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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考古学的重要性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中图分类号]K0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3)04-0108-02
李济先生的著作《中国文明的开始》,成书于英文,最早于1957年在美国西雅图由华盛顿大学出版社出版,1970年曾由万家宝()译成中文由台北商务印书馆出版。这部书第一讲挖掘出中国的历史(中国考古学史),第二讲概论中国文明的起源和它的早期发展,第三讲讲述中国的青铜时代。目前大陆的同名版本由李先生的哲嗣光谟编选,江苏教育出版社(凤凰出版集团)出版,其书除了主体部分,另外还选了几篇相关的文字与之相补充并互为辉映。应当说,从其一生的学术著作来看,多数都与中国的上古文明或文化有关。各篇多按发表年代排列,大致可反映先生某些学术思想和观点的发展过程。这里主要结合李济李济的主要学术成就和研究背景,对此著作大陆版本的主体部分作以评述。
在这本著作中,他首先谈到了考古学研究的目的:“现代中国考古学家的工作,不能仅限于找寻证据以重现中国过去的光辉,其更重要的责任,毋宁说是回答那些以前历史家所含混解释的,却在近代科学影响下酝酿出的-些问题。这样产生的问题属于两类,但两者却息息相关。其一是有关中华民族的原始及其形成,其二为有关中国文明的性质及其成长。”这样的属于两类但息息相关的问题,实际构成了对中国考古学及其历史研究的最核心内容。而考古学家的工作,正在于“回答那些以前历史家所含混解释的,却在近代科学影响酝酿出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都包含在他所倡导的“重建上古史”、“中国的若干人类学问题”以及“新史学的四种境界观”等之中。
如若不以严格西方学理意义下的学科分野来论述,中国的考古学渊源可以最早追溯到传统的金石学、古器物学。而在20世纪以降,特别是在中国传统学术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以傅斯年所领导的“史语所”支持下的考古学,则成为率先“现代化”的学科之一,这门科学成为了革命性的科学。刘梦溪在《中国现代学术经典・总序》中罗列,自儒、释、道三家并立,标志着我国传统学术思想多元化格局的进一步形成,宋明学术、乾嘉学术、晚清新学等中国传统学术向现代学术转变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学术流派。他指出:“直承今文学而来的疑古学派的出现,本来是传统学术走向现代的重要一步,但在甲骨、敦煌学新发现面前,它遇到了巨大的挑战,简直足以在事实上拆毁它赖以建立的理念根基。”接下来他引述了王国维在《古史新证》中所提出的“二重证据法”:“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证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驯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刘先生接下来评论说:“此一新理念的提出,学术界响应者甚众,不仅对疑古之偏颇有所是正,对二十世纪的学术行程也自有其影响,同时也是中国现代学术何以史学一门最富实绩的原因……而中国现代学术中考古门的建立,也是与清末的学术新发现相联系的……二十世纪初,以发掘工作为基础的现代考古学的建立,李济、董作宾、郭沫若诸人,与有功焉。”回顾近现代学术思想史,即由传统学术向现代学术之嬗变过程,“疑古学派”、“考古”与“二重证据法”是几个关键方面,代表当时知识界的思想潮流。1928年傅斯年先生发表的《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谓:“总而言之,我们不是读书的人,我们只是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这句话在当时所带有的宣言性质,实际上具有学术思想史的意义。
学术之变并非仅有新旧嬗变,因为所谓“学术”实际上是一个国家知识活动的体现。在这个变化的整体趋势之中,考古学是一个很明显的征象。这是由它的学科性质及学术运作的特征所决定,相比于“传统学术”中那种强烈的书斋性,这门学科的重视实物的实证主义态度和获取研究资料的方式,应该被看作是一种鲜明的初生之气和青春气象,是中国“传统学术”的一股新鲜血液和“现代学术”的一支生力军,在这个时代背景下,考古学是一门富于革新精神的学科。为了充分地了解这个学科在整个人类知识体系中的重要性,必须把考古学纳入学术思想史之中。而在这门学科之中,李济先生被认为是“中国考古学之父”、“中国考古学最重要的一位奠基人”。因此,当我们讨论《中国文明的开始》时,必须把李济先生及其作品置于中国学术思想史的背景中去。
李济,1896年出生,1911年考入留美预科学校清华学堂,1918年官费留美入麻州克拉克大学攻读心理学,并于次年改读人口学专业,1920年获得社会学硕士学位。1920~1923年,他转入哈佛大学攻读人类学,1923年获博士学位后回国。以上这个学业简历很重要,因为它反映了李济先生学术的基础,也是我们分析和研究他学术思想的线索。如果与其后的梁思永、夏鼎、苏秉琦等先生相比较,可以看出李济先生更多地受到了美国人类学的影响。
1)考古和媒体的合作历程。
考古和媒体合作的历史很久,莫蒂墨•惠勒爵士作为将考古和媒体联系到一起的创始人,揭开了考古和媒体的新历程,并为此做出了卓越贡献。在上世纪五十年代,苏秉琦作为中国著名的考古学家也首次主张应建立考古学的公众传媒意识。随着时代的发展,国家和媒体对考古的关注度日益加深,公众考古和媒体和合作逐渐键入确立阶段。
2)公众考古传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
在考古传播中,公众对考古学科知识的了解日益加深,但与实际的考古之间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考古学具有严谨、理性的学科特点,而传播学具有感性、通俗的学科特点,两者存在冲突;‚考古学和媒体界存在不一样的职业特性,考古学更注重条理、学术,而媒体更注重趣味和时效;‚考古界和媒体界在价值需求方面存在差异,考古界注重对过去的研究,而代表大众的媒体在考古上的铸就更强调对知识的了解和对传统文化的感知。
3)公众获取考古信息的主要途径。
通过调查研究,目前大众对于考古知识的了解是比较客观的,但仍然与考古有一定的距离感。公众主要通过大众传播媒体来获取考古信息,并且在考古学者和传媒的冲击下,对遗产和文物有了更深刻的意识。因此作为考古工作者更要有传播考古学的责任感,并通过与媒体的互动与合作,向公众传播考古知识,满足公众需求。
2、考古学大众传播的类型
根据不同的传播介质,将考古学大众传播分为四种类型:平面印刷媒体,例如杂志、图书、报纸等;广播媒体,例如电台、电视等;数字媒体,手机、互联网等;娱乐媒体,包括以上各种以及电子游戏、唱片等。在我国,考古学主要依靠平面印刷媒体和广播媒体等进行传播,数字媒体和娱乐媒体也逐步进入人们的视野,它们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刚兴起的新媒介,在大众中有极高的关注度而且传播速度迅速,因此要在前两种传播方式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后两种传播方式。
二、考古学大众传播下的媒介伦理
1、考古学的学科特征与职业规范
考古学的学科特征比较复杂,它是介于文科和理科之间的学科,主要是对古代遗物和文化以及人类的生活状态进行研究。现在随着考古技术的不断发展,考古研究也应用了地质学、生物学、物理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现在随着考古技术的不断发展,考古研究也应用了地质学、生物学、物理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从这个角度来分析,考古学带有自然科学的特征,所以我们在研究公众考古学传播目的过程中,应该充分认识考古学的学科特征,然后具体分析传播目的和手段。考古公众传播的重要性和可行性越来越受到学术界的重视,并且出现了多媒介、多角度研究公众考古工作的行为,但是我国还没有专门从事公众考古传播研究的人员,所以需要组织和培养一批专职公众考古人员。为了保障公众考古从业人员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制定相应的职业规范,比如《文物保护法》、《田野考古工作规程》等;另外一方面,还需要一些区别于一般性的考古规范,要满足:第一,专业性,就是要求公众考古从业者是受到考古文博类专业教育的人员;第二,传播性,公众考古人员应该认识到自身工作的大众传播性;第三,实践性,能够积极实践多种传播模式。
2、媒介伦理
从大众传播的角度来分析,媒体工作者需要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所以需要制定相关法律来约束媒体行为,并从道德角度分析媒介的伦理问题,加强媒体从业人员的责任感。道德是针对个人自主和自愿行为的,也为实践者提供了道德借鉴,为解决现实问题提供了道德范本和理论依据,作为公众考古传播的媒体合作者,更应该强调绝对伦理,采纳义务论伦理,在行动中遵循一定规则。媒体应该具备将考古信息提升为公众利益和社会责任的高度,遵循媒体职业道德,突出媒体的公益性和公共性,为公众提供真实的考古信息,也提升媒体自身的社会公信力。
3、考古与媒体的信息交流
对于媒体从业者如何深入了解考古学,本文认为媒体从业者应该首先重视考古学学科的特质,尊重考古学的实证性、考古工作的学术性、漫长性,将自己对考古信息的价值诉求集中于考古研究中,这样就能够获得考古工作者的信赖,实现双方的有效沟通。另外,媒体从业者应该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明确考古信息的客观价值,并给予真实报道,虽然一些虚假报道会吸引更多关注,但是会误导公众,甚至影响媒体自身的公信力,后果不堪设想。
三、考古——传媒人才培养
1、考古——传媒人才培养的目的及意义
根据传播考古学的理念,媒体应该是其中的研究重点,所以完善考古界和媒体界之间的交流机制,加强双方的合作互动,特别是培养专业公众考古传播人才,成为其中的必备工作。本文认为公众考古传播人才培养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与媒体交流的公众考古人员,第二部分是具备一定考古知识的媒体从业人员。二者都是选拔培养考古——传媒复合型人才。传媒人才是在大众传媒中以创造性劳动为社会和人类传播事业做贡献的一群人,所以公众考古传播人才的培养就可以认为是创造性探索公众考古传播模式的途径,从而为完善公众考古传播机制提供基础,所以需要考古和传媒两个方面的共同努力。
中图分类号:K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3)11-0000-02
20下半叶以来,考古学的理论的形成与发展有了很大的飞跃,尤其是通过对中外考古学理论的对比研究之后,深切地感受到考古学理论发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而且考古学理论在以后考古学的进一步发展道路上一定会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某种角度来说,对考古学理论的研究是迫在眉睫,我们一定要对考古学理论的认识上升到一个高度,因为对考古学理论的研究是我们进行考古学研究的前提和基础,它决定着我们具体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的影响,而且也决定着考古学以后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方向。
古今中外,人们对古代的事物似乎都有一种难以言明的情怀。其中有人们对古代事物的好奇,有对古代事物的崇拜,有对古代事物的喜欢,等等。这也许是科学考古学形成的原因之一。科学考古学在形成之后就在技术和理论的影响之下慢慢前行,其理论的发展过程更是曲折,可以说考古学的理论是在不断的否定基础上前进的。下面就谈一谈关于考古学理论方面的认识。首先有这两个问题摆在我们面前,需要我们引起注意。第一,考古学的研究需要理论吗?第二,考古学理论是什么?
考古学的研究需要理论吗?这个问题在现在看来犹如废话,可是在中国考古学的早期它确实是缺失的。如果考古学的研究就不需要理论的指导,那么无论我们在这上面花费多大的时间和精力,那都只会是徒劳。结合我国考古学的形成和早期的发展来看,考古学的理论在我国基本上没有什么地位。张光直教授曾在特里格《时间与传统》的中文译本的序中提到,最近两年出版的《中国考古学年鉴》固然是对当代中国考古学研究活动很可靠的反映,而在这里面根本没有“考古学理论”这个范畴。可见,“理论”这件东西在当代中国考古学研究活动中可以说没有什么地位。①考古学理论在我国早期的考古学的研究中没有被引起足够的重视是有其原因的。首先,现代考古学在我国的形成是在20世纪20年代的事情,当时受国内的“五四”运动和古史辨运动的影响,以顾颉刚为代表的古史辨派对上古史提出了质疑,而且还对史籍中对早期国家的记载提出了质疑,于是这就遭到传统史学派的反对,但是他们又没有具体的实物证据。所以,双方就都把目光投向了考古实物。其次,我国早期在国外留学的学生也陆续回国,他们大部分在国外学的是地质古生物学。李济在美国哈佛大学攻读了人类学,并获得了博士学位。回国以后由于各种原因他决定开始在山西省沿汾河流域进行初步调查,并与1926年10月到12月开始了对夏县西阴村的发掘。关于李济先生发掘夏县西阴村的动机我们可以在《李济文集卷二》里找到,受当时安特生在对我国进行的一些考古发掘基础上形成的对我国史前文化的认识和史前文化与历史文化的关系问题的认识上,李济先生想通过自己的实际调查与考古发掘找到关于上述两个问题的答案。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李济先生在山西夏县进行的考古发掘为我国的田野考古发掘掀开了帷幕,也正是他的这一动机或发掘目的使我国的考古学在一开始就走向了历史学的范畴,其在发掘过程中对地层和出土物的观察和分类的方法还难以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梁思永先生在美国哈佛大学攻读了考古学和人类学,并受了现代考古学的专门训练。1930年夏季毕业回国之后,便开始了一系列的田野考古发掘,其主要贡献之一是依据考古地层学的证据,确定了仰韶文化、龙山文化和小屯殷墟文化之间的关系,解决了中国考古学上的一个大问题。由于这些早期的学者将中国考古学坚定的放在了历史学的范畴之内,将考古学引上了一条有别于西方考古学的发展道路。最后,再加之史学研究在我国传统文化中的正统至尊的地位,于是我国的考古学在一开始就走上了同金石学有着共同目标的证经补史的道路,也就是说考古学的发展是为历史学提供服务的。它的目的只是通过考古发掘来填补历史上的空缺。所以早期我国考古学所运用的考古地层学和考古类型学的方法都是用来解决这一问题的。考古学理论在我国早期考古研究中的缺失并不代表考古学的研究就不需要理论的指导。对于考古学的研究,笔者认为可以将其分为两个大的方面:第一,考古材料的积累,这其中又包含两个部分。一是获取考古材料的途径,二是对获得的考古材料作基础性的研究,为后面的进一步的研究打好前提和基础。第二是对考古材料的解释或从考古材料中提取信息的能力。关于第一个方面,主要包括田野考古的调查与发掘以及对发掘现场遗迹和遗物的基本信息的获取,在发掘过程中对考古地层学的应用以及对出土遗物所进行的类型学的分析,而且从我国考古学发展的历程来看,大部分重大考古事件的发生都是很偶然的事情,例如湖北随县曾侯乙墓的发掘和河北满城汉墓的发掘都是在无意中发现的。所以在第一个方面即考古材料的积累方面对考古学理论的涉及很少。但是在第二方面也即对考古材料的解释或从考古材料中提取信息的能力方面对考古学的理论要求非常高。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如果没有考古学具体理论的指导,那么对考古学的解释可能就会停滞不前。而且衡量考古学的发展水平的高低主要是看它对考古材料的解释能力,而并不是看考古材料的积累的多少。这就如同在一些自然学科里一样,如果我们只是积累现象而不去总结规律的话,那么就不会有那些对后来影响巨大的定理。考古学之所以能够成为是一门学科,其目的也同其它学科一样在于探索在某一领域的规律,而考古学要探索的规律不只是简单的还原古代社会人们的生活,最重要的是力求了解人类在过去是如何生活的,力图探索考古现象产生的原因,并解释社会文化发展的规律。换句话说,如果古代人们的生活是现象,那么我们就要探索是什么因素导致这些现象的发生。而我们现在的考古发掘所发现的并不是也不可能是古代人们生活的全部遗留。由于各种自然和人为的原因再加上由于某些物质材料不易保存的原因都导致了我们现在所发现的不可能是古代人们的全部遗留物。所以我们要通过仅存的不完整的遗存去探索古代人们生活的规律,其难度无疑使非常大的,如果再加上没有理论的指导,那么其结果就微乎其微。我们可以把考古发掘的遗留物划分为物质生活方面和精神生活方面,相对于物质生活方面的遗留物,对精神方面的遗留物的研究更加需要理论的指导,因为它不直接作用于物质生产对象,它反映的都是人们的日常精神生活。考古学探索的问题被西方考古学家用6个“W”来表达,它们是Who(谁)、What(什么)、When(何时)、Where(何处或从何而来)、How(怎么回事)和Why(为什么)。②随着考古学的不断发展,考古学家把他们研究的重点越来越放在了后两个方面,也就是对产生事物内在原因的探索,既然是探索事物产生的内在原因而不是对事物外在方面的观察和总结,所以考古学的理论是在考古学的研究中必不可少的而且越来越被重视的一部分。
以北美为代表的国际动物考古学发展历程在梳理了动物考古与考古学渊源关系的前提下,根据理论与实践的特征将动物考古学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重新审视一下,有利于正确评价亚洲动物考古在整个世界动物考古领域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与考古学发展息息相关,国际上动物考古研究也是以欧美发达国家起步最早,以北美的阶段性研究最具有代表性。以北美为代表的国际动物考古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即形成阶段、系统化阶段、综合化阶段。第一阶段或开始形成时期(19世纪60年代—20世纪初),动物考古工作的贡献主要在第四纪地质及旧石器时代考古的年代学和地层变化研究方面[19],如揭示人类的古老性,确定早期人类如何生存以及如何获得食物并重建古环境。这些贡献主要建立在应用地质学的地层学和古生物学方法的进化论理论基础之上。这一时期环境决定论、环境可能论以及历史学方法处于全盛期,而动物材料并未被纳入考古学文化范畴当中。第二阶段或系统化发展时期(20世纪40—50年代),动物考古工作者致力于两个相关的目标,即了解动物的生物学及生态学特征以及认识人类行为的时空变化。这就要将理论及方法植根于如物理及生物等大量学科的系统性引入。大量分析性和人类学研究伴随着如下两个概念的出现而产生:中程理论和用来检验生存对策的经济和生态学模式。这一时期的一大特点是强调方法的重要性。第三阶段或综合化成熟时期(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文化资源管理的快速发展,在很多方面开展的历史时期动物考古研究以及大量开发出来的模型和预设对考古学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文化生态学和人类学理论特别注重生态学和环境学议题,在动物考古实践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其目的在于研究适应、生存对策以及人与环境之间的功能性关系。可以这样说,这一时期动物考古充满了所谓新考古学的思考。[20]这一时期的一大特点是逻辑推理方法由归纳转变为演绎。
动物考古的理论与方法及其回答考古学问题的研究层次基于达格拉斯•J.布尔(DouglasJBrewer)在《考古学方法与理论》所做的关于动物考古学的理论、方法与目标的论述,我们可以将各种论题按着研究层次划归到不同的组分中(见表1)。[21]从表1中可以看到,在生物学、社会学和人类学理论范畴内的各种理论框架下,动物考古学研究所涉及的考古学问题大多处于中等研究层次,只是生物地层学及古生物学探讨的问题处于基础性研究层次;哲学范畴内,除了方法论里数据搜集处于基础性研究层次之外,绝大多数理论框架下动物考古研究所涉及的考古学问题处于高等或者极高等研究层次;文化遗产管理范畴的均变论涉及较高等层次的研究;系统论范畴的社会经济生态理论框架下探讨的考古学问题处于极高等研究层次。
亚洲动物考古的研究进展
(一)西亚的领先地位与亚洲其他地区相比,西亚的动物考古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准。无论是来自发达国家还是本土的专家,都非常重视现代动物考古学理论的应用,这一地区的动物考古研究不但在数量上而且在质量上都在某种程度上赶上了国际同行的步伐。从表2的统计不难看出,大多数动物考古学文章致力于方法和理论的探讨(82%)。其中生存对策研究文章占较大比重(33.7%),其他方面比重较低,如驯化(14.5%)、宗教(12.2%),埋藏学(9.6%)。有少量古DNA的文章发表(6.0%)。高等层次的研究成果占18.2%,较高等层次的研究成果占3.6%,中等层次的成果占60.2%,基础性成果占18%,而且研究主题具有多样性特点。因此,与国际同行相比,西亚动物考古研究的主体处于中高等层次。
(二)南亚及东南亚的积极努力从对南亚和东南亚与动物考古相关文章的一般统计来看,高层次研究成果占20%,较高层次的成果占2.9%,中等层次的成果占50%,基础性成果占27.1%。中等层次研究中生存对策相关研究占较大比例,达到34.3%,研究主题涉及面较广,表现出较强的学术进步势头。总体上看,本区高等及较高层次研究略逊于西亚,研究水平要高于东北亚和北亚,处于中等略偏高的研究层次。
(三)北亚的保守性基础工作基于表2的综合数据可见,北亚动物考古工作的主体多涉及方法论和理论领域,调查与报告约占文章总数的1/3。在北亚所有的研究领域中将近35%的文章属于生存对策主题,其中近1/4与驯化有关。也就是说,将近72.6%的工作已经达到中等水准,但是基础研究所占比重较高(达27.4%),而且缺少高层次研究。北亚动物考古研究成果涉及的主题与其所覆盖的空间地域和所经历的考古学文化变迁并不相符,涉及的主题比较有限,表现出明显的保守性,总体上处于中等研究层次。
(四)东北亚的提升空间从表2中的数据不难看出,东北亚动物考古工作有一半以上处于基础性研究水准,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基本生物学信息(33.6%)以及基本鉴定过程(11.2%)的积累。在东北亚所有的研究领域中,1/3略强的工作与中等层次的研究密切相关。包括宗教宴飨、社会复杂化和国家形成在内的高层次研究成果仅占6.1%,较高层次的综述性研究占7.8%,而包括埋藏学、动物驯化、生存对策、环境学和适应行为时空分布在内的中等层次研究成果却占33.5%,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基础性研究成果足足占有52.6%。综上所述,以中国为代表的东北亚动物考古研究层次还很低,但是研究主题体现出一定程度的多样性,却是本区动物考古活力和未来快速发展的预兆。总体上看,东北亚动物考古研究水平要低于除北亚外的亚洲其他地区,更不必说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了,因此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五)亚洲动物考古的整体观察基于数百篇国内外动物考古文献资料进行的有关亚洲动物考古工作成果的简单统计分析似乎毫无意义,但事实上通过这种量化分析会使我们易于清楚地看到我们已经做了什么,处于何等研究层次,进而意识到为了与国际动物考古学发展步伐保持一致,如何尽可能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囿于篇幅的限制,笔者无法将所有成果一一列出,只能抽选极少数较有代表性的文章列入参考文献名录,在此深表歉意。上述统计表中所列数据,是建立在权威性杂志上发表文章的大样本量统计和分析基础上得到的,具有统计学意义。亚洲动物考古工作主要开始于20世纪晚期,但是大多数高水平的研究结果出自21世纪头十年。一般来讲,目前西亚动物考古已经进入全球动物考古发展的第三个阶段;南亚和东南亚主体动物考古研究成果已经处于第二阶段,也有部分成果属于第三阶段的较高层次;北亚及以中国为代表的东北亚动物考古整体上却还停留在第二阶段,其动物考古理论与实践水平都有待大幅度提高(参见表1、表2的数据)。学者们对于西亚、南亚、东南亚和北亚有关生存对策的动物考古学研究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但是在东北亚就这一主题的研究应当得到更多的关注,因为这是达到更高研究层次的坚实基础。另外,东北亚在生物学和古代环境信息方面已经有了相当丰富的积累,这为深入的动物考古研究搭建了很好的基础性平台。与亚洲以外的其他国家,尤其是欧洲和北美发达国家已经开展的工作相比,亚洲(特别是东北亚)就诸如社会复杂化和国家形成等高层次的研究还很不够。但是在亚洲(尤其是西亚、南亚、东南亚和东北亚)利用现代分子生物技术开展的古DNA考古,在来自发达国家的专家(如来自加拿大的杨冬亚等)和亚洲本土学者(如日本的奥村、石黑等)的共同努力下,已经取得了骄人的进展,为深入开展更高层次的研究奠定了较好的自然科学基础。
亚洲动物考古的未来之路
根据2010年8月23日至28日在巴黎召开的第11届国际动物考古会议的议题,结合上述有关动物考古研究层次的分析,可以将目前的主要研究议题归纳为下述几个不同层次的问题,这也是今后亚洲动物考古努力的重要参考。
(一)较高层次研究所涉及的问题与宗教活动相关的葬礼用牲动物研究,国家形成过程中动物资源的强化利用状况研究,就动物考古对人类社会探究所做贡献的综述性研究,鹿科动物、猪、马、牛、羊(绵羊和山羊)等对经济形态转型(如跨时代畜牧业转型)以及社会复杂化进程的影响和作用研究,动物考古的专业性研究,动物遗存所反映的人类社会地位研究等,是今后亚洲动物考古所涉及的较高层次问题,值得我们继续投入更多精力加以深入研究。
(二)中等层次研究所涉及的问题外来贸易与生物入侵研究,副产品开发研究(如副产品革命新标志、乳制品制法的发展等),方法论研究(如形态测量与相似属种比较相关的动物资源管理水平研究、利用同位素和痕量元素生物地球化学的动物迁徙性研究、与现代人类起源研究相关的各个氧同位素阶段的人类狩猎行为多样性探究等),古代人地关系研究(通过动物遗存开展的人类对气候变化的响应度研究等),与遗址形成过程密切相关的埋藏学新探索,与人类迁徙问题相关的岛屿动物地理考古研究,更新世至早期全新世旧大陆古人类的生存对策研究,动物和人类食性与人类行为和食物加工技术相关性的综合分析,动物资源获取方式研究,地貌景观、环境及其变化研究,生存对策研究等等。这些是今后应当加强研究的中等层次动物考古学问题。
美术考古学的学术概念来自于西方,郭沫若1929年翻译的《美术考古学发展史》首次将其引入到中国。之后,学术界并没有关注学科定义、学科归属等方面的内容。1986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卷中首次出现“美术考古学”的内容,以后在1991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美术学》卷中也出现了“美术考古学”的词条。在专著中明确为美术考古学作定义的是刘风君1995年出版的《美术考古学导论》和孙长初2004年出版的《中国艺术考古学初探》。不过,这些学科定义上的工作还只是停留于浅尝辄止的层面上,并没有专门的讨论。
学科定义涉及学科的研究对象,同时,一个学科性质的准确认识,也需要涉及与其他学科之间的关系。通过学科之间的关系梳理,可以突出学科的特征,同时也可以完善学科自身的理论建设。在关于美术考古学科关系的认识中,目前学者较多涉及的是与考古学、美术学、社会学、历史学、图像学等学科的关系,这其中涉及学科的本源、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学科的意义等诸多方面,涉及面不可谓不广、不可谓不具体。遗憾的是,在这些关系的讨论中,基本上没有考虑到美术考古与宗教美术之间的特殊关系。美术考古与宗教美术,不仅在研究对象上有相同之处,而且在研究资料的获取上也有相同之处;同时,在接受宗教信仰的影响上也有相同之处。因此,我们提出美术考古的叙事特征和与宗教美术的学科关系作为理论深入的探讨视角。
一、与研究对象相关的叙事逻辑
这是一个关于叙事逻辑的学科定位问题。我们认为,美术考古如果作为分支学科看待,那么,从叙事逻辑角度看,它不是考古学的分支学科而应当是美术学的二级学科。
首先,美术考古是将研究对象作为美术史现象来描述的。“以田野考古发掘和调查所获得的美术遗迹和遗物”[1](P5)是美术考古的研究对象,在美术考古的研究过程中,这些美术遗迹和遗物转化为美术发展史上的叙事遗存,围绕美术遗迹和遗物展开的研究是关于构图、造型、色彩和主题、风格、艺术进步等美术学科范畴的研究。以我国西域龟兹石窟为例,在考古学的研究中,它是关于石窟的考古对象;而在美术考古的研究中,它就是石窟艺术的研究对象,研究者是将它作为美术现象来研究的,学者们从龟兹石窟感受到了多元化的艺术影响。比如,希腊艺术的影响:“在龟兹石窟的早期壁画中,人物显得非常突出,与后期山水鸟兽等附加景物的比例较大有明显的不同,这就是受希腊以人为本艺术思想的表现。有些形象与希腊神话传说似乎也有联系,如克孜尔石窟新1窟中的人面兽身的金翅鸟,荷马史诗中也有生动的描写。被学术界所注目的龟兹壁画,显然也是有希腊艺术影响的痕迹。希腊艺术是推崇的,认为这是健康、力量和美的象征。龟兹艺术家接受了这样的审美观点,而且也对小乘佛教的禁欲主义给予了突破。”[2](P137)这些研究内容,已经完全是在美术学的学科范围中进行。其他著名的敦煌石窟艺术、汉画像石墓葬艺术等,在进入美术考古视野后,都是作为美术发展史上的美术现象、叙事风格和艺术成就来研究的。
其次,考古学的学科方法并不支持美术考古的研究趋势。目前学术界中,不论是将美术考古归之于考古学学科还是将美术考古归之于美术学学科,学者们都希望美术考古拥有更多的研究方法和更加广泛的研究领域,但是,考古学的研究方法并不支持美术考古这种具有扩张性的发展要求。中国传统的田野考古学的主要研究方法是地层学和考古类型学(标型学、器物形态学),这两种方法都借鉴于自然科学的手段和理念。自然科学是以物为研究标的的特性,这一基本点决定了田野考古学只能是“见物不见人”。美术考古如被作为田野考古学的一个分支,虽然研究对象是考古学研究中的特殊对象——美术作品,但是它从属于田野考古学的关系决定了其在方法论上必然是以地层学和考古类型学为主要研究手段,在研究过程中强调过程的客观性,禁止运用描述性语言,从而忽视了这种特殊人工制品所具有的主观性内容。有学者认为:“许多考古人不做研究,将考古发掘报告当作研究成果,那是不妥的。任何学科都离不开研究,否则就不是什么学问了。而且,考古界禁止用描述性语言也是错误的。”[3]在强调客观性的制约下,美术考古归于考古学缺少可操作性。
我们还可以从一些考古学前辈和权威性的观点中得到旁证。比如,前辈夏鼐认为:“作为考古学的一个分支,美术考古学是从历史科学的立场出发,把各种美术品作为实物标本,研究的目标在于复原古代的社会文化。这与美术史学者从作为意识形态的审美观念出发以研究各种美术品相比,则有原则性的差别;由于美术考古学的研究对象在年代上上起旧石器时代,下迄各历史时代,所以它既属于史前考古学的范围,也属于历史考古学的范围。又由于作为遗迹和遗物的各种美术品多是从田野调查发掘工作中发现的,所以美术考古学与田野考古学的关系也相当密切!”[4](P9)目前,“复原古代的社会文化”已经不能覆盖美术考古的全部研究成果,相反,“作为意识形态的审美观念”则成为一个重要的内容,我国目前美术考古取得的学科影响主要是在美术学领域。其一,美术考古的研究成果极大地丰富了美术史的研究内容。在美术考古发挥影响之前,我国美术史的研究依赖于传世的美术作品和相关文献,这些作品和文献在传播过程中指导创作,形成流派,后人由此而产生的理解也直接推动美术理论的发展。但是,在美术考古学科形成后,情况发生变化,大量的美术考古作品进入美术史的研究领域,不仅增加了传统美术的作品数量,而且美术史的理论认识也得到了普遍提高。在目前流行的美术史教科书中,美术考古的内容已经进入到了所有朝代美术发展的认识中。其二,美术考古的研究成果提出了新的美术史研究模式。对于传世美术作品的研究,美术史更多的是依靠传统的文化研究模式,比如知人论世的考释,比如师承关系的梳理,等等。对于美术考古作品,考古学的地层学方法和类型学方法则被学者们热情地引入,人类学、社会学、民族学等学科的理论也被学者们广泛地运用,目前甚为流行的图像学、叙事学等,皆为美术考古研究常用方法。其三,美术考古的研究成果极大地提高了美术史研究的学术影响。这一点最好理解,美术考古将美术史的研究进入到石窟艺术、墓葬艺术、岩画艺术等考古遗存的领域,美术史上的许多空白被填补,许多文化遗存得到了更深入的理解,美术史在作出贡献的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
因此,我们认为美术考古不应作为考古学的分支学科,而应当作为美术学的分支学科。通过对美术考古定义的讨论,我们提出一个求教大方的表述:美术考古是一门以田野考古发掘和调查所获得的美术遗迹和遗物为研究对象、在美术史层面上展开研究活动的美术学分支学科。
二、与宗教美术相关的叙事特征
这是一个从叙事特征角度讨论学科关系的问题。
首先,从逻辑关系上对叙事特征的讨论。
从形式逻辑的角度看,美术考古与宗教美术在概念上存在的关系是交叉关系。这样的关系与全同关系不同,具有反自返性、对称性和非传递性的性质。也许正是这个原因,学术界并没有注意到它们之间存在的紧密联系。实际上,在它们的研究对象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与宗教信仰有关,同时,它们的研究对象基本上是通过考古手段获得的,因此在研究方法上也具有许多相同的地方。
从叙事特征看,美术考古的研究对象主要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因为宗教信仰原因而成为考古对象的,如墓葬艺术作品、石窟艺术作品等;第二部分是因为社会动乱、自然灾害等原因而成为考古对象的,如古建筑遗址、被掩埋的艺术作品等。这两部分作品中,从目前的研究条件看,宗教信仰原因的考古对象占有着极大的比重。这一现象,也与我国传统文化的延承有关。自三代开始,人们就将与自然、先人有关的祭祀活动和与自己有关的埋葬活动作为了一项重要的社会活动,以后的各类宗教思想发展不仅没有降低这项活动的重要性,而且还从生命的价值、生命的不灭和生命的转化等方面予以丰富和细化。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宗教信仰深入于艺术活动之中,留下了丰富的美术作品。
宗教美术的研究对象也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通过考古手段而获得的美术作品,第二部分则是通过代代相传的方式而保存、流传的传世作品。与美术考古一样,宗教美术的第一部分占有极大的比重,而且第一部分的作品与美术考古的第一部分作品完全重叠,如墓葬艺术作品、石窟艺术作品等。这些美术作品都是通过考古的手段而获得,这就使得这两门学科有了更加紧密的学科关系,我们因此而可以提出这样的关系命题:对于这部分作品,美术考古和宗教美术是关于宗教信仰创作的美术活动。“美术考古”和“宗教美术”是主项,“关于宗教信仰创作的美术活动”是谓项,主项之间的关系是对称性的性质。美术考古和宗教美术所具有的对称性关系,虽然是有条件的,不能覆盖两学科的所有内容,但是考虑到这部分重叠的内容具有很大的比重,而且这部分作品中优秀作品的比重也很大,所以这样的对称性关系使得两学科的共同性有了特别的意义。在建立美术考古与宗教美术的关系命题之后,我们就可以从许多共同性的方面来深入思考它们的学科性质了。
其次,关于美术作品埋葬方式的叙事认识。
在通过考古手段而获得的美术作品中,其埋葬方式毫无疑问是美术作品完成叙事的重要内容,可是这一点目前没有深入的研究。在目前美术考古与宗教美术的研究论文中,研究对象的确定常常是侧重于从作品的发现角度来认识的,即考古学的角度。我们则认为,作品的埋葬也是一个非常好的角度,这是一个关于作品本体的角度。当然,作品埋葬和作品发现都是属于作品存在的范畴,作品发现也已经反映了作品的部分埋葬情况,但是埋葬的角度是一种直接性的观察,可以更有针对性地收集和反映相关信息。另一方面,就作品的流传而言,作品的埋葬是一个主动的行为,原作品所有人的主观愿望可以得到最大可能的实现;而作品的发现,则可能是一个被动的行为,其中的一些环节是原作品所有人不可预期、不可掌握的,在大多数情况下甚至是与原作品所有人的愿望是没有关系的,极端情况下还可能是完全相反的。如果作品的发现不考虑这些因素,那么认识原作品所有人的创作就有了一个信息损失、甚至歪曲的可能。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比如汉墓壁画,墓主人将反映自己社会地位、日常生活和对另一个世界想象的绘画作品置于自己的墓室之中,他的目的是表现自己的长生思想。对他而言,长生思想的表现是一个长生行为,是对长生信仰的体验,同时,这一定是一个个人的行动。他绝对没有考虑到这样的现象:考古学的发掘活动,发现了他的行为或研究了他的思想。也就是说,墓主人墓葬绘画行为的目的只是后人理解中的一部分内容,另外的内容为后人所加。墓主人的内容和后人的内容之间的叙事结构完成,在新信息得到的同时,也可能会因为叙事结构的转化而损失了一定的信息,比如误解,比如疏忽。所以,作品的埋葬与作品的发现,是一个存在一定意义差别的不同角度。
作品的埋葬涉及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作品为什么存在?关于宗教信仰创作的美术作品,其创作是在信仰的指导下完成的。作品的所有人相信另一个世界的存在,个人的魂魄并不随着自己的生命结束而结束,而是在另一个世界能够继续,所以他要为那个世界的存在而作这个世界的准备,因此他的行为就涉及美术考古和宗教美术的研究对象——具有宗教色彩的美术作品。这样的美术作品又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专门创作而直接参加宗教行为的作品,如石窟中的造像和壁画;一种是之前创作而间接参加宗教行为的作品,如墓葬艺术中的一些帛画、雕塑、冥器等作品。这两类作品就创作过程而言,有着不同的创作性质,第一种是宗教行为性质的创作,完全是在宗教信仰的指导下进行,为宗教体验服务是它的唯一目的;第二种是世俗行为性质的创作,在创作过程中并不一定接受宗教信仰的指导。这两类作品能够有叙事上的同构,是因为埋葬活动提供了条件,为宗教信仰服务是作品完成整个叙事过程之后才得到的创作意义。这两类作品在考古学的活动中,都是以历史遗存的形式出现,就作品的发现而言,它们是以相同形式的遗存出现的,它们的主题也都是为墓主人或供养人的宗教信仰服务的创作行为。但是,宗教行为的创作行为和世俗行为的创作行为是存在着区别的,世俗行为成为宗教行为必须有一个结构演变的过程。
从逻辑关系角度看,美术考古与宗教美术有着部分对称性的关系,其意义是肯定两学科的共同性,从共同性的角度出发认识它们的优秀作品;而从埋葬角度出发,美术考古与宗教美术被考虑的则是两学科之间存在的差异性。当然,这个差异性是部分的,而且是在共同性的前提下展开的,目的是从两学科的关系层面上思考学科性质。但是,如果我们在了解、分析埋葬美术作品时没有考虑到美术考古与宗教美术学科之间的差异,那我们的认识必然是不全面的,甚至是有错误的。
再次,关于叙事意义的理论认识。
叙事作品是一个动态的意义生成系统。[5]通过学科逻辑关系的认识,我们可以从逻辑角度认识美术考古与宗教美术之间所存在的共同性;通过作品埋葬角度的认识,我们可以从作品存在的角度认识两学科之间存在的差异性。同时,两学科的结合思考还可以在操作层面上提供可以深入的理论意义。这个意义,就是在认识美术考古和宗教美术学科特征的基础上突出两者结合思考后的指导意义,即强调宗教美术作品和与之相关的美术考古作品所具有的叙事意义。
其一,叙事主题的单一性(或集中性)。
在宗教美术作品和与之相关的美术考古作品中,叙事的结构往往都显得非常宏大,几乎所有的构图都试图包括天上和地下、凡间和世外,这是宗教信仰指导的必然结果。如我国最早的黄帝图像就出现在山东武梁祠的画像石中,与他同时出现的还有孔子等先秦圣人,他们之上就是西王母的图像,墓主人用这样的构图说明西王母对世界的控制和自己对西王母无所不及的期待。无所不及是一个多么大的结构,墓主人能够在有限的画面上和有限的手段等条件下完成这样大的结构吗?显然这是一个充满着矛盾的要求,但是宗教美术可以很轻松和很合理地解决这个问题,这就是叙事主题的单一,或叙事主题的集中。在所有的宗教美术作品中,作品的主体都是至上神或主宰这个世界的神灵。在构图上,这个主体占据着作品的最重要位置和最大的比例,甚至是唯一的形象,比如我国四川和北方河南、山西的一些大型石窟中,常常主体就是一尊佛的造像。以单一的形象反映丰富的世界,在世俗美术创作中是非常难办的,似乎有悖于一般的艺术创作规律,但是这在宗教美术创作中却是普遍的现象。在宗教美术创作中,至上神与其所代表的世界表现的是终极关怀,艺术审美感来自信仰经验。如此,净化的世界也同时产生了简化的世界,叙事主题自然就显得单一,显得集中。当美术考古的作品涉及宗教美术的范畴时,相关的叙事同样是沿着这样的路径进行的,丰富的世界可以作为创作的背景存在,但就作品本身而言,其主题是单一的,是集中的。宗教美术作品的叙事主题单一、集中的特点,可以充分反映、同时也充分论证了宗教行为的性质和影响的存在。
其二,情节的真实性。
宗教美术是描写另一个世界的,与现实世界对照,它是不真实的。但是,宗教美术作品能够存在的理由却是来自于宗教经验,即这些作品的内容是真实的。这样的真实在作品中得到了普遍支持,即作品表现了情节的真实性。情节的真实性当然是来自于对现实生活的反映,宗教经验对这样的真实是支持的态度。宗教美术作品的构图体现着这样的“真实性”。在我国神话传说中,女娲是一个大神,有着极高的地位。我国早期的历史书籍中,几乎都有关于女娲的文字记载,在各地的民间传说中,女娲也有着极为丰富的资料。关于女娲神话的发展,学者们的研究是将女娲的神格分为始祖母神格和文化英雄神格两大类。为什么女娲在这两方面作出贡献?因为她是女神,这一点充分表现在艺术形象中。她能够如现实世界中的女性一样造人,而且她有着许多神奇的造人方法。主要有三种造人法,即化生人类、抟土作人和孕育人类[6](P29)。就神话的流传而言,女娲的这些情节都是真实的。汉画像石中,女娲所拥有的与生育有关的情节也是真实的。在汉画像石里,女娲的形象一般被描写为人首蛇身状,有着非常浓郁的原始气息。因为在原始社会,女性的最重要任务就是生育,蛇是卵生动物,生育力特别强,女娲蛇身就有了这方面的思想寄托。在原始神话中,蛇的生育本领往往要被移植于造物的神话里,许多造物的大神因为本领大、功劳大而与蛇产生联系。在造物的神话人物中,烛龙是个大神,他就有着蛇的形态。
因此,在宗教美术和美术考古的作品中,情节的真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叙事特征,这一点与世俗美术有相似的地方,但它们的区别也是明显的,即宗教美术并不是依靠写实来达到真实的,也不一定是依靠夸张来达到真实的,更多的依靠联想,依靠联想来获得情节的真实,联系最直接的说明,就是物象的符号化。
其三,物象的符号化。
在宗教美术作品中,物象符号化的手法无处不在,每一个物象都拒绝随意的理解,必须从某一个已经存在的特定的概念来入手,从而得到物象的象征意义。一是因为宗教美术有着强大的象征体系,天边的云气是象征仙界的符号,飞翔的鸟是象征使者的符号,地面行走的神兽是象征宗教行为某个过程的符号,每一个物象都与象征体系有着对应的关系,有了符号化的运用,物象的意义不仅更加明确,而且接受也有了流畅的表达过程;另一个原因是宗教美术所包含的宗教仪式内容,仪式支持宗教美术,但对艺术创作有约束的要求,这个要求并不是生硬的,而是通过符号的联系来实现,这样的联系在宗教的象征体系中就产生了艺术的联想。当然,我们也同时注意到,世俗与宗教有着并不完全相同的象征体系,所以宗教物象与世俗物象是有区别的。比如蟾蜍,在宗教的象征体系中,它是长生的物象,使信徒联想到与长生有关的美好事物,于是蟾蜍就可以与嫦娥有了联系。特别是在汉代,画像石中有将嫦娥与蟾蜍联系在一起构图的现象,而且这种图像非常普遍。但是在世俗世界,因为形象的问题,嫦娥和蟾蜍是被分开的。如白居易的《虾蟆》诗,不仅对嫦娥与蟾蜍作了区别,而且还特别提出害怕将虾蟆拿来联系嫦娥,认为这样会玷污嫦娥的美名:“常恐飞上天,跳远随妲娥。往往蚀明月,谴君无奈何!”因此,物象的符号化不仅反映出宗教美术的叙事路径,而且也可以很好地说明宗教美术区别于世俗美术的艺术特征。
三、结语
综上所述,就学科性质的认识而言,美术考古与宗教美术之间存在的关系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命题,这两门学科的共性可以使我们在认识学科性质上寻找到诸如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等方面的逻辑关系,特别是在接受宗教信仰的影响上所存在的相同叙事结构,使我们更容易理解美术考古和宗教美术的学科定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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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阮荣春,主编.丝绸之路与石窟艺术[M].沈阳:辽宁美术出版社,2004.
[3]朱浒.全国首届艺术考古学理论研讨会会议综述[J].中国美术研究,2007,(3).
中图分类号:G0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12-0141-02
一、书名及作者简介
书名:《民族文物通论》,作者:宋兆麟,1936年生于辽宁省辽阳市,是我国著名的民族考古学家。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学专业,中国国家博物馆研究员,中央民族大学兼职教授,中国民俗学会首席顾问,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长期从事考古学、民族学、民俗学研究,侧重于中国史前文化和民间文化的研究,主要学术著作有《中国远古文化》、《中国原始社会史》、《巫与巫术》、《中国生育信仰》、《中国民间神像》、《中国民族文物通论》、《共妻制与共夫制》、《女儿国亲历记》等。
著名考古学家苏秉琦先生曾经说过的“南汪北宋”两位考古学者,其中的“汪”指汪宁生,“宋”就是指宋兆麟先生。苏秉琦先生是宋兆麟的老师,这样的评价从考古学的角度出发,既肯定了宋先生利用民族学资料去研究考古问题的学术方向,同时也是对他的一种鞭策。宋先生一直把这句评价当作自己研究工作的动力和目标。
二、内容概要
全书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理论方法问题,分七章,包括民族文物的概念、特点,田野调查方法,民族文物的整理保管,研究民族文物的理论与方法,民族考古问题,民族文物鉴定,民族文物的应用等。
第二部分为具体民族文物研究,分十章,民族文物丰富多彩,种类繁多,作者选择了若干典型个例,与考古遗物对比,进行比较研究,这种综合性研究,不仅介绍了若干研究方法,也进一步阐述了民族文物的价值。
第三部分为古代民族风俗画研究,分七章,作者在本书中选出了若干清代民族风俗画,加以剖析,对民族文物研究和鉴定有重要借鉴。
由于时间关系与精力所限,笔者仅选取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进行一些浅显的归纳与总结,全书作者以第一部分的理论方法为基础,辅以第二部分的具体事例,系统地论述了民族文物的相关理论,笔者也从具体事例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理论方法的理性认识。笔者认为通过这两部分的概述与分析,可以大致把握民族文物的核心内容与内在精神。作者在阐述民族文物理论时,详以事例,并构建出一个较为全面的民族文物理论体系,为民族文物的保护工作提供了夯实的理论基础。
三、书中经典
(一)民族文物定义
什么是民族文物?目前争论较多。作者认为,民族文物是文物的一部分,而且是主要的部分。民族文物是自民族产生以来,各民族所创造的、具有一定民族文化信息、又有一定历史阶段、学术价值和艺术价值的文化遗物。民族文物是民族文化的物态形象,看得见,摸得着,是民族文化的有形载体。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所遗留下来的文物也具有多民族的内涵,这正是中国文物的重要特色。具体来说,民族文物有广义狭义之分,前者是指自古而今的民族文物,是从民族产生至今各族所遗留下来的有价值的实物资料。包括考古发掘品、传世文物和近现代民族文物。后者指清代或近代以来各民族所使用的文物。
作者对民族文物做了较为全面客观的定义,使民族文物从空间与时间上与现在相连接,并有所区别。不仅总结出民族文物具有文有其独特的特点物的一般特征,如不可再造、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等,而且归纳了近代民族文物也有其独具的特点:
第一,古代民族文物多埋藏于地下,有地层保护,近代民族文物多于地上,最容易受到损坏;第二,古代民族文物多为无机物,近代民族文物则以有机物质为主,文物保护难度较大;第三,古代民族文物欠完整,近代民族文物较完整、信息量大,不但结构完整、功能明确,还有种种传说;第四,古代民族文物基本为国家所有,近代民族文物有相当一部分属于私人所有,这给文物征集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
(二)研究民族文物的理论方法
1.民族文物应该有自己的层次学。作者从自己所学考古学的背景出发,把相应的理念与构想带入民族文物中,并根据民族文物的特点,提出民族文物层次学。如果比较而言,考古学的文化史是有序的,有明无误的递呈关系,下早上晚。考古学家可根据地层关系及所包括的文化遗物进行研究,然而民族文物没有地层的堆积和保护,干扰严重,古今掺杂,而且本身又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具有无序性或紊乱性,关系错综复杂。民族文物研究不能像考古学那样按地层发掘,而要有自己的理论方法,把无序的民族文物清理出来,弄清来龙去脉,找出时间、空间序列,也就是分清历史层次,各就其位,还原其本来的历史坐标。
为此,作者提出可以建立一种民族文物层次学,作为指导民族文物研究的理论之一。其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文物制度,找出其标准文物,作为鉴选有关民族文物的尺度;同一时代的同类文物,又有发展演变规律,运用这些规律也可以鉴别同一时期的有关文物。这样就可以把堆积一处的众多民族文物按时代系列,分出早晚,明确其时间性,这一点在工具、器皿、服装、工艺品等方面都很实用,能找出它们的层次关系。
民族文物层次学,使数以万计的民族文物的定位清晰起来,每件民族文物都能找到自己的历史坐标――时间阶段与空间位置,这对现阶段的民族博物馆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应该建立民族支系学。作者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提出民族支系学,用以明确民族文物的族属,这是对民族文物的细化。中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而且不少民族内部又分许多支系,反映在物质文化或文物制度上当然也千差万别。我们在处理民族文物时首先应该确认属于某种民族,即确定民族文物的族属,这是民族文物工作的基础。其次为了区别出民族支系、地区,必须把某一民族的支系、地区分别开来。
以清代云南彝族为例,即有摩察、罗婺、鲁屋、聂素、撒摩都等支系,每个支系都有一定地域、物质文化特点,其文物是不一样的。类似问题在藏族、纳西族、白族、傣族、哈尼族、苗族、蒙古族都或多或少存在着,民族内部的支系,不仅涉及族源,族史,在分布地区、语言、文物上也有明显差别,因此作者认为民族支系学在民族文物研究上有重大意义,可建立民族支系学理论体系,还原出民族文物曾所在族属的全貌。
民族支系学的宗旨是探索各支系的渊源,在本民族中的地位、文物和语言特点、分布区域及其演变,本支系与其他支系在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上的异同。从中得出的理论原则,必然会深化民族史、民族学研究,有助于物质文化和民族文物的探索。如果说民族文物层次学是解决民族文物发展系列的准则,那么民族支系学则是解决民族间、民族内部支系间关系的重要理论准则。
任何一个民族支系的确定,都应该归纳出若干文化特征,如同考古学文化必须有“一群具有明确的特征的类型品”,具体地说,即分布于一定地域的、存在一定时间的,具有若干共同特征的民族文化。这些特点,既是该支系所特有的,又是他们与其他支系相区别的地方。以海南黎族为例,其包括五个支系――■黎、杞黎、本地黎、美孚黎、法透黎。每个支系在地域分布上是不一样的,语言也有一定差别,当然在文身的图案上也有一定差别。
四、存留问题的浅析
(一)五大民族文物系列
作者在书中针对民族文物的分类提出五大民族文物系列:生产工具、舟车、手工工艺、宗教文物与文字。笔者认为还应包括民族服饰、生活用具和建筑,构成民族文物系列。
因为从分类的内容来看,作者是从功能的角度来划分民族文物的,如果增加民族服饰、生活用具和建筑,就反映了民族文物在衣食住行方面的全貌。
(二)有关“民族考古”
作者在文中全面论述了民族文物与考古的问题,客观分析出民族考古的定位与内涵。
首先,不能把民族、考古比较研究与民族考古学混为一谈。
其次,民族考古比较研究应该是考古学的一种新的研究方法。1975年美国75届人类学会的主题就是“民族考古学――民族学与考古学的关系”。也说明它是两种学科的结合,是考古学与民族学比较研究的方法。不难看出,民族考古比较研究是以考古学为主,民族学只是它的一种研究手段,所以应该突出考古学。最后,作者认为所谓民族考古学并不具备一种学科的特征。
由于学科是指学术研究部门的分类,每种学科的确立,必须有自己的研究领域,自己的研究对象、方法、理论和任务,但是民族考古学并没有自己的特殊研究对象,所研究的课题都是考古学的内容,也没有自己的理论与方法。作者认为,他们做的,只是把民族学方法、资料引进考古学而已。
综上所述,民族学与考古学比较研究,只是多学科比较研究的方法,还不能单独成为一个学科――“民族考古学”。
根据The 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中对“原史(Protohistory)”的定义,原史的时间段指的是一文化最早的“记录历史”出现的前夕(The study of a culture just before the time of its earliest recorded history)。The Hutchinson Dictionary of World History定义原史时代是“紧接着史前,但是又早于能以书写文件证明的历史(protohistory Period following prehistory but prior to the appearance of history as documented in written records)”[1]。所以,西方将“原史时代”的时间段界定于史前与历史两大阶段的过度阶段。
作为一个主要使用于考古学上的词语,Christopher Hawkes对“原史时代”加以解释认为,原史的概念是相对于文献丰富的历史,这一时期已经有一些文书记录,但是这些记录只是一些片断,涉及社会非常少的方面,这些记录可能表现于一些刻铭、硬币等等,或是其他地区散乱的文本资料。[2] Glyn Daniel则认为“原史时期”一词,以称呼古代文献很少,考古材料的重要性超过或等于文献材料的时期。[3]在法国《史前大辞典》一书中,认为所谓“原史”或“原始史”的涵义是,“首先具有一种方法论之意义,应用于一些为历史文献所不能确定的文化群体。为了研究它们,人们因而使用了此概念,它可以是指那些自身尚未拥有文字、然而却为同时代的其他人群所记述和提及的人群(例如征服前之高卢人,他们为希腊与拉丁作家所记述);也可以指那些通过後世的口头传说、记忆或者记载而保存下来其历史的人群。在此两种状况下,其研究可以包括考古学资料及间接的文字记载资料两方面。此时期在年代学体系中只具有一个很短暂的时间范围,而且也不精确。”[4]也曾有人这么总结原史时代的特点:在最初书写文献还很稀少,并且很难读懂,多数最初的记录还没有完全的破译。这历史的最初阶段通常被称之为原史时代。後世的学者也会对这个时代的历史不断的进行文书上的补充。这些文献,在结合考古资料之後,也会成为值得重视的材料。好比说一个传说中的国王的名字被发现在刻铭上,关于这个国王的记载的可靠性也就大大的提高了。[5]
由字面上来看,“proto-”指的是一件事物的较原始的状态,是一种“祖”、“祖型”的概念。例如英语里的“Proto Austronesian”(原南岛语)指的是南岛语的一种祖型,Proto Austronesian表示了其与Austronesian 的差别,也表示了Austronesian存在的最初始状态。同样的,我们将先商称为“Proto Shang”、将先周称为“Proto Zhou”,所表示的都是商、周王朝的先族,周人或是商人在建立王朝之前已经存在,所以我们不会将先商称为“pre-Shang”,也不会将先周称为“pre-Zhou”。因此,在“protohistory”这个阶段里,史学开始萌芽,一些记录开始以各种形式出现,虽有文书记录,但是仍不足以让我们据之复原历史,这一阶段有别于史前,也有别于历史时期,是史前向历史时期发展的一个过度阶段。在对这一阶段进行研究时,也需要不同于史前及历史时期的研究方法,也就是将考古学、人类学、历史学、文字学、器物学等等学科综合起来的一种研究。
虽然,作为方法论的“原史”的概念还没有被更深入的定义、讨论,对于其意涵还有不太相同的认识,但是“原史时代”在西方已经是受到普遍承认的了。综上,我们可以根据西方学者对“原史时代”的定义总结出几条基本原则:1.原史时代是介于史前时代与历史时代的;2.原史时代研究的对象应是一些为历史文献所不能确定或认识不够充分的文化群体;3. 由于原史时代当代的文献稀少,考古材料的重要性超过或等于文献材料;4.原史时代的研究工作需要将考古学、人类学、历史学、文字学、器物学等多种学科综合起来。
以下,我们可以根据西方学者对原史时代的定义来检验中国原史时代是否存在。
对“中国原史时代”的界定
过去我们一般将古史分为史前、历史两大阶段或是史前、传说、信史三大阶段。这两种分类都是由目前所能见到的文献材料出发的。在考古学引入中国之後,史料的范围已经由文字材料扩大到包括文献(当时的、追述的)、文物、考古材料、古文字(而古文字的主要获取方法是考古学)。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对中国先秦史的研究(这里指的是文献记载中的夏商周阶段,下限是秦始皇帝统一中国(221B.C.))。张光直先生即曾说过,“自从二十世纪初期以来,考古学的发现越积越多,越多便出现好些以前从来没有看过、听过、想过的新文化,新民族,和新问题。用考古学建立的历史因此更得随时改变。考古学还发掘出新的文字材料来,加强了古文字学这一门学问。研究商周三代历史又可以使用古文字学;近百年来使用古文字学的结果,是知道了传统的三代古史有许多处被古文字学证实了,但还有更多处被古文字全部改观了。”[6]
战国以前同时期的传世文献材料非常少,即使是当时流传下来的,如尚书、周易、诗经等等的文献材料里,也有许多後人补作或是经传抄而改变的内容。後世对这一时代追述的著作多作于东周及汉代,这其中除了保留部分夏至西周的真实情况外,大多是为了时代需要加以改编、附会而成。所以,我们在面对传世文献以及通过这些文献而认识的古史时,总是要持一些保留的态度。即使是现在基本被考古材料印证的《史记.周本记》,其所能为我们提供的,也只是当时历史发展的一个框架,还须要我们透过其他手段进行复原。
另一方面,中国的人文史学传统肇始于西周王室覆灭「王官之学降于民,知识分子才脱离王室的束缚,逐渐由过去的“巫”史中走出来。晋《乘》、楚《檮杌》、鲁史《春秋》,都成于这个时期。今日我们读到的《左氏春秋》,开创编年记事的体例,是中国历史学发展成熟的标志。至此,可供後世学者研究的确实的文献史料开始丰富,文献材料为学者提供了全方位更为丰富的论证材料,考古学成果成为历史文献的一种参照或是补充,而非具有决定性影响的因素,如此才算是进入真正的「历史阶段。
王树民先生指出,现在有些人对于古代史学和史料不加分别,以为根据古代的直接史料,便可以说明当时的史学了,正与把传说当作史实同样是不正确的。如甲骨文是殷代遗物,史料价值很高,在巫史不分的情况下,也可能为史官所作,但原为占卜之用,不是历史记载。钟鼎文多为周代之物,记载了许多重要的史实,但原为纪念性质,也不是历史记载。[7]所以,不论是由史料或是史学史的角度来看,三代时期的研究是有其独特性的,不同于史前及历史时期的研究。
由现存的文献材料来检视中国(中原地区)先秦史,春秋以前(甚至是战国以前)的传世文献里没有比较全面的史学著作,所见可靠的文献材料也多经後人修改。考古发现了大量的文字资料,但是这些文字表现的是历法、卜筮、纪念,或是简单记事文字,只表现了商周王朝片段的历史,虽然已经极具历史性,但仍不足以充分表现当时历史的方方面面。虽然已经有了史官,但是当时的史官是为上层及祭祀占卜服务,其性质仍不同于後世的史职。“史”的概念还在萌芽的阶段,真正为记录历史的历史记录还没出现。这些都与西方对原史时代的定义相符,所以,我们可以将中国的商、西周时期(甚至是春秋时期)作为中国的原史时代。李学勤先生即根据Glyn Daniel对原史时代的定义认为,东周和更早的商和西周不同,已经脱离了这种“原史时期”而跨入真正意义的“历史时期”了[8]。此外,作为历史文献所不能确定或认识不够充分的(但是仍有相当的文献材料及考古线索)夏、先商、先周也应属於中国的原史时代重要的一部分。这牵涉的不仅是时间的概念,更是一种族及考古学文化发展的概念。因而在寻找夏的根源上,我们更应该将着眼点放在晚期龙山文化。至於繁複庞大的传说记载,由於其涉及的时间范围太长,似乎不宜将所有的传说都归入原史时代范围;此外,多数传说内容也很难与考古材料相结合,即使是距离夏代较近的“三皇五帝”传说也很难落实在考古材料上,所以这里不把过去所谓的“传说时代”等同于原史时代,其所涉及的是另一种概念及材料。
中国的原史时代,及其与传统中国上古史的区别在于,传统史学由文献出发,以政治时间作为历史分期的标准,所以一般将秦以前划为上古史的范围。在过去所认为无文字的史前时代以及文字发明之後的历史时代之间加入一个“原史时代”所表现的是历史学的一种初兴状态,以及我们对这一阶段的历史进行研究时所面对的史料的多样性(与史前及文献发达时期相较)。这里所指称的“中国原史时代”是,一时代的历史由传说或是不充分的文献记述,必须通过考古材料对这些传说或文献加以检验确定其正确性,并需要由大量的考古资料建立、补充文献所缺乏的各种对当时的研究材料(即使考古材料所表现的也只是当时社会的极小的一个部分)。这一阶段的研究需要由考古学、古文字学、历史学等等一起建构出当时的历史、社会、文化等方方面面的情况。而这种对“原史时代”的研究,也只有在今日考古学有相当程度的发展之下才有可能展开。
所以,原史时代概念的提出不论是对历史学研究或是考古学研究都是有所帮助的。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国原史时代的研究对象并不应该被限定在整个现代中国领土的范围,而是着眼于族群之上,被介定为以中原华夏民族的原史时代为中心,其范围是在中原的古文字材料、传世文献、考古学文化的基础上,向外辐射至与之相关的各个地区、族群、文化(当然,如果该文化也有文字材料,也需被视为认定其族属、文化以及认定其与中原及其他族群、文化的重要材料),希望能将中国原史时代表现为一个各种活动、族群联系在一起的有机体。而对于现代中国境内曾经有的各个族群、文化的原史时代的研究,则应该将其分别命名(如:匈奴原史时代、女真原史时代等等),成为以其为主体的原史时代,以求与以中原为中心的中国原史时代区隔开来。
所以,中国的原史时代是:1.时间段在文献所记载的夏至西周晚期(甚至春秋中期);2.涉及的对象是以中原为中心,兼及在各种方面与原史时代的中原有联繫的各种族群(如羌、鬼方、蜀、淮夷等)、文化;3.主要的研究材料为当代及後世文献,以及原史时代的古文字、考古遗迹遗物、传世文物等等;4.中国原史时代的研究工作需要将考古学、人类学、历史学、文字学、器物学等多种学科综合起来。
中国原史考古
中国原史时代的定义已如上述,而作为中国原史研究最重要的一环的中国原史考古,又有其不同於史前或历史考古的特殊性。
首先是文献材料对考古产生的不同影响。史前考古没有当代的文献材料,後世文献材料对史前的描述主要是神话与传说。神话为非客观的记述,本来无法作为有效的根据。传说的核心部分固然为古代实有,与後人因想象而虚构的不同,但是传说有较大的不稳定性,不仅时间、地点、人物易发生错乱,更容易混入神话成分[9]。因此史前考古与文献的相关性很低。而历史时期拥有大量且多方面的文献材料,考古虽然仍能对文献有所增补,但考古研究主要是在文献材料的基础上进行,以文献材料为主要依归。原史考古与文献之间则是一种互补的关系,文献为考古提供线索,而考古则检验文献的正确性,并在文献所提供的框架之上进行更深一层的复原。原史考古与历史时期考古的不同在于,考古学材料在许多模糊的历史问题的研究上具有的决定性的影响力。
原史考古所涉及的对象是以中原原史为中心,辐及与之有关的各个族群文化。中原以外的族群没有文字,虽然其族属的确认主要是依据古文字、文献材料,但是在其考古学文化被认识的基础之上,进行文化因素分析,我们不但可以加强认识中原文化与相关族群之间的关系,更可以建构出以某一族群为中心的原史,理清族群之间的复杂关系。
而中原地区的原史考古在考古学以及古文字、文献记载三种材料并重的情下,除了研究与考古学相关的各种课题外,还可以在文字资料的帮助下,建立中国原史的年表,并结合古文字、文献记载的时间、人物、事件、地点,复原出一种将考古学文化与史实相结合的中国原史时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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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Dictionnaire de la Prehistoire,1988,Directeur de la publication Andre Leroi-Gourham, Press Universitaire de France,Paris.(此处转引自刘文锁:《论史前、原史及历史时期的概念》,《华夏考古》1998年3期,93页)。
[5] 见home.swipnet.se/~w-63448/mespro.htm。
[6] 张光直:《对中国先秦史新结构的一个建议》,《中国考古学论文集》,三联书店,1999年9月。
中图分类号:G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68(2014)02011605
一 、福柯式知识社会学
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 1926―1984)是法国的著名思想家,其研究的主题思想丰富,充满着与传统不相衔接且存在于认识本身的“断裂”,也就是说,他认为传统的知识系谱学失去了连续性。愉悦、疯癫、监狱、犯罪、性、医学、文学、审美、人文科学诞生等都是他的研究主题,法国哲学家吉尔・德勒兹(Gilles Deleuze,1925―1995)把这些研究在《福柯》一书中总结为三个主题词:知识(savoir)、权力(pouvoir)和自我(soi)。福柯的研究脉络如同他对历史的看法一样,总是存在着非连续性――如历史并不是如人们想象的那样,具有决定论的特征,这些非连续性不仅体现于对研究对象的认识(如疯癫、权力等),而且也体现于研究方法(如考古学),就是在这些非连续性和多元历史性的交叉中,福柯构建了对知识的考古学和系谱学的认识地形图。他的研究和方法是如此广泛和富有见解,以至于他的著作成了诸多学科研究的“概念和方法工具箱”。
《词与物――人文科学考古学》(以下简称《词与物》)是米歇尔・福柯于1966年出版的考古学三部曲(其他为1963年出版的《临床医学的诞生――医学视角考古学》和1969年出版的《知识考古学》)之一。福柯的考古学既不是指一门学科,也不是要构建一种传统的连续的线性历史,而是一个研究领域,展示某种学科话语在一定时期产生的可能条件,呈现把不同话语事件(局部知识)和权力联系起来的机制的横向截面图。福柯认为,话语的条件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发生变化,他把这些条件称作“认识型”(épistémè),理解“认识型”是理解考古学方法的关键。这里的话语有别于语言学的概念,是指从属于不同领域但遵循相同功能规则的一揽子陈述。这本福柯自己并不看重的书――被认为是自己《古典时代的疯癫史》和《临床医学的诞生――医学视角考古学》两本书的附记――却使他名声鹊起,享有了国际声望。自《词与物》(Les Mots et les choses)之后,在20世纪70年代初,福柯认为自己的“横向上”考古学研究走向困境,于是转向了“纵向上”系谱学研究。由“考古学”转向“系谱学”,其目的在于强调,在横向阅读话语性(即横切面构型研究)之外,还存在着纵向阅读我们话语体制的历史决定的必要性。从考古学向系谱学的转向表现为研究关键词从“认识型”向“装置”(dispositif)概念的转换,即从“不同理论和辩论生成的可能条件”或“特定话语的装置”向“权力的运作装置”或“所有非话语社会活动”的转换,从“研究话语对象”转向了“非话语现实的实践、策略、机构”等。由此福柯从横向上对话语生成条件的考察转向了纵向上的对知识与权力关系的考察。这种转换是在“认识型”认识上的过渡和延伸,“装置是一种比认识型更普遍的情况。或者说,认识型是一种特殊的话语装置,它与装置的区别在于,后者既是话语又是非话语的,它的构成元素更为混杂与复杂”[1]300。
如果考古学是对某一既定时期“知识”(savoir) 法语connaissances和savoir都可翻译为“知识”。在学界,福柯的savoir经常被翻译为“知识”。福柯对两者做了区分: connaissances与有关可认识对象的话语的构成相对应,也就是说,一种独立于认识主体的、对客体进行合理化、辨认和分类的复杂过程;相反, savoir指认识主体在认识过程中的变化和修正过程,简而言之,connaissances指有关不同客体话语的构成,savoir是描述认识(connatre)主体在认识中的变化过程。 话语现条件(政治的、经济的、哲学的等)的考察,那么系谱学则偏重从多元性、发散、偶然的开始出发,试图重构知识(savoir)与认识对象(客体化)及认识主体(主体化)发生关系的方法。换句话说,知识与权力构合的方法把事件重新置于它们的特殊性之中。福柯的考古学和系谱学不是去构建一个传统的、连续的思想或观念史。“在写《古典时代的疯癫史》和《临床医学的诞生――医学视角考古学》时候,我认为自己正在书写科学的历史。”然而,在《词与物》中,他认为:“在科学的传统史之外还有另一种可能方法:不是过多地去考虑科学的内容,而是它的存在,一种探究社会事实的方法手段,它使我看到在西方文化中,科学实践有一个历史显露过程,它包含着历史性的存在和发展,遵循着一定数量与其内容无关的演变路径。必须把科学的内容和组织形式问题放在一边,来研究科学存在或一种既定科学开始存在并在社会中承担一定数量功能的原因。这就是我在《知识考古学》中试图界定的观点。”[2]157福柯的表述不但表明了自己的考古学和系谱学的史学特征,而且显示了考古学主题的一致性。
考古学和系谱学分析构成了福柯研究知识、权力和自我的重要方法。从系谱学出发,福柯认为存在着三种系谱学可能领域:我们自己与真理发生关系的历史本体论,使我们构建成认识主体;与权力领域发生关系的历史本体论,使我们构建成影响他者的主体;与道德领域发生联系的历史本体论,使我们构建成伦理行动者。如,《古典时代的疯癫史》中这三者都存在,而《临床医学的诞生――医学视角考古学》更多涉及真理,《规训与惩罚》涉及权力,《性史》涉及道德[3]。这种本体论与其说是在分析非传统意义上的历史性,倒不如说是在探讨有关某种历史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属于分析历史哲学的范畴。可以说,福柯的考古学和系谱学分析构建了一个横向和纵向交叉的(客体化与主体化)知识、权力与自我研究的立体图景。但就《词与物》而言,考古学为我们提供了理解某种社会文化现实或知识的方法,尽管这些现实或知识在纵向层面上与权力关系结合在一起,成了知识生成条件的延伸。
二、福柯式知识理解格栅
“知识”(savoir)是福柯研究的一个核心主题词。自《古典时代的疯癫史》(1961年)和《临床医学的诞生――医学视角考古学》(1963年)开始,他就在探求一种知识(savoir)与形成该知识的社会、经济、历史等条件间的关系。福柯的《词与物》仍是在横向维度上来思考不同科学间的关系。他的这部著作就是试图去回答《临床医学的诞生――医学视角考古学》中已经提出的问题:第一,在彼此完全陌生且毫无直接沟通的科学实践中,我们可以观察到根据相同形式、朝着相同方向同时发生的嬗变(transformations),这是认识论层面上的问题;第二个问题是,与欲望、需求和冲动可以表现在个体的话语及其行为之中不同,作为一种科学出现、发展和发挥作用的语境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在科学中并不表现为科学话语的形式。换句话说,非话语组成(如经济和社会条件)与话语组成(formations)内容之间的关系不是简单和纯粹的“表达”(expressif)关系,这是考古学层面上的问题[2]160161。具体地说,在第一个问题中,福柯选择了三个不同的、彼此之间没有直接联系的领域:语法、自然历史和财富分析,藉此展示它们在两个时期(17世纪中期和18世纪中期)所发生的一揽子相似的变迁,指出了知识围绕并进行组织的三种“认识型”原则:相似性、表象和历史性。在第二个问题中,他从考古学分析入手,试图从这些科学构建自己对象、概念形成方法以及认识主体相对该对象领域的定位方法的层面上来理解语法、自然历史、财富分析的变迁。
福柯的 “人文科学考古学”的中心问题是“从何时开始人成为知识的对象”,为回答这个问题,他向读者展现了在西方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着不同的勾勒其文化的认识构型。具体地说,福柯的《词与物》试图借助三种科学实践变迁(从“普通语法”到“语言学”,从“自然历史”到“生物学”,从“财富分析”到“政治经济学”)的比较来展示一种“认识型”的嬗变历史,“认识型”在于揭示形成于其中的不同理论和辩论的可能发生条件,是知识(savoir)的“历史的先验”或“认识场域”。在福柯看来,“在一个社会中,知识(connaissances)、哲学思想、日常观点以及机构、商业与治安实践、风俗习惯等,都指向一定的内在于这个社会的知识(savoir)。这种知识与在科学书籍、哲学理论、宗教辩护等中找到的知识(connaissances)不同,但就是这种知识(savoir)使一种理论、一种观点或实践成为可能”[4]498。换句话说,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独特的“认识场域”或“认识型”,它是不同知识(connaissances)产生的基础,并影响着它们的出现。找出“认识型”就是要去发现一种“真理”――一套能够在每时每刻让每个人发表被看作是“真实的”(vrais)陈述的程序[1]407――的根本体验。
福柯认为,自古典时代以来,在西方的文化上出现了两次重要的认识型间断性:“第一个间断性开创了古典时代(大致在17世纪中叶),而第二个间断性则在19世纪初,标志着我们的现代性的开始。” [5]13在这两个间断中,福柯明确地指出了西方文化的三种认识型:“相似性”占支配地位的文艺复兴时期的认识型,表象、秩序、一致性、差异占支配地位的古典时代的认识型,最后是现代认识型。在现代认识型中,生命、工作和语言成了研究的对象,历史性则是现代认识型的组织参照。人们从自然历史过渡到了生物学,从财富分析过渡到了经济学,从语法过渡到了语言学。在这些过程中,形成了新的可认识对象:在经济学方面,生产代替了交换;在生物学方面,生命代替了生物体;在语文学方面,语言代替了话语。科学改变了性质和形式,前后之间存在着断裂。
“在时至16世纪末,相似性在西方的知识(savoir)中起着构建作用。相似性在很大程度上指导文本的评注和阐释;相似性组织着符号规则,使可见与不可见的物的认识成为可能,引导着表达艺术。”[5]32在文艺复兴时期,相似性主要通过相配(convenientia)、仿效(aemulatio)、类推(analogie)和交感(sympathie)的方法战胜了时间和空间,存在与其自身的根本关系是相似性的关系,相似性成了知识的组织原则。古典时代(17和18世纪),问题在于创造一个符号系统,以便把所有的表象构合在一起来产生一种秩序。古典时期的认识型是通过普遍度量科学(mathesis)、分类学(taxinomia)和发生学(genèse)构合的系统来界定的,换句话说,这三个概念界定了古典时代知识(savoir)的普通构型。也就是说,在17和18世纪,普遍度量科学、分类学和发生学通过图表(tableau)来表达知识,根据一致性和差异性来组织的物的表象 (表象使真实的存在变得可见)被秩序化于图表,图表成了知识(savoir)的中心,自然的历史、语法以及货币科学就存在于这个图表之中。
进入现代后,一致性的图表开始解体,图表不再是所有可能秩序的场所、所有关系的发源地,知识寄存于一个新的空间、存在于历史性(historicité)之中。换句话说,在19世纪,知识的构成不再基于图表形式,而是基于序列(série)、链接(enchanement)和变迁(devenir),这种变迁的流变被吸取在人类学的有限性(finitude)之中。对物所做的表述不再是展示使其秩序化的图表,而是一种有关人这种经验个体的秩序现象,这种秩序现在从属于物本身及其内部法则。用福柯的话说:“在这种(秩序)表述中,一致性不再是存在显示的对象,其显示的是它们与人这种存在所建立的关系。这种拥有自我存在和表达能力的人的存在出现于生命体、交换物体以及词所腾出的空间中。生命体、交换物和词放弃自己时至当时仍是其自然场所的表象,退缩回物的深处,根据生命、生产和语言法则回归到自身。” [5]324也就是说,物回归到自己的厚度并外在于表象的约束中,语言及其历史、生命及其组织和自治、劳动及其生产能力就这样出现了。面对这种情况,在起表象作用的“古典语言”留下的空间中形成了人,一个既生活、说话和工作又可在生活、说话和工作中被认识的人,即伴随被定义话语的古典语言停止了对经验世界的立法作用,人开始出现在19世纪。也就是在生活、语言和工作的自身回归中,出现了人的实证性并成了人文科学的研究对象。
自康德以来,人的经验―超验双重特性使人文科学具有了独特的特征,人不但是认识的主体又成了认识的客体,实现了自己的主体化和客体化。“现代思想中的所建构的人的存在方式使人扮演着双重角色:它不但是所有实证性的基础,而且以一种不能说是特权的方式存在于经验事物的元素之中。”[5]355当人们决定把人当作科学对象时,人文科学还没有出现,只有当人必须被思考和认识而在西方文化中形成时才出现了人文科学。“一般说来,人之所以成为人文科学研究对象,不是因为它有一个特殊的形式,而是这种生命体在自己从属其中的生活内部构建因之而进行生活的表达,从该表达出发,人具有了表达生活的奇怪能力。人文科学实际在生活、讲话和生产层面上来研究人。”[5]356人文科学不是对“人本性是什么”的分析,而是对“在实证性(鲜活的存在、劳动、说话)方面人是什么”以及使该存在能够知道“什么是生命”、“劳动及其法则意味着什么”,以及“用何种方法进行说话”等的分析[5]364。不过随着后现代主义先驱的尼采(1844―1900)的“谁在讲话”的提问和马拉美(1842―1898)的 “词在讲话”的回答,在福柯看来,作为实证性的人因语言话语地位的回复而有可能消失,就象画在“海边沙地上的一张脸”被海水抹去了一样。
这两个重要的间断反映了“认识型”或人文科学产生的可能条件的嬗变,换言之,不同时代的知识(connaissances)的生产有着不同的“认识型”,即不同的知识发生的可能条件,或者说,词与物(或能指与所指)间的构合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的“话语实践”格栅――在这里,话语实践被界定为:“一系列无名的、历史的、常常在既定时空中被确定的规则。这些规则在某个既定时期,为某给定社会、经济、地理、语言等领域规定了陈述功能发挥作用的条件。”[5]153154
三、从象征走向现实:格栅的意义
《词与物》的原名为《物之序》,在编辑的要求下才改成《词与物》。《词与物》中的秩序(ordre)是与认识型、历史的先验等概念联系在一起的。“秩序既是作为物的内部规律和彼此借以审视的秘密网络而产生于物中的东西,又是只通过一种视角、关注和语言格栅才得以存在的东西;就只是在这种空白网格中,秩序才深刻地表现出来,似乎它早已在那里,静静地等待着自己被陈述出来的时刻。”[5]153154寻找秩序及其存在方式的体验,就是“从去重新发现知识(connnaissances)和理论依据什么才成为可能;知识依据何种秩序空间才得以构成;基于何种历史先验、在何种实证性的元素中,观念才得以出现、科学得以形成”[5]13的过程。从书中看到,所谓的“物之序”意味着按不同的“认识型”或 “历史先验 ”对物进行秩序化表述:文艺复兴时期按相似性组织的物之序,在古典时代通过依据差异和一致性而表述出的图表秩序,现代时期则因历史性而依据变迁途径等形成了19世纪的物之序。
总之,福柯的《词与物》体现三种知识的组织中心:文艺复兴时期的“上帝”,古典时代的“理性”(无限性)与现代时期的“人”(有限性),以及语言将成为“知识”围绕组织的中心而引发的人的消失。实际上,福柯的“认识型”演变也反映着西方哲学自欧洲中世纪以来的发展路径:神学、理性主义、有限理性、语言学转向。
就《词与物》的分析来看,福柯的研究一开始就表现为对作为唯我论的、非历史性的、自我构建的、绝对自由意识的大写主体的批判――在福柯看来,从笛卡尔到萨特以来的法国哲学中的主体意识成了为万物立法的尺度。他从“人之死”中来探讨西方文化中知识的形成,即不参照主体地来探讨知识、话语、对象领域等的形成,主体和客体都被看作构建于外部决定性基础上的对象而加以思考。福柯的 “人之死”并不是来表示尼采的“上帝之死”,“而是主体之死,作为大写知识、大写自由、大写语言和大写历史来源与根本的大写主体之死。所有西方文明都是奴役的,哲学只需要进行笔录, 把一切思想和真理都指向意识、大写的我和大写的主体。在这种今天撼动我们的喧嚣中,必须要认识到一个世界的诞生, 在那里,我们知道主体不是一个不可分的整体(Un),而是分裂的,不是至上的,而是具有依赖性,也不是绝对的本源,而是不断地进行修正的函数”[4]788789。在这里,福柯解构了西方文化中有关人的无限性描述和大写理性,于是历史不再是线性的、连续的历史,不再是不断完善的进步,历史变成了复数,一种出现于不同实证元素中的历史叉。非连续、偶然、独特性成了福柯描述历史的特征,正是这些特征体现着西方文化“认识场域”的变迁。换句话说,西方文化中物之序的变迁,也正是这些特征成了我们理解福柯的知识、权力和自我的阅读格栅。
虽然《词与物》的法文版出版于1966年,但我们对其所作的研究非常少。一方面可能是福柯本身的思想丰富、晦涩难懂和难以把握;另一方面可能是因不同语言间的可译阻止了人们进一步深入理解的热情。虽然福柯在当时的法国因自己的思想发生了许多论战,但我们无意去评判社会人文科学领域中的是非,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的“社会学之社会学”概念已经对我们有所启发――社会学研究有着自己的不同语境。不过从经验角度来讲,研读《词与物》具有重要的现实理论和实践意义。
在理论方面,一方面,《词与物》提出的非连续历史观丰富了对历史哲学的理解,为人们提供了理解历史的新视角和新方法,即福柯的历史观既是一种历史本体论,又是一种认识论和方法论;另一方面,特别是, 《词与物》中提出的“认识型”概念如同托马斯・库恩的“范式”一样,为人们提供了一种理解知识变迁的框架,一种理解西方文化中知识变迁的框架(不过这不是一种结构主义的描述),一种构合能指(词)与所指(物)的认识格栅。
在实践方面。一方面,在进行史学著述时,它能促使我们从不同视角和方法来思考历史的发展和历史的撰写;另一方面,如福柯所说:“支配一种文化的语言、知觉图式、交流、技术、价值、实践体系等的基本代码,从一开始就为每个人确定了与其相关并置身其中的经验秩序。”[5]11
福柯不断地提醒读者自己《词与物》的研究语境是西方文化与西方社会,并展示了西方文化中“认识场域”的变迁。这种知识社会学的启发性意义在于,不同时代和社会存在着解读当时知识生产的理解格栅。因此,理解福柯的“认识型”不仅有助于理解西方社会的知识变迁模式,而且也有利于领会中国语境下的知识生产精神。它使我们认识到,知识的生产因历史背景不同,会产生知识形成方式上的差异,认识到不同文化背景下的“词”因“话语实践”不同而指向不同的“物”,即“能指”因话语实践不同而具有不同的“所指”。理解“认识型”变迁的重要性在于,其揭示了认识历史的非连续性和不同时代知识(connaissances)有着不同的认识逻辑或文化编码特征,话语实践是理解能指与所指间意义指称过程的关键。这种实践的必要性在于当前的发展势头迅猛的全球化整合趋势以及中国社会的快速变迁与转型。全球化不仅是经济的全球化,更是文化和传播的全球化。在传播全球化的“去地域化”和“再地域化”、“全球―地方化”的过程中,文化间的彼此认识和融合成为必要和必然的趋势。在本土层面上,中国的社会转型不仅体现为主体及其表达的多元化,而且需要借助信息传播来构建一种适合“和谐社会”和“和平崛起”理念的象征秩序。这都需要理解相关知识的生产与组织原则,而福柯的“认识型”则为这种理解提供了思路和启发。总体来说,这种隐含于西方文化的知识组织原则,对文化自身的生产以及不同文化间的彼此理解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值得我们思考与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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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ding Grid of Knowledge: Review on The Order of Things: An Archaeology of the Human Sciences
ZHU Zhenming
(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Studies, 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024, China).
Abstract:
从大约公元1000年起,马绍那人就一直居住在大津巴布韦一带,他们是牧民和农民。到15世纪,它还是一个主要的经济中心。大津巴布韦的酋长们做黄金、铜锭和象牙贸易,进口印度玻璃珠项链、棉布和海贝等奢侈品。他们非常看重中国的瓷器,认为中国的瓷器器皿比他们自己的黏土制品要好得多。
1497年,第一个葡萄牙人刚刚踏上东南部非洲海岸的时候,大津巴布韦正处在它权力的顶峰。而到16世纪初,马绍那人已经离弃了这片土地。他们离弃的原因仍是一个主要的谜题,也是许多传说和想象的敝事中的一个谜。
1871年,德国探险家、黄金勘探者卡尔・莫奇写下了关于大津巴布韦遗址的报道,他是第一个报道大津巴布韦遗址的欧洲人。
大围场工艺精湛的石制品,完全不像当地马绍那人住的简陋的土墙茅屋,这使得莫奇相信,大围场和丘堆遗址很可能不是马绍那人所建造。事实上,莫奇认定,那些废墟就是公元前900年,来自地中海的示巴女王(《圣经》中朝觐所罗门王以测其智慧)的白人劳工建造的建筑群遗址。
1891年,英国考古学家J.西奥多・本特主持了对大津巴布韦的首次考古发掘。本特受雇于英同钻石巨擘塞西尔・罗兹。罗兹相信,只要本特能够找到建造了大津巴布韦的白人文明的珍贵线索,就为白人殖民者对非洲部落领地殖民化提供了科学的证据
本特在大围场和丘堆遗址中进行了大规模的发掘,但他的发现却显得扑朔迷离。他发现,许多非洲陶瓷碎片,与外来的中国瓷器器皿、阿拉伯玻璃黄金项链混在一起。本特小心翼翼地把这些遗迹与示巴女王联系起来,并且以“大津巴布韦是非常卉老的”这样的传说聊以。
1905年,英同考古学家大・麦基弗登场。麦基弗仔细考察了他所有的发现,他注意到,在大津巴布韦发现的陶器碎片与马绍那农业社会(这一地区古代和现代同样繁荣)的陶器有很多相似之处。他还将他在这些遗址中发现的中国陶瓷碎片运到伦敦,让那里的专家来精确地确定这些碎片的风格属于哪个年代。据专家们的报告,这种瓷器距今不到500年,根本不可能被古代地中海人把它们带到大津巴布韦。面对当地白人殖民者的暴怒,麦基弗宣布,当地马绍那人的祖先在大约1500年修建了大津巴布韦。
麦基弗的发现激怒了当地殖民者,他们对考古发掘进一步横加阻挠。直到1929年,英国考古学家格特鲁德・卡顿・汤普森甚至对丘堆遗址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考古发掘。她根据麦基弗的考古发现,利用古代的玻璃项链和瓷器,把大津巴布韦遗址的年代确定在公元700年~1200年。1958年,一队由南罗得西亚国家博物馆的罗杰・萨默斯率领的考古学家,运用一种叫做碳-14年代测定法的技术,更进一步精确地测定大津巴布韦的年代。碳-14年代测定法是通过分析一种放射性碳的数量来进行的,这种放射性碳存在于木头、木炭、骨头以及其他组织残骸中。由于植物或动物死后,其放射性碳以我们已知的速度腐烂,或变成另一种形态,这种分析就使得考古学家们,能够把一件物品的实际年代精确到几百年之内。萨默斯和他的考古队的结论是:大津巴布韦建立于公元300年,而于1500年被离弃。
由于在一种地质构造的形成中,岩层的沉积是按时间顺序的,所以你越往深处挖,考古地质层就越久远。因此,这些岩层为考古学家们提供了一种方法,来确定这些岩层中的骨头、手工艺品以及其他沉积物的相关年代。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考古学家们在他们认为有机会找到完好岩层的地方挖一些小沟。每条沟里的每一层都经仔细观察、研究和记录,不是绘图就是照相。此外,考古学家们记下了每一层里的所有特征,诸如建筑物地基和手工艺品之类的精确位置。
麦基弗、汤普森和萨默斯从遗址里和遗址周围仔细挖掘出的马赛克上,呈现出大津巴布韦复杂曲折的故事。大津巴布韦第一批居民大约在公元300年到达这里,留下很少的四处散落的黏土陶器碎片。那个时候,赞比亚和林波波河(即鳄河)之间的南部非洲的内陆高原――大致为今津巴布韦――人口由许多游牧和农耕社区组成,而居住在这些社区的人的身份,却消失在历史中了。从他们留下的陶瓷器皿判断,首批津巴布韦人很可能是这一族群的一员。因为这些陶瓷器皿在造型和设计上都与考古学家们在这个地区其他地方发现的陶器相似。我们从考古学记载了解到,这些人根本就没有建造石墙。
和大津巴布韦的先民一样,后来者也种植黍和高粱,放牧牛、山羊和绵羊。起初,也许并没有几户人家住在这里。考古学家们发现了他们所建造的房基的遗址,山上和谷底都有。那些小屋和今天马绍那人普通的小屋几乎一模一样――泥土和木棍组成的圆形结构,带有茅草做的锥形屋顶。
最初的石墙是为加固那些修在丘堆遗址上的土屋而建造的。最后,石墙结合了山顶的大部分巨砾,造成许多狭窄的通道和小围场。
12世纪~14世纪期间,大津巴布韦的规模和重要地位都有所发展。到了那个时候,它是高原东部边界上几个十分发达的殖民地之一。
像其他马绍那人领地一样,大围场也是由头人或酋长绝对统治。人们相信,这些酋长拥有非同寻常的精神力量,通过这种精神的媒介,可以使他们与他们所敬畏的部落祖先发生联
系。这种与灵界的关联是酋长们权力的源泉。正是凭借这个源泉,酋长们才能够向人民索取贡品,并控制这些领地的政治经济赖以生存的两大支柱――牛群和贸易。
直到19世纪末,牛群仍是马绍那人的经济基础,也是社会声望和社会影响的根源。正是这种“牛背上的财富”,使得酋长们能够获得并实现他们对领土的控制权。
据考古学上的记载,交换来的玻璃项链和其他外国的小玩意,最早出现在1100年前某个时期的大津巴布韦。它们是印度洋的黄金和象牙贸易的触角最终到达中南部非洲的一个标志。
这种贸易是建立在对非洲的黄金和阿拉伯、印度的象牙贪得无厌的需求上的,建立在季风季节船只能够从印度驶往非洲并在一年内返回的基础上的。驶往非洲的船只满载廉价的棉布、一串串玻璃项链、中国和印度的陶瓷玻璃制品,以及其他廉价的小玩意。这些货物用来交换黄金、铜锭、象牙’、铁器、奴隶和其他货物。
大津巴布韦的酋长们,在他们领地上的黄金贸易中,几乎实现了绝对的垄断。考古学家们认为,这种黄金是由其他族群的马绍那人,从这块殖民地西南部的山野中开采的。矿工们用镐和锄头沿矿脉挖出小矿井,然后采掘黄金。铁匠把黄金做成项链,或把金粉放人羽毛管中以便运输。显然,大沣巴布韦的酋长在这个系统中充当了中间人的角色。
截至15世纪,在十来个地区性酋长部落中,大津巴布韦可能已经是最强大的一个。根据各个殖民地遗址间的间隔,考古学家们断定,每个酋长部落分别控制着方圆大约160千米的土地。有了足够的土地,牛群才能进行大规模季节性地游牧迁移。
15世纪末,大津巴布韦达到了它兴盛的顶峰。多年以来,常年不断的雾气和雨水从印度洋吹到这片谷地,使得这片土地四季常绿。大津巴布韦遗址上风化的巨砾,长年笼罩在灰色云团的旋涡之中。
在这片土地上,最值得注意的丘堆遗址特征,当数坚固的花岗岩挡土墙了,它保护着丘陵西端。我们知道,有人住在大围场里面,现在所谓的西围场,就在这种挡土墙后面。肯定丘堆遗址的宗教地位,一个理由是在西围场所发现的8只神秘的皂石鸟。每只鸟都刻在一个石柱上,高约1.5米。这种鸟很可能代表加冕的犀鸟,长长的脖子、平喙和覆盖着羽毛的腿。这些柱子上刻着不同的符号,比如像v字形图案之类的符号。鸟雕刻在最复杂的柱子上,有一只正向上爬的鳄鱼。直到今天,考古学家们也不明白这些鸟所蕴含的意义。
丘堆遗址的重要地位的另一个暗示就是,你很难到达那里。津巴布韦人可以沿北坡上一个狭窄的梯形人口登临顶峰,也可以沿一条狭窄通道蜿蜒而上,到达巨砾环抱的西围场。但入口显然是被限制的。
最后的暗示是,历史上马绍那人对丘堆遗址的态度。卡尔・莫奇发现,马绍那人因这个遗址与祖先亡灵相关而非常敬畏它,而且避讳它。
建筑者们在外墙上的精湛工艺尤为突出,外墙有240米长,他们用做得平整精致的石头包住未经打磨的石料。外墙的花岗石块被安放在一起成两条平行线而无须砂浆来粘合。两排之间的空隙用碎石和未经打磨的花岗石块塞满。萨默斯说,石墙是从北口的东面开始修建的,北口是石墙的3个开口之一。显然,他们从那里开始,顺时针方向建造。萨默斯考古队的结论是建立在石墙高度上的,石墙从北口起逐渐向下斜。它的平均高度为7米,有些地方达10米。石墙上明显不同的建筑风格也使考古学家们推断,筑墙的工程是逐步进行的,也许延续了整整50年左右。
“考古是一门科学。”一直从事考古工作的考古学者崔大庸,这样陈述自己的工作。考古是一门研究人类历史的学科,不仅是对于遗迹的考察,还包括历史资料的整理编纂和研究。小说中的秘术属于堪舆学,与科学考古没有关系。实际的考古发掘有一整套严格的科学规程,“如果真的如小说里一样容易,那岂不是拿着洛阳铲四处挖挖就能挖出来古墓了?”
近十年来,崔大庸这个名字为济南人所熟悉,是从洛庄汉墓的发掘开始的。
在距山东省章丘市枣园镇洛庄村村西1公里的地方,
直矗立着一个神秘的巨大土堆。1999年6月26日,修路队正在施工建设,就近取土的地点就是这座土堆。上午11时左右,修路队准备再次铲土时,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推土机
铲子下去,竟然铲出了一堆铜器。消息很快传到了山东大学历史系考古教研室,时任山东大学考古系副教授的崔大庸很快赶到了洛庄,参加对出土文物的鉴定和对现场的初步勘察。凭借着专业素养和多年的研究积累,他初步判断,这个被用来取土修路的大土堆,实际上是一座汉代古墓的封土。
1999年7月,崔大庸被任命为考古队队长,带领着由山东大学历史系和济南市考古研究所共同组成的考古队对该墓进行进一步的抢救性调查和清理。此后近两年的时间里,考古队先后发掘了36座大型陪葬坑和祭祀坑,并出土了大量罕见的文物:纯金马具和马饰、驷马拉车,140件古代乐器。其中的一套编钟更是被称为“汉代第一编钟”。
除了墓葬规模和出土文物,崔大庸还根据带有“吕”字的20余枚封泥,初步判断该墓的墓主人是吕后的侄子,吕国的第一任国王吕台。但也有专家认为墓主人并不是吕台,而是齐国的一位诸侯王,
虽然主墓室尚未打开,但是迄今为止,洛庄汉墓已经出土了3000多件珍贵文物,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考古界的高度重视。2000年,洛庄汉墓的考古发现被列为年度十大考古发现之一。
从毕业后参加了济南东郊大辛庄遗址发掘工作以后,崔大庸陆续与同事合作在长清仙人台和双乳山取得了重要考古发现,然后就是1999年主持发掘了全国闻名的洛庄汉墓,这一路的辛苦和付出,不是一般人看到的小刷子刷土那样的轻松。
野外考古工作的条件都很艰苦,工作环境差,居住条件也不好,有时是租赁居民的房屋,甚至直接安营于工作现场。洛庄汉墓的发掘,很多人都说崔大庸运气好,是个“福匠”,其实这只是一种戏言。当时刚开始发掘洛庄汉墓时,谁也不会想到会有这么多发现。随着工作的深入进行,才逐渐发现其重要性。更重要的是他们在工作过程中及时把握住了机会,能吃苦。才有了更多的发现。
崔大庸说,洛庄汉墓发掘时,一开始考古队住在一个废弃的农场办公室里。房子漏风,漏雨。每当刮风,屋子里就成了一片土海。外边下大雨,屋内下小雨。当时每人每天只有5块多钱的生活标准。白天劳累了一天,晚上还要整理绘图,文字材料,处理数码照片,为将来写出科学的发掘报告作准备。有时发现重要的东西,考古队员还要加班,值班。
曾有人开玩笑说考古队员“远看像是挖土的,近看像是刨红薯的,仔细一看才是考古的”,和“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差不多。虽然野外考古工作看起来多是些体力活,但其中所包含的科学性却是最严格的。在进行自然科学研究或其它社会科学研究中,许多实验和课题都可以反复进行,失败了总结经验再来一次。但考古则不行。许多遗迹现象,由于年代久远,只剩下了一些痕迹。这些痕迹在清理过程中如果不十分仔细认真,一旦出了差错便永远无法恢复了。因此,在具体考古工作中,必须时刻用科学的态度武装头脑,仔细再仔细、认真再认真,这也就有了很多人印象中考古工作者总是拿着个小铲子和小刷子在工作。
考古发现的大量遗迹都分布在地下。在清理这些遗迹时,大家不得用各种各样的姿势去工作,或坐,或蹲,或趴、或卧,而且一工作就是很长一段时间,常常搞得腰酸背痛,甚至因此而落下了一些职业病。对这些,崔大庸全部不在乎:“因为我们知道,也了解自己所从事事业的价值。默默无闻算不了什么,忠于自己的事业是我们无悔的选择。考古学的魅力外人无从体会。我们是寂寞清苦的,又是快乐充实的。”
崔大庸认为,小说让更多人认识到了古遗迹的魅力,但是其中塑造的盗墓者的形象对考古工作有很大的不利影响。在洛庄汉墓的发掘过程中,就出现了盗墓者企图炸开主墓室的事件。崔大庸认为:“对文物来讲,留在地下是最好的保护。”但是,随着全国大规模建设的展开,“现在文物保护的形势非常严峻,大规模基建对地下文物构成了很大破坏。我们目前对地下文物不是发现一处保护一处+而是发现一处发掘一处。考古队多是跟在施工队后面进行被动的抢救性发掘,成了“救火队”,而他则不时担当救火队长。这使得文物保护左支右绌,穷于应付,无法从容进行。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的工作不可忽视。
现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不少老街巷被拆除了,许多古建筑被推平了……一个又一个城市历史的标志在消失,让辛苦从事考古工作的崔大庸委实痛心不已。“很多城市都是一幅面孔,没有历史,没有记忆,没有特色,这是很遗憾的。”
多年来,济南市市委,市政府对历史文化的保护做出了多方面的努力。但崔大庸认为,保护济南这座有着悠久历史的名城,目前仍有很多工作要做。
“当务之急就是要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使悠久文明史的见证物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