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的基本职能汇总十篇

时间:2023-11-22 10:50:30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审计的基本职能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审计的基本职能

篇(1)

    我国刑法界对身份犯的关注实际上主要是源于涉及职务犯罪的共犯的法律实践。我国在打击腐败犯罪和亲属相犯的司法实践和理论探讨中,存在着诸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专门法律解释也存有一定争议,让人无所适从。刑法中为什么要规定身份犯?为什么要规定身份犯的刑事责任与普通犯的刑事责任有不同处罚?为什么看似相同的行为,有身份者与无身份者定罪量刑不同?其立法原理何在?这些问题的解决均有赖于身份犯法律本质的明晰。

    一、身份犯的法律本质类型

    (一)我国学界对身份犯法律本质的论争及简评

    近年来,随着对身份与共犯问题讨论的深入,我国学者对身份犯的本质出现了较为系统、集中的研究成果。其中,以几篇博士论文为代表。

    法益侵害论。认为纯正身份犯之特定身份决定身份法益的存在与否,而不纯正身份犯之特定身份决定着法益受到侵害的强度大小。具体而言:其一,纯正身份犯所要求的行为主体特定身份与该罪所侵犯的特定法益相互印证并互相依存。行为主体所具有的特定身份与特殊法益(该特殊法益一般是通过身份犯的构成要件行为表现出来)相结合而决定了身份犯的存在。其二,就不纯正身份犯而言,该种法益至少也应当与行为主体的特定身份相勾连,即行为主体特定身份的存在使得犯罪所保护的法益受到侵害的可能性或者说强度有所增大或者减小。不纯正身份犯在犯罪构成上除了要求犯罪主体的特定身份而外,其他方面与该不纯正身份犯所对应之一般犯罪无异,因此该特殊身份的具备并不决定(对应犯罪所侵害的)法益是否存在,但是该不纯正身份犯在处罚上又有别于对应犯罪,这里处罚上的不同,源自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受到侵害程度之差异,归根到底是因为行为主体特定身份的影响。该种观点看到了身份对法益侵害的影响,但没有顾及身份对行为人责任能力、期待可能性、人身危险性等诸多方面产生的影响,把身份犯的本质仅仅归因于法益侵害,我们觉得略失全面。⑴

    “三重法益论”认为,身份犯的本质在于特定的义务主体侵害了法律所保护的特定的法益,身份犯的主体在违背自己特定义务而侵害刑法所保护的特定法益的同时,也侵害了刑法所普遍保护的普通法益,强调了主体的特定性,作者将之称为“三重法益论”。⑵该观点的主要优点是,折中了义务违反和法益侵害立场,解释力较强。缺点是忽略了身份影响主体的人身危险性及行为责任之功能,略显不足;同时,违背自己特定义务能否和普通法益与特别法益并列起来成为第三重法益,也有待商榷。

    犯罪构成论认为,在近现代刑事立法中,身份犯不能仅仅理解为违反义务或侵害法益,身份之所以影响刑事责任的有无及其大小,主要是因为特定的身份与一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相联系,犯罪构成实质上可以看成是一个多维系统,而身份则与其系统中的各个要件都发生着密切联系,从而决定或者影响了行为的危害性质及其程度。身份犯的实质,就是各种身份与不同的犯罪构成要素相联系,从而决定或者影响了行为的危害性质及其程度。⑶这种观点可谓之构成要件体系危害论。该观点的明显优点是全面揭示了身份犯影响定罪量刑的路径。但是,正如有人指出的,这种观点所要阐明的,完全异于传统理论所研究的本(处罚根据)问题,或者说二者并不是在同一层次上的探讨:身份犯的处罚根据意在说明刑法分则为何会划定部分犯罪的主体范围,身份犯仅将部分犯罪的主体局限于具有特定身份的人,说明其本质意在研究“法律之前”的问题;而如论者所言,将身份犯的本质理解为对犯罪构成要件四个方面的作用,实则在探讨“法律之上”的问题,充其量可以称之为身份犯的“表现”或者说特征,而绝不是我们通常意义上欲探究的“本质”或者“处罚根据”问题。⑷同时,该观点也无法为共犯问题提供规范化的理论工具。

    客观危害和主观恶性说。纯正身份犯的本质是特定的法益侵害,通过下列方式影响社会危害性:一是在能力犯中,身份通过行为中介成为产生社会危害性的必要条件;二是在义务犯中,法益依附于身份,身份直接决定了法益侵害的性质和可能性。不纯正身份犯的本质在于,有身份者的责任能力或行为的期待可能性不同于无身份者,因而具有不同程度的主观恶性。⑸该说相对前面几种学说,有了新的发展。但是仍然存在以下问题:其一,仅仅从应然意义上,把违法身份限定为法益侵害,没有顾及现实立法中的违法的实质理由也可能是规范违反性这一问题。其二,完全坚持客观违法说,把法益侵害完全等同于客观危害。事实上,渎职犯罪、贪污贿赂犯罪侵害的法益都必须以有身份者的罪过甚至故意为前提,例如没有国家工作人员的主观故意,就无法认定公务行为公信力的被侵害,而无身份者也无法以国家工作人员为工具实施该类犯罪。其三,把责任要素归结为主观恶性过于简单化,排除了影响人身危险性的身份。

    (二)身份犯的法律本质之管见

    身份是行为主体所具有的影响其定罪量刑的特定人身要素,身份既然影响犯罪,那么身份的本质与犯罪的本质必然存在相同之处,身份的本质与刑法的目的和犯罪的构成必然具有紧密的联系。

    1.犯罪(或违法)本质

    从应然意义上讲,违法的实质应该是法益侵害性,不应把不具有法益侵害性的行为入罪。但实事求是地讲,在各国的刑事立法中,往往坚持以法益侵害为原则、例外地采取伦理规范违反说的二元论,因此也存在把仅仅违反伦理规范而很难说有法益侵害性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例如英国的《马丁法案》、法国的《格拉蒙法令》、美国纽约州的《防止虐待动物法》都规定了虐畜罪。⑹这种立法过大地扩张了刑罚的范围,混淆了法律与道德的界限,有违刑法谦抑精神,因此并未得到世界各国普遍的认同。再如,我国的非国有单位人员受贿罪中单纯的接受型受贿罪很难说侵犯了单位或者第三人的法益,刑罚的依据仅仅在于违反了廉洁义务,腐蚀了社会风气,如果说具有社会危害性,那只能归结为违反廉洁义务,违反了不得以权谋私的伦理规范。

    关于规范违反性的地位。笔者认为从应然意义上讲,影响规范违反性的要素是罪责要素。一个行为是否违反伦理规范以及违反伦理规范的程度,虽然不影响实质违法性的判断,但通过影响行为人的责任,通常影响期待可能性问题,对刑罚有着重要的意义。当“遵守法律成为社会伦理对人们提出的起码要求”⑺时,违反法律原则上就是违反社会伦理,二者大多场合的评价结论一致,对法规范违反性的认识也是对规范违反性的认识,两者是重合的,因此理论上一般把对法规范的违反性认识(违法性认识或违法性认识可能性)作为责任的要素。

    2.身份犯的法律本质

    决定定罪量刑的因素包括影响报应性考量、预防必要性考量、特定的功利性因素等。影响报应性考量的因素包括客观危害、主观恶性。主观恶性又受罪过形式、责任能力、期待可能性、违法性认识等因素决定。影响客观危害的因素又包括行为方式、身份、时间、地点、结果等或者法益侵害性、规范违反性、义务违反性等。影响预防必要性考量的因素包括一般预防、特别预防。特别预防又受人身危险性、行为环境等因素影响。特定的功利性因素包括政治妥协、社会稳定、种族问题、民族问题等。这种功利性考量往往与政治有关,比如为了维护统治集团内部稳定,对官吏犯罪定罪量刑宽于一般民众;出于偏见,对少数民族从宽或从严定罪量刑,对特定种族的歧视或优待等。身份既然能够影响定罪量刑,必然是通过影响报应性考量、预防必要性考量,特定的功利性考量实现的。相应地,身份的分类应该是开放的,包括影响报应考量的身份、影响预防必要性考量的身份、影响特定的功利性考量的身份。

    在古今中外的刑事立法中,身份的种类包括种族、民族、社会等级等等,立法者由于政治、历史等原因,赋予有身份者特别权利或课以有身份者额外义务,但是以平等、民主等现代精神来判断,这些规定有违法治原则,显然不合时宜。中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我国刑法中的身份的解释也同样不能违反实质法治原则,因此本文中,对这些分类不以考虑。

    从应然的角度,法益保护和预防犯罪是刑法的两大目的,这就决定了犯罪的质量是由行为的法益侵害性、主观罪责和人身危险性共同决定的。而身份犯中的身份之所以能够决定和影响犯罪的构成和量刑轻重,就是因为特定的主体要素能够决定和影响行为的法益侵害性(客观危害性)、主观罪责和人身危险性,我们分别称之为违法身份(即实质违法身份)、责任身份和人身危险身份。例如,非法经营罪中的合法经营者身份是一种阻却犯罪的违法身份,盲人是一种责任身份,前科是一种人身危险身份。其中违法身份包括两种类型,第一,能力身份,行为人只有具有该身份才能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危害法益的实行行为,没有该身份就难以单独并且直接实施实行行为。能力身份包括自然身份犯和部分法定身份犯。例如没有男子身份,就无法单独并直接实施行为。再如,没有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的身份,就无法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第二,损益身份,行为人即使不具有该身份,也可以实施危害法益的实行行为,但是具有该身份,实施同样行为,其法益侵害性不同。例如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中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责任身份包括影响责任能力的身份、影响期待可能性的身份和影响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的身份,等等。

    由此可见,身份犯的实质,就在于不同的身份基于与犯罪构成要素的联系,直接或间接地决定或影响了行为的法益侵害性、罪责性和人身危险性,从而决定或影响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二、我国刑法中身份的本质类型⑻

    按照身份对刑事责任影响的根据不同,笔者把身份犯中的身份分为违法身份、⑼责任身份、人身危险性身份三类。其中责任身份和违法身份在很多场合会发生竞合,大部分违法身份、责任身份、人身危险性身份同时又是积极的定罪身份——构成身份。⑽

篇(2)

The method of detect rat’s nerveskeletal muscle contractility in vivo

ABSTRACT:OBJECTIVETo introduce the prepareing method of nerveskeletal muscle sample in rat in vivo.METHODSAfter anesthetizing with chloralose by intraperitoneal injection, the hindlimb dorsiskin of rat was slit, sciatic nerve trunk was separated, sural nerve and soleus muscular nerve branch stem were only stayed, and soleus and gastrocnemius with blood vessels and nerves were dissected. After appropriate physiological stimulation, the skeletal muscle contraction curve was record by using multichannel recorder.CONCLUSIONThis method is easy to make the sample and the contractive experimental data is trustworthy.

Key words:muscle, skeletal;constriction;rats

骨骼肌收缩的效能是产生张力或发生缩短,取决于骨骼肌的收缩能力[1].目前,关于骨骼肌收缩能力的研究,常用的方法为在离体条件下刺激所支配的神经或肌肉,观察肌肉的收缩情况.此方法虽然在研究骨骼肌的兴奋收缩耦联及单纯机械性收缩原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因离体条件下肌肉无血液供应,无法进行反复的刺激实验,骨骼肌的神经肌接头易出现疲劳现象[2].本文探讨了大鼠在体骨骼肌模型的制作和利用RM6240型多道生理信号采集处理系统测量骨骼肌收缩能力的方法.

1 材料与方法

1.1 实验动物与仪器 实验动物选用Wistar系雄性大鼠,体重为180~220g.所用主要仪器有成都泰盟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RM6240型多道生理信号采集处理系统及JZJ101型压力换能器.

1.2 腓肠肌及比目鱼肌标本的制作 腹腔注射给予大鼠100g/L水合氯醛(300mg/kg)行麻醉后,俯卧位固定于手术板上,剃去大鼠后肢及躯干后背部的毛,沿着后肢内侧自踝部向上至大腿根部上方3cm处剪开皮肤,小心剥离,暴露肌层.沿踝部正中线长轴向上纵行切开股二头肌,待其向两侧分离,确认中间有下行腓肠肌后,从窝处分离腓肠肌内外侧头至踝关节,游离腓肠肌内侧头肌腱,并用1号手术线结扎,剪断.提起腓肠肌内侧头肌腱,即可在其下见到起自腓骨背面上部和胫骨并向下移行与腓肠肌肌腱合成跟腱的且颜色较深的比目鱼肌.游离比目鱼肌肌腱并用2号手术线结扎,提起肌腱小心剥离至比目鱼肌下神经和血管分支处(图1).在大鼠臀部寻找坐骨神经,细心剥离周围结缔组织,切断胫神经外的其他分支.

1.3 测定方法 将张力换能器固定于支架后,将输出线连接至RM6240系统通道输入口,分别将腓肠肌和比目鱼肌肌腱上的结扎线与张力换能器金属片连接,此时结扎线的走行方向应与肌肉自然位置一致,且使肌肉处于自然状态下的长度.打开RM6240系统电源,使系统处于示波状态,调整零点.将RM6240系统刺激器输出口与双极氯化银刺激电极连接,并将刺激电极搭在坐骨神经干上.选择刺激器的刺激参数,波宽为0.2ms,延迟1min,刺激频率根据需要使用单刺激或连续刺激,连续刺激的频率f=(T/1000) ×20(T为骨骼肌单收缩时的收缩时间),刺激强度在单刺激时从零开始逐渐递增,寻找引起骨骼肌发生最大收缩的最小刺激强度.

1.4 测定指标 单收缩:利用2倍于最大刺激的刺激强度,观察测定骨骼肌收缩的单收缩曲线的潜伏期(CT)、最大收缩幅度(Pt)及1/2舒张时间(HRT).强直收缩:利用2倍于最大刺激的刺激强度给予连续刺激后,测定强直收缩曲线的潜伏期(CT)、最大收缩幅度(Pt)和疲劳指数(FI),见图2.1:比目鱼肌;2:腓肠肌

2 结果与讨论

通过该方法,可测定出代表大鼠在体骨骼肌收缩能力的各项指标,如单收缩中的潜伏期、最大收缩幅度、1/2舒张时间和强直收缩中的潜伏期、最大收缩幅度、疲劳指数等,这些指标在记录骨骼肌的单收缩及复合收缩中均可较好地反映刺激强度与骨骼肌的收缩关系.

篇(3)

1.政治素质

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政治素质有:具有远大的理想.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坚持求实务实的工作作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勇于开拓前进;模范遵纪守法,树立清正廉洁的公仆形象;刻苦学习,勤奋敬业,不断加强知识积累和经验积累。

2.专业知识

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专业知识包括本专业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基本框架和基本常识以及本专业的来龙去脉和前后动态。相关知识即指相近或交叉专业的有关知识,对这些知识的了解有助于本专业知识的深化和提高。

3.智力素质

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必须具备丰富的观察力.记忆力.思考力和想象力。智力是公务员的基本素质之一,智力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公务员对于问题的观察.理解和思考。

4.心理素质

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必须具备情绪的稳定性.团结协作的相容性.工作的独创性.面对服务对象的谦和态度.心理的自我调适等素质。

5.身体素质

主要要求公务员必须具备充沛的体力和很强的适应力,必须具备连续作战的精力,能够适应外部环境的各种变化等。

公务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

1.政治鉴别能力

公务员应当有相应的政治理论功底,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从政治上观察.思考和处理问题,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是非分明;具有一定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正确把握时展要求,科学判断形势;能具体.灵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依法行政能力

公务员要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法制观念;要忠实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要准确运用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依法办事,准确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以权代法;要敢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宪法.法律尊严。

3.公共服务能力

公务员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诚实为民,守信立政;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对工作认真负责,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有较强的行政成本意识,善于运用现代公共行政方法和技能,注重提高工作效益;要乐于接受群众监督,积极采纳群众正确建议,勇于接受群众批评。

4.表达能力

公务员必须具备表达能力,能够将自己的思想.意图,或通过口头.或通过书面.或通过电脑准确地传递给对方,这既是信息沟通的手段,也是情感联络的媒介。如果文笔不通,则公文写作难以胜任;如语言表达不清,则日常工作难以维持。

5.人际协调能力

人们由于知识.素质.爱好.志趣.经历背景等不同,导致行为习惯.对问题的看法.处世原则等差别很大。现实工作中公务员必须能够协调各种人际关系,减少内耗形成合力。新录用的公务员切忌待人冷漠.自高自大.斤斤计较一己之私。

6.调查研究能力

公务员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实事求是,讲真话.写实情;要坚持群众路线,掌握科学的调查研究方法;要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准确把握事物发展的历史.现状和产生的影响;要积极探索事物发展的规律,预测发展的趋势,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要善于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指导.推动工作。

7.学习能力

当今时代是一个变革的时代,社会生活日新月异,政府管理随之不断变化,公务员要紧跟形势发展,不断学习新知识.培养新观念.开拓新野;不仅学习书本知识和他人经验,还要具备独立思考.推断事物的能力。为此,公务员应具备终身学习观念,有良好的学风,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习目标明确,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和工作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积累知识与经验;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及时更新和掌握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知识.技能;拓宽学习途径,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他人学。

8.沟通协调能力

公务员应有全局观念.民主作风和协作意识;尊重他人,善于团结和自己意见不同的人一道工作;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营造宽松.和谐的工作氛围;能够建立和运用工作联系网络,有效运用各种沟通方式。

9.创新能力

公务员要敢于解放思想,开阔视野,与时俱进,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勇气;要掌握创新方法.技能,培养创新思维方式;要对新事物敏感,善于发现.扶植新生事物,总结新鲜经验;要善于分析新情况,提出新思路,解决新问题,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10.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公务员要有效掌握工作相关信息,及时捕捉带有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制定可行预案,并争取把问题解决于萌芽之中;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善于协调不同利益关系;面对突发事件,要头脑清醒,科学分析,敏锐把握事件潜在影响,密切掌握事态发展情况;要准确判断,果断行动,整合资源,调动各种力量,有序应对突发事件。

11.时间安排能力

政府公务工作繁琐而杂乱,要求公务员必须合理掌握时间。合理安排时间的能力,首先表现为要珍惜时间,不浪费一分一秒;其次,要在最佳时间段完成最重要的工作任务;第三要有计划分配自己可用的时间,把时间的分配和工作计划结合起来。

12.心理调适能力

公务员要事业心强,有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和爱岗敬业的热情;能根据形势和环境变化适时调整自己的思维和行为,保持良好的心态.情绪;要有坚定的自信心和意志,能正确对待和处理顺境与逆境.成功与失败;具有良好的心理适应性,心胸开阔,容人让人,不嫉贤妒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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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1.2国家审计职能的广度以及深度在不断扩展公共受托责任范围的不断扩大以及深化,推进了国家审计职能的广度以及深度的扩展,主要体现在内容和过程两个方面的扩展。从内容方面来说,主要是指在功能性职能方面的拓展,据我们所知,国家审计职能具有动态性的特点,从古代到现代,基本性的职能是监督,除此之外,国家审计的功能性职能从之前的简单的查错纠弊职能直接扩展到了现在的建设性职能、鉴证职能以及评价性职能,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还会显现出更多的职能。

2.国家审计职能进行演化的总体框架

从历史唯物主义来讲,所有的事物发展都存在着一定的规律性,主要的问题是我发现其存在的问题。第一,国家的审计职能伴随着时间的不断变化,有了横向以及纵向的演变。本文主要来分析国家审计职能的纵向演变。审计职能是审计内在的固有的一些职能,当固有职能向现实职能进行转变时,需要特定的条件,可能只是一些小的外来因素的刺激。在审计职能中,横向的差别是相当渺小的。除此之外,从时间不断变化的角度来研究国家审计职能的演变,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国家的审计职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国家的本质性职能是固定不变的,但是伴随着时间的变化会丰富它的内涵,拓展它的外延,来更好的适应社会的各种需求。所以,要站在历史发展的角度来具体研究审计职能的演变规律。第二,应该对国家的审计职能进行科学的界定。国家审计的规律是比较抽象的,来反映普遍、共性的东西。本文给出了对审计职能进行科学界定的标准:一个是将审计职能和非审计职能进行科学区分;二是确立国家审计职能时,要对所有时期的审计职能进行详细的解释。

3.国家审计职能的演变规律

首先,国家审计的本质性职能是固定不变的,换句话说,国家审计的本质性职能--监督职能不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生变化。其次是国家审计的本质性职能的内涵在逐渐丰富,并且还在不断扩大职能的外延。虽然基本职能是固定不变的,但不等同于基本职能的内涵以及外延不能有所发展。然后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还能不断发现出国家审计隐藏的职能。最后,就国家审计的功能性职能而言,具有一定的发散性以及收敛性。在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国家审计的功能性职能会发生很大的变化。研究表明,国家审计功能性职能的发散性以及收敛性具有辩证统一的关系。

篇(5)

就联系而言,首先,审计是对会计账簿、凭证、报表等资料所反映的财务、财政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进行的评价与审查,审计工作要以会计工作为基础,没有会计资料,审计工作就难以进行。其次,会计工作是审计监督的主要对象,审计人员需要从审查会计资料入手,在古代,审计就有“听其会计”之说。从审计的形成可以看出,审计不是从会计中派生出来的,会计与审计并非一回事。

就区别而言,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即职能不同。会计的基本职能在于对经济活动进行记录、计算、监督,而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还包括公正与评价。会计虽然也有监督职能,但其监督更多的是一种自我监督,主要通过会计检查实现,针对的是会计活动本身,而审计工作的监督,既包括检查会计账目,又包括对其计算行为和所有经济活动的检查、分析、检验。此外,会计检查通常只是各单位财务部门的职能,而审计工作则是由独立于财务部门以外的监督检查机构来执行。

由此可见,会计与审计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只有先分清二者的联系和区别,才能制定科学的完善措施。

二、企业会计审计工作的完善

1.明确会计审计在企业中的地位。

前文分析了会计工作与审计工作的异同,因此,在确定会计审计在企业中的地位时,也应根据工作性质的差异有所侧重。首先,应加强对会计和审计工作的认可,重视企业各项事务在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检查、监督与核算,摒弃只顾事后核算的做法。其次,可在企业内部建立会计结算中心,以利于融通资金,加强企业部门间的监督,还可将各部门的财务信息联网,实现财务信息的透明化与公开化,提高财务监控质量。第三,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如会计事务所等)的监督职能,及时发现会计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法奖惩。最后,政府部门也应加强对企业财务的监督,鼓励企业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加强会计审计与其他部门的合作联系,建立完整有效的监督系统。

2.保证会计审计部门的独立性。

会计审计是企业进行自我监控、自我控制的约束机制,是企业管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只有保证会计审计人员行使职能的权力,才能真正发挥会计审计的监督作用,如果会计审计工作人员因制肘过多而不能行使权力,则会计审计工作的监督、制约功能也无从谈起。企业可采取新的管理模式,如在董事会下简历负责会计审计的委员会,凸显会计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保证会计审计工作的准确性与有效性。

3.引进更先进的会计审计办法。

篇(6)

第一个层次:微观审计监督检查,即对被审计对象的个例的监督检查。这是履行基本的审计职能职责,也是国家审计发挥“免疫”功能的基础。一是查处违纪违规违法经济行为,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性;二是检查监督国有资产和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情况,促进提高国有资产和资源的利用率和利用效果;三是严肃财经法纪,促进财经法规和国家经济政策的执行和落实,进而实行经济社会各方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四是依法对领导干部行使经济权力和经济行为监督检查,促进廉政建设;五是对被审计单位预警、预告和纠弊,一方面发挥了查错纠弊的作用,另一方面广泛告知国家有关经济管理法规规定的约束,起到亡羊补牢的作用,实际上也是一种“免疫”功能;六是获取广泛的会计和有关经济方面的信息,发现经济管理和经济社会运行过程中存在的潜在的问题、共性问题、趋向性问题,为宏观决策和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审计本质职能的发挥,必须建立在审计基本职能作用发挥的基础之上。

第二个层次:审计调查。这是实施审计的前期工作,是有效审计的辅助手段,同时也是国家审计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的基础。因此,审计调查不能仅限于服务或服从于单个实施审计项目,还应该扩大审计调查范围,增设经济社会运行活动有关指标的调查。就是要通过审计调查手段,获取经济为主体,社会有关方面为辅助的信息,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提供可靠信息。

第三个层次:行业或专业性审计分析评价。这种审计分析评价是建立在行业或专业性审计和审计调查基础之上的,依托行业或专业性审计和审计调查获取的信息资料进行分析评价。应该说,这个层次是国家审计“免疫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表现为线状的或条形的“免疫系统”。其主要功能,一是分析评价行业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性,国有资产利用效率和使用效果情况,是否存在共性违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是否存在资源浪费和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二是分析评价行业管理执行国家政策情况和行业管理规定的完善程度情况,主要是分析有无与国家政策相抵触的规定和共性问题,资金投向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有无共性舞弊行为;三是分析行业存在的共性问题,是行业管理自身的问题,还是国家管理制度、机制或体制方面的缺陷;四是分析行业发展是否与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是过度投资膨胀性发展,还是受某些不利因素制约滞后发展等,都要给予一个客观分析评价。当然,行业的一些问题有些是可以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经济政策指令整改,有些问题则需要报送中央政府进行调控和解决。

第四个层次:区域性审计分析评价。这种分析评价是建立在地方审计和地方审计调查基础之上的,依托地方审计和审计调查获取的信息资料进行分析评价。这个层次也是国家审计“免疫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表现为块状或局部形态的“免疫系统”。区域性的审计分析评价,自然是由地方审计机关组织实施。其主要功能,一是分析评价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是否存在雷同违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是否存在共性的资源浪费和破坏自然生态环境问题,是否存在国有资产管理不善和效率不高问题;二是分析评价地方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和有关规定情况,是否存在国家经济政策不落实问题,是否存在地方政策和规定与中央政策不一致的问题;三是分析评价地方政府投资效益情况,是否存在地方政府投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问题,是否存在地方政府投资决策失误问题,是否存在需要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支持和解决的问题,等等。就是要通过审计和审计调查信息资料的分析,对经济社会运行情况给以全面评价,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篇(7)

一、内部审计应当以服务为基本职责

一般认为,内部审计至少有服务和监督两项职能任务。我国现行的内部审计有关法规规定,监督是内部审计的基本职责,其理论依据是:内部审计是国家审计的基础。在这种认识指导下。审计署于1995年颁发了《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明确规定内部审计的职责是:“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这个规定除了“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和“内部”两个限定之外,其余与国家审计的有关规定没有什么区别。这种职责的规定,混淆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区别,动摇了内部审计存在的必要性,限制了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给内部审计实践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要改变这种局面,就必须转变内部审计是国家审计的基础的观念。把内部审计定位于组织内部的一项重要的管理职能,把服务于组织内部的管理作为内部审计的第一要务。内部审计以服务为基本职责。是由内部审计的性质和地位所决定的。内部审计是在组织规模不断扩大,管理层次不断增加,管理空间不断拓展的情况下。基于加强组织内部的管理而产生的一种管理活动,因此,为组织的管理服务是内部审计的本质要求。内部审计的内部性决定了内部审计机构必须在组织内部设置。必须受组织负责人的直接领导,必须要服务于组织负责人的管理。

以服务作为内部审计的基本职责也是国际内部审计发展的大趋势。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在其1999年颁布,并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的《内部审计职业实务指南》中指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其目的是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善组织的经营。”内部审计应“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评价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和管理过程的有效性,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IIA的这些指导性意见都表明,内部审计应当服从并服务于组织的管理和目标。

二、内部审计应当为组织的正确做出决策服务

一般认为,管理的核心是决策。决策是否科学直接影响着组织的生存和发展。决策所依据的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可靠是影响决策科学性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组织内部的各个管理部门是决策方案的具体草拟者,受本部门利益的驱使,业务范围的限制,制定的决策草案往往有失偏颇。由于内部审计具有相对独立性,专门从事审核检查工作,没有自身的特殊利益;同时,内部审计作为组织内部的一个综合管理控制部门,其审查范围涉及组织的各个部门、各种业务。因此内部审计能以独立、客观的身份,从组织的整体利益出发,对决策草案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价。为组织的决策者进行科学决策提供有用的咨询意见。从内部审计的角度讲,要想提高在组织中的地位。也必须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大力提高审计人员素质。经常进行审计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可能造成的危害,认真探索解决问题的对策,随时为组织的决策者进行科学决策提供有用的咨询意见。

三、内部审计应当为保证组织内部控制的有效

内部控制是建立在一定的控制环境中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控制环境会发生不断的变化。这种变化会使原来比较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发生残缺或失效;同时,随着人们对内部控制规律的深入了解,人们也需要对内部控制进行不断完善。这些都要求人们不断对现有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进行不断的评价,以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使其总是处于比较健全、有效的状态。组织可以聘请外部审计进行这种评价,但内部审计更了解本组织的情况,而且更关心本组织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由内部审计来进行这种评价。不仅更加准确、有效,而且成本更低,评价更及时。因此,内部审计应当为促进组织的内部控制始终处于比较有效的运行状态提供及时的评价和建议。

篇(8)

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都属于经济监督,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一、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的联系

1.监督的内容都是资金活动。会计监督是通过处理日常会计事物来对资金活动起反映、监督作用;审计监督是通过对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来达到监督目的。会计监督是审计监督的基础,审计监督是对会计监督对象的再监督,是会计监督的发展和需要。

2.任务基本相同。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都是通过监督活动,使单位正确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制度,维护财经法纪,保护国家、企业财产安全,提高经济效益。

二、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区别

1.监督的目标不同。

无论是广义的会计监督或是狭义的会计监督,其目标都是某一经济实体内部,防范会计信息失真、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客观揭示单位现金流状况,保障企业管理目标有效实施。具体来说会计监督内容是对财产资金、财务收支、成本费用开支的监督,保证收支合法合理,降耗增效;对收益及利润的监督,保障利润计划完成;对预算资金收支监督,保证预算的正确执行;对财经政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防止违法乱纪行为。

审计监督是从国家利益出发,进行宏观经济监督,比会计监督更广泛、深入,不仅限于一个经济实体,也不仅是对会计记录和会计事项的处理进行审查,对项目的确定、投资、经济预测、计划、目标等要进行事前审计,专项、专案要事后审计。

2.监督的主体不同。

会计监督的主体是指对会计信息实施监督活动的人员或机构。狭义的会计监督主体是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广义的监督主体还包括投资者和债权人及其他相关利益人。因此,会计监督具有直接经济责任关系,虽然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但不完全具有强制性。

审计监督的主体是以第三者的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来进行监督。审计机构、审计人员与被审单位没有直接的经济利益、经营管理关系,不受外来的影响、干涉,从这个角度看,审计监督更具有权威性,他不仅能对会计事项进行监督,而且能对其他经济活动或相关事项进行监督。

3.职能不同。

(1)会计监督是会计基本职能之一,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监督通过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等,分析、总结经济活动,达到合理使用资金、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执行预算等管理目标,所以会计监督直接参与经济管理,又在处理会计实务的过程中进行具体监督。

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对一切经济活动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系统、规范地审查、评价。

(2)会计虽然也有监督职能,但这种监督是一种自我监督行为,主要通过会计检查来实现,针对会计业务活动本身;而审计既包含了检查会计账目又包括了对计算行为及所有的经济活动进行实地考察、调查、分析、检验,即含有审计稽查的意义,代表政府行使监督权,对违法乱纪的部门和工作人员提出惩处意见,维护国家利益和财经法纪。审计决定具有法律效力,要求被审单位强制执行。

(3)会计检查只是各个单位财会部门的附带职能,而审计是独立于财会部分之外的专职监督检查;会计检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其检查范围、深度、方式均受到限制,而审计的目的在于证实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审计检查会计资料实施实现审计目的的手段之一,但不是唯一手段。

4.方法程序不同。

会计监督主要是对经济核算程序进行监督,是一种事后监督。会计监督没有严格的程序和计划,只是在日常的会计实务处理过程中进行检查监督。会计监督由会计核算、会计分析、会计检查三部分组成,包括记账、算账、报账、用账、查账等内容,其中会计核算方法包括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凭证、登记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会计报表等方法,其目的是为了管理和决策提供必须的资料和信息。

审计监督方法包括送达审计、就地审计、联合审计、委托审计;按范围分又包括全面审计、部分审计、重点审计;按内容分包括财政财务审计、经济效益审计、财经纪律审计等。审计监督具有严格的程序,确定审计事项、收集审计证据、对照标准评价,结果必须作出书面审计报告并立案归档。

5.依据不同。

会计监督的依据是《会计法》及会计准则、制度、法规、会计规范等。

审计监督的依据是《审计法》及其他相关审计法规,是根据我国宪法赋予的责任,代表政府独立行使监督权。

三、正确处理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关系

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都是经济管理的工具,是经济监督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

1.在我国现在的经济环境下,审计人员要具备优秀的专业水准,要熟悉、掌握财会理论。会计方法和财务制度,才能从会计资料中发现问题,对被审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作出正确的评价,否则很难开展审计工作。

2.财会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积极配合审计人员工作,新《会计法》要求各单位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审计。

篇(9)

【摘要】:本文主要讲了企业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的必要性 ,以及两者之间的联系 ,然后介绍了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对企业的意义。 一、新《会计法》对会计监督和内部审计监督从法律上作了明确规定 会计监督是会计工作的核心;各单位要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制度,为会计依法行使监督权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会计资料要实行定期的内部审计;要加强对会计监督工作的再监督,在整个经济监督体系中内部审计监督与会计监督共同完成对经济活动监督的任务。会计监督是会计人员必须履行的基本职责之一,在实际工作中它与会计核算相互交叉密不可分,会计不能离开核算而孤立地进行监督,所以一切财务活动只有通过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这一重要程序之后,才能得以认可和实现。 新《会计法》在强调了会计监督的同时、也为内审监督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它的颁布和实施为内部审计监督的健全提供了契机,使内部审计监督、评价有了更为科学完善的尺度。内审监督是内审人员对会计监督的再监督,是审计人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采用一定的程序和方法,运用专门的专业技术知识对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效益性以及反映经济活动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鉴证、评价并提出改进工作建议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 二、财务会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十分密切 我们把会计与审计的职能、对象、任务、原则进行比较,从中可以看出:会计的最基本职能是对经济活动的反映、控制和监督费用开支,审计的最基本职能是对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会计的对象是商品生产条件下的价值运动,审计的对象是财务的收支和经营管理的效益。会计的任务是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审计的任务是审计监督,完善管理。会计的基本原则是统一性、真实性、政策性、社会性,审计的基本原则是独立性、依法性、权威性、客观性。通过比较,可以看出: 1.会计与审计都具有监督的职能,而会计主要体现在事中监督,审计主要体现在事后监督。这两种监督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2.会计与审计都具有共同的目的,即预防和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健全制度,加强管理,提高效益。 3.会计与审计在对象、基本原则方面都有许多相似之处。从发展史看,审计是从会计衍生来的,又是以会计为基础和对象的。审计源于会计,反过来又监督会计。会计由于其本身的特性,直接面对货币资金,虽有审核监督职责,由于各种原因,致使会计监督带有一定的局限性使个别思想不健康的财务人员、贪污挪用等案件时有发生。而审计监督比较超脱,是依法独立的监督。 三、内部审计的必要性 一方面,内部审计能更深入组织内部,从而达到防范会计舞弊目的,分析会计舞弊的行为实质上是主观化、个性化的,如果刻意掩饰那就很难被观察到。内部审计人员根植于组织内部,与组织成员广泛联系、密切接触,先天融为一体,对组织文化、管理理念、经营哲学、人员素质最为了解,在有效防范舞弊发生等方面,内部审计具有外部审计无法比拟的“天然优势”。另一方面,内部审计在治理会计信息失真。内部审计可以通过自己的监督工作,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及各位员工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对企业各项经济业务进行客观的会计核算并及时地真实地披露会计信息,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性。其次,内部审计职能的全面实现,有利于降低企业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进而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 四、内部审计和财务会计对企业的意义 1.内部审计对于公司治理的意义。公司治理是一组规范公司相关各方的责、权、利的制度安排,是现代企业中最重要的制度架构。从狭义上讲,它是指公司的决策者、执行者和监督者之间的制度安排。从广义上讲,它是指关于公司的投资者、经营者、劳动者和监督者的权利、义务、责任及与外部关系的法规体系。因此,公司治理的本质是规范公司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治理结构完善的公司一般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决策机构,是公司的核心领导层及法定代表,负责制定公司经营目标,委托和监管经理人员,决定经理人员的报酬,协调公司内部关系及提成分配方案等;监事会是监督机构,由股东和雇员联合组成,有参与股东会会议、监督、审核、交涉和诉讼等权利;经理层是执行机构,受聘于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拥有对公司的管理权和权,负责处理日常经营事务。 2.财务会计是企业之间经济联系的纽带在当今信息时代。财务会计是按照特定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即单纯地提供信息和解释信息,为实现现代企业管理目标和经营目标服务。要实现上述目标,企业必须有明确的财务管理目标。目前人们通常认同的财务管理目标有三个:产值最大化,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所以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必须科学合理。企业所有者、债权人、职工、政府是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利益集团的主要成员,他们必须对企业有投入,同时分享企业利益、承担企业风险。事实上,市场经济是一个具有广泛联系的社会,市场把各个孤立的经济主体联结为一个整体,会计记录反映这种经济活动。企业之间需要相互交易,以满足各自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者之间的交易行为,形成了经济空间的联系。财务会计工作是对交易行为中的交易时间、交易内容、交易数量、交易价格等进行记录,实际上是对企业之间经济联系的记录。所以,财务会计是企业之间经济联系的纽带。

【参考文献】 [ 1 ]杨明栋.内部审计对会计信息的有效监督 [ J ].经营管理者, 2006 /07

[ 2 ]徐向真.试论通过加强企业内部审计扼制会计信息失真 [ J ].工业技术经济, 2006 /05

篇(10)

Abstract:Along with the change of Chinas internal audit function from“monitoringoriented” to “Serviceoriented”,internal audit function of our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should also be changed correspondingly.Besides the basic functions of financial supervision,internal audit of our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should have other functions for management,such as control,management,decisionmaking services and consulting services.Finally,text gives three measures on how to achieve the smooth transition of internal audit function.

Keywords:Internal audit functionInternal audit functions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Transition of the functions

1.我国内部审计职能的转型

我国内部审计是在1985年8月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之后迅速发展起来的。同年12月审计署出台了《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明确了内部审计的性质、任务、职权,使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在“监督主导型”。1995年,审计署颁发了《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再次明确了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仍然是“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因此,我国内部审计在产生和发展早期的职能定位属于“监督主导型”,以查错防弊为主的监督职能是其主要职能。

2003年3月4日,我国出台了新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新规定”将内部审计定义为: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新规定”明确提出内部审计的评价职能,是因为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加强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已成为企业谋求生存发展的必由之路,而其中的一项基本工作就是内部审计人员要对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有效性进行综合客观评价,于是内部审计的评价职能逐渐变得突出起来。 所以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已发生转型,逐渐转变为“服务于企业的经营管理,帮助实现预期的发展目标”,即“服务主导型”。

2.我国高校内部审计职能的转型

我国内部审计由“监督主导型”向“服务主导型”转变,是大势所趋,既符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符合国际内部审计的发展潮流,同时也符合内部审计本身的自我发展规律。高校内部审计作为我国内部审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能也应随着内部审计职能的转变而转变。

高校内部审计部门作为学校管理机能的一部分,工作服务的对象和目标不能脱离高校发展的总目标,应本着为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服务的思想来开展工作。高校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但监督是手段,不是目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校内各部门、各单位的经济工作搞的更好,决不能以监督者自居,必须以服务者的身份出现。内部审计部门必须在高校发展目标的大背景下,充分发挥审计的各项职能,摆正监督与服务的关系,给高校内审工作一个恰当的定位。转贴于

因此,笔者认为:高校内部审计除具有经济监督的基本职能外,还应具备控制职能、管理职能、决策服务和咨询职能。这些职能都是为学校的管理服务的,具体表现如下:

2.1控制职能。内部审计作为高校控制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以通过内部审计人员独立的检查和评价活动,衡量和评价其它内部控制的恰当性和有效性,并促进好的控制环境的建立。与其它控制形式相比,内部审计更具全面性、独立性、权威性,是对其它控制的一种再控制,正是因为内部审计具有控制职能,所以在为改进内部控制提供建设性意见上,它有着其它控制方法无法比拟的作用。另外,审计人员可以在控制系统实施之前对其进行检查和评价,以便更经济地、较早地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2.2管理职能。高校内部审计的管理职能主要体现在为学校管理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从高校内部审计发展的历史看,内部审计一直是为管理者服务的。在高校规模小、层次少的情况下,内部审计没有存在的必要。因为管理者可以对其各个事项和过程直接加以控制。但随着高校的发展,管理者需要保障高校管理系统按计划运行,他们需要有人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以此来控制他们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内部审计则提供了这种保障。事实上,内部审计从查错防弊到参与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发展到风险控制,一直都是作为管理的一种手段为管理服务的。现阶段,随着效益观念的增强.教育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以及校园经济的发展,高校内部审计更多地围绕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开展工作。

2.3决策服务和咨询职能。新时期,高校内部审计工作面临着更高的要求,被赋予更高的地位,内部审计的服务职能因而有了质的飞跃,即由泛泛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逐步转移到为领导决策服务上来。如在内部承包经营中,通过内部审计,为企业提供有效数据,为承包考核兑现和制订出新的一年承包经营目标打好基础。又如在高校产业重组、改制、撤并中,通过审计摸清家底,防止资产流失,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客观真实的依据。再如通过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考核他们经营期间的业绩,考核他们的经营效果,资产是否增值、保值,企业的资财有无损失浪费,有无违规、违纪现象存在,给高校决策层任用干部提供可靠的依据。

3.实现高校内部审计职能顺利转型的措施

3.1统一认识,树立高校内部审计新理念,为高校内部审计的转型打牢思想基础。要广泛开展高校内部审计转型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高校内部审计工作者、学校领导和审计主管部门的官员充分认识到内部审计的“监督主导型”向“服务主导型”转变的重要性、必然性和迫切性,提高支持、促进转型的自觉性和主观能动性。要在如下三点上加深理解,力求取得共识:①要充分认识到高校内部审计是为学校提供服务的本质属性,服务的最终目的在于帮助学校实现预期的发展目标。高校内部审计的服务应当是全方位、多层次的,不能局限于财务收支的自我监督。②要深刻认识到高校内部审计的转型是适应我国教育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内部审计自我完善、向更高层次提升的需要。③“服务主导型”的内部审计是在“监督主导型”内部审计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转型并不意味着对“监督主导型”的否定,而且,“服务主导型”的内部审计也并不意味着取消对财务收支的监督,实际上是寓监督于服务之中,监督被深化了、强化了。

3.2处理好原有的监督性实务同新兴的服务性实务的关系。高校内部审计由“监督主导型”向“服务主导型”转变,必将反映在内部审计实务的安排和运作上。必须引起重视的是,决不能因为要转型就集中精力去搞评估和咨询活动,把原有的审计监督实务放置不管,削弱了监督力度。内部审计机构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转型的方案,明确内容、重点、步骤、方法和预期目标,报经校领导层同意后稳步推进。高校内部审计机构根据新的职能定位,拓展新的实务领域,参与学校管理的决策和评价,必须充分考虑到自身的胜任程度,量力而行,不宜急功近利,好高骛远。

3.3加强高校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优化知识结构,造就一批胜任“服务主导型”内部审计的优秀人才,确保转型成功。

经过近二十年的努力,我国已经有了一支较高素质的高校内部审计队伍。但是,根据“服务主导型”内部审计的要求,擅长“监督主导型”内部审计的内审人员也面临一个“充电”、“转型”的问题。因为,“服务主导型”内部审计与“监督主导型”内部审计相比,其服务范围更广,作用领域更宽,对业务知识和技能的要求更高,而且要有较高的逻辑思维和分析判断能力。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的提高,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业务培训,扩大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掌握新的审计技术和方法,提高发现问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善于把实践中产生的经验上升为理性知识,更好地发挥高校内部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参考文献

[1]王继峰.高校审计机构不能撤消,中国审计报,20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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