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汇总十篇

时间:2024-01-02 14:50:53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企业环境污染问题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企业环境污染问题

篇(1)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industrial enterprise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has become the focus of public attention. This paper, from the industrial enterprise environment pollution management analysis points out the main problem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 environment pollution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industrial enterprise environment pollution management,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X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近几年,我国的环境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但各地发展不均衡,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我国一些主要污染物虽然已达标排放,但绝对量很大,仍处于较高的污染水平。相当多的地区环境和生态破坏的现状没有得到改变,有的甚至在加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已成为危害人民健康、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工业污染是我国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工业环境污染管理是我国环境管理和污染控制的工作重点。

一、工业企业环境污染管理的主要问题

1.企业领导对企业环境污染管理不够重视

目前,许多企业领导的环境意识薄弱,比较缺乏环境政策与法制观念,存在许多思想误区,认为加强环境污染管理就是要制约生产经营,环境污染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应付环保行政部门等等。一些企业领导在以最小的投入换取更大回报的利益驱动下,有可能钻环保法制的空子或管理上的漏洞,诸如不正常运转治理设施,偷排和瞒报排污数量,甚至转移污染等来逃避环境义务的履行。大量事实表明,凡是领导重视环保的单位,环境污染管理工作都作得卓有成效,同时又促进了生产的发展,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并存。

2.资金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生产规模的迅速发展,产生的工业污染十分严重,治理任务相当艰巨。多年来,虽然年年有投入,岁岁有进步,但污染治理效果和人们的期望仍有较大差距。这与历欠帐太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不合理,城市整体功能不强等诸多原因有关,但环保资金投入不足,资金使用分散,投资效益低下是制约环境质量改善的主要因素。按照“污染者负担”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企业应当负责解决自身造成的环境污染,这部分资金主要来自企业的技术更新改造固定资产投资。但是,近年来,数以万计的大中型企业经营的步履艰难,让这些生产发展尚无保证的企业增加环保投入不太现实,这样势必造成投资渠道不佳,工业企业继续超标排放污染物。

3.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影响

我国的工业企业多是依靠大量消耗能源和资源的初级加工产业,工艺水平、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均较低,也很少考虑环境因素,由此造成资源浪费,单位产值污染物排放量高等环境问题非常严重。

4.员工素质问题

工业企业环境污染管理的基础在基层,它涉及生产的各个领域,没有广大员工的参与和积极性,企业的环境污染管理是很难搞好的。近年来,我国的员工队伍在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仍存在员工知识结构不合理,专业素质较差等问题。

二、工业企业环境污染管理的对策

企业应当对传统的环境污染管理思路有所转变。从经营理念的高度去认识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关键和根本,在此基础上,发挥自我调控,自我激励的作用,以最有利的方式,真正自觉、自愿、自主地参与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1.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环境政策法规体系

现代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和有秩序的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业污染防治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组成部分,应该纳入法制的轨道,根据国家或政府制定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进行控制管理。工业污染防治政策法规是市场机制下我国工业污染防治体制的核心组成部分。

1.1关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框架的建议

我国目前的环境法律框架中虽然有一部基本法,但一些重大的环境政策却未能得到很好的体现。根据市场经济国家工业污染防治的经验及其发展趋势,我国的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应包括:实施工业污染全过程控制的技术政策、发展环境标志产品的技术政策、技术及产品淘汰制技术政策、废物回收再用的技术政策、工业污染治理处置的技术政策、工业污染控制技术装备技术政策、工业污染防治的宏观调控政策。这些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实施必须有配套的经济政策和管理制度。

1.2加强环境立法

市场经济究其本质来说是一种法制经济,它要求一切活动都用法律加以控制、规范、引导,因此,从经验性立法转为导向性立法,在总结现有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经验的同时,着重对一些尚不成熟、正在试行的措施或制度进行科学分析、预测,订出一些引导性的法律。根据目前建立市场经济的进程来看,应加快环境法律体系中的单项法的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单行法规的内容不应当简单地重申环境保护基本法的内容,应当将其具体化、尽量地使其有利于执行,以免使下一层次的有权解释发生偏差。市场经济作为权利经济,内在的要求法治,我国应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作法,在完善实体法的同时,加强程序法。

1.3健全和完善环境标准及其实施监督体系

通过对国外环境标准体系研究,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尽快

确定我国环境标准体系需进一步完善的内容,使我国的环境标准体

系与国外先进的环境标准体系接轨。建立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选择重点污染行业、按行业特点制定排放标准,其实施易于与行业生产相结合,便于对行业生管理,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达到在生产中消除污染的目的。在完善国家环境标准的同时,加强地方环境标准的制订和舆论监督机制。

2.企业实施绿色化管理

2.1构建绿色企业文化

企业应大力推崇绿色文化,以人与自然的统一为核心,以崇尚自然、保护环境、维持生态平衡、降低资源消耗、促进资源永续使用为基本特征。

首先,企业的管理者,特别是高层决策者,应深刻认识经济高速发展给环境造成的巨大压力、环境问题带来的机遇和环境问题与

企业发展的关系,自觉顺应全球性的绿色潮流,增强环境意识和环

境责任感,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向全体员工不断的灌输企业的价值

观念,并通过运用管理权威强化员工对这些价值观念的认同,提高

企业形象。

其次,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制定企业道德规范,以条

文的形式约束全体员工的行为,激励他们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积

极性,树立企业的绿色形象。

再次,确立全员环保意识。通过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基本素质,提高环境意识,使每位员工清楚:环境问题带来的机遇与挑战,环境问题与企业的关系,如何将环保融入日常工作等。

篇(2)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35-0074-02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国外生态环保实践的先进经验之一。目前第三方治理主要存在企企合作、院地合作、政企合作三种模式,其中企企合作是最大化利用社会资本的途径,也是今后我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发展趋势。“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指引入第三方市场主体参与环境污染治理,排污方与第三方企业主体签订合同,由第三方企业根据合同有偿提供污染治理和管理服务,使排污方完成减排或污染治理义务。

一、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可行性分析

(一)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政策支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这是我国中央政府首次正式提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标志着我国环境管理制度的重大创新。随后,国务院和发改委先后出台《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其中都提到“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问题。直接推动“第三方治理”进入环保实践的是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该意见就第三方治理机制、治理市场、政策支持、组织协调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随后,各省纷纷出台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

(二)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优势

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环境污染治理的市场化途径,并不违反环保法确立的“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相反,是对该原则的创新性实践[1]。

第一,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可以拓宽环境污染治理的资本筹集途径。即使是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情况下,单纯依赖政府独自承担环境污染治理,也会出现资金短缺的瓶颈,而且实践表明,政府承担环境治理也存在资金利用率低的弊端。可见,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必须拓宽环境污染治理的资本筹集途径,将社会资本引入环境污染治理,弥补政府单独承担环境污染治理责任的弊端。目前我国正大力推行的PPP机制是引入社会资本的极佳契机。通过引入社会资本,让第三方企业参与环境污染治理,可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也提高环保资金的融资水平。

第二,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有利于提高治污效率和治污质量。营利性决定了企业并未将排污作为企业的生产核心环节,因此在资金、人力投入等方面都相对薄弱,也导致企业自身承担排污责任的效果差。而如果实施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将会由专门从事排污的企业通过专门的资金、技术、设备投入实现排污,这样就大大提高治污的效率和质量,提高应急处理污染事故的能力[2]。

第三,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可以实现生态环保工作市场化。通过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排污效益最大化。并且,随着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完善,可以进一步实现生态环境治理的市场化。

二、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面临的法律问题

目前,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在我国还处于探索阶段,还没有完善的与其配套的法律制度,因此,在实施中必然会面临许多法律问题。

(一)第三方治污企业的市场准入问题

以前,我国对环境服务类企业实行资质行政审批制度,但是,现在已经取消了国家的行政审批权,也导致治污企业的市场准入程序简化,条件降低[3]。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治污市场中治污企业层次参差不齐,很多治污企业设施不完备、技术不先进、资金不到位、治污效果差、履约能力低。因此,亟须通过法律专门规范第三方治污企业的资质、确保第三方治污企业规范运行。

(二)第三方治污企业的融资担保问题

第三方治污企业在融资中遇到的最大问题即担保问题。治污企业可提供的担保物有限。首先,治污企业没有土地使用权可供抵押,因为治污所占用土地属于污染企业;其次,治污企业的治污设施不能作为抵押物,因为治污设施与污染企业的生产设施附着在一起。因此,亟需通过法律为第三方治污企业融资担保提供制度支持。

(三)污染责任的承担主体问题

污染企业与第三方治污企业一般通过签订治污服务合同的途径建立法律关系,将治污责任转移给治污企业,但是,这仅仅是存在于污染企业与第三方治污企业之间的合同关系。除此之外,尚缺乏专门的法律规范第三方治污行为。现有的环保法仅仅规定了国家环保部门对排污企业的处罚权,而如果第三方治污企业存在超排等行为,尚无法律规定支持环保部门对第三方治污企业行使处罚权。因此,亟须通过法律专门规范第三方企业治污行为。

(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监管问题

通过环境服务合同将环境污染治理责任转移给第三方治污企业,不可避免地增加了环境污染治理监管的难度。如果没有严格的环境污染治理监管制度,则第三方治污企业可能会倾向于不履行或不严格履行治污责任,进而影响环境污染治理效果。我国在环境监管方面仍然存在基础设施和技术落后、体制不顺畅、人员素质不高等缺陷。因此,亟须通过法律专门规定第三方治理的监管办法、程序等问题[4]。

三、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法律问题的解决

(一)完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的市场准入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的资金、设备、技术、人员等要素对污染治理效果起决定性作用,因此明确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的市场准入条件,是规范环境污染第三方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也是确保治污效果的重要制度性保障。使环境污染治理进入市场领域,必然会出现低价恶性竞争的现象,从而导致很多污染治理企业的设施、资金、技术不到位,进而影响治污效果。因此立法应当按照治污类型明确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的市场准入标准,从源头上为第三方治理市场规范化运行提供保障。

(二)拓展融资担保渠道

针对从事污染治理业务的第三方治污企业,国家应当支持其通过债权、上市等方式融资。同时鼓励银行创新贷款模式,接受第三方治污企业提供的收费债权、应收账债等权利作为质押标的物提供担保贷款。

(三)立法明确相关主体法律关系

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主要是在污染企业与第三方排污企业之间存在环境服务合同关系,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分别享有和承担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该环境服务合同不同于一般的合同关系,合同履行的结果不仅仅只涉及双方当事人,还涉及公共利益,是污染企业是否履行环境义务的标准。因此,环境监管部门要参与到污染企业与第三方排污企业履行环境服务合同的过程中,对合同双方是否履行合同义务以及是否履行适当进行监管。综上,亟须完善第三方治理立法,对三者的权力、权利和义务予以明确规定,以保证环境污染治理效果的实现。

尤其要明确污染治理责任主体。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也指出要明确环境污染治理相关各方的责任。因此,立法应当明确污染治理责任主体应当包括污染企业和第三方治污企业。就排污企业而言,其与第三方环境污染治理企业签订环境污染治理合同的目的即转移治污责任。如果立法确定治污责任转移给第三方企业,则污染企业将不再承担监管责任,可能因为第三方企业的违约等行为不能达到预期合同目的;如果立法确定治污责任仍然由污染企业承担,则污染企业可能不会选择第三方治理,那么现有的污染企业自己治理污染的弊端将无法解决。因此要通过立法明确污染企业和第三方治污企业双方同时为污染治理责任主体。虽然污染企业与第三方治污企业通过签订污染治理合同明确了第三方治污企业的治污责任,但这只是双方合同的约定,在行政法律关系上,污染企业的治污责任仍然没有解除,污染企业仍然要承担环境污染治理的责任。如果第三方治污企业没有履行环境污染治理的责任,则污染企业仍然要承担环境污染治理的责任,这样规定实际上是赋予污染企业对第三方环境污染治理的监管义务,以确保污染治理效果的实现。同时,第三方治理企业根据环境污染治理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我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也明确了排污企业的环境治理责任。根据该规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并不能解除排污企业的治污责任[5]。

(四)立法完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监管机制

建立专门性监管机制。为了确保第三方环境污染治理的模式的正常运作,政府部门应当建立专门性监管机制。根据第三方治污企业的经营状况,由专门的政府监管部门对治污企业进行监控、评估,对没有实现治污目标的企业做出警告处理并帮助改进治理方案,确定整改期限和措施,确保环境污染治理目标的实现。

成立第三方监测机构。由于污染治理具有高专业性,因此,单纯依赖政府监管部门实现对第三方治污企业的监管并不现实。只有成立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第三方监测机构,才能适应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市场化运作形势。对此,政府可以考虑联合公众、公益性组织、项目投资者等,形成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社会共治机制。

目前,全国有很多省市都已经启动开展环境保护第三方治理试点工作。在这样的背景下更需要解决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所面临的法律问题,为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扫清法律障碍并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范占平.我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构建的困境及对策[J].郑州大学学报,2015(2).

[2]骆建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发展与完善建议[J].环境保护,2014(20).

篇(3)

一、生产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

生产企业在原料加工过程中会产生的大量废弃物,若不顾及环境的承载能力而将不经过处理处置的废弃物直接排入自然环境中会破坏环境的自然平衡系统而导致环境污染。因此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生产企业的废弃物在排入自然之前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1.国内生产企业存在“偷排现象”。生产企业每天都会产生数量巨大的废弃物,这些废弃物无论是堆放还是处置都需要企业付出一定的运行成本。当前,我国的小型企业大多数都是不具备防治污染的资金、技术和相关经验的。很多经济落后地区的政府为了解决当地人员就业等社会问题,会对一些环境不达标的企业放行。

造成环境污染问题的大中型企业则突出表现在一些缺乏必要的诚信经营观念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这些企业宁愿选择不讲社会公德的乱排放,不惜损害周边群众的利益来追求企业最大利润,在经营活动中只考虑自己眼前的现实利益,不考虑长远的环境利益。

2.跨国公司的“入乡随俗”。跨国公司通常都是历史悠久、资金雄厚,而且拥有领先的技术和防治污染的经验,对于跨国公司来说,避免污染是完全能够做到的。

据报道,肯德基、必胜客、百事可乐等九十家跨国公司上了环保“黑名单”。大部分上了污染企业名单的跨国公司在环保方面都拥有良好的口碑,保护环境甚至已经成为了那些企业的竞争优势之一。有一家日本公司,其在日本的八家工厂里有七家都达到了零排放,但是在中国却连最基本的排放标准都没有达到。他们进入中国以后很快就“入乡随俗”,降低了环境标准。跨国公司的管理非常严格,环境标准也很高,但我们发现有很多跨国公司竟然连最基本的环保标准都不能达到,结果真让人无法置信。

3.企业违规排放的危害。环保法规定企业产生的污染水体在排入城市管网前必须经过企业内部的预处理达到标准才能进入城市污水管网,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厂一般采用活性污泥法工艺,用微生物处理污水,微生物的生存条件比较苛刻,若企业将不经预处理的污水排入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会将微生物毒死导致污水处理厂运行瘫痪。有些企业在郊区江河边设厂,直接将未处理的污水排入江河中污染周边区域的土壤和地下水,不仅使该地区的农作物受到污染而且会严重污染依赖饮用地下水的附近郊区居民的饮用水,威胁着附近居民的身体健康。

此外,企业生产过程中较常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气态污染物也是酸雨、光化学烟雾和硫酸型烟雾现象形成的主要参与者;未经处理的固态污染物的随意堆放不仅占用土地、破坏环境美观而且有害的废物还会污染周边的土壤和地下水。

4.环境污染对企业自身的危害。根据我国的环保法规,受到环境监察机构查处的污染企业将处以罚款和停产整顿,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会被关闭取缔。由于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表现为缺乏必要的社会责任感,因此企业一经在社会公布会严重损害企业形象,影响企业效益。

二、政府解决企业违规采取措施

1.排污费标准提高。在环境污染方面,目前普遍的问题是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我国现行的2003年2月28日颁布实施的《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其中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只相当于目前污染治理成本的一半,实际征缴率更低。为了使排污费征收标准接近污染治理成本,国家环保总局有望近期出台新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去年7月25日曾表示,我国准备分3年将现在的排污费标准提高到污染治理的成本,促使企业自觉减排污染。

2.环保纳入诚信系统。去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出台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环保总局已经与中国人民银行合作,将环境违法企业信息纳入银行的企业诚信系统,作为银行系统放贷的依据之一,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今后将会因在环保方面的不良记录遭受银行信贷限制,以绿色信贷机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同时与商业部联合了加强出口企业环境监管的通知,严格控制环境违法企业的产品出口,相信会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企业的环境污染违法行为。

3.政府提供法律援助。已往出现环境污染损害案件,受害者面对企业由于缺少法律援助而处于弱势,这种状况将有望被转变。国家环保总局正在筹建12369投诉中心,下一步将鼓励任何公民、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就环境污染问题向国家司法机关提讼。

三、对生产企业解决环境污染的几点建议

解决企业环境污染问题首要是解决企业废弃物处理的成本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是通过清洁生产在产品的原料选择、生产加工和废弃的整个生命周期中,使工业废物得以避免、减少和循环再利用。

1.源头削减,防范于未然。企业可以通过改进技术,提高原材料和能源在生产过程中的利用率,节约原材料和能源,从而减少废物;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开发新材料来代替原来使用的材料。新材料应当具有更长的使用寿命和更好的性能,在新材料的获得和处理过程中应当产生较少的废料;使用的新材料要保证无毒无害,淘汰有毒有害的原材料,在全部排放物和废物离开生产过程以前,尽最大可能减少它们的排放量和毒性。

2.变废为宝,循环利用。循环使用工业废物,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深圳日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采用日本先进的生产技术,利用废弃塑料生产加工各种再生塑胶原料,实现塑胶资源循环再生利用,一天可吃掉“废物”100多吨。包头钢铁集团采用污水循环处理系统,处理后的水都再用于生产,让用水全部循环起来,使包钢工业废水实现了零排放。

篇(4)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也不断被提高,由此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尤其是近几年,因环境污染而引起的雾霾问题也越发严重,对人们日常生活工作造成的影响不断在扩大。雾霾问题的存在不仅会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也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而这也使得雾霾问题的治理逐渐受到了国家的重视。如何从立法层面解决雾霾问题、治理雾霾问题必须引起人们的关注和重视。

一、雾霾天气的根本成因

在我国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的情况下,雾霾天气的根本成因包括三个方面:第一,经济发展方式较为粗放。由于受到粗放式经济发展方式的影响,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消耗了大量的资源,而且这种现象在我国中东部地区尤为明显。利用粗放式经济发展方式去发展经济,需要消耗大量的资源,资源利用率也较低,以至于大气污染排放量日益增加,从而导致严重雾霾问题的出现。第二,能源结构不合理。F霾问题属于大气污染问题,而造成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之一是燃煤排放。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煤炭消耗量在能源消耗总量中占得比重较大,大气污染物排放也较为严重。第三,机动车污染。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升,机动车使用在生活中也越来越普遍。机动车行驶所排出的污染物,不仅会导致严重的城市灰霾,也会造成光化学烟雾污染,同时排出的有害物质,也会威胁到人们的身体健康状况。

二、基于雾霾问题的环境法治措施

在我国环境污染下,为解决雾霾污染问题而实施的环境法治措施应包括下述几方面:环境立法、环境执法与环境守法。

1、加强有关环境立法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问题变得越发严重,特别是雾霾问题。近年来,我国中东部地区多次出现大面积雾霾天气,严重影响着人们的身心健康,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而这也使得环境污染治理逐渐受到了国家的重视。为了更好地治理环境,从根源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特别是雾霾问题,我国正逐步加强环境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环境立法仍然有所欠缺,导致环境立法和我国环境发展现状之间存在较大差异,环境立法无法满足环境治理的要求,而要想解决上述问题,首先要加强环境立法,并逐步完善关于环境的法律法规,健全环境法治体系,以便确保环境治理和污染问题的处理能够有法可依,进而从根源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尤其是雾霾问题。

要想从根源上解决雾霾污染问题,从国家层面应当重视立法工作的开展,健全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污染源所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以及各个地区环境污染严重程度,制定符合地方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法律法规,将地方立法融入国家立法中去,以便更好地解决雾霾污染问题。事实上,由于地方政府对雾霾问题的防治主要是依靠国家相关立法,而对地方立法不够重视,以至于国家立法无法全面解决地方的环境污染,从而影响到环境污染防治的效果。在环境立法中,由于立法沟通较少,导致不同地区环境立法规定、法律等方面存在区别,无法做到全面衔接,以至于影响到环境立法的实施。针对这种现象,环境立法应做到全面统筹,全盘考虑,对不同环境部门审查、监督的范围进行明确,加强立法间的协调性,以便对环境立法进行完善。此外,对环境立法的宣传和教育也应予以重视,要加强对人们群众的普法工作,让人们认识到环境保护和环境立法的重要性,以便确保环境立法能够在雾霾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2、强化环境治理执法力度

环境治理尤其是雾霾污染问题的解决不能仅靠环境立法来解决,还应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法院与其他环境执法机构应依据相应的环保立法对其进行惩处,以便更好地治理环境。环境污染问题的处理效果不佳,不仅仅是因为环境立法存在不足之处,也是受环境执法力度不够的影响,人们对环境污染问题不够重视,导致环境执法缺乏一定的公信力与权威,进而影响到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究其原因,环境执法难度大是因为相关法律法规对环境污染问题缺乏硬性规定,导致环境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缺乏公信力和威慑力,以至于环境行政执法力度较弱,无法从根源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由于环境行政执法机关缺乏强制执行力,无法对违法、污染企业进行强制执法,以至于污染企业对环境执法视若无睹,污染行为有恃无恐。针对这种现象,环境执法机构应加大执法力度,并且相关法律法规也应赋予环境执法机关特定强制执行权力,以便更好地震慑污染企业,从根本上解决污染源,从而更好地治理环境污染问题,特别是雾霾问题。

3、培养环保意识,营造遵守环境法的氛围

环境法治的实施不仅要依靠环境执法机构,企业和个人也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以便更好地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改善我们的生活环境。在经济发展的影响下,部分地方政府因为过度追求财政收入,对经济效益高但造成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的企业惩处较弱,只是简单的以缴纳污染罚款作为惩处手段,很难形成震慑作用,也造成了企业环境保护意识较为薄弱。针对这种现象,环境立法应对污染环境的惩处方式进行明确,提高环境污染的执行力度,促使企业或个人对自身的环境保护意识进行培养,以便使其自觉遵守环境立法的相关要求,确保雾霾问题能够从根源上得到解决。

三、结束语

雾霾污染问题是近年来我国所遇到的较为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特别是在我国中东部地区。针对雾霾问题,要想从根源上解决该问题,应重视环境立法、环境守法和环境执法,对环境污染和保护予以明确法律规定,提高环境行政执法部门的威慑力,提高企业或个人的环境保护意识,以便更好地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参考文献】

[1] 魏宏彦.雾霾背后环境法治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6(25).

[2] 穆治霖.应对雾霾污染的法律思考[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4(1).

[3] 王振.依法治霾的法律理论分析[J].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2014(2).

[4] 张杰.我国雾霾污染防治的法律浅思[J].公民与法(法学版),2014(4).

篇(5)

中图分类号:F323.22文献标识码:A

引言

水资源对于国民经济建设、人们日常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居民生活水平逐年上升,但人们却忽视了对于环境的破坏的问题,尤其是农村水资源的污染破坏更加突出。加强农村水环境污染的治理,遏制水环境破坏行为,对于保障农村居民的健康的生活环境,推进农村生态建设具有十分迫切的现实意义。新疆的自然环境较为脆弱,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以荒漠中的绿洲农业为农村生产的基本环境基础。但近年来新疆地区的水环境的污染问题已经相当严峻,需要人们加强对新疆农村的水环境破坏现象的认识,因地制宜地解决水生态环境破坏、退化的问题,为遏制农村环境破坏、水生态环境退化,推进农村、农业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

一、新疆农村水环境退化原因分析

(一)管理制度不完善

我国有关部门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推出了《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并由管理部门主导以此为依据对水生态环境进行管理。但纵观此类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都对于农村水环境污染的问题没有针对性的规定,从法律层面还缺少对农村水环境污染行为的管理依据,因此有关部门还需要完善农村水生态环境治理的有关制度、法规。

(二)农业活动与经济活动造成污染

对于新疆地区农村水环境污染问题,更多表现在化肥污染、农药污染、乡镇企业污染、规模化畜禽渔养殖污染以及生活垃圾污染等方面。新疆地区的农村农业活动与内地具有相似性,农业生产中过度使用化学肥料,采用污水灌溉,导致地下水被大面积污染。相关的试验检测表明,新疆农村地下水中的硝态氮、硬度和细菌总数超标。此外一些养殖业也对水体产生污染作用。农村经济飞速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农村生活垃圾数量与日俱增,垃圾成分越来越复杂,治理难度增加,环境日趋恶化。农村人口居住分散,而且没有指定的堆放垃圾场所和专门的垃圾收集、运输、填埋及处理系统。垃圾处于无人管理状态,由于缺乏资金,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填埋处理等一些基础设施的建设,基本上是空白。

二、新疆农村水环境治理和改善对策

(一)加强农村水环境管理法治体系

笔者认为,立足新疆农村水生态环境的法律体系建立应该坚持下述几点原则:1、因地制宜的原则。需要结合农村各个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民族组成结构、当地人民的生活习俗协调发展。对农村经济建设来说,要合理利用当地自然资源,而不能竭泽而渔或以环境破坏换取经济建设的成果,在已经产生污染的农村区域应该加大水污染治理的力度。2、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新疆地区的农村水生态破坏问题已经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对于人们的生活产生了不利的影响,给环境的变迁带来负面的作用。所以应该加强预防措施的前提下,积极治理已经造成的环境破坏现象,并继续探索更适应农村区域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治理污染的发展模式。3、公众参与原则。环境是人们共同拥有的家园,是人们生活、生产的共同的空间,需要发动全社会的人们来一起努力为环境保护贡献自身的力量。因此,要加强新疆农村水生态环境立法体系建立,还需要加强人人参与的意识,大力宣传广大群众提高环保意识。而农民对于环境保护的意识过于单薄,加强环保教育的任务任重道远,需要有关政府部门加大措施进行宣传教育,发动农民积极防治水环境污染问题。

(二)加快研发污水无害化处理技术

农村传统的生产运作方式,对于环境的污染较现代机械化作业污染更少,需要适当增加农业运作方式的转变,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大力研发无害污水净化技术,可以有利于新疆这块干旱半干旱地区的农村农业生产的需要。

(三)加强生态化农业道路的推广

首先应充分考虑农村区域特点,实行生态平衡施肥术和生态防治技术,从源头上控制化肥和农药的大量施用;第二,结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业水、肥利用效率。第三,通过在农田与水体之间设置适当宽度的植被缓冲带,在农田景观中适当增加湿地面积,在地形转换地带,建立适当宽度的树篱与溪沟以及实行不同土地利用方式在空间上的合理搭配和不同农作物的间作套种、轮作等,也可减轻非点源污染物对水体的污染。从根本上来讲,农业生产必须走生态农业的道路,搞好产业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草)、退田还湖(湿地),有效遏制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盐渍化的发展趋势,实现新疆水环境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强化乡镇企业污染治理与环境管理措施

首先要加强和完善控制乡镇企业环境污染的法制建设。采取“台阶式”的经济技术政策和对策,对不同生产水平的乡镇企业,执行不同行业的技术规定和不同等级的技术标准。其次要加强宏观控制,做好市、区的环境保护控制规划。特别要重点保护水源,尤其是地下水源。结合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做好县级与乡(镇)级的环境保护规划,并重点制定乡镇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规划。控制养殖业发展规模,加强污水灌溉的研究和管理解决养殖业污染的问题,从根本上讲应科学、合理规划养殖业规模,建立生态型养殖场,走可持续农业发展的道路。

三、结语

新疆地区农村生态环境,尤其是水环境正遭受着有史以来最为严重的破坏,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需要有关部门加强法规管理体系的建立,加强对农民环保教育与宣传,以预防和治理水污染的方式相结合,引进适应生态农业发展的无害污水生态处理系统技术,为农村农业生产探索适合自身经济建设、与环境协调的发展模式。要想彻底解决新疆农村水生态环境的污染防控问题,还是需要靠农村居民人人参与到环境保护的实践中,因为造成水污染加快的其中一个最关键的因素就是人口密度快速加大,人口素质偏低。因此在全社会加强爱护环境,保护水资源的教育,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保护环境、防治水环境污染的良性社会风尚。

参考文献:

[1] 刘洪喜.浅析当前农村水环境恶化的成因与对策[J].科技信息.2011(05).

篇(6)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环保厅对我县造纸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挂牌督办的要求,全面整治,合理布局,通过污染治理、节能减排,全面、彻底取缔化学沤浆,实现清洁生产,确保造纸行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流域环境质量全面提高,实现全县造纸行业有序、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依法关闭全县化学沤浆造纸生产线,对以废纸为原料生产的造纸厂进行规范整治,督促造纸企业严格执行《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现有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实现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对有治理条件,积极配合开展污染治理,治理后达标排放的造纸厂,予以保留;对治理无望,治理后未达标排放的造纸厂,依法予以关闭取缔。通过整治,使全县造纸企业提质一批、整改一批、淘汰一批。

三、整治时间

造纸企业环境污染限期整治的时间为:2012年7月20日~10月10日。

(一)7月20日,全县造纸企业一律停电停产整治。

(二)7月24日~25日,对拒不停产整治的造纸企业,县人民政府组织县环保局、县经信局、县工商局、郴电国际分公司等部门进行全面检查,采取强制措施断电。

(三)在治理期限内,对申请治理工程建设的企业,经环保部门同意后,恢复治理建设供电。治理期间不得擅自恢复生产,擅自恢复生产且不听劝告的,依法予以关闭。治理期限内治理达标的企业,须报环保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成立县造纸企业环境污染限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顾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法院、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县监察局及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将造纸企业环境污染限期整治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篇(7)

关键词 :环境会计;会计报告;企业环境会计报告

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随之而来的是严峻的环境污染问题。许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遵循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试图隐瞒和虚报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编制环境会计报告,对外披露环境会计信息,企业可以反映其承担的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政府则可以根据企业的环境会计报告,制定相关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方针,从而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一、我国企业环境会计报告的问题

(一)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完善

随着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严重,我国政府出台了《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我国企业环境会计报告奠定了法律基础。然而,这些法律法规大多只是涉及到环境会计,并没有针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作出相关规定,也没有对企业的环境会计报告作出明确的要求。而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关于环境会计的具体准则,企业在环境会计报告编制的问题上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完善企业环境会计报告相关的法律制度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缺少社会公众的监督

社会公众作为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其自身的利益受到企业环境行为的影响。当人们的身心健康和生存环境受到危害时,便会产生环境保护的意识,对企业的环境行为加以监督。由于信息不对称,社会公众往往会通过要求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以监督企业的环境行为。但是,我国民众对企业环境信息的需求意识并不强烈,在“中国公众环保民生指数”的调查之中,“环保满意度”、“环保意识”、“环保行为”三项指标均为不合格。由于企业的环境信息缺少公众的监督,我国企业的环境会计报告难以得到促进和发展。

(三)披露的会计信息不充分

我国编制环境会计报告的企业主要集中于化工、钢铁等重污染行业,而其他行业自愿编制环境会计报告的公司并不多。从我国企业对外的环境会计报告中可以看出,大多数企业只是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环境会计信息做出定性的描述,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的定量数据较少。而且我国企业往往倾向于披露国家环保专项拨款、资金补助等维护自身环保形象的会计信息,对于企业保护环境所发生的成本和费用等涉及企业经济利益的会计信息则较少披露。由此可见,我国企业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不充分,具有选择性披露的特点,环境会计报告的功能和作用因此减弱。

二、国外企业环境会计报告的概况

(一)美国企业环境会计报告情况

美国企业大多通过编制单独的环境会计报告,对环境政策、环境成本和环境负债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披露。企业可以采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样式,也可以只列示环境成本。在会计制度方面,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了关于环境会计报告和审计方面的指南,起到了对美国企业编制环境会计报告的规范作用。在美国,无论是公众还是企业,都具有很强的环保意识。公众为保护生存环境对企业的环境信息具有较强的需求,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各方对环境信息的需求较强,美国企业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更为完整和可靠。

(二)日本企业环境会计报告情况

早在上个世纪末,日本政府便提出“循环型经济社会”的政策方针,建立了一系列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和环境会计的指导性文件,并颁布了《环境会计准则》,从内容和格式上规范了日本企业环境会计报告。由于二战后日本的环境遭受巨大破坏,日本民众的环保意识有了极大的提高。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后,日本企业不仅会遭受巨额的赔偿,还会受到社会的舆论谴责。日本的政府、公众和企业在环境问题上形成一个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促进了环境会计报告的发展。

三、改善我国环境会计报告的对策

(一)完善环境会计相关的法律制度

完善环境会计相关的法律制度,有助于规范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促进我国环境会计的发展。首先,应当在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加入环境会计的条例,并制定一项针对环境会计的会计准则,明确列出环境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等内容的规定,使得企业的环境会计报告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其次,要建立起企业环境保护的会计核算体系,完善现有环境会计制度,并通过建立对环境会计报告的审计制度,加强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督。此外,政府环保部门还应当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明确规定其应承担的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以提高企业对外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意识,加大政府对企业环境会计报告的监管作用。

(二)提高公众对企业环保信息的需求意识

国外环境会计的发展经验表明,社会公众对企业环保信息的需求意识越高,企业受到外界舆论和监督的压力就越大,便越有可能披露完整和可靠的环境会计报告,以满足人们对企业环保信息的需求。所以我国应当加大对社会公众的环境教育,让人们认识到环境的公共社会属性,意识到自身所具有的环境知情权和环境监督权。培养和提高社会公众对企业的环境信息需求意识,从而促进企业对外披露更为完整和可靠的会计信息。

(三)建立单独的环境会计报告体系

在传统的会计报告体系中,环境会计信息散见于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之中,然而通过对美国和日本环境会计报告的研究可以看出,建立单独的环境会计报告有助于提高环境会计信息的质量。单独的环境会计报告主要包括环境资产负债表、环境利润表、环境污染报告和环境绩效报告。通过单独环境财务报表的编制,将环境资产和负债、收入和成本的会计科目进一步细化,提供更为完整和可靠的环境会计信息,而企业的非货币性环境信息则可以通过环境污染报告和环境绩效报告进行披露,以帮助信息使用者更全面的理解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和效果。

参考文献:

[1]董延安, 姜琳敏. 西方发达国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比较与启示[J]. 会计之友, 2011 (25): 89-91.

篇(8)

中图分类号:X75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4)10020902

1引言

煤炭作为我国现阶段的主要能源,广泛运用于各行业的生产实践中,在给各行业带来发展的同时,也带来很大环境污染问题。但要取代煤炭这一主要能源还需要一段时期的努力。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和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阶段,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污染逐渐显现,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环境保护面临诸多严峻挑战。党的十报告中也提到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保护环境优化社会经济发展。

盘江矿区始建于20世纪60年代“三线”建设时期,建设初期环境保护配套设施薄弱,虽然近年来通过不断完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仍存在诸多问题。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日益重视以及企业的不断转型升级,作为煤炭采掘、洗选加工的源头企业将面临更严峻挑战。

2当今煤炭企业环保工作开展存在的问题

煤炭企业作为煤炭采掘、洗选加工的源头,在采掘、洗选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生产、生活污水。近几年来,在国家各级环保部门及行业标准要求下,在地方政府的正确引导下,煤炭企业对环保工作日益重视,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改造升级,完善工艺设备,提高管理能力,加大内部处罚力度,洗选业实现了洗水闭路循环,矿井水百分之百处理,污染物达标排放,环保工作取得很大的进步,但是还存在诸多问题,环境污染问题时有发生。

首先煤炭企业各级领导及职工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还不够,仍处于被动的状态下开展工作。煤炭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安全风险大的行业,面临生产任务重,人员紧张,安全压力大的情况。尤其在近年来,煤炭市场疲软,价格下滑较大,利润空间较低,甚至出现亏损,煤炭企业经营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往往重安全、重效益,而忽视了环境保护工作,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噪音、大气、水等环境污染问题不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而是被动地应付检查和整改。

其次地方环保部门和企业之间、企业内部环境管理部门和被监管部门之间矛盾仍然突出。企业对地方环保部门的检查、执法及内部监管还存在抵触情绪,使环保工作的开展困难加大。

最后企业内部环保机构设置不完善,专业管理人员不足;有些企业设置有专门的环保管理部门,有专职的管理人员,有些企业是其他部门代管,有些企业甚至没有,管理混乱。如果不解决以上问题,企业的发展将受到环境的约束,无法向前发展。

3新形势下煤炭企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的措施在新形势下,企业要发展,将面临很多困难,如果环保问题搞不好,将制约企业的发展。因此要解决煤炭生产过程中带来的诸多环保问题,企业必须更加重视环保工作。要做好环保工作,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去思考。

(1)企业各级领导必须提高对环保工作的认识,变被动为主动。要正确处理好安全、环保、生产之间的关系,要把环保工作等同安全生产工作来抓,要有向环保要生产、向环保要效益的理念。加大环保资金的投入,主动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及设备设施,提高系统的处理能力,使企业的污染物达标排放;主动开展工作,积极解决生产过程出现的各种环境污染问题,化解矛盾。

(2)加强与地方环保部门和内部管理部门的沟通交流,化解地企矛盾。企业的环保工作要在地方环保部门的引导下去开展,这样才能使企业在处理一些环保问题时少走弯路。作为一个企业来说,突发的环保事故是不可避免的,当遇到这样的问题时,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和环保部门进行沟通,寻求他们在技术上、管理上的支持和帮助,使得环保问题及时得到解决,避免造成更大的环保事故。往往在这个问题上,很多企业不敢正确去面对,遇到环保问题时,隐瞒不报,害怕汇报后被环保执法部门处罚,能躲则躲、能瞒则瞒,存在侥幸心理,往往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环保问题,造成更大的环保污染事故的发生。企业内部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监管部门下基层检查工作,被监管部门抵触情绪很大,思想观念落后。

因此要做好环保工作,沟通交流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做到政令畅通,才能减少工作上的误会,消除抵触情绪,工作才能顺利开展。

(3)完善企业环保机构设置,加强人员的培养。有先进的工艺设备,完善的管理体系和畅通的沟通渠道,但没有合理的组织机构和一支专业的管理队伍也是不行的。企业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部门是很有必要的,可实现地方环保和企业内部双重监管,增大环保安全系数。同时,大多数煤炭企业有了组织机构,但缺少环保专业的专职管理人员,环保专业人员匮乏,在这种先天不足的情况下,就需要企业内部加强人员培养。

(4)加强现场监管力度,提高职工操作水平。环保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现场监管、操作不到位造成的。监管的主要内容是现场制度的建设、操作人员的规范操作以及职工的文明习惯行为等。煤炭企业工艺系统复杂,污染点多面广,涉及到水、声、气等多个环境问题,一个环节做不到位,就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职工操作的小小失误就可能造成矿井水、噪音、尾气排放指标超标,因此只有把好现场关,加强现场管理,才能有效控制环境事故的发生。

(5)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职工环保意识。利用各种手段,在企业内部宣传环保法律、法规,让环保理念在企业每一名职工心中扎根,让每一名职工知道环保工作不是环保部门的事,而是每一名职工自己的事,深刻认识环保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4结语

环保是发展问题,也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当前,是我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解决突出资源环境问题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大力加强环保工作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实现环境保护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作为煤炭生产的源头企业,在当今煤炭市场下行严重,经营效益差,环保问题凸显的社会背景下,应该肩负起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为环保事业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篇(9)

当今世界的焦点集中在环境与发展上,正确解读我国的经济与发展形势对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十分重要。为了深入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我国要突破“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发展模式,深入解决环境中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推动环境的跨越式发展。

矿产资源是一种对人类有重要作用的资源,矿产资源经过地质成矿作用,把埋藏在地下以及出露于地表的有利用价值的矿物利用到工业中,从而创造工业利用价值。矿产资源是现代社会发展中必不可少的物质资源,在人们的生产和生活中都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然而,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它的储量有限。在矿产资源的开发过程中,必不可少会产生环境问题。矿产的生产过程以及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会对环境产生扰动和污染。对于矿业环境问题与解决分析的研究,有利于环境问题的防治,以及矿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一、采矿业环境问题的概念

采矿业环境问题是指矿业活动所产生的环境污染、环境破坏以及矿业安全卫生问题。矿业环境污染问题主要包括大气、水、土壤的污染,矿业环境破坏主要指采空区的地面塌陷以及崩塌、滑坡、山体断裂、泥石流等造成的土地破坏、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矿震、大自然中水平衡的破坏、海水的入侵等现象[1]。矿业环境安全卫生问题指的是矿业矿业生产活动中对生产与生产作业人员的影响以及危害。

表1 “ 十一五 ”期间工业污染物的排放状况

从上表中可得出随着我国生产总值的不断增加工业中的废水、废气以及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也在不断增加,因此为了防止矿产资源的严重短缺,矿业环境问题的保护也治理显得尤为重要。矿业环境污染问题广义是指环境污染因素进入环境与人为扰动,致使环境改变、环境质量恶化从而对整个人类以及其它生物产生危害。矿业活动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的排放对自然界的水体、大气以及土壤造成了污染。具体体现在:采矿业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炮烟、矿尘与冶炼炉中产生的烟气对大气所造成的污染[2];带有大量重金属离子、固体微细粒以及残余的化学药剂所产生的工业废水与矿坑废水排放于地表,经过水系渗透后对地表水以及地下水造成的水体污染;采矿业中产生的煤矸石、炉渣、废石等堆放在地表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采矿业发展十分迅速,年采矿石量达到60亿吨,但伴随着采矿业所产生的的生态破坏也与时俱增。许多地去的地下水为下降,水质恶化,酸雨现象严重[3]。据统计,我国矿区的固土废弃物堆放达70亿吨,直接侵占、破坏土地达1.7-2.3万平方公里。采矿业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安全问题,尤其是在地下开采中。尽管现代开采业的安全技术提高了,但也会经常事故。在采矿业中保障矿工安全的关键就是矿井通风,通风不畅会到导致矿工发生矽肺病。在矿井中,瓦斯的积累会发生爆炸,造成人员的伤亡。矿井中的通风系统是通过强力排风扇完成的,从而达到矿井内内达道负压,新鲜空气便会顺着其他管道输入矿井,达到良好的空气循环。

二、解决对策分析

1、强化采矿业环境问题的立法与监督管理机制

实现环境保护与环境问题防治的根本保障就是严格的法律制度和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矿业环境问题具有鲜明的特点,涉及到了环境工程学、环境安全卫生学,包括环境污染问题、环境岩土工程问题以及环境安全卫生问题。因此,针对采矿业环境问题必须进行专项立法,建立起适合我国采矿业环境特点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宜的法律体系和监督管理机制,使我国的矿业与国际矿业接轨。建立并且实行严格的矿山环境保护制度,从源头上避免或减少矿山环境破坏和污染。矿产资源的开发必须依据法律提交相关开发利用方案、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在矿山环境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上要严格实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4]。新建矿山或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必须提交矿山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对于那些不符合标准的企业应不给于批准。对于正在生产中矿山企业要实行严格的监督,杜绝过分追求经济利益而忽略环境保护的现象。

2、采矿业可持续发展状况分析

表2 2005-2009年我国县以及县以上工业污染治理状况

如上表所示2005-2009年间随着可持续发展zl。采矿业的可持续发展除了需要矿产资源、矿业经济、生态环境三者之间的协调发展,人为的管理监督是其关键。在我国矿业的可持续发展会受到矿产资源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生态环境状况、矿业的科技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影响。矿产资源是采矿业经济发展的基础。生态系统的平衡是采矿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我国是矿业大国,目前矿产资源紧缺任然是主要的矛盾。高强度的开发矿产资源仍然会带来很大的矛盾。矿山环境的保护和治理要着眼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谐社会的构建等战略目标,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规划、科技创新相结合[5]。保护矿山环境与加强矿山环境的综合治理,有利于改善矿山地区人民的生活环境,从而推进矿产资源的开发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洪武、吴爱祥;中南大学. 《矿业环境问题及防治对策》

[2] 刘芳;吉首大学,商学院. 《湘西州矿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因素及对策研究》

篇(10)

通过对全市医药中间体及产品企业,危险化学品的化工石化企业和无机化工、有机化工、精细化工、盐化工、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等化工石化企业(包括取缔、关停及废弃的)的集中整顿、有效控制和治理医药化工企业污染,积极推进医药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环境污染整治和结构调整工作,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和从业资质要求,淘汰各类违法违规医药化工生产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等设施,提升医药化工企业生产经营标准和环境保护水平,有效控制和治理医药化工企业污染,消除环境污染隐患,进一步遏制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实现医药化工行业科学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排查。排查整治的重点是及其主要支流沿线的化工石化企业以及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区和辖区内重要江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涉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准保护区及上游的医药化工企业。严肃查处沿江沿河医药化工项目未经环评审批的违法建设行为。

(二)重点检查沿江沿河各类工业园区和医药化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沿江沿河医药化工企业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执行情况;沿江沿河已取缔、关停以及废弃的医药化工企业处置情况。

(三)检查医药化工企业环境管理是否规范,污染物排放台账和日常监测制度是否健全;重点防控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情况;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情况,事故应急装备及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四)严格检查医药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存储、使用等是否符合安全、环保要求。

(五)认真梳理医药化工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的投诉、举报和案件,严厉查处危害群众健康、社会反响强烈的医药化工企业污染突出问题。

(六)严肃查处监控化学品企业未办理生产特别许可进行生产的违法行为。

(七)审查农药生产企业是否有营业执照、核准文件、每个品种是否均有产品标准、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生产许可证)和农药登记证,并审查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

三、时间安排

1、调查阶段:(7月20日至30日)。各县(市、区)对辖区内所有医药化工企业要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并分门别类统计,填报(附表《市医药化工企业污染整治调查表》)。

2、督查整治阶段(8月1日至20日)。由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等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的污染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调查表中的内容是否属实。根据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由职能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停产通知书或取缔关闭文书。

3、验收与后督查阶段(8月21日至31日)。督查组检查问题企业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取缔关闭企业是吊销营业执照、是否断电等。

四、组织领导

上一篇: 股权投资的评估方法 下一篇: 经济纠纷的处理流程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