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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对于再保险业务偿付能力监管的规定主要散见于其他编报规则之中,这些规则包括《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3号:应收及预付款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6号:认可负债》和《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9号:综合收益》。“随着我国再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有些规定已经滞后于实务发展,有些规定则需要补充” 。因此,在这种背景下,2008年12月3日,中国保监会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5号:再保险业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本文以该征求意见稿为依据,分析我国再保险业务偿付能力监管的趋势,并对趋势进行评价,以期把握我国再保险业务偿付能力监管的脉搏。
一、我国再保险业务偿付能力监管的趋势分析
从目前来看,我国再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趋势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引入重大保险风险判断标准判别再保险业务类型
我国再保险偿付能力监管重要趋势之一就是利用重大保险风险判断标准将创新再保险业务纳入监管。未来再保险业务偿付能力监管将以是否转移重大保险风险为标准,将再保险业务分为转移重大保险风险的再保险业务和未转移重大保险风险的再保险业务,又以再保险业务所转移的风险是否已经发生为依据将转移重大保险风险的再保险业务进一步区分为预期再保险业务和追溯再保险业务。由于这三类再保险业务转移的风险截然不同,因此,对这三类业务采用不同的监管措施,即允许按照会计准则中规定的原则正常认可预期再保险业务的损益、递延认可追溯再保险业务产生的收益和不认可未转移保险风险业务的损益。
2.差异化再保险业务偿付能力评估标准
再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另一重要趋势是考虑账龄、偿付能力和境内外等风险因素差异化制定再保险业务偿付能力评估标准。其中,考虑到境内外不同公司而制定不同的标准,主要是由于对境内保险公司监管的难度要低于对境外保险公司的监管,而对境内保险公司监管的充分性要高于境外保险公司,这就使得两类公司的再保险业务可能带来的风险是有差异的。这种差异化监管的发展趋势符合国际惯例,并可鼓励境外再保险公司在国内成立机构,增加我国再保险市场的主体。
3.加强再保险业务信息披露要求
再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重要趋势还体现在加强对再保险业务信息披露的要求。围绕再保险业务的重要决策、重大合同信息、重要交易对手风险信息及重大关联方交易等几个关键控制点,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是加强再保险业务信息披露是实现再保险业务偿付能力监管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二、对我国再保险业务偿付能力监管趋势的评价
总体上,我国再保险业务偿付能力监管的趋势是加强了对再保险业务的风险防范。无论是细化再保险业务的判断标准、差异化再保险业务偿付能力评估标准,还是加强再保险业务信息披露的要求,都是从风险防范的角度出发加强再保险业务监管。以再保险业务判别标准的细化而言,这一措施就可以更好地防范相关风险,保障保单持有人利益。纵观世界保险业,在曾经出现过的破产及指控质疑案件中,我们经常与财务再保险、有限风险再保险等创新再保险业务不期而遇。通常,带来风险隐患的创新再保险业务往往是以再保险合同的形式出现,但其所转移与承担的保险风险十分有限甚至为零,监管当局将此类产品作为传统再保险合同进行监管,掩盖了问题保险公司真实的经营成果和偿付能力状况,进而损害保单持有人的利益。因此,细化判断标准,辨别再保险业务转移风险的程度,进而实现对再保险业务的分类监管,是十分必要的。另外,考虑到创新再保险业务在中国发展的现状及可能前景,细化标准之后还可以及时将创新业务纳入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之中,对于防范此类再保险业务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其次,从再保险偿付能力监管趋势的影响来看,毋庸置疑,监管新规势必改变现行监管行为,但不仅如此,此新规还会对保险会计实务产生重要影响。2006年2月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为“保险合同准则”)中初次引入了对保险合同及再保险合同所承担保险风险的判断。此次再保险征求意见稿所用重大保险风险的判断标准与保险合同准则中保险风险的判断标准之间存在“量”的区别,这可能会影响到一些再保险合同的会计确认与计量,即,一些再保险合同可能是转移了少量保险风险,但这些保险风险不足以称之为重大,那么,依据现行会计准则这些合同的收益可以正常确认,而按照新的监管规定,这些合同的收益不被认可。显然,采用重大保险风险的判断标准细分再保险业务更符合国际惯例,因此,新的监管趋势将会对我国保险会计准则形成有益的补充,也势必对我国保险会计实务产生积极的影响。
[中图分类号]F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36-0033-03
1 引 言
保税是指货物进出口后保持一种暂不交纳相应关税的状态。保税物流则可定义为:在海关的监管下对进出口过程中处于保税状态的货物进行的运输、存储、加工等物流活动。当前保税物流作为现代物流发展的新增长点,越来越受到业界的重视,并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动力之一,在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2 保税物流园区的功能分析
2.1 我国海关保税体系分析
保税物流园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保税区规划面积或者毗邻保税区的特定港区内设立的、专门发展现代国际物流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目前海关保税物流体系为“以保税区区港联动为龙头,以保税物流中心(A型、B型)为枢纽,以优化后星罗棋布的公共型保税仓库、自用型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为网点”的多元化、立体的保税物流体系,概括而言就是三个层次、六种模式。具体如图1所示。
2.2 保税物流园区的功能分析
保税物流园区作为多家物流企业在空间上集中布局的场所,通过实行“区港联动”将保税区和港区的优势集中在一起,最终促进保税区港口之间的“无缝对接”以实现货物在境内外的快速集拼和快速流动。其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国际中转功能
即接收通过各种运输方式到达的集装箱和货物,直接换箱或进行分拣、集拼、储存和综合处理,并换装其他国际航线船舶后,继续运往第三国(地区)指运口岸。
(2)国际分拨配送功能
根据用户的订货要求,在保税物流园区内进行货物的分拣、配备,进行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批量转换,拼箱重组后以最合理的方式送交国内或国外用户。
(3)国际采购中心功能
吸引跨国采购中心进入保税物流中心投资,对国内采购商品进行分拣、重组或对进口商品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后,再向国外分销、集运。
(4)国际转口贸易功能
商品从生产国运往保税物流园区进行中转、储存或进行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后再销往消费国。
3 保税物流园区功能定位的理论基础与现实意义
3.1 保税物流园区功能定位的理论基础
前文提到,保税物流园区具有国际中转、国际分拨配送等功能,其设立可以促进所在国(地区)国际贸易的发展,特别是对出口贸易的推动作用明显。因此保税物流园区功能定位的理论基础主要是基于经济学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理论,如“对外贸易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学说”和“对外贸易乘数理论”。同时基于港口与腹地关系理论,保税物流园区将保税区和港区的优势集中在一起,在海关的统一监管下进行“区港联动”。
(1)对外贸易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学说
20世纪30年代,经济学家罗伯特逊提出了对外贸易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的命题。紧接着,诺克斯根据对19世纪英国与新移民地区的经济发展原因的分析,进一步补充和发展了这一命题。他认为,19世纪国际贸易的发展是许多国家经济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各国通过进行专业化分工,使资源得到更有效的配置。另一方面,对外贸易产生间接的动态利益,即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通过一系列的动态转化过程,把经济增长传递到国内外各个经济部门,从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
(2)对外贸易乘数理论
20世纪30年代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在其代表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论述了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并提出了对外贸易乘数理论。凯恩斯主义认为出口增加会导致国民收入的增加。这是因为商品和服务的出口会使出口部门的收入增加,消费也增加,从而引起其他产业部门的生产增加、就业增加、收入增加。最终推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3)港口和腹地关系理论
港口和腹地关系理论认为港口和腹地是相辅相成的。其口是其腹地的门扉,腹地是其港口的内庭。腹地的情况如腹地的大小,腹地与港口间的交通条件,腹地的生产专门化程度对港口的兴起与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同时港口形成与发展后,反过来又会促进腹地范围的扩大、交通线网的完善和腹地内专门化的进一步发展。
3.2 广州市保税物流园区功能定位的现实意义
广州市保税物流园区国际中转功能、国际分拨配送功能、国际采购中心等功能带来的现实意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作为保税区本身带来的税收优惠;二是降低物流成本;三是促进进出口贸易的发展。以东莞旭丽电子有限公司为例,以前企业每货柜物流综合支出费用约4000元,保税物流园区成立后,由“港澳一日游”变为“园区一日游”,每货柜物流综合费用可节省约2000元,物流时间也可节约一半左右。据广州海关统计,广州保税物流园区自2008年年底试运作以来,各项业务发展迅速。2009年,广州保税物流园区实现进出园区货值30.01亿美元,各项经济指标均保持50%~100%的月环比增长速度。2010年前8个月进出区货值达55.5亿美元,同比增长3.7倍;货运量达87.5万吨,同比增长4.5倍。
4 影响广州市保税物流园区功能实现的因素分析
虽然近年来广州市保税物流园区的发展无论从速度还是从规模上来说都十分看好,但在发展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影响园区功能的实现,应当引起重视。
4.1 多头管理和政策不协调
保税物流园区是海关监管的特殊区域,但园区的正常运行还同时涉及外汇、税收、检验检疫以及地方政府等多个部门。目前保税物流园区建设还缺少一个独立的管理机构,另一方面,各个管理部门对实际操作的业务流程及方法有各自不同的规定。在审批权限上,需四个部委联合审批等,多头领导和政策不协调容易造成广州保税物流园区行政效率低下。
4.2 保税区内外的物流网络缺乏有效衔接,信息化水平有待提升
现代物流业要求具有完善的物流信息化平台,这是确保保税区物流与国际接轨的先决条件。而广州保税物流园区在吸收物流企业进入保税区的过程中,保税区内的物流网络与区外的物流网络以及腹地的物流网络并未完全做到有效衔接,区内和区外的物流不能一体化运作使得保税区内物流企业的竞争力大打折扣。同时广州保税物流园区内的物流企业信息化水平普遍比较低,信息“孤岛 ” 现象比较严重,还不具备有国际标准的信息化平台,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园区向国际水平的方向发展。
4.3 区港联动效应不明显
“区港联动”是将保税区和港区的优势集中在一起,海关实行统一监管。实行“区港联动”改革是为了充分利用临近港口货物集散便利的交通优势,简化海关手续,加快物流专业化方向发展。通过保税区政策与港口功能的联动,最终实现港口和自由贸易区之间的“无缝对接”。就目前来看,广州保税物流园区在“ 区港联动 ” 方面暂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整体来看,“ 区港联动 ”的物流网络还没有普遍形成。保税区和港口仍存在各自为政,出现货物无法从港口直接进入保税区的现象。保税区的货物进出口流通都要经过港口和保税区两道海关的检验手续,影响了保税物流运作的效率,直接削弱了保税物流的竞争力,并没有真正做到通过保税区政策与港口功能的联动实现港口和自由贸易区之间“无缝对接”。
5 广州市保税物流园区功能提升的对策分析
5.1 加大政策整合,各部门协调一致,提高行政效率
政府作为监管部门,必须统一特殊监管区域的税收政策、 外汇政策,真正做到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区外货物入区退税、区内货物出区征税、区内货物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等。通过加大政策整合,使外汇、税收、检验检疫以及地方政府等多个部门协调一致,提高行政效率,真正发挥保税物流园区的便利作用。
5.2 创新海关通关模式,处理好监管与效率的关系
海关作为保税物流园区的监管机构,必须要不断创新海关通关模式,努力实现管理方式的转变,处理好监管与效率的关系。如由对单单相符的管理办法转变到单货相符的实际监管上来;由对每票货物的监管转变到以企业为单元的监管上来;由海关一家管理转变到相关部门综合管理的模式上来。同时海关部门还要创新管理方式如建立健全信用机制的评价作用以做好风险管理。其次是建立海关与企业的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发展。要始终坚持以企业为导向,通过深化改革,使海关监管有效,企业货物进出方便,真正做到海关与企业双赢。
5.3 充分发挥黄埔港的作用,真正做到“区港联动”
进行“区港联动”可以整合保税区的政策优势和港口的区位优势,在保税区和港区之间开辟一个通道。广州保税物流园区应做好“区港联动”中“区”和“港”两个板块的有效的衔接与功能叠加,在“区”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口岸业务,同时也赋予园区“港”的功能,使园区的舱单管理和保税仓储管理以及境内外的保税运输形成有机结合,真正意义上实现“区港联动”。
5.4 创新业务模式,促进保税物流园区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虽然保税物流园区的封关运作结束了广州市长期缺少具有退税功能的保税物流平台的历史,初步改变“香港一日游”现象。但目前保税物流园所从事的业务99%都是“一日游”业务,即入园后完成出口退税。由于其业务单一、模式简单,因此附加值也较低。客户进入园区多为尽快办理退税,缺少开展增值服务的需求,对于更高层面的业务如VMI(供应商管理库存)、国际采购集拼、转口贸易操作等,还几乎没有企业涉足。单纯依靠“一日游”业务,显然是很难支持物流企业以及园区的持续发展的。因此广州市保税物流园区必须努力创新业务模式,如VMI(供应商管理库存)、国际采购集拼、转口贸易操作等以促进保税物流园区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6 结 论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保税物流园区在推动我国改革开放、促进区域经济增长、扩大当地就业和税收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广州保税物流园区应该充分发挥其优越的地理优势,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模式。以确保严密监管和高效运作为前提,不断加强政策整合和部门协调,创新管理模式和业务模式,结合信息技术和科技手段的运用大力促进“区港联动”。只有这样,广州市保税物流园区才能完全发挥出自己的优势,为自身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董维忠.对我国保税区和保税物流园区的发展认识与建议[J].宏观经济研究,2005(5):52-55.
[2]吴金椿.珠三角保税物流发展策略探讨[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59-63.
中图分类号:S759.9 文献标识码:A
1 保护区的资源状况
1.1 地理位置及功能区分布
江西三十把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宜春市万载县东北部,距县城30km,离万载至宜丰省级公路20km,是江西五大水系流入鄱阳湖的重要水源之一,是万载县野生动物的栖息之地。保护区东靠县罗城镇林场,南接罗城镇横坑村,西依高村镇龙山的观音山,北连县九龙垦殖场的猴形里。
保护区地理坐标为N28°19′~20’,E114°27′~30′最高峰黄竹尖海拔584.4m,最低点长滩海拔120m。境内水域为三十把水库(总库容量2660m3,其中水域面积200.7hm2)。保护区总面积2340hm2,其中:核心区面积646.3hm2,缓冲区面积1137hm2,实施区面积316.7hm2,森林覆盖率为90.44%。
1.2 自然生态条件
江西万载县三十把省级自然保护区地处亚热带湿润气候区。气候温和湿润,尤其是夏秋季节凉爽宜人。这里四季光照、雨量充沛,据测定:该区年平均气温17.4℃,年平均相对湿度85%,年降雨量达1900mm,无霜期283d,由于地处山区,森林茂密,形成该区内独特的森林小气候。
1.3 生物的多样性
保护区内具有丰富的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和天然针阔混交林,区内土壤为黄红壤,土壤深厚肥沃,成为动植物的良好生境。据调查:野生动、植物种类170余种。该保护区有木本植物35科126种,其中乔木76种,藤木或小乔木38种,藤本12种。区内有南方红豆杉(Taxus chinensis)、银杏(Ginkgo biloba)、水杉(Metasequoia glyptostroboides)、紫果云杉(Picea purpurea)、水杉(Metasequoia glyptostroboides)等国家级和省级保护植物18种。区内有野生动物29科49种。其中受国家和省级保护的珍稀野生植物有:如云豹(Neofelis nebulosa)、白颈长尾雉(Syrmaticus ellioti)、猕猴(Species Species)、穿山甲(Manis crassicaudata)、白鹇[Lophuranycthemera(Linnaeus)]、灵猫(Viverridae)等23种。
1.4 人文景观
水电资源得天独厚,山依水、水傍山,构成山水相交辉映的自然景观,还有“打鼓台”、“金银洞”、“万福亭”、“万福桥”、“观音山”、“七星石”、“练兵场”、“碉堡山”为万载县理想的避暑、休闲、游览胜地,所以说三十把自然保护区是一块未开垦森林旅游的“处女地”,期待走出"深闺",表露峥嵘。
2 保护区建设发展所面临的形势
万载县三十把自然保护区属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条件差,资金短缺,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基本建设、管理条件、科研设施和技术水平等相对比较落后。保护区自建立以来,各项事业有明显的进步和提高,有一个良好的开端。但在保护和管理上还存在许多严重的困难和问题,明显不能适应当前经济快速发展及自然保护区自身的建设和发展。
2.1 威胁因素
保护区涉及两乡一站共24个村民小组,总有人口2870人,多数是农业户籍,天然林禁伐后,水电开发、旅游发展、农牧业生产和道路建设成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关爱的主要威胁。
2.1.1 森林火灾和有害生物
保护区内需几年暂未了发生过森林火灾,但森林茂盛,地下枝叶多,天气干燥将成为火灾发生的最大隐患。区内群众毁林开垦、刀耕火种、烧荒积肥、迷信煨丧,引起火情,对森林资源毁坏造成一定威胁。
2.1.2 盗伐、偷猎
区内群众及周边林农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现象时有发生,一些资源得不到有效保护,毁林、放套安夹偷猎、滥捕滥猎等现象有抬头之势,因此保护区的生态系统保护工作略显脆弱。
2.1.3 人口增长过快,生产经营活动频繁
由于人口的自然增长,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靠山吃山”的习俗尚未在林区群众心目中发生根本性改变,加之林区群众普遍从事着半耕半牧的生产方式,致使林牧矛盾日益突出,导致生产经营活动频繁,由此加剧了对资源的掠夺和破坏。如砍伐烧柴解决取暖、做饭等问题,消耗了森林资源;采集中药材、挖野菜以及饲养牲畜等,植被遭破坏,生态环境日益恶化,野生动物失去了赖以生存和休养生息的基本条件,对珍稀动植物的栖息地造成了破坏。
2.2 限制因素
人员不足,素质有待提高。保护区管理任务十分艰巨,管理、专业技术和巡护人员严重不足,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没有经过系统化、专业化的培训,专业理论缺乏。没有开展摸底调查,没有建立专门管理机构,加之自然保护区受地域、交通、资源等因素制约,只能处于一般性的管护;思想封闭,观念滞后,缺乏对专业人员和管理人才的吸引等问题和困难。
2.3 存在问题
2.3.1 资金严重短缺,基础设施差
保护区没有资金渠道,也没有固定经费的投入,保护区人员也是工作站兼管人员,没有巡护交通工具和野外巡护设备,灭火器材短缺,科研设备、宣教设施几乎没有,给管理工作带来很多困难。
2.3.2 缺乏完善的监测体系
保护区建立以来,受财力、物力、设备、仪器短缺的影响,没有建立相关的监测体系。监测全靠人力不定期地进行,致使数据收集不完整、不全面。
2.3.3 对自然保护区的重要性宣传不够,群众认识不足
保护区建立以来,虽然林业部门花了大力气进行广泛宣传,使群众对保护野生动物和自然资源的重要性有了一定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部分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但由于缺乏系统的宣传工作,个别领导和部门不理解建立自然保护区的深远意义,使林区的保护工作宣传没有深入、持续开展。再加上有为发展地方经济酿成短期行为和急功近利的思想,自然保护区的建设虽然列入县委、政府议事日程,出台了自然保护区条例,但保护区的相应保护工作仍然出现疲软化倾向,林区群众对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意识步入淡漠误区。
2.3.4 “家底”不清,科考工作跟不上,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近年来,万载县三十把自然保护区只进行了固定样线布设和初步规划设计编制,而对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的划分,以及保护区内的森林生态类型和野生生物类型等均没有进行详细调查,因为科研工作深入开展不够,从而对保护区缺乏最基本的“家底”资料。在经费方面,没有固定的资金渠道,管理机构尚处于筹建阶段,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没有着落,严重影响了保护区管理、科研、宣传等基础工作,由此更谈不上开展科学研究、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及帮助发展地方经济,赔偿野生动物破坏经济作物的损失。
2.3.5 管理体制不完善,执法不严,保护区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生活水平有待提高
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编制和经费没有明确地纳入国家和地方计划,基层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稳定,管理机制落后,执法能力不强,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另外,由于保护区地处偏僻,交通不便,保护区工作人员生活艰苦,福利待遇差,就业、就学困难,因此,科技人员也就很难留住。
3 合理开发与建设的对策
3.1 合理布局,全面规划
为了使三十把自然保护区具有合理的结构和布局,笔者以为,必须在现在区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区的全面规划。必须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特别注意配备科技人员,对核心区、缓冲区依法治区。同时,必须依据相关法律出台对三十把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建立监管体系,编织监管网络,有效地利用生态自然条件开发其有效利用的项目,发挥其生态效能,让开发、利用在保护与受益的双轨上有效运营,使保护区的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管理的轨道,维护林区稳定,保障森林资源安全。
3.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认识
在当前人们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兴趣浓厚,对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必要性认识不足,对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等政策也了解不多的情况下,经常性和普遍性的宣传,对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和增加广大民众对生物多样性变化的参与程度十分重要。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向社会公众介绍保护物种、生境的基本知识和宣传国家有关管理规定的宣传牌,并通过“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日”、“森林防火宣传月”等活动,以提高公众对保护野生动物、保护自然资源重要性的认识。
3.3 摸清“家底”资源,加快科研监测
设立精干的科研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科研人员,加快开展保护区“家底”资源调查,尽快摸清保护区的生物群落和保护物种的状况,种群数量及其变动的原因,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提供详实的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在查清“家底”的基础上,与科研、教学单位合作,开展一些力所能及的科研活动。主要研究生物种类、多样、群落特征、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价值、森林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动植物区系、营养结构、能量循环、物种群体结构等方面的问题。建立监测网络,制定监测计划,收集信息数据,监测主要物种的消长变化趋势、生境多样性变化趋势,开展社会经济状况监测,监测气象数据,对项目实施进行定期监测,提出目标和要求,进行项目终期评估。
3.4 加快立法步伐,加大执法力度
尽快制定《三十把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建立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在严格执行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和护林防火联防机制,加强森林资源巡护管理和野外火源管理,把林地林权管理和森林防火放在突出位置,严格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林政执法和森林公安体系,提高执法监督队伍素质,明确执法职责、权限范围、执法程序,规范林政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砍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取缔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场所,净化生活空气,塞销赃漏洞,彻底捆住猎人的手,堵住人们的嘴,使公众的法律意识有显著提高,做到懂法、守法,自觉维护有关的法律法规。达到依法治区,依法管理资源的目的。使保护区的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管理的轨道,维护林区稳定,保障森林资源安全。
3.5 加大资金投入,加速建设发展
自然保护区事业是社会公益事业,只有在全社会的关心支持、足够的资金投入条件下,才能促进该项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政府与相关部门要把建设保护区所需的资金、设备和人才配置列入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项目建设资金投入、机构设置、科学管理等方面加大力度。
3.6 加强专业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要进一步加强保护区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经常举办短期培训班,把业务骨干送到有关专业院校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3.7 制定优惠政策,开展多种经营,提高保护措施
政府应制定优惠政策,减免税收,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造林、封山育林,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慎重设置天然林封育区人工围栏,为野生动物留出活动通道,为动物创造一个自由自在的生存空间。并积极发展其他产业,提高保护区自身“造血功能”。从而保护区经济实力壮大了,也就能稳定自然保护队伍。
3.8 建立社区共管,扩大社区参与
成立社区共管领导小组,选定示范社区,推选协调员,进行广泛的磋商,解决社区的冲突和需求。开展社区教育,提高群众参与保护工作的自觉性。
参考文献
[1] 袁和庚.万载县志[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6-2005.
加快保险业发展,有利于保障生产和流通的安全与稳定,更好地为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服务;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升和巩固我市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地位;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全社会的风险管理水平,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实现经济、社会与人的全面协调发展。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市保险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市场体系逐步完善,服务水平和保障程度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目前保险业仍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需要进一步优化保险业发展。
环境,促进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促进人才聚集和业务拓展,抓住CEPA机遇,使保险业形成产品、服务和规模优势,取得更大发展。各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保险业发展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协调和服务,努力推进我市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保险业创新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充分发挥市场化和国际化程度高的优势,加快保险业从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化经营方式转变,从市场局部开放向全面开放转变,从单一服务功能向多重功能转变,从相对独立发展向与外部联系更加紧密转变,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成为保险机构聚集中心、保险市场辐射中心、保险技术和管理经验引进创新中心、保险产品研发中心、保险人才交流培训中心、保险资金运用中心。
二、大力引进各类保险市场主体
(一)切实为各类保险市场主体提供快捷优质服务。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印发关于为我市大企业提供便利直通车服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03〕136号)规定,将在的保险机构总部或地区总部纳入便利直通车服务对象范围。对新设立的各类保险机构,工商、税务等部门要简化相关手续,为保险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切实落实我市鼓励支持金融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对在新设立保险机构总部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在新设立保险机构地区总部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总部或地区总部在的保险机构新购置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大型保险机构在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需购地自建办公用房的,其用地经市规划、国土部门审核并报市政府审批后,以协议方式出让,由市财政根据实际情况,返还地价(含配套费等)的30%。保险机构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在原来面积基础上新增租赁自用办公用房,可以申请补贴。
对在新设的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保险公司,公司严格依法纳税,上年度利润达到规定数额,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奖励:上年度利润达到3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上年度利润达到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上年度利润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上年度利润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以上奖励和补助资金从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大力支持保险业改革创新
(一)支持保险业组织创新。积极探索专业性保险公司、自保公司、相互保险公司等多种组织形式。鼓励保险企业在深设立资产管理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市金融办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加强上市指导,帮助企业妥善解决上市中遇到的税收、土地、房产等有关问题。支持本地保险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利用现有保险政策和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拓华南、全国乃至国际市场。
(二)支持保险产品服务创新。鼓励发展企业年金和健康保险,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配套服务;发展责任保险,为医疗、工伤、交通事故以及公共场所安全事故提供风险保障;发展中小型企业保险,为民营、高科技企业等提供服务;发展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推动外汇保险业务试点工作,满足市民多元化的保险需求。推进保险服务的网络化建设,提高保险服务效率。市政府设立金融创新奖,对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活动成果显著的保险机构及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三)支持保险企业管理创新。指导企业制定有效的内部制衡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指导企业创新业务流程,提高经营效益和服务效率;支持企业探索新的保险营销模式,建立有效的薪酬激励制度;支持保险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自主决定员工工资标准,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实行灵活的员工激励制度,如期股期权、员工持股等。
四、实施积极的保险人才战略
(一)加大力度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落实保险人才支持政策,创造条件,吸引境内外保险专业人才来深发展。在的保险机构总部副职待遇以上、地区总部正职待遇以上高管人员,按每个职位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住房补贴。人事、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人才政策规定,为保险机构的高层管理人员在办理调入和家属随迁手续、人才居住证等方面提供便利。教育部门在保险机构高层管理人员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市、区教育部门应当安排其子女就近就读重点学校。外籍人士子女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优先在的国际学校和部分其他学校学习。人事、外事、公安部门应当在权限范围内,为保险机构聘用的外籍专家申请1至5年有效的多次往返签证等提供便利。
(二)创造条件培养人才、输送人才。鼓励保险监管机构和各类保险机构选择作为人才培训基地,积极引进境内外专业培训机构,努力将建成保险人才培训中心。鼓励保险从业人员参加境内外相关资格考试。人事、外事、公安部门应当简化办事程序,为保险机构的技术和管理人员赴国(境)外培训提供便利,组织、人事部门继续将保险机构中、高层管理人员赴国(境)外培训纳入我市人才培养计划,根据需要保证一定的名额指标。
五、大力加强深港保险业合作与交流
(一)加强深港保险业信息交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深港保险业发展论坛和各种形式的研讨会,为两地保险业业务交流提供平台。推动建立深港保险同业间定期互访制度,共同研究促进两地保险业发展的具体事宜。
(二)加强深港保险产品研发合作。鼓励香港保险业经营机构将研发部门迁入,支持深港保险经营机构合作开发保险产品。
(三)加强深港保险监管合作与交流。建立健全深港两地保险监管合作与交流机制,提高监管水平,合力打击跨境非法经营活动,维护保险市场秩序。
六、努力营造保险业发展良好外部环境
(一)营造有利的社会舆论环境。进一步加大保险知识普及力度,增强全社会的保险意识。新闻媒体应坚持以正面报道为主,积极宣传保险业在经济补偿、抗灾减损、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典型事例。市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便利条件,支持保险业开展保险宣传活动。
(二)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建立由保监局牵头、市公安局、工商局、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金融办、市中级法院等单位参加的业务协作机制,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
(三)营造良好的资金运用环境。加快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设,完善资本市场功能,创新金融产品,增加对保险资金的吸引力,形成资本、货币和保险市场之间的良性互动。
保险新“国十条”和《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的接连出台,将商业健康保险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从权威渠道获悉,保监会正在与财政部等有关部委协调,争取落实三项利于健康险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是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近日在一次行业闭门会议上透露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这三项税优政策具体包括:争取制定出台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保险保障基金政策;研究减免基本医保经办的营业税。
从国际经验来看,税收优惠是发展商业健康险最有效的政策杠杆之一,如美国对企业为员工、公民个人和自由职业者为自己购买健康保险免税。但目前我国仅对企业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在工资总额5%以内税前列支,对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的税收优惠尚为空白。
不过,就在上述闭门会议上传出,为鼓励个人运用商业保险做好健康保障财务安排,保监会正在争取制定出台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的税优政策,协调相关部委研究利用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险,盘活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将简单储蓄转变成互助共济,大幅提升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
此外,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保险保障基金政策也正在研究中。上述人士透露说,为更好实现大病保险的“保本微利”,保监会表示,可以比照根据不同风险计算大病保险最低资本的思路,研究根据风险特征,降低、减免大病保险业务保险保障基金的征收标准。
再者是研究减免基本医保经办的营业税。上述人士说,“现在已对一年期及以上的商业健康险免征营业税,而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业务比一般商业健康险政策性更强,属于准公共产品服务,要争取免征营业税,这也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基本医保经办的运行成本。”
事实上,除上述正在积极落实中的税优政策外,业内人士也提出建议,是否可对保险公司经营的健康管理业务扣除体检成本之后再收取营业税。“随着健康险市场的不断发展,健康保险公司的产品也涉及以服务为主的健康管理产品。由于这类产品的业务营业额中向保险人收取的体检费用所占的比重大,而体检费用作为成本并未转换成直接营业额。”
毋庸置疑的是,税优政策是促进商业健康险发展的主要杠杆,能够将潜在需求有效转换为现实购买力。记者获悉的一组内部数据显示,从2014年至2020年的7年间,健康险年均增速预计可以达到25%以上,到2020年全国健康险保费收入将达到6000亿元,赔付支出可达到4000亿元。若按照平均16%的增速计算,预计到2020年,我国医疗卫生费用支出将为9万亿元,届时,商业健康险的赔付支出将从目前的1.3%提升至4.5%左右。
【正文】
为全面了解我县城区市政设施建设与管护情况,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县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9月下旬-10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通过召开调研前期碰头会、查阅相关资料、现场实地察看等方式,对城区市政设施建设与管护情况进行专题调研。10月22日下午,召集了县政府分管领导和住建、工信、水利、城管、交管、新城管委会、创建办、供水、供电、移动、电信、燃气等部门单位以及义宁、宁州、竹坪三个乡镇的负责人进行汇报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区基本情况
我县城区规划用地面积39.5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4.72平方公里,其中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3.39平方公里,公用设施用地0.45平方公里,绿地广场用地5.95平方公里,城北、城南、城东、良塘、黄田里五大板块纳入市政管理范围。
二、城区市政设施建设与管护基本情况
近年来,为打造功能完备、品质一流、特色鲜明、宜居宜业宜游的三省九县区域中心城市,我县制订了《修水县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在城区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管护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城市各项基础功能设施逐步完善,有效推动了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
㈠市政规划编制逐步完善。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注重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则,编制了《修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5调整),完成了城北、城南、良塘、黄田里规划编制,出台了《修水县城排水工程专项规划(2010-2020)》、《城区污水规划系统方案调整论证报告(污水专项规划)》和《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等专项规划,初步形成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主导、各专项规划为补充的城区发展规划格局,市政规划不断完善,功能布局更加合理,修水特色逐步凸显,为我县城区市政设施建设和完善打下了坚实基础。
㈡市政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一是投入力度大。近年来,县财政累计投入近1亿元用于一批道路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停车场、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亿元,建设秋湖里大桥等桥梁6座;投资5.62亿元建成黄田里东西大道、南圳大道等路段,拓宽改造竹坪大道和西互通;投资1亿元建成黄田里滨水生态等公园以及路网景观带;投资2500万元用于城区河道治理;投资7900万元新建和改造城区供水管网、水表智能化;投资8533万元解决工业园区超负荷问题以及老城区配电网改造;每年投入200万元对电子警察进行建设和维护。投入力度前所未有,城市服务功能日趋完善。二是覆盖面积广。随着城市框架进一步延伸,城市发展格局越来越大,市政设施覆盖面积越来越广。三年来,全县各通信公司共建设地下弱电管网95.8km;建设燃气管网27km、庭院低压管网20km,城区覆盖率达80%;提升改造城区河道41.27km;建成区城市道路里程146.66km,道路面积300.13万㎡、人行道总面积58.37万㎡;建成区排水管网209.58km、污水管网79.2km;公共绿地面积329.51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9.03㎡/人。三是建设进度快。先后完成秀水大道白改黑、横坑商贸城道路改造、五杰广场、安坪路沿线塌方治理、创业大道延伸线、幕阜大道路灯安装、修水大桥亮化改造等工程,对城区裸土菜地进行补种和城区主次干道绿化提升,完成洪坑大道一期绿化景观工程和县城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黄土坑河治理工程(三期、四期)以及南桥河管网改造工程建设,完成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宁红大市场整治提升,建设进度不断加快,城区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四是配套范围宽。在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1000吨/日,新增转运设施规模120吨/日,新增环卫车辆14辆,各类环卫作业机械基本齐全,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0%左右,已初步建立城区垃圾集中收运处理体系,并积极推行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建成停车场19个,停车泊位1519个,道路两侧施划停车泊位1969个,交通信号灯29处,电子警察60处,各种交通标志标示牌1100余块;公交站台125个,其湾式站台2个;中间隔离护栏3500米,人行道护栏5000米;响应“厕所革命”,累计新建公厕33座;建成区路灯7680盏,亮化设施200处,保障亮灯率达到96%以上。
㈢城市宜居品质持续优化。一是城区交通堵点逐步疏通。新建了汇源小学人行天桥、四中地下通道,消除学生通行安全隐患,黄田里大道地下通道、良塘公园人行天桥、修河景观桥正在有序建设过程中,将有效提升重点区域道路通行能力。二是老旧小区改造稳步推进。三年来,先后投入资金1.15亿元,完成老旧小区改造3个,正在改造中4个,通过增设部分停车位、优化小区环境、完善小区功能等方式,有效缓解小区周边道路停车压力,老旧小区居住品质明显改善,居民反响良好。三是市民休闲场所日益完善。先后建成马家洲、大洋洲、良塘、黄田里滨水生态、竹坪河滨水生态等公园,完成配套路网景观带以及防洪、美化亮化工程,市民休闲娱乐更加方便,城市功能不断优化。
㈣市政设施管护不断加强。对市政设施实行全方位、全天候维护管理,注重设施的使用率。一是管护部门积极履职。城区市政设施建设与管护涉及部门多、内容广,相关主管单位成立了对应股室部门,履行建管职能,如县住建局成立了建设股、建管股、园林所、路灯所、污管办等专门管护机构,市政设施管护工作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供水、供电、燃气等单位专门组建了应急抢险队伍,确保设施故障处置及时。二是管护机制日益完善。县住建局、县城管局等单位对市政设施管护按网格化管理要求,划片分区管理城区的绿地、道路、桥梁等设施,按照“定人员、定路段、定标准、定时间”的巡查责任制,进行“地毯式、立体式”零界限排查,同时成立考核小组定期对责任干部进行考核。三是管护成效更加明显。部分市政管理部门积极推行徒步巡查法,便于有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近三年来,城区共计维护路面5185㎡、人行道37017㎡、厕所5座,更换路灯5800盏(其中更换新型LED路灯965盏)、井盖和盖板2090个,清理排水井1954个,新做雨水井54座,维修排水排污管道200m,管护成效较为明显;交管部门结合主要路段、重要时段交通流量变化特点,通过合理调整交通信号配时、智能化监控、电子抓拍等方式,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控,较大提高了城区道路通行能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中发现,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市政设施建设与管护中做了大量工作,近几年城市发展、城市面貌、功能布局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在城市发展规划、智能管理、设施建设与管护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短板,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㈠专项规划编制相对滞后。随着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城市发展空间不断拓展,智慧城市、海绵城市、生态城市、人文城市等城市发展理念已深入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之中。目前,我县执行的仍然是2015年调整的城市总规,部分市政建设专项规划还存在空白,如强弱电、市政管网等方面没有制订专项规划,有的专项规划还不够全面、调整不够及时,不能满足城市建设快速发展需要,特别是城北老城区、东城区市政专项规划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与城市总体规划衔接还不够紧密,与多规合一要求还有差距。
㈡市政基础设施仍需提升。一是交通设施不够完善。一方面城市交通治堵前瞻不足,随着车辆增多,原有道路结构已跟不上形势发展,尤其是老城区、东城区道路狭窄,功能不全,瓶颈路段多,通行能力较差,虽然近几年来加大了城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力度,但仍不能满通流量猛增的需求,如宁红大道、凤凰山路、沿江路、衙前大道等,长期出现固定时段交通拥堵。另一方面停车需求激增,静态交通压力不断攀升。城区现有汽车保有量2.5万辆,共有停车泊位30117个,其中商住小区、行政企事业单位、酒店等停车泊位26629个,公共停车泊位相对偏少,并且布局不均,城区公共停车场及道路两边施划的泊位仅有3488个,已建成的公共停车场,城北区16个,城南区2个、良塘区1个,东城区一个也没有。一方面总停车位供大于求,另一方面车辆无处停放,部分商住小区地下停车场闲置,有的只售不租、有的售价过高、有的出售给其他单位或企业,小区业主车辆无处停放;有的小区建设之初,规划停车位明显不足,大部分小区车库改装另作他用,导致周边人行道、交通主干道等区域车满为患;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相对偏高,计费标准不一,市民宁愿冒着违章风险也不愿进停车场,停车场大量车位空置。10月份开始,县城市管理局联合县交管大队集中开展城区人行道违法停车综合整治,人行道上除施划的停车泊位外,不得再停放汽车,小区停车压力骤增。老旧小区、早期建成的居民楼几乎没有配置停车位,如城北沿江路沿线,公共停车位严重不足;一些大型商业中心周边,停车问题日益严峻,如联盛购物广场周围,经常车满为患、交通不畅。第三,东城区交通基础设施不够完善,主干道非机动车道缺乏,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加之沿线学校较多,安全隐患较大。此外,公交枢纽虽已建成,但仍未投入使用,大型货车停放问题依然突出,一些大型货车夜间路边随意停放,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黄港片区短途客车面临即将无处可停等问题。二是环卫设施有待加强。城区内公益环卫设施仍有不足,如东城区建成公厕仅2座,其中一座位于黄庭坚纪念馆内,下班时间不对外开放,城南区公厕设施依然较少;城区垃圾转运站9个,其中良塘敞开式垃圾中转站无渗透液、除臭系统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垃圾分类投放设施不够齐全,尤其是一些餐饮单位厨余垃圾乱堆乱放现象严重,污损路面,影响市容市貌;城区污水处理厂急需扩容改造,直达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压力管仅有一处,已满负荷运载,需增设一根DN800污水压力管,城区污水管网每年虽检测一段,但仍旧不够到位;城北、城南雨污分流还需加快推进,城东区域有的污水还没有进管网,居民小区阳台上的排水大部分都没有纳入污水管网,含磷重、污染大。三是配套改造还需提升。城区老旧供水管网、燃气管网有的出现漏损,供电线路、通信管网“蜘蛛网”现象依然存在,有的线路触手可及,隐患较大,需要更新改造;一些小微市政项目在建设与管护时质量不高,如有的小区与道路交接口,地面砖反复修补,甚至一年挖几次;有的部分路段盲道和残障设施不健全,影响残障居民通行。
㈢城市品质功能尚存短板。一是绿化品质相对不高。尽管目前全县已建成的城区绿地率达40%以上,已基本达到2030年规划水平,但由于城北、城南一些公共绿地建成时间较早,部分绿化苗木品质相对不高,有的出现干枯损耗补种不够及时,如城北南门头至晚晴乐园沿河红豆杉等树木有枯死现象,与新时代城市功能要求相比,仍有差距,还需逐步更新改造和提升。二是休闲广场布局不均。休闲广场是提高城市品位、拓宽休闲空间的具体形式,我县市民休闲广场还有欠缺,尤其是东城区“第二代”老城区,小楼盘见缝插针,市民无休闲健身场所,部分居民甚至在高速公路连接线上散步,在主干道旁边跳广场舞,安全隐患很大。三是亮化工程更新不快。近三年来,城区更换了连接线、山谷大道、沿江路、衙前路等城区部分主要道路新型LED节能路灯965盏,还有大部分主、次干道路灯尚未进行更换,一些路灯安装年限较长,采用的都是老旧、耗能的照明材料,照明效果不理想。个别小街小巷还还没有路灯,有的线路老化,城北大部分巷道路灯直接从公用线路搭线取电,存在安全隐患。
㈣统筹协调仍有提升空间。一是市政设施多头管理。市政设施管护涉及住建、创建、环卫、市政、绿化、行政执法等多个部门单位,监管主体多且部分职责交叉,部分公共区域和设施既有主管部门,又隶属社区、乡镇,多个单位管理,责任落实偶有空档。有的管线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各自为政”,破挖随意性较大,管网建设标准不一,个别施工单位只管建设,不管维护,造成他人管线损坏情况时有发生,管线损毁市政设施恢复原样时标准降低。二是责任划分不够明确。部分交叉区域监管主体责任不明确,造成不少地段垃圾成堆无人清理,成为城市卫生“死角”。如黄田里大道,以道路两侧绿化为界,道路中间归新城管委会管,绿化两边归宁州镇管,造成环卫清扫中间往两边扫、两边往中间扫的情况屡禁不止,引发不必要的矛盾。三是市政维护不够及时。市政管护与精细化管理要求仍有差距,市政维护维修时效性还有待加强。有的路面破损较快,维护维修未能及时跟进,车辆行驶存在安全隐患;有的人行道、路灯、交通标识标牌、户外运动健身器材、井盖排水盖板等设置不够规范,有时出现损坏,维护不及时,影响居民生活和出行不便。四是日常管理有待提升。有的人行绿化道路面保洁不够及时,影响市容环境,如秀水大道人行绿化道路面,落叶清扫不到位;市政设施建设与管护人员、交管警力、片区管理用房等配备依然偏少;市民爱护市政设施意识有待提高,破坏花果树木、随意拆除挪动市政维修围板等时有发生,还有个别餐饮商家、铺面经营者随意破挖人行道,埋设油烟管道、排水管,日常管理还需加强。
四、意见建议
㈠强化规划引领,促进城市功能完善。一是注重规划引领。规划是城市发展和管理的基础,要以《修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为统领,以“城市双修”为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补足城市短板为重点,尽快完善、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超前、科学、形成整体,达到多规合一,实现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尽快启动地下管网设计施工图档案整理,集中归档管理,确保地下管网设计有据可查、施工精准合理。二是强化规划执行。重规划的同时,也要重执行,要强化规划执行意识,规划制订了,就必须严格按规划执行,避免执行随意性。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九江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严查各类乱修乱建乱改乱占等违反规划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确保规划执行的严肃性和刚性约束力。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云南桥头堡战略的实施,云南省的经济取得了突飞猛进的进步。根据公布数据显示,2013年云南省实现生产总值(GDP)11720.9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1%,增速位列全国第三。在保险业方面,截止2013年底,云南省共有保险公司法人1家,保险省级分公司32家,其中财产保险省级分公司20家,人身保险省级分公司12家,中介及其以下机构2643家;全省实现保费收入320.77亿元,同比增长18.24%,其中财产保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160.92亿元,同比增长23.96%,人身保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159.85亿元,同比增长12.98亿元。保险从业人员突破8万人,发展队伍进一步壮大。
因此,可以看出,云南省的整体经济和保险业都在同步的取得进步,那么,云南省保险业的发展和经济增长之间存在怎样的联系,相关程度怎样?如何更好的发挥保险业的作用,扩大保险业服务经济增长的深度和广度?这些问题将是促进保险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重要议题。
基于上述问题,本文以云南省的保险发展和国民经济增长为背景,充分研究2003~2013年的相关数据,从理论上论述两者的相关关系,为云南省保险业的发展提供可行性的政策建议。
二、文献综述
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基于经济增长和保险业的发展之间的关系的研究不断增多。国外学者对二者的关系做出的研究主要是Outreville(1990),他通过研究55个发展中国家的横截面数据,说明一个国家金融的发展与保险市场的发展之间具有正向关系,也就是保险市场的发展可以促进金融的发展。Ward D.L.Zurbruegg( 2000)分别对OECD的9个成员国的保险业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研究,得出结论为不同国家保险业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不是一尘不变的,每个国家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一些国家是保险业发展促进经济的增长,而在另外的一些国家的情况则恰恰相反,是经济的增长促进保险业发展,并且指出,作为欧洲保险业市场规模最大的英国,保险业的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也不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但是在接下来的研究中,Arena(2006)对56个国家在1976~2004年期间的面板数据进行研究和分析,得出国民经济增长与保险行业的发展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并且两者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相互影响。
国内学者黄英君、陈晔婷采用自回归模型(VAR),对1982年~2010年中国的保险业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研究,实证结果表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是十分微小的,是经济增长的需要促进保险规模的扩大,但保险业的运行效率与经济增长之间没有明显的关系。邵全权运用计量分析了中国1个省市在1999年~2008年的面板数据,得出结论,在人寿险方面,寿险的发展可以促进经济的增长,但是这种促进作用正在逐渐降低,在财产保险方面,运用不同的方法会得到不一样的结果。王晓英、彭雪梅利用2000~2009年四川省的相关数据分析了四川省保险业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得出保险业和经济的增长有相互促进的作用,保险业在规模和速度上的增长与经济增长相一致,并且在增速上保险业的发展大于经济的增长速度。曾素芬(2009)采用面板数据的分析方法,对保险收入和GDP之间的关系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并计算保险业的发展对经济增长贡献的弹性系数,得出弹系数值介于0.1和0.2之间,也就是保险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较为显著。
三、保险业发展与区域经济增长:理论分析
(一)经济发展推动保险业增长
保险业的发展是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的产物,良好的经济环境是保险业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国民经济的增长特别是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可以不断的刺激保险需求的增长。
保险需求并不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是只有当满足人类的基本需求后才会产生的对风险规避的需求。只有当经济发展了,社会财富和人均收入增加,当人们的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才可能为已经积累的财富支付保险费,而这部分保险的支出,来源于新增加的收入。同时,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同样会促进对寿险产品的需要。根据马斯洛需求理论,在解决了当前基本的生活需求以后,人们会考虑人身、养老、医疗等安全需要和对旅游等更高层次的需求所带来的对保险的保障需求。从生产者的角度来看,企业在考虑经营风险时,会对已有的规模不断扩大的财产进行投保等都会影响保险业的增长。
(二)保险业的发展促进经济的增长
保险业的发展对经济的增长有促进作用,保险业的发展可以不断的为经济的增长提供保障,也就是保险业对经济增长有明显的正外部性,保险可以通过转移风险、均摊损失、实施补偿、抵押贷款等手段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保障,促进经济的增长。
保险的风险转移和补偿机制可以让一个风险厌恶型的消费者放心的购买支出较大的商品,如汽车等,这些在保险机制起作用的条件下的消费需求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源之一。此外,保险业对经济增长的正外部性还体现在保险业可以减少经济体内的风险。保险业内逆向选择的现象普遍存在,病人比正常人、开车不谨慎者比谨慎者更愿意购买保险,这些行为会使保险公司的赔款额增加,自然会使保险公司提高价格,这种价格的提高会倒逼投保人收敛自己的行为,对社会总财富的积累有积极的意义。
四、保险业发展与区域经济增长:基于云南省的实证分析
根据对以前学者关于保险业发展理论的学习,明确衡量保险业发展总体规模的指标主要有保费收入、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三个。保费收入是保险公司为履行保险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向投保人收取的对价收入,是衡量该地区不同时期保险业发展规模的指标。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同期GDP,该指标反映该地区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保险密度=保费收入/同期人口数,反映该地区居民参加保险的程度。这两个指标之间的关系是:保险深度=保险密度/人均GDP,都反映该地区经济总体发展水平和保险业的发展速度,指标值越大,说明保险业的发展规模越大,保险的覆盖面越大。本文主要采用GDP衡量经济的增长,采用保险收入、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衡量保险业的发展。本文以2003年~2013年的数据为样本,对云南保险业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
(一)数据来源和指标选取
在此,笔者根据之前学者的研究和相关文献的参考,选取保险密度衡量保险业的发展,以人均GDP衡量经济的增长,并根据2003~2013年的数据为样本数据。数据均根据《云南省统计年鉴》、《中国保险年鉴》整理的得到。为避免时间数列数据之间的异方差,我们对数据取自然对数。在研究保险市场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时采取平稳性检验、协整检验和格兰杰因果检验进行相关分析。本文的计量工作是EViews8.0。
(二)实证分析
在利用时间数列数据进行回归分析是,要求原始数据是平稳的,否则,所建立的回归方程是虚假的,所以为了对原始方程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验证,需要对原始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和协整检验。
以y表示人均GDP的自然对数值,x表示保险密度的自然对数值,得到下表:
根据表1,得到的人均GDP的对数值和保险密度的对数值,对二者分别进行ADF检验,单位根检验结果如下:
由表2可以看出,人均GDP和保险密度在1%、5%、10%的显著水平下,所得到的ADF检验值都大于其单位根检验的临界值,因此不能拒绝原假设,即认为人均GDP的对数值、保险密度的对数值都是非平稳的时间序列;对其进行一阶差分,在对其进行ADF检验,结果仍然在1%、5%、10%的显著性水平上ADF的检验值大于单位根检验的临界值,不拒绝原假设,也就是在一阶差分的基础上,人均GDP的对数值、保险密度的对数值仍为非平稳的时间序列;再次,对他们进行二阶差分,进行ADF检验的结果是在1%、5%、10%三个显著性水平上ADF检验值都小于单位根检验的临界值,因此,拒绝有单位根的原假设,说明在二阶差分的基础上,序列趋于平稳,人均GDP和保险密度满足二阶单整条件,属于Ⅰ(2)型经济变量。
因为人均GDP和保险密度都满足二阶单整Ⅰ(2),所以满足协整检验的条件。通过协整检验说明变量之间的实际关系。利用EG两步法进行检验,其基本步骤为:第一,用普通最小二乘法找出变量之间的系数表表达式,第二,用ADF检验来检验残差。
用OLS估计的结果:
由OLS估计估计结果可以看出,拟合优度良好,继续对残差进行ADF检验,结果如下:
由表3可以看出,残差估计值序列为零阶单整,因此,可以判断协整回归方程有意义,也就是人均GDP与保险密度之间具有长期稳定的关系,其中一个变量的变化能够引起另一个变量的变化。
由上述的协整检验可以说明变量之间的长期依赖关系,但是没有说明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需要对变量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以此来确定两个变量的因果关系。下面利用EViews8.0中的格兰杰因果检验法对人均GDP和保险密度进行因果关系检验。
由表4可以看出,在滞后一期的情况下,有92.85%的把握确信人均GDP是保险密度的格兰杰原因,只有49.26%的把握确信保险密度是人均GDP的格兰杰原因。因此,可以说明人均GDP是保险密度的格兰杰原因,也就是人均GDP和保险密度存在由经济增长到保险业发展的单项因果关系,国民经济的增长有利于保险业的发展。原因在于,经济的增长提高了居民的收入,从而增加了对保险产品的需求,因此促进了保险业的发展。但保险业的发展并没有促进经济的增长,因为我国保险市场尚未完善,各种政策限制和投资渠道的不完善抑制保险。
五、结论和展望
从上述关于云南省经济增长和保险业发展的实证研究,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保险密度和人均GDP在长期有稳定的正相关关系。因此需要保证保险业的发展和国民经济的发展相互协调,结合保险公司为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做出的贡献,不断完善与保险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保险产业政策,保险行业法规和行为准则,健全市场机制,从法规建设、财政支持、税收优惠等方面共同形成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投保人的政策支持,为保险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其次,云南省的人均GDP和保险密度存在一种单项因果关系,即人均GDP的增长促进保险密度的增长,相反地,保险密度的增加没有很好地促进人均GDP的增长。,因此需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证云南省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让居民获得更多的可支配收入,增加保险的保险产品的消费能力,以此来促进保险业的发展。
最后,云南省保险业发展相对缓慢,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保险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作用有限,究其原因在于云南省保险业起步晚,基础薄弱,发展水平低,市场尚未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从而抑制保险业的发展。从而保险业需要加大创新力度,形成管理创新、业务创新、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人才选拨和培养制度创新等创新局面。在不断创新的基础上,还要勇于实践,不断开拓和发展保险业发展的新途径、新模式,不断增强保险业持续发展的动力。
总之,云南省保险业正处于发展的最好时机,应抓住机遇,完善保险服务,建立成熟的保险市场,扩大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真正发挥保险业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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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桂荣.上海保险业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J].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1):53-56.
一、关于宣传方面的建议:
1、希望卫生厅加强与广西各级主流媒体、影响较大的网站的沟通与联系,尽量能在舆论导向上不要对医务人员有所偏见,对医务人员的先进典型事迹和工作价值广泛宣传,以减少医患不良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医务人员被打事件,上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该积极出面维护医务人员,同时,能够与医院站在同一个立场上向公安机关申请依法办理。
2、卫生厅办理医疗信息及医疗广告时,没有文件对医疗信息、医疗广告概念进行界定,导致在申请办理过程中,诸多医疗信息、广告界定不明,办理不通畅;我院2013年3月26日提交的“互联网医疗信息审批”至今还未批复。
3、新华频媒视讯网的播放内容不够贴近群众,患者不怎么愿意看,建议在节目的内容和形式上做一些改进。
二、关于职称评审方面的建议
今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条件已经下发,据大多数同志反映,今年正高级申报条件是不是太严格,业绩成果中的四个条件,很多同志都只能采用第四条,也就是“承担市厅级以上批准立项的科研课题结题并经过鉴定(课题组主要成员前三名)”,大家现有的课题中结题的本来就不多,然后还需鉴定,这个条件是不是太严格。
三、关于医院编制方面的建议
我院编制从857个到现在已经有10多年没有增加过,但是医院现在快速发展,人才也不断引进,职工人数现在已经超过2000人,所以编制的缺乏成立医院人才不稳定的因素。虽然我们一直和区编办及人社厅沟通、请示,并且现在也有希望能增加一定的编制数,但手续迟迟还不能办理,希望卫生厅能帮我们说说话,早点吧编制问题解决。
四、关于干部培训方面的建议
1、我院隶属的特殊关系,在人事管理干部的培训上一直没有机会,希望以后有培训的机会,卫生厅能通知我院参加。
2、医院纪检监察干部并非司法专业毕业,大多数是医院提拔的业务干部,相关理论知识缺乏,希望卫生厅组织有系统的专期培训,合格再上岗。现在是通过在每年的年会上听些讲座,缺乏系统性,而且时间短,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五、关于购买公车方面的建议
我院是一家三级甲等医院,目前拥有乐群和临桂两个院区,在职职工2779人,离退休人员295人,在编人数857人,现有车辆的编制数是11辆(其中办公小车5辆)。因近年来下乡义诊、会诊、对外交流的任务日益增多,我院已于今年3月份向区卫生厅、财政厅提出了车辆定编的申请,但是至今没有落实,给予的回复是卫生系统内有些单位未完成公车治理,所以不能进行新车辆的定编申请。
随着我院的日益壮大和临桂、乐群两院区的频繁往来,我院的交通工具已明显不够,无法购买新车影响了我院工作的开展,望区卫生厅相关部门及领导能立足医院实际,尽快落实给予帮助。
六、关于定期修订医疗服务价格目录的建议
1、请卫生厅给予重视并派专人负责,在今年将出台的医疗收费价格的制定中尽量多考虑医院的现实成本,并符合实际情况,使医疗项目的价格更合理。
2、随着人才强院战略的实施,我院每年都要引进数十名高端人才以及选送多名业务骨干到国内外知名医院进修学习,也因此每年会开展多项新技术新项目。但是,由于我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滞后,很多新技术新项目不能及时纳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当中。如经鼻内镜腺样体吸切术和胸主动脉内覆膜支架植入术已经是很成熟的技术,但是没有相应的收费标准,因此一些新技术新项目所耗费的成本得不到合理的补偿,又常因套收而被医保拒付,或者被上级主管部门认为是不合理收费、乱收费。
材料日新月异,价格不断上涨,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定价过低,致成本无法收回。如血培养瓶未列入《医疗服务项目》除外内容,按物价规定不允许收费,但目前血培养瓶价格为52.92元,血培养的价格是45元,仅材料的成本就已超过了服务项目的定价,长期如果不收取血培养瓶的费用,医院难以维持下去。如果收取血培养瓶的费用,医保中心审核又不通过或者物价主管部门也不认可。
建议:卫生厅代表医院同物价局进行沟通,建立定期修订医疗服务价格目录的机制,及时将新技术新项目纳入医疗服务价格目录当中。
七、关于审计方面的建议
1、2009年卫生厅规财处制定了“卫生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通知”、“区直单位经济合同审计签证工作规程”等几个对审计工作起指导性作用的文件,因而,希望卫生厅能继续制定一些对审计工作、对医院经济管理起指导性作用的文件。如:“三重一大”需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实施细则,医院工程、药品、设备、货物等招标工作的实施细则。
2、2012年卫生系统制定了“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操作指南”,希望卫生厅能组织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学习培训,使内部审计工作能与时俱进,更好的为医院服务。
八、关于财务方面的建议
1、截止6月份,桂林市医保中心已拖欠我院医保病人医药费高达4000多万元,请卫生厅协调劳动保障厅,协调解决市医保中心结算太慢的问题。
2、卫生厅规划财务处要求二层机构完成的各种任务较多,多数时候我们接到通知较晚,离要求上报的时间太近,时间紧任务重。建议今后规财处尽量将通知时间提前些,以留有时间让我们做好工作。
九、关于医疗纠纷方面的建议
医闹调解委员会没有执行文件规定,没有开展相关工作。
十、其他方面的建议
1、卫生厅下发的有关需要整理上交的材料,下发到上交材料的时间间隔太短,导致经常仓促完成。
2、有关数据的上报存在重复,同样内容往往是卫生部报完,卫生厅要报,市卫生局也要报,比较繁琐。
3、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作为桂北的临床、科研龙头,期待上级领导部门在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和科研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适当的倾斜和关照;以促使我院更快发展、为桂北人民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4、大型设备上岗证培训有多个部门行业培训发证,应当规范和确认有效性,免得浪费时间和经费,检查时不合格。
5、三甲评审要求不能加床,但是病人需要如何解决?
【引言】:近年来,胶州市始终坚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保民生、兜底线和建设现代化幸福宜居新区的重要任务,按照管住源头、标本兼治、全程控制的思路,创新建立三级网络、严把三道关口、构筑五大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走在全国同级城市前列。先后被授予国家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单位、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全国百个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县、国家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等称号,率先在青岛市争创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主要做法是:
1、建立三级网络,切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机制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范围广、任务重,为切实破解“部门管到、看不到,镇办看到、管不到”的问题,胶州市着力从提高监管执法效能这一关键环节入手,率先在山东省县级市中试点综合执法改革,将农业、食药、畜牧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职能统一划转至新成立的综合执法局,同时在每个镇办设立30-40人的综合执法队伍,从而彻底打破了行政执法多头管理体制,完成了从“单一执法向综合执法、分段监管向集中监管”的转变,从而切底解决了权责交叉、推诿扯皮和基层执法力量薄弱问题,实现了农产品监管执法的重心下移、责任下移。
1.1在市一级,成立由市长挂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从农业、商务、工商、畜牧、海洋渔业、食药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建办公室,负责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总体指导、协调调度。
1.2在镇一级,12个镇办全部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每个镇办配备4名人员专职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统筹负责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1.3在村一级,全市761个涉农村庄全部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
通过搭建三级网络,将镇办辖区划分为若干管理网格,实行定岗定责,明确各个区域、各个网格的管理主体和监管责任,确保日常巡查的“全覆盖”,构建起了横到边、竖到底的网格化监管机制。
2、严把三道关口,全力构筑“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防控机制
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秉承“产管”并举理念,按照源头无隐患、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市场无障碍要求,牢牢盯紧“入地头、出地头、上餐桌”三道关口,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全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
2.1把好“入地头”关口。建立起胶州市农药监管信息平台,将所有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监管平台统一管理,对高毒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实名购买,真正实现了源头可控制、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全程可追溯。
2.2把好“出地头”关口。先后投资4200多万元建立农产品质量、动物疫病与预防控制、水产品质量三大监测中心,成为青岛市第一家县级综合性农业检测机构。同时,在全市建设了11处镇级农产品检测室,统一配备了检测仪器和实验设施。严把产地准出关,全面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将全市“三品一标”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合作社率先纳入准出范围,凡是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的农产品必须出具产地证明和自检证明,确保入市农产品安全。
2.3把好“上餐桌”关口。在全市各大商场、超市、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中建立了农产品质量检测室103处。全市各类检测机构常年抽样检测各类农产品样品数达9万个,检测合格率均稳定在98%以上。
3、构筑五大体系,全力打造“从生产到经营”的长效保障机制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特别是面对市场激烈竞争和非法利益诱惑,个别经营主体不惜铤而走险,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严峻挑战。为此,胶州市在完善体制机制基础上,着眼农产品质量长远发展,加快构建五大保障体系。
3.1加快建立农业标准化体系。以农业生产基地为平台、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以农产品龙头企业为抓手,先后制定了52项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构建起“生产有标准、管理可追溯、质量有检测、产品有标志”的标准化生产格局,其中制定的《胶州大白菜优质化生产技术规程》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3.2发展农民合作组织服务体系。按照“集中、集约、集聚”发展原则,大力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创新实施统一的“耕、种、管、防、收”服务,极大降低了农业生产投入成本,初步探索出了农业迈向规模化、标准化、高效化、品牌化的转型发展路径。
二、美国、加拿大保险业监管模式的转变
美国、加拿大对保险业监管模式的转变体现在:1.从分业监管模式向混业监管模式转变。1999年美国出台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取消了银行、证券和保险业之间的界限,美国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时代结束,金融监管也开始向混业监管转变。加拿大的保险业监管也走上了综合化的道路。2.从市场行为监管向偿付能力监管转变。传统的保险监管主要是市场行为监管,也就是对市场行为的合规性监管,重点是对市场行为准入、业务行为、保单设计等经营实务的监管。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加两国开始从市场行为监管转向偿付能力监管,以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为监管的目的。3.从严格监管向松散监管转变。20世纪90年代以来,两国逐步放松了对保险业的监管,从严格走向松散。传统的严格监管以稳定作为保险监管的唯一目标,但现在金融混业经营趋势明显,市场竞争激烈,业务扩张和效率提升成为保险业发展的关键。因此,保险监管的单一稳定性目标受到挑战,开始向多维目标,即稳定性目标、效率目标和扩张性目标转变。
三、美国、加拿大保险业的发展趋势
美国、加拿大保险业的发展趋势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未来世界保险业的发展方向。近年来,美国、加拿大保险业的发展趋势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偿付能力监管。美国将偿付能力作为保险业监管的主要任务。通过综合性的实际评估,判断保险机构实际偿付债务的能力,从根本上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2.加强保险业信息化建设。美国、加拿大保险业都拥有十分先进和发达的保险信息系统和庞大的数据库。美国保险信息化系统主要由市场信息系统和监管信息系统两大系统组成。市场信息系统主要对保险公司的市场数据进行收集、转送和处理以及保险市场的监测,为保险监管提供必要信息。监管信息系统通过对财务信息的收集和分析,为保险监管机构提供有关保险机构偿付能力等方面的依据。3.金融混业经营发展趋势明显。美国于1999年通过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允许银行、证券和保险等公司混业经营。金融混业经营正在成为国际金融业发展的一大趋势,但美国、加拿大在金融混业经营的监管机构上存在差异:美国设置的是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双重的监管机构,而加拿大成立了单一的联邦政府监管机构。尽管如此,但他们都履行混业经营条件下的金融监管职责。
四、动态财务分析在美国、加拿大保险监管中的应用
动态财务分析在美国、加拿大保险监管中不仅得到了广泛应用,并且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的扩展。
1.动态财务分析在美国保险监管中的应用。自1995年,美国财产和意外险精算协会(CAS)了《动态财务分析手册》,鼓励财产和意外险公司进行动态财务分析。这一手册为指导性质,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但考虑到动态财务分析的前瞻性和全面性以及保险监管动态化趋势,全美保险监督官协会(NAIC)也正在考虑要求保险公司实施动态财务分析。
2.动态财务分析在加拿大保险监管中的应用。加拿大精算协会(CanadianInstituteofActuaries)率先提出寿险公司的动态偿付能力测试指导文件。1992年的保险公司法要求各保险公司以动态偿付能力测试的结果为基础编制保险公司的财务前景报告。1998年,加拿大金融监管机构要求所有保险公司从1999年开始按照加拿大精算协会的《动态资本充足测试手册》进行动态资本充足性测试,将动态财务分析的应用扩展到非寿险公司。
五、美国、加拿大保险业的发展对中国保险业的启示
通过对美国、加拿大保险业的比较,可以看到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险业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市场经济越是发展,就越需要保险业有相适应的发展。目前,中国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保险业对支持经济的持续发展、促进改革和稳定有着极大的作用空间。但现阶段中国的保险业还处在初级阶段,整体规模小、发展水平低,无法在更大程度、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为国家和人民分忧解难。因此,中国的保险业应立足于国情,吸收和借鉴美国和加拿大保险业发展的经验,尽快将保险业做大做强,为建设和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1.加强中国保险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开放金融市场,意味着中国保险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应该与国际惯例接轨,使中国保险市场向规范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
2.注重发展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为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和全面发展和谐社会服务。美国社会保障体系由政府保障、雇主保障和雇员保障三个支柱共同构成。政府通过税收优惠和提供担保等方式支持第二和第三支柱的快速发展,避免了由政府承担社会保障负担过重的问题。随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推进,需要构筑多层次、立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商业保险完全可以在健康、医疗和长寿险等方面为公众提供更高层次的保险保障。加快研究商业保险在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进程中的角色定位。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商业保障、医疗保险政策措施,发挥保险业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3.发挥保险业在应对社会突发性事件中的作用,使保险业成为社会稳定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加拿大对重大灾害事故的经济补偿主要是由商业保险提供,保险业支付的赔款与灾害造成损失的比例为:1∶5;在中国该比率为:1∶100,其重大灾害的损失基本是由政府财政来承担,保险业在分担政府社会管理责任和减轻财政负担方面还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应加快研究将商业保险纳入国家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中,建立起洪水、地震等巨灾保险制度,从制度和机制中推动保险业在应对突发事件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4.建立有效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美国、加拿大的经验,它们都是根据本国发展经验和具体国情来确立各自的监管模式,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目前,中国的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分业监管模式比较符合中国的国情和金融业发展的水平。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加强监管机构间的交流合作与协调,对金融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信息交流与政策沟通,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推进中国金融业健康稳定发展。
5.政府给予保险业必要的政策支持,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美国保险业的发展经验表明,保险业作为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在其发展初期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是必要的。中国现阶段国民的保险意识不强,保险业基础薄弱,在保险业发展初期,政府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更显得尤为重要。
6.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解决保险费收入快速增长与保险资金不能有效利用的矛盾。美国、加拿大保险业的资金运用较为宽松,保险业的经营主要通过资本市场来分摊其经营风险。保险公司以投资收益弥补承保业务的亏损,进而实现国内公司的盈利。目前,中国保险业出现保险费收入快速增长与保险资金不能有效利用的矛盾,已成为制约保险业快速发展的主要因素,不利于化解和防范保险公司存在的经营风险。建议考虑在遵循《保险法》的前提下,有序放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允许保险资金参与国家重点基础设施的建设,逐步放开保险资金的外汇交易和投资渠道,以活跃外汇市场,维持国际收支平衡。
7.重视信息技术在保险业的运用,提高保险业信息化建设水平。美国、加拿大保险监管的信息化程度很高,通过市场信息系统和监管信息系统,将整个保险市场的运行情况快速地反映在监管信息系统平台上,并将保险公司运行、被保险人信用状况等数据信息及时公布,促进了保险公司与监管机构之间的互动和协调,提高了保险信息的透明度、偿付能力和监管效率。目前,中国保险业信息化建设正处在起步阶段,还没有形成统一的保险数据传递和分析的通用平台、健全网络,保险信息透明度不高,缺乏保险信用体系和相关的制度建设。因此,建议中国保险业应积极致力于统一保险业信息化平台,完善保险业信息披露机制,健全保险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的建设,努力提高保险业监管的信息化水平,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8.建立偿付能力监管机制。无论是从国际还是国内的保险业发展趋势来看,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保险监管是保险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所谓偿付能力就是指保险公司对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的经济补偿能力。由于保险双方权利义务在时间上存在不对称性,倘若保险公司丧失偿付能力甚至破产,而保险合同尚未到期,被保险人将失去保险保障,蒙受经济损失,那么保险监管的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的目标就不能实现。因此,必须强调偿付能力监管,这已经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共识和行为标准,当今许多国家都将偿付能力作为其监管的目标和理念。中国保险监管也应遵循国际原则,适应世界潮流,确立偿付能力监管的新理念,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9.完善市场行为监管。在强调偿付能力监管的同时,需要完善市场行为监管。虽然中国的保险事业在最近20多年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毕竟起步较晚,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着较大差距。在现阶段完全放弃市场行为监管是不现实的,必然会造成保险市场的混乱,导致无序竞争。因此,还应该完善市场行为监管,但要转换思想,应着力整顿市场秩序,规范市场竞争机制,建立信息传导机制,逐步放开对保险费率和条款的管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允许民族资本进入保险市场,为保险监管从严格监管向松散监管创造条件。
10.加强中国保险监管委员会、证监会和银监会的合作。混业监管是国际金融业监管的大趋势。中国在金融市场发育不充分的情况下,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是必要的。但目前证券、银行和保险之间联系紧密,相互之间有资金流动,这就要求三家监管机构进行协调与合作,共同促进中国金融业的发展。
11.重视行业自律,起到监管辅助作用。国际上十分重视行业自律,这是保险监管的重要辅助力量。中国虽然已经成立了保险行业协会,但是自律机制尚不健全,还没发挥它应有的作用,需要采取有力措施,如制定行业规章、经验交流等,使其更好地起到监管辅助的作用。
12.中国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对接。上世纪90年代末,随着美国国会通过《1999年金融服务法案》,世界上经历时间最长的分业模式被解除了。而我们看到,在其法案通过之前,美国国内的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还是相当紧密的,资本市场成为银行、货币市场及保险市场的核心和在一定管制约束下的联结纽带,其分业经营仅指金融机构的分业。美国金融业管理的发展历程实际上完全可以成为中国金融深化改革的借鉴。在全球金融一体化的潮流下,美国在21世纪来临之前采取了顺应潮流、增强本国金融竞争力和改善客户服务的金融混业模式。而在中国加入世界经济金融大竞争、大循环之际,增强本国金融业的竞争及服务能力、培育强大的资本市场也成为当前金融改革的重要任务。由于中国实行的是较美国更全面的分业经营,不仅是金融机构分业经营,而且是金融市场分割而治。因此,中国金融要深化改革,先应逐步打通金融市场间隔的现状,建立起一体化的金融市场,然后再建立起综合金融服务的混业模式是切合国际及中国金融发展需要的。
13.进行监管制度的创新,把更多的监管力量放在监控保险业的风险上。引进最低偿付能力标准制度,对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实行预先警戒。借鉴银行业风险资本管理方式,对保险市场实行风险基础监管(RBA),以适应一体化的金融监管形势。各国都在进行监管制度的创新:美国采用了风险资本金(RBC)、保险监管信息系统(IRIS)、财务分析偿付能力跟踪系统(FAST)及现金流量测试等手段,加大对保险市场的监控。加拿大开发出一套以风险评估、分级对待的动态监管体系。
14.完善保险业监管财务报告报送制度。财务报表是监管部门对保险业实施监管的信息基础,通过提高财务报表的分析质量,利用设计科学的报表指标体系,对保险业进行全面的及时的风险监管。要达到利用财务报表实施监管的目的,必须做到:(1)培养专业的分析人才,适时、有效地设计评估指标体系,并对保险业财务报表进行评估。(2)充分利用网络和IT技术,开发财务报告评估系统,对报表进行适时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将风险抑制在萌芽时期。
[摘要]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保险业将面临来自全球的竞争,传统的以市场行为合规性为核心的严格监管模式已经不适应形势的需要,偿付能力的监管则是未来发展的主流方向。美国、加拿大是保险业市场高度发达的国家,研究和借鉴美国、加拿大保险业发展中的可取之处,有利于促进中国保险业的国际化进程,同时对加速中国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对接和中国保险业监管模式的改革也有所启示。
[关键词]美国、加拿大保险业;发展;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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