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监理收费标准汇总十篇

时间:2023-09-15 10: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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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监理收费标准

篇(1)

1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基础工程建设不断增加,地方公路工程质量要求不断提高,监理工作的重要性也显现得越来越突出。我国地方公路工程实施监理制度比较晚,监理制度的实施,为我国地方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有待进一步完善。

2 地方公路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公路工程监理制度下的管理模式,是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服务合同,由监理工程师代表业主对承包商的施工进行监督管理,三方之间存在互相制约的关系。目前地方公路建设中法规制度尚不健全,导致工程监理中存在较多问题。

2.1业主不规范行为

在地方公路工程中业主将监理单位视为自己的下属单位来指挥领导、利用职权介入材料的采购、拖延工程计量款的拨付等不规范行为普遍存在,从而使监理工作开展困难,协调工作难度加大,不利于监理工程师公正、公平、科学地开展工作。

2.2项目实施条件不到位

地方公路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较小,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规定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数量按照建安费一定比例配备,低等级公路投资小,监理机构配备监理人员数量少,结构简单,在“五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等各方面监理工作中,增加了监理工作强度和难度。有的项目,在征地拆迁、资金筹措方面很难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因而监理很难对工程质量、费用、工期进行有效的控制。监理工程师的计量支付权在垫资施工工程中更难以实现,对于非监理原因而延期的工程,业主往往不给予任何监理费用补偿。

2.3施工单位技术力量差,管理水平低

地方公路施工单位资质水平良莠不齐,技术力量薄弱,工程技术人员无法满足施工现场需要;项目经理管理能力不足,不能进行有效管理。因此直接影响了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

2.4监理人员参差不齐,素质有待提高

在地方公路工程监理中,实际到位监理人员往往与投标书中承诺的人员不一致,且大多数监理人员为临时聘用,素质比较低,工作责任心不强;监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监理程序不够清楚。这些都给监理工作带来了很大隐患。

3 针对地方公路工程监理中存在问题所采取的对策

3.1加快完善适用于地方公路的行业法规

法规制度是监理工作的依据,近年来国家、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虽然颁发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逐步形成了公路行业法制体系框架,规范了质量监督工作程序。但对于低等级公路,工程建设环节管理制度仍然不足,应加强对空缺环节制度的补充,保证地方公路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3.2切实贯彻落实现行监理收费标准

在地方公路工程招投标中严格执行现行监理收费标准,提高监理收费标准,才能使监理企业吸引足够的高素质人才,提高监理单位的服务水平,促进监理企业良性发展。

3.3严格建设各方的资质管理

地方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不够规范,要提高地方公路建设质量必须严格参建各方的资质管理。施工单位是工程的具体实施者,所以首先要严格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对施工企业利用中介人投标、挂靠投标、相互串标等严重违规行为应给予严肃查处。其次应整顿监理队伍、加大规范监理市场工作力度,。

3.4制定监理行业发展长期规划

各地区应根据本地经济投资方向、发展规划、技术人员配备等情况,从理论和实践中深入探讨地方公路监理行业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该行业中长期规划,对各阶段监理单位数量、工程建设、知识结构、人员需求做出预测,提出要求并以此为依据强化管理工作。

3.5推进监理企业体制改革,完善内部管理

要提高监理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改革监理企业产权制度和调整行业组织结构,建立建成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深化内部改革,形成吸引、留住、用好、培养人才的良好机制;转变观念,培育进步企业文化,树立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价值观,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采用现代管理技术、管理方式及管理手段开展监理工作,提升并完善服务功能,适应市场需要;运用新技术、新知识、新装备和先进的检验手段、检测方法,提高监理工作质量和效率。

3.5.1改革收入分配制度

要保证监理企业人才稳定,搞好监理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非常重要。监理机构应建立合理分配格局,使管理人员、正式职工、外聘人员及监理骨干和一般人员分配趋于合理,尤其要使一线监理人员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地方公路监理行业要稳定监理队伍,必须要提高监理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水平,保证监理人员“劳有所得”,充分调动各监理人员的主管能动性,才能提高监理工作质量。

3.5.2注重监理单位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是监理单位管理的重要部分。为建设单位提供高智能的技术服务人员是公路工程监理的主要任务,监理人员不仅有较高素质,同时应该具有经济管理、技术管理、组织管理、合同管理和工作协调等多项业务能力。监理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任务就是在对监理单位人力资源分析、诊断和规划情况下选择具有丰富专业技术能力及具备高尚职业道德的监理人员,建设一支优秀的监理团队,按照“严格监理、优质服务、科学公正、廉洁自律”的监理准则积极工作,不断提高监理单位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5.3创建学习型监理组织

监理单位是依法成立的、独立的、智力密集型的从事工程监理业务的社会经济实体,拥有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技术的监理人员是监理单位开展工作的基础条件。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技文化的日新月异,要求监理人员必须不断学习才能适应社会市场的需求。在地方公路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往往对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熟悉程度不够,如果不认真对待会降低监理服务质量。所以要由总监或有经验的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积极开展讨论学习,同时有针对性地调整和完善各项工作计划;针对各项目检查中发现的特殊情况还应进行专题讨论分析,以此总结经验。通过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监理服务。

3.5.4要正确处理好参建各方之间的关系

地方公路工程监理活动中涉及到的单位主要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监理工作中往往出现监理与业主,监理与承包商之间的矛盾,处理不好各方之间的关系将直接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监理工程师与业主之间是通过监理委托合同的委托与被委托关系,业主不得随意干涉监理工作,监理必须保持公正,不得和承包商有经济联系,更不能串通承包商侵犯业主利益;业主与承包商之间是通过合同确定的经济法律关系,违约者要赔偿对方损失;监理与承包商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的关系,这种关系通过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予以明确。在监理工作中,监理代表业主利益工作,但同时也要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正确而公正地处理好工程变更、索赔和计量支付等工作。

4 结束语

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在地方公路工程建设中要受到各方的重视,如果地方公路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将直接影响整个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在正确对待监理活动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完善各项制度,加强管理,才能把地方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做好。

参考文献:

篇(2)

公路工程监理费由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税金和利润四个部分构成,对于在当前公路工程监理市场取费低的情况下,使其生存与长远发展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控制好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所以,运用科学经营与成本分析的方法来争取较高的监理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1 公路工程监理的直接成本费用包括:奖金和津贴;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购置费和办公设施费;交通工具的使用与维修的费用;差旅费、交通费、办公费、伙食补贴、通讯费以及劳动保护费组成的专项支出监理费;住宿费用、通讯费用和采暖费等。

1.2 公路工程监理的间接成本费用包括: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及用具、会议费、交通费和差旅费;仪器设备的使用费以及其他固定资产;社会劳动保险、公积金、社会活动经费、职工的教育和岗位培训等费用;行政、管理以及后勤人员的津贴和工资与奖金;住其他营业外支出。

2 公路工程监理企业成本控制的主要措施

成本控制是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控制好企业成本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第一是要有良好的国家政策。第二是要加强监理企业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2.1 严格执行国家新的取费标准。

监理服务收费标准偏低是行业内实实在在存在的现象,建设工程项目的业主方的一些不规范行为更是给监理企业的运营成本造成了极大的损失,有的监理企业给监理工程师的报酬比较低也是留不住人才的原因之一。政府从2007年7月1日起颁布了新的取费标准,监理企业的利润率明显提高的同时也对监理从业人员起到了鼓舞士气的作用。同时,监理工程师的待遇也明显地得到了改善与提高。各地政府还相应地出台了相关的文件。主要也是为了保证新标准的顺利实施,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新监理取费标准,并及时支付监理费用。金融机构也要对建立健全相应的干预制度,同时把不按规定收取监理费列入监理企业的不良行为并严格要求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自律。

2.2 加强合同管理与评审工作。

公路工程监理合同是在工程项目中标后和建设方签订的。监理企业的经营人员和法人磋商编制出的监理合同草稿往往缺乏经济、技术与法律等方面的技术专家参与。但甲级和乙级的监理单位都有这方面人才要善于利用贯标这一杠杆,利用碰头会评审的方法按企业管理程序进行合同评审全面提高合同签约水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在基准价的基础上浮动20%并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同时要求不得突破底限。应参照施工合同中的付款进度的具体约定可有效为防止监理费用付款滞后现象所造成的增加企业运行成本的弊病,例如,实际工程中的合理付款方式为:在监理合同签订后监理工程师进场后支付 15%―30%预付款,在完成合同工程量的 1/2后付监理费用的 50%;竣工验收后合格后付至85%―90%,余下监理费用款一年保修期满或者审计结束后结清。重视监理合同的延期服务与内容增加的问题,在监理合同中非监理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或增加服务内容时业主方应当依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增加相应的监理费用。延期服务的费用的可以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费率计算,也可以采取以工日费的标准协商支付。

2.3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与报销审批制度。

根据公路工程监理企业的机构设置和职能分工情况的不同各相应的管理部门都要密切配合,如通过申请领用手续将监理部的日常支出分别记录入帐,最大限度地充分利用企业资源列入监理部考核标准。通过奖励制度激发员工的主人翁精神并要求总监起带头作用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参与成本核算的积极性反对浪费鼓励节约采取节约提成奖励的方式,也可以采取支出费用承包的方式,降低成本使企业在降低成本的同时利润有所提高,同时在相应提高员工待遇的基础上使企业效益最大化能够形成良胜循环模式,这对稳定人才队伍提高企业竞争力也大有益处。

3 研究市场改善经营

篇(3)

中图分类号:U492.8+5 文献标识码:A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是以国际通用FIDIC土木工程合同为基础。建立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相互制约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适合市场经济的需要。适应了 企业为主体的市场经济运行模式,与国内传统作法相比较,一是参建各方的责权利更为合理、明确,有利于建设各方增强合同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二是突破了建设单位“自编、自导、自演”的小生产管理方式的局限,有利于积累经验,促进建设项目管理向专业化、社会化方式转变。经过不断的努力。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已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近几年我国公路工程尤其是高等级公路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经过近二十年的探索与发展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为我国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监理单位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然而,随着公路建设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却出现了“道路越走越窄”的局面。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素质呈现逐步下滑的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程监理仅限于施工阶段

业主为了招投标保密及其他原因,一般不让监理单位参与施工招投标工作,从而限制了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及对本项目的了解。由于监理单位未能参与施工招标,施工监理对承包人的能力及素质缺乏了解,也不能向业主提出相应的建议,当遇到素质差的承包或分包队伍时便难以处理。

二、工程监理的取费和人员素质都严重偏低

工程监理制度自实施以来。取费一直呈下降趋势。低价竞标更加压低了工程监理取费。有的工程监理费还未达到标准取费的三分之一。过低的监理费对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很少有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复合型人才愿意加入工程监理行业。即使愿意从事监理工作的专业人员,监理单位也无力常年聘用。只能按照“钟点工”式。有项目时才招聘来工作。没项目时只有解聘。监理人员的职责宽泛模糊且报酬偏低。

三、监理工程师权利小,地位不高

FIDIC条款规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是”三控制“,即进度、质量、费用的控制。目前我们实施的监理制度主要侧重于质量监理,业主在合同管理中往往会设置专用条件对监理工程师的权利进行限制,特别是进度和费用控制,监理工程师在这两方面的权利十分小,甚至没有,这大大削弱了监理工程师的职能和积极性,同时也增加了业主本身管理难度,造成业主管理人员庞大,管理费用严重超概算。

四、施工监理机构层次多,基层监理人员权利小

目前,在实际施工中,监理机构一般分为二级管理,即设置总监办和高级驻地监理办公室(驻地办),总监办和驻地办均设置有比较完善的机构(工程部、计划合同部、测量组等)。由于公路工程的特殊性,总监办一般设置在 交通 、通讯较发达的地区,驻地办则靠近工地现场,交通、通讯较为不便,日常的信息交流速度较缓慢,而且基层监理人员的权限比较小,事事需要上报、请示,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

针对上述问题,作者认为主要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监理工作的建设和引导,从而提高监理行业的整体水平:

(一)保证建设工程监理 企业 按国家标准规定合理取费。

首先,这是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生存和 发展 的前提。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 体制的要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体系。建设工程监理收费标准要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的质量水平。充分考虑监理与咨询服务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赋予双方在价格形成方面相应的决策权。其次,建设项目投资增加,工程监理内容增加,建设工程监理费用应做相应调整。建议工程监理企业在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时加强自我 法律 保护意识,对涉及工程监理范围、监理取费 计算 方法、监理费用调整办法等条款要予以明确约定,从而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工程监理范围增加,投资突破合同签订的暂估数,监理费应当依据监理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按实际情况做适时调整。

(二)正确处理监理与业主的关系。

篇(4)

中图分类号:X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是以国际通用FIDIC土木工程合同为基础。建立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相互制约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适合市场经济的需要。适应了企业为主体的市场经济运行模式,与国内传统作法相比较,一是参建各方的责权利更为合理、明确,有利于建设各方增强合同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二是突破了建设单位“自编、自导、自演”的小生产管理方式的局限,有利于积累经验,促进建设项目管理向专业化、社会化方式转变。经过不断的努力,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已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由于工程监理制度的引入,开始在制度上建立起一种比较科学的制约机制,工程管理逐步从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向信合同守程序、讲科学的依法管理的方向过渡。由各方面技术人员组成相对稳定的监理工程师队伍,也逐步成长壮大,发挥着日益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

二、工程监理仅限制于施工阶段

业主为了招投标保密及其他原因,一般不让监理单位参与施工招投标工作,从而限制了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及对本项目的了解。由于监理单位未能参与施工招标,施工监理对承包人的能力及素质缺乏了解。也不能向业主提出相应的建议。当遇到素质差的承包或分包队伍时便难以处理。

三、监理工程师权利小,地位不高

FIDIC条款规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是“三控制”,即进度、质量、费用的控制。目前我们实施的监理制度主要侧重于质量监理。业主在合同管理中往往会设置专用条件对监理工程师的权利进行限制。特别是进度和费用控制,监理工程师在这两方面的权利十分小,甚至没有,这大大削弱了监理工程师的职能和积极性,同时也增加了业主本身管理难度,造成业主管理人员庞大,管理费用严重超概算。当然,在当前公路大发展,而一些施工队伍素质较低的情况之下强化管理是必要的。但是,进度、质量和费用三项控制是相辅相成的整体措施,只强调或完全偏重质量控制,必然削弱质量控制的本身,达不到预期效果。

四、施工监理机构层次多,基层监理人员权利小

目前,在实际施工中,监理机构一般分为二级管理,即设置总监办和高级驻地监理办公室(驻地办),总监办和驻地办均设置有比较完善的机构(工程部、计划合同部、测量组等)。由于公路工程的特殊性,总监办一般设置在交通、通讯较发达的地区,驻地办则靠近工地现场。交通、通讯较为不便,日常的信息交流速度较缓慢。而且基层监理人员的权限比较小,事事需要上报、请示,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

五、改进措施

5.1 强化国家管理,完善监控体系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公路监理要逐渐推行谁监理、谁负责的制度,加强监理机构与施工方的连带责任,有效打击混合监理情况的出现。同时在监理招投标过程中加大国家的监控力度,完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违标和串标等行为。

1)准入等级制度,重点要核查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执业注册人员的资格。

2)强化对监理执业人员的管理。

3)建立、健全连带责任制。公司领导对总监、总监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一般监理人员,不仅要负管理上的连带责任,而且要负技术上的连带责任,提高业主和施工方对监理单位的信任度。

5.2 制订合理的监理取费标准,制止不正当竞争

公路工程是承包商生产出来的,监理业绩和信誉是靠规范操作建立起来的。当前监理市场竞争激烈,每一项工程都会有七八家甚至更多的单位竞相投标。这本是一件好事,但有的单位为了达到承揽工程的目的,采用一些不规范、不正当的手段来提高竞争力;当前最突出的方式是主动压低取费标准。这种行为,虽能揽到监理业务,但却给工程监理的实际操作留下隐患。所以,合理的取费标准是规范监理的基础,它能为项目实际监理创造必要的物质基础。

5.3 引入市场机制,培育和发展公路监理市场

要逐步改变公路监理系统的思想观念,在制度创新的同时促使各单位参与竞争、自我发展。为此,首先要在公路监理系统内部形成一种相互竞争的大氛围。将大型公路监理分为几个标段,采取招投标的方式公开招标,再由中标人组建团队,这样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当下监理体系资金、设备不足的问题,又能有力推动我国公路监理体系的市场化。

5.4 提高监理设备的科技含量

国家、地方政府应该加大对我国监理机构的扶持力度,加大资金投入,使得我们的监理队伍的硬件建设能够迈上新的台阶。近年来省交通质监站从交通部科研所引进了大型的路面平整度测试仪和高精度路面自动弯沉测试车, 并在全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控制中广泛使用, 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5.5 加大教育力度,提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

人才是发展的基础,一方面应该建立和完善高校的监理专业教育体系;另一方面要在监理单位广泛地开展业务学习。通过专业教育和社会教育这两个层面共同推进我国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当今是新知识、新材料、新技术在各行业应用速度极快的时代,不断更新思想、更新观念、更新知识、更新技术是各行各业生存发展的需要,不更新就意味着倒退、意味着等待淘汰。当国家出台新的法规、政策时,当某种现象已经成为行业的通病或顽疾时,当某工程因质量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时,当国家对新材料的使用、推广应用新操作技术,对规范、图集作较大调整时,监理企业要适时对从业人员进行短期强化培训,从而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从业人员要克服通过行业准入关就可万事大吉的思想,及时、主动、尽快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拓宽知识面,掌握从业的基本技能。

六、提高公路监理水平的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通过从事监理工作十多年的经验总结,笔者认为主要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监理工作的建设和引导,从而提高监理行业的整体水平:

6.1 保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按国家标准规定合理取费

首先。这是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体系。建设工程监理收费标准要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的质量水平。充分考虑监理与咨询服务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赋予双方在价格形成方面相应的决策权。从法规要求为规范建设监理企业的运作,建设单位选择监理单位的重点应放在监理单位的监理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上,而不应放在工程监理费的高低上。工程监理费仅是工程投资微小的一部分,它对整个建设项目造价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而监理的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却是至关重要的方面,它会直接影响工程项目建设的好坏。所以,建设单位应满足合理工程监理费,此前提下工程监理企业自身强化监理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以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达到业主满意,这是根本。

6.2正确处理监理与业主的关系

由于涉及的单位较多,监理法规不健全,行政干预,施工等单位对监理认识的肤浅,监理队伍参差不齐等原因,在监理工作中总会出现监理与业主,监理与设计和施工单位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尤以监理与业主的矛盾最为突出,影响更大。如解决不好,必然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监理工程师与业主的关系本质上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是合同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监理委托合同一旦签订,其监理工程师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就确定了。监理合同一经确定,就不能随意的解除和撤销。在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时,应具有其独立性,业主或施工单位均无权干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这种合同关系很难实现,监理必须在以下几方面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

1)正确处理业主的行政干预。监理的权利被业主委托,且通过施工承包合同予以确定。监理在履行自身职责的过程中,应独立公正地工作。其行为受合同保护,就不再受业主的干扰和影响。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业主习惯于把监理工程师只看成是自己聘用的专家或顾问,而自己往往以上级领导的身份出现,对监理工作或施工单位的工作习惯于发号施令,进行行政干预。一旦发现此类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冷静地分析对待。如业主行为得当,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可以执行,监理可按业主的意见执行;如业主干预是错误的,甚至干预工作或影响计划的顺利实现,作为监理工程师有权指出其错误,同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按原计划执行的指令。

篇(5)

公路工程监理人员的主要工作任务就是保证施工工程的工程质量,但是有一些施工单位的监理人员职业素质低,文化程度也不高,缺乏质量安全的意识,这就导致了即使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那这个事情也没有较好的解决效果,另外还有一些施工单位是由一定的质量意识,也在逐步的注重质量问题,但是他们还是没有一个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所以说监理工作也没有切实的效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加强他们的质量意识和监理工作的实施。

1.2受监理单位的影响

监理单位对于整个公路监理工程的监理是被动的,监理单位能够展开监理工作的前提是通过技术经费招投标取得项目工程的建立权限,很多企业由于缺少在实际工作中的监理经费,所以企业方面为了节省监理的成本,往往会不遵守监理合同上的规定,因为很多监理费用还不足整个工程开发总额的1%,所以这就由于监理经费的缺乏,造成了很多监理人员、监理企业等普遍都存在问题,这也就影响了整个工程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所以有些监理单位会录用一些职业资质不够的人员来降低监理成本,这也形象了监理工作开展。

1.3受到监理人员业务水平的因素影响

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主要包括监理的专业水准、职业技能还有技能证书这类的,但是在实际中很多的工程监理人员缺少实际的工作经验,不能承担监理人员所要付的责任,认为监理工作就是在挑毛病,这些连监理工作都缺乏足够认识的人,根本就不清楚监理的实际工作目标。其实监理工作的只要目标就是对公路工程的检验,检验工程质量,目前很多的监理人员对业主的意见都是全盘接受,根本就不能保证质量实现监理的意义。所以监理企业一定要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要加强工程监理人员自主意识的培养,有效的为监理工程提供质量上的保证。

1.4受到监理费用和其他内部因素的影响

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少不了监理费用的支持,但是公路建工程的建立周期往往时间都比较长,尽管很多监理单位的利润非常丰厚,但是一些监理企业的收支不平衡,不能保持人才的储备和培养,这就限制了监理人员的发展,也容易让建设方对监理方产生不信任的心理,去限制监理方。这些不利因素都限制了公路工程监理的发展和进步,还有很多工程的管理机构混乱,监理多处收到管制,这影响到了监理的独立性,直接影响到了公路工程的质量。

2影响公路工程监理工作质量的外部因素

2.1受到监理制度的影响

监理制度是始终贯穿着工程建设此项目的,监理制度主要包括投资决策、可行性研究阶段监理、设计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四个部分,这四个部分就是所谓的全过程监理。现在我国的各个监理企业都只是认识到施工监理这个部分,其他的进度是基本没有监理这个环节的。这种规定也制约了我国监理市场没有办法健康的发展,具体表现在:前期投资和可行性研究阶段,会因为准备不充分、前期资料不完善等等的原因不按照基本的建设程序走,这样资金就不能充分的利用,影响了监理工作质量。在设计阶段,并不是所有监理人员都参加了图纸设计的监理,这就会使有些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很多监理资料与现实不符情况,给工程的经济到来了巨大的损失。招投标阶段和施工阶段方面,由于很多监理企业的不合理操作。会使有些投资方直接介入大施工工程中,这就干扰了监理对于工程进度和工程费用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

2.2受到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影响

业主能付按照规定去工作这直接影响到了施工工程质量和顺利开展,有一些擅自更改合同中的技术内容,甚至是监理权限,这些都严重影响了监理的工作甚至监理已经失去了应有的权利,还有一些施工单位认为监理是业主雇佣的只是去走一个表面流程,还有的是嫌监理工作太麻烦,怕复杂的监理技术影响到施工工程的进度,这使得监理工作在某些施工企业很难得到开展。

3对解决我国公路工程监理工作质量影响的对策研究

3.1规范的管理公路监理市场,促进监理行业的良性发展

要加快完善公路监理工程的行业法规,便对我国现有法规进行全面的清理和修改,贯彻落实我国各项的法规制度,严格日常管理,使我国的监理工作能够规范化的发展。还要提高公路工程监理的收费标准,让我国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能够吸引更多的高素质高技术人才,提高监理企业的工作能力,促进我国监理企业的良性循环。目前我国的公路建设市场还比较混乱,我们要提高工作质量就要建设严格的管理资质,这个管理资质包括对监理企业的管理,还有对施工企业和业主的管理,严格的管理简历人员,实行监理工程师等级制度,大力的去培养监理市场,满足现的行业发展需求,国家也应该对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资格考试进行严格的监管,制定一个长期的行业发展规划,深入的探讨监理行业的发展思路,对各个阶段的公路工程建设还有监理人员强化管理。这才能保证监理行业有序的发展。

3.2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推进监理体制改革

企业应该加快体制的改革,形成一个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现代化企业制度,促进监理行业的发展,在经营模式上推荐项目承包制,对所承包的项目工程进行内部职权分配,这样的监理形式既保证了工程的质量,又能满足工程需求。要想使企业的人才在企业稳定的发展,那就要建立合理的分配格局。让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能够充分发挥出来,可以让监理企业对项目监理部门进行考核,按照考核的结果进行分配调节,使项目监理部门能够更加规范的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是加强监理企业的素质结构,提高企业整体水平,从而获取到业主的信任的一个基础,例如我们可以积极开展工作例会、加强对监理资料和技术文件的绩效考核制度、生活管理制度等等。我们要建立一个学习型的监理企业,让监理人员不断地去学习,这样才能提高建立人员对于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的熟悉性,还要对项目检查中发现的特殊点进行专题讨论,针对讨论结果做出完善的计划调整。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公路工程监理行业更好的发展。

篇(6)

中图分类号:X734文献标识码: A

一.目前公路建设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1.工程监理仅限于施工阶段,招投标管理比较混乱

为了将竞争机制引入工程建设领域,使施工达到最优化,我国引用了工程招投标机制,《招标投标法》的出台,对工程的方式、招标规模等一系列招标活动进行监督和规范。但是,某些地区没有遵守相关规定,这一环节在一定程度上挣脱了法律的制约,出现将工程招标项目化整为零以规避招标,暗箱操作,保护关系户,签订“阴阳合同”等一系列问题。有些单位甚至在招标过程中禁止监理人员参加,这些都是不合乎规定的做法,这样一来,监理人员对招标过程和招标内容无从得知,业主实现了保密招标,导致监理工作的缺失,承包方的资质,无法确定,包括是否具备工作能力以及能否实现工作效果,监理人员也不能给承包方提供任何建议和意见,很可能造成没有工作能力的施工者承包工程。从而对工程质量产生很大的隐患。

2.工程监理的取费过低

国际上监理费用的额度和价位比较高,通常情况下约占工程总造价的1% 一4% ,由于建设项目的种类、特点、服务内容、深度等存在差异,各国略有不同,如以工程总价为基数,美国收取3% 一4% ,德国收取5% (含工程设计方案费),日本收取2%一4.5% ,东南亚大多数国家收取1% 一3% ,我国自工程监理制度确定以来,取费一直较低,低价竞标更加压低了工程监理取费。有的工程监理费还未达到标准取费的三分之一。过低的监理费对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

3.工程监理人员素质较低

监理人员匮乏,特别是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较强的协调能力以及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十分匮乏。从监理制度上来说,监理人员的职责没有界定清楚,且监理人员薪水低,导致专业监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远远不能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各监理单位在面对工程时,大量聘用没有工程专业背景的人充当监理人员,还有一方面的原因是,业主方不断地将工程监理费调低,从而使整个监理行业陷入了监理单位取费低,监理人员素质差的怪圈中。这直接导致了,企业无法招到大量的高素质人才加入监理队伍,使监理人员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不合理,有些监理项目为了满足建设单位投标人数的要求,通过外聘凑足人数,而这些人员的素质没有达到项目的要求。

4.施工监理机构层次多,监理工程师权利小

目前,在实际施工中,监理机构一般分为二级管理,即设置总监办和高级驻地监理办公室(驻地办),总监办和驻地办均设置有比较完善的机构,由于公路工程的特殊性,总监办一般设置在交通通讯较发达的地区,驻地办则靠近工地现场,交通通讯较为不便,日常的信息交流速度较缓慢,而且基层监理人员的权限比较小,事事需要上报请示,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

FIDIC条款规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是三控制,即进度、质量、费用的控制,质量监理是目前我国监理工作的重点,目前建筑市场是买方市场,业主作为买方的强势地位是不可动摇的,导致业主合同意识差,随意性大,主要体现在:沿袭计划经济时期的基建管理模式,搞大业主,小监理,在一个建设工程中,业主的管理人员多于监理人员,或管理层次多,对监理工作过分干涉,并插手监理人员的本职工作,不把合同中规定的权力交给监理单位,致使监理工程师有职无权,发挥不了作用。业主的最主要的做法是,在合同中往往会采用一些条款,限制监理工程师的权限,特别控制工程的进度和费用,监理工程师在这两方面的权力非常有限,这大大降低了监理工程师的职能,同时也增加了业主本身管理难度。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1.保证工程监理企业按国家相关规定合理收费

首先,这是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体系,建设工程监理收费标准要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的质量水平,充分考虑监理与咨询服务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赋予双方在价格形成方面相应的决策权,法规的要求就为规范建设监理企业的运作提供了指南,我们对这一法规的解读是,建设单位选择监理的重点是监理单位的监理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上,而不是放在工程监理费的高低上。

其次,随着建设项目规模的增加,工程监理的范围扩大,建设工程监理费用理应有所提高,目前的监理机制,工程监理的协议签订后,监理费就成型了,费用无法再往上调,但是,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时,费用都是一个大概数,在工程结算时,费用往往超出了这个大概数,而且工程监理的方面也会随着工程的持续开展,监理费会比委托时有所增加,如果监理费不上涨,监理企业的收益会非常低。建议工程监理企业在签订工程监理协议时加强成本意识,对工程监理要合理估算,对监理取费计算方法,监理费用调整办法等条款要和招标单位明确协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工程监理范围增加,投资突破协议签订的大概数,监理费应当依据监理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按实际情况做适时调整。

2.强化人才培养,提高人员的素质。

监理公司指的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其承包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专业化服务单位。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很容易看出监理公司提供的产品主要是服务,监理公司水平的高低直接体现了服务质量的好坏。而监理人员又是监理公司的主体。因此,监理人员的素质决定了监理服务的优劣。监理企业应加大对监理人员的培训。首先要设立监理组织部门,合理地配置监理人员,监理行业的控制措施有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管理措施等。组织措施是其他措施的基础,只有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的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才能更有效的实施监理工作。二是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设立培训机构,根据工程实施的不同阶段,对相关人员进行各项专业培训。最后是建立切实可行的监理人员考核与奖惩机制,这样可以调动监理人员的工作热情。

3. 正确处理监理与业主的关系

学会引导业主的行政干预,监理的权利是业主授予的,通过施工承包合同予以确定,监理在履行自身职责的过程中,应独立公正地工作,其行为受法律的保护,监理不受业主的干扰和影响。正确维护监理工程师的付款控制权,在我国监理工作职责是三控( 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二管(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 一协调,现场记录避免事后纠纷,监理认为较重大的问题,要依据合同请示业主,请示一定要用书面报告的形式,并且要业主签字留存。这些措施维护了三方的利益,保证了工程的合理建设。维护了业主的利益,提高了监理的质量。

三.总结

经过多方不懈的努力,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已经初见成效。但是仍存在诸多问题,为此本文探讨了相关的解决措施。希望对公路工程的建设提供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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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stract 】 the highway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system is in highway's implementation of the management system reform of basic construction is an important content, is to accelerate the pace of highway construction, and ensuring the quality of projects of the important measures. Below, the author will based 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the feasibility of the supervision work well way.

【 key words 】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Problems, solutions

中图分类号:X73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工程监理制自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中,已被视为重大举措之一。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是一项科学的管理的制度,其实施的目的是希望通过经济、技术、法律和行政等手段的综合管理,来保证公路建设项目有条不紊地得以实施,从而达到确保质量、控制工期和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强化施工管理和顺利实现建设意图的目标。因而,工程质量监理不是单一的技术管理, 而是集技术、经济与法律于一身的综合管理。下面笔者将根据公路施工监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自己几年的实践经验来谈谈如何做好公路施工监理工作。

一、 目前公路施工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公路工程项目的开展,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公路工程监理运作模式。但目前我国公路监理的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着公路监理质量的提高。

1、 监理职责不明,影响作用发挥

在施工监理合同及各项制度书面规定上对于监理的地位和职责予以明确,但在实际工程监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监理应有的地位没有得到真正确立,一些业主思想认识有误,认为监理的权威会抹杀自己的权威,担心自己在施工单位面前说话不灵,甚至有一些项目业主工作人员干预监理授权范围内的工作,还习惯于直接进行具体管理,对其一些不规范做法,缺乏有效制约,追求政绩,有些不符合科学规律的决定和做法,实际上被默许,监理工作难以有序进行,降低了监理工程师的威信,影响了监理职能的履行。此外,监理的权威易受到挑战 。一些施工单位背景深,后台硬,对监理控制置若罔闻,施工中不买监理的账,不认真履行合同,为追求经济效益,而违规降低成本,轻视质量,使监理工作处于被动状态。

2、 监理队伍专业水平不高

从监理队伍建设来看,监理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不高,监理人才应当掌握的经济、法律等方面理论知识不具备,人员素质只注意某一方面素质的培养,而没能形成一个完整的、科学的专业知识体系。从另一个方面来说目前大部分专业的监理都直接来自于高校,其缺乏公路监理的直接经验,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很难使自己的能力得到发挥。随着工程项目的增多,监理人才的相对缺乏,社会需求量增加使得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短时间内不升反降,有相当一部分非专业化的人从事着监理的职业,但其自身并未具备上岗的资格。这些人员上的因素使得公路工作建设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很难得到保障。

3、 监理投入不足,诚信有待提高

由于当前公路建设市场竞争体质尚未健全,监理费用还没有严格执行“新标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2007年5月1日)。此外,目前监理的诚信水平与客观公正、权威的监理定位还不够科学,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的履约率较低,工作中审查把关不严,变通时有发生,挂靠监理虚假资料不时出现,这些现象影响了社会对监理的评价,降低了监理的可信度。

二、 做好公路施工监理工作的途径

1、 提高监理机构综合素质,加强监理队伍的建设

要搞好监理工作首先要加强监理队伍建设, 监理工作本身是一项高智能活动,只有不断地加强监理队伍的自身建设才能更好地适应当前新形势下监理工作的要求。

监理人员不仅要具备高度的历史责任感、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和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而且还要有丰富的监理检测工作经验。只有同时具备了这些技能和素质,才能担负起确保公路交通安全的重任。因此,必须不断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开展技术大练兵活动无疑是一种较好的形式,而技术大练兵一定要贴近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检测的实际,从实战角度出发,针对监理检测实践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并严格按照监理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确保技术练兵活动抓出实效,避免流于形式,真正成为监理从业人员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这样才有利于监理队伍的不断强大。

2、 控制施工监理质量,把握施工监理进度

施工监理的中心任务是工程质量控制,因此监理工程师应始终把质量控制作作为重点去抓。工程质量控制要重点做好质量的事先控制和事中控制,以预防为主, 加强过程和中间产品的质量检查和控制。在工程质量控制中, 监理人员必须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以数据资料为依据, 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质量问题。

其次,工程进度计划必须真实、可靠, 并符合实际和便于管理,

能表达施工中的全部活动及其他相关联系, 反映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法, 充分利用人力、物力并预见可能的施工障碍及其变化, 贯彻合同条款及技术规范。编制依据是根据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总工期和开、竣工日期, 投标书中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 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合同及气候条件, 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设备能力, 已建成的同类工程施工进度及经济指标等。

3、 创新监理模式,合理行业布局

我国监理制度建立起来已经有二十多年的历史,监理制度的建立是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突破,其目的是为了改进落后的工程建设模式,通过建立专业化的监理人才队伍和监理机构,协助有关各方共同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从而提高建设水平,保证投资回报率。因此,在监理工作中要不断引进新的管理思想与理念去创新监理工作模式,这种思想也要用到公路监理当中,从公路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围绕施工进行全程、全方位、全时段的监理,确保工程质量。

此外,监理已经发展成为一个行业。因此,要实现监理行业的产业结构合理化,需要彻底改变当前监理行为布局,培养一批实力强、技术硬的领头企业,带动整个行业的合理化发展,找准发展方向,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引导各层次监理企业实现专业化发展,从而使整个行业走向正轨。

三、小结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是一门专业技术性强的综合型管理工作,在提高监理机构综合素质,加强监理队伍的建设,控制施工监理质量,把握施工监理进度以及创新监理模式,合理行业布局等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对人们改变旧的监理观念,提高我国公路建设施工管理水平,加快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公路建设管理模式,是具有相当重要且积极的意义的。

【参考文献】

[1] 熊四华.谈高等级公路施工监理.重庆交通学院学报.2002,(3).

篇(8)

【Abstract】Inthisarticle,thecurrentdomestichighwayconstructionsupervisionworkofananalysisofexistingproblemsandtochangethecurrentsituationputsforwardthecountermeasures

【Keywords】Highway;Supervision;Existingproblems;Change;Countermeasures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是以国际通用FIDIC土木工程合同为基础。建立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相互制约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适合市场经济的需要。适应了企业为主体的市场经济运行模式,与国内传统作法相比较,一是参建各方的责权利更为合理、明确,有利于建设各方增强合同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二是突破了建设单位“自编、自导、自演”的小生产管理方式的局限,有利于积累经验,促进建设项目管理向专业化、社会化方式转变。经过不断的努力。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已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由于工程监理制度的引入,开始在制度上建立起一种比较科学的制约机制,工程管理逐步从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向信合同守程序、讲科学的依法管理的方向过渡。由各方面技术人员组成相对稳定的监理工程师队伍,也逐步成长壮大,发挥着日益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近几年我国公路工程尤其是高等级公路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经过近二十年的探索与发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为我国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监理单位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然而,随着公路建设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却出现了“道路越走越窄”的局面。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素质呈现逐步下滑的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监理仅限于施工阶段

业主为了招投标保密及其他原因,一般不让监理单位参与施工招投标工作,从而限制了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及对本项目的了解。由于监理单位未能参与施工招标,施工监理对承包人的能力及素质缺乏了解,也不能向业主提出相应的建议,当遇到素质差的承包或分包队伍时便难以处理。

2.工程监理的取费和人员素质都严重偏低

工程监理制度自实施以来。取费一直呈下降趋势。低价竞标更加压低了工程监理取费。有的工程监理费还未达到标准取费的三分之一。过低的监理费对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很少有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复合型人才愿意加入工程监理行业。即使愿意从事监理工作的专业人员,监理单位也无力常年聘用。只能按照“钟点工”式。有项目时才招聘来工作。没项目时只有解聘。监理人员的职责宽泛模糊且报酬偏低。具有较高的责任心、业务水平、协调能力以及管理经验的人员十分匮乏。导致专业监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由于合格的监理人员严重不足。各监理单位只有大量聘用非工程专业人员充当监理人员,业主单位则不断地降低工程监理费。整个监理行业也进入了监理单位取费低、监理人员素质差“的恶性循环。

3.监理工程师权利小,地位不高

FIDIC条款规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是”三控制“,即进度、质量、费用的控制。目前我们实施的监理制度主要侧重于质量监理,业主在合同管理中往往会设置专用条件对监理工程师的权利进行限制,特别是进度和费用控制,监理工程师在这两方面的权利十分小,甚至没有,这大大削弱了监理工程师的职能和积极性,同时也增加了业主本身管理难度,造成业主管理人员庞大,管理费用严重超概算。当然,在当前公路大发展,而一些施工队伍素质较低的情况之下强化管理是必要的。但是,进度、质量和费用三项控制是相辅相成的整体措施,只强调或完全偏重质量控制,必然削弱质量控制的本身,达不到预期效果。

4.施工监理机构层次多,基层监理人员权利小

目前,在实际施工中,监理机构一般分为二级管理,即设置总监办和高级驻地监理办公室(驻地办),总监办和驻地办均设置有比较完善的机构(工程部、计划合同部、测量组等)。由于公路工程的特殊性,总监办一般设置在交通、通讯较发达的地区,驻地办则靠近工地现场,交通、通讯较为不便,日常的信息交流速度较缓慢,而且基层监理人员的权限比较小,事事需要上报、请示,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

针对上述问题,作者认为主要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监理工作的建设和引导,从而提高监理行业的整体水平:

4.1保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按国家标准规定合理取费。

首先,这是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体系。建设工程监理收费标准要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的质量水平。充分考虑监理与咨询服务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赋予双方在价格形成方面相应的决策权。从法规要求为规范建设监理企业的运作,建设单位选择监理单位的重点应放在监理单位的监理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上,而不应放在工程监理费的高低上。工程监理费仅是工程投资微小的一部分,它对整个建设项目造价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而监理的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却是至关重要的方面,它会直接影响工程项目建设的好坏。所以,建设单位应满足合理工程监理费,此前提下工程监理企业自身强化监理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以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达到业主满意,这是根本。

其次,建设项目投资增加,工程监理内容增加,建设工程监理费用应做相应调整。工程监理合同一经签订,监理费再往上调时很困难,然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时,往往是暂估,最终工程结算,都突破暂估数,最少在20%以上。而且工程监理的内容也比委托时增加,但监理费却调不上去,工程监理单位付出了有偿技术服务,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有偿回报。建议工程监理企业在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时加强自我法律保护意识,对涉及工程监理范围、监理取费计算方法、监理费用调整办法等条款要予以明确约定,从而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工程监理范围增加,投资突破合同签订的暂估数,监理费应当依据监理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按实际情况做适时调整。

4.2正确处理监理与业主的关系。

由于涉及的单位较多,监理法规不健全,行政干预,施工等单位对监理认识的肤浅,监理队伍参差不齐等原因,在监理工作中总会出现监理与业主,监理与设计和施工单位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尤以监理与业主的矛盾最为突出,影响更大。如解决不好,必然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监理工程师与业主的关系本质上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是合同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监理委托合同一旦签订,其监理工程师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就确定了。监理合同一经确定,就不能随意的解除和撤销。在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时,应具有其独立性,业主或施工单位均无权干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这种合同关系很难实现,监理必须在以下几方面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

(1)正确处理业主的行政干预。监理的权利被业主委托,且通过施工承包合同予以确定。监理在履行自身职责的过程中,应独立公正地工作。其行为受合同保护,就不再受业主的干扰和影响。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业主习惯于把监理工程师只看成是自己聘用的专家或顾问,而自己往往以上级领导的身份出现,对监理工作或施工单位的工作习惯于发号施令,进行行政干预。一旦发现此类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冷静地分析对待。如业主行为得当,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可以执行,监理可按业主的意见执行;如业主干预是错误的,甚至干预工作或影响计划的顺利实现,作为监理工程师有权指出其错误,同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按原计划执行的指令。

(2)正确维护监理工程师的付款控制权。在我国监理工作职责是”三控“(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二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在监理工作中业主有时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施工单位拨付工程款;因而与监理工程师发生矛盾。无论何种原因,施工方从业主处拨付工程合同款不经过监理工程师都是违反原则的。削弱了监理工程师的付款控制权,因为工程款的拨付是监理工程师控制施工单位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手段。对于此类情况我们应分别对待。若施工单位谎报监理已同意,则用文字向业主澄清,要求业主收回拨付资金,并通报批评施工单位。第二种情况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报报表给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审核补办手续。第三种情况只要业主不要求监理工程师补办手续,不进入工程款,监理工程师视为施工单位向业主借款不予理会,如要监理办手续,监理应拒绝。

(3)现场记录避免事后纠纷,重大问题必须作书面报告。业主对监理或施工单位作过口头指示,但事后否认,而与监理发生矛盾。这类事情发生在业主与监理或施工单位一起视察工地时,根据工地情况发出指令指挥监理或施工单位执行,而事后又害怕其他领导不同意或执行后又认为投资太大,害怕承担责任。对于此类事,一般采取作好当天的监理日记,如有施工单位的同志参加,应共同做好记录,双方签字备案。监理认为较重大的问题依据合同必须请示业主。请示一定要用书面报告,并且要业主签字留存。其目的是使业主重视,更重要的是作为此后备查。处理监理与业主的关系,解决监理与业主间的矛盾是监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不容忽视。

4.3建设工程监理不应当仅仅定位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我国是在1988年开始实行建设监理制的。建设监理制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改革举措,旨在改变陈旧的工程管理模式,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建设监理机构,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管理工作,以提高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按照当初的定位,工程监理可适用于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和实施阶段。然而监理制实施十多年来一直徘徊在实施阶段的施工阶段,定位有失偏颇。笔者认为,在这两个阶段中,监理的重点应放在投资决策阶段和实施阶段中的设计阶段。因为只有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决策正确即对项目建设做出科学的决断,才会优选出最佳投资建设方案,才能达到资源的合理配置。

若项目决策失误,对不该建设的项目进行投资建设、或建设地点选择错误、或投资方案确定不合理等,不仅会直接带来不必要的资金投入和人力、物力及财力的浪费,甚至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在项目决策阶段监理的重点应该放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严格审核上。工程设计是具体实现技术与经济对立统一的过程。拟建项目一经决策确定后,设计就成了工程建设和控制造价的关键。因此,在设计阶段监理的重点应该放在如何控制设计概算不超项目估算,如何使设计方案更具先进性和合理性,确定最佳设计方案以及对整个设计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查,达到控制设计图纸质量的目的。然而在实际执行中,由于种种原因,业主却把监理的重点放在了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实物形成阶段)。

由于业主认识上存在错误,致使监理的阶段范围单一,监理水平得不到有效的发挥,监理效果不明显。特别是对重、大型工程项目,在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来不及熟悉设计文件、地质勘探报告以及业主的意图,给监理工作带来不利。造成业主对监理认识上的不足和实施中的困惑,与政府的相关政策出台不及时不无干系。如建设部2001年才出台施行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仅就施工阶段如何做好监理工作做了相应的规定,对决策阶段和设阶段却只字未提。给建设单位和监理企业实际操作带来极大的不便,造成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监理无”规“可依,工作开展较困难。

篇(9)

Abstract: quality is the eternal theme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the project is the quality of life, is more of an industry life. As a road builders, in project management to constantly sum up experience, to take various measures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the project.

Keywords: network project; highway;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5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公路建设的成败在于质量,没有质量的数量就是失败的数量。因此,在加快公路路网改造建设中,质量是关键,有质量才能产生效益。公路工程质量主要取决于项目建设管理质量,项目建设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加快公路建设必须以保证项目管理质量为前提,以科学的态度,求真务实的精神,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抓好项目管理质量的全方位、全过程管理,才能有效确保公路工程建设质量。

一、完善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招投标必须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合理标段、合理标价、合理工期”,依照规定程序,科学有效开展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咨询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的招标活动。

合理划分标段。推行大标段招标,施工单位标段划分达到单个标段建安费一般不小于2亿元,路基、路面合并招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应当先于施工招标,监理标段划分不少于两个施工标段长度划分;试验检测招标标段划分,原则上项目中心试验室按建设项目划分一个标段,交工验收检测根据工程建设规模按路基路面、桥涵划分两个标段。

合理确定标价。施工招标应严格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招标人应对工程建设的成本进行测算,并在开标前15日公布。公布的成本价将作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的重要参考依据;监理收费不得擅自降低或者提高收费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监理费及主要计算参数和监理延时等费用结算调整办法,并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合理设定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下浮幅度一般应不大于20%,并以此作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的重要参考依据;设计收费应依据《工程勘察收费标准》(2002)文件规定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收费标准,其下浮幅度一般不大于20%,并以此作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的重要参考依据;合理确定工期,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根据工程规模、建设难度、地形地质特点和气候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施工工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工期。

二、工程设计管理 设计招标人应当对总体设计单位的职责和要求予以明确。总体设计单位应紧密结合项目所在地域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生态环境、人文景观等因素,制定项目“勘察设计大纲”,明确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原则,统一全线设计思路和标准,全面负责设计的总体方案,包括技术标准采用、各专业的标准设计、重要方案的比较、主要设计参数选择等,指导全线设计。

全面推行勘察设计外业验收、“双院制”审查(第三方设计咨询),提倡实行地勘监理制度。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专家认真做好外业勘察验收,特别是地质勘察专项验收工作。勘察设计实行“双院制”咨询审查,咨询审查内容和深度应符合相关规定。

大力推行标准化设计。在设计合同中应明确项目特殊桥涵结构等个性化及标准化设计内容。大中小桥和涵洞通道等一般工程应当采取工艺成熟的标准化设计。同一项目、同一标段,应尽可能采用相同结构形式,统一构件尺寸,以方便施工。

强化动态设计、优化设计工作。项目法人应组织设计主要人员及相关单位,在施工放线正式开工前,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全面现场核查;在路基桥涵工程基本完成时,对全线排水系统、边坡防护工程及桥涵工程进行现场核查;设计单位应根据核查情况及时优化完善施工图设计。交(竣)工验收阶段,设计单位应对工程设计质量组织全面复查和评价,并编写质量评价报告,报送项目法人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

三、项目组织管理

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项目法人应树立质量管理负总责的意识,全面推行现代工程管理制度,以“五化”(发展理念人本化、项目管理专业化、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手段信息化、日常管理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不断更新管理理念与方法,全力打造精品工程。完善现场组织机构建设,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年438号)的要求,健全管理部门,配备数量满足、资格符合的人员组建现场管理机构,形成富有活力、技术过硬的专业项目管理团队,并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核查和备案。严格合同管理,项目法人应严格执行招投标文件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标后履约管理,督促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检测机构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各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工作,全面提高现场管理执行力。

监理单位应全面了解项目的技术特点与管理难点,认真编制项目监理计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细化工地标准化建设、关键工序旁站及安全应急预案等工作的落实方案,切实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作业队伍管理登记制度,完善施工作业队伍管理制度,重视施工作业人员的素质培养,建立“一线工人业余学校”,认真落实授课教员、授课内容和授课频次等相关要求,做好工序技术交底和施工操作业务培训工作,提升现场作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与施工操作技能。实施工地标准化验收与备案管理,按照各负其责、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正式开工前,施工监理单位应逐级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应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年对在建项目进行综合考核,并将考核评比结果公开,对年度交工项目进行评价,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从未发生过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参建单位应当予以表彰。

四、施工过程管理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施工现场应当构建通畅的排水系统,装载建筑材料、垃圾或渣土的运输机械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洒落或者流溢,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冲洗设施,严格控制可能产生污水、泥浆、废弃、噪声等污染,定期清理建筑垃圾和渣土,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推行样板(示范)工程制度,建设项目在梁板预制、墩台、涵洞、通道、防护、排水等工程实施前,应先做样板工程,实施全线示范引导。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充分考虑现场施工各个工序环节、生产步骤、转换时间以及对质量的影响,制定合理有效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合理组织施工,均衡安排生产,确保各项工程在其施工最佳季节和最佳时段完成。路基填筑应加强合同段与合同段结合部、分段作业结合部、填挖交界结合部、半填半挖结合部、构造物与路基结合部、边死角与一般填筑段结合部的施工质量控制。钢筋加工作业应做到采用数控调直机、数控钢筋弯曲机,保证钢筋加工精度;采用钢筋滚焊机、梳筋板、钢筋定位支架,保证钢筋定位精确;采用高强水泥砂浆垫块,保证钢筋保护层厚度;采用合适的吊装工艺和安装方法,保证钢筋安装骨架不变形。 梁板安装时,应重点检查支座的平面位置、密贴程度及初始变形情况,架设完成并并行体系转换后,应对全桥支座逐一进行编号并检查。预应力张拉应实行智能控制,张拉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安排技术人员现场指导,监理人员应旁站到位,并履行签认手续。张拉结束后,应对预制梁板的起拱度进行重点检查,对起拱度误差较大的,应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应采用智能压浆技术,对大跨径桥梁辅以真空压浆,孔道压浆应采用专用压浆料或者专用压浆剂配制的浆液进行压浆。孔道压浆须经有资质和检测经验的单位进行压浆效果检测,检测频率可按预制梁数的3-5%进行抽检,现浇梁、钢构悬浇梁段按预应力管道总数的3-5%进行抽检。标识标牌管理,应做到位置合理、内容准确、版面清晰。路基、路面、桥涵、现浇梁(板)等施工期间均应设置相应的“施工状态牌”,并在施工现场合适位置设置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明示标志牌和“单元预警牌”。

五、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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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监理投标决策中应考虑的问题

监理投标项目决策的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着监理企业的发展,是监理企业经营中的关键环节。好的决策能指导企业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并给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而错误的决策将会使企业陷入困境,并有可能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在投标前需慎重地做出抉择,把握好这一环节。

(一)要有一定利润

投标人在确定投标前,除必须弄清招标文件内容和要求外,尚需研究项目中标后可能获得的利润程度,通过工程技术和经济效益的分析,测算出工程中标后可能获得的利润。无利可图的项目一般不应去投标。

(二)投标环境良好

投标环境是指工程项目所在地的政治、经济、社会、自然条件等对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有影响的各种宏观因素。良好的投标环境是监理单位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的前提条件。

(三)符合公司的目标和经营宗旨

这一原则主要要求我们考虑该项目是否在公司确定要发展的地区,如果是首次进入该市场,则要调查市场的开拓前景如何。

(四)符合公司的自身条件

所谓公司的自身条件主要是指企业本身的专业范围、经济实力、管理水平和实际工程经验。我们投标单位应当从这些方面谨慎考虑自己能否按业主要求完成项目的服务工作,能否发挥企业的特长和优势。

(五)工程可靠

在对投标项目进行分析时,我们需考虑该工程实现的可靠性,如工程施工条件、资金落实情况、监理服务条件、工程的难度、业主资信等因素

(六)竞争情况

由于规模大的,获利较丰的项目均需进行公开竞争性招标,所以我们在筛选项目时应考虑项目的竞争激烈程度,自身是否有战胜对手的优势。对于毫无得标把握的项目不宜勉强参与,以免浪费资源和影响企业形象。

二、公路工程监理投标文件编制的要点

工程监理投标各行有多种不同的模式和考评方法。这里不再一一阐述,本次特针对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的投标编制的要点作一下分析。

(一)吃透招标文件的精神

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一般采用《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以下简称“项目专用本”)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08年版)(以下简称“范本”)结合的模式进行招标。项目专用本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对范本的相应内容进行补充、修改和说明。投标人应将范本和项目专用本结合起来阅读,凡项目专用本与范本一致之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项目专用本未对范本进行补充、修改和说明的,以范本为准。

投标人购买的是项目专用本,范本一般由投标人自备。项目专用本和范本结合统称为招标文件。标书制作人应研究透招标文件,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应仔细根据招标文件目录及页码检查其是否有缺页、字迹模糊等情况。若有,应立即或按项目专用本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单位换取完整无误的招标文件。研究招标文件时应先了解工程概况、工期、监理工作范围与内容、监理目标要求等。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解释的,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向招标方提出询问。招标文件的书面修改也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单位也应予以重视。招标文件是建设(招标)单位对所需产品提出的要求,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因此投标单位必须对招标文件详细研究,吃透其精神。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后,制定《标书制作时间安排表》,制定时间节点,安排好各部门所负责内容应在什么是时间完成。并制定《标书细部注意事项表》。标书完成后一定按照《标书细部注意事项》仔细检查修订,以防废标等低级错误发生。另外,更重要的是,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予全面地、实质性地、最大程度地回答。

(二)重视技术建议书的编写

技术建议书是工程整个监理活动的纲领性文件,体现的是监理服务水平,是企业的“软件”(“硬件”一般是企业的资质、业绩、人员素质及数量等),一般占标书总考评分的40%左右。投标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地研究,编制出具有针对性的技术建议书(监理大纲和监理方案,技术措施):制定出具有个性的监理方案,突出独具针对性的技术措施,注重投标书的内在针对性,注重投标书的质,而不是量。在技术建议书的编写中要做到:找准难点、分析到位、见解独特、控制有力、方案得当。技术建议书要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对如何完成质量、进度、投资和 HSE 四项控制目标提出科学合理、可行务实、合乎业主需要的方案,它是反映企业对工程理解深度和对策水平的重要材料。

在技术建议书的编写中,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突出“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其监理对策”的相应内容,包括一般的通用性问题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问题。

(三)应提出相应的检测、监测方法

主要涉及结构质量、电气安全的检测、监测手段与方法等都应有所说明,但没有必要将如何检测、监测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一一列出,而应强调该项目需要进行哪些检测、监测,哪些需要委托有关试验室、检测中心。在投标文件中还需列出拟在项目中使用的主要检测、监测仪器设备的清单。

(四)商务文件的编制

商务文件一般包含监理公司的资质、人员资质、资历、设施设备、公司业绩和信誉等,一般占标书总考评分的50%左右。其中监理人员和机构设置一般占20%至30%,因此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必须先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对人员条件、资历的要求,尤其要重视对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的业务专长、经验、资格。监理投标,一般各投标人的最终评分都差距不太,若招标文件中附有评分细则,则尽量往得分最高的靠。若没有,则尽量按条件高的报。

(五)监理费用报价

在投标活动中,监理费用报价原则上是按有关文件的规定计取的,由于竞争日趋激烈,监理费用报价基本低于国家规定的监理费收费标准。总的来讲监理费用的报价占标书总考评分的10%左右。当各投标单位资质、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大纲的得分相差较小的情况下,监理费用的报价就变得举足轻重。各投标单位报价的差别主要表现在浮动率、额外工资报酬、附加工资酬金的计取与监理单位提供自有设备的取费方面。投标单位应重点研究招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评分办法。结合自己具体的情况,同时应加强对竞争对手的了解,做到知彼知己地报价。

(六)投标文件的印制、包装规范化

投标文件的印制与包装,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该单位的管理水平。有些投标人对此不以为然,而差错恰恰就容易出在这些“小事”上,例如,标书中的错别字、外包装的整齐干净、密封章的位置等等。没有装订条件的单位可以请专业公司装订包装(当然要注意保密),切不可因小失大。

三、工程监理投标的主要策略

(一)实施项目跟踪

在占有大量信息的同时,要进行信息分析和筛选,确定主要目标,对项目实施跟踪,主要作法是:

1、重点掌握该项目建议书是否批准,可研报告是否通过,项目是否立项以及建设资金来源的构成等。

2、全面了解该项目的技术特点和施工难点以及施工工期和节点工期。

3、了解建设管理单位设计单位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其管理模式和主要业绩,以便在投标中作到有的放矢。

(二)把握公关艺术

公关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艺术,已经被广泛运用于各行各业的行政管理和经营管理之中,公关工作实质上是一个企业运用传播手段,使自己和公众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管理艺术。其主要任务是在开放型、网络型、竞争型的社会活动中处理好企业上下左右、四面八方的公众关系,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从而达到内求团结,外求发展的目的。

具体运用方式主要有:

1、运用物理手段,努力推销自我

所谓物理手段,主要是运用各种传播工具,包括内部刊物、工作简报、宣传手册、多媒体或报纸、电视台等扩大信息传播面,使公众了解自己的社会形象、主要业绩、技术力量、经济实力、服务质量等。

2、运用人际手段,树立本单位的亲和力

公关不仅不排斥运用人际关系,而且还提倡广交朋友,联络感情。咨询公司要和建设管理单位建立良好的联系渠道,不仅注重与领导层的沟通,也要注重与工作层的沟通,在相互的交往中增加感彩,努力营造一种友善合作、以诚相见的工作环境。

3、体现互惠互利的原则

在市场经济中,业主与监理实质上是一种利益关系,业主希望找到一个重合同、守信誉、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和较高的管理水平的咨询公司承担建设监理任务,以便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实施有效地控制,从而得到一个优质工程;而咨询公司则通过自己的监理活动获得监理报酬,同时也增加自己的监理业绩,提高企业知名度。两者是互惠互利的关系。因此,就要让业主认识并相信自己完全有能力满足业主的要求并实现业主的目标。同时,也要使业主认识到,低价的直接结果可能就是低质,而最终受到伤害的只能是业主的利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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