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7 09:23:19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食品安全健康管理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根据上级规定,苏州质监部门进一步健全了质监系统食品质量安全专业监督员、乡镇(街道)政府质监员、村(社区)协管员共同监管的模式,实行“定人员、定区域、定任务、定责任”。全市95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划分为95个责任片区,由88名专业监督员、140名乡镇(街道)质监员对口负责。专业监督员、质监员全部经市局统一培训后持证上岗。同时,为了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苏州质监部门在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实现电子化、网络化的基础上,完善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台帐制,利用电子监管网络,进一步深化细化食品企业的巡查工作,并明确要求巡查工作要按照产品的分类和企业的分级情况,每月制定巡查计划,建立健全食品企业质量记录,基本实现了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动态监管。
针对食品生产小作坊布局分散、规范化意识差、随意性强等特点,苏州质监部门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强化了对小作坊的监管:一方面查处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以及生产卫生条件极差的小食品生产企业,与暂时未获得QS认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增强了小作坊的质量安全控制能力,有效遏制了生产加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帮扶引导小作坊改善生产条件,联小变大,整合做强,鼓励联合生产经营、联合建立食品实验室,严格按照标准和技术要求组织生产,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
苏州质监部门对产品要求严格把关,进行资料和企业现场的审查,对受理、核查、检验环节严格实行“三分离”。去年以来,对765家符合食品市场准入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发放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对234家基本具备法定生产条件,但又不符合食品市场准入要求的企业,列入了小企业、小作坊的管理,全部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302家由于自身经营不善和不符合食品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全部实行关停,全面完成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两个100%”的目标。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队伍建设
孙端镇成立由镇长担任主任、分管社事副镇长担任副主任、食品安全监管相关职能办公室和基层站所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孙端镇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安委);食安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办),办公室设在社事办内,由分管社事副镇长兼任主任、社事办主任担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食品安全监管相关职能办公室和基层站所人员组成。同时确定1名人员担任镇食品安全协管员,确保我镇食安办工作统一有序、顺畅高效。
加强行政村、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每个村(居)确定1名村(居)妇女主任担任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强化企事业单位(主要指农业、工业、建筑业、三产服务业、学校等企事业的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每个企业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
二、进一步明确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镇食安委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责,按照“属地负责制、首责管理制、责任追究制”原则,细化职责分工,层层分解任务,确保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得到全面落实。
(一)镇食安办工作职责
在镇党委政府、食安委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总体规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督查;明确并落实辖区内食品安全各环节涉及的职能办公室和基层站所的工作职责;牵头组织辖区内有关食品安全的综合整治、联合执法行动,负责监控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形势和食品安全信息收集上报;建立辖区内食品相关单位基础档案,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执法监督;负责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食品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活动,做好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等工作;完成县食安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镇社事办:履行镇食安办的工作职责,负责全镇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引导社会舆论。(由宣传线、镇广电站配合)
镇经发办(农业线):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工作,对辖区内的全部农产品生产企业(种养殖户)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签订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种养企业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认证和监管;负责组织对农产品农药残留、禽畜水产品药物残留量检测;负责动物防疫检疫;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查处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负责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负责粮食收购、储存活动过程中的粮油质量;协同有关部门对粮油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查处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参与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镇经发办(工业线):负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辖区内的全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食堂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签订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企业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对影响食品质量的生产环境及污染源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前的环评;依法审核食品建设项目。(由联厂干部配合)
镇城建办:负责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的全部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签订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建筑工地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马路市场的整治,取缔流动的无证经营的食品摊贩;牵头负责协调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工作,依法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有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由镇城监中队配合)
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陶堰中队: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辖区内的全部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签订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的监督检查,组织并督促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并将许可证吊销、注销情况及时通报工商部门;继续推广餐饮服务“五常法”管理和量化分级管理,落实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参与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陶堰工商所:负责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辖区内的全部食品流通单位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签订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食品流通单位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对所属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食品流通领域的市场准入制度,并加强管理和监督;负责食品流通领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监督检查,组织并督促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负责查处食品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质量监测;负责食品的商标、包装标注、广告等监督管理;参与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齐贤质监分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并将食品生产许可证吊销、注销情况及时通报工商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监督检查,组织并督促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查处生产领域中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负责食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督检查抽验,推进食品行业品牌战略;参与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镇教育总支: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健康宣传工作;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
镇卫生院: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援工作;负责对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负责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经营者的监督管理。
镇财政所: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经费保障,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镇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维护执法秩序,查处抗拒执法的事件。
镇社管办:负责受理食品领域群众、投诉和举报案件,并交办、督促有关部门查处与回复。
镇纪委:负责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督察督办;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三)镇食品安全协管员岗位职责
在镇食安办的领导下,协助做好辖区内食用农(林)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企业及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涉食重点对象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做好农村安全信息员和企业管理员队伍的日常管理,指导信息员、管理员开展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检查等工作;掌握本辖区食品安全基本情况,定期向食安办汇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风险隐患。
(四)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岗位职责
在镇食安办领导和安全协管员业务指导下,负责本村(居)辖区内规模以下企业食堂、粮食、蔬菜、水干果种植户、畜禽养殖户、生猪屠宰企业、农贸市场、超市、商店、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集体聚餐等涉食对象的食品安全协管工作。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及时更新本村(居)食品安全宣传栏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宣传活动;对本村(居)食品安全情况和涉食单位经营动态进行经常性巡查并做好记录,最大限度制止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并按要求记录上报;协助做好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督促聚餐发起人或举办者,做好聚餐申报和现场制作食品安全及环境卫生,负责本村(居)厨师调查摸底和登记上报,督促厨师办理好健康证;及时向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可疑食物中毒、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食品安全隐患和举报投诉等信息,协助调查和处理村(居)内食品安全事件。
(五)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是一种与人类健康有着密切联系的特殊有形产品,具有特殊性和重要性,因此食品的质量与安全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安全是指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或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受害的一种担保。食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老百姓生存最基本的要求。如果不注意加强质量管理,很容易造成食品污染,从而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危害其身体健康,因此对食品安全的管理成为当今我们的重要任务。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快,在政治社会多元化的今天,贫富差距依然存在,现行法律法规尚不足以确保食品安全达到统一标准,所以我们目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必然选择就是对食品安全实施区域化管理。现我就食品安全的区域化管理谈一点微薄的见解。
一、食品安全区域化管理的必然性
人类火的发明揭开了食品安全管理的序幕,之后人们围绕食品安全管理一直不断的进行探讨和研究,直至步入20世纪,继欧共体1964年(64/433/EEC指令)制定了《关于鲜肉生产好销售的卫生管理》之后,1969年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又制定出台了《食品卫生通则》,从此食品安全管理逐步迈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这时就必须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依靠政府的推动,也就是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以技术手段实现食品的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两大职能。
食品质量管理是食品工业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是一种被广泛认可的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具有全面性、系统性、长期性和科学性的特点。加强食品质量管理是确保食品安全的必要条件。由于不同地区经济文化存在的差异和社会治理结构的不同,在现阶段及今后一段时期内,不同区域的食品安全状况不可能完全一致。因此,要想做好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更好的保障人类身体健康,在政府的主导下加强食品安全区域化管理或实施区域认证制度成为历史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
二、食品安全区域化管理的根本性
食品安全的风险不仅来自于食品的加工和流通环节,更重要的也是我们容易忽视的风险则来自于食品原料在种养殖环节造成的污染。而现行的食品安全源头管理理念和“公司+基地+标准化”的管理模式,仅仅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思维方式和在特定条件下的运行机制,并没有解决食品安全的根本问题。因此,要从根本上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的控制,解决食品安全的根本问题,就要建立一种覆盖整个食物链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而区域化管理体系的建立就是基于这一出发点开展的探索和尝试,其目标是“建立一个体系,构筑三道防线”。我们所谓的“一个体系”指的是建立一个由政府主导的能够覆盖整个食物链各环节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具体模式为“政府主导,科学引导,龙头带动,部门联动,全民行动”。“三道防线”指的是在食品安全区域化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的基础上,在区域内采取三项具体控制措施,一是对区域内的种养殖基地进行合理规划布局,加强食品原料的源头控制,构筑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二是对区域内的食品加工企业实施巡回监督,加强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安全卫生控制,构筑食品安全的第二道防线;三是通过残留监控计划的实施以及企业和区域实验室的检测把关,掌握食品安全风险的动态信息,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构筑食品安全的第三道防线。
通过“一个体系”的建立和“三道防线”的构筑,消除食物链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把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在最低程度。因此可以说,食品安全的区域化管理是食品安全的治本之举。
三、食品安全区域化管理的实践性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家,农村人口仍占多数,我们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发展农村经济的必要性,但我国农业基础薄弱,农村经济发展滞后的现实促使我们努力探索“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而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区域化管理体系,本身就是对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有益探索,它对新农村建设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促进食品产业链的健康发展,加强企业与农民合作,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促进城乡一体化新格局的形成;
调整企业产品结构,推动农产品的优化,最大限度的开发和保护土地资源,提升土地使用价值;
(二)对政府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政府管理与服务职能的新突破,统一负责食品产业链各环节的组织、协调及管理工作;
(三)建立农业生产技术咨询服务机制,统一规划布局区域内检测实验室,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物资的配售机制,优化配置农业社会化服务资源,进一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食品工业是人类的生命产业,目前我国食品工业总体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农产品加工率不高,产品结构不合理,生产技术水平还有待提高,应健全食品工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确保食品安全。
实施食品安全区域化管理,搞好食品安全质量管理有助于提高食品企业的经济效益,减少原材料的消耗和生产过程中一些不必要的浪费,有效提高经济效益;有助于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综上所述,构建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食品安全区域化管理新模式是我们目前的主要任务,是我们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是我们对广大消费者负责的重要体现。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大局。作为食品生产企业,应以严谨的科学态度、高度的`责任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提供安全放心的产品。“两节”将至,在开展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之际,我们有义务向消费者展示我们肩负的社会责任。为此,我们向全市各食品生产企业提出倡议并向社会各界做出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执行与食品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严格把好食品安全质量关,安全生产,诚信经营。
二、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各企业法人和单位负责人更要担当起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义务。逐步实施企业食品安全员管理责任制度。
三、遵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自觉抓好产品质量源头管理,保证生产加工工艺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保证生产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等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保证未经检验合格的食品决不出厂,加强食品生产与流通各环节的全过程监控,不生
产、加工、销售不安全食品。
四、自觉实施召回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主动召回产品。
五、加强企业和行业自律,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接受同行、消费者和全社会的监督,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六、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和诚信文化建设,诚信生产经营,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运用先进管理手段,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七、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与普及,提供科学消费信息,倡导健康消费理念,推动全行业形成食品安全经验与技术交流的共享机制。
食品安全的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大家共同携起手来,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共同承担起保障食品安全的神圣责任,为百姓筑起保护健康和安全的坚固长城,为推动我国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消费环境、推动全市食品行业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2022精选关于食品安全的倡议书范文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大局。作为食品生产企业,应以严谨的科学态度、高度的责任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提供安全放心的产品。“两节”将至,在开展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之际,我们有义务向消费者展示我们肩负的社会责任。为此,我们向全市各食品生产企业提出倡议并向社会各界做出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执行与食品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严格把好食品安全质量关,安全生产,诚信经营。
二、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各企业法人和单位负责人更要担当起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义务。逐步实施企业食品安全员管理责任制度。
三、遵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自觉抓好产品质量源头管理,保证生产加工工艺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保证生产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等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保证未经检验合格的食品决不出厂,加强食品生产与流通各环节的全过程监控,不生
产、加工、销售不安全食品。
四、自觉实施召回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主动召回产品。
五、加强企业和行业自律,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接受同行、消费者和全社会的监督,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六、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和诚信文化建设,诚信生产经营,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运用先进管理手段,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七、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与普及,提供科学消费信息,倡导健康消费理念,推动全行业形成食品安全经验与技术交流的共享机制。
食品安全的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大家共同携起手来,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共同承担起保障食品安全的神圣责任,为百姓筑起保护健康和安全的坚固长城,为推动我国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消费环境、推动全市食品行业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2022精选关于食品安全的倡议书范文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完善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是国家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近年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对我国食品在国内外的声誉产生严重影响,其教训十分深刻。作为凤台县食品生产企业代表,共同构建完善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是我们食品行业和从业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食品生产企业有充分的义务向消费者展示我们肩负的社会责任,我们有坚定的决心向社会各界做出庄严的安全承诺。为此,向全县的从事食品生产企业发出以下倡议: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执行与食品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严格把好食品安全质量关,安全生产,诚信经营;
二、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各企业法人和单位负责人更要担当起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义务;
三、自觉抓好产品质量源头管理,遵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保证生产加工工艺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保证生产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等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保证未经检验合格的食品决不出厂,加强食品生产各环节的全过程监控,不生产、加工、销售不安全食品;
四、加强企业和行业自律,接受同行、消费者和全社会的监督,
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中图分类号】R3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851(2018)01--01
当前我国在发展过程中出现过一系列的食品安全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人民的身体健康、危害了社会稳定、影响了我国正当企业的经济利益以及国家整个行业的总体声誉,因此要加强食品营养相关知识的普及,提高人们的营养意识,加大食品卫生监管的力度,从而更好的应对食品安全。
1食品安全的概述
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定义,其仅仅将食品安全作为一个狭义的范畴来理解,只要食品没有毒,对人体没有伤害,并且要符合一定的营养要求,不造成对人体危害,那么这种食品就是安全。实际上这样理解还是远远不够,食品安全包括了食品卫生和营养,在理解这一点上,需要有关部门人员打破原本的局限观念,深入了解食品安全的涵义。联合国对于食品安全的概念给出了明确的界定,主要囊括了以下几方面:第一、数量方面。即一个国家政府的财政部门和食品部门要提供足够数量的优质食品给国家公民,为国家社会稳定、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第二、安全方面。即对食品的生产和加工部门提出了为消费者所提供的产品不得有任何明显或潜在的因索威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同时还要满足消费者所需的营养物质。第三、发展方面。食品安全需要符合环境保护以及可持续的要求,对食品生产和加工部门要求在生产过程中重视周边加工环境,保持环境优良,维护土地的可持续利用。总的来说就是要求生产或者加工的食品不能有毒、对人体不能有害并且需要具备一定满足要求的营养,不能对食用者的健康状况有任何的威胁。并且食品的营养和卫生是相依相存、不可分割的。食物中有机物、无机物和碳水化合物以及其他的物质经过人体的各个消化系统后,发生一系列的生化反应,并被有关组织器官有选择的吸收。这些物质是健康、稳定生长的重要基础,所以食物中如果存在有价值的营养物质,则对于改善人体的生理健康有着显著作用,反之则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2食品营养与食品卫生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我国《食品安全法》以及《食品卫生法》中有涉及到食品营养与食品卫生监管,但是仍然存在不足,具体表现为:(1)食品营养问题。良好的食品营养有益于生物机体健康,营养不良将会升高人体受到各种疾病影响的可能性。当前食品营养来源过于单一化,人们的营养意识不高,很多人不明白食物相克等原理,部分食品添加剂与非食品添加剂界定不明,食品原料比较差,但是没有相关营养标准限定,相关食品潜在破坏人体的问题没有充分重视和研究,更没有相关的营养以及界定标准,这些问题都给食品营养问题极大挑战。(2)食品卫生监管问题。主要的卫生监管问题表现在律法规体系过于粗放,不能细化,对很多药物检测和标准都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食品安全存在多头监管,仍然采取以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管理模式,责任分割以及沟通的不甚明了,安全标准体系以及信用体系建设都不完全,这都是加强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方向。
3食品营养与食品卫生监管应对食品安全的措施
3.1加强有关食品营养的监测。加强有关食品营养的监测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同时保证食品安全、健康、营养的有效处理手段。人们按照目前的食品种类以及食品的營养状况,规定出各种食品不同的营养标准以及不同人群相应的最佳营养摄取量。这样既可以使不同人群的营养均衡,也可以让人们拥有好的饮食习惯。另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营养的相关条款也需要完善、规范。这种做法可以让食品的营养工作变得更加规范、更加标准、更加合理。
3.2加强有关食品卫生的监测。加强有关食品卫生监测则需要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而很好地整改食品卫生的监测工作。此外还应该把监管的责任具体到每个监测管理人员的身上,让其切实履行责任,从而提高食品卫生监测的水平。目前我国实行的《食品安全法》中并没有详细监管食物种类、营养搭配、营养破坏等。简言之,我国现存的食品安全法规仅解决了食品卫生所存在的弊端,却没有合理保障食品的营养和安全。
3.3严格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就是监管、控制一切对可食用或饮用的物质进行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有可能会引发的一切生物、化学和物理等方面的有害因素,从而保障在此过程中被生产出的食品对消费者的身体状况不会有任何损伤。政府应该同时注重多样、适量两方面,解决食品安全中食品营养和食品卫生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有关部门应该根据社会实际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具体表现为:第一、加大食品安全标准以及法规的建设,试图与国际迅速接轨。做好细化我国食品安全管理,完善相关法规,使得食品安全监控有法可依。第二、建设食品安全信用机制,做好改善信用环境,提高企业信用意识,规范相关法律法规,健全框架、制度和管理等。并且建设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做好完善包括ISO体系在内的食品管理以及认证体系,同时需要健全安全的预警反应机制以及完善各种评级标准、机制等。第三、加大监管力度,落实各个相关部门的责任,公布相关的监测信息,使市场透明化、公开化,从而达到长期监控的目的。
4结束语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是影响人们生命安全以及身体健康的重要因素,其关系到整个人类的生存、发展、繁殖、延续。由于目前我国安全事故频发,严重阻碍了社会发展以及人民幸福生活,因此探讨分析食品营养与食品卫生监管应对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南苏格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DF5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6—68—02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凸显,亟需解决。发达国家在食品安全法律方面积累了很多经验,深入研究发达国家食品安全法律的有益做法,对于加强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建设有着重大的启示作用。
一、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法律
1.美国。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对食品安全构建了严密的监控系统。美国的宪法规定了由政府的立法、执法和司法三个部门共同负责国家的食品安全工作,在国家食品安全体系中承担着各自的责任。为保证供给食品的安全性,国会负责制定并颁布法令,各执法机构负责贯彻国会颁布的法令,并依据法令法律确保食品安全,司法机构负责对执法过程中引起的争端作出公正裁决,确保立法决策的科学性、透明性和公众参与性。
美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既有《食品质量保护法》等综合性法律,亦有《联邦肉类检查法》等十分具体的法律。美国食品安全法律主要有:《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联邦肉类检验法》、《禽类产品检验法》、《蛋产品检验法》、《食品质量保障法》、《公共健康服务法》等。相关法有:《生物恐怖法》、《受控制物质法》、《受控制物质进出口法》、《公平包装和标签法》、《联邦反贿赂法》、《联邦食品和药品法》、《联邦进口牛奶法》、《联邦贸易委员会法》、《罐装牛奶法》、《食品和药品管理现代化法》、《GATT乌拉圭回合专利条款》、《铅印中毒预防法》、《卫生食品运输法》、《茶叶进口法》等。
奥巴马上任后,对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又进行了改革。美国众议院于2009年通过了食品安全加强法案,并提交拳议院审议。此法案为美国“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作出70年来最为重大的修正。该法案赋予了FDA多项新权限,包括给予FDA制定农场初级原料生产标准、强制回收受污染食品、扣留不安全食品、限制或禁止来自某个地区的不安全食品流通,以及就可能违规情况索取相关数据等新权限,甚至要求FDA发展一套能够完善追查食物污染来源的追溯系统。
纵观美国食品安全立法,它有两个特点:一是涵盖面全,适用范围广。美国很早就进行了食品安全方面的立法,目前,美国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对较完善,覆盖范围广,适用对象多,基本包涵了所有的食品,同时制定了相对完善的食品安全标准和监管体系。二是法令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完善。国会赋予管理机构很大的权力。在有威胁公民健康的新情况出现,而法律法规还未涉及到的状况下,管理机构可以依据自己的灵活性,对规章进行相应的修订,从而使管理部门能以先进的方法来解决新出现的食品问题。
2.欧盟。欧盟历来高度关注食品安全。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欧盟形成了比较严谨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发表于2000年的“食品安全白皮书”是欧盟新食品政策的基础,它提出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原则应当是采用从农田到餐桌的综合管理,包括饲料生产、食品原料、食品加工、储藏、运输直到消费的所有环节。根据《食品安全白皮书》,2002年欧盟成立了食品安全局(EFSA),作为独立于欧盟其他部门的独立机构,在食品安全方面向欧盟委员会提供建议。EFSA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危险性评估,独立地对直接或间接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事件提出科学建议。此外,EFSA还对转基因饲料与共同体法规和政策有关的营养问题等提出科学建议。
目前,影响欧盟食品安全的重要法律包括欧盟食品法(EC)NO.178/2002,欧盟食品安全与动植物健康监管条例(EC)NO,882/2004,动物源性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管理的动物健康条例(2002/99/EC),《通用食品法》、《食品卫生法》以及一系列的食品安全规范要求等。
欧盟新食品法,即欧洲议会与理事会178/2002法规,于2002年1月28日正式生效。该法是欧盟迄今出台的最重要的食品法,填补了在欧盟层面没有总的食品法规的空白,其宗旨是通过统一手段,为欧盟创造一个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框架。它强调了关于食品法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明确了欧洲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责以及有关食品安全的管理程序。食品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五个方面:食品安全必须考虑整个食物链;风险分析是食品安全政策的基础;所有食品生产与经营者必须对食品安全负责;产品必须在所有食物链环节中具有可溯性;消费者有权从公共机构获取准确的食品安全信息。
3.日本。日本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以食品卫生法为基础,包括《屠宰法》、《禽类屠宰管理与检查法》、《加强食品生产过程中管理临时措施法》、《健康促进法》、《农林物质标准化及质量规格管理法》、《食品与农业农村基本法》、《食品安全基本法》等。
2003年5月颁布的食品安全基本法规定:“保护国民健康是首要任务”,“在食品供应的每一阶段都应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政策应当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并考虑国际趋势和国民意愿”,充分体现日本政府强调食品安全管理应当建立在科学与充分危险流的基础上的原则。日本食品安全委员会根据食品安全基本法,作为独立的机构负责开展危险性评估并向管理部门提供管理建议,与社会各界开展危险流,处理突发性食源性事件。
日本政府对食品安全管理的角色定位有一个显著特点,即重视各机构的协调,专门成立负责协调的管理机构,以充当各部门沟通、协调的角色。它的下属管理机构有三个:日本食品安全委员会、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日本劳动厚生省负责食品卫生的危险性管理,农林水产省负责农林水产品的危险性管理,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危险性评估。三部门均与食品生产者、消费者在相关领域进行危险流工作。
日本食品安全管理的各个部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国立技术部门只负责技术支持,它们没有法律所规定的行政权力,处于中立方的角色。
二、发达国家食品安全法律对我国的启示
1.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美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在食品安全领域也不例外,至今已出台了十多部核心法律,内容涉及食品安全的各个方面。而我国有关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还比较少,涉及的内容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如职责模糊不清,对某些具体的问题没有做明确的规定等,导致一些企业利用法律政策漏洞危害公共安全。因此,要积极借鉴美国等国有益经验,尽快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强化食品安全法律责任,明确食品安全标准,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2.法律贯穿食品供应的各个环节。食品安全必须考虑整个食物链。在整个食品供应的各个环节,都有可能受到各种危害的影响,安全的食品是通过对从食品的生产到消费进行有效控制的结果。食品安全法律应覆盖从生产到消费的食品链的所有环节,包括化肥、农药、饲料的生产和使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藏和运输;与食品接触工具或容器的卫生性;操作人员的健康与卫生要求;食品标签提供信息的充分性和真实性以及消费者的正确使用等。
3.建立综合性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成立一个综合性的食品安全领导、监督、管理机构,有关食品安全的问题都由它统一监督、管理、问责,使各个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能互相配合,有效运作,类似于日本的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协调政府、企业、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以达到多层次、多主体、多方面的管理食品安全目的。
4.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一方面是指消费者具有知情权,有权获得所消费食品真实完整的信息;另一方面是指法律法规、标准的修订与执行应在公开、透明、互动的方式下进行,消费者拥有获得政府立法和管理信息的权利,并能够通过正规渠道提出自己的意见;发生食品危害时,政府应及时向消费者预警信息,促进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交流。欧盟、美国建立十分完善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做法,很值得我们借鉴。
民以食为天,食以质为先。当前,食品安全问题变得十分突出,一旦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就会对消费的身体健康与合法权益构成威胁。为从根源上控制食品质量,应重视对整个供应链的管控,从食品生产与加工到销售的整个过程,都要做好审核与管理工作。新时期,伴随着食品供应链的逐步延伸,在食品质量安全上,不仅仅针对食品生产的某个环节,还要放眼整个食品供应链,进而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系数。
1食品安全与食品供应链间的关系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1]。从世界卫生组织的具体定义来看,食品安全问题是指食物中含有有害、有毒物质,对人体的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部分学者认为,食品安全就是食品质量安全,认为在食品中不应该存在可能损害人体健康的有害、有毒物质,以免消费者患上慢性或急性疾病,或者带来系列疾病隐患。食品供应链主要是从食品刚生产到消费的过程进行管理,重视对各利益主体的保护,以实现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管控。整个食品供应链是由多个环节与组织载体所组成的,包含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销售等的全面管理,进而做好对各个环节的把控,将食品质量安全风险予以排除[2]。食品质量安全贯穿供应链的整个过程,这就需要在每个环节都要满足食品安全的具体要求。在供应链中,主要包含食品来源、生产与加工、流通者(运输、存储)、销售(零售、批发等)、消费者等几道工序。从以上的供应链来看,整个链条比较长且相对复杂,做好每个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管控,以求保证消费者餐桌上的食品安全。
2基于供应链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2.1构建完善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
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主要包含生产、加工、产品流通与消费等环节,进而实现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科学管理[3]。国家卫生部需要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同推出与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让国家标准管理委员来统一立项、审查、编号与批准。此外,还要及时完成食品质量、卫生、农产品等标准的制定工作,构建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从而满足人们的健康需求[4]。
2.2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为更好地确保食品安全,应构建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提高食品安全质量管理水平,从而为社会稳定提供保障。伴随着社会经济与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在食品安全上有了深度的认知,但相关的法律体系却存在着严重不足,在食品供应链上的法律内容相对缺失。为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需要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角度出发,严格制定关于食品质量安全、食品供应链等的法律法规,以求从根本上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2009年6月1日,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得以正式实施[5],该部法律旨在规范市场中的食品质量安全,对食品安全质量进行全面监管,以求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保障。为完善整个法律体系,还应出台关于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许可、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与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内容。为实现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应对当前的法律法规体系予以完善与修改,及时将法律体系中的不良要素予以摒弃,查漏补缺,及时整合各类松散的法律法规,构建多层次、科学性、全方位与规范化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系统,从而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保障。
2.3重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在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时,应发挥好企业相关人员的重要作用,对食品质量进行安全监管。增强企业的质量诚信意识,增强企业的法制观念与社会责任感,构建完善的食品质量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职责,奖罚分明,以调动监管者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3结语
为顺应时代的发展趋势,为人们提供健康的食品,应重视对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重视对整个供应链的管理,做好对链条中每个节点的质量管控,从而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新时期,基于供应链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应增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意识,构建完善的食品质量安全法律体系,重视对食品质量的安全监管,对食品质量安全标准进行完善与优化,从而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以打造和谐、健康的社会发展环境。
参考文献:
[1]赵妮.基于供应链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问题探讨[J].中国商贸,2012(14):18-19,23.
[2]张静菲.基于供应链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问题[J].食品安全导刊,2017(12):25.
[3]王华书,林光华,韩纪琴.加强食品质量安全供应链管理的构想与对策[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3,31(3):267-271.
当前学校食堂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十分严重,主要体现在制度缺乏完善、执行力度不够等几方面。一方面,有关部门对于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制度缺乏完善,导致一些食品安全问题得不到治理,进而对学生的健康发展造成影响。有关人员缺乏对于食品安全监管的认识,也没有及时和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及时的沟通,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一直浮于表面,没有得到深入的管理。另一方面,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缺乏深入的管理,面对一些违反食品安全问题的现象,通常是简单的告诫,而非按照要求进行惩罚,这样一来,有关人员始终无法意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也无法得到治理。为了解决中小学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问题,必须要针对现行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从而提升中小学食品安全质量。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制定相关制度,并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的分级与示范活动。学校食堂是有关部门监管的重点对象,所以在进行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中,有关部门必须要制定食品安全的相关制度,以此确保食堂中的健康问题。为此,监管部门可以在学校食堂中开展食堂的量化分级与服务示范活动。安排专门的监督人员对食堂中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管,并且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进行规范。在争先创优观念的指引下,确立食品安全工作的典型示范,并以此带动食堂安全水平的提升。
除了要建立相关制度,还需要和政府部门进行及时的沟通,构建学校中的监管部门。因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任务十分重大,极为容易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所以在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过程中,需要贯彻落实政府部门的政策要求,将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深入至学校的食堂中,并且进行专业的培训,按照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
除此之外,进行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也可以运用相应的信息平台,例如微信、网站等,构架学校食堂互动的平台,将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传递给有关的工作人员,并要求其按照具体规定要求贯彻工作指导,将学校食堂中关于食品安全的问题在沟通平台中进行交流,这样一来既可以为行政管理人员提供方便,同时也能够缩减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极大的提升了工作效率。
制定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实现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衔接。为了保证中小学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需要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在食品安全监管有关工作的基础上,监督食堂工作并给出具体的整顿建议,长期严抓餐饮安全问题,形成长期性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一、整治工作目标
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全市每一所中小学校,采取拉网式集中整治的方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使全市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善,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得到充分保证,保障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中小学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所有中小学校内的食堂、经营食品的商店、摊点。
三、组织分工
市、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负责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
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和校园食品店经营者的管理工作,具体部署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市、县(区)工商局负责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店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市场主体资格的食品商店、摊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市、县(区)卫生局负责对中小学校园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点)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生产经营食品,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对学校商店、小卖部、摊点的整治。
检查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是否超范围经营;购进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经营场所的卫生情况,卫生设施配备情况,销售、贮存食品用的器具卫生情况;有无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依法取缔。
2、对学校食堂的整治。
检查食堂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学校食堂的整体布局是否合理;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情况;食物清洗、加工、储藏、销售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变质和过期食品是否得到及时清理;餐具的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及工作人员生活用品的保管、摆放情况;学校自供饮用水源、购进的纯净水是否符合卫生和质量安全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食堂经营者限期整改;属承包经营且问题严重的,学校应取消其承包资格,改为自主经营或重新发包;食堂整体布局不合理的,学校应利用暑假时间进行必要的改造。
3、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检查各中小学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食品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情况。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对租赁学校房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管理,与租房者签定正式合同,明确其食品安全责任,督促其健全食品购销台帐,落实索票索证制度;要求、督促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建立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机制,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常识,强化有关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广大师生消费信心和自我保护意识,构建健康、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各学校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和检查,坚决制止将学校食堂分散承包、多头承包,杜绝只承包不管理的现象;工商、卫生等监管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内食品商店、小卖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门店、商店、摊点的日常监管工作。
五、时间安排
全市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6月29日-30日)。召开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并部署到各县区。各县区、各部门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行动计划,抽调专人组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7月1日-15日)。
1、排查隐患阶段(7月1日-10日)。由各县区教育部门牵头,根据本辖区内整治工作任务量的大小,对相关部门抽调的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分组,分配工作任务,按照方案要求,拉网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市教育局对各地中小学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检查。
2、落实整改阶段(7月11日-15日)。各中小学校根据整改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县区、各部门对照整治工作目标,认真做好自查验收和阶段总结,并于7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总结书面上报市食安办,市食安办汇总后报市政府。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8月25日-31日)。市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于新学期开学前,对各地中小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整治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方案【2】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20xx〕12号)精神和xx区人民政府、xx区教育局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各项部署,全面整治学校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xx区教育局20xx年8月24日《关于转发20xx年xx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各学校开展专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整顿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心健康,事关学校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中心学校决定成立学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所属各校(园)也要成立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整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同志兼任。
二、整顿范围
乡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三、整顿内容
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提升监督能力。着力构建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的全方位食品安全教育网络体系,使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监督、防范意识进一步提升,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得到提高,切实保障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x月xx日前)。各校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本校的具体工作措施,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各学校制定本单位专项整顿行动方案。乡中心学校制定本辖区专项整顿行动方案。
(二)落实阶段(6月1日12月10日)。按照本方案要求,逐项逐条抓好落实,做好督促检查。
(三)总结阶段(12月11日12月31日)。全面总结20xx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整顿行动总结,客观分析整顿成效,查找存在问题和制定整改措施。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监管,规范学校食堂和学校周围小商店、小摊点的经营行为。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中学、幼儿园食堂要纳入食品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管和学校食堂量化管理体系评价。
2、强化对学校食堂所需粮、油、肉、蔬菜、水果、豆制品、水产品等原材料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餐厨垃圾处理、食品检验报告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防止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校园,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用添加剂,确保食品安全、卫生、餐饮用具卫生安全达到规定标准。
(二)各校(园)要开展以预防食物中毒事故为重点的专项监督检查,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原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健全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和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食堂环境卫生的管理。要求食堂内外环境要保持整洁,所有的餐具要陈列有序,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场所包括厨房、售卖间,应按要求配备防水、防潮、防蝇、防尘、冷藏、洗涤消毒、排烟装置等设施。
(四)学校要加强对校内小商店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进货台帐,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
(五)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要分柜存放,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加工和出售。
(六)加强对幼儿园、小学学生饮食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强化学生饮食安全管理。
(七)在学校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学校领导和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重点落实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园)长分工负责、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工作责任制。各学校要召开专门会议,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作出部署。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抓好工作落实,要推动整顿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严格考核,狠抓落实。各学校要把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完善督查考核奖惩办法,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督查评估。对整顿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食品安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一、问题的提出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food safety)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在我国,食品安全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量的安全(food security),即一个国家或社会的食物供应保障是否充足;二是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即(food safety)食品质的安全。随着经济全球化与世界食品贸易的持续增长,食品安全越来越为广大民众所关注。所谓“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食品安全是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济健康发展、国家安定和社会发展与稳定的重大问题。从另一个角度上说,我国今天面临的食品安全问题,在相当大程度上是参与全球社会的一个副产品。于是,市场经济下政府监管有必要成为构筑食品安全体系的一种手段。
二、政府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职能分析
从经济学角度看,食品具有“经验品”和“信用品”的特性,这就导致流通过程中消费者和生产者、管理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简单地说,就是存在使交往或交易当事人的一方拥有与交往或交易密切相关的信息,而另一方则没有,从而造成交往或交易的结果可能会由于拥有信息一方的机会主义行为而明显不利于缺乏信息一方的局面①。作为经验品,消费者在购买前无法正确评价;作为信用品,消费者使用后也无法正确检查和评价其特征。 这就需要由足以令消费者信任的第三方介入市场并通过超经济的强制力量来规范,有效地将信用品转换成经验品,来保证生产者向外界传达信息的真实、准确,建立起供求双方间的信任关系,以完成商品交易。鉴于食品安全的特性,除依靠市场外,还需要各级政府的参与。食品安全是政府的一项重要的公共管理事务,正如欧文・休斯所认为那样,每一个政府的核心使命都包括确定法律基础、保持经济的稳定、向社会服务和基础设施投资、保护弱势群体及保护环境等基本责任②。因此,如何从自己的角色和实际出发,认清管理职能,履行好管理工作,是政府做好食品工作的一个基本前提。
三、影响我国食品安全的因素
我国政府历来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针对食品安全的实际,不断地进行监管体制的调整,以进一步适应监管工作的需要。但是,由于我国的食品供应体系主要是围绕解决食品供给量问题而建立起来的,对于食品质量安全的关注程度还远远不够,现有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及各个环节尚难以满足实际监管工作的需要。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概括起来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监管制度
政府通过制定完善食品安全标准、构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建立检验检测体系、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等一系列手段,对食品安全进行切实有效的监管,对保障促进食品安全产生重要影响。因此,监管制度是食品安全监管系统的根本保障。但是,法律体系漏洞与落后,使政府在行使监管职能时乏力,为执法带来很大困难。而法律的惩罚效力弱,对违法者起不到震慑作用,就会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此外,由于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是为了对食品安全实施全过程控制而建立的,涉及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各环节及其控制和管理的技术标准亦是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有机整体,环节间的标准沟通及兼容性尚未上升到具体法律条文的相关标准也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如果缺乏相关的标准,食品市场就无法正常良性运行。
(二)监管体制
表面上看,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问题很重视,事实上却是各自为政。各部门在各自不同环节行使各自的权利,看似分工明确,扯皮现象却时有发生。目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并存使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食品行业的特殊性注定了无法单纯依靠行业自律,必须走市场主导的道路。而政府在行使市场监管职能的过程中,尚无对食品安全统一的收集、整理、储存、等有效的管理机制,没有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决策的支持作用,亟待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同时,由于没有建立完善的公众信息反馈收集和处理机制,相关的职能部门之间也没有信息沟通机制,还存在信息通道不畅的问题,政府部门上下难以协调统一,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此外,由于主要监管部门或实行垂直管理或实行分级管理,各部门自成体系,在实际工作中,他们可能更多关注自己本系统或本地区利益而不是国家规定,以至于地方各级监管机构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形成协调统一的行动。
四、对策建议
(一)加快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建设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政府的职能只有通过严格执法才能体现,才能更好地实现替代作用。因此,加强立法,健全法律、法规是我国食品安全有效监管的前提和关键。要理顺食品安全管理关系,规范生产流通,为食品产业发展提供良性的法制管理环境。要从法律上明确食品经销实体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通过经销实体的自律和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二)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有效监管的前提条件。对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进行合理分工,对交叉和重叠之处进行重新分工,做到一个环节只有一个部门监管。初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系统和服务系统,不断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逐步满足社会对食品安全信用服务的需求。建立食品安全信用运行机制,全面发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对于食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引导、督促功能。■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