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价标准汇总十篇

时间:2023-11-11 09:08:01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审计报价标准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审计报价标准

篇(1)

最新的私家车报废补贴政策是2014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出台的一项公告。这份公告主要是介绍了2014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适用车辆范围和标准

根据其公告的内容,现总结如下:1、凡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6年(包含6年)且不到15年,7座以下的私家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2、凡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8变以上(包含8年)且不到15年,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3、凡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包含10年)并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并于当年更新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包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

(来源:文章屋网 )

篇(2)

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在工程投标过程中,承包商编制一份合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达到取得工程投标的资格。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是承包商在投标过程中必须过得第一关,下面本人结合参加工程投标工作的编制,首先将预审申请文件编制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浅谈本人在编制资格预申请文件过程中的看法及应该注意的一些事项。

1.1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程序

现代社会是信息高速发达的市场社会,任何招标信息都是通过网络来获取,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在购买文件之后,组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小组,来研究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收集准备相关资料,按资格预审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好申请文件之后,编制连续页码,目录,来装订成册,到最后的完好密封,递交文件。

1.2细读资格预审文件,收集相关资料

通过审阅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应当熟悉所申请标段(项目)的工程概况,申请人须知、申请人填报规定以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格式等。同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结构代码证、公司基本开户行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已完工程和在建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书以及已完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等相关的业绩证明资料;符合资格要求拟投人员证件资料,具体有:身份证、毕业证、符合职称要求的职称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合格的安全培训证、试验检测人员考取的试验检测证书及拟投入工程项目人员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申请人近三年经营无亏损,应附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公证;申请人须在检察院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具体内容包括企业名称、企业法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等信息涵;企业公司章程、企业信誉证明资料及近年来企业的获奖证明材料等都必不可少。

1.3编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申请人应完全按照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进行编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做到有问必答。在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需要编制人大量的反复工作,以使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每字每页每行都要准确无误,给招标人的要求,做最好的解答。申请文件应充分体现出申请人的企业水平,资质力量、信誉能力、以及往业绩和必须满足强制性要求的等最低要求。按照资审文件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的先后顺序,附相关的证明资料,证明资料根据文件要求必须附彩色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逐页编制连续页码及详细的目录,法人及授权人逐页小签及加盖单位公章必须齐全,否则招标人将按废标处理。

2 投标文件

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过后,投标企业获得投标资格。业主通过机构招标公告或发送投标邀请书,根据投标邀请书上规定期限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包括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和格式、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格式、设计图纸及其它相关的文件(补遗书、澄清函等)。投标工作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深入研究招标文件,在认真吃透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在此期间要注意以下几点:

2.1投标报价的编制

投标报价是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反映投标单位的资质、资信、施工能力、财务能力、设备状况、人员素质等综合实力,同时还涵盖了技术与报价部分内容的一个综合性的资料。

2.1.1全面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资料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及答疑规定的内容和顺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注意格式和文字上的准确,尤其是“投标书”、“投标书附录”、“投标担保”必须做到准确无误。所有的相关内容应涵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范围,并要根据投标单位自身经验,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答疑规定的内容和顺序编入有利于参与投标评审的相关内容。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对投标单位的各项要求,投标单位必须达到并满足要求,尤其是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的项目,以免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时被宣布为废标。

2.1.2报价标的编制

报价标是指相关施工企业在进行报价决策之前,首先根据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人员要认真仔细核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注意工程量清单中各工程细目的组成,防止发生丢项和漏项。及时了解工程所在地的工、料、机市场价。列出详细的报价工程量表,全面掌握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实际工程量,依据报价标进行投标,这样能够有效的避免报价偏高而流标,或者报价偏低引起中标后不必要的损失。有了工作量清单报价标就实现了对工程工作量及整体报价的动态掌握。

在确定了工程量清单及报价标之后,必须要建立对报价标复核的制度,由专人负责对报价标中的各项工程工程量及报价进行审核,投标方可以在正式报价之前由2名以上造价工程师对其报价同时分别进行复核。投标有了这个环节,可避免合同实施后再引发纠纷,给招投标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也抑制了恶性竞争的行为。这样既对业主有利,同时也对施工企业有利,可以及早发现问题,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编制报价标,应分清主次,抓住重点,注意不均衡报价。最终审查标价的人员要严格控制主要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对不合常理的单价一定要具体做报价的人员解释该分项工程所包含的相关工序内容,弄清原因后方可报出。任何一个经济标完成后都应进行成本分析,避免报出低于本企业个别成本的标价。

2.2 施工组织设计书的编制

施工组织设计书是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与否,施工方案的可行度在投标中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编写过程中要根据现场考察结果同时参考招标文件进行编制,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不仅要反映企业的综合施工和技术水平,同时是投标报价和拟定合同文件中相关条款的基础性资料,也是中标单位指导拟建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各项施工活动的技术、经济、组织、协调和控制的综合性文件。因此在参与投标中,作为投标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要科学合理,同时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的要求。收集各种技术资料,做好调查研究,对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和方法与技术措施,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环境水土、文明施工等各项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工对制定施工的总体部署和施工方案做到科学性、经济型、时效性,结合九个施工图表,对投标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关键部位、特殊部位等施工方案的编制应充分体现企业的技术优势,同时明确工程在施工技术、资金、质量、工期、安全和组织等方面的目标、相应的投入及措施,要和招标文件一一对应。从抽象到具体,从整体到局部,按章、节、条、款、项依次排序标注,主次分明,使专家及评委一目了然。给工程中标提供有力的保障。

2.3重视书面质量、签字、盖章、包封等细节问题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字体和字体大小编制投标文件,封面、申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银行资信证明时,都要反复校对文字及表格格式等,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错误。对招标单位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更要应该仔细检查,绝对不能有漏签漏盖的现象发生。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包封,所提供的电子版须和书面版保持一致,以免造成废标。

3 在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中应注意的问题

(1)弄清招标范围,投标人的责任,不能有任何遗漏;(2)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外,预算编制更是尤为重要和准确,预算编制人员要认真仔细核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及时了解工程所在地的工、料、机市场价。要注意工程量清单中各工程细目的组成,防止发生丢项和漏项;(3)弄清工程款支付条件,有无工程预付款、工程款结算等方式,延期付款责任和离析支付等,以利于做好资金使用的计划安排;(4)重视业主在发售资审文件和投标文件至递交文件期间的各个澄清涵和补遗书;(5)施工组织等的编制要根据招标文件中对施工组织字数的要求,文字精练、施工工艺合理及内容要有针对性来进行控制。各分项评分因素及除文字表述外的九个附表要具全;(6)对于资格预审已通过的,在资格预审结束到投标期间,施工企业如果有企业法人变更、公司地址的变更或拟投入主要负责人人员的变动、业绩状况及跨年度审计报告的更新等,要对资格预审材料进行更新或补充,其表格格式同资格预审文件;(7)在编制好的文件,根据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连续页码、编制目录。法人及授权人逐页小签及加盖单位公章要齐全,否则招标人将按废标处理;(8)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定要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交的要求和时限要求,提前缴纳;(9)装订及密封:在装订时一般根据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要求,不能使用活页夹或硬质封面装订,是否有书脊装订的要求。密封要读懂,其要求封面必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封面的打印,按照要求做好包装,密封等;(10)文件的递交:一定要提前开标现场,否则前功尽弃。

4 结语

具体的来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参与投标的编制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发挥较高的业务水平及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才能编制高质量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

篇(3)

1. 前言

在工程招标时,为了保证投标报价的完整性,对在招标阶段无法确定的分包工程,设备,材料以及工程量等,以一个暂时的价格进入投标报价,在工程的实施阶段再确定价格,这个在招标阶段暂时确定的价格就通常称之为暂定价。随着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的应用,以及招标的仓促和设计的不完善等因素,这种招标暂定价在国内工程招标中的应用越来越多,其所占造价比重也越来越大,如果不加强对招标暂定价的管理,极易引起工程纠纷,滋生腐败,导致造价失控等。因此,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加强对工程招标暂定价的管理,是确保工程招标采购的质量和和造价控制的关键环节。

2. 暂定价形成的原因,特点及分类

暂定价的具体定义目前没有一个比较规范的阐述,一般理解为暂估价,即为了满足招标投标完整性的需要,对招标投标阶段无法确定价格的项目、工作量、材料、设备暂时估算一个价格进入投标报价,在工程实施阶段再重新明确价格,这个暂时估算的价格就为暂定价。暂定价一般包括暂定材料、暂定设备和暂定项目。

2.1产生暂定价的原因。

(1)暂定价的产生包括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

从客观方面讲,主要是前期工作不到位造成的,一是某些项目由于设计时间仓促,深度不到位,招标时无法确定材料品种及具体实施方法,只能暂估待定;二是某些项目由于招投标时间仓促,对特殊工艺的项目无定额套用,编标单位一时难以定价;三是某些专业工程需要二次深化设计才能计算价格,如外墙幕墙、强弱电系统等。

(2)从主观方面讲,主要是人为因素。如招标机构责任心不强,对复杂的工程单项,不做市场调查,不搞技术经济分析,一个暂定价,既省事又不用担责;如建设单位为了逃避公开招标,用暂定价故意压低工程造价;如项目负责人为搞暗箱操作,人为增大工程投资,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留下的“活口”等等。

2.2暂定价的特点。

暂定价的特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不可竞争性,即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方不能自行变更暂定价,其价格形成只是暂定的,虽然包含在总承包报价范围内,但在总承包招标过程中其报价不是市场竞争形成的,属非竞争性报价部分。二是造价可调整性,即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对于暂定价应按照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签证,遵照合同约定调整结算造价。三是风险转移性,由于暂定价基本上是据实调整结算,无形中使施工单位的风险转向建设单位,并且暂定价所占比重越大风险转移越多。

2.3暂定价的分类。

暂定价一般包括暂定材料、暂定设备和暂定项目 。暂定材料又可分为甲控乙购材料和甲方供应材料,暂定材料包括建筑工程的门窗、涂料、装饰工程的地面、墙面装饰材料等。暂定设备包括安装工程的电梯、消防设备、生活水泵、灯具等设备。暂定项目包括项目的弱电系统、暖通工程及二次设计的精装修等。

3. 暂定价的造价管理

3.1做好招标及合同签订等前期工作。

3.1.1工程招标前的各项工作要准备充分,尽量减少暂定项目。一是要完善设计图纸。对于精装修、弱电系统等专业工程,如一家设计单位无法独立完成,可组织专业公司进行联合设计,尽可能在招标前使各专业的设计图纸能够满足招标需要。二是要搞好市场调查。对装饰装修等各类材料设备,建设单位要提前进行市场调查,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基础上,与设计单位一同研究确定品牌、规格、型号、档次等,并在招标文件中表述清楚。三是要确定材料价格。对于准备采取甲方供应方式的材料设备,尽量在工程招标前确定供应商和价格,签订供货合同,并在招标文件中写明甲方供应料设备的范围及价格。

3.1.2制定招标文件确实需要采取招标暂定价的,建设单位应组织内部相关部门依据本单位的经济状况、建设资金来源状况、工程既定的使用功能、工程本身特点,修改并审定最终的指定项目暂定价、材料设备暂定价、甲方供应项目暂定价。然后,建设单位以招标文件的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知各投标人。

(1)首先要描述清楚暂定价项目。尽量明确暂定价分包工程的基本内容、设计意图等,明确暂定价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即使无法明确也应指出可能的范围,以使投标人全面了解暂定价项目,避免出现纠纷。

(2)其次要合理确定暂定价标准。暂定价标准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按照质量适度、成本最优原则合理确定, 同时应规定最高限价,以保证未来价格能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从而降低价格风险。当前最常用的暂定价格计取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综合总价进行计取的暂定价。适用于指定分包项目综合单价进行计取的暂定价。适用于材料设备暂定价。以单纯的材料价格进行计取的暂定价。适用于甲方供应项目。

(3)再次是要明确暂定价处理原则。明确暂定价项目的确定方式和结算方法,明确是否由甲方供应,是否参与取费、是否参与优惠等。在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时,应明确暂定价款支付方式、结算价款调整办法;对于实施招标采购的暂定价,承包合同中应明确招标的组织形式、流程、甲乙双方的杈利和义务。如果项目实施跟踪审计,还要明确跟踪审计对暂定价采购的实施方案。在审核总承包合同价款时,应避免因合同价款不规范给以暂定价管理带麻烦,杜绝各种关于暂定价条款不真实、不严谨的合同生效,从而有效地减少暂定价纠纷,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3.2加强在施工过程中的造价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要规范暂定价的最终确认程序。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对项目实行总承包招标时,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货物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由总承包中标人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共同依法组织招标。双方当事人的风险和责任承担由合同约定。”的规定,暂定价项目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联合组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招标程序应与一般招标一样。对暂定价项目未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可采取乙方报价,甲方确认的方式,但建设单位应进行详细的市场调查,必要时可组织竞争性谈判,使实际确定的价格尽量控制在最高限价范围内。

3.3加强过程审计和决算审计。

要加强对暂定项目的跟踪审计。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暂定价项目的全过程监督。在标底控制价审计阶段,审查暂定价项目的内容和定价,确保暂定价内容明确、定价合理。在合同审计阶段,审查暂定价项目的专用条款,确保暂定价的确认程序、定价方式等规定清楚。在现场实施审计阶段,审查暂定价的确定程序是否规范,确定的价格是否控制在最高限价范围内。在工程结算审计阶段,重点对暂定价部分逐项审查,确保工程造价合理、合规,有效控制工程投资。

4. 暂定价在工程中的应用

我校的早期建筑,原工学院大楼建成于1936年,为国务院公布的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建筑物分为五栋,建筑面积8140m2,层数为二~四层,框架结构,由主楼和四个附楼组成。主楼为混凝土基层琉璃瓦屋面和钢结构夹丝玻璃屋面,附楼为木结构基层琉璃瓦屋面。本次为早期建筑的全面修缮,包括主体的结构加固,屋面、外墙的维修,室内的装修等内容。

4.1设计阶段前期工作的准备。

(1)学校召集由维修管理的职能部门,房屋使用单位以及审计、财务、纪检等相关单位讨论工程修缮的主要内容,维修的目的和达到的效果以及维修经费的控制等情况。由项目管理单位、学校的财务、审计及纪检等单位考察设计和施工单位,为保证造价的控制和修缮的质量,具有古建筑设计和施工的资质和业绩是考察的重点内容。在考察的基础上邀请招标确定设计和施工单位。

(2)为达到设计深度,便于招标和控制造价,组成联合设计单位。主体加固、主体修缮和装修分别由三家具有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学校相关单位同设计部门共同进行市场调查,确定相关设备、材料的品牌,价格,完善设计深度,实行限额设计。

4.2招标阶段暂定价的管理。

项目管理单位、学校的财务、审计及纪检等单位参加,会同设计部门确定暂定项目,暂定设备和暂定材料,并由审计部门委托造价事务所对工程进行施工图预算作为拦标价,结合市场价格确定暂定项目,暂定设备和暂定材料的价格。在招标阶段暂定价直接进入总包报价。在本项目中,为保证设计深度和控制造价,暖通工程作为暂定项目进行招标并进入总包报价,对墙面护壁板、机组设备等项目,在完善设计和市场调研后作为暂定设备进行招标并进入总包报价,对屋面琉璃瓦,地面砖,灯具、地毯、石材等作为暂定材料,并根据市场行情确定暂定价格进行招标。

4.3施工阶段暂定价的管理。

在施工阶段,根据实际情况和招标及合同的要求,结合相关规定处理暂定项目,暂定设备和暂定材料。对于暂定项目暖通工程,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第五条的要求,在专业细化设计后,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二次招标,项目总承包单位可参与,学校与中标单位签订执行合同。对于暂定设备,根据设备金额的大小结合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的要求由学校或总包单位组织招标,总包单位与中标厂家签订执行合同。对于暂定材料,按照单项总金额的大小,由总包单位组织厂家竞标,项目管理单位参与或者学校的审计、财务、纪检等单位参与,共同确定品牌和采购价格,减少现场的价格签证。

5. 结束语

暂定价在工程实施中是客观存在的,合理地确定暂定价也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必须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国家的相关规定和结合市场调研情况合理确定,既要保证设定暂定价的规范合理,又要做到执行的高效,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各级管理部门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参考文献

[1]工程招标暂定价的造价管理 赵艳敏.

[2]关于政府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中暂定价的思考 陈艳兰.

[3]如何合理控制暂定价 陶金红.

篇(4)

对此,主要应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1.改进综合评估法。对该法进行改进的办法主要是采用隐标,建立动静结合的评标方法,合理设定商务标的评价标准。即统一规定投标文件的版面设置、字体、行距、排距等,并由招标人统一提供封面及装订方法。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技术标文件的章节及相关内容。所谓动静结合,就是依工程规模、性质、功能、结构的不同,评标方法有所变动,但又强调评标方法的不变和严肃性。评标方法规定的评标原则不变,编制一个评标原则库,评标时因工程不同在库中选用适合的评标原则。合理设定商务标的评价标准,主要从评审总投标报价和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两部分内容着手。注意异常报价,判断各主要综合单价有无算术性错误,有无不合理、不平衡的报价等。2.改进合理低价评标法。对该法进行改进主要从加强资格预审工作,重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严格评标程序入手。预审时,招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中确定的方法进行资格预审,对于入围的投标人名单应严格保密。

篇(5)

公允价值是计量概念中相对较新的一个,且不同国家的会计准则委员会对其解释也不尽相同.在我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被定义为: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从公允价值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公允价值具备一些特性。首先,公允价值是一个公允价格,它具备公平性。其次,公允价值并非像历史成本一样一经入账后续计量不再调整,而是根据时间的变化,每个时点的价格都可能有差异。因此这就使其具备了波动性。最后,公允价值是一个需要特定主体的估计判断的计量属性。这种特性使公允价值比历史成本更能真实的反应一项资产或负债的真实价格,更具有相关性。

由于公允价值的以上特性,使其相对于其他计量属性有很多优势。首先,公允价值更关注资产和负债的现实价值,这会使财务信息更加真实有效。其次,公允价值的使用在国际会计环境中非常普遍,一些发达国家为了加强财务信息的相关性更是将公允价值作为最重要的计量属性。

由于任何一个计量属性在使用上都存在局限性,公允价值也存在很多弊端。第一,并非所有的资产都在活跃市场有报价,同时并非所有市场的信息都真实可靠,这两点就导致了在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时存在很大难度和不确定性。第二,如果评估人员对于公允价值的评估经验不足,就会使得第一点弊端加强,相对于历史成本而言,公允价值提供的会计信息可靠性不足。最后,由于公允价值存在人为判断的因素,就会使一些公司利用公允价值来虚增资产,减少负债,恶意创造利润。

我国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中,将投资性房地产和债务重组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自此更多的国内企业有了选择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机会。但是正是由于公允价值在我国的使用时间较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具体剖析如下。

首先,从公允价值固有的弊端上看,公允价值的使用标准和适用范围有待商榷。相对于不具有活跃市场报价而需要评估的资产和负债,有活跃的市场报价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更具有可操作性。但以市场报价来确定公允价值在2008年的经济危机中遭到了质疑。在经济危机中,由于人们对市场失去信心,大量资产严重贬值。金融机构不得不因为众多企业不发生交易而被迫以市场价格来确定公允价值,计提了大量减值准备。

其次,在理论层面上,我国对公允价值的应用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我国虽然在2006年将会计准则中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却并没有形成完善统一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只是在一些会计准则和指南中,分散的阐述了有关公允价值计量和确认的规范。没有统一的理论体系指导,也造成了公允价值使用上的局限,最终限制了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的应用发展。因此,当务之急是加大对于公允价值实务应用的研究力度,修改完善现有的准则,争取早日形成健全统一的公允价值计量体系。

再次,从企业对于公允价值的使用层面看,现行的会计准则为企业恶意操纵利润留下了漏洞。因为公允价值在实际的操作中需要会计人员的估计和判断,因此相对于其他会计计量属性而言,主观性较强。而企业也正是利用这些主观性因素,利用公允价值这一操作手段,操纵企业的业绩,人为“制造”企业利润,使提供的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下降。这一问题的形成主要是企业治理结构不完善的后果。由于经理人与债权人和股东的经济利益不一致,他们之间的利益冲突得不到解决,因此形成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问题。

最后,从外部审计监督的角度看,我国的审计过程存在很多缺陷,这里从会计准则和审计人员两方面来谈。

第一,在2006年颁布的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披露存在不足之处。在准则中对于公允价值的计量缺少统一的规定,而只在具体的准则做出解释。而且既然会计准则对于公允价值的使用做了相关规定,审计准则就应该在审计人员的实质性测试之后,规定相关的审计程序。审计准则的这一问题对于公允价值的审计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障碍。而且在审计过程中,虽然财务人员有责任对于公允价值进行正确计量,但审计人员有自己的一套判断标准。

第二,审计人员的思想程度有待提高。为了保证审计的业务量,一些审计机构无法抵挡上市公司的诱惑,出具虚假的财务审计报告,致使企业通过公允价值创造利润的问题没有及时被纰漏出来。而虚假的财务信息对信息使用者造成误导,损害投资者利益,降低了资本的使用效率。

面对以上问题,为了更好的使用公允价值,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使信息使用者得到更加相关的财务信息,公允价值的运用上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规范和完善。

首先,对于公允价值应用的研究需要进一步深化。因为只有有了清晰的理论做支撑,才能有正确规范的实务操作。对于公允价值的研究应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公允价值的概念和公允价值的计量准则。相对于国际会计准则中对于公允价值的定义,我国的公允价值概念还是比较落后的。理论研究应该从公允价值体系出发,从交易主体、交易时间和交易市场等方面考虑公允价值的内涵。

其次,通过完善企业治理结构,避免人为操纵利润现象的产生。在我国企业中,公允价值无法得到良好应用,主要是因为我国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不够完善,没有一个良好的内部环境。

最后,应该完善公允价值的审计体系和加强公允价值的审计力度。第一,因为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过程中存在许多的估计和判断,对于公允价值的审计中如何把握这种不确定性成了审计工作能否有效进行的关键。因此,制定统一的公允价值审计的评价标准,会增强会计准则的可操作性。第二,鉴于有些审计机构因为利益原因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财政部应借鉴国际上高昂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对会计造假和审计造假行为进行严惩。(作者单位:中国传媒大学外国语学院)

参考文献

篇(6)

中图分类号:F25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1

一、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

1776年美国颁布了《联邦采购法》,从此政府采购在西方获得了快速的发展,而且有着令人意想不到的成绩,不仅采购成本得到了控制与降低,政府的良好形象也深入人心树立了。我国于1996年建立了政府的采购试点,然后又在2002年颁布了《政府采购法》,自此我国的政府采购开始迅速发展。本文针对采购成本过高这一问题作为切入点,对我国的政府采购进行探讨分析。

二、政府采购成本居高不下的成因

1.供货成本影响政府采购价。供应商资金投入成本比日常销售大,政府采购中,供应商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成本,如投标前要先交纳投标保证金;采购单位采购资金分阶段支付给中标人,全额采购款少则1个月、多则1年-3年才能付清;若采购人委托社会中介机构采购,投标人还要购买采购招标文件和向中介机构支付中介服务费等等。供应商劳动力投入成本比一般市场高,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先配备1名-2名政府采购交易员,并提供相关资料、申请办理成为政府采购交易会员。

随着政府采购市场中供应商竞争的激烈,低价格是供应商重要的竞争手段,因为政府采购的首要作用在于提高经济效益,节省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法》第17条也规定:“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但是,正常的交易价格是不能低于成本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商品成本的价格出售商品。”在《反不正当竞争法》里的“商品”也包括服务。《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投标人不能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用他人的名义参与投标或以其他的方式骗取中标。”第四十一条:“中标人的投标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程度的达到招标文件中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而且经评审显示的投标价格为最低,但是对于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情况除外。

2.制度层面的原因。我国的《政府采购法》太过于抽象,根本没有相应的违规行为惩罚措施,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监管部门和审计部门力量有限,没有具体细则,操作性不强。

三、操作中的一些具体建议

1.供应商提供相关合约详细的会计报表。供应商要公开其所签订的合同的成本会计报表。政府应该给出一个限额,达到或超过该限额的合约,比如10万元以上的,那么供应商就要对10万元合约内的商品进行会计报表的公开。而且任何公司或者集团的成本被分发到一个或者几个履行合约的下属公司的办事处也需要进行会计报表的公布工作。会计报表的披露其实就是一个帮助给全体政府工作人员了解其供应商如何操作的工具,给政府的合约成本评估与会计处理连续性提供准确的成本会计方案。会计报表的披露可以具体到以下几个方面:直接成本、一般信息、间接成本、递延费用等。如果期间费用分配方式出现变动,应该及时反映在会计报表附注上,这样有利于审计工作开展,如若不然审计人员不得不详细地检查员工的工时表,不仅费时费神,而且大大地降低了审计效率。

2.价格不能作为衡量是否中标的唯一标准。我们可以结合待购买的商品与服务的特征来决定定价方式。如果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标准统一,而且现货充足,像日用品、粮食之类的,价格是可以作为主要标准的,但是仍然要进行检验测试,保证最优性价比;又如果货物或服务的技术繁杂或性能特殊,无法给出详细的规格或具体要求的,像勘察、研制之类的,则需要通过谈判然后决定价格,也可以在采购结束之前以成本为准进行重新定价,还可以从政府的采购方式的特点出发,寻找合适的定价方式。公开招标是政府在对市场价格进行一番了解后一般会采取的方式,价格低的供应商优先。而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谈判以及询价都是政府在货物的规格与标准不统一、现货紧缺的情况下会采取的采购方式,像出现根据成本再定价的情况时,供应商必须得提供准确具体的会计报表。特别情况下还可以学习WTO运行规则利用关税因素来减少采购的成本。总之正确的选择采购方式,可以大大降低政府采购活动的周期成本。

3.正当处理投标评审的问题。《政府采购法》第一条明确指出我国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的宗旨,即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等。从该条款可以看出,实现较低的采购价格和确保政府采购市场公平竞争是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目的。为此,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也制定了“最低评标价法”等方法以追求质优价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

在政府采购饱受“价高”困扰的同时,在招标的具体实践中,另一种现象也不容忽视。部分不法供应商为了谋求中标,以低于成本价的报价投标甚至是“零报价”。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的竞争日趋激烈,投标过程中的价格战也愈演愈烈,一般来说,货物、工程类项目存在大量的原材料、人力、物流等成本,因而,同档次商品各供应商之间的报价差距有限。而超低价往往出现在软件系统等采购项目中。

从系统软件生命周期构成的两个阶段(即开发阶段和维护阶段)来分析,系统软件的成本由开发成本和维护成本构成,比例约为1:2。部分供应商为了霸占市场,滥用竞争优势,故意压低开发成本进行投标,以此手段击败竞争对手取得中标资格,随后在系统开发的过程中通过设置技术壁垒、保留源代码等方式,实现对整个系统开发项目的制约,最终利用维保、二次开发陆续收回后续成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投标时超低的开发报价势必要用后期高昂的维护费用来弥补,对采购人来说不但不能真正节约资金,还可能需要付出高于预算几倍的支出。

而且,软件开发是一个周期性系统工程,一旦供应商在后期工作中无法收回预期成本,整个项目就存在偷工减料、无法按期履约的风险,给采购人造成时间和经济上的双重损失。

其次,超低报价的出现对参与政府采购竞争的其他供应商也构成了伤害,在整个行业内造成恶性循环、形成不正当竞争,破坏了政府采购活动的正常秩序。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 第五十四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 第二十一条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根据以上法规,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否则视为不正当竞争,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一旦评标委员会遇有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报价或者部分分项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或者不合理,对商品质量产生负面影响以及不是诚信履约的现象,应当立即要求该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书面文件给出解释与说明,并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不然的话,评标委员会有权利剔除该投标人的候选资格;如果这个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解释不明确,无法获得评标委员会的点头,这种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也可以取消它的中标候选资格,对该供应商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结束语

政府采购具有政策性强、范围广、金额大、方式多、技术高、情况复杂等特点,随着我国财政资金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一旦将政府采购审计纳入财政审计范畴,制定成本核算准则势在必行。而且对于政府采购评审内容要不断完善,要真正降低采购成本还需要全社会的监督意识以及采购人员的自我控制成本意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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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近年来,国内工程建设和运营方面投资效益低下,损失严重,不符合国家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转变为“节约型”政策。当前,加强对工程领域的审计监督和项目经济效益的审计评价,已成为各级审计机关和建筑单位内部审计面临的一项迫切任务。本文拟对国内工程经济效益审计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工程经济效益审计的控制点、评价标准和方法,以期提升国内工程经济效益审计水平。

二、国内工程经济效益审计分析

(一)国内工程经济效益审计体制落后。目前,国内工程经济效益审计体制主要以财务审计为主,集中在项目完成后审查,缺少过程的有效监督,对项目经济效益审计不足。2009年国家审计署考查了项目经济效益审计体制对各省市的千余个财政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影响结果,结果表明:其中15%项目未成立工程经济效益审计,53.8%项目效率较低;已建成项目中,11%未投入运营,5%长期处于试运营状态,另有8%运营项目未达到当年设计生产能力,设备闲置,部分项目损失严重。可以看出,当前工程建设领域浪费严重,项目投资效益明显偏低,国内工程经济效益审计体制落后,多数流于形式,很难发挥监督作用。

(二)开展工程经济效益审计的必要性。由于工程项目具有成果的不可挽回性,损失不可弥补性,开展工程经济效益审计,可以在决策前、建设期间、竣工环节发挥作用。对项目风险进行有效地控制,及时发现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减少浪费,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

(三)工程经济效益审计功能定位。工程经济效益审计是内部审计转型的必然方向,是监督与服务并重的审计,是内部控制评价和风险评估的全过程监督审计;涵盖投资审计、工程预结算审计;是融管理、绩效、经营、效益多方面内容为一体的综合审计;运用经济活动分析的思路和方法实现对审计评价、审计结论的支持,通过审计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促进效益提高,实现工程经济效益审计的终极目标。

三、工程经济效益审计对策

(一)工程经济效益审计的控制点

1、前期调研论证。投资决策损失是最大的浪费,因此调研程序必须科学,内容必须全面,依据必须可靠,专家意见必须独立、客观,反对意见必须得到重视,项目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必须得到充分论证。否则,勘测不准,决策失误可能为后续实施带来巨大隐患,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前期调研论证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一份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拟建项目的各要素必须经过全面的调查,详细的测算分析,经过多方案的比较论证后提出;具体论述项目必须具备经济上的现实性、合理性、必要性;技术和设备的可靠性、适用性、先进性;财务上的合法性、盈利性;环境及建设上的可行性等。

2、项目设计。在效益审计中发现,由于无因勘查、设计的精度不够、资金不足,常变更设计、现场签证增减工作量及补充预算、设计原因造成工程造价的提高要远大于建筑材料涨价、施工费用增加和施工管理不善。根据统计资料分析,工程设计原因所造成的工程造价的提高,占造价提高总数的70%~90%。效益审计重点关注工程量计算是否科学、套用定额及取费标准是否合理,杜绝巧立名目组织施工项目,向工程项目摊派各种费用、支出,挤占工程建设资金,造成工程成本虚增等问题。审查设备、材料采购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有无因列支不当或违规开支而超概算等问题。因此,在项目设计时,杜绝定位不准,防止贪大求全,边建边改,建好即改,造成工程投资浪费。

3、工程建设。工程建设一般耗时长,项目施工和项目管理困难,情况复杂。近年来,施工队伍增多;资金到位少,带资垫资多;取费定额低,压价让利多。因此,开展工程经济效益审计,有利于提高工程资金使用效益。建设项目资金需到位、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不能被挤占、挪用、转移。首先,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施工图施工,不突破投标报价,对任何一方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应从申报制度上严格控制;其次,对材料使用情况的审计,对三大建筑主材水泥、黄沙和钢筋的价格和使用管理严格审计,杜绝材料准备时“宁多毋缺”,竣工后随意丢弃造成浪费,对一些新材料,严禁高估冒算;施工组织设计要从全局出发,抓重点、抓难点、抓紧关键环节与薄弱环节,确保施工的连续性、节奏性、均衡性。经济效益审计人员应该查找施工管理的缺失部分、薄弱环节、衔接部位,做到事前预防,及时纠正,消除效益流失的隐患,对人工、物料及其他费用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失浪费问题,达到有效控制工程项目成本。

4、工程运营。一般说来,竣工后施工方撤离,项目进入运营阶段,此时审计人员必须考查工程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对比分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数据与实际数据,验证项目主要效益指标是否实现。通过建立行业数据库,将一整套工程备案提交给数据库,依此影响承建企业在以后招标过程中的声誉和在其他项目投标上的成败。当然,项目运营过程中保修、责任追踪必须以合同形式定下来。

(二)工程经济效益审计评价标准构建

1、工程经济效益审计评价指标。工程前期主要是定性评价,评价调研程序的合规性;论证的科学性、严密性,费用的节约性以及有无决策失误等。工程建设、运营期阶段侧重于定量评价。工程建设阶段使用的评价指标有:资金到位率、项目计划工期率、生产能力建成率、工程合格品率、返工损失率、基建结余资金占用率、达到设计能力前损失金额、工程成本降低(超支)率、责任成本完成率、资金闲置损失率等。运营期评价指标有:成本费用利润率、现金销货率、投资利润率、净现值、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等。

2、工程经济效益审计效益评价标准。(1)效果性。工程完成后,首先要保证使用功能,其次要坚固耐用、安全可靠,再次追求建筑与艺术的完美结合。工程投入运营后,整体效能发挥好,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达到设计要求,取得预期效果;(2)效率性。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依据合同工期和施工总(综合)进度计划,提前或者按时竣工,在同类同等规模工程中工期越短,效率越高;(3)经济性。一般指工程完工实际投入的资金与预算资金所进行的比较,如在保证工期和质量的前提下,实际投入资金比预算投资少,则说明该项目投资节约。同样,与同类项目比较,投资最少,工期最短,单位工程费用含量最低。

(三)完善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方法

1、审查复核法。对被审计单位所提供的和审计人员收集到的各种资料,运用审计人员专业技术知识与经验,在核实其提供的会计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一致性的基础上,进行合理推断、验证、计算,通过审计人员理性的分析与复核做出具有证明力的审计结论。

2、对比分析法。即根据已有的资料,如国家和行业的标准、政府政策、审计机关提供的标准、政府其他机构的专业信息、其他国家的标准和经验、以前的审计建议和结果、审计人员的判断标准等,与相同或相似工程的数据指标进行对照。这种方法较常用于整体的工程造价分析,优点是能在较短的时间里确定重点审计的方向。采用这种方法,工程指标的分类越细,对照分析的可靠性就越好。

3、模糊综合评价法。将影响工程经济效益的因素分别列出,按照因素影响高低规范一系列隶属度,参照国内相似工程该因素指标的高低,划分为差、较差、中、较好、好五个级别,对本项目实施模糊综合评价,计算出综合评价值,进而得出该项目经济效益在当前国内项目经济效益中的位置。

4、影子工程法。即在某个环境被破坏以后,虚拟人工建造一个工程来代替原来的环境功能。考查一些公路、水利等工程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评价,可以采用影子工程法。

四、结论

工程经济效益审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实施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困难,通过对其问题分析,掌握控制点,依照适当的评价标准与方法,必将提升国内工程经济效益审计水平,提高工程效益。

(作者单位:1.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2.安徽审计职业学院;3.安徽民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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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资企业内部工程审计存在的障碍

外资企业是指在我国境内,按照我国有关法律创办的全部为外国资本的生产类型的企业,其投资者独立进行经营管理,具有充分的自。外资企业直接从事生产的管理者及员工绝大多数是我国公民。该类企业大多数都设有内部审计机构,但其内部工程审计存在诸多障碍,主要表现在:1)企业通常将生产、销售与研发作为主要任务,内部工程审计放在次要位置;2)因无法深入了解我国尚需完善的建筑企业管理制度,对因此工程承建单位的选择不能做出合理判断;3)不能深入理解我国工程项目的计价规范及取费标准,原因在于定额计价是我国计划经济时代的计价模式,目前我国的清单计价尚无法脱离定额模式;4)对我国市场经济的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台班费不能准确把握;5)对内部工程审计所涉及的诸多专业了解不全面;6)招聘不到专业工程审计人员从事公司非主营业务的审计工作。从以上情况看,外资生产企业采用合作外包的方式对企业内部工程进行审计是一种有效的选择。专业工程审计人员对我国清单计价规范和材料市场价格熟悉,能够对维修工程进行有效审核,审计效果明显,同时也有利于外资企业摆脱内部工程审计的困境。

3案例介绍

某外资企业于2002年6月在长江三角地区成立,2004年4月正式投产。随着产品种类及市场的不断扩大,生产装备规模逐渐增加,导致与工程维修维护有关的各类采购订单数量迅速增加,仅工务订单(即下属工程技术部门所下发的设备维修、维护及备品备件采购的任务单)数量由2008年的不足8000份增至2013年的12000多份,合同金额由2008年的10000万元增至2013年的15900万元,而且涉及到不同专业门类。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需要工程技术部及采购部等通力合作做好生产设备维修维护工作,同时需要审计部门对其进行监督审核。该企业虽设有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但专业力量不足,若请审计公司审计,因工务订单零散,故审计费用高,审计效率低,审计公司不愿意接收该类审计业务。诸如多种因素,企业管理层决定采取工程审计合作外包的形式进行管理与审计,即将本公司辅助生产类的维修审计项目,承包给企业外部具有相应审计资质的团队,该团队作为本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组成部分,在审计过程中接受审计部门主管的领导。经过企业管理层的深入研究及市场调研,决定引入具有土木工程专业、机械加工专业、安装工程专业等涉及设备维修维护的外部审计团队,充实本单位的审计力量,与其签订工程审计合作外包合同,并作为每年的常规审计,将外部审计团队称为GS团队。

3.1预审计订单专业类别依据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计价表(2004版)将该企业预审计订单的专业类别汇总,见表1。

3.2预审计订单特点及对GS的要求外资企业的维修维护工程及采购具有如下特点:1)订单数量众多,基本一事一单;2)订单金额不等,金额高的达上千万元人民币,金额小的只有几十元人民币;3)订单内容涉及多个专业方面的专业知识;4)订单事项内容表述简单,不能清楚表达订单的全部内容,必须由审计人员勘查现场及与担当进行有效沟通才能清晰。针对预审订单的上述特点,该外资企业内部审计部门与外包GS团队签订了相应的条款:1)GS团队成员必须包含不少于3名具有不同专业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的人员;2)GS团队成员由不同专业人员构成,如土建专业、机电安装专业、机械专业等;3)GS团队需要到现场勘查、核定;4)GS团队受该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直接领导,可以对任何人任何事进行询问;5)针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6)常规审计结束,要进行专题汇报;7)如果有必要需要随时承担对某一个承建单位的专项审计项目。

3.3订单审计过程

3.3.1对某承建单位的专项审计某承建单位自2005年至2009年为该外资企业提供维修、维护、改建、扩建工程等业务订单共543份,总金额1696.00万元,由于该承建单位多次出现质量事故,被列为专项审计对象。针对此次专项审计采取了一系列审计措施。1)GS团队构成:本次专项审计由甲、乙、丙、丁四名成员构成,其中甲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安装工程)及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安装)资质,作为总负责人、乙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及国家咨询工程师资质、丙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及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土建与装饰工程)、丁为机械工程师。上述四位成员均有在企业从事相关专业10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且均具有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有比较丰富的工程审计经验。2)订单抽样:本次订单抽样综合考虑订单金额、工作内容、订单年份等多方面影响因素,共抽取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订单120份,订单时间从2005年至2009年均有体现。3)审计依据:主要依据为采购订单、采购样书、图纸,现场实测结果、市场价格、相关的计价标准及文件等。4)审计期限:本次专项审计自2010年1月4日开始,至2010年3月28日结束,总用时84天。5)审计过程:订单分析—多方沟通—现场测量—主管担当签字—计算工程量—市场调研—结论。审计订单造价统计见表2,审核订单的合理情况见表3,审计结果情况见表4。

3.3.2建筑与装饰工程的审计首先分析订单施工合同,包括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应着重分析影响工程造价的重要条款;其次对工程变更签证程序进行审核,着重审核施工方法的变更、材料的替换及设计修改等;再次对隐蔽工程验收程序进行审核,对有重大影响的部分采取剥落抽检的方式进行审核;最后对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工程竣工报告、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单。完成上述审核后,主要对工程量大而单价低或工程量偏小而单价高的项目进行审核,采取抽查验证的方法审核其工程量;采取与类似工程及市场价格对比分析的方法审核其清单组价。审核过程发现的主要问题:1)清单报价不规范,即业主未给出统一规范的报价清单,而每个参与竞标的单位均是参照我国工程量清单规范,按照自己的理解自编清单报价,导致报价没有可比性。2)偷换材料,即实际所用材料规格、型号与设计图纸不符;3)清单组价有误,即清单子目中已经包括的项目,又重新列项取费;4)材料单价高于市场价格;5)取费基础有误,如在计费基础中未扣除业主供应的主要材料费,导致承建单位代缴税费增加。

3.3.3安装工程的审计安装工程订单数量比较多,工程量比较小,主要采取现场实际测量的方式进行审核。审核过程发现的主要问题:1)工程量偏差,即某些项目的实测工程量与订单工程量存在较大差异;2)材质偏差,即实测的材料型号、规格与订单要求或描述的不符;3)质量偏差,即产品实际质量与设计要求有差异。

3.3.4审计建议及结论对前述专项审计,建议核减承建单位工程款99.6万元人民币,同时与承建单位确定审计核减金额,承建单位接受审计结果;并建议外资企业将其从符合要求的承建单位库中剔除,从此不允许其再参加该外资企业的工程议标,同时给予现存的国内外170多家承建供应商以警示。外审人员针对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给出相应建议:1)专业培训,即对本单位各主管担当进行相关专业培训,使其能够根据现场安全及工事自身质量标准,合理确定订单所用材质、规格、型号等,并能够比较准确地计算订单内各项目的工程量,为供应商报价提供合理依据。2)现场验收及结算,即验收时由主管担当及生产负责人共同对订单所涉及的材料型号、规格等进行核实,如发现与原订单所用材质有变化,首先确认是否满足功能及安全要求,如果能满足相关要求则增加结算环节,对订单价格进行重新确认。3)联合验收,即对安全要求较高的订单,建立严格的验收标准与程序,验收时由主管担当、生产部门、采购及审计四部门共同进行验收,参加验收人员应对其行为负责,如有违规行为,给与相应处罚。4)完善订单协议条款,即在订单中增加“供应商完成质量明显不符合设计要求或相关标准时,对供应商处以额外的经济处罚”的约定,以强化供应商的质量及责任意识。

篇(9)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12)07-0127-02

1 引言

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行为,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工程报建分级管理权限,对施工合同实行备案管理。备案时如发现合同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条款、合同约定内容不全或约定不明确、合同格式未采用标准示范文本的,备案机关应当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承发包双方应当协商修改,修改满足规定要求后再行备案。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工作,市住建委委托我站负责。

我站从2006年4月1日开始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续以来,历经了计价办法的重大变革:随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国内的实施,工程计价模式由传统的定额计价“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改革为工程量清单计价“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工程计价模式的改革深刻影响了施工合同价格的形成。

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应重点针对施工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审核,从建设市场的经济活动来看,国家及省根据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在运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进行计价时出现的一些问题,相继出台了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相配套的合同示范文本;如何顺应计价模式的改革,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行为,维护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和减少合同纠纷,切实做好施工合同的审核,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核的重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包括工程承发包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变更的计价原则、价格调整、计价、计量与支付、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要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工作,必须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实质性内容。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确定双方当事人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条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工程施工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是按期保质完成施工任务,并享有按合同约定得到工程款项的权利;工程施工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是按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并享有按合同约定期限接受符合合同约定质量目标的工程产品。从中分析出工程价款、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对签订施工合同双方的利益影响最大,决定了双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属于施工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因此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审核的重点必然是针对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其中对工程价款的审核更是施工合同审核的重中之重,施工合同条款的审核重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审查施工合同的符合性及完备性首先要熟悉招标、投标文件,关注施工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通知书的符合性,检查是否存在背离条款;其次检查对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补遗,修改、书面答疑、询标纪要、各种协议等是否均已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否明确解释顺序。

2.2 审核施工合同协议书条款内容的重点检查合同是否明确规定工程概况,工程概况是否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等;是否明确工程承发包范围,其承包范围与中标通知书及投标文件是否一致;检查合同的工期和工程质量标准是否与中标通知书一致;检查合同价款与中标通知书及投标文件是否一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是否按相关规定执行。

2.3 审核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内容的重点检查合同中列有的监理人员与监理合同备案表是否一致、承包人现场项目部人员是否与中标通知书一致;是否明确变更的计价原则:合同中有类似的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约定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给与差价补偿原则,防止不平衡报价;尤其是对于清单中没有涉及到的项目变更,其定价原则、方式要明确,建议可以采用参照消耗量标准组价的模式,即工程人机材耗量参考消耗量标准,人机材单价采用信息单价,取费参照投标报价;对于工程量变化综合价格的调整,建议事前约定工程量变化超过规定幅度值时综合单价的调整公式;对材料价格较大幅度变化等因素造成的价格调整,应按相关文件约定分担原则或调价公式;在施工过程中变更施工方案、采取赶工措施等是否增加费用,也应加以明确。 检查合同工程造价计算原则、计费标准及其确定办法是否合理;检查所规定的付款和结算方式是否合适;对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结算调整条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部分针对招标文件作详细约定,避免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在施工、竣工结算阶段产生争议;检查合同是否明确规定设备和材料供应的责任及其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的工程量的确认程序及有关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无防范价格风险的措施;检查中间验收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交工验收是否以有关规定、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和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检查合同所规定的双方权力和义务是否对等,有无明确的协作条款和违约责任;检查合同是否明确争议解决方式;检查合同中是否有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

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核中常出现的一些问题及对策

3.1 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的造价争议由于建设工程项目的唯一性、一次性、固定性等特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在实际工作中常常遇到因为工程变更的费用问题,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互相扯皮,影响工期,甚至工程质量。因此在合同审核时应特别注重对工程变更索赔条款的审查,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式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质量标准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计价方法或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的责、权、利,各方各司其职,工程变更中扯皮现象将会大大减少,有利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3.2 工程投标中不平衡报价的应对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采用不平衡报价策略已成为施工单位的惯用策略,不平衡报价法是相对通常的正常报价而言的,是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总价确定后,投标方根据招标文件的付款条件,合理地调整投标文件中子项目的报价,在不抬高总价以免影响中标的前提下,实施项目时能够尽早、更多地结算工程款,并能够赢得更多利润的一种投标报价方法。由于建筑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有经验的施工单位可能比建设单位更清楚工程量实际会发生的数量,当发现有缺项、漏项或两者之间有较大差别时,大多会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在进行施工合同审核时应采取对施工单位此部分超额利润的反索赔措施,当此部分超额利润超过一定比率时,应约定可以按实调整合同价格。

3.3 “阴阳合同”的危害及对策。“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其概念主要出现在《招标投标法》颁布之后,“阴合同”是建设双方私下签订的合同,未经合法的招投标程序且未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反之是“阳合同”。“阴阳合同”区分针对的是招投标和备案程序。“阳合同”程序合法,对外公开,但不实际履行,主要应付政府监管;“阴合同”私下签订,只为当事人所知但实际履行。虽然“阴阳合同”的标的完全一样,但在具体的合同价款、工期、计价办法、工程款拨付条件等实质内容方面则有较大差异。分析“阴阳合同”产生的原因,建设单位大多为追求成本最小化、逃避费用及监管、仍采用老的计价办法等,施工单位因为建设市场竞争激烈,大多属于被动接受。“阴阳合同”不仅扰乱了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而且使双方的权责失去约束,极易产生争议,影响工程进度,甚至工程的质量安全。因此在合同备案时应严格依照《招标投标法》第43条规定: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文件发出后30日后签订合同,双方不得再签订违背原来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告知甲乙双方对“阴合同”的效力进行认定,尽管“阴合同”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阴合同”为私下协议,未按《招标投标法》进行招投标程序,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等43条、第46条强制性规定,且该合同未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为无效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以备案后的合同为准。当然合同备案只是一种防范手段,要从源头上治理 “阴阳合同”,应该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制订行业自律规范,促使各主体之间及内部自觉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自觉抵制“阴阳合同”,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联合管理,从制度上杜绝“阴阳合同”的出现。

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的一些思考

当前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大多采用签订后施工前审核备案,但实际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仍会出现不少合同违约现象:发包方未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中途停工、固定造价合同遇到主要材料涨价风险过大、工程提前交付、逾期交付、拒绝验收、拖欠工程款、拒交工程等等,因此对施工合同的备案应该是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施工合同跟踪备案事先必须有着非常明确的、恰当的目的或目标,跟踪备案模式很容易使备案人员偏离正确的定位而侵入项目管理者的职责范围,备案监督不能越位参与建设过程中的项目管理,因为介入了项目管理,反而使备案监督的作用弱化,客观性受损,备案风险加大。

5 结束语

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全过程跟踪备案应准确把握跟踪备案的控制点和介入深度,重点针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的监督,同时应在积极探索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已有的经验,建立健全施工合同备案程序和审核规范,使合同备案逐步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中。最大限度地提高备案工作质量,防止和减少合同纠纷。

篇(10)

(一)建设项目效益审计的概念和内涵建设项目效益审计是利用专门的审计方法和依据一定的审计标准,对被审计单位在履职过程中对建设项目公共资源的使用和管理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全面审计。就建设工程项目效益而言,经济性就是指立项决策的标准是否恰当、规模是否经济、设计是否优化、工程造价是否真实合理等内容;效率性就是指科学合理缩短建设工期、提高工程质量、减少返工、避免停工等内容;效果性就是指项目是否完全能实现建设和运营目标。建设工程项目效益审计是对工程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以及合法、合规性等相关内容进行监督、评价和咨询服务的活动,其目标是提高经济效益,它具有全过程性、全方位性以及建设性等特征。

(二)建设项目效益审计的发展背景建设项目效益审计是传统内部审计向现代内部审计转型的需要,也是我国内部审计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审计署在2003年至2007年审计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积极开展效益审计,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这为效益审计工作的开展构建了基本的框架。审计领域不断拓展,审计环境不断变化,审计工作不仅在查处违纪违规方面履行职责,更要在促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上发挥作用。

(三)高校建设项目效益审计现状在我国的现阶段,高校仍作为一种稀缺资源而具有垄断性、唯一性和公益性,进而造成经营压力小、缺少有效竞争和投资主体缺位的现状。因此高校建设工程项目的效益总体表现不佳也就有着一定必然性。具体表现在:经济性严重缺失,如基建投入过度,贪大求全,建设标准过分奢华,单方造价和设备材料价格往往比企业或房地产开发商高出许多;效率性不高,如变更随意,修改返工多,在工期上缺乏强烈的效益意识;效果性也难尽人意,如建设前期不能充分征求或尊重最终用户的意见要求,甚至根本没有确定最终用户,新建即改、新建即拆,经济上造成了严重浪费。

二、高校建设项目效益审计的工作思路

(一)以价值工程为主的事前效益审计价值工程是研究如何以最低的寿命周期费用,可靠地实现实现建设项目的必要功能,籍以提高其价值而着重于功能研究的有组织的活动。价值工程原理强调在分析功能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和创新,尽量以低成本实现其最大功能。对建设工程项目事前阶段,尤其是在立项及可行性研究阶段可以通过价值工程原理进行效益审计。其他环节如设计环节、招标环节、合同环节等,也应该坚持“从业务入手,以发现影响效益的主要问题为主线”的效益审计思路。

(二)以管理审计为主的事中效益审计管理审计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合同签订、材料采购、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进度款、材料管理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同时还对项目管理部门的内控制度的合理性、合规性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评价。事中阶段的效益审计更应该关注出现不合理现象的原因及如何从管理上减少或杜绝这类现象的再发生。

(三)以对比分析为主的事后效益审计事后阶段效益审计主要内容就是“评价”。对比分析法是审计评价最经常采用的方法,对比分析往往需要“横向”与校内同类工程比,“纵向”与兄弟院校比。在比较中应特别注意可比性的问题,同时还应注意单体的特殊性、时间性、地域性等,评价是否全面、客观、准确是效益审计评价的关键。

三、高校建设项目实施效益审计的积极作用

(一)经济效益一是直接经济效益。在全过程跟踪审计中,审计人员对工程标底、合同治商、工程变更及签证、设备、材料、索赔等进行审核取得直接审减效益。二是间接经济效益。在全过程跟踪审计中,通过审计监督、造价控制建议而获得的效益,主要表现在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评标办法选用和拦标价制定、合同进度款、设备、材料询价、索赔化解等技术经济活动的控制措施、审计合理化管理建议取得的而且要通过一定方法分析、比较和计算来体现的经济效益。

(二)社会效益通过对建设项目全过程效益跟踪审计,促使有关单位自觉地执行国家政策、法规,使整个工程实施处于受控状态,改变了过去建设、监理、审计、施工相互脱节,管理比较混乱的现象,同时对廉政建设、建筑市场规范、构建和谐社会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三)化解风险一是化解财务风险,通过对施工阶段进度款支付的严格控制,确保资金合理流出,降低财务费用,预防超付进度款而引起财务风险。二是化解项目施工风险,加强对施工企业资质的审查,加强对主要管理人员专业资格的审查,实行监理专业化监督管理,遵循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实行工程项目担保等措施,确保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从而化解项目施工风险。三是化解市场风险,通过及时、准确搜集市场信息,签订固定价合同,防止因材料、设备等价格上涨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四是化解内部管理风险,通过实行内审、外审相结合的审查制度,及时提出项目建设过程中内部管理存在漏洞或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并加以改善,从而化解了内部管理风险。

四、高效建设项目效益审计的建议

(一)确定恰当的评价标准确定恰当的评价标准是效益审计成败的关键,因为评价标准是衡量建设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的基础和依据。经济性应该是有保障条件下的节约,而效率性的目的也是要达到良好的预期效果,经济是前提,效率是过程,效果是目的。因此应确定以实现“效果性”为主导地位和最终目的的综合审计评价标准,而不是单纯的从节约多少资金作为评断项目效益优劣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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