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17 09:40:23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高等教育教育学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一、高等教育学的研究对象
从学科的角度来说,任何一个学科都必须有其特殊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对研究对象的把握直接影响着整个学科的发展方向。而在一门学科创生之初,人们对它的研究对象的认识往往并不十分明确。对于高等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在几部高等教育学著作中,分别是这样论述的:
高等教育学是一门以高等教育为研究对象,以揭示高等专业教育的特殊规律,论述培养专门人才的理论与方法为研究任务的高等教育学新学科。
――潘懋元著的《高等教育学》(1984)
高等教育学是研究高等教育规律的一门科学,是研究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科学。
――田建国著的《高等教育学》(1990)
高等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既不是泛泛的高等教育,也不是高等教育规律的应用,而是高等教育的特殊矛盾和发展规律。
――胡建华的《高等教育学新论》
上述关于高等教育学研究对象认识上的差异,必然会导致不同内容的高等教育学的产生。这种差异性的存在是次要的,关键的问题是每一种高等教育学是否揭示出了高等教育的特殊矛盾或特殊规律。我们所要探讨的是关于作为基本的一门学科的高等教育学的问题,以及高等教育学与教育学之间的关系问题。
二、高等教育学与教育学关系的确定
长期以来,受教育学局限性的影响,无论是在历史上还是在现实中,高等教育一直没有引起传统教育学者的关注。传统的教育学固守其普通教育的“地盘”。但是,我国的普通教育学却又以中小学教育为研究对象,对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其他教育现象关注不多甚至视而不见,那些对教育学感兴趣的学者也主要是关注中小学教育而不关注高等教育,其结果是高等教育不但被社会科学家忽视,而且被教育领域的研究者所忽视。因此高等教育学从普通教育学中找不到理论根基,在传统的“教育系”或“教科院”这些教育学的组织建制里高等教育研究难有安身之地。
在这样的情况下,高等教育学及其分支学科如果要健康发展,就必须构建自身相对独立的逻辑结构。在这个逻辑结构中,由高等教育学承担理论建设的任务,以人类一切高等教育现象为研究对象,在实践的基础上,运用理性思维的方法,探索和揭示高等教育活动的规律,反映高等教育的内在规定性和本质属性,并对现存的高等教育概念和原理进行制度化梳理,为人们提供一系列由概念、原理、原则、规律等构成的具有逻辑性的知识体系是非常重要的。据笔者分析,无论是在学科建制方面还是在研究对象方面,高等教育学与教育学二者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并列的兄弟关系。
但是一般人却认为高等教育学是教育学的分支学科。既然高等教育学是教育学的分支学科,为什么高等教育学研究还要进行学科化的探讨;为什么长期以来,教育系(学院)里面一直没有开设高等教育学方面的研究,而是以中小学教育为研究对象呢。因此,高等教育学与教育学的关系问题,我们需要做进一步的探讨。我们可以通过对教育学学科演进历程的客观分析,正确认识高等教育学与教育学的关系以及高等教育学自身的建制的问题。
三、教育学的演进过程
18世纪末19世纪初,西方兴起了国民教育运动,伴随着国民教育运动的展开,中小学的师资培养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在此情况下,进行师资培训的师范院校应运而生,为了满足中小学师资培训的实践需要,教育学作为一门学科便诞生了。在中小学教师的培养过程中,教育学就成为了一门必需的课程。对此,赫尔巴特在其《普通教育学》里指出:“也许教育学是为教育工作者的工作意图提供系统说明,并帮助他们掌握传授知识的方法。”基于这种背景,当时的大学为了更好地为师范学校培养师资,便开始开设教育学讲座。当时的教育学,根据实践的需要,其研究对象只能为普通教育,其关注的重点在于课堂教学,其存在的形式是成为中小学师资培训中的一门课程。教育学形成学科,最大的动力来源于社会实践的迫切需求,即普及教育所导致的师资培训的压力。“教育学”便是用来培训职业教师的,最初的目的就是指导与规范学校教育的实践。
赫尔巴特之后,教育学的进展一直不大,有以下几个原因。其一,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名不符实,名为教育学,实为普通教育学。其二,由于教育学以师资培训的课程形式存在,因此其内容主要关注教学的方法、原则、程序、规律等问题。这种传统的沿袭,教育学就成了研究“教什么、怎么教”的学问或艺术,而非研究“教育是什么”的科学。其结果是“当固定化的学制、教科书和班级授课制这“三位一体”的学校体制形成的时候,当以学校为中心,教科书为中心、以教师为中心的三中心形成的时候,大规模的培养人才的本质在教育学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传统教育学本身,却走向了衰微。
总之,由于历史的局限,教育学作为一门学科,无论是在研究对象的界定上,还是在研究方法的选取上,一开始就是不完备的,而且一直没有完备起来。可以认为,历史上的教育学只能相当于普通教育学。
四、高等教育学自身的建制问题
历史上,高等教育的兴起远远早于普通教育。自古希腊起,接受教育就是少数统治者子弟的特权,因此,在古代,教育一直就具有高等教育的性质,教育的理论就是高等教育的理论。但是等到近代民主思想勃兴,接受教育成了每个人都该有的权利之后,普及的全民的教育理论才应运而生,教育讨论的也就多集中于中小学教育的问题上,似乎并未注意到高等教育所独有的问题。换言之,就教育研究的历史来看,整个教育研究一开始就是以高等教育的研究为开端的。但是,在近代普及的全民的教育出现之后,教育学却是以普通教育为研究对象的,由于普通教育最先面临普及化的任务,出于师资培训的需要,普通教育成了教育学关注的主要对象。与之相比,高等教育虽然兴起较早,但一直居于象牙塔中,世俗化较晚。
中世纪大学以后,现代高等教育的大发展集中于20世纪上半叶。经过了这次大发展,整个高等教育的规模迅速扩大,高等教育的社会影响开始显现,高等教育开始引起学者们的关注。在此背景下,全球范围内,高等教育研究的热潮开始兴起。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受教育学局限性的影响,高等教育还没有成为传统教育学者关注的对象。传统的教育学仍然固守其普通教育的“地盘”。在这种情况下,高等教育要想得到关注,必须构建相对独立的学科体系。
以中国为例,20世纪中期潘懋元先生首倡加强高等教育研究,建立高等教育学。分析当时形势,高等教育研究毫无基础,要建学科谈何容易,但是不建学科,高等教育研究又无从谈起。当时的情况,就学科的合法性而言,在教育系里谋求高等教育研究的建制,借助教育学的名义开展高等教育研究较为有利。但当时的教育系由于对高等教育毫无研究,因此对于高等教育研究一直持排斥态度。我国的高等教育研究便依托综合大学成立“高教所”发展起来。不过,我国的高等教育研究虽名为“学科”,但经典的成果不多,学科的含义并不强。而且由于历史的局限,我国高等教育学的草创基本延续了教育学的体系,重走了普通教育学的老路。
不少学者形成了“由普通教育学而高等教育学”的研究方式。这种方式虽然促进了高等教育学的初建和成型,但也使高等教育学成为普通教育学的直接延伸和简单移植,高等教育学自身的概念、范畴和体系不完善。因此,必须突破普通教育学研究定势的束缚,尽快摆脱高等教育学对普通教育学的依赖,站在高等教育学立场上,以自身的逻辑为线索进行学科的研究和建设。
那么,既然高等教育研究在大学里获得了独立的建制,高等教育进行学科诉求,就成为了高等教育研究中的应有之义。事实上,就学科本义而言,学科就是独立学科,二级学科进行学科诉求的意义不大。因为在学科的含义里,一个重要的内含就是学科建制。可以想象,如果教育学是完备的,那么,高等教育学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成为教育学的二级学科,在教育学的门下开展研究,就好比经济学门下的宏观经济学与微观经济学一样。但由于教育学不完备,高等教育学在教育学门下既无法建制,又无法利用它的学术资源。高等教育研究不得不另立门户,重新创业。那么,既然是重新创业,“名正言顺”则尤为重要。事实上,既然高等教育研究有了自己独立的建制,那么证明自己是独立的学科便显得尤为重要。但是,高等教育学明知逻辑上不可能取得与教育学并行的独立学科地位,却又不得不努力地去证明自己是一个独立的学科。
对此论述,很多学者可能不以为然。因为,在一般人的眼里,高等教育学的学科建设似乎就是要诉求成为教育学的二级学科。我认为,这种想法无论是从历史还是从现实来讲可能都是对于常识的一种误解。原因在于,如果教育学是完备的,高等教育自然而然是一个二级学科,无须诉求,就象教育统计学,教育管理学一样,就是一个二级学科,无需争论高等教育是不是学科,能不能成为学科。现实情况是,教育学是不完备的,教育学仅限于教育学,这时说高等教育学是教育学的二级学科,则有其名无其实。因为,无论是在学科建制方面还是在研究对象方面,高等教育学与教育学明明是“兄弟”关系,现在在“逻辑”上却一定要说它们是“父子”关系,确实有点勉为其难。
高等教育学的诉求经历告诉我们,高等教育学实现学科独立的历史还很漫长。近年来,教育学重建思潮的兴起提示我们,真正意义上的教育学,即完备的教育学,也许将会出现,高等教育学的学科独立问题可能自动消解,高等教育作为一门学科将不再成为问题。那么,教育学应如何进行重建呢?通过教育学的重建,教育学将成为真正完备的教育学科,这样,高等教育学的学术研究才会成为有源之水,有本之木。
参考文献:
[1]潘懋元.高等教育学.1984.
[2]王道俊,王汉谰.教育学,1999.
[3]侯怀银,王霞.高等教育学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教育研究,2006,(4).
近年来,随着国内文化艺术市场的快速繁荣和发展,国内各高等院校纷纷开设了戏剧表演专业。根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国内开设“戏剧表演专业”的院校累计已经超过百所,更有一部分专业的艺术院校开设了相关专业,共同构成了戏剧表演专业高等教育体系。虽然开设戏剧表演专业的高等院校数量不断增加,但是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却存在高度雷同化的现象,总体教学质量和水平不高,这已经成为了国内学术界和研究界的普遍共识。当今世界戏剧表演流派纷呈,观众的欣赏能力不断提高,审美也逐步呈现出多元化的态势,这就给国内戏剧表演专业的教学改革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此,以高等教育理论为视角,全面推动戏剧表演专业教学改革势在必行。
1新时期全面推动戏剧表演专业教学改革的重要意义
笔者认为,新时期全面推动国内高校戏剧表演专业教学改革,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第一,能够有效满足国内戏剧表演行业市场化发展的要求。当前,国内文化艺术行业已经进入了高度市场化的发展阶段,大量的文化艺术团体纷纷推进市场化改革,大量的戏剧艺术作品都要经历市场的检验,这就对戏剧表演专业人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出了全新要求。国内高校的戏剧表演专业以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戏剧表演人才为主要目标,为了满足行业市场化发展的新要求,势必要对本专业的教学体系进行全方位地改革。第二,符合戏剧表演专业人才培养的发展规律。在高等教育视角下推进国内高校戏剧表演专业教学模式改革,从根本上来说符合戏剧表演专业人才的培养规律。众所周知,戏剧表演行业倡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不但具备很多艺术特点各异的流派,也有很多艺术风格鲜明的优秀演员。如果仍然沿用传统的程式化的教学方法,那么高校戏剧表演专业所培养出的人才势必会出现趋同化的趋势,这对于戏剧表演行业的健康发展无疑是极为不利的。因此,推动国内高校戏剧表演专业教学模式改革,从本质上来说高度符合戏剧表演专业人才培养规律。第三,推动戏剧表演专业教学改革是素质教育发展的必要要求。当前,国内各高校已经进入了素质教育改革的关键阶段。素质教育的本质是能力教育,强调以学生为中心,突出对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全面培养。传统的高校戏剧表演专业教学模式没有突出素质教育改革的要求,特别是对于人才专业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作用不够突出,并不能完全适应素质教育改革的总体要求。因此,在高等教育理论的视角下推动高校戏剧表演专业教学改革,高度符合素质教育改革的本质要求。
2现代高等教育学理论对戏剧表演专业教学改革的启示
笔者认为,现代高等教育学理论对于国内戏剧表演专业教学改革的启示和指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第一,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理论。现代高等教育理论认为,高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发展需求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逐步改变传统的“理论型”人才培养模式,倡导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素质型”培养模式。高校的戏剧表演专业在人才培养目标建立的过程中依然存在定位不清晰的问题,很多毕业生既不能够有效适应舞台表演的实际需要,理论功底也不够深厚和扎实,在行业发展过程中处于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因此,在高校戏剧表演专业教学模式改革的过程中,可以充分借鉴现代高等教育理论对于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注重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型人才,适应行业和时展需要。第二,现代高等教育学倡导“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现代高等教育学理论的核心要义。在高校教育工作中,就是要做到以学生为中心,根据学生的需要合理设置教学内容,选择教学方法。“以人为本”的理念能够充分解决现阶段高等教育模式中存在的教学方式单向度和单一化的问题,有效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在高校戏剧表演专业教学改革的过程中,也要采取“以人为本”的视角,在充分了解学生需求的基础上,合理地设置和安排教学内容。
3如何有效推进高校戏剧表演专业教学改革
笔者认为,为了在现代高等教育学视角下有效推进高校戏剧表演专业教学模式改革,应当从“教材、教师、教法”三个主要方面入手:教材方面。戏剧表演专业教材编写等方面的基础建设薄弱,一直是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虽然国内的一些机构相继编写了一部分戏剧表演专业的教材,但是从总体上来说,理论深度和实践指导力度都有所欠缺。为了有效提高戏剧表演专业教材编写水平,一是要明确教材编写原则,即要在深厚理论支持的基础上,加强教材指导实践的能力,要合理分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比例,确保教材具有很强的实践应用性。二是要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的理论和经验。应当对现有教材的内容进行更新和完善,一方面将部分不适合时展和教学改革要求的内容进行剔除;另一方面,则要大量增加国内外最新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成果,确保教材内容符合新时期戏剧表演行业发展的实际,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教师方面。国内高校要加强戏剧表演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一方面选拔一批优秀的专业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之中,并聘请部分优秀的演员担任兼职教师。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现有教师队伍的培养和教育,定期开展业务能力培养,确保他们掌握国内外最先进的理论成果和教学方法。教法方面。要改变现阶段戏剧表演专业教学模式,以学生为教学活动的中心,大量引进多媒体等现代化信息教学技术,在实践训练环节增加互动性和和科学性,树立问题导向意识,根据学生的阶段性学习情况及时调整教学策略。
与此同时,其他学科的渗入也不可避免地有其他深层次的原因。一方面,是由高等教育的自身性质所决定,由于高等教育学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是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多种学科领域的结合体,这些学科能在高等教学学科中找到相关问题具有天然的合理性,这也就导致高等教育学很难能够和这些相关学科划分出概念。另一方面,高等教育学的研究方法本来就注重以研究问题为导向,这就使得在研究问题时所牵连的问题既丰富又复杂,牵扯到社会、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面对高等教育的相关问题,想要合理地解决就必不可少地需要其他学科的支持和联系,高等教育想要发展就不能束缚在一个小领域内部,必须要逾越学科之间的界限,将问题和各个方面的研究联系在一起,最终实现问题的解决。
1.2高等教育学没有独立的概念体系
研究一门学科时,概念和命题是一个理论体系必不可少的要素。在我国现阶段的高等教育研究中,虽然我国的高等教育研究专家以颇为精确的方式在使用一些概念,但是相关的描述性还是有所欠缺,不能全面有效地概括和分析出一个概念的真实意义。在高等教育研究过程中,许多学者在学科逻辑上做了大量的探索,但是至今还是没有一个科学的定论,没有一个普遍认同的逻辑起点。诚然,构建高等教育学领域的概念体系是一件难事。一方面,是定义来之不易,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不断推进,社会学角度的概念也层出不穷,高等教育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变迁,而在社会变化的大背景下相应的学术概念也随之变化。例如学术自由和学术自治等概念也在不同的背景下有着不同的概念含义。同时,定义的达成不仅是要在文意上科学角度合乎逻辑,还要考虑非实体概念下的价值观念和相关情感文化传统因素。这就更加大了高等教育相关定义的难度。另一方面,理论的构建存在难度,由于高等教育学涵盖内容广泛,不类似于自然科学或者是社会科学的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在高等教育学领域,很难找到一个理论能够适用于与之相关的所有类似情况的现象。这就使得相关概念过于具体化,很难找到一个理论将其全部概括。所以,迄今为止,高等教育体系中没有独立的概念和体系,也没有确切的定义和合理科学的逻辑。
1.3高等教育学没有独立的研究方法
现阶段我国教育界研究高等教育方法就是使用多学科研究方法,指的是借用其他学科的视角进行高等教育研究,实际上就是指用其他学科的话语系统来研究和分析高等教育学学科中的理论和相关现实问题。引入其他学科之间的研究思路和先进的研究方法。但是在使用其他学科理论进行研究时,会出现各种学科之间不能有效地沟通和相互融合的现象,这也使得多种学科研究不能上升到一般方法论的层次。
2、促进高等教育学发展可行性建议
学科的建设是任何一门科学进行理论研究的基础。由于高等教育学学科建设没有相关的学科定位,使得教育工作者不能找到准确的定位,这也是高等教育学在发展过程中屡遭碰壁的原因。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应注重对高等教育学独立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的建设,引入更加精确的研究定义和更加具有逻辑性的理论体系,真正实现高等教育学科建设的重大突破。
作者简介:康亚华(1981-),女,内蒙古赤峰人,三江学院教务处,研究实习员。(江苏 南京 210012)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07-0001-02
面对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学分的内涵和功能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学分在整个教学管理体系中的地位将进一步提升。对学分内涵及功能的探究,充分理解其内在的教育价值,能够为我国高等学校教育管理提供新的思路和参考。
一、学分及其计算方法
1.学分的概念
1991年出版的《教育大辞典》对学分的解释是:学分(credit,credit hour,unit),衡量学生学习量的一种单位。[1]19世纪70年代后,美国高等学校广泛实行选修制,课程设置越来越多,学生间所学的课程和学习进度不一。为了衡量选择不同学习方案的学生的学习进程,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审查入学、转系、转学、毕业等事项,需建立一个衡量学生学习状况并可供比较、判断的统一标准。这一标准的单位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被定为“学分”。它是根据每门课程的难易程度和学习量的大小折算成而成,并逐渐为其他一些国家所采用(名称有的不同)。由学分的原始内涵可知,其用于表明学生获得某种证书、文凭或达到某个级别所需要的学习量。
2.学分的计算方法
高校里每一门课程都有一定的学分,只有通过这门课的考试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只有学分积累到专业毕业要求后才能毕业。那么,每门课程的学分是怎样来计算的呢?
根据《教育大辞典》,讲授、讨论类课程每周授课1学时(50分钟),课外作业约需2小时者,满1学期者为1学分课程。实验、实习类课程每周上课2~3小时,满1学期者为1学分。学位论文、社会调查等,其学分数由课程开设单位参照上述办学决定,无通用计算方法。[1]
依据定义,各课程学分的计算方法是按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课程的授课时数以及所需课外作业时数和各该课程在考试计划中的地位来确定的。凡一学期每周授课1学时,并需课外作业约2学时的课程定为1学分,也就是17或18授课学时(一学期按17~18周计算)为1学分,所需课外作业时数少于2学时的学分数适当减少。在此基础上,再视课在考试计划中的地位对学分数进行酌量增减。高校对各类课程及教学实践环节均规定相应的学分数。
二、学分的功能
学分是学生课程成绩的反映又是毕业的门槛,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随着高等教育改革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学分的功能也在逐渐增多。
1.学习成果认定的功能
学分是学生修习完某种课程的证明、认定,具有学习成果认定的功能。学生修习了某一门课程并且该课程总成绩及格(60分以上)的为通过考核,取得该课程的学分;课程总成绩不及格(59分以下)的即未通过考核,不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学分也用来计量人才培养方案或教学计划外的某些学习活动,比如很多高校设立了创新学分或自主化个性学分等,以倡导和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如根据《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西校〔2006〕349号),学生在学科竞赛或综合类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者分别计7、5、3、2学分;获得省部级一、二、三等和优秀奖者分别计5、3、1、0.5学分;获校际(或区域性)一、二、三等和优秀奖者,分别计2、1、0.5、0.2学分;获校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0.5、0.2、0.1学分。
此外,学分还可以对非正规学习和无一定形式学习的学习成果加以认定。如,韩国设置了终身教育国家研究院,专门对非正规学习和无一定形式学习的学习成果加以认定,一些原本没有机会进入大学的人,通过其他途径获得学分之后就可以弥补某些课程的不足。[2]
学分的学习成果认定功能对建设学习型社会以及终身教育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继续教育与初始学校教育的衔接问题、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沟通问题及非正式、非正规学习成果的认证问题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校际间的沟通和交往功能
校企合作以及高校间学生跨校选课、跨校辅修等均需学分互换/置换,学分互换/置换可以缩短学生流动完成学业的时间,因此,从这个角度看学分具有沟通和交往的功能。
学分的沟通和交往功能表现在高校内部不同专业的学分转移:如某学生从A专业转到B专业,在该生转移过程中他在A专业已经获得的学分全部或大部分可以转移到B专业;高校间的学分互换:即学生除了学习原来学校的课程之外,还可以学习其他院校的相关课程,所修得学分可以转换作为本校学分,同时本校学分也为其他院校所承认;国家间的学分互认:如何加速与国外高等教育的接轨、参与高等教育的国际竞争与合作、加强国内外高校之间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均离不开国内外高校间的学分互换。此外,学分的沟通互和流动功能还体现在校企合作学生流动中的学分置换中,学生可以修读企业、培训机构的相关课程或参加实习、社会实践并获得学分,上述非修读本校课程所得学分可以转换为本校学分。
学分成为高校间交流的纽带。伴随着校际间合作与交流的日益加深,学分为校际间交流与合作创造了条件,为加速校际之间课程共享和教育国际化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3.学生学业等级评价功能
检测学生学习质量就需要学分绩点(即grade point)。绩点是课程学习质的体现,能够充分反映学生掌握课程知识的程度。绩点是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百分制绩点=(m-89)/10,其中m为一百分制成绩,绩点
在实际操作中,一些高校为了计算方便,以A、B、C、D、E 等英文字母为代号,每间隔定量分数段划分为若干档次来计算。这种按每档次上限计算出的绩点简便明了,便于操作。如传统的绩点制把学生的学习成绩分为五个等级,并给每一级相应的绩点,见表1。
学校通过学分绩点来保证学校的教学质量,学生的绩点成绩决定着学生是否能拿到学分,也是评判学生能否获得奖学金的基础。
4.课程(体系)调整的杠杆功能
随着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需结合市场对人才需求的动态信息及时准确地修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调整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建设。如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合理分配不同教学层面、不同类型课程间的学分比例,都是学分调整课程体系杠杆功能的体现。
学分是调节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比例的一种手段,如高校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理论教学环节占总学分的比例为70%~80%,实践教学环节占总学分的比例为20%~30%等。学分是高校调节课程类型/别的手段,如某高校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必修课占总学时的比例为70%~85%,选修课占总学时的比例为15%~30%;通识类课程占总学分比例为10%~15%,专业课程占总学时比例为10%~15%。学分也是高校调节某一具体课程的手段,比如某高校高等数学课程,理工类各专业为10学分,经管类各专业为8学分,同一课程在不同学科(专业)中的地位或重要性不同,所以其学分也不相同。
学分在高校构建多模块、多层次、多形式的课程结构体系中起着重要的“杠杆”作用,在推进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5.毕业资格认证的功能
高校将学生取得一定数量的学分作为毕业标准,学分起到毕业资格认证的作用。各个高校对学位学分的要求都有所不同,即便在同一所学校,不同专业对学生的学分要求也不同。如,根据《南京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管理办法》(南字发〔2010〕21号),四年制本科教学计划所要求的毕业总学分为150学分左右,五年制本科教学计划所要求的总学分为170学分左右。
有的国家为了鼓励公民终身进行学习,对取得学分的时间不加以限制,如韩国政府将公民取得的学分通过学分银行积累起来,只要在政府许可的高等教育机构里获得符合相关规定的140学分,政府就自动授予其学历。[3]
除了对毕业学分总数有所要求外,高校也会对学分绩点做出规定。学生除了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所修全部课程(或所有必修课等)平均学分绩点(general point average,缩写为GPA)达到一定数值,方能获得学位。平均学分绩点=∑(所修课程成绩对应的绩点数×课程学分数)/∑所修课程的学分数。一般而言,学生除了毕业设计(论文)之外所有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2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6.奖惩功能
学分能够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优劣,可以作为惩处、评奖、评优的依据。很多高校将学分作为实现某种管理的手段,这就是学分奖惩功能的体现。如根据浙江大学浙大本发〔2011〕3号文(《浙江大学本科生院关于中退学条款补充说明的通知》),学生在读期间出现一个长学期(秋冬或春夏)中修读取得规定课程学分不足12学分的给予退学警告,累计学分达到长学期平均学分20学分的除外。文件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退学:在读期间第二次出现退学警告者;在读期间学满2年,获得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学分不足55学分者;在读期间学满3年,获得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学分不足80学分者。
学分是高校对学生进行奖惩的依据,是一种奖惩尺度,具有指挥棒的导向作用,对高校加强学风建设、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学生管理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7.计量教师工作量的功能
教师工作量的计量并非学分基本职能,而是学分与学时之间的换算关系使得学分具有了此项功能。学时(class hour),亦称“课时”,教学的时间计量单位,1学时指1节课的时间。[4]1998年出版的《教育大辞典增订合编本》的解释为:学时(class hour,period),亦称“课时”、“教时”,教学时间单位;随年级不同,1学时可分别规定为30~50分钟;每个学年内的授课时数称学科总学时,均由学校教学计划具体规定。[5]
学时是教师教学时间的测量单位,而学分与学时之间的关系决定了学分间接地具备了计量教师工作量的功能。因此,学分不但是衡量学生学习量的一种单位,也为测评教师工作提供了一种简易而连贯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学分也是衡量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一种单位。在现行的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中,大多数高校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计划学时设为基数,再乘以适当的合班系数,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其度量衡大部分采用“课时”(即“学时”)。
8.“货币”功能
在学分制管理下,很多高校进行学费收费改革,学费以学分计算和收取,将学分和收费挂钩,使得学分具有商品属性。学校在收取费用时的标准主要是根据学生所选学分的多少来确定的,学生将按照所修学分的数量缴纳学费。如,依据《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武大教字〔2011〕70号),学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实施学分制学费收费,学分制收费由课程学分费和专业注册费构成。其中,课程学分费按学生所修每门课程规定的学分收费,每学分学费100元。
“按学分收费既是计费管理问题,也有促进教学制度改革的功能。在课程结构与培养方式明确的前提下,通过按学分收费形成教学投入与利益分配挂钩的机制。”[6]按学分收费使学生有更大的选科、选课、选师、选时的自由度,增加了学生的自主选择权。
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学分的功能正在逐步扩大,正确领会学分的功能对高等教育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制度改革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参考文献:
[1]教育大辞典编纂委员会.教育大辞典(第3卷上)[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20.
[2]孔磊.学分银行制度:国际经验与本土探索[EB/OL].http://.cn/ycjy/benkan.php?id=197.
[3]陈龙根,陈世瑛.高等教育学分内涵新论[J].黑龙江高教研究,
2005,(3).
以下从课程结构和课程内容两个角度来讨论北京高校高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课程设置情况。
1.课程结构分析
目前,对硕士研究生课程结构有两种常见的划分方法:一是根据课程对于形成学生知识和技能所起的不同作用,将它们分成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实践课;二是根据课程对于形成学生知识和技能的重要性不同和对学生的不同要求,将它们分成必修课和选修课,但这两种分类又是交叉的。
北京地区高等教育学专业的具体课程因不同学校而有所差异,但基本上是按照“理论课程+实践课程”模式进行设置。理论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实践课程则包括实践活动和学术活动等。
2.课程内容分析
从课程内容上可分为三大类:一是政治理论课程,主要指理论课程,是学位课程中的公共必修课。各高校不仅在具体的课程内容上基本相同,而且课程各自所占学分也基本相同,一般为3学分。二是外语课程,主要是第一外语(英语)和专业外语。外语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所占学分多于政治理论课程,一般为4学分~6学分,凸显了学生掌握和精通外语的重要性。如北京大学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都要求学生在第一二学期中学习第一外语,共4学分。专业外语是外语课与专业课相结合的产物,一般为必修课,所占学分较少,一般为1学分~2学分。三是业务课程,主要包括专业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主要是高等教育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包括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它是硕士研究生学习专业课程的基础,也是其撰写毕业论文应具备的理论知识的基础。选修课程则是学生在掌握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基础上,用以深化所学专业的课程。它可进一步培养学生某一方面的专长,发展学生的研究能力,使学生参加工作后能更好地发挥业务专长。它以硕士研究生的专业方向为主来设置,因此各高校会有所不同,如下表所示。
二、存在的问题
在过去的20多年里,我国高等教育学专业从无到有,学科点从早期的几个到现在的几十个,每年的毕业生人数从十几人到现在的上千人,这充分说明了我国高等教育学专业的发展取得了重大的突破,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培养出了许多优秀的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这与我国高等教育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体系的日趋规范和合理是分不开的。但由于我国高等教育学学科体系发展尚未完善,高等教育资源相对有限,教师自身的知识结构有待调整,造成了目前的课程设置还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1.学生在课程选择上缺乏自主权,难以满足个性化发展的需要
教育改革一直致力于学生的自由发展,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主体选择性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如学分制的采用、选修课制度的实施等,目的就是为了更加重视个体的选择性,赋予学生在课程选择上更大的自主权,让学生的学习过程真正成为自主活动的过程。然而,在关注学生的自主选择上,理想与现实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实践中的学分制、选修课制度很大程度上都是一种形式,并没有发挥实质性的作用。高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课程设置上虽然也有必修课与选修课之别,但是大部分学校的必修课多、选修课少,学生的自主选择权还是非常有限的。在课程和学分的硬性规定的约束和引导下,导致学生为了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不得不首先关心课程学分和成绩,而不是注重课程学习的质量。缺乏自我选择和发展的自由,硕士研究生难以从自己的兴趣出发而进行创造性的学习,个人的兴趣、爱好、个性化发展的需求得不到充分的满足。
2.课程设置中缺乏针对跨专业学生的补修课程
补修课是指本专业本科生的必修课,有的硕士研究生未修过而必须补修的课程。高等教育学专业是教育学中的二级学科,只在研究生阶段设置学科点,因此就读该专业的硕士生大部分都是跨专业的学生。他们常常感到很多基础知识在教师眼里是常识,但自己却闻所未闻,致使难以找到新的学习定位。据笔者了解,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04届、2005届、2006届的高等教育学硕士研究生中有半数以上的人都是跨专业学生,在本科阶段根本没有接触过教育学。笔者从北京的这9所高校中发现,除了北京大学在课程设置中明确规定了补修课程外,其余学校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说,学校对跨专业学生补充教育学基础知识的重视不够。
3.课程设置中没有突出研究生教育的前沿性特点
硕士研究生教育具有前沿性的基本特点,即学生要全面深入并及时地了解本学科发展的脉搏、研究的动态和趋势、新的科技信息和科研成果。因此,课程是否反映学科前沿问题是至关重要的,其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一方面,学校是否开设了关于高等教育前沿问题的课程。从笔者掌握的情况来看,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在选修课程中开设了“高等教育前沿问题研究”,北京师范大学把“中国高等教育专题研究”作为学位专业课(必修课),北京理工大学在选修课中开设了“高等教育专题”。除此之外,其余学校并没有在课程设置中作出明确规定。
另一方面,在课程设置中是否设有反映学科前沿性的学术活动。德国教育家卡尔·雅斯贝尔斯在《大学的理念》中强调:“成功的大学,必须有思想者的交流。学者、师生、学生之间必须互相交流。”让学生经常参加学术活动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参与各种各样的学术活动,可以拓宽学科视野,丰富知识,提升科研能力。然而,在实际中,有些高校特别是理工科类的学校,因自身条件的限制并不能真正开展高等教育学专业的学术活动。据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在其网络主页上公布的近年来的学术活动情况来看,很少有国内教育方面的专家、学者到校开展学术活动,外国的相关专家和学者到校开展学术活动的更是少得可怜。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课程设置前沿性不强的问题。
三、对优化课程设置的几点建议
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是学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在此,笔者认为,针对前面提到的问题来优化高等教育学专业的课程设置应注意以下因素:
1.强调课程设置的个性化
硕士研究生教育是使学生在接受教育过程中形成具有个性化的研究品格、研究方向、研究视野和独立的思考,以获得独创的研究成果。从这一意义上讲,个性化是研究生教育培养目标的构成主体。这就要求课程体系的设置应该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多样性,应依据学生不同的知识基础和研究方向,设置具有弹性化的课程,使他们的个性得以彰显。如中国人民大学设置了“教育法学”、“比较教育法”、“教育管理与法治”等课程,突出了法律方面的特色。所以,在具体的课程设置上,要增加选修课的门数,在数量上应远远超过必修课,尤其是在学分上要适当提高。只有设置广泛的选修课才能适应不同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同一门课程,可按照对学生的不同要求,对其所学有所侧重,按学生不同的兴趣和研究方向,开设学术性讲座、讨论或研讨等多种形式的课程。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在掌握知识的同时,身心等方面的素质都有所提高,并且能够充分地施展自己的特长,得到全面发展。
2.加强课程的国际化研究
研究生教育主要涉及高深的、专门的知识,其中还包含大量未定型和尚未系统化的知识,因此,应该与世界各国尤其是教育发达国家进行学术交流,还应对国外学术作品原始文本作深入研读。高等教育的国际化交流日益频繁,高等教育研究与管理所涉及的对象不可能仅仅局限于中国本土范围内。因此,应多开设关于他国和国际问题的课程,而且这些课程都应体现国际观点。这不仅可以拓展学生的研究的思维视野,而且对于学生的研究定向和论文选题有着关键性的引领意义和价值。国际化课程一般包括以下几种:专门的国际教育课程;注重国际主题研究的新课程;在已有的硕士研究生课中增加一些国际方面的内容;国际普遍关注的重大课题和前沿问题的研究内容。
3.提高教师(尤其是导师)自身的理论知识水平和科研能力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3.21.209
20世纪70年代以来,终身教育理念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深刻地影响着世界教育发展。终身教育理论主张教育和生活密切结合,并提出了现代人的生存原则:学会生存,学会关心。在注重个人接受终身教育、发展个人身心的同时,注重个人身心发展与社会进步协调统一,把个人的发展纳入到社会进步中去。随着经济全球化,世界必然向着学习型社会的方向发展,终身教育也毫无疑问地成为新时期人们的生存概念。对国家来说、终身学习是社会经济赖以发展的一个重要投资;对个人来说,学习成为贯穿一个人终身的事业和生活方式。因此,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都必须加大在终身学习上的投入。之所以提出从终身教育视角看我国高等教育学制,源于对当代我国高等教育学制的思考,其存在一些不利于教育长足发展和学生个人成长成才的因素,并最终指向阻碍终身教育的实现。鉴于高等教育是成人教育和终身教育实现过程中重要的一环,通过深入研究问题成因,找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在新时期高等教育改革中扫除阻碍终身教育目标的障碍,使我国教育事业繁荣发展。
1 实现终身教育对高等教育学制的要求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形势不断扩大,成人教育向终身化发展是一种顺应历史潮流的必然,要求人思维更趋多元,洞察更为教锐,视野更加开阔,要求全民学习、终身学习。要解决高等教育学制中存在的阻碍终身教育发展的问题,首先要明确实现终身教育在高等教育学制方面有怎样的要求。终身教育的实现条件可以归结到三个重心上:教育机会、教育资源和人力资源开发。这三者之间是一种交互作用的关系,教育机会均衡是教育资源科学利用的基础,教育资源利用率影响着人力资源的持续开发与利用,人力资源开发的可持续性又反作用于教育机会和教育资源,三者合力决定着我国终身教育事业,乃至整个教育事业发展的兴衰。
1.1 高等教育机会的均衡性要求
高等教育是指在完成中等教育的基础上进行的专业教育,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社会活动。高等教育机会的均衡性是指社会不同地域、不同阶层、不同背景的适龄人口接受各类高等教育的机会的比率是否均等。要实现终身教育,在高等教育阶段首先要做到的一点就是:高等院校要有公平公正的入学制度,以保证全体社会成员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均衡。
1.2 教育资源的充分性要求
教育资源主要是指高等教育资源中教育资产、教育费用、教育设施方面。从新资源观的角度来说,在知识经济条件下对某种资源利用的时候必须充分利用科学技术知识来考虑利用资源的层次问题,在对不同种类的资源进行不同层次的利用的时候又必须考虑地区配置和综合利用问题。教育资源虽然是公共社会资源和市场经济资源的混合体,但其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公众应始终是受益主体。因此,在保证教育资源利用的公益性的前提下,加大教育资源利用的有效性是促进我国高等教育自身发展,以及实现终身教育的重要条件。
1.3 人力资源发展的可持续性要求
人力资源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中,未到劳动年龄、处于劳动年龄和超过劳动年龄但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总和。体力和智力是人力资源的最基本方面,另外还包括体质、智力、知识、技能等等,人力资源正因为人的巨大潜力而拥有无限的扩展空间,所以人力资源发展的可持续性要求是我国高等教育和终身教育健康发展要达到的目标之一。
2 从终身教育角度看我国高等教育学制存在的问题
2.1 高等教育机会的不均衡
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时候,作为实践主体的学校集中体现出以下几方面的特点:其一,实践主体的组织性,是指学校需要依据国家教育部门的方针政策去开展实际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其二,实践主体的传递性;是指要将国家思想政治教育方针政策,价值取向,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传递下去,营造相应的政治思想氛围;其三,实践主体的规范性,是指学校所进行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应该与国家的各项政策保持一致;其四,实践主体的常规性,指的是学校应该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为日常工作内容之一,是长期需要进行的工作;其五,实践主体的前瞻性,简单来讲,就是需要以当前学校学生情况为基础,遵循社会发展规律,从预见性的角度去衡量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其六,实践主体的选择性和引导性,是指学校为了达成相应的思想政治教育效果,以多样化的方式去进行引导。在实际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过程中,各负责部门的工作人员都是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发展的人力资源,是代表着国家去行使其实践主体权利和义务。从这个角度来讲,上述行为主体的地位有着其主动性的一面,也有着其被动的一面,是社会分工背景下赋予其对应的职权,是构架思想政治教育在教育领域中的集中体现。也就是说,上述行为主体的行为,不仅仅是个人行为,更是组织行为,其有着比较强的主导性和创造性的特点。具体来讲,主导性是指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其对于教育实践起着主导和支配性的作用;创造性是指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其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创新的方式去开展,以保证实际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效能发挥。
(二)从思想政治教育的自我主体的角度来看
思想政治教育自我主体的角度来看,其能够以自我教育的方式去实现对于教育者的引导和启发,在自我意识不断增强的背景下,其不断进取,并且去接触正确思想政治理念,并且在长时间的自我认识,自我调整和自我修养的过程中,实现良好思想政治品质的培养。具体来讲,这种主体性能够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探析:其一,自觉性和主动性,是指思想政治教育的动作执行是由教育对象自己发起的,以各种自我调整的方式去进行;其二,“前理解”性,是指教育主体在思想政治品德成型的过程中,教育对象是以主体身份出现的,有着先验性和开放性特点的环境是在个人生活经历,意识形态之前就已经存在,因此我们将这样的状态界定为“前理解”状态;其三,建构性,是指在教育对象融入到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理解到践行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其在慢慢理解和认识相关理论正确性的基础上,慢慢开始以此为引导去指导自己的行动,由此就实现了正确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在其实践生活中的融合,由此就进入到了本体认知的阶段,并且慢慢的融入到意识领域中去,成为行为主体思想意识固有的内容,由此就标志着思想政治自我教育过程的完成。
二、加强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措施
(一)坚持以人为本,做好思想引导工作
在不断改进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过程中,应该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结合学生的特点,做好思想引导工作。这是因为成人学生是教育特殊群体,相对于普通学生来讲,有着很多的不同之处。因此为了保证实际思想引导工作的质量,应该积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其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对于成人思想教育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归纳,找到其做得不够理想的地方,以保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针对性;其二,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基本原则,集合成人群体学生的特点,从其工作和生活实际入手去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保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践性和生活性;其三,尊重学生的需求,发挥学生在进行自我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效能,引导学生以自我教育的方式,实现自身思想政治教育。
(二)强化组织建设,实现管理模式创新
在国家教育部门不断扩招的背景下,成人高等教育的要求也不断降低,成人教育学生的结构也越来越复杂。对于当前成人教育学生的基本情况进行刚分析,以建立健全成人高等教育管理模式,已然成为当前是很重要的工作。除此之外,我们还应该不断做好管理体制的建设,改变以往传统的组织建设模式,实现管理模式的创新,以新的思路,新的方法去开展成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比如将信息化技术运用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去,从而营造良好的思想政治教育环境。
(三)注重主体意识,展现人文关怀
从理论上来讲,坚持以学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开展成人学生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为了能够在此过程中,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实现管理效能的提升,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就业引导工作的开展,以体现出人文关怀。为此,我们应该积极做好如下的工作:其一,高度重视学生日常管理工作,本着理解学生和尊重学生的基本理念,强化与学生之间的沟通,以便引导学生去解决实际问题;其二,无论是课程安排,还是教学课程方案制定,都应该积极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由此使得其成为学习的主人,由此去实现实际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的提升;其三,高度重视对于学生的就业指导,充分展现出人文关怀,由此营造良好的师生教学环境,保证将各项工作做好。
一、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特点及法律教育存在问题
成人高等教育形式多样,有脱产、函授、夜大、网络、自考等。成人教育的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是由许多不同类别的人组成(以行业划分),并且都受到单位和继续教育所在学校的双重教育与管理,肩负着工作和学习的双重任务,其生理和心理的发展以及学习目的和学习条件决定了其特殊性。
成人教育学生具有稳定性、独立性、社会性和定向特征。他们大多数具有一定的生活经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稳定的注意力、审视力和深入观察的能力。自我认识、自我调节的能力较强。他们希望得到尊重,发展自己,希望更好的完成学业;他们学习目的明确,紧迫感强,理解能力强,珍惜学习的好时光。但也存在一些普遍性的问题,如大部分学生没能协调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自律能力差,参加继续教育目的只注重结果,不重视学习过程等现象。
由于成人教育学生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特殊性,他们对于生活中的法律现象深有体会,但由于大部分学生没有参加系统的法律教育,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未能解决生活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对于法制教育有很大的需求,因此,加强对成人教育学生的法制教育,有利于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促使他们自觉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办事。目前,我国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法制教育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其科学性和有效性有了较大的提高,但在教育目标、教育资源、教育内容等方面还存在亟待完善的地方。
二、法制教育的目标需要进一步明确
当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法制教育中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不能全面认识和落实法制教育的目标,把学习法律知识当作惟一的目标,而忽视了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的培养。在这种法制教育的目标定位下,法制教育就成了缺乏实践和情感的、单纯的法律知识灌输的过程,成了学概念、背概念、考概念的过程,许多学生都认为,法律没什么学的,只要背一下就行了。
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法制教育的整体目标应该包括传授法律基本知识、培养初步的法律意识、形成一定的法律能力三个方面。在这三者中,法律知识的掌握是一个基础和手段,而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的提高才是最终的目的。不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对法律一无所知,就不可能形成较强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但是法律知识的掌握、法律意识的形成以及法律能力的提高,三者形成的机制和条件都有很大不同。法律知识主要是关于知不知、懂不懂的问题,它的学习本质上是一种认知过程。而法律意识的形成与培养,不仅牵涉到认知因素,还有情感、态度因素,它是在个人不断体验(法律心理)的过程中形成的对法律的基本认识与看法。某种程度上说,法律知识的学习可以通过教育者的“灌输”去完成,而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不能靠“灌输”去完成的,必须是靠学生自己体验、自己思考,自己判断而逐步形成,教师的任务就是提供不同的情境和活动,激发学生作为认识主体去体验、思考和判断。法律能力的培养,一方面需要法律知识的学习,另一方面也需要进行法律事务的训练,它十分强调个人的操作与实践。教师的任务就是要提供学生实践的机会,在实践中锻炼能力。如果说法律意识的培养与法律知识的学习过程有密切关系,那么,法律能力的提高与法律知识的学习结果(丰富的法律知识)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
明确了法制教育的基本目标之后,我们需要进一步明确学生应该掌握哪些具体法律知识、形成什么样的法律意识和能力,而不能仅把目标停留在笼统甚至模糊的层次。
1.法律基本知识
(1)法律基础知识。首先是涉及到与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实际利益紧密联系的法律、法规,如《刑法》、《宪法》、《民法》、《合同法》等;其次是可能与自身有密切联系的部门法律、地方性法规,如《劳动法》、《婚姻法》、《行政法》等;第三是学校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2)安全知识教育和学生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教育。安全教育是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的重要一课。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各种扰乱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秩序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时有发生。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所在学校的保卫部门和学生管理部门要把安全知识教育贯彻到学生的实际生活中,形式可多样化。
2.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指重视、遵守与自觉执行法律的思想意识。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应具有以下法律意识:第一,宪法和法律至上的意识;第二,国家主人翁和人民公仆的意识;第三,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意识;第四,公平竞争和契约意识;第五,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意识。
3.法律能力
法律能力主要是运用法律知识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其具体内容包括具备选择恰当的途径解决不同法律纠纷的能力,能够书写常见的法律文书QS力,查阅咨询相关法律知识等的能力。
三、社会各界法制教育资源需要进一步整合
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法制教育是一个社会的大课题,应由高校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参与。但目前由于对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法制教育的目标缺乏全面、明确的认识,社会各界力量,如公、检、法等部门和学生参与较少,基本上由学校来规划和实施,没有建立各方面分工、合作机制。笔者认为,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法制教育应该形成以法制教育目标为指导,以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法制教育为主体,社会各界密切支持、配合的法制教育合作机制。以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法制教育为主体,是因为学校作为专门的教育机构,有专业的法律或德育老师,对学生各方面的情况掌握比较清楚,对学生既可以进行规范和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又可以结合社会实际进行随机的法律实例教育。而社会部门(公、检、法等)的责任主要是根据法制教育的目标,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对学校法制教育进行补充。比如,针对一些社会热点中的法律问题,学校不能及时对学生进行教育,公、检、法等部门就应该发挥自己的优势,配合学校进行专题性法制教育。
四、法制教育的方式需要进一步丰富和创新
目前,高校探索出了很多种法制教育的形式,如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现身说法等,但是由于传统的应试教育教学模式的影响,以及教师法律素质、法制教育目标不够明确等原因,目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法制教育多采用以教师为主体、以学生为客体的“单向灌输式’,忽视了受教育者的主动性,使学生缺乏法律情感体验和法律实践。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法律素质能力的提高必须经过学生自身的体验、思考,必须经过学生的实践。因此,除了课堂讲授之外,必须充分借鉴国内外法制教育经验,利用科学、灵活的教育形式开展法制教育。
1.案例教学
本文为全文原貌 未安装PDF浏览器用户请先下载安装 原版全文
案例教学法就是通过对一个具体教育情境的描述,引导学生对这些特殊情境进行讨论的一种教学方法。在一定意义上它是与讲授法相对立的。案例教学对学生创造能力以及实际解决实际问题,对提高其表达、讨论技能,增强其面对困难的自信心都有积极的作用。一些学校组织学生开展的“以案说法”、模拟法庭、到法院参加旁听审案等,以其现代传媒无法比拟的直观性和形象性大大调动了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取得了很好的实际效果。
2.研究性学习
所谓研究性学习是指由学生在一定的生活情境中发现问题、选取专题、设计研究方案,通过主动的探索和研究而求得问题解决的学习活动过程。它对于改变教师满堂灌、学生死记硬背的传统教学方式,为学生构建开放的学习环境,提供多渠道获取知识、并将学到的知识加以综合应用于实践的机会,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着重要意义。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已具有独立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法制教育中,应适当增加研究性学习的课程,养成自主探究、勇于创新的意识和习惯,形成和发展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创造能力。
3.诊所式法律教育
所谓诊所式法律教育,是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法学院普遍兴起的一种新型课程。其特点在于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实习培养医生的形式。通过诊所教师指导学生参与法律实际的应用过程,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对法律的深入理解,缩小学院知识教育与职业技能的距离。它弥补了传统教学理论与实践的脱节,使法学院的学生在校期间就能够通过接触和处理真实的案件而进一步掌握所学的法律专业知识,锻炼学生协同工作的能力和相应的基本从业技能,加强对律师职业责任和职业道德的理解和学习,为培养合格的法律人才奠定基础。
五、提高《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质量
《法律基础课程》是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和重要环节,但由于高校内部的法制教育没有一个整体性规划而附属于思想政治教育,且教学时效有限,学生很难全面了解法的基本理论及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法律。
1.要在教育内容上进行改革,使学生在掌握法的一般理论的基础上,了解市场经济、世界贸易的新法律法规,并把这种法律科学知识内化为个人对法律的自觉态度,即从理性上认识到和在社会实践中都能自觉依法办事。
2.法律知识学习与专业学习紧密结合。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习专业知识,本身也离不开法律,如学教育学的必须要懂得教育法,学经济管理的必须懂得经济法等。法律科学应发挥其既是基础科学,又是应用科学,既要规范其他科学部门的发展,又要为其他科学部门的发展服务的特殊作用。当代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要尽可能利用专业科学和法律科学之间的结合点,并使其互相服务,从而提高自身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
3.利用现代化的设备和手段改善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可通过法律基础课的课件建设,利用多媒体教室进行教学,将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内容,包括各章节的具体内容、案例分析、相应的法律法规、问题解答等都融于课件之中,使法律基础的教学既生动活泼,又能接受大量的信息,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学科是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它是按照正确反映客观事物的系统知识的性质所作的知识分类。显然,这种分类是一种对科学知识体系的客观描述。为便于叙述,本文所述内容包括由学科群构成的大学科,但不做专门说明。
专业是根据科学分工形成的学业分类。在国外,专业就是课程及其课程体系的一种组织形式。
课程是指学校教学的科目和进程,是以学科为规范的学术领域或研究方向,并按照事物的性质和科学理论内容划分的学术或业务的类别。也即课程也是一种分类,但要以学科规范为前提。显然,专业作为一种分类是以学科和课程为基础的一种主观认识和要求。因此,学科和专业是有区别的:
(1)虽然它们都是相应的分类问题,但分类的结果不同。例如:在我国有学科的国家分类标准(GB/T13745)—92《学科分类与代码》),有高等教育的本科专业分类——国家教育部于一九九八年七月颁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
(2)作为分类的结果,它们的分类标准不同:学科是根据客观知识内容进行分类的,而专业是根据主观的学习内容或学习要求进行分类的。
(3)学科和专业在高等教育中的实现目的不同。在专门的科学研究机构是不存在区别学科与专业问题的,只需要按照学科的要求或分工进行科学研究,拿出科学研究成果即可。而在高等教育中,既要出成果,更要培养出人才。为满足这两个方面的要求,从而有了学科和专业的区别。在高等教育中,建立学科概念的目的不仅仅是对科学知识的分类,更要出科研成果;建立专业概念的目的则是要培养出掌握专门学科知识的人才。
当然,学科和专业之间又有一定的联系:
(1)一般,专业以学科为基础,专业要涵盖相应学科的知识和理论体系。其相应的知识和理论体系的内容是通过课程予以表述的。考虑到专业培养方向,这种涵盖一般只涉及一个学科;考虑到人才培养的知识结构和质量要求,这种涵盖要涉及多个学科。
(2)作为分类结果,学科的构成内容具有刚性和客观性,而专业的构成内容具有弹性和主观性。但专业的构成内容的弹性和主观性是以学科的构成内容的刚性和客观性为基础和前提的。若无学科的刚性和客观性则不会有专业的弹性和主观性;且学科的刚性和客观性又依赖于专业的弹性和主观性而得到继承和发展。
(3)在高等教育的不同层次,他们强调的重点会有所区别,但二者又是相互渗透的。例如,在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主要强调人才的培养,研究生层次在强调人才培养的同时,也强调出科研成果。因此,在我国,本科的学业分类称作专业分类,在研究生层次的学业分类称作学科专业分类。
至于高等学校学科建设的内容,则应在考虑二者的区别和联系中予以确定。一般,应有以下主要内容:在学科的构建以标准学科分类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例如,国家教育部于一九九八年七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相结合的前提下,以纯粹科学研究和为教学服务的科学研究相结合、以课程建设和领域研究相结合、以出科研成果和培养教学科研人才梯队相结合的原则,在最广泛的学科范围内,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凝练学科方向,把握本学科的最新发展,跟踪本学科的前沿领域,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提出有创新意义的科研成果。这些科学研究成果,应该既有基本理论的研究,又有相应的实证以及应用研究,并且还应有与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关系的研究。
专业建设是根据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包括本科的和研究生的),以相应的课程建设和学科建设为基础,以专业知识的传授和教育为媒介,以确定的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为目标,把教育内容和教育模式有机结合的高等教育建设工作。一般,专业建设应有以下主要内容:以课程建设为基础,以学科建设为动力,以稳定的教学质量为保证,以培养高规格、高质量的各专业专门人才为目标。
为实现这样的建设目标,应有切实可行的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在方案中应有明确的指导思想:以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为基本标准,在专业建设、改革、发展方面,要遵循教育规律,要遵循科学发展规律,坚持依法办学,全面贯彻落实《中国教育和改革发展纲要》,提高办学质量。在牢固确立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的基础上,加强科研工作,以科研推动教学、促进教学,不断提高专业的教学与科研水平。
二、学科建设中的学科与专业的协调
由于学科与专业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因此它们的建设内容是有所区别的。但在高等教育中,考虑到它们的关系,相应的建设内容又必须相互协调。在高等院校的学科和专业建设中,主要应注意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专业建设中,应明确某一专业可以涵盖的学科有哪些;或者,支撑该专业的学科有哪些;二是相关学科内容之间的相互协调问题,以及在一个专业之内的各个学科之间关系的处理和协调问题。
每一门学科的发展都离不开人类探究精神的有力支撑。人们通过不断地探究,在学科实践与探索中拓展学科认知,从而实现学科质和量的丰富与拓展。知识的发现和积累也产生了积极的效应,对人们的实践活动产生了积极的指导意义,这就使得知识体现出自身的价值和对实践的指导、促进功用等。可见,功用是学科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之一。基于功用视角,本文对新时期高等教育学学科的发展提出一些个人的建议。
一、高等教育学学科发展要注重研究的实用性
从功用视角来分析,高等教育学学科发展的研究要注重实用性。具体来说,这一研究实用性要侧重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成果对实践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价值
功用视角下,高等教育学学科要从重视理论成果向重视实践转变,注重学科研究成果对接实践,能够针对实践活动开展研究,既要注重在实践中积累理论,又要发挥理论对实践的指导意义,针对实践活动中突出问题、典型矛盾等展开研究。高等教育发展要快速适应国家高质量发展新的时代要求,全球政治、经济、社会、科技、环境等诸方面发展新趋向,高等教育学则要开拓新的发展任务。只有在功用视角下开展高等教育学学科发展与新时展匹配且具前瞻性的研究,才能持续扩大高校教育学学科的影响力,从而对学校教育改革、决策、课程建设等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提高学科研究的信度
高等教育学功用目的的实现,需要调整研究思维,除了关注宏观研究外,还要聚焦微观研究,从某一个微观的问题入手,这样能够有效避免宏观研究造成的大而空的现象,有助于围绕微观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可操作性和针对性更强,学科研究的信度也将得到有效提高。近年来的研究,着眼微观的研究数量和质量还远远不足,涉及的领域不全面,体现为着眼于解决问题的学者还未达到一定数量,其相关研究的深度自然处于成果相对薄弱的非系统状态。聚焦微观并不是否定宏观,微观和宏观要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微观研究要紧紧围绕宏观研究展开,从而发挥微观研究对宏观研究的支撑作用。如果宏观和微观不能融为一个有机的整体,高等教育学的功用目标就难以实现。
(三)强化实践问题研究意识
目前,我国学科建设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过于注重理论研究,忽视或弱化实践问题研究。这就需要基于功用的视角,强化实践问题研究意识,将学科研究的重心转向学校教育实践问题,并紧紧围绕当前学校教育改革实践,关注创新型人才培养,针对学校重点领域,帮助学校切实解决管理、教育教学和教育改革等领域存在的典型的实践问题。目前,国家已经启动“强基计划”,也是基于国家科技和人文发展领域的长足发展,着眼于高端后备人才的培养,这为高等教育学的发展和研究提出了一个明确的任务,即必须要着眼于实践问题,克服忽视和弱化实践研究的导向。
(四)提高学科研究的规范性
高等教育学要发挥功用效果,研究的规范性是基本的保障。因此,高等教育学要注重研究的方法,对当前的方法进行合理的调整和优化。传统方法主要以思辨为主,过于侧重理论研究,实证性研究相对薄弱。通过规范化研究,逐步增加实证性的教育实践研究,逐步采用数学中的相关工具和方法,逐步提高学科研究的实证性,可以提高研究过程中的数据信度,在研究团队中增加拥有扎实统计学功底的成员,利用大数据平台技术,为高等教育学研究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从而保障高等教育学的功用目的。
二、高等教育学学科发展要注重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
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是教育服务力,新时期高等教育只有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才能完成新时代的教育发展任务。
(一)保持高等教育学科发展的前瞻性
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是基于高质量的教育服务力,前提是做好高等教育学学科的基础性研究和前瞻性研究。要着眼于全球教育竞争白热化的趋势,紧跟时展走向,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辅助手段进行前瞻性的研究,打破囿于学科化本身开展研究的传统思维,主动走进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大格局,引导高等教育学学科研究在进行理论研究创新的基础上,紧跟科技进步、社会发展的研究步伐,使更多的学科领域接受和借鉴高等教育学的发展成果,在相互结合和逐步融合中实现共同促进和发展的同向同行的发展局面。
(二)打造人才培养高质量特色
目前,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侧重于学术型人才培养,专业型人才资源配置不足、培养力度不够、社会认同度与国家发展需求匹配度不适应。高等教育学学科的发展,必然需要主动发掘新时代的发展任务,根据社会转型期人才需求,扩大专业型人才培养的比例,对学术型人才培养比例进行合理的调整,满足时代对人才的需求。
(三)提高人才适应时展的职业能力
鉴于专业型人才培养需求,需要进一步提高人才职业能力。例如,管理型人才培养要主动对接人事管理岗位、教学管理岗位、科研管理岗位以及综合管理岗位等。旨在发现高等教育学在实践中面临的困惑,从宏观着眼,立足于微观解决,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选择符合自己的专业发展方向。要夯实实践教学环节,为学生提供岗位实习的机会,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的能力。
三、结语
总之,高等教育学学科的发展,必须立足新时期我国高等教育职能转变的现实,更好地融入新时期高等教育三大职能,要打破单一化发展的思维,强化功用意识,立足于多元化发展思路,以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输送高素质的人才为基本方向,不断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从而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参考文献:
[1]潘懋元.高等教育理论研究必须更好地为高等教育实践服务[J].高等教育研究,1997(4).
[2]李俊义.高等教育学学科建设之困惑及其破解[J].现代教育管理,20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