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汇总十篇

时间:2023-09-13 09: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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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技能培训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 能源局关于加强全省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20〕30号)、《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办〔2019〕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精神,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为契机,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以下简称“高危企业”)为重点,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广泛开展各类安全技能培训,全面落实培训补贴政策,补齐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不足的重大短板,大幅度推动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人才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重点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推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大幅度提升,具体目标如下:

1、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的特种作业人员(含建筑施工下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达到30%以上。

2、努力建设功能相对齐全的铜陵市安全技能培训实训基地。培育1-2个以上具有辐射全市的安全技能实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基地;依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大型骨干企业(集团)、社会培训机构、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实操考试点等,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和安全技能培训基础,提升培训供给能力和质量。

3、安全技能培训制度机制更加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各类机构积极参与、职工踊跃参加、部门协调配合、政府激励推动的安全技能培训格局。

三、重点任务

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督促高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

(一)加强高危企业安全生产一线人员从业资格培训

以新录用员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外包施工队伍人员)、转岗职工为重点,支持高危企业面向拟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含建筑施工下同)、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开展从业资格培训,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可以自主实施,或委托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以下简称“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对职工培训结业后,经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取得相应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证件取得区间为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 月31日的,按 3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同一职业同一工种不得重复享受补贴,补贴对象具体由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从业资格培训不得少于3天(24学时),每学时45分钟,其中实际技能操作训练原则不低于总课时 60%。其中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要求的规定学时。企业或其委托的培训机构在培训开班前,须将加盖公章的《培训计划》,按照组织开展培训班的类型,报送至对口管理的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报备内容包括:培训组织实施单位、培训对象、项目类别、培训课时、课程安排、师资安排、教学地点等。

(二)广泛开展高危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

1、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以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装置操作、矿山井下作业、油气管道带压开孔、金属冶炼煤气作业、压力容器作业等风险偏高的技能操作型岗位为重点,支持高危企业对与其签订12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新录用人员,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以内实施岗前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不低于人均8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符合规定的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限截止前参加用工企业组织的岗前技能培训的,按不低于人均8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高危企业新录用人员培训不得少于72学时,每学时45分钟,其中技术理论知识与综合素质理论知识(安全生产、工伤预防等)的培训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30%。高危企业与培训机构联合对符合条件的新录用人员(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按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培训时长为1—3年。

2、开展在职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以在高危企业工作12个月以上且已取得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的在职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为重点,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职工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中级工1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职工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初级工1000元/人、中级工1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标准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重点企业(困难企业)的高危企业,可结合安全生产需要,组织开展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即新培训的工种(项目)与职工目前所从事的岗位工种(项目)不隶属于同一个职业分类之下,具有实质性转岗转业特征的,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不低于人均12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各地在开展“岗前技能”、“技能提升”培训课程中,要安排必要的安全技能知识,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不可以岗位技能培训替代安全生产一线人员从业资格培训。

2019年各高危行业企业已开展并取得的各类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可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申报各项补贴。

(三)强化高危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考核管理

建立应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能源管理(发展改革)等分别负责的高危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考核管理机制。高危企业安全生产一线人员从业资格培训由企业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确定的管理规程)负责监督管理;高危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由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本级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具体管理规程依照《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政策释义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78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切实加强培训后的考核评价工作,高危企业安全生产一线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启动实施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实操考试点提升创优计划,坚持“以用为本、能力至上”原则,取消以问答代替实际操作的考试考核方式,强化对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应用的测评。

(四)加强培训考评机构的监管服务。进一步规范高危行业领域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对培训机构设置的标准条件,履行好联合实地核查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机构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并向社会公示公开有关服务信息事项。各级教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专业建设、师资培养和教材开发,要在相关专业教学标准中增加安全生产知识作为必修内容,着力打造安全生产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的主阵地。严格落实国家对安全技能培训教学场所、设施设备等的基础要求,不具备实际操作条件的机构不得承担培训任务。统筹推进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院校“1+X”证书制度试点、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加强工作质量督导,充分发挥技能等级认定的“指挥棒”作用,推动企业建立职工凭技能得到使用、凭贡献提高待遇的评用结合机制。

(五)推进安全生产公共培训平台建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急管理、教体、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发展改革等部门要联合遴选公布1—2家以上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能力较强的示范职业院校、大型企业(集团),辐射全市高危行业安全技能培训供给,支持申报省级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和奖补资金。鼓励有能力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编制课程体系、建立考核标准和题库,自主实施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积极支持高危企业与职业院校建立产教融合联盟,支持高危企业依托职业院校设置职工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共建一批安全生产特色职业院校。

(六)落实企业安全技能培训主体责任。高危企业是安全技能培训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并推动实施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含企业职工、被派遣劳动者、外包施工队伍人员),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管理台账,新录用特种作业的人员、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要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须具备高中阶段及以上文化程度。企业安全培训工作委托其他社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的,保证安全培训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要落实好培训到位的责任。高危企业要依法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和安全生产费用,并在经费预算中配套安排安全技能培训资金,确保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

(七)规范补贴申请拨付程序。安全生产一线人员从业资格培训补贴实行分类申请拨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之日即可申请补贴,统一由企业向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定培训补贴。

申请时须登录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权限下的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录入从业资格培训合格人员信息,内容包括:职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证书编号、作业(准操)项目类别、所在企业的规范全称、企业或承训单位在金融机构设立的基本账户(开户行规范全称、账号)。同时上传以下申请材料扫描件一份:

(一)安全生产从业资格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二)承训机构向委托企业依法开具的培训收费发票复印件(仅采取委托培训方式时提供)。

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登录管理系统审核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提交至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未通过的,应说明理由并退回申请单位。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实录培训合格人数,于2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入申请单位在金融机构设立的基本账户。

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在岗职工技能提升、转岗转业培训的监督管理和资金拨付等,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现行规定执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健全补贴资金实名制拨付制度,推动信息共享,严防虚假培训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发生,不断提高补贴资金的安全绩效。

(八)明确补贴经费来源渠道。高危企业安全生产一线人员从业资格培训、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金从各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安全生产任务较重的地区可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职工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申请省级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获批的,其补助资金,由批准的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补助并从省级补助资金中列支。通过现有渠道安排资金,对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培训教材开发、师资培训、数字资源建设等给予支持。

四、时间安排

实施方案分为动员部署、示范推进、组织实施、总结评估四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10日前,各县区应急管理局、经开区安环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辖区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并将方案宣传至辖区所有高危行业企业(单位)。2020年6月底以前,各高危行业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单位培训计划并实施。

(二)示范推进阶段。到2020年底前,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大型企业(集团)等新建或提升改造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组织学习先进典型经验;联合公布一批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能力和意愿较强的示范职业院校;推动一批高危企业依托职业院校设置职工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全面推动高危企业实施安全技能培训。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0月底以前,各高危企业和有关单位全面实施并扎实推进提升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工作。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1月底以前,各级各单位总结提升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相关工作总结,并用于指导实际工作,建立保障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的长效机制。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市教体、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发展改革等部门密切配合的部门联动机制,将各地提升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计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综合考核内容,各高危企业的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基本条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工作抽查评估和情况通报机制,细化落实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篇(2)

 

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区应急管理局、教体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全市高危行业领域职工安全技能水平,筑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安全生产基础,根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 能源局关于加强全省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20〕30号)和《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办〔2019〕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印发《铜陵市2020-2021年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562-2110082)。

 

   铜陵市应急管理局                铜陵市教体局

 

     铜陵市财政局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 26 日

 

 

铜陵市2020-2021年高危行业领域

安全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 能源局关于加强全省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20〕30号)、《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办〔2019〕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精神,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为契机,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以下简称“高危企业”)为重点,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广泛开展各类安全技能培训,全面落实培训补贴政策,补齐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不足的重大短板,大幅度推动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人才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重点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推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大幅度提升,具体目标如下:

1、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的特种作业人员(含建筑施工下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达到30%以上。

2、努力建设功能相对齐全的铜陵市安全技能培训实训基地。培育1-2个以上具有辐射全市的安全技能实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基地;依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大型骨干企业(集团)、社会培训机构、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实操考试点等,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和安全技能培训基础,提升培训供给能力和质量。

3、安全技能培训制度机制更加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各类机构积极参与、职工踊跃参加、部门协调配合、政府激励推动的安全技能培训格局。

三、重点任务

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督促高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

(一)加强高危企业安全生产一线人员从业资格培训

以新录用员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外包施工队伍人员)、转岗职工为重点,支持高危企业面向拟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含建筑施工下同)、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开展从业资格培训,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可以自主实施,或委托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以下简称“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对职工培训结业后,经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取得相应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证件取得区间为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 月31日的,按 3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同一职业同一工种不得重复享受补贴,补贴对象具体由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从业资格培训不得少于3天(24学时),每学时45分钟,其中实际技能操作训练原则不低于总课时 60%。其中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要求的规定学时。企业或其委托的培训机构在培训开班前,须将加盖公章的《培训计划》,按照组织开展培训班的类型,报送至对口管理的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报备内容包括:培训组织实施单位、培训对象、项目类别、培训课时、课程安排、师资安排、教学地点等。

(二)广泛开展高危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

1、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以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装置操作、矿山井下作业、油气管道带压开孔、金属冶炼煤气作业、压力容器作业等风险偏高的技能操作型岗位为重点,支持高危企业对与其签订12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新录用人员,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以内实施岗前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不低于人均8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符合规定的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限截止前参加用工企业组织的岗前技能培训的,按不低于人均8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高危企业新录用人员培训不得少于72学时,每学时45分钟,其中技术理论知识与综合素质理论知识(安全生产、工伤预防等)的培训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30%。高危企业与培训机构联合对符合条件的新录用人员(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按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培训时长为1—3年。

2、开展在职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以在高危企业工作12个月以上且已取得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的在职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为重点,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职工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中级工1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职工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初级工1000元/人、中级工1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标准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重点企业(困难企业)的高危企业,可结合安全生产需要,组织开展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即新培训的工种(项目)与职工目前所从事的岗位工种(项目)不隶属于同一个职业分类之下,具有实质性转岗转业特征的,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不低于人均12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各地在开展“岗前技能”、“技能提升”培训课程中,要安排必要的安全技能知识,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不可以岗位技能培训替代安全生产一线人员从业资格培训。

2019年各高危行业企业已开展并取得的各类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可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申报各项补贴。

(三)强化高危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考核管理

建立应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能源管理(发展改革)等分别负责的高危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考核管理机制。高危企业安全生产一线人员从业资格培训由企业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确定的管理规程)负责监督管理;高危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由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本级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具体管理规程依照《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政策释义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78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切实加强培训后的考核评价工作,高危企业安全生产一线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启动实施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实操考试点提升创优计划,坚持“以用为本、能力至上”原则,取消以问答代替实际操作的考试考核方式,强化对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应用的测评。

(四)加强培训考评机构的监管服务。进一步规范高危行业领域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对培训机构设置的标准条件,履行好联合实地核查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机构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并向社会公示公开有关服务信息事项。各级教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专业建设、师资培养和教材开发,要在相关专业教学标准中增加安全生产知识作为必修内容,着力打造安全生产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的主阵地。严格落实国家对安全技能培训教学场所、设施设备等的基础要求,不具备实际操作条件的机构不得承担培训任务。统筹推进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院校“1+X”证书制度试点、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加强工作质量督导,充分发挥技能等级认定的“指挥棒”作用,推动企业建立职工凭技能得到使用、凭贡献提高待遇的评用结合机制。

(五)推进安全生产公共培训平台建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急管理、教体、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发展改革等部门要联合遴选公布1—2家以上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能力较强的示范职业院校、大型企业(集团),辐射全市高危行业安全技能培训供给,支持申报省级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和奖补资金。鼓励有能力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编制课程体系、建立考核标准和题库,自主实施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积极支持高危企业与职业院校建立产教融合联盟,支持高危企业依托职业院校设置职工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共建一批安全生产特色职业院校。

(六)落实企业安全技能培训主体责任。高危企业是安全技能培训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并推动实施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含企业职工、被派遣劳动者、外包施工队伍人员),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管理台账,新录用特种作业的人员、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要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须具备高中阶段及以上文化程度。企业安全培训工作委托其他社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的,保证安全培训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要落实好培训到位的责任。高危企业要依法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和安全生产费用,并在经费预算中配套安排安全技能培训资金,确保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

(七)规范补贴申请拨付程序。安全生产一线人员从业资格培训补贴实行分类申请拨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之日即可申请补贴,统一由企业向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定培训补贴。

申请时须登录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权限下的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录入从业资格培训合格人员信息,内容包括:职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证书编号、作业(准操)项目类别、所在企业的规范全称、企业或承训单位在金融机构设立的基本账户(开户行规范全称、账号)。同时上传以下申请材料扫描件一份:

(一)安全生产从业资格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二)承训机构向委托企业依法开具的培训收费发票复印件(仅采取委托培训方式时提供)。

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登录管理系统审核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提交至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未通过的,应说明理由并退回申请单位。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实录培训合格人数,于2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入申请单位在金融机构设立的基本账户。

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在岗职工技能提升、转岗转业培训的监督管理和资金拨付等,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现行规定执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健全补贴资金实名制拨付制度,推动信息共享,严防虚假培训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发生,不断提高补贴资金的安全绩效。

(八)明确补贴经费来源渠道。高危企业安全生产一线人员从业资格培训、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金从各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安全生产任务较重的地区可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职工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申请省级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获批的,其补助资金,由批准的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补助并从省级补助资金中列支。通过现有渠道安排资金,对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培训教材开发、师资培训、数字资源建设等给予支持。

四、时间安排

实施方案分为动员部署、示范推进、组织实施、总结评估四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10日前,各县区应急管理局、经开区安环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辖区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并将方案宣传至辖区所有高危行业企业(单位)。2020年6月底以前,各高危行业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单位培训计划并实施。

(二)示范推进阶段。到2020年底前,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大型企业(集团)等新建或提升改造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组织学习先进典型经验;联合公布一批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能力和意愿较强的示范职业院校;推动一批高危企业依托职业院校设置职工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全面推动高危企业实施安全技能培训。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0月底以前,各高危企业和有关单位全面实施并扎实推进提升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工作。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1月底以前,各级各单位总结提升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相关工作总结,并用于指导实际工作,建立保障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的长效机制。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市教体、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发展改革等部门密切配合的部门联动机制,将各地提升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计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综合考核内容,各高危企业的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基本条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工作抽查评估和情况通报机制,细化落实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二)落实安全技能培训补贴资金来源等相关政策。将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中相关内容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高危企业要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和安全生产费用预算中配套安排安全技能培训资金,要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的相关政策。各地区要将统筹的地区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比例用于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机构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 9010-2019),对参保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日常培训和专项培训。

(三)加大执法考核力度。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把高危企业职业能力提升计划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将企业(机构)培训计划、培训材料管理、企业持证情况、补贴领取情况、从业员工安全技能掌握情况、培训过程监管等作为培训执法检要内容。对检查发现的违背市场竞争、违背行业自律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附件:安全生产从业资格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

附件

安全生产从业资格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法人身份证

 

经办人手机

 

(委托)培训机构名称

 

培训工种及

对应人数

 

培训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取证人数

 

申请补贴金额

 

申请

单位

书面

承诺

 

本(委托)企业与职工依法建立了劳动(用工)关系,本单位按照培训实施方案要求已经完成培训任务,培训资金由企业统一支付(产生);补贴资金申请信息真实全面、准确无误。愿意承担虚假培训及申报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其他

 

           

 

 

 

 

 

 

 

 

 

 

 

 

 

 

 

 

 

 

 

篇(3)

【关键词】

煤矿企业;职业技能培训;有效途径

煤矿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基础行业,且我国的煤矿企业已经具备有设计、施工及对大型煤矿、矿井进行管理的能力。随着大型现代化综采、综掘设备等在煤矿企业中的大量运用,促进了我国煤矿企业设备不断发展,但我国煤矿企业中的职工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因此加强对煤矿企业职工进行技能培训及文化知识的学习,对提高煤矿职工的综合素质,最大限度的挖掘职工潜在的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成为了煤矿企业的重点工作之一。

1 煤矿企业在技能培训方面存在的问题

1.1 煤炭企业条件不好,不能留住人才

由于我国煤矿企业主要分布在交通较为不便利的偏远地区,且在大多数人眼中认为煤矿行业是一种高危险、安全程度低的行业。导致了煤矿行业很难吸引人才。而从事煤矿井下作业的工作人员主要是农民协议工,其文化程度不高,薄弱的安全意识,缺乏煤矿专业生产知识。

1.2 培训内容陈旧,培训方法单一

我国的煤矿企业为了能够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强化安全生产,促进煤矿企业自身经济的发展,我国的一些煤矿企业已经拥有了独立的培训机构,能够对企业内部的职工进行技能培训,不断的培养职工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对新设备的使用能力,但在绝大部分的煤矿企业中,主要是靠地方的相关职业院校对职工进行培训。虽然职业院校在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在相关的专业领域上有其独特的教学理论,但学校的教学知识缺乏创新,与企业的应用严重脱节。同时学校的教学方法没有创新,过于单一,教学的内容泛而浅,没有针对性,导致了课堂教学知识不能真正的运用到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中,使得职工的学习兴趣不高,对职工技能培训效果不显著。

1.3 培训机制不畅,有过程无效果

在煤矿企业中主要从事安全生产的职工,自身的技能主要一部分是通过传统的以师带徒而掌握,从而获得工资,一部分是通过自身学习依靠自己的脑力劳动获取工资,因此职工的基础理论知识薄弱,对职业技能培训知识的掌握不透彻,甚至有些职工觉得技能培训是没有意义,学习态度消极。另外,煤矿企业在职工的技能培训上没有形成系统有效的机制,对于培训没有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对于职业技能培训只是形式而已,对培训的效果不重视,并且对职工的技能培训缺乏相关的学习考核,评估制度及奖惩政策,削弱了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 深入开展煤矿职业技能培训的具体措施

2.1 树立安全生产理念

由于煤炭生产受到众多危险因素的影响,使得安全工作成为了煤矿企业各项工作的重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成为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原则。因此职工技能培训过程中,要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理念的培训,培养职工安全操作的意识,使得职工能够严格的按章作业,避免职工出现严重的违规、违章操作,出现“”三违“”现象,不断的降低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事故发生率。

2.2 转变职工的学习观念

要提高职工技能学习的积极性,就要不断的转变职工学习的观念,使职工由被动学习向主动学习转变。并且在技能培训学习过程中针对重点岗位、工作及技术含量较高的职位,提出明确的专业技能要求,在技能培训中让职工不断的发现自身存在的不足及缺点,明确自身与职位所需求的技能及学历的差距,促使职工自己不断的学习。另外要对专业技术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培养一支具有专业技能及高素质且德才兼备的优秀技能人才。

2.3 采取多样化的培训形式,实现多层次及多角度的培训方法

针对我国煤矿企业的的实际情况及特殊的岗位,在技能培训形式上要采取灵活生动的形式,使得企业职工易于接受,并且在培训过程中培训方法尽量要全方位多层次,逐渐改变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培训内容要联系生产工作实际进行现场操作培训,使得教与学形成有效的互动,避免只是对职工进行单一的灌输,激发职工进行独立思考,以提高技能培训的质量和效益。

2.4 注重技能培训考核

由于不少企业只是进行简单的培训评价,导致煤矿企业技能培训效果不显著,所以为了保证技能培训的效果和质量,要对培训效果进行分析评价,对技能培训的教学质量作为考核重点,使得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能够更加有效。面对煤矿企业的众多特殊的岗位,技能培训后要对职工进行跟踪训练,避免职工出现工学矛盾、难以协调,培训后增加职工之间的互动训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3 总结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煤炭企业成为了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面对知识更新快速的时代,煤炭企业要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更好的发展,就必须创新职工技能培训方式、方法,鼓励职工不断的学习新的理论知识及专业技能,不断的培养一支具有创新意识的高素质专业技能人才,使职工具有开拓、创新、实干的精神。且在培训过程中,要因材施教,不断的改进培训方法,转变职工学习观念,创新培训教学内容,联系实际操作,使得职工不仅能够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同时还能够掌握煤矿生产技术,解决实际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使得煤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且不断的进步发展。

篇(4)

2、着力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大安全检查工作力度,逐项排查安全隐患。按照国务院、省建设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对施工现场事故隐患进行严密排查,尤其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将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加强现场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巡查,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省建设厅颁发的《建筑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人员进行严格的扣分和处罚,转变监督方式,促使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4、以构建企业诚信体系为契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市建设局出台的珠海市建筑市场施工、监理企业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意见,建立企业诚信体系,引导企业重视安全生产,做好各项安全措施。

5、建立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开展专项整治。根据不同时间、季节、气候及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安全预警,提高安全生产预防能力,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特点,开展专项整治,特别是加大对高坠、坍塌、施工起重机械、临时设施的专项整治力度,定期组织施工企业开展预防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应急救援预防演练,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篇(5)

气瓶充装理论知识、实际操作15职业卫生培训5月9日1操作工职业危害及防护知识16高危工艺培训5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精神,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总体方案》(鲁安发〔2012〕16号)及全市安全文化建设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本部门业务范围,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结合贯彻落实《社保法》和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深入重点用工企业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现场解答职工政策咨询。充分利用6月份普法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采取电视广播、新闻专栏、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对企业和职工进行《社保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宣传教育。在执法中强化宣传,通过整理发放违法典型案例、到一线工地现场开展劳动违法案件审理和评析研讨、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等措施,明晰企业违法成本,广泛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和基本常识,促进企业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加强职业安全技能培训。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加强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安全生产知识和职业安全技能培训,通过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提升企业在岗职工的安全技能水平。加大职业资格鉴定考核力度,积极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引导企业职工持证上岗,全面提升劳动者整体素质。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农民工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十二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20万人,新增转移农业劳动力5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13万人。

三、加大工伤保险扩面力度。结合《社会保险法》、《煤炭法》和《建筑法》的贯彻实施,依法将尚未参保的各类煤炭、矿山、建筑施工等企业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重点推动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工作。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家庭服务业参加工伤保险。继续加大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力度,实现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全覆盖。

四、积极推进工伤预防。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预防政策,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发生率。深入分析工伤事故发生情况,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篇(7)

中图分类号: F326.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3)-20-05-1

渔业安全生产是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是保障人民健康安全、促进渔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在经济的快速发展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1 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1.1 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责任是最重要的,只有责任落实到每个人,才能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首先,各级政府要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工作,做到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次,渔业行政监管部门要做好监督和指导责任。再次,各渔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具体落实渔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和船东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和落实船长作为渔业船舶海上作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层层负责的责任制,制定文件,明确规范职责范围与要求,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1.2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明确责任后,如何落实责任,若出现问题,采取追究方式。一旦出事后,认真做好渔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采取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渔业船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 开展渔业安全文化建设

2.1 深化渔船船长“面对面”安全教育

渔船船长“面对面”安全教育是围绕渔船船长抓渔业安全的重大举措,要作为全市渔船船长安全教育的一项长效制度,重点教育渔船船长落实渔船值班制度、正确应用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杜绝超载超风力航行等。在此基础上,要探索创新教育方式,扩大教育范围。

2.2 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只有参与渔业生产的人充分意识到渔业安全的重要性,才能创立安全生产的氛围,因此,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渔业安全宣传活动,地方电台、电视台可长期刊发公益广告,社区宣传展板,也可以长期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对渔业生产参与者及家属进行宣传教育。尤其重视发挥渔船船员家属在渔业安全生产宣传中的作用,营造社会各界特别是渔区干部群众关心、支持渔业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2.3 加强渔业船员的安全技能培训

抓好渔业船员安全技能培训,做到培训场地、培训时间、培训师资、培训质量、考试发证五到位。注重安全技能的实用性,充分考虑渔民的知识层次,做到通谷易懂、图文并茂、贴近实践。

3 不断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建设

3.1 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推行渔业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创新渔业经营体制,引导渔业船舶加入公司、协会、合作社等法人组织,加入基层渔业管理组织。完善基层渔业管理组织和渔船三级基层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基层管理体系的现场处置能力。

3.2 完善基层安全措施

乡镇(街道)船舶安全管理站在当地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村(社)一级渔业管理组织具体落实乡镇(街道)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各项政策措施。

4 严格加强渔业安全各项管理

4.1 依法控制捕捞作业

根据国家核准的指标,认真执行“双控”政策和捕捞许可制度,严格监督捕捞渔船更新改造行为,严格实行渔业辅助船总量控制,严格禁止以建造渔业辅助船名义新建捕捞渔船。选择1000艘左右外海渔船,通过分期、分批实施技术改造、装备更新、质量提升等,实现捕捞船只的升级换代,推动捕捞船队的现代化建设。

4.2 严格从业人员准入管理

从事渔业捕捞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建立健全渔民职业安全技能培训体系,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知识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保险机构要逐步实施实名制保险登记制度。

5 加快渔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

5.1 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平台建设

抓紧建立和完善市、县(区)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管理人员,实施市、县(区)海洋与渔业局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

5.2 规范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运行管理

根据《舟山市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各级管理机构在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运行管理中的工作职责,规范渔船设备运行管理。

总之,加强渔政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是重中之重,相关部门、渔业生产的参与者,应采取各项措施,紧抓安全生产工作,让渔业生产者及参与者在安全的范围内获得较好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篇(8)

外来农民工由其所在单位组织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培训费用主要由用人单位承担,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适当补贴。补贴培训范围如下:

(一)纳入本市补贴目录范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企业岗位技能要求的岗位培训项目、经原劳动保障部批准的在沪行业特有工种鉴定站可实施鉴定的行业特有职业(工种)培训项目,结合本区实际情况,以商贸服务类、旅游服务类、建筑工程类、造船类等行业为重点,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技能培训项目以及市政府颁布的职业资格准入职业予以优先。

(二)对外来农民工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重点是从事高危工种的农民工。

(三)享受培训补贴的外来农民工必须是参加本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对象。

二、明确区农民工培训工作小组成员

成立*区农民工培训工作小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任组长。其他成员有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培训指导中心*;区外地劳动力管理所*。区农民工培训工作小组负责本区农民工培训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经费审核等相关事宜。

三、培训要求

组织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与安全生产知识双证培训,总量为3200名。其中职业资格证书、行业证书类培训占70%左右,本市准入制职业必须是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其他上岗类技能培训占30%左右。培训时间为2009年12月前完成学员注册并进入培训。

四、经费补贴与结算方式

(一)*区农民工培训工作小组负责落实经费补贴事项;区政府补贴培训督导评估室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每一个农民工培训班级进行督导评估,并出具督导评估意见书;培训单位在完成预期的培训计划后,凭督导评估意见书、学员培训注册名单和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结业证书、行业证书及安全生产培训证),向区农民工培训工作小组提出培训经费补贴的申请;经工作小组核准通过的培训补贴经费,由局领导审批同意后七个工作日内汇入培训单位帐户。

(二)培训经费补贴方式:对纳入补贴培训目录的培训项目,按规定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对行业特有职业(工种)培训项目,参照同类等级工补贴标准给予50%补贴;对岗位培训项目,补贴标准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培训课时核定,原则上不高于300元/人。培训机构完成协议约定事项的,每合格一人按照等级工100元、行业特有工种及岗位培训80元予以追加补贴。区农民工培训工作小组按照市下拨培训补贴的金额,实施统筹补贴,不足部分由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予以落实。

五、培训单位的认定

篇(9)

一、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管理人员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 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主管组织的培训。

3、 安全教育培训: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主管培训要求按时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管理,搞好安全生产。

二、项目经理

1、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内容: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主管组织的培训。

3、 安全教育培训: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主管培训要求按时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管理,搞好安全生产。

三、 安全员

1、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内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主管组织的培训。

3、 安全教育培训: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及安全生产月期间。主管组织的培训要求按时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管理,搞好安全生产。

四、特殊工种、技岗人员。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常识,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 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

3、 安全教育培训:内部强化培训在建工程进度安排,每个工程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

4、培训地点:工程所在地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和保护他人意识,安全操作技能,搞好安全生产。

五、教育培训计划实施措施:

篇(10)

一、公司安全管理人员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3.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时间。上级主管部门培训根据要求按时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

二、项目经理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3.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时间。上级主管部门培训根据要求按时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

三、安全员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3.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时间及安全生产月期间。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根据要求按时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

四、特殊工种、技岗人员。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基本常识,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

3.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部强化培训时间根据在建工程进度进行安排,每个工程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

4.培训地点:工程所在地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和保护他人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搞好安全生产。

五、教育培训实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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