省补助资金的使用要求,切实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按实施规划的年度计划足额落实建设经费,保证了建设规划落到实处。近年来,我区结合上级下达的薄弱学校改造资金,已经完成了校舍建设12145㎡(其中:为化解城区学校就学压力,朱埠小学原规划校舍建设面积1311㎡,现建设面积为5787㎡)。室外运动场面积完成建设14030㎡(其中:里屋小学2200㎡、小学4600㎡以及新增朱埠小学3820㎡的运动场全部铺设了塑胶及人工草皮),对存在安全隐患的440米围墙全部进行了改造。2017年,上级下达我区“薄弱学校改造”资金110万元,用于朱埠小学、中心小学,中学、东川小学、土桥小学、桥东小学等学校校舍、运动场、围墙的建设。2018年,上级先后二批下达我区“薄弱学校改造”资金240.9万元,用于里屋小学、星火小学、东川小学、桥东小学、上桂小学进行校舍维修改造。我区2017、2018年薄改项目已经全部完工。“全面改薄”装备类计划资金共974.7万元,项目完成率100%,购买器材共9272台/件/套。

4.认真落实农村闲置校舍改造工程,将中心小学、小学、原中学分部闲置校舍改造成为公办幼儿园。目前,全区中小学无闲置校舍。

5.制定出台《区教育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生均公用经费的8%保障信息化设备的更新、维护及运行,不足资金在教育附加中足额安排并纳入预算。近年来,围绕“三通”目标,累计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在全区各校推广“两平台”和在线视频互动教学教研系统建设,如期完成教育信息化建设任务。全区2018年至2019年,“校校通”比例分别达95%、100%,“班班通”比例达95%,“人人通”比例分别达78%、84%,教育城域网学校覆盖率达100%。认真做好教育设施设备的“建配管用”,提高现代化教育设施的使用率,促进教育现代化水平的提升,启动了教育城域网建设。

(三)队伍建设方面

1.切实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制定了《区教师考核实施方案》,出台了《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建立完善了师德考核机制,并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内容。印发了《区治理违规有偿补课、违规推销教辅教材、违规收费等“三违”行为的通知》,开展了“三违”自查自纠工作,建立了治理“三违”工作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每年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教师节定期召开庆祝大会对全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进行表彰,并对困难教师、离退休教职工进行走访慰问。

2.全区教师工资全部列入预算,按规定进行了岗位设置并做到及时足额发放,2018年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为77050元,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为76718元,教师待遇略高于本地公务员;按公务员标准拨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全年共支出1860万元;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教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特殊岗位津贴、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2018年共发放农村地区教师发放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和乡镇工作补贴44.7万元。

3.建立了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制度,印发《关于统一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实施意见》,2018年对区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编制重新进行了核定,省、市核定我区教职工编制为680名,现我区实有教职工858名(不含企业办学校),超过省定编制标准;2018年我区教育系统自然减员53名,新补充教师124名,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和心理健康教师7名;落实了4名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做到有编有岗;从教育系统外其他事业单位统筹了30名编制作为教师机动编制。

4.全区教师平均年龄为40岁,55岁及以上教师比例为5%,45-54岁教师比例为26%,35-44岁教师比例为27%,35岁以下教师比例为42%。全区中小学教师男女比例为1:7.6,学科结构基本合理。

5.积极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印发了《区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激励保障机制,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2018年共交流校长教师19名,交流人数占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

6.2018年,按照不低于生均公用经费5%的标准共安排教师培训经费60余万元,举办了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培训、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义务教育新课程培训、新教师岗位培训等十余项培训,培训教师达2000余人次,涌现出各类学科带头人13名、优秀授课教师43名。

(四)入学机会方面

1.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精准扶贫政策,确保全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不因教育原因致贫,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失学。2018—201年,对在经教育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实现了国家资助政策全覆盖,每人每年发放资助金1500元。同时,区本级财政对我区户籍的42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在原有每人每年人均1500元标准发放资助金的基础上,新增2000元,共新增发放资助金8.4万元。为30名困难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学期625元提供生活补助外,另对201名我区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新增发放区本级教育资助金每生每年500元,新增发放资助金10.05万元。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全部享受免除学杂费补助和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补助基础上,另对29名本区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新增3000元区级财政教育补助,新增发放资助金8.7万元。

2.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控辍保学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推行“双线控辍”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将“控辍保学”纳入各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各级部门和学校重要议事日程。2018-2019年,全区小学年辍学率为0%,初中年辍学率为0.7%。

3.制定了《区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调整的指导意见》和《区小学、初中招生和中考与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就近入学和划片招生政策。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初中招生未举办与升学和招生挂钩的各种考试。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为70%。

4.认真做好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各校成立了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函授学校,成立了区教育系统“关工委”,定期组织“三老”送教活动。

5.出台了《区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实施办法》,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纳入我区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体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在区就读初三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均可正常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中考,与本地学生同等享受中考均衡生政策和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6.建立较为完善的残疾儿童少年确定、登记和组织入学制度,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依托市特教学校,形成“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模式,切实保障全区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2018、2019年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分别为92.4%、95.5%。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2个。

7.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联合下发了《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实施方案》,形成了以区教体局牵头,区妇联、团区委、公安部门为主共同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建立了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结对帮扶,加强家校联系,开通心理疏导渠道,配备心理健康室和心理辅导老师,加强与家长和监护人的联系沟通,形成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合力。

(五)质量管理方面

1.全区各校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以课程改革为载体,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全区各中小学校按国家规定开足开齐了义务教育课程,认真执行课程标准和课时计划。

2.转发了《省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若干规定》,严格规范学校招生、收费行为,切实加强班级编排工作的管理,坚决维护课程计划的严肃性,合理安排考试次数和作业量,学生课业负担得到有效减轻。

3.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区中小学年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方案》,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不以升学率和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的唯一依据。下发了《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规定学校不设重点校,不以学生成绩分快慢班和重点班,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

4.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区中小学年度教育教学督导评估方案》,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不以升学率和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的唯一依据。印发了《区小学、初中招生和中考与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规定学校不设重点校,不以学生成绩分快慢班和重点班,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转发了《省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若干规定》,严格规范学校招生、收费行为,切实加强班级编排工作的管理,坚决维护课程计划的严肃性,合理安排考试次数和作业量,学生课业负担得到有效减轻。印发了《关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杜绝了学校和教师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补课现象。

加快学校内涵发展,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区各校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以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以学校内涵建设为手段,以课程改革为载体,以学校特色发展为目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一是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建好“第一课堂”,开足开齐各学科课程。大力推进“阳光体育”和大课间活动,认真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均超过85%。二是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建好“第二课堂”。通过深入实施《区校园文化建设工程》,组织全区学校找准特色定位,充分挖掘各校文化内涵,大力开展中小学红色、绿色和古色文化教育活动,打造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特色教育”名片,形成了“一校一品”的办学特色。三是开发校外教育资源,建好“第三课堂”。通过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开展了“爱心驿站”等多种学生喜闻乐见、引导学生健康发展的课外辅导活动。利用道教文化发祥地和黄蜡石博物馆等资源,开发校本教材,拓展综合实践,开展了道教文化和太极拳进校园活动,夯实了“中华道都”建设基础。

大力开展劳动教育,市第七中学建立了劳动实践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劳动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

5.认真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为每所中小学校配备2名专职保安,各中小学安全制度、机构、人员和设施健全,区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专项整治,保证了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有序,全区学校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开展“校园欺凌”治理工作,全区各校未发生“校园欺凌”现象。

(六)教育督导方面

认真贯彻《教育督导工作条例》和《省教育督导工作规定》,成立区教育督导委员会,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督导委员会主任,发改、财政、人社、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为委员,下设办公室,定编两人,教育督导专项经费按每年30万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了教育督导工作需要。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和省《教育督导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标准选聘区级督学30名,其中专职2名、兼职28名;选聘责任督学22名,其中其中专职2名、兼职20名;共设立两个挂牌督导责任区、16个督学片区。组织参加了国家、省、市督学和责任督学培训,条件保障方面还不健全,正在建设当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正在启动。机构改革前和改革后教育督导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无变化。

教育督导结果列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作为学校评先评优、校长聘任的重要依据。

三、存在问题

一是城区个别学校生均校园用地面积、生均校舍面积、生均体育用地面积难以达到省定标准。由于部分城区学校坐落在城区中心,建校时间早,受城市用地的限制,无法再进行扩容建设,但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区学生人数急剧增加,致使部分城区学校用地、用房难以达到省定标准,制约了教育的发展。

二是现行省定教师编制方案不适应学校教育教学需求,教师编制严重不足,临聘教师过多,教师队伍极不稳定,农村学校难以留住优秀教师。

三是义务教育发展还不够均衡,优质教育资源还比较缺乏,城区学校大班额现象依然存在。

四、今后努力方向

一是认真落实“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切实履行政府职责,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强化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法定要求,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经费保障机制,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重点向薄弱学校倾斜,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按照有利于促进城乡均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原则,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打破原来以行政隶属为主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机制,探索建立新的义务教育管理模式。

二是继续实施学校新、改、扩建工程。积极推进社区九年一贯制学校、教育园区小学新建和市一小、市四小教学楼改扩建等学校工程建设,逐步解决城区学校受城市用地限制,制约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同时通过“名校办分校、优校带普校”的形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提升教育优质均衡水平。

三是稳步推进化解大班额规划。继续推进实施《区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通过科学规划学校布局、优化地段划分、合理调配生源等手段,到2020年基本消除全区义务教育学校56人以上大班额,实现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班额达到省定标准。同时大力推进农村学校“薄改”和学校标准化工程建设,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让农村学校留得住孩子,保障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同样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公平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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