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方面的问题及对策汇总十篇

时间:2023-09-18 09: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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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方面的问题及对策

篇(1)

1 工程造价索赔的原因分析

1.1 施工工期的变化

工期对于土建工程来说是非常关键的,对工期控制也较为严格。如果出现工期拖延或者资金利用不良,外部不良环境因素影响将非常容易出现造价索赔等问题,这些因素的产生将容易造成工期的可控或者可预测能力降低。政策因素、物价上涨或者汇率变化等都会对工期可控性造成影响。超前完成施工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与人力,对企业成本控制非常不利;并且拖延工期也会使这些因素遭到浪费,进而引发工程索赔。

1.2 施工条件的改变

鉴于承包编制的施工组织或者设计方案一经确定,经济损失的表现也发生变化。例如,不合理的拆迁,拆迁过程中居民会提出更多赔偿要求或者地下障碍物、文物等遭到破坏等,这些都会促使施工条件改变。此外,一些工程变更也会引发索赔问题,使索赔率增高,变更包含非常多的内容,比如,设计缺陷弥补、设计错误修正或者设计方案优化、施工方案优化等。一些管理不到位或者图纸提供、管线拆迁不及时、指令错误等都是引发索赔的重要原因。

2 土建工程索赔的原则

(1)必须以所签订的合同为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具备合同所要求的条件,对协议的条款进行详细的了解,索赔要以合同为依据,要在合同约定的条款下提出索赔。

(2)提交意向书要注重时效性。根据索赔函的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意向书应包括债权项目(分部分项目工程名称),信中声称的理由和依据以及事件发生的日期和评估的损失,并附加计算的数据。意向书索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签字后报送总监理工程师,必要时施工企业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这样,通过意向书把整个事件,地点和索赔的原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3 土建工程索赔的管理

对于成本要求或时间要求限制较大的项目,为了提高收益,这些项目往往是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的主要目标。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索赔的依据,施工企业应建立完整的会计记录或工程索赔方案,保证台账能全面反映索赔金额和索赔时间。索赔意向书提交时,随着时间的推移,索赔期限和数额,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并将结果报送建设单位。对于合同期的时限内的所有索赔应及时进行处理。该项目建成后,应形成完整的档案,作为该项目竣工结算数据的一部分施工索赔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工作,施工企业进行索赔工作前,应充分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合同的条款与补充协议等工程相关的文件。索赔的依据是否得到监理及建设单位的认同,前提是时效性与真实性。做好施工索赔的管理工作,能为索赔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完整的资料支持,同时资料的完整性,是索赔成功的重要保证。

4 土建工程索赔存在的问题

4.1 施工企业不敢进行索赔

目前,中国的建筑市场施工企业数量偏多,存在“僧多粥少”的情况。施工企业对于合理的可索赔事件,往往因害怕得罪业主而不敢去做,例如因建设单位的原因导致施工机械的闲置,施工企业未能得到的补偿,仅由施工企业和雇主承担。这是因为该施工企业对施工索赔缺乏正确认识,片面认为索赔是不利于与建设单位合作,怕影响以后的工程承包,从而导致更大的损失。在国际市场上,不会合法、合理索赔的施工企业是被业主看不起的,并且会认为该施工企业的管理能力较低,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及进度。

4.2 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

在目前的情况下,国内关于建筑行业法律仍在不断地补充与完善当中,人们也不习惯用法律手段和合同条款解决实际施工中出现的问题。除了因施工企业发展历史不是很长的原因外,更重要的是施工单位自身不了解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因为他们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一旦发生经济纠纷,施工单位就不能很好地利用法律手段解决双方的纠纷。也分不清依法赔偿和依法惩罚的界线,不能有效地使用合同条款,合理、合法地向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索赔。

4.3 不索赔引起的问题不重视

工程的合理索赔,可能会导致工程过程中的风险和成本过多地由施工单位承担,预期利润得不到保证。因此,为了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往往会将价格提高,这就会导致投标的报价增加。而在原本利润很低的情况下,整个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要想赢利就只能尽量的压低成本,甚至偷工减料,导致工程质量下降。

5 土建工程索赔问题的对策

施工索赔的难点是提出索赔时要有依有据、说法合理。在此,提出了以下一些措施和对策:

5.1 完善工程索赔法规

市场经济发展是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而索赔在市场经济发展中,是维护项目建设各参与主体正当合法权利的重要途径,是经济市场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发展的需要。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部门需要完善与工程索赔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工程索r的法律制度是能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并为其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护的手段,在我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我国应逐步建立从事索赔工作的专业机构,并对该项研究的加以重视。

5.2 树立正确的索赔意识

施工企业应加强对企业的各个层面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让他们知道如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合同管理意识,增强员工的岗位责任意识,以保证企业的各项管理方针能顺利在工程建设中顺利执行。同时,要求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建立施工索赔的正确认识,认清索赔和反索赔是工程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是工程建设等价交换的原则的体现。为了维护企业自身的权利,应该主动了解索赔成立的要求,提高施工索赔的水平,增加了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竞争力。

5.3 学习、研究国际的索赔经验

目前,国际通用的施工合同管理的做法是静态出价,动态的合同管理。在评估后,在变化的情况下,合同单位,合同中的各种方式和原理的改变,这是价格的调整,变更的规定,要求的程序。施工企业依靠调价、变更和索赔来实现投标条件变化带来的费用及工期补偿但是,我国目前的合同管理模式以这种方式静态报价加上政策调整有滞后效应,不利于施工企业的索赔。

6 索赔的思路与技巧

6.1 利用相对简单的单项索赔

完成变更报告以后,最合适的方法就是逐项申报,对问题进行逐项地解决,避免复杂内容、较大金额及不容易解决的索赔,有效提升变更索赔的成功率。从费用计算上来看,应注意合理性和适度性,避免反索赔情况的出现,尽量不要让变更索赔变得复杂化,甚至出现延期等问题。

6.2 充分注意难易结合

在工程变更索赔的过程中,应该优先审批容易解决的工程变更,优先实施这样的变更,对于难度大一些的变更,应该和建设单位取得沟通,经过协商以后即使完善资料,不能由于这些项目难度大而将其放弃,应该充分注意坚持难易结合的原则,这样变更索赔才能获得较好的效果。

6.3 注重共性,突出个性

同一类型变更存在一定的共性问题,这种情况下各施工单位应该引起重视,通常情况下建设单位会选择工程中后期解决问题。但是对于一些个性变更事项来说,则应该安排专人负责本标段,并注意加大工作力度,对变更索赔资料进行完善,做到有限上报,并注意积极争取建设单位及时解决。

6.4 从质量、安全等方面着手

在工程变更过程中,应该从工程质量、安全开始着手,建设单位应提升对变更项目的认识,对变更的项目引起高度的重视,及时接受并对变更进行审批,保证将变更索赔工作顺利完成。

6.5 加强跟踪和沟通

变更索赔材料呈报给业主以后,项目部应该选派专人对变更索赔材料进行跟踪,如果不能展开及时的跟踪,变更索赔就很难完成。此外,还要意识到沟通的重要性,利用不断的沟通来培养感情,业主和设计部门可以深入理解对方的用意,这样非常有利于变更索赔的顺利完成。总之,在变更索赔的过程中应该充分注重技巧的利用,利用技巧保C变更索赔工作的顺利完成,从最大程度上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7 结语

综上所述,施工企业不懂索赔、不会索赔和不敢索赔的老旧保守做法需要改变。索赔可以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保证工程高质量完成,可以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是建筑行业改革的必然结果。

参考文献

[1] 张淑艳.讨论市政工程造价管理中的索赔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4(13).

篇(2)

作为一项服务性的工作,工程监理是受建设单位所托,对工程建设的投资、质量和进度等方面进行控制。工程监理是维持工程质量的最有力的途径,也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工作。

自从1988年实行了工程监理制度以来,我国的监理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在保护建设单位利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说,工程监理这个行业的出现,直接引起建筑行业的改观。虽然,工程监理行业的成绩斐然,并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但是因为我国的工程监理工作还处在发展初期,所以在实际的工作中难免会出现问题。下面笔者就对我国现阶段的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

一、 我国现阶段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 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不深、

在工程建设中,工程监理因其要对工程进行投资、质量和进度方面进行控制,所以工程监理会有很大的收益。许多建筑单位都冲着工程监理创造的价值去办工程监理的公司,有的还是属于个人行为,但这些监理公司在人员和技术上都有很多缺陷,不利于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有一些工程监理公司,在没有业务的时候,基本上属于空壳公司,只有到了需要人员时才临时招人。

还有些监理公司创建时间短,没有相关的经验,即使是认真投入到工程监理的工作中,也很难做好这项工作。监理单位的资质不深是现阶段我国工程监理工作中的主要问题,也是应当首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二) 工程监理不受重视

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共同组成了建设市场,在这个市场中,工程监理单位起着服务的作用,而建设单位对工程占有控制权,如果建设单位紧紧抓住控制权,不让工程监理单位深入工程内部,那么监理工作就很难有效施行。

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明显不高,仅仅是有责任没有权利,实权没有了,监督和管理肯定就没有效果。

(三) 工程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在我国,有一个习以为常的现象,那就是工程监理人员一般都是其他从事建筑方面的工作人员考取了工程监理的执照后变成的监理人员。虽然这些人当中有的会有很多工地实际施工经验,有的对图纸吃得很透,有的只是有管理的经验,但几乎没有人真正是各方面都很优秀的。

有些考取了监理证的人,只是在工程监理公司挂名,根本没有从事监理工作。而且,流动性大已成为工程监理行业的特点,临时聘用也成了行业内部司空见惯的情况。临时聘用的人员必定没有随时在岗的人员的实践经验丰富,所以监理人员的素质不高也就显而易见了。

(四) 工程监理的市场不够规范

工程监理市场不够规范主要体现在地方主义保护政策和发展空间小上。一些地区利用政策漏洞,通过不正常手段保护本地的工程监理单位,杜绝其他地区的工程监理单位进入本地市场。工程监理市场发展空间小主要源于它自身的行业性壁垒。

市场的不规范,导致地方行业内部的竞争小。行业竞争小就不能很好地促进本地工程监理企业的健康发展,从而极大地影响了监理的工作质量。

(五) 工程监理工作质量较差

在实际的监理工作中,有的工程会出现监理人员只挂名,不在现场的情况,也有的是一个监理工程师监理多个项目。还有的工程甚至会出现监理内容不确定,监理程序混乱,监理人员的责任没落实的情况。这些都会降低监理工作的监督力度,无法真正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

二、 正确处理工程监理工作问题的对策

(一) 加强工程监理资质的管理

虽然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控制监理单位的注册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加强工程监理资质的管理,要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国家相关的监管单位,要提高工程监理公司的门槛,不能随便就让他们成为合法的监理单位,对于违反规定的企业,要严肃处理,情况严重者,不能让他们再参与工程监理,必须吊销他们的监理资质证书。第二,建设单位在委托监理单位的时候,一定要对其资质进行现场考察和验证,不能随便就委托一家监理公司,这对工程的建设非常不利,对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也是没有任何帮助的。第三,工程监理单位要不断地完善自己的制度,提高人员的技术,增强自身的竞争力

(二) 提高工程监理企业的地位

相对于国外来说,我国监理工作还处于初级阶段,起步晚,制度不成熟。现阶段,工程监理企业的地位不高的主要原因是直接向建设单位收取了监理费。要想改变这一现状,就可以从收费的方式入手。改变收费方式,切断之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直接付收费的渠道,重新开辟一条收费渠道,在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之间,建立一个收费的第三方。这样工程监理企业就避免了和建设单位的直接产生经济接触,工程监理单位的地位就能得到保障。

(三) 注重培养高素质人才

工程监理工作能否做好,归根究底还是取决于人。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是做好监理工作的有效手段。工程监理单位要想尽一切办法把高素质的监理人员留在企业里,作为企业的中坚力量,然后再对新进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这样一来便可以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对于那些工作能力很强的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还要对其进行再培训,以期在不断培训下,其工作能力更加强。

(四) 规范工程监理市场

保证良好的市场秩序,使本地的工程监理市场处于开放的状态,而且还要积极引进其他工程监理企业,以提高工程监理市场的活力,促进工程监理企业的健康发展。坚决抵制垄断经营的做法,保持市场的平等性和竞争性。相关的地方部门还要对外地的一些工程监理企业做出一些鼓励,彻底避免地方主义保护政策的出现。

(五) 完善监理制度 提高监理水平

保证工程监理服务的优质优量,监理企业应当将监理责任分到每个监理工程师身上,而建设单位也要确定好监理内容和程序。现阶段,工程监理企业虽然不能在现在人员短缺的情况下,彻底解决一个总监理负责几个项目的问题,但是企业必须确立好责任制度,以保证监督力度。对于只挂名,没有起到实际的监理作用的问题,企业应在中标后对总监实行压证处理。这样一来,监理制度完善了,一些监理师就无法钻漏洞,造成监理质量不好的情况。

结束语:

处在发展初级阶段的工程监理企业,它在建设过程中起到的监督和控制作用是非常大的。工程的安全、质量、投资等经过工程监理的监督,会更加科学合理,给企业带来的价值也是不可估量的。无论是建设企业、施工企业还是工程监理企业它自身,都应该对工程监理工作予以重视。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前景非常好,要想工程监理企业得到长足发展,解决以上提到的发展中的问题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 唐伟东.建筑工程监理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22).

[2] 赵亚楠.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刍议[J].企业技术开发(学术版),2011,30(6):161-162.

篇(3)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quality problem has been paid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good project supervision is an important precondition to ensure engineering quality. Due to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supervision system, after nearly twenty years of exploration, project management has gradually from the science to the letter contract, show program, simply rely on administrative means management according to the direction of the transition, the role of play a decisive rol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construction. However, with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project supervision is in the road gets narrower. I have many years engaged in supervision work, and propose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 on some of the main problems in current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of the.

Keywords: project management;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U415.1

一、工程监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监理仅仅限于施工阶段

由于施工招投标的保密性等原因,监理单位一般没有参与招投标工作的资格。开工之前,承包人的资质与能力等对监理单位来说是个未知数;而一旦工程全面开展,遇到资质与能力差的承包人或分包人时便无能为力。

(二)工程监理的取费和人员素质严重偏低

工程监理制实施以来,监理行业一直在“监理取费低、人员素质低,工作质量低”的“三低”之中踯躅不前。低价竞标导致的过低监理取费对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极为不利,个别项目的工程监理费甚至还未达到标准取费的三分之一。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的全面型人才一般不愿意加入监理行业,退一步说,即使愿意从事监理工作,监理单位也无力常年聘用。只能按照“应招”式:有项目时临时招聘来工作,没项目时远走高飞。监理单位由于大量聘用非专业人员充实监理队伍,合格的监理人员严重不足,导致监理工作质量严重下降。

(三)监理工程师权利小,地位不高

FIDIC 条款明确规定,监理工作的内容是“三控制”,即进度、质量、费用的控制。而业主和监理单位在签订监理委托合同时往往会设置专门的条款对监理工程师的权利进行限制,致使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偏重于质量监理,进度和费用这两方面的权利十分小甚至没有,极大地削弱了监理工程师的责权利。而进度、质量和费用等是相互制约、对立统一的整体,只强调或偏重某一方面是万万行不通的。

二、对策

(一)对当前业主、监理、承包商混乱的行为关系应采用的对策

1.以 FIDIC 条款为依据,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行政措施

当前,现有的经济合同方面的法律对于工程施工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急需出台专门的、详细的、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工程施工方面的专项立法或行政规定,公平、公正地保障业主、监理、承包人三方的责权利,进一步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

2.加入WTO后,工程管理思路要进一步向 FIDIC 条款的要求靠拢

业主除了对重大变更、索赔等进行宏观控制外,应摆正自己的位置,承认业主、监理、承包人三足鼎立的事实,按照国际惯例充分放权于被委托的合格的监理单位及其派出机构,使其充分享有合同赋予的权利,全面担负起监理责任,充分发挥其独立性和公正性,保证工程进度、费用、质量、环保、安全等目标的全面实现。

3.相关部门有严格的资质审查制度

对进入建设工程市场的监理单位及其人员的素质应进行综合的、全面的、从高从严的考察和考核,确保有资质、有能力及能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地完成监理任务的监理单位可以脱颖而出。

4.建立三方履约保证金制度

在签订合同后,业主、监理、承包人三方各自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自己履约的信用保证金,存入主管部门的专设账户,在对履约情况进行严格、细致、深入的考核后,对不能

履约者给予经济处罚,对受损者给予补偿。

(二)认真履行监理工作任务应采取的对策

1.在提高质量的同时,树立工程质量“质”的观念

公路工程的“质”就是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理人员只有以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及规程、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用数据说话,才能做到“公平、公正”,才能实现有效的“三控制”,既维护业主利益,同时也要维护施工单位利益。严格监理促使施工单位在开工之前就养成了良好的工作作风,避免了质量上的缺陷修复和返工,不但不影响工期,相反还能加

快工期。

2.建立健全业务素质较强的监理队伍

通过检查、监督管理等手段,业主应定期不定期地考核监理人员资质、监理人员是否到位等情况。“监理”不能成为“监工”,监理工作要敢于动真、敢于碰硬,充分地利用好监理

指令、内部通报、计量支付三个“尚方宝剑”,努力做到:主动监理、事前监理、协调监理。只有主动监理,才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达到防患于未然;只有事前监理,才能对承包人的施工方案、工艺、工期作认真分析,及时纠正不合理的工艺及方案;只有协调监理,才能把工地上发生的各种矛盾及时解决。

(三)如何解决建设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的对策

1.应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监理收费政府指导价体系

应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监理收费政府指导价体系,监理收费标准要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建设单位应满足合理工程监理费。另外,建设项目投资增加,工程监理内容增加,建设工程监理费用应做相应调整。监理单位在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时应加强自我法律保护意识,对工程监理范围、监理取费的计算方法、监理费用调整办法等核心条款予以明确约定,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正确处理监理与业主的关系

(1)正确处理业主的行政干预

监理工程师与业主的关系本质上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是合同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合同一旦签订,监理工程师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就确定了;在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时,具有独立性,任何单位无权干预。但在实际工作中,业主往往把监理工程师当成是自己聘用的专家,把施工单位看成是自己的下级,对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习惯于发号施令。一旦出现这些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冷静对待:如业主行为得当,可按业主的意见执行;如业主干预是错误的,甚至影响工程的顺利开展,作为监理工程师有权指出其错误,同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按原计划执行的指令。

(2)正确维护监理工程师的付款控制权

按程序拨付工程款是监理工程师制约施工单位认真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手段。业主有时直接给施工单位拨付工程款,无论何种原因,拨付工程款不经过监理工程师都是违反合同的。一旦出现这些问题,监理工程师同样应冷静对待:如施工单位谎报监理已同意,则应用文字向业主澄清,要求业主收回拨付资金,并通报批评施工单位;二是施工单位立即报报表给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审核补办手续;三是业主不要求补办手续,则不进入工程款,监理工程师视为施工单位向业主借款不予理会。

(3)现场记录避免事后纠纷,重大问题必须做书面报告

业主对施工单位作过口头指示,但事后否认,这类事情常发生在业主与监理或施工单位一起视察工地时,根据工地情况发出指令指挥施工单位执行,而事后又害怕其他领导不同意或又认为执行后投资太大等原因,从而与监理发生矛盾。对于此类事,一般应做好当天的监理日记,如有施工单位参加,则共同做好笔录,双方签字备案。监理认为较重大的问题,必须请示业主时一定要用书面报告,并且要双方签字留存,以备日后查证。

3.工程监理应该是全方位的、全过程的监理

工程监理不能仅仅限于施工阶段,即实物形成阶段。比如在项目决策阶段,监理的重点应该放在对可行性报告的严格审核上;在设计阶段,监理的重点是控制设计概算不超项目估算,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对设计全过程进行跟踪检查,以控制设计图纸质量。所以说,工程监理是对建设项目的全方位的、全过程的监理。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当前监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既有体制上不健全、不完善的原因,也有机制上需要探索、解决的问题。解决和克服这些问题需要企业自身的重视、执业人员的努力,也需要主管部门的协调和支持。

参考文献:

[1]韩咏梅. 浅析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公路交通与建设论坛(2011).2003(12)

篇(4)

引言: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不断地深入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我国在各个方面均取得了较快的进步与发展。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重视的就是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因为在建筑工程施工中,质量是建筑使用安全的根本保证,同时也是树立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良好社会形象的一个根本途径。而若要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就需要建筑工程监理来加以维持。然而,在建筑工程实际监理过程中,却存在着一些问题,对施工质量产生影响。本文在分析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的前提下,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监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建筑监理制度的引入,使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得到了很好的控制,提高了我国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和水平,对我国建筑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但从建筑监理制度在我国这几年的发展来看,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和不足,监理工作失误,监理工作不够深入,这些都是监理制度的软肋。在总体上看来,我国的建筑监理的水平还处在一个比较低的水平,还存在很多问题。

(一)监理行业制度、监理单位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现在,我国的监理行业管理机制上依旧存在一些问题,不够健全。一些监理单位为了竞争,压低监理费用,从而导致监理单位难以生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该行业的发展。而另一个方面,就目前市场上的监理单位,其形式有很多种,有一些是缺乏诚信的,业主自然是不放心这些监理单位的,总的来看,深入到整个行业都是有一定弊端的。

每个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自身的制度,而我们国家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的过程中,单位的职能发展单一,在整个监理的过程中,只注重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而忽略了对合同的管理和投资以及工期的控制的重要性,也就导致了监理工作存在缺陷,不够全面,所以我国整个监理行业就现在来说并没有得到很好地发展。

(二)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责任意识比较浅薄

在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对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些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内部对安全监理人员的安排不到位,企业领导在安全问题上对其不太重视,甚至有的施工单位压根就没有设置监理机构,有的也仅仅是几个兼职的工作人员,由他们对安全监理工作负责,这远远没有达到国家安全监理工作人员数量上的要求,显然,这是不可能满足实际安全监理工作需要的。

(三)监理人队伍素质过低,空挂公职现象普遍存在

由于我国对建筑工程监理方面的人才培养相对不足,无法满足当今建筑工程在监理方面对人才的市场需求。此外,我国现有的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水平还远远落后于世界发达国家对建筑监理人的标准,其自身的素质根本无法满足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导致一些建筑单位在实际的操作中,上报的往往都是同一批的监理人员。这样就会导致建筑单位在以后的实际建设中,由于人员不足产生多个项目同时挂着一个监理人的名字,却时时不见其监理人的出现,这样空挂公职的现象目前在我国的建筑行业监理工作中普遍存在,致使整个建筑行业的监理工作得不到有效落实,也就对建筑监理工作失去了充分的保障。

二、解决对策

(一)提高监理法制理念,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由于建筑工程是一个复杂的项目,因此对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就需要专业和系统的管理规范。在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实行监理权利的时候,与建筑工程监理相应的法律法规是监理单位的保障。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控制以及资金投入,都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介入。这样才能确保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高效的管理,这也充分显示了提高监理法制理念的重要性。相关单位应该尽快健全与建筑工程监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监理市场制度。

(二)提高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在工程的建设管理过程中,建筑工程监理是十分关键的部分,正是由于这种关键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其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建筑工程监督管理队伍一定要具有高素质、高标准,在实际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督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管理能力,此外,还要具有勘察能力、设计能力以及对前期工作进行询问的能力等。从总体上讲,监理人员需要提升的素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加强对监理工程师的培训和考核,以及积极加强积累和总结日常的工作经验。

(三)促进建筑工程监理市场的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监理市场的市场行为

首先,从中标单位的选择上,业主就应该注意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中的相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选择正规的监理企业承揽监理业务,尽量避免出现同体监理与内部监理的情况。此外,还要强化监理委托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委托手续。其次,政府监管部门还要加强对竣工备案制度的建设,严格查办工程监理的情况,重点查办工程监理的不招标状况以及转包工程、挂靠,不允许验收备案。针对我国目前招投标市场的混乱情况,以及我国建筑市场不完善的状况,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制定规范工程监理招标和招标市场监管方面的法规和制度方针,使市场运行有良好的保障机制,从而规范市场的秩序。

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已成为建筑企业建设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我们不断的坚持、完善和创新这项制度,继续加深对工程监理工作意义的再认识、再思考,积极解决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解决问题的对策研究。提出合理化、具有针对性的建议,提高监理工作的地位,使建筑工程的监理事业走上规范、科学、健康发展的轨道。

参考文献:

篇(5)

前言

工程建设监理是我国改革开放后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已经初步形成新的工程项目管理的格局框架,促进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和管理水准的提高,也对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投资和工期起到了重要作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在建筑工程建设中的腐败行为,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建设监理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但与此同时,建筑工程监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以下文中将会着重到这些问题及其处理对策。

目前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市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监理市场不规范

监理业务的承揽方式不规范

当前监理业务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主要是转包监理业务、挂靠监理证照及业主私招乱雇、系统内搞同体(或连体)监理等,致使建设监理的作用在相当多的项目上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行业性和区域性保护限制了发展空间

任何行业都应该遵守最基本的市场规律,而市场规律最大的特征就是它的开放性,而没有市场的开放就没有市场竞争。当前监理市场的开放受到了制约,主要体现在行业性保护和区域性保护。垄断经营、封锁市场、抵制外来企业进入;有些地方主管部门利用监理企业需要到当地注册的政策规定,有意保护当地或自己下属监理企业等等。

2、工程监理单位自身问题

(1)恶意竞争

我国工程监理费的收取是根据[1992]价费字479号规定的标准,但工程监理行业中存在的相互压价等恶意竞争行为致使监理费过低,导致监理单位只能勉强维持,这严重地制约了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诚信不足

由于监理单位良莠不齐、形式各异,有挂靠的,也有出租资质的,导致诚信基础的缺乏使相当一部分业主对监理承担全过程管理不放心。因此,业主很难完全放弃对项目施工队伍的选择、物资采购、进度款的拨付、工期进度的要求等一系列管理权限。这严重地影响了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3)人才匮乏

目前,许多监理单位中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多是以前搞工程设计、施工管理及施工技术人员,经过短期培训就上岗,或者干脆是未经过培训就上岗的离、退休工程技术人员。他们对现行规范标准不了解,这就不可避免地在部分人员的思想上对监理产生片面认识,把监理片面的理解为质量监督。另外。由于他们当中有为数不少的人员只懂工程技术,却缺乏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而这几方面都是国际监理工程师所必需的。

缺乏必要的技术支持

现代社会,各行业的发展与进步都需要有先进科学技术和理论的支持与保障。建筑工程监理的技术应用多集中于工程的前期设计、资金预算、竣工验收等阶段,往往忽略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在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必须充分运用现代化的建筑工程管理经验和理论,只有在建筑工程监理中深刻认识到技术支持的重要性,工程的质量、进度才能得到根本性的保证。

3、业主方存在的问题

(1)不合理的工期

有的业主为追求高利润,制定的工期比较短。经常出现边设计边施工边订货的现象,各专业各工种交叉作业,24小时突击会战,工期多则一个月,少则十几天。有的投资上亿的大型工程,不分昼夜会战,本来合理工期近2年。但为了要投产后的经济效益,将工期压至几个月。还有的项目为了迎接上级的检查。需要形象进度,有时违背施工规范,不遗余力安排赶工。没有科学进度安排不仅使监理工程师对合同工期不能良好控制,同时难以确保工程质量。在工程进度款方面,监理工程师缺乏应有的计量、支付权,工程款直接由业主支付,甚至一些不该支付的中间支付款也是业主直接支付。甚至监理工程师毫不知情。这样就违背了合格工程计量的基本原则,使监理工程师无法对投资进行控制,也必然影响监理职责的履行。

(2)施工队伍的安排

建设工程是敏感行业,各式各样的承建单位更是差异较大,有时业主安排的施工单位很难或根本不胜任其所承揽的工程,客观上给监理单位的工作造成了困难。

(3)盲目干预

设备、材料订货是建设工程项目最为敏感问题,由业主或施工单位采购.有时到货不合格,迫于工期或多方面原因,有时业主指令同意放行,为安全生产埋下了不安全隐患。

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强化措施

1、法规制度的完善

要想解决上文中所提高的各个问题,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从法规制度上来完善,使得监理行业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各监理协会、监理企业应关注建筑法修改的机遇信息,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思考。我们迫切需要行业代言人,将监理行业的呼声传达到立法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目前正在修改讨论阶段,建筑法的修改势必引起一系列建设法规、标准和规范的修改调整。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应对企业资质等级的划分,资质等级标准(如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人数和其他注册造价师、咨询工程师的要求等)重新界定。又如《监理工程师考试和资格管理办法》,应放宽考试资格要求(目前监理工程师报考资格中取得工程师三年的条件是所有工程建设体系资格考试中条件鼓苛刻的),而应加强后续教育。再如招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日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要求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时必须进行招标等规定。

监理企业应抓好队伍建设

抓好制度建设、抓好企业改制,提高企业竞争力从法规制度上完善后,就应该从企业自身找原因,坚持完善自身的队伍建设,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对从事监理和项目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是较高的,应具有技术、经济、法规和管理的综合知识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监理企业具备两类工程咨询人员:一类是技术型咨询人员,他们主要提供设计,进行技术交底,以及在实施中协调和解决出现的技术问题;另一类是管理型咨询人员,他们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以确保工程投资、质量、进度目标的实现。虽然监理企业不可能同时具备工程监理、设备监理、招投标、采购、造价咨询、前期工程咨询等资质,但必须储备这方面的专业人才。同时监理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加强风险管理,实行监理责任保险制度,适当转移责任风险。

3、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道德素质和技术素质)

(1)从提高道德素质方面来说,要提高监理人员道德素质,做到既不能,随意向承包商索取物质需求,同时也要防止监理人员和承包商一起造假,共同欺骗业主的行为发生。

(2)从提高技术素质方面来说,包括3个方面:一是平时加强经验的积累,注意对工程中易出现的通病的总结、汇总。每一道工序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针对该工序施工中常出现的质量通病和施工特点,事先提醒施工管理方注意及要求他提出相应的保证措施,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检查其落实情况。二是在监理单位成立时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其资质进行严格审查,这包括审查监理单位中监理人员素质、知识结构和专业配套能力、监理技术装备、监理经历和管理水平。监理单位开业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其资质水平常因人员变化等因素而发生变化。因此对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应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在规定期限对监理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查,以确保监理单位有承担相应监理任务的能力。三是监理工程师培训和考核要严格管理。首先,在对监理工程师进行技术培训的同时,一定要注意在经济、管理及法律知识的培训,使其能够真正担负起监理的重任。另外,对现有监理工程师培训的院校也要注意审查,杜绝培训单位培训走形式、监理人员花钱买证现象的发生,从而保证培训质量。

4、业主对监理单位的正确定位

实际上,业主和监理间是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通过委托合同,监理代表业主工作,但是业主无权干涉监理工作,否则势必造成侵权行为;同时监理亦应明确自己的责任,要敢于坚持公正原则以维护业主和承包商的正当利益。所以,对

业主、监理和承包商均应进行监理意识培训工作,明确监理职责将会对监理单位的独立化、社会化和专业化起到一定的积极促进作用。

结束语

总之我们可以看到,目前我国工程监理还存在许多的问题,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扩大及规范化发展,建筑企业要想更好地满足业主的需求,获得最大投资效益,就必须要结合工程监理的现状注重企业工程项目的管理,以便工程监理能够拥有美好的明天。

参考文献

篇(6)

盐城现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摘要:随着建筑项目工程逐渐复杂化,建筑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成为人们重点关注对象。因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与人们生命财产安全有着必然的

联系,为了更好地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控制,建筑行业先后引进了新兴的建筑工程监理制度,为人们的安全和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做出重要贡献。现阶

段,虽然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已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但仍存在某些方面的不足,影响着建筑工程质量。因此,本文以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发展现状及存在

的问题为切入点,对如何加强建筑工程监理工作进行分析。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现状及问题;对策探究

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是建筑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但是随着建筑设备、

技术以及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存在的问题也相应的有所增

加,其中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是建筑工程施工阶段中常见的问题之一,在这

样的背景下,使人们逐渐认识到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重要性。但是关于如

何提高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效率与质量,成为现阶段建筑行业首要面临的

挑战,对此,建筑行业想要发挥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作用,则应对建筑工

程监理工作的发展现象进行了解,并以此为依据制定完善的建筑工程监理

制度。

一、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发展现状

随着建筑工程监理制度不断在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应用,有效地对建

筑工程安全质量问题进行控制,提升了我国建筑工程整体水平,促进了建

筑行业的稳定发展。但是,近几年通过对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的分析,还发

现了某些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直接影响着建筑监理工作的整体效果,致

使监理工作无法发挥出自身的最大优势。从整体的角度上来看,我国的建

筑工程监理工作的水平还处于萌芽时期,下文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

的问题进行阐述:

二、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经济与监理制度的局限性

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与监理制度还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其中地方保

护主义制度尤为明显。由于建筑工程受到建筑监理工作市场的影响,在进

行建筑监理单位选取时,只局限于当地较为熟悉且常见的建筑监理企业,

对外来或后起之秀的建筑企业采取蔑视的态度,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

使建筑监理行业的发展受到制约。在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监理单位将工

作的目标基本上放置于对建筑工程质量的控制,与此同时,建筑施工单位

也过于重视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忽视了建筑施工阶段其他问题的发生,从

而造成建筑监理工作的局限性特点,甚至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建筑监理工

作的全面发展。

(二)监理人员对建筑工程监理制度不重视

如今,大多数的监理企业尚未意识到建筑工程监理制度重要性,致使

监理人员在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勘测工作,未对建筑工程的安全质量问题

进行详细确定。在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将过多的工作重点投入

到建筑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建筑成本资金控制等多个影响建筑施工单位

经济效益方面,而忽视了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理。而在一些新创建的

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由于缺少专业的监理人员以及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监理

意识缺乏等现象,导致在进行建筑工程监理过程时,没有对建筑工程安全

问题进行控制,因此,在间接因素的影响下为建筑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埋

下重大隐患。

(三)监理人员未意识自身职责的重要性

在建筑工程监理企业中,由于受到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的影响,缺乏专

业监理人员,在这样的背景下,导致素质低下、专业水平缺乏的人员,开

始从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这些人员由于未受到系统化的培训,而尚未意

识到自身职责的重要性,甚至无法对建筑工程安全质量问题进行准确判断,

不仅会为建筑监理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会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造

成一定的影响。

三、提高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效率的有效措施

建筑监理工作主要的作用为:确保建筑工程顺利开展,为建筑施工单

位提供更多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收益。但是在实际的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

监理工作还存在着不少问题,通过上文的分析,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有效

的解决措施,意在提高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整体水平,保障建筑监理企业

的经济效益。

(一)规范建筑监理行业市场

为了保障建筑监理行业市场的稳定运行,促进建筑监理企业之间的良

性竞争建筑监理行业应对监理制度进行规范。由于受到传统计划经济发展

的影响,我国的建筑监理企业作用无法进行全面释放,针对此种现象,建

筑监理行业应制定完善的监理企业竞争投标管理机制,对建筑监理行业市

场进行有效的规范。从具体上来讲,首先将先进的监理企业竞争投标管理

机制引入建筑监理行业市场,打破原有的建筑监理行业市场半封闭状态,

促进各监理企业之间的良性竞争,预防暗箱操作等行为的出现,影响建筑

工程监理工作的整体效果。其次,贯彻落实监理企业信誉制度,将信誉低

下的监理企业剔除建筑工程监理行业市场,确保建筑监理企业的整体水平

的提高,从根本上提高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效果。

(二)建立完善的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科学的建筑工程监理制度能够促进监理工作顺利进行,提升建筑监理

工作的整体效率。其具体的建立流程如下。

第一,建立与监理制度相关的法律制度,使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有法

可依”。对于此种方法,需要我国相关法律部门积极配合建筑工程监理行业

的发展,以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和目标为依据,制定与之对应的法律

规范,并对不同信誉等级的建筑监理企业实施强制控制,强化建筑工程监

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第二,以实际的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的发展现状为依据,根据自身企业

发展的特点,制定建筑工程监理制度,促进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发展,使其

能够准确对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成本和施工进度、施工质量以及安全问题

进行有效控制。

第三,对建筑监理企业的监理行为进行规范。现阶段,经常会出现监

理人员不负责现象,对此,相关建筑监理行业应对其进行严肃处理,预防

此类现象的二次发生,促使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发挥出自身的作用。

第四,对监理人员采取岗位责任制。针对现阶段监理人员“无所事事”

的现象,建筑监理行业应建立完善的人员岗位责任制,对监理人员的工作

任务进行细化,使建筑工程监理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提高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水平

因为建筑监理人员的任务和责任重大,只有专业、高素质监理人员才

能准确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进行控制。所以,建筑监理企业应对监理人员

进行定期培训工作,提高监理人员对专业理论知识的积累,与此同时,还

应对监理人员的技能进行检测,从而对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水平进行评估

和判断。

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人们逐渐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和

安全以及各部分的使用性能等给予高度重视,基于此,为了使建筑工程能

够满足人们的需求,应对建筑工程施工阶段进行严格管理与控制,而监理

工作作为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重要环节,更加需要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进

行强化。上文通过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的问题分析,并将问题作为探讨

基础,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关有效措施,以期为改善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发

展现状做出重要贡献,确保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升建筑工程

整体施工质量。

参考文献:

[1]吴瑞勤.关于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对策探讨[J].中

华民居,2013(18):242-243.

[2]沈进.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对策探讨[J].城市建

筑,2015(33):202-202.

[3]苏旭.关于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对策探讨[J].装饰

装修天地,2015(z2):400-400.

[4]王学志,张纪帅.浅析现代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篇(7)

一 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1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欠缺。

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起主导作用的是监理者,其能够根据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采取有效的监理措施确保工程项目各项指标都能够达到要求。但是从当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人员大多是从从事施工、设计以及勘察工作中转变而来的,只经过了短期的培训就走上监理岗位,对监理工作的很多要点把握不清,对监理工作的程序也不够深入了解,甚至将工程监理认为是安全和质量的监督。这样一来,将会影响到整个监理水平的提升。

1.2建筑工程监理市场行为不合规范

由于我国的建筑监理工作发展历史不够悠久,建筑监理手段不够健全,因此许多建筑施工单位无法准确把握来自各个结构、各个组织的监理单位。在工程的承揽方式上,仍然存在着业主私招乱雇、系统内部连体监理、监理人员挂靠监理证件、转包监理的现象。再者,由于我国的经济体系受到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致使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在实施开展的过程中带有强制性。导致市场经济的自我调节能力有所降低,不能构成完善的市场供求体系。

1.3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缺乏科学体系的支撑

从目前来看,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工作过分的强调了监理的效用,反而导致工程监理企业的业务职能过于单一化,使得其工作的范围仅仅局限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方面的管理,而忽视了对整个项目设计阶段、决策规划阶段的管理,同时也忽视了对于合同管理以及项目工期控制的监理,这样就阻碍了监理工作的健康运行,不能够达到监理的目标。

1.4建筑工程监理服务工作不完全到位

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服务工作不完全到位。首先,监理人员不到位。随着行业的发展需要,许多年轻人缺乏监理经验。一些非专业监理人员纷纷投入到建筑监理行业当中去,他们不能够严格按照规范的监理程序进行监理操作,仅能够进行一些简单的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这就出现了监理人员的工作兼顾不全面、服务工作不到位的现象;其次,由于建筑监理单位的人员存在着很大的变动且监理人员的工作岗位不固定,为了某项工作进行人员的临时调动就造成了监理人员得过且过的监理心态,对监理工作的态度不端正、责任心不高,造成了建筑监理工作的低水平运转。

二 现阶段建筑工程监理问题解决措施

2.1优化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发展方式

建设主管部门在工作进行的过程中最为主要的一点就是要从实际出发来对企业的工作进行指导,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则应尽可能的发挥其智力密集性优势,通过对市场需求的把握和对优秀人才的培养来不断扩展服务范围。在这里,通过两个具体的方面来进行说明和分析。

2.1.1不断扩大业务资质范围

这一目的可以通过资质申请或者是企业重组来实现。申请资质主要是对建设单位而言,对应工程的建设都是需要相应的资质才能够进行的,项目管理企业所进行的管理工作涉及到全部过程和各个方位,因此时间包含的内容相当之多。基于此,工程监理企业也只能够在具备一定的资金以及人员条件之后才能够申请新的资质。而企业的重组也并不只是多个企业资源的简单叠加,企业重组最为主要的形式就是企业并购。具体来说,就是一些大型的监理单位在具备足够的人力、财力资本之后对小型企业进行并购,以此来扩大自身的人员、规模以及业务范围。

2.1.2改变企业管理模式

企业管理模式的优化与改变可以通过以下三个具体的方式来实现:一是改变企业自身的内部组织模式,这样一种模式上的转变也包括工程监理企业向管理企业的转变;二是工程管理人员素质的提高,这就要求企业应不断充实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并对这些人才进行进一步的培养,使得这些专业人才能够在工程建设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当中发挥良好的作用;三是工程建设企业还要能够把握好吸引、培养和利用人才这样三个具体的环节,来做好人才资源的管理工作。

2.2行业的健康发展

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大力加强市场宣传。政府以及行业协会都应当充分利用网络、杂志以及报刊媒体等来进行有效宣传,通过项目管理的成功案例来引导人们充分了解和认识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事实上,这样一种宣传工作本身也是具有科学性的,同样需要专门的结构配备专门的人员来进行,并要相应宣传专业机构实施工程项目管理的显著优越性;其次,还需要不断进行市场培育。在这其中,行业协会一方面是起到了市场培育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能够激发业主的服务需求;另外,还应当支持市场的发展,在行业协会和政府内都应当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来对广大的咨询企业进行发展咨询,并相应出台可实施的发展战略。甚至对于一些有意向的公司还可以进行全过程的咨询服务,必要时候可提供多方面的帮助。

2.3健全相关方面的政策及法规

一方面要认识并明确项目管理工作当中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性和地位。在我们国家,市场建设已经达到了完全开放并继续深化改革的地步,但是相关方面法律法规的配套并没有同步进行。到目前为止,行业内的最高法规《建筑法》当中也并没有项目管理方面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正是因为这样,在今后《建筑法》进行修改和优化时,就有必要完善项目管理和项目总承包相关方面的条款并明确其法律地位,这样才能够真正完善和保证项目管理本身的层次性和重要性;另一方面,还应当不断出台配套法规,这样一种目的和要求的实现就需要相关主管部门不断加大法规建设的力度,具体来说有三个部分:一是尽快修订和完善《建筑法》;二是组织编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三是进一步研究招投标管理办法。

2.4培育复合型人才

对于工程监理企业而言,工程项目的管理就是其最终目的和发展目标。而监理企业本身又是高智力的知识密集型企业,在这样一种现实状况之下,我们完全可以认为工程监理企业的兴衰是由人才的知识结构和丰富程度所决定的,其竞争很大程度也是人才的竞争。与此同时,也应当考虑到工程建设本身涉及到的学科也较多。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项目管理方面工作人员就不仅仅需要具有工程技术或者是工程经济方面的知识,而更应当更加强其知识结构的复合型和有效利用性。

三 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对监理行业的现状以及发展趋势的研究和说明,我们就可以看到人们对于房建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以及性能各方面的要求不断提高,在现阶段,为了更好的保证工程项目满足人们的需求,就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管理,而监理工作是其中重要的环节。本文就以房建工程监理工作为中心尽心进行分析,指出了当前我国房建监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经验提出了几点有效的解决措施,希望能够改善当前监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升监理质量水平,更好的促进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篇(8)

中图分类号:U41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施工监理就是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使得甲、乙双方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得到全面的履行。建筑工程监理控制工程的投资、施工质量、建设工期;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以及安全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即“三控、两管、一协调”。

当前建筑施工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1、建筑施工监理人员的素质问题。当前建筑监理工作中担任监理职责的人员大多是以前从事施工技术、施工管理以及工程设计职业、且有以上经验的人员,这些人员对现行的工程监理规范和标准了解不透彻,进行工程监理工作时难免在思想上产生片面的认识,将工程监理工作片面理解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加之一部分工程监理人员只懂得一些工程施工技术,只能从技术方面予以正确指导和监理,在工程监理的其它方面,这些监理人员由于缺乏必要的管理经验以及相应的法律、经济知识等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单一的技能知识使得工程监理工作进展不太顺利,给工程质量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2、监理市场机制问题。工程监理最大的目的就是通过高效的监理工作从最大程度上保证工程的质量,但在实际施工监理过程中,由于市场监理报酬机制出现的不合理甚至是不正当的竞争现象导致的监理效率下降而引发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事例不胜枚举。工程监理作为一种中介组织,提供的是高智能的技术服务,对工程监理工作的考察首先要建立在对技术服务水平的考察之上,其次再考察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提供了高质量的技术服务水平,相应的也就应该有高额的报酬。但建设单位为了控制单位施工成本,一味地缩减监理费用,而相关的监理单位也为了中标违心降价,出现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现象。但实际施工监理过程中,没有相应的经济基础,也就没有了相应质量的监理。这样的行为只会造成工程监理漏洞,不利于工程的安全施工。同时这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也造成了监理市场机制的恶性循环,极大阻碍了工程的顺利施工,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以及纠纷。

3、思想认识问题。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很多建设单位领导无法深刻理解监理合同,致使在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时,对监理工程师的授权和委托职责范围不明确,针对监理工程的“三控、两管、一协调”授权不全面,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监理单位在实际建筑工程施工中无法从更深层次和更广的范围内进行工程监理,造成了工程监理中的漏洞,埋下了安全施工隐患。由于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思想认识上的不足,施工中建设单位领导普遍都存有这样的想法,认为监理单位是自己花钱请来为自己的工程项目干活的,因此,任何事情必须听取建设单位的意见,在监理过程中也应该由建设单位来做决定,而同时由于市场残酷的竞争机制,加之招标投标制度的不规范,很多监理单位为了生存,并不愿意得罪建设单位,这就使得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的干涉过大,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也有心无力,严重影响了工程施工的进展以及施工质量。

4、监理机制问题。监理机制问题表现形式各样,但都造成了监理市场的混乱、不健康发展。在当前的监理市场中,有很大一部分监理单位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的社会组织,很多都是社会一些事业单位、企业或者是政府部门的隶属单位。这就使得吃回扣、暗箱操作等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得以实现。有些监理单位非法转包监理任务,在施工监理中搞不正当行为;有些政府部门搞地方保护主义,行使相关职权批转监理任务;有些建设单位凭着手中的监理委托权表面对监理单位强行压价,背地里又向委托单位索取回扣,进行暗箱操作等。以上这些行为都使得工程监理工作的健康发展和顺利进行受到了阻碍,不利于监理市场的正常发展。

二、建筑施工监理对策的研究

1、提高监理人员的监理素质。首先监理人员要在平时的监理工作中加强经验的积累,注意总结工程监理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在建筑每一道工序施工前监理人员都应该针对这一工序的施工特点和往常出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进行检查,并提醒施工人员多加注意,要求施工人员实行相应的保护措施,监理人员要及时核实安全施工是否落实到位,针对不合理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监督改正。同时应该加强监理人员的职业素养,提高监理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严格禁止出现监理人员与承建单位互相串通、联合造假,并欺骗建设单位的现象的发生。其次,要建立健全监理工程师的考核制度。要先对监理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经济以及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使其具备能够承担工程安全监理重任的能力,与此同时需要加强对其专业素质以及监理工作等多方面的考查,避免出现名不副实的现象。加大对监理培训院校的审查,坚决杜绝出现培训走形式、监理师买证走过场现象的发生。最后,政府的相关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监理单位监理资格、资质的审查。从监理单位中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到对监理单位的监理水平、监理经历、监理技术装备以及监理单位的相关专业配套能力等都进行严格的审查。对不合格的监理单位坚决不同意成立以及使用,同时应该实行动态监理制度,在一定时期内复查监理单位的监理资质,保证监理单位的监理能力。

2、建设、承建和监理单位要相互配合,提高工程监理水平。目前我国的工程监理工作只是做到了对工程的进度和质量进行控制的程度,从监理组织协调方面来说,效率并不高。监理人员按照工程图纸设计以及施工要求制定工程控制和实施、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质量保证相结合的合理且又科学的图表,承建单位按照监理单位给出的图表也即标准管理内容实施,但在实际施工中,并不是每项工程都按照监理单位的标准监理要求进行,可能会出现不能按时完成施工任务、拖延工期的现象,致使监理人员制定的施工进度并不能有效落实,而监理人员也处于有责无权的地位,这就使得监理质量不高。因此,应该加强建设、承建和监理单位三者之间的交流,共同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监理单位应该记录好监理日记,积极协调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共同推动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三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目标。

3、准确定位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应该对建设、承建和监理单位进行监理意识的培训工作,明确各自的监理职责。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监理单位代替建设单位行使监理权,但建设单位无权干涉监理单位的工作;监理单位也应该明确自己的职责,敢于维护自身正当的监理权益。

4、提高监理单位的信誉。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背景下,监理事业也必将面临国际化的大竞争空间,为了迎接国际市场的挑战,监理单位的信誉是最关键的因素。因此要构建以信誉等级为主体的监理市场机制,促进监理体系的公平化和规范化,淘汰那些信誉等级低的监理单位,构建健康合理的监理体系。

结语:

本文针对建筑施工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详细地阐述,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建议,希望能够给予相关人士帮助。

参考文献:

[1]康燕云.浅论我国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0(08)

篇(9)

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是一项要求高度专业性的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管理企业承担的管理工作,然而由于其系统建立的初步性,导致国内市场不够规范、专业性不够完备,甚至监理工作的性质以及具体内容并不被大众充分理解等,这些问题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发展产生一定的不良甚至误导的影响。本文将就这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而阐述本人对于探索优化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思路的论述。

一、优化监理市场的规范性

根据国内市场现状,我国监理工作市场鱼龙混杂,面临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在我国发展的种种不成熟的表现和问题,其规范性的不足主要表现在监理单位的专业性并不过关,挂靠现象严重;加之业主对于监理工作的不了解,私招管理者以及执法不严等,这些都致使国内建筑工程监理市场出现了不规范的问题。然而市场的规范性是对一个行业发展的必要要求以及基本保证,也是行业能够在该区域收到相关部门合理管辖、引导、发展的重要基础。由此可见,我国建筑监理工作的优化重要线索之一即为首当优化建立市场的规范性。

首先需通过健全监理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建筑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保证其市场运营的系统性和规范性,也就加强了对监理工作性质的确立以及监管工作内容的普及,可以更好的帮助业主理解相关行业,减少恶意竞争或违规操作,帮助完成进一步的市场规范。其次,通过建立和完善对监理单位相关的监管部门,依照法规严格执行,对监理单位专业程度进行考核以及坚持,撤销挂靠单位,使监理市场具有良好的专业氛围是规范市场的有效途径。同时,有关部门适当的行政干预,确保法律法规的明确下达与执行,是法律体系更加完善,也是规范监理市场的必要措施。

二、对市场专业性进行优化

建筑工程监理工作要求监理人员具备很高的专业水平,监理人员必须对相应的工程设计、所用技术、管理措施以及相关的监理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有着明确的认知,从而保证整个监理工作的全面性。因此,对市场专业性进行优化的重要环节之一就是对监理人员专业性的优化。相关的监理人员不止是要做好监理工作,更要对整个工程有着一定的了解,这也是作为一个出色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的必要要求。

为了保证监理人员对于所监理项目了解的完整性,培训内容也应就多方面展开,其内容不仅要有相关项目的基本知识、技术要求、管理措施等,还要对监理工作本身的法律法规、性质及内容进行深化的培训。从而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质,帮助加快优化建筑工程监理市场。例如,邀请业内知名的专家或者高校内负有盛名的教授前来为监理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讲座,或是经验的交流,可以有效帮助初入单位的监理人员积累经验,以及帮助具有一定基础的监理人员做好总结和归纳。

做好培训工作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帮助监理人员优化自身基本素养,从而帮助优化整个建筑工程行业的监理工作。

三、对于监理工作管理的优化

建筑工程监理的管理工作主要在于对所监理项目的标准化管理以及控制,其管理目的是使监理工作的规范化进行,从而保证监理工作的妥善实施。然而就我国监理工程的管理现状,出现很多重心不平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性差的问题,所以优化建筑工程监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即为优化其管理形式。

首先,监理单位应该重视监理工作在工程项目各个方面的合理分配,以保证监理工作能够全面的进行,不出现偏倚或重心失衡等情况,使监理管理工作协调开展。其次,要进行标准化的管理,需要参与该项目的各方人员包括业主、施工单位人员、监理单位人员彼此间有充分的交流,或是能够搭建信息化的媒体平台,例如网站等,定时更新管理举措的变动和工程的进展,也能对工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及时得到协调,从而保证工程高效进行。同时,多方参与的管理形式也将避免业主在不明确监理工作性质及内容的情况下盲目参与,例如私招雇员等,从而捣乱管理的进程。最后,鼓励监理人员对培训中所学内容加以运用,做好总结和归纳,可以给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提升做出贡献,以优化管理工作标准化的进程从而优化建筑工程监理的工作。

四、明确监理重点,优化监理效益

监理工作中有三项因素需要得到良好的控制,分别是进度、质量、成本,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必须妥善处理才能保证工程投资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应该被作为监理过程中的重点,而且这三者需要被同时监理,才能是工程能够高效的全方位进行。

首先,工程进度计划是应在工程项目开始实施之前就应被合理和详细确立的,工程进度计划的完整程度也决定了监理工作管理标准化程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贯彻落实工程进度计划帮助树立了管理标准化的理念,从而确保工程不会出现延期的情况致使影响工程投资效益。其次,工程质量是监理工作的又一明确提出的重点,工程质量不仅体现在工程施工方面的进展,也体现在整个工程的管理措施、工期明确等方面,因此良好的管理形式,监理单位内部的协调和对整个业务的充分探讨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途径。

五、总结

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是我国在建筑工程、建设工程领域的重要发展项目,并且在我国有着日渐重要的地位,已经成为建筑工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优化市场的规范性、对监理人员和单位专业性及综合性反面的培训和再教育、对标准化管理的优化以及对监理重点的分析从而优化投资效益。这些方面也应相辅相成,一并为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指出优化的思路。

参考文献:

[1]佘国威.加强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对策建议[J].科技资讯,2009(1).

篇(10)

中图分类号:P6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我国建筑业也得到了飞速发展,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等等处处可见。建筑施工企业作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在促进社会进步的同时,追求效益的最大化是施工企业的最根本目标。虽然有关部门对安全施工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但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通过对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情况分析,在建筑各方主体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质量,责任不落实 ,甚至有违法违规现象,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尽管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工程监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重大的进展,但是在实际的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很多问题仍然存在。本文主要研究我国建筑企业在建筑工程监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探讨建筑工程监理策略,为我国建筑企业在建筑工程监理方面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借鉴。

一、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

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作,建筑施工监理不仅仅关系到施工企业形象、施工质量,而且还关系到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由以下几点。第一,质量监理执行力度不够。执行力是做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的关键步骤,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督管理队伍,导致建筑工程施工监理执行力不够。第二,监理人员素质低、水平差。建筑监理工作主要是由监理人员来完成的。由于施工企业在质量监理人员招聘以及培训环节存在问题,导致质量管理人员素质低、水平低、能力差的问题。第三,缺乏相应的建筑工程监理体系与制度。质量监理体制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的重要环节,建立健全相应的质量监理体制才可以约束监理人员进行相应的管理工作。但是由于缺乏质量监理体制或者质量监理体制不健全,导致监理人员存在盲目性、缺乏协调性的问题,导致监督管理漏洞百出,严重影响建筑工程施工。

二、基于标准化管理的监理水平提升对策探析

1、加强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

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监督管理的关键,加强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是有效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建立质量监督管理交底制度。在每一个项目施工之前,质量监督管理人员都应该根据规章制度做好质量管控工作,做好相应的质量监督管理交底工作。其次,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作业指导书。对不同的机械、材料、环境以及方法进行相应的监控,确保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再次,执行监督管理样板制度,在进行大面积的建筑施工之前,建筑工程企业应该实施样板间、样板房制度,保障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得到有效提升。

提高监理企业自身综合能力,做好监理宣传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应该充分利用报、台、刊、网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大力宣传建筑施工的安全重要性,展现建筑施工企业中的新举措、新思路以及新成果,改善建筑施工企业精神风貌,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理的重要性。应逐步实现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设计、招投标、工程施工和保修全过程监理,形成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监理能力。监理企业应该建立起雷厉风行、勤于学习。善于思考、脚踏实地的优良习惯,认真贯彻新、快、严、实的作风。其次,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还应该提高自身监理设施,通过对高科技的监理设施配合高素质的监理人员来做好工程监理工作。最后,不断完善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相应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体系,实现对于建筑施工的全面监控,保障将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做到最好。

3、加强建筑施工质量监理信息化建设

随着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我国建设工程深受其影响,信息技术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着建设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因此,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应该加强对于质量控制的信息化建设工作。首先,建筑施工企业应该加大建设工程施工信息系统开发与研究工作,同时结合建筑工程施工实际,强化建设工程施工信息化水平。另外,加强施工企业应用计算机技术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成立情报监督管理、多方合作的信息系统平台,提高建筑施工质量控制的水平与能力。最后,对于已经建立的质量控制信息系统平台,建筑施工企业还应该加强对于信息化监督管理系统定期检查工作,同时对于检查结果进行考核。

4、政府加强主导,规范市场行为,确保监理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政府是建筑施工监管的重要环节,加强政府加强主导,规范市场行为,是建筑施工企业做好建筑施工监管的关键。为此,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建筑施工监管法律以及法规建设,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同时,政府应该打破部门管理条块分割的问题,实现系统工程、专业管理、资源共享、管理有效性。另外,国家还应该加大对于监理事业的重视程度,提高监理企业监理程度,扶植建筑企业监理事业的高效运转。还有,建筑施工监理单位在整顿或成立审批时要严格把关,质量达标的可以通过,不达标的不要迁就要达标之后才可以通过。同时,政府应该保障建筑施工企业自身的自律性,保证政府监管的科学性以及有效性。

总结: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快速壮大,建设工程市场环境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建设监理行业也展现出专业化、社会化的发展特征。作为监理行业的主体监理单位必须依靠自身的专业技术和管理技术,对建设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安全、质量等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当前我国监理行业的监理范围和监理水平与国际监理行业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发展中必须注重全面提升监理人员的水平和监理企业的整体素质,促进我国监理行业全面、健康地发展。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工程监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在实际的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很多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着建筑施工的顺利开展。建筑企业应该深入研究建筑工程监理方面现状,创新建筑工程监理策略,为我国建筑企业在建筑工程监理方面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借鉴与参考。

参考文献:

[1] 高瑞军. 建筑工程监理现状、存在问题及改善途径探析[J].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11(12)

[2] 赵亚楠. 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刍议[J]. 企业技术开发, 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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