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7 09:58:34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房地产评估法律法规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中图分类号:F2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5-000-01
我国房地产评估主要有:一般评估、特定评估和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三种类型,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房地产评估业也发生这巨大的变化,其业务范围从单一的房地产交易评估发展到周边房地产抵押、保险、征收、司法诉讼、企业合资、股份该组、破产清算、土地拍卖等等各种经济行为活动。当前,为了规范房地产评估业,制定了《中国任命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并对房地产估价技术进行了规范,制定了《房地产估价规范》。尽管如此,我国房地产评估行业依旧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房地产评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业内法律法规实施细则不完备
虽然业内已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这些管理规则并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尽管对房地产评估制度的法定地位进行了明确,但对房地产评估专门法律方面内容却是缺失的。其他相关法规中有对房地产评估的相关规定,依旧不能对评估行为作出规范和标准。实施细则的不完备使得评估人员在工作中不能积极发挥能动性,导致评估不能有效完成。
(二)业内监管缺失导致公信力不高
当前房地产评估业中存在着乱评估、乱定价、私收回扣等弄虚作假的乱象,这些现象的出现主要是因该行业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合理的监管标准。当前较为显著的问题就是相关评估机构易被一些外力机构干扰、诱惑,因利益驱使做出不合理的评估行为,严重违背了市场价值、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及国家利益,导致其社会公信力不高。
(三)业内评估人员综合素质较低下
房地产业的特殊性预示着从业人员需要较高的专业素质,一些投资风险较高的项目更加依赖于专业的价值质量鉴定人员。当前,业内评估人员的培训考核方面并不完善,学术要求严重欠缺,且入行门槛较低,使得评估人员的综合素质普遍底下,相关评估师资格等级考试制度只有一个级别,不能体现评估师资质的深浅和水平的高低,使得评估师不会主动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无法激发评估人员的深造和继续学习动力。
二、房地产评估中相应的对策探析
(一)建立健全房地产评估行业实施细则的法律法规
相关部门应根据现行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专门的《房地产评估法》,并针对行业标准制定相应的技术行为规范和章程,对行业内违法乱纪现象制定相应的处罚政策;针对业内收费标准方面做出适当的调整,将评估总额较小的项目进行档次细分提高收费标准,避免造成因量大收费小而无人承接的现象发生,将评估总额较大的项目进行档次细分降低收费标准,避免造成压价竞争、私收回扣的现象发生;针对行业内职业道德标准进行相关行为的规范,不断地对房地产评估行业的实施细则法律法律进行建设和完善,在评估机构执行评估行为的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强化建设房地产评估行业内外监管的诚信体系
建立房地产评估行业内外并行的诚信体系,内外监管的有效实施可以对房地产评估市场进行整顿和进化,通过相应的监管机制的实施,对各类相关机构和工作人员采取有效的监管,避免在评估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现象,针对违法乱纪现象进行相关查处追究其法律责任,创造良性竞争的房地产评估市场,维护房地产评估行为的独立性,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在建设和推进房地产评估行业诚信体系的同时,需要发挥房地产评估行业协会的自律性,结合行业发展的需要将评估操作流程规范和服务标准进行完善,协会需要协助相关部门建立较完善的信用档案,通过信用档案的建立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诚信机制进行预警,促进房地产评估市场环境的独立性和公平性,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的培育和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纪律和道德素养,建立抵制不良现象的行为准则。行业协会还应该积极对房地产评估事故和纠纷的调解处罚,对有损行业内部的行为进行处理,以维护房地产评估行业的良性发展。
(三)优化完善房地产评估行业人员的资质认证系统
相关部门需要对房地产评估从业人员的资质认证系统进行优化和完善,对房地产评估师的资格认证等级设置至少2-3级的档次划分,同时参考国外相关成熟的资质认证系统,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行设置,并考察房地产评估师的业务能力、对行业经验的掌握程度、相关评估技术含量高低、职业道德的好坏等方面。做到房地产评估师等级跟随其综合素质进行等级的升降、动态的监管,在确保房地产评估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的同时,推动房地产从业队伍的健康良性的发展。在设置从业人员等级资质划分的同时,还应该对房地产评估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进行提升,从源头抓起,提高房地产评估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提高从业人员的学历程度,对从业人员注册制度进行严格的把关,提高考试的难度,实行择优录取的形式,建立从业人员良性的竞争机制,对房地产评估从业人员进行优化培训教育,不断完善其行业的理论实践技能和专业知识,达到提升房地产评估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三、结语
一、房地产估价行业的现状
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由于行业起步较晚及我国的特殊国情,整个房地产估价行业一直处于政府主导的状态,因而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其应用范围也相对狭窄。近年来,房地产开发、经营、交易活动以及房地产与资本市场的结合日益频繁,房地产估价业务得到了广泛的拓展,服务对象和服务形式也日趋多样化,使得房地产估价服务成为涵盖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个人融资、司法诉讼、拆迁、课税等经济活动中小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
我国的房地产评估从无到有,已发展为一个富有生命力的朝阳行业。2008年,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从业人员已经超过25万人,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的人员约3.7万人,约3.3万人注册执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近5000家,其中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168家,一批具有高素质的房地产评估师队伍已经基本形成,估价机构的业务活动也进入了市场竞争。
但是,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速度较快,估价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的需要,一些非市场化和有悖于估价独立、客观、公平原则行为的出现,制约着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发展。
二、房地产估价行业存在的问题
(一)有关房地产估价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建设尚不健全。
目前在房地产估价中存在许多行业的估价机构,一些估价机构并没有完全走专业化的道路,一些估价机构和从业人员缺乏自律和执业能力。国家虽然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基本上是针对供给主体的约束,对估价市场构成中的需求和协调等主体的约束性法规尚未建立。而目前需求主体对房地产估价市场的影响较大,因而只约束供给主体,不但无法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反而会给供给主体增加许多麻烦,以致影响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发展。
(二)行业监管不力。
审批管理部门把关不到位,流于形式。不少从事业务的估价机构,工商局未经严格审查随意发放《营业执照》,缺乏规定数量的专职估价师,估价师在注册时开具虚假的劳动人事档案虚假转移证明和社会保险证明,只要估价师数量达标,均许可通过其资质,而且长期缺乏业务监管,造成“非法”的估价机构数量泛滥,具有执业资格的估价师通过挂靠形式沦为“假”估价师。
(三)房地产估价市场不规范。
目前部分脱钩改制的评估机构凭借与原管理部门的关系,同时兼营事业性评估和中介性评估,背离了脱钩改制的目标而一些行政部门则对执业活动进行行政干预,与之产生了权钱的交易,超出了行政机构本身的行政职权,引发了市场的不公平竞争。
由于估价机构的“非法”成立、估价师的非法挂靠,导致出现“印章随便盖、签名随便代”的虚假估价报告。为了迎合委托方的不合理要求,《房地产估价规范》形同虚设,估价机构普遍存在重视业务招揽、忽视报告质量的情况,歪曲甚至捏造事实的“客户定价法”成了估价方法中无奈的方法。
同时也有一些估价机构为了多争取业务,估价机构之间往往在评估结果和收费上大打价格战、关系战、回扣战,形成了估价机构的恶性竞争,导致估价收费越来越低,回扣形式的商业贿赂戏愈演愈烈。
三、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发展建议
(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并且法律法规的建设要有利于房地产评估业的长远发展。当前我国的房地产评估行业的各个方面的法律法规都不太健全,某此领域甚至是空白的。为了我国房地产评估行业能够健康的发展,应该颁布相关的一此法律规范,从而解决房地产评估的管理问题,实行统一管理;解决房地产评估行业的竟争问题,实现真正的政企分开,使评估行业健康有序地竟争;解决房地产估价师职业道德不高问题,提高房地产估价师的责仟感和风险意识;解决房地产评估结果客观合理问题,规范房地产评估力一法和程序。
(二)建立健全行业协作,共同监管体制。
由于受我国体制所限,房地产估价师、资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各出自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估价师主管部门是建设部,资产估价师主管部门是财政部,而土地估价师主管部门是国土资源部。尽管“三师”各自主管部门不同,但“三师”的职能却有许多共同之处,估价业务领域没有非常明显的分界线,相反“三师”间估价业务的相互渗透日益加深。这种各管各摊的方式容易造成混乱局面,给估价执业人员的管理带来了不小的难度,所以我们应尽快促使房地产估价师行业组织、资产估价行业协会及土地估价师协会三会联盟,相互协作,共同监管。这样不但可以有效杜绝一部分估价师挂靠现象,还能进行相互间技术交流,促进行业稳健发展。
(三)培养高素质人才,提高执业水平。
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发展壮大,要求执业人员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房地产估价师应积极提高业务素质,在理论研究、实务分析、政策法规、学术与国外动态等力面进行培训和学习,还应强调的是,作为房地产估价师,不应仅仅钻研业务知识,还应强化法律意识,严格把握合法与违法的界限。
参考文献:
一、房地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一)评估机构产权不明
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房地产评估机构以及评估人员没有进行实质上的脱钩改制,二是房地产评估机构还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制中的私有产权。前者具体体现在评估人员都是依据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委托保管来了解档案关系,在这当中,人事合同的标准化缺失,实质上只浮于表面,在形式上进行了脱钩改制。再者,评估机构即使完成了脱钩改制,也没有摆脱和主管部门间的阶级关系,这让评估人和主管部门的领导有一种交易的认清关系,使得评估机构在脱钩改制后仍不能完全独立。后者表现在评估机构产权在私有化中,出资人站在连带责任的立场都会选择有限责任公司。
(二)评估员素质不高
我国出台了评估师执业资格证的考试策略,如果评估师没有通过考核,将无法正常上岗。但实际情况下,评估师考试一般偏重于理论知识部分,而不太重学历高低、实际工作年限。导致许多应届毕业生在理论知识掌握上比较得心应手,考试通过相对较简单,反而是一些工作经验丰富的评估师对理论知识掌握不全,考试通过较困难。另一方面,房地产评估师所设置的级别对新生力军的初级资格认定缺失,仅仅设置了中级职称的评估师。我国经济体制在不断的整改中,意味着对房地产评估师的要求越来越高,必须要不断的深化自身的学习,跟上时展以满足市场经济的需求。更要不断加强其继续育,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评价技以及指标,充实自身技能。但我国现在并未达到这一标准,对评估师的育问题并未引起足够的重,比如对其育管理的手段,培训内容,形式都是虚有其表,而这种华而不实的局面则会让我国房地产评估师严重滞后,无法跟上市场经济的发展。
(三)社会公信力不足
在一些较发达的国家中,房地产评估发展迅速,有关法律法规都十分完备,甚至还有行业协会来加以规范以及监管。较之国外评估的发展,我国房地产评估便立刻相形见绌,不单法律体系没有完善,技规范也没有落实到位,而且针对一些违法违规现象也没有行业规则来引导,社会公信力严重缺失。如房地产评估机构在实际作时,极易被银行以及政府有关部分控制,时而遭到房地产商的威逼利诱,甚至为了一己私利,罔顾职业德,迎合强制拆迁行为,让房地产评估质量下降,严重妨碍市场价值的统一。这样不单侵犯到当事人的利益,甚至会危及国家利益。
二、房地产评估中的相关措施
(一)完善房地产评估行业组织建设
房地产评估行业组织是基于房地产评估机构意愿之上,从而构建的管社会团体,它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进行行业规范组织。行业组织必须自身具备健康良好的机制。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以及各区域学会都要学会全方位思考问题,有效解决房地产评估机构脱钩改制问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为政府政策,宏观调控力度以及有关措施、评估师以及评估机构提供双向沟通平台,促进信息在各中的传递中畅通无阻,相互借鉴经验,优势互补,锦衣推动行业进步。
(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要想保证房地产评估的实施过程科学化、规范化,健康化,就必须遵循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用规范,制定有关技标准的法律法规对其加以约束,从而防止房地产评估中出现恶性竞争、职业德素质低、评估师危机感不强的局面,另外还能促进社会持续发展,满足房地产评估中的技要求,进一步实现房地产评估方法以及程序的标准化。
(三)严格控制房地产评估执业资格认证
要想达到全面提高房地产评估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以及自身评估水平,必须要进一步控制房地产评估执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同时还要在某种程度上提升房地产评估行业准入原则。在资格认证上可以适当的引进美国、日本等先进国家的经验,与我国具体国情相结合,制定出一套适合本国评估师的实际能力的执业资格等级,至少有两级职称。而对于准入原则,可以从根源着手,严格控制房地产评估师的德素养。将考试人员的学历水平设置为大学本科以上,并加大考试的难度系数,结合实践经验来进行双面考核。
(四)健全房地产评估的公信力建设
一、前言
市场经济日渐完善促使房地产市场不断发展,房地产估价工作在其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房地产市场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机遇。作为一种社会性中介活动,房地产估价主要实际由于房地产市场信息不平衡性以及不对称性所产生的社会需求,无论是房地产买卖、房地产抵押、房地产交换、房地产拍卖、房地产征用、房地产纠纷、房地产合并等等,同时还涉及到企业合资、企业承包经营、企业合并等等,房地产估价服务在其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房地产估价专业性非常强并且涉及范围非常广,使得房地产估价服务的风险性非常强。市场经济影响下,房地产估价服务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从房地产市场角度分析来看,需要构建和平贸易发展模式,保证市场秩序合理性以及有序性,为房地产估价正常化以及规范化提供保障,对房地产估价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地产估价存在的问题
(一)房地产估价法律法规存在着不健全
从目前的发展来看,房地产估价机构普遍存在着,但是并不是属于专业化房地产估价机构,甚至一部分估价结构以及估价工作人员自身并不具备估计资质。虽然我国针对房地产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但是却并没有提出针对房地产估价的法律法规,因此往往只能够规范供给主体,但是对于估价市场供给主体之外的部分并不存在着约束作用。在房地长估价市场发展过程中,由于需求主体在其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约束限制性使得估价市场发展受到影响,使得供给主体存在着非常大的工作负担,房地产估价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受到影响。由于在房地产估价方面缺乏法律约束力使得缺乏配套惩处规定,因此,房地产估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受到了非常大的影响。
(二)房地产估价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的起步时间非常晚,这就使得从事房地产估价的专业人员并没有达到预期数量,实际的技术能力以及专业素质水平也并不是非常理想,这就使得房地产估价水平受到了影响。我国房地产的估价主要是采用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制度,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国家统一的资格考试,在成绩合格之后才能够获得职业资格证。从目前来看,一部分估价技术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高使得其从注册资金方面弄虚作假,严重的影响到估价工作人员的估值技术以及房地产整体挂机质量,同时也不能够真实反映出估价师资历以及水平,房地产估价师缺乏工作热情以及工作动力,鼓励其提升自身专业素养更是难上加难。作为一名合格房地产估价专业人员,需要不断研究执业过程,不断突破自身,提升自身专业水平,为房地产估价质量提供保障。
(三)房地产估价监管工作力度不足
从目前发展来看,一部分监督管理工作部门由于改制使得评估结构往往与管理工作部门之间构建练习,但是由于双重身份以及公司兼营等使得其背离了改制工作目标,特别是一部分行政工作部T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存在着计划经济发展行为以及发展心态,存在着执行活动有效性不强的现象,进而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非常常见,过多的行政干预使得市场竞争呈现出不公平性,房地产估价市场存在着混乱。从目前房地产估价市场来看,缺乏专业性、高水平专业房地产估价师。在进行房地产评估师注册过程中,往往开设的劳动人事档案转移证明以及社会保险证明都存在着虚假性,往往空头的资产评估师为其作弊使得资格验证工作以及资格核查工作陷入形式化。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工作,使得并没有获取法律认可评估机构实际数量不断增加,特别是挂靠现象非常严重,这就需要结合目前的工作来强化审查工作、审批工作以及管理工作,避免房地产估价监管工作陷入形式化。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地产估价对策
(一)构建房地产估价相关法律法规
在房地产估价行业发展过程中,需要结合房地产行业发展实际情况来构建更加完善房地产估价法律体系,同时还需要结合目前房地产市场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房地产估价的针对性法律法规,明确房地产估价在市场经济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严格的规范房地产估价组织结构以及实际的审批程序,同时对于房地产估价的违法行为以及违规行为制定有效的惩处工作标准。此外,还需要明确不同业务工作部门实际评估工作,为公平竞争提供有效保障。总之,需要不断提升房地差估价组织能力以及估价准确性,提升估价市场竞争力,充分利用法律手段来为房地产估价市场正常运行提供有效保障。总之,需要针对放点产估价市场来构建信息反馈工作机制,促使房地产估价工作能够居于社会监督下,同时也能够为房地产估价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二)重视房地产估价市场规范性
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使得房地产市场发展呈现出独特性,房地产估价也并不只考虑到房地产价值,还需要涉及到其他方面的内容,这就对房地产估价工作人员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因此,估价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以及整体素质直接的影响房地产估价的质量。为了能够做好房地产估价工作,房地产市场规范性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房地产估价工作人员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公正原则和客观原则,提升房地产估价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以及整体素质。为了能够保障房地产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房地产评估工作人员需要结合房地产市场运行要求以及房地产运行原则,保证房地产估价组织以及房地产估价个人独立性,政府工作部门需要明确自身的重要作用,保证政府不直接的干预房地产估价工作人员工,对于非法的房地产估价工作,需要加大实际的调查工作力度以及实际出发工作力度,严厉处罚哪些制造不实房地产估价报告的工作人员,同时还需要将不良记录更新到个人档案中。诸如,对于虚假报告对房地产当事人造成巨大损失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或者是房地产估价个人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进而树立法律权威性,为房地产估价行业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三)提升房地产估价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以及整体素质
作为一项全面性、灵活性以及继承性系统,房地产估价对房地产市场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考虑到房地产市场发展特点以及市场经济发展特点,房地产估价工作实际上并不只是房地产价值的估值,业务拓展对房地产估价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房地产估价工作人员的也睡水平以及整体素质直接的影响房地产估价质量。在房地产估价工作人员的培养过程中,不仅需要培养其公正原则和客观原则,对其专业素养以及基本素质等具有更高的要求。诸如,房地产估价工作人员需要具备政策法律中关于房地产估价知识,培养房地产估价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以及诚信观念,提升房地产评估工作人员语言文字的表达能力,促使其能够更加熟练掌握评估工作方法,提升房地产估价工作人员的经验,进而做好房地产估计的全面工作,为房地产估价工作的客观性以及合理性提供保障。
(四)构建完善的房地产估价管理体制
为了能够为房地产估价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制定更加完善管理工作体制,构建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全程性管理工作模式。政府在房地产估价市场发展中具有宏观调控作用,这就需要缕清房地产估价行业中政企事之间关系,构建专业组织来有效规范房地产评估工作。因此,为了能够完善房地产估价管理工作体制,政府需要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工作人员的行为,实现房地产估价市场的全面发展,为房地产估价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四、Y束语
房地产估价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发展中不可替代的部分,但是房地产估价运行工作系统却无法有效满足市场经济环境发展需求,不利于房地产估价健康发展。因此,需要结合房地产估价发展情况来规范行业操作流程以及操作制度,及时监督房地产估价机构能够严格尊重相关法律法规。为了能够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好发展,需要发挥房地产估价工作的重要作用,为房地产估价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因此,为了能够保证房地产估价行业有效发展,需要充分发挥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托作用,结合行业发展实际来做好监督工作,引导房地产估价行业规范性、有序性以及稳定性发展。
参考文献:
[1]朱泽标.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提高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竞争力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 2009(10):24-25
1引言
房地产评估工作服务于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交易主要包括房屋租赁、房产投资、房屋贷款抵押等。当前,我国房地产行业仍然处于迅猛发展的阶段,地产开发商数量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就是房地产交易活动的日益频繁。在这样的背景下,房地产评估工作的开展越来越受重视,房地产评估的结果已经成为房地产交易的最重要依据。近年来,我国出现了不少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从事房地产评估工作的人员已经超过700万,实现了房地产评估业的快速发展[1]。虽然房地产评估业拥有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但是仍然不可忽视其中存在的问题,如评估法律制度建设的问题,以及从业人员素质的问题等。房地产评估的重点在于保障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和有效性。因此,要从行业发展的角度入手,重点解决房地产评估工作中存在的常规问题。
2房地产评估存在的常规问题
2.1房地产评估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评估工作主要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的评估许可和标准来执行,但是只是来表明房地产评估机构及其管理人员的法律地位,没有明确和具体的评估操作规则[2]。这就导致在房地产评估的流程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不规范性,尚未形成行业标准和道德规范,使得具体的评估行为难以进行有效的法律界定和法律保护。在这样的情况下,房地产评估师缺乏独立性,可能与房地产开发商沆瀣一气,导致评估结果失真。
2.2房地产评估方式单一
在进行房地产评估的过程中,存在评估方式单一的问题。目前的房地产评估方式大多是进行内部的评估,很少考虑到外部因素对房地产价值的影响。内部评估多是采取利润法,根据房地产项目的区位条件、设计风格、公共设施等来对房地产进行基础的价值评估,从用户利益的角度入手进行评价。但是房地产评估还要考虑到外部的市场风险、竞争风险、政策风险等,否则会严重影响评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3房地产评估人员的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有待提升
随着房地产评估行业的快速发展,更要重视行业人才的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以更好地适应房地产评估业的未来发展需求。但是就实际情况来看,现有的房地产评估人员要么缺乏专业的理论知识,没有从业资格证书,要么理论知识丰富但实践经验不足。可见,房地产评估机构缺乏完善的选人和用人标准。同时,评估机构忽视对人才的系统性培训和科学管理,导致其缺乏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影响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4房地产评估市场环境不规范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市场的开放化、自由化程度越来越高,房地产评估机构之间也存在着激烈的竞争,为获取更多的客户资源,有可能采取违规操作等方法进行不正当竞争,使得房地产评估市场比较混乱[3]。再加上房地产评估机构的业务质量参差不齐,缺乏必要的风险管理意识,都会影响评估效果。因此,要实现房地产评估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升,就有必要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优化市场环境。
3针对房地产评估常规问题的应对之策
3.1健全和完善房地产评估的法律体系
健全和完善房地产评估法律体系是实现房地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首先,相关政府部门要在原有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基础上,就评估工作的执行增加具体的操作规范和细节流程,包括评估时效、评估认证以及每个评估环节的标准化费用等。其次,要强化房地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减少评估机构对房地产商的依赖,制定必要的违规惩罚举措,合理界定评估行为,尽可能减少压价、收回扣等现象[4]。最后,要完善行业道德标准体系,实现道德层面与法律层面之间的相互配合,促进房地产评估行业的健康长远发展。
3.2优化和改进房地产评估的方式方法
在开展房地产评估工作的过程中,要注意对评估方式方法的优化和改进。要充分考虑到外部因素对评价结果的影响,采取市场分析法、市场比较法以及风险预测法等的方法来执行相关的评价工作。同时,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市场信息环境更加开放,房地产评估机构要建立评估信息中心,投入资金和技术搭建房地产评估的数据平台,实现对评估信息的高效、集成处理,实现对市场公允价值信息的收集和调查,提升评估质量和效率。
3.3提高房地产评估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要实现房地产评估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升,首先,要完善对相关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标准。专业的房地产评估师既要具备必要的理论知识,同时又要有着足够的工作经验,精通财会技术等,通过制定相关的人才选拔标准,严格市场准入,提高职业规范[5]。其次,房地产评估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对现有人才的培训和考核,定期组织评估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了解最新的行业动态和政策法规,提升自身的适应能力。同时健全人才激励与考核机制,鼓励评估工作人员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制定详细的员工奖励标准,提高人才的积极性,为房地产评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3.4加快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评估市场环境
要提升房地产评估工作的质量和发展水平,还要加快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评估的市场环境。首先,要建设房地产评估行业的内外部监督体系。房地产评估贵在真实性和客观性,评估机构要格外重视自身的社会信誉,通过内外部监督体系的建设,有效防止扰乱市场和行业秩序的问题发生。在行业内部,机构与机构之间要互相监督,在外部要依靠政府部门进行监督,建立投诉机制,对于房地产评估中的不规范行为及操作进行严肃处理[6]。其次,要优化当前的市场环境,一是重点解决经验不足的问题,提升风险管理意识,借鉴国内外的优秀案例,学习成功经验和模式,提升房地产评估的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和标准化水平。二是弱化房地产评估机构与政府部门的联系,调整监督管理机制,由物业评估行业作为主要监管者,政府部门只是进行外部监督,不干预行业内的操作,确保各评估机构之间能够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4结语
房地产评估中的常规问题无外乎法律法规、市场环境、人员素质这几个方面,针对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从制度建设、环境建设、人才建设入手,完善房地产评估工作体系,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斐.房地产评估存在的常态问题简析[J].绿色环保建材,2021(01):145-146.
【2】童玲.房地产评估机构的风险预防与控制[J].商业文化,2021(03):104-105.
【3】张丽娟.房地产评估中的风险与控制对策[J].大众投资指南,2021(01):55-56.
【4】刘降斌,刘琼琼.房地产评估中的区位因素影响研究[J].商业经济,2020(12):167-168.
Abstract: Real estate valuation industry as part of the real estate industry,, along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real estate market began to flourish, it has been widely used in this industry. This article from the real estate valuation industry, influencing factors,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we proposed the development of countermeasures to further improve the order of the real estate industry.
Key words: real estate; valuation; intermediary; market economy; financial risk; bubble economy
中图分类号:F29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房地产估价行业及其发展现状
房地产估价是专业房地产估价人员,根据特定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一定的估价程序,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在对影响估价对象价值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它具有专业性、技术性、复杂性,是科学、艺术和经验三者的结合。
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兴起于上世纪 80 年代中期,当时整个房地产估价行业一直受控于政府,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其应用范围也相对狭窄。现如今,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房地产开发、经营、交易等活动的丰富,房地产估价业务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服务对象和服务模式也日趋多样化,使得房地产估价成为房地产经济活动中的基础性工作,作为房地产中介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房地产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房地产估价行业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 一)房地产估价行业缺乏相关法律法规
由于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起步晚,只是借鉴别的模式和经验,在行业内没用形成符合中国社会实际的法律法规;行业自律不足,对违纪、违规等行为也缺乏具体可操作的法律法规,形成“无法可依”的局面。没有法律保证,使得估价结果不能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无法对整个行业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长期下去,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和房地产行业的完善。
( 二)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不善
在房地产估价行业中,不管是经济、行政部门、评估机构,还是估价人员的注册情况,由于发展时间段,缺乏经验和统一的管理,没有现实可行的法律规定,使得整个行业处于涣散的状态。一些行政部门为了巩固保护所属评估机构的效益,对其活动进行干预,有些部门对于不是自己制定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不承认;这些行为,已经超出了行政机构本身的职权,严重妨碍了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公正性和独立性,扰乱了市场的竞争。
( 三)房地产估价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低
由于我国目前仍未在房地产估价行业形成一套科学的人才培养、准入及晋级机制, 加上法律和法规不健全, 缺乏对从业人员严格的审查和考核,使我国的房地产行业中人员的专业技能得不到更好更高的保证;优秀的估价人员除了必须的房地产专业知识,还应该熟悉各行各业,尤其在工业行业的生产、技术以及设备安装等知识,而目前我国人员一般不具备这样的素质;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下,一些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淡薄;这综合导致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的人员整体素质较低,客观上制约了房地产估价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房地产估价中的工程造价因素
房地产估价行业中,工程造价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想要做好房地产估价工作,首先要清楚房地产工程造价中的各种工作。
在房地产估价中,整个工程从设计阶段到施工阶段,再到结算阶段的造价,都与房地产估价有着密切的关系。明确工程建设中的每个阶段的造价后,能够为房地产估价工作提供真实可靠地信息。
首先,在设计阶段,在招标后制定的设计方案中,要保证工程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凡是能进行定量分析的设计内容,均要通过精确的计算,得出的数据作为设计的依据,在工程的开始就清楚每一步造价,有利于最后整个房地产估价工作的进行。 其次,在施工阶段,该阶段是工程造价形成的极为重要的阶段。在施工阶段,在合理科学的原则下,对施工成本进行有效地管理和控制,保证房地产估价的准确性和可信性。同时,对施工中安全问题的重视,减少工程中的事故风险,也使房地产估价工作更加稳定。最后,在竣工阶段,及时、准确地竣工决算,能够降低整个工程的造价,也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及积累技术经济资料。在该阶段中,严格控制每个环节,层层把关,使工程造价经济合理,符合现行的计价规范。从而使房地产估价工作更加合理,具有规范性。详细的工程造价,能够为房地产估价提供有效地信息,同时促进房地产估价的健全和完善,而且综合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发展。
三、新时期房地产估价行业的新发展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及外资评估机构纷纷进入我国,给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带来了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目前,投资的多样化使我国的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市场扩大,同时外企的进入,带来了先进的管理模式、经营理念和国际化的服务水准和评估技术;然而, 现实是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在面临国际化的竞争压力下,如何在新时期下做好国内的房地产估价工作,成为房地产估价从业人员探讨的主要问题:
(一)完善房地产估价行业的法律法规
在发达国家房地产估价行业的行业法规及技术规范都很健全,具有统一性和规范化的优势。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要想和国际接轨,就必须引入并采用国际通行评估标准,加强估价立法,规范估价技术,使房地产估价行业有法可依。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保证房地产估价行业的独立、客观、公正,并获得更高的可信度,真正实现其中介的作用。完善的房地产估价行业的法律建设,有利于明确评估机构的管理、职权;房地产估价师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法可行;在市场经济中通过法律手段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提高房地产估价从业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
由于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整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偏低,“人”作为整个行业的主体,严重影响到行业的发展,在面临新的挑战时显得力不从心。因此,房地产估价从业人员通过理论学习研究、实务分析、国内外交流等方面提升,在积极提高业务素质的基础上,加强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以诚信为本,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综合提升房地产估价的社会可信性和权威性。同时,还要注重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自律能力,通过自身的修养进行自我约束、自我检讨,进一步提高我国房地产估价从业人员整体水平和综合素质,保证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更加科学有序进行。
(三)注重提升房地产评估机构的无形资产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无形资产,即企业信誉和形象,是企业成败的关键。在面对外企的竞争压力下,房地产评估机构在各方面欠缺的实际情况下,想要在竞争中取胜,就必须获得社会公认的好评,即良好的企业形象,这将有助于我国企业在全球下的市场竞争中的发展。首先,评估机构提供的信息的准确性、可信度是获得企业信誉的基础。其次,评估技术对企业估价具有重要影响。估价机构应加大评估技术的学习与引进,积极创新的评估技术,提高企业的威信。最后,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是为企业提升的无形砝码。人性化的服务态度能够为企业赢得更高的公信力。现代社会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越发注意企业的形象与商业信誉,这也为我国房地产估价机构在竞争中取胜提供了新的途径。
结束语:房地产估价行业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与发展空间。未来房地产估价行业将向市场化、国际化、信息化方向发展,因此,如何处理现阶段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的问题,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及可持续发展,这需要行政主管部门、行业自律性组织、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的共同努力,促进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在面对国际的竞争压力下仍能健康迅速发展。
参考文献:
[1] 周寅康.房地产估价[M].东南大学出版社,2006.
[2] 黄隆规.房地产评估的风险与防范[J].审计与理财,2008,(2).
[3] 艾建国.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M].中国建筑书店股份有限公司,2008.
Abstract: The real estate appraisal is an integral part of the real estate industry, alo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 Chifeng gradually develop and grow, real estate valuation in Chifeng emerge from formal to now less than 10 years, it has made great progress, but the current city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dustry is not fully adapted to the needs of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real estate market, there are some undeniable problems that hinder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oblems of the industry and put forward some relevant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real estate appraisal; aversion; risk
中图分类号: F29 文献标识码:A
随着赤峰市土地使用制度、住房制度以及其他相关领域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房地产评估的作用越来越大,服务的领域越来越广,房地产评估行业日趋成熟并在各项经济活动中渐显其他地位和重要性。在房地产评估方法中,成本法、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是国际通用的三大方法,尽管如此,这几种方法在运用时还存着不完善的地方。成本法中开发利润为重点部分,利润率的选取则是测算利润的关键,在实际运用中,利润率一般采用市场平均利润率,但是完全采用市场平均利润率是不准确的。市场比较法可信度高,简便易行,使用范围广。在收益法的运用中,还原利率的确定直接影响到评估结果,对还原利率的选择通常是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加上一定的风险调整值。
一、赤峰房地产评估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房地产评估市场不规范
目前部分脱钩改制的评估机构凭借与原管理部门的关系,同时兼营事业性评估和中介性评估,背离了脱钩改制的目标。而一些行政部门则对执业活动进行行政干预,与之产生了权钱的交易,超出了行政机构本身的行政职权,引发了市场的不公平竞争。同时也有一些估价机构为了多争取业务,估价机构之间往往在评估结果和收费上大打价格战。从评估结果上,看谁更能迎合委托方的意思,估出委托方最期望的结果;收费上则是竞相压价,为了招揽客户,估价机构通常给出很高的回扣,直接导致的恶果之一就是房地产估价报告质量的下降。这些现象既影响了评估报告的权威、公正和客观,也损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合法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滋生了腐败,导致不公平竞争和恶性竞争同时存在。我国的估价机构有房地产估价机构,土地估价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估价师有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和资产评估师,相应的估价师考试分别由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三部门负责,但通过后都称为估价师,并且没有进一步的等级划分,进行评估时分别遵循不同的技术规程出具评估报告。在实践中,特别是对一家企业涉及三种评估时,往往一个部门的评估结果不被其他部门认可,限制了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不利于评估行业的整体发展。
(二)估价师整体业务素质不高
赤峰在有的估价师“少而不精”,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房地产估价师不到100 名,远远跟不上评估业务发展的需求,大量的业务靠兼职估价师和估价员操作;而且现有的估价师队伍也存在很大缺陷。
(三)缺少对房地产评估的监督机
赤峰房地产评估的技术规范、规程以及职业道德标准至今仍停留于理论探讨阶段,没有出台一部有权威的系统科学的法规或规章,因此评估机构和执业人员没有一个遵循的规则,全凭个人悟性或自由发挥,往往同一宗或条件相似的房地产评估结果相差甚远。笔者曾亲眼看到有的评估报告其评估价值即为财务报表的帐面值,有的标的权属不清就估出价值,有的把地价漏算或多算,更有甚者有的项目具有几百万元甚至几千万元的价值,其评估报告只有一张纸,没有评估程序,没有计算过程。
(四)房地产评估市场行业自律不够
1.行业自律不够
国外房地产评估一般是依靠估价师协会管理,一方面在培训、考试、资格管理和提供信息等方面协会有较强的吸引力;一方面在技术规范规程、行规行约等方面有较强的约束
力。这几年市房管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成立了估价师学会,但这个行业学会远远没有到位,还没有承担起行业管理的重任。
2.法人自律不够
现阶段赤峰评估机构的性质模糊不清,表面上看是独立运作,实际上只是各有关行政部门的附属物,没有成为自主经营的法人实体和中介组织,浓厚的行政色彩使这些评估所的评估行为变成行政行为,因此评估水平的高低和评估报告的优劣难以与评估所及估价人员挂钩。虽然有关法规规定“评估机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评估资格”,“在评估活动中因违法违纪或严重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评估机构和估价师都应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没有保障机制,加上有些评估所有管理权,委托人即使吃了苦头也不敢吭声,因此这些条款形同虚设,有些评估机构和估价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就无所顾忌不需自律。
(五)未形成合理的竞争机制
出于没有形成市场竞争和行业约束机制,行业管理不到位,有关部门该管的管不过来,不该管的又相互交叉和插手,因此评估市场比较混乱,承接业务不择手段,有的靠行业垄断,有的靠压价,有的靠回扣,有的甚至以评估结果迎合委托评估单位的需求。上述现象败坏了评估行业、评估机构和估价人员的信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有关当事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引发了经济纠纷。
二、防范与规避评估风险的措施
(一)加强与客户的沟通, 谨慎选择客户
评估人员要控制评估风险,首先应与客户进行充分的沟通, 不仅要在评估时与客户沟通, 而且在评估前和评估后也应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在评估前与客户的沟通重在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 掌握客户评估的真实需求, 为做出正确的评估计划做准备;评估进行时的沟通重在保证评估程序和方法的贯彻执行;在评估后与客户沟通则重在引导客户合理运用评估报告, 减少评估报告误用的可能性。此外, 加强与客户的沟通, 更容易识别资料的真假性, 了解客户的道德品质, 促使评估机构谨慎选择客户, 避免盲目接受评估项目而承受较大的评估风险, 并由此造成的不必要的评估风险。
(二)强化风险意识, 树立质量至上的观念
降低评估风险的一个重要方面, 是评估师对风险的认识态度。随着房地产评估的专业化, 社会对房地产评估工作人员的作用和期望也随着提高, 评估工作的责任范围和潜在风险也相应增加, 因此, 评估工作者应认识到评估风险的广泛性和可能带来的危害, 强化风险意识, 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严格按《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评估工作, 拟定科学的评估计划, 采用正确、恰当的评估程序和方法, 制作全面规范的评估报告, 才能减少评估风险。
(三)健全内部质量控制体系, 加强外部监督机制
要有效降低评估风险, 还有赖于内部、外部的双重控制和监督。一方面评估机构应建
立、健全完善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 要有一整套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其中, 最重要的控制制度是估价复审制度, 复审制度不仅可以提升估价师的专业水准, 可以加强委托人对评估报告的信心, 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可以评价评估工作所采用的程序、方法是否适当, 并对评估报告进行恰当性检查, 从而有效地降低评估风险另一方面房地产评估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必须加强对行业的统一管理和监督职能, 对评估机构和人员作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 促进评估工作水平的提高, 为评估工作建立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注重评估人员后续教育, 提高评估人员素质水平
要把评估从业人员素质水平的提高作为保证房地产评估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首要因素。时代的突飞猛进要求评估人员跟随上发展步伐, 保持其持业能力以适应社会对它的要求, 后续教育是提高评估人员素质、保持其持业能力的有效手段之一。
总之,在赤峰房地产估价实践中, 由于种种主观和客观因素,还存在许多问题,本文提出了一些规避风险的方法, 但是还是有其缺点,还要有针对性地对各类型房地产进行特征因素分析和量化, 并进行更深层次的探讨研究, 为房地产价值的评估提供一定的参考。
其次,美国政府对行业内部从业人员有较为细致和严格的分级并采取分级管理的模式。美国房地产估价协会和组织主要有:美国不动产估价者协会、不动产估价者学会、美国估价者学会、美国估价协会、估价基金会等。这些协会和组织都是以提高估价人员的地位为存在目的的,为达到这种目的主要通过以下三种途径:一是发展有能力的估价人员作为会员,并授予各种资格;二是制定伦理章程以规范估价人员的行为;三是制定有关估价业务基准及发展估价方法与技术,研究有关估价问题。其中“不动产评估者协会”和“美国估价者学会”对其准会员就要求有大学学历;而“美国不动产估价者协会”则要求其候选会员具有四年制大学毕业的学历;由“美国不动产估价者协会”和“不动产估价者学会”合并成的“美国估价学会”对其较低级的会员则要求有受承认的教育机构颁发的大学学位。估价人员一般由州政府负责管理,取得从业资格必须具有实践经验并达到教育要求,美国估价师执照的取得一般要经过下列程序:实习估价员阶段、30个月的实践经验,参加教育和考试,考试通过后即可取得执照,执照取得后必须参加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美国各州对估价师执照根据估价人员接受教育和实践能力状况分级管理,一般为3级。其中C级执照必须有180小时理论学习和3000小时实践,可对任何物业进行评估;R级执照必须要有120小时理论学习和2500小时实践经验,可对20万元以下的商业物业和居民住宅评估;L级为有限执照,可对一定金额以下的物业进行估价,具体金额由各州自行确定。美国法律没有禁止估价师在多家机构同时执业,但估价师自身会从信誉和工作精力的角度考虑,也不会同时在两家机构工作。
房地产证券化,是指将房地产的投资转化为证券投资形式,使投资者与投资标的物之间的物权转变为有价证券的股权和债权。房地产证券化对于稳定房地产发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具有重要的作用。
结合我国房地产和证券市场的发展现状,笔者认为,我国推进房地产证券化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努力。
一、政府介入,促进银行转换经营方式,推行金融创新
尽管近几年来我国房地产持续升温,银行贷款不断膨胀,但我国金融机构对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压力并不大。这是由于目前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被银行视为优质资产,各大商业银行都在积极扩大抵押贷款的规模。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能否成为贷款银行的主动,主要取决于贷款银行贷款证券化过程中获得额外的利润大小。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过程实际是将抵押贷款的利息收入在服务商、SPV、信用增级手段提供者及投资者等诸多证券化参与者之间分享,虽然贷款银行可以作为服务商享受服务费,但这比贷款机构自己享有所有抵押贷款利息获得的收益要低得多。可见,作为金融企业,没有利润的吸引,金融创新的动力就显得不足。另外,由于我国居民储蓄率较高,且中长期的定期存款比重较大,我国的商业银行并不担心资金来源和流动性问题,因此进行房地产证券化的压力也不大。
当前,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正面临着系统风险不断增大的压力,通过房地产证券化,能够推动房地产市场与资本市场的有机结合,将有效的发挥房地产市场分散资本市场系统风险的功能,对于稳定房地产业自身也具有重大意义。因此,政府应该适时介入,为投资者创造机会,促使商业银行加快转制步伐,推行金融创新,鼓励以商业银行为主体,各种中外金融机构参与证券化资产的交易,尽量减轻从事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的机构的税收负担以减少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成本。
二、政府和金融管理机构共同推动立法机构及时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
房地产证券化中交易结构的严谨有效性须由相应的法律予以保障,而且房地产证券化涉及的市场主体较多,他们之间权利义务的确定也需要以相应的法律为标准。虽然我国目前有关证券交易的法律法规己基本完成,但由于我国房地产证券化还处在起步和探索阶段,与之相关的法律制度还有待于建立和完善。
政府和金融管理当局应共同推动立法机构加快步伐及时出台适应我国国情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出台《房地产证券交易法》、《房地产信托法》、《担保法》、《房地产保险法》、《投资基金法》等法律,制定《房地产抵押贷款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规;对抵押资产债券的发行问题、注意事项,以及债券在证券市场的交易等情况做出法律和制度上的规定,如在《商业银行法》、《会计法》中增加相应的资产出售或转移的有关条款等。同时,完善有关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法律法规,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评估条例》、《证券法》等;完善证券监管体制,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房地产证券化法律法规。
三、继续深化相关领域的体制改革,优化房地产证券化的外部环境
一要优化金融环境。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积极培养房地产交易的一、二级市场。房地产金融一级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必然要求发展二级市场,因为二级市场能解决一级市场发展中面临的流动性、资金来源、信贷集中性等主要矛盾;二级市场的出现又促进了一级市场的发展。目前,我国房地产金融一级市场不够发达,主要是因为我国长期实行的福利分房制度使房地产金融市场一直没有获得真正的发展,尤其是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决定了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贷款机构呈现单一化。因此,需要培育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多元化投资主体,构建一个房地产金融体系,包括:组建专门的住房银行,建立住房抵押贷款担保机构,筹建房地产投资信托银行等机构。
二要优化服务环境。目前,我国中介机构体系及信用体系不发达,已经成为制约一级抵押市场的重要因素,更无法满足二级市场的要求。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作为一项金融工程,其良好的运作体系是依赖于一个高度发达,运作有序的中介机构体系及信用体系,而这两者目前在中国的发展都不完善。因此,要积极创设新的中介机构,包括对抵押人资信调查的征信机构、处置抵押品的机构,以及对房地产抵押证券信用评级的资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等。
三要优化市场环境。作为基础条件的房地产市场是保证交易标的合法性的关键,也是购买产权清晰房屋的保证。我国城镇现存住房产权格局中,房地产市场上的房屋产权仍处于不完整状态,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前提便是清晰产权界定。因此必须加快房地产产权制度改革,比如通过住房货币化的推进,建立明晰、准确的住房产权结构,使房地产的权益分割成为可能。
四、培养和储备房地产证券化的专业人才
房地产证券化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和综合性极强的新型融资方式,它涉及专业领域包括金融、证券、法律、信托、地产、评估、保险等多方面,需要一大批既有理论基础知识,又有实践操作经验的复合型人才。而我国现行教育模式培养出的人才,往往是基础薄弱,专业口径狭窄,加之受人才流动机制的限制,目前我国现有的金融人才数量和质量难以满足房地产证券化的要求。因此急需建立一支既精通金融业务,又了解房地产市场,熟悉业务运作的专门管理人才队伍。如:通过在职培训,选派优秀人员出国进修,委托高校设置相关专业培养专门人才,高薪聘请高级专家等方式,储备、培养和壮大房地产证券化的人才队伍。此外,还要积极培育一支证券业务所必不可少的律师、会计师、审计师、资产评估师等相关服务性人才的队伍。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3) 22-0000-01
《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首次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一项新的资产予以确认,并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如果会计上选择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关键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定量。我国投资性房地产市场刚刚进入加速发展阶段,采用新会计准则中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对投资性房地产价值进行计量和评估,关键是怎样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完善配套制度建设,保证公允价值计量客观有效
从我国目前情况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虽然制定颁布了《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财政部颁布了《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等规定,规范了企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行为和方法,规定了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但从目前情况看仍缺少完善配套的相应制度,建议不断完善相应的规章、办法,健全配套的相应制度、准则等。
二、建立资产评估的信息服务系统,服务于相应的财务报告
目前,许多资产评估是在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进行的,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评估人员的主观判断。因此,大量与评估相关的信息有助于评估人员做出正确的判断。所以,利用现代化的设备和科学的方法,对信息进行加工整理,建立服务于财务报告目的资产评估的信息服务系统是必要的。建议有关部门建立行业统一市场信息数据网络和市场信息数据库,向评估机构和人员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可以充分利用数据网络获取地区权威数据,使相关评估人员在进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时,更具有依据,并能保证评估结果的公允性。
三、建立健全公允价值评估体系,确保公允价值的真实性
采用新会计准则中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对投资性房地产价值进行计量和评估,笔者认为,首先,政府相关部门应建立一套严格的公允价值评估体系,加强对评估工作的监督,禁止公司自己出具评估报告,对未披露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方法的公司应给予处罚。建立有效的专业监督机构对评估机构的评估实行监督的机制。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可通过信息公示、独立机构审计等方式接受投资者或专业机构的监督。其次,由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是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因此必然会受到会计使用公允价值程度的影响,受会计制度约束。这就要求评估师对会计准则有比较透彻的研究,因为资产评估师的职业素质将影响最后评估结果,所以,必需加强资产评估师的队伍建设。最后,加强资产评估机构的管理,有关部门应严格对评估公司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对其评估工作予以监督,对公允价值确认依据进行严格检验,杜绝虚假评估等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确保公允价值的真实性。
四、明确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前提,评估对象
明确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方法的针对性或适用性。评估师执行投资性房地产评估业务,必须理解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与委托方及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其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披露的具体要求与建议。对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评估方法,应优先采用市场法与收益法,当这两种评估方法不适用时才可以采用成本法等其他方法。当无法准确评估公允价值时,也可以提供公允价值变动区间等价值分析结论。对于市场法的应用,应着重关注参考交易案例的经营业态、附带租约等差异因素。对于收益法的应用,应着重需注意评估对象资产范围与租金收入内涵的匹配、租金收入与成本项目的匹配、出租收益口径与折现率口径的匹配;需关注租约的详细条款及约定租金与市场租金的差异等。
五、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应有其相应独立性,并建立高度的诚信机制
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和诚信对评估结果的可信度影响重大。资产评估机构应建立高度的诚信机制,评估从业人员要有实事求是的态度,严格按照评估程序,广泛搜集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深入实际搜集资料,根据科学的方法,认真地进行核实、研究、分析判断,最终得出经得起推敲的评估结果。独立性是资产评估服务的基本特征。评估机构和人员要恪守中立原则,坚持独立自主地做出决定,公正执业,保证其专业判断不受影响,保持客观和公正。
六、完善房地产市场环境,构建公正透明的估价平台
要想取得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需要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因此构建透明的、监督机制完善的房地产市场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投资性房地产上的推广具有重大意义。加速市场化的进程需要政府的大力推动,尽快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房地产市场限定规则。中国证监会会计部的《2009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显示,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看,有15家上市公司采用了中介机构提供的房地产评估价格,8家上市公司参照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1家上市公司按照第三方调查报告确定公允价值。由此可见,我国上市公司在确定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时,多数均采用了中介机构提供的房地产评估价格。因此国家应逐步完善公允价值审计制度,加强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监督,比如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与企财务报告的审计不能由相同的会计师事务所来完成,通过互相监督,来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以满足财务报告使用者的需要。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