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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治目标和内容
此次“清脏治乱”专项整治活动以清除垃圾死角、蚊蝇孳生地、整治城郊结合部脏乱差为主要内容,对市区道路两侧及视野范围以内、社区、城郊结合部和农村环境卫生进行全面彻底地清理整治,做到无垃圾死角,基本实现净化、美化、亮化,使环境卫生面貌有一个很大改观。
1、要抓好市区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的清扫保洁,继续加大道路卫生考核制度,做到垃圾随产随清。
2、要大力清理市区垃圾死角,对已建成入住的住宅区内应达到无堆积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并要及时发现、及时清运,并要落实长效机制和措施。
3、要抓好社区、村居的环境卫生。各街道、乡镇要认真组织好所辖社区、村居内卫生保洁工作,定期清理居民区和居民楼道内的堆积物。同时要督促辖区内物业公司(管理处)、企事业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卫生大扫除,清理单位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
4、要加强城郊结合部的环境卫生整治,拆除棚屋,清理垃圾死角,清除蚊蝇孳生地,搞好美化绿化。
5、要以治理垃圾死角、露天粪坑为重点,搞好农村环境卫生工作。
三、时间安排
此次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1、七月上旬为调查摸底阶段,调查摸底采取自报和督查相结合的办法,各街道(乡镇)市容科(村镇建设办)要把本辖区垃圾死角、蚊蝇孳生地、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乱点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在7月15日前上报区市政园林局。
2、7月中旬—10月为组织清理阶段,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全面开展治理活动,主要景观道路视线范围和社区的治理在8月底完成,其余的在10月底前治理完毕。
3、11月份为巩固和检查评比阶段,区市政园林局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评比,并将检查评比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四、活动要求
1、各单位领导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清脏治乱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下大决心,采取必要措施,以提高辖区环境卫生。
2、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社区(村居)现有宣传阵地,把居民群众广泛发动起来,真正形成人人动员,全民动手的活动氛围。
3、各单位要保证活动资金落实,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并制订具体治理方案,做到治理活动有计划、有组织、有总结。
一、充分认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环境卫生是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影响区域经济竞争力的重要因素。虽然经过去年以来的多次专项整治,我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了较大改观,但是整治成果还不巩固,脏乱差现象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垃圾柴草乱播乱撒,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屡禁不止,破坏公共设施的事件时有发生;占道经营、晾晒粮物的现象还十分普遍,这些都极大地损害了我县的对外形象,也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极大关注,对我县的投资发展环境建设产生了负面影响。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加快发展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作为树立*良好形象的关键,全县动员,全民参与,全力以赴打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攻坚战。
二、整治重点和目标任务
这次全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重点解决八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基础设施的整修、净化、亮化;二是彻底解决垃圾乱放乱倒问题;三是取缔店外经营和马路市场;四是清理整顿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五是解决“三堆”乱放问题;六是机关、单位、居民小区及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治;七是清理乱贴乱画;八是街面建筑的清洗、刷新。要通过整治,达到“五净五无”的标准,即街面净、庭院净、墙面净、小区净、市场净和无积存垃圾、无占道经营、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使城乡面貌有显著改善。
(一)突出重点,着力攻“差”。县城和各乡镇政府所在地要抓好城镇标准化建设,重点解决街面及主干道坑洼的修补,交通标志线的重新划定;道沿残损、塌陷地砖的更换;下水管道清淤;街道护栏、灯箱、垃圾箱、路灯等配套设施的整修、配齐及清洗、刷新;街道两侧花木修剪等问题。力争一周之内,使城镇基础设施和环境状况有明显改观。农村主要是结合村容村貌整治,解决乱占乱建、村级道路整修及阳沟清淤等问题。
(二)强化管理,着力治“乱”。一要认真清理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要加强对机动车辆的管理,基本做到行车归道、停车归位,非机动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二要解决“三堆”乱放问题。县城和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所有建筑工地,都要严格实行围墙作业,严禁建材乱堆、占道拌浆。建筑垃圾要按指定位置堆放,装载建筑材料及垃圾的车辆,要进行全面封盖,严禁乱撒乱播。要认真落实沿街单位、门店、住户的分片卫生包干制度,谁的区域谁负责,谁的垃圾谁清理。对沿路的违章临时建筑、废品收购点及售煤点,要坚决予以取缔。要规范农村柴草、粪土等杂物堆放,使乡村面貌焕然一新。三要坚决取缔马路市场和店外经营。对县城和建制镇影响市容环境的马路市场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夜市和流动摊点要加大管理力度,坚决做到规行入市。四要彻底清理野广告。县级各部门要按照城建部门划分的分包区域,集中时间进行野广告清理,城管部门要加强日常检查,对乱写、乱画、乱贴、乱发野广告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同时,对室外广告、牌匾也要予以全面整治规范,对城区内未经批准的悬挂张贴广告也要坚决予以清理。
(三)齐抓共管,着力除“脏”。要合理设置垃圾点,坚决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要进一步落实沿街单位和门店的“三包”责任,实行谁门前卫生谁负责,彻底杜绝门店前垃圾乱堆乱放现象。要继续落实保洁人员的区域包干责任,做到每天清批彻底,不留死角。县城主要街道要做好早晚洒水除尘工作,使日常保洁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
三、时间安排
这次整顿活动从6月16日开始,到7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6月16日—6月18日)。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县上的统一部署,制订各自的整治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活动,为工作的全面展开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6月19日—7月12日)。各乡镇、各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落实整治具体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掀起城乡环境卫生整治。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7月13日—7月15日)。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评比,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四、几点要求
本次城镇环境卫生整治的目标是抓好城镇的集贸市场规范经营、背街小巷清洁卫生、城区外河道清污等问题。彻底解决垃圾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商户门店出店经营、摊点乱摆乱设、建筑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广告乱涂乱画、河道臭气熏天等问题。确保城镇集镇环境卫生面貌取得明显改观,营造清新、整洁、舒适的环境。
二、工作重点
㈠集贸市场规范经营
整治范围:步行街至凉风洞,定期、不定期到集贸市场检查,重点规范搭遮阳棚、出店占道经营和污水乱倒等问题。
㈡背街小巷清洁卫生
整治范围:社区:三叉路至石良司加油站
正街社区:中医院旁居民区
北门社区:停车场厂。
各社区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每个社区指定专人监督检查,按地段明确清洁区域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保证地段清洁卫生。
㈢城区外河道清污
整治范围:上至1+1宾馆,下至液化气站。重点对沿线农家乐餐馆进行宣传教育,禁止餐饮垃圾下河,并安排专人对该河段进行清理。
三、实施步骤:
本次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㈠宣传发动阶段(7月10日至7月15日)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城镇卫生整治活动重要意义的宣传,使全体居民认识到这次活动的重要性。使广大居民自觉爱护环境,保护环境。营造人人参与环境卫生保护的氛围。
㈡整治阶段:(7月16号至7月25日)
一是集贸市场规范经营。由向光英同志牵头,正街居委会、城监大队组成工作专班,定期不定期到集贸市场监督检查,重点规范搭遮阳棚、出店占道经营和污水乱倒等问题。
二是背街小巷清洁卫生。各社区指定专人负责并监督检查,按地段明确清洁区域责任人或责任单位。
三是城区外河道清污。由镇政府组织、香东村具体负责,落实一名工作人员常年清污,对沿线农家乐餐馆进行教育,禁止餐饮垃圾下河。并在沿线河道设置严禁向河道倾倒垃圾标示牌。
㈢检查验收阶段:(7月26至7月30日)
镇人民政府组建工作专班,对本次整治的对象和区域进行检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对于未解决的问题要限期解决。寻求工作新突破,探索建立环境卫生整治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㈠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城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本次整治范围内的村(居)委会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实加强领导,组建工作专班,扎实有效的开展整治工作。
㈡加强宣传教育,做好舆论引导
(一)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活动。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管理攻坚年”行动宣传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全面打赢肺炎疫情阻击战营造良好环境的通知》文件要求,广泛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活动,在辖区内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横幅6条,各小区处张贴宣传海报约300余份,发放宣传单约3000余份,社区设立宣传站点音频播放6处,社区LED滚动宣传5处,2个农业社区广播宣传。
(二)持续开展“城市管理攻坚年之环境卫生日”活动。
为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攻坚年”行动,改善辖区内城市环境卫生面貌,营造整洁、有序、宜居的城市环境,于每月第一周星期五上午组织各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社区部分党员、志愿者及社区共驻共建单位共组织人员约1300人次,保洁背街小巷700条约10000余米;清运杂物垃圾35余处约20余方;整治阴阳沟5000余米;清除暴露垃圾10处约15立方米;清除街面、交通标识、电杆上及小区楼道内乱贴乱画“牛皮癣”约1800处12500余条。
(三)积极开展第32个爱国卫生月工作。一是强化清扫、保洁力度,强化病菌灭杀,对辖区内三无院落、无物管小区、公共区域、居民组实施喷洒消毒;二是积极配合第三方专业消杀服务公司集中开展灭“四害”活动,着力提升群众的爱国卫生思想认识。
(四)加强限养区犬只管理集中整治行动。根据市犬只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在辖区内张贴关于加强限养区犬只管理的通告300余份,并在辖区显眼位置悬挂宣传标语7副,在人员密集处设立宣传站点6个,播放宣传限养区犬只管理通告音频资料。辖区内共摸底各种品种饲养犬只近800只。
(五)强化生态环境治理。为迎接第二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积极做好准备,于4月2日上午召集各社区书记、主任、全处干部,集中召开《街道迎接第二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会》,明确工作要求,做到一是各社区加强巡查、保洁,确保辖区内背街小巷、城中村、开放式小区干净、整洁,垃圾池外干净无“牛皮癣”、无烟熏痕迹,河道无漂浮物;二是辖区内无秸秆、露天垃圾焚烧现象;三是对省、市环保督查组反馈的问题加强巡查,对新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措施。
(六)严控秸秆焚烧。为切实做好我处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我处主要做法是:一是街道办组织召开机关领导干部、各社区书记、主任工作会议,明确秸秆禁烧工作要求;二是广泛宣传,利用广播、辖区民警车载喇叭、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单、干部上门及到田间地头等形式签责任书、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禁烧秸秆(垃圾)的好处,人人自觉自愿的参与到秸秆禁烧中来,总计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悬挂横幅标语30条,召开广播会20次;三是加强巡查,办事处专门确定了4名人员白天、晚上巡查各社区落实情况,发现火点及时处理;四是各社区安排人员定点定位值守、巡查,巡逻人员全力巡查,严防死守,发现一处立即制止;五是强化考核、责任追究。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与各社区签订禁烧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和考核制度。六是落实工作经费。办事处在有限的经费里专门为各社区安排了约6万元秸秆禁烧专项工作经费。
(七)加强城市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网格管理员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网格管理员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责,充实城市管理工作力量,对城市管理工作分辖区分片进行网格化管理,对网格巡查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
(八)加强了“五一”、“十一”节日期间环境卫生的治理。为确保节日期间辖区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在“五一”、“十一”小长假时期,办事处在节前进行了安排部署,组织了节前千人卫生大扫除活动。
(九)加强“中原节”期间的宣传引导。“中原节”期间,办事处要求各社区利用广播、小组会议、宣传横幅进行宣传引导,并划定集中焚烧区域,8月28日至9月2日期间,各社区组织社区干部、网格员、公益岗位人员共150余人在辖区风景区、背街小巷、大道北段两旁、沿线、绿化带旁等处进行劝导,要求群众环保、文明祭祀,不在公共场所焚烧纸钱、燃放鞭炮、抛洒祭品。各社区巡逻人员全天候分片定点防火执勤,发现一起制止一起,以确保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洁,消除火灾等安全隐患。
(十)持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整治。根据上级部门的专项整治活动要求,进一步营造干净、整洁的辖区居住环境,街道社区联合辖区共驻共建单位(市派出所、市执法局、城司)对一小区、三小区开展了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主要整治辖区内乱搭乱建、绿化带乱堆乱放、脏乱差等。从10月20日起,社区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居民进行环境卫生整治宣传,营造氛围。对有搭建的居民进行劝导自行拆除,自行拆除不了的将由社区组织统一拆除。并向居民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高居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11月17日至11月23日社区组织人员对一小区、三小区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拆除乱搭建的窝棚34个,搭建的灶台、洗衣台共24个,砍除绿化带杂树60余根,清运清理的杂物垃圾共63车(拖拉机)。通过此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有效的改善了辖区的环境卫生面貌,给居民营造了一个整洁舒适居住环境。
二、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
1、人民群众的公共环境卫生意识普遍较差。在集镇、社区和农村居民中,大部分家庭环境卫生较差,室内外不整洁、乱扔乱倒垃圾、人畜粪便污染,物品摆放零乱,污水随意排放等现象较为突出。部分群众没有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甚至有故意破坏环境、损害公共卫生的情况发生。
2、少数机关单位、部门和机关干部职工认识不统一、工作不到位。少数机关单位、部门未能认真履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职责,工作不积极、工作措施不力、任务落实差。少数机关干部职工不积极参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消极被动的情况时有发生。
3、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未得到很好的落实。由于村(社区)和机关单位工作较多,任务繁重,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时间不够充分,制度坚持和落实不好,有的地方和单位甚至流于形式。
4、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应进一步加强。尽管镇党委、政府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但由于我镇过去公共设施基础薄弱,需要完善的基础设施涉及面宽、项目多、投入大,目前的基础设施还不能满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要求,需进一步加大投入。
5、保洁人员待遇较低,工作积极性有待提高。由于保洁、清运人员每月仅有600元工资,且包含养老保险、工具等费用,每天人均工资不足20元,而保洁、运输人员工作条件艰苦,环境污染较重,影响保洁、清运人员的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
6、“五乱”现象较为严重。企业和个人随意向河道、公路两侧倾倒垃圾、煤硫矸石、建筑废弃物、木料加工废弃物等情况较为严重,需要加强综合治理。
二、解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和面临困难的对策。
1、强化宣传、形成氛围。各村(社区)、学校、老年协会、企业等组织,要采取召开群众会、职工会、学生大会、举办专刊、书写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大意义,宣传保护环境、爱护卫生对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性;宣传改善发展,树立对外开放良好形象,对于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宣传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环境卫生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道德标准。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保护环境、爱护卫生的公德意识,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户户参与、个个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2、严明纪律、严格问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涉及面宽、工作量大、任务艰巨,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必须齐抓共管、落实责任。要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问责要求,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督促检查、严格问责处罚,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差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予以处理,对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完成任务好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以增强干部、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真抓实干、共同落实的工作格局。
3、落实制度、常抓不懈。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做到常抓不懈。此项工作要做到经常性开展、经常性检查、经常性评比、经常性曝光,通过经常性工作的开展,形成工作常态,变压力为动力,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逐步改变群众的不良习惯,逐步改善人民生产生活环境,逐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
1.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乡镇领导干部对农村环境整治的内涵和意义领会有偏差,认为城乡环境治理主要是城镇环境卫生的治理,农村的环境卫生可以暂时搁置,因此,造成农村和集镇环境卫生治理的不同步和不协调;同时,广大农民群众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缺乏正确的认识,即不积极配合,也缺乏参与的热情,加之农村群众固有的一些不良生产生活陋习暂时难以改变,广大群众在环境卫生上的思想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缺少配套的环境规划。现在的城镇建设和村庄布局,都有总体规划和专门规划。但是,在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的过程中,却没有一个相应的环境规划。因此,造成集镇区差、乱、脏现象严重,集镇区卫生的治理只能靠突击的执法检查和集中的清理行动;村庄里堆积的生活垃圾堆积如山,却无人过问。
3.环境治理的机制不健全。目前,城乡的环境共同治理缺乏一个可协调各方行动的机构,县、乡、村三级的环境治理措施基本上是脱节的,在三个层面上各自为政,没有形成合力,缺乏一个联动机制,造成环境治理措施不严,效果不佳。此外,乡镇一级政府没有执法权,造成城镇管理经费投入有限,执法力度不严。
1.加强舆论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城乡环境共治,需要的是城乡居民的共同参与。在现阶段,环境治理仅仅是政府主导,单纯的行政行为,缺乏群众的参与,很难有长期和明显的效果。因此,应该在全县范围内加强舆论宣传,广发宣传环境治理中公众参与的重要性,营造人人参与环境管理的良好氛围。
县卫健局:
为切实加强医院环境卫生和文明服务建设,进一步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提高文明服务和管理水平,保证病患有更好的就医环境。根据医院《关于创建“优美环境 文明服务”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对医院创建“优美环境·文明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执行情况:
1、严格执行环境卫生标准,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现环境优美。健全卫生管理机制,加强对我院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建立组织管理机构,把环境卫生整治列入单位的重要工作日程。开展室内外环境治理,有专人负责院内外道路平整完好,无积水,排水系统完善,无堵塞、溢流。开展卫生间卫生治理,做到卫生间通风、照明、防蚊蝇鼠设施齐全,标志标识清晰,有洗手设施,干净明亮。
2、医疗垃圾处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污水、污物、粪便严格执行消毒制度,符合环保要求。
3、加强卫生文明宣传,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干部职工的卫生意识和文明行为,引导病人及其家属讲究卫生,爱护环境。
4、认真落实医疗卫生服务规范,改善服务态度,实现文明服务。严格遵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做到四个文明一个规范,即仪表、举止、言谈、诊疗文明和窗口服务规范。
二、自查结果自我评定
通过此次创建“优美环境 文明服务”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我院医疗卫生环境与管理,实现环境整洁优美,人人文明服务的目标,清除卫生死角,树立我院在群众中的形象,深入、持续开展文明服务,达到服务态度热情周到,服务行为文明规范,服务流程科学合理,服务措施便民利民,服务环境舒适安全,服务环境公开透明,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温馨的医疗卫生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在此次活动中医院的环境和服务虽然有很大的改变,但仍存在很多不足需要进一步的改善。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医院环境存在的问题
1、卫生间的纱窗有积尘。
整改措施:要求环境卫生负责人清除纱窗上的积尘。
2、卫生间的污水池有污迹。
整改措施:要求环境卫生负责人清洗污水池,做好干净整洁。
3、个别科室玻璃不够明亮。
整改措施:按照环境卫生要求规范进行相应处罚,并责令其整改。
(二)文明服务存在的问题
1、个别医务人员对此次活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措施:加强督导力度,提高医务人员的思想认识。
2、患者家属流动性大对公共环境保护的意识较差。
一、开展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性
党的十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了突出地位,并首次提出建设美丽中国,要求将其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美丽中国是环境之美、时代之美、生活之美、社会之美、百姓之美的总和[1],环境之美首当其冲。也多次指出,要努力建设美丽中国,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生产生活环境。近年来,随着农村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农民群众对生活环境越来越关注,对创造清洁、整齐、优美城乡环境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是改善发展环境的重要条件,是顺应群众期盼、践行群众路线的民心工程,对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实践表明,一个地方城乡环境的优劣,不仅影响群众的生活品质,还直接影响到招商引资的成效,关乎对外形象。
二、当前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
1.村民环境保护意识差。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物质生活得到极大改善,但伴随着的是垃圾数量日益增多,由于部分群众自觉收集垃圾的意识尚未养成,对于生活垃圾的处置,往往是道路沿线村民随意丢弃在路边,等着公路养护人员、卫生保洁员上门清理;河、溪沿岸村民将垃圾随意堆放江边;住在村中的村民则将垃圾倾倒在房前屋后,等着天长日久自行腐化[2]。群众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卫生意识欠缺,导致政府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无法实现,进而影响农村环境。
2.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近年来,虽然各级政府日益重视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先后建设和购置了一批基础设施,但是客观上仍然存在数量不够、覆盖面不广等现象[3]。同时,由于乡镇清运力量薄弱,部分偏远村庄垃圾清运几乎处于真空状态。许多垃圾卫生死角由于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垃圾等互相混杂,加上人力、财力和精力等因素制约,造成垃圾无法转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
3.财政支持保障不到位。由于多数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落后,卫生保洁经费来源渠道单一,目前多数主要靠上级拨款。但是考虑到农村地区广大的面积和人口,考虑物价上涨和用工成本增加等因素,仅靠财政补助的经费,远远无法应付卫生保洁开支,垃圾收集清运工作资金压力很大[4],无法做到全域保洁,客观上导致了农村环境差。
4.监督管理考核有待增强。三分靠建、七分靠管。监督管理考核机制是推动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的基础。但是,目前很多乡镇一级政府忽视监督管理考核,在督促、激发保洁队伍方面力度不大;考核中对模式化的常规内容较为重视,在以村为主的保洁模式下,管理和监督力度不够,往往以集中整治应付突击检查,环境卫生管理不够常态化、精细化。
三、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建议
1.要深化宣传增强群众参与意识。农村环境治理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他们的热情,要通过行政化的推动,充分调动广大人们群众参与农村环境治理,要通过宣传标语、墙体广告、倡议书、广播等方式,对环境整治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动态式宣传,让广大群众知晓整治、关心整治、融入整治,做到全民发动、全民参与。要充分发挥党员志愿者模范带头作用,不等不靠,攻坚克难。要全面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卫生户的评选表彰,引导和支持农户开展“改水、改厨、改厕、改圈”,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组规民约,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群众自治,细分卫生责任区,规范和约束群众行为,巩固农村环境治理成效。
2.要在市场化运作上想办法。每个乡镇要制定规划,科学选址,建设、添置垃圾收集设施,延伸收集终端覆盖范围,真正建立起“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置”运行体制,实现增点扩面。要结合各乡镇特点因地制宜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市场化工作新机制,鼓励通过政府花钱买服务的形式实现服务外包,使得环境卫生工作业务上更专业,责任上更明确,管理上更有效[5]。
3.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农村环境治理是一项综合性工程,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建议采用县财政补一点、乡镇财政出一点、村出一点、村民自己出一点“四结合”的资金筹集方式,实现运行经费的正常保障[3]。同时,还应激发和提高保洁人员工作热情,适当提高保洁报酬,结合相关优惠政策,支持更多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群众克服“难为情”思想,积极参与卫生保洁工作。乡镇要加大环卫设施投入,为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打实基础,要集中整合其他项目资金,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家、外出务工经商成功人士、爱心人士等通过投资、捐助、认建等方式,参与农村环境治理。
4.要健全制度强化督查。各级政府要明确责任主体,分阶段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要强化环境卫生管理机构作用,重视常态化、目标化管理,彻底走出抓一阵好一阵、松一阵坏一阵的怪圈,实现“建一片、成一片,管一片、美一片”的效果;要坚持疏堵并重,引导居民守法经营、规范经营,对乱摆乱卖、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引摊入市,还路于民[6]。同时,还要加大督查力度,采取日常巡查、专项督查、舆论监督等形式,严格按照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对整治的每一阶段、每一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要建立常态化督查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各地进展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督办、限期整改,督促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奖补资金、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以此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参考文献:
[1]张文斌,颜毓洁 《从“美丽中国”的视角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与策略》生态经济(中文版),2013 (4) :184- 188
[2]邱福文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自然科学:文摘版, 2016 (6) :00115-00115
[3]浦江新闻网 《整治农村环境卫生 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2013年5月20日
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依法治理”的原则,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方针,加大冬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和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力度,为彻底战胜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做出贡献。
二、活动时间
2**年11月29日(星期二)。
三、参加义务劳动人员范围
(一)自治区、军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武警及中央驻乌各单位干部职工;
(二)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干部职工;
(三)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师生;
(四)市区街道两侧单位及商业店面工作人员。
(五)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所辖人员。
四、工作重点及范围
(一)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范围和重点是禽类养殖区、大型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和疫情易发区。要对家禽、家畜实行圈养,对禽、畜类粪便进行及时清理、消毒,严格按照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规程对因各种疾病致死的禽、畜进行无害化处理。在村民居住区,要认真清理居民住宅区和街巷的垃圾、杂物、污水,疏通河道沟渠,清运垃圾残土。
(二)城市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范围和重点是城乡结合部、小街小巷、社区、住宅小区及居民家庭内的环境卫生,结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好“除四害”活动,集中清理老鼠、蟑螂栖息地,防止病媒生物传播疾病。严禁在城区饲养家禽、家畜,加强对鸽子饲养户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对家禽屠宰场的卫生监督管理。
(三)各单位办公场所和居民楼院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范围和重点是本单位管理的楼体、房前屋后、地下室、公共地带及公用设施、绿化带内的垃圾、白色污染及堆积物。彻底清理室内卫生,做到各种物品摆放有序,无积尘、蛛网、杂物、污物、异味,门窗、玻璃、卫生设备干净明亮,不留死角。室外要做到环境整洁,定时清扫保洁,道路平整、通畅、硬化,无积水,无散落垃圾和废弃物,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挂现象。
(四)各大中小型宾馆、饭店、各类经营店铺及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范围和重点是门前、前厅、后堂和库房。必须做到店内外、各类操作间干净整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好,各项卫生硬件设施齐备,消毒设备完好,消毒程序符合卫生要求。库房食品分架存放,离地、离墙,无鼠、蟑孳生地。
(五)各农贸市场、商品交易场所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范围和重点是食品、饮用水、农贸市场等重点环节的卫生监督和管理。做到按时收市,及时清运垃圾并加强保洁,阻止不规范的经营行为,营造卫生整洁、秩序良好的经营环境。
五、职责分工
(一)市市政市容局、爱卫会办公室负责做好义务劳动日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统一组织协调开展此次活动。
(二)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义务劳动日活动的组织、协调、实施,动员驻区各单位、居民开展爱国卫生综合治理活动,明确工作范围和重点,做到单位庭院、商业门面、居民院落干净整洁,无积存垃圾,对一些垃圾堆积较为严重的地段,由市市政市容局负责协调车辆协助清运。同时,各区(县)爱卫会办公室要组织开展灭鼠、灭蟑、灭蝇工作,清除“四害”孳生地。
(三)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市容环境的执法监督和督促检查工作,对不重视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义务劳动日开展不及时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四)市水务局负责市区河道内及沿岸垃圾的清理,加强对自来水水厂和水源地的保护,依法对在水源保护区内放养家禽、家畜的行为进行查处。
(五)各级公共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对食品、餐饮、公共场所、娱乐场所环境卫生的治理,尤其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整治。
(六)各早、夜市管理部门要依照《**早夜市管理条例》对辖区内的早、夜市进行管理,做到按时收市,及时清运垃圾,及时阻止不规范的经营行为。
(七)市贸发局要加大对全市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场所的检查力度,确保交易场所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有序。
(八)市教育局负责向中小学校师生宣传有关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和预防流行性感冒的科学知识,并组织开展学校内外环境卫生治理,参加驻区街道办事处组织的义务劳动。
(九)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义务劳动日的组织、协调和任务划分工作,并广泛动员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干部职工、各族青年团员积极参加此次活动。
(十)民航、铁路、客运等部门要对机场、车站的室内外卫生进行彻底清扫,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向广大乘客宣传高致病性禽流感的传播途径、典型症状和预防方法。
(十一)自治区、军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武警、中央驻乌各单位及全市各单位在搞好本单位义务劳动的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参加所在辖区组织的义务劳动日活动。
(十二)市属各新闻单位负责做好对本次义务劳动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一、活动时间
9月24日至30日为活动周,活动周期间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其中,9月29日统一组织《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集中宣传及开展全县群众国卫生突击活动。
二、活动内容
(一)集中整治环境卫生。广泛动员全县各单位和广大居民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大搞室内外环境卫生,清理垃圾卫生死角,清除乱贴乱画、乱堆乱放,消灭“四害”孳生地。特别要抓好城区各主、次干道和乡镇街道卫生突击整治,以及汽车站、广场、商场、医院、机关、学校、宾馆、餐馆、景观地区、集贸市场、居民小区(村庄)等窗口单位和重点单位的卫生,为广大群众创造整洁舒适的节日环境。
(二)开展《条例》宣传。《条例》是我省第一部爱国卫生地方性法规,自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提高广大群众对《条例》重要性及现实性的认识,更好地树立爱国卫生的法制观念,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认真指导、督促乡镇、村、街道、社区居委会、相关部门利用各自的宣传阵地,借助黑板报、宣传栏、小广播、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做好《条例》的宣传和爱国卫生知识普及工作。县广电局要利用广播、电视大力宣传《条例》,使《条例》的内容家喻户晓。宣传重点:爱国卫生实行法制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爱国卫生运动中的职责;单位、个人参加爱国卫生活动的权利和义务;单位、个人违反《条例》强制性条款的法律责任。
要认真开展好集中宣传。9月29日上午8:30,县卫生、工商、交通、农委、文体、环保等部门要在禹王路中段设立集中宣传咨询点(拉横幅,展出宣传板报,散发宣传资料),通过集中宣传,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爱国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了解《条例》在现实生活中的指导意义,明确参与爱国卫生工作的权利和义务,自觉遵守各项公共卫生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公共卫生秩序,提高我县综合环境卫生水平。
三、整治重点
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整治工作:
(一)加强各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的清扫保洁力度,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并做好各垃圾收运点的消杀工作,做到无清扫盲区,无积存垃圾,无垃圾地倒现象,提高群众对环卫清扫工作的满意度。
(二)按照“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要求,开展单位卫生大扫除。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及沿街门店要对“门前三包”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及单位内部卫生进行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做到室内清洁,室外秩序井然、环境优美。
(三)抓好各集贸市场专项卫生治理。消灭有损市容环境卫生形象的脏乱差市场,整治骑路市场,杜绝市场外溢现象发生,严格落实好垃圾日产日清等各项卫生保洁制度,确保市场卫生整洁、经营有序。
(四)抓好公共场所、食品行业卫生监管工作。在节前对县内的中小餐馆、食品超市、街头食品门店(摊点)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对无证经营及卫生设施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处理,切实采取措施做好食品卫生工作,严防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重点抓好汽车站、商场(店)、医院等窗口单位卫生的同时,窗口单位应在门前、厅内等适当的部位摆放鲜花,为群众出行、购物、就诊营造一个优美的节日的环境。
(六)抓好城镇居民生活区、城中村等环境卫生治理。动员党员带动广大居民进行卫生大扫除,彻底清除生活小区内的卫生死角,清理非法张贴的小广告,清除乱涂乱画、乱堆乱放,改善生活环境。
(七)继续开展好除“四害”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在认真组织搞好室内外卫生的同时,要有重点地做好夏末秋初灭蚊蝇及秋季灭鼠活动,铲除孳生地,为降低“四害”密度、减少虫媒传染病打下良好的基础。
(八)各乡镇、村要组织广大农户动手清理房前屋后的垃圾,清扫禽舍、猪圈卫生,减少蚊蝇孳生地,并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教育广大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减少各类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四、活动要求
(一)县爱卫会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县爱卫会组成部门尤其是行政执法、卫生、建设、农委、工商、教育、文体、环保、文明办等部门要根据自身的工作职责,在开展好自身卫生整治活动的同时,认真组织、监督、检查各所属单位、监管部门开展好集中卫生整治活动。
(三)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不断创新爱国卫生工作机制,推进爱国卫生的长效管理,依法加强爱国卫生执法力度,保障《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努力改善我县环境卫生面貌,为全县的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迎国庆爱国卫生运动活动周宣传标语
一、《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贯彻执行《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创建美好家园
三、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四、严格遵守《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做讲卫生讲公德的好市民
五、全面动员,人人参与,扎实开展“爱国卫生周”活动
六、搞好环境卫生加强个人卫生
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市容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