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钱的法律知识汇总十篇

时间:2024-01-03 16:49:50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关于借钱的法律知识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关于借钱的法律知识

篇(1)

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二、有了借条就能打赢官司吗

法律意义上的借条,又称借据,是指出借人把货币或者实物交付给借用人,借用人按照约定予以归还的书面协议。借条作为一种书面证据,白纸黑字,能准确清晰地记载和反映借贷事实,便于履行,即使发生纠纷,也有利于解决,因而被广泛应用于现实生活中。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条只要能充分证明真实合法有效借贷事实的存在,法律就会给予保护,但有了借条就能打赢官司吗?对于下述情况,有借条也没有用:

1、违法借贷,不受保护

2、诉讼时效已过,法院爱莫能助

篇(2)

中图分类号:D922.2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35-0087-02

民间借贷正席卷南北,大有全民借贷之势,民间借贷到底是洪水猛兽,还是草莽英雄?笔者最近几年办理了大量民间借贷案件,有幸接触了其中纷繁复杂的人和事,感觉问题太多,正所谓“民间借贷,乱象丛生”。

一、民间借贷之乱象分析

(一)借贷主体铺天盖地

所谓的民间借贷并不是简单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其主体太乱了。近几年,各种担保公司、典当行、寄售行、投资公司如泉涌一般在大小城市里的大街小巷出现,几乎都在从事民间借贷或相关的业务。据中国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报告》显示,温州大约89%的家庭、个人和59%的企业参与了民间借贷。媒体报道,鄂尔多斯几乎“家家房地产、户户典当行”,都从事民间借贷或相关业务。参与的不光是普通个人和企业,家家户户都在搞,国家公务员在搞,事业在编在搞,甚至少数律师、法官也在搞。现在少数银行也充当着民间拆解“二传手”。领导们暗一点,民众们明一点。为什么这么多人乐于投身民间借贷?主要是民间借贷赚钱来得快!但凡事都物极必反,生意场上更如此,人人都参与的生意就必然崩盘。

(二)拨开借贷的面纱,丑陋不堪

1.欺诈。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凡有民间借贷的地方,就有欺诈。这些欺诈表现在方方面面,亲戚骗亲戚,朋友骗朋友,战友骗战友,同学骗同学,既有出借方的欺诈行为,也有借钱方的欺诈行为,正所谓欺诈与反欺诈。既有借钱时手续上的欺诈,更有借钱后的还钱过程中的欺诈。借钱时候,保证你肯定有能力还,实际上到时能不能还他根本没底;借钱时说肯定按几分利息准时支付,实际上还利息时能赖就赖,到时不但利息不全给,甚至本也不一定能还齐;借钱时说这钱急着用于正规用途,实际上拿到手后怎么用他自己甚至都想不到。专玩民间借贷的人几乎没有一句话能听。他们之间有数重借贷关系,骗来骗去,到最后谁都不知钱借给谁了。他们为了让人相信他们强大的经济实力,通常都开豪车,玩的都是大场面。可以说一切都在欺骗中进行。

2.逼迫。民间借贷过程不但欺诈无处不在,还有很多逼迫手段。逼迫手段之一:借钱时必去斩头息。现在去斩头息的方式颇为隐蔽:先按借条上的数字把钱汇给借钱人,然后立马跟着借钱人一起去银行逼迫他把斩头息取出交给出借方。这样表面上借钱方拿到了借条上完整的数字。逼迫表现之二,借款到期还不上时,出借人按照“约定”的利息逼迫借钱方将计算出来的纯利息重新打借条,同时要求借钱方将卡和密码提供出来,出借方将计算出来的利息打进该卡然后立即自行取出,再将卡立即返还给借钱方。这样表面上借钱方又多了一笔借款。逼迫表现之三:逼债。这个非常之多,手段是五花八门,软硬兼施。出借方常逼迫借钱方将有关产权证件原件交给出借方扣留,甚至办他项权证。还有在讨债过程中逼迫借款方追加担保人。现在的讨债公司也有不少。武力、半武力讨债屡见不鲜。

(三)民间借贷滋生问题众多

民间借贷监管方面一直是真空,使得民间借贷就向高利贷趋势去发展,一旦发展到一定程度资金链必然断裂,这种情况下必然会变成洪水猛兽。现在大多数民间借贷都是处在灰色甚至黑色领域,没有在阳光下运作,出现这些问题也在所难免。高利贷让民众财富被变相疯狂血洗、让百姓陷入人性扭曲。民间借贷案件现在成为法院民事案件的主流了,案件数量多、标的额大、执行难、战线长。到法院诉讼的还只是民间借贷的冰山一角,还有相当一部分没有诉讼,很多是无法诉讼。有不少大手笔的民间借贷者跑路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一跑路,即引起群发效应,大面积百姓受损。食利者的获利源头来自于实体产业,如若企业因无法消化高企的财务成本而倒闭,那么预期中的高利息回报必然沦为“无本之木”。更何况,前期高利贷的获利示范效应吸引了许多实体资金转道加盟,产业空心化日趋严重,民间借贷越来越像一座空中楼阁。一旦某一环节出现纰漏,其间的风险就犹如多米诺骨牌般扩散开来,给当地经济与社会安定形成重创。

1.让很多企业、经营者不堪重负,直至倒闭。民间借贷就是高利贷,很多中小企业急用钱时不顾一切,被民间借贷手续快速便捷的表象所迷惑。实际上民间借贷手续虽快速便捷,但利息高得吓人,月息五、六分已属正常,还有月息超过一毛的,更要命的是还要去掉斩头息、到期不还计算复利,这样一年下来利息可能超过百分之百。一旦卷入高利贷,本来效益不好的企业雪上加霜,拆东墙补西墙,企业资产被挖空并形成恶性循环,严重影响企业进一步健康发展,说很多企业就是被高利贷压垮的一点不夸张。

2.极易引发各种犯罪。一是集资诈骗罪。放贷者通过承诺高利息、虚假宣传方等手段,大量吸取公众、经营者的资金,一开始都能兑现,让那些出借者尝到甜头,愿意借钱的人越来越多。集资者随着手头上钱越来越多,胆子越来越多,越来越张扬跋扈、胡作非为,后虽拆东墙补西墙大量的钱还是还不上,问题越来越严重。吴英、曾成杰就是我国近来发生的被法院认定为集资诈骗两个最为典型的案例。二是非法拘禁罪。一些玩高利贷的人往往雇佣一些社会闲杂好斗人员,甚至勾结黑社会,讨债、逼债,在借款人到期无法偿还贷款时,往往会对借款人或担保人强行拘禁,逼迫偿还贷款。还有放款合伙人之间因为资金问题而发生矛盾进而对同伙拘禁。三是绑架罪。一些放款人为追回贷款及巨额利息,有时铤而走险对借款人或他们的家属实行绑架,还有极个别的借款人为了偿还高额利息,绑架他人以获得赎金。四是诈骗罪。一些放款人为了保证“资金链”顺畅,往往利用他人的信任,采用欺骗手段获得资金。还有个别借款人为偿还贷款,采用欺骗手段骗取他人钱财,借钱时什么条件都答应,其实内心里借了就是对准不还,钱拿到手后就玩失踪,换手机号码,搬离住处等欺骗手段。五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其实,绝大多数放款人自己并无多少资金,一般都是以高息高回报为噱头,吸收社会上不特定对象的存款,因此,往往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以上只是民间借贷极易引起犯罪几个主要罪名,有的还引发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其他罪名。

3.影响银行金融秩序。首先,大量民众闲散资金因追逐高利不愿意存入银行,四大银行存款迅速锐减,银行正常业务的开展大大受限。其次,一时间银行内部人员甚至也玩起了高利贷,违规将银行的部分资金投放到高利贷市场。再次,民间借贷中的大量资金通过银行流动,造成银行业务混乱和资金流的虚假表象。第四,民间借贷自定利率,银行都是国家定利率,民间借贷利率远高于银行,使得银行对国家的利率政策无所适从。最后,因高利贷的一些突发事件造成民众到银行疯狂挤兑现象,给银行造成混乱。

4.影响社会稳定。很多地方因民间借贷引发了,位于金字塔底部的民间借贷者上访闹事,相关命案时有发生,极大地影响了社会稳定。《白毛女》中,杨白劳因高利贷被逼得家破人亡,喜儿逃进深山成了白毛女,痛恨恶霸地主南霸天太狠毒。那是在旧社会。在提倡和谐社会的当代中国,在人民权利得到充分保护的今天,因高利贷而被逼家破人亡的事实依然活生生存在,不能不说政府在依法治国方面还有很大差距。

二、治理民间借贷乱象之管理措施及立法建议

如何规范民间借贷,让其回归良性,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笔者认为既要采取一定的管理措施,也要加强这方面的立法。

(一)民间借贷管理措施建议

1.发展和完善正规金融机构的服务,金融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提高服务水平,加强服务创新。各商业银行要按照《银行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的要求,切实改进中小企业的授信管理,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在坚持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的前提下,适度对那些经营管理水平较高,产品有市场竞争力,能够还本付息的企业加大信贷投入力度,支持其合理的资金需求。利用现代化高科技为民众提供尽可能简便、快捷的存款、贷款服务。各大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在向国有企业、大中型企业倾斜同时,要适度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人民银行应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政策引导。金融部门要创造条件,积极开拓融资市场,为企业直接融资创造条件,从而规范企业行为,同时也为投资者正确把握方向提供稳妥的金融条件。

2.银监会应切实担负起金融监管职责。培育和建立合法的民间金融服务体系,改造民间信贷机构性质,引导民间信贷机构规范经营行为,有利于弥补目前我国金融体系服务不足的缺陷,满足多元化的社会金融需求。金融监管部门应制订严格的管理规定,给予民间金融一定的法律地位,尤其是自发形成的有组织的金融活动加强监管,避免“金融风波”;同时要坚决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活动,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在继续改革和完善正规金融的同时,让非正规金融即民间金融步入正轨。

3.政府应切实改善投资环境,同时发挥其一定监管职能。要加大投资体制改革的力度,建立储蓄投资转化核心机制,加快资本市场发展速度,积极为民间社会资金顺利进入投资领域拓宽渠道、扫除障碍。加快金融体制改革,为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政府可尝试建立对民间借贷的监测体系,定期采集民间借贷活动的有关数据,及时掌握民间借贷的资金来源、资金投向、利率水平、交易对象等变动情况,为有关部门制定宏观政策提供数据支持,并相应地将民间借贷行为纳入宏观调控体系。

4.强化金融和法律知识宣传,引导民间借贷健康运行。首先,在办理手续上,要引导其按照银行办理贷款的程序,有凭有据,大额度贷款实行公证,防止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其次,要引导民间借贷资金用于经济发展上,防止用于非正常消费。提高民众金融素质,对民间借贷的潜在风险进行必要提示,增强群众的金融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提高投资者风险识别、判断能力。

(二)民间借贷立法建议

民间借贷在我国如此普遍的存在,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相关问题愈演愈烈,目前已上升到影响社会稳定的高度,却没有相关立法对此进行规制,不能不说是个缺憾。目前仅有少量的最高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比如最高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比如大额借款,须提供银行打款凭证等意见。这些意见是指导法院审判的,对如何规制民间借贷的运行一点作用不起,特别是不能有效打击高利贷。所以,笔者以为,当下迫在眉睫的不是民间借贷的民事立法问题,而是要加强刑事立法,出台一个刑法修正案,专门打击民间借贷中涉嫌的各项犯罪。具体有以下两点建议。

1.将赚取高利贷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直接入罪。管理民间借贷重点是遏制高利贷,要把赚取高利贷直接入罪,哪怕是赚取了高利贷但还没有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只要赚的利息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且数额较大、情节严重。民间借贷这几年为什么那么疯狂地兴起,就是食利者靠“钱生钱”,疯狂地赚取高利贷,来得那么快,那么容易。疯狂赚钱的背后,必有人严重受损。从美国和我国香港的经验来看,利用刑事手段打击高利贷是其共同的立法选择。我国香港地区《放债人条例》设定了两个高利贷界限,对于不同层次的高利贷规定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违反该条例第24条(年息60%的实际利率)即属犯罪。

如何定罪?目前我国刑法还没有直接打击高利贷的罪名。刑罚中已有的高利转贷罪客体是信贷资金管理制度,非法经营罪的客体是国家许可经营物品或业务以及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管理的市场秩序,该两个罪名尚不能将赚取高利贷入罪。那么笔者建议出台新的刑法修正案的处理方式有二:一是可以直接将上述两个罪名客体扩大,将民间资金的利益保护纳入进去,比如高利转贷罪中的资金不限于金融机构的资金,应包括民间资金,比如非法经营罪中不准金融机构之外的单位或个人将吸收来的资金转手外借;二是干脆确定一个全新的罪名就叫“高利放贷罪”,主体是除金融机构外的单位或个人,客体是资金的正当使用权益,客观方面为将自己或他人资金以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向外放贷赚取利息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主观方面为故意。

2.降低民间借贷的入罪门槛,加大打击力度。这么多年来,最高院“不准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予保护”的规定不但不起作用,反而助长了高利贷的违法犯罪行为,因为放贷者因此胆子更大,私下里随便约定利率,只要借钱人愿意给,可以随便超过这个规定,反正最坏的结果是到打官司时超过四倍的部分不予支持。如果只要超过四倍、获利较多、情节严重就定罪入刑,那么放贷者还敢随便定超高利率吗?

降低入罪门槛,还要做到:一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原来规定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笔者以为标准偏高。笔者以为要降低一半,个人15户、单位75户足矣。数字越高说明问题越严重,而打击犯罪在初始阶段才更能保护民众利益。二是借款后常有债务人恶意躲避、频繁更换电话号码、搬迁住处的。此类行为,达到一定时间、情节严重的,可直接定性为诈骗罪。三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对象不宜有过多的限定,现在好多犯罪对象就是亲朋好友、同学、战友、同事。自家之外的人都可以列为犯罪的对象。

篇(3)

跟很多专业性的职业一样,律师也是需要通过资格考试和审核才能入行的。2017年后,司法考试报名条件有了新的改革,较之前更加严格,这就意味着,想要成为一名律师,至少需要经历四步:

第一步

取得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非法学类本科的需要获得法律、法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以上;

第二步

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合格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

第三步

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通过律师协会的考核,由司法局颁发律师证;

第四步

不停学习,积累经验,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

这看似简单的四步,背后要下的功夫可谓是十分巨大。你不仅要练就一身深厚的内功和敏锐的反应,还要掌握沉稳的外在气场,才有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并最终在职业战场上赢得属于你的胜利。

当然,律师并不像大家想的那样,什么官司都能打,律师内部有相当多的分类,专业化也是律师行业一大特色。但不管你是兼职或专职律师,公职或法律援助律师,你都要勤奋修炼自己的“内功”和外在气场。

外在气场别小瞧

律师其实是一个“颜狗”属性很强的职业,连我自己开庭时看到对方律师都会优先看脸……啊不是,看气场。在庭审中一上来先用气场压制住对方的不占少数,有些人一看就有一种凌厉的、稳重的气势,而有些人一看就靠不住,或者过于稚气。要找合作的律师,我们通常会优先找第一种稳重可靠的。这可是我拿亲身体会过的“栗子”在“剥”给你们讲。虽然通过了天下第一考――司法考试,抗过了一文不名的实习律师生涯,跟着指导老师办了一些案子,终于成为一名正式的青年专职律师了。然而说实话,要是我不出现在律师事务所,没有人看得出来我是律师。“矮萌萝莉”的外表是我职业道路上的绊脚石,因为娃娃脸显小,发生过好多好笑又烦恼的事――

片段一

我带着某实习男律师去顾问单位办事,该男生长相成熟(我真的没有说他老啊!),身高185cm。顾问单位某领导迎面走来,握住实习律师的手:“胡律师你好你好,辛苦了,这边坐。”(啊喂,我才是胡律师啊!)

片段二

客户来律师所询问:“XX让我过来找胡律师,啊,是你吗?”(等等把话说清楚了,你脸上大写的失望是怎么回事?)

片段三

开庭前,法官环顾一周,然后问:“被告人到了吗?”(喂,法官同志,我就坐在被告席上,请不要忽视我好吗?)“哦,你就是被告人,我以为.....”(欲言又止。)

内在功力靠勤奋

气场碾压完毕后,接下来就是凭实力,考验“内功”的时刻了。

首先,你必须具备过硬的法律知识储备。常常会有人问我“你们律师是不是要背很多法条啊?”这是公众对律师专业知识能力的普遍认知,这个认知固然有偏颇,但也说明了一个事实,一名好的律师必须熟悉自己专业方向和领域的法律知识。不过,让大家失望的是,几乎很少有律师能像某些剧中那样,炫酷地说出你违反了哪部法律第几条第几款。真正做了律师你会明白,其实不需要背那么多法条,但你必须要熟悉相关的知识,并且能灵活运用,这是一个比“死记硬背”到“滚瓜烂熟”更加严格的标准。

其次,你要有一颗强大的内心。因为律师很容易就负能量泛滥,毕竟每天都是“一脑门官司”:面对出轨想离婚还要抢孩子多分财产的人,你心中一万句骂人的话不能讲,还要尽其所能为其争取;面对盗窃抢劫故意伤害他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你满腔怒火却要为其辩护……当然,你也可以自己选择当事人,但那一定是你的名气足够大,能力足够强的时候了。在那之前,你见多了离婚纠纷翻脸不认人的夫妻,见多了借钱不还反目成仇的朋友,见多了各式各样的罪犯……各种负能量便会慢慢地充斥生活,如果不会排解,就很容易造成心理负担。

当你具备了以上两个条件后,我们就可以在一场诉讼庭审中扮演传达当事人意见的角色了,但要想驳倒对方观点,说服法官,优秀的口才表达和敏捷的逻辑思维就显得尤为关键。虽然不像律政剧中大家看到的那样,律师在法庭上天花乱坠、口若悬河,但实践中的庭审亦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答辩、举证、质证,每一项都需要律师的大脑高度旋转,巧妙紧逼,步步为营。你必须不停地思考分析,敏锐地察觉各种证据之间的联系,理清思路并流畅表达来驳倒对方的观点。

那么如何提高自己的表达和反应能力呢?落脚到一个词:见多识广。读书的时候,老师曾跟我们说过,律师必须得是一部行走的百科全书。只有你脑子里的东西装得多了,你才有可能在这个基础上提高自己的思维敏捷性。那个时候不懂,只觉得律师好酷。真正参与实践才深刻理解这句话的含义,律师就是什么都得懂,否则很多工作没法开展。

举个交通事故律师的“栗子”,你以为懂法就行了?不行,你不仅要懂得所有关于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这是基本的,还要熟悉各地法院的裁判倾向,然后你还要了解――

医学方面的知识

某些典型病如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用什么药,什么样的伤情可能造成什么样的伤残。

发票收据知识

什么发票和收据是正规的,哪些是假的违法的。

车辆知识

不同的车是什么价位,车辆的维修常见问题,撞击情况不同可能导致车辆产生哪些损失,各种准驾车型。

你以为这就完了,你还是太天真。咱还要知道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运作模式,这样才能鉴别公司的各种证明各种印章的真假……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小知识。都说律师当久了会看病能打假,也不是]有道理的。

未来发展:爱拼才会赢

既然律师这一行内外要求这么高,那他的就业前景和收入想必是十分可喜的吧?事实上近十年的法学热潮使得一时间法学专业学生泛滥,就业率屡创新低,很大一部分法学毕业生最终改行做了与法律无关的其他工作。

篇(4)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材都是以栏目为单位进行内容编排的,七年级道德与法治教材也不例外。七年级道德与法治教材每一单元的主题都非常鲜明,并且,每一课的内容都是从“运用你的经验”开始的。如七年级上册第一单元的主题是“成长”,第二单元的主题是“友谊”,第三单元的主题是“师长友谊”。在教学中,教师可以结合栏目主题,以学生生活体验、经验为起点,将学生已有经验引入到新课中去,引导学生将新知识与自身经验结合起来,实现自身知识经验与新知识的交流、碰撞与共鸣,进而加深学生对知识的认识和了解,使学生有所想,有所悟,有所得。如在七年级道德与法治第二单元第四课“友谊与成长同行”教学中,教师可以周华健的歌曲《朋友》进行导入教学,用动感的歌曲点燃课堂。然后,结合内容主题,在课堂教学中穿插入这些内容:①人是群居群体,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圈子、朋友和家庭,我们的言谈举止、兴趣爱好或多或少都会受朋友的影响。你个人认为,有知心朋友,与朋友的友好相处,对于自己来说有什么好处?②几乎所有人在成长中都要经历几次阵痛,如果你有一个或几个乐于助人、乐观豁达的朋友,祝福你,那是你的幸运。请大家畅所欲言说出那些对自己产生过重要影响、让自己感激感动的朋友,让我们带着友谊和感动上路;③结合中学生的生活实际,谈一下大家在交友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友谊的错误认知,如认为友谊是一成不变的,如果自己的好朋友结交了新朋友,自己会有失落感,有的人甚至认为自己被朋友“背叛”;认为友谊就是讲义气、够朋友,能玩到一起;为了不伤和气,对朋友存在的问题、坏习惯等避而不谈等。如此这般,借助这些生活化的问题、话题来教学,不仅可以加深学生的感悟和体会,激活学生原有的知识储备,还能升华学生的思想感情,使学生朝着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方向不断前进。

2模拟现实,创设情境

陶行知先生说过“生活即教育,学校即社会”。换而言之,生活是课堂知识的来源,同样,各种可以激发、激活学生情感和体验的生活素材,都可以应用到课堂教学中来。初中生虽然心智发展还不够成熟,但是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生活经验,关于许多事情他们也有了自己的想法。根据学生心理特点、生活经验,让学生在生活化教学情境和生活体验中发现自己,完善自己,是新课改的要求。以生活化教学理念为指导,根据教学内容特点和要求,开发各种教育资源,构建与课堂教学内容相协调的生活化情境,并在生活化氛围中对学生进行价值引导,是提高中学道德与法治教学效率的可行性路径。因此,在道德与法治教师教学中,教师要立足于生活,深入生活,围绕学生生活实际来挖掘、整合各种教学资源,使课堂教学朝着生活方向拓展、延伸,使学生在生活化情景中接受价值引导和法治理念,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如在七年级道德与法治第四单元“生命的思考”教学中,教师可以利用多媒体课件播放几则有关“小学生因为玩游戏、看电视挨父母、教师批评跳楼自杀”的新闻,然后,围绕新闻提出几个问题,创设问题情境:是什么导致一些年轻人越来越轻视生命?你认为孩子的悲剧是什么造成的?是家长以孩子为中心,对孩子的溺爱、放纵和过高期望?是教师管理方法简单粗暴?还是学生情感脆弱、缺少自我约束?我们在今后的成长中,该如何应对挫折,对生命该持有什么样的态度?然后,让学生结合生活中的真实情况,去思考问题。在学生思考问题,给出答案后,教师再进行道德与法治教育,这样要比单纯的理论灌输效果更好。

3将课堂朝生活方向延伸,对学生进行价值引领

生活是一部百科全书,许多生活现象的背后都隐藏着丰富的历史、地理、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知识。将社会场景展现在课堂上,使抽象的知识具象化,不仅可以帮助学生扫清理解障碍,还能使学生在熟悉的场景中发现“自我”,丰富学生的情感,提高学生的认识。因此,在七年级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要从知、情、意、行等方面入手,营造一种多方交织融合的教学氛围,使学生在生活化氛围、场景中扮演角色、进行想象、得到锻炼、受到启发,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如在七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第四单元“走进法治天地”教学,教师可以结合学生生活实际,从苏丹红咸鸭蛋、瘦肉精猪肉、三聚氰胺毒奶粉、废纸包装方便面、皮革酸奶和果冻等饮食安全问题入手,讲述法治与民众生命财产、人身安全之间的关系,法律、法治的地位和意义,使学生理解法律的作用,提高法律意识。然后,教师可以结合生活中常见的现象或者中学生熟悉的一些话题来进行法治教育,如亲戚朋友之间借钱,碍于情面,没有打借条、立协议,结果借款方不愿意还钱,双方闹上公堂;出行时,上学路上,一些机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随意闯红灯、飙车造成交通事故,人员伤亡;一些中学生沉迷于网络,因网游而抢劫他人财物,或者在网络空间中随意攻击他人,浏览非法网页,传播不良信息等,教导大家树立法律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要有意识地去接触、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自我约束,做一个守法守信的好公民。

篇(5)

1 中国农村民间金融的概念与发展现状

1.1 概念

民间金融在学术界尚无明确的统一界定。本文所研究的农村民间金融主要指与城市相对应的、运作主要依赖于地缘、血缘、业缘、人缘等机制的非正式金融组织和金融活动。一般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地方性、甚至草根性;二是内生性、自生自发性;三是总体规模大、单体规模小;四是小范围内信息对称度高;五是金融当局监管难度大。

农村民间金融的主要运行形式有:(1)农村信用社(现实中属于国有金融的部分除外):农村信用社是由农民入股组成,实行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互助金融组织;(2)农村合作基金会:农村合作基金会是社区内为农村、农民、农业服务的资金互助组织。1993年,为规范金融市场、整顿金融秩序被全面取缔;(3)合会:合会是一种自发的民间信用互助形式;(4)民间借贷:主要是农户间个人借贷,一般在亲朋好友间进行;(5)私人钱庄:私人钱庄是指没有经过审批设立的类似银行的金融机构,2002年1月31日,《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发出后被取缔;(6)民间集资(7)小额信贷

1.2 发展现状

1.农村民间金融规模大,分布范围广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逐步发展,金融需求旺盛。农村民间金融随之蓬勃发展,成为农村金融中不可忽视的力量。据2005年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地下金融调查》课题组对浙江省五个地区224家中小企业、119个个体工商者的调查得出:在中小企业融资来源中,通过企业间的拆借和私人性质的金融机构获取资金的比重分别是24%和14%,两者合计高达38%,这还不包括其他途径的农村民间融资;据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农村固定观察点采集的农户数据,民间借贷数额占总数50%左右;截至2011年3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3027家,贷款余额2408亿元。由此,农村民间金融规模之大、范围之广可见一斑。

2.农村民间金融地区差异性大

我国农村面积广大,风土人情各异,经济发展水平不尽相同。农村民间金融主要受农民收入水平、政府对农村信贷政策、农村居民消费倾向及储蓄意愿影响,这使得各地的农村民间金融呈现不同形式、依靠不同信用机制、利用程度不同。从形式看,合会主要分布在浙江、福建、广东等地;小额信贷公司数量以、辽宁省、江苏省、安徽省居多;民间集资则各地都有。从信用机制看,民间借贷多是通过血缘,人缘为纽带;同业拆借则是以业缘为基础。从规模看,东部地区农村民间利用程度最高,中部次之,西部最末。

3.农村民间金融适应农村金融需求

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测算,到2020年,我国新农村建设新增资金需求总量达15万亿元~20万亿元,金融无疑要在其中担任重要作用。然而,农村正规金融却存在诸多问题,一是政策性金融功能缺位,极大地制约了金融支农作用的有效发挥;二是商业性金融不愿涉足,直接减少了对三农信贷资金的投入;三是农村资金城市化严重,极大降低了支农资金的供应力度;这些问题使得农村正规金融无法满足农村资金需求。而与农村正规金融相比,农村民间金融具有手续简单、方便快捷、利率灵活的优势。农村民间金融萌芽于小农经济时期,当时社会秩序较为稳定,宗族家庭观念极为浓厚,加上地缘与血缘关系,人们之间的借贷活动成为有无共济的义举,一直绵延至今。这形成现今农村民间金融依靠信任和名誉作为信用机制,适合农民缺少抵押物的状况。农村借贷速度快,一般2~3天就可以拿到贷款。民间借贷的利率灵活,一般无息或是低息,高利贷只是个别现象。根据样本调查,农户年平均借入现金为1617 .5元,平均借出现金为1926 .4元,借入和借出的资金比例相当于典型农户总收入的15%(朱旭东,马妮,2005)。

2 农村民间金融面临的困境

2.1 外部环境严峻

1.法律地位不明确

农村民间金融在促进农村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农村民间金融没有合法的法律地位,这使得农村民间金融境遇尴尬。由于没有完善的法律管理体系,农村民间金融一直处于边缘化地位,一些合理、合情的利益得不到保护。农村民间金融成分复杂,在没有合理的区分标准下,不论是否有益,一般都被划归为灰色金融甚至是黑色金融。以小额信贷为例,根据《小额信贷公司指导意见》中相关规定,小额信贷公司在法律上只是有限公司而不是金融机构,以有限公司身份从事金融业,使得小额信贷公司不能吸收存款,限制了其发展和转型;监管上,小额信贷归当地金融办管理,但金融办并没有成熟的管理体系,容易造成监管不力。

2.政策扶持力度不足

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行政管制经济依然存在,同时,属于市场的力量不断增长,这为农村民间金融的生存提供了极大的空间,也对农村民间金融发展形成阻碍。现今政府对农村民间金融是持默认而不提倡的态度,这使农村民间金融不仅不能享受政策优惠,还要受到行政严格干预;而市场力量的增长又加速了农村民间金融借贷利率的失控。律法规定,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利率市场化受到阻碍;正规金融极少接受农村民间金融机构及组织的融资请求,即使接受农村民间金融也不能享受同业拆借利率。

2.2 内在机理缺陷

1.自身管理体制不完善

一套完善的管理体制是事物持续的必要条件之一。随着农村资金需求量的不断增大,农村民间金融发展越来越快。然而,由于农村民间金融的自生自发性和草根性,农村民间金融没能够形成完善的管理体制。农村民间金融的金融交易一般是依靠社会关系网络,而且大多数农户文化水平低,管理意识淡,像和会、民间借贷和民间集资多是依靠祖辈积累的经验行事;农村信用社和小额信贷公司由于组织结构不规整,从业人员水平低、业务流程不健全等缺陷,不仅影响其运作效率,而且容易产生呆账、坏账现象,给农户造成损失。以农村信用社为例,2008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分别为2965亿元和7 .9%;2009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分别为3490亿元和7 . 4%;2010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分别为3183亿元和5 .6%。

2.借贷风险保障低

农村民间金融的产生与发展有其优势,但也存在短板,尤其是应对风险方面。(1)由于农村民间金融的分散性与区域性,在应对市场风险时,无法形成一个整体,因此防范市场风险的能力低。(2)农村民间金融基于熟人社会圈的借贷关系以及依靠信任和名誉维持信贷运行的信用机制脱离了金融当局的监管,使得农村民间金融借贷风险大增。(3)农户的契约意识淡薄,大多数借贷都是在私下双方直接办理或在第三方的见证下进行,仅有口头约定或一纸借条,没有正式合同。若债务人无法按时还款,则易引发经济纠纷且难以处理。(4)当借贷范围扩大时,尤其是存在交易中介时,信息对称度降低,风险上升。此时,债权人可能难以收回借款,债务人也可能陷入高利贷陷阱。以民间集资为例,近年来,非法集资方式层出不穷,非法集资类案件迭增。公安部数据显示,2011年1月至9月,全国共立非法集资类案件1300余起,涉案金额高达133.8亿元。

3.资金使用结构变化

我国农村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资金农户借钱一般用于生活消费、生产投资和其他花费,其中生活消费与生产投资占的比例极大。生活消费包括婚嫁丧病、子女教育;传统生产投资一般是农业投资和个体实业投资。根据李勤和李人庆博士调查的样本数据显示,平均每户一般性生产支出9413 .85元,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2876 .09元,日常生活支出9438 .96元,住房和耐用品支出3894 .92元。近年来,由于农业投资成本高、风险大、资金回收期长,投资增长率正在下降;与此同时,为了高收益,流入金融业、房地产的资金变得越来越多;一些农村民间金融机构和组织本身就有隐疾,为了高利润,贷前没有详细调查,贷中没有实地跟进,对贷款用途不甚清楚,这使那些在正规金融机构得不到融资的、被国家禁止的项目就转向农村民间金融机构。

3 规范发展农村民间金融的建议

3.1 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出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农村民间金融的法律地位

需求产生市场,农村民间金融的发展空间是农村正规金融不能够满足农村资金需求而留下的空白。农村民间金融应该起到弥补农村正规金融的作用,与农村正规金融相辅相成。然而,由于农村民间金融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现今农村民间金融与农村正规金融却是处于相互对立的位置。为了改善这种局面,应该给予农村民间金融合法的地位以及足够的发展空间。明确农村民间金融的法律地位,一是相关部门应出台有关法律法规,正确定义农村民间金融;二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禁止将农村民间金融和非法金融混为一谈的做法,保护有益的农村民间金融的合法利益;三是通过对农村民间金融的详细调研与考察,制定适合不同形式的农村民间金融的法律条文;四是修改现有的法律,如《金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监法》、《民法》等,剔除不合理的法律条文。以合会为例,可以承认组建合会是合法的;规定会首与会脚的权利与义务;为防止重大倒会事件发生,可限制其规模(包括参会人数、各人出资额、总额上限)。

2.适当的政策扶持,政府在初期投入资金,在农村民间金融成熟后适时退出并放开利率

农村民间金融由于地位尴尬而不能享受优惠政策,但农村民间金融要更好的发展,更好的为三农服务是离不开政策的支持的。在初期,农村民间金融并不足于填补农村金融市场空缺,需要政府支持,通过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为农村民间金融注入资金。在有严格监管的情况下,放宽合理合法的农村民间金融的利率弹性,使农村民间金融的利率更加市场化。符合条件的农村民间金融机构及组织,可许其转型为村镇银行,享受正规金融机构的政策优惠。我国的农村信用社一直向“国有”靠拢,应该将农村信用社改造成真正的农村民间金融,剥离国家产权,确保其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目的的实现。对于享受政策扶持的农村民间金融,都应该确保它们是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

3.将农村民间金融纳入金融监管体系,加强监管

农村民间金融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外,不仅增大了农村民间金融的风险,而且削弱了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中国农村地域广大,各地农村民间金融实际情况各有不同,可由所在地的基层政府组织与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共同监管。除了监管农村民间金融的合法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还应在农村民间金融遇到困难时给予帮助。以民间借贷为例,民间借贷是范围最为广泛的农村民间金融形式,在利率方面,既要严防高利贷的发生也要使利率低于银行同期的款项得到保护;在处理纠纷方面,要据实判定,做到合情合理。

3.2 优化农村民间金融内在机理

1.调整农村民间金融组织结构,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高管理水平,完善农村民间金融管理体系

管理不善阻碍了农村民间金融的进步,完善农村民间金融自身管理体系势在必行。完善自身管理体系应遵循“总结经验,努力创新,因地制宜,因时顺势”的原则,从结构调整、人员配备、业务流程等方面进行改良和创新。诸如合会、私人钱庄、民间借贷等传承久远的形式,要适应新时代的步伐加以改进。比如民间借贷,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下,债权人与债务人都要培养诚信意识,巩固以血缘、地缘、业缘为纽带,以信任和名誉为基础的信用机制。诸如农村信用社和小额信贷,应对从业人员加以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对业务流程加以设计,做到在贷前收集资料,进行实地调查;贷中实行档案管理和风险预警;贷后评价或确立追偿办法,使其更具可行性与科学性;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奖罚分明,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2.明辨风险,建立风险保障体系,提高农村民间金融应对风险的能力

农村民间金融承受风险的能力低,恢复速度慢,一旦遭受重大打击,对农村民间金融将造成难以估量的伤害,因而维护农村民间金融安全、增强其应对风险的能力是发展农村民间金融的重要部分。要维护农村民间金融安全,增强其应对风险的能力,从理论上看,其一要提高辩别风险的能力,了解风险类别,找出造成风险的显性因素与隐性因素,这是应对风险的基础;其二要根据形势分析影响风险的因素,找出主要影响因素与次要影响因素;其三要抓住重点,通过改进或创新机制与方式,削弱风险。从实际操作看,要增强借贷双方的法律意识与契约意识,可在农村进行有关的法律宣传活动,比如在农村宣传栏张贴相关律法条文、开展法律知识科普讲座、进行典型事例分析等;要提高信息对称度,从国家层面直到各个村庄,建立一个有效信息流通系统;针对不同的形式、层次建立相应的贷款保障机制和追偿制度。

3.吸引资金流向农村生产性投资,构造农村民间金融体系

农村民间金融的壮大部分是高利益导向的,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农村民间金融资金的配置不合理。通过吸引农村闲散资金向农村生产性投资流动,提高投资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使农村民间金融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发展又能够促进其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从而形成良性循环。此外,还应构造农村民间金融体系,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情况,多种形式互相配合形成体系。一个良性的农村民间金融体系不仅能够满足农村金融市场需求而且能够与农村正规金融相匹配,既能促进利率市场化又能降低风险。

参考文献

[1]张元红,李静,张军等.农户民间借贷的利率及其影响因素分析.农村经济.2012年第9期

[2]高晓燕.基于供给视角的农村金融改革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北京.2012

[3]王锋,杜伟.现阶段我国农村民间金融演进的特点.农村经济.2011年第2期

[4]高亮.规范农村民间金融的思考和建议.农村经济.2007年第6期

篇(6)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实施现存问题

(一)社会保险参保率低,险种单一

虽然政府制定了一些社会保险的计划和政策,但在实践中真正执行起来却很困难。由于农民工缺乏对社会保险的认识,现行的社会保险计划并没有使农民工享受到优惠。根据调查,只有20.83%的农民工购买了社保,79.17%的农民工表示没有购买社保。其中不参保的农民工中,46.67%的农民工表示“对社保的了解太少,不相信社保”,6.67%的农民工是“企业主不同意参保”,而19.17%的农民工认为“保障的待遇不高,可有可无”;在参加社保的农民工中,参加工伤保险的有13.33%,参加医疗保险的有17.50%,参加养老保险的有13.33%,参加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均只有4.17%。被调查农民工中40.83%的人没有享受到医疗优惠政策,有34.17%的人选择了“不清楚”,只有25%的人享受到这项优惠。在被问到采取什么措施以减少医疗费用,被调查对象中,77.50%的人选择了在农村参加新农合,25.33%的人未采取任何措施,12.50%的人购买了医疗保险。参加了社保的农民工大多数是参加了医疗和工伤保险,养老、失业和生育保险很少有人参加。

(二)劳动力价格低,缺乏劳动权益保障和失业补助

华蓥市目前处于经济发展转型过程中,正是大量需要农民工之际,但是华蓥市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绝大部分选择了外出务工,其主要原因是外出务工的工资较高。以华蓥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为例,目前建筑市场技术工人、杂工日工资分别是100-150元/天、70-90元/天[1],其他行业的工资就更低了。从劳动权益保障方面看,农民工从事的多是脏、险、累的工作,调查显示华蓥市当地农民工大部分从事的是制造业、零售商业、餐饮业以及建筑业,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并没有给农民工购买相应的劳动保护工具和医疗保险。同时,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不高。在调查对象中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受访对象占15.83%,有45.83%的农民工“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有口头约定”,36.67%的农民工“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又没有口头约定”。目前,华蓥市仍然存在84.17%的农民工缺乏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一旦产生用工纠纷,农民工不能有效提供证据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从失业保障方面看,城镇居民在失业期间有政府的失业补助,农民工没有任何的技能和知识,一旦失业就只有靠个人积蓄,或向亲戚朋友借钱来维持生活,其中一部分人不得不重回农村老家。本次调查的农民工中,只有20.83%的人购买了社会保险,但其中仅仅只有4.17%的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可见,虽然华蓥市政府在农民工社会保障方面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政策措施,但这些政策中很少涉及农民工失业补助。由于没有生活来源,部分农民工采取不法措施来保障收入,影响了社会和谐安定。

二、导致农民工社会保障现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现有社会保障政策不适应农民工的特点

华蓥市现行社会保障政策中农民工参保比例偏低、参保险种单一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华蓥市现行社会保险种类偏少、缺乏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险造成的。以养老保险为例,现行的社会保险来看,主要是针对正规就业和城镇职工的特点设计的,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就业的稳定性和缴费的连续性。但从调查的情况看,96.67%的农民工的工作不够稳定,经常换工作;被调查者中84.17%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缺乏书面劳动合同。总体上来讲,农民工具有收入低、文化程度低、维权意识差、流动性大等特点[2]。因此,在现实中,大多数农民工未能按照社会保障政策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此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较为有限,只有签订了劳动合同、与企业建立了稳定关系的农民工才可能享受到,工伤保险虽然已将农民工纳入保险范畴,但只有极少数用人单位并给农民工购买了工伤保险。因此,华蓥市现行社会保障政策没有从农民工的实际出发,很难解决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

(二)政策的宣传不够、实践不足

首先,华蓥市社会保障部门宣传形式单一,关于劳动保障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没有落到实处。在访问过程中发现,很多用人单位并不了解社会保险的政策规定,更不要说很好地执行社会保障政策。另外,农民工对现有的社会保障规定和政策知之甚少,很少有能够主动参加社会保险的。其次,对社保政策的实践不足。目前国家虽出台了涉及工伤、养老、医疗等社保方面的专门法规,但华蓥市整体执行效果并不理想,随着城市发展的转型,进程务工的农民工数量增加,社会保障政策存在问题的现象将会更加严重。此外,农民工维权形式单一、渠道不畅通。在遭遇到拖欠工资时,67.35%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协商过,但一般并未取得好的效果,24.49%的农民工选择向有关部门提起援助,甚至还有少部分农民工选择采取过激方式,强迫包工头返还工资。总体来说,由于农民工处于弱势地位,他们维权的途径、方式有限。

三、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的路径选择

(一)健全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一,应完善落实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制度。由于农民工自身素质较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所从事的工作不安全因素大量存在,使得他们更容易遭受到意外伤害事故。目前,华蓥市并没有针对农民工群体的医疗保障体系,有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几乎参加新农合。为此,应参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障体系的相关规定,将农民工医疗保障待遇分为住院待遇和门诊待遇[3]。可报销的住院费的起付标准和封顶线设定,都应充分考虑华蓥市农民工的实际工资收入,合理设置农民工医疗保险的封顶线。门诊待遇方面,在具体的可报销目录中,应考虑华蓥市当地农民工的工作环境及易患的职业病的因素,将相关门诊目录纳入医疗保险范围,而不是搞“一刀切”。

第二,将农村的养老工作作为重点来抓。要解决好农民工的养老问题,应考虑到农民工群体的异质性和流动性特点,分层分类地将农民工纳入养老保障体系,提高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4]。目前华蓥市农民工中工作不太稳定的占多数,针对这个情况应该尽快地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养老保险体系。因此,政府要制定养老机构设置规划,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制定一些优惠政策,吸引市场和社会力量投资养老保障行业。此外,还应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建立农村养老行业标准,加强对中青年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宣传。

(二)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和实践

篇(7)

2006年年初,人们疯传“刘晓庆和阿峰离婚了”,但被他们断然否决。关于两个人的情感恩怨也许只是短时的花边新闻,但作为一个“摔过大跟头”的女人,她咬牙偿还千万巨债的故事,却一直为人们所津津乐道――

深情挚爱,让跌倒的大明星重新站起

2003年8月16日,因为偷税、漏税,刘晓庆在被羁押了422天后取保候审。走出监狱的高墙,白花花的阳光晃得她睁不开眼。

刘晓庆回到了位于北京昌平的玫瑰园别墅。短短一年多时间,这个曾经熟悉的家变得一片凄凉:院子里杂草丛生,走廊上爬满青苔,推开房门,一股刺鼻的霉味扑鼻而来,房间里到处落满灰尘……

赫赫有名的晓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处于瘫痪状态,刘晓庆在全国各地的多处房产和轿车已经被拍卖抵债。昔日的亿万富婆,不仅变得一贫如洗,还背负着一千多万元的债务。

刘晓庆把自己紧紧封闭起来,这令阿峰痛彻心扉。他轻轻揽过她的双肩,讲了一个故事:“在英国皇家船舶博物馆里收藏了一条船,这条船自从下水后,138次遭遇冰山,116次触礁,27次被飓风吹断桅杆,13次起火,但它却一直没有沉没。一艘没有生命的航船尚且如此顽强不屈,何况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呢?”

阿峰的话穿透了刘晓庆心头的重重迷雾。刘晓庆又迸发出了希望的火花!是啊,从哪里跌倒就要从哪里爬起,只要还清千万税款,前面就是一片明朗的天!

一天,阿峰抱着一束玫瑰花,正式向她求婚:“无论什么时候,我都愿意与你风雨同舟,做你生命中的大树!”

刘晓庆的泪水夺眶而出――这些年来,不管她大红大紫,还是身陷囹圄,这个男人始终对她不离不弃,没有他的努力,也许她至今还不能重获自由,还有什么比这份感情更让一个女人感动一生呢?2003年10月,他们悄悄在北京朝阳区民政局登记结婚。

细心的阿峰把网友写给刘晓庆的帖子一条条打印出来,影迷没有对她说长道短,而是希望她能走好以后的每一步……郁积在刘晓庆心头的落寞一点点淡去,她告诉阿峰:“我一贯要强,不能让别人骂一辈子‘赖账鬼’,否则,活着有什么意思!”

由于刘晓庆为人比较豪爽,所以很多朋友都愿意无偿帮她还债务。一个好友更是带着一张50万元的支票来到她家里。

刘晓庆心头泛起阵阵感动的潮水,但她知道,她必须靠自己的力量来还清债务,只有这样才会活得心安理得。因此,她一一婉拒了朋友的好意。

要挣钱还债,没有一个好身体是不行的。400多天的囹圄生活,让刘晓庆的身体变得很虚弱。为了让她尽快恢复身体,阿峰陪着她去游泳、打羽毛球,去健身房……

晨跑时,刘晓庆跑不了几分钟就累得上气不接下气。这时,阿峰就停下来说:“你一定要坚持,那么多事等着你去做,没有好的身体怎么行?”于是,刘晓庆擦干汗水又继续跑……几个月后,刘晓庆渐渐变得健康而充满活力。

再次起航,当年的小花回来了

刘晓庆决心捡起老本行,靠拍戏和拍广告来偿还巨额债务。然而,她想是这么想,心里却在犯嘀咕:自己犯了这么大的错误,而且脱离演艺圈已经一年多了,导演们还敢用她吗?观众还会认可她吗?

就在这时,著名导演张纪中找到了她,邀请她出演25集电视剧《永乐英雄》中的女主角锦娘。

作为大腕,刘晓庆并没有谈片酬数额,只提了一个要求:“我现在特别需要钱来偿还债务,剧组能否一次性付清我的片酬?”张纪中理解刘晓庆的心情,签下演出合约后,把80万元片酬一次性提前付给了她。

第二天,刘晓庆就把这笔钱一分不留地交给了北京市地税局第一稽查分局。走出税务局大门,刘晓庆突然泪流不止,阿峰吓了一跳,紧紧地搂住她,劝她别难过。刘晓庆哭着说:“我不是难过,是高兴,心里好轻松啊。我真的来还债了,我没有垮掉,我一定能还清的!”

在浙江横店影视基地拍摄《永乐英雄》时正值冬天,江南的严冬阴冷潮湿,寒风呼啸。因为是女一号,刘晓庆每天要工作十多个小时,薄薄的戏服抵挡不住严寒,她常常冻得说不出话来。有一天下戏后,她刚走进卧室门,就再也坚持不住了,倚着墙壁瘫软下来。她在地毯上坐了一会儿,才爬起来挪到床上。躺进被窝里好一阵,她才感到身上慢慢有了热气……

那时,刘晓庆每天只能睡四五个小时,一日三餐吃的都是粗茶淡饭,她变得日益憔悴。一个多月后,阿峰探班时见她瘦骨嶙峋,心疼得直掉眼泪:“干吗要这么拼命呢?”刘晓庆灿然一笑:“这点苦算什么?”

《永乐英雄》拍完后,又有几家剧组邀请刘晓庆加盟,她选择了出演电视剧《谁主沉浮》的女主角。和上次一样,她要求剧组先一次性付清片酬。拿到片酬后,刘晓庆立即把钱交给了税务局。

在剧组,刘晓庆每天总会早早来到片场,提前化妆,熟悉剧本;晚上不管拍摄到多晚,她都要等剧组收工再回住处。有一次,在拍摄一个动作镜头时,与刘晓庆配戏的演员不小心用棍子打在了她的左腿上,她顿时痛得瘫倒在地。那位演员吓得脸色惨白,导演也一脸惊慌。刘晓庆勉强站了起来,安慰他们说:“没事,继续拍吧。”晚上,刘晓庆才发现左腿肿了一个青色的大包,手一碰就疼痛难忍……

阿峰立即赶来探望,劝她休息几天。刘晓庆笑着说:“当年我拍摄电影《小花》时,那组爬山梯跪送伤员的镜头,让我的膝盖血肉模糊;拍电影《南海长城》时,我在寒冷的冬天往刺骨的海水里跳……现在这点伤算得了什么!”

阿峰急了:“我知道你很坚强,可你已经不是年轻的时候了!”

刘晓庆摇摇头说:“对我来说,时间就是金钱。我休息一天,还清债务就要推迟一天,肩上的债务还那么重,我怎么能休息呢?”说完,她又摇摇晃晃地赶往片场……阿峰无奈,就在剧组住下来照顾她。

仅仅半年多时间,刘晓庆相继拍摄了《永乐英雄》《谁主沉浮》《江山美人》《281封信》等多部影片,还拍摄了两部广告片。每次一拿到片酬,她一分不留地全部用来还债。

有一次,刘晓庆刚把一笔钱送进税务局,物业公司便上门来收取管理费和水电费。面对这笔不足千元的费用,她竟然傻了眼,不得不打电话向一个朋友借钱。朋友一听,惊讶得半天说不出话来,他实在想不到,大名鼎鼎的刘晓庆,居然穷成这样!

不仅如此,刘晓庆在生活上也十分节俭。大概没有一个女演员不注重服饰打扮的,可出狱后的刘晓庆很少买新衣服。

2004年3月,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两次穿的都是同一件衣服,一名女记者好心地提醒她:“晓庆姐,上次你接受采访时穿的也是这件衣服,你是不是忘了换衣服?”刘晓庆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现在没什么衣服可换了,看中了衣服也不敢买,太贵了。”在她的不懈努力下,到2004年秋天,刘晓庆已经偿还了600多万元债务。

无债一身轻,心灵的天空云淡风轻

对刘晓庆来说,当然愿意接拍高片酬的影视剧,不过一旦碰上好的剧本,就是报酬很低,她也会欣然接戏。

2005年1月,著名导演谢晋邀请她出演歌舞剧《金大班的最后一夜》中的女主角。刘晓庆看过剧本后非常感兴趣。一个朋友劝她说:“演歌舞剧太累了,报酬又低,你还不如接拍高片酬的影视剧呢!”刘晓庆淡然一笑:“你的话有道理,可我不能因为还债就放弃艺术追求。”朋友哑然无语……

自从打响还债战役的第一枪后,刘晓庆没有休息过一天。拍摄电视剧《我的兄弟姐妹》时,她因为严重感冒病倒了,打了一晚上点滴后,第二天又挣扎着去拍戏。其实,她也想安安静静地躺在病床上,享受阿峰无微不至的照顾;闲时和他出去吃吃水煮鱼,逛逛商场,过普通女人应有的生活。然而,现在,她必须像燕子衔泥一样,把那债务巨洞一点点填实!

刘晓庆的坚强和隐忍,阿峰看在眼里,却又无能为力。有一次,阿峰想方设法从朋友那里筹集了100多万元准备还债。刘晓庆知道情况后,责备说:“我知道你是好意,但我们怎么能把困难转嫁到朋友头上呢?挺一挺也就过去了。”她逼着阿峰把钱退给了朋友。

2005年4月的一天,刘晓庆和阿峰从北京乘飞机去杭州拍戏。飞机还没离开跑道,就发生了故障,机舱里一片混乱。

几分钟后,飞机停了下来,刘晓庆打算改天再去。她打电话给导演请假,导演以为她耍大牌,不高兴地说:“剧组已经开机在等着你,多耽误一天就多一天的损失!”

一句话让刘晓庆面红耳赤,一个多小时后,她和阿峰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又登上了下一趟飞往杭州的航班。一路上她都念叨着,万一飞机失事,她就真的变成“欠债鬼”了。

阿峰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没有关系,我特意多买了几份保险,真要遭遇不幸,两人的赔偿金也够偿还余债了。”刘晓庆下飞机后,感到自己的脊背都汗湿了……

在拼命拍戏的间隙,刘晓庆才明白,懂法、守法对一个公民来说有多么重要。因此,刘晓庆不仅主动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还经常向律师请教。每接一部戏拿到片酬时,她都要剧组为她提供税务发票。

在出狱后的两年时间,刘晓庆一共接拍了15部影视剧,1部话剧和多个广告片。2005年6月底,刘晓庆终于还清了剩下的近400万元债务,至此,她所欠下的1000多万元巨债彻底还清。

那天下午,刘晓庆和阿峰将最后一笔税款交清后,工作人员一面把收款凭证递她,一面表示祝贺,并对她信守誓约的行为表示敬意。刘晓庆也真诚地向税官们道谢,感谢国家能够对她宽大处理,给了她弥补过错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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