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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407.1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4)-3-247-2
1引言
珠海市位于中国广东省南部,珠江口西岸,全市海陆面积约7650km2,其中陆地面积为1630km2,大小岛屿146个,海岸线690km,珠海市是一座著名的花园式海滨城市。
随着珠海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类工程活动范围、规模和强度不断增大,特别是近年来全球气候异常,极端性天气增多,使得本地区地质灾害呈现频发态势,本文分析了本地区地质灾害发育成因和提出了较为系统的防治对策。
2珠海市地质灾害发育现状
珠海市属地质灾害多发区,根据《珠海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调查结果,全市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208处。
按地质灾害灾种分类,滑坡17处、崩塌29处、地面沉降23处、潜在滑坡23处、潜在崩塌116处。
按地质灾害规模分类,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15处、中型80处、小型113处,其中滑坡和崩塌以浅层为主。
按地质灾害险(灾)情等级划分,中型为9处,小型为199处。
目前,全市发生的地质灾害共造成1240.5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共威胁2813人和近1.9亿元财产安全。
3地质灾害发育成因分析
3.1地质灾害基本特征
3.1.1滑坡
全市共发育滑坡地质灾害点共17处,其中中型规模2处,小型规模15处;主要分布于低山丘陵地区的公路两侧和村庄居民住宅区。
调查区滑坡微地貌基本为陡坡,滑坡平面形态主要为舌型,剖面形态多为凹形和直线,滑床形态以凹形和直线为主,滑坡体外形特征呈多样性,滑坡体主要由松散残坡积物和基岩碎块组成,滑动面(带)埋藏深度一般介于1.5~4.0 m之间,滑带岩土体多为残积层及强风化土。
3.1.2崩塌
全市共发育崩塌地质灾害点共29处,其中中型规模8处,小型规模21处;多分布于公路沿线和切坡建房陡坡地段。
调查区崩塌基本发生于坡度为70°~90°之间的岩质边坡上,崩塌体主要为基岩碎块,基本发生于表层,埋藏深度一般为1.5~4.0m之间。
3.1.3潜在崩塌和潜在滑坡
全市共发育潜在崩塌和潜在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39处,其中大型规模9处,中型规模60处,小型规模70处,潜在崩塌和潜在滑坡主要分布于山坡坡脚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地段。
潜在崩塌和潜在滑坡多以小型岩土质斜坡为主,不稳定体主要由松散残坡积物和基岩碎块组成;该类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集中于地形坡度为61°~80°之间,通常发生在暴雨之后,大部分存在滑动和崩落潜在危险。
3.1.4软土地面沉降
地面沉降是珠海市规模最大的地质灾害灾种,软土地面沉降共计发生23处,其中大型规模6处,中型规模10处,小型规模7处,主要分布于东部海岸带和西部滨海平原工程建设区域。
软土沉降主要体现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区软土地基沉降;高速公路、市政道路及桥梁软土地基沉降;港口、码头软土地基沉降和防洪堤坝软土地基沉降等方面。
3.2地质灾害的影响因素
地质灾害影响因素多种多样,对于不同类型地质灾害或不同地区的地质灾害,各影响因素作用效果不尽相同。通过分析归纳,影响本地区地质灾害因素主要为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而自然因素又分为地质环境因素和气象因素两类。
3.2.1自然因素
3.2.1.1地质环境因素
斜坡不稳定因素:斜坡环境为物质的重力运动和地质灾害的发生创造了动力条件,它的失稳主要孕育了滑坡、崩塌等灾害性地貌过程,滑坡和崩塌边坡类灾害是调查区内广泛发育的花岗岩丘陵和阶地坡面上的主要地质灾害。
地基不稳定因素:地基的稳定性主要取决于土体类型及其物理力学性质,海陆交互相的淤泥、淤泥质土等是调查区分布较广的不稳定地基土体。
3.2.1.2气象因素
强热带气旋:广东是热带气旋最活跃的地区之一,而调查区又是受热带气旋影响的主要地区,强热带气旋活动过程中,伴有狂风、雷雨、巨浪和暴潮。
降雨量充沛:调查区年平均降雨量为2060.3 mm,主要集中在汛期的4~9月,一般年降雨量高的地区,地表径流活动强烈,使土体力学强度降低并增加土体孔隙水压力。
3.2.2人为活动因素
调查区经济发展迅速,城乡工程建设日益扩大,人类活动也成为强大的地质动力,其主要表现有重大工程建设、交通、水利设施的兴建,改变了坡形,加大了坡角。
4地质灾害防治对策研究
根据本地区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和特点,本人认为该区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4.1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4.1.1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体系,充分发挥现有监测、巡查人员作用,及时更新补充和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员队伍,加强群测群防员培训,加大面向基层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知灾、识灾、防灾、避灾能力和临灾监测信息的准确性。
加强地质灾害防灾专业技术指导力度,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科学合理地确定监测范围、监测巡查路线、监测巡查内容、险情预报预警方式、防灾撤离路线、避灾安置点、监测记录档案等。
4.1.2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建设
加强与气象、水利、交通等部门资源共享和协作,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时传输相关数据到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室电脑终端显示、分析,自动生成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利用各类传播通讯方式,准确、及时地向各级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广大市民和灾害频发区域民众进行信息传递,努力做到全面监测、准确预报和及时预警、快速处置。
4.1.3地质灾害专业监测
根据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危害程度和危险性,对一些危险性大、危害严重、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治理难度较大或治理费用高的灾害(隐患)点,建立专业监测点,利用先进的仪器设备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站网式监测,实现远程视频监控、监测模块管理、监测数据自动采集、监测信息的远程传输、系统通讯、自动处理、智能研判和自动报警等功能。
4.1.4地质灾害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以地质灾害调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成果为基础,以地理信息技术为平台,建成地质灾害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地质灾害相关信息采集、查询、统计、等自动化。通过地质灾害点的年度复核,不断更新地质灾害点发展变化情况和防治管理级别,实现地质灾害相关信息动态管理,相关部门能及时查询、了解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及防治动态变化,提高地质灾害主管部门决策和快速处理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能力和水平。
4.2地质灾害减灾工程
4.2.1应急排险
对规模较小、危险性较大、易于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应急排险等简易治理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地质灾害应急排险本着施工简单、经济实用、安全可靠的原则,在专业队伍详细调查并提出施工方案的基础上,采取削方减载、清除危岩、坡脚反压、截排水、修筑挡墙、坡脚设置栅栏或种树等简易工程措施达到消除隐患的目的。
4.2.2勘查治理
对规模较大、危险性大、危害严重并难以实施避让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依据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在勘查设计的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并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形成的责任主体和受益对象,明确治理责任主体。
4.2.3避让搬迁
对工程治理难度大、工程治理效益明显低于避让效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可结合新农村建设,实施有计划的避让搬迁。
4.2.4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研究
积极推广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加强部门合作与交流,吸收国内外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理论和技术方法,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技术研究;研究制定适用于本地区的规程标准,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全面提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预报及治理工作新水平。
4.3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4.3.1地质灾害预案体系建设
在地质灾害全面调查和年度排查的基础上,根据各地实际和地质灾害变化、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健全预防和预警机制,落实相关责任,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加强应急物资及人员保障。对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城镇和重点防治路段,辖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和群测群防人员要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的巡回检查,以群测群防为基础,重点强化临灾避险,明确撤离路线和避灾场所。
4.3.2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
完善市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负责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应急专业人才的储备建设,通过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组建人员精干、响应迅速、协同联动的应急队伍,配备技术先进、高效快速的应急调查监测仪器和远程会商装备,全面提升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能力,保证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4.3.3地质灾害预警应急装备建设
根据地质灾害应急技术工作的装备要求,制定地质灾害应急装备规划,分轻重缓急配置、改造必要应急装备,建成基本满足专业队伍应急需求的装备系统,提高地质灾害巡查和应急处置效率。
4.3.4宣传培训与应急演练
梁建华:构建防灾减灾网络体系
“目前我国的防灾减灾工作还存在体系不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功能不全、网络化程度不高、节点之间联动性不强、信息化程度不好、应急避难体系建设与发展振兴需求衔接度不够等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梁建华在向“两会”提出的提案中如是说。
他表示,防灾减灾措施与设施应与地区实际相结合,充分融入地区环境、文化与经济实际,提高设施利用率。要将建设与长期运营发展相结合,科学规划,充分考虑灾后重建的人员安置、社区构建、文化保持、资金安排、产业复兴,将近期需求与长期科学发展的目标进行统一。
他认为,防灾减灾网络体系的建设应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同时,充分调动各类社会主体的积极参与。要在平时服务其所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在灾害发生时发挥其防灾减灾功能。
“对于地震灾区而言,应在灾后重建资金中预算一定比例设立社区重建发展基金,用于社区防灾减灾网络体系建设和长期运营管理等。”梁建华说。
支建华:大力促进巨灾保险发展
“巨灾通常指突发的、无法预料和避免的且损害严重的灾害事故。据民政部统计数据显示,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由巨灾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呈逐渐上升趋势。”全国政协委员支建华建议,应大力促进巨灾保险业发展。
支建华说,在国外,保险公司在巨灾赔付中占重要地位,保险赔偿的平均水平通常在经济损失的30%~40%左右,一些发达国家甚至达到了60%~70%。但是我国保险业本身起步就较晚,发展水平和层次还处于较低程度,巨灾保险更是近乎于空白状态。
支建华建议,应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商业保险公司为运作主体的合作分担机制,实际操作上可效仿交强险做法,在政策、法律和经济多方面全力提供支持与保障,以商业保险公司为运作主体,确立巨灾保险政策性与商业性运作的模式。“提高参保率是巨灾保险顺利运行的关键因素之一。建议政府、保险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对居民和企业加强引导和宣传,让防灾减灾深入人心,增强公众对巨灾风险采取主动防范措施的能力。”支建华表示。
姜其和:建设气象灾害预警终端
“防灾减灾,预警先行。在重大自然灾害中保护民众生命,预警是否有效往往起决定性作用。”全国政协委员姜其和则建议,建立全国性的以无线广播为主要手段的终端气象预警体系,构建使用具有预警功能的收音机为终端的气象预警信息平台。
他介绍,目前美日等发达国家已建立了气象预警信息专用频道和高音喇叭广播等配套预警系统,其优点是全国民众熟悉,便于收听,缺点是投入巨大,且不能主动控制播放,紧急情况难以随时随地通知到每个地方。
我国由于同类信息传播的途径基础设施投入有限,导致覆盖范围、沟通效率低下。
对此,他建议,建立包括农牧林地区居民以及易受灾地区城乡居民在内的预警信息发送接收体系。同时,气象预警体系应由国家气象部门牵头完成布置,以利于达到快速推进的目标。
李冬玉:支持西部地区地灾防治工作
全国政协委员李冬玉则在提案中呼吁支持西部地区地灾防治工作。
李冬玉介绍,目前西部地区地质灾害防治中存在着两大突出问题:一是地质灾害治理投入大,资金不足;二是地质灾害防治装备差,基础薄弱。
对此,她建议,一是进一步出台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法规、制度。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法,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再生态文明和发展建设中的规划红线作用。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工程建设等活动中,强制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环境安全评价工作,防止城镇、新村和重大工程因选址不当,造成重大损失。
得益于“四个全覆盖”湖北省地质灾害分布广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环境管理,初步取得明显效果。全省已在65个地灾易发区完成了“十有县”建设,通过“五到位”培训地灾防治工作人员和基层群众近10万人。按照“依法管理、保治并重”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谁开矿、谁负责,谁破坏、谁治理”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机制和责任制度。湖北省探索出的隐患监测、群测群防、防灾减灾体系、防灾信息的“四个全覆盖”经验得到总理“相关经验和做法可资借鉴”的充分肯定。
2推动全省地质环境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还面临“四个不适应”
2.1思想认识上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与突出生态
文明建设新形势不相适应一些地方的发展理念仍未转变,“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现象仍然存在。突出表现在:一些地方对地质环境管理的认识不足,存在“等、靠、要”思想,“缺位”现象较为普遍。目前,全省仅黄石、黄冈等少数市(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责任机制尚未建立。
2.2尚未形成高效综合的管理机制与地质环境问题
突发高发频发的新特点不相适应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现有26000余公顷矿山地质环境遭受破坏,有近100万群众受其影响。但现有地质环境管理体系尚不健全,集中反映为:“政府主导、部门主管、社会联动”的工作体系尚未形成;管理体制缺乏基层支撑,没有形成“全社会参与、共同防灾”的工作格局;应急体系仍不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和传递的“最后一公里”不到位,民众防灾应急知识不足。
2.3管理队伍力量薄弱与地质环境管理专业化、技术化、常态化的新要求不相适应
湖北省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难度大,矿区粗放开采、过度开采的现象突出,地质环境管理的专业化、技术化、常态化要求高。但目前省地质环境管理队伍存在人员不足、能力不足、装备不足的突出问题,与地质环境管理面临问题的复杂性、艰巨性存在较大差距。
2.4保障资金筹集困难与地质环境管理巨大的资金投入不相适应
初步估算,湖北省已闭坑矿山的治理需投入100亿元以上,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面治理和监测费用总额高达50亿元以上。这些治理资金的筹集十分困难。
3进一步提高省地质环境管理水平需进行“六大创新”
3.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切实推进思想观念创新
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把地质灾害防治纳入各级政府和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考核;全面落实各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并纳入政府对部门的考核体系。加快构建地方重视、党委牵头、政府主抓、部门协同、目标明确、责任清晰、体制完善、措施具体、工作落实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格局。
3.2修改完善相关法规,切实推进法制管理创新
抓紧修改完善《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把地方政府对地质环境管理的责任、投入渠道、投入比例予以明确和固定,为地质环境管理投入提供法制保障。加快建立符合本省实际的地质环境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3.3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切实推进管理工作机制创新
把地质灾害防治纳入到各级政府和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考核,全面落实各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加紧建立“权责统一”的工作机制。把设计审查、项目验收、评估备案等工作向地方局下放。强化中介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加紧完善检查督办机制。实施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管理,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对矿山地质环境数据实时更新。
3.4围绕四个体系建设,切实推进基层管理能力创新
一是围绕调查评价体系建设,深化隐患监测与管理的全覆盖;二是围绕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深化群测群防全覆盖;三是围绕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深化防灾减灾体系全覆盖;四是围绕应急体系建设,深化防灾信息化全覆盖。
3.5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切实推进多元筹资渠道创新
争取省级财政在专项拨款中逐年增加地质灾害防治投入,力争“十二五”期末达到中部省份平均水平;每年安排一定比例集中到省级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用于对农村受地质灾害影响的田、水、路、林及村庄进行综合整治;各级地方政府可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地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在国土资源项目资金中,统筹考虑对地面塌陷、滑坡等地质灾害点的治理和搬迁避让予以支持。充分利用部省合作协议,加大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争取力度。
Abstract: Geological disasters occur frequently in Guangdong Province. The construction of information platform for regional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s very important to reduce the safety of life and property in the area. In this article, based on infrastructure status, data resources status, application system status, Th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of Guangdong province is analyzed, and six problems are found out. At the same time, combined with the existing results of ge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formation and actual work demand, integrated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ge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framework is designed. And the basic content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information platform for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geological disasters is proposed from seven aspects. It will achieve data integration, result visualization, information integration, system integration, realize the full sharing of information resources and service resources of ge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emergency) in Guangdong province, become a strong support for decision-making in the region, more effective protection for lives and property.
Keywords: geological disaster; information; system construction; Guangdong Province
广东省是我国地质灾害多发省份之一。据统计,2009~2014年广东省共发生地质灾害2939起,共造成121人死亡、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3548.26万元。其中地质灾害以崩滑流地质灾害为主,主要特点[1-2]:一是点多面广、活动频繁、危害严重,大范围崩滑流地质灾害易发群发。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8854处,威胁总人口35.01万人,潜在经济损失77.07亿元,其中,威胁100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569处,而且,每年汛期的强降雨还将增加一批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面对此情势,借鉴多方研究成果[3-5],全面总结广东省已有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成果和实际工作需求,通过建立地质灾害防治通信网络系统、标准化体系、数据体系、信息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安全防护体系和多目标、多节点、多层次应用系统,形成支持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一体化的、可持续扩展的信息化技术框架,达到数据集成化、成果可视化、信息综合化、系统一体化,实现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各信息资源及服务资源的充分共享,同时进一步提升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日常管理、信息共享、监测预警能力,通过快速响应和对社会提供快捷的信息服务,充分满足各类用户需求,成为政府各级主管部门及领导进行决策的有力支撑,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 信息化现状及存在问题
1.1 信息化现状
1.1.1基础设施现状
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网络框架构建基本形成了包括互联网、政务外网、国土资源主干网、数据专网等内外网物理隔离的多级多节点网络结构,国际互联网出口带宽提升至50兆,建立了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站与省国土资源厅的专用网络连接(4兆光纤),接入国土资源主干网,实现国家、省、市、县国土资源系统的多级节点互联互通;建立了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站与省气象局的专用网络连接(4兆光纤),实现数据同步共享与视频会商;依托前期项目实施建立了基于GSM/GPRS的地质灾害监测数据通信网络,实现了动态监测数据的实时传输和管理。在网络信息服务方面,构建了地质灾害应急决策支持系统,面向各级领导提供地质灾害应急信息保障,建立了广东省地质环境信息网,面向社会地质灾害及其应急防范知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等。
基于地质灾害信息管理,在总站建立了独立机房,实现内外网数据物理隔离,配有专门屏蔽柜放置数据存储服务器,基本满足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的数据存贮、系统建设和安全保障需求;在会议室建设了大屏幕视频会议系统,实现音视频双流信息传输,可基本满足视频会商、应急指挥等功能需求。
1.1.2 数据资源现状
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在长期的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研究工作,已经完成建立的基础数据资料主要包括:全省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综合研究数据库、全省1万∶20万分幅水文地质空间数据、1万∶50万全省环境地质数据库、1万∶10万县市地质灾害调查数据库、1万∶5万县市地质灾害调查数据库、全省地质灾害及群测群防数据库等;成果类数据包括近5年来全省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一级)。此外,通过各种渠道收集遥感影像、基础地理等空间数据。其中:全省各比例尺基础地理底图和SPOT-5影像数据等。这些数据为全省地质灾害预警、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以及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等提供信息服务,需要进一步通过数据集成和完善地质灾害信息化建设对各应用领域提供高效快捷的信息服务。
1.1.3应用系统现状
目前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以地质灾害预警与应急为起点,已初步建立集全省地质灾害数据库管理、区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警成果、视频会商为一体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省级地质灾害应急平台作为省政府应急平台体系的第一批专业应急平台试点也正在逐步建设与完善之中;地质环境管理业务审批已纳入省级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实现网上审批,具备一定条件,其它业务管理系统也纳入金土工程,开始启动建设。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可分为以下三大类型:
地质灾害信息采集处理系统:主要有地质调查野外采集系统、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信息管理系统等。
地质灾害数据库管理系统:主要有全省县(市)地质灾害调查数据库系统、全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信息系统、地质灾害防治成果数据库管理系统等。
地质灾害预警与应急指挥系统:主要有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系统、地质预警系统、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地质灾害信息反馈系统、地质灾害应急决策支持系统等。
1.2 存在问题
1.2.1海量数据分散无序、数据集成度较低
目前地质灾害数据覆盖面较广、种类繁多、有大量的观测数据及成果数据。但这些数据比较分散,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汇总,难以联合应用、协同工作和动态更新。现有的地质灾害数据库标准都是以项目为基础编制的,专业性强,没有健全的数据标准和规范,难以联合使用。除此之外,数据采集、汇交、检验的标准不同,致使不同数据源获得的数据质量既无法保证,又不能保证异构地质灾害数据的有效兼容,进而影响业务的进展和综合分析的进行。
由于缺乏相关的规范,数据不能保持及时的更新。尤其在环境发生变化或灾害发生后,相关地质灾害数据不能保证实时动态更新,使分析人员在进行灾害分析或灾后数据解析时,不能第一时间使用最新的数据,影响分析的准确性。不能满足地质灾害监测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对数据时效性的要求。
1.2.2缺乏数据共享及服务机制
由于地质灾害数据的信息动态更新维护及交换机制尚未建立,在积累大量数据的实际条件下,却没有一个权威的数据共享及服务机制,造成了各种数据之间关联性差、应用系统之间无法互通的情况,严重制约了各业务部门的数据共享、服务和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工作的开展。
1.2.3综合分析能力不足
现有的系统无法满足相关业务部门的需求,基本上处于“外行人看不懂,内行人不解渴”的尴尬处境,既无法服务于社会公众,又无法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有力的决策支持。数据挖掘深度不足,没有相应功能辅助数据的“二次或多次开发”,生成应用决策所需的“数据产品”和“信息产品”。
1.2.4信息服务能力不足、可视化程度低
现有系统基本为面向专业人员的“内部”系统,数据及分析成果空间展示度低,缺乏基础信息,更没有灾害影响范围、防灾减灾方案、避难路线模拟、自然资源分布利用等综合研究成果的展示。
1.2.5急需加强数据及信息安全保护
随着信息系统使用的越来越频繁,信息系统的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由于地质灾害防治本身对信息服务需求的紧迫性,系统及数据安全显得格外重要。也就要求我们在进行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整改技术方案设计时,应以《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为基本目标,可以针对安全现状分析发现的问题进行加固改造,缺什么补什么;也可以进行总体的安全技术设计,将不同区域、不同层面的安全保护措施形成有机的安全保护体系,落实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等方面基本要求,最大程度发挥安全措施的保护能力。
2. 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平台建设
2.1 系统总体设计
2.1.1系统逻辑结构设计
从系统部署和运行的逻辑结构上看,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图1)包括省级地质灾害信息平台和区县级地质灾害信息系统采集和业务终端,以及地质灾害数据采集终端系统,地质灾害动态监测网络和传感器,系统基于区县―省市―国家的3级全国地质环境信息网络及地质灾害动态监测网络,实现了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分析业务信息和动态监测信息的互联互通、综合管理、浏览查询、统计分析和信息服务。
从数据流程角度,地质灾害防治数据的采集、处理、维护由不同的地环节点进行,逻辑上数据是由区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地州地质环境监测站省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监测院传输和汇总。
从信息服务角度,不同级别节点信息服务内容有所不同。省市级节点提供了全方位的地质环境信息服务,区县节c提供了辖区内的地质灾害信息服务。
从系统开发和构建的逻辑结构上看,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自底向上可分为:基础设施层,数据资源层、信息服务层,信息应用层,标准体系及安全防护体系组成(图2)。
基础设施层是支撑平台运行的基础,主要包括:互联网/国土资源政务专网/内部网络、卫星定位导航系统、移动通讯网络、物联网,以及地质环境野外监测仪器、传感设备、监控视频设备、数据存储设备和计算机服务器、大屏幕显示设备等。
数据资源层是平台服务的内容,由数据采集系统、基础数据库、操作数据库构成地质灾害数据中心,为“系统”提供数据资源。其数据主要包括:地质灾害调查、动态监测、群测群防等,以及基础地理空间数据、基础地质、对地观测遥感影像等。数据资源层的资源通过数据中心统一组织和管理。
图2 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构建的逻辑结构
Fig.2 Logical structure of the construction of
geological hazards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formation system
信息服务层基于SOA框架建设,主要包括两个层面的功能:一是管理功能,如:用户注册管理、单点登录与权限认证、数据汇总集成与更新维护;二是应用功能,如数据查询浏览、空间化服务、以及地质灾害的业务应用模块,例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
信息应用层是在信息服务层的支持下,根据地质灾害防治需求,建立的面向业务管理及面向决策支持的信息服务。
2.1.2系统架构设计
图3 平台总体架构设计
Fig.3 Platform architecture design
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平台体系结构(图3)包括数据采集层、数据中心、信息系统和信息系统4个组成部分。系统基于各类地质灾害信息,通过数据采集子系统,采集各类地质灾害信息业务信息,构建统一的数据中心;基于数据中心提供的统一数据模型和数据服务,构建地质灾害业务应用子系统,通过信息系统为地质灾害防治业务提供一张图服务,为政务办公系统提供各类信息服务。
(1)数据采集层
数据采集层获取的数据主要是各类专业属性数据、基础地理空间数据、专题空间数据、灾害点(体)空间数据及其他数据。专业属性数据通过入库工具或传感器自动导入到属性数据库中;空间数据经过标准化处理及保密处理,通过专业的入库工具或GIS工具导入到空间数据库中;由调查、综合研究或其他活动获取的未建库或初建库的数字化文件/数据库,通过入库工具直接进入到数据中心层。
(2)地质灾害数据中心
数据中心是构建与网络和硬件存储环境之上,基于关系数据库和GIS技术,面向地质灾害业务应用和信息平台构建的统一的数据存储、管理、应用和服务平台,是业务系统与数据资源进行集中、集成、共享、分析的软硬件设施及其数据、业务应用等的有机组合。
数据中心在已建设完成的国土资源数据中心基础上,面向地质灾害业务应用和信息平台建设需求,构建统一的数据存储、管理、应用和服务平台,兼容基础地理、基础地质、地质灾害调查、综合研究、动态监测、业务应用系统等各种来源的多源、多尺度海量数据,实现各类地质灾害数据的一体化存储、管理和服务。基于元数据和数据查询检索系统,实现数字化资料的管理、查询、检索和一体化服务。
(3)信息系统
信息系统层构建于数据中心之上,提供了面向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和决策支持的一体化信息服务。其中业务应用系统面向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稳定性评价、预警指挥等专业领域,实现了业务应用的专业软件和工具。
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及“一张图”基于业务应用系统,集成各个业务应用及其成果数据,展示数据中心内的本底数据、业务数据、数据产品和信息产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一张图的基础是一个统一的、多分辨率的三维地理环境,实现从宏观、到区域、到局部地理环境的三维可视化;在三维可视化环境下,基于GIS技术,应用不同的图层,集成地质灾害位置、分布、动态监测、群测群防等多种来源的数据和信息;基于这些信息实现不同的业务应用,例如灾害信息的空间分布、信息查询、统计分析;动态监测信息的可视化;监测预警成果的展示以及与灾害点、群测群防点的叠加可视化和分析等应用。
(4)信息系统
基于政府和业务支撑部门具体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业务流程,建立各类信息(例如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的工具。实现面向公众的信息系统和面向政务系统的信息模块。
2.2 信息化平台建设
基于以上系统设计目标和任务,平台建设内容主要分为网络及机房建设、基础软硬件采购、标准体系建设、数据中心建设、应用系统建设、安全防护体系建设以及系统集成与咨询7个方面(表1)。
3. 结论
本文从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基础设施现状、数据资源现状、应用系统现状3个方面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1)海量数据分散无序、数据集成度较低;(2)缺乏数据共享及服务机制;(3)综合分析能力不足;(4)信息服务能力不足、可视化程度低;(5)急需加强数据及信息安全保护。结合广东省已有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成果和实际工作需求,设计地质灾害防治系统逻辑结构和系统架构,并从网络及机房建设、基础软硬件采购、标准体系建设、数据中心建设、应用系统建设、安全防护体系建设以及系统集成与咨询7个方面提出建设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平台的基本内容,最终实现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各类信息资源及服务资源的充分共享,同r进一步提升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日常管理、信息共享、监测预警能力,通过快速响应和对社会提供快捷的信息服务,充分满足各类用户需求,成为政府各级主管部门及领导进行决策的有力支撑,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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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推进我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体制,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有组织:区人民政府成立以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
(二)有经费:每年有稳定的经费投入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治理、应急处置和监测、受威胁群众搬迁避让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三)有方案: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有预案: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当地政府或部门编制当地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
(五)有制度:有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灾情险情速报制度、应急处置制度等规范性文件,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等地质灾害防治制度。
(六)有宣传:在“地球日”、“土地日”和“防灾减灾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有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七)有预报:对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有手段将信息告知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发现灾情险情时监测人员有手段发出预警信号。
(八)有监测:对已发现和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监测人员和行政责任人,有完整的监测记录,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各乡镇(街道)以及国土资源部门有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人员。
(九)有手段: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简易监测仪器等,监测人员配备有简易监测预警工作。
(十)有警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设有警示牌、贴有宣传画,地质灾害隐患发生灾害前兆时,群众能及时得到预警信息。
三、工作部署
(一)准备阶段
1.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研究部署创建各项工作。
2.收集有关资料,对照“十有县”建设标准,尽快确定需要补充完善的资料。
(二)建设阶段
认真对照“十有县”建设标准,完成各项创建工作。
(三)自查和资料申报资料编制阶段
按照“十有县”建设标准,逐一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完成资料的汇总。
(四)申报及迎检阶段
编制装订完成“十有县”建设资料,迎接省市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市地处山区,丘陵与山地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93%以上,地质环境脆弱,地层岩性复杂,地质构造发育,盆地、阶地内膨胀土广布,地质灾害类型较多,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属省重点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根据市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全市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面积4263.11km2,占国土面积的15.65%;中易发区面积6857km2,占国土面积的25.17%;低易发区面积10239.49km2,占国土面积的37.58%;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总面积21359.6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78.40%,高出全省18.9个百分点。特别是受“5·12”地震及近两年暴雨、洪涝灾害的影响,地质灾害隐患急剧增加。目前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851处,以滑坡、崩塌、泥石流隐患为主,威胁全市22851户、94311人及78991间房屋、39所学校和多处重要工程设施的安全,潜在威胁财产损失已逾26亿元,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异常严峻,防治任务十分繁重。因此,将认识和思想统一到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上来,认真做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于促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二、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目标任务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全市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大力开展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搬迁避让工作,要结合《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2010—2020)》整体部署,在“十二五”期间,争取将具备搬迁条件的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全部搬出,最大程度的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第二,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第三、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使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显减少。
三、强化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一)加强调查评价。目前,全市已有七个县完成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评价工作,汉台区、城固县、洋县、佛坪县要主动与省上沟通,争取上级支持,尽快完成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评价工作,并将调查与评价成果作为县(区)人民政府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在科学详查的基础上,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抓紧编制完成市、县《市“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全面指导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快实施搬迁避让。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2011—2020)》安排,优先将受威胁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群众,在“十二五”期间全部实施避险搬迁。对于搬迁安置点选址,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保新址避开和消除地质灾害。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对象的审查工作,切实做到应搬尽搬,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科学开展工程治理。对一时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加快开展工程治理。地质灾害治理要与基本农田保护、小流域治理、公路建设、环境保护、扶贫开发等规划相衔接,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工程应遵循和贯彻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建筑节能等理念。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加强争跑项目并做好指导监督;交通运输、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对交通干线、水利枢纽、输供电输油(气)等重要设施及军事设施周边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及时采取防治措施,确保安全。
四、健全群测群防网络
(一)提高群测群防水平。按照陕政发59号文件要求,在县建成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的基础上,其余各县(区)必须在三年之内达到“十有县”标准。县、镇两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引导、鼓励基层社区、村组成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互助组织。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每年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群测群防员的防灾知识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其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
(二)完善监测预警预报网络。要在今明两年内建立市、县级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网络。市级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要尽快投入使用,勉县、略阳、宁强县的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须在今年年底前投入运行,其余各县(区)要加大投入力度,在明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要实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相关信息共享,建立健全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对城镇、乡村、学校、医院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人口密集区上游易发生滑坡、山洪、泥石流的高山峡谷地带,要加密部署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等专业监测设备,通过联合监测预报,确保能够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发出预警、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全面开展动态巡查。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每年要开展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核查,及时消除灾害隐患,并将排查结果及防灾责任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乡镇隐患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基层难以确定的隐患,要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确认。
五、加强地质灾害防范能力建设
(一)严格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要严格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要强化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评估,在矿产开发利用之前,必须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要配套地质灾害防治治理工程。有关部门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应进行规划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布局,避开危险区域。
(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要主动与驻汉各地勘单位协调沟通,争取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指导,建立与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监测、应急管理和技术保障队伍,提高地质灾害防治队伍水平。市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发挥市级专家库的作用,加强对县、镇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的检查指导,对长期在基层一线从事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等防治工作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务、职称等方面给于政策倾斜,要按照行政国土面积和地质灾害严重程度合理配备基层国土资源所人员编制。
(三)提升地质灾害应急能力。要根据辖区实际进一步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重视应急队伍的组织和建设,保证相应数量的技术人员;按照《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陕政办函〔2010〕142号)要求配置必要的应急车辆、通讯和监测设备,形成软硬件齐备的高效应急工作机制;要及时组织应急调查和落实抢险队伍,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做到“出得去、查得清、报得出、靠得住”,最大限度的消除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强化地质灾害防范。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大力支持和推进镇、村地质灾害监测、巡查、预警、转移避险等应急能力建设。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镇级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的巡回检查,对威胁学校、医院、村庄、集市、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隐患点,要安排专人盯守巡查,并适时组织应急避险演练。对出现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向社会公告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要组织制定防灾避险方案,明确防灾责任人、预警信号、疏散路线及临时安置场所等;遇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及地震灾害发生时,要组织力量严密监测灾、险情的变化和发展趋势,紧急情况下,镇级人民政府、基层群测群防组织要迅速启动防灾避险方案,及时有序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并在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五)深入开展科普宣传和培训教育。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地质灾害识灾防灾、灾情报告、避险自救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地质灾害易发区要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基层组织负责人和骨干群众参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加强对中小学学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和技能演练;县、镇级政府负责人要全面掌握本地区地质灾害情况,切实增强灾害防治及抢险救援指挥能力。
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
(一)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共同参与;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专群结合、群测群防;谁引发、谁治理;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各县(区)、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完善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
通过开展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有效提高我镇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识灾、防灾、避灾能力及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等技能,坚持“预防为主、避让在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特别是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宣传培训对象
镇级培训主要对象为各镇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镇所有村的村书记、村主任、文书及10个预案点的组长、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及地质灾害危险区的群众等。
三、宣传培训主要内容
(一)《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学习,以及如何组织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如何指导群测群防工作等。
(二)地质灾害的类型及识别。
(三)工程建设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防灾体系建设。
(四)山区农村房屋、水电、公路等建设工程及矿山开采活动中的施工工地、生活营区、工棚等的选址安全,如何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有意识地预防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五)水电、交通、矿山等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进行的切坡、弃渣堆放等安全问题的防范工作。
(六)汛期和地质灾害易发、多发时段,如何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险情巡查。
(七)如何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临灾前如何启动和实施预案。
(八)如何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及宣传要点。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强宣传培训工作领导、协调、监督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成立镇级宣传培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长:
地质灾害种类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我县地理位置属丘陵地带,多年没有发生,多以预防为主。在汛期(月)期间,暴雨频发,极易造成地质灾害。
据气象部门预测,年汛期全县降水量580mm,比去年同期1000.4mm有所减少,但仍存在局部地区暴雨和洪涝灾害的可能。受降雨和洪水的诱发,在地质灾害易发区,随时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可掉以轻心,加强预防,避免灾害发生。
二、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区域
根据我县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区域如下:
(一)公路两侧因修路造成陡峭的边坡。
(二)各矿山企业因采矿造成不稳定的边坡。
(三)居民、学校附近的山崖、边坡。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住建、水利、交通、地震等部门健全完善本行政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抢险救援措施,充实应急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预警报警系统。重点地质灾害预防地区的乡镇、重要基础设施管理部门要制定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做好相关的物资准备。发生险(灾)情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疏散群众,开展调查和防治工作并及时上报。
(二)进一步强化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关健时期,县国土资源局要一如既往地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一要把防灾责任制贯穿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过程;二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和调查工作,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完成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同级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三要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四要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扩大的覆盖面,增强时效性;五要加强对群测群防工作的监督指导,切实落实各项防灾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应急能力。
地质灾害具有一定的不可避免和不可预测性,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体系,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县政府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要求。要因地制宜地组织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演练,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灾害发生时沉着应对,有条不紊开展救援工作。
(四)加强宣传,进一步增强地质灾害防治意识。
要结合“防灾减灾日”、“地球日”、“土地日”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和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村要重点宣传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认知度,增强临灾自救和互救能力,为群测群防体系的有效运行奠定基础。
(五)加大监管力度,遏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发生。
县、乡镇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就严格依法管理,切实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内容落实好。要加强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引发地质灾害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三同时”制度,杜绝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情况的发生。
(六)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需的资金。
1、概述
地质灾害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近年来,随着东海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类工程活动规模与强度不断加大,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不但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且破坏东海县的地质环境资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东海县的社会安定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因此,对该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法的研究是有必要的。
2、地质背景
2.1气象水文
东海县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降雨较为丰沛,属暖温带,以海洋性气候为主,兼有大陆性气候特征。多年平均降水量为965.6mm,多年平均气温13.6℃。降水主要集中在早7~8月份,约占全年总量的50%左右。常年平均气温14℃,全年无霜期达225天,年平均日照2394小时,年平均降水913.0mm,主导风向为东南风。
2.2地形地貌
东海县地处沂蒙山脉的延伸部与淮北平原的交界地带。西倚马陵山脉,地势西高东低。西部与北部是丘陵地带,中部是平原坡地,东部是沭南洼地,西部和北部多为岗岭沙土,东部主要为黑淤土,并含有一定的盐、碱成分。境内主要山脉,西北有羽山、北有磨山、南有牛山、安峰山、房山等。地势北、西高,南、东低,地面相对高差最大250.0m,平均坡降约4%~5%,羽山是区内至高点,海拔269.5m,最低处位于温泉镇南缘刘湾一带,海拔23.0m左右。
2.3地质构造
区域构造单元位于扬子地台北部边缘,与华北地台相邻,地处郯庐断裂带东侧,为大别一苏鲁超高压变质带东段南部地区,构造形迹较为丰富。区内无较大断裂通过,未见活断层,地质构造较稳定。
3、地质灾害现状及成因
3.1地质灾害现状
东海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和滑坡。截止2011年底,通过现场踏勘,共发现崩塌地质灾害点49处,占地质灾害总数的85.9%,以中小型规模为主,其中中型规模2处,占4.1%。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6处,占10.5%,规模为小型。滑坡地质灾害点2处,占3.5%,规模为小型。从地域上看,主要分布在东海县中西部低山丘陵地区,其中东海县西部的安峰山、房山、平明山、磨山、羽山等地比较密集,涉及乡镇主要有双店、桃林、山左口、洪庄、温泉等。综上统计,东海县地质灾害点具有灾害点分布多、规模小、分布集中、稳定性差、危害程度小等特点。
3.2成因
自然地质环境条件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控制因素,大气降雨因素、人类工程活动则是地质灾害发生的诱发或触发因素。根据资料显示:东海县境内地质灾害的发生除了受自然地质环境条件(如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岩土体结构构造条件)影响外,不合理的人类工程活动破坏了原始斜坡的自然平衡,在遇到强降雨等恶劣天气时,引发了地质灾害。据资料统计,东海县地质灾害中,有80%以上的地质灾害与人类工程活动有关。
3.2.1降雨因素
东海县境内地质灾害大部分发生在雨季,主要原因是降雨对地质灾害的发生及其分布具有明显的控制作用,由于长时间的降雨会使得地下水位升高,对岩土体产生浮托作用,同时因降雨形成的坡面流水体不断地冲刷坡脚或浸泡坡脚、削弱坡体支撑,使得土体饱水软化,抗剪强度降低,不利于斜坡的稳定。
3.2.2人类工程活动因素
东海县近年来人类工程活动非常强烈,建房、道路修筑等活动增强,切坡或开挖坡脚现象普遍存在,由此产生大量的高陡边坡,在降雨等作用下易产生边坡失稳的情况。另外东海县中西部低山丘陵地区露天采石现象较普遍,且开采方法落后,采矿形成的采矿区和采石形成的临空面也是产生地面塌陷和崩塌的重要原因。
4、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4.1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责任制
由县政府统一领导,乡(镇)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层层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有专门常设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统一负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设、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分工职责做好本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
4.2搬迁避让与治理工程
对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破坏地质环境资源,治理或搬迁避让费用远小于预期损失的灾害体,进行有计划、分期、分批实施搬迁避让和治理工程。对东海县域已有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点及隐患点,都采取相应的治理工作,逐点进行详细勘察,提出具体的治理方案,彻底排除隐患。对一般治理灾害点,可采用较简便的方法,以消除较明显的险情为基本要求。
4.3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体系建设
4.3.1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警网络建设。根据本县地质灾害发育现状、地质灾害隐患点(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由地质灾害监测人员,根据地质灾害防御培训宣传掌握的经验、技术和监测设施观测信息,逐级向上级本门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警信息。东海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接收群测群防监测点、乡(镇)府的、受威胁群体的预警信息,逐级。各乡(镇)政府将东海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或下发的预警信息,传输给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体。紧急情况下东海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中心可直接对受威胁群体预警信息。整个群防群测灾害预警网络要在专家的指导下进行,同时每年根据地质灾害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做好监测网络中所有监测点的维护工作,并根据运行情况,不断进行补充完善。
4.3.2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和应急反应系统建设。建立科学的信息采集、传输、数据处理和智能分析系工作流程,提高预测预报的准确性,使地质灾害防治更具针对性。建立应急反应系统,包括防灾预案制度、险情巡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灾害速报制度、应急调查、应急处置制度,并落实相应职责。
4.4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建设
**年,我县发生滑坡一起,造成4户民房共32间毁坏,直接经济损失30余万元,206国道K927+300m—K927+400m路段部分遭到破坏,交通、行人受到威胁。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气候条件、人类经济活动情况,以及地质灾害发生的规律和特点,结合**年地质灾害灾情、隐患点稳定状况分析预测:2007年我县地质灾害仍以河湖(水库)灾害即路桥堤坝水利工程地质灾害为主,地质灾害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汛期(一般在5一9月份,具体灾害发生情况将受降雨量影响),主要地质灾害发生地点为淮河干、支流沿岸,部分危险区段与历年发生水害区段基本相同,灾害类型以路桥堤坝边坡失稳为主。其次是特殊岩土体灾害、地质环境污染(地下水污染)以及由于不合理开采地下水形成降落漏斗,产生地面沉降等缓性地质灾害,随着城市发展和经济活动的深入,此类灾害的危害性也将随之加大。各类矿山企业,尤其是采石场应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操作,防患于未然,防止滑坡、地面塌陷和危岩崩坍灾害的发生。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防范重点和防范期
淮河以南重点防范区域是马城镇(大杨家、禹庙北官山),荆涂风景区上洪村,灾害类型以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采空塌陷)、不稳定斜坡为主。淮河沿岸重点防范区域是淮河干流及支流水系堤坝,灾害类型以渗漏、崩塌为主。
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为上述区域内重要交通干线以及行人、住户、农田等。
重点防范期为5一9月份。
三、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有关乡镇政府要将本行政区域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并注明联系方式。对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工程建设单位将监测、预防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当地政府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各乡镇要切实按照《2007年度蚌埠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一是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二是要根据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用于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应急和治理工作。三要认真开展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组织制定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抓好落实。要制定每个危险区(段)和隐患点的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险情,相应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预案做好相应的抢险救灾工作。四是加强宣传培训,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群众的防灾水平和自救能力。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监测和预防的水平。要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体系,落实地质灾害监测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五、突出重点,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