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纳税筹划的目标汇总十篇

时间:2023-10-13 15: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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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纳税筹划的目标

篇(1)

一、引言

时至今日,我国的税法机制及法制越发完善。对于政府而言,完善纳税筹划,可以更好地发挥自身市场经济调控职能,进而引导企业向预期的目标发展。而对于企业而言,完善纳税筹划,制定合理薪酬机制,节约纳税成本的同时,可以激发职工工作积极性。同时,作为个人有义务和责任遵守国家税法,积极配合纳税筹划工作,进而为和谐社会主义建设做贡献。因此,从多方面角度来讲,这是一项多赢的工程,对政府、企业及个人都有益,有关方面的研究倍受社会各界关注。

二、纳税筹划特征及原则

在国民经济的法制情形下,合法性是纳税筹划的首要前提,纳税人不管如何筹划都应在纳税政策的引导下正确选择交税方案。其次由于现行的国家纳税政策并不是特别完善,可能会随时作出适时调整,这就导致纳税筹划有一定的时效性,一旦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纳税人需要重新制定纳税方案。另外,纳税筹划是人为干预的一种预见行为,人为因素影响很大,如果筹划人专业性不够强,或者方案决策者出现一点点偏颇,都可能导致筹划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失败给纳税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所以纳税筹划还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基于此,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遵守一些基本原则。首先是经济原则,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根本目的是想减少纳税负担,最大化的实现企业的经济利润,因此,在税收筹划时应以企业的经济利润为前提。还有就是税收筹划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来进行的一项活动,每个国家每个地区现行的法律法规不会完全相同,也不会一成不变,这就需要筹划人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根据变化做出适时调整。

三、A企业职工薪酬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实施策略

纳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备的社会职责,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保障基础。作者基于上述分析,结合A企业现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以下几种职工薪酬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实施策略,以供参考和借鉴。

(一)重视动员培训

从宏观上来说依法诚信纳税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因素,税收是保证国家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的重要来源。所以在国家建设中,每个人都有纳税的义务,而且依法诚信纳税有利于公民道德建设,有利于形成公民自觉纳税的良好社会作风。从微观上来说,缴纳个人所得税是个人工资收入的证明,它可以起到很多的辅助作用,比如在个别城市,购买住房需要提供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证明才有资格买房或者办理银行贷款时有些银行也会要求提供纳税证明才会予以批复贷款。为此,企业可以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将这些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种种好处以及相关法律条文一一讲解给全体员工,让员工能够清楚认识到自己对纳税事业应做的贡献和纳税给自己带来的便利,从而自觉缴纳。企业也可以对那些自觉缴纳的员工予以通报表扬,鼓励其他人向这些模范员工看齐。另外,个人所得税交的越高工资肯定也越高,肯定是企业做的特别优秀的员工,所以企业也应对这些员工予以足够且高度的重视,引导其更好的为企业发展做贡献。

(二)完善薪酬制度

在我国税法上来说,个人所得税并不是每个人都要缴纳,需要达到一定的收入标准才有义务缴纳。而按照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来说,工资和薪金即基本工资,奖金,和各种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员工的福利和五险一金是不需要缴纳的。企业可以根据这种税收政策合理进行纳税筹划,制定自己的薪酬体系。具体实行过程中,企业可以将工资和奖金有效配合,比如控制年终奖的发放次数,利用税收零界点调整发放金额或者将每月工资和年终奖结合起来发放等,都可以有效减少纳税金额,实现个人收益最大化。另外,根据税收政策,企业可以将一些员工的薪酬收入转化为福利方面收入,不仅可以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让员工在精神方面得到慰藉,也能M足员工中的生活需求,还能成为企业在招聘人才中的竞争优势。同等的工资待遇,应聘者肯定更倾向于福利好的企业。而一个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简单的高薪已经不能满足企业员工的内心需要,而福利的出现则很好的弥补了这一缺憾,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制定可行方案

在纳税筹划中合理的方案设计不仅能为公司节省很多开支还能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工资是整个薪酬体系的根本,在工资的纳税筹划上,筹划人员可以按照每个月或者季度的方式均衡发工资,有效避免员工在工资高的月份缴纳较高的税费,也可以将一些工资收入转化成其他形式发放给员工比如福利形式。而且现在企业招聘人才的方式有很多,可以是劳务关系、雇佣关系甚至是合作关系。工资筹划人员可以根据税法选择一种合适的劳动关系来降低税费。另外,大多数企业除了工资还会设立奖金薪酬,奖金是一个人对公司创造价值的体现,也是公司对员工的激励。所以更多的让员工拿到奖金则成为企业非常重视的一个问题。而对于奖金筹划来说,应区分高收入和低收入。对于低收入的人员来说企业可以估计年终奖的额度,尽量在纳税零界点将奖金糅合在每月的工资中进行发放。对于高收入的人员来说在筹划时可以将奖金分为两部分,即一部分用在每个月或者每个季度的工资发放上面,一部分用于年底的年终奖金,这样可以有效降低纳税者的税率。

四、结语

总而言之,职工薪酬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十分重要和必要。由于个人能力有限,加之各企业薪酬管理实践存在差异,本文作出的研究可能存在不足之处。因此,作者希望业界更多学者关注企业职工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理性分析其特点及可能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更多有效解决建议,推进我国经济建设。同时,各企业也需关注此项研究事业,可在本文论点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取更多有效措施,在实践中积累经验。

参考文献

[1]李爱敏.职工薪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探析[J].财会学习,2016,24:186.

篇(2)

一、引言

在房地产市场日趋理性化的今天,财务管理已成为房地产企业控制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纳税管理作为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部分,直接影响到其经营利润,合理避税显得愈加重要。

二、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的意义简述

(一)是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标志之一

短期内,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目的是通过对经营活动的安排,减少交税,节约成本支出,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从长期来看,企业自觉地把税法的各种要求贯彻到其各项经营活动之中,使得企业的纳税观念、守法意识都得到强化。因此,无论从长期还是从短期来看,企业进行纳税筹划都是很有意义的。减轻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很显然,高质量的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二)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标志之一

在企业的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过程中,税负实际上是企业既得利益的流失。这就启发和刺激了房地产企业作为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充分运用各种税收政策的同时,达到使自己税负最轻的目的。市场经济的发展还同时伴随大量外资的涌入,跨国、涉外企业的增加引发了大量国际税收管辖和冲突的问题。各国税法制度、规则的差异和运用这些法律法规的利弊,也是刺激各企业纳税筹划的需求,从而促进了纳税筹划活动的发展。

(三)是企业减少或延缓经济资源流出的手段之一

如前所述,企业税负是企业经济资源的重要流出项目,是企业的成本支出项目。纳税筹划的现实意义就是可以有效降低房地产业的税负率。目前,房地产业既是我国的国民经济重要行业,也是国家重点调控的行业之一,因此,税种众多。当前地产企业应负的税种主要有: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等。除了以上各种税收外,房地产企业还要承担大量的费用,以土地为例,这其中需要产生的费用便包括土地出让金、挂牌出让服务费、土地使用税、征地管理费等近十项费用。税费负担一般要占到商品房成本的30~40%,通过纳税筹划,实现税负的减轻,是地产企业降低成本的重要手段之一。

三、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的思路探讨

(一)合理、充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表现在营业税、房产税和土地增值等3个方面的税,这些优惠政策在相关税收法规中均以列示的方式体现。事实上,由于我国税收法规体系庞杂、表现形式以法律、通知、批复等等形式体现,如果企业对于这些相关的规定不清楚,往往多交了税,因此,笔者认为这应该作为企业纳税筹划的首要任务。如:对于企业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 又如: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客户进行房地产开发,开发完成后,向客户收取代建收入的行为,免于征收土地增值税。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客户代建房屋,房屋的产权并没有发生直接的转移,也不符合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条件。但房地产开发公司应注意形成代建行为的各项条件,才可以充分利用这项优惠政策。

(二)临界点法策划方案

1.税率、应税所得额“临界点”。《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增值税实行4级超率累进税率。该条例还特别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率未超过20%的免缴土地增值税。在这里,20%就是“临界点”,同样,增值额达到扣除项目金额50%以上,其适应税率就会从30%变成40%,增值额达到扣除项目金额100%~200%,其适应税率就会从40%变成50%,这里的50%和100%也是“临界点”。比如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可供销售的5000平方米同档次的商品房两栋:甲房每平方米售价是2000元,转让收入是1000万元,它的扣除项目金额为835万元,增值额是165万元。乙房每平方米售价是1070元,转让收入是1070万元,它的扣除项目金额是838万元,增值额是232万元。我们可以计算出甲房的增值率是19.76%,按照税法规定,甲房的增值额没有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不缴土地增值税,企业获得的利润为165万元。乙房的增值率是27.68%,要缴纳土地增值税69.6万元,企业获得利润是162.4万元。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甲房售价要比乙房售价每平方米低70元,而且可依法享受免征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所得利润反而高于乙房的利润2.6万元。由于价格上的优势,甲房的市场竞争力将强于乙房。所以企业应该考虑以后多采取甲房的销售方式进行销售。

2.人员“临界点”。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7]92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调整后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政策。对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实行最低比例和绝对人数限制,具体比例为25%(含)以上,且安置人数不少于10人。这里的残疾人员包括盲、聋、哑、肢体残疾、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六类人员。充分利用这一临界点,单位只需要多用几个持有残疾证的人,如单位的食堂、打扫卫生的清洁工等都可以雇用该类人员,便能达到享受优惠的条件。

(三)分解法策划方案

案例:A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普通标准住宅,房屋总面积为7800平方米,成本费用支出为1700万元,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土地增值税其他扣除项目金额共计1500万元。

方案1:销售毛坯房,同时送精装修,售价为3000元/平方米,装修费约合400元/平方米,共计312万元。那么,该企业应纳税额计算如下:应纳营业税额为7800×0.3X5%=2340×5%=117万元,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共计117×(7%+3%)=11.7万元,扣除项目金额为1500+117+11.7+312=1940.7万元,增值额为2340-1940.7=399.3万元,增值率为20.58%,应纳土地增值税为399.3×30%=119.79万元。共实现利润2340-1700-117-11.7-312-11979=79.51万元,应纳所得税为79.517×25%=19.88万元,合计纳税金额为117+11.7+119.79+19.88=268.37万元。

方案2:房屋售价为2600元/平方米,装修费由其关联的物业公司单独收取,然后再以同等价格对外承包。应纳税额计算如下:应纳营业税额为7800×0.26×5%=2028×5%=101.4万元,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共计101.4×(7%+3%)=10.14万元,扣除项目金额为1500+101.4+10.14=1611.54万元,增值额为2028-1611.54=416.46万元,增值率为25.84%,应纳土地增值税416.46×30%=124.94万元。共实现利润2028-1700-101.4-10.14-124.94=91.52万元,应纳所得税为91.52×25%=22.88万元,合计纳税金额为259.36万元。物业公司将装修工程转包给他人实现零营业额,不用缴纳营业税。该方案比方案1减轻税负9.01万元。

(四)通过第三方公司进行的收益与成本转移行为

通过设立第三方具有税收优惠、税收比较优势,方便资金转化的企业,达到成本转移,降低目标公司税负的目的。一是资产转移法。比如门面房,出租房,这些将为房地产公司带来大量收益的,这部分优良资产形成的收益都将在房地产公司交税,而且所得税没有任何免税机会。要将这些资产,通过以下四种方式进行转移,承包、租赁、投资、买卖四种方式,将资产转移到免税公司或者是地税公司。二是收入转移法,由免税公司将房产、办公楼租给房地产公司用,并且向房地产公司收取房屋租赁费,或者车辆租赁费,这样房地产公司支付租赁费,就形成它的开支,但是收取租金的一佛,肯定形成它的收入,这样利润就从房地产公司转移到了租赁公司。或者:销售、 服务、 咨询、 广告公司,把楼盘的销售工作剥离到销售服务公司去完成,从而争取到优惠政策。

四、结论

在目前房地产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国家调控手段不断强化的背景下,地产企业通过“开源”,即营销手段来扩大市场份额存在一定难度的情况下,应该把策略重点放到“节流”,即公司内部财务成本的控制上。而对于地产企业来说,土地成本、建筑成本却因为固有的刚性,这就要求企业财务部门乃至企业高层重视纳税成本,即如何通过纳税筹划予以控制。房地产公司涉及的经营活动广,其财务关系很复杂,涉及的税种也很多,也存在筹划的空间,是我国的房地产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着力点。

参考文献:

篇(3)

国家现在处于“营改增”税制改革重要时期,因为营业税和增值税在税率存在一定的差异,不同项目增值税税率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制定了一定的纳税优惠政策,由此可以进行税收筹划工作。税制改革之后,铁路运输业相应的增值税税率为11%。国家实行“营改增”后,确实一部分企业的税负上升利润下降,纳税事项出现更为复杂的情况。对此,如何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税收法规和企业管理中的弹性因素来应对“营改增”带来的负面影响,税收筹划显得尤为重要。

一、概述“营改增”

(一)简述“营改增”

2010年,相关会议明确指出加快我国财务税制的改革进程,建立高效的财税体制,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形式转变,健全税收制度;2011年,十二五纲要要求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形式的转变财务税收体制;当年10月国务院正式确定实行“营改增”税务的改革,由此消除重复缴税的弊端,加快社会的分工,推动科技的进步和发展。2012年1月1日,上海等地开始实行“营改增”试点工作,交通运输业和少数服务业划入试点范畴。此后,试点范围逐步扩大, 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业正式开始实施“营改增”。

(二)增值税

所谓增值税指的是针对货物销售提供给产品加工、修理劳务或者其他应税服务的单位与个人,由此完成增值税收取的税种。增值税特点显著:首先,针对货物销售进行修理劳务或应税服务过程中增加的价值额进行税收的征收;其次这一税种的主要是税款抵扣制度;再次,采取价外税额的征收,企业的日常会计核算并不含有增值税。

增值税相应的计税方法有一般和简易计两种及税法方式。采取一般计税方法,其相应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如果当期销项额度和进项税额相比较低的情况下,相应的不足之处可转到下期进行抵扣。采取一般计税方法进行计算的情况下,从本质上讲,增值税主要针对企业生产各个环节所产生的增值额进行税收的征收,可以对各个环节的进项税抵抗,从而彻底消除了重复征税问题,有利于专业协作的发展。

采取简易计税方法,其对应的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根据税收制度规定,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也就是要想将进项额进行抵消,需要获得专业的增值税发票。现在,增值税抵扣凭证,含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的款项缴纳书,税收缴款凭证、农产品销售发票。因为增值税可以进行抵扣,相应的抵扣凭证表示的是已经上缴完毕的税款。

(三)“营改增”后铁路运输企业税收政策对比分析

二、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营改增”是国家税制上的改革,其最终目的是为了通过降低企业税负,以减税让利的方式,放眼于长远,提高企业的经营活力和积极性,扩大企业规模和数量,利用增加税基来提高政府税收收入。税制改革初期阶段,“营改增”为企业造成各种税负影响,严重加重的税负,但是税改政策不可能一步到位。必须各种方面共同努力,各项措施协同配合,反复实践优化才能真正达到税制改革的目的。因此,企业更应该以此为契机,利用“营改增”后的有利条件,从自身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入手,采取合理的纳税筹划,降低企业税收负担,达到企业利润增长,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一)促进企业税负的降低

尽管“营改增”实行之初有诸多税负变化的情况,但对于本身具有多元化性质的铁路运输企业来说,反而为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从理论上吃透政策,转换增值税纳税身份、调整经营结构、调整定价系统、选择供应商等方法,组织好科学的税收筹划工作,就能够帮助企业降低实际税负。

(二)有利于企业盈利能力的提升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盈利水平为一项重要的财务能力衡量标准,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其税后利润之间存在着最为直接的联系。企业如果想获得更多的税后利润,可以尽可能的降低自身的成本,提升业务收入。税收成本属于企业自身运行成本中的一种,如果企业实施更为科学的税收筹划工作,可以显著的节约企业成本,实现企业资金使用率的显著提升。

(三)提升企业自身的经营和财务管理水平

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工作,可以促进自身的经营和财务管理能力的增强。一个企业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的三项重要因素为成本、利润和资金,企业组织税收筹划工作可以实现单项要素的合理结合,显著增强管理水平。除此之外,企业自身的纳税筹划工作对于内部财务人员的要求非常高,财务人员必须切实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企业财务管理者不单单需要熟悉我国现行的各项税务法律,还要吃透税制改革的深层意义,在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设计过程中提高理解政策、把握政策,运用政策的能力。

三、“营改增”下铁路运输企业采取的税收筹划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

所谓税收筹划主要指的是,纳税人为了合理规避或者降低自身的税负和上缴的税款,事先进行合理的规划,保障企业融资、经营等经济活动合法合规同时也最大程度的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相关事前设计和规划活动便是纳税筹划。

(二)“营改增”下铁路运输企业税收筹划措施

1、合理的利用增值税税率存在差异这一特点

由于2014年1月铁路企业由缴纳营业税变为缴纳增值税,而增值税采用价外计税方式,因此利润表会出现收入减少、成本减少的情况,企业销项税额高于进项税额税款缴纳多,面对这种情况怎样纳税筹划呢?这种筹划就是在采购部门和设备部门寻找供应商的时候,必须关注是不是具有一般纳税人的资质。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产品出售和劳务涉及的增值税适用税率是17%,相应的小规模纳税人所适用的税率为3%,二者之间的适用税率差距较大。比如,某企业从外部购置材料所用23.4万元,面对甲、乙两个企业,分别是甲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17%,乙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该批材料当月全部出库计入成本,计算如下:

企业取得甲企业发票:计入成本23.4万元/(1+17%)=20万元,进项税额3.4万元。

企业取得乙企业发票(代开专用发票):计入成本23.4万元/(1+3%)=22.7184万元,进项税额0.6816万元。

由上面计算可以看出,对于企业来说,取得甲企业的发票有利,计入成本金额小,取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大。

2、调整定价系统

“营改增”后,如果原有的定价系统没有变化,原价格就被分为不含税价格和销项税两块,那么企业的收入会有所减少,利润下降,因此在税收筹划时,企业需适当调整价格,才能保障自身利益。

3、选择合适的增值税缴税时机

税收筹划过程中,必须重视增值税专用发票各项时间节点。详细的讲,财务人员必须明确当期销项税金额,与此同时对税收工作进行科学的统筹和规划,由此可以确定一个更为合理的采购时间,可以有效的实现进项和销项税额的配比,尽最大努力消除提前纳税情况。比如,在当月月底进行确认的收入可以按照约定的形式在次月进行确认,由此可以保障企业延期纳税。与此相同,假如需要月底组织的物资采购或者设备维修工作,应当争取在本月获得增值税发票,从而可以使本月可以获得足够的进项税抵扣额,也可以使企业延期进行纳税。

4、尽可能多的取得进项税额抵扣

首先,应当尽可能的取得抵扣凭证。取得抵扣凭证越多,税负下降就越快,所交税款就越少,就越有利于企业真正享受税改带来的优惠。

其次,铁路运输企业应该尽量多地取得高税率的进项税抵扣凭证,如购置、租赁、维修等费用都是可以取得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铁路运输企业是以11%计算销项税,那么就会存在“低征高扣”的乘数效用,企业降低税负效果也就可见一斑了。

5、完善发票管理制度

税制改革之后,应当采取“一票控税”,假如发票管理不到位,会给企业的税负造成影响,导致企业无法很好的进行进项税抵扣,从而企业成本上升。因此企业对增值税发票应该有一套严密的管理办法,系统地、有针对性地做好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工作。

6、积极学习税法知识,增强企业的税务操作能力

税制改革之前,铁路运输企业内部的财会人员很多都不了解增值税业务,增值税知识缺乏充足的认识。税制改革之后,铁路运输企业为了更好的应对“营改增”,企业财会人员必须提升自身的业务素养和综合能力,在财务实务中,必须熟练掌握增值税发票的处理工作,对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做出职业判断等,例如:福利费、餐费、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无法取得抵扣凭证、免税项目支出等均不能抵扣。因此各级财务人员仍需加强业务学习,避免产生对政策、制度的实质性内容理解不当而导致偷税、漏税风险。

四、结束语

篇(4)

一、房地产企业税收情况概述

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国家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核算等一系列经济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下,充分利用国家税收法规提供的优惠政策及税收法规允许范围内的技术手段,从而尽可能的获得“节税”的目的,使纳税人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本文主要简述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财务运用研究,在此前提下,先对我国房地产项目税收立法的整体情况概括如下。房地产项目从招投标、开发、建设到销售过程中主要涉及的税种有: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契税等,这些税种所对应的法规为各税种的暂行条例,另外还有税收部门的规章、通知等。所以,房地产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一定要对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做到充分了解,同时要结合自身的情况进行税务筹划。税务筹划的分类根据类别的不同主要分为:行业、税种、经营活动三种。房地产项目的科务筹划可根据经营活动和税种的不同来进行。

二、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概述

1、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含义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是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后实行的,它把原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统一起来,形成了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它克服了原来按企业经济性质的不同分设税种的种种弊端,真正地贯彻了“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实现了税制的简化和高效,并为进一步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将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其中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是指房地产企业在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及税法规定的为前提,利用税收法规允许范围内的技术手段,结合企业自身生产、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尽可能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筹划形为。

2、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财务运用分析

税收筹划是在法律法规的许可范围内进行的,实质是纳税人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在遵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在多种纳税方案中,对企业投资、经营、理财等事先做的筹划和安排,以尽可能达到税收利益最大化方案的决策,具有合法性。合理避税的前提条件是:依法纳税、依法尽其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细则和具体税种的法规条例,按时足额交纳税款。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进行合理避税,才能视合理避税为企业的权利,才能受到法律和社会的认可和保护。可见,企业的税收筹划和合理避税是一体的,在广义上,可属于同一个范畴。所以,房地产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时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利用合法的财务手段,选择适合自己特点的避税筹划措施。

(1)税务筹划、合理避税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房地产企业依据自身的特点,通过成功的避税筹划,可以为企业带来最大化的税收收益,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使企业更具规模,并能更好的实现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

(2)税务筹划有利于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房地产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前提必须是合理、合法的,要求企业必须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以此为企业提供正确有效的财务决策,使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都能实现良性循环。为了达到合法的节税目的,房地产企业必须加强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才能使避税筹划方案得到最好实现。因此,开展避税筹划有利于规范企业财务核算,加强财务核算尤其是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

3、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由于房地产企业项目周期跨度大,一个项目的前几年一般都是亏损的,这时就要合理利用以前年度亏损,做好这方面的筹划,以免错过5年可弥补期。

案例1:某公司2000年成立,2000年应纳税所得额为-9389元,2001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682996.53元,2002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182425.88元,2003年应纳税所得额为967335.39元,2004年应纳税所得额为-754818.4元,2005年应纳税所得额为-515069.03元,2006年预计应纳税所得额仍是亏损,这时就需要进行税务筹划了,因为企业所得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如果不进行税务筹划,则2001年的可结转下一年度弥补的亏损额1725050.14元就不可以弥补了,这对企业就是一种损失。后通过与销售部的协调,加大了销售收款回笼速度,同时控制了一部分费用,将2006年应纳税所得额做成了2515069.03元,充分利用了以前年度可弥补亏损,达到了节税的目的。

案例2:房地产开发企业每年的招待费都很大,而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而房地产开发企业每年调增的业务招待费很多,加大了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这也需要进行税务筹划。本公司列了一个计划表,按当年预计的年收入配招待费,而一些金额较大的招待费就开具会务费的发票,同时做好相关会议费证明材料,这样一年下来需要调增的业务招待费就少了很多,减少了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达到了节税的目的。

案例3:某公司2003年在市中心拿到一块地,并进入了前期开发阶段,按照预计1年后就可销售,当时有一家销售公司与公司一大股东关系较好,公司就与该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销售价是按当时同地段售价6500元/平米签订的。后因公司拿下一大片旅游用地,急需资金,市中心这个项目就暂停施工,至2006年才重新开发,而这时同地段的楼盘销售价已达1万多/平米,如仍按与原公司的合同售价销售的话,公司损失惨重。经公司研究决定,终止与该公司的合作,而公司提出了300万元的违约赔偿金以及无偿赠送一套150平米新房的补偿要求。公司财务对这个赔偿方案进行了评估,认为如果无偿赠送一套150平米的新房,预计总房款为200万,将来这200万只能挂应收账款,既收不到款也不能作为费用列支,而如果直接付200万元不赠送房产,这200万元和前面的300万元就可以作为费用在税前列支,因为税法规定经济合同的违约赔偿金是可以在税前列支的,这样同样是付出500万元的代价,对所得税的影响却大不一样,减少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后经过多次协商,公司接受了本公司的方案。

实际工作中,税收筹划无处不在,就看你是不是能够多留心多思考了,只要能精心安排,合理运用税收法规,就能达到避税的目的。

三、结论

总之,税收筹划是合法的,是在不违反我国现行税收体系法律规范的前提下进行的,并不是要企业虚报成本、虚报支出,而是要求企业在经过合理的、不违反税收法规的前提下对企业的各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精心安排下,以达到减轻企业税负,提高企业利润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李大明.论税收筹划的原理及其运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3;2

[2]王靖.税收筹划的定位与选择.经济与社会发展,2001;4

篇(5)

一、财务共享管理模式的特点

财务共享服务管理模式和其他所有管理模式一样有其特别之处,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一集中一撤销”

在集团公司建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及资金结算中心,由部分业务扎实、经验丰富的财务人员集中负责整个集团公司所有项目单据的制单、审核及资金支付,并撤销原项目出纳岗位、会计核算岗位。这样不仅在人员数量上大大减少,降低了项目日常开支及成本支出,节省了资源,信息的集中化处理还可以给决策者提供更加精确的决策依据,使得财务审计及监察工作可以足不出户就得以实现,更进一步的节约了企业的成本。流程化的操作使得集团公司能够更好的全程监控企业的财务情况,业务处理更加透明化,规避了人为因素的影响。如图1: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网上报销模块,通过票据扫描及票据归档,极大程度的整合了资源,使得企业的运营成本更加低廉。极好的解决了分散模式下企业财务管理所面临的各类难题。数据信息的高度集中化,为企业的纳税筹划提供了坚实可靠的依据,使得企业可以合理的规避税务风险。

(二)实现统一核算

在共享服务中心成立以前,各子公司虽对所属各项目均有统一核算要求,但因所属工程板块不同、项目隶属模式不同等原因,使得各项目会计核算口径不统一,标准化会计核算不一致,为日常财务管理、审计工作造成诸多不便。财务共享服务模式的建立,不但在日常会计业务中统一了核算口径和核算标准,同时建立了更加标准化的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税务管理、审计管理模式,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三)成为信息纽带

过去财务数字相对单一,与工程信息、计价信息等相对独立,项目内部各信息之间缺乏信息共享纽带,在不同程度上成为“信息孤岛”,很难客观反映工程建设情况。财务共享服务平台的建立使得财务数据实现与其他各类信息的融通,通过各类数据间的整合、比较,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项目资本运作、变更理赔、税务筹划、纳税调整、预算管理等信息的落实情况。

二、财务共享管理模式的含义

(一)推动财务管理模式的创新

信息化大时代的到来,使得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不能满足管理需求,应运而生的“财务共享服务模式”为企业财务管理注入了新的血液。财务共享服务模式的良好运行,需要较高的技术支持及各方面的默契配合。首先通过久其公司开发的财务软件报账系统及核算系统进行具体运作,形成一个数据库作为集团财务系统的数据管理与分析支撑平台,同时,在深圳国信公司提供的影像系统的相互配合下才能完成每一笔业务的处理。目前,从公司本级到项目的一切经济业务都必须通过久其系统自己提交,包括事前的预算申请、事中的借款、报销、合同的审批、资金的支付等,从之前财务人员的全权代劳到自己亲手操作,是传统报账模式的一种变革,是促进集团公司“法人管项目”,实现“两基”建设的利器。

(二)杜绝“三无两超”、落实“三重一大”,利于监察及审计的有效措施

“财务共享服务模式”的推行,要求所有的购销合同、费用预算、账务报销、资金支付等必须通过久其系统进行线上审批,项目领导审批完后还需要共享中心人员进一步审核、把关,对于“三无两超”资金拨付坚决予以驳回,杜绝了超付款现象的出现。特殊情况附付款申请及承诺书后才允许付款,责任到个人,为事后业务处理提供了保障和依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财务人员的工作压力。

“财务共享服务管理模式”中审批流程的设置,充分实现了《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首先是部室负责人审核,然后经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复核,最后项目经理审批后“入池”,大额费用及资金支付需项目经理、书记、总工联审联签,充分体现了“三重一大”的民主集中决策制度,最后财务共享中心业务人员再进行初审及复审后方可形成一笔凭证。经过层层把关,严谨的审核,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审计及税务风险。

更有利于财务监察及审计工作的推进。监察及审计人员可以在线查看账务数据,并且可以通过影像资料查看原始单据,方便快捷的进行业务指导,为监察审计工作无纸化办公奠定了基础。

(三)提高资金利用率,加强资金管控

借助共享平台,在资金管理控制方面,集团公司层面将推行资金集中支付,逐步实现工程项目零现金管理,加强资金风险管控能力和统筹调配能力;在内控风险防范方面,有利于发现基层单位的经济业务存在的风险或不符合集团规章制度的事项,可以及时反馈并要求整改,将事后补救提前到事中控制,甚至是事前防范。在共享模式的流程化管理、标准化运作中,通过系统的固化流程有效控制风险,提高集团公司整体管控能力。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经公司审批同意的资金支付计划进行支付,统筹安排资金,加强了资金支付的计划性,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提高了资金利用率,最大限度的发挥了“现金为王”的重要作用。项目银行账户按照要求需开通网银支付功能,网银U盾由各子公司资金结算分中心统一管理。不仅加强了对资金支付的监管,同时也规避了金融风险。

(四)财务基础工作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的助推剂

与之前的浪潮财务软件系统不同,久其系统内的会计核算科目全部由股份公司统一设定,各子公司和项目无权新增或更改科目库信息。职员、客户、供应商、自定义等辅助核算信息的添加也需由项目提出申请,经“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员审核后统一添加,控制了项目财务人员的自,但是整个集团公司财务数据更加统一,使财务数据的查询应用更加方便、快捷。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设立费运营管理科、费用报销科、收入成本科、总账报表科、资金结算科、票据档案科、综合业务科、综合办公室八个科室。从发票等附件的审核,核算的规范化到资金的流出,不同的审核组分别随机提取不同类型的单据,严格按标准审核,加强了管控力度,杜绝了管理漏洞。同时也避免了之前项目财务人员直接面对面给业务人员报销账务出现的为难处境,从某种意义上讲,对项目财务工作来讲是一种解脱。

目前久其财务共享服务系统还未实现与财务报表的对接,数据的提取还需在线下完成。但就目前会计核算的统一要求,财务报表数据将更加准确,如果完善报表自动生成机制后,也会大大减轻财务人员工作压力。

(五)加强财务人力管理、提升财务人员技能,促进职能转变的有利契机

新的财务管理模式的实践,需要财务人员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新知识,跟上新潮流,通过增强服务意识,将财务队伍打造成“实事求是、积极进取、务实高效、服务一线”的阳光队伍。“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建立,使财务核算岗、出纳岗等岗位实现集中办公,更有利于对财务人力资源的管理,便于沟通、相互学习。“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运行减少了项目财务人员的配置,也促使财务人员有时间参与施工现场的成本管理,向战略财务的方向发展,有效阻击亏损、提高效益,切实解决“寅吃寅粮,卯吃卯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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