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的具体任务汇总十篇

时间:2023-12-07 15: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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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的具体任务

篇(1)

附一:国务院批转国家房产管理局关于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报告1964年1月13日(64)国房字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

国务院原则同意国家房产管理局“关于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报告”中所提的各项意见,现在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对私有出租房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我国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部分。同时,私房管理工作与广大人民的生活密切相关。因此,做好对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和私房管理工作,是当前城市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现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很多,也很复杂,望各地组织一定的力量,进行调查研究和试点工作,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加以解决,以巩固私房改造工作的成果,加强对私房的维修和管理工作,充分利用这一笔巨大的社会财富,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附二:国家房产管理局关于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报告国务院:

现将对私有出租房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的情况和问题以及我们的意见报告如下:

一对私有出租房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以下简称私房改造)的工作,是根据1956年中央批转中央书记处第二办公室“关于目前城市私有房产基本情况及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意见”和1958年人民日报刊登的“中央主管机关负责人就私有出租房屋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对新华社记者发表的谈话”,先后开展起来的。私房改造的形式,除少数大城市对私营房产公司和一些大房主实行公私合营以外,绝大多数是实行国家经租。经租的办法是,凡房主出租房屋的数量达到改造起点的,即将其出租房屋全部由国家统一经营,在一定时期内付给房主原房租20%至40%的固定租金。改造起点的规定,大城市一般是建筑面积150平方米(约合10间房),中等城市一般是100平方米(约合六、七间房),小城市(包括镇)一般是50到100平方米之间(约合三至六间房)。按照上述办法,全国各城市和三分之一的镇进行了私房改造工作。纳入改造的私房共约有1亿平方米,这对于充分利用城市已有的房屋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起了积极作用,取得了很大成绩。

目前,私房改造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有些房主认为房屋由国家经租还没有过渡到全民所有制,仍然属于个人所有,往往以人口增加,自住房不够为理由,要求退还已由国家经租的房屋;或者以生活困难为理由,要求增加定租;有的甚至强收房租,逼迫住户搬家,强占房屋,破坏房屋。这些情况,反映了私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着尖锐的两条道路的斗争。同时,我们工作中也存在一些缺点,主要是:有些地方改造起点过低,把总共只占有几间房屋的工人和贫、下中农出租的少量房屋也纳入了改造;有些地方取消了改造起点,只要有出租房屋就实行经租;有的地方还将房主一部分自住房也实行了经租;不少地方没有给房主留够自住房;给房主的固定租金也有低于原房租20%的。

(二)没有进行私房改造的镇和已进行私房改造的地方,对改造起点以下的小量出租房屋,是否还实行国家经租,没有明确规定。特别是许多地方为了防止房主逃避改造,规定私房一律不准买卖,房主顾虑很大。多数房主只收租,不修房,房屋失修情况很严重。也有不少房主千方百计撵房客搬家,有的房主甚至拆房卖料,企图逃避改造。

二为了巩固私房改造工作的成果,加强对私房的维修和管理,利用私房这一笔巨大的社会财富,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我们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巩固私房改造的成果,进一步明确国家经租房屋的性质。

根据1956年中央对中央书记处第二办公室“关于目前城市私有房产基本情况及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意见”的批示,国家经租房屋是“对城市房屋占有者用类似赎买的办法,即在一定时期内给以固定的租金,来逐步地改变他们的所有制。”因此,凡是由国家经租的房屋,除了过去改造起点订的不合理、给房主自住房留得不够和另有规定的以外,房主只能领取固定租金,不能收回已由国家经租的房屋。符合私房改造的规定而过去漏改的房屋,应当补改。给房主的固定租金额,只要符合规定,一般应当稳定不变;低于原房租20%的,应当按规定调整。国家经租的房屋,因国家建设而被拆除或因修缮管理不善等人为事故而损毁,应当继续付给房主应得的固定租金;如果因水灾、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损毁,应当停止付给房主固定租金,对生活有困难的房主,可以酌情给予一次性的补助。对于有反攻倒算行为的房主,应当按照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情节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有严重违法行为、造成损失、民愤很大的,应当经过法院给予必要的制裁。各地在今后工作中,对于一些依靠房租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房主,应当继续加强教育和改造,使他们逐渐地由剥削者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二)合理地调整改造起点,实事求是地解决工作中的遗留问题。在现阶段还不可能全部消灭房屋私人占有制的情况下,私房改造的起点是一个主要的政策界限。因此,对于过去改造起点订的不适当的,应当进行合理的调整。

1.大中城市改造起点在100平方米至200平方米之间或者稍多一些的,一般可不再变动。个别地方改造起点达300平方米的,可以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的批准,适当降低改造起点,继续进行私房改造。

2.小城市(包括镇)改造起点低于50平方米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一规定,提高改造起点,退还不应由国家经租的房屋。

改造起点在50平方米以上、100平方米以下的,有些偏低,但为避免过多的退房,引起新的矛盾,又不宜一律重新调整。我们意见,改造起点低于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规定的,一般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规定的改造起点进行调整,退还不应由国家经租的房屋。

3.对私有出租的厂房、铺面房、仓库、货栈等工商业用房已经实行了无起点改造的,除了与房主自住房相连的小量房屋可以退还以外,一般不再变动。

4.房主的自住房已经实行国家经租的,一般应当退还。自住房留得少的,应当按照规定调剂给一些房屋。但是已经给予适当调剂的,不能因房主人口增加再退给房屋。房主或房主直系亲属过去在外地,没有留自住房,现在迁回本地的,应当退给一部分房屋。

5.对于过去因房主生活困难经批准暂缓改造的房屋,应当区别房主现在的家庭经济状况,可以全部补改,也可以部分免改或全部免改。今后不再保留暂缓改造的名义。

按照上述各项规定,需要退还房主的房屋,应当尽可能地退还原来的房屋。如果退还原来房屋有很大困难时,也可以用对等的其他房屋抵还,或给予适当的补偿。房屋退还后,原来的租凭关系,一般应当换约续租,房主不得撵房客搬家,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调整的时候,房主不愿接受应该退还的房屋,要求继续由国家经租的,应当允许。

以上问题,凡已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一规定进行处理基本符合上述原则的,一律不再变动。

(三)区别不同情况,妥善地进行镇的私房改造工作。

工商业和手工业相当集中,绝大多数居民从事这些行业,按照1963年12月7日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市镇建制的规定,设置镇的建制的地方,一般应当进行私房改造工作。为避免触动占有房屋不多的小房主,今后改造起点大体以出租房屋建筑面积一百平方米为宜,同时,应当给房主留够自住房。以农业为主,不设置镇的建制,属于农村人民公社的集镇,现在不进行私房改造工作;过去已进行了私房改造的,也不要撤销。

少数民族地区,设置镇的建制的地方,现在是否进行私房改造,如何改造,由有关省、自治区决定。

(四)允许私人出租小量的房屋,加强私房的管理和维修。

对出租房屋较多的房主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大部分私有出租房屋由国家经租以后,允许私人出租小量的房屋,可以调剂余缺,减少私人修房和建房的顾虑,减轻国家建设住宅的负担。但是,也不免会产生抬高租金,进行非法剥削和不注意修房等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对私房的管理和维修。

1.对于改造起点以下的小量私有出租房屋,可以宣布属于个人所有,允许出租或买卖。如果今后有些房主从自住房中挤出一部分出租,即使超过改造起点,也应当允许。

2.禁止高租、押租以及其他形式的非法剥削。同时,又要保障房主合理的房租收入。现在租金过高、过低,允许适当调整。

3.对于私有房屋的买卖,应当加强管理,禁止投机倒把和以买卖房屋盈利。私房买卖必须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经过审查批准,才能成交。

4.房主不愿自己直接经营出租房屋,可以委托房管部门代为经营,用房租维修房屋,定期结算,结余部分交给房主。房主不愿继续委托经营时,可以在结清帐目以后,将房屋退回房主。

5.加强对私有出租房屋维修的管理工作,提倡建立房屋修缮基金,从每月房租中提取适当数量储存起来,专门用于维修房屋。对于那些生活并不困难而只收租不修房的房主,房管部门应当督促他们修房;拒不修房的,应当由法院判决,强制他们修房。对于那些严重失修、房主无力继续经营、愿意出卖的房屋,房管部门可以作价收购。

6.目前,不少房主确实无力修房,建议从城市征收的房地产税中拨出一部分,作为私房修缮的贷款。同时,对于私房修缮所需要的材料和劳力,有关部门也给予适当的安排。

篇(2)

指导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逐步建立我镇非煤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目标任务

加大宣传力度,落实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主体为矿山企业主,提高其做好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同时完善相关的各种治理工程措施及植被恢复工作,将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矿管所全体干部

下设办公室主任:

负责活动期间的综合协调、指导、督查工作。

工作内容

(一)时间:从2013年3月——2013年12月。

(二)主要内容:

1、深刻认识当前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现状

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社会事业,需要社会的重视和投入,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也是一样,可是一些矿山开采者只顾自己开矿得利,把生态环境保持和治理的投入推向社会和政府,相当一部分矿点生态环境治理保持工程投入很少,甚至没有投入。

2、制定我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任务分解表

按照《关于及时报送2013年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任务报表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镇将下达的具体任务数分解到各矿山,要求各矿山认真抓好落实,做好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任务。并于每月20日交生态环境治理进度表至镇矿管办。

3、加大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的投入

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的投入机制。政府的投入主要用于规划、监督和重点工程治理,企业则要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方针,加大对治理的投入。要求企业按文件的部署和要求进行治理,对矿山企业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责任,我镇将及时报新罗区矿管办进行查处。以确保矿山土地复垦及生态恢复、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等工作落在实处。

4、加大行政监管和执法力度

领导小组要明确职责,督促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按照企业的分解任务,加强监管和检查,防止矿山地质坏境破坏。

活动要求

篇(3)

为保证社会建设工作落实到位,我办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建设工作的领导。同时,我办还将社会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将该项工作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确保了全年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进展情况

(一)不断深化规范化服务型建设。

我办进一步完善了权利目录,健全了权力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了网上政务大厅功能,以实现“四大目标”的总体思路,确保了政民畅通的沟通渠道,并及时给予网络回复,排解民忧、化解民怨,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二)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我办长期以来积极组织开展“功德在身边”、“文明交通你我他”、“文明礼仪ABC”、“排队日”“我们的节日”等宣传活动,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氛围。并划分宣传责任,将具体任务进行了周密布署,采取多种形式,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文明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同时围绕主题加强了对干部职工道德的学习。

(三)全面推进生态城区建设。

年,我办加大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运渣车辆、非法倒场、绿化带、树池等扬尘污染治理问题的监督力度,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扬尘治理工作,同时我办加快推进承建的沙河绿道建设项目,确保重点城区建设。

三、存在问题

全年以来,我办不断加强社会建设,强化管理和督导工作,通过自查,发现建设工作中仍存在不足:

(一)网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还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全面化、具体化。

篇(4)

安全稳定的电力供应是全社会各行各业正常运转的基本保障,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营造安全稳定的用电环境是各级各部门应当履行的政治责任和社会义务。在当前这一敏感关键的时期,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对各方面造成的负面影响难以估计。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深刻认识做好当前保电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有效举措,确保全县各处电力隐患有效及时整改到位。

目标任务

工作目标:通过治理,到2012年10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消除电力通道内的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县域内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重大电力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

工作重点:对电力线路通道内影响供电安全的线下树木进行砍伐,对存有火灾隐患的建筑物、堆积物进行拆除或清理。

治理范围:经过县域内的500KV、110KV、35KV、10KV、0.4KV线路通道。

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10月12日—10月15日)

组织召开全县消除电力通道安全隐患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工作中,充分利用媒体、高音广播、印发宣传单等有效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此次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线路安全隐患危害性的认识,打消侥幸心理,营造群众支持、社会理解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治理阶段(10月16日—10月25日)

各相关乡镇(园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各自辖区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线下树木、违章建筑和堆积物组织人力全面进行清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此外,公安消防、林业、水务等相关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隐患整改的整体合力。(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二)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25日—10月31日)

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线路通道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专项治理不达标的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保障措施

篇(5)

(讯)近日,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这是我国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

《纲要》指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对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促进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纲要》强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健全法制,规范发展;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强化应用”的原则有序推进。到2020年,实现信用基础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

《纲要》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四大重点领域,明确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密切相关的34个方面的具体任务,并提出了三大基础性措施。一是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和重点行业领域诚信问题专项治理,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风尚。二是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进行业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地区内信用信息整合应用,形成全国范围内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三是完善以奖惩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守信主体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等激励政策,对失信主体采取行政监管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保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强化信用信息安全管理。

为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纲要》强调,要做好五个方面的支撑保障工作: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二是加大政策支持;三是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工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和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四是推动地方信用建设综合示范、区域信用建设合作示范、重点领域和行业信用信息应用示范;五是健全组织保障,完善组织协调机制。(来源:简由堂)

篇(6)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推进《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为主线,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局系统安全稳定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为*县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内容和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行动

1、安全生产要变被动抓为主动防范,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各单位要继续持之以恒深化重点领域、部位(包括出租房产)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问题要落实监控责任到人,落实治理步骤和具体时限。

2、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以房屋安全、陈旧电线、施工安全、车辆管理等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1、强化房屋安全治理。我局系统房屋多数比较陈旧,加之5.12汶川大地震影响,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要积极向县规划和建设局申请房屋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落实措施,该落实派人看守的要落实专人看守,该加固的要加固,该拆除的要拆除。

2、加快陈旧电路治理。各单位要积极筹集资金,聘请专业施工人员加快陈旧电路的改造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项目施工安全治理。全面开展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从安全基础工作入手,排查隐患和问题,落实建设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强化施工现场检查监督,建立和完善特殊工艺、异常气候等情况下安全检查预警机制和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4、各单位要加强对车辆的使用管理,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单位领导、派车人员、车辆驾驶员责任,确保不出现车辆安全责任事故。

对限于客观条件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及时向局办公室和分管领导报告;对逾期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和因重大事故隐患而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1、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进一步增强全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安全发展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要运用会议、宣传栏、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各类先进典型。努力建设“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促进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

2、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各单位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监管、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水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确保持证上岗率100%。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和部署阶段,4月25日前完成。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出确实可行的有细化措施的工作方案并贯彻部署到位,同时报局办公室。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和检查指导阶段,4月至11月。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实施方案的各项具体任务、要求,分步实施,全面推进,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效果。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年底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

四、工作要求

篇(7)

一、关于循环经济工作

主要讲四个问题:

(一)加强宣传,提高全民循环经济意识。我市的循环经济工作是在市委六届三次全会上正式提出的,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循环经济已经成为义马对外形象的一张名片,前不久省环保局还在我市召开了全省循环经济现场会,应当说我市的循环经济起步良好,发展健康。但在推进工作中,我们感到难度最大的还是大家的认识问题,因为认识的不到位,影响到了一些同志工作的积极性和开拓精神;有些同志甚至认为,这是市委、市政府在搞形象工程,是沽名钓誉。这些不正确的认识必须澄清,务必使全市人民的思想高度统一起来。怎么认识和看待循环经济,我想最重要的就是要加强宣传,让循环经济知识走入寻常百姓家,让环保意识成为全民的共识。

在宣传中要先进选准切入点,抓住兴奋点。一是要让全市人民认识到,发展循环经济是义马实现崛起的必由之路,是实现经济持续增长的根本保障,如果不发展循环经济,义马的未来将成为一座地下空城,成为一个工业垃圾城;二是要让全市人民了解循环经济与自己切身利益的紧密联系,如果不发展循环经济,我们呼吸的空气,我们吃的自来水,我们所居住的环境都会变得更加恶劣;三是鼓励全市人民都行动起来,自觉参与到循环经济建设中去,通过循环经济知识的普及,让市民和群众知道自己应当做些什么,平时应该怎么做,打一场循环经济的人民战争。

(二)突出重点,加快循环经济工程建设。循环经济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具体讲,他是一种经济社会发展的理想模式,并不是一项独立成章的工作,不是某一个部门、某一个人的具体任务,而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但循环经济又是具体的,实在的,他需要通过一个一个有实实在在内容的载体来体现在我们的发展中,渗透到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

我们抓循环经济建设,就必须搞清楚具体抓什么,应该怎么抓,思路必须清晰,重点必须突出,从而才能带动循环经济的全面发展。在去年循环经济工作会议上,我们提出了近期要实施的十项工程,这十大工程就是我们发展循环经济的突破口,就是我们当前必须牢牢把握的重点。第一项是推进清洁生产,建设循环型示范企业工程,目前这项工作我们正在有序推进。二是垃圾处理工程,垃圾处理厂的选址已经确定,已建成垃圾中转站个。计划再建垃圾中转站个;三是污水处理工程,今年元月份正式开工,目前已经完成全部工程量的。四是治理矿井疏干水工程,这项工作义煤集团已经开始启动。五是城市公厕建设工程,目前已建成个,计划再建个;六是城市集中供热、供气工程,目前正在按计划推进。七是土地复垦工程,北露天万亩复垦工程正在做扫尾工作,还启动了个空心村治理工程,其他工程正在建设。八是大气环境整治工程,对重点污染企业进行了集中治理,几个大企业已经安装了脱硫设施。正在按计划推进,拆除小锅炉台。九是农业标准化公示范工程,这项工作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拿规划。十是生态环境建设工程,正在按计划推进。从工程进度来看,有些工程进展顺利,有的超出了计划进度,但还有一大部分工程速度滞后,进展不大,希望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起来,积极行动起来,确保工程按期推进。

(三)科学组织,构建循环经济体系。从循环经济的范畴看,它也是一个系统性工程,由一个个细胞体系组成。我们聘请专家在编制《循环经济建设规划》时,他们依据我市的工业基础、三大基地,结合世界上的前沿技术和产业前景,给我们定位了能源、煤化工、铬化工、建材与材料、城市基础设施、高效农业六大循环产业链条,也是六个循环经济建设体系。这六个体系是对义马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概括,也是我们工作的总纲领。

总体定位有了,关键在于抓好实施,有力推进。怎样组织好,建设好这六大体系,我想关键是抓好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就是循环经济型示范企业的建设。这是第一位的,也是我们建设循环经济的重中之重,是当前推进难度最大、任务最艰巨的工作。会议上,市政府已经下发了一个关于下达××年建设循环经济型城市工作任务的通知,在循环型工业企业方面,列出了个重点,对每个企业应该怎么做,每个工程的责任人是谁,讲得很清楚,希望大家对号入座,自觉承担起历史任务,多想办法,多动脑筋,克服一切困难,向前推进。第二个层面,是抓好新上项目建设,按我们目前手中的项目和正在建设的项目,要形成六个完整的产业循环链条,还远远不够,当务之急,迫切需要一大批适合我市实际,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项目来补充完善我们的循环链条,大家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把这些项目信息的了解、选择、确定作为一个重点来抓。第三个层面,是抓好基础性工作,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要精心组织施工,科学安排工期,确保在雨季来临之前,实现大头落地。在组织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的同时,坚持大小工作一齐抓,大小工程一齐上,切实抓好生态农业的规划建设、城市居民环保行动等细胞性工程,打牢循环经济发展的基础。

(四)通力合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现在有些同志还错误地认为,发展循环经济是环保部门的事情,与自己无管,也不知道该怎么参与。希望同志务必要澄清这种错误的认识。前边我已经讲过,循环经济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性工程,与每个义马人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他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承担有循环经济建设具体任务的单位和部门,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各个工程的项目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要以身做则;没有具体任务的单位,要积极参与到循环经济建设当中,为各项工程的推进提供一切便利,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注意调动社会各个层面、各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别是注意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各届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生动局面。

二、实现二次创业,再创义马辉煌

之所以讲这个问题,是因为义马的发展已经进入到了一个关键的阶段,也可以说是一个重要的转折时期,需要全市上下进一步认清形势、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再创辉煌。

所谓二次创业,就是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在较短的时间内,以更大的气魄、更大的胆略,大幅度提升产业档次,壮大产业规模,扩张经济总量,增强经济实力,实现更大、更快的跨越发展。

为什么现在提出“二次创业”?主要是基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

(一)推进二次创业是适应国家宏观政策变化的需要。随着我国入世最后过渡期限的到来,我国经济逐步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将严格按照完全市场经济的方式进行运作,实现与国际的全面接轨。目前,我国在发展观念、发展战略、经济社会运行机制上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这个转变将会使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发生重大变化。对东部、中部、西部国家将实施不同的发展战略。国家宏观调控力度不断加大,并将持续一段时间。形势的变化和政策的变化,要求我们必须适应这个变化,调整我们的发展战略。

(二)推进二次创业是应对区域竞争的需要。目前,区域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到处都在加快发展,我们省内个县市发展势头都很猛,特别是我们周边的县市发展力度更大、步子更快,我们一不小心、稍有松懈,就有落后的危险,所以必须实施二次创业。

(三)推进二次创业是义马发展现状决定的。应当说,我们义马的发展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平台,按照十五规划及本世纪头十年的发展规划,第一个翻一番的目标已经实现,××年经济总量、财政收入比年翻了一番,第二个翻一番的目标即将实现,可以说,我们是抓住了十六大后第一轮发展机遇,实现了第一次创业。在这样一个平台上,如何实现第三个翻一番,经济总量达到亿,跨入全国百强县市?唯一的办法就是推进二次创业,发展发展再发展,加鞭加鞭再加鞭,一鼓作气,再创义马的辉煌。

(四)推进二次创业是产业基础所决定的。经过建市以来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们义马目前初步形成了煤电能源、煤化工、铬盐三个支柱产业,应当说,是这三大产业支撑了义马目前这样的发展局面,我们要实现奋斗目标,关键的关键也在产业的培育。但是从目前情况看,我们的三大产业规模还比较小,档次还不够高,科技含量还比较低,竞争力还不强,这些问题不解决,我们的目标就难以实现。所以,产业基础和现状,决定了我们必须推进二次创业。:

二次创业怎么抓?概括起来,就是五个方面:

一是要树雄心、立壮志,以更大的气魄和胆略,谋求更大的发展。气魄和胆略决定着事业成就的大小。我们要实现二次创业,就必须要有更解放的思想、更宏大的气魄、更大的胆略,敢于谋大发展。这个做不到,二次创业就难以推进,发展就必然会滞后。

二是要做大煤电能源基地。目前能源基地规模太小,要进一步扩大原煤生产,要加快在建电厂的建设步伐,同时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电厂前期工作步伐,尽快建成投产。

篇(8)

经局党组研究,成立局法治环境建设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局系统法治环境建设的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属各科室的负责同志组成。形成了我局法治环境建设领导和工作网络。为法治环境建设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上的保障。

二、制定规划,明确实施步骤。

根据省、市局和县政法委关于法治环境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系统的具体实际情况,我局认真制定了法治环境建设工作方案,方案中,在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方面均提出了详细的要求,我们的目标是:通过法治环境建设工作的开展,使系统的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普遍增强、明显提高,全面提高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实现严格、规范、秉公、文明执法,使质监系统的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我们的具体任务是: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构,充实队伍,制定规划,征订教材,培训教员,抓好试点,完善保障措施,做好宣传发动等项工作,为完成法治环境建设总目标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我们的要求是:全体职工都要学习宪法和与工作相关的建设法律、法规知识和基本的法律制度,认真组织学习好“”普法干部读本,努力使干部职工做到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对局领导、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还提出针对性要求。

三、建立台帐,总结充实提高。

年初,我局立即着手在组织机构,规划计划,规章制度,培训考核,经验总结,照片资料,上级来文等方面建立了六本工作台帐,分别是①上级文件;②本单位文件、计划、总结;③普法试卷;④普法教材;⑤政务公开文件;⑥行政执法计划、制度、总结。在具体的内容资料中,注意收集,随着工作的逐项落实,内容逐渐充实完善。

四、加强宣传、组织学习教育。

我们根据各单位的具体实际,结合方案,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一些专题培训,以增强普法的效果。在系统各单位组织的各类学习中,与普法学习有关的占到了40%以上。同时为了检测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效果,局法规宣传股还集中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2期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均合格。在学习上,我们还注重利用电化教育手段,抓好电教月的观片学习活动。我们及时组织收看反腐倡廉的电视专题片。使学习活动既结合实际又不流于形式。此外,我们还积极鼓励和支持职工参加继续教育法律专业的学习,以增强系统职工总体的素质。

篇(9)

坚持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己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对我区民用煤炭市场进行一次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目标是:坚决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企业,落实市政府制定的环境保护责任目标,禁止生产和销售劣质蜂窝煤。严厉打击严重不执行相关生产标准、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偷工减料、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规范我区民用煤炭市场的经营秩序,确保环境保护责任目标的落实,使我区人民用上符合标准的放心煤。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今年冬季我区民用煤炭管理工作的领导,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民用煤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商务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

三、专项治理整顿的范围和重点

今年我区民用煤炭市场专项治理整顿的范围是区内民用煤加工经营企业。专项治理整顿的重点是依法查处无煤炭经营资格证、无工商营业执照、无税务登记证的民用煤生产企业,对生产销售劣质蜂窝煤要严厉查处,坚决根治民用煤生产企业脏乱差行为,以实际行动配合争创环保模范城的工作。对不执行《市工业及民用煤技术要求》DB41/141—1999标准,噪音扰民、价格欺诈、煤烟、粉尘污染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时间:年12月18日—12月19日)

今年我区民用煤炭市场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在区民用煤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区民用煤炭市场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区工商、质量监督、环保、国税、公安、物价、行政执法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宣传发动,并通过新闻媒体消息,制造声势,使民用煤加工经营企业认识了解这次专项治理整顿的意义、目标和任务。在宣传发动的同时,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对全区所有民用煤加工经营企业,逐个据实登记,摸清基数、场名、场地、证照等情况,为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打好基础。

(二)专项治理整顿阶段(时间:年12月20日—12月27日)

按照区政府的安排和要求,我区民用煤炭市场专项治理整顿工作采用两种形式进行:一是由区领导小组组织进行的专项治理整顿集中检查,即由区领导小组组织抽调工商、质监、环保、国税、物价、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各2名同志,组成专项治理整顿检查组进行重点检查,时间定在12月25日—27日。二是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精神,切实安排好本部门的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具体任务和分工如下:

1.区民用煤炭市场管理办公室:

负责拟定全区民用煤炭市场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治理集中检查工作;督促各部门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专项整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区工商分局:

负责无工商营业执照的查处工作,对已取得煤炭经营资格但无营业执照的企业要督促其完善手续;对无煤炭经营资格证、又无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取缔。通过专项治理整顿,要使全区民用煤炭经营企业持证率达到100%。

3.区质监局:

负责DB41/141—1999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对生产销售劣质蜂窝煤的企业,要依法进行处罚。通过专项治理整顿检查,使民用煤经营企业生产的蜂窝煤合格率达到80%。

4.区环保局:

负责民用煤经营企业加工过程中煤烟、粉尘污染、噪音扰民的查处工作。同时要组织力量对全区民用煤燃烧释放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的监测,对有害气体超标的企业要采取强制性措施。

5.区国税局:

负责税务登记证的查处工作,对无税务登记证和偷税漏税的民用煤企业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6.区物价局:

负责民用煤价格的预测、预报,建立民用煤炭市场价格监控机制,监控民用煤市场价格,并对民用煤市场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7.区公安局:

负责安排警力参与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确保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抗拒检查者要依法严惩。

8.区行政执法局:

负责对民用煤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对脏、乱、差的现象要坚决予以纠正,并按照有关条例和规定进行处罚。

(三)总结阶段(时间:年1月)

各有关部门在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结束后,要对这次整顿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以文字材料形式报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对完成工作任务好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不能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和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五、具体要求

篇(10)

加快对现有农村公路改造步伐,以公路项目建设为龙头。全面整修公路,备足备好公路养护砂,提高养护质量,维护路产路权完整,保证公路安全畅通,努力提高技术等级、抗灾能力和综合通行能力,为“”期间农村公路升级改造打好基础。具体任务是

一)加快农村公路建设进度。农村公路建设将进入晋等升级快速发展的快车道。自然村通等级公路和行政村水泥硬化路是”期间实施的重点项目,”全县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已上报交通运输部。各乡镇要及早介入,利用“筑路月”活动,做好路基拓宽和线型调整。交通运输局对明年拟建的项目,要充分利用“筑路月”活动,提前测设,相关乡镇要组织群众建成路基,争取上够垫层砂,为明年油铺或硬化奠定基础。

二)开展群众性养护工作。通村公路不同程度发生水毁的实际,针对今年汛期暴雨集中。结合“筑路月”活动,各乡镇要组织发动群众对辖区内农村公路进行全面整修。交通运输局要对已经完工的通乡油路和通畅工程进行保养,完善好路肩、修整好路基,完善构造物,修复水毁路段,提高通行能力。各乡镇要组织村民通过“一事一议”对上等级村道进行拉砂养护,确保能全天候畅通。目前,全县共有通村等级公路252条898公里,按照《省县乡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规定,通达工程每公里拉养护砂40立方米,各乡镇要按照以上标准拉运养护砂。

三)集中开展路政专项整治活动。对当前各种侵占、损坏公路设施的行为集中开展一次整治活动,要加大路政执法力度。坚决禁止在路肩上乱堆柴草、乱倒垃圾,路面上打场、晒粮,对乱挖沟排水、蚕食路面等破坏农村公路的现象要坚决打击。由交通运输局牵头,认真开展公路“三乱”治理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特别要加大对超重大型车辆绕道上路的检查整治力度,维护和提高农村公路的完好率。

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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