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产业汇总十篇

时间:2023-12-04 17: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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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产业

篇(1)

中图分类号:F303.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8-0081-03

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农业产业化,历经探索起步、发展完善和创新提高阶段,取得明显成效,有力地推动着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1]。但现阶段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农业产业化与科技创新和科技产业化相脱节,农业产业化基本以生产贸易型为主,科技在农业产业发展中的作用不明显。进入21世纪以来,在国内外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下,我国农业产业化对农业科技创新的需求愈来愈迫切。因此,加强我国农业科技产业化发展的研究也愈显重要,成为关系我国农业现代化的一项重大课题。

1正确把握农业科技产业化的内涵

什么是农业科技产业化?对此,国内外有多种不同的概念。笔者认为,农业科技产业化是以高新农业科技为支撑,以市场为主导,以农业技术商业化为主线,以农业科技企业为主体建设现代农业的过程。已经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大力发展农业科技产业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在我国发展农业科技产业化,有利于区域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确把握农业科技产业化的内涵,应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理解:

1.1坚持市场需求为导向

按照社会效益的大小,农业技术创新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以市场需求为主导的经营型农业技术创新,以创新者、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经济效益为主,如种子、农药、化肥、加工技术等;第二类是以社会效益为主导的公益型农业技术创新,以生态效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主,如资源与环境、耕作栽培技术等。农业科技产业化主要是指第一类经营型农业技术创新。

1.2坚持以农业技术商业化为主线

经营型农业技术创新的产业化是指从技术创新源到技术市场化开发的全过程中,由一系列相互独立、相互联系的创新主体连接起来的、使科技开发价值不断增值的创新链条集合体[2]。这一创新链条集合体是一个复杂网络系统,企业、科研机构、大学、投资机构、政府、中介机构、推广机构等多元化创新主体分别承担着不同的创新功能。高新技术商业化是贯穿农业科技产业化的主线。2005年,农业部科教司和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联合对全国29个省(市区)的187家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现状进行了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拥有独立研发机构的企业有124家,占调查样本的67%,与科研单位、大学联合设置的有47家,占25%。建立自己的研发机构,创造更大的市场收益,已经成为大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普遍选择。

1.3坚持以企业为产业开发主体

农业科技产业化的实施主体应该是从事农业科技产业开发的科技经济一体化的科技型企业,而不是一般的生产贸易型企业。国际上对科技型企业有三项公认的标准,一般采用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大于3%,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大于10%和创新产品占企业销售收入大于50%作为衡量科技型企业的指标。虽然按照国际标准,我国绝大多数以农业科技开发为主业的农业企业都达不到这一标准,但这一企业发展方向却是势在必行。

1.4坚持用高新科技和现代产业组织改造传统农业

农业科技产业化实质是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的过程,就是使高新技术向传统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渗透和扩散,从而造成农业科技产业链条不断延伸,不断增值,农业关联产业不断扩大,形成和构建一个全新的现代农业科技产业链系统。同时,随着农业高新技术向传统农业各个环节及关联产业的渗透和扩散,必然导致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产业组织方式、增长方式、管理理念和管理体制的根本性改变[3]。因此,农业科技产业化不仅是技术创新和转化问题,它与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密不可分,也只有在现代产业组织方式条件下,农业高新技术才能充分发挥其增产增收效果。

1.5以建设创新型现代农业为目标

各国发展现代农业的过程都反复证明,大力推进农业科技产业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一条必由之路[4]。在中国推进现代化农业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历史任务,不仅是一场生产力的变革,也要求生产关系作相应的调整[5]。当前,我国应结合中国实际,通过技术创新与产业创新相结合,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创新型现代农业发展之路[6]。

2推动我国农业科技产业化的发展思路

推动我国农业科技产业化的发展思路应该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技产业支撑现代农业发展为目标,以“企业主体、协同创新、技术跨越、产业提升”为方针,大力推动农业科技产业化。这一发展思路的内涵包括四个方面:

2.1企业主体

以农业科技型企业为主体大力推进农业科技产业化。现阶段我国农业产业化企业中,科技型企业比例很低,多数农业产业化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差,企业核心竞争力弱。农业科技产业化最终必须以科技型企业为主体,因此,要把培育科技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重点,加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科技转型。

2.2协同创新

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尚不具备自主技术创新能力。企业从节约研发成本、追求规模经济、提高组织效率、分散投资风险、加强资源互补、防止恶性竞争、创造协同效益、构建竞争优势等内部驱动因素出发,必须加强与多元化创新主体的多层次、多方位的合作,以迅速提升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农业技术创新的主体是多元化的,主要包括大学、科研机构、企业、政府、民间协会等,在国家农业技术创新系统中,多元化的创新主体各自承担着特有的创新功能,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利用法律、经济等多种有效机制将多元化创新主体按照技术商业化的规律将它们有效地整合起来,形成价值不断增加的共生共荣的农业科技价值链网络系统,这是当前我国农业科技产业化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7]。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最大特点,就是把从技术创新源到大规模技术市场化开发的全过程视为多元化创新主体以利益为纽带链接而成的多元组织节点链条集合体,通过农业科技产业链条上中下游所有组织节点的紧密合作,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专业化水平,增强协同创新效率,从而达到科技产业链系统中的所有组织节点运作效率最优化、利益最大化,促进科技成果沿着科技产业链网络系统迅速而高效地转化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8]。

2.3技术跨越

从理论上讲,技术跨越是指技术后进者以非连续性飞跃式发展的方式,赶超先行者并接近、达到或超过世界先进技术水平的质变形态[9]。具体地讲,技术跨越发展是在借鉴发达国家农业科技产业化发展经验的基础上,集成自主创新和国外先进技术,跨越农业技术发展的某些阶段,直接应用开发先进适用的农业高新技术和产品,进而形成农业科技产业后发优势,提高我国农业产业综合竞争力。

2.4产业提升

现阶段,我国农业产业化企业多以生产贸易为主,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低,创新产品在总产值中的比例低,精深加工产品的档次和比例低,因此,我国农业科技产业化的重大任务就是要加快提升产业层次。就是说,要通过大力推进农业科技产业化,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层次,促进农业产业结构升级。

3加快农业科技产业化发展的政策建议

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竞争力增加是农业科技产业政策的基本目标。围绕这一基本目标,进一步提升我国农业科技产业系统创新能力,应从以下方面着力:

3.1实施农业科技价值链系统创新战略

必须坚决打破旧体制产学研相分离的体制,大力实施农业科技价值链系统创新战略,构建农科教、产学研府民紧密结合的现代农业科技产业创新体系。首先,要增加对重大关键性科技创新项目的支持,整合资源,集中优势,协同攻关,大力提升我国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二要加大对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作为现代农业开发和经营的主体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作用,培育其技术创新能力,大力推进农业技术创新与产业创新的紧密结合[10]。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组织形式,加速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增加农民收入[11]。政府培育和扶持一批技术水平高、持续创新能力强、管理科学、产品市场前景好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以促进我国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

3.2建立统筹发展协调领导机制

应充分发挥政府在我国农业科技产业创新发展中的统筹协调作用。针对我国农业科技产业的特点和发展阶段,政府主管部门应统筹协调领导全国和区域农业科技产业发展,统筹协调农业科技产业创新和技术创新,统筹协调农业科研教学机构、企业和中介组织,充分调动全国涉农部门的积极性。政府在农业科技产业化建设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产业生态环境。

3.3扶持农业科技产业重点项目

科技产业化项目在农业科技价值链系统创新中起到链接多元化创新主体的,集技术、资金、人才等多种创新要素综合纽带作用,政府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好这一链接杠杆[12]。以技术跨越、产业提升为目标,选择一批影响国家农业科技产业创新发展全局的战略性重大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农业科技龙头企业集群,重点扶持技术高、效益优、规模大、竞争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扶持农业高新科技领先龙头企业,重点扶持面向国际市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3.4加快建设技术转移交流平台

技术转移交流平台在农业科技价值链系统创新中起到促进技术信息在多元化创新主体之间快速流动、快速升值的作用。应抓住农业科技产业创新发展的有力时机,不断加强政府的服务职能,加快建设高水平的农业技术转移和技术交流信息平台,并使其成为国家农业科技产业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农业技术的网络信息交流和建立中介服务机构等方式,加强企业与农业科研教学机构的信息对接和技术对接,加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技术升级和农业科研教学机构的成果转化。

3.5构建农业科技产业中试基地

中试基地在农业科技价值链系统创新中处于技术孵化创新的关键环节,要加快建设国家级农业科技产业中试孵化基地,构建高水平的农业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并使其成为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产业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平台建设,增强农业科技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关键技术和配套适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支持技术研究与农业科技产业发展的关联性项目。完善农业科技产业孵化器,培育农业科技中小企业集群。促进各类现代农业科技服务型企业的成长,增强企业之间的协同创新[13]。

3.6制定农业科技产业优惠政策

有关产业创新的优惠政策是促进多元化创新主体协同创新的剂,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农业科技企业实行免税、减税和低税政策。允许农业科技企业在税前按销售收入计提一定比例的技术开发基金,并把实际投入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的相关费用抵扣税金。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和新设备,并允许部分购买费用抵扣税金。对投资或再投资于高新农业科技企业给予税收优惠,适当延长所得税优惠年限。要充分运用财政支持、金融信贷、引进外资、风险投资等多渠道,解决农业科技产业发展的资金问题。

参考文献:

[1]黄连贵,张照新,张涛.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成效及未来发展思路[J].经济研究参考,2008,(31).

[2]黄钢,等.科技价值链创新是提升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力的关键路径[J].农业科技管理,2007,(6):1-5.

[3]蒋和平,等.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的思路与实践[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

[4]张宝文.新阶段中国农业科技发展战略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

[5]万宝瑞.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特点及其对策[J].求是,2008,(4).

[6]黄钢.新时期中国农业高科技企业的管理变革[J].经济体制改革,2006,(1):127-130.

[7]黄钢,徐玖平.农业科技价值链系统创新论[M].北京: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2007.

[8]黄钢,徐玖平.论科技价值链创新管理与农业科技创新[J].农业科技管理,2005,(4):1-5.

[9]潘伟光.经济全球化与中国农业企业跨国发展[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

[10]王玲.论农业科技产业化的实施主体及协同创新[J].四川农业科技,2008,(2)

篇(2)

1.1土地政策阻碍了农业科技产业化发展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了农民拥有土地的经营权而非所有权。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剧,农民的耕地随时可能被征用,农民对土地缺乏长期持有的安全感,进而变得过于追求短期盈利,一旦出现征用或经济性的开发,就容易出现过度开发及破坏生态环境的利用倾向。土地经营权的过度分散使一些规模化的养殖业或种植业的规划与管理难度很大,政府部门一直积极探讨农村土地产权转变的各类方案,希望能尽快为中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扫清制度层面的障碍,促进大规模种植业及养殖业的集约经营。

1.2农业领域的新科技未充分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我

国的农业基本上还处在非常落后的状态,并未实现高度的机械化水平。育种技术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在农作物的研发与推广领域也没有形成产业链,过度依赖国外的种子企业及科研机构。对农业产业化的投人资金不足,巳有的高新科技没得到广泛的应用与发展,已有的科技成果不能及时助推转产业化的发展。

1.3农村不注重对农业科普工作的执行及推广工作我国

农村的科普工作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农业科技并未真正应用到农业实践活动中。随着农业科技创新的日益发展,科普知识也应该及时、高效地在农村广泛传播。农民对农业新科技的认知、接受能力较弱,缺乏尝试新技术的勇气,也致使农村难以开展科普工作,目前我国农民的文化素质和企业产业化进程的需求差距较大。

1.4金融体制的不健全制约了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资金投

入农业科技产业化的发展需要强有力的资金后盾。目前我国的地方财政难以支撑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资金需求,农业产业新技术的创新及研发经费不足。一批积极搞农业科技产化发展的企业融资难,尤其是新技术的应用与推广领域的资金投人常常因资金尚题而暂时搁浅,从而影响长远规划及发展。资金问题也严重制约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甚至整个农业产业链的发展。

1.5农业保险体系不健全对农业科技产业化的制约农业

科技产业化过程中会面临自然灾害、人为因素干扰、市场经营几类风险。我国缺少专门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保险服务的险种,仅有的几类险种保费都较高。目前我国的农业险险种很单一,一旦风险发生,农业企业及农民往往得不到补偿和保障,农业科技产业化发展主体的抗风险力薄弱。农业险的覆盖面低、普及率低,农业保险体系不健全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的进程。

1.6农业产业化发展开发过度,破坏了生态平衡当前的

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出现了过度开发土地资源,致使农业生态失衡的现象。例如因单纯地追求高产而大量使用化肥、有机农药,导致土壤、水源被严重污染等,直接影响了农业科技产业化发展的可持续性增长。

2我国农业科技产业化运作模式

2.1科技兴农型农业产业化运作模式制定以各类农业信

息技术和生物技术为主导的新型农业科技产业化战略,将科技与农业生产紧密结合,实现企业和农民因科技力量而增收的双贏局面。如企业与农民之间可搭建“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发展模式,转变当地农业发展的面貌。另外,可建立具有休闲、观光、优质农产品生产等系列功能的高科技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基地,推动农业与科技相结合,促进区域内农业经济的发展。

2.2生态旅游观光型农业产业化运作模式利用区域内独

特的自然、生活特色,建立以农业和生态农村为主体,集观赏、体验、科普教育、娱乐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运作模式。当下的生态旅游非常契合人们想回归自然的精神需求,发展生态旅游观光型农业能够调整农业各产业链的关系,延伸农产品的产业链,促进区域内农业优势的转变,促进区域内经济效应与环境效应的双重提高,也能够推进当地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文化建设。

2.3向国外发展型科技产业化运作模式为了满足国际市

场的产品需求,将农户与企业及一些中间组织或其他合作组织联合起来,建立向国外输出农产品的农业生产基地,渐渐壮大成规模化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区域内的农产品一旦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就能积极有效地推动区域内的整体经济发展,并带动一系列相关产业,优化当地的农业结构,使农民增收、使地区就业率上升。向外发展型农业产业化运作模式有益于出口农产品综合基地的建设,促进现代型农业的发展。

2.4龙头企业带动型产业化运作模式利用区域内的龙头

企业带动相关产业链,通过各种机制和农户联系,形成一种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产业化运作模式。一般都釆用“公司+基地+农户”和“公司+农户”的基本组织形式,开展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因资金雄厚、技术实力强、规模较大、各类信息及渠道多,因而能更好的抵御风险,也更具竞争力。这种农业产业化运作模式,能促进区域内农业产值和整体水平的提升。政府应扶持这类企业壮大规模,鼓励其创新、提升产品科技含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2.5特色型农业产业化发展运作模式结合区域内的农业产业优势和特色,实行产业化发展的运作模式,渐渐形成产业化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水平。农产品的生产周期长、抗自然风险力弱,政府应加大对农业的保护力度。同时,应引导农民发展特色型农业种植,使每一个地区都拥有自己的特色农畜产品,以此为发展产业化的契机点,结合高新科技做出特色与品牌,也是一条农业产业化运作之路。

3我国未来农业科技产业化的发展展望

我国农业科技产业化进程的推进需要一些新鲜力量的注人,也需要引入和借鉴一些优秀的产业化运作模式,来完全释放出我国农业的活力,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

3.1进一步完善农民培训教育体系,提高农民的整体文化

素养农民是农村和农业发展的主体,农民的文化素养水平直接关系着农业科技产业化的进程。政府要加强农业院校的建设与发展,促进务农骨干的农科职业教育,采取灵活的教育培训方式吸引农村青年投身农业科技的学习,促进农民职业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的衔接贯通。农村教育机构的文化课程要符合农业实践的实际需求,使农民学有所用,把一些实用的新技术及时传播到农民身边。

3.2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使高新科技及时助力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科技领域的创新是农业产业化进程的重要支撑力量。政府应组建一支充满科技活力的农技推广团队,以市场的需求为导向,及时将科技送到农民身边,使之成为农业产业化进程的重要支撑。我国必须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使目前农技推广机制老旧、完全与市场需求脱节的现状得到改善。

3.3加快与农业相关的部门向服务型、中介型组织的转

变涉及到农业的相关政府部门,一般是一些行业协会或委员会。该类组织为农产品的质量管理、购销等领域提供服务,目的是促进农业健康和有序的发展。目前我国这类组织一般规模较小,隶属于政府部门,并没有发挥好服务型、中介型的“政府职能”,也间接影响到农业的健康发展。政府应加快健全农业协调型中介组织,使其在涉农行业中更加得力。

3.4尽快健全我国的农业保险制度体系农业产业化发展

离不开健全的保险体系。应该在满足农村实际需求上,尽量扩大保险范围,增加险种,为农业的产业化发展和稳定农民的收人提供保险服务支持。加拿大的农业保险费用由个人、省级和中央财政共同承担,个人所付比例很小,可以参考借鉴。

3.5农业产业化推进要以生态的可持续发展为基础农业

要获得稳定、持续、健康的发展,就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平衡为代价。在农业科技产业化推进过程中,要对农业项目建立可行性评估体制,并充分估算出其潜在的生态危害。另外,要建立起适应农业生态平衡发展的政府业绩考核体系,统筹规划国土资源的开发和整治,进行科学、生态、可持续性的农业规划,通过农业科技创新促进生态的保护,进一步保障农业产业化的持续发展。

4结语

篇(3)

一、影响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关键信息因素

在我国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中存在着这样一种矛盾的现象:一方面,农业科技成果的总量很大,据统计,我国每年产生6000多项农业科技成果;另一方面,真正运用于生产,产生实际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又很少。世界发达国家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在65~85%之间,而我国仅为30~40%;世界发达国家的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为60~80%,而我国只有42%。造成这一矛盾的原因固然很多,而存在于我国农业科技成果信息的与接收诸环节中的各种障碍则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

这些障碍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信息形式问题。英国著名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说:“知识就是力量……知识的力量不仅取决于自身价值的大小,更取决于它是否被传播,以及被传播的深度和广度”。农业科技成果的价值也同样取决于其传播的深度与广度。

不仅知识的内容决定其是否构成信息,而且知识的传递与表达方式也决定着它是否构成信息。虽然科技成果本身就是一种信息集合体,但是由于科技成果的生产往往相对集中于某些时间和空间,在对其进行相关的信息化处理之前,其本身的形式并不一定适合进行传播与运用。所以科技成果的信息传播形式就成为影响其最终价值的重要因素。在我国,由于农业生产者数量庞大,文化水平普遍较低,虽然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传媒在农业科技成果的传播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最主要、最有效的传播方式仍然是农业科技推广机构与农业生产者面对面的沟通。然而,我国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和农业科技信息持有者尚未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成果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和传播特点,农业科技成果的创造者和传递者尚未建立起有效的沟通传递机制,从而造成大多数农业科技成果始终处于“阳春白雪”、深锁春闺的状态,没有以适合农业生产者特点的朴素简洁的形式与他们见面。

2.农业科技信息的载体障碍。农业科技信息的载体主要有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推广组织等。

由于近年来面对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原本效果不错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如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在人员与经费规模、工作所需投入上呈倒金字塔结构,即县级农技推广人员占的比重大,而乡村两级农技推广人员所占比重小;而据研究,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乡村两级农业科技推广队伍的工作状况。因此,目前的情况不符合农业科技推广的规律,对农业科技成果信息深入到千家万户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的科技文化素质也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是农业科学技术知识的综合应用,是理论与实践经验的高度结合。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与日新月异的新知识、新技术大量涌现的新形势相比,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年龄大,文化水平低的问题日趋严重。

3.信息供体与信息受体的行为动力障碍。信息供给与需求双方的共同作用是农业科技成果顺利进行产业化的前提。

信息供体的行为动力当然地来源于市场诱因,但是又不完全依赖于市场机制。研究表明,越接近于科技成果形成的源头,科技成果的转化越依赖于非市场因素的作用;越接近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终端,市场机制作用的强度越大。同时,由于农业科技成果公共物品的性质,免费搭乘“信息快车”,无偿获取农业科技信息的现象十分普遍,这使得成果拥有人(包括成果转化开发单位和各级推广组织)的经济利益不能得到切实保障,严重者甚至无法收回成本。作为回应,信息供给者常常被迫提高信息产品的价格或信息使用的门槛。这就使科技成果供应陷入了一个怪圈:免费或过低的收费,将使科技成果与信息的供给者血本无归,而过高的收费又往往造成潜在用户的流失。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办法,还是要通过政府行为,提供完善的政策法规或一定的经济补贴来支持信息供体,鼓励其开展农业技术信息的传播与服务。当然,现实中也有少部分信息供应商,如一些刊物、报纸、信息咨询中心等通过有效的市场运营获得了成功,但网络信息供应商目前的经营状况还不甚理想。这主要是因为信息高速公路“最后一公里”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此外,高质量、高效益的农业科技成果研发的困难,也使得技术供给者市场活跃程度较低。

农业科技成果使用者接受农业科技成果的原因来自于农业科技带来的产品创新或土地劳力等生产要素的集约。其本质是带来农业生产机会成本的降低和生产收益的提高,因而带来农民生活状况的改善。

由于农业产业的弱质性,我国农业生产者经常处在被市场挤压的境地,生产效益不高,单位产品的利润有限,加之生产规模较小,因而缺乏采用新技术的积极性。同时,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中国农民更是深受“平安是福”、“小富即安”思想的浸,不愿意冒险行事,因此,他们不会轻易接受风险不明的农业科技信息。而等他们看到别人使用某项科技信息获利并开始模仿时,其技术收益又因使用者的增加而往往比预期的要低。这些因素又反过来成为进一步影响农业生产者接受农业科技信息积极性的因素。

篇(4)

1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需要强有力的投入支撑

现代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提速,不仅需要政策与人才的支撑,而且还要大幅度地提高科技投入。主要是:

1.1 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需要经费投入支撑。据统计,我国每年产生6000多项农业科技成果,真正运用于生产,产生实际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很少,科技成果的转化率约为30%;其中真正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的商品性产业化效益运作显得更少,实现产业化的约为5%。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为48%。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和贡献率分别约比发达国家低40个和30个百分点。目前,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主要原因是科研经费短缺。从发达国家的农业科技产业化的资金投入来看,研究开发、推广应用与产业化生产的比例一般为1∶10∶100,而我国当前仅为1∶0. 7∶10。资金投入短缺恰恰成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制约瓶颈,以至于众多科技成果由于缺乏资金投入不得不束之高阁。

1.2 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需要风险性投入。科技成果产业化具有高风险的特征:其一,高技术风险。科技成果产业化起点高,高新技术含量大,即便是中试成功的成果,进入产业化运作,也存在着管理、土地、劳力等诸多生产要素的制约,导致产业化进程中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而流产;其二,时滞性风险。科技成果开发、转化、应用直至形成产业化,生产周期长,往往需要几年、十几年的时间。按国际惯例,一般企业的生存期为12年左右,这就要求大幅缩短科技研发、推广应用周期,不断推陈出新,适应产业化发展需求。否则,将增大时滞性风险;其三,自然性风险。农业是脆弱产业,即便在现代化条件下,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影响依然较大,使得科技成果产业化运作仍具有较高的“靠天吃饭”的自然风险;其四,市场化风险。科技成果产业化由于周期较长,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带来的信息滞后性,可能发生多种结果的不确定性,以至达不到预期效果,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其五,政策性风险。政策不完善,落实不到位,或是地方长官强加意志或胡乱作为,都可能削弱科技成果产业化运作的可操作性,从而加大了风险成本。据有关部门推测,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成功运作平均只有30%左右。因此,需要和有赖于发展风险投资。

1.3 增强风险投资力度需要巨额资金注入。风险投资是实现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在特定时期融合的一种商业行为。现有的资金融通上存在着这样一种矛盾的现象:一方面,借贷门难进。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对资金投入的需求量很大,许多高新农牧企业和专业大户由于融资渠道不畅,难以找到融资“婆家”。另一方面,信贷门难开。由于政策导向、投入机制、收益风险等的因素,金融机构有限的风险资金用于真正的科技风险投资十分有限,一般不超过10%。风险投资业发展缓慢,与风险投资注入不足有关,使得金融机构不敢也不能放手放贷,阻碍了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

2风险投资介入科技成果产业化有着巨大的生命力

风险投资是一种专门用于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具有高风险和潜在高收益的商业投资行为。因而,风险投资(主要是科技风险投资)与科技成果产业化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尤其在加快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中有着巨大的生命力。

2.1 风险投资是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催生剂。风险投资主要是解决科技成果产业化初创时的资金短缺制约瓶颈,包括早期的科研、开发、试点和推广上的资金投入,以及参与产业化创业管理运作的全过程。风险资本在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不同阶段起着不同的作用,敢于承担传统信贷所不愿也不敢承担的投资风险与责任,不仅保证了“种子”资金和创业资金上的来源,减少产业化发展中资金瓶颈带来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促进其早出成果、快出成果、出大成果。技术与资金的结合,也为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提供了支撑,进而进一步带动高校、科研院所和农业科技产业的对接与良性循环。据有关资料统计,在美国,50%以上的科技成果转化是靠风险投资实现的。我国现有风险投资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贡献率仅为2.3%,可见风险投资业在我国有着很大的发展空间。

2.2 风险投资是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助推器”。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科技创新。农业科技成果只有渗透到其他生产资源中才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科技创新。风险投资通过介入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全程服务,不仅为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并以提供风险资本而获取产业经营的部分产权,通过参与管理、决策和财务监督,增强产业发展抵御风险的能力,为提高产业集约化、组织化、企业化程度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注入生机,进而带动一批符合现代农业方向的规模经营大户和农业加工型龙头企业,以及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动一批具有高附加值产业和市场开发价值的地方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国际经验证明,风险投资对于农业的发展、繁荣和产业化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支撑作用。

2.3 风险投资介入科技成果产业化展示融通新契机。风险投资是一种集金融、创新、科技、管理与市场于一体的资金运作模式,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商业行为,风险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具有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的特点,不论从质量、产量、生产效率及资源利用率方面都存在超常的发展优势和经济效益,其利润增长率可达200%~300%,这就有了风险投资获得高资本回报的现实可行性。风险投资为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带来了发展新机遇,反过来也为风险资本提供了投资新契机,意味着风险投资在开辟新的投资领域中具有更佳的选择性,相对的风险和成本都减少,赢得了高资本回报的金融发展新空间。

3创新风险投资在科技成果产业化中的介入机制

风险投资介入科技成果产业化,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客观要求。发展风险投资,推进资金、技术、产业的融通与合作,已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3.1 以项目为龙头,完善农业科技产业化介入机制。一是扶持农业研发项目。一个科研成果从开始到形成产业,一般要经过四个阶段,即研究、开发、试验和推广。风险投资的重点是开发和试点这两个阶段。这两个阶段的风险较大,资金需要量多,传统信贷一般不愿介入,一般投资者也不愿意出资相助,因此科技成果转化迫切需要风险资本介入与支持,重点支持有望达到批量生产和应用前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区域试验;二是扶持农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是产学研结合的中试与创业基地,也是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新增长点,风险投资重点扶持涉农科技型企业,鼓励产学研结合,鼓励科技成果持有单位以技术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成果转化和市场竞争。提升科技型龙头企业的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增强农业效益和农产品竞争力与产业抗风险能力,促进其成为科技创新主体和产业化经济实体。三是扶持高优农业项目。高优农业具有创新度高、科技含量大、抗风险力强、经济效益高的特点。重点向生物技术、信息技术、转基因生物新品种、种质资源和良种选育、节能增产增效技术的推广和具有高附加值和市场开发价值很高的绿色农业、生态观光农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园艺花卉、农产品加工等方面倾斜投入,在改造传统农业与发展现代农业进程中发挥其辐射、示范作用。

3.2 以利益为原则,强化农业科技投资风险规避能力。一是增强农业生产抗险能力。自然风险对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影响很大,要建立应对自然风险以及可能发生的人为的水质污染和大气污染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降低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系统风险;要做大做强科技龙头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管理素质,延长产业链,培育企业新的增长点,消除影响企业收益波动的潜在因素;二是提高投资风险化解能力。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机构内在风险防范机制,规范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健全严格的项目评估、优选程序,做好投资前的市场调查,全面评价项目阶段性还款能力和贷款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如期收回;三是建立明晰的产权责任制。明确界定各利益主体的产权关系,明确各利益主体的风险责任,通过合理的风险责任分担,将投资风险在创业投资者、创业投资公司和创业企业之间分配,减少风险过于集中而产生的投资障碍。此外,强化对风险投资监督管理,帮助建立投资项目内部控制制度,保证投资主体利益得到维护。

3.3 以政策为导向,形成多元化风险投资拉动机制。一是健全项目保险制度。成立由政府出资的国家信用担保机构,为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风险融资提供信用担保。通过担保,将银行等社会资金引入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创业投资领域。建立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创业投资保险制度,对投资于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创业投资公司和农业创业企业实施亏损补贴和保险补偿;或政策引导保险机构开拓风险投资保险业务,由保险机构直接投资或为风险项目联合保险,投资发生损失时给予部分理赔。二是培育风险资本市场。①建立风险投资机构。由国家开发银行出资成立官办风险投资公司,成为科技成果产业化政策性融资机构,对风险资本市场进行引导和扶持。②提升多元融资能力。鼓励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会同大中型企业和集团,以及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联合成立股份制投资公司,通过债权融资方式,增强投资能力,通过信贷的方式进入创业投资市场。③创立风险投资基金。采取公募、私募或中外合资等股权融资形式上市流通,或进入创业板市场,分散筹资风险和寻求收益最大化。三是创设政策对接平台。创造有利于风险投资的政策环境,主要是完善现行的政策法规,保障投资主体的正当合法权益。制定风险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所得税减免优惠。提供与风险投资配套的政府低息贷款和为银行贷款提供政府担保的相关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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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S-1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0439-8114(2011)10-2142-04

Study on Industry-University Collaboration Model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Hubei Province

WU Su-chun,XIANG Xi-zhang,LIU Hong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Wuh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 Wuhan 430023, China)

Abstract: Industry-University Collaboration (IUC) is an effective way for the improvement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Four typical IUC models, namely, organization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R&D) center, foundation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ark, university and local government cooperation in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s well as build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monstration base, were studied in-depth by case study methodso as to guide and promote IUC in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ffectively.

Key words: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dustry-university collaboration; model; Hubei province

农业科技创新是指高校、研发机构和农业企业以及民间机构,依靠各级政府财政拨款以及自身财力、人力和物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方法的活动[1]。农业科研产品大多具有公共产品特性,科研院所很难从中获得直接的经济效益;农业科研还具有周期长、地域性明显和风险性大等诸多特点,个体农户和企业无法承担高昂的科技投入。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这些特点客观上要求科技创新活动需要产、学、研三方进行密切合作。

为了有效地进行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创新,合作参与各方必须以一定的组织结构和制度安排结合起来,建立起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即选择合适的产学研合作模式。产学研合作模式是在总体特征上对产学研内部合作主体之间,以及内部主体与政府、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等外部主体之间的不同合作方式、合作类型的标识;是由多个要素和系统构成的具有内在结构和功能的复杂系统。典型的模式是被理论加工后的一种范式,可以模仿、推广和借鉴[2]。产学研合作模式的选择除了受合作双方实力、合作动机、风险偏好、技术属性等微观因素影响外,还会受到区域环境的影响[3]。

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是一个发展的、开放的、主体之间动态交互的过程,产学研合作各方在权衡内外部条件的基础上,会选择不同的合作模式。在国家宏观调控和地方政策的引导下,经过多年的实践,湖北省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显现出了4种典型的模式,即组建农业科技创新(研发)中心、成立农业科技园、开展校地农业科技合作和建立科技示范基地等。

1组建农业科技创新中心

1.1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的特点

农业科技创新中心是由具备良好的科研基础(包括经济状况、研发能力)的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申请,经所在地地级以上市科技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审批组建的农业科技创新机构。创新中心的建设往往采取以企业投入为主的原则,同时,省级部门通过省科技经费给予支持,主管部门或地方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经费。创新中心的特点是:①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②有灵活的组建方式。根据行业特点、企业经济实力和技术条件,创新中心的依托单位可以是单一的农业企业,也可以是以农业企业为主,高校或科研院所参与共建。③有明确的内设机构及其职责、人员配备、运行机制等。科技基础良好、辐射面广、带动力强、区域优势明显、产业特色突出的各类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其他农业科技型企业往往会成为政府选择组建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的对象。湖北省就此还出台了《湖北省企业产学研结合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方案》,对校企共建创新中心采用认定制,强调依托单位必须是湖北省内注册的创新型建设试点企业、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或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企业,由企业提供创新中心运行经费。

1.2各类省级创新中心

湖北省已相继在农药、莲藕、水稻等学科领域组建了各类省级创新中心(见表1),它们分别以各自学科的科技创新为科研目标。

1.3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

2006年,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以湖北省农业科学院为依托,设立300个创新岗位,整合其他农业科技资源,构建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湖北省财政每年安排3 000万元专项资金,对创新中心实行稳定支持,并将这项工作列入了《湖北省“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和《湖北省“十一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要求到“十一五”期末,创新中心主要农作物品种在全省覆盖率达到60%以上,综合农业科技支撑能力超过60%,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提升到60%以上,使湖北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走在中西部前列。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从区域实际出发,对创新中心的运行体制和机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①设置创新岗位,集聚创新资源;②设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岗位”,形成成果转化的快速通道;③搭建创新平台,激发创新活力;④改革人才评价和使用制度,建立竞争上岗和分层合同管理机制。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自组建以来,在农业科研的资源整合、队伍建设、成果转化和科技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初步形成了“农科教企”大联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具体由三个子系统组成:①以分工协作和联合攻关为特点,建立湖北省农业科技研发体系。②以“专家大院”为中心,形成省(创新中心)、市(试验站)、县(转化岗位)三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服务体系。③构建科研和产业基地孵化系统,促进地方农业科研机构和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壮大[4]。

2成立农业科技园

2.1农业科技园的特点

农业科技园是在一个特定的区域内,通过经济、政策、法律等手段,将政府部门、高校、研发机构、企业和农户等利益主体结合在一起,利用内部的分工与合作,将研发、应用、产业化等活动融为一体,使农业技术的供给与需求紧密衔接,从而极大地降低创新的交易费用,提高各主体和社会整体的福利水平[5]。农业科技园的特点是:①由国家和地方联合共建,享有行政管理权和经济管理权,所在区域一般表现为自然条件较好、土地集中成片、土壤肥沃、水源充足、交通便利和农业生产水平较高。②使命是将科技优势迅速转化为产业优势,依靠科技产业化示范,推动地区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促进地区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农民增收。③以优秀的人才队伍和高水平的科技成果为依托,形成农科教、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成果转化机制。④从事高新农业技术的应用研究、示范推广及其产业化工作,并负责农业信息的传播和农业科技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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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武汉国家农业科技园

武汉国家农业科技园(以下简称武汉园区)是湖北省农业科技园建设战绩突出的园区之一。它成立于1998年,2001年经批准成为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是全国36个国家级园区中惟一坐落在都市城区的高科技农业园。武汉园区分为农业科技产业区、农科贸市场区、农业科技孵化区、农科教培训区、农业示范观光旅游区及生活配套服务区等六大功能区,同时,在武汉周边及湖北相关县(市、区)建立起了33.3 km2的示范区和辐射区。该园区紧紧围绕成果转化、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题,以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环境创新为动力,整合园区优势,促进了农业科技创新。①体制创新。为了把武汉园区建设成真正适应市场机制的示范区,武汉东湖高新区注入资本8亿元,组建了武汉高科农业集团。武汉高科农业集团作为独立法人全权代表管委会对武汉园区行使管理运作职权,这种管理模式由“政府主导”变为“政府引导、业主开发、市场运作”,极大地推动了武汉园区的发展。②科技创新。由于武汉园区核心区地处都市,为了使科技创新的成果尽快服务“三农”并加快辐射,武汉园区在城市圈内城市建立了13个示范基地及专家大院,以兴办示范区为纽带,将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联为一体。③环境创新。武汉园区与东湖高新区搭建了四大创新服务平台:即以华中农业大学、湖北省农业科学院为依托,为企业搭建科技成果的研发平台;集孵化、咨询、培训、融资、信息、会议、商务、成果展示、休闲于一体的企业孵化平台;针对园区企业产品品种多、企业年轻、产品技术含量高、覆盖面广等特点,旨在帮助企业与外界联络沟通,扩大社会影响,提升企业的市场认知度的信息交流平台;针对农业投资期长,见效缓慢,回报率低,但贡献率大等特点而建立的服务平台,如税收减免,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跟踪服务等。

3开展校地农业科技合作

3.1校地农业科技合作的特点

由于农业技术大多属于公共物品,具有很强的外部性,所以政府理所当然的成为农业技术的主要提供者,但是政府仅仅依赖自身有限的财力不能满足社会对农业技术的需求,必须与其他主体分工协作共同来承担农业技术的供给任务。这样,校地农业科技合作便应运而生。

校地农业科技合作是指为了解决“三农”问题,充分发挥高校的科教优势和地区的资源优势,推进当地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当地政府选择在农业学科具有很强优势的高等院校,与其签订校地合作协议,就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发展和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长期合作。通过校地合作,间接达到产学研合作。特点是:①高校根据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特点,特别是生产过程中遇到的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难题,充分利用学校相关领域的科技优势,组织专家进行科技攻关。②高校专家教授所取得的最新科技成果,同等条件下优先在当地进行示范推广。③合作双方共同组织申报各类科技项目计划和基金,争取各级政府科技资助,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等。

3.2校地农业科技合作的典型

在湖北省,华中农业大学与十堰市的校地农业科技合作比较具有代表性。多年来,双方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十一五”期间,基于十堰农业基本情况,双方在五大领域达成了合作共识。一是对口帮扶。通过政策鼓励,以科技成果转化为载体,华中农业大学与十堰市一个县建立对口帮扶,院系与乡镇对口帮扶,实现人才技术优势与资源和产业化优势对接,引进业主,转化科研成果,兴办科技产业;二是项目研发。依托特色资源和区位优势,共同争取项目,加强合作研发,重点是继续争取和实施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农业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示范、国家粮食科技丰产工程地膜水稻示范、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农业面源污染双测、生物载体工程治理小流域污染、高香型有机茶综合开发研究等一批项目;三是产业开发。主要对有一定基础和规模的柑橘、茶叶、蔬菜(山野菜)、魔芋、黄姜、中药材、食用菌、烟叶、龙须草、草食畜牧业等产业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开发;四是人才培训。重点抓好短期实用技术、实用人才培训,以科技大户、示范大户、专业大户和农技骨干为主要对象,充分利用华中农业大学的培训条件和智力资源,通过多种办法,为十堰培养更多的农业技术人才;五是基地共建。以市场化运作为主,给予适当的优惠条件,十堰市将华中农业大学作为农业管理技术经营人才培养的基地,华中农业大学将十堰市作为学生社会实践和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基地,建立长期的战略伙伴关系。

4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4.1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特点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是指政府根据农业创新计划,选择资源丰富、优势明显、竞争力强的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以及相关配套产业,鼓励高校与企业或产业所在地的政府、农村组织签订服务协议而建立的科技示范基地。它具备如下特点:①投资主体以地方基地为主,政府项目补贴为辅,化解示范基地资金风险。②示范基地负责培育农业新品种、引进新技术,以及人员的技术培训,实现示范效应和辐射效应。③技术依托单位不局限一两家,与具有学科优势的高等院校、龙头企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是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聚集地、开发源和扩散源,对推动地方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发挥着重要作用。

4.2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是湖北省“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8年,湖北省将科技计划的目标从原有的重点“培植科技资源、孵化科研成果”转变为“培育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加快建立创新体系”。2009年,湖北省出台了《湖北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行动计划》,计划经过3年努力,建成100个与优势特色农业板块经济对接的科技创新示范基地,集成组装和示范应用200项以上标准化、成套化的农业种养技术,显著提升优势特色种养业的单位产出水平和效益。

4.3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以罗田县板栗产业为例

罗田县板栗产业的发展具有自然资源条件优势、市场优势和产业规模优势,在湖北省乃至全国的板栗生产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板栗产业是罗田县及整个大别山区农民脱贫致富的一大支柱产业。然而,随着板栗产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罗田板栗产业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良种优势难以体现、品质下降、综合开发效益不高等。为突破制约板栗产业发展的瓶颈,在上级科技部门以及各大专院校的重视和支持下,罗田县建立了板栗种植及加工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形成了“高校联龙头、专家联基地、基地联农户”的产学研、科工贸一体化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为保障示范基地的运转,罗田县重点做了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求示范基地的建设主体必须有资金投入,投资体系以企业自筹为主,国家、省、市、县级科技经费资助为辅,开展项目前期调研;二是成立了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具体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三是建立并完善全县性的板栗生产协会或合作社,开展大范围、多层次的技术培训和服务。湖北华丽食品有限公司是罗田板栗种植及加工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的主体承担单位,该公司投资1 000多万元配备各种科研设施,引进新生产线,并与华中农业大学、湖北省林业科学院、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武汉工业学院等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仅开发出的“栗之都”牌休闲产品就达10余个,公司全面投产年可加工板栗10 000 t,产值可达2亿元。公司拥有基地1万hm2、可辐射带动农户3.5万户。通过深加工,栗农每千克板栗鲜果可增收1元以上。公司依托湖北省林业科学院等的技术支持,研究应用板栗整形修剪、平衡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低产林改造等技术,并进行优化组合,制定《板栗无公害丰产栽培技术规程》,在罗田县各乡镇全面推广该技术,新建板栗无公害标准化种植基地2个,扩大种植面积667 hm2,改造低产林667 hm2,带动板栗专业大户100个以上。

5小结

通过分析以上4种模式,我们可以看到尽管它们的特点各不相同,但各种模式均有各自独有的优势,在推动湖北省农业科技产学研有效合作、解决制约湖北省农业发展的关键性技术难题、增强农业企业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均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中我们可借鉴和完善这些模式,以实现产学研之间的良性互动,促进我国农业科技与经济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社梅,赵芝俊. 加强农业领域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一点思考[J]. 农业科技管理,2007(1):1-4.

[2] 周静珍. 我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的模式探讨[D]. 南京:南京工业大学.2004.

[3] WU SUCHUN,XIANG XIZHANG. Analysis of the Choice for the Mode of Industry-university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in Chinese Agro-industry[A]. Arnoldo de Hoyos. Proceedings of the 6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Innovation & Management[C]. Wuhan: Wuh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Press,2009: 127-131.

[4] 陈诗波. 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践与启示[J]. 创新科技,2010(2):20-23.

篇(6)

与此同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面临更大的挑战,农技推广体系更需改革和创新。过去三十多年,我国虽然建立了庞大的国家农技推广体系,在粮食等主要农作物和家禽水产等生产技术的推广上做出重要贡献,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一是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职能定位还未完全理清,受地方党政中心工作的影响,农技推广人员难以专职从事公益性的农技推广工作;二是基层农技推广管理体制没有完全理顺,一些地方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人财物“三权”上收的改革还存在许多实际困难;三是技术推广人员缺乏激励机制,难以充分发挥积极性,同时农技推广人员的待遇相对较低,长期以来难以吸引优秀人才;四是技术推广队伍建设薄弱,推广能力偏低,难以适应新技术扩散要求;五是传统的从上到下的技术推广方式难以适应农业发展需要,对农民技术需求的信息缺乏反馈机制,推广技术难以满足农民增收的多元化需求;六是农业技术推广投入严重不足,使基层农技推广部门难以发挥应有作用。问题不少,原因很多,但最主要的是各级政府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职能与重要性认识不足。近几年,虽然我国基层农技推广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取得一定进展,重新修订的《农业技术推广法》亦于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但要充分发挥农技推广体系的作用,改革仍将任重道远。

二、推进农业科技体系改革,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推进农业科技体系改革以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也是落实十提出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需要。要建立新时期的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在加大投入的同时,急需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体系改革。

(一)新时期农业科研体系的改革

在建立新时期的农业科研创新体系方面,建议如下。(1)实施农业科技国家创新人才战略,吸引和培养一批领军级的农业科技人才和大批优秀创新群体。(2)探讨建立农业科研投入新机制,国家农业研发项目的设置以农业发展目标和农民技术需求为依据,使农业科研在增加投入的同时能够更好地满足生产需求。(3)在强化农业公共科研单位的公益职能和现阶段在农业科技创新中重要地位的同时,进一步分离农业公共科研单位可商业化的研究和产业化活动,把研究重点放在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为企业进入农业科研提供发展空间,使企业逐渐成为农业应用研究和科技产业化的主体;同时,强化知识产权的实施力度和提供优惠政策,建立企业进入农业科研领域的激励机制。(4)继续加大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力度,建议到“十二五”末政府对农业科研的投资强度要逐渐从现在的0.7%提高到1%以上;同时,调整政府的农业科研投入结构,提高固定经费拨款(相对于竞争性项目经费)在总投入中的比例,增加中央政府对中西部地区的农业科研投入。

篇(7)

1.2龙头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云南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龙头企业将许多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直接运用于生产加工过程,直接推广到户,覆盖从技术设备、良种供应、种养管理到产品收购、加工、储运和销售全过程,大大缩短了科学技术的推广周期,开发出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的农产品。

1.3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云南省逐步建立起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构建起省、州、县三级农业部门运作体系,拥有各类信息服务机构155个,工作人员735人、农村信息员3685人。建成覆盖全省乡村的云南农业信息网、云南农业技术推广网等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平台,金农工程“、三电合一”等项目扎实推进,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云南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迅速,2013年12月12日,云南省与阿里巴巴集团合力推进的淘宝特色中国云南馆在“双十二”试运营,云南馆销售定单数超过4万单,总销售金额达到200多万元人民币。

1.4境外农业合作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云南省农业科学院与东南亚各国开展农业科技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在老挺、柬埔寨、缅甸等国建立了农业示范园、境外动物疫情监测站,开展如“老北农业示范中心”、“越中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业科技友谊示范园”等项目。云南省培育的杂交水稻、陆稻、杂交小麦等品种已被周边国家引进、示范和大面积推广,推动云南乃至中国农业先进技术、良种、农资和农产品“走出去”,提高农业科技的创新能力。

2云南农业科技发展存在的问题

2.1科技经费投入不足云南农业科技资金投入不足,从农业科技研发、推广应用到产业转化,经费保障不足,严重阻碍科技兴农技术进步。发达国家农业科技投资占农业总产值比重为5%,发展中国家为0.67%,中国平均为0.27%,云南省农业科技投入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为0.15%,远远落后于其他省市,大部分科研推广机构出现“牌子空了”、“队伍散了”,农技服务职能空洞化的状况。云南涉农企业对于农业科技研发的经费投入有限,自主研发创新能力不足,产品加工增值低,而个人科研投资几乎是看不见的。由于科研经费的不足,导致云南农业科技试验及示范工作难以开展,造成新品种和新技术的推广慢。也导致云南农业科研设施建设落后,新仪器设备缺乏,影响科技工作水平的提高。

2.2农业科技人员缺乏一是涉农科技人员不足。截至2012年底,全省有农业科技人才约1600人,农技推广人才约4.5万人。平均每万亩耕地有农业科研人才0.23人,技术推广人才6.54人。农村实用人才、农技推广人才和农业科研人才等农业农村人才不足,农技推广人员待遇太低,不愿深入到农业生产一线中去,导致了农业科技创新动力的严重不足。二是农业人才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知识老化,熟悉传统农业技能占大部分,熟悉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新技术的少。全国农技推广人员本科学历不到10%,推广人员中具有对口专业学历的不到55%,云南专业技术人员青黄不接、人员老化现象尤为突出。三是一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中的农民带头人大多数综合素质不高,仍以当地的“土专家”,农民特派员为主,懂技术人才缺乏,制约了科技推广的创新和发展。

2.3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目前科技进步对农业产业化的贡献率水平不高,科技参与产业链发展的范围较小,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2012年云南农业科技贡献率为50%,农业综合机械化率为3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云南省绝大多数农产品以初级产品为主,农产品深加工转化率只有31%,深加工比例不到5%。农技推广的“最后一公里”存在困难,大量科技成果未能及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造成农业科技资源的严重浪费。农民是农业技术应用的使用者,但云南农村农民科技意识淡薄,对于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吸收、利用、消化的能力不足。此外,科技服务组织与农户之间关系不密切,科技服务组织不了解农户和农村对于科技的需求,导致一部分科学研究缺乏实际应用价值,降低了科技成果的转化率。

2.4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不健全农业科技与生产脱节的现象突出。云南农业科技推广体系行政色彩较浓,以政府基层农技推广部门为主,政府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业科技龙头企业之间相对独立,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合作。云南农业科技研究多集中在产中环节研究,产前、产后技术力量薄弱,尤其产前的良种良苗、产中的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产后的农产品的加工和综合利用、保鲜技术等的研发和利用十分薄弱。科研体系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现象也存在。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负责科研成果的转化、推广,农业科研部门负责农业科学的研究,造成农业技术与科技成果之间分离。同时,许多部门对农业的科研项目进行立项和管理,带来较多的低水平的重复研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少。

3促进云南农业科技发展的对策

3.1提升农业科学技术水平构建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体系和推广应用平台,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优良品种的选育、示范,推广高效栽培和养殖关键技术、设施农业、节水灌溉技术、病虫害预防与控制技术。加大无公害生产技术的推广,保证农产品良好品质。加强配方施肥、动植物疫病综合防治等农业综合配套技术推广,加大重大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区和示范场。不仅要开发、引进和推广降耗增效和优化农产品品质的技术,还要加大农产品加工保鲜储运、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

篇(8)

1.培养农村实用人才为实现农业产业化奠定坚实的基础。农业的产业化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之路,而农业产业化要求农业生产科技化、整体化、规模化、组织化,才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商品率。而作为农业生产的主体———生产者,必须要掌握一定的科学知识。要提高科技在农业中的含量,就必须培养大批农村实用人才,来提高人口的整体索质。

努力提高劳动者的素质。素质的差异。出现了观念上的不一致,对市场经济的适应程度不同、信息量掌握多少不同、分析和把握某项新实用技术的机会不同、驾驶和经营方法不同、社会联系的渠道不同,当然收入的途径、机舍和速度也不同。

篇(9)

2农业科技园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现实选择

农业科技园区具有较强的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和技术优势,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具有较好的基础。农业知识产权首先是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单位依法享有的一种是专有权利,其范围是在农业科技领域创造的技术成果和产品,包括植物新品种权、农业技术专利权、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权、农产品加工商标权、农业商业秘密权、农业著作权、农业科技成果权和其它来自智力活动的权利等。

2.1知识产权战略是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的路径选择

园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园区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选择。园区资源的科学开发和利用最关键环节是依托园区的核心技术,通过技术创新提高农业产业化率,才能保护和改善园区农业生态环境,和谐、持续地利用自然生态资源。以科技、生态农业的理念经营好农业科技园区,保证推进园区农业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故此,知识产权工作必将成为园区发展的关键工作,知识产权战略必将成为园区引导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终将与园区持续性发展融为一体。

2.2知识产权战略有利于提升农业科技园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面对国内外农产品市场竞争,农业科技园区正引导企业发展,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不断提升农业科技园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目前,我国农业科技基础相对较弱,农业整体发展水平不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品质不高。随着我国市场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农产品关税的调整,外国品优价廉的农产品对我国市场冲击很大,市场风险加大。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使园区企业切实在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知识产权方面下大力气,通过知识产权战略达到提高园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3知识产权战略是农业科技园区对外宣传的名片

国家不断强化知识产权顶层设计,谋划好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强县建设。知识产权战略已经成为各地营造招商引资的重要软环境,更是园区招商引资的有利法宝。制定和实施农业科技园区知识产权战略,有利于吸引各级政府经费投入、政策性支持力度,更好吸引资金和孵化技术、提高园区知名度。园区自主研发、引进推广科技成果量作为政府考评园区的一项重要工作指标。

3对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的思考

3.1整合多方资源,汇聚各类人才

人才是强园之本,营造良好氛围吸引各方科技人才、智力。只有集聚人才,才能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推动现代农业科技进步、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首先,树立“以人为本”的创新理念,吸引各类人才参与园区建设和发展,培养出一批知识全面、素质较高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使园区逐步形成农业科技人员的创新基地,农业企业的创新平台。大力支持和鼓励园区科技人员知识产权创造,激发创新热情。其次,与政府对接,争取多方支持。充分整合好科技特派员和知识产权特派员行动,为园区发展诊断,全面提升园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专利申请量与质量的提升,有效规避知识产权风险,促进园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提高。

3.2强化以园区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当前,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有较大提升,但总体上看,我国高技术企业还很少,多数企业技术创新不强。需要发挥园区企业在科技创新、研发投入、成果转化中起到主体作用。大力支持和鼓励园区企业自主研发,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实现农业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双轮合力驱动。第一,国家加大对农业科技园区财税、金融等政策倾斜,让企业产生对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源动力,提升创新意识和能力。第二,加强产学研紧密合作,推动科研单位、大学等与园区企业共建平台、协同创新。运用投资、项目带动等政策,促进农业各领域的自主创新,形成更多园区企业农业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产品。第三,鼓励知识产权等智力资本入股企业,加大对参与技术创新科研人员的奖励等来激发企业创新能力。

3.3打造园区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品牌运营战略

当前,要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更要强调知识产权的经营,将知识产权从法律资产进化为商业资产,并发展为策略资产。园区中经营知识产权涉及面广,应当有所突出重点,建议打造园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品牌战略。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标示某种农产品产自特定地域,且该产品的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产地的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产地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在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也是发展地方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一条重要渠道。对园区具有传统优势和独具地理环境的农产品积极采取地理标志保护措施。用知识产权战略带动园区产业技术升级,创建一批上规模、竞争力强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使园区逐步成为标准化、规模化以及区域化的自主知识产权农产品生产基地,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农业综合效益。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评价,提高全社会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知度、接受度,把园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作为引导健康消费、放心消费、时尚消费、品位生活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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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约沂水县农业科技应用的因素

2.1农业科技应用的主体———农户综合素质低

受经济、文化、社会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县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多是文盲、半文盲,即使是高中生水平的农业生产人员也是少之又少。他们受自身素质影响,在耕作方法上仍采用传统的耕作方法,对历代传下来的耕作经验有极强的依赖性,田间管理缺乏科学性,并且对于先进的农业技术采取排斥和抵制的态度。根据调查,多数农民在务农的同时还会从事第二职业,由于农业的投入与产出的回报率低,越来越多的农民逐渐成为以非农产业为主的兼业农民,非农收入成为他们的主要经济来源。随着这些人的离开,农村的整体劳动力水平日益下降,这些都阻碍了农业科学技术在我县的传播、应用,阻碍了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向现代农业的转变,给我县的农业发展敲响了警钟。

2.2农户规模小

农户规模是制约农业技术应用的一个重要因素。据调查,除谷物播种和小麦作物的收割已经基本实现机械化作业(少数地区仍存在人力播种)外,其余的生产管理像打药、施肥、锄草、玉米的收割等仍然以人力劳动为主。农民的生产作业苦不堪言。

2.3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不健全

不同于发达地区的农村服务合作社、农机推广站等多方位的农机推广体系,沂水县主要采用“专家组+技术指导员(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农技推广机制,这在谷物新品种的传播应用上有较大的积极作用,但在农业生产中的后续作业开展、农业的产前产后的指导等方面却存在着诸多缺陷。由于农机推广的专家组和技术指导员较少下乡参与对农户的实地指导,他们对农户的帮助及信息传播极为有限。另一方面,财政经费拨款存在的缺位现象也使得农技推广服务工作较难展开。这些都严重制约了新技术的传播和农户对农业技术的接受及使用。

3对策思考

3.1加强并完善对农民的培训教育,提高农民综合素质

通过开展培训班,专家下乡指导,召开群众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培训。农业生产具有季节性,在农作物种植和生长季节,可组织专家下乡,亲临指导农户们的田间管理活动,针对种植中出现的不合理行为和作物生长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建议,使农户能够即使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并改正;在农闲季节可组织农民到县农机推广站进行实用知识的学习,普及科学的种地知识,由专门的农业技术专家帮助解答农户们在平日的生产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在村中,可充分发挥村集体的作用,通过电影,座谈会、宣传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及时把农业新技术和各种资讯等传递给当地农民。其目的是逐渐改变农户传统的耕作方式,把科学的技艺、耕作方法传授给农民,同时结合农户丰富的经验,提高他们利用科学技术的水平和农产品的产量。

3.2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扩大农户规模

3.2.1完善土地流转制度,促进土地的集中

推进土地流转,是提升农业科技应用水平的重要举措。一方面,健全的土地流转制度有利于土地的集中和规模经营,从而使先进、适用的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得以推广应用;另一方面,土地的适度规模有利于为农业的机械化经营创造条件,提高对先进农业机械的利用水平。目前,很多村庄开展合作社经营发展模式,集中土地、技术、劳动力、资本等资源发展规模经营,取得了很大成果,很值得我们借鉴。经过实践检验,合作社模式能够有效地集中本区域种地能手,号召农户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加入合作社,能够有效地解决因农村劳动力断层和劳动力老龄化导致的土地经营管理不善等现象,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农业新技术成果的应用;同时可以较好地解决我县农业机械利用不足的问题。

3.2.2提高农户的组织化水平

现阶段,农户的合作意识淡薄,农户之间缺乏合作和互相帮助的精神,以浇灌土地为例,相邻的土地因为这种“只扫自家门前雪”的分工负责制导致管道的重复设置,造成了劳动力的极大浪费。因此有必要加强农户之间的合作,提高农户的组织化水平。

3.3降低科技应用风险,提高农户抵抗风险的能力

3.3.1培植农业科技示范户

据走访,各村一般都有几家种地能人,他们有胆识、有头脑,敢于使用新技术,因此要充分借助他们的力量,鼓励他们积极承包土地,向种粮大户发展,依靠农技专家的科学知识指导他们更好地应用农业新技术,同时在资金上、政策上给予他们支持,鼓励农业大户使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和产品,让更多的农户看到新技术的优势,从而起到更好的宣传作用,以此促进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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