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5 10:18:32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经济学的认识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一、城市经济学的诞生
就历史而言,城市经济学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是与经济理论从微观经济学到宏观经济学再到中观经济学这一发展历程一脉相承的。1965年美国汤姆逊的《城市经济学导言》问世,标志着城市经济学在美国首先诞生。虽然城市经济学作为中观经济学的重要学科之一只是经济学体系中的后来者,但它一经产生就体现出蓬勃发展的生机和对城市发展的重要指导意义。此后,城市经济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在西方得到较快发展。20世纪80年代,城市经济学在我国兴起和传播,经过20多个年头的风雨历程,城市经济学在我国已经得到长足发展,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二、城市经济学的性质
城市经济学是发展中的经济学。在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曾经出现了一系列实际问题,但传统经济理论面对这些城市问题却束手无策。随着世界范围内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在各国经济发展中越来越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城市不仅是国民经济的支点、区域发展的中心,更是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纽带。与此同时,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经济问题也日趋复杂和深化,使得城市经济学的研究范围进一步扩展到城市化、城市空间结构、城市区域、城市管理、城市经营、城市文化以及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等诸多方面。
城市经济学是综合性边缘学科。城市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为城市系统,重点是城市经济系统,而城市经济系统是多层次的,它包括微观城市经济系统、宏观城市经济系统和城市经济管理系统,研究对象的多层次性决定了城市经济学是一门内容丰富的学科,是一门边界宽广的学科。它是把许多的部门经济学应用到城市经济系统之内,并对其内涵和外延加以丰富和发展所形成的综合性学科。
城市经济学是公共经济学。世界范围的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使城市公共经济关系显得更为复杂和重要,公共经济对企业经济的促进和制约作用已经日益明显。城市经济学以其独特的视角,“不仅从企业角度出发,而且,更多的是从城市和区域经济整体运行盛壅塑 皇出发研究经济问题。因此,公共部门的投入产出及其政策的研究构成了城市经济学研究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城市经济学重点研究城市公共经济的地位、作用、内容体系,提出调控的方法和公共经济政策,如通过对城市土地的开发与利用、城市基础设施、城市文化设施、公共福利设施、公共卫生设施和住宅建设等问题的研究,为政府配置公共经济资源,提高公共经济效益提供理论和决策依据。因此,城市经济学是完全不同于企业经济学的治市经济学,是市长经济学。
城市经济学是新型管理经济学。城市经济管理是城市经济学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城市经济管理既不等同于以企业为核心的微观经济管理,也不等同于以国民经济管理为内容的宏观经济管理。城市经济管理将微观经济管理和宏观经济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城市管理职能也大大地丰富了传统管理学职能的内涵,所以,城市经济学是新型管理经济学。
城市经济学也是应用经济学。城市经济学是应用经济学而不是理论经济学。城市经济学的研究是为了把握城市系统经济运行、经济关系及其规律,并以此来指导城市经济和城市管理的实践。
三、对城市经济学的认识
笔者认为,城市经济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渗透日趋活跃。我国城市经济学发展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在中观层次和空间范畴上对城市经济问题进行了跨学科、跨部门的综合性研究。研究方式的多样化和研究手段的现代化。近年来,我国的城市经济学研究方式越来越多样化,出现了“个性化研究”的方式。与“个性化研究”方式相对应的是“群体化的跨空间协作研究”也正在兴起,出现了跨地域乃至跨国界的全球同步合作研究,这与网络化数字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等先进技术手段的应用密不可分。城市经济学研究方式的个性化、多样化,有力地促进了学科发的创新与突破。城市经济研究的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日趋活跃。
我国城市经济学发展存在一些问题。城市经济学理论体系建设存在不足,城市经济理论基本观点的表述存在不规范,城市经济理论研究与实践部分分离。城市经济学研究存在薄弱环节。对城市化问题、城市经营与管理问题的研究存在不足,对城市竞争力问题研究不足。
城市经济学基础研究。一是在重视对特定城市进行实证研究的同时,关注统领全局的城市经济基础理论研究,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新背景下,对城市化和城市经济运行的规律性研究及城市经济学理论、方法、工具、经济模型的研究。其趋势是完善城市经济学基础理论体系,明确城市经济学的性质、研究对象、范畴、结构等问题,创建相关经济模型,提高研究的规范性和增强其实践的可操作性,规范城市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规范相关概念的使用。
在完善城市经济学学科体系与内容上,我们应融会多个学科的理论方法来丰富和发展自己的内涵和外延。如可探讨建立科学的城市政治经济学,包括城市及城市区域的生产系上层建筑、社会福利和行政区划等在内的问题,将制度性和社会性因素视为经济分析的内生变量,将所有权的分配、经济组织结构乃至社会政治制度结构都理解为城市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包括城市发展政策、城市产业政策、城市人口政策、城市户籍政策、城市土地政策以及城市社会治理的方针政策等。要加强以生产力为转移的城市化规律的研究、以经济发展水平为依据的发展阶段性的研究和国情与地区差异的研究。二是研究城市化进程中的具体措施,特别是政府定位及其作用的发挥。
我们要研究城市化与区域经济发展。如何抓住城市化加速发展的契机,加快落后地区经济发展,是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问题。以往的研究大多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较少关注落后地区的城市化问题,应加强这方面的研究。
用城市发展的成本效益进行分析。从宏观的角度看,应加强对不同地区城市规模结构的发展规律、不同地区城市规模效益的发展规律、不同地区区域差别扩大与缩小的发展规律、不同地区大城市化与城镇化的研究和不同地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规律等问题的研究。五是城市化的比较研究。如发达国家许多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可资借鉴;发展中国家的一些做法和经验也极具参考价值。
城市化不单单是一个经济过程,也是一个国民生活方式转变、文化素质不断提高的过程。因此,有必要加强城市化对国民生活观念的影响及应对措施的研究。七是城市建设的规划研究。应加强城市建设创新性与国际性关系的研究;加强民间建筑与公共建筑协调性的研究;加强城市建设方法论的研究以及城市规划法制性与指导性的关系等问题的研究。
笔者认为,城市规划建设与城市管理问题研究可罗列以下三点:
一是,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中政府的职能与定位。这是城市建设与管理的首要和基本问题,相关的研究已有很多,但还不够清晰明确,指导实践的能力也不足,研究工作仍需加强。
二是,城市经营与管理过程中“三个效益”的统一问题。下一步的相关研究将集中在确立实现“三个效益”统一的原则和相应机制的形成与完善上。
三是,城市发展中的文化传承与保护。在追求所谓“现代化”的过程中,需要从经济学角度确立保护城市历史文化的机制,平衡城市发展与历史文化保护的矛盾。
然而这两个基本假设并不能得到20世纪下半叶以来的经济发展状况的支持。一方面,在世界范围内自然资本已经成为影响经济增长的主要稀缺对象;另一方面,自然资本的稀缺并不能被科学技术的进步所替代。例如,今天的石油开采不是被人们的开采技术所制约,而是被地下石油储量的不足所限制;今天的捕鱼产量不是被捕鱼的技术所制约,而是被渔业资源的不足所限制。
从主流经济学思想出发,就会导致如下常见的经济思想和经济政策:把自然资本看作是免费的,因此经济发展战略不需要对它们有特别的考虑;在国民经济核算中,非但不需要扣除自然资本消耗引起的损失,反而可以把自然资本的消费看作是经济收入;在国际贸易中,把低价出口自然资源或初级产品看作是国家的竞争力;等等。
主流经济学的思想误区之二,是认为经济发展的物质规模是可以无限增长的。例如,城市发展的空间占用被认为是可以无限扩张的,国家发展的资源占用被认为是没有规模限制的。这里,国家或地区经济增长的宏观物质规模可以粗略地用人口数量乘上人均资源使用量或乘上人均污染排放量来表示。
然而,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理念来看,由于经济只是外部生态系统的子系统,而生态系统的容量是有限的,因此宏观经济的物质性增长也是有限制的,而不是无限制的。
一、“宏观经济学”课程概述
“宏观经济学”是一门理论经济学,是经济类、工商管理类以及国际经贸专业学生的一门基础必修课。基于培养应用型本科生的目标,本课程在本科经济学专业中的定位是:为培养经济管理应用型本科人才的学科知识体系提供理论基础,使学生了解宏观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以及产生发展脉络,培养理论素养,提高使用理论分析、思考现实经济问题的能力。
“宏观经济学”课程教学大纲为64学时。我校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西方经济学》(宏观部分·第六版)名师导读版作为主导教材。本课程总体框架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宏观经济学导论与国民收入核算简介,介绍宏观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以及国民生产总值的含义及其核算方法。第二部分为国民收入决定分析,指均衡国民收入的决定及其变动,均衡国民收入是需求和供给相互作用的结果,涉及四个主要经济模型。第三部分为宏观经济政策,主要讲解需求管理政策和供给管理的实施工具和机制,并用IS-LM模型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效果。第四部分经济增长理论,主要有新古典经济增长模型和AK模型,为宏观经济学基本理论的动态化。
二、“宏观经济学”课程教学面临的问题
如何通过“宏观经济学”课程的科学教学设计提升学生学习兴趣和实践能力,培养综合性大学本科生的理论联系实际的科学思维方式是值得深入探索的问题。根据十几年的教学实践,我发现该课程在教与学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四个方面:
1.课程内容多
传统宏观经济学课程教学内容庞杂,以教师讲授为唯一方式,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相对落后,学生反映该课程知识艰涩枯燥,理解难度大,有的甚至需要通过背诵来通过考试,导致学完即忘,对后续经济类专业课程起不到应有的方法论作用。宏观经济学课程内容较多,核心问题是国民收入决定理论,所以,宏观经济学的出发点是国民收入核算理论,理论部分主要包括国民收入核算、收入支出分析、IS-LM模型、AD-AS分析、菲利普斯曲线、宏观经济政策实践及效果、对外经济理论、经济增长理论等,核心内容是国民收入决定。然后在国民收入决定理论的基础上研究最重要的四个宏观经济政策,即失业和通货膨胀、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对外经济政策,也就是运用IS-LM模型来分析经济政策的效果,研究如何通过宏观经济政策来影响国民收入总量。而动态的国民收入变化主要涉及经济增长理论。虽然这门课安排了每周4个课时,一学期共64课时的上课时间,在财经类课程中属于比较多的学时,但是学生要在一个学期里消化、掌握全书 11章76节的内容还是比较困难的,尤其对于初入门的经济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时间非常紧张。
2.课程内容难
“宏观经济学”的课程教学中离不开各种理论和模型的讲解。理论学习通常都是通过文字表述、数学公式和经济模型来阐述。虽然在大一学习“微观经济学”时,已经接触一些经济模型,但一大部分同学知识基础仍比较薄弱。尤其对于一些文科生来说,对复杂的图形推导和高等数学公式推导感到难以接受,很难将这些图形和公式与经济学涵义的描述联系在一起。而宏观经济学中的经济模型又是核心内容,主要分为收入—支出(E-Y)模型、IS-LM模型、需求—总供给(AD-AS)模型以及蒙代尔—弗莱明模型等,不仅要理解它们的经济含义及图形推导、公式推导过程,还要知道在经济政策实践中的应用。在理论知识的学习中,宏观经济学涉及的名词概念较多,理论观点涉及的流派也较为复杂,需要学生有一个清晰的理论框架体系。并且,这门课使用的数量分析多,逻辑推理少,以致有的同学感觉学起来很难。
3.与当代中国的经济实践不完全契合
在目前的中国经济实践中,市场机制起作用的程度和范围都要受到限制,一些西方经济理论在我国并不完全适用。由于宏观经济学产生于大萧条之后的 1936年,是从西方发达国家的制度背景和经济实践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所以某些理论前提和经济现象并不符合中国当前的经济实际。因此,这门课所讲的一些内容离中国的现实就比较远。例如,20世纪30年代的垄断与私有化并存的经济制度、发达的市场体系、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能解释经济学中的菲利普斯曲线,能解释补偿性的经济政策;但是有些内容与中国经济运行的背景非常不一致,如GDP的核算方式和内容、银行利率的决定方式、财政收支制度等。尤其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实践方面,更是以西方国家——美国为例来进行研究的,与我国的经济政策实践“水土不服”,这样就容易使学生在这些问题的理解方面出现迷茫和混淆。
4.教学方法相对单一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他们的学习情况制约着课程讲授的开展和深入,影响着教学目标的达成。以教师授课为主、学生被动听课的教学方法已不适应时代的要求。有的教师在平时的教学工作中有时备课不够深入、细致,对学生的实际需求缺乏深入了解,这种情况下进行教学,学生在课堂上主动学习的主体作用体现不很明显,只是被动听讲。往往会出现老师讲得热火朝天,学生昏昏欲睡的现象。另外多媒体教学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课件制作简单,讲课内容理论性太强,没有相应的案例支撑,也使教学效果大打折扣。在具体的教学中,教育教学方法及课堂教学模式比较单一,教师按教学大纲照本宣科,讲课缺乏激情,讲课方法缺乏多样性,缺乏创新意识等,都使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难以调动。这样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是很难满足当前社会对创新型应用人才的需求的。
三、对宏观经济学课程教学设计的几点思考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宏观经济学作为经济学专业的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在各高等院校经管类专业课程中的地位不断上升,这就需要我们有针对性地做好教学设计,讲好宏观经济学这门课。
1.对教材内容进行适当取舍
在充分研究中外教科书内容的基础上,对教材的内容进行合理取舍。由于经济理论的互通性,宏观经济学的有些内容与其他相关课程有很多重复的地方,可以在这门课中少讲或不讲,基本原则是要保持这门课内容和体系的完整性。例如,财政学和货币银行学的内容也有宏观经济政策的理论和实践,国际经济学和国际金融中含有开放经济下的短期经济模型知识。因此,可以只讲解这些内容所涉及的一些基本原理和经济模型的推导和使用,然后说明这些内容与宏观经济学其他部分的关系即可。关于博弈论,关于新古典宏观经学和新凯恩斯的AD-AS模型也可以不讲,因为这些内容在中级宏观经济学里会详细讲解。与此相适应,我们讲课时就需要为“宏观经济学”课程理出一条主线,使本书各部分内容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比如IS-LM模型就是短期国民收入决定内容的主线,由这个模型,可以分析均衡产出、政策效果、政策实践等问题。注意阐明各部分内容之间的内在联系和逻辑关系,形成自己独具特色的讲授体系和风格。
2.抓住教学难点,各个突破
对于学习中的理论模型难点,推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需要采用灵活的教学方法因材施教,重点突破。课堂授课全部采用多媒体讲解,并及时更新课件内容,把与社会经济热点相关的课外材料在课堂上为同学展示、讲解,拓宽学生学习视野。课堂中运用中西方经济学问题的经典案例,启发学生思考,一层一层剖析,最后综合成几点,回归到某章某节的某几个知识点上,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热情,让学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对于课程中西方经济学存在争议的主要部分,讲清楚不同经济学流派对此持有的不同观点,通常与他们所处的历史背景和假设前提有关。比如消费理论要以凯恩斯的主流经济理论——绝对收入消费理论为主,其他经济流派的理论——相对收入理论、生命周期理论、永久性收入理论等为补充;再比如AD-AS模型中,对于AD曲线的形状,西方经济学家们已经达成共识,但是对于AS曲线,却由于不同流派对货币工资和价格水平调整的速度的快慢认识不一样,而出现三种不同形状的曲线。通过这样的分析和讨论,培养学生在学习中敢于创新、敢于质疑的科学态度。
3.密切联系我国的发展实际,与时俱进
“宏观经济学”课程内容要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需求和人才培养需要,体现现代教育思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宏观经济学虽属理论经济学的范畴,却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这就要求在宏观经济学的教学中要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把西方经济理论的发展演变历史和我们改革开放中的热点问题联系起来,提高学生学习本课程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并通过网络与学生进行互动式学习与交流。根据宏观经济学实践环节的特点,在实践课堂讲授的过程中,不仅注重基本理论的基础作用,而且特别强调方法论学习和宏观经济学案例教学,增强学生对现代经济学分析框架的理解与掌握,从而使学生在社会实践训练中,能找到相应的理论来解决实际问题。首先,要客观看待某些西方经济学的理论。宏观经济学所研究的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社会化大生产中出现的资源配置问题和国民收入决定问题,比如 IS-LM 模型所说的当实施扩张性货币政策,货币供应量增加时,利息率下降可以刺激投资的机制,以及调整法定准备金率政策最猛烈最不常用,等等,这些与中国的实践不相符。对于这些问题,教师要摆事实,讲道理,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其次,要与时俱进,课程讲授中紧密联系中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找出西方经济学在中国本土经济的可资借鉴之处。例如,2008年的金融危机彻底粉碎了自由的市场机制总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神话,可以联系中国实际来讲授如何正确处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通过菲利普斯曲线来讲授我国的通货膨胀和失业问题的原因和政策解读等。使学生认识到这门课的内容与实践联系紧密,要分析的问题就在我们身边,自然会激发起学生学好这门课和掌握这门知识的积极性。
4.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和手段
经济哲学这一新兴学科的起源与近现代西方经济学界的三次重要论战关系密切。
第一次论战的一方是以李斯特、罗雪尔、克尼斯等为代表的德国旧历史学派以及19世纪70年代后继承和发扬他们观点的以施穆勒、布伦塔诺等为代表的新历史学派。他们强烈批判古典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认为古典经济学对经济世界的描述远不符合复杂多变的现实经济世界,而过分强调对财富的追求是一种片面狭隘的利己主义动机,更批判性地指出以“经济人”概念为基础的抽象演绎法必然得不到符合实际经济过程的经济理论。而论战的另一方则是以门格尔、庞巴维克等为代表的奥地利学派。他们针对历史学派的批判展开了积极有力的回击, 坚持认为对个人经济行为及其动机的有效分析才是研究并掌握整个经济过程的本质与规律的必要前提与基础。双方唇枪舌战,论战非常激烈。1883 年, 门格尔发表了《经济学和社会学问题》反驳历史学派的批判并对其历史归纳法提出批判;同年, 施穆勒发表了《政治社会科学》与门格尔针锋相对;1884年,门格尔发表《德国政治经济学中历史主义的错误》再次予以回击;1888 年, 布伦塔诺发表演讲批判“经济人”概念;1889年, 庞巴维克发表反批判言论, 对历史学派的伦理主义经济学提出指责… …最终,关于经济学的科学门类问题也卷入论战之中,奥地利学派认为“边际革命”使经济学成为一类严密的科学,历史学派则认为经济学绝对不可能成为科学。
20 世纪30、40 年代进行的第二次论战将经济学学科性质作为争论的焦点之一。穆勒认为依据经济理论做出的判断要想达到精准度并获得验证必须排除各种干扰因素, 否则这种判断只能是一种预测指向。1932 年,罗宾斯发表《论经济科学的性质和意义》在西方经济学界掀起了一场反对证实法而张扬证伪法的浪潮。罗宾斯认为对经济理论真理性的检验是经济学方法论的基本问题,并阐述了“正确性”与“实用性”的区别,他认为“正确性”是从“一般”到“特殊”的逻辑推导过程,而“实用性”则是从“特殊”环境下的反应出发的,能经受住检验与证实的经济理论才是可取的。1937年,萨缪尔逊发表《经济分析基础: 经济理论的实用意义》对罗宾斯观点提出质疑, 认为这是一种“关于经验材料的假说”。 1938 年, 哈奇森发表《经济理论的意义和基本原理》主张经济学理论研究中应用证伪法。还有一些经济学家提出经济理论应具有可证伪性,经济学研究的发展趋势应朝向经验自然科学。
20 世纪70 年代,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滞胀和现实经济活动中原菲利普斯曲线的销声匿迹打破了经济理论界的宁静与祥和。随着“第二次经济学危机”的到来,第三次论战拉开了大幕。一些经济学家又一次将矛头指向了“经济人”,伴随随现代微观经济学理论的不断发展壮大,“经济人”行为的理性假设成为群起攻之的目标。经济学应不应该涉及价值判断、经济学应该如何发展、经济学可能如何发展等都成为了此次论战涉及的问题。1973 年, 海尔布伦纳发表《作为“非价值”科学的经济学》批判传统二分法,肯定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的差别并对经济学应注重非价值分析的观点提出质疑。同年,缪尔达尔发表言论提出为加强经济分析结果的真实与客观应将价值判断作为其前提条件。
在近百年的唇枪舌战过程中,研讨与反思的范围早已超出了经济学研究本身,而正是这种激烈的思想碰撞,批判与反思促成了经济哲学的产生。
二、经济哲学研究的意义
对于经济哲学的研究包含了经济学与哲学的双重意义。
第一,经济哲学对于经济理论的发展具有方法上的指导意义。在西方经济学论战当中可以看出,经济学理论的研究与发展急需一种专门的哲学理论为其提供方法论支持。然而无论是唯理论哲学、经验论哲学,还是实证论哲学、证伪论哲学等都没有以人类经济世界作为反思对象。而经济哲学正填补了这一空缺,它从对人类经济世界的反思出发,其哲学理念为构建经济理论体系打下基础,观念上指引经济理论发展,方法上引导经济理论逐步完善。但目前我国的传统经济学理论已明显不适应我国当代经济的发展,而以对经济学反思为基础的经济哲学在我国的发展是有困难的。在这样的前提下,我国的经济学和经济哲学必须相辅相成,是我国经济哲学与经济学共同走向成熟。
第二,经济哲学对于人类经济世界的总体性把握, 有助于提高人们对于现实中经济现象的辨识水平,有助于人们深刻理解市场经济理论与政策,从而超越肤浅的经验认知层面。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体系、思维模式都深深的打上了计划经济的烙印,一时无法完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导致了许多经济思维与行为上的误区,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而经济哲学在观念上的牵引作用能帮助我们摆脱狭隘的传统经验束缚,提高我们对经济世界的认知。
第三,第一哲学是经济哲学的基础,经济哲学是对第一哲学的丰富。经济哲学与第一哲学一样是以对思维进行反思的方式确定人对存在的观念与行动,从而求得思维与存在的同一,到达对必然性的认识。但二者反思对象不同,第一哲学是对整个人类世界存在的反思,而经济哲学是对人类经济世界的反思。第一哲学与经济哲学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作用、互为条件的。经济哲学必然以第一哲学对人类整个世界的总体把握为基础,它无法脱离第一哲学的根本特征而独立存在;而第一哲学对于整个世界存在的反思, 又是以经济哲学为媒介和条件来进行的,缺乏对人类经济世界的总体认识, 就难以对于整个人类世界进行反思。因而,第一哲学的发展是经济哲学得以发展的必要前提与基础,而经济哲学的发展是对第一哲学补充、丰富与延展,有利于更好地研究第一哲学。
第四,经济哲学研究对哲学的升华大有助益。马克思在《资本论》、《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等著作中已经揭示出哲学与经济学不可割裂的渊源,他说:“探寻社会的奥秘, 要回到顽强的经济事实之中”。他的研究实现了哲学与政治经济学史上的革命。然而其研究成果并没有得到我们很好地继承和发扬,在前苏联教条主义的哲学研究思潮的影响下,多年来我国对哲学的研究成果也收效甚微,对经济哲学的研究,将帮助我们更深刻地认识哲学的精髓,更深入地了解哲学的经济观。
三、我国经济哲学研究的必要性
只有哲学方法论的牵引才能使经济理论发展完善。因而经济哲学研究可以规范显示经济生活中人们的思想与行为,是非常有必要的。
第一,经济哲学研究对解答我国目前的热门经济问题,制定正确经济决策是十分必要的。面对我国经济体制转型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如贫富分化问题、可持续发展问题、经济增长与资源浪费、环境污染之间的协调问题、传统价值观念与新兴经济活动之间的矛盾问题、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片面追求利润导致的诚信问题、产权问题等都需要哲学的理论指引与宏观上的把握,指导我做出正确的、全面的、有方向性的经济决策。
第二,经济哲学研究对提升人们对于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刻认识与理解是十分必要的。计划经济虽已远离我们当今所处的时代,但它留在人们思想观念中的“余毒”却多年来难以清除。倾向于计划经济时期的思维体系、人生观、价值观依然在处于市场经济浪潮中的人们脑海中“作祟”,它干扰了我们对于经济世界的正确认知,导致了诸如争抢所谓的“铁饭碗”等许多不符合经济规律的经济行为的出现。而目前的现代市场经济理论本身并不是没有缺陷的,它对经济活动的引导也会出现偏差,而人们对现代市场经济理论并没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往往固守以往的经验作出判断与决策,而单凭经验是无法适应多变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会导致经济活动的偏差,这正是人们对市场经济体制缺乏深刻认识,不能很好适应市场经济的表现。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理性经济必须要有哲学理性的指导。因此,研究经济哲学,理性地认识市场经济,才能从总体上把握住市场经济发展方向,提升对市场经济体制的认识水平。
四、我国经济哲学研究存在的不足与逐步完善
就目前我国经济哲学研究的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点不足:
第一,经济哲学研究没有引起学术界足够重视。我国很多学者对经济哲学的认识还很模糊,只有一些哲学家对其产生了兴趣, 而大多数经济学家只注重对经济理论的研究,把经济哲学看成是哲学的“自我推广”,并没有认识到经济哲学是对人类经济世界的总体把握与深刻反思。而西方经济学界则已十分注重哲学与经济学的相互渗透,几乎每一位出色的经济学家都可以称得上是“包罗万象”的社会学家。
第二,并不重视的经济学范式及理论基准等的研究。缺乏对经济学范式的研究,导致产生了一种顽固的思维定式,忽视前提条件而对西方经济理论全盘接受;缺乏理论基准研究导致对经济问题的判断力失准。然而目前多数经济学书籍仍然很少涉及经济学范式等的研究。
第三,教学领域的哲学和经济学存在严重脱节现象。以本科教育为例,绝大多数高校哲学课只讲哲学及科学哲学的基础知识,经济学专业则以经济学传统理论为主。经济学与哲学的姻缘关系被生生切断,更谈不上对经济哲学的涉猎。无论是经济学专业还是哲学专业的学生都对经济哲学的研究领域与作用知之甚少,可见经济哲学未来发展面临的困难。
高培勇:其一,去年的5月17日,同志发表的《讲话》,对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做出了全面部署。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显然是涵盖多个哲学社会科学类学科的统称,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中国特色经济学。作为主要从事经济理论研究、以党和国家关注的重大经济理论问题为主攻方向的经济所和经济所人,理应率先完成好构建中国特色经济学这一十分重要的历史任务。
其二,明年我们将迎来改革开放40周年。经过近40年的改革开放进程,我们不仅基本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而且已经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对于中国改革开放基本轨迹、基本经验和基本规律的系统总结,显然是中国特色经济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始终致力于为党和国家的重大经济决策服务、在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的几乎所有环节都留下了自己深刻印记的经济所和经济所人,理应担当起构建中国特色经济学这一十分重要的历史责任。
其三,后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70周年。毋庸赘言,在近70年的时间里,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建设成就。综合实力极大增强,国际地位极大提升,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认识到经济建设不仅对于改革开放后的中国,而且对于改革开放之前的中国,都是一条可以观察到的发展主线索,建国以来经济建设的实践无疑为中国特色经济学的构建提供了丰硕的思想源泉。作为始终以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己任,为共和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的经济所和经济所人,理应在全面梳理共和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实践并提升至规律层面加以认识的基础上,履行好构建中国特色经济学这一十分重要的历史使命。
所有这些,都表明,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植根于中国特殊国情,对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践做出创新性理论概括,并由此形成一个逻辑上自洽的中国特色经济学理论体系,是经济所和经济所人的历史任务、历史责任和历史使命。
记 者:您对构建中国特色经济学有哪些思考?中国特色又是如何体现的?基础性工作有哪些?
高培勇:立足中国实践、解决中国问题是中国特色经济学的灵魂。举凡理论体系的构建,一要有合理的框架,二要有足够的构件。
首先应当认识到的一点是,所谓中国特色经济学的“特色”二字,其最根本的要义,就是以为指导,立足中国实践,解决中国问题。
中国特色不仅体现在经济学所应体现的重大原则上,还须体现在纳入经济学研究视野的议题清单上。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构建中国特色经济学,就要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从我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中发现和挖掘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议题,让中国特色经济学的研究与实践层面关注的实际问题相合拍。以此为基础,提出并形成有用、能用、管用的中国特色经济学研究成果,实现经济理论与经济实践的良性互动。同志讲过,“只有以我国实际为研究起点,提出具有主体性、原创性的理论观点,构建具有自身特质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我国哲学社会科学才能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优势”。
因而,构建中国特色经济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就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我国和世界经济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着力提出能够体现中国立场、中国智慧、中国价值的理念、主张和方案。
其次,经济学作为一门致用之学,对于实践的总结是其最基本的来源。就此而论,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实践已经为中国特色经济学的构建奠定了坚实基础。
中国特色经济学只能扎根于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伟大实践。从常识来看,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实践之所以是成功的,一定是因为我们做对了什么。这些做对了的东西,当然是从西方经济学的教科书中难以找到的,也不可能是从经典作家那里照抄照搬来的,而只能从中国的实践中来,只能在扎根于中国国情土壤的基础上产生。把实践中做对了的东西总结出来,本身就是理论创新,就是对经济学的理论贡献。同志也讲过,“把中国实践总结好,就有更强能力为解决世界性问题提供思路和办法。这是有特殊性到普遍性的规律”。
因而,构建中国特色经济学的另一项基础性工作,就是全面而系统地总结好中国的经济改革与发展实践,讲好中国经济的故事。
第三,经济学作为一门科学,其成果最终要凝练于客观规律的提炼和理论体系的形成。这意味着,只有将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实践提升至规律层面加以认识,才是中国特色经济学的特色之所在,也才能对世界经济学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毫无疑问,在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实践的背后,隐含着中国经济学界的理论创新和理论贡献,只不过我们在过去总结、提炼得不够好。当然,这些具有理论创新意义的观点、主张、理念、思路等,主要是从中国经济实践中、立足于中国经济的土壤得出的,是循着与西方主流经济学不大一样的研究范式而生成的,但它们是“接地气”的,是有用、能用、管用的,实践也可证明是做对了的东西。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强对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新理念、新思想和新战略的研究阐释,从而做出创新性的理论概括,既是摆在中国经济学界面前的一个躲不开、绕不过的重要课题,也是构建中国特色经济学的一条必由之路。指出,“这是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着力点、着重点。一切刻舟求剑、照猫画虎、生搬硬套、依样画葫芦的做法都是无济于事的”。
因而,构建中国特色经济学的第三项基础性工作,就是在深入研究和认真分析中国各种经济现象背后总逻辑的基础上,提炼出有学理性的新理论,概括出有规律性的新实践。
做到并做好上述这一切工作,不仅可以极大推动中国特色经济学的建设进程,而且有助于极大增强中国特色经济学的国际话语权,甚至可以对全球经济的复苏和发展产生借鉴和指导作用。
记 者:据了解,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已经建所近90年,请您谈谈贵所在经济学研究上有哪些独特的优势?
高培勇:构建中国特色经济学无疑是提交给中国经济学界的共同任务。不过,注意到经济所和经济所人的特殊定位和特殊的历史传承,还可以指出,构建中国特色经济学也与经济所和经济所人之间具有一些特殊的关联点。
在中国经济学界,经济所历来有“老所”“大所”之称。之所以是“老所”,是因为,经济所的历史可追溯至1926年7月创办的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社会调查部。1929年7月,社会调查部改组为社会调查所。即便从社会调查所组建之日算起,也已有将近90年的光阴,且经历了中央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三个不同发展时期。在中国,还没有哪一个经济领域的研究机构有着如此久远的历史。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所辖的除经济所之外的其他研究所,也都是历史上从经济所分化出去的。
作者简介:高嵩(1972~),女,黑龙岗人,南开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主要从事理论经济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F0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08)04-0008-04 收稿日期:2008-04-18
几乎所有秉持个人主义思想的西方经济学流派都把自己的观点追溯到亚当・斯密。斯密注重个人行为选择分析,他的个人观念被后人归纳为“经济人”假设,并且被众多西方经济学流派继承下来,在他们的学说中得到发展。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有新古典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经济学,这三大流派的共同特点在于对方法论个人主义原则的强调。当然,不同流派,甚至同一流派内部不同学者的观点还有所不同,对斯密学说的理解也存在分歧,从而使得出现在他们著作中的“经济人”还有细微差别。对于这种细微差别,杨春学(1998)用从“经济人”到“新经济人”的发展变化予以概括,认为布坎南、贝克尔、诺思等人关注“非经济行为领域的分析”,从中“揭示出‘经济人’的某些实际行为特征”,这种“新经济人”假设“既能增强经济人模式的解释能力,又使我们能够发一掘出约束经济人行为的‘社会文化环境’的深层含义”。
与那些以赞许的目光看待“经济人”假设及其发展变化的学者不同,也有很多人反对这种秉承自启蒙主义思想的理论传统,并饱含讽刺意味地将其称为“抽象的个人”。其中,最为中国读者所熟悉的就是卡尔・马克思。马克思曾专门针对古典经济学关于个人的理解进行过批判,从中可以看出,他持有一种不同于“经济人”假设的独特的个人观念。对于这种个人观念,学者们也有不同理解。比较传统的观点主张把社会关系看作独立于个人行为选择的客观因素,认为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客观存在决定了资本家个人的存在,而不是具有利己心的资产者的存在决定了资本主义关系的存在”(胡钧等,2005)。与这种观点不同,笔者主张关注社会关系,把人与人之间结成的依赖和制约关系看作是个人的行为特征之一,认为对这一特征的强调构成马克思个人观念与“经济人”假设的根本分歧(高嵩,2008)。
本文立足于对马克思相关观点的理解,关注不同流派的学者对个人行为选择约束条件的处理,希望从中揭示“经济人”假设的发展变化,进而更深刻地体会这种个人观念的局限性。文中含混地把出现在斯密著作中的相关因素称为社会背景。马克思则认为,不同个人在彼此间结成的社会关系同时又制约着个人行为选择的自由。今天,人们更愿意把制度看作是约束个人行为选择的因素。当然,也有人试图总结西方学者从“经济人”行为选择出发对制度的形成和变迁所做的研究,比如林关征(2005),闫大卫(2005)等。他们更多地接受了西方经济学的研究框架,他们的研究目的也不在于从马克思的相关观点出发探究“经济人”假设的发展及其局限性。
一、亚当・斯密的个人观念
启蒙主义者主张把个人理解为“分裂为原子状态的、彼此基本上漠不关心的”,古典经济学继承了这种个人观念,“经济人”被看作是启蒙主义“抽象的人的一般观念的不同形式”(卢科斯,2002)。在斯密的理论体系中,个人是忽视彼此间的关系,忽视特定社会背景对其进行抽象的结果,这种不受任何约束的“经济人”是处于原子状态、彼此孤立存在的(斯密,1962)。
人们通常从两大条件出发去分析个人的行为选择,其一是个人利益目标及其实现目标的能力,其二是约束条件,二者缺一不可。但斯密在对个人进行刻画的时候,却只借由自利性和理特征强调了前一个条件。对斯密的这种做法,马克思(2004)用“鲁滨逊”这一与世隔绝的文学人物形象加以讽刺。他写道:“政治经济学喜欢鲁滨逊的故事”,而一旦从学者们的想象回到现实世界,“离开鲁滨逊的明朗的孤岛”,就能看到,“人都是互相依赖的”。从类似的批判中可以看出,马克思在一开始就主张正视社会关系对个人行为选择的约束,他的个人观念还特别强调了人们在彼此间结成的依赖和制约关系。按照今天我们通常使用的经济学语言,马克思的个人观念既强调了个人的利益目标及其实现目标的能力,也没有忽视个人的约束条件,而这两大因素对于分析个人行为选择是不可或缺的。
即便只强调个人的自利性和理特征,斯密在分析现实问题的时候,也还是不得不引入特定的社会关系,由此决定个人行为选择的约束条件。他曾探讨过垄断条件下资本家的共谋,分析过“单纯、明确的天赋自由制度”下个人的行为选择,从中可以看出,“经济人”也生活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下。但是,这种处理方式无疑导致斯密在借助个人行为选择分析探讨现实问题的时候,只能接受一个稳定的社会背景,在那里没有任何因素能够推动社会背景发生改变。马克思认为,斯密的这种做法等同于在一开始就接受了某一特定历史条件下社会关系的合理性,把资本主义制度看作是永恒的。即便斯密又重新引入当时特定的社会关系,也不能把“经济人”还原成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现实关系中的个人。
而且,斯密忽视社会关系对个人进行抽象的做法还给自己凭空设置了一个难题,遵循方法论个人主义原则,还有必要从“经济人”出发解释社会背景产生和变迁的原因。之所以把它看作是一个难题,是因为斯密仅仅以个人利益目标及其实现目标的能力去规定个人,又把社会背景理解为约束个人行为选择的因素,利益和对利益的约束在逻辑上是相互对立的。如何从追逐自身利益的“经济人”出发,解释约束其自身利益实现的因素形成和变迁的原因,这一问题引发了那些继承“经济人”假设并遵循方法论个人主义原则的西方学者的研究兴趣,比较著名的有新制度经济学家和布坎南等公共选择经济学家。按照对马克思相关观点的理解,要准确刻画个人,还必须明确他受哪些条件约束,基于这样一种观点,本文把西方学者围绕制度研究取得的成果看作是“经济人”假设的拓展,希望从中体会这种个人观念的局限性。
对自己所设置的难题,斯密并没有花费过多笔墨予以阐释,只是强调特定社会背景是在“经济人”追逐自身利益的过程中自发形成的,反对将其看作任何人类智慧的结果。可见,他不主张把社会背景理解为个人的选择变量。斯密把经济变量看作个人行为选择的结果,把特定社会背景看作自发形成的结果,从而默认了“经济人”存在两种不同的行为模式。无
论某一社会背景是怎样形成的,都不会影响斯密对受其约束的个人行为选择所展开的分析以及由此得出的结论,这意味着他把解释社会背景形成和变迁的原因,与分析受特定社会背景约束的个人行为选择严格区分开来,即便他还借由强调社会背景是在个人行为选择过程中自发形成的,试图把二者统一在同一过程中。斯密曾明确反对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在他看来,人类历史上不曾有任何时期被用于签订“原始契约”。以便在此后遵循这一契约的安排。当然,促使他反对的原因还在于,社会契约论主张把特定社会背景理解为人们签订契约的结果,从而将其看作个人的选择变量。
二、新古典经济学关于个人的理解
马歇尔的努力促使西方经济学得到了更加迅速的发展,他和他的追随者被称为新古典经济学家。新古典经济学继承了“经济人”假设,忽视人们在彼此间结成的依赖和制约关系,只强调个人的自身利益和理特征。从自利性和理特征出发,学者们还尝试推导出个人的效用函数,用某种形式的效用函数指代出现在自己理论体系中的个人,这种做法得到西方学者的普遍接受。
与“经济人”假设一起被继承下来的还有斯密分析个人行为选择时重新引入特定社会背景的做法。无论如何,单单从自利性和理性出发,仅仅依靠所得到的效用函数,是无法展开对个人行为选择的分析的,于是,那些曾经被忽视的借以限定个人行为选择的社会背景又重新得到重视。学者们在分析现实问题的时候,往往会为“经济人”设定不同的身份――消费者、工人、不同市场结构下的生产者,等等,研究受一定条件约束的“经济人”的行为选择。随着新古典经济学的不断发展,也开始有一些学者意识到,以往引入的约束性限制正在逐步丧失其现实性。为了摆脱理论与现实不符的尴尬局面,一些新古典经济学家尝试引入更加贴近现实的因素作为个人的约束条件,他们误以为这样做就能把“经济人”还原成真正生活在现实世界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个人。
与斯密不同的是,新古典经济学完全忽视对特定社会背景形成和变迁原因展开分析的必要,在他们的理论体系中存在着从个人行为选择出发未曾予以解释的变量――个人的约束条件,这一做法偏离了他们遵循的方法论个人主义原则。后来的一些学者对此提出质疑,遵循方法论个人主义原则,他们尝试从“经济人”出发探讨制度形成和变迁的原因,其中比较著名的有新制度经济学家和以布坎南为代表的一些公共选择经济学家。
三、新制度经济学对“经济人"假设的继承和发展
新制度经济学关注制度研究,其中,比较有影响的一种观点主张把制度理解为博弈规则,认为它塑造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经济人”是在制度约束下进行行为选择的。科斯(1990)提倡“从人的实际出发来研究人”,认为“实际的人”是“在由现实制度所赋予的制约条件中活动”的,这种观点被越来越多的学者所接受。由此出发,科斯批评新古典经济学忽视对“现实制度”的探究,将其戏称为“黑板经济学”。但是,我们也应该认识到,上述批评并不意味着科斯摆脱了“经济人”的局限,恰恰相反,新制度经济学也是用自利性和理性去描述个人的。虽然还有学者或多或少地放松这两大行为假设。无论是更强调遵循自利性和理假设的学者,还是更倾向于偏离这两大假设的学者,他们都仅仅从个人的利益目标及其实现目标的能力这一角度去刻画个人,继承了那种忽视社会关系对个人进行抽象的做法。
很多新制度经济学家都把制度看作“经济人”的选择变量。认为“经济人”是“制度变迁的行为主体”,并且把自己对制度的关注追溯到斯密从“经济人”出发解释相关因素的传统,而没有注意到斯密反对将其理解为任何人类智慧的结果,反对把它看作个人的选择变量。诺思区分了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认为正式规则是立法者和政治企业家等人有意设计的结果,是在博弈开始前就被确定下来的。类似的观点把经济研究区分为两个层面,其中,新制度经济学“主要关注第一个层面的效率分析”,即在不同制度间“做出选择的过程”;西方主流经济学主要关注“第二个层面”,即以“不断进行边际调整为内容的效率分析”。正像前文分析中曾经强调的,斯密已经把对社会背景的分析与人们关于经济变量的选择严格区分开来,当然,他还试图把二者统一在同一个过程中,而诺思则明显地将它们分别置于个人的两个不同的行为选择过程。更进一步地,如果按照诺思的研究框架,个人总是在一定制度约束下进行行为选择的,那么,个人在选择某一特定制度时也会受到另一些制度的约束,这一思路将引导人们陷入一种无穷回归的尴尬境地。对此,新制度经济学家并没有给予足够重视,这一问题是公共选择经济学家布坎南提出来的。
也有一些新制度经济学家主张把制度变迁视为一种演化过程,而不是“经济人”选择的结果,持类似观点的学者默认了个人存在另一种行为模式,借此解释制度的形成和变迁。即便他们还强调,制度与经济变量一样,都产生自同一个过程,制度也没有被理解为个人的选择变量,而是被看作是某一伴随个人行为选择的演化过程。当然,不同学者关于这一演化过程的认识还存在差异。
无论是把制度变迁理解为演化过程,还是将其看作是个人选择的结果,从追逐自身利益的“经济人”出发,解释制约其实现自身利益的制度的形成和变迁,这一凭空设置的难题甚至促使学者们转向某些非个人因素,诺思就曾引入“初始情况、历史演进、信息和知识、信仰体系”等,类似的做法偏离了方法论个人主义原则,削弱了其理论体系的解释力量。而且,由于对制度的决定因素还存在不同认识,新制度经济学家的观点显得非常松散。诺思甚至承认,人们对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并没有充分的认识,更不知道它怎样约束我们改造社会的能力”(诺思,2004)。理论上的困境也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经济人”假设的局限性。
四、公共选择经济学对“经济人"假设的继承和发展
与新制度经济学略显不同的是,绝大多数公共选择经济学家都接受了“经济人”的自利性和理假设,其中,以布坎南为代表的学者还对制度研究表现出浓厚兴趣。他们把制度看作是对个人行为选择的约束,试图从“经济人”出发探讨制度的理性选择问题。可见,布坎南是把制度理解为个人的选择变量的,这与斯密的观点还存在差异。
在研究过程中布坎南发现,“经济人”就某一制度做出选择时也总是受到另一些制度的约束,按照这一思路,学者们试图解释制度形成和变迁的努力就会陷入一种无穷回归的尴尬,为了摆脱这种尴尬局面,布坎南主张把“经济人”的行为选择划分为立宪和后立宪两个阶段。在立宪阶段,人们通过一致同意达成“立宪式契约”,在后立宪阶段,受特定制度约束的个人还可以选择“后立宪式契约”。布坎南(1962)认为,只有在立宪阶段得到所有个人一致同意才能保证“立宪式契约”的合法性,他写道:“我们的立场是契约主义的,这个术语本身表明了通晓古典政治哲学,特别是自由社会之思想基础
的著述的人所接受的概念框架”,这让我们再次感受到社会契约论的深远影响。当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被公认为是“自由社会之思想”集大成者的斯密在解释相关因素时,还曾经明确反对过将其理解为人们最初订立并在此后遵循的“原始契约”。
遵循自己构建的逻辑线索,布坎南尝试解释人们选择“立宪式契约”的原因,并引入长期性和不确定性论证自己的观点,他的结论也得到雷和泰勒等人的支持,但还是有人提出,即便人们在立宪阶段选择了“立宪式契约”,一旦后立宪阶段遵照“立宪式契约”的安排给某个人带来了负面影响,那么,他就没有理由继续接受“立宪式契约”的约束。对此。布坎南(2000)解释道,那些被称为“立宪式契约”的制度安排已经包含了“对规则本身建立起来之后的选择施以有约束力的限制的规则”。布坎南区分立宪阶段和后立宪阶段的做法,实际上允许了“经济人”存在两种不同的行为模式。与后立宪阶段不同,在立宪阶段,布坎南通过外生引入更具有合法性的一致同意规则为“经济人”确定约束条件,认为个人在一致同意规则的约束下选择“立宪式契约”,以便在后立宪阶段约束自己和别人的行为选择。
当然,人们也注意到,布坎南的契约主义解释其背后隐藏的逻辑是,国家是由所有个人通过建立某一社会契约形成的。但是,就连布坎南(2000)自己也不得不承认,这一观点与国家发展的历史并不相符,“从经验的记录来看,历史中的国家的建立,与契约主义的解说基本上没有关系。历史上大多数国家的出现是强者征服弱者的结果”。理论与现实的巨大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经济人”假设的局限性。
与布坎南相比,大多数新制度经济学家都没有特别明显地倾向于社会契约论,也没有论及布坎南提出的问题,即个人就某些制度进行选择的时候,也总是受到另一些制度的约束。但是,那些把制度看作是个人选择变量的学者是无法绕开这一问题的。
五、简单评价
与古典经济学“经济人”假设相比,马克思还特别强调了人们在彼此间结成的社会关系对个人行为选择的约束,由此可见,马克思是从个人利益目标及其实现目标的能力,以及个人行为选择的约束条件这两个方面人手去刻画个人的,在他看来,斯密在对个人进行抽象的时候,忽视了社会关系对个人的约束,即便斯密分析个人行为选择时又重新引入特定的社会关系,这种做法也不能把“经济人”还原成真正生活在当时英国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个人。“经济人”假设仅仅强调了个人的自利性和理特征,从这两大行为特征出发,西方学者推导出了个人的效用函数,而把约束条件排除出对个人的理解之外。实际上,即便在西方经济学的研究框架下,效用函数和约束条件这两个因素对于分析个人行为选择也是不可或缺的。
遵循方法论个人主义原则,包括斯密在内的西方学者还探讨了约束个人行为选择的因素形成和变迁的原因。但是,从追逐自身利益的“经济人”出发,探寻制约个人利益实现的因素形成和变迁的原因,学者们凭空为自己设置了一个难题。按照马克思对个人的理解,这个难题是根本不存在的,因为马克思在刻画个人的时候,已经考虑到其行为选择还要受到社会关系的约束。正是基于对马克思相关观点的理解,本文探讨了自斯密以来诸多西方经济学流派对“经济人”假设的继承和发展,特别是他们对个人行为选择约束条件的理解和处理,以便更深入地探讨这种个人观念的局限性。
当然,西方学者为解释约束个人行为选择的因素所作的努力其方向也有所不同。斯密从对当时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特定社会背景的观察中总结出个人行为选择的约束条件,认为社会背景是在个人行为选择过程中自发形成的,反对将其理解为个人的选择变量,并力图在个人选择经济变量的同一个过程中解释社会背景的形成和变迁。即便如此,斯密关于社会背景形成和变迁的讨论也并不影响他对个人行为选择的分析,实际上他是把二者严格区分开来的。可见,斯密实际上允许了“经济人”存在两种不同的行为模式。新古典经济学虽然继承了斯密的个人观念,但却并没有意识到探讨约束个人行为选择的因素形成和变迁原因的重要性,这种做法遭到新制度经济学家和以布坎南为首的一些公共选择经济学家的反对。
科学总是离不开一些基本的假设前提。经济学的基本假设最能体现经济学的哲学方法论,人性的假设是解释经济现象和经济活动的基本出发点,是经济理论体系赖以建立和展开理论逻辑分析的逻辑起点。深人探讨人性假设与非人性假设的区别,将有助于我们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以及准确把握当代经济学发展的新动向。
在西方经济学中出现最早、影响最广的经济人的假设理论是非人性假设的典型代表。亚当·斯密早在200多年前就提出了经济人假设理论的基本思想,并作了系统论述。按照他的观点,人天生具有利己心和完全理性,能够通过运用所拥有的全部知识和信息,以最小的经济代价去追逐自身的最大经济利益,同时由“看不见的手”(市场价格机制)的指引产生利他的结果,使整个经济运行协调有序,社会利益得到最大实现。因而国家不应干预个人的经济活动,而应对其采取自由放任态度。
新古典经济学继承和发展了斯密关于经济人的理论,使其成为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的基本假设。与此同时,这一理论假说本身也经历了一系列的更新与发展。这最突出地体现在伴随着“边际革命”而兴起的新古典理论体系之中。第一,在斯密那里,经济人并没有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范畴而处于经济理论体系的中心地位,对其的描述也是粗线条的。而在新古典经济学中,经济人则上升为整个体系的中心范畴,并且它还得到了更为精确的概括和系统的阐述。新古典学派把经济人划分为生产者和消费者,他们分别追求利润最大化与效用最大化。第二,新古典经济学关于经济人的行为分析不再局限于单纯的定性研究,而且还借助于定量分析,比斯密的原始解说前进了一大步。斯密曾提出人出于利己动机总要追求最大经济利益,但怎样才算是实现了这种“最大化”目标,由于分析方法所限斯密没有给予解答。而新古典经济学通过引人数量分析方法圆满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如生产者的利润最大化条件—边际收益=边际成本,即MR=MC;消费者的效用最大化条件—商品的边际替代率=商品的边际效用之比二商品的相应价格之比,即。这些定理将人的行为动机与效果联系起来,从而为合理地组织与协调人类的经济活动提供了科学依据。第三,新古典经济学还考察了经济人在不同市场形态下利润最大化和效用最大化的条件,强调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是经济人实现其理想目标的充分条件,这样,便把经济主体的理性、经济环境的完全性以及经济总体的均衡运行紧密地联系起来。由上可见,新古典经济学实际上将斯密具有某种自发性的经济人概念进一步抽象为具有完全理性的、简单划一的、可量化的“机械人”概念。这充分反映了整个新古典经济学及其方法论的特点,即把经济学从具有道德性和社会性的学科彻底转变为仅仅具有技术工具意义上的学科。这种人性假定把经济关系的分析建立在利己主义这个抽象概念之上,而忽视了精神、道德因素的作用,以致把经济学变成一部单纯的利己主义的自然历史。
马克思经济学的人性假设是: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道德与人和社会密不可分。
人类起源的历史表明,人和社会是同时诞生、不可分割的。“人在积极实现自己本质的过程中创造、生产人的社会联系、社会本质,而社会本质不是一种同单个人相对立的抽象的一般力量,而是每一个单个人的本质,是他自己的活动,他自己的生活,他自己的享受,他自己的财富。人和社会不仅是同时形成的,也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具体地说,人是处于“一定历史条件和关系中的个人”“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社会不过是处于相互关系的个人”,“社会本身,即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本身”“正像社会本身生产作为人的人一样,人也生产社会”。可见,“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人的存在其有内在的二重性。一方面,任何人都是一个个体的存在物,另一方面,任何人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存在。因此,马克思指出:“别人作为人在何种程度上对他说来成了需要,他作为个人的存在在何种程度上同时又是社会存在物。’州,吠把这矛盾着的两个方面内在地集于一身,因而成为“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
马克思关于人性的假设就是这种最一般规定的“人”,马克思经济学的一切原则和规范、范畴及逻辑运动都是“人”的这种内在二重性的矛盾的展开、深化和具体化。人的存在的二重性决定了人的需要或利益的二重性。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指出,人的需要或利益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自然主体的那种个人需要”,二是“表现为社会需要的个人需要”。与此相适应,满足人的需要的途径和方式也有两条:一条是直接满足个人的需要,另一条是满足“表现社会需要的共同需要”,从而呈现为个体性和整体性的二重特点。这种特点使得任何人都有一个如何处理个体性和整体性相互关系的问题,这就决定了道德的需要也是人的最本质的需要之一。
二重需要内在地集于一身的人必须始终面对二重利益之间相互关系的问题,形成调节和处理它们相互关系的客观需要。道德就是在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下人对这种客观需要及其必然性有意识的把握。从发生学的视角看,这个过程在人类社会长期发展中,就必然会逐渐地、不可避免地形成一定的秩序、节奏,在个人同他人、个人同群体相互交往的关系中产生某种相应的要求。一旦人们自觉意识到这些秩序和要求,那么这些秩序和要求就会转化成为人们行为活动的“应当”,获得普遍的意义,其要点如下。
首先,“应当”是一种关系。它把人的存在及其需要或利益的二重性之间的内在关系,通过人的活动外在地显现为个人同他人、个人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其次,“应当”作为人与人的关系的客观需要和必然性,会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并成为一种客观的精神力量,制约着人们的行为和生活,因而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再次,“应当”对人来说,不仅具有某种强制性,更重要的是具有有用性。“应当”的强制性不是纯外在地加给人的,而是人自己发现了、认识了的“应当”。人们之所以愿意放弃自己的某些任性和偏执,按照“应当”去行动、去生活,从直接或者具体层次上讲,是因为它能保证人们的行为的方向性、效用性。从间接或者抽象层次来说,“应当”是联系社会生活的必要纽带:它一方面能够把人与人、人与社会联系在一起,以维持社会的存在,保证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另一方面也能够把人既作为个人的存在物同时又作为社会成员的存在物这两个矛盾联系在一起,实现人的内在统一,促进人的精神完善和人格发展。 人类认识的这一特点表明,人们一旦达到了“应当”的共识,它就成为人们行为的规范。这种特殊规范性借助于人们的传统习俗、社会舆论和内心信念来维系,表现在人们的视听言行、行为品格和习性之中,并通过人们的义务感和良心感,构成人们自我调节、自我约束和自我评价体系,从而发挥自己特有的社会作用。
由此可知,道德既是社会调节的一种特殊手段,又是个人实现自身内在统一和精神完善的一种特殊方式,它始终根植在人和社会不可分割的联系之中,根植在人存在的二重性及其需要的二重性之中。
综上所述,可以清楚地认识到:人类从诞生开始,就离不开道德。缺乏道德,人们就无从获得内外利益,实践就根本不可能得到真正维持。经济学的人性假设就是运用了历史的方法并作了逻辑上的推演,得出r人是社会人和道德人的结论。
亚当·斯密在经济人假设中曾用“无形的手”说明个人对自我利益的贪欲最后会转变成整个社会的利益,却没有说明个人自我利益向整个社会福利的转变是如何实现的。事实土,经济学家在研究人及人的行为动机时,把人看成一个“个体”的和“自然”的人,而忽视了人的社会性特征。马克思经济学关于社会人、道德人的人性假设科学地描述了这一问题,也就是说当个人在追逐自我利益的同时又关注他人利益时,亚当,斯密所说的由个人利益向社会利益的转变才有了可能的通路。非马克思经济学要想避开人的道德本质来谈经济发展,从最终意义上看是难以富有成效的,因而这一理论有其实践的局限性。正如许多经济学家指出的那样,它把经济增长视为经济发展的惟一目标,危及人类的长远利益;一味强调经济与伦理原则分离、经济与政治过程分离,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使经济主体对正义、公平和社会伦理漠不关心,缺乏承担社会道义的责任感;它把人看做是达到目的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本身,人们以自己的经济行为去实现物的目的,而不是追求使自己成为全社会敬仰的人,实现自我完善和全面发展的人的目的。
经济学的人性假设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基础,是我们观察、指导实践的科学方法。人在经济活动中必然要受到具有道德合理性的经济准则的制约,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和最好地创造经济业绩,人与人之间的经济贸易往来才能正常而又公正地进行,才能不断增长物质财富和日益提高生活质量。
1 默认规则的含义及其分类
合同法上的意思自治原则要求,法官不能为当事人直接订立合同,并且填补合同漏洞也应当体现当事人意思的要素,因而在英美法上,法官为了否认自己的填补合同漏洞行为是在重新为当事人订立合同,便将这一行为标榜为,在探寻当事人的某些暗含的、隐含的合意或者说是合同条款,又称默示条款。既然默示条款是法院在做出法律决策时针对合同的漏洞所添加的条款,那么如果一种情形曾多次发生,法院便可以推断对该情形所补充的条款是众所周知的,假如该条款符合当事人的预期, 他们可能在缔约之时对其发生依赖,从而对该情形未作明确约定。这种“预制的”(off the rack)规则经常被订入制定法,例如《统一商法典》。正如第十巡回上诉法院所言,在通常情况下,“除非当事人表示了相反的意思,否则现行的制定法上的规则将成为合同的一部分,与明示条款发生相同的效果。”[1]502由此可见,所谓的默认规则,就是指立法者预先在制定法中订立的一套规则,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积极主动地采取行动改变或者规避这套预设规则的效力,那么这套规则将会自动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2]157实际上,默认规则还应当包括,除去立法上的默认规则之外的,在法院为具体的合同确立默示条款过程中,能够产生具体的默示条款的规则。例如,在立法上的默认规则更像标准因而也更模糊的情况下,法院就需要在具体案件中将这种立法上的默认规则进一步明确,从而确立司法上的默认规则。“默认规则”术语具有以下的特征: (1) 如果当事人明确了一些合同的条款,法院将会执行这一条款; (2)如果当事人未明确一些条款,法院将会提供一个规则以填补漏洞; (3)若当事人未明确一些条款,但不想让法院填补漏洞,法院将尊重这一意图。UCC§2-305中的公开定价条款就是一条规则满足了以上所有三个特征的很好的例子。简单地说,法院所补充的条款传统上被称为“默示条款”( implied terms),而被添加的默示条款形成之前的规则如今通常被称为“默认规则”(default rules)。[1]498
根据合同漏洞形成的原因,可以大体上将默认规则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多数的默认规则(majori- tariandefaultrules)。由于金钱、时间、理解、远见的限制,合同漏洞是不可避免的(由于有限理性)并且/或者可取的(由于交易成本)。[3]259此时法律决策者往往通过书面合同之外的一些标准来推测当事人的意图以填补缝隙。在默认规则的层面上,法律决策者(法院或者法律制定者)可能会利用当事人当前的(履约过程)或先前的(交易过程)行为, 来推测当事人意图;也可能利用处于类似情形的当事人的行为和理解(贸易惯例或行业习俗)来推定当事人的意图。因此,以假定当事人可能“本来想要”为归依的默认规则,是为了弥补缔约当事人的有限理性的缺憾以及节省缔约所产生的交易成本所制定的。由于大多数默认规则都采取这种形式, 所以有学者将其称之为“多数的默认规则”。[4]1591
在产生以及适用这种默认规则时,我们需要注意到法院在作出法律决策时所面临的信息费用。如果法院确定缔约方“本来想要”的内容需要支付高昂的信息费用,那么选择诱导缔约方清楚地商定合同的默认规则就是有效率的。这样的规则可以促使当事人不再对某些事项保持沉默,而是通过规定他们自己的明示条款来排除默认规则,[1]502这就是第二类默认规则,即惩罚性默认规则。公共财政资助的法院应当通过惩罚那些留下无效率的空白地带的缔约行为,来激励当事人进行事前协商。当缔约方事前商定合同条款的费用,比法院事后估测缔约方“本来想要”的内容所需花费的信息费用更加低廉时,惩罚性默认规则的出现就是合理的。[5]93
惩罚性默认规则(penalty default rules)的设定 “意在给予至少一方当事人激励来绕过默认规则, 从而明确地订立令他们满意的合同条款”。[5]91而通过规定一种当事人所不喜欢的规则,那么绕过默认规则的过程就有助于将信息披露给合同内外的各方当事人,甚至法院。之所以如此规定,是为了遏制订约过程中可以导致合同产生漏洞的机会主义行为。在订约过程中,信息是一种很关键的资源,掌握信息的一方当事人通过隐藏特定的信息可以获得更大份额的效益(饼的份额效应)。相反, 如果该当事人向对方披露这一信息,那么他可能就会分到较小份额的收益,但是这样做可以提高缔约的总体效益(饼的尺寸效应)。以保险制度为例, 投保人作为风险信息的拥有者,如果对于自身的信息做某种程度的隐匿或者不实陈述,那么他就不仅会减少所应当支付的保费,而且还有可能在风险发生时获得高额的赔偿金。这样对于他来说就获得了较大份额的收益。但是保险制度的功能在于利用分散风险的原理来弥补个别损害。对于所承保的风险大小的估计是否准确,决定了保险制度能否正常运作以及保险制度功能能否正常发挥。毫无疑问,投保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在提高了自身效益份额的同时也降低了缔约总体效益。“如果饼的份额效应大于饼的尺寸效应,掌握信息更多的缔约方可能会理性地选择保留相关信息。”[5]99为了使得社会从整体上保持一个较高的福利水平,我国的《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了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在投保人未如实履行该项义务时,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我国的《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第五十四条就属于典型的惩罚性默认规则。
通过以上对默认规则的分类的阐述,我们可以看出,对于默认规则内容的合理设计有助于默示条款制度功能的更加有效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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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法律经济学视角下默认规则的设计
如果默认规则使得一些人变得更好而没有使其他人变得更坏,那么它们就被认为是有效率的。事实上,当许多法律经济学者主张有效率的默认规则,他们并不是指规则没有使得任何人变得更糟, 而是主张“卡尔多—希克斯”效率,从而意味着这种规则能够使得订约当事人的(或者说是整个社会的)福利最大化,尽管当事人的一方也许最终会变得相对糟糕。这样的规则目标是实现馅饼尺寸的最大化,即使一些人在初次分配下得到更小的一部分。
那么,默认规则是如何使得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呢?我们知道,用有效率的合同条款取代无效率的合同条款可以创造合作剩余。因而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更偏好有效率的默认规则而不是无效率的默认规则。当法律提供的是双方都偏好的默认规则时,那么他们就可以在订立合同时减少耗费在这些条款上的交易成本,从而集中精力去商议其他更重要的条款。需要商议的条款越少,合同订立程序就越富有效率。因此,法律可以通过提供有效率的默认规则填补合同漏洞以节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交易费用,从而使得合同双方都能从中获益。
在法律经济学进路下,设计默认规则所需要考虑的事情很复杂。一方面,如果我们努力去节省成本,就要不仅考虑当事人的私人成本,还要考虑国家确立默认规则的信息费用;另一方面,尽管适用于绝大多数当事人的默认规则看起来节省了大部分的成本,我们也必须注意到当事人在排除不想要的条款时所耗费的信息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法律经济学的进路承认,仅仅给予当事人所希望选择的条款以降低交易成本,并不必然地能够实现福利最大化。我们需要做的努力是,通过提供更加有效率的默认规则去改善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而不仅仅是帮助他们实现他们将会选择的条款。
然而,我们这种努力的结果,似乎会随着确立默认规则的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别。在立法上的默认规则方面,这些规则先于任何特定的合同而被颁布,并且因此在他们订约前这些规则是可被观察到的。但是,立法上的默认规则发挥功用的空间仍然是有限的。这是因为,如果国家在立法上颁布默认规则的成本是给定的,那么这样的默认规则将会可能只被用于不那么遥远的意外事件,而那些遥远的意外事件将会留给司法上确立的默认规则来处理。比如,法律提供了一种模糊的“合理性”标准形式的默认规则,而它在实际案件中的特定含义则需要留给法院来确定。司法过程中确立的默认规则促进福利最大化的能力,似乎比立法上的默认规则受到更大的局限性。
在司法的默认规则的情形下,默认规则被首次确立的案件中的当事人在缔约时不可能知道那种规则。这就意味着,当事人如何衡量法院在未来确立的默认规则所带给他们的风险,这是不明确的。对于在他们特定案件中会产生什么样的有效率的条款,当事人需要一个更清楚的预期。但是,当事人很难能比法院抢先制定出效率原则下的特定规则。因为确认有效率的规则,至少是高度技术性和复杂的事情。当然,可以确定的是,一旦这种规则被宣布,其他的缔约人能够知道它并且对它所产生的激励做出反应。在任何情况下,这种未来的可发现性对于默认规则被首次确立的案件中的受损者来说,获益很小。进一步讲,在司法上确立的默认规则,更有可能针对相对遥远的意外事件。当事人自己将能够花费高昂的信息费用去预测这种默认规则,这种想法几乎是异想天开的。
然而,即便如此,我们也没有必要感到沮丧。这是因为,在默认规则被首次确立的案件中,按照法律经济学的进路所确立的默认规则也是至少能够实现“卡尔多—希克斯”效率的。这就意味着, 在这样的案件中,获益者可以对损失者进行补偿。这样,案件中表面上看起来的受损者,实际上是获益的,只不过是由于无法提前预见到法院可能确立的默认规则,而不能事先做出更加有效率的合同安排进而获益较小而已。但是,从长远看来,受损者仍然可以在这种有效率的制度安排下获益,甚至可能会弥补他第一次所遭受的损失。
此外的一个问题是,对于法院来说,他们可能不具备相应的条件去进行专业化较高的经济分析, 而这对于确立有效率的默认规则却是必要的。尽管这个问题会涉及立法机关和法院,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对于后者来说这个问题更具有挑战性。然而,显而易见的是,这里的问题不是法律经济学进路本身的问题,而是一个国家是否有能力来使用最先进的理论武器的问题。依照法律经济学的进路去确立默认规则的最大障碍即来源于此。然而,一种理论的最终目的恰恰是要能满足并能促进人类福利水平的提高,如果尊重一种理论仅仅因为其是理论,而完全不考虑其是否能够提升社会的福利水平,那么这种理论最终必定会失去其作为理论的正当性和活力,并且会压制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不断产生的新的理论需求,进而最终会在众多理论之间的生存竞争中被无情地淘汰。因此,我们同样有理由相信,随着以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为目标的法律经济学逐步的发展以及理论成果的不断积淀,它终究会被更多的人所接受和使用,而依照法律经济学的进路去确立默认规则的障碍终究也会自动隐退。
目前我们国内法律经济学研究的发展程度,比起能够有效率地设计默认规则所需要的发展程度来说,差距还是非常明显的。而对默认规则的有效率的设计是一项技术含量要求非常高的工作,这需要强大的法律经济学理论研究成果的支持。
3 默认规则与我国合同法
正如我们一开始就指出的那样,默认规则与默示条款紧密相连。默认规则内容的确定是一个过程,经过该过程所获得的结论就是默示条款。通说认为,默示条款概念为英美法所独有。英美法上的默示条款制度发展已久并已成就体系,这一制度对推动其合同纠纷的解决,并进而对推动其经济发展起到了难以估量的作用,而且他们对于默认规则的研究也已经遥遥领先于我们。目前,我们国家不但对于默认规则几乎没有人予以关注,而且对于默示条款制度的研究还很缺乏,且认识也不统一。有的学者认为,我国司法实践中历来不承认默示条款, 合同法中也不存在默示条款的概念,只是确定了解释合同的规则,这主要体现在《合同法》第60条第 2款,第61、62、125条等。有些学者认为我国《合同法》中有默示条款的规定,比如,马妍妍认为,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总体上应属于大陆法之体系,但是对默示条款制度有所吸收和转化。在我国合同法中体现默示条款精神的相关条款,如第62、133、 139、141、142、144、145、150、153、154、168、169条等,总的说来,特色主要有二: (1)重视惯例。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规定相关内容时,考虑到商业效率,多以交易习惯、行业惯例为第一选择。(2)法定默示条款为补充,主要代表是以62条的6款规定对61条情形的补充。[7]204
从中国传统文化的视角来看,人们历来十分重视理想教育,这是一种人生价值取向的教育理念,其原因是由于深受几千年小农经济的影响和封建教育的熏陶,基本上每个人都把自己最大的人生价值定位为齐家治国平天下,为了实现这一人生目标,许多人不顾自身情况,穷极一生的精力,奋斗不息,努力不止!幸运者或是人生过半之后才能进阶为官之路,如范进之流,或是生命所剩不多才突破为官之门(科举考试),而真能少年得志者少之又少,多数不幸者可能付出了一生的努力,到头来确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历史上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如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就是典型,从当时的历史条件分析,人们要么哀其不幸,要么痛恨其制度的选拔不公。他们从人生结局的收场来解读其生命的成败,而忽视了起航时人生的规划怎样最有效地决定着生命效用的最大化,从而对人生结局失败的原因只能识其一端,导致他们解读人生的视角常常发生错位,不知生命价值效用最大化的规律源自何处!因此随历史的发展有识之士都在不断探索,企图寻找如何实现人生价值最大化的路径。但由于研究视角不同得出的解答也异彩纷呈,而经济学家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及解答尤为人们关注。
经济学对任何问题的解读都基于这样一种现实----有限与无限的矛盾,例如资源的有限性和人类需求的无限性,因此,正如曼昆在他的《经济学原理》中所说的那样,经济学是研究社会如何管理自己的稀缺资源,从而如何满足人类需求的无限性。在人类生活的世界,所能利用的任何资源都不是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纵然是随处可见的水资源,地球所蕴含的数量也极为有限,其它资源更是如此,要解决资源短缺与人类欲望之间的矛盾,必须对二者的关系进行深入研究,经济学的产生就是这一研究系统化的结果。面对我们生活的物质世界是这样,面对其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纵所周知,每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而我们一生要完成的事情却是不可计数,这正如物质世界的现实一样,人类的需求欲望无限,而自然给人类提供的资源有限。要解决人类生命蕴含的这一矛盾,我们必须从经济学这一视角加以解读,古人就知道“寸金难买寸光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道理,这都说明了人生资源的有限性,因而要实现其最终目标,我们必须珍惜人生拥有的生命资源。那么,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人们该怎样管理好自身的资源,才能使其产生最大的价值效用,实现人生理想呢?为此,经济学从诞生以来,就十分关注这个问题,并且已经得出一些使人深受启发的结论,首先在这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是宏观经济学之父凯恩斯,他从研究财富增长的角度出发,提出了绝对收入假说,其具体内容是:在短期中,收入与消费是相关的,即消费取决于收入,随着收入的增加消费也将增加,但消费的增长低于收入的增长,消费增量在收入增量中所占的比重是递减的,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这就是凯恩斯的绝对收入假说。他从收入与消费之间的关系如何影响财富增长的角度,探讨了要实现人们绝对收入的效用最大化,如何保持合理的消费比例,用相应的数学公式表示为:C = α + βYt (式中C为现期消费,α为自发性消费即必须要有的基本生活消费,β为边际消费倾向,Y't为即期收入,βYt表示引致消费)。这一理论的提出虽然还存在诸多不足,但是,它在人们思想中注入了一种全新的人生规划理念:可以从经济学的视角探讨人生效用的最大化。在经济学的发展和演化过程中,为了弥补这一理论的不足,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又提出了持久收入假说,他认为,消费者的消费支出不是由他的现期收入决定,而是由持久收入决定的。也就是说,理性的消费者为了实现效应最大化,不是根据现期的暂时性收入,而是根据长期中能保持的收入水平即持久收入水平来作出消费决策的。这一理论将人们的收入分为暂时性收入和持久性收入,并认为消费是持久收入的稳定函数。所谓持久收入,弗里德曼认为是指消费者可以预期到的长期收入,即预期在较长时期中(3年以上)可以维持的稳定的收入流量。其计算公式是:,式中YPt为现期持久收入, Yt为现期收入, Yt-1为前期收入,θ为加权数。该公式说明,现期的持久收入等于前期收入和两个时期收入变动的一定比率,或者说等于现期收入和前期收入的加权平均数。加权数θ的大小取决于人们对未来收入的预期。如果人们认为,前期和后期收入变动的时间较长,θ就大,反之,前期和后期收入变动的时间较短,θ就小。根据持久收入的估算公式,其消费函数可表示如此:,从这一理论可以看出,其对现实的考虑在凯恩斯的基础上更加周全,因此对生活的指导意义更为合理,但是它研究的视角并没有超出凯恩斯的范围,仍是从经济增长的角度探讨收入如何影响人们的消费效用。在这方面,进行深入理论研究的还有美国经济学家F•莫迪利安尼和杜森贝利,前者提出了生命周期假说,他认为该理论与凯恩斯消费函数理论的区别在于,凯恩斯消费函数理论强调当前消费支出与当前收入的相互联系,而生命周期假说则强调当前消费支出与家庭整个一生的全部预期收入的相互联系。即每个家庭都是根据一生的全部预期收入来安排自己的消费支出的,每个家庭在每一时点上的消费和储蓄决策都反映了该家庭希望在其生命周期各个阶段达到消费的理想分布,以实现一生消费效应最大化的企图。因此,各个家庭的消费取决于他们在两个生命期内所获得的总收入和财产,这样,消费就取决于家庭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但由于由于家庭的收入包括劳动收入和财产收入,因此其消费函数为: ,式中C为消费支出,WR为财产收入,YL为劳动收入,a为财产收入的边际消费倾向,c为劳动收入的边际消费倾向。莫迪利安尼认为,人们的收入根据这一消费理念在一生中合理安排更能实现经济效用最大化。后者杜森贝利提出了相对收入假说,该理论认为消费者会受自己过去的消费习惯以及周围消费水准的影响来决定消费。其消费函数可分为长期和短期期,分别为C=bY和C=C0+cY。由此可以看出,从弗里德曼到杜森贝利,他们都不同程度地完善了凯恩斯的理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独特的人生收入效用最大化规划理论,但是,他们分析的视角始终无法逃出经济增长理论,从而忽视了整个人生过程的经济分析,没有对如何实现人生价值效用最大化的科学路径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为此,可以从经济学比较优势原理的视角出发,重新探讨和界定人生的合理规划,使有限的人生资源能产生最大化的价值效用。这一规划原理的提出首先见于李嘉图的《政治经济学及税赋原理》一书,他在分析不同国家间进行经济贸易时对之进行了详细分析,该理论认为,国际贸易的基础是生产技术的相对差别,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对成本的差别。每个国家都应根据“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弊相权取其轻”的原则,集中生产并出口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其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比较优势贸易理论在更普遍的基础上解释了贸易产生的基础和贸易利得,大大发展了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贸易理论,同时,这一经济思想用在人生资源的宏观分析上也极为贴切,在人生的不同阶段,所拥有的资源并不一样,但相比之下,总有一种是该阶段的优势资源,因此,不同人生阶段的职业选择必须遵循这一原理,充分利用优势资源,实现其价值最大化。对这一问题的具体分析有必要把人的一生大致分为四个阶段,即少年时期、青年时期、中年时期和晚年时期,然后对每一时期进行全面分析,而婴幼儿阶段之所以没有进行独立分析,是因为这一阶段基本上还在父母的羽翼下生活,不能从事任何对人生有影响的独立活动,对于少年时期来说,其特点是每个人基本上还不用承担任何家庭负担,不懂关心社会问题,思想和情感都比较单纯,从身理特点来看,这一阶段记忆力强,对新事物的接收能力也比较强,因此,根据经济学的比较优势原理,这一时期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其最佳的职业选择是学习,因为一个人要能很好地学习,从时间和精力上来看,必须要有充足的时间和比较充沛的精力,从身理特点来看,还需要较强的知识接收能力和极强的知识识记能力,而这些要求这一阶段都能具备,相反,由于这一时期体力比较单薄,不利于进行较为繁重的体力劳动,加之正值身体成长的关键时侯,进行过量的体力劳动可能导致身体机能的畸变,这都不利于儿童的正常成长,因此,两相比较,其最优的选择是学习,这既遵循了比较优势原理,又充分发挥了资源优势,从而产生最大化的人生价值效用,同时也有利于少年儿童身心的进一步健康发展,当前国家实行的普九教育就遵循了这一原理,这一阶段大致要延续到十五六岁才算结束,进入青年时期后,人生拥有的资源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导致人们对其自身的规划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如果还能够遵循比较优势原理,正确规划人生,这对以后的生命旅程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助其走向人生的胜利,反之,则会对以后的人生产生消极影响,从而无法实现人生的最终目标。在这阶段,由于已经具备一定的劳动能力,可以为家庭分担一定负担,为社会创造一定财富,因此在职业选择上不同于少年时期,有人选择工作,有人选择继续学习,那么,到底哪种选择是正确的?首先看看这一阶段的资源状况,处在这一时期的小伙子,从身理上看,精力逐渐进入最为充沛的时期,思维也是最活跃的阶段,而对于记忆力来说,虽然机械记忆力已经逐渐减弱,但理解记忆力逐渐加强,根据比较优势原理,这些特点都非常适合学习新知识和接受新事物,但是,随着身体的自然成长,体质不断强壮,已具备一定的劳动能力,因此,如果选择工作,已能为家庭承担一定负担,为社会创造一定财富,面对这两种选择,根据不同的人生规划理念,便产生了不同的人生结局。经济学家对促进经济增长不同因素的分析表明,知识因素所起的作用远远超过人体自然劳动力本身的作用,因此,如果在此阶段能为以后的人生积累丰富的文化基础,那么人的整个生命过程中所创造的财富会有极大增长,从而,根据人生整体规划的比较优势原理,这一阶段的最佳选择还应该是继续学习,而不是为了眼前利益而选择工作,这一规划一直要延续到大学毕业。这一阶段结束后即进入了中年时期,这一时期人生选择的最大特点是多元性,因为有了前面两个阶段的知识积累,有些人很想学以致用,希望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大显身手,也有些人选择去不同的公司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继续磨练自己,对此真可谓人各有志,但从比较有势原理的视角来看,职业的选择所产生的效用并不是无差异的,对于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其自身最大的优势是知识,这就决定了职业选择的方向是尽量能充分利用自己知识的地方,大家都知道知识不能直接就转化为生产力,它需要一个与实践结合的过程,因此,要能充分发挥大学生的资源优势,最好首先选择去现成的各种单位上班,让自己所学的知识与实践充分结合,从而尽快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并且在此过程中还能积累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这样做还能为以后的自主创业积聚一定的原始资本。从这一理论高度来看国家当前的就业政策,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无疑是不妥的,有违经济学上的这一原理。在人生的中年时期,有必要经过初期这个实践的磨练过程,再跳出原有的束缚,走向市场,自主创业,既有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也已拥有一定的原始资本,这为创业既奠定了坚实的软基础,同时也为创业奠定了硬实力。当然就降低了创业的各种风险,提高了创业成功的概率,这样的人生规划才能助你迈向成功的阶梯。当完成人生创业的中年时期以后,终其一生的大局也就基本确定,步入老年以后,其自身的优势是生活阅历和人生经验都极端丰富,对社会的认识十分深刻,并且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已经积累一定数量的养老资金,最大的劣势是体质已经衰退,精力开始下降,这在人生的最后阶段,想要遵循人生规划的比较优势原理,实现其生命价值效用的最大化,必须扬长避短,在职业选择上应该从事比较稳定且风险极小的工作,并且要有利于发挥自己的优势资源,比如教育行业或退守自己原来的产业,不要企图再创业冒险,教育职业的特点是既比较稳定,又不具风险因素,同时还要求授业者具有丰富生活经验和社会阅历,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在人生的最后阶段,根据比较优势原理,从事这样的职业更能创造最大的生命效用。总之,人生的不同阶段就如一个处在市场环境中的企业一样,所具有的优势资源在不同时期都不一样,要能使有限的资源创造出最大化的经济价值,必须从比较优势原理的视角出发,对之进行合理的规划管理,这一思想的表述可以通过下图得到更为直观的展示,图中X轴表示遵循或违背比较优势原理的时间序列,Y轴的箭头方向表示人生不同阶段的比较优势资源,Y轴向下的方向表示不具比较优势的资源,Z轴表示遵循比较优势原理的人生价值最大化或经济效用最大化直线,Q轴表示人生价值效用全面崩溃的底线,01点表示人生资源的初始点,02点表示人生价值效用的崩溃点,曲线1表示在人生的不同阶段都遵循经济学比较优势原理所达到的最大化效用,曲线2有两种含义,第一是在人生的初始阶段遵循经济学的比较优势原理,随时间推移,逐渐违背了这一原理,经过一段时间后再次回到比较优势原理的轨道上来,第二层含义是由于这种人初始阶段自身资源比较丰富,虽然违背了比较优势原理,但其经济效用或经济价值还是出现上升趋势,但随时间推移,由于资源不断枯竭,出现了下降趋势,曲线3的含义是,由于初始资源比较薄弱,在人生规划的开始阶段就违背比较优势原理,从而导致其经济价值或经济效用从开始就出现降趋势,经过一段时间后逐渐认识到这一情况,调整人生规划的战略选择,以比较优势原理作为指导,使其经济价值或经济效用开始逐渐上升,曲线4表示从开始就违背经济学比较优势原理,并且一直没有认识到这一错误,从而导致人生宏观整体规划的价值效用最终全面崩溃。根据上述说明绘图如下:
从图中可以看出,要实现价值效用最大化,在人生的每一阶段,都必须根据其特有的资源优势,严格按照经济学的比较优势原理,对其进行合理规划,使每一阶段的优势资源都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从而创造出最大化的经济价值,实现人生效用的最大化,反之,如果违背了这一原理,正如图中所示,视其违背程度的不同,对人生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分析上图反映的经济思想,解读生活中的人生百态,可以看出曲线1所表示的人生状况最为理想,其原因是对比较优势原理的遵循最为彻底,从而所实现的人生价值效用最大,而曲线2所反映的人生状况与曲线1有所不同,在01---B的初始阶段,由于在人生规划上违背了比较优势原理,从而出现了价值效用为负数的情况,但随着人生情况的逐渐恶化使得自身无法继续支撑其发展,因此开始校正人生的规划理念,遵循比较优势原理,从而人生的效用曲线才开始逐渐上升;曲线3所表示的人生情况与曲线1和曲线2也有很大的差异性,这种人或许是因为自己的初始资源比较丰富,所以开始时不注意人生规划,违背比较优势原理,但因资源丰富的缘故使其初期的经济价值效用还是为正,但随着原有的资源不断枯竭,导致曲线3 在点A----点C段出现了价值效用为负的情况,从而及时调整人生规划战略,过C点后的人生轨迹逐渐恢复最佳路径;从图上可以看出,曲线4所反映的人生情况与上述三种都有着显著不同,这种人从开始就不注意人生规划,并且直到生命的终结都没有意识到问题的症结所在,从而导致人生的彻底失败。通过对图中反映的人生规划情况的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生活中不同人群的命运都能生动地表现在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人的一生始终非常顺利,以最佳的方式实现了自己的人生目标;第二种人在早年不懂事,没有遵循比较优势原理,导致人生的开始阶段诸事不顺,但长大后开始注意人生规划,从而命运开始好转;第三种人就是一生波折较多,开始时由于先天条件好,早年比较顺利,但不久就开始走向人生的低谷,后来反省,调整人生规划,从新走上人生正轨,从而生活开始好转,第四种人从生命的开始到结束都没有认真规划自己的一生,并且一直都违背比较优势原理,从而终其一生都活的很失败,到死都不仅没有实现理想,而且悲惨异常。
上述从比较优势原理的经济学视角来分析和解读人生,虽然不能囊括世间百态,但是可以清晰地看到利用这一原理对人生进行合理规划,能让人们更能有效地驾驭自己有限的生命资源,这既可使自己更能实现其人生理想,对社会又能创造出更大的经济价值,从而使个体理性和社会理性有机统一,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有效结合,同时,对那些人生道路上无知无畏的追求者也能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因此对整个社会人们身心的健康和谐也能产生深远的影响,最终能为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一种思想上的积极导向。
参考文献:
[1]曼昆的《经济学原理》
[2]亚当.斯密的《国富论》
一、微观经济学课程特点
微观经济学是人类市场经济知识积累的结果,是多代经济学家对市场经济运作规律不断深化认识的总结和概括。它不仅具有严谨的理论性,而且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学好这门课程有助于训练学生的经济思维和技能,培养分析经济问题、做出理性决策的经济头脑,并为学生后续有关课程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微观经济学课程是一门理论性较强的课程,具体表现为“三多”,即教学内容中名词、概念及术语多,使学生感到枯燥乏味;二是曲线多,各部分内容中涵盖了大量的较为复杂的曲线图形,使学生望而生畏;三是记忆性的内容和规律多,使学生在学习时感到无从下手,抓不住重点,进而失去学习的信心。而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沿袭了从理论到实践的思维定式,忽略了从实践到理论的根本转变,未能有效的与专业和实际相结合,学生在学习中也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结果是教师教得很辛苦,学生学得很痛苦。因此,教师必须更新教学理念,转变角色,构建新型师生关系,以发展能力为目标,全面深化教学改革并加以实践。
二、任务驱动教学法的特征
任务驱动教学法是一种建立在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基础上的新型教学模式。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它强调学生以完成一个个具体的任务为线索,在探究完成任务或解决问题的驱动下,在自主和协作的环境中,在讨论和对话的氛围中进行学习活动。这样,学生既学到了知识,又培养了实践动手能力,提高了学生的探索创新精神。学生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始终处于主体地位。教师的角色是学习情景的创设者、学习任务的设计者、学习资源的提供者、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学习方法的指导者。任务驱动教学法一个很显著的特点就是给了学生充分的自由,成了学习的主体,改变了“教师讲、学生听”的传统的以教定学的教学模式,创造了以学定教、学生主动参与、自主合作、探索创新的新型的学习方式。
三、任务驱动教学法在微观经济学课程中的实施
微观经济学的主要内容主要分为六个部分,分别是:需求供给理论、消费者行为、生产者行为、成本、市场类型与厂商行为、分配。根据这六个理论部分之间的内在关联,结合生活和社会实际中的热点焦点问题和专业特色,通过有机融合,设计出一系列具有典型代表性的任务,将其交给学生自己完成,学生在收集信息、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完成任务中学习和掌握知识,形成技能,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
(一)任务的设计
在任务的设计时要充分考虑以下七个方面。(1)任务能否与生活和社会实际中的热点焦点问题相结合;(2)任务能否让学生感兴趣,激发学习新知识的兴趣;(3)任务能否很好地应用学生已有的知识并引导和帮助学生完成新知识的自主学习;(4)任务在完成过程中能否有效地促进学生之间的沟通与协作;(5)任务能否促进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学以致用。
(二)“任务”的布置
1.创设情景。情境创设有多种形式:问题情境、任务情境、演示情境等,其中任务情境是教学中常用的教学情境。如在学习低碳经济模块时,课前让学生自己查询低碳经济的背景资料,找到实施低碳经济的原因。而演示情境则能将学生引入情境,如在学习消费者行为模块时,通过播放学生感兴趣的购物狂等一些视频,并结合自身平时购物中遇到的各种情况,体会和了解在消费中物品效用、预算以及外界刺激对消费者带来的影响。
2.下达“任务”。在上述设置的情境下,导入课前设计好的与当前学习主题密切相关的“任务”。例如学习需求供给模块时,让学生查询“豆你玩”、“蒜你狠”、“盐王爷”等一系列网络热词及其背景资料,要求学生分析产生这些热词的原因,并找到需求供给之间的矛盾,得出结论。既巩固了所学知识,同时又为后续章节的学习作好了铺垫。
3.自主学习。首先由教师对“任务”进行介绍,并向学生提供解决该问题的有关线索,由学生展开课堂讨论,要求学生明确自己的基本思路。引导学生寻找、搜集和利用学习资源,学生通过对“任务”的分析和探索,寻求完成“任务”的方法,提高学习能力。
4.协作学习。首先将“任务”以不同的问题方式提出,再将“任务”分配到各小组,分组情况视学生学习能力、动手能力和性格特点进行自由搭配。主要以互补、促进以及协作为主要目的,通过不同观点的交锋、补充与修正,加深每个学生对当前问题的理解,有利于学生组织恰当的学习活动和形成有效的学习方式。
5.解决问题。完成任务后,由小组中一个成员介绍自己团队解决任务的方案,而其他团队则充当评委,对该团队解决任务的方案进行热议、质疑,由该团队成员共同来答疑。在各方意见的冲突中,让学生找到自己方案中存在的不足。然后,通过教师的提示,进一步明晰解决任务的最佳方案,最终形成汇报材料。
6.巩固促进。学生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已学会将知识内化为能力,并将各个知识点串联成珠,对已有的知识和技能在巩固的基础上进行衔接、交叉、类比、延伸和再生。同时培养和训练了学生的经济思维,拓展经济常识,拓宽知识面,使学生能够运用经济知识解释经济现象,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之成为可持续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三)任务的评价
评价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学生所学知识的意义建构的评价,二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具体表现为是否完成了对新知识的理解、掌握及熟练应用;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同学间相互协作的能力;创新的能力及成果展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价主要以激励为主,可采用小组内学生自评和小组间互评,让学生去发现错误,自己及时纠正错误,鼓励学生的求异思维和创新思维,而教师肯定性的评价,可大大增强学生的成就感和自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