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汇总十篇

时间:2023-12-05 11:00:59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篇(1)

社保档案在整个社保工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实现社会保障信息交流与共享的保证,是参保者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也是社保部门进行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的必要条件。作为一项专业的管理工作,社会保险档案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数量庞大。随着我国社保制度的改革,参与社保的人口已从城市覆盖到农村,最终实现全民参保,这就是社保档案数量的庞大。二是,动态变化。个人的社保档案会随着个人工作单位的变化,而发生关系转移,各项社保缴费情况也会依据个人工资的增减发生变化,这就决定了社保档案的动态变化。三是,以人为本。社保档案以人为基本对象来办理的,个人是社会保险档案的最基础的形成单位。社保档案是个人参与社保的原始凭证,也是维护个人利益的重要凭证。就如人事档案一样,随着个人变化,产生相应变化。四是,规范性。社保档案是按国家的有关规范来办理的。具体表现在:一是,办理活动的规范,即各类社会保险都有统一的办理程序、缴付费标准;二是,形成材料的规范,即各类社会保险都有规定有规范的记录卡,登记清册及报表,不论是哪个单位的职工,其形成的相关材料具有一致性。

2 加强社保档案管理的必要性及重要意义

一是,加强社会保险的档案管理,是深化社会保险改革的需要。随着社会保险改革的逐步深化,“单位人”势必要变成“社会人”。社会保险部门不但要履行社会保障的责任,同时还要承担起对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与管理职能,如此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若无完整准确的个人资料记载,即安全有序的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社会保险部门的工作就会陷入困境,甚至会影响到社会保险改革的进程。二是,加强社会保险的档案管理,是社会保险业务本身的必然要求。一个参保人从办理参保手续到离退休以及中间失业等享受社会保险的各项待遇,要经过诸多环节。在办理参保手续时,首先要填写保险卡及个人详细情况表等作为最原始的资料存入个人档案,其后要不断缴纳社会保险费、划拨个人账户、计算利息,有时还要对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及养老金发放标准进行调整。伴随人才的合理流动,还要办理保险关系转移和基金的转入转出手续等,这些详细的个人档案记载,就成了今后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参保人的切身利益。三是,加强社会保险档案管理,有利于社保部门提高业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实际上是对业务工作进行有序的梳理和有效的归纳。对已完成的业务工作进行回顾整理、总结,从中找出经验教训,将对正在进行或进一步开展的工作提供良好的借鉴和推动。可以为决策者提供准确的各项统计数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提高办事效率。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利用是我们做好社会保险工作的前提条件。

3 完善八个环节,提高社会保险档案管理水平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想社会保障事业取得长足健康的发展,首先就需要从基础工作抓起,夯实档案在社会保险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充分发挥好档案的服务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3.1 科学分类

档案分类不仅是档案文件整理中的一个工作程序,更重要的是在整个归档文件整理工作中具有主导的作用。没有合理的分类,归档文件收集整理工作就无法开展下去。归档文件只有赋予鲜明的特征,才能加以区别和联系,便于保管和利用。所以,确定社会保险档案的分类标准,实现科学分类,是档案归集、整理和保管的基础,同时又指导着其它各项工作的有序展开。

3.2 日常归档

平时归档是立卷人员依照档案分类与范围。将已经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随时归入临时卷夹(卷盒)内,这就是平时归档。平时归档要“随办随归”,今日事今日毕,不得积累到第二年立卷时再归卷。这样,有利于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联系,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归档文件材料的排列,要按照各类文件材料归档的范围、发生时间、重要程序分门别类地收集和整理,依次进行排列。档案在整理后,要去掉金属物,对破损的应按裱糊技术要求进行托裱。

3.3 合理编号

整卷装订的案卷其全部卷内文件要编统一的顺序页号。并以“件”为单位在文件材料的首面加盖归档章。同时,搞好编制目录。归档文件目录包括件号、责任者、文号、题名、日期、所在页号(或件号)、备注等项目。件号即文件材料的排列顺序号。责任者是指制发文件材料的组织或个人。文号即发文的字号。题名即文件材料的标题。日期即文件材料的形成时间。页数即填写一件文件材料的总页数。备注即需要补充和说明的情况,包括密级、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

3.4 标准化装订

按照国家最新的档案管理办法,文书类档案可以不装订,可按件和保管期限直接装盒。而会计类和社会保险业务类档案必须装订成册。装订材料,必须选用经档案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档案保护要求的安全材质。装订档案,一律采用案卷左侧装订,并将左、下侧对齐,采用“三孔一线”的方法装订。

3.5 填写卷面和档案装盒

案卷封面项目包括:全宗名称、案卷标题、起始时间、保管期限、件、页数和归档号。案卷封面项目的填写,要求内容完整、概括准确、字迹整洁、一目了然。这里需要明确几个栏次的概念:(1)全宗号。全宗号栏内按同级档案局给定的全宗号填写,暂未给定的此项可空置,待同级档案馆给定全宗号后再行填写。(2)年度。年度栏内填写盒内文件的形成年度。填写时要采用公元纪年,以4位阿拉伯小写数字表示,不得简化。(3)保管期限。保管期限栏一般以汉字全称表示,分为“永久”、“长期”、“短期”。长期为16-50年,短期为15年以下。(4)机构或问题。机构或问题栏是指按哪种类目进行分类。如果档案按科室分就是“机构”,如“办公室、业务科”;如按照业务类目分就是“问题”,如“基金核定表”、“业务台账”。卷面填写完毕后,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年度、不同保管期限的归档文件材料不能放入同一档案盒。档案盒的厚度与归档文件材料的厚度相适应,避免归档文件材料弯曲受损。

3.6 定期移交

按照有关规定,凡在工作中形成的在归档范围内的文件材料,均由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整理、立卷、装订,并定期移交档案部门归档。各职能部门应在次年初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交接双方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要齐全完整。

3.7 规范排列

篇(2)

当前高职院校的财经类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专业技术应用能力较差、素质较低等种种问题,高职院校教师财务会计专业学术水平和专业技能实训教学水平存所欠缺就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2000年的《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高职教育培养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毕业生一系列原则意见:……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将实践教学的主要目的确定为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并在教学计划中占有较大比重……。高等职院应该着力提高财务会计教师技能实训的教学水平,切实增强学校所培养学生的社会工作竞争力。

一、高职院校的财务会计教师专业技能实训教学水平的一些现状

本文所探讨的问题对事不对人,是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中工作不到位所致,与教师个人无关。

1.近年有一全省的会计技能考试(被称为小高考的全省统考)的考官(教师)培训班结束考试中,有几个位高职院校派出的财务会计专业教师考官(据说均为高级职称),居然在全场三个小时的考试都不能完成技能实操考试,连最简单的会计凭证归类沾贴装订都没操作完成及记账凭证汇总不平衡等等。省招生考试中心的领导说,你们所谓的财务会计专业教师加考官自己都不懂,那平时所教出来的学生水平如何就可想而知了。后由于同校另一位教师请求考试中心领导网开一面,允许帮助做实操汇总及特许延迟1小时才勉勉强强完成。

2.有一位老师曾为此表示无奈。前年有几位会计专业高校财经讲师在指导会计专业学生进行实操实训时,从学校的会计部门借来会计凭证装订机,但在几十个学生面前却束手无策,弄了半天,汗流浃背,也搞不清楚三角式的会计记账凭证封面是如何将记账凭单装订成又结实又整齐有序的一本账册,但就是宁愿在学生面前丢脸也不肯向在场的这位同行老师请教,是这位老师实在于心不忍看热闹,主动站出来说让他来试一试,并且当众很快就装订出一本本结实整齐的记账凭证。这时全场学生掌声齐呜。

3.很多同行教师曾多次见到一些年轻的硕士研究生毕业的教师给学生上课时只拿一本教材,别的连一张教案纸、一支笔都不带,后来一了解才知道他们每次上课都一本书,照本宣科,几乎没有任何的参考资料。

4.有学生反映,在《外贸会计》的出口产品退税与成本计算与实操实训中,将一些错误的核算方法教授给学生,在核算商品费用定额时,按含值税的购进价格计算,并作为该课程的考试题目,使一些毕业生到社会工作中运用时被税务部门批评为少计利润以少缴交所得税,同时也受到老板的责骂。

如有一技能训练的资料:我国某外贸公司出售一批货物至日本,出口总价为12万美元CIFC6横滨,其中中国口岸到横滨的运费和保险费占11%,这批货物的国内购进总价格为人民币819000元(含税价),该外贸公司的费用定额率为6%,增值税率为17%,退税率为9%,结汇时外汇买入价为1美元折合人民币8.30元。要求分析:试算这笔出易我方是否盈利,利润额为多少?

计算商品总费用定额时,财会老师是这样错误地教授给学生的:819000×6%=49140元。

正确的计算应该是:商品总费用定额=819000/(1+17%)×6%=700000×6%=42000(元)。仅这笔账的错误计算就少计利润7140元,最终导致少计缴所得税2356.2元〖7140×33%=(当时税率为33%)〗。毕业生工作后按照这种错误的教授方法计算当然会被税局批评以及老板责骂了。这样学生社会工作的竞争能力就会大打折扣了。其社会影响的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5.有一位已任教多年的财经讲师在上课时碰到学生提出问题:商品流通费用率如何计算,该老师不懂。课后点名问了几位会计老师也无人知道,当时在场教师就有一位曾经在商品流通企业担任多年会计工作,但就是因为看不起对方而宁愿大家都不懂,也不问这位教师。

6.有的财会专业教师,在《会计实务》课程的“银行存款转账结算方法”章节的授课时,并不知道转账支票的结算方式,由于现代的交通及通讯技术日新月异的飞速发展,已经不是以前所谓的“只能用于同城范围内结算”了,而是可以在不同城市但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进行转帐结算,比如一个省的大部分甚至是全省的城市都可以使用转帐支票结算。但是我们不少的财会专业教师根本就不知道,还是按照原来的“只能用于同城范围内结算”这一不符合现实情况的说法教授给学生。使得不少学生工作后曾经多次提问,为何这些问题会计老师教给他们的知识与实际工作运用不一样,使学生受到了工作单位的师傅们批评,说是在学校没学好。

7.有些“多师”型高职教师也时常张冠李戴,讲错课程内容。如企业退休人员经费放在营业外支出核算、销售费用包括了销售部门的业务招待费等等。因为连年学生对老师的综合评教分数比较低,后来就采取了在期末闭卷考试之前先出六、七道复习题,期未考试卷就选择其中的五道题进行考试的方法,以获得学生“较好的”评价。有些会计师或财务会计负责人在教授学生工资核算的实操实训时,就是简单的如何按承包经营完成利润总额计算奖励工资都讲授错误,在有人提出正确的算法后仍然坚持己见,至今未改。还有发生一些常见的错账也都无法查清等等。

二、着力提高高等职院教师专业学术水平和专业技能实训教学水平

提高高等职院财会教师专业学术水平和专业技能实训教学水平,也许这些问题已经是老生常谈了,但在我们的身边还常有类似上述的问题发生,我们就有必要再进一步探讨和研究。作为高等职院的财会专业课教师,最主要的是要将和本专业的社会实际职业工作的最实用的知识与技能教授给学生。

1.切实加强财务会计教师的岗位专业知识继续教育的力度

教育主管部门及高等职院要真正地重视教师的岗位专业知识继续教育工作,加强财务会计教师的岗位专业知识继续教育的力度,以解决财务会计教师知识结构老化、专业知识滞后的现象。现在的社会人们大都重视大学的第一学历教育,而不重视大学毕业工作以后的继续教育,特别是财经类专业知识的继续再教育,使不少的人捧着在很多年前拿到的毕业文凭而高枕无忧。其实这些以前所学到的知识不少早就已经时过境迁,随着时间的推移、科学技术、计算机信息、网络的技术进步与发展而变得不够适时与不大实用。只有在职称评定时有接受继续教育的要求,但没有严格的知识深度及范围与时限要求,如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等,使得有些人老是拿着十年甚至是几十年前的本科毕业证或三、四门多年前的所谓硕士课程的结业证书就引以为荣而满足于此了:我也是本科毕业了,我也读了研究生呢……。对此,教育主管部门和高等职院应制定有严格并详细的教师队伍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比如财经讲师应于近三年学习进修所承担的授课教学工作的四至六门同类硕士研究生课程;副教授应于近三年学习进修所承担授课的六至八门同类硕士研究生课程或四至六门同类博士研究生课程;教授应于近三年学习进修所承担授课的六至八门同类博士研究生课程规定等等。不达到继续教育的规定的教师应该不给晋升职称与参加评优及享受同等奖金待遇等等。

2.扎实地抓好高等职院的“双师型”财务会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就是提高高等职院教师专业学术水平和专业技能实训教学水平的关键。以上所列举的体现教师本身专业技能的一些事实,实际上并不是让人们难以解决的专业问题,而只是简单的财会专业教师实训技能不清的具体情况,这大都是我国大学因为一些教师只是从大学到大学,从书本到书本教学所带来的弊端。

(1)“双师型”教师。目前大家对高职教师以“双师型”为培养目标已经达成共识,但对“什么是‘双师型’的高职师资”的问题至今还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标准,专家学者对此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时下有“双职称”之说,即要求“双师型”教师既具有讲师的职称,又具有工程师的职称;还有“双证”之说,即持有“教师资格证和职业技能证的教师就是“双师型”教师;还有“双能(双素质)”之说等等。由于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实质性培养工作。本文认为“双证”或“双职称”等即“双师型”的说法不够贴切,因为若将“双证”或“双职称”等即定义为“双师型”,那么有三本或更多的证书及有三个或更多职称的就是“三师型”、“多师型”吗,这显然不妥,不符合高职院校教师及培养学生的特征。笔者认为教育主管部门应该有一个相对统一的标准或说明,以利于该项工作的扎实开展。

(2)着力于高等职院“双师型”财务会计教师队伍的建设。目前着力于“双师型”教师队伍的质量建设,已经成为提高高职院校教师专业学术水平和专业技能实训教学水平的首要任务。

①高职院校自行培养“双师型”财务会计教师。当前,高职院校的教师队伍中,从高校毕业后直接学校任教亦即从书本到书本缺乏实践与实际工厂公司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经验的教师占绝大多数。“高职院校需要自行培养“双师型”教师的任务还非常繁重。主要有如下几个途径:

学校企业培养相结合。每个学期,高等职院都应该组织财务会计专业课教师带着教学中的一些问题到工厂、公司等企业学习或交流,向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财会人员请教。带领学生下工厂、公司实习和实践。使教师了解自己所从事专业目前的状况和发展趋势,最新的科技动态和管理方法,以便适时地将反映新的技术、新方法、新的经济、政策法规等融入到财务会计教学之中。

直接培养新的“双师型”教师。高等职院凡是从高校应届毕业生中招收进学校担任财务会计专业教师的新人,比如硕士研究生,都要让他们首先到相关的工厂、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岗位的第一线参加实际工作一年时间以后,才能接受其回学校给财经类学生授课。

安排非“双师型”教师进修培训。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在高职高专教育教学工作合格学校评价体系中提出的条件中“……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验实训活动”的规定,高职院校每个学期也都应该安排一些财务会计教师到教育部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基地进行专门学习,使之转变成为真正合格的“双师型”财务会计教师。

②高职院校可以从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引进。“双师型”财务会计教师。高等职院还可以从相关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岗位企引进“双师型”教师。具体可从如下几方面入手:

从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的相关岗位调进“双师型”教师。这里强调的是工作单位的调动,就是脱离企业到高校任教。高等职院应该要重视从企事业单位将有志于高等职业教育的,既有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实践经验、又有比较扎实财务会计实理论基础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工作调动,将他们调到学校担任专业教师,充实“双师型”财务会计教师队伍。

从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的相关岗位聘请“双师型”教师。这里强调的是聘请,就是不脱离企事业的工作岗位到高校任教。高等职院还可以将企事业单位中那些既有工作实践经验、又有比较扎实理论基础的高级管理人员聘请到学校担任财务会计专业课教师。这类教师平时工作主要在原企事业的财务会计岗位,只是学校安排有财务会计专业课程授课任务时候才到学校上课。

3.高等职院财会教师应致力于提高自身的财会技能实践教学水平增强所培养学生的社会工作竞争力

高等职院的专业教师除了上述所探讨的社会和高校要给教师提供的环境与条件之外,更多的还是要靠教师本身自觉不懈地利用一些可以利用的机会和时间努力学习与提高自我。

(1)高职院校财会教师应该敢于实践创新以避免从大学到大学与及从书本到书本教学。不少的高等职院财会专业课程教师本来大学所学的就不是财会专业,只是一些经济类专业转“行”任财会专业课程教师,在大学里充其量就学过会计学原理等一两门会计的课程,且大多还因为不是本专业课而学得不怎么样,再加上根本就没有财会专业的实际工作经验,担任财会专业课程教师也就只能是教科书怎么写就怎么教给学生;另外还有些虽然在大学时是多学了几门财会课程,但是也是从大学到大学担任财会专业课教师,也没有社会实际的财会工作经验,往往就会有些这样的现象,原来老师教授给我什么样的知识、是怎么样教授的,我也就怎么样教给我现在的学生。这样就会使我们培养的财会专业学生的知识及实际工作能力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因此,财会专业教师必须要虚心好学,与时俱进,不满足于从大学毕业时的一些知识,充分利用课余时间特别是两个假期时间,自学和参加一些财会专业知识研究生课程学习培训,不断地吸收更新的财会知识与信息,开拓创新教学方法,改进呆板的教学模式,才能使学生学习到新的富有时代气息的知识,使我们所培养的学生具有更强的社会工作竞争力。

(2)高等职院财会教师要尽量利用课余时间到社会工厂公司企业学习实践以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以上所列举的一些例子中,你都知道向学校财会部门借用会计凭证装订机,而且也明明知道自己不会操作及装订凭证,你就应该在借用装订机的同时,放下面子请教一下相关的财会人员,就不至于在学生面前发生“教师本身都不会操作而何以教学生”的事情了吧;其余的问题的发生也大多如此。但是这又确确实实地发生在高等职院的“双师型”甚至是“多师型”而且都是中高级技术职称的财经类骨干教师中的事情,而且有些问题还贻患不小,甚至会让人们有那么点“误人子弟”之感呢!这就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财会教育工作者的重视了! 这些事情归根结底,是我们财会教师的自身学术水平与实训实操技能还有所欠缺。所以笔者认为,高职院校财会教师应该尽量利用一些课余时间,常常自行联系到社会当中的一些工厂、公司、商场、银行等企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核算第一线去学习财会实践技能,不断地充实自身的专业知识与实操技能水平,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质量,以强所培养学生的社会就业及工作的竞争力。

篇(3)

构建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党的十提出的重要社会治理目标,对于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至关重要。作为我国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通过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可以夯实社会发展基础,为经济社会层次的不断提升提供基本的治安保障。从体系建设内容来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是一个孤立的工作,而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不断整合资源,优化管理体系,推动整个体系的完善。

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理论简析

对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从不同视角可以得出不同的理论结论与基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作为一种警务工作系统,是整合警务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有效形式,是一种治安性防控体系。此外,还有学者认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一种社会治理体系,是一种高效科学的管理机制。基于此,通过理论总结,不管如何界定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都含有一些必然要素,就是构建相应的治理体系,通过整合社会治理要素,实现社会治安防控目标,其价值与意义就在于保障社会的平稳、安全运转。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构建过程中,公安机关是主体力量,发挥着支柱性的核心作用,在整合资源,优化管理体系过程中,具有主导性作用,是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核心与关键。

二、社会治安防控w系的定位

在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过程中,如何有效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行定位,是体系建设能否成功的关键。从理论视角来看,很多理论学者认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公安警务工作的一种特殊模式。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构建实践工作中,也是主要依托公务警务力量,当时公安警务包揽体系建设工作的方式并不可取。从目标本质来看,公安警务的主要工作在于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由于公安警务工作力量有限,要想通过公安打击犯罪的方式维护社会治安,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并不十分现实,同时存在很多局限性。基于此,要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一个社会性的系统性工程,不断整合相关资源,提升社会治理的综合手段,通过社区、团体等多种平台,不断优化管理内容和管理体系,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水平的有效提升。在党的十召开后,越来越强调社会综合治理水平,提升社会治理的现代化与科学化程度,基于此,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并不应当局限于公安警务工作当中,而是要构建管理系统,通过扁平化、矩阵式的管理方式,构建综合管理体系,实现社会资源与力量的有效调动与整合,进一步优化整个工作体系。

三、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构成要素

(一)防控力量

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体系中,防控力量是基础性要素,是开展体系建设的根本保障。在防控力量组成当中,政府公权力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公安警务、军队、国家安全机关及司法机关等,这是开展体系建设的基础,同时也是社会治安强化管理的最后一道防线。通过政府公权力制约的方式,可以有效实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目标,为该体系提供制度性的保障,增强社会管理目标与手段的可预期化,提升综合管理水平。

(二)防控目标

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防控目标是重要的要素。从体系建设长远规划来看,明确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目标,对于优化工作体系,明确工作职责,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明确防控目标,也可以最大程度吸引社会力量,让多种社会治理力量融入体系当中,实现综合化、立体式的管理目标,推动社会管理与治安水平的不断提升。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践中,要将社会公众的利益诉求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让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真正服务社会百姓,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安全运行。

四、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有效路径

(一)探索多元体系建设路径

在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过程中,要实现立体化管理目标,必须整合多种社会力量与资源,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积极性。我国社会复杂,人口众多,单纯通过公安警务开展治安防控工作,一般都体现为事后处理,无法实现预先消除安全隐患。基于此,通过开展社会建设,引入社会治理力量,提升管理的综合型水平,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践中,要推进矩阵式和扁平式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治安防控中的作用,实现全社会治理模式。通过社会诚信建设与历史记录等模式,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层级,强化思想理念引导,实现综合性建设目标。

(二)利用现代社会治安管理手段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开始与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深度融合。在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过程当中,要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从治安管理实践来看,大数据思维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同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大数据处理,可以及时发现并排查治安管理安全隐患。此外,随着社会监控体系的不断完善,也提升了治安管理的综合水平,通过“天眼系统”建设,可以提升违法犯罪被发现并查处的几率,提升违法犯罪成本,进而实现社会治安保障的目标。

结语:综上所述,在现代社会治理体系中,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是开展社会与经济活动的基础和前提,对于保障百姓生命财产安全同样至关重要。在此基础上,创新管理理念,提升综合管理水平,实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综合化和立体化管理,进而实现社会治理目标。

参考文献:

[1]杨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之基本内涵、运行模式和功能界定[J].学海,2012(3):134-139.

篇(4)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5)10 ― 0086 ― 02

社会治理创新是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是不断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推进社会创新,公民素质显得尤为重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果,最终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公民素质的提升速度不能适应经济和国家影响力日益增长的要求。在进一步完善民主政治的过程中,对公民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新时期,传统的社会治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时代要求。在社会治理创新视域下,探究提升公民素质的路径显得尤为重要。

一、 社会治理创新是时展的要求

社会治理就是在共同价值原则的基础上,遵循达成一定共识的规章制度下,以法律法规为准绳,政府、社会、个人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个基层关系,解决社会矛盾,防范社会风险的行为。社会治理创新就是“根据社会运行规律,不断创新社会治理的理念、技术和方法,对传统的治理模式进行改造、变革,并建立起新的社会治理模式,以促进社会治理新目标的实现”〔1〕。

虽然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而且,国家内部也出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导致大量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公民个体之间差距逐步明显,弱势群体和高危人群在社会中逐渐显露出来,表达自身利益要求的呼声越来越高。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在人们的生活中普及开来,多元化的思想也逐渐得到公民的认可,使得公民更加关注自身和社会的发展,也更加注重自身利益的维护。而且,媒体传播的多渠道、互联网在人们生活中的普及和新闻的实效传播,使得公民更加关注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发展,而且乐于表达自己的意见并希望得到尊重,从而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要求越来越强烈。马克思说过:“发表意见的自由是一切自由中最神圣的,因为它是一切的基础”〔2〕。因此,不断创新人民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时代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把社会管理提升为社会治理,充分反映出党对从思想上对社会服务理念发生重大转变,这就意味着中国治理模式也放生重大转变。这次全会对我国社会建设提出了新要求、设定了新目标。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全面社会改革的主题,要求加快推进社会领域的制度创新,形成科学有序的社会治理体系,让社会充满活力而又安定有序的发展。同时,要求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活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激情和活力,不断探索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的体制。新时期,党和政府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是适应时展的需要,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表现。

二、 社会治理创新与公民素质的关系

在社会治理创新视域下,要求公民具备现代公民意识,这是社会治理能够顺利实现的基础。而且,公民是社会公共事务中最根本和最直接的践行者,公民个人的态度和行为方式,直接影响到社会治理的成效。因此,在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中,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拓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渠道的同时,也要求公民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

公民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公民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社会治理水平。新时期,公民参与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表明公民意识的觉醒,而且公民参与意识的觉醒主要在于公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如果缺乏执行人民民主的社会环境和公民缺乏民主意识,那么再完善的国家治理体系,公民也不会把它们运用到社会实践当中去。在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模式过程中,提高公民的素质、增强公民意识,才能引导公民自觉参与到社会治理创新中去,实现国家治理体现现代化。而且,不断提高社会治理创新水平,也能够促进公民素质的提高。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就是要求政府更好的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然而,传统的社会治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当今社会治理创新要求“政府建立起一个能够与公民良性互动的社会治理模式”〔3〕,这样就要求公民要积极参加到社会治理中来,在实践中公民自身素质自然就会逐步提升。

三、社会创新视域下公民素质亟待提升

目前,在社会主义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过程中,虽然我国公民的治理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仍然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公民意识逐渐觉醒,但是缺乏自主性,对自己的主体地位认识模糊,参与欲望不够强烈。而且,公民受机会主义思想腐蚀严重,只关心与自己切身相关的眼前利益,不主动参与公共事务的治理,参与意识十分淡薄。受传统专制思想影响、社会公共领域缺失,一些基层公民习惯于被控制与统治,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切身利益问题缺乏批判和监督精神。基层公民自己主导公民治理难度大,参与决策和治理的能力亟待提高。而且,在社会治理中,许多公民喜欢搭便车,严重影响了社会治理的效果。我国广大基层地区,公民受教育水平总体较低,严重阻碍了公民参与社会治理能力的培育。当前,我国的政治制度还不够完善,不能保证公民参与社会治理渠道的畅通,而且地方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压制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空间,公民对社会治理的影响力不足。“社会组织发育是是否完善是检验人民群众的能力和社会公共领域发育是否完善的试金石”〔4〕。虽然我国社会组织发展迅速,但是由于起步晚、缺乏制度保障,作为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载体,不能承载起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重任。在社会治理视域下,无论是公民自身需要,还是现代政治社会发展的要求,都要求进一步提高公民自身素质。

四、 社会治理创新视域下公民素质提升的路径选择

变革当代中国政府和公民的社会关系,不断推动社会治理创新,“需要众多的行动主体积极互相合作、共同参与到公共事务的治理中去”〔5〕。然而,公民素质的高低,决定了社会治理创新的顺利推进。不但公民自己要提高自己参与政治生活的能力,而且社会也需要为公民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共同提升公民参与社会治理能力和素质,从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社会治理创新视域下,加强对公民的教育、完善社会治理制度、积极引导公民参与社会实践对公民参与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意义重大。

(一)社会治理创新视域下加强对公民教育,提升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每个公民从一出生开始,就会接受各种各样的教育。在不同的环境中接受的教育不同,必然影响公民做出不同的选择。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每个接受不同教育内容的公民之间的差异会引起矛盾,甚至导致社会突发事件。特别是我国留学归国人员容易受资本主义思想的影响。因此,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公民的教育,把公民意识始终贯彻到教育过程中,使公民认识到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在社会创新视域下不但要求公民积极为社会发展建言献策,而且还要通过正确的方式参与到社会治理当中去,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从而,“使人民享有平等权利,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6〕。在教育过程中把权责意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和能力。

(二)社会治理创新视域下完善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规范,提升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保障水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社会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体系的概念的提出,给公众参与社会治理赋予了更加重要的地位和政治意义”〔7〕。目前,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缺乏制度保、缺少法律支持,参与的渠道不畅通、程序也不规范,公民的意见和建议得不到尊重,这些都不利于公民参与社会治理能力的提高。社会创新治理视域下,加强对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建设,对于完善公民参与社会治理路径、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意义重大。而且,公民在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中,缺乏对参与治理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不知道通过何种渠道参与治理,公民对政府信息缺失的认识渠道不足,现有的经济条件也限制了公民能力的提升。因此,社会治理创新视域下,加强对公民参与社会治理制度的规范,能够为公民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保障,促进公民政治素质的不断提高。

(三)社会治理创新视域下提升公民参与社会实践,提升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素养。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提出,为公民法律素养的培育提供了契机。随着市场经济迅速发展,使每一个公民能够参与经济建设的实践过程中,逐步培养自己的竞争意识、平等意识与法律意识。在社会治理创新过程中,要求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只有在法治实践的过程中,才能逐步培养公民的法律素养。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切实保障公民有效行使选举权、管理权与监督权,从而使公民在政治实践中自觉树立法律至上,自觉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公民只有行使自身的权利才能更好的意识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只有在参与的过程中,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能力。从而,不断提升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参 考 文 献〕

〔1〕刘雅静.社会治理创新理论蕴涵、实践困境与路径探寻〔J〕.理论学刊,2014,(10):42-44.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l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573.

〔3〕赵瑜.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程中培育公民素质的路径〔J〕.创新与创业教育,2014,(02):48-49.

〔4〕史云贵,冉连.中国特色公民治理在社会管理创新中运转的可能性和可行性论析〔J〕.社会科学研究,2014,(01):49

-53.

篇(5)

给垃圾贴上二维码标签、投进再生资源回收柜,就能获得积分;积分不仅能兑换购物卡、手机充值卡,还能直接兑换现金。北京市一些小区最近推行的“垃圾智慧分类模式”,让居民更乐于进行垃圾分类了。垃圾分类和回收是城市治理的一件难事,但通过技术手段上的“微创新”,便为破解这一难题打开了突破口。“微创新”不属于从无到有的创造,也没有颠覆性的变革,而是在框架之内、从小处着眼,针对细节、流程、节点、技术等进行改进提高。对于社会治理来说,“微创新”也可以很给力。

社会治理涉及方方面面,大到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小到社区服务、邻里互动,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社会治理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纷繁复杂,基层社会治理更是如此。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不仅要在基础制度建设、基础平台建设等宏观方面着力,更需在工作流程、服务技术等中观和微观层面创新,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微创新”契合社会治理精细化的要求。服务大厅的一张提示卡片看似不起眼,却能让办事的群众不跑冤枉路;在网站首页新增一个快捷入口并不难,却能省去浏览者不少搜索的时间。正是这些局部的“微创新”,提高了工作效率、改善了群众体验、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社会治理的“微创新”要以小搏大,关键要从群众需求出发,使每一步创新、每一点改进都能便民、利民。现实生活中,一些机构虽对工作流程、工作方法进行了所谓“创新”,但没有根据群众的需求“对症下药”,成了为创新而创新的无用功、花架子。从群众需求出发,前提是掌握何为群众真正所需、迫切所需,在收集、捕捉群众诉求上做功课。其实,了解群众需求并不难,可以通过开通网上留言区、在办事大厅设立意见箱意见本、定期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关键在于重视收集的意见留言,并进行有效整理提炼,准确发现群众的“需求点”。如果止步于群众点下“满意”或“不满意”的评价按键,而不去探求不满意的背后是什么,那么“微创新”就难以开展起来、深入下去。

“微创新”的理念和实践能鼓励更多人参与到社会治理之中,对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有推动作用。社会治理由政府主导,但不只是政府一方的责任,公众参与是加强社会治理很重要的一环。每一个人都可以在与自身密切相关的社会治理领域,针对工作流程、工作方法、服务技术中的小问题、小细节提出改进创新意见。因为有亲身体验,这些意见就更务实具体。如果群众的这些“微创新”点子得到采纳,并最终落实为规章和流程,就会激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热情。同时,更多的群众参与会使政策制定和实施更具有科学性、更加人性化,形成社会治理共建共享的良性循环。

“微创新”虽然是一种局部创新,但不能囿于某个领域、某项服务的细微改进,而在于使每一项治理活动更精细、更有效,逐步提升社会治理的整体水平。当今社会发展速度很快,针对小问题、小细节的“微创新”,其效果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条件的改变而打折扣。步子小就得快快跑。社会治理领域的“微创新”没有止境,也不能止步。不以善小而不为。只有根据客观情况和群众需求的改变不断进行“微创新”,社会治理整体水平才能步步提升。

篇(6)

中图分类号 G718.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6)06-0045-04

高职院校要提升治理效能,就应对自身进行持续不断的革新。提升高职院校治理效能的动力来源于现代职教体系的构建,适应“中国制造2025”与“互联网+”是提升高职院校治理效能存在的主旨所在,而《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与《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以下各简称为《提升行动计划》和《发展行动计划》,并列出现时合称为《行动计划》)则是政策落地的具体尝试。从本质而言,提升高职院校治理效能是高职院校积极回应我国社会经济转型与产业升级的调整,同时也是从价值与合法性角度证明其满足社会需求的过程。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开始不断探索高职院校治理效能的路径,并通过30多个政策文件的颁布来进行提升高职院校治理效能的价值求证,进而对提升高职院校治理效能做出了有益理论探讨。笔者以提升高职院校治理效能为主线,通过对提升高职院校治理效能过程的理论反思,为目前高职院校治理效能的困局寻求突破口。

一、《行动计划》对高职院校治理效能的追求及其困局

治理效能是高职院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保障,高职院校治理效能的提升是我国多年来追寻的目标。特别是21世纪初以来,国家相继出台的构建现代职教体系系列文件中,也都把提升高职院校治理效能问题放在重要位置进行部署。2015年8月28日,以《提升行动计划》颁布为新的起点,我国高职院校治理开始步入新征程。当前,我国高职院校治理水平虽有所提高,但与现代职教体系的构建以及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尚存在较大的差距,导致高职院校治理效能与社会需求契合度不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高职院校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设缺位,内部管理仍是行政化与人治化大行其道;二是高职院校质量保障体系尚待完善,多元主体参与治理有待加强;三是高职院校文化育人的整体功能缺失,校园文化系统设计不足;四是信息技术与高职院校教育教学融合度不够,不断完善高职院校信息化管理体制势在必行;五是高职院校教师岗位适应力有待强化,专业化水平与社会需求匹配度差距较大。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高职院校治理效能不高,并对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产生消极影响。

詹姆斯・N・罗西瑙指出,治理是一系列活动领域里的管理机制,它们虽未得到正式授权,却能有效发挥作用[1]。不断提升治理效能是高职院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可以说治理效能化是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的主要标志。俞可平曾提出:治理的目的是在各种不同的制度关系中运用权力去引导、控制和规范公民的各种活动,以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2]。由此可以看出,追求高职院校治理效能最优化是高职院校治理的最终宗旨,教育部在2015年10月19日颁布的《发展行动计划》则是为了提升高职院校治理效能采取的又一个具体措施。

总理对我国职业院校治理问题非常关注,根据目前所搜集到的相关资料显示,仅从 2014年到2015年,他就数次对职业院校治理问题做出指示。如2014年在内蒙古考察时指出:要用改革的办法形成良性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更多参与进来,共同办好职业教育,增加就业,不断释放“人才红利”[3]。在2015年5月10日首届“职业教育活动周” 全国启动仪式上,总理批示指出:“职业教育活动周”的设立,目的是要在全社会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良好氛围[4]。2015年10月,总理在与默克尔共同考察安徽合肥学院时表示:中国正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愿借鉴德国职业教育的先进理念和经验,让“崇尚一技之长”的理念成为社会风尚,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接“中国制造2025”和德国“工业4.0”提供支撑[5]。总理的这些批示就是在当下职业院校治理效能不尽如人意现状下提出来的。

当下我国职教界正在对《行动计划》进行理论反思,虽然对高职院校治理的目标有着不同的解读,可这些观点大多都把焦点聚焦在治理效能上,由此可以得出以下共识,即治理效能是《行动计划》的核心部件。此论断主要基于以下两点得出,其一是提升治理效能是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高职院校治理同样如此。高职院校的出现不仅满足了许多家长与孩子接受高等教育的愿望,同时也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大批技术技能人才,并在服务区域经济中大显身手。但我们也应该注意到,随着上个世纪末高职院校在数量上的快速扩张,其内涵建设并没有达到与时俱进,出现了管理理念陈旧、管理方式单一、培养出来的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高职院校治理效能的低下。由此,提升高职院校治理效能成为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核心需求,效能导向顺理成章成为《行动计划》的方向。另外,针对目前高职院校治理不尽如人意的现状,《行动计划》的关键目标是放弃追求规模扩张与层次升级的冲动,转而加大对高职院校治理的投入,打造一个与社会需求相匹配的高效高职院校。其二是在我国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提升高职院校治理效能应当成为《行动计划》的优先选项。毕竟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进程中,社会经济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对高职院校的需求也不尽相同。如在上世纪末期,高职院校的主要职责就是为行业企业培养大批技术技能人才,于是流水线式人才培养模式在高职院校大行其道。21世纪初,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换代加快,原有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方式已经不能够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行业企业需要大量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每个学生都应该被培养成拥有其自身发展“个性”的职业人才,这些变化决定了高职院校治理方式也应顺应这种发展潮流。从构建现代职教体系而言,提升高职院校治理效能是实现高职院校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首要选项,是实施《行动计划》的“先行军”。

纵观高职院校治理发展历程,从改革开放前的“政校合一”式治理发展到改革开放至今的“府管校办”式治理,再到今后“有限主导-合作共治”式治理,其基本路径是逐步归还高职院校办学自,即通过激发高职院校办学活力来提升其治理效能,其着眼点均应通过革新高职院校治理方式进行“无缝对接”。可目前的现实是国家出台的政策“热”,可是高职院校却反映“冷”,这种“冷热不均”现象究其实质就是高职院校治理对接的缺位。表现在治理理念上,旧有的治理理念根深蒂固,学校治理往往是新瓶装旧酒,缺乏必要的风险治理意识,在办学定位、专业建设、校企合作、服务能力等方面存在潜在办学风险;表现在高职院校治理机制上,当下高职院校大多仍采用科层制管理,可当高职院校面临着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二级学院的管理分权以及学术权重不断增强等现状时,高职院校科层制治理就难免遭遇困局;表现在高职院校治理结构上,高职院校办学自尚待完全落实导致高职院校治理自治空间受到挤压,高职院校学术权力对行政权力的依附导致高职院校治理行政化色彩浓厚,高职院校党政关系不和谐导致高职院校治理“政出多门”,高职院校民主参与监督缺失导致高职院校利益相关方权益受到侵蚀,社会参与机制缺失导致高职院校治理主体的缺位。这些问题的存在是《行动计划》必须面对的困局。

二、着眼于外部治理是《行动计划》提升高职院校治理效能的重大突破

针对我国高职院校治理困境,特别是治理效能问题,其解决路径只能是革新,而《行动计划》的颁布则是吹响了行动的号角。通过理论与实践的探索,我国高职院校治理革新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爬滚打后寻找到了突破口,契机就是从过去只专注于高职院校内部治理革新转而成为高职院校治理革新的内外兼收。

根据治理功能的分类,高职院校治理不仅应涵盖高职院校内部治理,同时还应该涵盖外部治理。高职院校治理是高职院校治理组织存在的必备条件,缺少了高职院校内部治理,高职院校治理组织存在的合法性必然会受到质疑。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高职院校外部治理也越来越受到重视,高职院校内部治理是外部事务治理的基点,可以说高职院校内部治理成效事关高职院校整体治理效能的发挥,并对高职院校外部治理起到非常显性的作用,这也可以从两个《行动计划》中得到证实。

对比《提升行动计划》与《发展行动计划》,可以发现,前者大多着眼于高职院校内部治理,其重点任务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管理制度标准建设行动、管理队伍能力建设行动、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行动以及学校文化育人创新行动[6]等。针对该行动计划的作用,其指导思想中明确指出:“为基本实现职业院校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后者大多关注政府与社会在高职院校治理中的作用,如在主要任务与举措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部分推出了引进境外优质资源、完善高等职业教育结构、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以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在增强院校办学活力部分提出了推进分类考试招生、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鼓励行业参与职业教育、发挥企业办学主体作用以及服务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等,在完善质量保障机制部分中提出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完善院校治理结构[7]等。针对此行动计划的作用,其指导思想中明确指出:“推动高等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治理与效能应该是对孪生姊妹,正如高职院校治理可以划分为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一样,高职院校治理效能同样可以划分为内部治理效能与外部治理效能,而常被提及的高职院校治理效能则往往是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的代名词,即这种界定只关注了高职院校的内部治理,对高职院校外部治理采取可有可无的态度,这种理念也与系统论相悖。根据系统论,高职院校治理组织应由内部治理组织与外部治理组织组成,它们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紧密有机整体。对此,如何充分发挥高职院校治理组织中要素的作用,并达到1+1>2的效果,成为目前高职教育界关注的焦点。

过去高职教育界对治理效能的关注点都集中在高职院校内部治理上,并把高职院校治理等同于高职院校内部治理,进而把高职院校内部诸要素所发挥的相互功用当作是高职院校治理效能的获取。而高职院校外部治理效能是从高职院校、政府以及社会三者间关系着手,其聚焦的是高职院校治理活动对上述三者的效能问题。高职院校外部治理效能的取得是基于以下条件的获取,即从高职院校、社会以及政府间各自优势来看,仅仅单靠高职院校进行治理,其效能并非总是高效,这可以从高职院校培养的人才质量中得到明证。在高职院校治理利益相关方中,社会、政府参与高职院校治理的功效是众所周知的。因此,提升高职院校治理效能,须在高职院校、社会以及政府间进行综合衡量,从而寻找到提升高职院校治理效能的最佳途径。而明确高职院校治理外部效能,核心是要对高职院校、社会以及政府的“势力范围”进行准确界定,既要充分发挥高职院校、社会以及政府的各自效能,同时又要避免三者间的相互越位,只有如此,高职院校治理效能提升才能够得到保障。

《行动计划》的突破点就在于此,即从过去的只关注高职院校内部治理转而将内外部治理同等对待,并从理论探讨上升到实践探索阶段。出现这种改变的背景就是当下高职院校内部治理效能不佳,须通过引入社会与政府资源来达到高职院校外部治理的突破,并在我国社会经济转型与产业升级加快的氛围中得以实现。如在《发展行动计划》中指导思想部分明确提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人才保障”。在主要目标部分明确提出“服务中国制造2025的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显著提升”。从高职院校治理革新路线图来看,21世纪以来我国高职院校治理革新就是通过引入社会与政府,实现从高职院校内部治理向高职院校治理转变。此变化要求根据高职院校、社会与政府各自的优势,合理理清高职院校、社会与政府的职责范围,并逐渐建立高职院校现代化治理体制,使高职院校、社会、政府三者间相互关系形成良性互动。

三、外部治理与内部治理的关联是《行动计划》提升高职院校治理效能的保障

对于高职院校外部治理效能和内部治理效能关联性的解读,则应从理论视角着手。高职院校治理效能的提升取决于高职院校治理权力分配能否在功能与结构上实现优化。高职院校治理权力功能的优化是指将社会与政府引入到高职院校治理之中,其关注点是高职院校外部治理效能;高职院校治理权力结构的优化则是指高职院校内部进行合理的机构设置、人员的定编定岗、职能划分等权力分配行为,这与各高职院校当下所进行的绩效改革有异曲同工之妙,其关注点是高职院校内部治理效能。鉴于当前高职院校治理体制还留有计划经济与人治化的痕迹,因此它的结构、功能与运行关系都难免被打上上述烙印。如果高职院校治理革新仍局限在以前的固定思维中,固守已有的高职院校对社会、政府的功能范围,其结果必然会是“雨过地皮湿”,最后还是以“涛声依旧”落幕。另外根据结构与功能两者间的关系,前者表现后者,后者决定前者。因此,功能的有效发挥取决于相应的结构作为强有力的支撑,如果保持功能原状,只是对结构进行某种程度的改变,其结果只会是徒有其表的形象工程。鉴于此,高职院校在执行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两个行动计划时,不能够采取区别对待,不存在孰轻孰重的问题,如果有些高职院校仍然采取过去的在高职院校内部进行“小打小闹”来应付差事,这种新瓶装旧酒的方法最终结局是会使这些高职院校治理效能持续低效,并在我国现代职教体系构建进程中被历史抛弃。

纵观高职院校治理革新历程,当高职院校治理致力于内部治理之时,即高职院校在忙于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组织研制管理指导手册、细化院校长和其他管理人员能力要求、制订和完善数字校园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学校核心文化、优秀学生社团等遴选展示活动、质量年度报告[8]等内部治理来寻求从根本上降低高职院校内部组织的内耗,从而实现提升高职院校内部治理效能的宗旨。另外不要忘记高职院校外部治理效能的提升,将两者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从高职院校治理革新的成效来看,高职院校治理权力结构与功能合理化都有不同程度的推进,并以此为基础,我国高职院校内部治理效能与外部治理效能得到较大程度提升。因此,通过对高职院校治理革新的解读,高职院校在执行《行动计划》时应遵循一个基本准则,即高职院校治理革新在不断完善多元主体治理机制的同时,须持续进行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的革新。

参 考 文 献

[1]詹姆斯・N・罗西瑙.没有政府的治理[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4.

[2]俞可平.全球化:全球治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12.

[3]重职业教育 破解中国就业难题[EB/OL].[2015-05-20].http:///gn/2014/05-24/6208159.shtml.

[4]:加快发展现代职教 培养高素质劳动大军[EB/OL].[2015-05-10].http://.cn/c/2015-05-10/173031814838.shtml.

篇(7)

中图分类号:F830.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6)09-0057-05

一、引 言

与传统的股东至上的企业理论主要区别在于,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与企业相关的股东、债权人、员工和供应商等都为企业投入了“专用性资本”,承担了企业的风险,企业缺少它们中任何一个都无法持续发展,企业不仅要为股东利益服务,同时也要保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实际上,在公司治理中考虑利益相关者的权益,鼓励利益相关者适当参与已经成为广为接受的观点。在20世纪80年代初,以Freeman为代表的一些经济学家和管理学家从公司战略管理、企业伦理等角度,对企业治理结构的主体作了较详细的分析,并经验地研究了利益相关者现象。Blair (1995)认为,公司应是一个社会责任的组织,公司的存在是为社会创造财富。公司治理改革的要点在于:不应把更多的权利和控制权交给股东,“公司管理层应从股东的压力中分离出来,将更多的权利交给其他的利益相关者”。同时,英国的《Hampel报告》(Hampel Report),[1]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于1999年6月推出的《OECD公司治理原则》,美国商业圆桌会议公司治理声明等重要的公司治理原则都把利益相关者方在相当重要的位置;在德国、荷兰、瑞士等欧洲国家,典型的利益相关者如员工等,对公司治理的参与是相当普遍的。

国内也有研究认为(唐跃军)[9],企业的“第三种资本”(The Third Capital)――环境资本(Environmental Capital)日益重要,环境资本包括自然环境资本和社会环境资本两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由企业的利益相关者诸如供应商、客户、债权人、员工、政府、社区等构成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要素提供,以诸如使企业缴纳税收、履行社会责任等方式获得资本回报。2002年初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制定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也专门规定了利益相关者问题。《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提出所谓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银行的主要债权人、职工、消费者、供应商和社区等,利益相关者拥有求偿权、知情权和参与权,他们在公司治理中起作用的主要方式是公司与主要债权人的信息沟通,职工与董事会、监事会与经理人员的直接沟通与交流等。可以说,《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对利益相关者的范围、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作用和权利等方面作了框架性的规范,在制度层面为中国上市公司治理中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和权益保护奠定了基础。

由上述研究及公司治理实践可见,利益相关者的相关问题已成为现行公司治理框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必须包括利益相关者部分,以便客观、全面的评价公司治理状况。如果缺失利益相关者部分,势必将不利于整体公司治理绩效的提升,不利于公司充分重视和解决利益相关者问题。

二、利益相关者治理评价指标

虽然利益相关者的相关问题在现行公司治理框架中居于重要地位,但目前国内外主要的公司治理评价体系均没有关注利益相关者问题。最为有名的标准普尔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Standards and Poors Company)中涉及到了“金融相关者”,但仅仅指股东,并未涉及到其他利益相关者。里昂证券(Credit Lyonnais Securities(Asia))的评价体系主要关注公司透明度、对管理层的约束、董事会的独立性和问责性、对中小股东的保护等方面,涉及债务规模的合理控制以及公司的社会责任,一定程度上注意到了利益相关者问题。而戴米诺(Deminor)和国内海通证券的公司治理评价体系则没有具体涉及利益相关者问题。

根据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与作用,并且考虑到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可行性,我们设置利益相关者评价指标体系主要考察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和利益相关者关系的协调与和谐。利益相关者参与方面主要评价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程度,较高的利益相关者参与程度意味着公司对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程度和决策科学化程度的提高;利益相关者协调与和谐方面考察公司与由各利益相关者构成的企业生存和成长环境的关系状况和协调程度。具体指标分为:(1)公司员工参与程度。(2)公司社会责任履行状况。(3)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4)公司和监督管理部门的关系。(5)公司诉讼与仲裁事项。见表1。

三、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分析

利用专家评分、层次分析法确定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评价的主因素与子因素的权重。综合专家组的建议,我们确定的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评价的五个主因素(公司员工参与程度(CCGINKSTH1)、公司社会责任履行状况(CCGINKSTH2)、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CCGINKSTH3)、公司监督管理部门的关系(CCGINKSTH4)、公司诉讼与仲裁事项(CCGINKSTH5)以及相应的子因素,再根据专家对五个主因素指标与对应的子项评判打分,通过评判矩阵与一致性检验,可得到各指标的权重(以W表示权重)。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CCGINKSTH=W1*CCGINKSTH1+W2*CCGINKSTH2+W3*CCGINKSTH3+W4*CCGINKSTH4+W5*CCGINKSTH5

我们依据利益相关者治理指数(CCGINKSTH)的平均值,选择100家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和治理水平总体上相对较高的上市公司做进一步分析。首先和样本总体进行比较分析,然后考察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的行业分布、第一大股东性质分布以及省区分布特点。以期发现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不同于样本总体的特点,同时初步考察行业差异、第一大股东性质区别以及地域差异对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和治理水平的影响。

1.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比较分析

如表2所示,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上市公司员工参与程度(CCGINKSTH1)、公司社会责任履行状况(CCGINKSTH2)、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CCGINKSTH3)、和公司监督管理部门的关系(CCGINKSTH4)、公司诉讼与仲裁事项(CCGINKSTH5)与利益相关者治理指数(CCGINKSTH)的平均值分别为65.78、59.40、57.00、93.80、99.70、73.0185,均显著高于样本总体的平均值;同时,除公司社会责任履行状况(CCGINKSTH2)外,公司员工参与程度(CCGINKSTH1)、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CCGINKSTH3)、和公司监督管理部门的关系(CCGINKSTH4)、公司诉讼与仲裁事项(CCGINKSTH5)与利益相关者治理指数(CCGINKSTH)的标准差均小于样本总体,数据的离散程度较小。

如表3所示,除主营收入增长率和托宾Q值之外,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每股公积金、净资产收益率、每股经营现金流量、每股净资产、主营利润率、税后利润增长率、财务预警值等常见的企业业绩和企业价值指标的平均值均好于样本总体的平均值。这意味着,良好有效的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可能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企业业绩和企业价值。

2.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行业分布

表4关于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行业分布表明,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上市公司分布比较集中的行业分别是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00%),批发和零售贸易(13.00%)和制造业(63.00%);分布比较少的行业有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业和金融、保险业,分别只有一家公司入选100佳。另一方面,采掘业(18.18%),传播与文化产业(25.00%),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1.90%),金融、保险业(14.29%),批发和零售贸易(18.57%),制造业(12.02%)等行业中上市公司入选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的比例较高,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总体上较为健全有效。这同时也显示,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和治理水平可能受到行业差异的影响,因行业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3.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第一大股东性质分布

表5显示,较高比例的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性质为国企、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民营,其所占比例分别为68.00%、9.00%和9.00%;第一大股东性质为非金融和外资的上市公司没有进入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另一方面,第一大股东性质为国企、国有资产管理公司、集体的上市公司更有可能进入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其比例分别是11.66%、15.25%、12.50%。也就是说,第一大股东性质为国企、国有资产管理公司、集体的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总体上更为健全有效。可见,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性质可能影响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和治理水平。

4.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省区分布

在入选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上市公司中,来自广东省、湖北省、北京市、江苏省和上海市的比例较高,依次为7.00%、7.00%、8.00%、10.00%、14.00%,而没有来自宁夏、青海省、天津市、自治区的上市公司入选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如此看来,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的构建和利益相关者治理水平可能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一定关系,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东部沿海地区入选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的上市公司较多,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的西部地区入选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的上市公司则较少。

另一方面,来自河南省、江苏省、新疆、贵州省、湖北省、吉林省、北京市和甘肃省的上市公司入选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的可能性较高,其比例依次为25.00%、19.61%、18.75%、18.18%、17.95%、16.67%、16.33%和15.38%,以上八省区的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总体上可能较好。而除宁夏、青海省、天津市、自治区没有上市公司进入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外,湖南省、河北省和陕西省的上市公司入选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的比例也比较低,分别为3.13%、4.17%和4.76%,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和治理水平有待改善和提高。

四、研究结论与建议

利益相关者治理已成为现行公司治理框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根据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与作用,笔者设置利益相关者评价指标体系主要考察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和利益相关者关系的协调与和谐。

对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的分析显示:(1)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和治理水平均显著好于样本总体;同时,除公司社会责任履行状况(CCGINKSTH2)外,标准差也均小于样本总体,数据的离散程度较小。(2)除主营收入增长率和托宾Q值之外,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上市公司的企业业绩和企业价值均高于样本总体。良好有效的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企业业绩和企业价值。(3)采掘业,传播与文化产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保险业,批发和零售贸易,制造业等行业中上市公司入选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的比例较高,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总体上较为健全有效。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和治理水平可能受到行业差异的影响,因行业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4)第一大股东性质为国企、国有资产管理公司、集体的上市公司更有可能进入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性质也可能对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和治理水平存在重要的影响。(5)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的构建和利益相关者治理水平可能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一定关系,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东部沿海地区入选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的上市公司较多,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的西部地区入选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的上市公司则较少。

基于上述分析和研究结论,我们建议在公司治理中考虑利益相关者的权益,鼓励利益相关者适当而有效的参与公司治理和管理,建立并完善包括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在内公司治理机制,以有利于整体公司治理绩效的提升,达到提高公司业绩和价值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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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公司治理评价课题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与治理绩效的实证分析[J].管理世界,2004,(2).

篇(8)

狮城地寡人少、资源匮乏、市场空间极小。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任何微小变化,都有可能对狮城带来重大影响。因此,自建国以来狮城治理者始终保持着忧患的意识、超前谋划与防范的意识、以全球视角考虑发展与应对危机的意识。

在近半个世纪的发展中,狮城治理者坚持对自己的决策、行为及其实际效果定期进行检讨。通过检讨,回顾与反思政策得失,巩固和提升政策效果。坚持发展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最大限度借助外部资源和力量,发展和繁荣国内经济。

狮城治理者的独特理念,主要包括了精英治国理念、高薪养廉理念以及亲商理念等。

狮城地小人少,犹如世界经济中的一叶小舟,舵手的能力至关重要,因此,狮城坚持精英治国的理念。狮城不但努力将精英人士吸引到治理者的团队之中,而且有计划地在接受学校教育的狮城人群中遴选、培养未来的治理者精英。

为了保持治理者队伍的稳定与清廉,狮城又确立了高薪养廉的理念。狮城治理者的薪酬水平,是以市场水平为基准来确定的。治理者的收入即使不是市场上最高,但也肯定是相当好的水平。由此可以有效避免因治理者收入水平低而引发寻租等腐败问题。

由于狮城治理者的收入和身份均比较体面,他们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招商引智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之中。经济社会发展好了,治理者的收入水平又随之提升。由此,亲商亲民亲环境的理念便成为狮城治理者的不二选择。据2014年世界银行的报告,在全球最易经商的经济体中,狮城排名第一。

狮城治理者独特意识和理念的配套性规则制度,主要包括了法律制度、诚信制度、政府组屋制度和中央公积金制度等。

狮城法律制度之完善、执法之严厉,有目共睹。在狮城的各类法人和自然人,无论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还是日常的工作生活,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约失信等行为的,将会付出沉重代价,受到严厉处罚,直至失去在狮城的立足之地。

狮城治理者在完善与严肃法律法规、打造诚信社会的同时,积极推行富有狮城特色的政府组屋制度,该制度解决了低收入家庭住房的问题,最终实现狮城人居者有其屋。

政府组屋制度建立的同时,治理者对狮城人在政府组屋申购、持有、转让及其利益分享等各环节的规则设计与具体操作的明确规定,保证了低收入家庭居者有其屋的目标得以顺利实现,大大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篇(9)

党的十以来,对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中央和省委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归纳起来说,根本目标就是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防范各类社会风险,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重点工作包括健全社会治理格局、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完善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构建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完善信息网络管理等。把中央和省委的上述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必须转变社会治理理念,做到“七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创新引领,把创新作为推动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第一动力,大力推进工作理念提升和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用创新的思路、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化解风险、应对挑战。更加注重主动防范,增强工作预见性、前瞻性,从末端处理中发现前端治理中的普遍性、趋势性问题,由侧重解决显性问题向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转变,由被动处置向主动预测预警预防转变。更加注重开放共治,有效动员社会各方积极投身社会治理实践,激发起社会自治、自主、能动力量,推动社会管理体制向党政主导、社会共治的社会治理体制转变。更加注重资源整合,进一步整合社会治理力量资源、服务资源、政策资源、信息资源,提高工作要素集成度和综合利用率,推进社会治理由单项突破走向整体推进、由分散建设走向融合发展、由局部见效走向全面提升。更加注重科技支撑,主动适应“大数据”、云计算时代的新形势,加强整体规划,推动社会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实战应用,努力把信息化建设成果转化为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的核心战斗力。更加注重法治保障,善于从法治层面谋划工作思路,善于通过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矛盾,善于运用法律手段防范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善于建立健全法规制度规范社会治理各项工作。更加注重基层基础,强化基础性设施、基础性平台、基础性机制建设,使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有足够的力量、有实体的平台、有管用的机制,筑牢平安建设的根基。在具体措施上应着力推进五个方面工作创新:

创新升级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高起点谋划推进,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党委政府的民生工程、实事工程,逐级认真研究制定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特别是高标准研究制定技防城建设、技防小区建设、重点部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等专项建设规划。推动科技应用创新,以技防城建设为抓手,加快提档升级步伐,着力推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大力推进大数据指挥服务中心建设,完善“视频+N”实战应用机制。强化网络社会服务管理,强化网上网下一体化防管措施,完善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机制。深化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整治,坚持层层挂牌督办制度,坚决扭转少数地区治安混乱现象,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创新发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有关部门负责、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的工作格局。促进多元化解方式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拓展司法调解范围,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探索协商、中立评估、第三方调处等矛盾化解方式的运用,确保各类矛盾纠纷有适合的途径得到及时有效预防和化解。搭建多元化解方式对接平台,进一步推进县乡两级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诉调、检调、公调、访调对接以及专业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不断增强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完善多元化解工作制度,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提升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分析研判的水平,真正做到对社会矛盾纠纷的及时发现、有效处置。

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措施。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办法,健全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机制,全面落实“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等措施。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认真抓好近年来中央和我省出台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政策措施的落实,切实发挥政策的引导效应;完善特殊人群分类服务管理措施,以分级分类管控为基础,区分不同类别、根据各自特点,分类施策、分级管控,促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更加精细化、科学化;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队伍建设,以专业化服务、社会化帮扶为支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途径,培育、引导社会组织为特殊人群提供针对性、综合。

篇(10)

截至2019年底,我国各级各类档案馆共4234个,其中,国家综合档案馆3337个,专门档案馆256个,部门档案馆140个,企业档案馆181个,省、部属事业单位档案馆320个。从事档案主管工作及综合档案馆业务工作的专职人员4.15万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档案馆是收集、保管档案的机构,负责接收、征集、管理档案和开展档案利用等。档案馆已经成为集中保管党和国家重要档案的基地,是社会各方面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的中心。档案治理体系属于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事业发展,以档案管理为起点,以档案治理为过程,并以档案治理现代化为终点。本文基于档案馆视角,探讨了什么是档案治理,档案治理体系包含哪些内容,以及如何构建档案治理体系等问题。

1“档案治理”概念的内涵

借鉴治理核心内涵,结合档案馆工作特性,新时期,档案治理是指在党政机构领导支持下,由档案主管部门主导,档案馆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促进档案馆事业发展,提升档案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能力的过程。档案治理的内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1治理主体。档案治理主体涉及三个方面:党委政府、档案主管部门、档案机构或社会组织。其中,党委政府在档案治理中担负着领导者与支持者的职责,通过政策引导、监督激励等,领导支持档案治理,使档案治理与国家治理协调一致;档案主管部门在档案治理中担负着主导者与执行者的职责,通过完善档案治理机制、治理制度、治理方法,构建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档案机构或社会组织主要是档案治理的执行者与参与者,档案主管部门指导下,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实现档案公共利益最大化。1.2治理过程。档案治理是一个不断完善、变化、发展的动态过程。档案治理的过程,其实就是通过不断完善档案治理法律法规、健全档案治理领导组织机构、完善档案治理制度体系等过程,以不断提升档案主管机构、档案管理机构能力为核心,营造良好档案事业发展外部环境为手段,推动档案机构在更加高效、开放、法治的环境下运行,在权责明晰、合作顺畅、运行法治化之路上不断促进档案事业整体水平提升。1.3治理功能。档案治理的功能价值在于利用各种治理制度的构建,以及档案治理法规体系的完善,为档案治理实践中各方主体参与提供便利统一准则;利用档案主管部门、档案机构治理能力建设,提升档案主管部门档案业务指导能力和档案机构社会服务水平,繁荣档案事业发展,不断提升档案部门服务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有效破解新时代社会公众对档案信息需求不断增长与馆藏资源不够丰富、服务手段不够创新、信息共享不够充分之间的矛盾。

2档案治理体系内容

新时代,档案治理是依法依规治理,治理体系与资源体系、服务体系和安全体系密切相关,也是档案治理体系的具体内容。2.1档案资源体系。各级档案馆作为档案接收、收集、保管和利用的机构,无论是档案资源的接收,还是收集,以及后期的利用和销毁,都应依法依规进行,不断构建治理体系的核心———资源体系。根据新《档案法》的规定,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源体系应是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做到应收尽收。作为档案治理的重要载体———档案资源,要求各级档案馆根据其职责使命,依法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收集、移交进档案馆,丰富馆藏档案结构和内容。2.2档案利用体系。档案价值之一在于利用。根据新《档案法》相关规定,档案馆档案治理体系中的档案利用体系包括:档案馆档案开放审批制度、档案馆档案开放制度、档案馆利用服务制度、档案利用投诉救济制度、档案馆未开放档案利用制度、档案馆馆藏档案的开放审核制度、档案馆档案公布制度、档案馆档案编研制度、档案馆档案宣传制度、档案利用监督处罚制度等。应以利用服务作为工作导向,加大档案开放力度、提高档案咨询服务水平、加强档案资源开发、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2.3档案安全体系。根据新《档案法》规定,档案馆治理体系包括档案安全体系。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五个方面档案安全体系:安全制度机制建设。如,档案安全方面的制度、工作机制。“硬件”建设。档案馆应配置与档案安全相适应的保管库房和设施、设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建设。档案馆应着重加强档案安全风险管理,提高档案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档案数字化外包档案信息安全监督。档案馆档案信息安全保障,如保障档案信息化建设中的档案信息安全、电子档案安全。加强档案安全监管,如,加强档案安全监管与处置。档案馆应认真落实上述规定和要求,提升档案安全体系建设能力。

3档案治理体系构建对策措施

新时代,档案馆档案治理体系的构建,应着眼于认知视角,解决“档案治理是什么”;关系视角,解决“档案治理怎么样”;过程视角,解决“档案治理怎么做”,进行整体规划、统筹推进,并做好档案治理效果的评估反馈,不断纠正偏差,动态完善。3.1构建档案治理制度体系。制度体系是由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等组成的一套保障档案馆档案治理高效运转的办事规程和行动准则。其中,基础为法律的权威,手段则是法规和技术标准的适用。依靠制度规范调整档案治理中的不同社会关系,明确档案馆档案治理过程中各个主体的权利责任及活动边界。目前,构成档案馆档案治理的制度体系的基础和核心包括《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档案馆工作通则》《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办法》《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等。3.2构建档案治理结构体系。档案治理结构体系解决的是档案治理主体,以及治理主体间的关系问题。在我国,档案馆治理结构体系中,始终坚持党对档案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并实行分级管理的工作格局。因此,新时代,从档案治理主体的结构上来看,尤其是在倡导“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三馆合一的发展背景下,整个档案治理结构体系中具有多元性,且治理主体间关系复杂,应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体制下的档案主管部门主导、多元主体协作。3.3构建档案治理运行体系。构建档案馆档案治理运行体系,是档案治理主体在档案治理行为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影响及相互作用的方式。新时代,我国应在各级档案主管部门(主要为国家、省市县档案局)主导下,深化档案管理体制改革、政策引导和法律法规制定实施,自上而下管理运行,将档案馆调整为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参公管理,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突出档案馆的公益属性。还应积极构建由档案馆、机构档案室或个人参与的治理运行体系,组建跨部门、跨机构,甚至是跨区域的馆际间合作,实现横向互动运行模式,发挥档案馆档案治理中的应用功能和作用,扩大档案馆在档案治理中的影响力。3.4构建档案治理方法体系。构建档案馆档案治理方法体系,则是档案馆作为档案治理主体之一,推动档案治理工作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和策略的总和。其中,档案治理技术体系包括各种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大数据技术和管理技术的应用等;档案治理手段体系则包括法律手段,如制定实施《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等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行政手段,如实行局馆协作,强化档案馆服务功能;经济手段,如实行经济预算核算,贯彻经济效益原则,实施奖惩机制等,不断提升档案馆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档案治理策略体系,则包括积极鼓励构建治理主体参与合作,推进档案馆档案治理扁平化、科学化和法治化等。3.5构建档案治理保障体系。档案馆档案治理的相关保障体系,则主要包括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严密的组织体系、过硬的人才队伍体系、先进的技术体系,等等,通过各个体系的构建,织密织紧档案馆档案治理综合保障体系。目的在于推动档案馆各项档案治理运行及方法的有效实施,凝聚档案治理思想共识,确保档案馆在整个档案治理中的公平参与,实现治理成果的共享和最大限度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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