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土地管理方式汇总十篇

时间:2023-10-15 15:21:37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创新土地管理方式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创新土地管理方式

篇(1)

由于部分之间的关系是分散的,所以职能的行使是不连贯的,就会从某一程度上来说,需要协调的层次会增多。就会直接导致政府执行力的效能降低。在职能方面,很多时候,一些有利的事情,大家争先恐后地完成,而对于不利的事情,就会一直进行推脱。

试问,这样的管理体系怎么会有助于民生呢?不同的级别有不同的办公任务,权力制约性比较差,不同的对于权力制约的部门分散在不同的组织里,这样其监管能力就会被削弱,从某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某些官员贪赃枉法,出现了很多违法乱纪的现象。从体制的角度出发,决策,执行,监督应该是难以分离,相互制约,这样才能有助于工作的顺利进行,才能有助于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应该具有相应的立体式的运行机制

根据我们的常识,我们知道西方在政策上实行的是大部策。而我国实行的主要是分割式。即把真正的管理,从体制方面上进行分割,专门设置的相应的小型行政部门。从理性的角度分析,西方的大部制身上所具有新兴政府机制特点,将决策权,执行权,行政权,集合于一身,可以有助于权力结构的进一步重组。因此我国在地方公共管理的措施上应该参考这一点,能够健全新型政府管理机制。从当前的形式来看,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加减法”,二是“乘除法”。对于两者而言,是在现有的政府机制的一种重新编排以及组合。后者就是在部员人数,编制不变的情况下,做到完善,使不同的机构职能能够有力地结合在一起。

三、未来的发展方向

现实的生活实践中,不同的的政府部门有不同的管理职能,同时这些职能在一定程度上,都是有限的,但是在某些特殊的方面它们又是相互关联,相互之间存在交叉的,这种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因此就需要很多部分相互合作,在不动机构的前提下,能够对相同相近职能进行重新的整合,将相关的职能人员划分到一个部门中来。其他的部门可以充当辅助作用,在这样的一个安排下,就能够做到责任明确,这样的安排就会更加有助于事情的顺利完成。

四、结束语

篇(2)

在知识经济时代,只有能被利用的土地才称之为土地资源,由于知识经济时代更加强调知识的作用,使得土地等自然资源在社会生产中的作用进一步弱化,虽然知识资源作用的发挥必须依附于自然资源之上,但自然资源本身的决定性作用已经不复存在,在土地利用上,通过知识资源可降低土地资源的消耗,一方面通过提高土地利用的科技含量,使单位面积土地的产量得到提升,另一方面通过开发新的可利用资源来部分替代土地资源,从而有效缓解人类社会发展与自然资源消耗之间的矛盾。可见,知识经济时代人们对土地本身的依赖程度将大幅降低,取而代之的是土地利用者自身的知识水平和对土地利用的能力对于土地资源利用具有决定性的作用,通过科技含量的提升弥补土地数量和质量的不足,从而导致人们对土地的利用观念不再局限于自然价值的评价,而转向对土地的经济评价。

1.2对土地利用方式的影响

传统的工业经济时代农业生产为降低成本、实现利益最大化而追求生产的批量化、单一化、标准化和集约化,规模性较强但灵活性较差,规模化生产虽然便于管理,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成本,但却无法实现产品与市场的完美对接,但在知识经济时代则更多的是以市场需求为指引,通过小批量、多品种、个性化的生产来实现土地利用价值的最大化,土地产品生产方式更加灵活多样,但同样给管理带来一定的麻烦,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需要权衡利弊、协调矛盾,并逐步适应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

1.3对土地生态系统的影响

在知识经济时代,由于土地利用者的知识非常丰富,因此在有限的土地上可获取比工业时代更多的产品,虽然土地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被放大,土地潜力被深度开发,但在另一个层面上对于土地生态系统的干扰程度也不断增大,土地自身的调节功能不断减弱,土地生态系统更加脆弱,这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背道而驰,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如何协调提高土地收益与保护土地生态系统之间的关系,是人们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

2知识经济时代下土地管理的改革措施

2.1土地管理思维的改革

我国的国情与国外发达的工业国家不一样,我国的起点更低,在发展工业经济的过程中就要迎接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因此对于土地管理来说应当立足于国情,立足于土地现状,切不可急功近利,而要步步为营,逐步改革,为迎接知识经济的到来奠定基础。在知识经济时代土地管理需要充分考虑人地关系的变化和土地产权制度的完善两个方面。在一定意义上说,土地管理就是处理和协调好人与土地之间的关系,在知识经济时代,作为智力载体的人的作用被不断放大,因此人地关系也不断发生变化,一方面人们对于土地的效益期许不断提高,人类改造土地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另一方面,在知识经济时代人们对于土地功能的需求也不再局限于基本的生存需求上,而是更多样化,例如景观、生态等。在土地产权制度方面,如果不存在一定的限制条件,主体的所有权不够明确,就会导致土地资源利用强度的过度增加,不利于土地资源的保护,虽然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由于产权主体不明确导致的资源浪费,却无法从根源上解决,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必须明确土地产权的主体,使土地管理与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相适应。

2.2土地管理方式的改革

当前我国土地管理的方式还是主要以数量变化监测为主,这样的管理方式已经无法满足知识经济时代土地管理的要求。如前文所述,在知识经济时代由于知识对土地的利用具有两个方面的影响,即不断利用高科技以提高土地的产出和对土地生态系统破坏的巨大隐患,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土地管理的方式要与土地资源的利用特点相适应,将土地管理方式从数量变化监测转变到质量变化监测上来,使之与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相一致,通过对土地质量变化的监测,防止土地使用者只注重眼前的经济利益,过度开发土地而导致土地生态系统的破坏和土地质量的不可逆破坏,可以说,在知识经济时代,对于土地的管理既要注重经济效益又要兼顾其生态效益。另外,在知识经济时代,土地系统的开放性不断增强,因此土地管理要从传统的分割管理方式转变到资源共享的统筹管理上来。2.3土地管理手段的创新要想获得高产出,就需要持续不断的投入,其中投入包括物质的投入和知识的投入两方面,物质的投入终究是有限的,且投入成本是巨大的,而知识投入却是无限的,通过不断的知识投入增加产品的附加值,是知识经济时代的主要特征之一。对于土地管理来说,传统的管理手段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且精度较差,而通过知识的投入,将现代化的技术与土地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例如3S技术———即遥感技术(RemoteSensingRS)、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alin-formationSystemGIS)、全球定位系统(GlobalPositioningSystemGPS)不但可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而且精度极高,对于提高土地管理水平,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土地利用的新特点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篇(3)

一、深刻理解房地产宏观调控对土地管理的本质影响

1、正确理解把握政策基本面。

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和实施各类具体措施主要是为了开拓房地产市场,加快房地产经济快速有效发展,从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展。在某种程度上,抑制房价、打击投机只是表象,让低收入阶层有房住才是问题的关键。从深层次看,解决房地产内部矛盾、房地产缓和社会矛盾与土地管理的矛盾,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稳定执政基础,加强执政能力,这是政府的根本目的所在。作为被调控对象的之一,土地管理与社会民生息息相关。这二者联系密切,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力量之一,我们在认识层面上,必须深刻理解国家政策意图,做到紧跟不掉队,并在牢牢把握政策基本面的前提下设定具体的应对策略。

2、正确深入理解房地产企业的战略意图。

由于大多数土地管理公司与地产开发公司联系密切,因此,在实体操作中,必须保证土地管理正确为房地产开发所运用。作为地产开发业务链条的一部分,在宏观调控面前,必须紧紧依靠相关的上级公司,团结其他业务口系统,充分发挥与客户端联系密切的优势,为加快房地产的运行,提高自身的土地管理利用率做出相应的贡献。

另外,土地管理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本轮调控的长期性、全局性和严峻性,同时“做最坏的打算,朝最好的方向努力”,积极做好应对房地产市场可能出现的危机和预案,重点关注客户价值和现金流,坚决而迅速地展开行动。

二、房地产宏观调控对土地管理的现实影响。

1、长期性分析

由于土地管理市场在很大程度上与房地产市场联系密切,因此房地产宏观调控在长时期影响地产开发企业的同时,也将长期影响土地管理。例如:在短期内,由于某一地区地产销售的萎缩,必将影响该区域土地管理的力度和实施面积,进而影响该土地管理各个部门的经济发展;但从长期看,由于增加土地供应能力是长期控制房价的关键,因此,整体土地管理系统的规模经济并非彻底无望,而只是放缓,另外,在调控中前期,地产企业的正确应对策略是加快开发、销售节奏,缩短开发周期,迅速回笼资金,因此土地管理在调控中前期的管理规模将按预计幅度增加。

2、全局性分析 :

对于全国性规模的土地管理而言,当前珠三角区域是“重灾区”,但绝不会仅仅局限于珠三角区域,随着调控影响蔓延至其他区域时,该区域的土地管理系统也将受到严重的影响。随着调控对地产开发企业影响的全面波及,土地管理也深刻的影响着房地产的发展。

3、严峻性分析

长期以来(包括在房地产行业大发展时期),土地管理普遍管理状况不佳,在地产销售、经营状况受到调控影响时,必然会进一步加快土地管理项目的进行和发展。土地管理部门与地产公司休戚相关,荣辱与共,土地管理势必面临的挑战同样严峻。

(1)优势/比较优势

房地产:上级地产公司有着综合实力支持;较高的客户满意度与忠诚度;跨地域布局,确保整体经营安全;职业化的工作团队;良好的品牌知名度;近距离了解客户信息,营造和谐社区。

土地管理系统:自身良好的现金流与成本控制; 规范透明的制度流程;土地项目一旦投入到使用当中,就会有立即具体的收费,不会影响整体的管理水平。

重点分析:面对调控,土地管理最大的优势是贴近客户,能够及时搜集、了解客户需要,在不断创造客户价值,提高客户忠诚度的同时,也可实质性地帮助地产公司改善外部经营环境。

(2)劣势

土地管理系统高度依附地产开发企业;调控必将影响甚至削弱地产公司对土地管理的支持力度; 土地管理过程中多种经营收入减少;土地管理的同质化倾向日趋明显,创新能力日渐弱化;土地管理系统人员因处于地产业务链条的末端,大都对公司产生的严重影响认识不足。

重点分析:对于大多数土地管理部门而言,其最大的劣势是仅仅具备自我改善能力。作为上级土地管理部门体制选择的结果之一,大多数土地管理部门高度依附于地产公司的改革和发展,面对重大变革,此类物业企业往往无法在短期内仅仅凭借自身力量完成彻底有效的应对管理方式。

(3)机遇

理顺与地产公司的体制关系,建立市场化或内部市场化的管理机制;在危机面前,组织会更有动力进行自我优化,提高运营效率,减少官僚;压力管理提高业务服务质量,提升客户忠诚度; 主动加强对客户、市场的研判;加强对竞争对手的学习和研究,更加聚焦,更加关注现金流;面对共同的敌人,组织成员会更加地团结,有利于加强内部团队建设。

(4)威胁

行动迟缓及管理疏漏;运营成本有可能导致的管理质量下降;多种经营收入减少导致的服务质量降低;短期内新增入住面积减少导致整体物业费收入的规模效应减低;管理麻木导致的质量事故;

重点分析:在行业形势变化期间,土地管理部门面临的最大的威胁是,由于没有过早的操办和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没有坚决迅速地展开行动,从而失去先机,在对房地产的土地调控方面不够迅速。

三、土地管理应对房地产调控的策略设计

策略目标:提高和谐能力、促进地产、提升品牌、加快创新

策略一:

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和形式,全面加强地区土地管理的和谐建设,为企业房地产顺利度过调控期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软”环境。

重要关注点:由于土地管理部门自身的资源条件有限,可考虑由地产公司投入专项资金,保障土地管理公司切实有效地开展管理建设工作。

策略二:

坚持客户导向,持续提升客户价值。在抓好基础服务的前提下,在整个调控周期内加快系统建设,加强客户信息搜集与分析,根据客户需要提供服务,有效提升客户忠诚度,稳步降低服务成本,持续提升客户忠诚度。

策略三:

开源节流是土地管理一贯的优良传统,长期以来,土地管理一直在和地产公司有着稳定的关系,在调控期间要进一步合理降低项目运营成本。 以各种方式提高关系的效率;在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各项服务成本;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加快业务外包速度。

策略四:

加强员工关怀工作,营造和谐团队。首先确保在当前特殊的困难时期,管理人员能够同舟共济,共度难关,其次,利用危机管理,统一人员思想,加强内部团队建设,营造和谐奋进的良好团队氛围,提高职业团队的“纯度”。

策略五:

面对变革,必须具有创新的思维,运用创新的方法,更必须坚决、迅速地行动,结合土地管理基础业务工作,不断引入新的管理内涵,逐步加强客户与企业在价值观方面的互动,改变客户被动接受服务的意识和习惯。

篇(4)

在当前国土资源管理面临规划计划供应紧、节约集约任务重、资源利益诉求多、依法依规要求严的情况下,为加强土地管理,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促进农垦森工系统经济社会发展,我局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加快转变资源利用方式,着重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坚持解放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清除不适应科学发展的思想障碍,大胆开拓,勇于创新,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在加快转变资源利用方式上,动脑筋,想办法,使土地管理工作跟上形势的发展,适应时代的要求。二是着力转变管理方式,更多注重监管,更多注重预防,更多注重服务,更多注重运用综合管理手段;正确处理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管理创新与依法行政、市场配置与政策调控的关系,实现土地管理的科学化。三是增强创新服务的意识,紧紧围绕农垦森工系统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想大事、谋全局、出主意、想办法,加快构建保障农垦森工系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土地管理新机制,探索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实现以改革的思路保护资源,以创新的办法保障发展,以务实的举措改善民生,以健全的机制杜绝违法,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和服务水平,为促进农垦森工系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认真敬业,做好2014年度土地利用工作

1、制定计划,严格规范土地管理

为做好2014年度土地利用工作,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自2014年3月以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要求,组织下属各所制定切合实际的用地计划,保障各项用地顺利实施,有力支援农垦森工系统经济建设发展。在周密制定用地计划的基础上,严格执行用地计划,确保各项用地计划指标不突破。由于我局严格制定计划,加强计划管理与检查监督,全年土地利用工作开展良好,除划拨目录规定的项目外,其余经营性用地及工业用地一律实行挂牌出让方式供地,无计划外批地、越权、违规批地和化整为零批地现象,规范了土地管理,收到良好成效。

2、真抓实干,完成农场建设项目用地计划

2014年是新农村建设、泥草房改造、棚户区改造的第二年,也是建设用地项目最多的一年,我局深感自己身上的担子不轻,思想压力也很大。为做好该项工作,确保完成农场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我局做到早打算,早安排,在2014年年初,就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垦森工系统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基层各所上报各农场2014年度建设项目用地计划,经认真、仔细核对审查后上报省厅。省厅批准后,又及时下发各农场及局直各单位,既满足农场2014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要,又严格控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总量。在具体实施中,抢前抓早组织各所上报各项用地方案上报审批工作,做到成熟一个上报一个,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及时跟踪方案审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各所反馈。凡是未纳入供地计划的国有建设用地项目,一律不予供地。

3、认真努力,做好上报国有土地工作

我局认真努力,积极做好上报国有土地工作,自2014年3月1日至年底,我局共上报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批方案247宗,经省厅批准200宗。剩余47宗地中有32宗地已报省厅,有待批准。全年共计审批各项用地171宗,面积91.66公顷,共收缴土地出让金2890.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4期,共46宗地,其中成交42宗地,面积19.14公顷,收缴土地出让金2170.98万元。出色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为支援国家建设,增加国家收入做出了贡献。

4、加强监测,规范土地管理工作

2014年,我局加强监测,开展排查统计,以此严格规范土地管理工作。2014年是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信息动态监测工作的一年,我局根据省厅要求,精心部署,妥然安排,在供地后十个工作日之内,及时将供地信息上传到国土资源部网站,便于上级部门监管。我局还在2014年3月底进行了2008-2009年建设用地出让情况排查统计,包括出让金、是否有改变用途、是否闲置等均进行了排查。其中发现欠缴土地出让金1宗地,改变用途2宗地,闲置1宗地,对这些问题都进行了及时整改和处理,确保土地管理的严肃性。在4月中旬,开展房地产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对房地产专项清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各项工作顺利、扎实、有效进行,取得了良好成绩。

三、认真细致,做好2014年土地管理后续工作

2014年过去了,我局认真总结,仔细回顾,切实做好2014年土地管理后续工作,实现工作的完美。一是针对2014年年初目标考核细则对全年用地情况进行阶段检查,迎接总局年终工作检查。切实搞好土地调研工作,提出做好土地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对在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解决。同时,继续做好建设用地审批工作。二是将对土地二级市场进行专项清理,及时做好变更总结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充实依据。三是对一年来的用地报卷及时整理归档,同时,结合目标考核细则对基层各所进行目标考核。

四、展眼未来,开创土地管理新局面

1、树立科学发展观念,创新土地利用方式

我局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念,创新土地利用方式,解决用地需求与土地供应存在的矛盾,寻求一条既保障经济建设用地又保护好土地的途径,使二者统一于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之中。在土地保护工作中树立科学发展观的统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土地保护政策的制定,提高对土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土地保护工作,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的保护观。在土地管理中,要创新土地利用方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引导,按照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从严控制用地规模,鼓励和引导建设紧凑型城市,确保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建立土地利益调整机制,加强集约用地情况的考核与评价,

我局要按照价格反映稀缺的原则,努力将土地利益调整机制具体化,积极拓宽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的渠道,加快形成以对内挖潜为主要特征的节约集约用地机制。要研究建立土地利用状况、用地效益和土地管理绩效等评价指标体系,着重加强对产业集聚区节约集约用地情况的考核与评价,促进土地管理的进一步优化。

3、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机制,加大打击违法占地力度

篇(5)

中图分类号:X731文献标识码: A

铁路是我们国家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关系着国计民生,同时,也是一种节约型及友好型的交通运输方式。推进铁路改革,加快推动铁路建设,对促进工业化、城镇化方面非常有益,可带动投资的增长、优化交通动输结构,同时可减少社会的物流成本,方便人民群众安全舒适便捷的出行。

目前,国家对铁路管理体制进行重大改革,政企分开,各司其职。最近这些年,我们国家的铁路发展也取得了不斐的成绩,尤其是高速铁路走在世界先进行列。但是和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外的先进管理水平相比,铁路运输管理体系还比较薄弱,动输能力和社会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为深化铁路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基本建设,对铁路用地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创造更好的经济效以益,促进铁路运输经营健康发展,都是非常重要的。同时也可为铁路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铁路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的基本原则分析

铁路用地是指铁路部门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包括留用和征(拨)用的运输生产用地、辅助生产用地、生活设施用地及其他用地。

我们上海铁路局杭州地区管辖铁路用地总计1010宗,面积8127公顷。(其中国铁用地670宗,面积4908公顷,合资公司用地340宗,计3219公顷)涉及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等32个市、县和安徽省1个县。铁路用地具有线长点多,分布范围广,管理难度大的特点。同时,在铁路主线和站场运输设备占用的土地以外,还有一部分非生产性铁路用地可以开发利用。

1.坚持铁路建设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

按照新型城镇化要求,在保障铁路运输功能和运营安全的前提下,坚持“多式衔接、立体开发、功能融合、节约集约”的原则,对铁路站场及毗邻地区特定范围内的土地实施综合开发利用。通过盘活铁路存量土地,运用一体设计、统一联建方式开发利用,促进铁路站场及相关设施用地布局协调、交通设施无缝衔接、地上地下空间充分利用、铁路运输功能和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大幅提高,形成铁路建设和城镇及相关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促进铁路和城镇化可持续发展。

2.政府引导与市场自主开发相结合

铁路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遵循铁路建设发展规律,坚持依法行政,完善土地综合开发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公平公开、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地方政府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统筹铁路站场及毗邻地区相关规划,合理确定土地综合开发的边界和规模,通过综合开发利用土地与铁路建设联动等措施,在有序推进铁路建设的同时,引导市场主体实施铁路用地及站场毗邻区域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二、铁路用地的资产特性分析

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铁路用地的资产特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铁路用地主要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还有一部分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可以有两种不同的管理方法。二是铁路车站和线路的建设为主要用地,为铁路主要运输部门和单位提供了主营运输生产使用空间。它们还可以通过辅助经营方式,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三是铁路生产单位和住宅区以及主线周边的一些土地具有潜在的效用,可以为今后提供多种多样的发展机会,将获得某种期望的效益。

由于铁路运输企业对土地资产的管理一直以来处于一种静态管理和存量管理的状态,对其拥有的土地资源没有充分开发利用,大量铁路用地被闲置甚至被违规占用。因此,加强土地资产的运营管理是实现铁路运输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更是缓解铁路资金运营紧张的重要途径。对铁路用地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状况,直接影响铁路运输安全和铁路用地资产的保值、增值与贬值。铁路用地具有分布范围广、线长点多和使用价值高的特点,在沿线城市和部分有发展前景的集镇,有些单位和个人都想在铁路附近占据一块土地,以获取一定的经济效益。由于铁路土地分散沿线,管理难度大,都可能被随意占用,因此,铁路土地必须通过加强管理和自主开发利用,以确保权益不受侵害。

三、铁路用地的管理方式

铁路用地的管理方式是由铁路用地管理的特性决定的,直接影响铁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

1.支持铁路车站及线路用地综合开发

中国铁路总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其原铁路生产经营性划拨土地,可采取授权经营方式配置,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依法盘活利用。参照《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统筹安排铁路车站及线路周边用地,适度提高开发建设力度。创新节地技术,鼓励对现有铁路建设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进行综合开发。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继续划拨;开发利用授权经营土地需要改变土地用途或向中国铁路总公司以外的单位、个人转让的,应当依法办理出让手续。地方政府要支持铁路企业进行车站及线路用地一体规划,按照市场化、集约化原则实施综合开发,以开发收益支持铁路发展,这是一种新型的铁路用地管理模式。

铁路用地属特殊用地,在属性上具有不同于其他用地的特殊性,受国家法律重点保护。因此,要按照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并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国有土地资产行使管理者和出资人的职权,依据《公司法》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行使企业的经营管理自,并结合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的工作重点,在健全以铁路局土地管理部门为龙头、以区域性土地管理办公室为主干、以铁路基层站段为基础的3级铁路用地监察管理网络的基础上,研究探索强化铁路用地管理的有效形式和方法。

2.协调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强化铁路用地管理力度

铁路部门承担的是国家确定的铁路用地范围之内的土地管理工作,是国家土地管理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多年来,地方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把铁路用地管理机构作为政府土地管理工作的延伸和有效补充。目前,经地方人民政府批准,铁路系统共设立了47个铁路土地(国土)管理局或管理分局。这种由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和铁路局双重领导的铁路用地管理机构,其部分管理职权是由地方性法规授权或由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委托的,这种管理模式大大强化了铁路用地管理效能。在这一管理模式下,要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运用科学管理方法,整合职能,改革创新铁路用地管理运行机制,促进运转规范、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政府土地管理与铁路用地管理体制,促进铁路用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

3.合理确定土地综合开发的边界和规模

地方政府应按照新建铁路站场土地综合开发的基本要求,综合考虑建设用地供给能力、市场容纳能力、铁路建设投融资规模等因素,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乡镇规划,合理划定综合开发用地边界。扣除站场用地后,同一铁路建设项目的综合开发用地总量按单个站场平均规模不超过50公顷控制,少数站场综合开发用地规模不超过100公顷。

四、铁路有偿用地相关问题分析

1.支持盘活现有铁路用地推动土地综合开发

科学编制既有铁路站场及周边地区改建规划。地方政府应主动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统筹编制既有铁路站场及毗邻地区相关规划,加强功能调整和空间优化,完善交通组织、用地布局和设施条件,增强铁路站场和周边地区的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指导站场改建及周边地区土地综合开发,促进地上地下统一规划、统筹开发建设,实现对外交通与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一体化。

2.给予既有铁路用地综合开发政策支持

2013年8月的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大力度盘活铁路用地资源,鼓励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支持铁路车站及线路用地综合开发”。“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统筹安排铁路车站及线路周边用地,适度提高开发建设强度。创新节地技术,鼓励对现有铁路建设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进行综合开发”。国务院的这些要求为中国铁路总公进行土地综合开发,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要求按照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实施铁路用地及站场毗邻区域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政策,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

2014年,总公司开始把土地综合开发作为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关键,力争在土地综合经营开发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这无疑是中国铁路进行市场化改革的重大步骤,并将对我国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产生深远影响,同时需要国铁自身的深化改革,才能把轨道交通导向的土地综合开发落到实处。

支持铁路运输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平等协商收购相邻土地、依法取得政府供应土地或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对既有铁路站场地区进行综合开发。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为铁路运输企业利用自有土地进行土地产权整合和宗地合并、分拆等提供服务。政府供应既有铁路站场综合开发范围内的用地,应将综合开发的规划要求和铁路建设要求一并纳入土地供应的前提条件。

3.提高铁路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利用铁路用地进行地上、地下空间开发的,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兼容一定比例其他功能,并可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协议方式办理有偿用地手续。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铁路建设的不断深入与发展,铁路用地管理作为一个基础的工作,在铁路运输经营和改革发展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在铁路各级组织管理中,一定要加强铁路用地管理的相关工作,努力为铁路运输生产经营服务。同时,铁路要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有机融合,一起为我们国家的铁路事业创造辉煌,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篇(6)

从制度层面上看,土地制度涉及到整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在土地制度中,土地权利是土地市场交换的客体《,物权法》对各种土地权利的完善直接推动了土地市场的发展。《物权法》使土地权利制度进一步完善,主要表现在进一步明确了集体土地的产权代表,明确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或者划拨设立,明确了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续期及地上附属物的归属问题等。《物权法》显化了土地资源的资产特性,揭示了土地作为不动产是物权所有人的权利客体,明晰的资源产权和有偿的使用制度的确立必将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解决了由于产权不清、主体不明等引起的土地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比如《,物权法》详细规定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并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明确为用益物权,这些规定填补了我国在这方面的一项空白,使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有了具体的法律依据,使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更加稳定、明确,从而有利于促进土地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另外,《物权法》还确立了土地用益物权的基本体系,使中国土地权利制度建设取得一定的成就。

加强对土地市场的有力监管

篇(7)

2土地管理制度的问题分析

通过上文针对我国当前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和相关的项目进行细致并且深入的研究,可以对加强土地管理和完善相关制度的重要性有着全面的掌握。下文将针对当前土地管理制度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力求在此基础之上提出改进和创新的对策,以全新的工作思路来对工作的方向进行科学化的引导,促进土地管理水准和效益的不断提升。首先,我国当前的土地管理工作之中土地的产权制度不够完善和健全。最为突出的是城市内部的土地产权不够清晰,土地产权的主体不够清晰,同时针对土地的登记制度也不够健全和科学,针对土地的使用划分和相关的界定也不够科学合理。另外,在当前的土地管理工作之中,针对土地的价格机制建设不够科学化,相关基准的价格不能够真实的、全面的、客观的反映出土地的实际价格水准,另外在地方政府之中也存在有垄断性的行为,这一点对于土地价格也将产生不利影响。另外,在我国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之中,也存在有重大的缺陷。首先,现行的集体性的土地管理制度立法存在有巨大的问题,针对各项权限的规定均存在有较大的缺失,而在部分的法律规定和政策之中,难以体现出农民作为集体式土地主体的所有权,部分地方政府不能够准确的贯彻和执行国家所制定的土地管理制度政策,所以不少村民申请的住宅建设均由于规划方案的缺失而难以得到及时的审批。上述问题都对我国当前土地管理工作带来巨大的阻碍,所以应当加以全面的改进。

3完善土地管理制度的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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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生态资源保护中的弊端

1.水土流失

在水土流失中表现出来的土地退化、地力消退的重要原因。在土地管理中我国的土地主要表现在滥砍滥伐、过渡垦植是导致水土流失的重要的人为原因,这样在应对水土流失中我国的水土流失的主要面积占国土面积的36.8%,建国以来,我国为水土流失的应对策略也提出了一定的调整和控制,造成经济损失严重。

2.土地污染

在积极推进的地质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的同时,由于设备不齐全,环保意识差,对于工程实施中的一些重要的问题控制没有得到及时的解决,因此,在完善矿产资源生态建设上,不能真正的针对整体的情况进行分析,这样造成了有长矿区的地方的土体污染的情况存在。

3.可持续发展缓慢

在经济快速发展中,由于对环保工作做得不够充分,在整体的可持续发展中存在着对生态建设发展的不足,这样对整体的经济发展与建设是不利的,因此,在发展的同时,针对整体的情况进行综合性调控中的缓慢问题,将整体的情况进行综合性控制,这样整体的进行综合性调控,阻碍了可持续发展的步伐。

二、对土地资源的保护中的思考

1.转变土地利用方式

调整经济的增长模式,对于产业化政策的控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并把整体的产业结构进行综合性控制,最终调整一系列的产业技术政策和产业的布局政策的控制,这样在三大产业调整中,一般都是加强整体的控制上进行综合性控制,推行产业调整的政策与产业的布局政策的都应向资源的调控,向集约的产业转化,并从整体的技术结构进行调控并鼓励各地区集约的技术与项目。

2.在土地利用中提高土地集约化水平

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主要受到了土地资源的约束,在整体的城市化进程中主要提供一定的主体性控制,来确保土地征用的问题的解决。在土地利用中主要是着眼于现有的土地管理中存在整体性问题进行分析,这样在加强土地利用中的其他的土地管理控制记性合理的安排,最终将整体的资源调控进行合理的安排。因此,不仅要考虑当地的发展的需要,还要对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处于主导地位。

(1)控制建设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在城市化进程中不仅要合理的安排劳动力,将投入的劳动以及资金技术等进行合理的调控,这样将整体的资源进行相应的调配,最终保障资金的合理控制性。因此,在土地利用稳定的基础上提高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率,最终将整体的资源进行相应的调控,达到对城市化水平中的耕地数量压力的缓解,这样在科学规划土地资源的利用上,不仅将整体的资源进行再控制,还能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从根本上进行相应的调整,保证高度的内涵以及外延式的控制工作,保证整体的建设用地的调整工作,最终从整体上提高土地的集约化水平。

(2)依据土地的开发,挖掘城市土地潜力。在土地的开发中发展以内涵为主体的土地资源管理,发挥其城市土地的利用潜力,将整体的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合理性控制,这样在城市的利用中的土地的机构控制进行综合性的调整,并最终完善土地的开发利用工作。

3.加强对土地使用方式的管理,保护耕地资源的数量稳定

(1)加强耕地的平衡性建设。在耕地利用上实施耕地的利用状况的调整工作,加强国家的粮食安全的管理,这样不仅能够维护我国要求的“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一直以来,对于各地的数量保护的要求比较模糊,更没有考虑到区域人地的调整工作,加强人地协调,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政策的实施效果。在土地的利用的基础上,不仅需要调控整体的资源平衡性,还需要加强整体的资源控制,这样在调整资源利用上进行综合性控制,保障资源的相应的控制与调整工作。

(2)严把用地审批关。对土地的利用上不仅要保证对土地的耕地加强后的监督工作,保障土地的纠正的各种违规土地的项目用地工作,将整体的城市中的建设用地进行再次的复核工作,并将备案进行的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建立整体的资源控制中存在的一些其他的问题进行相应的沟通与管理,最终保证土地利用中的信息评价的机制。

(3)全面实施国土资源管理听证制度。对整体的拟定的整体的基准的造价调整,对整体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总体的规划控制,对有些地域的调整分析进行综合的实施方案,保证农田水利的实施方案,在实施中举行听证会的建设,这样从整体中进行的国土资源管理中存在得出问题践行,保证依法进行综合性调整工作,这样在加强整体的土地管理实施工作中,不仅需要控制整体的政府职能,还能依据一定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转变进行听证权利,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完善性发展的整体过程要求。

4.加强对土地资源质量保护

(1)实行土地保护策略,保护土地质量。在土地利用中不仅要保护整体的土地利用,加强以耕地为基准的土地的质量保护,减少水土流失,保障整体的水土流失中的土地控制,这样在整体中的水土流失的建设中,不仅能够维护粮食建设,还能从根本上进行综合性调控,提高经济作物的实用能力,保证农田的整体的控制措施,最终要求退耕还林、退耕还草、休耕,达到长远控制土地资源的利用方式。并最终进行综合性调整工作,保证生态环境的建设。

(2)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我国的耕地处于明显的下滑趋势,为了满足不断增长的人口的需要,在整体的生态退耕建设中,集约利用土地,提高耕地的生产水平,这样加大农田的生产建设,提高高质量农田的比例,进行投入使用。改造那些低的农田质量,挖掘土地的生产能力,并将耕地的再使用以及废弃的土地的合理开发等进行综合性的调整工作。

5.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农药以及化学药品是对整体农业发展的破坏,在看到农药使用中,带来巨大的生产效益的同时,还要改善农田的生产水平,保证农田利用中的生态环境平衡。对于杀虫剂的大剂量使用,也使得害虫也具有了抗药性,造成了农药的破坏性污染,这对天然的生态系统也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三、结语

综上所述,加强土地管理不仅仅是要调整整体的土地集约的利用现状,还需要调整土地保护策略,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将经济的发展与农村耕地的利用进行综合性调整,保证对土地的合理化利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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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是中国社会主义特色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即:农业、农村、农民三位一体的问题,三农问题不但直接影响了中国农业发展,其中土地的合理开发,也决定了中国新农村建设的经济效应。而在过去,农村的经济改革和开发,一直存在两难全的问题,即:农民生活和农村城市化建设的有效融合问题。很多农村在建设开发后,都存在整体样貌虽然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但农民的实际生活质量和文化却没有得到有效的提高。

一、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新农村的建设,首先要面对的就是土地征用的问题,土地征用是经济建设的开始,也是保障农民利益的关键一环。在我国,土地征用中存在的问题比较普遍,对农民的生活的保证方面都有所不足。主要原因为:土地征用的范畴不够明确,缺乏专业的规划,特别是在长远性和全面性方面有所不足。并且土地征用后,土地实际用途的所有权,归为国家所有,而农民因过去的经济收入来源被改变,则要靠输出自身劳动力为经济来源,虽然农民接受了国家给予的补偿和土地征用后的计划,但因为自身位置变的更加被动,再加上征用土地的低效发展,很容易令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得不偿失。另外,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土地管理制度中,在土地被征用后,农民的权益是收益权和使用权,但在其他权益方面,却很难保障农民的根本权益,其中对土地的处理权,农民的权益相对最弱,很容易导致土地的不合理开发。在部分新农村的建设中,就是因为这种情况而导致短期内建设、开发工作进度较快,经济效益得到显著的提高,但因为农民没有决定权或影响力,就导致土地资源浪费、闲置。最后很多农民不愿意放弃自身的土地所有权,进一步加重了土地资源浪费的情况。

二、新农村建设土地管理的有效方式

(一)完善法律制度,从根本保障农民权益

在新农村建设中,土地的征用和管理,一方面是为了国家的经济发展,但更主要的通过改变农村传统的经济体系,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让农民自身的资源得到合理、高效的利用,可以说新农村建设是一个拥有长远发展目标的项目。因此,首先要从法制入手,在完善土地征用法律条例的同时,明确各项规定,消除模糊和又漏洞的法律条例,让农民遇到问题可以有法可寻。根据征用土地的不同用途和之前的经济效益,制定明确的补偿和土地开发后农民相应应得到的权益,如:耕种土地和林木土地,而耕种土地又可分为:粮食土地和果林土地等,根据土地本身的经济效益,加上不同的土地的特征性,即:农民的利用方式。根据这些方面来完善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条例,做到以明确而合理的法律,来保障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得到合理的利益,真正达到长远性的发展目标。

(二)合理的制约体系制度

在现代的农村土地管理机制中,农业作用的土地在被国家征用时所采用的模式为:以国家为征用方,当地政府为批准土地使用、开发方。但在现代和未来的社会多元化的经济发展中,如果仍是采用这种土地管理方式,将不利于土地在未来经济发展中的合理开发性,其中包括:长远性的稳定发展策略。因此,针对这方面,在征用土地时就需要考虑到土地未来使用的公共权益,如果土地未来的开发是国家公共设施或公益用地,其范畴和规模应严格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而进行规划,避免浪费土地的最大效益。而对于经济效益较高的土地开发,如:楼房和商业用地,除了根据当地农民的实际情况,还要充分考量商业开发对当地经济发展的长远性促进,避免因个人利益而导致影响新农村建设的整体利益。同时在土地开发时,应以市场需求和农民需求为基础,避免土地开发过度而造成资源浪费。如:住房的开发和建设,应以当地农民的实际需求情况而定,很多新农村建设,则是居住用房的盲目开发,而导致居住率低和建设资金相关出现问题,这就令土地开发资金不足,很容易造成居住房屋质量低、农民居住环境差,从而影响新农村建设的全局发展。而在商业开发中,土地的管理则应以市场经济需求为考量的核心,土地用于何种项目,产业的领域的商品都应先进行全面的时长调查,避免产能过剩,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中没有竞争力,最后导致新农村建设工作半途而废,造成二次资源浪费。

三、转变土地使用和开发的结构

在中国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土地的开发结构也应相应的得到改变,在土地使用中,应把部分土地资源流入市场,打破政府垄断性的土地管理。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变为新农村建设的协调和判决方,外部市场对当地农村土地的开发项目和开发的过程,都应经过政府的详细审核。外部市场的流入考虑的是经济效益,而当地农民则考虑的是自身的实际利益,因此政府则应结合双方的需求,以此发挥政府对土地管理的有效权益。在此过程中,政府除了要考虑双放的经济效益,还要注意当地农民的长远性生活,如:新农村建设对农民生活环境的影响,包括:工厂对当地土地、水质和空气等造成的影响,这方面政府应做到严格的监管,避免因短期的经济效益而影响当地农民的基本生活,这也违背了新农村建设中两大重要元素的长远发展利益,即:国家和农民。

结语

总之,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土地问题一直层出不穷,从根本上来讲仍是科学开发方面有所不足。因此,新农村建设中的土地管理,应从对市场的需求和农民的长远性生活需求这两方面进行深入而全面的分析,以做到从根本上促进中国未来的社会主义特色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熊凌坤,冷静,杨君.新农村建设与土地管理制度创新[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2年11期:8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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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高度分化的资源类型,被赋予社会经济属性,区域土地数量、质量、区位、结构等特征信息在空间上存在异质性。随着城镇化发展,土地利用呈现多样化、精细化、复杂化的特征,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更加明显。如果采用普适性或统一性的土地管理模式与政策,难免造成土地利用与管理效益损失。因此,有必要探讨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及其对土地利用与管理的传导机制,实施差别化管理。

当前,已有学者从土地功能用途、利用结构、诅咒程度、资源禀赋、利用效率等方面探讨了土地利用与管理特征信息的空间差异。如赵小敏等依据土地功能空间差异,将区域土地划分为不同功能区以实施差别化土地用途管制[1]。Kruska等指出土地集约程度、轮作方式、弃耕与否等管理方式差异使得土地功能发生很大变化[2]。谭术魁等通过定量研究发现湖北省各市土地利用结构存在明显的地域差异[3]。张安录等基于资源诅咒假说,研究了武汉城市圈土地资源诅咒程度的空间异质性及其空间传导机制[4]。周生路等对江苏省土地资源禀赋现状及空间变化进行了研究,结果显示区域土地资源禀赋差异显著[5]。陈江龙等基于建设用地和耕地产出的空间效率差异提出了土地利用政策调整思路[6]。在差别化对策方面,不少学者从建设用地、产业结构调整与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展开了研究。如张俊峰等对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7]。欧名豪等指出从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增量分配两方面创新建设用地差别化管理模式[8]。高向军等强调细化供应环节的差别化管理、重视过程管理、强化市场手段等用地政策应是现阶段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创新思路[9]。杨刚强等从土地要素供给、土地资产价格、土地金融三方面构建了土地政策差别化调控区域协调发展的传导路径[10]。林超等基于土地利用管理生命周期模型,从土地规划、年度计划、土地审批、土地供应、土地评价与监管等方面构建了详细的差别化土地管理政策框架体系[11]。

以上研究从不同角度探讨了土地利用与管理的区域差异性,为制定差别化土地政策提供了参考。但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是综合性概念,仅侧重单一属性的空间异质性,割裂了土地资源的整体性和多属性特征。另外,已有文献忽视了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对土地利用与管理的作用机制,难以为土地差别化政策制定提供有效的理论支撑。研究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及其对土地管理的作用机制与路径,对差别化土地政策设计尤为重要。本文在分析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内涵和形成机理的基础上,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探索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的传导机制,并提出差别化土地政策。

一、形成机理

(一)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内涵

从系统理论看,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是土地社会经济生态系统或系统属性在空间上的复杂性和变异性,表现为系统要素、功能、结构及其相互关系的空间异质性。从资源特性看,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表现为资源稀缺程度、功能价值、用途适宜性、区域分异程度、产权主体、权能和增值潜力以及利用效益等特性的空间异质性。从资源经济学视角看,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是土地属性特征的空间差异性,可描述为土地数量、质量、结构及区位等属性的异质性和土地资源与其它资源组合方式及匹配关系的异质性[12]。土地是特殊的基础资源,输出多种产品与服务,具有自然和经济两大属性。土地社会经济生态系统空间上的复杂性与变异性和土地资源特性的空间差异性,最终都在土地自然和经济属性中得到体现。因此,可从资源属性角度来概括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内涵:(1)数量异质性。区域土地资源绝对和相对数量的异质性。(2)质量异质性。土壤肥力、土地产值和功能用途等异质性。(3)结构异质性。土地类型在空间上分布形式的异质性。(4)区位异质性。土地在要素聚集、交通位置、经济地位等方面比较优势的异质性。(5)时间异质性。土地结构、功能、数质等属性时间尺度上的异质性。(6)组合异质性。土地资源与自然社会经济等资源组合与匹配关系的异质性[12]。

(二)自然客体异质性

自然客体是指自然界的事物和现象,包括天然存在的自然物和人类生产实践活动形成的人化自然物,哲学上把未经人类改造的自然称为“第一自然”,把经过人类改造的自然称为“第二自然”。土地是自然界的事物,土地资源“第一自然”指土地作为天然存在的自然物,具有承载、生产和养育功能。土地资源“第二自然”指土地为人类生产和生活提供载体,与人类生活生产活动密切相关,是人化的自然物。可从自然客体异质性来分析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形成机理。

1.土地资源“第一自然”空间异质性。由于气候条件、土壤肥力、地理位置、矿产储量、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等差异性,导致区域土地资源自然禀赋存在明显的数量、质量、功能和价值差异。如土壤肥沃地区适宜农业生产;矿产资源丰富,土地往往成为工矿用地;生态优美地区能提供风景资源;地理位置优越、气候适宜,多为人口集聚地。而土壤、气候、位置、资源储量及景观的空间不均衡分布和空间分布特征的差异,会造成土地资源自然禀赋的空间和区域异质。因此,土地资源“第一自然”空间异质性是土地资源禀赋异质性的直接原因,土地资源禀赋异质性也是“第一自然”的最直观的表现形式[13]。

2.土地资源“第二自然”空间异质性。社会建设、经济发展、产业布局、城市扩张和能源消费等人类活动与土地利用和管理密切相关。为从土地上得到更多的服务和产品,人类通过生产和实践活动对土地“第一自然”进行改造,土地自然属性发生改变,与社会属性关联性更强,造成土地“第二自然”的空间异质性。如不同区域政策和制度的差异性,导致土地产权归属和权能异质性;土地开发与利用程度以及方式的差异性,造成土地类型数量和经济质量异质;人口集聚和城镇化的发展,导致土地价值随着与经济体的距离和经济结构分工的变化而变化。人们对土地资源“第一自然”改造程度的差异性,是土地资源“第二自然”空间异质的本质原因。

(三)土地资源属性异质性

属性异质是土地第一和第二自然客体异质的重要原因亦是具体表现,可从资源属性角度进一步分析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形成机理。一是数量属性异质:不同地区各类用地类型数量、区域土地资源总量、土地经济供给数量等特征存在差异性,形成了区域土地资源在绝对和相对数量上的异质性。二是质量属性异质:地块土壤肥力、热量、气温、降水量、生物多样性等土地自然质量差异和地区技术水平、投入程度、管理方式、政策制度等经济质量差异是土地资源空间异质的主要原因。三是结构属性异质: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差异,引导人们采用适宜的土地利用方式,同时人们的土地利用方式又改变着土地用途和类型,使得土地利用结构更加复杂化、多样化。四是区位属性异质:土地空间位置固定性和相对位置可变性,往往增加土地对区域人力、资本等资源的依赖,造成土地区位的空间异质性。五是时间属性异质:土地资源在不同时刻具有不同的价值、功能、数量和质量等特征,形成土地资源时间属性的异质。六是组合属性异质:资源通常都是结合在一起利用的,任何一种资源的直接利用都会影响其他资源的潜在价值[14];土地作为基础资源,与水、矿产、人力和资本等资源的空间组合模式与数量匹配关系的差异,造成了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

二、理论分析及实证检验

(一)理论分析

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传导机制是指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对土地管理工作的作用路径与机理,主要从三方面影响土地管理模式。一是影响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方案。不同区域土地利用效益差异显著,不同产业类型产业用地绩效差异明显,为获得最大效益,土地供应总量、时空布局、结构调整等优化配置方案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和指向性。二是影响土地利用方式。土地资源承载力异质性决定了土地利用强度、方式、标准存在差异性。生态脆弱区、农业保护区等经济承载力较弱的区域,不适宜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而承载力较高的区域,土地开发利用强度大。三是影响土地均衡发展。由于土地资源数量和功能的空间异质性,林地、耕地资源丰富的地区,生态产品和农产品输出大,土地用途管制严格,土地发展受限,而建设用地丰富的城镇化区,土地投入产出强度大、利用效益高,造成不同用途区土地非均衡发展。对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影响土地资源管理的机制与路径进行探讨,有助于设计差别化土地管理模式。

当前我国土地管理制度与政策具有很强的普适性,但我国区域土地资源数量、质量、结构、区位等空间异质明显,普适性的土地管理制度和政策针对性不强,有效性不足,与土地利用复杂化、多样化、精细化特征相冲突,导致土地资源严重浪费,利用效率不高,区域发展不均衡等问题。为此,土地管理者通过改革与创新土地制度,调整土地政策,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等手段或途径,改变土地管理模式,促进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协调区域均衡发展。具体框架见图1。

(二)实证检验

1.检验方法。为验证和明确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传导机制与路径,利用协整检验和格兰杰因果检验法对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传导机制进行检验。土地资源高效利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经济稳步持续发展是土地管理的重要内容和管理目标。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传导机制最终作用在土地管理上的效果均体现在土地利用效率、产业结构与布局、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因此,可通过检验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对土地利用、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的影响进而检验土地资源空间传导机制。首先,运用ADF单位根检验法,对样本数据的平稳性进行检验;其次,运用JJ检验对多变量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进行检验;最后,运用格兰杰因果检验方法对多变量情形进行成对的格兰杰因果检验。

2.变量设置。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是一个综合变量,主要表现在其属性异质上,选择对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贡献较大的数量、质量、结构、区位属性异质性作为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变量[12]。分别用耕地比重、地均GDP、土地均衡度、交通便捷度表示土地数量、质量、结构和区位异质性变量。关于经济发展指标,大致可概括为增长型、生态型、综合型和可持续型4种[15]。但是无论那种测度类型,GDP或人均GDP都是经济发展必选指标。因此,选择人均GDP作为经济发展变量。我国城镇化进程中,三次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变化趋势是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进而向第三产业转移,二三产业比重能够反映区域产业产出水平、产业发展类型与调整方向。因此,选择二三产业比重作为产业结构的变量。地均投入增加,会带动相关要素集聚,为土地开发利用提供动力,促进土地高效利用,能够反映土地利用水平,用地均投入强度表示土地利用水平。

3.数据来源。以武汉城市圈1996-2012年的土地资源属性异质性、经济水平、产业结构等信息为样本数据。人均GDP(PGDP)采用地区生产总值与常住人口的比值表示(万元/人)。二三产业比重(STP)等于二三产业产值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地均投入强度(PAFI)等于固定资产投资额与土地面积之比(亿元/公顷)。耕地比重(PAL)为耕地数量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地均GDP(LGDP)等于GDP与土地总面积的比值(亿元/公顷),土地均衡度(LED)计算参考张俊峰等[12],交通便捷度用城市圈公路路网密度(HRND)表示。上述土地数据均来自城市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变更数据,由国土部门提供,社会和经济数据均来自于《湖北统计年鉴(1997―2013)》,其中地区产值按可比价折算为1996年价格。公路路网密度来自于城市圈各城市统计年鉴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部分年份数据缺失,采用湖北省当年数据代替。

4.检验结果。根据所采集数据,分别运用不同的软件对其进行了平稳性检验、协整关系检验和因果关系检验,具体如下:第一,平稳性检验。运用Eviews6.0对武汉城市圈1996―2012年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土地利用等数据进行ADF检验(见表1)。

ADF检验结果表明:变量序列中,ADF检验值均大于临界值,说明原始序列都是非平稳的。分别对原始序列的一阶差分序列进行ADF检验,结果表明:变量序列的一阶差分序列至少都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是平稳的,为一阶单整序列。各变量序列ADF检验结果可用下式表示,PGDP~I(1)、STP~I(1)、PAFI~I(1)、PAL~I(1)、LGDP~I(1)、LED~I(1)、HRND~I(1)。第二,协整关系检验。运用Eiews6.0分别对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与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土地利用等变量序列进行JJ检验,可得到表2。由表2知,各组变量只有一个检验统计量大于1%水平下的临界值且P值显著,表明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与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和土地利用变量序列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有一个协整关系。

第三,因果关系检验。为进一步探讨彼此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对土地异质性、土地利用、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的变量序列进行Grange因果关系检验,结果见表3。

结果表明:在滞后1阶、5%的显著性水平下,二三产业比重、地均投入强度与耕地数量、地均GDP、土地均衡度、公路网密度存在双向的Grange因果关系,人均GDP与耕地数量、公路网密度存在双向的Grange因果关系,与地均GDP、土地均衡度、存在单向的Grange因果关系;在滞后2~3阶、5%的显著性水平下,人均GDP、二三产业比重、地均投入强度与耕地数量、地均GDP、土地均衡度、公路网密度存在双向的Grange因果关系。因此,可认为人均GDP、二三产业比重、地均投入强度与耕地数量、地均GDP、土地均衡度、公路网密度是相互作用和影响的。

三、传导机制分析

综上可将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对土地管理的作用与影响概括为两种形式:一是直接作用机制,主要表现为土地资源特性和属性空间异质性对土地管理的影响;二是间接作用机制,主要表现为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通过作用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土地利用等影响土地管理。

(一)直接作用机制

1.土地资源特性传导机制。土地稀缺性、价值性、动态性等资源特性的差异直接作用于土地利用与管理。土地资源稀缺程度,决定着土地资源利用与分配方式。在用地空间不足的地区,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拓展地下空间是土地利用的方向和路径,而用地压力小的地区,资本、劳动可能成为其经济发展的限制因素。土地资源价值特性的差异,直接决定着土地资源开发方向与利用程度。如耕地适宜农业生产,需严格土地用途管制;而建设用地,土地经济价值高,适宜城镇化、工业化建设。土地资源动态特性差异,改变了人类的资源价值观和利用方式。传统粗放型的土地利用方式,导致土地生态资源过度使用,生态系统稳定性降低,使人类开始认识到资源不可持续利用的弊端,从追求经济利益转变为追求土地利用综合效益。因此,土地资源稀缺程度、价值功能、动态变化等异质性直接作用于土地管理,影响并引导着土地资源利用方式、开发程度、利用方向与观念转变。

2.土地资源属性传导机制。土地资源具有自然和社会双重属性,属性的空间差异直接作用于土地管理。土地自然属性的空间异质性主要表现为土地自然质量、现状结构、地理位置、资源禀赋等的差异性,即资源本身异质性所造成的空间单元差异。不同土地类型、结构数量和资源匹配关系,引导人们认识和确定土地的不同功能和用途,采取针对性的土地利用与管理模式。土地数量、结构、用途等差异性是土地供应、布局优化、结构调整等土地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土地资源社会属性的空间异质性指土地所处空间的非均衡性造成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土地资产增值潜力、土地产权主体特征、权能大小等方面。土地增值潜力大,在土地上投入的生产要素越多,土地利用方式更加复杂,管理更为精细。产权权能越大,权利束越多,获得收益也就越多。而产权是否明晰、流转顺畅与否直接决定了土地市场运行状况。土地资源社会属性空间异质直接影响着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土地产权制度设计、土地市场运行机制等土地管理活动。

(二)间接作用机制

1.经济发展传导机制。随着经济发展,土地需求尤其是建设用地的需求加大,土地供需矛盾突出,需要严格控制城镇规模,创新土地供应模式。土地作为资产,经济发展为土地流通提供了便利,土地资产特性充分体现,土地产权主体和权能更加复杂,土地增值链延长和利益网扩大,推动了土地产权制度、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的改革。另外,随着人类的经济活动范围和经济建设强度扩大,土地用途和功能呈现出多样性,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导致土地生态功能和农产品生产功能弱化,建设用地无序扩张,要求土地管理者加强土地规划统筹管控作用,盘活存量用地,加速低效用地退出,严格用途管制制度,健全土地市场机制,创新土地用途管制、土地规划、土地税收、权属管理、产权制度等土地管理制度与模式,以适应和促进经济发展。

2.产业结构传导机制。产业发展为人们提供更多的物品和服务,第一产业主要满足人们对农产品的需求,保障粮食生产与安全,所以必须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保护耕地及生产功能,确保农产品的持续生产与输出。第二三产业主要提供工业产品和服务产品,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需求,产业用地效益高,开发利用程度大,挤占农业和生态产品的生产空间。因此必须合理规划产业用地,优化产业结构,发挥产业用地规模集聚效应,调整各产业用地结构与生产空间。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与空间布局通过改变土地投入产出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等土地使用标准和土地供应方式、供应结构、税收标准、市场配置机制等内容,影响土地利用效率、土地价值与用途、土地区位、土地规划与空间格局,进而改变土地管理模式与政策。

3.土地利用传导机制。土地利用是土地的利用方式、利用程度、利用效果的总称[16],受自然、经济、人文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区域气候、地形、土壤、水文、地质条件等因素直接影响着土地的利用方式。如水文、气候、土壤条件好的区域,保护耕地数量和质量是土地管理的重点;丘陵山地开发利用难度大,生态价值高,严格土地开发、保护生态是土地管理的重要内容。城镇土地利用开发强度大,建设用地比重较高,土地经济产出高,产权复杂、多样,要求明晰土地产权,集约节约用地,实行更加精细的管理模式,提高土地管理水平。农村宅基地布局散乱,粗放闲置现象普遍,利用效率低下,土地管理应以优化布局、低效利用改造为重点。土地的利用方式、程度和效果的空间差异性,决定着土地管理内容应更具有针对性,管理模式更加精细化。

四、政策及建议

综上可知,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普遍存在且通过直接和间接的作用机制,影响土地利用与管理。有必要实施差别化、针对性、有效性的土地管理模式,促进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根据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传导机制,从建设用地、产业发展和土地用途管制等方面提出差别化土地管理对策。

(一)差别化建设用地管理

差别化建设用地管理须解决四个关键问题:建设用地总量问题、指标分配问题、建设用地管理模式问题、差别化管理执行问题。首先,明确测算依据和方法,科学测算国家层面、省级层面和市县级层面规划期内建设用地需求与可供给增量,确定供需缺口,寻找解决途径。其次,根据土地要素贡献率或产出弹性,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并分配建设用地增量指标,提高建设用地指标的使用效率,同时兼顾指标分配的公平性。依次,根据区域资源禀赋、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差异以及建设用地利用与管理水平和方式的不同,有针对性地设计差别化建设用地管理模式与政策,提高管理有效性。最后,从试点、补偿、监管等方面,完善建设用地差别化管理配套政策体系,推进相关体制机制创新。

(二)差别化产业供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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