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科学的概念汇总十篇

时间:2023-12-22 11:23:09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人文科学的概念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人文科学的概念

篇(1)

二、医学人文精神的内涵

中国医学科学院院长、中国协和医科大学校长刘德培先生认为:“医学按其使命来说,就是对人从生到死的全过程的关爱和尊重……把关爱和尊重人的理念和意识付诸于行动。这是医学人文精神最直接、最生动的体现……弘扬医学人文精神,我们的意思是说,不仅要治病,而且要关爱和尊重病人;不仅要关爱和尊重病人,而且要关爱和尊重作为病人的人;不仅要关爱和尊重作为个体的人,而且要关爱和尊重作为人类存在的人即人类本身。”从刘德培先生对医学使命和医学人文精神的诠释中我们可以知道:医学人文精神的内涵和核心即是关爱和尊重。这与中国传统医学伦理思想中的“医乃仁术”“大医精诚”以及西方著名的“希波克拉底誓言”中的“医学不分男女、不分贵贱,要为患者的幸福着想”所包含的是同样的内涵。如何在医学七年制公共英语教学中教育学生懂得关爱和尊重人以及怎样去实现这种关爱和尊重是教学改革亟待解决的新问题。

三、医学七年制公共英语课程设置改革设想

医学人文精神视角下的医学七年制公共英语课程设置改革应该致力于发展医学生的人文素质,即关爱和尊重人的理念和意识。因此,公共英语课程设置必须富有人文性。为改变传统倾向于技能训练的“精读+听力”的工具性课程设置模式,满足七年制医学生医学人文精神培养的需要,根据七年制医学生入学时英语基础普遍较好的特点,医学七年制一、二年级的公共英语课程设置可以借鉴一些英语专业课程设置的思路,改革为“综合英语+人文修养类课程”的模式,即每个学期均开设《综合英语》和一门人文修养类课程。笔者认为,起点高、文理科基础宽厚的七年制医学生比五年制医学生和研究生更有可能接受这些专业化的课程。这样的课程设置不仅可以激发七年制医学生的学习热情,不会让学生感到“英语教学或是流于形式、行同虚设或是陷于停顿、放任自流”,更可以把关爱和尊重人的理念和意识融入英语教学中,培养其医学人文精神。《综合英语》已得到教师和研究者们足够的重视,本文不再展开论述。本文的课程设置改革重点分析侧重文学文化内容的“人文修养类课程”。这类课程是公共英语教学回归大学教育之道,提高七年制医学生医学人文素养,实现“高层次”目标的最好途径。根据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的原则,“人文修养类课程”可依次开设《英语国家社会与文化入门》《英语影视赏析》和《英语文学作品赏析》。

第一学期开设《英语国家社会与文化入门》。该课程介绍英、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主要英语国家的社会与文化背景,让七年制医学生了解这些国家的地理、历史、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增强他们对英语国家文化的理解力、辨别力和批判力,培养他们的文化意识和跨文化交际意识。

第二学期开设《英语影视赏析》。影视作品因其直观性、艺术性、趣味性、刺激性以及明星效应而成为众多大学生喜欢而且容易接受的一种教学材料。更重要的是,其本身蕴含着丰富的文化背景知识和人文精神,展示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歌颂人性本善,批判人性丑恶,不失为对七年制医学生进行医学人文精神培养的绝佳材料。

第三、第四学期开设《英语文学作品赏析》。文学作品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反映人生百味和跌宕起伏;叩问人的生存意义、人的价值和人的尊严;折射人生哲学;揭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之间的关系;通过创造不同的艺术形象颂扬美、善、爱,批判丑、恶、冷漠。因此,任何文学作品都具有某种程度的教育价值,即对人精神上的某种启示。笔者认为文学作品的教育价值包括生活教育价值,即丰富、充实、改进学生生活的经验,并激发其生活向上的勇气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社会教育价值,即使学生在作品中体验到各种社会行为;情感教育价值,即增进学生关爱生命、敬畏生命、尊重生命的情感。文学作品的教育价值正是医学人文精神培养所需要的。因此,医学七年制公共英语课程中开设英美文学课程有利于启迪七年制医学生的心智,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锻造健全的心理素质、塑造完美人格,让自我感觉非常好的他们学会放下身段,正视自我,关爱他人,尊重他人。由于文学作品对七年制医学生医学人文精神的教益优势明显,故《英语文学作品赏析》课程开设两个学期。

四、结语

医学职业的崇高性决定了医学生必须是一个充满爱心的人、学会尊重、懂得关爱的人、具有人文精神的人。以“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医学高层次专门人才”为培养目标的七年制医学生更应该是实践医学人文精神的典范。外语作为人文学科,具备培养医学人文精神的条件和内涵。因此,从医学人文精神培养的角度改革医学七年制公共英语的课程设置,第一,可以提高七年制医学生的英语学习主观能动性,使他们的英语语言综合技能得到更快、更高层次的提升;第二,可以使他们获得较广泛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拓宽他们的人文视野和思想疆域,这样他们日后成功的可能性会更大;第三,可以帮助他们养成完美的人文人格,使他们在未来的医学实践中不仅医术高明,而且能具备关爱和尊重人的人文精神,成为真正的医学大家。

参考文献:

篇(2)

但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医学的人文科学性质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而且至今仍有人将医学限定为自然科学。主要认为科学技术的发展武装了医学,使医学沿着生物学、化学、物理学等自然科学的思路和方法解决临床问题。而且医学的独立和以科学技术为基础的发展,激发了医生们的兴趣和热情,占用了他们的精力和时间,也限制了他们的视野,使医学人文科学性质的内涵被忽略甚至偏离。

医学模式的转变,终于使医学的人文科学性质得到应有的关注。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建立,根本意义在于对医学的基本理念、原则及结构进行反思,对医疗卫生服务的目的、原则、方式进行反思。反思的结果,便是对医疗卫生服务中存在的过分强调医学的自然科学性质,忽略甚至无视医学的人文科学性质倾向的纠正。

科技、市场经济负面影响

科技的突飞猛进为医学研究和医疗活动提供了层次高、范围宽阔的平台。人类基因组研究、蛋白质组研究、干细胞移植、医学影像技术、新的非手术治疗手段广泛运用,无一不得益于科技的进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尤其是竞争机制的引入,也极大地调动了医学工作者的积极性。

然而,上述条件对医学的作用不是单向的。

科技发展强化了医学的自然科学性质和“科学技术万能”的作用。在科学技术的视野里,人变成了静态的“物质”、动态的“生物”,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具有生物—心理—社会综合属性的人。科技武装了临床诊断、治疗,不断为疾病的诊治开辟道路,也造成临床对科学技术的过分依赖。

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导致医疗高新技术应用无序甚至滥用。拜金主义、道德滑坡等成为医学发展的障碍。

所有这些,都涉及对医学的基本性质的认识,仅仅将医学判定为自然科学无疑是片面的。

确立医学人文科学性质理念

明确医学兼具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两种性质,事关医学的基础性理念,意义十分重大。

首先,医学同时具有两种性质,那么任何一项医学研究,任何一种医疗活动,都既要符合自然科学的规律和原则,又要符合人文科学的规律和原则。医学的成果不仅是自然科学的进步,也必然是人文的进步。医学家的科学探索使命与其承担的社会责任必然合二为一。医学教育也必须以培养具有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的人才为目标。

其次,医学彰显人文科学性质,提示应重视人文科学在医学发展中的作用,深入开展医学人文科学研究,实现医学人文科学在当代医学发展中的价值。目前,医学对自身的认识已达到基因水平,但许多疾病仍然是病因不清、机理不明,即使基因组后研究、蛋白质组研究能够揭示人体的遗传特征,恐怕也无法明确、清晰地说明疾病与社会、心理状况等的直接关系。

所以,如果医学的基本目标,仅仅被设定在寻找致病物质及治疗手段上,其社会、心理因素得不到重视,甚至被划定在医学基本目标之外,人类与病魔的抗争会更加“残酷”。

所幸的是,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在理论上已被人们普遍接受,但在医学实践中,心理、社会因素的致病作用研究仍是“盲点”。在医学的诸多分支学科里,医学人文科学没有地位,也少有建树,本该成为结实粗壮、枝繁叶茂的“大树”,却发育迟缓、瘦弱无力。

篇(3)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3)02-0067-04

实验作为一种基本的、有效的教学和科研方法,最早在物理、化学、生物等自然学科中开始运用,20世纪以来逐渐在经济学、管理学等社会学科中得到运用,而在人文学科特别是在关涉人文科学实质内容的所谓“形而上”领域内,运用实验的方法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作为一种体现科研和教学规律的实验方法,是否可能在人文科学得到运用,需要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给予理论梳理和经验总结。

一、不同学科的实验性基础

科学实验的可行性前提首先是该学科必须具有一定的实验性。按照实验科学的基本理解,所谓实验性就是某种学科理论或知识是否或在多大程度上具备能够通过实验的方法来验证或描述的属性。学科的实验性既与学科对象以及学科的方法论特征直接相关,又与具体的实验技术密切相关。

1 自然科学的实验性基础

最早的实验完全是自然科学实验。科学家们有目的、有意识地选取自然中的典型过程,并通过仪器、设备等媒介对这些过程加以控制或改变,以便进行观察分析,从而把握事物发展和运动的规律。《辞海》对实验科学的解释是:“实验科学亦称‘经验科学’,同理论科学相对。一般指19世纪以前的经典自然科学或以实验方法为基础的科学。哈维的血液循环学说、伽利略的动力学、牛顿的经典力学以及后来的热力学、电学、化学、地质学等等,都是实验科学典范。20世纪以来,由于现代科学的高度综合性,数学和理论思维在科学中起的作用越来越大,故一般只把一些实验性较强的科学称为实验科学。”即在科学史上,乃至今天,人们通常所说的科学实验主要是指自然科学实验,这主要取决于自然科学拥有的“较强的实验性”。

在自然科学领域,科学家可以最大程度地摆脱各种外在影响,科学家的个性、爱好、性格、或政治倾向等因素并不会影响到他所研究的物质对象。一种物理结构与化学现象,并不因为观察研究者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自然界本已存在的各种规律,是独立于人的主体意识而存在的,同时也是人可以逐渐认识并发现的。尽管这种认识与发现的正确程度是一个不断提高的过程,是一个越来越接近真理的过程,这主要受制于人们的认识水平和认识方法,而与其他主观因素关系不大,研究者只要遵循正确的研究过程或研究程序,都可以达到共同的认识结论和结果。自然物质世界所具有的这种内在规定性、客观性、确定性和可重复性,为自然科学实验提供了客观前提,而这一点恰恰是人本身和由人组成的社会所难以比拟的,因而也是实验方法在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中应用迟滞的主要原因。

2 社会科学的实验性基础

大约从19世纪下半叶起,自然科学所采用的包括实验在内的科学方法逐渐被社会科所学采用,并以法国哲学家孔德和社会学家涂尔干等人为代表,发展了一套被称之为“实证主义”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宏观地看,社会科学所研究的社会规律当然是人的规律,但却不是个人的规律,而是构成社会的无数个人和各种团体、集团、阶层、阶级、机构等社会因素合力作用下的规律。社会体系与结构的运行发展,它的经济、政治、法律关系的存在与变迁,公共制度与公共政策的选择与调整,都是各种社会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有其内在规范、过程与法则。因而社会运行与发展过程中存在着类似于自然物质世界那样的独立于个人主观意愿的客观性规律,这种规律是可以通过实证的方法(包括实验的方法)加以认识和把握的。微观地看,社会科学实验所表现的人和人的行为,并不是从人的主观意愿、个性特征、情感世界等个体性因素出发的,而是从社会关系和公共政策选择的角度,从社会的结构、体制、功能、作用的角度出发的。从这种角度出发,个人不过是社会的一个“角色”、一个群体中的“成员”、一个社会有机体中的“分子”。因而在社会科学实验中,人和人的行为可以表现为政治学中的“一张选票”,或经济学中的一种“资源”,或社会学中的自杀行为统计数据,或管理学中的“管理对象”,即人和人的行为是一种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具体社会科学意义上的“符号”存在或“信息”显示,这种去个性化的实验对象既提供了实验的客观依据,也提供了实验技术的实现可能。正因为如此,在目前的社会科学实验中,除了少数学科专业(如社会学、社会心理学、法学等)采用实地实验之外,在现代实验技术条件下,更多的社会科学实验是借助人和人的行为的“符号”存在或“信息”显示,主要通过计算机技术实现实验室实验,并集中在金融、财会、工商和行政管理等学科专业领域。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计算机应用技术实验,如金蝶财务系统、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企业财务分析系统等;一类是情境模拟实验,如股票实时交易模拟实验、ERP(企业资源规划)模拟实验、集装箱运输业务模拟实验、人力资源管理沙盘模拟实验等等。

3 人文科学的实验性基础

人文科学包括了诸多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同的知识性或事实判断问题,比如关于文学史、哲学史中的许多知识性内容,关于人物、事件、时间、地点等基本的历史事实,关于道德行为的经验性判断,关于艺术特点的描述性分析等。因此,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在认识论和方法论方面有许多相通之处。特别是20世纪以来,在人文科学领域,许多来自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方法、认识工具、认识手段甚至概念术语,诸如结构、程序、编码、概率、反馈等等,都出现在文学、艺术学、历史学、哲学、美学的研究过程中。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实验的方法开始被引入到人文科学,并主要通过计算机技术运用于人文科学的一些技术操作性领域和某些知识性整理、考订工作,突出集中在语言、文学、艺术、新闻、传播等学科专业领域。如多媒体写作工具、应用语音实验、计算机图文处理高级应用、文献检索与利用、inter-net应用技术、图形标志设计、电视摄像、数码编辑、新闻摄影、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脑报纸编排等。其中,应用技术类实验占主要部分,情境模拟实验相对很少,而且主要限于对一些技术手段或技术环境的模拟实验,如“网络新闻实务课程实验”等。

客观地说,上述实验并未触及到人文科学的实质内容,即使是在知识性问题或事实判断的领域里,实验的适用范围和程度也受到很大限制。我们知道,人文科学的一个显著特点就在于它不仅是一个知识体系,更是一个价值体系,是关于人的信仰、信念、道德、宗教、文化、善恶、美丑等方面的意义体系。这使得人文科学不能以事实判断、经验陈述以及技能训练来代替应然性问题,它一定要有主体性的价值判断和价值说明,这是人文科学的实质内容,而这恰恰是上述实验所缺少的。这也意味着信念、情感、善恶、美丑等主观判断和应然性问题很难用某种抽象的“符号”或“信息”来显示,这也是目前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相比较,其实验性相对薄弱的原因所在。

二、人文科学实验的技术路径

实验科学的历史表明,实验是一种历史范畴,其范围和深度随着科学和技术的发展,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地扩大和深化。在传统实验技术条件下,主观性和不确定性较强的人文科学,其实验性较弱,很难用实验的方法进行检验、解释和描述;但在现代实验技术条件下,特别是随着计算机技术和多媒体技术的发展,这种状况有可能得到改变。

1 “人”的“出场”与情境模拟

在计算机技术背景下,目前人文科学实验主要是以辅“工具”类即应用技术类实验为主,而实质性“价值”类实验几乎没有,至于基础性“知识”类实验则与社会科学的模拟实验类似,主要是针对少量能够作为“符号”存在或“信息”显示的个别人文现象进行模拟实验。人文科学在实验科学的这种“边缘”状态是与人文科学对象的基本特点直接相关的。如上所述,人文科学的核心是“人”和人的精神世界、意义世界,这里的“人”既不是自然科学中可以被解剖的具体的“生物人”,也不是社会科学中可以被“符号”化的抽象“社会人”,而是活生生、有血有肉、有个性、有情感现实的“人”,这种“现实人”构成了人文科学的主要研究对象和实验对象。当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也离不开人,也与人密切相关,但其出发点和实验呈现方式是完全不同的。自然科学是对“人所生存的自然环境或自然条件”的研究,因而实验可以直接通过自然物质方式来呈现;社会科学是对“人所组成的社会关系或社会环境”的研究,因而实验可以通过某种“符号”或“信息”来呈现;而人文科学则是直接对“人本身”、对“人的存在、精神、价值、意义、情感等”这样一些“内在的”、“形而上”或“终极性”问题的研究,因而实验只能通过“人本身”才能较完全地呈现。

这意味着,要通过具体的人文科学实验表达抽象的人文科学内容,必须要有富有个性的、鲜活的“人”的“出场”以及相伴随的“情境”表现,这与人文科学的方法论特点是相呼应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事实判断、必然性问题倾向于客观性和普遍性,所使用的主要是逻辑与实证的方法。而人文科学的价值判断、应然性问题却倾向于主体建构性,具有明显的主体选择性和个体感受性,所使用的主要是情感体验与心灵感悟的方法。一定程度上,具有活生生的“人”的“出场”的情境模拟实验,恰好提供了以主观性、个别性、多变性为特征的互动平台,因而更有助于主体亦即实验者更好地进行体验和感悟。

2 多媒体技术及其提供实验的可行性

实验离不开技术,所谓技术就是“为了达到某一目的所采用的工具和规则的体系”。一定程度上可以说,被应用于实验科学和实验教学的实验技术的水平,决定了实验的范围、深度和水平。如果说在传统实验技术条件下,实验还主要局限于自然科学领域,那么在计算机技术条件下,实验迅速扩展到社会科学领域;而随着多媒体技术的不断发展,随着实验中“人”的“出场”和相应的情境模拟的实现,实质性的、更广泛的人文科学实验越来越成为可能。

以往的计算机技术主要是对文本、数字、图形等相对单一信息的处理,还很难做到“形声兼备”,因而要实现鲜活的“人”的“出场”和相伴随“情境”的表现还很难做到,但在多媒体技术条件下则完全可以实现。多媒体技术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广泛的综合性,它将计算机、声像、通信技术等合为一体,是计算机、电视机、录像机、录音机、音响、游戏机、传真机性能的大综合;二是充分的互动性,它可以形成人与机器或人与人通过机器的互动,且互动的方式可以是多样的。这两个特点恰好满足了人文科学模拟实验的基本要求。对于“人”的“出场”和相应的情境模拟要求,以往只能在影视片中实现,但却完全是单向的,无法进行互动,且制作成本较高。现在通过多媒体技术,可以较好地弥补这些不足。多媒体的综合性特点,可以将所需要的人物、场景、物品、图形、图象、视频等元素按照要求进行设计、组合和呈现,并较方便地创设出二维或三维动画形式的“人”和相应的情境。实验的本质在于操作,多媒体的互动性特点,可以很方便地进行人――机或人――人的互动,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满足实验的操作性要求。

三、人文科学模拟实验的相关问题

篇(4)

中图分类号:C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社会科学视野中的教育学

教育学在自然科学化的诉求失败之后, 随着教育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社会科学诸多学科的蓬勃发展, 开始比过去更多地向社会科学的邻近学科开放, 并且发展出有关边缘学科与交叉学科研究的理论原则, 教育学开始取向于成为一门新兴的社会科学。康内尔 (Connell, WF) 在他 1980 年出版的《二十世纪世界教育史》的第四章开头就提到: “在 20 世纪初, 教育学渴望成为新兴的重要的社会科学之一, 而把它作为一门社会科学进行认真研究, 大约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作为这种努力的一种延续, 20世纪 50 年代末, 一部分比较年轻的教育科学研究者开始提出一些新的学术观点, 希望能把教育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新兴学科来发展, 并进而萌发出必须把教育学发展成为涉及面更大的社会科学的设想。当时提出的一些新观点主要包括: 其一, 通过把教育的理论发展同社会理论的原则相结合, 来克服狄尔泰时代 (Diltheyscher Provenienz) 人文科学教育学不合理的人生哲学因素; 其二, 把当时主要作为思想史的教育学史朝着教育的政治和社会史方向发展; 其三, 吸收和促进社会学特别是教育社会学的研究, 而传统上以个人为方向的教育学则把它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心理学上; 其四, 以定量的经验研究为方向, 扩大方法论手段。

遗憾的是, “这些观点并未始终不渝地坚持下去”。相反, 在方法论的争论中, “唯理论和计划论的反击占了上风, 以致使发展严重受挫”。“60 年代初以来, 人文科学教育学越来越多地遭到了说它脱离实际的批评。”但事实上直到 60 年代末, “教育科学的发展特点是各种激进的, 很少经过经验检验的方法论观点快速的出现”。

源于 20 世纪初, 兴盛于 20 世纪 50、60 年代的将教育学建成新兴社会科学的伟大构想最终遭遇了挫折, 但并没有彻底失败。近年来, 随着教育学从“单数教育科学” ( educational sci-ence) 向“复数教育科学” ( educational seciences) 的转变, 教育研究的“社会科学化”思潮重新兴起, 目前在美国、日本已成为一股很大的力量。

二、人文科学视野中的教育学

作为一个科学分类概念, “人文科学”的说法迟至 20世纪才出现。但在人类知识的维度上, 教育学可能是人类最为古老的学问之一。作为一门“人文知识”, “教育学”的历史非常漫长。西方柏拉图的《理想国》、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等都可谓是最早的“教育学”著作。与西方相比, 中国古代的《论语》、《孟子》等书均较多地论及教育问题。尤其是形成于战国晚期的《学记》, 已被公认为我国古代最早也是世界上最早的成体系的教育学著作。从根本上讲, 在学科制度化之前, 关于教育的研究一直是一门十分重要的人文知识。

20 世纪以来, 面对日益工业化给人类所带来的技术化、操作化、工具化的发展现实, 教育学的人文性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作为这种关注的一种学术反应, 德国的一批哲学家、教育家开始倡导一种“精神教育学”, 以期找回一个与物质世界相呼应的人的精神世界。作为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 狄尔泰将哲学等人文社会科学包括教育学统称为“精神科学”, 认为“精神科学”是一种与自然科学相对应的科学体系。狄尔泰从他的“精神科学”理论出发看待教育, 认为教育就是引导个体生活从不成熟走向成熟的过程。狄尔泰之外, 另一位德国教育家布德 (G.Budde) 第一个撰写了《精神论的教育学》一书。在该书中, 他将人类精神生活分成三个部分: 自然的 ( 如人的喜怒哀乐等情绪体验) , 心理的 ( 如人的感觉、知觉、记忆、思维等) 和社会的 ( 如道德、信念、价值、理想等) 。近年来, 随着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兴起以及对人文主义和科学主义的反思, 从现象学、解释学等人文科学领域来探讨“人文学科或人文科学视野中的教育学”的著作已经开始不断增多, 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如马克斯·范梅南所著的《生活体验研究———人文科学视野中的教育学》。总之, 作为教育学“人文科学化”的某种努力, 从当年西方兴盛起的所谓“精神教育学”到今天所谓的“人文科学视野中的教育学”, 这一系列尝试重温了教育学的人文属性, 开阔了学术研究的视野, 揭示了教育学发展路径的多种可能性。不过, 可以肯定的是, 教育学自然科学化、社会科学化固然皆不成功, 人文科学化也绝非教育学发展的正确方向。原因同样在于, 教育学并不完全符合人文学科的学科规定性。将教育学当科来研究或使用人文科学的程序和方法来研究教育问题、教育现象、教育观念, 只能反映教育的某一侧面, 而没有也不可能全面反映教育的本质属性。教育学有教育学的特殊性, 我们绝不能简单地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或人文科学的学科标准来规范与框定教育学的发展, 否则只能是削足适履。

三、教育学的超越

目前科学大致分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三类。如上所述, 历史上教育学“自然科学化”、“社会科学化”和“人文科学化”运动一直此起彼伏, 但教育学的学科发展始终处于依附状态, 教育学的研究者甚至于一直期望教育学能够成功地依附于某一更为强势的科学或学科类型。然而, 由于教育学的学科特殊性, 这种依附往往只能是一厢情愿、无果而终。在学科或科学的三分法之中, 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分别以客观性和价值性居于两端, 社会科学因客观性与价值性的双重关联而居于二者之间。在这种知识分类框架下, 教育学的学科类型是模糊的。教育学不属于自然科学是肯定的, 但它也不是典型的社会科学或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的核心在于“社会”, 即“社会”之学; 人文科学的核心在于“人”, 即“人”学。教育学同时关注“社会”与“人”, 教育与社会、教育与人, 是教育学的永恒命题。可以说, 教育学是对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整合, 教育学的成熟必须以人文、社会科学的成熟为基础。这也正是教育学虽兴起较早, 却晚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成熟的真正原因所在。

今天随着人文、社会科学相关学科的逐渐成熟以及教育学自身的发展, 学科自我认知能力的提高, “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将教育学从这种二元对立的传统学科分类模式中分离出来,充满自信地将其视为独立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外的第三种科学”。这种“独立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外的第三科学”, 某种意义上也就是位于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之外, 超越并整合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一种科学。只有沿着这个方向前进, 教育学才有希望成为一门成功整合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学科优势的新的综合性学科。作为这种发展趋势的某种预兆,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 后现代主义、批判理论等开始引起更多教育学者的关注。人们开始更加深刻地认识到: “‘不能仅仅通过借用自然科学中的实验和测量的技术’来建立教育科学, 也不能一味套用人文社会科学的视角和方法来建构教育学科的理论体系。教育学科需要建立的是以教育为起点和终点的独立科学, 只能有条件地汇集相关学科。”教育学应象地理学一样, 虽然需要相关学科的加入、综合相关学科的结论, 但其本身作为学科仍然是独立的。教育学的学科独立性不应受相关学科的介入影响。

篇(5)

中图分类号:B82-0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165(2013)01-0017-15

气候引来伦理关注,不在于气候变化,而在于气候失律及其造成的日益恶化的生态后果。为此,笔者尝试这方面的思考,首先撰写了《气候伦理:恢复失律气候的社会方法》,考察气候失律如何造成灾疫失律,论证气候伦理何以可能构成人类恢复气候的社会方法;其次通过《气候伦理研究的依据与视野》,辨析“气候变化”概念,澄清“气候争论”误识,论证并确立“气候失律”这一气候伦理的核心概念,并以此为出发点,考察气候伦理研究的客观依据,展示气候伦理研究的基本视野。本文是在前两文的基础上,比较气候伦理研究与生态伦理学、环境伦理学、灾疫伦理学的区别,明晰气候伦理研究的范围,并尝试构建气候伦理研究的学科话语,为进一步研究提供理性规范的应有疆界和话语平台。

一、气候伦理的学科指向

以气候失律为认知出发点,围绕如何恢复失律的气候而展开深入的伦理检讨与实践方案设计,抛弃感觉经验描述方式,走理性规范探索的学科化道路,来构建气候伦理学。

构建气候伦理学首先需要明确其学科性质。从其研究的特定对象看,气候伦理学应该属于一门新型的综合性应用人文科学。

(一)气候伦理学是新型的应用人文科学

气候伦理学的“新型”性,首先指气候被意识和关注而得以进入伦理学的研究视域,也指它作为一门人文科学,其诞生展示了完全不同的新视野、新理念、新认知、新方法,这种新视野、新理念、新认知、新方法承载了当代人类存在和生存所萌发的新向往、新追求,并最终需要创建一套新的话语方式予以表达,以引导当代人类生存朝生态理性方向展开生境重建和家园重建。

气候伦理学关注气候失律,是为解决灾疫失律这一世界性难题,实现生境重建,其最终目的是实现“人、社会、地球生命、自然”的共在互存、共生互生。气候伦理研究探讨的主题有两个方面:一是如何恢复失律的气候,重建气候生境;二是探索创建人类生态幸福的宇观方法。气候伦理学之所以最终要以人的生态幸福为主题,是因为人与生命世界相连,人与自然宇宙相通,人与过去和未来相依相生,人与群或他者不得分离。人作为世界性存在者的历史与现实,使得气候伦理学的人文价值取向,既是古典意义的,也是当代意义的,更具有指向未来的前瞻性。因而,气候伦理学的人文特质,既呈现出与自然科学的区别,又为人类在新的存在条件下追求人与自然相统一以及人与生命世界相协调提供新的路径与方法。

(二)气候伦理学是综合性的新型人文科学

基于如上“人文”要求,气候伦理学作为一门新型的人文科学,必然是综合性的。

气候伦理学的综合性,首先表现为认知视野的综合,它必须超越性地统合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资源,形成一种全景视域的整合视野。具体地讲,气候伦理学必须在考察自然宇宙和生命世界的律动规律、生成法则和人类社会的律动规律、生变法则,以及人性敞开的可能性趋向的前提下,寻求三者的共生曲线,找到自然宇宙、生命世界、人类社会共在互存、共生互生的最终法则、依据、公理、方法,这是气候伦理学为陷入灾疫之难的当代人类提供其谋求解决之道的绝对前提。

气候伦理学的综合性,还表现为对学科的综合化。从研究对象及其关注重心的角度来看,气象学、气候学的研究对象是气候,主题是气候变化,重心是气候变化的自然动力;而气候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气候失律,主题是如何恢复失律的气候。其关注重心有二:一是揭示导致气候失律的复杂机理和人类因素;二是探求恢复失律气候的人类之道。这两个方面的要求使气候伦理学作为一门新型的人文科学,不仅获得了应用的性质定位,还获得了跨越学科的整合功能。

客观地看,气候失律既是自然现象,也是人类活动的产物,恢复失律的气候,不仅要遵循自然之道,更需要重构人类方式,包括存在方式、生存方式、生产方式、消费方式、生活方式等,所以,气候伦理学不仅要充分运用自然科学,如气候学、气象学、物候学、生物学、生态学、环境学、地球科学、宇宙学等学科资源和方法,更要整合政治学、经济学、法学、公共政策、国际政策、财政学、福利社会学、灾害学、疫病学、环境伦理学、生态伦理学、生命伦理学、灾疫伦理学、环境哲学等学科资源。所以,气候伦理学是一门跨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学科三大领域进行多元科际整合的大综合的应用人文科学。

二、气候伦理的学科特征

要全面彰显气候伦理学的学科特征,需分析与其相近的生态伦理学、环境伦理学、灾疫伦理学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篇(6)

二、“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具有理性思维、批判思维与辩证思维等多种思维底蕴

“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既是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也是一门综合性、交叉性较强的课程,具备培养和锻炼研究生的理性思维、批判思维与辩证思维等创新能力所需要的思维底蕴。第一,“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有助于培养和锻炼研究生的理性思维能力。理论思维是人类在知识和经验事实的基础上形成的认识事务本质、规律和普遍联系的一种理性思维。从课程内容方面讲,“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涉及很多自然科学方面的概念、观点与理论,这些理论能培养和锻炼研究生的理论思维能力。从课程性质方面讲,“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属于哲学门类,哲学是抽象思维较强的学科,哲学类课程的学习过程就是对抽象思维能力锻炼和提升的过程。如,对生态自然观部分的学习,既要理解和掌握相关系统科学的概念、观点和理论,也要理解和掌握生态科学的概念、观点和理论;既要从科学视角审视生态自然观产生的现实根源与逻辑必然性,也要从哲学视角审视其理论内涵与当代价值。任何科学研究活动都必须运用理论思维,许多伟大的科学家也是哲学家,如爱因斯坦、玻尔、波恩、贝塔朗菲、普里高津等。著名物理学家波恩指出:“关于哲学,每一个现代科学家都深刻意识到自己的工作是同哲学思维错综地交织在一起的。”研究生教育要超越感性思维与经验思维,培养和锻炼研究生形成普遍性、规律性认识的抽象思维。“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是多学科交叉的哲学性质的学科,其抽象程度与理性思维水平要高于一般的专业科学理论,能够培养和锻炼研究生的理性思维能力。第二,“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有助于培养和锻炼研究生的批判思维能力。所谓批判性,就是人们对已有的理论知识、思想观念等提出怀疑,并通过科学研究寻找真理,实现对现存事物的改造和思想理论的革新。目前,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其广泛应用,在增加社会财富、提高人类生存质量的同时带来了资源匮乏、生态危机等问题。“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不仅是对现实的了解和理论的学习,而且是在具体分析的基础上,对这些内容作批判性考察,考察其理论根源、现实根源与价值观根源。如,对“科学技术与社会”部分的学习,不能简单认为科学技术是好的、万能的,也不能简单认为现代社会中的科技运用都是善的、正当的,而要研究科学技术的发展状态及其在社会中广泛应用的科学技术根源、现实社会根源与科学技术观根源。对既定事实与理论的怀疑与批判是创新素质与能力的重要内容。如果一味地循规蹈矩、因循守旧、崇拜偶像、迷信权威,就只能复古守成,难以创新。具有批判性思维能力才能对不断变化的事物去伪求真,追根溯源。是对前人既定的理论框架完全接受,还是大胆反思和批判、推陈出新,成为评判人们是否具有自主创新意识的重要参量。“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倡导批判性的科学精神、理论联系实际的科学态度与实事求是的科学追求,有助于培养和增加研究生的批判思维能力。第三,“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有助于培养和锻炼研究生的辩证思维能力。马克思指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理解。”“自然辩证法概论”以辩证的视角理解人、自然、科学技术、社会及其之间的关系。如,对科学的理解,既要理解其可确证性的一面,也要理解其可证伪性的一面;既要理解其个体性的一面,也要理解其社会性的一面;既要理解其“小科学”时代的意义,也要理解其“大科学”时代的意义;既要理解其简单性的本质,也要理解其复杂性的本质;既要理解其对人类社会积极性的一面,也要理解其消极性甚至破坏性的一面;既要理解与认识科学,也要理解与认识非科学、伪科学与反科学;既要避免科学主义,也要避免反科学主义。

篇(7)

当局承继了“重理轻文”的前苏联国策。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它重视的自然科学仅仅也只是应用技术,把更为重要的基础理论束之高阁。它想要的是技术而非科学,甚至创造性地提出了“科技”这样毫无逻辑基础的“伟大概念”。

很多国人对人文、社会科学,也同样抱有鄙夷的心态。这不能怪他们,因为他们接受的宣传是这样的。他们不了解人文,更不懂科学,更无从知道何为人文科学。很多人认为,学人文科学的人只会讲“大话、空话、套话”,迂阔而不切实际,以巧舌如簧、雄辩滔滔为能事。人文、社会科学属于科学,有自己基本的概念和严格的逻辑推理,并最终都要归于实践。人文科学,侧重于探讨人生的价值、意义和人内心的情感活动;社会科学,侧重于理解人与人交往的基本准则和社会整体运行的宏观架构。

篇(8)

Abstract: The natural sciences before scientific revolution were hermeneutical, but when it comes to the modern natural science, only with respect to ontology it is completely hermeneutical. As far as methodology is concerned, only the basis of modern natural science is hermeneutical, and the normal scientific research itself is not hermeneutical.

Key words: natural science; hermeneutics; hermeneutics of natural science

自然科学的诠释学问题在两个层面上一直都是一个有争论的问题:首先,自然科学究竟是不是诠释学的?其次,如果是,它又如何是诠释学的?在什么意义上是诠释学的?在何种程度上是诠释学的?

这里将跳过第一个层面的问题,直接从历史的角度切入第二个层面的问题。在我们历史地澄清了自然科学如何是诠释学的以及它在什么意义上和在何种程度上是诠释学的这样的问题之后,也自然对第一个层面的问题给予了一个肯定的回答,而且是一个被清楚地澄清和界定了的肯定回答。

一、古代、中世纪以及文艺复兴时期的诠释学与自然科学

“诠释学”一词来源于赫尔默斯(Hermes)。赫尔默斯在希腊神话中作为诸神的一位信使,其任务是来往于诸神与凡人之间,给人翻译和解释诸神的消息和指示。由于神的旨意在许多情况下是通过自然现象来体现的,自然万物本身也都体现着诸神的到场,所以,古代的诠释学也意味着通过自然现象来解释神的消息和指示。又由于占卜等也是一种猜测神的旨意的技术,所以柏拉图在《伊庇诺米篇》中把占卜术与诠释学归为一类。

在中世纪,诠释学主要是圣经诠释学。不过,对圣经的解释也包含着对自然的解释,因为自然被认为是上帝之手写就的大书,被称为“自然之书”。“自然之书”观念可以追溯到圣经的经文。在教父时期,许多神学家都发挥了圣经中所包含的自然之书观念。在中世纪,自然之书观念则广泛流行起来。

所以,古代和中世纪的诠释学本来就没有把自然排除在外,它因而包含着古代和中世纪的自然科学,也可以说,古代和中世纪的自然科学作为对自然的解释,本来就是诠释学的。

这样的诠释学自然科学一直延续到近代科学革命时期。在文艺复兴开始的时候,这种自然科学甚至呈现出日益繁荣的局面,而且也正是这种繁荣才拉开并推动着科学革命的进程。狄博斯说:“尽管我们指出数学抽象和量化的出现对于近代科学的发展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但这在当时的意义似乎不如现在这么重要。对于当时的许多人来说,回复到‘真正的’神秘主义和自然法术似乎远为重要。”([1],p156)

文艺复兴时期的神秘主义和自然法术以当时广泛流行的赫尔默斯主义(Hermetism)为代表。这个赫尔默斯是一位被附会为埃及智者的人物,并被认为是由费奇诺(Ficino)所翻译的《赫尔默斯全集》的作者。他是“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法术复兴中最为重要的人物”([2],p.18)。赫尔默斯主义属于新柏拉图主义,它的最大特点是使用自然法术(包括炼金术和占星术等)来研究对自然的控制,把自然法术看作是真正的自然科学。在它看来,隐蔽着的自然的神秘力量、日月星辰的支配性力量等都不仅是可以理解的,而且是可以解释和运用的,自然法术就是探讨自然过程的最完美的科学。帕拉塞尔苏斯及其学派的活动就典型地代表着这个时期自然科学的自然法术特色。

以“自然法术”形式存在的文艺复兴时期的自然科学,不仅是要理解和解释自然中的神意和神秘力量,而且更在于要把这种神意和神秘力量运用于人的实践活动之中。它与古老的诠释学一样,是“理解的技巧”、“解释的技巧”和“应用的技巧”的完整统一,属于一种特殊的“实践智慧”,所以也应该属于诠释学的范围。

另一方面,文艺复兴时期的赫尔默斯主义与“自然之书”观念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从更早时期流传下来的“自然之书”观念,在文艺复兴时期乃至整个科学革命时期都是自然科学的一个突出特征。

在文艺复兴时期,《圣经》和传统自然哲学著作的权威一步步受到削弱,自然之书的重要性则越来越为自然科学家们所认同。人们“抛开盖伦、阿维森那和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对自然进行界定——它是由上帝亲自书写、制作并编辑起来的图书馆”,“每一块土地都是自然之书的一页,而那些想探究自然的人必须用双脚踏在自然之书上”。([3],p195) 托马斯梯米(Thomas Tymme)在1612年的书中说:“自然之书的智慧……吸引我们去思索伟大的、难以理解的上帝。我们会为他的伟大的作品而感到荣耀,因为各种天体的规则运动……各种元素的联系、一致性、力量、道德以及美……又有如此多的诠释学者在教导我们,上帝是它(他)们的动力因,他们侍奉的上帝作为终极因显现在它(他)们之中,并为它(他)们所证明。”(转引自[1],p20。对照旧译本做了稍许改动)

作为近代物理学奠基人而为科学革命做出卓越贡献的伽利略也没有跳出自然之书的观念。他认为,我们能在上帝的所有工作中发现上帝的伟大,能在打开着的宇宙书卷中读到上帝的伟大,自然之书包含着深刻的无穷奥妙。对于神圣的自然之书,我们须使用神圣的数学予以解读:“除非我们首先学会理解其语言并阅读构成它的字母,我们就不能理解这本书。”([4],pp237-238) 甚至牛顿也认为自然是真实的天启之源([5],pp232-3)。

二、从文艺复兴到19世纪的自然科学和诠释学

自然法术传统和自然之书传统的自然科学是诠释学的,这一点应当是没有疑问的。但是,自文艺复兴之后,自然科学和诠释学分别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到了19世纪,自然科学与诠释学已经成为截然不同的两种东西。

首先是自然科学经过科学革命而摆脱了自然法术传统,并逐渐远离了自然之书传统。

持有自然之书观念的开普勒比较早地批判过赫尔默斯主义和自然法术;笛卡尔的主客二分、机械论和普遍数学思想则早在自然之书观念和自然法术盛行的时候,就已经在破坏着它们的基础;伽利略在解读自然之书的时候,由于拒绝“原因”解释而仅仅使用数学描述,实际上也已经在侵蚀着自然之书传统,与自然法术更是风马牛不相及。牛顿曾全身心地从事炼金术研究,却把有关炼金术的手稿都封存起来而不予以发表。这被人看作是一个象征:接下来的世纪将是神秘主义和自然法术被封存起来的世纪。

伽利略和牛顿已经不再妄想追溯现象背后的本质,自然界对于人类的理解而言始终是不透明的,甚至是永远也无法理解的。用外在描述方式来代替解释方式并以此来说明自然,由牛顿所定型的这种力学方法,自此之后迅速地扩展到物理学的其它领域,继而又迅速地扩展到其它自然科学领域。到19世纪的时候,“实证的”自然科学已经在各个方面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与此同时,自然之书观念也逐渐地在科学家那里失去了市场。地质学和生物学的革命向不变论提出了挑战,这也使人们很难相信始终变化着的自然界仍然是上帝书写的神圣之书。

另一方面,诠释学自身在文艺复兴以后的演变,也使得它越来越远离自然和自然科学。

在文艺复兴运动中,人们既展开了对自然的研究,又开展了宗教改革运动。就诠释学的发展来说,宗教改革的最重要成就就是圣经的世俗化。它把圣经与古典作品同等对待,而这种同等对待就使得诠释学逐渐成了对文本的一般性解释方法。在18世纪,诠释学从圣经注释方法发展为语文学方法论。到19世纪初期,施莱尔马赫把诠释学发展为关于理解和解释的一门普遍科学或艺术,使之包容流传下来的所有文本,而不只是那些古典的、权威的或神圣的文本。从此以后,自然法术就不再是诠释学所关注的对象了,而自然之书观念的衰退也使得自然这本大“书”不再被包含在诠释学的“文本”之中了。

到19世纪中叶,自然科学的“实证性”和有效性给人文科学提出严重的挑战:人文科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何在?为了给人文科学奠定基础,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科学,并同时与自然科学区别开来,狄尔泰进一步把诠释学发展为人文科学的普遍方法论。在狄尔泰这里,人文科学是对世界的内在“理解(Verstehen)”,即理解世界的生命和精神,而这种理解所需要的程序、方法或技巧就是“解释”(Auslegung)。由于生命和精神具有类似性和普遍性,所以人的内在经验通过心理转换就能够进行转移,人也因而能够进入内在的精神世界。正是这一点使得以关于理解和解释的诠释学为其方法论的人文科学具有了科学性和有效性。狄尔泰确实在一定意义上为人文科学争得了自身的独特地位,但是他的做法实际上也已经默认了实证科学的强势地位,只是力争这种实证科学不要再进一步侵入到人文领域。同时,狄尔泰的诠释学也由此确认并强化了科学与人文的二分。

按照狄尔泰的说法,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是可以直接观察的、没有目的的、自在的并受普遍必然自然法则所支配的物理事实,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是通过观察和实验而把个别事例归入一般规律之下,但诠释学所探讨的是对生命和精神的理解和解释,而生命和精神是不可直接观察的、有目的的、从事着价值判断的、有传统的和变化着的东西。狄尔泰的“理解”和“解释”特指对所说、所写和所做的语言、文字、符号、遗迹和行为的把握,也就是对一般表达所包含的意义的把握。由此,自然科学对自然界的“说明(Erklarung)”根本就不能是这样的“理解”和“解释”。“解释”是阐释性的、揭示性的,而“说明”则是外在描述性的、因果性的。如果我们说“理解自然”,那也只是一种形象化比喻。

所以,只要把诠释学看作是纯粹人文科学的方法论,并以实证主义的方式来看待自然科学,那么,自然科学就不可能是诠释学的。

三、20世纪有关自然科学诠释学的争论

波普尔既不同意实证主义的科学观,也不同意狄尔泰仅仅把诠释学局限于人文科学领域。他认为,人的认识是对事物的一种译解或注释,是不可能不出错的;再者,知识绝不可能始于虚无,它总是起源于某些背景知识和某些问题,所有的观察都是渗透着理论的、有选择性的,总是在一定的境况中去发现某种结果。另一方面,波普尔认为,理解无疑是人文科学的目的,但同时也是自然科学的目的。人类和自然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爱因斯坦对宇宙实在的理解与人文科学中的理解至少有四点相似:“(1)如同我们由于共有的人性而去理解别人,我们可以因为自己是自然的一部分而去理解自然。(2)如同我们由于人们的思想与行为有某种合理性而去理解人们,我们可以因为自然规律中固有某种合理性或某种可理解的必然性而去理解自然规律。这几乎是所有的大科学家(至少是从阿那克西曼德以来,如果不提赫西俄德、希罗多德的话)的自觉愿望;而这种愿望至少首先在牛顿、以后在爱因斯坦的引力学说里得到某种暂时的满足。(3)爱因斯坦信中提及上帝,表明了另一种与人文科学相同的意义——试图按我们理解一件艺术作品的方式去理解自然界,把它当作一种创造。(4)自然科学里有这种情况:人们意识到自己全部的理解活动最后归于失败——这一点人文科学家进行过许多讨论;而且被归咎于其他人的‘异己性’,任何真正的自我理解的不可能性,以及理解任何一个完整、真实的东西时的不可避免的过分简化。”([6],pp194-5)

所以,波普尔反对“把理解的方法说成是人文科学的特点,说成是我们用以区别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的标志”,认为持这种观点的人完全是把实证主义和科学主义看作是适合自然科学的唯一哲学。([6],p195)

波普尔的观点对于自然科学诠释学家来说是令人高兴的,但是波普尔对狄尔泰和实证主义者的否定是以朴素实在论为前提的,在认识论方法论上又与其证伪主义观点一样犯了简单化的错误。在上述引文中,他所谈论的自然科学实际上指的都是自然科学的基础,他所列举的科学家都是一流的大科学家。当一流的大科学家探讨自然科学的基础性问题的时候,实际上是作为哲学家在探讨自然哲学或科学哲学问题,这些探讨确实是诠释学的。但是,大多数具体的自然科学研究并不总是每日每时地去研究这些宏大的问题,并不总是连续不停地去提出新理论、证伪旧理论。[7] 库恩就在自然科学的诠释学问题上纠正了波普尔的这种偏颇。

波普尔的诠释学观点是在批判狄尔泰等人的观点中提出来的,库恩则是在与Charles Taylor的直接辩论中明确提出其诠释学观点的①。Taylor持有与狄尔泰相似的看法,认为人类行为的意义需要诠释学的解释,而自然现象则不需要这种解释,如果说它们具有某种意义,那其意义对于所有的文化来说也都是一样的。库恩则认为,同一个自然物体对于不同的文化或共同体来说,其意义是不同的,我们今天的天体就与古希腊的天体不同,而且这两种天体概念之间是不可通约的。这是因为关于自然界的概念都是为一种范式或一个共同体或一种文化所拥有的,从古希腊的范式到我们的范式,其中已经发生了革命,我们和古希腊人生活于不同的世界之中。

由于任何时期的自然科学都是以其从事者所接纳的一组概念为基础的,这组概念又是历史和文化的产物,必须运用诠释学的技巧才能让非共同体成员加以接受。所以,库恩把这组概念称为科学的“诠释学基础”(hermeneutic basis),实际上也是他以前所说的“范式”。但是库恩认为,在有了这种“范式”或“诠释学基础”之后,科学家所做的大部分工作——常规科学研究——则通常不是诠释学的,因为这些工作只是根据范式来解决难题。因而,库恩的最终结论是,“尽管自然科学可能需要我所说的一种诠释学基础,但是它们本身却不是诠释学的事业。”([8],p133)

虽然库恩在科学诠释学问题上得出了谨慎的、限制性的结论,但受到他本人极大影响的科学知识社会学家们却并没有遵守他的限制。他们大都把库恩的科学共同体概念加以引申和改造,把整个的自然科学,包括具体的科学知识甚至具体的数学知识和逻辑知识,都看作是社会建构的产物,并都看作是诠释学的。不过,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大都把自然科学诠释学作为他们工作的前提,然后就全身心地投入到对自然科学的社会学分析之中了。但受到欧洲大陆现象学-诠释学强大影响的自然科学诠释学家们则与之不同,他们不仅仅承认自然科学的诠释学性质,而且还对自然科学展开大量具体的考察和分析,分别从科学史、科学实验、科学发现、科学交流、科学描述等不同的方面来揭示自然科学的诠释学性质。

综上所述,自19世纪末期以来,关于自然科学诠释学问题的争论,大致已经出现四种不同的态度:受狄尔泰和实证主义影响的学者都否认自然科学的诠释学性质;波普尔在科学哲学领域首先批判实证主义,把自然科学也看作是诠释学的;库恩通过科学革命和常规科学研究的区分,承认自然科学的基础是诠释学的,但否认常规科学的诠释学性质;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和自然科学诠释学家则大都把“常规科学研究”也看作是诠释学的。

通过前面的讨论,可以说完全否认自然科学诠释学的实证主义观点是站不住脚的。那么,对于近现代科学来说,它又究竟如何是诠释学的呢?是仅仅自然科学的基础具有诠释学性质,还是整个的自然科学都是诠释学的?如果用库恩的术语来说,这里争论的焦点显然就在于:“常规科学”究竟是不是诠释学的?

四、存在论诠释学与常规科学的诠释学性质

至此,有必要重新审视一下诠释学本身的含义。实际上,诠释学在20世纪已经有了根本性的变革,已经完全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那种诠释学了。经过海德格尔和加达默尔的根本性改造,诠释学不仅是方法论的,它首先而且根本上就是存在论的(本体论的,ontological)。用希兰(Patrick A. Heelan)的话说,诠释学已成为指向存在的“强诠释学(strong hermeneutics)”,而不是仅指向狭义文本的“弱诠释学(weak hermeneutics)”。([9])

海德格尔首先把诠释学改造为此在诠释学意义上的存在论诠释学。此在诠释学要展示的是作为此在的人的本己存在的意义、一般存在的意义以及在人的周围世界中的非此在事物的意义,它也因此为认识这些事物的科学提供基本的视域或方案。另一方面,此在诠释学通过对人的生存的时间性和历史性的展示,也为历史科学(精神科学,人文科学)提供了可能性,因而在更深层次上也把狄尔泰的诠释学包容了进来。

作为此在诠释学,存在论诠释学的理解不是与“说明”相并列的一种认识方式,也不是要进入他人的内心世界。理解本身作为此在“在世”的一种基本方式,是构成狄尔泰式“理解”和“说明”之共同基础的东西。存在论诠释学的解释也不是狄尔泰那作为方法和技巧的“解释”,而是指理解的“造就自身(sich auszubilden,developing itself)”([10],p188),即,把在理解中所突开的存在的种种可能性整理出来。这种解释因而就具有理解的前结构,即“前有(Vorhabe,fore-having)”、“前视(Vorsicht,fore-sight)”和“前概念(Vorgriff,fore-conception)”。这种“前结构”是由事情本身所决定的,并构成解释者不言而喻的先见。

在海德格尔思想的后期,随着他的Ereignis的转向,其存在论诠释学也随之有了进一步的含义,这就是突出强调对存在意义的聆听和归属,对Ereignis的圣言(Sage)的接受和遵循。至此,海德格尔又在存在论层次上回复了诠释学的某种古老的意义:诠释学首先意味着“承载消息和音信”([11],p29),“在引出音信、保存消息的意义上”([11],p32)来使用“诠释学”这个词。

加达默尔遵循海德格尔的思路,把诠释学进一步变成系统的诠释学哲学,并以此来揭示那“超越我们的愿望和行动而与我们一起发生”的东西([12],p4),也就是揭示“先见”、“权威”、“传统”的合法性和重要性。

如果对存在论诠释学加以简单概括的话,可以说它有两个基本要点:一是存在论诠释学把理解、解释、保存和运用“存在的意义”看作是人之生存的本质;二是存在论诠释学旨在从人的生存或存在的角度,而不是仅仅从人的认识方法的角度,去揭示人是如何理解、解释、保存和运用“存在的意义”的,亦即它是从人之生存整体的角度去揭示人追求存在意义的一般诠释学处境的。

从第一点来看,由于对存在意义的追求是人之生存的本质,所以它在本质上体现于人的所有活动之中,从而也体现于人的各种各样的认识活动中,体现于自然科学的各种认识活动中。由此,对自然科学基础的研究与常规自然科学的研究,都在根本上隶属于对存在意义的理解、解释、保存和运用,也因而都不可避免地带有诠释学的性质。

从第二点来看,在如何追求存在意义的问题上,存在论诠释学给我们展示出来的一般诠释学处境是:不管是在哪一种生存活动中——无论是日常的衣食住行活动,还是政治活动、经济活动、宗教活动、艺术活动,也无论是实践活动,还是认识活动——人都是从已有的对存在的源始理解出发,去追求存在的意义的。由此,作为人的生存活动之一的常规科学研究活动,必然与自然科学的基础性研究以及人的所有其他活动一样,作为本质上对存在意义的追求,都同样是从已有的对存在的源始理解出发的,具体来说,都是从理解的“前结构”或“先见”出发而进行的一种“视域融合”。因而,常规科学研究无论如何也逃不出诠释学的一般处境,它必然具有诠释学的性质。

当然,常规科学研究是严密的、精确的、程序化的解题活动,常规科学知识是体现在命题、定律和理论中的确定的、客观的知识,它不是像人的主观精神那样流动不居,它本身是主观精神的客观化和永久化。但是,常规科学知识正是以这些确定不变的形式,来长久“保存”在科学研究中所获得的有关实在的信息,进而也长久“保存”在其范式和基本方案中所揭示的存在的意义。希兰就认为,“生活世界的意义场域不断地被科学的理论活动所精炼、替换或改变”,这恰恰显示出科学的诠释学性质。([13])

常规研究从一个方面说无疑是一种实验研究,这种实验是通过对实在的控制和逼迫,而提取出有关实在的信息。但这种控制性和逼迫性的操作是在认识过程中由原初的理解所必然衍变出来的,并归根结底隶属于对存在意义的理解。常规研究从另一个方面说也无疑是一种数学研究。但这种数学研究正是由自然科学的“数学因素”所决定的,也就是说,在为常规研究奠基的时候,那些基础性的研究工作(比如伽利略的工作)事先从数学的角度为常规研究打开了视域,提供了对存在意义的基本理解,具体的研究只能在这种理解的基础上进行,只能活动于这种数学的视域中,只能是一种数学研究。([14]) 数学化的常规研究恰恰表明,其自身有一个数学化的“前结构”,是对原初数学式理解的展开、保存和运用。

总之,从存在论诠释学的角度看,常规科学研究作为人的一种生存活动,必然归属于对存在意义的理解、解释、保存和运用,因而必然具有诠释学的性质。

五、自然科学如何是诠释学的?

在我们揭示出常规科学的诠释学性质之后,有必要再进一步指明其范围和限度。这个范围和限度就是:仅仅在存在论的意义上,常规科学才是诠释学的。这同时也意味着:在方法论的意义上,常规科学不是诠释学的。

方法论与存在论本来是不可绝对分开的,任何一种方法论都有其存在论预设。但是,当我们所说“任何一种方法论都有其存在论预设”的时候,我们已经表明方法论和存在论其实并不在同一个层次上,存在论是方法论的底层和基础。这样,当常规科学在存在论上具有诠释学性质的时候,它在方法论上未必也保持其诠释学性质。实际上,它恰恰在方法论上失去了其诠释学性质。所谓在方法论上失去其诠释学性质,就是说它的方法在整体上和细节上都失去了诠释学的性质,其方法不是诠释学方法。诠释学方法是一种哲学方法,哲学方法严格说来不是方法,也就是说它不是那种程序化的和对象性的技巧。这样,常规科学的数学方法和实验方法以及各种各样的更为具体的方法,就其作为方法而言,都由于其程序化和对象性的特征而不属于诠释学,因而在方法论上不具有诠释学的性质。

到这里,我们就可以明白库恩为什么要否认常规科学的诠释学性质了。他的否认完全是从方法论的角度出发的,他完全没有涉及存在论问题。(库恩的否认还有另外一点考虑:他的范式和科学共同体概念有走向相对主义的可能性,而且事实上也确实导致了相对主义。这一方面引起了许多科学哲学家的批判,另一方面对于库恩自己来说也确实是出乎意料的。于是他对自己的观点进行了限制,并与传统科学哲学观点进行了某种妥协。在自然科学的诠释学性质问题上,库恩的这种限制和妥协就表现为仅仅承认自然科学基础的诠释学性质,而否认常规科学的诠释学性质。)

至此,关于“自然科学如何是诠释学的”这个问题,我们除了进行历史的追述和廓清之外,又对近现代意义上的常规科学的诠释学性质进行了专门分析。现在让我们概述一下自然科学究竟如何是诠释学的:

古代的、中世纪的和文艺复兴时期的自然科学,在诠释学的最古老的意义上,即作为对神的音信和旨意的理解、解释和运用,都是诠释学的;从后来的方法论诠释学和存在论诠释学的角度看,它们也都具有诠释学的性质。对于近现代自然科学而言,在存在论的意义上,它完全是诠释学的,也就是说,不仅自然科学的基础是诠释学的,而且常规科学也是诠释学的;但在方法论的意义上,只有自然科学的基础是诠释学的,常规科学则不是诠释学的。

对于近现代科学的诠释学性质,我们明确区分了存在论层次和方法论层次,这具有特别的意义([15])。因为如果我们不加区分的话,笼统地说“自然科学是诠释学的”很容易引起误解。这种误解首先是对自然科学本身的误解:既然自然科学是诠释学的,那它就与哲学人文科学没有本质的区别了,它与神话、巫术和近代以前的科学也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了。这就不能使人们真正把握近现代科学的本质和精神,甚至会对科学的自身发展造成一种干扰。这种误解其次是自然科学家对自然科学诠释学的误解。由于科学家本身不是哲学家,他们一般对存在论诠释学是比较陌生的,他们只可能知道作为人文科学方法论的诠释学。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加分别地告诉他们说自然科学是诠释学的,他们就会认为诠释学家完全是胡说八道:严密的、精确的、实证的、数学化的自然科学怎么能是“诠释学的”呢?索卡尔(Alan D. Sokal)之所以会写文章嘲弄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和科学诠释学家,其原因正在于此。

对于自然科学家难以理解存在论意义上的诠释学,我们也应该予以理解。这种理解不仅仅是出于宽容,而且也有着学理上的根据。自然科学方法不可能把握自然科学本身。物理学实验能够研究物理的世界,但不能研究物理学本身。对于自然科学家来说,当他作为自然科学家而不是作为哲学家的时候,他是身在科学的“庐山”之中而纯粹使用自然科学的方法,他因而就不能跳出科学之外来认识科学的“庐山”真面目,他无法看到那“超越我们的愿望和行动而与我们一起发生”的东西,无法在存在论的层面上看到常规科学的诠释学性质。

所以,在与科学家对话的时候,我们必须申明:就方法论和方法而言,常规科学不是诠释学的;科克尔曼斯(Joseph Kockelmans)所说的“科学事业自始至终都是彻头彻尾的诠释学事业”、“在每一方面都具有诠释学的成分”、“生来就具有诠释学的成分”([16])等,只有在存在论的意义上才是恰当的。

[ 参 考 文 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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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中图分类号:G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68(2014)02011605

一 、福柯式知识社会学

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 1926―1984)是法国的著名思想家,其研究的主题思想丰富,充满着与传统不相衔接且存在于认识本身的“断裂”,也就是说,他认为传统的知识系谱学失去了连续性。愉悦、疯癫、监狱、犯罪、性、医学、文学、审美、人文科学诞生等都是他的研究主题,法国哲学家吉尔・德勒兹(Gilles Deleuze,1925―1995)把这些研究在《福柯》一书中总结为三个主题词:知识(savoir)、权力(pouvoir)和自我(soi)。福柯的研究脉络如同他对历史的看法一样,总是存在着非连续性――如历史并不是如人们想象的那样,具有决定论的特征,这些非连续性不仅体现于对研究对象的认识(如疯癫、权力等),而且也体现于研究方法(如考古学),就是在这些非连续性和多元历史性的交叉中,福柯构建了对知识的考古学和系谱学的认识地形图。他的研究和方法是如此广泛和富有见解,以至于他的著作成了诸多学科研究的“概念和方法工具箱”。

《词与物――人文科学考古学》(以下简称《词与物》)是米歇尔・福柯于1966年出版的考古学三部曲(其他为1963年出版的《临床医学的诞生――医学视角考古学》和1969年出版的《知识考古学》)之一。福柯的考古学既不是指一门学科,也不是要构建一种传统的连续的线性历史,而是一个研究领域,展示某种学科话语在一定时期产生的可能条件,呈现把不同话语事件(局部知识)和权力联系起来的机制的横向截面图。福柯认为,话语的条件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发生变化,他把这些条件称作“认识型”(épistémè),理解“认识型”是理解考古学方法的关键。这里的话语有别于语言学的概念,是指从属于不同领域但遵循相同功能规则的一揽子陈述。这本福柯自己并不看重的书――被认为是自己《古典时代的疯癫史》和《临床医学的诞生――医学视角考古学》两本书的附记――却使他名声鹊起,享有了国际声望。自《词与物》(Les Mots et les choses)之后,在20世纪70年代初,福柯认为自己的“横向上”考古学研究走向困境,于是转向了“纵向上”系谱学研究。由“考古学”转向“系谱学”,其目的在于强调,在横向阅读话语性(即横切面构型研究)之外,还存在着纵向阅读我们话语体制的历史决定的必要性。从考古学向系谱学的转向表现为研究关键词从“认识型”向“装置”(dispositif)概念的转换,即从“不同理论和辩论生成的可能条件”或“特定话语的装置”向“权力的运作装置”或“所有非话语社会活动”的转换,从“研究话语对象”转向了“非话语现实的实践、策略、机构”等。由此福柯从横向上对话语生成条件的考察转向了纵向上的对知识与权力关系的考察。这种转换是在“认识型”认识上的过渡和延伸,“装置是一种比认识型更普遍的情况。或者说,认识型是一种特殊的话语装置,它与装置的区别在于,后者既是话语又是非话语的,它的构成元素更为混杂与复杂”[1]300。

如果考古学是对某一既定时期“知识”(savoir) 法语connaissances和savoir都可翻译为“知识”。在学界,福柯的savoir经常被翻译为“知识”。福柯对两者做了区分: connaissances与有关可认识对象的话语的构成相对应,也就是说,一种独立于认识主体的、对客体进行合理化、辨认和分类的复杂过程;相反, savoir指认识主体在认识过程中的变化和修正过程,简而言之,connaissances指有关不同客体话语的构成,savoir是描述认识(connatre)主体在认识中的变化过程。 话语现条件(政治的、经济的、哲学的等)的考察,那么系谱学则偏重从多元性、发散、偶然的开始出发,试图重构知识(savoir)与认识对象(客体化)及认识主体(主体化)发生关系的方法。换句话说,知识与权力构合的方法把事件重新置于它们的特殊性之中。福柯的考古学和系谱学不是去构建一个传统的、连续的思想或观念史。“在写《古典时代的疯癫史》和《临床医学的诞生――医学视角考古学》时候,我认为自己正在书写科学的历史。”然而,在《词与物》中,他认为:“在科学的传统史之外还有另一种可能方法:不是过多地去考虑科学的内容,而是它的存在,一种探究社会事实的方法手段,它使我看到在西方文化中,科学实践有一个历史显露过程,它包含着历史性的存在和发展,遵循着一定数量与其内容无关的演变路径。必须把科学的内容和组织形式问题放在一边,来研究科学存在或一种既定科学开始存在并在社会中承担一定数量功能的原因。这就是我在《知识考古学》中试图界定的观点。”[2]157福柯的表述不但表明了自己的考古学和系谱学的史学特征,而且显示了考古学主题的一致性。

考古学和系谱学分析构成了福柯研究知识、权力和自我的重要方法。从系谱学出发,福柯认为存在着三种系谱学可能领域:我们自己与真理发生关系的历史本体论,使我们构建成认识主体;与权力领域发生关系的历史本体论,使我们构建成影响他者的主体;与道德领域发生联系的历史本体论,使我们构建成伦理行动者。如,《古典时代的疯癫史》中这三者都存在,而《临床医学的诞生――医学视角考古学》更多涉及真理,《规训与惩罚》涉及权力,《性史》涉及道德[3]。这种本体论与其说是在分析非传统意义上的历史性,倒不如说是在探讨有关某种历史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属于分析历史哲学的范畴。可以说,福柯的考古学和系谱学分析构建了一个横向和纵向交叉的(客体化与主体化)知识、权力与自我研究的立体图景。但就《词与物》而言,考古学为我们提供了理解某种社会文化现实或知识的方法,尽管这些现实或知识在纵向层面上与权力关系结合在一起,成了知识生成条件的延伸。

二、福柯式知识理解格栅

“知识”(savoir)是福柯研究的一个核心主题词。自《古典时代的疯癫史》(1961年)和《临床医学的诞生――医学视角考古学》(1963年)开始,他就在探求一种知识(savoir)与形成该知识的社会、经济、历史等条件间的关系。福柯的《词与物》仍是在横向维度上来思考不同科学间的关系。他的这部著作就是试图去回答《临床医学的诞生――医学视角考古学》中已经提出的问题:第一,在彼此完全陌生且毫无直接沟通的科学实践中,我们可以观察到根据相同形式、朝着相同方向同时发生的嬗变(transformations),这是认识论层面上的问题;第二个问题是,与欲望、需求和冲动可以表现在个体的话语及其行为之中不同,作为一种科学出现、发展和发挥作用的语境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在科学中并不表现为科学话语的形式。换句话说,非话语组成(如经济和社会条件)与话语组成(formations)内容之间的关系不是简单和纯粹的“表达”(expressif)关系,这是考古学层面上的问题[2]160161。具体地说,在第一个问题中,福柯选择了三个不同的、彼此之间没有直接联系的领域:语法、自然历史和财富分析,藉此展示它们在两个时期(17世纪中期和18世纪中期)所发生的一揽子相似的变迁,指出了知识围绕并进行组织的三种“认识型”原则:相似性、表象和历史性。在第二个问题中,他从考古学分析入手,试图从这些科学构建自己对象、概念形成方法以及认识主体相对该对象领域的定位方法的层面上来理解语法、自然历史、财富分析的变迁。

福柯的 “人文科学考古学”的中心问题是“从何时开始人成为知识的对象”,为回答这个问题,他向读者展现了在西方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着不同的勾勒其文化的认识构型。具体地说,福柯的《词与物》试图借助三种科学实践变迁(从“普通语法”到“语言学”,从“自然历史”到“生物学”,从“财富分析”到“政治经济学”)的比较来展示一种“认识型”的嬗变历史,“认识型”在于揭示形成于其中的不同理论和辩论的可能发生条件,是知识(savoir)的“历史的先验”或“认识场域”。在福柯看来,“在一个社会中,知识(connaissances)、哲学思想、日常观点以及机构、商业与治安实践、风俗习惯等,都指向一定的内在于这个社会的知识(savoir)。这种知识与在科学书籍、哲学理论、宗教辩护等中找到的知识(connaissances)不同,但就是这种知识(savoir)使一种理论、一种观点或实践成为可能”[4]498。换句话说,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独特的“认识场域”或“认识型”,它是不同知识(connaissances)产生的基础,并影响着它们的出现。找出“认识型”就是要去发现一种“真理”――一套能够在每时每刻让每个人发表被看作是“真实的”(vrais)陈述的程序[1]407――的根本体验。

福柯认为,自古典时代以来,在西方的文化上出现了两次重要的认识型间断性:“第一个间断性开创了古典时代(大致在17世纪中叶),而第二个间断性则在19世纪初,标志着我们的现代性的开始。” [5]13在这两个间断中,福柯明确地指出了西方文化的三种认识型:“相似性”占支配地位的文艺复兴时期的认识型,表象、秩序、一致性、差异占支配地位的古典时代的认识型,最后是现代认识型。在现代认识型中,生命、工作和语言成了研究的对象,历史性则是现代认识型的组织参照。人们从自然历史过渡到了生物学,从财富分析过渡到了经济学,从语法过渡到了语言学。在这些过程中,形成了新的可认识对象:在经济学方面,生产代替了交换;在生物学方面,生命代替了生物体;在语文学方面,语言代替了话语。科学改变了性质和形式,前后之间存在着断裂。

“在时至16世纪末,相似性在西方的知识(savoir)中起着构建作用。相似性在很大程度上指导文本的评注和阐释;相似性组织着符号规则,使可见与不可见的物的认识成为可能,引导着表达艺术。”[5]32在文艺复兴时期,相似性主要通过相配(convenientia)、仿效(aemulatio)、类推(analogie)和交感(sympathie)的方法战胜了时间和空间,存在与其自身的根本关系是相似性的关系,相似性成了知识的组织原则。古典时代(17和18世纪),问题在于创造一个符号系统,以便把所有的表象构合在一起来产生一种秩序。古典时期的认识型是通过普遍度量科学(mathesis)、分类学(taxinomia)和发生学(genèse)构合的系统来界定的,换句话说,这三个概念界定了古典时代知识(savoir)的普通构型。也就是说,在17和18世纪,普遍度量科学、分类学和发生学通过图表(tableau)来表达知识,根据一致性和差异性来组织的物的表象 (表象使真实的存在变得可见)被秩序化于图表,图表成了知识(savoir)的中心,自然的历史、语法以及货币科学就存在于这个图表之中。

进入现代后,一致性的图表开始解体,图表不再是所有可能秩序的场所、所有关系的发源地,知识寄存于一个新的空间、存在于历史性(historicité)之中。换句话说,在19世纪,知识的构成不再基于图表形式,而是基于序列(série)、链接(enchanement)和变迁(devenir),这种变迁的流变被吸取在人类学的有限性(finitude)之中。对物所做的表述不再是展示使其秩序化的图表,而是一种有关人这种经验个体的秩序现象,这种秩序现在从属于物本身及其内部法则。用福柯的话说:“在这种(秩序)表述中,一致性不再是存在显示的对象,其显示的是它们与人这种存在所建立的关系。这种拥有自我存在和表达能力的人的存在出现于生命体、交换物体以及词所腾出的空间中。生命体、交换物和词放弃自己时至当时仍是其自然场所的表象,退缩回物的深处,根据生命、生产和语言法则回归到自身。” [5]324也就是说,物回归到自己的厚度并外在于表象的约束中,语言及其历史、生命及其组织和自治、劳动及其生产能力就这样出现了。面对这种情况,在起表象作用的“古典语言”留下的空间中形成了人,一个既生活、说话和工作又可在生活、说话和工作中被认识的人,即伴随被定义话语的古典语言停止了对经验世界的立法作用,人开始出现在19世纪。也就是在生活、语言和工作的自身回归中,出现了人的实证性并成了人文科学的研究对象。

自康德以来,人的经验―超验双重特性使人文科学具有了独特的特征,人不但是认识的主体又成了认识的客体,实现了自己的主体化和客体化。“现代思想中的所建构的人的存在方式使人扮演着双重角色:它不但是所有实证性的基础,而且以一种不能说是特权的方式存在于经验事物的元素之中。”[5]355当人们决定把人当作科学对象时,人文科学还没有出现,只有当人必须被思考和认识而在西方文化中形成时才出现了人文科学。“一般说来,人之所以成为人文科学研究对象,不是因为它有一个特殊的形式,而是这种生命体在自己从属其中的生活内部构建因之而进行生活的表达,从该表达出发,人具有了表达生活的奇怪能力。人文科学实际在生活、讲话和生产层面上来研究人。”[5]356人文科学不是对“人本性是什么”的分析,而是对“在实证性(鲜活的存在、劳动、说话)方面人是什么”以及使该存在能够知道“什么是生命”、“劳动及其法则意味着什么”,以及“用何种方法进行说话”等的分析[5]364。不过随着后现代主义先驱的尼采(1844―1900)的“谁在讲话”的提问和马拉美(1842―1898)的 “词在讲话”的回答,在福柯看来,作为实证性的人因语言话语地位的回复而有可能消失,就象画在“海边沙地上的一张脸”被海水抹去了一样。

这两个重要的间断反映了“认识型”或人文科学产生的可能条件的嬗变,换言之,不同时代的知识(connaissances)的生产有着不同的“认识型”,即不同的知识发生的可能条件,或者说,词与物(或能指与所指)间的构合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的“话语实践”格栅――在这里,话语实践被界定为:“一系列无名的、历史的、常常在既定时空中被确定的规则。这些规则在某个既定时期,为某给定社会、经济、地理、语言等领域规定了陈述功能发挥作用的条件。”[5]153154

三、从象征走向现实:格栅的意义

《词与物》的原名为《物之序》,在编辑的要求下才改成《词与物》。《词与物》中的秩序(ordre)是与认识型、历史的先验等概念联系在一起的。“秩序既是作为物的内部规律和彼此借以审视的秘密网络而产生于物中的东西,又是只通过一种视角、关注和语言格栅才得以存在的东西;就只是在这种空白网格中,秩序才深刻地表现出来,似乎它早已在那里,静静地等待着自己被陈述出来的时刻。”[5]153154寻找秩序及其存在方式的体验,就是“从去重新发现知识(connnaissances)和理论依据什么才成为可能;知识依据何种秩序空间才得以构成;基于何种历史先验、在何种实证性的元素中,观念才得以出现、科学得以形成”[5]13的过程。从书中看到,所谓的“物之序”意味着按不同的“认识型”或 “历史先验 ”对物进行秩序化表述:文艺复兴时期按相似性组织的物之序,在古典时代通过依据差异和一致性而表述出的图表秩序,现代时期则因历史性而依据变迁途径等形成了19世纪的物之序。

总之,福柯的《词与物》体现三种知识的组织中心:文艺复兴时期的“上帝”,古典时代的“理性”(无限性)与现代时期的“人”(有限性),以及语言将成为“知识”围绕组织的中心而引发的人的消失。实际上,福柯的“认识型”演变也反映着西方哲学自欧洲中世纪以来的发展路径:神学、理性主义、有限理性、语言学转向。

就《词与物》的分析来看,福柯的研究一开始就表现为对作为唯我论的、非历史性的、自我构建的、绝对自由意识的大写主体的批判――在福柯看来,从笛卡尔到萨特以来的法国哲学中的主体意识成了为万物立法的尺度。他从“人之死”中来探讨西方文化中知识的形成,即不参照主体地来探讨知识、话语、对象领域等的形成,主体和客体都被看作构建于外部决定性基础上的对象而加以思考。福柯的 “人之死”并不是来表示尼采的“上帝之死”,“而是主体之死,作为大写知识、大写自由、大写语言和大写历史来源与根本的大写主体之死。所有西方文明都是奴役的,哲学只需要进行笔录, 把一切思想和真理都指向意识、大写的我和大写的主体。在这种今天撼动我们的喧嚣中,必须要认识到一个世界的诞生, 在那里,我们知道主体不是一个不可分的整体(Un),而是分裂的,不是至上的,而是具有依赖性,也不是绝对的本源,而是不断地进行修正的函数”[4]788789。在这里,福柯解构了西方文化中有关人的无限性描述和大写理性,于是历史不再是线性的、连续的历史,不再是不断完善的进步,历史变成了复数,一种出现于不同实证元素中的历史叉。非连续、偶然、独特性成了福柯描述历史的特征,正是这些特征体现着西方文化“认识场域”的变迁。换句话说,西方文化中物之序的变迁,也正是这些特征成了我们理解福柯的知识、权力和自我的阅读格栅。

虽然《词与物》的法文版出版于1966年,但我们对其所作的研究非常少。一方面可能是福柯本身的思想丰富、晦涩难懂和难以把握;另一方面可能是因不同语言间的可译阻止了人们进一步深入理解的热情。虽然福柯在当时的法国因自己的思想发生了许多论战,但我们无意去评判社会人文科学领域中的是非,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的“社会学之社会学”概念已经对我们有所启发――社会学研究有着自己的不同语境。不过从经验角度来讲,研读《词与物》具有重要的现实理论和实践意义。

在理论方面,一方面,《词与物》提出的非连续历史观丰富了对历史哲学的理解,为人们提供了理解历史的新视角和新方法,即福柯的历史观既是一种历史本体论,又是一种认识论和方法论;另一方面,特别是, 《词与物》中提出的“认识型”概念如同托马斯・库恩的“范式”一样,为人们提供了一种理解知识变迁的框架,一种理解西方文化中知识变迁的框架(不过这不是一种结构主义的描述),一种构合能指(词)与所指(物)的认识格栅。

在实践方面。一方面,在进行史学著述时,它能促使我们从不同视角和方法来思考历史的发展和历史的撰写;另一方面,如福柯所说:“支配一种文化的语言、知觉图式、交流、技术、价值、实践体系等的基本代码,从一开始就为每个人确定了与其相关并置身其中的经验秩序。”[5]11

福柯不断地提醒读者自己《词与物》的研究语境是西方文化与西方社会,并展示了西方文化中“认识场域”的变迁。这种知识社会学的启发性意义在于,不同时代和社会存在着解读当时知识生产的理解格栅。因此,理解福柯的“认识型”不仅有助于理解西方社会的知识变迁模式,而且也有利于领会中国语境下的知识生产精神。它使我们认识到,知识的生产因历史背景不同,会产生知识形成方式上的差异,认识到不同文化背景下的“词”因“话语实践”不同而指向不同的“物”,即“能指”因话语实践不同而具有不同的“所指”。理解“认识型”变迁的重要性在于,其揭示了认识历史的非连续性和不同时代知识(connaissances)有着不同的认识逻辑或文化编码特征,话语实践是理解能指与所指间意义指称过程的关键。这种实践的必要性在于当前的发展势头迅猛的全球化整合趋势以及中国社会的快速变迁与转型。全球化不仅是经济的全球化,更是文化和传播的全球化。在传播全球化的“去地域化”和“再地域化”、“全球―地方化”的过程中,文化间的彼此认识和融合成为必要和必然的趋势。在本土层面上,中国的社会转型不仅体现为主体及其表达的多元化,而且需要借助信息传播来构建一种适合“和谐社会”和“和平崛起”理念的象征秩序。这都需要理解相关知识的生产与组织原则,而福柯的“认识型”则为这种理解提供了思路和启发。总体来说,这种隐含于西方文化的知识组织原则,对文化自身的生产以及不同文化间的彼此理解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值得我们思考与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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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ding Grid of Knowledge: Review on The Order of Things: An Archaeology of the Human Sciences

ZHU Zhenming

(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Studies, 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024, China).

Abstract:

篇(10)

二、参与“文史哲”类研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众所周知,文史哲类人文社会科学并不像物化生类自然科学那样能够将自己的研究建立在可操作性、重复性的实验或可应用性数学模型的基础之上。它只能凭借研究者本人所能驾驭议题的能力以及那些分布在研究者周围、为他们唾手可及的媒介平台上的数字化资源,作为自己描绘鸿篇巨制的水笔和画布。其中,水笔勾勒出的线条固然仪态万千、千头万绪且令人爱不释手,然而,画布却在线条之先扼杀了画家本人的创造与狂想,使读者永远只能体会到作者意犹未尽的画卷残片。进而,也免不了,读者对作者不成熟的表现手法与跳跃式的时空变换风格进行“横加指责”。的确,每一本文史哲领域的“孤本”总是有着这样或那样的缺陷,总是能够找到某一点、某个环节存在的那些诸如论证不恰当、引证不充分等等此类不完满的学术缺陷。读者们总是希望在一本书中了解更多、更为详尽的内容,哪怕是一本刚刚交予出版社付印的新书,也总能发现作者研究的不足。作者也时常感叹自己有愧于他的读者,因而,期望未来此书的再版能够抚慰他们内心中的愧疚与遗憾。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自然科学研究,在课题实施的物质性环境中,总能在互联网技术大范围应用的背景下把自己的观察视域放置在云分布的信息领域中,开展以多层次、跨地域和频验证为特征的、在世界范围内的探讨与研究。在这个过程中,每个加入项目研究的参与者都是一个孤立的个体,都是带着自己对于研究对象的理解参与到项目实施和组织的过程中。甚至于,在某些开放性的实验室中,他们并不需要直接与自己的科研伙伴发生某种言语方面的沟通或理解性的协调行动,而只是在自己关注的对象中,根据已经投入使用的仪器设备,寻找着那些尚未被开发完毕或有待探索的全新领域。与十七至十九世纪职业科学家相比,今日的参与者,已经不再像他们的先辈们那样,还需在仪器的选择方面煞费苦心地制备合适的器材去适应自己的科研目标。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每个人总能够在自然科学领域中频繁地见到某个领域的专家似乎具有某种神奇的魔力,仅仅凭借一人之力,便可从事复杂程度极高的科研工作。以上诸如此类存在于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中的鲜明特点对于所有人来说并不陌生,也可以说是显而易见的。不过,不应仅仅把实验室建设的成败与否作为衡量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的创制是否成功的唯一标志。这显然源于对于自然科学能够取得突破性进展原因的误解,进而,盲目地设定各种与实验室建设相关的评估指标来量化创新架构的完成程度。这种做法只会加剧人文科学同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分裂,从而让人文关怀与文化育人的功能与关于人的科学分道扬镳,折射出一种人与人的文化毫无关联的假象。那么,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之处在哪里呢?它在于:合理地把握自然科学研究给予我们的启示,即,广泛而有效的技术分工使不同层次的研究者(从本科生到博士生)能够在研究组织中迅速地找到自己的位置,并使得一项科学研究能够从研究对象的某个点出发而逐步形成一条渐进式地理论化的线索。其后,作为“研究内容面”的丰富,较低学术层次的研究人员能够迅速地介入到已经成型的“研究共同体”的知识体系、研究方法和价值标准之中,帮助原有的学科带头人将新的发现拓展到与研究对象相关的各个领域。这种组织成长模式不仅有效适应了不同层次研究人员水平不一的成长现状,最为重要的是,它能够使每个人都能够将自己的研究化为对新研究增长点的贡献。在准确地把握了这一点之后,文科研究也可以遵从这样一种由点及面的研究方式而不断拓展和完善。

三、面向问题创建文科研究大平台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寻找文科创新研究的点,在这个方面,孙正聿先生一番对哲学的解读或许能够带给我们一些有益的启示。他说:“我把搞文科概括为8个字:功夫、学养、悟性、境界。没有专业系统的‘功夫’,没有广博知识的‘学养’,没有很高的‘悟性’,没有强烈的人格的魅力和‘境界’,文科是搞不好的。现在存在一个巨大的误解,好像文科人人都能搞。我觉得搞文科是有前提条件的。我把它概括为四句话:一套概念系统,一套背景知识,一套研究思路,一套评价标准。‘概念’与‘名称’是有原则区别的。就像黑格尔所说的,名称不是概念。大家想一想这个问题,为什么你是专业的?因为你操作的是一套概念;他为什么是业余的?他操作的是一套名称,或者说,他是把专业性的概念当作常识性的名称来操作的。”孙正聿先生大概梳理出一条人文科学发展和研究的线索:人文科学的点便是概念本身。它的线便是这一概念在人书写的历史中不断地再现。而它的面只有在研究者本人那里才能实现,也就是“悟”,也就是活着的精神,人,最终在他的学习过程中找到了自我,找到了那个通常存在于哲学文本中解读的对象实际上正是自己的外化。“悟”,这个字在这里应用的十分恰当。它的字形结构恰恰表明其指向便是自我的心,准确地讲,也就是自我意识的生成过程。那么,“文史哲”这三个学科,在这个意义上就好比一个人的祈望、实践和对话这三个内容的统一,回答了人的已经完成的历史何以得以显现。人的全部生活史便是一部观念的外化史,便是一部自我实现、自我完成的历史。搞清了这个特征,我们至少可以得到三个启示:1.没有历史的人是不完满的人。这就意味着参与到文科创新平台研究中的学生,因其阅历的差异,在所能驾驭的问题上必然存在着诸多的不完满性。2.没有实践生活的人是无法理解人的行为意义的人。这就意味着参与到文科创新平台研究中的学生应当在这里为自己找到一块理解其学习内容的天地。3.没有知行合一的人还只是学习研究的门外汉。不管是语言研究,还是哲学研究,没有人不会同意“语言是思维的外壳。”这一判断。正是语言符号的物质性力量才把人从他私人体验史中拯救出来而将自己的见解分享给他人,并在与他人的沟通中寻找到共识,并使所有人为了一个目标而共同迈向一个方向。正是语言的力量,人的理想和人的生活空间才能在现实化的过程中打上属人的烙印,使人在他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中找到了一个能够建立起“共鸣”与“争鸣”的地方。到此,文科研究的关键性特点已经梳理出来,这就是,人在他生活的时间与空间中以自身为对象而反观那些仅仅以符号形式表现出的逝去的人的事情和未来人的事情。研究的差异不仅仅存在于人的生活史中,还存在于对于他人的事情,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被人以语言的力量组织在一起。因此,现有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应当借鉴自然科学研究与创新的公共平台建设的成功经验,组建跨学科的大文科创新公共平台。这一平台应当围绕文科研究的关键性特点,合理分布架构层级来适应不同科研人员的研究水平,以四大模块,即,调研数据共享中心、项目实施组织实践中心、材料搜集与译介中心以及跨学科协同性分析作为今后进一步发展的主攻方向。这一新的平台架构能够使每一个层级的研究者都能够在这个开发性和流动性的空间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一方面,从事调查研究的人员可以在掌握事实的基础上探讨自己研究的理论还有哪些不足和未尽之处,另一方面,从事理论研究的人员可以对调查出的事实及时进行总结并使之上升为反映时代特点的精神观念。在事实与理论的差异之间,在现实与理想的统一之间,研究者能够根据自己研究对象的不同及时丰富或探索出新的研究方法,并且,还能够在平台组织的各个模块中强化自己学到的技术性操作规范与技能。技能是在反复熟习中掌握的,理论是在与事实的亲密接触中被理解的,没有差异就不会有新的解释,新的解释只能是对事实的反映。而无论最后的结果如何,至少,每位研究者都可以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理解自己应当掌握的技能并为今后的工作奠定良好的技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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