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15 1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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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正在快速发展,这种趋势下的会计地位受到了更多的重视。从类型来看,财务会计以及税务会计都属于会计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为促进整体的经济进步,有必要推进财会和税务层面的改革。全球化影响下,税务以及财务两个层面都在发生着改变。与此相应,财务和税务会计的日常管理也逐渐趋向于完善。从总体上看,财会改革能够提高会计信息的整体质量,进而为各类的经济决策提供必要的参照。然而不应当忽视: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这两种类型的会计是存在差异的。为了完善管理,就有必要详细划分二者。只有明确了二者关系,才可以妥善处理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之间的关系,提高整体的管理水准。
一、两种类型会计的联系
财务会计以及税务会计从本质上看是密不可分的,联系十分密切。具体而言,税务会计延伸了财务会计,同时财务会计又构成了税务会计的根基。完善财务会计,就能够完善日常性的企业监督。作为企业内部的会计方式,财务会计以及税务会计通常可以适用同样的会计准则。在具体方法上,二者也可以选择同样的核算流程以及方式。详细而言,税务会计及财务会计具备了如下的联系:
首先,在信息处理中,财务会计能够用来提供基本参考,提供了处理信息所需的根据。从企业角度看,内部管理的要点就是财务会计,这是由于财务会计密切关系到各阶段内的企业运营。利用税务会计,能够用来查验各阶段的经营数据,统计各类型的经营信息,同时还可以据此编制明确的税务表。具体在操作时,财务计算得出的数值和结论都可以用来提供税务会计的必要参考。依照核算结果,选择相应的措施予以处理。在财务过程中,税法应当用来约束日常性的资金周转。在这种基础上,确保稳定有序的运营环境。
其次,企业制作的财务报告代表了税务会计及财务会计的协调现状。为了完善管理,确保经济的整体平衡,税务会计必须密切协助财务会计,二者应当共同运转。在财务报告中,就可以体现出现阶段的两种会计关系。有些情况下,税务会计会制约财务会计的进展,这种情况应当格外注意。例如:在财务报表内部经常会出现递延税款的现象。受到差异的影响,税务会计相应的法规就必须适用于企业内的财务会计,二者因此遵从了同种法规。为了协调合作,有必要妥善管理两类会计流程。这样做,才能够服务于企业的整体进步和发展。
二、两种类型会计的差异
全球化趋势下,不同类型的会计表现出紧密的联系。与此同时,税务会计以及相关的财务会计也表现出特定的差异。这是因为,二者并不是同种的会计类型;虽然具备了紧密的关系,但仍是有差异的。为了推进改革,有必要明确两个类型会计之间的差异。只有明确了差异,才可以为企业平日的经营以及运行提供更精确的会计数据作为参照,推进科学会计的具体落实。实际上,财务会计以及相关的税务会计表现出如下层面的差异:
第一点,是会计目标差异。从基本目标来讲,税务会计应当依照税法予以执行,在计税和纳税的全过程中都有必要遵从税收类的法律。只有遵照法规,才能够切实减小综合性的税收成本,服务于日常的征税活动。在落实税收过程中,企业还需要监督并且了解实时性的税收情况。在这种基础上,拟定必要的税收标准,用标准化的方式来监管税务会计的具体施行。从整体上看,税务会计也更能够确保企业获得精准的会计数据和信息,为税收提供保证。在最大化范围内,税务会计可以用来优化税收的实效性,确保收益的提高。与之相应,财务会计更多重视宏观层次的监管,重视整体式的经济监管。具体来看,财务会计能够记录实时性的业务状态以及核算状态,这样做也满足了内部的企业监管需要。了解了经营状态之后,企业才能够设置可行的经营目标。
第二点,是核算的差异。从核算对象来看,财务会计也区别于税务会计,二者表现出核算对象上的差别。具体在核算时,先要划分不同特性的核算对象。针对各类型的会计信息都需要予以必要的监管和处理。经过有效的信息处理,落实企业设置的财会目标。通常情况下,财务会计把经济事项作为自身的核算对象,分析经营状况和现阶段的运营状况。经过分析之后,就能够为管理者提供参考。与之相应,税务会计针对于减免税收和资金计价等具体的核算事项,重点是各类的经济活动。通过详细的核算,就可以分离不同类型的财会职务,同时又紧密结合了多类型的职务。通过控制和监督,防控会计流程的作弊现象,进而确保客观和真实。
第三点,是形式的差异。财务会计通常的形式包含了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资产负债表。通过编制报表,管理者就可以更加了解现今阶段的会计形势,了解经营状况。由此可见,在财务会计基础上,管理者就可以设置正确的决策,推进企业的宏观进步。不同类型的会计设置了差异性的目标,形式也并不相同。管理者在拟定决策时,需要考虑到形式的差异。通过设置不同的形式,落实会计监管的总体目标。
三、妥善处理两类会计的关系
在企业的内部,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是存在差异的,然而并不能够割裂二者。企业要确保整体的协调,就有必要更重视妥善处理税务和财务两类会计的关系。妥善协调二者,才可以确保会计流程的精确性,获得精确的信息。有序处理多层次的会计信息,才能够提升企业现有的管理水准。与此同时,促进企业获得更高额的利润,维持税收的稳定性。通常情况下,要协调处理税务会计以及财务会计之间的关系,应当依照如下的流程和方式:
(一)明确差异性
针对税务会计和企业的财务会计,应当更重视二者表现出来的差异性。这样做,才可以促成会计基本目标的落实,减少二者的交叉领域。针对两类会计,应当设置必要的分离原则。在具体监管中,应当妥善分离财务会计以及税务会计,确保两条线的财务监管。避免两类会计的互相混淆,只有明确了二者的差异,才可以更好区分二者。对于企业管理者而言,应当适当扩大财务会计及税务会计的差异,而不应当忽视这种差异甚至混淆二者。在财务会计的基础上就可以给出正确的决策,推进企业的长期进步。各类的会计在具体目标和形式方面都具备差异性,在拟定决策时也需要考虑到差异的形式。
(二)促进关系的协调
针对财务和税收的不同政策有必要加以协调。在这种基础上,促成二者关系的协调。从根本上看,财务以及税务分属不同的企业监管领域。企业既需要财务政策,同时又不可缺少必要的税收政策。对于两类不同政策应当加以协调,明确不同的职责。近些年,宏观经济呈现出更快的发展趋势。企业应当因地制宜,在经济业务的处理流程中妥善协调税务政策以及财务政策。针对二者的时间差异,也需要妥善加以控制。这样做,才能推进企业会计的进步。
四、结语
税务会计及财务会计既是密切相关的,同时又是彼此区分的,不可以混淆二者。在各个层面上,二者都表现出差异性。在具体的会计流程中,相关人员有必要详细区分不同类型的会计。只有这样做,才可以确保实时性的会计处理,进而确保会计相关信息的完整和可靠性。在明确了差异后,也可以致力于完善财务会计以及税务会计,从整体上优化宏观的财会环境。这样做,有助于确保平稳的税收和财政环境,推进了平稳的经济社会发展。
参考文献:
[1]辛旅洁.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关系及其协调[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4(06).
[2]鲜于文杰.浅谈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关系与差异[J]. 科技视界,2014(20).
[3]王俊芝.如何处理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J].质量探索,2016(04).
BT模式是当今国际上开展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比较普遍采用的投资运营模式。在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给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迫切的需求,然而,政府的财政资金有限。为解决这个矛盾,近些年来我国政府采用BT模式,运用非政府资金进行高速公路、大型场馆、港口、桥梁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案例越来越多,但在外部环境上,相应法律法规略显滞后,特别是相关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的规定更是鲜见。本文从BT模式的概念及特点着手,探讨了BT项目公司在BT项目运营过程中的会计及税务处理相关问题。
一、BT模式的概念及特点
BT模式是政府特许经营中较为典型的一种形式,其经营方式为“建造―转移(Build-Transfer)”,即由业主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投资建设方,由投资建设方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业主,业主根据回购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回购资金,投资建设者由此回收投资并获得合理的资金回报。
BT模式下的主要参与方包括:业主、投资建设方、项目公司、建设单位、回购单位。业主一般为政府部门及其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进行招标的企业,项目所有权属于政府,政府仅将项目的融资和建设特许权转让给投资建设方。投资建设方为按照有关程序取得项目融资及建设特许权的企业。为方便操作,在BT项目运营时,业主一般会要求投资建设方设立项目公司进行项目建设。项目公司除取得建造有关基础设施的权利以外,在基础设施建造完成以后并不提供后续经营。建设单位是实际进行该项基础设施建设的单位,若项目公司同时承担建设施工,那么项目公司和建设单位是合一的。若项目公司不自行建设施工,则项目公司与建设单位是分离的。回购单位是指最后项目建设完毕后,接收工程项目,并支付约定的工程建设费用、融资费用及项目收益的单位,一般来讲,回购单位即业主。
从BT模式的特点以及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来看,BT模式具有如下特点:(1)业主利用的是非政府资金,即通过投资建设方来进行融资;(2)投资建设方在建成后不存在经营行为,而是将项目移交给业主;(3)项目建成移交后,业主一次性或按比例分期支付合同约定价款。
BT和BOT(Build-Operarte-Transfer)建设―运营―移交,有相似之处,与BOT比较,BT模式除少了一个经营环节外,其建设和移交环节是类似的。
二、BT项目公司的会计核算探讨
(一)BOT模式会计核算对BT模式会计核算的借鉴
BT项目会计处理的核心问题在于BT项目公司如何进行收入确认和计量,目前我国还没有对BT建设方式会计处理的规定。不过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对BOT方式的会计处理作了较详细的规定。尽管BOT与BT不尽相同,BT模式的会计处理不能照搬BOT模式,但我们可以借鉴《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对BT模式BT项目公司的会计核算做出规范。
(二)BT项目的会计核算
BT项目可以分为两种模式:投资建设方既做投资又提供建造服务;投资建设方仅进行投资,不直接提供建造服务。两种模式下,会计核算方式不同。
1.项目公司提供建造服务模式下的会计核算。此种模式下,项目公司作为建设期间的“业主”,自行进行项目的建设。根据BOT模式会计核算的结论,建造期间,项目公司若同时提供建造服务的,对于其所提供的建造服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准则》确认相关收入和费用;建造合同收入则应当按照收取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即合同总收入要包括合同价,资金成本及投资回报等其他应收价格的公允价值,按完工进度计算各期应确认的收入时,应以该总收入为计算基数;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即估算预计总成本时,将借款利息考虑在内。该模式下,BT项目公司的一般会计处理如下:
(1)发生建设费用开支时,借记“工程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工资”、“应付账款”等科目。
(2)发生与合同未来活动有关的合同成本时,借记“工程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3)资产负债表日,投资建设方确定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成本――合同毛利”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4)建设期满,基本确定很可能收回合同价款的是,确认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应当按照收取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并同时考虑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借款利息),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工程结算”科目。
(5)回购期满时,投资建设方收回全部价款,对冲工程成本和工程结算。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工程成本”科目。
2.项目公司不提供建造服务模式下的会计核算。这种模式下,项目公司将项目的建造工作进行发包,由另外的建设单位进行建造,项目公司作为建设期间的“业主”进行项目管理。根据BOT模式会计核算的结论,项目公司不应确认建造服务收入,而应当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确认金融资产。实践中,按照金融资产的分类标准和确认原则,在项目建设的不同阶段应在不同科目中进行核算。项目建造过程中,由于项目建设周期长,大多都超过1年,且在项目完工并进入回购期前,项目公司是不能收到项目建设的相关款项的,且回购基数在完工审价前不确定,为此,在建设期应在“长期应收款”科目中核算,核算内容则包括实际发生的成本和资本化的借款利息(即实际投资额)。在项目完工回购前的每一会计期间,项目公司暂不确认损益。在项目建设完工并审价后,由于最终收回的回购款的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且项目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即最后的回购款支付日),符合金融资产中“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定义。因此此时,应从“长期应收款”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进行核算,即以审核后确定的回购基数将“长期应收款”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两者之间的差额则一次性记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中。在项目回购的持续期间内,每期项目公司应按照收到的回购款占全部回购款的比例计算应冲减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差额部分计入“投资收益”中。该模式下,BT项目公司的一般会计处理如下:
(1)BT项目公司支付工程成本、资本化利息以及其他费用(如项目规划费、招标费、监理费等)时,借记“长期应收款――回购资金――预付工程款――总包单位”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借记“长期应收款――回购资金――资本化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借记“长期应收款――回购资金――其他”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项目建设完工并审价后,以审计确定的回购基数计入到“持有至到期投资”,与“长期应收款”的差额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项目”科目,贷记“长期应收款――回购资金――项目成本”、“主营业务收入――项目”等科目。
(3)工程竣工后按照回购协议分期收到回购资金,按照收到的回购款占全部回购款的比例计算应冲减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项目”、“投资收益”等科目。
三、BT项目公司的营业税税收处理探讨
对于BT项目经营模式下,经营收入究竟该如何纳税,尤其是营业税该如何缴纳,国家尚未有明确的规定,为此,就需要投建建设方在签订项目之初,就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及税务部门进行积极的沟通,争取合理利益。
(一)目前税务机关对BT项目的营业税及附加征税的一般考虑
税务机关认为BT项目的回购是一种资产转让行为,即在建设期间,工程资产所有权归BT项目公司所有,回购完成后,工程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业主所有,为此,在业主向BT项目公司支付项目回购款时,项目公司需要缴纳全额资产转让的营业税及附加,执行的营业税税率为5%。
但若按照这种征收思路,对BT项目全额征收营业税的话,BT项目公司必将承担沉重的税务负担,项目大多将出现亏损。
(二)BT项目公司的营业税及附加的税务处理
根据上文,BT项目公司的实施模式包括两种:BT项目公司提供建造服务模式以及项目公司不提供建造服务模式。这两种模式下,项目公司所提供的服务种类其实是不一样的,为此应该计征的营业税种类及依据也是不一样的,若简单按照资产转让行为,缴纳全额资产转让的营业税及附加是不适当的。
1.项目公司提供建造服务模式下的营业税征收。在这种模式下,项目公司所提供的实质服务,可以认为是为项目业主(即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无非是在建设过程中,项目公司同时提供了相关的垫资。从这种认识出发,BT项目公司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即会计上确认的全额的建造收入),应按照“建筑业――建筑”缴纳营业税,税率3%。
2.项目公司不提供建造模式下的营业税征收。在这种模式下,项目公司所提供的实质服务,在于为项目业主(即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基础设施代建服务,所建设的项目由政府立项,项目公司受托投资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政府又进行回购,项目公司实质是同时为项目业主提供垫资以及项目建设管理的服务,对于发生的建设成本,本质而言是代收代付业务,可以认为是提供业务,所以应按照BT项目公司所取得的营业收入(收支差额部分),按照“服务业――业”缴纳营业税,税率5%。Z
一、工程项目管理中会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1. 忽视工程项目“质量成本”的管理和控制
质量成本的概念在项目工程管理中往往会被忽视,由于工程施工中要保证工程的质量,而在实际施工中会出现工程质量不达标的状况。无论企业是加大质量监督能力还是对未达标的工程进行修整都需要耗费企业一定的施工成本,甚至由于工程项目未达标造成工程合同失约的经济损失。同时对于施工完成后,企业对整个工程的后期维护以及项目维修费用都属于工程质量成本的部分。目前,很多企业都没有重视到工程质量和整个成本之间的关系,常常都忽略了质量成本。企业的质量成本是个潜在的成本,一旦企业的质量达不到工程要求的标准,就会造成企业的经济效益的降低,同时对企业的信誉造成很坏的影响。
2. 忽视工程项目“工期成本”的管理和控制
工程项目的两个关键点,一个是项目的质量,一个是项目的进度。工程合同中必须要保证的就是这两点,有一个出现问题,企业都要承担相应的损失。工程进度的控制对企业的信誉影响非常的重要。而我国很多的施工企业在成本计算时没有考虑到工程合同中签订的工期要求。企业的工期成本是非常大的。因为每个工程都有相应的工期要求,工期的进度影响因素非常多,无论是天气因素,还是工程质量因素,以及企业资金因素等等都会影响到工期。企业在工期中投入的成本是巨大的,无论是加快工程速度还是对拖延工期的所付出的经济损失都会影响到企业成本变化。然而很多施工企业在对企业成本进行预算时,都没有对工期成本进行合理的严格的考虑,只是估算而已,没有对其影响因素进行严格的调查研究。
3. 会计工作逻辑不清晰
目前我国很多的施工企业的会计部门不是很专业,会计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不完善,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和工作素质参差不齐。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会计工作能力的总体提高。同时会计工作部门缺乏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在项目进行之前的会计预算中也没有严格的按照会计工作的步骤来做,对于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会计部门的监督程度不够,很多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都是跨过了财务部门进行资金的调动,这对会计部门的成本监督以及会计报表的记录都是非常不利的。同时对于会计工作人员的约束机制也不完善,导致在采购以及后期结算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造假的数据,提高了企业的经营成本。最后在项目结算时,项目工程的账目普遍混乱,缺少很多关键性数据。这些问题都会造成企业的项目管理混乱,降低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项目管理中的会计实务水平提高的对策
1. 会计核算体系的完善
会计核算体系的建设是实现会计作用的基础,因此在项目管理中要建立合理的、合适的会计核算体系。首先,我们要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财务队伍。会计工作人员必须要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的会计资格证书,同时对于项目的成本计算,债权债务等方面的预算都非常的重要。同时财务工作人员要对计算机应用自如,对于财务软件以及公司系统要熟练,而且能够很好的保证会计信息数据的真实和安全。具有较高的会计职业操守,认真工作,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不做假账,不改帐。所有会计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是具有相关的上岗证明以及充分的财务知识,保证财务部门的专业性。其次,企业对项目部财务应明确规定:各种原始记录、内部原始凭证、会计凭证、帐簿和会计报表等相关数据型文件,财务部门要进行严格的统一管理,统一实行。项目部使用的会计科目,界定会计核算范围,明确项目成本的核算原则、对象、成本台帐的设立和银行帐户的管理要求;会计档案归档及保管要求、交接程序;实行“会计报表制”的完整核算方式。
2. 制定科学的会计预测方式
会计工作不仅具有数据记录职能,同时还有会计预测功能。企业通过合理的项目管理机制,对项目的投入和产出进行预测。以单个项目为例,企业在施工之前要考虑到运行该项目所要支付的人工成本、物料成本、机械设备成本、企业的税务成本、工程的维护成本、工程维修成本、以及工程施工中返工和出现情况的损失。这些都要在项目进行之前,相关财务部门进行预测,然后将所有的成本进行汇总,通过模拟分析,找出所有成本中可以得到控制的部分,比如说,材料价格、人员雇用价格、设备租赁价格等。通过财务分析将项目总成本压缩到最低。这个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会计部门预测之前的数据需要进行严格谨慎的市场调研以及实地调研分析,通过合理的数据搜集和分析,实现成本目标的可预测性以及可控性。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通过压低供应商的材料价格节省原料成本,通过对资源的充分利用来降低人员成本和设备租赁成本,降低设备的损耗。之后根据项目的总投入和总产出算出企业在整个项目过程中的利润点。
结合企业年度整体成本目标、盈利指标等一系列因素,制定该项目成本降低目标和每个项目的成本降低率,根据施工排队,确定施工期内务阶段成本目标以及各单位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对象)的目标成本。
同时,还要切合实际的预算项目的效率比;项目的经济产出与经济收入的经济效率比、完成施工产值与施工进度(保证质量)的生产效率比、劳动力产出与劳动力投入的劳动效率比。
3. 加强项目管理中会计工作人员的监督工作
施工企业对于项目进行中的会计部门工作的监督方法有很多,首先,从源头上来说企业要对项目的财务工作人员进行确定,所有的工作人员都需要是企业总部的派遣工作人员,这样能够保证工作人员都能够听从企业总部的指挥,直接为企业总部提供相应的会计数据。其次,企业要设立财务内部审计部门,对于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的检查,对于每笔财务记录进行追踪核实。发现问题的地方要及时的与财务部门进行沟通,确保每一笔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对于财务部门,企业总部具有唯一的审核权力、调用权力,项目负责组对于财务部门没有任何的管理权,如果需要业务上的资金流转,要向企业总部发送申请,财务部门只有收到总部的批示才能拨款给项目组,这样就避免了资金的擅自挪用。项目中的财务工作人员都由企业统一管理,统一进行业绩考核。项目部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内部稽核制度、财产管理清查制度、内部工程分包及考核办法,从项目部的内部管理上有条理、规范地强化项目部的自我约束机制,从而保障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
4. 完善会计清算工作
项目结束后的会计清算要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来考虑。对于外部的清算,要进行外部所有债务的清算。包括场地的费用、材料的费用,设备租赁的费用等等。对于内部的清算,要准确真实的对项目结束后的所有剩余材料,租赁的设备进行整理。同时将整个项目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成本、工期成本、维修成本以及出现的有关损失都要记录到项目的总成本之内。项目中耗费的材料,有关的日常损失都要列入成本清单。整个项目的清算工作需要公司的项目经理以及企业的高层经管领导来带领执行。对项目部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自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交归企业作帐的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最后,对会计档案也要进行整理、装订、移交、归档。
三、结语
会计部门实务水平的提高需要会计工作人员和企业管理者共同的努力。作为内因的会计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个人能力,认真工作;而作为外因的企业管理部门要不断的提高会计工作环境,设定合理的会计工作流程。通过内部的努力以及外部的控制,共同提高会计工作的实务水平。
参考文献
[1] 罗春梅,键.在项目成本控制中的实践与探索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系统[J].施工企业管理, 2004.06.
核算中心是融会计服务和管理监督为一体的新型会计管理模式,其基本职能是:在纳入集中核算单位的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不变的情况下,由会计核算中心各单位行使资金结算、会计核算职能,同时又行使资金的监督职能。会计核算中心对各单位的财务收支采取“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办法。单位所有开支在单位领导审核批准的基础上,再经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后入账,从而保证了各预算单位开支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专款专用,可以有效地防止资金相互挤占、挪用。所以实行集中核算可以加强对核算单位日常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会计核算中心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与各核算单位财务管理的定位
现阶段会计集中核算工作依据的是“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监督”相分离的原则,但分离不能造成脱节。会计核算中心的重点是行使日常的核算和监督职能,但参与各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资金筹集、正确执行财政部门批准的经费预算和财务计划、财产物资管理、财务管理办法、业务计划的制定、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等职能不变。总之,会计核算中心应是各单位会计核算的承担者,经营状况的管理者,资金运行的监控者,财务关系的协调者,即溶核算、管理、监控、协调于一身,充分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为领导的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1.转变会计职能,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目前会计核算中心的主要工作是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如果将会计核算中心仅仅作为一个记账机构是远远不够的,更要着重预算执行信息的反馈和控制。必须加强预算资金支付的事前控制,会计核算中心的发展,必须要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尽快扭转将核算中心视作单纯的核算机构的观念。中心会计既要向核算单位负责,认真搞好日常会计核算,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同时更要向政府财政和《会计法》负责。
2.正确处理现行开支标准与实际支出的关系。在会计集中核算实践中,现行事业单位开支标准与具体繁杂的实际支出有一定的差距,如何把握好既坚持规章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又实事求是地处理好实际开支的报销问题,以保证单位正常业务活动的开展,这是对核算中心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判断能力的严峻考验。如超超出标准的开支报销问题,就需要酌情处理,因此,处理好开支标准与实际支出的关系尤为重要。
3.完善各项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会计核算中心是集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机构,必须按照“管理不越位、监督不缺位、服务要到位”的指导思想,加强各项管理工作,做到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作有序、监督有力,就要健全制度,应建立的主要制度有:
(1)规范运作程序,加强内部控制。会计集中核算必须根据经济业务的循环和存在的风险,规范运作,加强内部控制,严明工作纪律,科学设计内部业务流程、岗位、控制点、每个岗位监督控制的主要内容。对资金的请用、拨付,原始凭证的传递、审核,账务的处理,印鉴的保管,票据的领用等形成全方位的内部控制体系。同时还应公开办事程序、办事制度及办事原则,接受群众监督。
(2)凭证审核制度。单位所有原始凭证都必须经过核算中心审核无误后,才能收支款项和进行账务处理。二是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二是审核原始凭证的审批程序是否齐全。
(3)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一是核算中心应按照会计主体不变的原则,分户建账,集中核算;二是合理使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讹三是严格按账务处理流程操作;四是及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主体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再对外提供;五是分单位建立会计档案并妥善保管。
(4)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在科学设定岗位的基础上,应针对工作人员的各自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定岗、定职、定责,严格考核,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增强工作责任和压力,激发工作人员高效率完成本职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5)建立票据管理制度。对票据实行“四定”:定管理人员,不相容职务分离,形成相互制约;定制度,对票据的购入、发出、核销、回收等环节建立票据台账,相互签字制约;定数量,即根据各单位业务需要核定供票数量;定期缴销。
(6)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同时,一定要加强财产物资的治理。
一、进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必要性
(一)一个企业应该有系统的财务管理制度,从会计的基本职能上出发来看,核算与监督是属于财务管理范畴类,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应该把财务管理工作和日常的会计核算与监督分开进行工作,这样有利于进行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开展,对会计集中核算工作从企业内部的监督变成外部监督,让监督的过程更加透明化,客观化,从而能防止企业资金发生使用不合理的现象出现,能很好的控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各个单位之间进行统一的开户,能够让企业的资金得到规范的管理,能很好的提高资金在流通过程中的使用效率,有利于进行统一的管理并且实行合理的财务制度,从而让企业的员工都深刻认识到财务管理制度的严谨性。
(三)对企业的所有部门实行统一的预算制度,把不同部门之间的利益进行协调,同时让企业里不同部门同一级别工作人员的收入基本持平,实现公平、公开、公正。
(四)实行会计的集中核算能让企业把更得专注点放在内部管理上,从会计的基础资料开始,整理相关的会计信息,把会计档案根据种类、年限的不同进行分类保存,方便需要时的查找,也有利于审计部门的对企业的审计工作。
(五)会计集中核算是一种非常直接的管理方式,它能对企业的资金预算进行全程的管理和监督,让企业的日常经营、生产活动、资金往来状况反映的非常清晰,提升了财务管理的作用,凸显出会计集中核算的优势特点[2]。
二、会计集中核算下财务管理的现状
(一)财务管理下的集中核算
在实施会计集中核算的过程中,有的企业对会计的主体认识有了一定的变化,以为原本的工作内容得到转移,其实,从会计的基础资料开始,企业就担负着双重的角色,一是要做好资料的初始审核,二是要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集中核算的开展让账本和实际环境相分离,这就需要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防治出现账实不符的现象出现,而且集中核算能让很多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得到减轻,有非常充足的时间来做监督管理的工作。
(二)财务管理的特点
企业在进行财务管理时,在会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大框架下,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制定科学合理适合本企业发展的财务管理制度,把相关的会计核算制度进行规范,让财务人员在进行工作时可以根据制度去开展。让会计的监督职能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会计集中核算是一个比较独立的过程,相对于传统的核算,它能有效的防止一些人为的不合理的经济业务的发生,不会存在企业各个部门之间互相的人情关系问题,比较自主的进行工作,从而很好的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3]。
(三)财务管理的控制力
财务管理的意义就在于要提高财务管理的控制力,财务信息到相关的核算中心之后,核算中心就可以通过企业的经营状况判断企业的资金流动状况,从而得到相应的数据信息实现有针对性的监督作用,在掌握信息的基础之上对企业的资产、负债等情况进行分析,并且对企业的预算情况进行检查,看预算情况和实际的执行情况是否比较符合,对企业的经济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企业在进行会计集中核算时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职位定位不清晰
在使用会计集中核算之后,企业的财务核算基本上都会在核算中心,财务管理部门会相应的把财务人员的数量进行缩减,这样就会导致有的核算岗位人手过少,不能很好的完成会计核算的工作,在会计进行集中核算时对相关财务人员的要求也会比较高,它要求有过硬的专业素质,从而能有效的保证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各部门之间都缺乏一定的沟通,把核算中的财务管理进行分工,这样不仅让资金的流动得到阻碍,而且不利于发挥其监督的职能[4]。
(二)制度不够完善
我国的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在在一个探索的阶段,会计法虽然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但在具体实施的细节上相关的制度还不够完善,在工作中也暴露出来一些问题,相关的核算中心和企业之间是互相没有联系的两个不同的个体,他们之间沟通的较少,使会计信息处于一个架空的状态,不利于财务工作的开展,也不符合财务工作的特性。在核算中心和企业之间存在的问题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统一,让核算工作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顺利进行。
(三)财务人员的工作态度
企业在进行会计集中核算时,有一个集体账户审核的过程,这个过程能很好的把控企业资金的使用情况,避免过度使用或者出现不合理利用的现象发生。很好的保证了企业的发展利益。在推行会计集中核算的过程中,这样很大程度上把企业领导的权利削减,不能任意利用自己的权利对企业的资金进行周转,这种思想会阻碍集中核算的发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集约化的核算方式,让企业内部的财务人员对工作没有了热情,缺乏一定的积极性,容易出现懈怠的情况,导致对工作的不用心[5]。
(四)财务人员能力
一般企业都是比较重视会计的核算环节,而对于管理环节缺乏一定的重视程度,在时展的潮流下经济体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果没有足够的管理意识,那么企业的发展前景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相关的财务管理人员在管理的过程中,因为自身的能力有限,再加上集中核算是一种新型模式,要改变传统的核算模式去进行学习适应,每个人的接受能力不同,导致工作水平的差异,让集中核算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有一定的难度。虽然科学技术在不断的进步,会计信息化的合理运用给相关的集中核算工作带来了一定的便利,但在会计集中核算的过程中还不能很好的符合复杂的财务工作的要求,这样也就阻碍了会计集中核算的发展。
四、加强会计集中核算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办法分析
(一)系统的支持
会计集中核算工作是比较复杂的,从开始的基础资料开始贯穿整个财务活动的全过程,这个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认真的做好,因此,一个完整的系统体系支持是必不可少的,在完整的系统体系下,这就要求有专业的人员对系统进行操作和维护。在对账务处理的过程中按照规定对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处理,在会计法的相关规定下制定一些具体的操作方案。
(二)财务人员进行合理的岗位分配
会计核算工作非常的复杂,而在集中核算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工作量大,但是工作人员不够的现象,这样不仅影响到核算工作的进度,也不利于企业的管理。对相应的岗位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人员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存在一个岗位多人负责的情况,那就容易出现不同的人获取信息不一样,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从而造成很多问题,在进行岗位设置时应全面的考虑科学合理的规划,让会计核算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6]。
(三)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集中核算是一种比较新型的核算方式,在实施推行中需要一定的过程,这个过程中完善好各项规章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我国的财务管理起步比较晚,各方面的制度还都不够完善,会计集中核算更是一个新的产物,在推行会计集中核算的过程中,让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在法律的屏障下进行实施,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对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学习,加强对相关规章制度的认识,从而更好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四)财务人员继续教育
应该有终身学习的意识,财务人员更应该加强相关知识技能的学习,因为专业水平直接会体现在核算工作中,企业的财务人员应该在业余时间进行培训学习,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不同的单位之间还可以举办一些技能知识大赛等活动来促进财务人员之间互相交流,并且适当听一些关于专业性知识的讲座,在学习中掌握新的工作模式,把企业的奖励制度进行完善,对工作优秀者予以奖励,以此来鼓励财务人员的积极性。
(五)协调内部管理
集中核算有一定的特殊性,它在进行工作的时候需要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财务管理部门掌握的会计基本资料能给会计集中核算提供很好的帮助,有利于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工作,保证核算工作的质量。两个部门在一个互相了解的基础之上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
(六)创新财务管理方式,提高财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财务管理方式,是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关键也是灵魂所在。企业只有确立了合理、科学、全面的财务管理方式与理念,才能够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才能够在日益变化的社会中立于不败之地。这要求财务管理部门不但能从整体制定合理的财务管理目标,也能够从内部将财务管理渗透到企业的各个生产经营领域。能够在行使财务监督职能、加强财务服务于管理的职能。正确处理财务管理与财务核算的具体关系,提高财务管理过程中的信息化水平。以准确高效的财务核算为基础,结合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方针,将信息化融入财务管理工作之中。
结束语
现在,在资本结构控制权理论中,控制权收益已经逐渐成为这个研究领域中的重镇。这一研究与基础经济学的研究息息相关,没有基础经济学的推动与促进,资本结构控制权理论理论研究很难开展。现在,笔者认为,控制权收益与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成正相关,而与行业竞争程度、法律制度对于中小投资者的保护程度成负相关。在对企业控股股东的控制权收益进行分析时,首先要对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的价值进行综合评估,还应该对企业所处的法律制度、市场因素等背景进行全面考虑,以期做到客观、真实,为后续研究奠定夯实基础。
经济快速发展,也对财务管理工作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给财务管理者带来了新的挑战,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是时展的需要,从相关的法律法规到企业自身的认识程度,再到财务人员的自身素质,这都是一个需要完善和提高的过程。(作者单位:国电丰城发电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辛莉莉.加强会计集中核算提高财务管理水平[J].中国商界(下半月),2010,05:105+107.
[2] 李莉.会计集中核算后加强教育财务管理的思考[J].内蒙古电大学刊,2011,01:12-13+19.
[3] 马永龙.企业财务会计集中核算问题及措施研究[J].企业导报,2015,16:12-13.
呆账损失一直都广泛用于企业的会计活动中,但是却没有对其进行准确的划分。虽然呆账损失与坏账损失的含义相似,但是其并不等同于坏账损失。坏账损失是企业无法收回的那部分应收款项;而呆账损失是指长期处于呆滞状态,很可能成为坏账损失的那部分坏账。除此之外,要正确的把握呆账损失的内涵,还必须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从会计方面看,会计上的呆账损失不是一个具体的会计核算项目,而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包括信贷资产损失、坏账损失等。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版)》(财金〔2010〕21号)(以下简称“21号文件”),呆账是指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符合认定的条件,按规定程序核销的债权和股权资产;但是对于《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的处理事项中并未提到呆账以及呆账损失。
从税收上来看,税收上的呆账损失不同于会计,两者的认定条件不同,且即便是对于同一事项的规定,二者在其处理上也各有特点。但是二者在对呆账损失所对应的资产属性上的认定是相同的,都是符合一定条件的债权和股权形式,包括所有的金融资产损失。
2.呆账损失核销
关于呆账损失的核销仍然需要从会计和税务上面进行阐述。
从会计上来看,呆账损失核销属于企业的内部行为,是指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确实无法收回的资产。
从税务处理来看,呆账损失核销是指企业将呆账损失报经相关的税务部门批准后,将其从企业所得税中扣除的过程。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中规定,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应该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扣除。纳税人也可以经税务部门的批准,提取准备金。提取坏账准备金的企业已经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当先冲减坏账准备金;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可以在当期予以扣除;已经核销的坏账收回时,应当相应的增加纳税所得额。
二、企业呆账损失核销与准备金会计、税务处理的关系
1.差异分析
在《企业会计制度》以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呆账损失核销时准备金的会计处理与税收之间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核销时提供资料的要求不同。会计上对于核销呆账损失所提供材料的要求较税法部门宽松,可以包括来自公检法、工商、政府部门的相关公文和企业内部的相关资料;税收上除了上述资料外,还需要社会中介机构所出具的专项经济鉴证证明或相关的意见书。
二是核销认定条件不同。会计制度规定了几种认定坏账的情形,包括债务单位已经撤销、破产,债务人死亡、失踪等。在企业的权利机构批准后即可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而在税法中则明确规定了坏账的确认标准,即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需要在税务部门批准过后才能够进行核销,先冲减所提取的坏账准备金,未冲销完的可以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进行扣除。
三是呆账准备的计提不同。会计上要求足额计提准备金,而税法上对呆账准备金事项限额税前扣除。例如,在税法上,企业可税前扣除的坏账准备金为期末允许计提呆账准备金风险资产余额的1%。
2.纳税调整
根据呆账损失的税前扣除与企业会计制度所存在的差异,在年末申报所得税时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本期按税法规定增提的呆账准备=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税法规定的呆账准备提取比例-(期初应收账款余额×税法规定的呆账准备提取比例-本期实际发生的呆账+本期收回已核销的呆账)
本年度实际增提的呆账准备=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企业实际呆账提取比例-期初呆账准备账户余额(保留数)-本期实际发生的呆账+本期收回已核销的呆账=期末呆账准备余额-期初呆账准备余额
三、企业呆账损失核销案例分析
由于企业的呆账损失核销存在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上的差异,使得企业在具体进行处理时的会计思路与纳税思路不同。为了更加清楚的说明呆账损失核销在准备金会计与税务处理上的不同,以下将对一般企业以及金融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说明。
1.一般企业
在处理企业的呆账损失时,一般企业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税法上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在损失实际发生并经过相关税务部门批准后才可以将予以扣除的部分进行扣除,且还可以同时调整企业的准备金。
例1:某企业在2015年底应提取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为500万元,企业当年并未发生相关的坏账损失;按照公司的政策,每年都要按照应收账款的10%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且当前起初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0.00元。
企业的会计处理: 计提50万元的资产减值准备;
增加损益表中资产损失50万元。
对应的账务处理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50万元
贷:资产减值准备 50万元
税务处理:纳税调整增加50万元
(1)实际发生的呆账损失小于已经计提的情况:
由于企业经营方式的改变,在2016年度的坏账损失小于计提的准备金,实际发生损失25万,年底企业的应收账款余额为450万元。
会计处理:冲减资产减值准备(由于应收账款为450万元,起初资产减值50万元,当期损失冲减25万元。)
计提22.5万元(期末应收账款为475万元,期初资产减值准备20万元,期末资产减值准备应该为47.5万元(475万元*10%),计算得出应该计提值为22.5万元)
当期应该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准备 25万
贷:应收账款 25万
借:资产减值损失 22.5万元
贷:资产减值准备 22.5万元
税务处理:进行25万元的纳税差异调整;
(2)若实际发生的呆账损失大于计提的准备金
由于经济的下滑,企业在2016年度实际发生250万元的坏账损失,当期无新增应收账款,2016年末企业应计提的损失金额为250万元。
会计处理:损失核销冲减资产准备
借:资产减值准备: 50万元
贷 应收账款 50万元
不足部分作为当期损失进行核销
借:资产减值损失 200万元
贷:应收账款 200万元
当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期末应收账款250万元,起初资产减值准备50万元,当期期末减值准备应该为25万元,当期应计提25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25万元
贷:资产减值损失 25万元
税务处理:由于出现税法与会计在允许税前扣除的差异值,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25万元纳税调整增加,合计减少25万元。
小结:在一般企业中,坏账损失可以在当期扣除,纳税调整减少额为税法确认的可予抵扣额与会计确认的之间的差额,会计上计入当期损益的准备金纳税调整增加,纳税调整额与资产减值科目当期的变动相同。
2.金融企业
金融企业的呆账损失核销与一般企业在会计和税务处理上具有明显的不同,例如,在税收政策上,一般风险类贷款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余额×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
金融企业的贷款损失核销将从两个部分进行讨论:一是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核销与呆账准备金;二是一般金融企业的贷款损失核销与呆账准备金问题。
对于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的贷款会计按照税法要求计提准备金,发生的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的损失在向税务部门申报后,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处理;对于没有申报的情况,将全部呆账损失额纳税调整增加。
企业税务会计逐渐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分立出来,成为相对独立的会计分支,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开始的。特别是进入80年代以后,企业税务会计被人们当作一门学科加以研究。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指出:“很多小企业,会计的目的是为了编制所得税申报表,甚至不少企业若不是为了纳税根本不会记账。即使对大公司来说,纳税也是会计师们的一个主要问题。……税法对于提高会计实践水准具有极大影响,并促进一般会计实务的改进及一致性的保持。……通过税法还可以促进会计观念的发展。如促进寻求更好的折旧方法和存货计价方法,澄清了计税收益的实质和所应包括的,范围等等。”可见,企业税务会计对于企业利用税法取得合法利益以及确保不固纳税方面的任何疏漏而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具有重要作用。我国从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税务管理得到加强。增值税凭专用发票抵扣税额方法的实行,使应纳税额的核算逐步走向规范化。对此,各地税务机关试行了在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中培训办税员,指定取得办税员合格证的会计人员办理纳税事项办法。这一办法,完善了企业涉税事项的会计核算,可以说是建立我国企业税务会计的初步探索。
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相比较,企业税务会计的特殊性体现在三个万面:
(一)企业税务会计要在税法的制约下操作
对于企业财务会计核算方法、处理方法等,企业可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并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加以选择。但作为企业税务会计,必须严格按照税法(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运作,受税收规定制约,不能任意选择或更改。例如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在固定资产的折旧上、可在现行财务制度规定的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限总和法等几种方法中选择,采用其中一种;在存货核算中,企业可在加权平均法、后进先出法、先进先出法等五种方法中选择。但企业税务会计只能依照税收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式及存货核算方法进行核算,并需报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也就是说,企业的经济行为和财务会计核算涉及到税务问题时,应以税收规定为依据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收规定要求不一致时,应以税收规定为准绳,进行必要的调整。
(二)企业税务会计是反映和监督企业履行税收义务的工具
企业税务会计作为会计学科的一个分支,对企业以货币表现税务活动的资金运动过程进行系统。全面的反映和监督,具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和特殊性。因为税收规定的计税依据与企业会计记载反映的依据并不总是一致的,处理方法、计算口径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差异。对此,企业税务会计应有一套自身独立的处理准则,通过税务会计工作所反映出来的情况,保证企业的税务活动按照税收规定进行,使应纳税金及时、足额地解缴,防止偷、逃、骗、欠税问题发生,保证企业认真、完整、正确地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不熟悉税收规定、未尽纳税义务而受处罚所导致的损失。
(三)企业税务会计具有税收筹划的作用
企业税务会计不仅仅是对税务资金运动的反映和监督,而且能通过税负因素分析等方法,使纳税人更加明确地利用合法手段来达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目的。具体地说,是指企业税务会计依据税收的具体规定和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筹划企业的经营方式及纳税活动,使之既依法纳税,又可享受税收优惠,实现企业不多缴税、减轻税负的目的。
二、设立企业税务会计的必要性
(一)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的差别日趋明显的必然要求
目前,企业纳税仍然依赖于财务会计的账簿和报表,其财务人员在申报纳税时,头脑中往往没有税务资金流动的清晰、完整,系统的观念,导致在多层次、多环节、多税利的复合税制下显得无能为力。在较多的情况下只能机械地接受税务机关的指示或处理。在现实情况下,企业税务会计只能成为财务会计的简单附属,而财务会计又不能全面行使税务会计的职能,二者互相牵制,影响了各自职能的充分发挥。
现行的税制已日趋完善,它与会计制度的差别越来越明显。(l)目的不同。财务会计所提供的信息,除了为综合部门及外界有关经济利益者服务外,更主要的是为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服务;而企业税务会计则要根据现行税收规定和征收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正确履行纳税义务。例如纳税申报和税款解缴是税收资金运动的结果和终点,是税务会计应反映和监督的重要内容。由于各税种的计税依据和征税方法不同,同一税种在不同行业的纳税人之间的会计核算方法也不尽一致,所以反映各种税款缴纳的方法各不相同。企业应按税收规定,结合本行业会计特点进行正确的核算。(2)核算基础、处理方法不同。当前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通则规定,企业的财务会计必须在“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中选择一种作为会计核算基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而企业税务会计则不同。因为根据税收规定,在计算应税所得时既要保证纳税人有立即支付货币资金的能力和税务机关有征收当前收入的必要性,又要考虑征收管理方便,所以税收制度是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结合,是实施会计处理的“联合基础”。例如房产税,商品房一经售出,即使购买方未付清房款,房地产商都得按“权责发生制”记入收入;但税法考虑到房地产商支付税款能力,规定根据房地产商是否收到房款来确定纳税时间,即以“收付实现制”作税务会计基础。又如企业计提上缴主管部门管理费时,先按权责发生制加以提存,到年终时,如未付出,按税收规定则应按收付实现制予以冲回,并入本年损益,缴纳所得税。(3)计算损益的程序和结果不同。企业税务会计从经营收入中扣除经营成本费用的标准与财务会计不同。如财务会计把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折款从营业外支出科目中列支,即准予在利润结算前扣除,但税收规定则不允许在计算应税所得时扣除。(4)企业税务会计坚持历史成本,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而这种价值正是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进行核算的重要内容。(5)企业税务会计要对纳税申报、税款解缴、税款减免、税收筹划进行专门核算。而企业财务会计则把以上项目作为附属,这些差异,成为税务会计单独设立的前提条件。
(二)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完善税制及税收征管的必然选择
一是企业配备既懂税收规定、又精通会计业务的专门税务会计人员,根据税收规定和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计算、申报纳税,及时、正确履行纳税义务,有助于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上缴。
二是有利于分清税企权责,使税务人员从繁杂的财务账簿、报表检查中解脱出来,利用更少的人力全面高效地履行税务机关应有的职责。
三是有利于税制结构的完善。企业税务会计相对独立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之后,企业税务人员能对企业税务资金的运动情况进行潜心研究,有助于税务机关发现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及税制的不完善之处,从而促进税收征管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进一步加速税制完善的进程。
(三)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企业追求自身利益的需要
企业作为纳税人应忠实地履行纳税义务,不得片面地为了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和纳税额的最小化而乱挤成本、扩大费用开支范围、扩大或多报免税产品、转移销售收入、多提专用基金、搞两套账、私设小金库等,更不能搞明拖暗抗、明漏实偷。企业在自身法人地位得到承认的前提下,一方面要认真履行纳税义务,另一方面也应充分享受纳税人的权利,如有权申请减税、免税、退税;有权请求税务机关解答有关纳税问题;有权对税务处罚要求举行听证;有权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复议;对上一级税务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对税务人员营私舞弊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或控告;有权在税收规定容许的前提下确定企业类型、企业经营方式,以减轻自身税负等。要充分享受纳税人的权利,必须熟知税收规定,不仅要熟知税法原理,更应精通各税种的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和补充规定等;不仅要站在征税人角度熟知税收规定,还应站在纳税人角度正确进行有关纳税的会计处理,并适时做出符合企业利益的、明智的财务决策。
(四)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企业正确处理企业与国家之间分配关系的最佳途径
企业因自身利益的需要在企业会计学科领域中研究企业纳税及其有关的财务决策和会计处理,首先,是为了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执行税收规定。不能片面地只为缓缴税、少缴税、不缴税。纳税人应树立牢固的纳税意识和责任感,正确处理企业和国家之间的分配关系。在政策允许下,企业争取获得纳税方面的优惠待遇则属常理。其次,如果现行税收规定中存在某些“灰色地扩,纳税人从自身利益出发,采取避重就轻、避虚就实等策略也属合乎情理和法规之举。目前,国际上合理避税已很普遍,纳税人树立避税意识,既是明智之举,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当然税务机关在税务实践中,对发现的税收立法、执法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堵塞漏洞。从这个意义上说,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强化征纳双方的管理意识和竞争意识的有效途径。
三、建立我国企业税务会计应注意的几个基本问题
(一)我国企业税务会计应遵循的原则
1.遵循税法的原则。企业税务会计所反映的企业的税务活动是否合法、正确的标准只能是国家税法。因此,在企业税务会计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税法中有关计税依据与会计处理的规定,这些规定涉及到账簿、凭证、会计基础、会计年度、计算单位和申报制度,特别是涉及到资产会计处理”,这方面的规定更加详细。企业税务会计活动的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规。
2.灵活操作原则。这里所说的“灵活操作”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企业在进行税务会计活动中,对于那些与企业纳税关系相对重要的会计事项,应分别核算、分项反映,力求准确;而对于那些与企业纳税关系相对次要或无关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纳税资料真实性的情况下,则可适当简化或省略。二是指核算与监督相结合。因为纳税申报期一般是在企业会计核算终了之后,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应当在每次预缴所得税的期限内,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因此,企业既要在日常的会计活动中正确核算各种应纳税金,又要做到核算和监督相互配合,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不符合税收规定的行为,以免企业遭受处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寻找适度税负原则。税务会计的一项重要目标就是为企业管理人员、投资者及债权人提供准确的纳税资料和信息,以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对此,企业的税务会计人员应深刻理解现行税收规定的有关精神,在符合或不违反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国家的税收政策是根据全国的经济情况制定的,具体到某一地区、某一行业、某一产品、某一项目,可能因主、客观原因而使经济状况相对悬殊,有的可能获得推迟纳税期或减免税照顾,有的就可能不予照顾。企业一方面要综合权衡各种投资方案、经营方案与纳税方案,使其形成最佳组合,从而达到利润最大化或每股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另一方面,企业税务会计活动,从企业经营收入的取得到利润的形成以及计税、纳税都要真实反映、正确核算,不允许任何隐匿收入和利润的现象发生,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及时、足额地向国家缴纳税款。
4.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即会计核算总体上的客观性、可比性、一贯性原则,会计资料信息质量方面的相关性、及时性、明晰性原则,会计修订方面的谨慎性、重要性原则。它们体现着社会化大生产对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是对会计核算基本规律的高度概括和总结。
(二)我国企业税务会计的对象、内容及核算方法
具体地说,企业税务会计的对象就是纳税人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可用货币表现的与税收相关的经济活动。在实际工作中企业税务会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确定企业税务会计的纳税基础,即税务登记、变更登记、重新登记、注销登记和纳税申报。
2.流转税、所得税两大税金的会计处理及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环节应纳税种的会计处理。
3.企业纳税申报表的编制及分析等。
(三)我国企业税务会计应遵循的基本制度
1.财务会计制度是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财务通则》的要求制定的,与其它专业会计一样,税务会计也必须遵照执行。只有当这些制度与税收规定有差别时,才按税收的规定执行。
2.纳税申报制度。纳税申报制度,是企业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程序,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应缴税款的制度。企业税务会计应根据各税种的不同要求真实反映纳税申报的内容。
3.减免税、退税与延期纳税的制度。企业可按照税收规定,申请减税、免税、退税和延期纳税。按照税务机关的具体规定办理书面申报和报批手续,应附送有关报表,以供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前,企业仍应申报纳税;减免税到期后,企业应主动恢复纳税。
4.企业纳税自查制度。企业纳税自查,是企业自身监督本单位履行纳税义务,防止和纠正错计税、少缴税、欠税的一种手段。企业内部对账务、票证、经营、核算、纳税情况等进行自行检查,以避免应税方面的疏漏而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四、对设立企业税务会计的几点建议
要把企业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分立出来,其中虽然涉及许多方面的问题,有些甚至还要补充和修订《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等。但随着会计电算化的日益完善和普及,企业税务会计的具体操作并不是一件繁琐的工作。田会计电算化给税务会计所带来的便利、快捷和高效必将成为税务会计迅速普及的巨大推动力。
目前,企业税务会计在我国基本上还处于构想阶段,如何让其初具雏型,笔者认为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一)人才方面<BR>
如果说税务会计的最重要的目标是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那么税务会计的业务素质则是税务会计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核心和保证。税务会计作为融会计知识、税务知识、法律知识及其相应的实际工作经验为一体的高智能活动主体,首先需要社会为其提供充足的业务培训机会:
l.在高等教育中开设与“税务会计”相关的课程,培养具有较深会计理论、税收理论及法律理论功底的专业人才。
2.税务机关应给企业税务会计常年提供咨询服务和培训的机会,以使企业税务会计及时掌握最新的税收规定和征管制度。
3.企业应树立正确的纳税观念,选拔符合税务机关和企业要求人员担任税务会计,并为其提供培训、调研机会,保证税务会计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组织方面
企业税务会计逐渐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分立出来,成为相对独立的会计分支,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开始的。特别是进入80年代以后,企业税务会计被人们当作一门学科加以研究。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指出:“很多小企业,会计的目的是为了编制所得税申报表,甚至不少企业若不是为了纳税根本不会记账。即使对大公司来说,纳税也是会计师们的一个主要问题。……税法对于提高会计实践水准具有极大影响,并促进一般会计实务的改进及一致性的保持。……通过税法还可以促进会计观念的发展。如促进寻求更好的折旧方法和存货计价方法,澄清了计税收益的实质和所应包括的,范围等等。”可见,企业税务会计对于企业利用税法取得合法利益以及确保不固纳税方面的任何疏漏而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具有重要作用。我国从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税务管理得到加强。增值税凭专用发票抵扣税额方法的实行,使应纳税额的核算逐步走向规范化。对此,各地税务机关试行了在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中培训办税员,指定取得办税员合格证的会计人员办理纳税事项办法。这一办法,完善了企业涉税事项的会计核算,可以说是建立我国企业税务会计的初步探索。
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相比较,企业税务会计的特殊性体现在三个万面:
(一)企业税务会计要在税法的制约下操作
对于企业财务会计核算方法、处理方法等,企业可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并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加以选择。但作为企业税务会计,必须严格按照税法(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运作,受税收规定制约,不能任意选择或更改。例如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在固定资产的折旧上、可在现行财务制度规定的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限总和法等几种方法中选择,采用其中一种;在存货核算中,企业可在加权平均法、后进先出法、先进先出法等五种方法中选择。但企业税务会计只能依照税收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式及存货核算方法进行核算,并需报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也就是说,企业的经济行为和财务会计核算涉及到税务问题时,应以税收规定为依据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收规定要求不一致时,应以税收规定为准绳,进行必要的调整。
(二)企业税务会计是反映和监督企业履行税收义务的工具
企业税务会计作为会计学科的一个分支,对企业以货币表现税务活动的资金运动过程进行系统。全面的反映和监督,具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和特殊性。因为税收规定的计税依据与企业会计记载反映的依据并不总是一致的,处理方法、计算口径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差异。对此,企业税务会计应有一套自身独立的处理准则,通过税务会计工作所反映出来的情况,保证企业的税务活动按照税收规定进行,使应纳税金及时、足额地解缴,防止偷、逃、骗、欠税问题发生,保证企业认真、完整、正确地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不熟悉税收规定、未尽纳税义务而受处罚所导致的损失。
(三)企业税务会计具有税收筹划的作用
企业税务会计不仅仅是对税务资金运动的反映和监督,而且能通过税负因素分析等方法,使纳税人更加明确地利用合法手段来达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目的。具体地说,是指企业税务会计依据税收的具体规定和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筹划企业的经营方式及纳税活动,使之既依法纳税,又可享受税收优惠,实现企业不多缴税、减轻税负的目的。
二、设立企业税务会计的必要性
(一)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的差别日趋明显的必然要求
目前,企业纳税仍然依赖于财务会计的账簿和报表,其财务人员在申报纳税时,头脑中往往没有税务资金流动的清晰、完整,系统的观念,导致在多层次、多环节、多税利的复合税制下显得无能为力。在较多的情况下只能机械地接受税务机关的指示或处理。在现实情况下,企业税务会计只能成为财务会计的简单附属,而财务会计又不能全面行使税务会计的职能,二者互相牵制,影响了各自职能的充分发挥。
现行的税制已日趋完善,它与会计制度的差别越来越明显。(l)目的不同。财务会计所提供的信息,除了为综合部门及外界有关经济利益者 服务外,更主要的是为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服务;而企业税务会计则要根据现行税收规定和征收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正确履行纳税义务。例如纳税申报和税款解缴是税收资金运动的结果和终点,是税务会计应反映和监督的重要内容。由于各税种的计税依据和征税方法不同,同一税种在不同行 业的纳税人之间的会计核算方法也不尽一致,所以反映各种税款缴纳的方法各不相同。企业应按税收规定,结合本行业会计特点进行正确的核算。(2)核算基础、处理方法不同。当前企业会计准则 和财务通则规定,企业的财务会计必须在“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中选择一种作为会计核算基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而企业税务会计则不同。因为根据税收规定,在计算应税所得时既要保证纳税人有立即支付货币资金的能力和税务机关有征收当前收入的必要性,又要考虑征收管理方便,所以税收制度是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结合,是实施会计处理的“联合基础”。例如房产税,商品房一经售出,即使购买方未付清房款,房地产商都得按“权责发生制”记入收入;但税法考虑到房地产商支付税款能力,规定根据房地产商是否收到房款来确定纳税时间,即以“收付实现制”作税务会计基础。又如企业计提上缴主管部门管理费时,先按权责发生制加以提存,到年终时,如未付出,按税收规定则应按收付实现制予以冲回,并入本年损益,缴纳所得税。(3)计算损益的程序和结果不同。企业税务会计从经营收入中扣除经营成本费用的标准与财务会计不同。如财务会计把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折款从营业外支出科目中列支,即准予在利润结算前扣除,但税收规定则不允许在计算应税所得时扣除。(4)企业税务会计坚持历史成本,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而这种价值正是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进行核算的重要内容。(5)企业税务会计要对纳税申报、税款解缴、税款减免、税收筹划进行专门核算。而企业财务会计则把以上项目作为附属,这些差异,成为税务会计单独设立的前提条件。
(二)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完善税制及税收征管的必然选择
一是企业配备既懂税收规定、又精通会计业务的专门税务会计人员,根据税收规定和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计算、申报纳税,及时、正确履行纳税义务,有助于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上缴。
二是有利于分清税企权责,使税务人员从繁杂的财务账簿、报表检查中解脱出来,利用更少的人力全面高效地履行税务机关应有的职责。
三是有利于税制结构的完善。企业税务会计相对独立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之后,企业税务人员能对企业税务资金的运动情况进行潜心研究,有助于税务机关发现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及税制的不完善之处,从而促进税收征管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进一步加速税制完善的进程。
(三)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企业追求自身利益的需要
企业作为纳税人应忠实地履行纳税义务,不得片面地为了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和纳税额的最小化而乱挤成本、扩大费用开支范围、扩大或多报免税产品、转移销售收入、多提专用基金、搞两套账、私设小金库等,更不能搞明拖暗抗、明漏实偷。企业在自身法人地位得到承认的前提下,一方面要认真履行纳税义务,另一方面也应充分享受纳税人的权利,如有权申请减税、免税、退税;有权请求税务机关解答有关纳税问题;有权对税务处罚要求举行听证;有权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复议;对上一级税务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时,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税务人员营私舞弊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或控告;有权在税收规定容许的前提下确定企业类型、企业经营方式,以减轻自身税负等。要充分享受纳税人的权利,必须熟知税收规定,不仅要熟知税法原理,更应精通各税种的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和补充规定等;不仅要站在征税人角度熟知税收规定,还应站在纳税人角度正确进行有关纳税的会计处理,并适时做出符合企业利益的、明智的财务决策。
(四)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企业正确处理企业与国家之间分配关系的最佳途径
企业因自身利益的需要在企业会计学科领域中研究企业纳税及其有关的财务决策和会计处理,首先,是为了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执行税收规定。不能片面地只为缓缴税、少缴税、不缴税。纳税人应树立牢固的纳税意识和责任感,正确处理企业和国家之间的分配关系。在政策允许下,企业争取获得纳税方面的优惠待遇则属常理。其次,如果现行税收规定中存在某些“灰色地扩,纳税人从自身利益出发,采取避重就轻、避虚就实等 策略也属合乎情理和法规之举。目前,国际上合理避税已很普遍,纳税人树立避税意识,既是明智之举,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当然税务机关在税务实践中,对发现的税收立法、执法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堵塞漏洞。从这个意义上说,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强化征纳双方的管理意识和竞争意识的有效途径。
三、建立我国企业税务会计应注意的几个基本问题
(一)我国企业税务会计应遵循的原则
1.遵循税法的原则。企业税务会计所反映的企业的税务活动是否合法、正确的标准只能是国家税法。因此,在企业税务会计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税法中有关计税依据与会计处理的规定,这些规定涉及到账簿、凭证、会计基础、会计年度、计算单位和申报制度,特别是涉及到资产会计处理”,这方面的规定更加详细。企业税务会计活动的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规。
2.灵活操作原则。这里所说的“灵活操作”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企业在进行税务会计活动中,对于那些与企业纳税关系相对重要的会计事项,应分别核算、分项反映,力求准确;而对于那些与企业纳税关系相对次要或无关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纳税资料真实性的情况下,则可适当简化或省略。二是指核算与监督相结合。因为纳税申报期一般是在企业会计核算终了之后,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应当在每次预缴所得税的期限内,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因此,企业既要在日常的会计活动中正确核算各种应纳税金,又要做到核算和监督相互配合,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不符合税收规定的行为,以免企业遭受处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寻找适度税负原则。税务会计的一项重要目标就是为企业管理人员、投资者及债权人提供准确的纳税资料和信息,以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对此,企业的税务会计人员应深刻理解现行税收规定的有关精神,在符合或不违反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国家的税收政策是根据全国的经济情况制定的,具体到某一地区、某一行业、某一产品、某一项目,可能因主、客观原因而使经济状况相对悬殊,有的可能获得推迟纳税期或减免税照顾,有的就可能不予照顾。企业一方面要综合权衡各种投资方案、经营方案与纳税方案,使其形成最佳组合,从而达到利润最大化或每股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另一方面,企业税务会计活动,从企业经营收入的取得到利润的形成以及计税、纳税都要真实反映、正确核算,不允 许任何隐匿收入和利润的现象发生,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及时、足额地向国家缴纳税款。
4.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即会计核算总体上的客观性、可比性、一贯性原则,会计资料信息质量方面的相关性、及时性、明晰性原则,会计修订方面的谨慎性、重要性原则。它们体现着社会化大生产对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是对会计核算基本规律的高度概括和总结。
(二)我国企业税务会计的对象、内容及核算方法
具体地说,企业税务会计的对象就是纳税人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可用货币表现的与税收相关的经济活动。在实际工作中企业税务会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确定企业税务会计的纳税基础,即税务登记、变更登记、重新登记、注销登记和纳税申报。
2.流转税、所得税两大税金的会计处理及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环节应纳税种的会计处理。
3.企业纳税申报表的编制及分析等。
(三)我国企业税务会计应遵循的基本制度
1.财务会计制度是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财务通则》的要求制定的,与其它专业会计一样,税务会计也必须遵照执行。只有当这些制度与税收规定有差别时,才按税收的规定执行。
2.纳税申报制度。纳税申报制度,是企业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程序,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应缴税款的制度。企业税务会计应根据各税种的不同要求真实反映纳税申报的内容。
3.减免税、退税与延期纳税的制度。企业可按照税收规定,申请减税、免税、退税和延期纳税。按照税务机关的具体规定办理书面申报和报批手续,应附送有关报表,以供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前,企业仍应申报纳税;减免税到期后,企业应主动恢复纳税。
4.企业纳税自查制度。企业纳税自查,是企业自身监督本单位履行纳税义务,防止和纠正错计税、少缴税、欠税的一种手段。企业内部对账务、票证、经营、核算、纳税情况等进行自行检查,以避免应税方面的疏漏而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四、对设立企业税务会计的几点建议
要把企业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分立出来,其中虽然涉及许多方面的问题,有些甚至还要补充和修订《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等。但随着会计电算化的日益完善和普及,企业税务会计的具体操作并不是一件繁琐的工作。田会计电算化给税务会计所带来的便利、快捷和高效必将成为税务会计迅速普及的巨大推动力。
目前,企业税务会计在我国基本上还处于构想阶段,如何让其初具雏型,笔者认为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一)人才方面
如果说税务会计的最重要的目标是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那么税务会计的业务素质则是税务会计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核心和保证。税务会计作为融会计知识、税务知识、法律知识及其相应的实际工作经验为一体的高智能活动主体,首先需要社会为其提供充足的业务培训机会:
l.在高等教育中开设与“税务会计”相关的课程,培养具有较深会计理论、税收理论及法律理论功底的专业人才。
2.税务机关应给企业税务会计常年提供咨询服务和培训的机会,以使企业税务会计及时掌握最新的税收规定和征管制度。
3.企业应树立正确的纳税观念,选拔符合税务机关和企业要求人员担任税务会计,并为其提供培训、调研机会,保证税务会计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组织方面
企业税务会计逐渐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分立出来,成为相对独立的会计分支,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开始的。特别是进入80年代以后,企业税务会计被人们当作一门学科加以研究。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指出:“很多小企业,会计的目的是为了编制所得税申报表,甚至不少企业若不是为了纳税根本不会记账。即使对大公司来说,纳税也是会计师们的一个主要问题。……税法对于提高会计实践水准具有极大影响,并促进一般会计实务的改进及一致性的保持。……通过税法还可以促进会计观念的发展。如促进寻求更好的折旧方法和存货计价方法,澄清了计税收益的实质和所应包括的,范围等等。”可见,企业税务会计对于企业利用税法取得合法利益以及确保不固纳税方面的任何疏漏而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具有重要作用。我国从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税务管理得到加强。增值税凭专用发票抵扣税额方法的实行,使应纳税额的核算逐步走向规范化。对此,各地税务机关试行了在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中培训办税员,指定取得办税员合格证的会计人员办理纳税事项办法。这一办法,完善了企业涉税事项的会计核算,可以说是建立我国企业税务会计的初步探索。
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相比较,企业税务会计的特殊性体现在三个万面:
(一)企业税务会计要在税法的制约下操作
对于企业财务会计核算方法、处理方法等,企业可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并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加以选择。但作为企业税务会计,必须严格按照税法(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运作,受税收规定制约,不能任意选择或更改。例如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在固定资产的折旧上、可在现行财务制度规定的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限总和法等几种方法中选择,采用其中一种;在存货核算中,企业可在加权平均法、后进先出法、先进先出法等五种方法中选择。但企业税务会计只能依照税收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式及存货核算方法进行核算,并需报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也就是说,企业的经济行为和财务会计核算涉及到税务问题时,应以税收规定为依据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收规定要求不一致时,应以税收规定为准绳,进行必要的调整。
(二)企业税务会计是反映和监督企业履行税收义务的工具
企业税务会计作为会计学科的一个分支,对企业以货币表现税务活动的资金运动过程进行系统。全面的反映和监督,具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和特殊性。因为税收规定的计税依据与企业会计记载反映的依据并不总是一致的,处理方法、计算口径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差异。对此,企业税务会计应有一套自身独立的处理准则,通过税务会计工作所反映出来的情况,保证企业的税务活动按照税收规定进行,使应纳税金及时、足额地解缴,防止偷、逃、骗、欠税问题发生,保证企业认真、完整、正确地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不熟悉税收规定、未尽纳税义务而受处罚所导致的损失。
(三)企业税务会计具有税收筹划的作用
企业税务会计不仅仅是对税务资金运动的反映和监督,而且能通过税负因素分析等方法,使纳税人更加明确地利用合法手段来达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目的。具体地说,是指企业税务会计依据税收的具体规定和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筹划企业的经营方式及纳税活动,使之既依法纳税,又可享受税收优惠,实现企业不多缴税、减轻税负的目的。
二、设立企业税务会计的必要性
(一)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的差别日趋明显的必然要求
目前,企业纳税仍然依赖于财务会计的账簿和报表,其财务人员在申报纳税时,头脑中往往没有税务资金流动的清晰、完整,系统的观念,导致在多层次、多环节、多税利的复合税制下显得无能为力。在较多的情况下只能机械地接受税务机关的指示或处理。在现实情况下,企业税务会计只能成为财务会计的简单附属,而财务会计又不能全面行使税务会计的职能,二者互相牵制,影响了各自职能的充分发挥。
现行的税制已日趋完善,它与会计制度的差别越来越明显。(l)目的不同。财务会计所提供的信息,除了为综合部门及外界有关经济利益者服务外,更主要的是为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服务;而企业税务会计则要根据现行税收规定和征收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正确履行纳税义务。例如纳税申报和税款解缴是税收资金运动的结果和终点,是税务会计应反映和监督的重要内容。由于各税种的计税依据和征税方法不同,同一税种在不同行业的纳税人之间的会计核算方法也不尽一致,所以反映各种税款缴纳的方法各不相同。企业应按税收规定,结合本行业会计特点进行正确的核算。(2)核算基础、处理方法不同。当前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通则规定,企业的财务会计必须在“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中选择一种作为会计核算基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而企业税务会计则不同。因为根据税收规定,在计算应税所得时既要保证纳税人有立即支付货币资金的能力和税务机关有征收当前收入的必要性,又要考虑征收管理方便,所以税收制度是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结合,是实施会计处理的“联合基础”。例如房产税,商品房一经售出,即使购买方未付清房款,房地产商都得按“权责发生制”记入收入;但税法考虑到房地产商支付税款能力,规定根据房地产商是否收到房款来确定纳税时间,即以“收付实现制”作税务会计基础。又如企业计提上缴主管部门管理费时,先按权责发生制加以提存,到年终时,如未付出,按税收规定则应按收付实现制予以冲回,并入本年损益,缴纳所得税。(3)计算损益的程序和结果不同。企业税务会计从经营收入中扣除经营成本费用的标准与财务会计不同。如财务会计把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折款从营业外支出科目中列支,即准予在利润结算前扣除,但税收规定则不允许在计算应税所得时扣除。(4)企业税务会计坚持历史成本,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而这种价值正是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进行核算的重要内容。(5)企业税务会计要对纳税申报、税款解缴、税款减免、税收筹划进行专门核算。而企业财务会计则把以上项目作为附属,这些差异,成为税务会计单独设立的前提条件。
(二)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完善税制及税收征管的必然选择
一是企业配备既懂税收规定、又精通会计业务的专门税务会计人员,根据税收规定和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计算、申报纳税,及时、正确履行纳税义务,有助于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上缴。
二是有利于分清税企权责,使税务人员从繁杂的财务账簿、报表检查中解脱出来,利用更少的人力全面高效地履行税务机关应有的职责。
三是有利于税制结构的完善。企业税务会计相对独立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之后,企业税务人员能对企业税务资金的运动情况进行潜心研究,有助于税务机关发现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及税制的不完善之处,从而促进税收征管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进一步加速税制完善的进程。
(三)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企业追求自身利益的需要
企业作为纳税人应忠实地履行纳税义务,不得片面地为了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和纳税额的最小化而乱挤成本、扩大费用开支范围、扩大或多报免税产品、转移销售收入、多提专用基金、搞两套账、私设小金库等,更不能搞明拖暗抗、明漏实偷。企业在自身法人地位得到承认的前提下,一方面要认真履行纳税义务,另一方面也应充分享受纳税人的权利,如有权申请减税、免税、退税;有权请求税务机关解答有关纳税问题;有权对税务处罚要求举行听证;有权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复议;对上一级税务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对税务人员营私舞弊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或控告;有权在税收规定容许的前提下确定企业类型、企业经营方式,以减轻自身税负等。要充分享受纳税人的权利,必须熟知税收规定,不仅要熟知税法原理,更应精通各税种的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和补充规定等;不仅要站在征税人角度熟知税收规定,还应站在纳税人角度正确进行有关纳税的会计处理,并适时做出符合企业利益的、明智的财务决策。
(四)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企业正确处理企业与国家之间分配关系的最佳途径
企业因自身利益的需要在企业会计学科领域中研究企业纳税及其有关的财务决策和会计处理,首先,是为了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执行税收规定。不能片面地只为缓缴税、少缴税、不缴税。纳税人应树立牢固的纳税意识和责任感,正确处理企业和国家之间的分配关系。在政策允许下,企业争取获得纳税方面的优惠待遇则属常理。其次,如果现行税收规定中存在某些“灰色地扩,纳税人从自身利益出发,采取避重就轻、避虚就实等策略也属合乎情理和法规之举。目前,国际上合理避税已很普遍,纳税人树立避税意识,既是明智之举,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当然税务机关在税务实践中,对发现的税收立法、执法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堵塞漏洞。从这个意义上说,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强化征纳双方的管理意识和竞争意识的有效途径。
三、建立我国企业税务会计应注意的几个基本问题
(一)我国企业税务会计应遵循的原则
1.遵循税法的原则。企业税务会计所反映的企业的税务活动是否合法、正确的标准只能是国家税法。因此,在企业税务会计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税法中有关计税依据与会计处理的规定,这些规定涉及到账簿、凭证、会计基础、会计年度、计算单位和申报制度,特别是涉及到资产会计处理”,这方面的规定更加详细。企业税务会计活动的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规。
2.灵活操作原则。这里所说的“灵活操作”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企业在进行税务会计活动中,对于那些与企业纳税关系相对重要的会计事项,应分别核算、分项反映,力求准确;而对于那些与企业纳税关系相对次要或无关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纳税资料真实性的情况下,则可适当简化或省略。二是指核算与监督相结合。因为纳税申报期一般是在企业会计核算终了之后,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应当在每次预缴所得税的期限内,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因此,企业既要在日常的会计活动中正确核算各种应纳税金,又要做到核算和监督相互配合,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不符合税收规定的行为,以免企业遭受处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寻找适度税负原则。税务会计的一项重要目标就是为企业管理人员、投资者及债权人提供准确的纳税资料和信息,以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对此,企业的税务会计人员应深刻理解现行税收规定的有关精神,在符合或不违反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国家的税收政策是根据全国的经济情况制定的,具体到某一地区、某一行业、某一产品、某一项目,可能因主、客观原因而使经济状况相对悬殊,有的可能获得推迟纳税期或减免税照顾,有的就可能不予照顾。企业一方面要综合权衡各种投资方案、经营方案与纳税方案,使其形成最佳组合,从而达到利润最大化或每股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另一方面,企业税务会计活动,从企业经营收入的取得到利润的形成以及计税、纳税都要真实反映、正确核算,不允许任何隐匿收入和利润的现象发生,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及时、足额地向国家缴纳税款。
4.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即会计核算总体上的客观性、可比性、一贯性原则,会计资料信息质量方面的相关性、及时性、明晰性原则,会计修订方面的谨慎性、重要性原则。它们体现着社会化大生产对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是对会计核算基本规律的高度概括和总结。
(二)我国企业税务会计的对象、内容及核算方法
具体地说,企业税务会计的对象就是纳税人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可用货币表现的与税收相关的经济活动。在实际工作中企业税务会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确定企业税务会计的纳税基础,即税务登记、变更登记、重新登记、注销登记和纳税申报。
2.流转税、所得税两大税金的会计处理及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环节应纳税种的会计处理。
3.企业纳税申报表的编制及分析等。
(三)我国企业税务会计应遵循的基本制度
1.财务会计制度是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财务通则》的要求制定的,与其它专业会计一样,税务会计也必须遵照执行。只有当这些制度与税收规定有差别时,才按税收的规定执行。
2.纳税申报制度。纳税申报制度,是企业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程序,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应缴税款的制度。企业税务会计应根据各税种的不同要求真实反映纳税申报的内容。
3.减免税、退税与延期纳税的制度。企业可按照税收规定,申请减税、免税、退税和延期纳税。按照税务机关的具体规定办理书面申报和报批手续,应附送有关报表,以供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前,企业仍应申报纳税;减免税到期后,企业应主动恢复纳税。
4.企业纳税自查制度。企业纳税自查,是企业自身监督本单位履行纳税义务,防止和纠正错计税、少缴税、欠税的一种手段。企业内部对账务、票证、经营、核算、纳税情况等进行自行检查,以避免应税方面的疏漏而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四、对设立企业税务会计的几点建议
要把企业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分立出来,其中虽然涉及许多方面的问题,有些甚至还要补充和修订《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等。但随着会计电算化的日益完善和普及,企业税务会计的具体操作并不是一件繁琐的工作。田会计电算化给税务会计所带来的便利、快捷和高效必将成为税务会计迅速普及的巨大推动力。
目前,企业税务会计在我国基本上还处于构想阶段,如何让其初具雏型,笔者认为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一)人才方面
如果说税务会计的最重要的目标是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那么税务会计的业务素质则是税务会计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核心和保证。税务会计作为融会计知识、税务知识、法律知识及其相应的实际工作经验为一体的高智能活动主体,首先需要社会为其提供充足的业务培训机会:
l.在高等教育中开设与“税务会计”相关的课程,培养具有较深会计理论、税收理论及法律理论功底的专业人才。
2.税务机关应给企业税务会计常年提供咨询服务和培训的机会,以使企业税务会计及时掌握最新的税收规定和征管制度。
3.企业应树立正确的纳税观念,选拔符合税务机关和企业要求人员担任税务会计,并为其提供培训、调研机会,保证税务会计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组织方面
作为会计制度安排,美国将财务会计、税务会计、管理会计实行“三分”具有深刻的内生背景。2008年底,针对近期美国次贷引起的金融危机,SEC了Report and Recommendations Pursuant to Section 133 ofthe Emergency Economic Stabilization Act of 2008:Study on Mark-To-Market Accounting,对公允价值会计的反思暗示了会计与经济波动的关联性。虽然美国会计学会在1966年便提出“会计是一个经济信息系统”的观点,但美国学术界与政府对会计安排的倚重很早就开始了,美国的会计理论研究在19世纪20、30年代便出现了相对繁荣的局面。最为典型的是1929~1933年的经济危机,松散、混乱的会计实务被认为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甚至被认定为罪魁祸首。而美国政府对会计的干预与管制也不亚于其他经济层面,1907年的信贷危机成立了联邦贸易委员会,1929~1933年的经济危机成立了证券交易委员会。尽管把会计作为30年代经济危机的“替罪羊”有些言过其实,但不能否认会计与30年代经济危机的相关关系。…种种证据表明,会计安排一直被美国视为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变量。
会计不仅对经济交易进行反映和解释,同时也作用于经济交易过程,成为交易结果的参数。可以说,美国把会计视为一个市场资源,包括发达会计职业在内的会计安排成为美国的市场资源。这个市场包括产品市场与资本市场,会计资源在这两个市场进行充分交换,实现会计的市场价值。不仅市场交易主体(如企业)能从会计交易中获得收益,整个市场交易的利益相关者都会得到收益,个体收益与社会收益是均衡的。经济发展也验证了美国始终不渝地笃信会计市场资源的有效性。
美国是最早实行财务会计、税务会计、管理会计“三分”会计安排的国家,然而应该注意到两个问题:一是作为最坚定的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倡导者与实践者,美国的税务会计缺少一个类似财务会计的概念框架;会计三大分支的管理会计也具有相似的命运,管理会计不但没有建立起概念框架。还经历了约翰逊与卡普兰所宣称的“没落”时代。二是尽管美国税务会计观念与实务的发端以及理论研究均早于中国,税务会计理论却并不系统。虽然以经济学家斯科尔斯为代表创建了系统的税务筹划理论,但企业税务会计理论是零碎的。而我国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萌生的税务会计研究,至今已构建了相对完整的税务会计理论体系,包括相对系统的企业税务会计理论及税务筹划理论。
二、中关税务会计理论特征之比较
(一)美国税务会计理论特征
1.实务研究对概念的超越。美国的会计理论研究至今没有一个严格理论意义上的税务会计概念。依据对美国会计史的研究观点,美国南北战争期间为满足战争对资金的需求,林肯的财政大臣萨蒙?P.蔡斯的财政政策是直接对收入征税,此举创下了一个先例,那就是要获取个人收入记录,同时也标志着税务会计的产生。“如果将纳税人向国家缴税与其会计记录相融合视为税务会计产生的标志,则在公元前18世纪的巴比伦王国就已经有税务会计了。”这同美国会计的史证研究观点在税务会计产生标志问题上取得了相互一致的印证,表明税务会计缘起于税收对会计的依赖――税收与会计强相关而引起的一系列复杂实务及理论问题。
美国会计学者的研究体现了对税务会计的实务性解释。简?R.威廉姆斯、苏姗?F.哈卡、马克?S.贝特纳认为,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税务会计是被用于描述经济广泛使用的三类会计信息,纳税申报表的填制是会计中的一个特殊领域,引入税务会计信息观念的目的是与财务会计及管理会计信息相对比,税务会计信息对一个公司的成功经营是重要的,并关系到财务和管理会计信息,税务会计来自于不同系统。简?R.威廉姆斯等的贡献在于不但澄清了财务、管理和税务信息的关系,还明确指出税务筹划是税务会计的一个组成部分,认为税务会计最具有挑战性的领域不是编制纳税报表,而是进行税务筹划。美国的联邦收入法典体现了对税务会计实务的要求,并构成了税务会计准则的一部分。根据一项以美国著名会计学府伊利诺伊大学博士论文选题的调查研究,税务会计是美国会计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在会计学理论(不包括财务管理、审计学)的12个领域中,税务会计选题比例达到12%,仅次于会计基本理论,但选题与研究注重的是实务性强的较为具体的问题。
2.准则论证对学科的替代。美国的税务会计实际上仅是所得税会计。作为所得税会计学科理论的替代,FASB于1992年2月在全部6位委员一致投赞成票的情况下SFAS109《所得税的会计处理》。虽然SFAS109是一个财务会计准则,却以一个经济学意义上的“正式规则”宣告了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尽管此前税务研究作为研究的一个领域一直占有一席之地。SFAS109的《附录A:结论依据》实质上是部分地论证了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必要性及其价值,FASB认为SFAS109采用资产负债表法生成了最有用和最可理解的信息,然而针对一项认为复杂的所得税处理方法不符合成本一效益原则的批评,FASB认为SFAS109成本与效益比是合理的。FASB对于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两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会计信息质量与成本效益的论证是笼统的,而这两个问题的充分论证对于财税分离的有效性无疑是关键的。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如何细致而又结构性地影响并优化了会计信息?在经济学意义上,的确存在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产生的交易费用问题,该如何界定、描述、计量分析?这是税务会计目前尚未论证的一大难题。SFAS109对于税务会计的另外一个价值是提出纳税筹划战略(Tax-Planning Strategy)。尽管现代税务筹划远远超越其所限定的范围,但是SFAS109无疑是第一个正式提出税务筹划概念并指出税务筹划与会计的紧密关系。当今的事实也验证了SFAS109的开创性意义和示范效应,税务筹划离不开税务会计,是税务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3.经济学思想的路径依赖。美国的经济学学术思想对自由市场主义的坚决维护是闻名于世的。经济学伴随着现代会计理论的演进。经济学思想与经济学家对美国会计理论的推动由来已久,从20世纪20年代起,一批经济学学者便加入到会计研究中来(如坎宁、贝尔、爱德华兹等),通过借鉴或引入经济学的一些核心概念(如收益概念)来建立会计理论框架,而爱德华兹、贝尔的经济收益思想成为FASB提出 “全面收益”概念并制定“报告全面收益”准则的滥觞;20世纪60年代受财务经济学及其学者(如鲍尔、布朗等)的影响.会计盈余与资本市场关系的“经验会计”研究开始盛行;70年代以经济学契约理论、理论及管制经济学为理论基础的“实证会计”及理论开始出现;20世纪50年代末期到60年代,经济学者莫迪利亚尼与米勒的资本结构理论对现代会计学引申的相关学科――财务学的重大意义也是不言而喻的,被视为“财务理论家入侵会计领域”。
财务经济学家斯科尔斯、公共经济学者斯蒂格利茨同样再次“入侵”税务筹划领域。斯科尔斯以经济学的计量方法、套利理论、有效契约理论为基础,创建了美国税务会计理论中最为系统的税务筹划理论。斯科尔斯的税务筹划理论主要以资本市场为中心,涵盖资本品与金融品投资、公司组织形式、融资方式、企业并购、分离等资本运作,围绕隐性税收、显性税收、税收成本、非税成本线索与理念,构建有效税务筹划理论。斯蒂格利茨在公共经济学理论中论述了“避税”与“税收庇护”这两个税务筹划技术与概念问题,认为“避税”是由于税法漏洞引致的,避税是遵守税法而不是违法的市场行为。这和我国学者的研究观点对避税的理论界定有着一致性。
(二)中国税务会计理论特征
1.先入为主与后发优势。美国税务会计独立于财务会计对中国会计理论研究有示范效应。1994年我国的工商税制改革为会计理论提供了一个诱致性的制度安排,税务会计理论发端于这个时期。但就理论本身而言,初始阶段的研究无疑受美国示范效应影响,存在先入为主的思路,是一种强制性的理论变迁――理论引进,但其后的本土化与理论深化却体现了后发优势。迄今为止,中国税务会计理论包括相对完整、系统的两大领域:企业税务会计理论与税务筹划理论。研究者的理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以历史演化轨迹和现实事实为依据,论证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历史必然性,以税收与会计的关系为基础阐述税务会计独立的必要性,提出在我国建立“适度分离”税务会计模式的观点;二是从学科角度讨论税务会计的概念并以高度的理论水准进行严格界定;三是建立相对完善、真正意义上的税务会计理论结构(概念结构);四是构建与国际模式不同的、以“费用观”为基础的增值税会计理论框架;五是构建以产品市场为主体,以会计为核心、分税种的税务筹划理论,并提出基于财务价值最大化理念的税务筹划原则;六是提出税务会计经营属性观点,并从学科角度概括性论述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的关系。
2.“分权观”与“集权观”的对立。在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问题上,我国一直伴随着两种会计观点的对立:基于会计权益的“分权观”与基于财税权益的“集权观”。前述税务会计研究观点为基于会计权益的“分权观”,可以概括为主张独立税务会计制度安排,尊重市场交易机制下市场交易主体(企业)对会计安排在一定程度上的自主有效选择权利。基于财税权益的“集权观”或者强调税收法律对会计的控制与统领,或者倡导以税收法律为主导的税收法律与会计的协调,不主张独立税务会计安排。
3.税务会计理论研究的缺位。税务会计制度安排的争议,就其深层次原因来看,核心问题在于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有效性。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从属于经济学的制度范畴,从而具有经济学的效率意义。“如果说技术创新的报酬直接表现为熊彼特的利润的话,对于制度创新的报酬的表现形式则远为复杂”。制度效率的成本、损失、收益等变量往往不可数量化,通常表现为不可验证,尽管如此,仍然存在一个从理论角度对两者分离的逻辑检验。概括来说,有以下值得讨论的问题:一是从宏观视角来看,我国现存税务会计理论事实性与实体性构建研究多于制度根源性研究,缺乏经济学的制度研究。我国现时的税务会计安排是暂时性事实还是最终有效选择,涉及如何从经济学视角来解释、预测税务会计安排的制度变迁趋势及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交易费用问题。二是从微观视角即从会计视角来看,缺少对税务会计的会计价值的进一步的研究。
三、中关税务会计理论差异的原因分析
(一)美国税务会计理论的成因推断
1.会计理论的需求与剩余。实证会计学者瓦茨、齐默尔曼认为,会计理论的研究可以用需求与供给进行市场化解释。虽然2000年2月FASB最后一个概念公告,但作为会计理论研究成果核心――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前6个概念公告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完成。此后FASB的核心依然是利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作为指导、评价标准来制定、完善一系列财务会计准则。因此,从会计理论需求角度来看,代表权威性的FASB的理论研究需求接近饱和,会计理论剩余空间很小,会计概念结构研究的边际利益递减。但同时也隐含这样一个逻辑――既然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基本完善,FASB对税务会计的理论构建需求应该增加,而事实恰恰与此相反,如何解释?应该有这样几个原因可以推断:一是从财务概念框架构建过程来看,在美国经历了漫长的时间,期间的争议和成本更是数不胜数,也让FASB认识到构建一个概念框架成本太高,况且美国已经构建会计中的核心――财务会计概念结构,这在某种程度上产生了经济学意义上的外部性――对税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理论的空间挤占效应。二是税务会计的管制与参与不如财务会计那么单纯,不仅仅涉及会计行业,还涉及联邦财政、税务、国会、立法机构等众多具有行政权威的非会计利益集团与非会计因素,不但影响会计职业的权威性、垄断性,而且制定税务会计概念结构带来的租金或经济利润也会被其他集团占有。三是税务会计的复杂性极高,制定一个税务会计概念框架难度太大。这个推断也得到了美国会计研究领域的印证,简?R.威廉姆斯等研究者认为比起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税务会计又相当复杂”。从以上分析来看,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成熟后,以经济人假设推理,FASB在实用主义观念作用下,由于成本、技术等原因对其他会计分支的理论建构以消极态度对待也是合乎逻辑的。
2.税务会计研究选题约束――单一税制与发达的资本市场。美国是单一所得税制,因此美国税务会计面临的是理论选题的单一与狭窄。如前所述,如果从所得税会计角度来看,FASB几经周折于1992年的SFAS109已经有所论证,单一的税制再加上实用主义观念限制了美国税务会计的视野与规模;单一所得税制同样限制了美国税务筹划理论对产品市场的研究。然而,美国发达的资本市场为税务筹划提供了一个主要的研究选题。斯科尔斯等创建的是以资本市场为对象、高度系统的税务筹划理论,与我国以相对成熟的产品市场与处于新兴、转轨阶段的资本市场为选题约束的税务筹划理论形成对照。更应该引起注意的一个细节是:美国所得税结构中个人所得税的主体性质对税务会计研究注意力产生的分解效应,同我国所得税结构中企业所得税主体的税法制度也形成对比。
3.税务会计的实务化倾向与实用主义理念。与管理会计“曾经没落”不同的是,可以说美国税务会计一直处于上升趋势、始终兴旺不减是由于税务会计的实用性。这在某种程度上契合了美国文化固有的实 用主义价值观并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反过来实用主义又促使了美国税务会计的实务化。二战后,所得税成为联邦政府首要的收入来源,联邦税制的日益庞大与复杂化引起对税务会计空前的重视。依据美国会计史研究结论,“税收成为美国会计新的增长点”,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迅猛增长,第一次促使社会对税务会计师的需求量大幅度增加。美国对外战争还产生了一种超额利润税,以投资资本的回报率为基础,对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师造成极大挑战,“公司管理层不得不关心如何进行税务筹划”,这又一次刺激了社会对于税务会计服务的需要。从史证角度来看这两次增长,显而易见,对税务会计实务与税务筹划这类实用性的会计供给是一种“需求一回应”的演化路径,而美国“对所得税会计只求操作上的可行、不求理论上的完整”同样是出自实用主义的理念。
实用主义还体现在美国会计职业界对税务增长的参与以及对增长利益的独占欲望上。税法成为各利益集团间博弈的写照。20世纪60年代末期,美国取消简易纳税申报表,促使税务这一全新的职业悄然兴起。“但对注册会计师们却如同梦魇一般”,从事税务工作的会计师面临两大难题:一是担心无限膨胀的税务行业给会计师职业带来冲击,所以,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还专门制定出税务从业人员道德标准,并努力促使美国国内税务局颁布了规则,规定非注册会计师只能以“登记”名义执业;二是同律师行业在税务问题上进行博弈,因为1956年律师行业指责注册会计师税务服务是对法律业务的侵占。由此可见,税务会计牵涉众多利益集团,实际应用与理论创建上都表明会计职业及代表会计职业利益的FASB在税务会计租金或经济利润的分享问题上一直存在实用主义的隐忧。
会计上的实用主义在会计概念结构制定上也体现得比较充分。FASB制定并概念结构,“其主要目标是为外界批评会计准则及其制定提供一种看上去很科学的辩解借口,同时帮助会计职业界继续享有会计准则制定权”。从财务会计来看,是先有财务会计概念结构,然后在其指导、评价下制定财务会计准则,因此,财务会计受单一准则约束。而税务会计受双重准则约束――税收法律与财务会计准则,而且税务会计概念结构与税务会计准则存在部分倒置程序――先有税收法律后有税务会计概念结构。税务会计概念结构最优先反映税收法律的约束,在其约束下又反映财务会计目标诉求,并指导相关财务会计准则的制定与评价。尽管会计准则机构可以理所当然地行使制定税务会计概念结构权利,但如前所述,税务会计概念结构的制定涉及多元化的相关利益集团。这意味着美国之所以没有产生税务会计概念结构,也与FASB对权威性与租金的忧虑有关。
(二)中国税务会计理论的成因推断
1.会计理论的需求与剩余。20世纪90年代是中国会计理论反思与引进期,会计理论面对史无前例的研究需求,会计理论研究的“边际利益”处于迅猛递增阶段,这是滋生中国税务会计理论体系化的条件之一。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的关系经历了从统一到差异再到寻求协作的动态发展过程。在我国会计准则研究论证初期讨论的诸多问题中,“对会计准则影响较大的是财务税收制度,会计、财务、税务之间的关系问题,是所有问题中需要优先解决的”。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为税务会计研究提供了一个引致的制度安排基础,可以说我国税务会计理论研究与以概念结构为核心的财务会计理论研究几乎同时进入一个此前近乎零供给的会计理论研究市场,这无疑大大降低了财务会计理论对税务会计理论的外部性――挤占效应。在经济学意义上,市场规模决定分工程度,市场越大分工越精细,分工提高了研究效率并由此产生规模效应。显然,当时的中国会计理论需求是一个巨大的市场,会计理论研究的分工产生了一定的规模效应,短短10余年的巨大变迁与成就也验证了这种市场分工带来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