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传承与保护汇总十篇

时间:2023-12-05 18:08:48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非遗传承与保护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非遗传承与保护

篇(1)

非遗保护与传承是一项新型事业。目前江苏非遗工作中还存在着问题与挑战,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全社会对非遗工作的重要性普遍认识不足,一些地方政府保护重视程度不够,保护层次较浅,没有形成系统的保护思路和科学合理的保护规划;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保护经费地区、项目差异较大。政府资金投入不足,民间资金介入全省“非遗”保护传承领域几乎为空白;组织机构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亟需加强,特别是基层组织缺乏稳定从业人员;非遗事业基础理论与实践理论研究不够深入,专业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正日益恶化,流失现象严重,面临传承危机,其现实价值未得到充分彰显,缺乏保护与合理开发相结合的思路。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及本省有关法规的要求,着力制定切实可行的非遗保护措施,开创非遗事业的新局面。

突出政府主导地位,整合社会多方资源;强化宣传工作力度,提升全民保护意识和力量。

突出政府主导地位,运用文化及相关部门的管理、服务、督促、检查、指导等职能,充分发挥地方高校、社会团体组织在非遗调查、保护、研讨、交流、辅导、培训与传承等方面的作用。同时要组织专家学者,将特色鲜明、具有代表性和广泛影响力的非遗项目,编辑出版成各类非遗普及读物等系列丛书,以供群众阅览,增进了解,尽最大可能整合社会各界资源,营造良好保护氛围和保护力量。持续开展非遗事业的传播、展示工作,构建政府保护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机制。

千方百计整合利用各方面的宣传资源,利用各种媒介,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如展览展示展演、论坛讲座咨询等形式,通过广场宣传、街头宣传、流动宣传、节会宣传、网络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来普及非遗保护知识,使热爱、珍视、保护和抢救文化遗产的理念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最终使非遗事业在社会中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

因地制宜制定和完善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是保护工作有序进行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各项工作切实推进的有效保障和客观依据。目前全省的非遗保护规划工作还相对落后,建议各级政府把非遗保护工作提升到地区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位,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纳入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和文化发展纲要之中。同时参照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式先行编制国家级和省级的非遗项目规划,把规划实施工作纳入到各地年度建设计划之中。

加强区域性非遗生态保护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及基地建设,着力拓展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体空间。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真正需要的是活态传承,因此整体的、群体性的、能够自然传承的保护更重要。以往非遗的保护大多侧重于单个项目,侧重孤立、静止的保护,“生态”整体保护方法的使用依然比较滞后。建议借助于历史村落保护、民俗村建设、农家乐及乡村旅游、生态文明建设等契机,分级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园),进行非遗动态、整体和可持续的统筹保护,从而为非遗传承提供生存环境、生活方式、风土人情的立体空间,使它们具有更加持续稳固的生命力。对大量珍贵实物和物质载体,手工艺品、乐器、戏服等,要进行分类收藏、展示和研究。利用非遗博物馆和非遗基地,将保护项目与文化活动相结合,邀请一些代表性传承人来现场献艺,或者结合其他行业来延伸、拓展保护空间,活跃传承方式。

以传承人为核心,推动保护工作可持续发展。

传承人是直接参与非遗保护传承的活态载体,是保护工作得以持续有效进行的根本性保障。对传承人应设立专门的扶助与奖励政策,制定明确的给予代表性传承人的经济补贴制度,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表彰等方式,充分发挥代表性传承人的领军作用和传承作用。同时不仅要给予老年传承人以资助,更重要的是鼓励青少年和有一定技艺基础的中青年拜师学艺,对学习效果显著、成果突出的继承人要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对那些必须要通过团体传承的项目,鼓励相关团体开展传承工作,或鼓励有关人员进行传承组合,开展有关传承工作。对部分技艺有一定的秘诀不宜面向社会公开的项目,要鼓励家族传承。

积极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促进生产性保护,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

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出路之一,是做好“在保护中发展”的工作。把有自身发展能力的非遗项目适度推向市场,让其重新焕发生命活力,通过非遗生产性保护,使之形成文化品牌,成为新兴文化产业。发挥全省各地各级政府的引导、参与及组织协调作用,尽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非遗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中来,为非遗项目在现代社会的存在和发展找到最恰当的方式,培育和构筑适合于非遗资源与现代文化创意产业相融合的新平台。

积极探索生产性保护的方式方法,制定各类优惠政策与奖励政策,推动部分非遗项目走生产性保护、发展道路。可以组织民间艺人、民间艺术表演队伍,积极参与国内外文化交流活动,让地方性非遗走向全国、走向世界;加强非遗与旅游业融合,增强民俗旅游的吸引力;出版非遗丛书、系列光盘,开发具有“非遗”特色的服饰、饮食、工艺品、纪念品等,建立一批非遗特色产品的研发生产基地。另一方面也要正确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和滥用。在有效保护和不损害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真实性和整体性的前提下,做好适度开发利用,从而促进非遗保护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篇(2)

从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来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充分认识当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充分认识到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繁荣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明确保护的目的,保护是为了更好地传承,要理清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不片面追求经济价值, 不在没有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开发,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保护的目的,才不会造成开发一个破坏一个的恶果。

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重要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传统文化的宝贵记忆,是人类的精神家园,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独特的意义,因此它值得我们珍惜、呵护。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几千年来劳动和智慧的结晶;其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具体体现;再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证了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最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促进民族与民族之间的情感联系,是民族交流和相互了解的重要渠道。

二、如何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并发扬下去

(一)建立健全法制法规,加强执法力度

政府可以通过知识产权这一渠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到法律的保护范围内,不断完善当前法律法规,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立法者可以根据我国非物质文化遣产和知识产权属性的基本结构特征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和规范。明确划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主体、客体及内容,并将它们法律化和规范化,这样才方便对它们的管理和开发。对即将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要严格要求申请程序,并将之规范化、法定化,明确拥有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某些特殊的菲物凄文化遗产,政府可以通过强制性手段进行保护。确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使用权,包括法定许可制度、一般许可制度、特殊许可制度二类,并且对使用者应当承担的相应的义务微出明确规定,只制定法律法规而不实行是远远不够的,执法者要行动起来,运用法律武器束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增强执法机关的执法力度和执法水平。各级行政部门应当各尽其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展开保护行动,让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行政部门的保护圈内得到很好静传承和发扬。重要的是,执法人员在工作中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行动

尽管现在国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进行归属人管理,但是广大人民群众也同样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和保护者。广大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抢救产生极大的影响力,没有入民群众的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不能得到最好的保护。政府要通过宣传、教育等途径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让全民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行动中,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界各种人民世代相承的,是群众生活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植于民族土壤中,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

(三)认真做好“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

加强宣传,营造保护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上开设专栏,不定期刊登、在人口密集处发放宣传单、举办展演、展览、培训班等介绍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知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知晓面,广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种类及保护重要性,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动员社会力量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相关“搜遗”活动,有效的提高了人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保护意识。

三、深入研究,加大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

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特征,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是传承和发展,而传承和发展的前提,是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在研究中保护,在保护中传承。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但在研究方面却相对薄弱和滞后,使保护缺少科学和理性的观照,给保护工作带来了不足和失误。各级政府要加大研究方面的投入,成立研究机构,整合大专院校、科研机构、非遗保护单位、社会民间团体的专家学者资源,为他们搭建一个平台,以便他们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序传承和科学保护提供有力的决策参考和专业指导。同时要大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搜集整理工作,挖掘其深厚的文化底蕴,组织力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科学认定、鉴别、分类,以利于对一些重要的保护项目进行深入研究,延伸和深化保护工作。

四、结束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保护,需要我们列入常规并长期坚持保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当继续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针,从保护、传承、培训、宣传几个方面开展工作,将继续精心组织,广泛开展群众文艺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普查搜集工作,抓理论调研,做好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工作、抓辅导培训,更好的做实做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一步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促进人们全面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篇(3)

南丹白裤瑶原生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民俗节庆仪式、民间表演艺术、口承文学、民间杂技、竞技、传统手工艺,其生成方式、传承模式无不与古村寨、生态环境、居民的生活方式、生产实践相依相存,它构成白裤瑶民俗生活的画卷。白裤瑶砍牛葬俗(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婚俗、年街节、封村扫寨仪式、树神祭祀仪式、铜鼓祭祀仪式、祭祖仪式等,贯穿在白裤瑶的传统民俗生活之中,成为动态的文化生存模式;铜鼓舞和勤泽格拉(猴鼓舞)(被列入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吹牛角号、打拉篥等表演艺术充满了神秘的原始宗教色彩;祭词是白裤瑶口承文学的主要形式,讲述了白裤瑶的历史等等;细话歌是白裤瑶婚俗特有的文化现象;打陀螺、打瑶拳等民间竞技活动是白裤瑶古村落民众的传统娱乐形式;白裤瑶的服饰制作技艺以精湛复杂的工艺技术、很高的审美价值和丰富的民俗文化内涵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服饰制作工艺是白裤瑶民间信仰和自给自足文化的产物。

古村落环境的改变对非遗文化空间的影响

白裤瑶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和传承模式直接产生于白裤瑶古村落这个文化空间。古村落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整体,古村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发展、展演以及传承的根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古村落承载历史、立足现实、连接未来的灵魂所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离开了古村落,就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古村落,没有了活态生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演,就如历史遗迹,没有了生气,没有了生命的灵动。南丹县里湖乡王尚屯,新农村建设在改变村寨布局和建筑结构的同时,旅游开发也出现了非遗开发、保护不当的行为,非遗文化面临着新的生存和发展危机。

王尚屯村寨布局及民居建筑的改变,首先对白裤瑶传统的丧葬习俗产生了影响。白裤瑶的葬礼受三个因素制约:一是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影响;二是家庭经济条件影响;三是传统的民居建筑结构。白裤瑶家里有人去世后一般不会立即下葬,而是先埋在自家厨房一个角落里几个月、一年或几年,当主家筹足买牛的资金(牛越多越体面)来祭祀逝者时,再在秋后农历十月至十二月份农闲季节起棺举行葬礼。白裤瑶葬礼具有季节性,被称为 “砍牛节”。白裤瑶独特的干栏式建筑格局,高坡筑台建厨房,由于地面干燥,可以直接将棺木埋入厨房地下,这样的建筑结构具备了暂时埋葬的条件。而新农村新民居,建筑地面做了水泥硬化处理,无法将逝者埋葬在厨房地下,目前村里人在逝者去世后只好几日内仓促下葬。首先是葬礼发生了季节上的变化;其次,为了赶农时,葬礼仪式、过程和内容不断简化;三是葬礼上经济条件不允许的家庭将无钱买牛、砍牛,可能会以猪或其他更便宜的动物来代替,这将会改变“砍牛节”的风俗文化内涵,文化出现移风易俗的危机;四、砍牛葬母的民间传说从长远来看将会由于风俗的改变出现传承的变异性;五、葬礼以牛肉来宴待送葬者的长席宴饮食风俗,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六、与砍牛葬礼并存的鬼师文化,将会因砍牛葬礼的异变而出现断代的危机,仪式过程的简化会使部分鬼师放弃该行业,而调查发现,鬼师文化的传承是极为神秘的过程,是有缘者在睡梦中接受神秘的声音在耳边传授。砍牛节的异变可能会让部分人不愿意再接受鬼师仪式的传承,这些文化丛的逐步消失,构成文化传承的危机。

被拆掉的标志性建筑――粮仓,部分改变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文化空间

为了统一规划,王尚屯各家各户的粮仓被拆掉,目前全村仅有一个混凝土的粮仓作为标志性建筑存在。粮仓是白裤瑶村寨的重要标志性符号,它是白裤瑶同胞生活的样态,同时也隐喻了居民精神文明、道德规范内涵,是一个家庭富足的符号化存在,是他们心灵世界信仰的表达,是社会和谐的标志。粮仓是居民生活的空间,它与民居一起构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人化的建筑空间。粮仓底下是白裤瑶妇女刺绣、制作传统民族服饰的地方,是白裤瑶长辈给晚辈摆古授艺的场所,更是白裤瑶葬俗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白裤瑶家里有55岁以上老人的,一般会提前做好寿木放在粮仓底下,图个吉利。然而这些传统的生活方式随着粮仓的消失,也开始从王尚屯白裤瑶的生活中消失。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主体发生断代危机

调查显示,很多白裤瑶青壮年外出打工赚钱,而这部分人乃是白裤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中坚力量。他们外出后接受都市文化的影响,思想观念发生一定变化,在调查中发现相当一部分年轻人慢慢放弃或不想再学习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技艺。一是远离故土无人传授技艺;二是认为学习这些传统文化和技能不能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三是认为本民族的东西很落后,表现出民族的自卑感。如此一来,白裤瑶固有的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包括仪式、庆典、工艺美术、技艺等将会失去传承的主体,使得文化遗产传承面临后继无人的困境。由于主体的缺场,使得文化空间中的人的要素发生变化,物质与非物质的整体性与和谐性遭到破坏。

新农村旅游业的发展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纯粹的商业性表演艺术

篇(4)

中图分类号:J607;G1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8153(2017)03-0036-04

吕家河民歌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底蕴十分深厚,是我国民歌王国中一朵不可多得的山野奇葩,也是中国汉族民歌中弥足珍贵的半坡遗址。它直接反映了当地的历史文化与社会风俗,是劳动人民交流情感、传播知识、娱乐消遣的工具[1],也是认识武当山地区民风民俗的宝贵资料,具有人文研究价值。鉴于当前吕家河民歌传承发展状况和民歌挖掘整理以及理论研究工作的实际,本文希望通过对吕家河民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现状的分析,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背景下吕家河民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传承、保护与利用的新途径。

一、吕家河民歌的传承、保护的现状

1.民歌传承人与梯队发展情况

吕家河民歌被发现以来,当地政府组织专业人员先后对老歌手的唱腔、唱词、古词、声韵进行录音、录像,建立了电子档案;争取了政府支持,对生活困难的老歌手,政府尽量给予优先安排农村低保,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目前有国家级非遗传承人1人,省级非遗传承人2人,市级非遗传承人1人。2006年、2007年连续两年从官山镇中学选拔了12名毕业生到十堰市艺术学校进行培训,学成归来后,以12名学生为骨干组建了吕家河民歌艺术表演团,成为官山镇吕家河民歌的传唱者和守护神。

2.民歌挖掘与整理研究情况

通过邀请北京大学等多所国内知名高校在吕家河村设立教学科研实习基地,与前来实习采风的师生开展“高校师生到田园,农民歌手进校园”的互动交流,帮助挖掘整理经典民歌,先后出版了《吕家河民歌集》、《吕家河民歌研究》、《武当后花园南神道探秘》、《武当南神道民间叙事诗集》、《吕家河民歌村民俗与研究》、《民歌与安魂》、《武当官山文明》、《武当后花园――官山》等书籍和《吕家河民歌・风光》VCD光碟、《武当南神道民间传说》系列丛书。为吕家河民歌的传承与保护奠定了基础。

二、吕家河民歌传承、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非遗传承人年龄老化,传承无序、方式单一

吕家河有非遗传承人4人,其年龄均在70岁以上,年纪较大,身体状况欠佳,记忆力逐渐衰退,传承活动受限。老一辈中没有女性传承人,新一辈中男歌手多于女歌手,四位传承人都只有三、四个徒弟,弟子尚未全部传承传承人的民歌,并达到一定高度。传承人均为文盲,不识字,在长期口传心授中,由于观察理解能力有限,仅仅靠头脑去记忆,比较困难,容易张冠李戴,发生遗漏等。据了解,愿意学习传承吕家河民歌的大都是本地人,有的是家庭内部传承,有的是拜师学习,新一代传承人文化水平也不高,没有受过正规的音乐培训,传承人面临青黄不接的困境。

2.非遗传承投入有限,民歌传承缺乏经济保障

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投入严重不足,导致了民歌传承后继乏力。对民歌传承人经济补贴有限,传承人为了生计仍然还要从事其他劳动,以维持基本的家庭生活,这严重影响了新一代传承人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信心。地方经济发展滞后,产业支窝现夭蛔悖导致大量青壮年劳动力为生活生计外出务工,其工资收入远高于民歌所在的地方政府支付给非遗传承人的工资收入,青壮年劳动力无心于民歌传承与保护的工作,地方政府的经济实力难以支撑民歌传承与保护这项工程持续的经济支出,民歌传承缺乏经济保障。

3.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民歌传承缺乏相应的环境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与娱乐方式。一方面,网络信息技术的普及与运用,交流的工具变得更加现代化,交流的方式变得更加多样化,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一些生活生计问题,并实现物质交换和情感交流,吕家河民歌赖以生存的文化生态环境受到冲击和破坏,政府、民间组建的歌会渐趋没落乃至消失,吕家河民歌也逐渐丧失了生存的环境。另一方面,电影、电视、网络的普及与运用,彻底颠覆和改变了人们娱乐方式,人们可以不分时间、地点各取所需快捷便利下载各类娱乐节目观看、欣赏,这些娱乐节目彻底取代了人们对民歌文化的需求与传唱,民歌传承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文化环境、社会环境。

4.民歌传承意识薄弱,自觉传唱意识不足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持续工程。吕家河民歌传承与保护需要一代代非遗传承人持续不断的努力,更需要一届届政府执政者持续不断的扶持;需要“运动式”的宣传与投入,更需要持续性的推介与关注。对吕家河民歌的调查中发现,经常传唱接受过采访的村民、有过学唱民歌经历的中学毕业生对吕家河民歌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是了解的,除此以外,其他的村民对吕家河民歌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无所知的,更不必说了解吕家河民歌传承与保护所具有的价值与意义了,民歌传承意识薄弱,自觉传唱的意识不足,致使民歌传唱失去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5.可持续发展意识淡薄,民歌传承缺乏整体规划

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口号感召下,上级政府设计了对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考核指标:包括GDP、年人均收入与增长比例、各产业增速与增长比例、招商引资项目数、引资总量与增长比例等等,这些考核指标难免以偏概全,这种考核指标设计的导向,必然形成地方党委、政府重经济建设、轻文化建设,重基础设施硬件建设、轻人文社会环境软件建设的现象,即便是在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背景下,地方主政者仍然摆脱不了重经济建设、轻人文环境建设的急功近利行为倾向,其结果导致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定位变化无常,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朝令夕改,民歌传承保护与利用缺乏整体规划与布局。

6.民歌表演形式单一,缺乏吸引力和时代性

传统农耕时代,人们在从事农事时身着各式农事服饰,头顶、肩扛、身背各种种子、种苗或农具,在田间地头个唱、对唱、齐唱,其歌唱内容既有体验农耕生活的辛酸劳累,也有体验采摘、收获、加工与品尝的收获喜悦,又有体验爱情、友情与亲情的喜怒哀乐,其内容涉及面广,表现形式丰富多样。吕家河民歌表演在村里的民歌堂内进行,场地所限,设施简陋,表演辅助乐器少,服饰简单,作为旅游消费品对游客来说缺乏吸引力,商业化表演程度低。部分民歌的内容与现代社会的生活脱轨,缺乏时代性。吕家河民歌内容涉及历史故事、神话传说、社会生活等,现在生活方式的改变,一些民俗逐渐消失,娱乐方式渐趋多样化,吕家河民歌逐渐淡出了村民的生活。

三、吕家河民歌传承、保护与利用的对策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特点是传承,发展规律是进化[1],靠传承而进化,在传承中进化。保持文化传统和传统文化的延续和可持续发展,就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最终目的[2]。遵循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必须正确处理好吕家河民歌传承、保护与利用关系,确保在传承中得到更好保护,在保护中得到更有效的利用,在保护与利用中更好地发展与传承,使吕家河民歌得以继承发扬光大,形成良性循环的局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坚持投入与合作并举,实现非遗传承、保护与利用目标

(1)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大政府财政投资力度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工程中,政府必须履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职责,积极争取上级政府支持,有计划地持续进行财政投资,加大对各级非遗传承人保护的财政投入力度,提高各级非遗传承人经济待遇,增强新一代传承人对非遗传承、保护的信心,确保各级非遗传承人、接班人能够全心致力于非遗传承、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循环,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发展目标。

(2)坚持政府与民间合作,实现双方互利共赢

在目前乡镇经济实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政府、民间可以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开展伙伴式的合作,特许权可以是出让土地经营权、项目经营权等,通过签署合同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实现政府与投资各方的互利共赢,这是解决上级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资金投入不足、乡镇财政又难以支撑非遗传承与保护工程持续投入,实现非遗传承与保护的发展目标行之有效的途径。

2.坚持发展经济与保护利用并举,实现非遗传承、保护与利用良性循环

(1)坚持政府与民间合作,借助社会资本,大力发展乡镇旅游

官山镇地域辽阔,山青水秀,南接房县、神农架,北邻六里坪经济开发区,东眺武当金顶,西望伏龙山,十房高速公路横贯全境,旅游资源得天独厚。前山学武观庙,后山听歌休闲,世界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得益彰[3],这种旅游产品的差异互补性非常适合发展乡镇旅游,即:建设官山镇综合性生态农业观光园区。农业观光园区既要相对集中,又要功能区分明确、相对独立,实现科技示范、科普教育、生态观光、体验和参与、综合服务五大功能。将民歌文化与乡镇旅游对接,根据各功能园区功能,结合吕家河民歌唱腔、唱词和声韵特点,演绎编写出符合各功能园区的新吕家河民歌,传承与发展吕家河民歌,在传承与保护的基础上赋予吕家河民歌新的生命、新的含义,这既是对吕家河民歌的传承与保护,也是对吕家河民歌的发展与利用,唯其如此,才能达到发展经济与非遗传承、保护、利用并e,促进非遗传承、保护与利用良性循环之目的。

(2)坚持既有景点与规划景点统筹协调,逐步凸现民歌文化价值

对于文化遗产,既要保护,更要在保护的基础上开发利用,开发利用是为了更有效的保护,这样才能逐步凸现民歌文化价值。地方党委、政府要增强可持续发展意识,准确定位民歌村乃至官山镇经济发展方向与目标,统筹规划,制定吕家河村民歌传承、保护与利用的长远目标,坚持既有景点与规划景点的统筹协调,把武当南神道、大明峰等项目开发建设与吕家河民歌村旅游景区建设结合起来,实现民歌村民歌与武当山旅游产业的对接,以及官山镇旅游项目、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的错位发展,让游客体验到“走武当大峡谷,游武当南神道,观武当后花园,听吕家河民歌,事田间地头活”的休闲度假情趣[3],让民歌村民歌成为游客必不可少的消费品,凸显官山乡镇旅游在武当山旅游经济圈的互补优势,使吕家河民歌适应“大武当”旅游发展的需求,成为鄂西北生态文化旅游圈的闪亮明珠。

3.坚持民歌普及与队伍建设并举,促进民歌、民歌文化发扬光大

(1)持续开展民歌“四进”活动,不断扩大与强化民歌传承群众基础

扎实开展以民歌进家庭、进校园、进机关、进观光园区为主的“四进”活动,形成人人学唱民歌,个个能唱民歌的良好氛围,使吕家河民歌得以代代相传,生生不息[4]。利用节假日、旅游重要节点举办民歌大赛、青年民歌手大赛、民歌演唱会等,不断发掘新人,鼓励年轻一代学民歌、唱民歌,把现存的曲调都唱熟唱会,把学唱民歌、会唱民歌与文明家庭、劳动模范、青年能手评选结合起来,强化民歌传承保护人文社会环境,扩大民歌传承群众基础,为各观光园区乃至“大武当”区域内景点景区源源不断培养输送民歌歌手。

(2)持续开展传承人队伍建设,培养民歌传承保护接班人

为确保吕家河民歌传承保护后继有人,每年要有计划选拔一批对民歌演唱有兴趣、传承有潜力、保护有信心、学成回得来、工作留得住的中学生赴省、市音乐学院进行民歌、乐理和导游知识培训,签订培训与就业协议,提高学生在读、在训期间的费用补助标准,让就读、参训人员安心学习、潜心学习,学成归来后要有计划实行结对拜师,师从各级非遗传承人,把非遗传承人演唱表演的技艺传承与门下弟子民歌演唱表演与整理挖掘的工作结合起来,实施年度绩效考核,确保快速培养新一代传承人、拯救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把各级非遗传承人的演唱风格传承下来,使之成为吕家河民歌的传承者、保护者、守护神。

4.坚持媒体推介与营销包装互补,逐步扩大民歌村、民歌的社会影响

(1)实施全方位媒体推介,强化民歌村民歌的影响

吕家河民歌被发现以来,市、县两级政府先后组织多家国内有影响的新闻单位进行采访报道,多个国外媒体对吕家河民歌进行宣传、推介,但这些宣传推介缺乏力度和深度,且推介形式单一。信息技术时代,媒体推介形式发生了巨大变化,呈现出灵活多样快捷之特点,既要加强传统媒体如电视、广播、报纸、周刊(杂志)宣传,更要重视新型媒体如互联网、手机、户外路牌和灯箱广告等宣传;既要加强重点节日、节点的“狂轰式”的宣传,更要重视持续性的全方位多踊的推介;既要面上应景之类报道,更要重视点上的深度报道,这样才能产生持续的效果。

(2)实施营销包装策略,强化民歌村民歌对游客的影响

营销包装是产品营销的一种策略,讲好民歌村与民歌的“故事”,向社会推介民歌村民歌,需要对民歌村民歌进行适度的包装。必须准确定位民歌村民歌功能,按民歌以及民歌所衍生的产品服务功能进行科学分类,在定期持续实施媒体推介的基础上,不断在广度和深度上拓展、延伸民歌村民歌产品及其服务,适时向社会宣传推介,让消费者走进民歌村,购买民歌文化系列产品,体验传统农耕时代的农事,学唱吕家河民歌,在学唱与体验中逐步扩大民歌村民歌在鄂西北生态旅游圈乃至秦巴地区的知名度,使吕家河民歌逐步走向全国。

四、结语

在经济全球化的信息时代,由于人们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变,吕家河民歌的传承、保护的环境随之也发生巨大变化。吕家河民歌虽然得到了国家、湖北省人民政府及其文化部门的高度重视,将吕家河民歌列为国家级文化遗产,但是由于地方政府财政投入有限、地方经济发展滞后,仅靠地方政府经济投入难以支撑民歌传承与保护,民歌的文化普及、宣传等工作难以落实到民间,致使吕家河民歌的传承、保护与利用工作只停留在肤浅的认识层面上,本文通过对吕家河民歌的传承、保护与利用的剖析,探讨出民歌传承、传统文化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三者之间的关系,其主旨在于:寄望于各级政府、民间组织遵循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正确认识、处理吕家河民歌传承、保护与利用关系,使吕家河民歌得以继承、发扬光大,形成良性循环的局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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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J6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500(2012)11-0064-02

玉屏箫笛,又称“平箫玉笛”也称“龙箫凤笛”,是我国著名的传统竹管乐器,也是高雅的工艺品,以音色清越优美、雕刻精致而著称,是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侗、汉、苗、土家等多民族文化发展的结晶,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和工艺价值,历史悠久,驰名中外,与茅台酒、大方漆器并称为“贵州三宝”。2006年5月,玉屏箫笛制作技艺被国务院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然而,玉屏箫笛制作技艺与其他民族民间艺术的保护传承一样,面临着诸多困难,如机械化大生产导致的玉屏箫笛内涵文化与传统的丧失,民间艺人老龄化,设计、制作、销售渠道不畅缺少市场竞争力,传承乏人,箫笛制作原料日益匮乏,宣传推广乏力,消费群日益减少等等。为此,对箫笛文化进行系统研究,对制作技艺的传承和保护进行探索与尝试,就有着重要的文化意义与现实意义。本文以玉屏箫笛为例,探索技艺类非遗的活态传承与保护,以期对非遗的传承与保护、发展做出贡献。

一、 玉屏箫笛的发展沿革

玉屏箫笛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优美的传说,早在公元一世纪玉屏所在地――平溪,就有箫笛流传。玉屏箫,正式文史记载则始于明代末期万历年间(1573-1619年),时玉屏名“平溪”故称“平箫”。清雍正年间撤平溪卫建玉屏县后,“平箫”随着建置的演变称“玉屏箫”。《辞海》载:“玉屏箫,中国著名乐器之一。创于明代末期,采用贵州玉屏生产的竹子制成,因名。产品经过刻花、打磨加工,式样优美,雌雄成对”。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修的《玉屏县志》载:“平箫,邑人郑氏得之异传,音韵清越,善音者谓之不减风笙。”及至后来成为了皇室贡品的“平箫玉笛”,流传最广的当数古诗版本,即 “仙到玉屏留古调,客从海外访知音”。声名在外的平箫,在当时也是一箫难求。乾隆时期,为保证皇家专享,玉屏限产禁市,就是达官显宦也难得到。玉屏笛始制于清雍正五年(1727年)。郑家在制作箫的基础上试制成功笛,以玉屏之“玉”为名,故称“玉笛”,与箫配对,合称“平箫玉笛”。

郑氏在明代所制平箫以自娱自享,后作礼品馈赠亲友,地方官吏索求偶赠送。曾精制作为贡品。清咸丰时,郑氏始专制平箫,开设店铺,供不应求。1913年,“平箫”在英国伦敦国际工艺品展览会上获银奖。1915年,在美国旧金山万国博览会上获金奖。1927年,店铺增到11家。1930-1932年,平箫在南京、重庆、桂林、贵阳等地巡展,分别获奖章奖状。抗战时期,县内箫笛店铺比比皆是,从业人员逾百人。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前期,是玉屏箫笛发展的鼎盛时期,产品连年获省、部优称号,最高年产量五十余万支,产值百余万元。

二、玉屏箫笛的文化内涵

玉屏箫笛是玉屏地区多民族手工技艺文化的实物代表,它取材于侗乡秀美山水之间,通过精湛的制作技艺和演奏技巧,将各族人民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与自然交往、与人交往的故事,以及心中对美好的追求,依托箫笛美丽的音符来表达,用另一种语言道出自己的内心世界、生活态度和唯美情趣。在民间,人们往往以箫笛寄托纯洁的情怀和对美好事物的向往,知音、朋友往往将它作为珍品互赠,而恋人、新婚夫妇则将其作为爱情的信物和美好姻缘的象征。玉屏箫笛上雕刻的龙凤图案就是取材于萧史弄玉吹箫引凤的爱情神话故事。玉屏箫笛多以雌雄配对,吹奏起来,含蓄而隽永。雌雄并吹,恰似情人对唱,情趣盎然,故又有“神箫仙笛”之美称。历代文人雅士多知韵识律挚爱箫笛,借以涤荡胸怀、陶冶情操、明志舒怀、寄情托思而留下不朽篇章,成为人类文化遗产宝库中不可或缺的璀璨明珠。可见玉屏箫笛作为玉屏各民族多姿多彩民俗风情的一种物化形式,与侗乡的民俗节庆活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承载的文化寓意远远超出其实用功能和价值,具有丰富的文化寓意和深厚文化内涵。

三、玉屏箫笛的制作技艺

玉屏箫笛制作工艺历史悠久,制作工序繁多复杂,且均采用手工制作,是传统手工箫笛的典型代表,至今已有400多年历史。它以生长在玉屏县境内的一种特有的水竹为原料,经过取材、制坯、雕刻、成品4个工艺流程,七十多道工序精制而成。最后在箫笛表面刻以诗画,管身的古铜色彩刻上各种图案、诗词,更显得古朴典雅。玉屏箫笛中尤以"龙凤屏箫"最受欢迎,它是雌雄成对的策管。雄的略粗,雌的稍细。吹奏起来雄箫音浑厚洪亮;雌箫又音色圆润含蓄而隽永。雌雄合奏,好似一对情侣在合唱,协调和谐,娓娓动听。

四、玉屏箫笛制作技艺传承与保护策略探索

2006年,玉屏箫笛制作技艺被列为中国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2人被批准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玉屏箫笛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

在现代多元文化的冲击下,曾大规模流行于侗乡的玉屏箫笛,也同样面临着衰落的命运。由于纯手工制作玉屏箫笛综合成本较高,也使其市场没有大的扩展,从事民间制作箫笛的人数日益减少,箫笛制作技艺的传承出现断脉现象,影响到了玉屏箫笛的传承发展。特别是在旅游开发后机械化生产,使这一优秀的文化艺术品几乎沦为纯粹的商品,玉屏箫笛所蕴含的文化内涵丧失殆尽。因此,更好地传承和保护玉屏箫笛已迫在眉睫。

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对定格于特定历史时空点上物化形态的即器物层面的静态保护,要求不走形、不走样的原汁原味地保护。而非遗的保护,是对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世代相传的非物化形态的即精神(技艺)层面文化的动态保护非遗的独特个性和最大价值所在就在于其活态性,因此对其保护原则必须是在保持其本真性的基础上进行传承有序的整体性保护。通过保护促进活态传承,又在活态传承中得到保护。

对玉屏箫笛制作技艺非遗的活态传承与保护探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技艺类“非遗”活态传承与保护必须以人为本

技艺类非遗具有活态性,不脱离民族的特殊生产生活方式,是民族个性、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与人的活动息息相关,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以身、口、耳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手工技艺类非遗传承人是重要的承载者和传递者,他们掌握并承载着“非遗”的知识和精湛技艺,既是技艺类非遗活的宝库,又是技艺类非遗代代相传的代表性人物。在手工艺类非遗的保护和传承过程中,传承人最为重要。

鉴于此,玉屏县2009年就出台了《玉屏侗族自治县箫笛制作、演奏拔尖人才评选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县范围内选拔出箫笛制作、演奏拔尖人才,每人享受每月500元专家津贴。同时明确了传承人的责任义务并强化跟踪管理,对较好完成目标责任义务的传承人给予了物质和荣誉激励,对未能全面履行传承职责的传承人分别扣减了传承补贴,此举在传承人中产生了强烈反响,刺激了他们增强传承工作责任心。另外持续开展了非遗杰出传承人的申报评定工作。至此,玉屏县已有国家级非遗传承人2名、省级传承人2名,新人辈出,玉屏箫笛制作技艺非遗传承人的队伍持续壮大。

(二)技艺类“非遗”活态传承与保护要重视社会氛围营造

非遗往往凝聚着人类的民族感情,蕴藏着地方传统最深的文化根源,是地方的文化命脉和文化标识,是一个民族在特定地域、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创造的一种文明,是人类共有的文化遗产。传承需要有对象,更需要项目所在地大众的认可。认知、认同非遗的大众更为重要,他们最终决定着非遗是传承、发展还是衰败、灭亡。非遗保护需要良性循环式的活态传承。对这部分技艺进行保护,在于使所有的民间大众参与进来,让传承人起带头作用,使这项技艺还原于民间,从这些项目、活动中传达出这个技艺活动的理念和文化。同时,增进情感交流、人际交往,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玉屏县在箫笛制作技艺活态传承和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方面做了很多尝试和探索。大力推进了一系列“玉屏箫笛走进学校、走进社区、走上舞台”文化活动。2006年成立了中国玉屏箫笛艺术学校,聘请知名箫笛演奏专家为学校顾问。2008年,玉屏县开始从贵州师大艺术系竹笛专业引进毕业生。在县职业技术学校开设箫笛演奏与工艺专业,开展箫笛专业人才培训。为持续提高箫笛文化的普及率,玉屏县举办了箫笛演奏人才培训班,培训中小学教师、演出团体职工及箫笛爱好者800余人次。全县中学、小学均已开设箫笛演奏课程、印制箫笛教材。一些箫笛演奏人士也开办培训班,传授箫笛演奏技艺。玉屏县多次成功举办全县箫笛演奏比赛。中央电视台《民歌中国》栏目宣传推介了玉屏县北侗文化和箫笛文化,提升中国箫笛之乡的文化影响力。使箫笛文化社会氛围得到了充分营造,群众基础得到了加强。

(三)技艺类“非遗”活态传承与保护要加强博物馆与专业人才建设

博物馆是传统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在手工艺类非遗的实物收集、展示和研究方面具有其他文化机构不可代替的作用。博物馆作为非遗的物态承载,既能为当地群众提供了一个认识传统、延续文化认同感的场所,也为来访者感受侗乡玉屏多元本土文化魅力搭建平台。作为非遗专题博物馆――玉屏箫笛博物馆于2012年6月筹建,11月挂牌成立,有力推动了玉屏箫笛制作技艺非遗的传承保护工作。

专业队伍的建设对于非遗传承和保护也极为重要,不仅承担着文化遗产资料的收集、整理、编辑工作,而且承担着为大众提供传统文化交流平台的传播工作。专业人员通过组织广泛的宣传活动让大众知道非遗不仅是人类信息的一种存在形式,也是进行科研和生产活动的有价值的资料,更是研究人类文明发展历程的重要依据。2010年,玉屏县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配备了专业科研人员并外聘大学院校知名专家、教授,民间艺人为兼职研究员和顾问。建立了玉屏县非遗人才的培养与开发、保障与储备的长效机制。

(四) 技艺类“非遗”活态传承与保护要靠生产性来实现

生产性保护是以保持“非遗”文化内涵为主旨,借助市场手段激活“非遗”内在生命力以产业化推动手工技艺类非遗的保护方式。传统技艺能够流传下来,一定是历史中形成的优秀技艺,是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由无数人的经验积累起来的,而且在传承人那里得到了体现并且守住了最能够体现劳动者的创造力、智慧、能力,以及它的文化历史积淀的手工技艺中的核心技艺。因此,手工技艺必须在生产实践中进行保护。

保护非遗根本的初衷是为发展和光大,再赋这些文化瑰宝强盛的生命力。玉屏箫笛的生产性保护走出了手工和机械化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之路。玉屏箫笛初加工、纯耗体力性质的工作和程序借助了机械设备,而在一些跟人的情感紧密结合,在造成其差异性的部分,在人的智慧可以有所伸展的部分,如后续的雕刻、打音孔、 打磨、修眼等工序高度保持了它的手工性。既完整传承和保留了其文化内涵又提升了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玉屏县已申报了体现非遗与现代文明协调发展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五)技艺类“非遗”活态传承与保护要依托大产业化发展理念来促进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产业化无疑是促进非遗传承、保护与开发的有效途径。其中,政府起主导作用,把非遗活态传承与保护融入到文化、教育、旅游、经济与社会的综合发展中去,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才是可持续发展之路。

为了传承和保护好箫笛文化,2005年成功召开“中日韩箫笛艺术研讨会”,大陆及台湾地区和日本、韩国的箫笛演奏家、专家汇集玉屏。2006年举办首届中国玉屏“箫笛之友”艺术节 ,2007年“玉屏箫笛走进杭州”箫笛文化展,以“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方式,签约投资项目9个,签约资金2.15亿。2009年“玉屏箫笛走进重庆”、 2010年“玉屏箫笛走进香港”等等。随着宣传推介力度不断加大,玉屏箫笛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玉屏箫笛用自己坚实的脚步证实了自己的勃勃生机,古老的玉屏箫笛焕发出了新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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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赫哲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

赫哲族是居住在黑龙江的人口最少的少数民族,黑龙江省同江市是赫哲族的主要发祥地之一,现有赫哲族1560人,占全国赫哲族总人口的1/3以上,主要居住在街津口和八岔两个赫哲族乡。赫哲族有自己的语言,但是却没有自已的文字,其丰富多彩、富有特色的民族文化主要是靠口头说唱、舞蹈的形式来表达。赫哲族民歌有10多种,如喜歌、悲歌、古歌、渔歌、猎歌、礼俗歌、情歌、摇篮歌、叙事歌、新民歌等;神话,如:《莫日根射日》、《月亮》、《北斗》、《彩虹》、《山神的传说》、《虎的传说》等;说唱文学,如伊玛堪;“阿康布勒”是赫哲族舞蹈的总称,传统的民间舞蹈有“天鹅舞”、“萨满舞”、“姐妹舞”、“鱼鹰舞”、“篝火舞”等;乐器主要是手鼓和腰铃;独具特色的赫哲族节庆及民俗活动的有“乌日贡”、“温吉尼”、祭江、放河灯等;赫哲族的民间游戏及传统体育项目有50多种,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培养劳动技能的有“追鹿”、“刺野猪”、“叉鱼赛”、“跳冰排”、“抛绳赛”、“赛船”、“射箭”、“游泳”、“地箭”、“投激达”等;体能训练方面的有“拉纤赛”、“举人赛”、“角力”、“跳绳”、“跳远”等;模仿动物动作的有“学野山羊跳”、“学兔跑”、“学熊跑”、“学松鼠跑”等;少儿游戏有“鼓舞”、“编绳花”、“玩嘎拉哈”、“推冰磨”等;大型综合性游戏有“叉草球”、“挡木轮”、“曲棍球”、“杜烈其”等。以上有些体育活动如射箭、划船、叉草球、摔跤等,已成为“乌日贡”大会上不可缺少的具有民族特色的体育比赛项目。赫哲族曾经是以打渔为生的少数民族,饮食习俗主要以鱼肉为主,“蹋拉喀”( “刹生鱼”)、 “拉铺特喀”(鱼片)、“苏日阿克”(刨花)、“达勒格切”(烤鱼片)是具有其民族特色的饮食习俗。赫哲族的传统手工艺,主要有鱼皮、桦皮、鱼骨、木雕等制作技艺,街津口乡的文化传承基地和民俗村、四排乡的民族风情园,都是赫哲族的主要文化场所。在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赫哲族特有的一种说唱文学形式—— “伊玛堪”被入选,佳木斯大学图书馆在构建三江流域历史文化数据库过程中,以黑龙江省同江市街津口和八岔两个赫哲族乡为研究案例,对赫哲族的民风、民俗、民歌、民间文学进行了调查与整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借鉴与参考。

二、赫哲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现状

随着我国民族政策的制定,对于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逐渐提到了日程上来并且给予了政策上的支持,赫哲人的文化自觉意识与民族意识也在不断地加强。从解放初期开始,民族工作者就开始对赫哲族文化进行调查、收集整理,形成了一些重要的研究文献,如《赫哲语简志》、《赫哲族社会历史调查》和《赫哲族简史》,改革开放以后,成立了“抢救赫哲族民间文学联合调查组”,对赫哲族的民间文学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进行收集、整理,获得了大量的一线资料,并形成了百余篇的研究论文和三十余部的专著。在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及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都可以看到赫哲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保护的影子。“赫哲族伊玛堪”、“赫哲族鱼皮制作技艺”及“桦树皮制作技艺”已经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并确定了赫哲族传承人。“鱼骨工艺”、“鱼皮镂刻粘贴画”、“桦树皮画”、“赫哲族嫁令阔”、“赫哲族萨满舞”、“赫哲族乌日贡大会”、“赫哲族叉草球”、“赫哲族特仑固”、“赫哲族说胡力”、“赫哲族天鹅舞”、“赫哲族剪纸”、“赫哲族传统婚俗”、“赫哲族食鱼习俗”、“赫哲族传统服饰”均已被列入省级保护项目,并分别确定了传承人。在同江市建立了“中国赫哲族博物馆”、“赫哲民族文化村”、“中国赫哲族网站”、“赫哲族历史文化资料库”,成立了“赫哲族文工团”、“赫哲族少儿艺术培训中心”、“赫哲族研究会”、“伊玛堪艺术团”、“赫哲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饶河县四排乡则建立了“赫哲族民间风情园”。

从以上对赫哲族非物质文化保护取得的成就来看,应该说,从国家、省政府及民族自觉角度已经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一些传统文化由于失去了其存在的物质条件和经济条件,正处于濒临灭亡的境地,如“伊玛堪”这种说唱文学,通过上世纪50年代调查,有10多位歌手会唱,到80年代只有5位。2003年5月,最后一位歌手尤金根也离开人世,目前只有几位80多岁的老人凭借自己的记忆,能够唱出其中的几个片断。民族语言一旦消亡,对于没有文字只有语言诉民族来说,就失去了传承的载体。再者,法律的缺失,重重“静态保护”,轻“文化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缺乏科学性保护等等,这些都是对赫哲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障碍因素,因此研究对赫哲族非物质文化遗传承与保护的对策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赫哲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对策

1.建立传承人生存状况评估体系

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活性载体,特别是对于那些没有文字的民族,保护好传承人是最关键的因素,政府部门应该对传承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民间技能等)、经济状况(经济收入、居住状况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情况(如确定了几个项目的传承人及传承人人数、年龄段、传承的技艺等)进行调查形成档案,对其采用科学的动态管理,及时解决传承人遇到的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问题。对赫哲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已经确定了几位,他们是:国家级的传承人有吴宝臣和尤文凤,分别是伊玛堪和鱼皮制作技艺传承人;省级传承人有天鹅舞的传承人吴玉梅、鱼骨工艺传承人孙玉林、赫哲族婚俗传承人吴福胜、鱼皮贴画传承人尤伟玲;市级传承人有口弦琴传承人吴奇、鱼皮服饰技艺传承人尤俊丽、宗教礼仪传承人孙玉森、稠李子饼传承人付兴珍、杜烈其传承人毕红兵。

2.法律保护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最根本的方式是立法保护。中国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十分重视,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门法律法规出台之前,一些省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如《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北川羌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等,这些地方性法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内容不具体,没有普适性。2006年我国制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并于2011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填补了法律的空白,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有了法律的支撑。

3.创新保护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性质和类型进行创新性保护。传统手工技艺如鱼皮制作技艺、桦树皮制作技艺、鱼骨工艺、鱼皮镂刻粘贴画、桦树皮画等可以采用生产性保护方式,不仅可以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也可以改善传承人的经济状况,使传承有了积极性;伊玛堪这种口头说唱文学很难对其开发利用,可以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将老艺术家们的说唱内容录制下来制作成音频、视频的文件进行保存。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对赫哲族的一些民俗、濒临危险境地的口头语言、民俗、音乐和表演进行抢救性保护;对于赫哲族的饮食习俗也可以通过市场化将其发展成一种特色小吃进行传承与保护。民俗旅游也可以促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国赫哲族博物馆”、“赫哲民族文化村”、“赫哲族民间风情园”这些都可以作为旅游景点,通过对有形物质的开发,激活其中所蕴含的非物质文化。

参考文献:

1.佳木斯政府发.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补充名录说明的通知[R].黑龙江:佳木斯政府,2008.

2.孔德明.设计创造契机、蜕变推动传承——通过赫哲族代表性造物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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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荣昌折扇艺术发展的现状

1.产业发展对折扇艺术的影响

首先,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制度的建立与不断成熟,非遗荣昌折扇艺术的产业发展逐渐失去了原有的活力。对于当今非遗荣昌折扇艺术产业的发展来说,其生产规模逐渐缩小,曾经年产量过百万的大型企业在经济发展的大潮中逐渐消失。现代经济的产物只保留了规模较小的非遗荣昌折扇艺术产业,由于这种文化产业生产规模小,经营生产过程中的运作较为灵活,因此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冲击下拥有较强的抵抗力,能够积极转变生产方式和运作模式,因此,能够在现代社会中取得一席立足之地。

其次,对于荣昌折扇的生产厂商来说,存在着较为陈旧落后的生产经营理念,不能及时的把握市场的信息和走向,从而抓住机遇,发展自身。而是抱残守缺,固步自封,缺乏创新意识。而对于荣昌折扇产业来说,他们发展的主要业务来源,基本上就是靠批量的订单来维持,这就造成了荣昌折扇发展前景不是很好,由此,造成了折扇人才的大量流失,使得折扇艺术的传承变得更加艰难。加之,相关部门对于荣昌折扇艺术产业的发展的扶持力度有待加大。

与此同时,我们针对于非遗荣昌折扇艺术产业的现状,也应该看到其发展进步的一面。在折扇产业为了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步伐,不断改善自身的发展模式。尤其是荣昌折扇的私人企业的小型折扇生产方式,对于市场的危机具有较强的抵御能力。再者,荣昌折扇的小型企业也正在积极转型,使得自身的生产经营发生变得更加灵活便捷,也积极追求人们的精神层面的满足,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果。

2.自然环境对折扇艺术的影响

非遗荣昌折扇艺术可以说来源于自然的馈赠,是大自然神圣的产物。因为,折扇的选材都来源于自然中的各种植物,尤其是竹子的巨大作用。对于制造折扇来说,影响其品质比较重要的原因,就是竹子的选材问题,竹的质量好是折扇制作工艺精良的重要原料保证。然而随着城市化的发展,给非遗荣昌折扇艺术的发展既带来了机遇又带来了挑战。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使得生态环境遭到了极大的迫害,其中就包括折扇的基本原材料竹子的破坏,城市化使得竹子的产地变得越来越小,使得折扇生产的原材料数量得不到充足的供应,以及各种植物原料的供应也变得越来越艰难。但与此同时,由于竹子等原材料的减少,使得其他可替代品的需求数量变得越来越大,从而带动了其他原料产业的发展,为其提供了大量的市场机遇。这是由于制作折扇的原料越来越丰富,使得现代折扇变得更加高端时尚。因此,我们要正确看待自然条件给非遗荣昌折扇艺术发展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3.社会生活环境对折扇艺术的影响

社会生活环境的变化是非遗荣昌折扇艺术发展进步影响最直接的因素,因为,于传统的非遗荣昌折扇来说,它的价值都是集中体现在它可以去暑纳凉的实用性,但科技的发展,使得这种实用的价值逐渐被取代。因此,为了适应社会生活环境的变化,非遗荣昌折扇积极适应社会的变化,逐渐由实用性向审美性转变。荣昌折扇能够及时的抓住人们的精神层面需求的潜在的市场价值来发展非遗荣昌折扇艺术。但与此同时,非遗荣昌折扇的发展,越来越重视其艺术性的价值,这就使得市场对于荣昌折扇的艺术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见,市场的竞争力也是十分激烈的,所以,荣昌折扇艺术在发展过程中,要积极结合社会生活环境的变化和需求来促进自身的发展进步。

非遗荣昌折扇艺术传承与保护的措施

1.转变思想观念

(1)从实用到审美的功能认识转变

荣昌折扇的发展过程中,从从实用到审美的功能认识转变是时展的必然,也是折扇艺术立足当今社会经济的必经途径。对于荣昌折扇的传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早已成为过去式。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日新月异,使得越来越多的高科技产品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使得荣昌折扇的实用性被这种简单便捷的机械劳动所取代。因此,荣昌折扇必须转变对于折扇本身功能的认识,结合现代人们精神层次的发展需要,逐渐转变为能够满足于人们精神需求的具有审美价值的艺术产品,不断转变自身的观念,从而注重荣昌折扇自身的审美价值的挖掘,增强其附加价值,为其创造巨大的产业价值,才能在经济的发展中取得立足之地。

(2)从制作到创造的生产认识转变

“创意”是非遗荣昌折扇艺术立足经济社会带动自身发展的重要源泉和动力。对于非遗荣昌折扇艺术如果没有创意的支撑,就是鱼离水,失去了发展的根本。对于现代非遗荣昌折扇艺术的产业来说,大多都是采用“计件聘用制”的工作方式,这种落后的生产方式大大降低了创作因素的出现,导致非遗荣昌折扇艺术的发展缺乏创意的推动。而在荣昌折扇“创意”这方面的典型非“陈子福”莫属了,陈子福就是积极重视创意之于非遗荣昌折扇艺术发展的重要性,充分利用文化的优势,充分结合文化创意,使得折扇的发展走上了文化创意的道路,从而推动荣昌折扇能够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因此,在非遗荣昌折扇艺术的发展过程中,要推进非遗荣昌折扇艺术从制作到创造的生产认识转变,从而利用创意发展荣昌折扇的市场价值,提高市场竞争力。

(3)从单一到整体的销售认识转变

社会的高速发展,使得传统的荣昌折扇的单一的销售折扇的方式逐渐淘汰,而逐渐向整体变的销售认识的转变成为时代的发展趋势。而对于文化产业来说,产品的附加值在文化产业发展的市场上具有极大的优势,要促进荣昌折扇的进步,首先不能只是单一的去为了销售折扇,而是要从销售整体出发,既要做好产品前期的包装,又要注重后期的售后服务,从而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服务结构,以此增强产品的附加值。除此之外,荣昌折扇同时更要能体现个性化以及风土人情,使其赋予浓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为荣昌折扇增强了民族性和地域性的特点。从单一到整体的销售认识转变才能使得荣昌折扇创建新的营销理念及方式,促进荣昌折扇带着自身特色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向世界传递中华民族优秀的非遗荣昌折扇艺术。

2.工业化与传统手艺的平衡

(1)工业化的发展

现代社会科技的发展要求荣昌折扇要积极利用科技的成果,利用工业化来提升荣昌折扇文化产业的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然而对于现在许多家的荣昌折扇的企业来说,大多数的企业的生产程度中,极大的生产过程都还是靠手工作业来完成的。而在此过程中,由于企业采取的仍是手工作业,导致生产效率低下,人工成本也极高,导致折扇产业的发展前景不乐观。因此,在荣昌折扇的生产过程中,逐步应用工业化的机械成为时代的要求,荣昌折扇产业只有积极提高机械化水平,才能紧跟时代的潮流,促进自身的发展。

(2)传统手艺的传承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大潮中,虽然我们提倡提高机械化水平,但是高水平的手工制作的手艺也值得保存与发展。对于荣昌折扇的产业来说,高水平的手工制作是可以体现荣昌折扇产业的自身特点和风情特色的,这是机械化作业无法取代的。在折扇的加工过程中,利用机械固然可以保证大批量的产品在规定的时间里制作完成,但对于折扇艺术水平的进步还需要手工制作的方式来保证。因此,手工制作不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变得消失,而是逐渐改进与进步。

(3)工业化与传统手艺的结合

由此,在荣昌折扇的发展进步的过程中,要使工业化与传统手艺充分结合。在提高产品生产效率,降低制作成本的同时,更要保证产品的品质,这样才更使得折扇的艺术水平得到良好的展示。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传统的手工制作并没有被工业化完全取代,而是以自身的独特性拥有发展立足之地。随着工业化的发展,荣昌折扇的产品逐渐呈现同质化的特点,从而使得市场地位受到挑战和威胁,这就需要传统的手工工艺发挥自身的独特性,使得荣昌折扇的产品具备自身发展特色,从而立足世界发展的潮流之中。

3.建立传承、保护、开发为一体的保护模式

(1)保证创新成果,激发创造性

在当今社会的发展中,由于我国的法制法规还不是十分的健全,从而导致很多的关于折扇艺术的创新成果被窃取,创新成果被他们抢先注册了专利,从而导致成果被剽窃,而原有的折扇企业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却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同时会使社会中出现跟风的现象大量出现,以及假冒伪劣的产品越来越多,从而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导致市场经济调节失衡。因此,对于创新成果要及时申请专利,以保护创新成果。再者,国家社会都要积极健全创新体制与机制,从而激发折扇创作者的创新积极性,同时保证荣昌折扇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2)传承人的保护和培养

对于现代荣昌折扇的产业发展来说,传承人的培养与保护成为促进荣昌折扇企业发展的必经途径。折扇文化产业中现在普遍缺乏折扇人才,而对于这些在职的折扇工人,他们对于自身从事的手工制作的工作的认可度也是十分低的。对于这些人来说,从事折扇制作是无可奈何的选择,如果有更好的工作,他们会毫不犹豫的跳槽,由此折扇产业的人才大量流失。可见,在这种企业状况下对于荣昌折扇传承人的保护与培养就变得更加困难。因此,这就需要国家相关部门积极出台政策来保证折扇产业的发展。同时,政府及企业对折扇产业的员积极进行相应的思想教育以及各种活动的创办,以此来提高职工对折扇产业及自身工作的认同感。除此之外,提高他们的工资待遇。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稳定折扇产业人才,从而打造折扇产业人才建设队伍,为荣昌折扇未来的发展培养大批高素质高水平的人才,从而为折扇产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3)品牌化发展与产品开发相结合

在折扇产业的发展过程中要时刻将品牌化发展与产品开发相结合,才能全面提高折扇产品的附加值,创造更高的利润价值。在文化创意产业竞争如此激烈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如果折扇产业的产品不能创造自身的高附加值,使得自身产品拥有技术等多方面的独特性,就难以在市场经济中立足发展。因此,荣昌折扇产业应该利用自身的独创性和高附加值,打造属于自己的品牌效应,从而树立自身的创新性。而在创造品牌化的过程中,可以充分利用折扇产业丰富的文化资源以及文化创意来助推折扇产业的进步。

(4)建立多元化的营销模式

对于折扇产品来说,质量再好,只有销售的好才能为企业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因此,在荣昌折扇产业发展过程中,要积极利用现代媒体的强大功能,来建立多元化营销模式。与此同时,能够将传统的营销模式与互联网技术有机的结合起来,通过互联网来拓宽经营销售渠道。再者,也可以利用折扇产业自身的文化资源的优势结合品牌化效应,来建立多元化的营销模式及渠道,是荣昌折扇产业发展的良好途径和渠道资源。

篇(8)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3)33-0132-02

为保护人类共同文化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2年11月在巴黎第l7届大会上通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自此揭开世界范围内人们对自然和文化遗产生存问题的关注和思考,之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其中《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杰作宣言》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是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它们为全球经济一体化下的文化多样化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2004年,我国加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极大地推动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进程。2006 年 5 月 20 日,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18项,其中广泛流行于西北地区九个民族的著名山歌歌种“花儿”榜上有名,2009年9月,甘肃花儿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这是花儿发展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凸显了其自身的重要艺术和社会价值,也揭开了花儿发展的新篇章。但有了明确的理论支持并不意味实践的一帆风顺,面对世界风起云涌瞬息万变的大环境,如何切实有效的做好花儿的保护和传承工作,仍有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亟待我们去深入探讨和不懈思索!

一、遵循整体性保护的大前提

非物质文化遗产界定中显示,“非遗”自身就是一个综合体,如果不能从整体上对其加以关注,仅仅注重单一文化事项而漠视、忽略其生存环境和背景的保护,就不能透视具体传统文化事象的自我更新规律、不能发现其内在的自我创造性和持久的生命特征。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首要前提就是整体性,不但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及其有形外观,更要保护它们所依赖的生存环境;不仅要重视这份遗产静态的成就,更要关注遗产事象的存在方式和存在过程。

花儿是广泛流传于我国西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由回、汉、东乡、撒拉、保安、土、藏、裕固、蒙族等九个民族用汉语共同传唱的民歌。它在特定的环境中生存繁衍了数百年,其历史渊源之久、传唱民族数量之多、流传区域毗邻交错,形成相对集中的大面积传唱区域,这些都是其他民歌所不能匹及的。花儿自身不仅具有宝贵的艺术价值,同时又兼具多民族文化交流与情感共融的特殊内涵,可以说是反映我国西北地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一部百科全书。因此,对于花儿的保护需要一个综合性的整体保护。

像花儿这样一种在西北特定时空条件下形成的文化体。从整体性保护角度出发,最好的办法就是实行“文化生态区”的保护,使之成为“活文化”,它具体体现为“花儿会”的保护。实际上在2006年我国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花儿是以“莲花山花儿会”、“松鸣岩花儿会”、“二郎山花儿会”、“老爷山花儿会”、“丹麻土族花儿会”、“七里寺花儿会”、“瞿昙寺花儿会”、“宁夏回族山花儿”联合申报的,除了“宁夏回族山花儿”以外,其它显示的都是各地花儿会的名称,显示出花儿这一文化事项和花儿会的内在紧密依存关系。

据资料统计,流行于甘肃、青海地区的各类花儿会每年有一百多处,参加人数在几十万人次左右。从农历的一月到九月, 各地花儿会此起彼伏, 持续不断。花儿会为花儿的传唱、传播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柯杨在《花儿会――甘肃民间诗与歌的狂欢节》一文中提到:莲花山花儿会赛歌程式为“拦路听歌、朝山献歌、联欢夜歌和紫松山祝酒歌别这四个阶段。”①盛鸿斌的《老爷山花儿会调查研究》一文中对花儿会的起源做了详细论述,他认为:“‘农时’作为自然、经济条件的直接反映,在其中起了决定性作用,而‘朝山’的祭祀活动,是与之相关的社会条件的体现,其作用是第二位的。故此,也得出先有‘朝山会’后有‘花儿会’得结论。”②郭正清在其《河州花儿》一书中总结:花儿会是当地群众自发形成的集会形式。地点大都选在佛教庙宇附近,时间和佛会、庙会的时间吻合。花儿会期间,群众一般先进寺庙上香磕头、求神祈福、拜佛求子等信仰活动,然后在寺庙附近的山林间聚会唱花儿、游玩,其中青年男女居多。③以上诸位分别就花儿会所包含的程式、、民俗祭祀和农忙节气等方面进行了论述,足以证明花儿会涉及当地百姓生活的多个方面,是花儿传唱的文化空间载体。可以说没有花儿会这个文化空间的存在,就没有漫山的花儿流淌在民众心间。

花儿作为一种文化形式,有群体、有场地、有仪礼、有约定俗成的规范、有历史传承,可以说,它是一种建立在群众广泛参与基础上的民俗文化括动。因此,对花儿保护应该站在整体性的大前提下,这它既尊重了花儿的发展规律,又符合当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原则,具有全新的意义。

二、实践本真性保护的原则

本真性是英译名,表示真实的而非虚假的、原本的而非复制的、忠实的而非虚伪的。1964年《威尼斯》奠定了本真性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提出“将文化遗产真实地、完整地传下去是我们的责任”。实际本真性就是要保护原生的、本来的、真实地历史原物,保护它所遗存的全部历史文化信息。

广泛流传在西北地区的花儿虽然具有综合性的文化特质,但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从它的创作机制到表现形式来看,最突出的是其口传文化的普遍特点。对于口传文化而言,表演和创作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是相互依存的连续统一体。这就要求口传者在演唱过程中能将眼前的人、事、景作瞬间的表达, 不仅不会有勉为其难或矫揉造作之感,而且应出口成颂且妙语连珠。所以一个优秀口传者大多都是具有丰富口传文化积淀的人, 演唱时, 不会觉得这样表达有什么古老和怪异, 而是觉得这样的表达就是自己生活的本真、天经地义!

西北的花儿除了具有口传文化的普遍特质以外,它归根到底还是歌唱的艺术。具有山歌特质的花儿作为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方式体现出众多的优势,首先在田野间传得远、这是远距离不相识的人对歌的前提,其次歌声更能打动人的内心,先声夺人也是这种说法的明证,再者对歌的方式使参与者进出自由,可单人一对一,也可一对多,更可多对多,这种灵活自由的参与方式使广大漫山的人能积极参与其中产生互动,让对歌活动绵延几日的重要原因所在。所以要想实践对于花儿的保护和传承,第一环节也是关键环节就是歌者能自如的唱出心中的声音。

在花儿演唱的过程中,每个花儿歌手在音色、音域、唱词的演唱上都体现出差异性,但对所有优秀的花儿歌手来说,有一点是共同的,即演唱的即兴性,例如在对唱和打擂台过程中,歌手往往先要唱一首问候和赞美对方的花儿,以引出要唱的话题和内容,这显示了唱花儿的传统风俗礼仪和歌手们自身的涵养。从演唱上来看,尽管花儿的曲令是固定不变的,但里面的内容却是要求花儿歌手根据演唱现场的情况,如对手的形象、表现、环境特点、听众的反应、对方的提问等,酝酿创编出新的歌词来。

这种即兴性的演唱除了展示歌手的音乐素养和生活智慧以外,还可以营造良好的互动场景。这种互动不仅仅在花儿歌手的对唱中体现,也可能出现在陌生人出现的场所,陌生访客会被当作新奇的“材料”编入歌词,纳入现场的互动表演。这是歌手的惯用技巧和习惯模式,任何一个关键性的听众都会引起表演者的注意,当表演者意识到某位在场的听众可能会牵动整个表演的成功与否时,就会主动地拉近唱者与听众的心灵距离,手段就是将其编进歌词,或赞美或调侃,使听众不知不觉地进入他的歌唱世界,产生共鸣。

花儿作为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正是在几百年历史长河中不断即兴发挥,总结、突破、再总结、再突破的过程中延续下来的。我们要保护的就是这种即兴性的本真创作原则,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花儿的生动和鲜活性。这也是为什么用舞台表演方式来保护花儿遭受诟病的原因,因为舞台上的表演曲调有伴奏带限制,不能自由发挥,歌词也是提前都准备好的,甚至是多次演唱都一成不变的。这既不能检验演唱者的编唱才华,又不能和台下的听众产生互动,这些特质的缺失使花儿在其它众多的舞台表演艺术中泯然众人矣!

作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花儿,即兴性是其口传艺术的根本传承特质,它代表着边远地区乡民的艺术层次和知识系统,反映着普通人的精神寄托、期望价值、生命意义和心理感受。事实上,花儿的口传形式始终代表着个人的表达方式和行事规则,花儿的口传在不同人群中的信息传达有着不同的价值趋向和延展意义。当花儿传唱过程中这一即兴性特质消失后,其本真性也就不复存在,保护和发展也就成了为题。

三、协调好现代传承和传播的关系

对于口传性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是载体。过去的传承和传播都是依照人这一载体的实践而实现的。新疆的花儿飞区就是移民迁徙导致的。而现在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传播的途径不断得到拓宽,首先是花儿曲谱的印刷;改革开放后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和运用,大量出版曲谱的同时,相应的CD、VCD光盘为花儿的有声有色的传播提供了可能;更近的是电视、互联网逐渐步入人们的生活,对花儿的传播可是平添双翼。但这些现代化的传播手段、方式和以往由人进行的传播有所不同,过去人作为传播主体,传承者和传播者合二为一,而现在的多种传播渠道多是以传播为主,受众大多是欣赏或了解为主,难以达到传承的效果,也就是说过去传播的同时也传承了下来,而现在传播的过程是否能达到传承的效果就另当别论了!

传统的花儿艺术是西北地区民众心上的话儿,是生活的描述,大多数儿童是浸润在父辈的花儿中长大的,所以很自然的成为花儿的传唱者,而现在随着义务教育的普及,孩子与父母相处的时间大大缩减,家庭对孩子的影响大大减弱,孩子们没有了听花儿、唱花儿的环境,不会唱是可想而知的事情,因此,花儿的传承方式也要发生相应的改变!过去,花儿一般通过家族、师徒或者自学三种方式进行传承,前两者实际上是有着一定教育意义的模式,和我们现在的学校教育在教、授环节上有类似之处,但是家族和师徒传承有着不稳定性和易断裂性,这一点恰恰是现代学校教育的优势。因此将花儿的传承和传播引入现代学校教育将是对其有效的保护和传承方式,也为花儿传唱开拓了一个更广阔的天地!

坐落在当地的高校已经开始了这方面的尝试,如西北师大、兰州大学等都开设了针对花儿的研究课程,这对传播花儿来说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但传承还远远不够,真正的普及还是要从中小学做起,要从演唱实践做起,因为花儿毕竟是人们心头上的话啊,只有唱出来才能传情达意,才能培养孩子们传唱花儿的兴趣和认知啊!当然将花儿引入西北地区的中小学教育和普通高等学校的教育还有很多问题需要去面对和解决,这将是一个伴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漫长过程,需要当地人们持之以恒的坚持!

对于花儿的保护和传承还涉及很多问题,本文仅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整体性和本真性来谈及,但无论实施何种保护措施,真正的主体还是要落到西北地区广大民众的身上!他们是传播、传承花儿的主力军,对于非花儿流行地的爱花儿人,唯希望能对花儿的传播和保护进一份微薄之力!

注释:

篇(9)

一、策划

调研目的:1.中小学美术“非遗”保护和传承系列活动的开展是否能达到实效与可持续性。2.调研过程就是美术教师对“非遗”传承与保护的一个非常好的学习与思考的机会。

调研内容:1.美术教师参与“非遗”传承与保护的状态。2.学生对“非遗”的了解程度。3.学生对 “非遗”传承与保护系列活动开展的方式与兴趣点。

调研时间:2014年5-6月

调研学校:调研选取了12所学校,其中一所职高、三所普高、两所初中、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五所小学(农村2所、民办1所、市直2所)。

调研对象:部分永康市中小学学生与美术教师

调研人员:12位美术教师与1位计算机教师。

调研方式:

1.问卷:先分层抽样,再随机抽样的问卷调查方式。美术教师和部分学生调查问卷作答。教师问卷主要调查“美术教师对待工作的状态问题”;学生问卷主要以对“非遗”知识了解、有关“非遗”活动开展的形式调查为主,如学生兴趣、活动效果等。

2.查阅:各校“非遗”活动开展情况的图片与资料,如主题、形式 、策划、效果等。

3.访谈:访谈美术教师和中小学生,与访谈对象进行面对面对话交流活动。

二、回放

1.5月30日下午,地点:永康二中会议室。对参加美术教研活动的所有教师进行了一次“参与‘非遗’保护和传承的状态”访谈式调查。

2.6月5日上午9:00,全体调研组成员在永康教研室小学综合办公室(一)召开会议。会议内容:明确调研目的、活动分工、问卷设计等系列调研准备工作。

3.6月9日至13日,问卷调查、查阅资料与师生访谈。

4.6月21日至22日与6月28日至29日(共四天),问卷的数据整理、数据分析、图表绘制;谈话记录的文字整理;各校开展“非遗”活动的资料与图片的汇总。

5.7月,调研报告的撰写。

三、记录

(一)师生参与状态

①本市中小学美术教师关于“非遗”保护和传承的参与状态。调研方式:访谈式(图表1)。

②6月中旬,根据图表1,进行分层抽样并随机抽样进行“学生对‘非遗’传承与保护系列知识掌握程度”的调查(图表2)。

(图表1)和(图表2):对于“非遗”传承与保护,教师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挑起学生的学习热情 ,首先自己就必须有那份热情与责任。“普通”美术教师只是完成了单纯的教学任务,而“热爱”与“喜欢”的教师却能用全身心地投入,通过美术学习引导学生对“非遗”地关注,培养学生传承与保护的意识,鼓励与支持学生的共同参与。以身作则,身教重于言教,它爆发的内驱力是不可估量的。在学校,培养学生“非遗”传承与保护意识如同美术学习,没有更多的外在诱因和压力,美术教师一定要有意识地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方式来唤起学生内在的学习兴趣。试想,一位教师对自己的工作不感兴趣,他(她)还会用心去激发和培养学生对“非遗”传承与保护意识吗?

(二)中小学生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途径(图表3)。

(图表3)让笔者感到意外的是:小学生对网络的关注度与上网关注的内容。原先设想,高中生数量最多,小学生最少。调查结果却相发。让人不禁感叹,这不可阻挡的上网热潮已经从青少年烧到了儿童。同时,结果也反映出网络的积极作用:它为学生提供了求知和学习的丰富资源。如何利用这个巨大的资料库,如何引导学生对网络的正确使用,确实是学校、教师、家长应该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

(三)关于中小学生对“非遗”的认识和保护意识地调查(图表4)。

(图表4)数据反映中小学生对保护和传承“非遗”的意识并不淡薄。对于任何事,人的意识很重要,有了意识,才有自觉的行为。学生通过学习、熏陶,让传承与保护变为其自身一种本能的反映。

(四)关于中小学生对学校举办“非遗”的专题活动意向地调查(图表5)。

(五)关于学生是否能主动参与宣传保护永康“非遗”活动地调查(图表6)。

(图表5、6)中小学美术开展 “非遗”传承与保护系列活动如何吸引学生积极主动地参加,提高活动的有效性,这是作为美术教研员以及美术教师必须面对的问题。了解学生的实际需求与喜好是活动成功的一半。本次调研结合以往的活动经验的分析材料,将为教研室今后组织全市活动以及各中小学校开展活动起到非常好的借鉴作用。

(六)中学生的“非遗”思考

调查形式:访谈;对象:中学生(一中、二中、四中、六中、永康中学)。

Ⅰ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的最大问题(图表7)。

Ⅱ有效保护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法(图表8)。

(七)资料与图片收集

此次调研,收集了各中小学关于“非遗”社团活动大量的资料与图片。这是非常好的学习和交流资料。早在2012年,永康市被确定为省非遗保护综合试点市时,永康职技校、民主小学就被列为省级非遗传承教育基地和非遗传承基地,永康中学被列为金华市级非遗传承教育基地。基地的成立,越来越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走进了校园。基地学校将“非遗”传承教学基地建设纳入学校的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安排。这样,有关“非遗”课程的设置、教学人员的配置、场地设备以及经费都得到了相应的保障。作为基地学校的美术教师除了完成日常教学工作,他们都挑起了“大梁”。虽然辛苦,他们却有了更多的学习机会。在活动中,基地学校积累了大量的资料和图片。这些资料就是兄弟学校非常好的学习资料。

四、发现

(一)投桃报李――“非遗”助力中小学美术

作为美术教研员,一直来总是想着借助美术教学去助推“非遗”的传承与保护,事实却“投桃报李”,给了美术教师很多的惊喜。“非遗”助力中小学美术,师生们得到是丰厚的回赠。

1. “非遗”是师生艺术创作得天独厚的源泉

方岩庙会

传统五金文化

2. “非遗”让美术教师硕果累累

连续两届的“金华市中小学美术教师手工制作比赛”中,由我市选送的美术教师表现都非常出色。其中,2012年,程红梅《古桥风韵》、李宏亮《五金文化》、朱冰婧《灯笼》获一等奖;2014年卢慧莉与朱淑湘《缝纫机》、陈楚玄《永康五金走四方》、张露露《小酌怡情》以及施文韬《永祥情风》均得到评委们的一致好评,获得一等奖……

3. “非遗”让美术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多彩

①美术教师培训。陶艺制作、五金制作、纸工制作等一系列有关“非遗”手工制作培训,不仅丰富了美术教师“非遗”知识,提高了传承与保护的意识,更增长了美术教师的“手上功夫”。

②. 学校美术活动。如永康中学先后开设的永康鼓词、方岩纸花、陶艺、风筝社团、竹编工艺、香囊、十字绣7个“非遗”社团,人民小学的方岩纸花社团等多样的活动开展与选择让学生兴趣盎然。

(二)渊思寂虑――“非遗”热的冷思考

1.如何根除敷衍塞责现象

此次调研,应付现象还是存在的。目前,学校是否开展‘非遗’传承教学全靠自觉,因它不属一门学科,教育主管部门也没有相应的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对于工作状态一般的美术教师所教学生的抽查结果,完全不了解“非遗”的学生占30.2%。“不喜欢”“没感觉”的教师所教学生抽查,完全不了解的占63%,甚至更多。虽然对“非遗”传承与保护不该是美术教师所包揽,而是社会、学校、家长、教师等所有人共同努力的事情。但是作为美术教师,作为教育人,就应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要有从“我”做起的意识。

2.如何延续

教育应该是持续性的、系统性的。作为美术教研员与美术教师的无奈:对于学校开展“非遗”传承与保护教学,中学要比小学难。面对升学压力,我们时常失守了美术教学阵地,更不用说学校的传承教学了!

篇(10)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灵魂,它是民族生产与生活方式的一种反映,生动展现了民族的风俗特色。当前,新媒体时代已经到来,数字化是新媒体的核心内容,对人们的生活方式带来较大的改变。新文化逐渐出现、传统文化逐渐衰落是当前文化发展的趋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显得更加迫切。在信息时代,新媒体文化的锋芒逐渐显露,它在于传统文化产生激烈碰撞的同时也在促进社会的进步。在新媒体语境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既要保持自身的特色,又要充分发挥数字化技术在文化保护与传承方面的优势作用。利用数字化技术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和商业价值发挥出来,是当前非物质文化的一项重要工作。新媒体语境下的数字化技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继承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需要我们妥善解决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产生的传统与现代、保护与开发之间的问题,进而推动社会的文化建设。

1.新媒体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的关系

对社会遗产的传承是大众社会传播媒介的一项基本责任。大众传播媒介在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提供了舆论支持和技术条件。但由于大众传播媒介自身的局限性,导致该椽笔方式并不能满足不同水平的需求,导致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失传。以数字化技术为核心的新媒体出现以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有了新的发展机遇。借助新媒体,非物质文化异常能够更便捷地走进人们的生活,让更多的人感受到民族文化的韵味,而不再仅仅是存在于研究性文献中。这是因为新媒体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它能突破空间的限制,为新型的文化交流互动提供可能。在数字化技术下,新媒体能够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进行融合,并能够保持各民族文化的特色,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新媒体语境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必然会对当前的文化格局和文化结构造成较大的影响,也会对人们的审美观念和艺术审美产生较大的影响。

2.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现状分析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式多样,需要我们根据非物质文化自身的特点进行针对想的保护和传承。当前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虽有较大的发展,但缺点和不足之处依然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认同的重要标志,自2003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后,世界多国政府和民间组织均开始制定相关法规、积极清查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筹备资金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工作。但我国近年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依然存在较大的盲目想和片面性,急功近利的现象严重,甚至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了新的损失和破坏。陕西作为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具备丰富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很厚文化积淀。陕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品类繁多,具有显著的文化优势和重要的文化代表性。陕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欲研究工作开展焦躁。在上世纪五十年代,陕西曾进行过全省民间文化的抢救与保护工作。在对陕西民间文化手机、抢救、保护以及研究的基础上,编撰成了《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陕西卷》(十人集成),对濒临消亡的地方民间艺术进行保存和传承。陕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目多样,如西安鼓乐、社火、腰鼓、民间剪纸、秧歌、皮影戏、关中秦腔、长安古乐、方言、传统节日、风味小吃烹饪工艺、紫阳民歌、镇巴渔鼓等。陕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民族特点,是促进陕西文化认同、提高民族凝聚力的有效方式。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了陕西省深厚的文化渊源。陕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正在面临着重大的危机和众多的困难,众多的经典民俗和民间艺术逐渐消逝,民间艺术珍品和民俗文物都处在消失的边缘。这主要是因为社会、政府以及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不足,导致保护与传承工作缺乏科学的认识和正确的方法。由于保护资金的缺乏,导致所示用的手段并不适用于客观现实。人们在认识方面的不足和偏差导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传承缺乏自觉性。现代人受市场经济的影响严重,非物质文化遗产难以对他们形成加大的吸引力,保护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短缺。另外,政府文化部门对民间文化资源保护的力度不够,由于资金、技术的限制导致保护传承的力度有限。民俗旅游在开展的过程中逐渐背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初衷,人们对民间原生态文化价值的认知比较浅薄,缺乏规划性和科学性,盲目建设的现象严重。一些伪民俗民间文化不断出现,甚至出现一些封建迷信的内容,不仅对游客形成误导,还影响了旅游事业的正常发展,影响了民俗文化资源和文化旅游的良好形象。

3.新媒体语境下陕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对策

当前,电视、广播、手机、网络等多媒体盛行,新媒体借助影像数字技术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在对古老艺术的传承与发展方面,新媒体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项目是近年来过的热点内容。国内建立了数字博物馆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下面就新媒体语境下陕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提出一些建议。

3.1利用数字化技术保持信息的完整性

在新媒体语境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需要利用数字化技术的有点,开展对文化信息的采集、储存、处理以及显示和传播,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转换、再现和复原,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共享和可再生的数字形态。通过数字化的方式实现对信息的存储和利用。坚持系统性、完整性的原则对陕西地区丰富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实行综合性的保护和传承,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完整性。通过现代数字化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资料进行数字化的存储,包括音乐、影像、图片、手稿等,采用新媒体的方式进行文化的保存和传播,已达到良好的保存效果,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水平。利用数字化技术将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数字化处理,并制作成可视化的虚拟产品。可以采用2D或3D数字动画技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再现和解读,通过视频、图片、三维动画等形式,将陕西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可视化的形式展现出来。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体系建构,确保能够将陕西的文化生态资源进行完整、系统地保护,进而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3.2构建数字化视觉传播平台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数字化技术的水平正在不断提高,陕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数字网络技术的支持下,可以进行整合包装。通过新媒体的综合运用,搭建立体的数字化视觉传播平台,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网络技术条件下的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平台应当坚持展现传统文化的内涵,通过多种渠道塑造文化效应。数字化平台的建设应当以文化性作为重点,讲传统文化进行整体、系统地展示。陕西数字博物馆、网络传播平台的建设中,可以将陕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整合,形成统一文化数据库。结合多方面的整合各种多媒体信息,采用视频、音频、图文的形式建立起综合性的视觉传播平台,大众在平台上可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信息进行查阅,研究工作人员也可以根据最新的研究进展,实时更新平台上的相关内容,由技术人员完成对平台的搭建和维护。通过网络平台让更多的人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资源共享。

3.3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产业化相结合

新媒体技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提供了新的机遇,民间艺术的数字化能够将传统的小作坊式的生产转变成为具有产业化、规模化特点的生产模式。充分发挥新兴媒体在文化传播和文化传承方面的优势,将新媒体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结合,孕育出新的文化产业,实现促进经济发展与文化传承相结合。陕西生的非物质文化传承结合软件、动漫等方面的优势,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传承,并搭建新媒体传播平台,实现民间艺术的开发与保护。并结合当代的艺术形式,创新出新的艺术形式,实现文化、信息与传媒的融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要注重知识产权的维护,通过文化产品重塑地方文化品牌,同时,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促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提高,推动陕西的文化建设和经济发展。

小结

保护陕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该区域内文化的传承、保护以及发展创新具有重大的意义。新媒体语境下,应结合数字化技术展开对陕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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