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的商务性汇总十篇

时间:2023-09-20 10:36:20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电子商务的商务性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电子商务的商务性

篇(1)

电子商务最基本的特性为商务性,即提供买、卖交易的服务、手段和机会。

网上购物提供一种客户所需要的方便途径。因而,电子商务对任何 规模的企业而言,都是一种机遇。

就商务性而言,电子商务可以扩展市场,增加客户数量;通过将万维网信息连至数据库,企业能记录下每次访问、销售、购买形式和购货动态以及客户对产品的偏爱,这样企业方就可以通过统计这些数据来获知 客户最想购买的产品是什么。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交易方式在许多地方取得成功。例如美国一 家服务公司(Speed Serve.Inc.)创建了整套电子商务方案,建立了一家网 上商店。由于节省了租用店面、雇用商场售货员等开支,使其能以低廉的价格出售数以百万计的书本、游戏和光碟。无疑这家公司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2 服务性

在电子商务环境中,客户不再受地域的限制,象以往那样,忠实地只做某家邻近商店的老主顾,他们也不再仅仅将目光集中在最低价格上。因而,服务质量在某种意义上成为商务活动的关键。技术创新带来新的结果,万维网应用使得企业能自动处理商务过程,并不再象以往那样强调公司内部的分工。现在在!nternet上许多企业都能为客户提供完整服务,而万维网在这种服务的提高中充当了催化剂的角色。

企业通过将客户服务过程移至万维网上,使客户能以一种比过去简捷的方式完成过去他们较为费事才能获得的服务。如将资金从一个存款户头移至一个支票户头,查看一张信用卡的收支,记录发货请求,乃至搜寻并购买稀有产品,这些都可以足不出户而实时完成。

显而易见,电子商务提供的客户服务具有一个明显的特性:方便。这不仅对客户来说如此,对于企业而言,同样也能受益。我们不妨来看这样一个例子。比利时的塞拉银行,通过电子商务,使得客户能全天候地存取资金帐户,快速地阅览诸如押金利率、贷款过程等信息,这使得服务质量 大为提高。

3 集成性

电子商务是一种新兴产物,其中用到了大量新技术,但并不是说新技术的出现就必须导致老设备的死亡。万维网的真实商业价值在于协调新 老技术,使用户能更加行之有效地利用他们已有的资源和技术,更加有效 地完成他们的任务。

电子商务的集成性,还在于事务处理的整体性和统一性,它能规范事务处理的工作流程,将人工操作和电子信息处理集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这样不仅能提高人力和物力的利用,也提高了系统运行的严密性。

为了帮助企业分析、规划其电子商务发展战略,指导设计和建立应用,更好地集成新旧资源,充分地利用已有资源,IBM建立了一种可伸缩型的网络计算模型NCF。这种模型是开放的,并且是在现实产品和丰富的开发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 NCF的概念、原理将在本书第七章做详尽的描述。

4 可扩展性

要使电子商务正常运作,必须确保其可扩展性。万维网上有数以百万计的用户,而传输过程中,时不时地会出现高峰状况。倘若一家企业原来设计每天可受理40万人次访问,而事实上却有80万,就必须尽快配有一台扩展的服务器,否则客户访问速度将急剧下降,甚至还会拒绝数干次可能带来丰厚利润的客户的来访。

对于电子商务来说,可扩展的系统才是稳定的系统。如果在出现高峰状况时能及时扩展,就可使得系统阻塞的可能性大为下降。电子商务中,耗时仅2分钟的重新启动也可能导致大量客户流失,因而可扩展性可谓极其重要。

1998年日本长野冬奥会的官方万维网结点的使用率是有史以来基于Internet应用中最高的,在短短的16天中,该结点就接受了将近六亿五千万次访问。

全球体育迷将数以百万计的信息直接通过体育迷电子邮件结点发给运动员,而与此同时,还成交了 600多万笔交易。这些惊人的数字说明,随着技术的日新月异,电子商务的可扩展性将不会成为瓶颈所在。

5 安全性

对于客户而言,无论网上的物品如何具有吸引力,如果他们对交易安全性缺乏把握,他们根本就不敢在网上进行买卖。企业和企业间的交易更是如此。

在电子商务中,安全性是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欺骗、窃听、病毒和非法入侵都在威胁着电子商务,因此要求网络能提供一种端到端的安全解决方案,包括加密机制、签名机制、分布式安全管理、存取控制、防火墙、 安全万维网服务器、防病毒保护等。为了帮助企业创建和实现这些方案, 国际上多家公司联合开展了安全电子交易的技术标准和方案研究,并发表了 SET(安全电子交易)和 SSL(安全套接层)等协议标准,使企业能建立一种安全的电子商务环境。

随着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的安全性也会相应得以增强,作为电子商务的核心技术,本书第 4,5,6章将对安全性作较详尽的介绍。

6 协调性

商务活动是一种协调过程,它需要雇员和客户,生产方、供货方以及 商务伙伴问的协调。

篇(2)

关键字:计算机网络安全 商务交易安全

一 前言

随着INTERNET的发展,电子商务已经逐渐成为人们进行商务活动的新模式。越来越多的人通过INTERNET进行商务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十分诱人,而其安全问题也变得越来越突出,如何建立一个安全,便捷的电子商务应用环境,对信息提供足够的保护,已经成为商家和用户都十分关注的话题。

篇(3)

著作权如上文所述,电子商务就其本质而言,可以概括为商业交易方法与必要技术手段的融合,而必要技术手段又可以划分为计算机软件与硬件两个部分。计算机软件即计算机程序,它是商业交易方法的代码化表述,也是电子商务得以实现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目前,多数建立了著作权制度的国家,都将著作权作为保护计算机软件不受盗版侵害的主要工具与武器。以我国为例,虽然我国著作权法把“计算机软件”列为“另行规定”其保护方式的特殊作品,但1992年的“中美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及世界贸易组织的“知识产权协议”,均要求把它视同文学作品而给予保护。在2001年中国“入世”之后,依照Trips协议的规定,计算机程序被视为文字作品。2001年12月国务院修改后重新颁布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条例》,在程序上和实体上,包括保护期等方面,将计算机程序与文字作品的保护水平拉齐[4]。当一项涉及商业方法的计算机软件编写完成之后,与该软件相应的著作权便自动生成了,这其中不需要履行任何形式的手续,作品上也不需要有任何特殊的表示“享有版权”的形式[4]。基于著作权的排他性,使得获得著作权保护的计算机软件,其源程序本身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被复制与使用,通过该程序语言所描述的商业交易方法的再现与使用也因此而受到了法律的限制,对电子商务商业方法所有者的相关权益起到了保护的作用。通过著作权来保护实现电子商务商业方法的计算机软件存在其自身的限制性。著作权仅保护计算机源程序本身,而不能保护由该源程序所反映出的创作思想,即创意。就像文学艺术作品一样,商业方法的灵魂在于创意。淘宝网的魅力不在于其所呈现在计算机屏幕上的五颜六色的二维用户界面,而在于“没有人上街不等于没有人逛街”的经营理念,你可以在所有商场打烊之后开始一场疯狂的午夜血拼,动动手指就能在世界各地的8亿件商品中“挑三拣四”。这才是促成2010年淘宝网注册用户达到3.7亿,平均每分钟出售4.8万件商品的根本动力之所在[5]。对于专业的计算机编程人员而言,当他了解了这一商业模式的运营规则与网站的基本功能之后,通过现有的计算机语言搭建一个具有相同模式以及类似功能的网络平台是能够实现的。模仿者所编写的计算机源程序可以与先有者不同,因此这一行为并不侵犯先前已经取得的著作权,但该商业方法创意显然并未得到有力的保护。这也正是通过著作权保护商业方法软件的软肋之所在。鉴于文章篇幅的限制,著作权将不作为本文讨论的重点。商业秘密所谓“商业秘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将其定义为“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6]。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对商业秘密概念中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解释,商业秘密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品策略、招投标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7]。Trips协议第39条“对未披露信息的保护”专门对商业秘密的保护进行了规定。第2款具体表述了属于商业秘密的条件:“自然人和法人应有可能防止其合法控制信息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以违反诚实商业行为的方式向他人披露,或被他人取得和使用,只要此类信息:1属于秘密,即作为一个整体或就其各部分的精确排列和组合而言,该信息尚不为通常处理所涉信息范围内的人普遍知道,或不易被他们获得;2因属秘密而具有商业价值;3由该信息的合法控制人,在此种情况下采取合理的步骤以保持其秘密性质”[8]。由此可见,构成商业秘密的信息应当至少具备以下3个特点:1具有商业价值,能够运用于商业行为中并且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2处于保密状态,即包括不为除权利人之外的对象所知悉的情况,也包括公开程度仅仅限定在权利人以及特定对象之间的情况,所述特定对象是指经过权利人许可而掌握该秘密信息并且与权利人达成保密协议而承担保密义务的特定自然人或法人;3权利人采用了合理的保密措施以防止该秘密信息被不特定对象所知悉。商业秘密不但可以保护技术信息,在保护经营信息的方面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现行专利法不保护包括贸易规则在内的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保护方式弥补了这一不足。商业秘密是不需公开的,因此与专利制度相比能够给予保护对象更加严密的封锁,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信息的交流与共享。商业秘密没有确定的保护期限,如果保密措施得当甚至可能永久保密。但其一经破解或泄密,使该信息进入公众领域,则权利人就将永久失去相关权利,且不能获得任何补偿,因此存在一定风险。商业秘密没有地域限制,也不需履行任何登记手续而自动生成,这些都是其有别于专利制度的特点之所在。专利权商业方法相关专利申请是以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完成商业方法为主题的发明专利申请。但是在有些申请中,虽然其在说明书中记载了申请是利用了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但是在权利要求中仅仅记载了商业实施的具体步骤,而不涉及任何技术的内容,则这样的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主题,会被认为是纯粹的商业方法。在电子、通信技术领域中,大多数与商业方法相关的专利申请都是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相结合的,这类商业方法专利申请的出现反映了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在人类社会活动领域中的应用,这类专利申请既有商业活动的运作过程,又有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是一种商业活动规则与计算机技术手段的混合体。这类专利申请显然已经超出了传统的专利保护体系的范畴,其解决方案大多是建立在人的愿望和意志的基础上,事关的不再是人与自然界的关系,而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且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近年来,这类专利申请不仅涉及金融行业,例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而且广泛涉及各种人类社会事务活动,深入到人们的各个生活角落。自电子商务诞生之始,这一新兴商业运行模式是否应当作为专利保护客体便成为理论界与实务界争论不休的问题。对于涉及商业方法的专利申请,各个国家的专利审查制度最初均认为其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但由于电子商务模式所创造的巨额商业利润对国家经济发展所作出的巨大贡献,并且由于专利权的排他性,为了抢占国际市场从而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以美国、日本为首的一些电子商务已经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国家,率先选择了专利权这一排他性保护措施,他们逐步调整了专利审查政策,放松了对涉及商业方法专利申请的审查,加强了其专利保护的力度。这些国家和地区目前都承认对于传统的纯粹的商业方法不能获得专利权,而对于与技术内容相结合的商业方法是可授予专利权的,他们更关注的是关于这类申请的创造性审查标准。在我国各个时期的专利申请中,一直都存在涉及商业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但基本上均因其涉及商业规则而不给予专利授权和保护。只有一种情况除外,如果用以实现该商业规则的技术手段的总和,即该技术方案是新颖的,并且相对于现有技术具备了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也就是达到了专利法意义上的创造性高度,才能够被授予专利权,但该技术方案被认为应当排除在“商业方法”这一客体的范畴之外,可以称其为部分涉及商业交易规则的发明专利申请。从目前的专利申请情况来看,这一评判标准相当于给与电子商务相关的发明专利申请判定了“死刑”,因为能够符合上述标准的相关专利申请少之又少。本文还将在后面的章节中就此问题进行更加深入的探讨。

欧、美、日三国专利制度对于电子商务商业方法的属性认定

2007年通过并颁布的美国《专利法》修正案第101条对可专利性的主题规定如下:凡发明或者发现任何新颖而且有用的方法、机器、产品、物质组合,或者任何新颖而实用的改进,都可以获得专利权[9]。美国专利与商标局1996年颁布的《与计算机相关的发明的审查指南》对《专利法》第一百零一条进行了如下解释:“一项发明的有用性必须限定在专业技术领域之内。一项计算机相关发明的实际应用才属于专利的法定客体。限定在专业技术领域之内的这项要求可以用来区别被专利排除的各种抽象构思、自然法则或自然现象”。由此可见,《与计算机相关的发明的审查指南》对电子商务商业方法是否可授予专利权并未加以限制。由于电子商务商业方法是一项与计算机相关的发明在具体专业技术领域中的实际应用,不能因为其涉及商业方法而被排除在可授予专利权的客体范围之外[10]。在过去的几年里,美国包括最高法院、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美国专利商标局下属的专利申诉及无效委员会在内的法律各界对于涉及商业方法的软件专利能否被授予专利权的观点一直在变化。StateStreet判例[11]正式宣告涉及计算机软件的商业方法专利即电子商务专利可以符合专利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由此确立。美国联邦上诉法院还认为,判断一项权利要求是否限定了法定主题的问题应当集中在权利要求的主要技术特征上,尤其是应当集中在权利要求主题的实际应用上;如果发明没有产生具体、有用的和有型的结果,则发明是非法定的[12]。而AT&T判例则提出了在审查有关数学逻辑或演绎的权利要求时,重点在于判断该数学演绎究竟是否从事了实际的应用和产生了实用的结果。如果是,则表示该权利要求具有专利性。这两个判例表明,有关计算机软件的专利申请可以将公司的经营策略等智力活动规则的内容与计算机相结合,进而获得专利保护。上述两个案例是电子商务专利保护的分界线,由此引发了欧洲和日本等国家或组织在电子商务商业方法领域一贯稳定的政策的改变[13]。目前,日本专利局已经放开了对于除商业方法本身之外的利用计算机实施的商业方法专利申请的保护,并将其视为一般的软件相关发明来进行审查。日本专利法第2条第1项规定,作为专利对象的“发明”是指“利用自然法则的技术思想的创作”[14]。其《专利审查指南》中提出的可专利性的要求,尤其强调了“法定发明”和“创造性”的重要性,其中法定发明便是指“要求保护的发明应当是利用自然法则的技术思想的创造”。2000年11月修改的《专利审查指南》中,对于涉及计算机程序的权利要求的审查原则进行了如下修改:1指定由计算机执行的多个功能的“计算机程序”可以被定义为“产品发明”;2当由软件处理信息是通过使用硬件资源来实际实现时,所述软件可以被视为专利法中描述的“法定发明”;3增加了确定涉及商业方法的发明的创造性的审查[15]。日本专利局在对与商业方法案例的创造性评判过程中,是将权利要求划分为两部分来看待的,首先是必须在权利要求中表述技术手段,如果技术手段是非公知的,那么肯定是可专利的。如果技术手段是公知的,则审查权利要求中所体现的商业规则部分是否公知。如果技术手段公知、商业规则也公知,那么是不具有创造性的,如果技术手段公知,商业规则非公知,那么是可专利的。《欧洲专利公约》第52条规定:1欧洲专利授予一切具有工业上的可利用性、新颖、具有创造性的发明。2以下事项不能看作上述条款意义上的发明:1发现、科学理论和数学方法;2美学作品;3进行智力活动、游戏或从事商业活动的方案、规则和方法以及计算机程序;4信息的表述。3上述规定仅在欧洲专利申请或欧洲专利在与该规定中所涉及的主题或活动自身相关的范围内,才排除上述主题或活动的专利性。可见,欧洲专利局对于商业方法保护的态度是,如果一项主题属于单纯的商业经营方法,即商业方法本身,则该主题将被排除在专利保护主题之外;如果一项主题属于利用计算机实施的商业方法的专利申请,则依据创造性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即将权利要求作为一个整体考虑,判断是否具有技术特性,如果不具有技术性,则认定其未落在《欧洲专利公约》第52条第1款的范围内,这就是所谓的“技术贡献论”。基于电子商务与技术手段之间的密不可分性,只要它对现有技术做出了改进,就应当承认它的可专利性。但是欧洲专利局对于与商业方法和计算机软件相关的发明授予专利一直都是非常严格的,“发明的技术特征是欧洲专利法关于可专利性主题的基石”[13]。

篇(4)

    一、引言

    电子商务是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兴起的一种新型商务模式,它是利用国际互联网进行商务活动的一种方式,如:网上营销、网上客户服务,以及网上广告、网上调查等。电子商务彻底改变了传统的业务作业方式和手段,是全球信息流动在国际贸易领域得以实现的形式,其具有的开放性、全球性、地域性、低成本和高效率等内在特征,不仅改变了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管理,而且对传统的贸易方式和社会经济活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同时引发了一系列的税收问题,特别是关税问题。对于电子商务关税征收不同国家存在不同的意见,但大致可以分为两种。发达国家主张免征关税,而发展中国家则主张征收关税,而分歧的关键就在于其各自的经济利益。

    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于征收电子商务关税的不同态度及原因

    (一)发达国家对于电子商务关税的态度及原因

    以美国、欧盟为主的发达国家主张实行电子商务的零关税政策并且已经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电子商务的税收法规,其主要内容是:免征通过互联网交易的无形产品(如电子出版物、软件等)的关税;暂不征收(或称为延期征收)国内“网络进入税”等等。然而,发达国家的这一主张,主要目的在于保护他们本身的经济利益。

    众所周知,发达国家在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与发展中国家相比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已基本趋于成熟。特别是美国,一直是信息技术产品的龙头,软件产业已经成为美国的支柱产业,实行电子商务免征关税政策对美国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因此,美国才极力倡导对电子商务免征关税。一方面,发达国家以“对电子商务征税会阻碍这一新兴事物的发展”为理由主张电子商务零关税政策,而另一方面,发达国家政府和企业的真正目的是要利用零关税这一政策进行全球范围内的电子贸易扩张。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发达国家提倡零关税的真实目的是维护自己的经济霸权地位。

    (二)发展中国家对于征收电子商务关税的态度及原因

    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电子商务处于萌芽阶段,有的甚至还未开展。发展中国家大多主张对电子商务(电子数字化产品)征收关税,从而设置保护民族产业和维护国家权益的屏障。

    对于发展中国家,免征关税诚然可以买到比较便宜的计算机相关产品,客观上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信息化建设。但是另一方面,由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信息基础设施薄弱,电子商务还处于起步阶段,信息产业还属于幼稚产业,电子商务免征关税无疑会对其产生巨大的冲击。同时,由于信息咨询等服务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国际传送,发展中国家的信息服务业也将受到重大的影响。另外,零关税还会威胁到发展中国家的其他产业。通过以上讨论我们可以看出:免征关税对于发展中国家弊大于利。

    三、对电子商务征收关税的必然性

    现阶段虽然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电子商务关税征收上存在着极大的分歧,但是经过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的发展,二者的分歧会逐渐减小,而且趋于一致,对电子商务征税将会成为必然,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由电子商务发展不平衡的相对性决定的

    由前一部分我们可以知道,发达国家主张免征关税,主要是因为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电子商务发展存在不平衡,发展中国家电子商务处于起步和萌芽阶段,零关税就为电子商务发展相对成熟的发达国家提供了获取经济利益的良机,有利于其维护经济利益。然而,电子商务发展的不平衡性只是暂时的,随着技术的发展,这种不平衡会慢慢缩小,以致消失。这就会导致发达国家的利益空间变小,实行零关税对于发达国家不再具有优越性,零关税的主张也就会慢慢消失。

    (二)电子商务征收的关税会成为税收的重要来源

    随着电子商务这种新的贸易方式的逐步发展,人们会越来越认可和接受它,因此,在未来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是十分可观的。如果电子商务像传统贸易一样在全球得到普及而且不存在任何的不平衡,那么它就会成为税收的重要来源,同时也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发达国家如此,对发展中国家亦是如此。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对电子商务免征关税的。

    由以上两点我们可以看出:从长远来讲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取向基本是一致的,只是由于目前发展的不同程度而产生了分歧,进一步说,这种分歧的消失是一种必然,只是时间的问题。

    四、我国对电子商务关税征收的应对措施

    (一)采取“软着陆”的方式

    我国征收电子商务关税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怎样才能保证既不被发达国家侵害,又能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目的呢?本人认为可以制定一个过渡期,采取“软着陆”的办法。目前阶段应征收较少的关税,程度较轻,使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有一个调整的时期,同时也为国家法律、财政部门提供研究、思考的时间。随着电子商务贸易的不断发展,规章制度的不断成熟,关税的征收可以逐步调整,使之有利于我国的利益。这样就避免了不征收与硬性征收的不合理状况。

    (二)建立多边或双边关系

    由于目前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电子商务征收关税方面存在分歧,因此,我国应更注重与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建立双边或多边关系,相互协助、互通有无、交流经验,只有通过双方或多方的相互配合才能达到合理征收、严格监管、避免双方矛盾的目的,这对于发展中国家电子商务的发展意义重大。

    (三)征管以资金流为重点

    传统贸易方式情况下,海关征收关税是以物流为基础,但是在电子商务贸易环境下,由于交易的“无址化”、“无形化”、“无纸化”、“无界化”的特征,海关难以追踪、识别交易双方的交易数据,即便可以追踪、识别,也难以衡量其交易价值,因此,我们必须建立一套新的征管体系。众所周知,只要有交易的存在必然会有资金的参与,而参加交易的人必须通过银行结算支付,其交易的数据也会存留在银行计算机中,如果能够较好的监控企业在银行的资金流,便可以清楚的掌握其电子商务交易状况,所以,电子商务关税的征管以资金流为重点是值得我国借鉴和参考的一种方法。

    参考文献:

    [1]孙振玲.国际电子商务的关税问题初探.财政与税务.

    [2]蒋志培.网络与电子商务法.法律出版社,2001.

篇(5)

一、个性化信息服务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电子商务的盛行,个性化信息服务成为了各商家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法宝。DELL公司的成功,就证实了个性化信息服务的重要性。个性化信息服务是指互联网络使用者可以按照自己的目的和需求,在某种特定的网络功能和服务方式中,自己设定网上信息的来源方式、表现形式、特定网上功能以及其他的网上服务方式等,以达到最为快捷地获取自己所需的网上信息服务内容的目的,强调“以用户为中心”尽可能的满足用户的需求。个性化信息服务应用于电子商务中,通过捕获用户的兴趣来提高商品的销售量。

二、个性化信息服务的主要特点

1.以用户为中心,以满足用户个性化的价值追求为目标。个性化信息服务应主动为用户选择最需要的资源与服务,根据用户需求的变化,动态的改变所提供的信息,让用户得到个性化的服务。它以满足特定用户的特定需求为主旨,以给用户提供最快捷、最方便、最易用的服务为目标,它是“以用户为中心”的服务,可以是以用户的信息需求为依据,面向用户开展的一切服务性活动,也可以是针对特定需求向用户提供特定信息的有计划、有目的的活动,服务的基础就是用户的信息需求。

2.具备智能化信息分析与处理功能。个性化信息服务中的智能化信息分析与处理功能一方面表现在系统的主动性推荐和协同推荐上,另一方面表现在对用户综合行为的挖掘中。主动推荐是指主动采集并跟踪用户浏览的信息,从用户日常检索浏览中主动学习用户的兴趣,推理并预测用户需求,及时处理推荐信息;协同推荐是指根据不同用户的相同点或相似性进行信息推荐,使需求相同的用户之间共享查询结果。用户综合行为的挖掘是针对用户所有可能被记录下来的行为进行数据挖掘,实现资源的深层挖掘并提供有效的服务。

3.推荐精确、系统的知识。个性化信息服务通过过滤、屏蔽无关无用的冗余信息,推荐精确、有效、真正具有针对性的信息,:能自动地、智能地将大量的数据转换为具有规律性、系统性的知识,形成具有内在关联的信息链和知识链,并以易于理解的模式推荐给用户。

4.主动性、高效性、灵活性。个性化信息服务采用“push”技术,其主动性主要是指服务不需要用户及时请求而主动地将数据传给用户,与传统的浏览器的“pull”技术的被动服务形成鲜明的对比;高效性主要是指可在网络空闲时启动,能够有效的利用网络带宽,比较适合传送大量的多媒体信息;灵活性主要体现在用户能够完全根据自己的方便和需要,灵活地设置连接时间,通过E-mail、对话框、音频、视频等方式获取网上特定信息资源。

5.允许用户充分表达个性化需求。个性化信息服务系统不仅提供友好的界面,而且方便用户交互、描述自己的需求、反馈对服务结果的评价等。

三、个性化信息服务研究的基本问题

个性化信息服务研究的基本问题包括个性化的具体应用:个性化应用分为资源的个性化入口和过滤/排序;用户信息需求定义文件的表示与创建:用户信息需求或兴趣的描述和存储;协同过滤与单独过滤:针对一个或一组用户对信息文档根据文件进行的相关度排序;系统的体系结构:用户信息需求定义文件放在服务器还是客户计算机上,或者处于二者之间的服务器上;个性化系统的评估:包括信息需求定义文件的收敛分析和信息需求定义文件是否反映用户的实际兴趣分析。这些问题也是设计一个具体的应用必须要明确的问题,而且它们之间是互相关联、互相制约的。

四、个性化信息推荐系统

推荐系统是一种在特定类型数据库中进行知识发现的应用技术,使用多种数据分析技术为用户更好的服务,向用户主动、及时、准确地提供所需信息,并能根据用户对推荐内容的反馈进一步改进推荐结果。不仅要对用户提出的要求提供最贴切的信息服务,还要能依据个体个性特征,主动收集个体可能感兴趣的信息,甚至预测个体可能的个性发展,提前收集相应的信息,最后以个性化方式显示给个体。是实现个性化信息服务的关键。

1.个性化信息推荐系统的关键技术。个性化信息服务推荐系统是实现个性化信息服务的主要途径,主要是通过信息过滤和协同过滤等技术将用户需要的信息推荐给用户的。其关键技术有:

(1)内容过滤技术:试图跟踪和把握用户的潜在信息需求,比较资源和用户描述文件,对动态信息流进行过滤,尽量屏蔽无用信息,向用户主动提供信息资源列表,从而提高用户获取信息的效率。

(2)协同过滤技术:利用用户的访问信息,通过用户群的相似性进行内容推荐,不依赖于内容仅依赖于用户之间的相互推荐,避免了内容过滤的不足,保证信息推荐的质量。

(3)聚类分析技术:对数据对象进行分类,把一组数据对象分到不同簇中,簇是一组数据对象的集合,使簇内各对象间具有较高的相似度,而不同组的对象差别较大。

2.个性化信息推荐系统的基本要求。个性化信息服务是为用户打造量身订制的服务,是为了更好的满足用户的需求。个性化信息服务推荐系统应该满足个性化、主动性、新颖性、准确性的基本要求。

(1)个性化:根据不同用户的不同背景、不同需求,为不同用户提供不同的信息,存在一定程度的个性差异。

(2)主动性:系统主动根据用户的信息需求向用户提供信息,实现“信息找人”的过程,而不是“人找信息”。

(3)新颖性:系统向用户提供的信息是用户以往所不具有的,未曾访问的却又是需要的。

(4)准确性:在相同或相近的信息资源中,对两个不同用户的相似要求返回不同的信息结果,以满足不同用户的不同需求。

3.个性化信息推荐系统体系结构。目前,个性化信息推荐系统总的来说可以分为基于规则的和基于过滤的两种推荐系统。基于关联规则的个性化信息服务,主要针对特定的站点组织结构,采用最大向前访问路径辅助内容事务方法。制定一系列规则并利用这些规则为特定用户提供服务。利用规则来推荐信息依赖于规则的质量和数量,基于规则的技术缺点是随着规则的数量增多,系统将变得越来难以管理。基于过滤的个性化推荐服务分为基于内容过滤的推荐服务和基于协同过滤的推荐服务。基于内容过滤是通过比较资源和用户信息描述文件,推荐与用户兴趣相似的资源。基于协同过滤的推荐系统则是利用用户群的访问信息,通过用户群之间的相似性进行内容推荐。

结合以上两类系统,为了能够为用户主动提供所需信息,个性化信息服务推荐系统一般需要通过用户接口模块、需求信息模块、信息检索模块、用户分析模块、信息过滤模块、信息推送模块6个功能模块来实现。

(1)用户接口模块:是用户与系统之间的接口。负责处理用户初次输入的用户信息,并将它存储在用户信息库中;接收用户输入的认证信息,与用户信息库中的个人认证信息比较,完成用户身份认证;处理用户的检索需求;将用户输入的兴趣、爱好信息及用户对于推荐信息的评价提交给需求分析模块,接收信息推送模块送来的信息,最终将其提交给用户。

(2)需求分析模块:是对用户接口模块送来的用户初始兴趣信息进行分析,建立用户模型,并根据用户反馈修改用户模型。

(3)信息检索模块:是接收用户接口模块处理过的用户检索需求,检索本地数据库和网络数据库,并将检索结果送到信息过滤模块,并将其存储到本地信息库中。

(4)用户分析模块:是负责比较该用户模型与其它用户模型之间的相似度,找出有相同或相似兴趣的其他用户,相互推荐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5)信息过滤模块:是根据用户模型对信息检索模块返回的检索结果进行过滤并将过滤的结果送到信息推荐模块;此外,如果用户分析模块找到了具有相同或相似兴趣的用户,信息过滤模块也将这些用户的个性化信息传送到信息推荐模块。

(6)信息推荐模块:是负责实现主动信息服务,根据用户信息库中对于信息推送的时间、数量等设置,将经过信息过滤模块过滤的信息推送到用户接口模块。

五、结束语

传统的定题服务所具有的主动性是有限的,从根本上讲仍是“用户找信息”,而个性化信息服务是依托网络环境的,可以在较高程度上改变信息与用户的关系,能够满足网络环境下真正实现“信息找用户”。个性化信息服务以其交互性好、不受时间地域的限制、针对性强、资源丰富等优点,将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方向。

参考文献:

[1]曾春:信息过滤的概念表示与算法研究[D].北京:清华大学,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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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电子商务是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兴起的一种新型商务模式,它是利用国际互联网进行商务活动的一种方式,如:网上营销、网上客户服务,以及网上广告、网上调查等。电子商务彻底改变了传统的业务作业方式和手段,是全球信息流动在国际贸易领域得以实现的形式,其具有的开放性、全球性、地域性、低成本和高效率等内在特征,不仅改变了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管理,而且对传统的贸易方式和社会经济活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同时引发了一系列的税收问题,特别是关税问题。对于电子商务关税征收不同国家存在不同的意见,但大致可以分为两种。发达国家主张免征关税,而发展中国家则主张征收关税,而分歧的关键就在于其各自的经济利益。

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于征收电子商务关税的不同态度及原因

(一)发达国家对于电子商务关税的态度及原因

以美国、欧盟为主的发达国家主张实行电子商务的零关税政策并且已经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电子商务的税收法规,其主要内容是:免征通过互联网交易的无形产品(如电子出版物、软件等)的关税;暂不征收(或称为延期征收)国内“网络进入税”等等。然而,发达国家的这一主张,主要目的在于保护他们本身的经济利益。

众所周知,发达国家在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与发展中国家相比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已基本趋于成熟。特别是美国,一直是信息技术产品的龙头,软件产业已经成为美国的支柱产业,实行电子商务免征关税政策对美国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因此,美国才极力倡导对电子商务免征关税。一方面,发达国家以“对电子商务征税会阻碍这一新兴事物的发展”为理由主张电子商务零关税政策,而另一方面,发达国家政府和企业的真正目的是要利用零关税这一政策进行全球范围内的电子贸易扩张。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发达国家提倡零关税的真实目的是维护自己的经济霸权地位。

(二)发展中国家对于征收电子商务关税的态度及原因

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电子商务处于萌芽阶段,有的甚至还未开展。发展中国家大多主张对电子商务(电子数字化产品)征收关税,从而设置保护民族产业和维护国家权益的屏障。

对于发展中国家,免征关税诚然可以买到比较便宜的计算机相关产品,客观上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信息化建设。但是另一方面,由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信息基础设施薄弱,电子商务还处于起步阶段,信息产业还属于幼稚产业,电子商务免征关税无疑会对其产生巨大的冲击。同时,由于信息咨询等服务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国际传送,发展中国家的信息服务业也将受到重大的影响。另外,零关税还会威胁到发展中国家的其他产业。通过以上讨论我们可以看出:免征关税对于发展中国家弊大于利。

三、对电子商务征收关税的必然性

现阶段虽然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电子商务关税征收上存在着极大的分歧,但是经过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的发展,二者的分歧会逐渐减小,而且趋于一致,对电子商务征税将会成为必然,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由电子商务发展不平衡的相对性决定的

由前一部分我们可以知道,发达国家主张免征关税,主要是因为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电子商务发展存在不平衡,发展中国家电子商务处于起步和萌芽阶段,零关税就为电子商务发展相对成熟的发达国家提供了获取经济利益的良机,有利于其维护经济利益。然而,电子商务发展的不平衡性只是暂时的,随着技术的发展,这种不平衡会慢慢缩小,以致消失。这就会导致发达国家的利益空间变小,实行零关税对于发达国家不再具有优越性,零关税的主张也就会慢慢消失。

(二)电子商务征收的关税会成为税收的重要来源

随着电子商务这种新的贸易方式的逐步发展,人们会越来越认可和接受它,因此,在未来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是十分可观的。如果电子商务像传统贸易一样在全球得到普及而且不存在任何的不平衡,那么它就会成为税收的重要来源,同时也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发达国家如此,对发展中国家亦是如此。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对电子商务免征关税的。

由以上两点我们可以看出:从长远来讲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取向基本是一致的,只是由于目前发展的不同程度而产生了分歧,进一步说,这种分歧的消失是一种必然,只是时间的问题。

四、我国对电子商务关税征收的应对措施

(一)采取“软着陆”的方式

我国征收电子商务关税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怎样才能保证既不被发达国家侵害,又能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目的呢?本人认为可以制定一个过渡期,采取“软着陆”的办法。目前阶段应征收较少的关税,程度较轻,使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有一个调整的时期,同时也为国家法律、财政部门提供研究、思考的时间。随着电子商务贸易的不断发展,规章制度的不断成熟,关税的征收可以逐步调整,使之有利于我国的利益。这样就避免了不征收与硬性征收的不合理状况。

(二)建立多边或双边关系

由于目前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电子商务征收关税方面存在分歧,因此,我国应更注重与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建立双边或多边关系,相互协助、互通有无、交流经验,只有通过双方或多方的相互配合才能达到合理征收、严格监管、避免双方矛盾的目的,这对于发展中国家电子商务的发展意义重大。

(三)征管以资金流为重点

传统贸易方式情况下,海关征收关税是以物流为基础,但是在电子商务贸易环境下,由于交易的“无址化”、“无形化”、“无纸化”、“无界化”的特征,海关难以追踪、识别交易双方的交易数据,即便可以追踪、识别,也难以衡量其交易价值,因此,我们必须建立一套新的征管体系。众所周知,只要有交易的存在必然会有资金的参与,而参加交易的人必须通过银行结算支付,其交易的数据也会存留在银行计算机中,如果能够较好的监控企业在银行的资金流,便可以清楚的掌握其电子商务交易状况,所以,电子商务关税的征管以资金流为重点是值得我国借鉴和参考的一种方法。

参考文献:

[1]孙振玲.国际电子商务的关税问题初探.财政与税务.

[2]蒋志培.网络与电子商务法.法律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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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子商务与 ERP 简介

1.电子商务:是指所有利用Internet、Int ranet、Ext ranet来解决商业交易问题,降低产、供、销成本,开拓新的市场, 创造新的商机, 通过采用最新网络技术手段, 从而增加企业利润的所有商业活动。

2.ERP:ERP (Enterprise Resources Planning 企业资源计划) 是一种科学管理思想的计算机实现,他对产品研发和设计、作业控制、生产计划、投入品采购、市场营销、销售、库存、财务和人事等方面以及相应的模块组成部分, 采取集成优化的方式进行管理。ERP 自身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主机?觟工作站技术阶段,第二阶段是客户机?觟服务器技术阶段, 第三阶段是互联网技术阶段。

二、电子商务与ERP关系

1、ERP是一种科学管理思想的计算机实现,他对产品研发和设计、作业控制、生产计划、投入品采购、市场营销、销售、库存、财务和人事等方面以及相应的模块组成部分,采取集成优化的方式进行管理。ERP不是机械的适应企业现有的流程,而是对企业流程中不合理的部分提出改进和优化建议,并可能导致组织机构的重新设计和业务流程重组。即电子商务是建立在ERP的基础之上的应用。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电子商务与ERP又可以被归于同一个层次的应用,只是侧重点不同———ERP主要针对于企业内部的管理,而电子商务是以与外部交互为主。因此,对于电子商务与ERP我们应该用联系的观点去认识和研究它们。

2、电子商务的开放式经营模式和全球经济一体化强调的是全球供应链的管理和整合,即不仅要注重企业内部资源的管理,更要注重由供应商、企业自身和客户所组成的供、产、销链条上的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管理。在电子商务时代,企业管理的核心应从以制造为中心和以提高生产率、降低成本及提高产量为目标的ERP转向以供应链管理为中心和以满足客户需求为目标的ERP。因此将ERP、Internet和电子商务联系起来是ERP发展的必然趋势。

三、电子商务与ERP整合的必要性

目前实施的电子商务都在借助于互联网完成, 但如果没有ERP系统作为企业内部的支撑, 很难想象电子商务通过互联网得到订单, 这个订单仍需打印出来, 转入人工的生产管理系统中实施, 再在成员入库后输入到互联网这样的业务处理流程。因此,ERP是电子商务的一种支持,ERP与电子商务整合是一种必然。

以速度和准确性为前提的电子商务给企业对市场的反映速度和企业与外部资源的协作能力提出重要要求,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如果缺乏高效率的资源整合,那将无法快速对市场做出反映。而电子商务与ERP整合使企业管理模式从客户到供应商完全连通, 企业内部流程与外部交易完全一体化。

电子商务的应用拓展了ERP的外延,使之从后台走向前台,从内部走向外部。ERP将企业资源进行有效计划和控制,优化企业资源利用,为企业向外开展电子商务提供了物质基础。如果电子商务与ERP不进行整合,很难保证企业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有机统一,也很难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ERP从优化企业生产流程的角度来提高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企业竞争力和利润,电子商务提供多种多样的数字终端进行在线交易,使整个供应链上数据流畅通,真正体现网络经济“客户为中心”和电子商务“端到端”实质的要求。

在电子商务时代,企业管理的核心应从以提高生产率、降低成本及提高产量为目标,转向以供应链管理为中心和以满足客户需求为目标。在这个阶段中,需要进行企业业务流程重组以及融合内部应用软件,并实现国际互联网与企业内部网功能的交互。

四、电子商务与ERP的整合

1. 基于供需链的兼容性

一般来说,企业中存在三种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其中信息流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与物流和资金流密切相关,反映物资和资金流动前、流动中和流动后的状况。对应分别有物资供需链、资金供需链和信息供需链。电子商务主要涉及采购与销售业务,因此网上采购部和网上销售部成为企业的物流与资金流的一部分。虽然ERP首先使用供需链管理思想,但供需链并不依赖ERP而存在,而是企业的一种客观存在,任何企业应用系统都可使用供需链管理的思想与方法。

2. 基于业务流程的辅

电子商务可以为各个层次提供辅支持。比如可以为市场营销提供网上广告、网上消费问卷调查、客户意见反馈等辅助手段。ERP系统作用于企业的整个业务流程,它的应用层次有三个:决策层的数据查询与综合分析、中间层的管理与控制、作业层的业务实现。

3. 基于应用的辅

根据企业的内外部条件,企业在引进电子商务时,不会完全抛弃传统的采购与销售模式,而是两种模式、两个系统共同存在和互为补充。企业使用电子商务可减少流通环节,降低交易成本,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高市场营销能力,拓展国内外市场,方便客户信息纪录,改善客户服务体系,增强客户关系管理,促进企业从面向生产的管理转为面向市场的管理。

结语

电子商务和ERP的整合是经营管理创新和发展趋势,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电子商务主外,它把企业外部和内部的信息紧密联系起来;ERP主内,它是管理企业内部各部门的工具,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整体规划,循序渐进,把电子商务与ERP整合系统逐步建立起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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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煤炭交易电子商务的概念与特性

    煤炭交易电子商务(ElectronicCommerce),是利用计算机技术、计算机互联网技术和通信技术,实现在煤炭交易的活动过程中的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在当今商业活动全球化的趋势下,电子商务是采用internet开放、便捷的网络环境,基于Server/Brower的应用模式,买方和卖方在网上进行各种交易活动。电子商务实现了煤炭交易的企业或客户之间的网上交易以及与这些相关联的综合服务活动,是1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计算机及网络最常见的应用之一就是数据处理。在数据处理过程中,一般都是面向关系数据库或者是数据仓库,要求被处理的数据具有规范的数据结构,也即是结构化的数据。现代电子商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是和传统数据有所区别的。煤炭交易电子商务中产生的是基于计算机和internet的Web数据,其具有鲜明的数据新特性。(1)数据的动态性。在煤炭交易电子商务的运行中,数据随时处于更新的状态中,数据的增长也极快,并且数据并不是明显表示,而是隐藏在商务过程的信息中,有隐藏性、未知性、潜在性的特性,需要提取和提炼。数据的提取信息源来自于商务活动的网上交易的处理过程,数量巨大,分布广泛,结构异常,无固定模式。在进行网上电子商务时,会产生大量的网页访问信息、网页链接信息。这些信息相互关联、不断变化,产生的数据都是动态的,非常态非结构化的。(2)数据的海量性。煤炭交易电子商务中产生的数据量也异于传统。前面已分析了电子商务产生的数据是隐藏在各种商务交易过程或是用户的访问页面信息中。对于业务较好的1个电子商务网站来说,每天被访问的Web页面数是很大的,访问了Web页面就会产生Web日志,其数量也是巨大的。它们的数量级已达到GB/h。(3)数据的直接性。煤炭交易电子商务中产生的数据一般都是在Web页面或Web日志中直接提取,没有历史参考,不用参照历史数据,直接获取,直接处理。

    2煤炭交易电子商务中数据挖掘的概念与数据类型

    数据挖掘(DataMining),就是指从存储在数据库、数据仓库以及其它信息库中的大量信息或数据中提取有效的、有用的、可理解的模式的过程。在人工智能领域,人们通常又将数据挖掘称为数据库中的知识发现(KDD),还有人认为数据挖掘就是数据库中知识发现过程的基本步骤。在数据库知识发现过程一般经历数据准备、数据挖掘、结果表达和解释3个阶段。数据挖掘能够和用户或知识库进行交互。在煤炭交易电子商务中的数据挖掘是指一种透过数理模式方法来分析企业Web网页和Web日志中储存的大量商业客户和用户顾客的访问资料,以辨别不同的企业客户、顾客或市场划分,分析出用户、顾客或企业客户喜好和行为的方法。数据挖掘分为直接数据挖掘和间接数据挖掘2大类,有分类、估计、预测、相关性分组或关联规则、聚类、描述和可视化、复杂数据类型挖掘等7种分析方法。在电子商务的实际运用过程中,根据用户访问和顾客或企业访问产生的信息进行数据提取,大致可以分为3种数据挖掘的数据类型,即使用记录数据、内容数据和结构数据类型。在对电子商务网站中的Web访问页面或Web日志进行企业信息、顾客信息、访问用户信息进行数据挖掘时,研究成果能很简单地转化。比如有目的的促销,根据网站上的广告效果的统计数据进行广告设计宣传策略的改变。在电子商务中,运用了数据挖掘技术,一些报表的整理和制作可以自动产生,比如客户对电子邮件或者Web方式的问卷调查的结果反馈都可以在很短时间内得到。在煤炭交易电子商务运用的Web技术中,根据进行数据挖掘的不同对象,我们能够将基于Web的数据挖掘技术分为:使用日志或访问记录的数据挖掘模式、内容数据挖掘模式、结构数据挖掘模式。(1)使用日志或访问记录的数据挖掘模式。电子商务中在Web的运用中产生的Web日志或Web访问记录的挖掘数据对象是用户和internet进行交互作用过程中的数据。这些数据主要是电子商务客户或访问用户在对Web进行了访问时在Web日志里的信息,包括某些用户和网络交互的信息。比如电子商务用户访问Web的日期及时间、电子商务用户访问的服务器IP地址和访问用户的IP地址、访问Web所运用的模式和方法、Web访问所请求的URL资源、访问申请的服务器的响应状态等等。在对电子商务的Web系统日志和访问记录信息,以及访问客户或用户的Web注册信息进行数据挖掘时,希望从中发现有用的知识和信息内容,能够去改善Web站点的性能,能够缓解Web网络的响应能力,能够提取大量的电子商务中采购或交易过程的细节信息,为系统地更进一步深入的数据分析提供了基础。(2)内容数据挖掘模式。基于Web的内容数据挖掘模式,是指从Web记录的日志和使用记录信息中去提取隐藏的、有价值的信息或知识的过程。这种方式的数据既可以是文本型的数据,也可以是图像数据、音频以及视频等多媒体数据。基于Web的内容数据挖掘模式对Web页面的内容信息进行数据挖掘,即对Web页面中的文本、图像、音频、视频等多媒体信息进行提取挖掘,深入对Web页面内容进行分类及聚类规则的发掘。基于Web的内容数据挖掘模式能将非结构化或半结构化的信息构建成结构化或类结构化的数据,在对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时就能运用和规范标准化的数据库查询技术和挖掘技术操作。基于Web的内容数据挖掘模式能实时地自动地从在线的Web网站或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去搜索、提取相关信息数据,然后进行分析,挖掘出信息中隐藏的所需数据。数据挖掘技术的运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全面性。(3)结构数据挖掘模式。结构数据挖掘模式,就是挖掘在电子商务中Web访问过程潜在的Web页面链接结构模式。在对电子商务中的Web体系进行数据挖掘时,有效的信息及知识不但包含在Web页面内容里,还隐藏在Web页面的结构之中。结构数据挖掘模式的工作主要就是面对Web页面的超链接结构。在这些超链接结构中可以挖掘出超链的拓扑结构、网页分类、网页的结构,分析获得Web网页关联度的信息。

    3煤炭交易电子商务中数据挖掘技术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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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已经发展成为一种趋势,网络购物也已经逐渐成为广大消费者的一个重要消费手段。网络的便捷与廉价使其成为商品推广、展示的一个重要手段,然而遗憾的是目前的各大网站都侧重于在线交易及物流配送,而忽略了本地化功能,如此一来却给很多中小型经销商以及店铺的使用造成了极大不便。因为这些中小型经销商及店铺极具地域性,他们的客户只是特定范围内的消费者。

举例来说,目前我们可以通过淘宝网,拍拍网等网站购买世界各地的商品,便捷的物流系统会为我们送货上门。但是自古以来人的活动就是具有地域性的,我们消费的更多的还是自己的周边地区。相同的,绝大多数商家他们针对的消费者都是特定区域内的,而网络购物只是消费的一个补充而已,不能成为主流。而目前大范围的网购行为非常流行,但区域性电子商务发展才起步不久,发展前景非常之大。

一、传统电子商务的缺陷

传统的电子商务已经被歪曲的理解为网上购物,只有具有强大物流体系,完善支付功能的系统才可以称得上电子商务网站。所以目前比较大型的电子商务网站花大量的精力技术去解决物流、可信度、搜索的功能,却忽略了电子商务的另外一个重要,甚至核心的功能,那就是展示功能。

网络最主要的功能之一就是“展示”,其海量的信息能快捷的为消费者展示各种信息。据调查,90%的人通过网络搜索商品时并不是为了直接购买,而是想通过网络这个便捷的信息库来检索该产品的详细信息。有时甚至只是在网上逛逛街,看看时下流行什么。

然而我们认为,真正的电子商务并不是现在国内电子商务网站所表现出来的。当然,导致种种缺陷的主要原因在于目前各大型电子商务网站都没有地域性,无法做到上门交易。这也同时导致了目前近3亿网民中有90%通过网络检索信息,而只有仅仅22.1%通过网络购物。

另一方面,因为传统电子商务不具有地域性,所以现有电子商务网站在发展上忽视了地域性这一部分。这也导致了传统电子商务市场的不完整。

二、电子商务需要本地化

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信息世界,在网络中没有时间,没有地域。所以在网络的应用中地域也越来越被人们所忽视。坐在电脑前我们可以买到远在美国加利福尼亚洲的某商品,但却很难找到附近街边的我们还没去过的小吃店。但是我们日常消费中90%以上却都是在周边进行。所以,我们迫切的需要一个具有“地域”概念的网络,一个“身边”的网络。因为消费者更需要了解身边的消费信息。这也是“本地化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必然因素。

电子商务应用在国内经过长时间的探索与发展,现在已经发展成为一种重要营销手段,被广大消费者及商家所接受。而经过长期的探索发展期以后,电子商务日趋成熟,新型的商务模式呼之欲出。

阿里巴巴是互联网发展的一个奇迹,淘宝网也是中国电子商务的一个里程碑。但是目前这些都已经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了。只因为他们没有地域性,而我们的用户却具有很强的地域性特征。长时间受淘宝网等电子商务网站的熏陶,消费者已经开始将网络作为一个重要的消费工具。消费者已经开始习惯通过网络检索、查看商品,从而决定购买。但是传统的消费习惯以及人有限的活动范围决定了我们更需要的是一个能够展示自己周边产品信息的平台,我们仍然习惯于通过网上筛选定位目标产品以后到实体店铺进行购买,毕竟这样能节省一笔不菲的配送费用的同时降低了网络购物不能眼见实物的风险。

三、区域性电子商务案例

背景:A县城在新建的中心商业区建了一个小商品商业城,同时该县城其他区域也有两三家同类型的商场。新建的商业城客流量非常小,而老的商场生意却火爆。究其原因,主要是新商业区人气不足。

解决方案:

1.网上商城

淘宝金界网上商城应架设成中小型的多商家B2C电子商务网站,并且各商家应具有充分的网店管理权限。

网站名称:富有活力能体现商城定位。

功能模块:分类查找、关键字搜索、店铺管理、支付模块、广告推广、商城管理、商城论坛等。

整体色调:应根据年轻化定位、季节变化以及促销活动调整。

网站推广:该商城属于区域型电子商务,推广较容易,不需花费大量经费做网络推广,反而传统广告更为有效。

2.商家规范

①所有入驻淘宝金界商家必须入驻网上商城。②商家必须按管理方要求装饰好自己的网店并上传商品。③管理方应向商家发放经营管理规范守则,商家须缴纳诚信押金,必须诚信经营,否则处以罚款,严重者驱出商城。④顾客可以到管理方客户部投诉,一经调查属实对商家进行处罚并对顾客做出赔偿。⑤商家若经营知名品牌商品须向管理方出示相关证明,否则不得以该品牌入驻。

3.招商方案

①招商主要通过商城外墙广告以及DM单方式进行宣传。②前十名商家赠送一至三个月网上商城首页广告。③前五十名商家赠送精品网上店铺装修。④前一百名商家免费使用网上商城一年。⑤其他商家免费使用网上商城半年。

4.管理团队

①项目主管1人(可配1名秘书):负责整个项目安排和管理工作。②技术部:主管1名,日常维护2名,美工1名,技术支持1名。③客户部:主管1名,监察人员1名,客户服务1名。④招商部:主管1名,招商专员1名,策划专员1名。⑤物管部:可由香港城一并管理。⑥财务部:可由香港城一并管理。

5.盈利方式及项目前景

①淘宝金界实体店铺租金。②网上商城店铺租金(主要用于支付工作人员薪资、服务器租金等网上商城费用,不宜过高)。③商城广告位及链接租金。④最大的收益是为整个香港城带来人气,让现在不景气的租金水平节节攀升。

6.附带设施

①可以设休息区域,并在区域安装触摸式电脑,以方便客户查询。②可以设一区域为餐饮娱乐区域,主要提供电玩、快餐及儿童娱乐设施;该区域设施可以学习沃尔玛,办理会员卡充值消费。

7.财务预算

成效:该方案的执行快速提升了该商城人气,同时带动了整个商业区域人气激增。

四、总结分析

区域性的电子商务平台是以本地庞大的中小企业为基础,将本地所有的社会资源电子商务化。从而形成本地化企业集群门户,本地化网络商贸市场,本地化商务社区。他的影响力将最终促使城市经济结构的调整提高城市生产效率,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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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P3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044(2010)02-314-02

On the Security of Electric Buisiness on the Internet

ZHAO Ming, SUN Rong-rong

(School of Software,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Changsha 410002, China)

Abstract: On the basis of connresponding analysis of security accidents on Internet,writer would give a list of factors which impose great influence on security of electric business development.What's more,writer puts forward application of security technologies,associted with law,pracitce of emergency reaction,construction of security management.

Key words: electric business; security on Internet; trade on internet; affair patterns; security

随着Internet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已经逐渐成为人们进行商务活动的新模式。越来越多的人通过Internet进行商务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十分诱人,而其安全问题也变得越来越突出。近年来,网络安全事件不断攀升,电子商务金融成了攻击目标,如网页篡改、网络蠕虫、拒绝服务攻击、特罗伊木马、计算机病毒、网络仿冒等网络安全事件正在大幅攀升,已经成为桎梏电子商务等互联网应用的重要因素。如何建立一个安全、便捷的电子商务应用环境,对信息提供足够的保护,已经成为影响到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关键性课题。

1 电子商务及交易安全

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简称EC。电子商务通常是指是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电子商务的交易安全就是对交易中涉及的各种数据的可靠性、完整性和可用性进行保护。当许多传统的商务方式应用在 Internet上时,便会带来许多源于安全方面的问题,如传统的贷款和借款卡支付的保证方案及数据保护方法、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对日常信息安全的管理等。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数据保密:防止非授权用户获得并使用该数据。

2)数据完整性:确保网络上的数据在传输过程中没有被篡改。

3)身份验证:对网络上的另一个用户进行验证,证实他就是他所声称的那个人。

4)授权:控制谁能够访问网络上的信息并且能够进行何种操作。

5)不可抵赖和不可否认:用户不能抵赖自己曾做出的行为,也不能否认曾经接到对方的信息。

6)软件资源或网址免受病毒的侵害与黑客的攻击。

为了满足这些需求,提高电子商务的安全性,网络和管理技术人员研究和开发了多种网络安全技术和协议,这些技术和协议各自有一定的使用范围,可以提供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不同程度的安全保障。

2 影响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网络安全事件类型

2.1 网络篡改

网络篡改是指将正常的网站主页更换为黑客所提供的网页。这是黑客攻击的典型形式。一般来说,主页的篡改对计算机系统本身不会产生直接的损失,但对电子商务等需要与用户通过网站进行沟通的应用来说,就意味着电子商务将被迫终止对外的服务。对 企业 网站而言,网页的篡改,尤其是含有攻击、丑化色彩的篡改,会对企业形象与信誉造成严重损害。

2.2 网络蠕虫

网络蠕虫是指一种可以不断复制自己并在网络中传播的程序。这种程序利用互联网上计算机系统的漏洞进入系统,自我复制,并继续向互联网上的其它系统进行传播。网络蠕虫的危害通常有两个方面:1)蠕虫在进入被攻击的系统后,一旦具有控制系统的能力,就可以使得该系统被他人远程操纵。其危害一方面是重要系统会出现失密现象,另一方面会被利用来对其他系统进行攻击。2)蠕虫的不断蜕变并在网络上的传播,可能导致网络被阻塞的现象发生,从而致使网络瘫痪,使得各种基于网络的电子商务等应用系统失效。

2.3 拒绝服务攻击

拒绝服务攻击是指在互联网上控制多台或大量的计算机针对某一个特定的计算机进行大规模的访问,使得被访问的计算机穷于应付来势凶猛的访问而无法提供正常的服务,使得电子商务这类应用无法正常工作。

一般来说,这是黑客常用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如果所调动的攻击计算机足够多,则更难进行处置。尤其是被蠕虫侵袭过的计算机,很容易被利用而成为攻击源,并且这类攻击通常是跨网进行的,加大了打击犯罪的难度。

2.4 特罗伊木马

特罗伊木马(简称木马)是一种隐藏在计算机系统中不为用户所知的恶意程序,通常用于潜伏在计算机系统中来与外界连接,并接受外界的指令。被植入木马的计算机系统内的所有文件都会被外界所获得,并且该系统也会被外界所控制,也可能会被利用作为攻击其它系统的攻击源。很多黑客在入侵系统时都会同时把木马植入到被侵入的系统中。

2.5 网络仿冒(Phishing)

Phishing又称网络仿冒、网络欺诈、仿冒邮件或者钓鱼攻击等,是黑客使用欺诈邮件和虚假网页设计来诱骗收件人提供信用卡帐号、用户名、密码、社会福利号码等,随后利用骗得的帐号和密码窃取受骗者金钱。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网上结算、网上银行等业务在日常生活中的普及,网络仿冒事件在我国层出不穷,诸如银行网站等多起金融网站被仿冒。网络仿冒已经成为影响互联网应用,特别是电子商务应用的主要威胁之一。

3 安全技术在电子商务中的具体应用

电子商务在功能上要求实现实时帐户信息查询。这就使电子商务系统必须在物理上与生产系统要有连接,这对于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的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保证外部网络(Internet)用户不能对生产系统构成威胁。为此,需要全方位地制定系统的安全策略。

3.1 数据通讯的安全性

数据通讯的安全主要依靠对通信数据的加密来保证。在通讯链路上的数据安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加密的算法和加密的强度。电子商务系统的数据通信主要存在于:①客户浏览器与电子商务Web服务器端的通讯;②电子商务Web服务器与电子商务数据库服务器的通讯;③银行内部网与业务之间的数据通讯。

安全链路在客户端浏览器和电子商务Web服务器之间采用SSL协议建立安全链接,所传递的重要信息都是经过加密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目前采用的是浏览器缺省的40位加密强度,也可以考虑将加密强度增加到128位。为在浏览器和服务器之间建立安全机制,SSL首先要求服务器向浏览器出示它的证书,证书包括一个公钥,由一家可信证书授权机构(CA中心)签发。浏览器要验证服务器证书的正确性,必须事先安装签发机构提供的基础公共密钥(PKI)。建立SSL链接不需要一定有个人证书,实际上不验证客户的个人证书情况是很多的。验证个人证书是为了验证来访者的合法身份。而单纯的想建立SSL链接时客户只需用户下载该站点的服务器证书(下载可以在访问之前或访问时)。验证此证书是合法的服务顺证书通过后利用该证书对称加密算法(RSA)与服务器协商一个对称算法及密钥,然后用此对称算法加密传输的明文。此时浏览器也会出现进入安全状态的提示。

3.2 应用程序的安全性

即使正确地配置了访问控制规则,要满足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性也是不充分的,因为编程错误也可能引致攻击。程序错误有以下几种形式:程序员忘记检查传送到程序的入口参数;程序员忘记检查边界条件,特别是处理字符串的内存缓冲时;程序员忘记最小特权的基本原则。整个程序都是在特权模式下运动,而不是只有有限的指令子集在特权模式下运动,其他的部分只有缩小的许可;程序员从这个特权程序使用范围内建立一个资源,如一个文件和目录。不是显式地设置访问控制(最少许可),程序员认为这个缺省的许可是正确的。

这些缺点都被使用到攻击系统的行为中。缓冲溢出攻击就是通过给特权程序输入一个过长的字符串来实现的。程序不检查输入字符串长度。假的输入字符串常常是可执行的命令,特权程序可以执行指令。程序碎块是特别用来增加黑客的特权的或是作为攻击的原因写的。例如,缓冲溢出攻击可以向系统中增加一个用户并赋予这个用户特权。访问控制系统中没有什么可以检测到这些问题。只有通过监视系统并寻找违反安全策略的行为,才能发现象这些问题一样的错误。

3.3 用户的认证管理

电子商务中企业用户身份认证可以通过服务器CA证书与IC卡相结合实现的。CA证书用来认证服务器的身份,IC卡用来认证企业用户的身份。个人用户由于没有提供交易功能,所以只采用ID号和密码口令的身份确认机制。

要在网上确认交易各方的身份以及保证交易的不可否认性,需要一份数字证书进行验证,这份数字证书就是CA证书,它由认证授权中心(CA中心)发行。CA中心一般是社会公认的可靠组织,它对个人、组织进行审核后,为其发放数字证书,证书分为服务器证书和个人证书。建立SSL安全链接不需要一定有个人证书,实际上不验证客户的个人证书情况是很多的。验证个人证书是为了验证来访者的合法身份。

3.4 安全管理

为了确保系统的安全性,除了采用上述技术手段外,还必须建立严格的内部安全机制。对于所有接触系统的人员,按其职责设定其访问系统的最小权限。按照分级管理原则,严格管理内部用户帐号和密码,进入系统内部必须通过严格的身份确认,防止非法占用、冒用合法用户帐号和密码。建立网络安全维护日志,记录与安全性相关的信息及事件,有情况出现时便于跟踪查询。定期检查日志,以便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威胁。对于重要数据要及时进行备份,且对数据库中存放的数据,数据库系统应视其重要性提供不同级别的数据加密。安全实际上就是一种风险管理。任何技术手段都不能保证100%安全。但是,安全技术可以降低系统遭到破坏、攻击的风险。决定采用什么安全策略取决于系统的风险要控制在什么程度范围内。

4 结论

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是电子商务的核心问题,而电子商务作为全球商务发展的趋势,将给全球的经济、政治和法律带来深刻的影响,所以研究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显得尤为重要。而且为了国家的安全,电子商务系统所涉及到的一些关键技术只能靠自主开发,而不能盲目全盘引进。由此可见,如何构造一个安全的电子商务安全体系,永远是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参考文献:

[1] CNCERT/CC.2005年上半年网络安全工作报告[R].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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