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05 16:56:01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工程监理最新规定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Abstract: this paper mainly to the deep foundation pit bracing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and safety control are analyzed, in order to offer reference for similar projects.
Keywords: deep foundation pit supporting; Scheme review; Supporting design
中图分类号:TV551.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引言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高层及超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基坑越来越深,地下二层甚至三层的建筑已经非常普遍,这给建筑施工、特别是城市中心区的建筑施工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此,如何保证深基坑支护的质量安全以及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已引起了社会以及参与建设的各方主体高度重视,本文以就深基坑支护的监理控制要点及重点进行分析和说明。
2基坑支护的勘察设计
2.1深基坑工程应按规范或设计单位的要求进行专项勘察,确定岩土参数与地下水参数,测定邻近建筑物、周围地下埋设物(管道、电缆、光缆等)、城市道路等工程设施的工作现状,并对其随地层位移的限值作出分析,为设计提供各项准确的技术参数及指标。勘察范围及勘探点的勘探深度应根据设计要求、开挖深度和场地的地质条件确定。进行水文地质勘察时,应查明地下水的性质,并就地下水对基坑及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提供治理建议。目前,进行基坑支护设计的地质资料大都是为建筑结构设计而提供的地质勘察报告,往往不能满足基坑支护的设计要求,如发现此类现象,监理工程师应及早提出。
2.2负责基坑支护设计的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要求深基坑或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工程的支护设计单位应具有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如不符合此项资质的,作为监理应提醒建设单位进行更换。
2.3参与支护方案的确定。支护结构型式的选择应根据基坑深度、基坑等级、地基土的类别、地下水位的高低以及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等进行综合考虑确定,既要保证基坑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管道等)的绝对安全,又要经济合理和方便施工。即支护结构的设计需要考虑当地的经验、地基土和地下水状况、四周环境安全所允许的地层变形限值、可提供的施工设施与施工场地、工期与造价等诸多因素。方案的确定一定要对现场的环境有充分的了解,并与土方开挖方案有机的结合,尤其要考虑到深基坑且周围环境比较复杂的情况下如何出土以及如何在出土收口处进行有效支护。同时应充分考虑基础施工所必需的工作面大小,还要考虑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平面布置,以及基坑四周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而可能需要堆载的大小和重载车通行的要求。
2.4参与设计方案审查。设计方案中除了支护结构外,尚需要对其它内容进行审查,如:对土方开挖的要求、基坑边坡堆载的要求、基坑四周水的控制、地上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保护措施、基坑水平位移和周边建(构)筑物垂直位移监测方案的设置、锚杆预应力值的设置和控制、预警值的设置以及应急预案等是否明确。此外,需要明确不同支护型式之间过渡区的节点设计,此类节点如处理不好将对基坑支护的可靠性产生一定的影响。
3施工准备监理
3.1在工程开工前填写《深基坑工程登记表》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根据基坑支护设计及相关规范、规程,编制深基坑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并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3.2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基坑支护施工组织设计或(支护专项施工方案)。重点审查其编制依据的准确性以及施工方案的完整性(包括施工工艺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方法、安全保证措施、应急预案等),施工方案重点考虑的有测量放线、土方开挖、土钉施工、预应力锚杆施工、人工挖孔桩施工、面层施工、排水沟及积水坑的设置、基坑及周围临近建筑物的变形观测、质量检验(主要是土钉和锚杆拉拔承载力试验)及应急预案措施等。
3.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审手续是否齐全。深基坑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员主持编制,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再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有总包单位的,须经总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监理审批。
3.4督促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专家论证。作为监理需要注意的是,如在实施过程中,设计方案或施工方案发生变化,应及时对变更调整部分再进行专家论证。
3.5根据基坑支护平面图与地下室结构平面图对施工测量放线进行复核,监理的复核应与施工单位的自检分开进行。复核的重点是两条线,一条是地下室外墙轴线,另一条是桩锚体系的围护桩中心线或土钉墙的开挖边坡上缘线,以为地下室结构施工提供足够的工作面。
3.6施工之前应再次探明场地内和周围管线的现状,如与原设计不符之处应及早提出进行调整,此项工作尤为重要,不可或缺。
4施工过程监理
4.1土钉墙支护的控制
4.1.1流程控制:检查测量放线检查土方开挖及修坡质量检查喷射第一层混凝土质量检查成孔质量验收土钉安设旁站检查注浆情况验收连接件及钢筋网旁站检查喷射第二层砼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养护。
4.1.2土方开挖的控制:应控制开挖顺序、一次开挖长度及深度,应分层分段开挖,及时施工土钉,在土钉注浆体及喷射砼达到10MPa(大约2~3天的养护)后再进行下层的土方开挖,严禁超挖。如开挖后遇到下雨天气来不及喷射面层,应对坡面土体采取有效的覆盖措施。
4.1.3成孔及土钉安设控制:土钉成孔应根据地质情况选择钻孔机械,为保证承载力效果,一般应采用干法钻孔,钻孔深度、间距及角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土钉长度、直径及焊接制作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土钉的对中支架及注浆管的安设应符合要求。成孔后应立即安设土钉。
4.1.4土钉注浆的控制:注浆材料通常选用水泥浆,水灰比一般在0.4~0.5。土钉安设好并将孔内残留或松动的杂土清理干净后立即注浆,注浆压力一般为0.4MPa,作为监理应对注浆作业进行旁站监理。
4.1.5面层的控制:主要控制机械开挖后坡面土体的修整(必要时采取人工修面),钢筋网片的绑扎质量、网片与加强筋和土钉的连接应牢靠并满足设计要求;喷射砼的水灰比控制在0.4~0.45,喷射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2桩锚支护体系的控制
4.2.1桩基施工的控制
桩基施工应重点控制桩位、护壁砼强度及厚度、护壁钢筋、桩孔垂直度、深度等,尤其应注意桩端进入基坑底的深度不得小于设计要求。其施工质量安全应按照《建筑桩基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本文不再赘述。
4.2.2预应力锚杆的控制
4.2.2.1锚杆成孔及安设:锚杆成孔应根据地质情况选择钻孔机械,必要时应通过工艺试验确定。钻孔直径、深度、间距及角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锚杆长度、直径及焊接制作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锚杆的对中支架及注浆管的安设应符合要求;自由段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包裹。成孔后应立即安设锚杆。
4.2.2.2锚杆注浆的控制:注浆材料通常选用水泥浆,水灰比一般在0.45~0.55,应进行二次注浆,一次注浆压力一般为0.4MPa,二次注浆应采用高压注浆,为取得较好的注浆效果,注浆压力不小于2.5MPa,注浆时间一般在一次注浆3~4小时后进行。为保证注浆质量,应对注浆作业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
4.2.2.3锚杆预应力张拉的控制:锚固端水泥浆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5%后方可张拉,先按设计值的20%进行预张拉1~2次,再按设计值的1.05~1.1倍进行超张拉,稳定5分钟后再退至设计值进行锁定。作为监理需要控制的另一项内容是,在上一层的预应力锚杆张拉结束后方可进行下一层的土方开挖。
5基坑监测监理
5.1基坑及周边建(构)筑物的变形监测,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5.2监测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的规定编制监测方案,主要包括监控目的、监测内容、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点设置、监测周期、监控报警值等。监测点一般每隔20~30米布置一个,且在变形较大处和条件复杂处必须布置,遇阴雨天气,在雨后加测一次。位移监测的基准点应不少于2个,且应在受基坑变形影响的范围以外,以免对监测结果的准确性产生影响。
5.3实施过程中应真正做到按时监测,并应及时报告监测结果,以便出现异常或达到设计预警值能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各点的监测数据除了采用表格形式外,尚应以过程曲线的形式进行表达,以便使各监测点的变形趋势一目了然。
6应注意的其它事项
6.1基坑四周栏杆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2坡顶四周应作硬化处理,实践证明坡顶四周进行硬化处理后能有效地阻止地表水向下渗透,从而较大地增加了土钉墙支护体系的安全系数。
6.3应注意坡顶和坡脚处排水沟的设置,尤其是坡脚处,一般由总包单位在基础施工时砌筑排水沟,应保证坡脚处的土不被扰动。
6.4坡顶堆放重载物的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超载。
6.5注重施工过程的动态管理,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处理。
6.6由于人工挖孔桩护壁成型不整齐、外观不平整,使用钢腰梁易变形,因此,应尽可能设计成钢筋混凝土腰梁。如使用钢腰梁,为确保施工安全以及周围环境的安全,在回填土时不得随意拆除腰梁、锚杆和锚头等设施。
7工程检测与验收
一.征地补偿费
(一).土地出让金
1.计算方法:
土地出让金基准价*容积率修正系数* 年限修正系
数*用地面积
2.上交部门: 市财政局
3.依据: (1)京政发[1993]34号文.
(2)京政发[1994]43号文.
4.说明:
(1) 各区类地价取值详见附件;
(2) 城近郊区土地出让金的60%返还区财政;
(3) 远郊区县地区土地出让金全部由区县留用;
(4) 市属各局,总公司所属企业和在市计划单列的
企业集团,在已取得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或低价征
用的土地上进行开发,利用,经营,应补交土地出让金, 其
中的60%返还企业, 由留用企业专项用于开发项目的基础
设施建设.
(5) 在使用《基准地价表》时,由于地区分类是按
照区县划分,不同区县的同类地区差别很大, 而且周围环
境至关重要,所以把同类同种用途地类的地价区间等分为
十级.在实际操作中,首先判断土地的区类,然后评定地价
的级别,最后选定基准地价,使地价测算更为合理,规范.
同时考虑到说明(2),(3),(4), 在测算地价时加入" 操作
系数"概念,以准确测算必须交纳的土地出让金比例.
附件: (1) 1-10 类地区土地出让金标准价;
(2) 土地出让金修正系数表.
(二).征地及拆迁补偿费:
详见附资料一: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开支范围.
说明:(1)测算时亦可依据《基准地价表》,计取"土
地开发及其它费用"的数据.
二.前期工程费:(取值在40-120元/平米)
1.临时水,电,路,场地平整费
依据:1992年建安工程定额;
标准: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
说明:施工现场千差万别,通常按建筑面积5-15元
/平米,或建安工程费的1%.
2.规划,测量,勘察,设计费:
依据:原国家建委(79)建发设字第315号文, 国家
计委计字(1984)596号文,建设部(1991)第150,316,425号
文;国家物价局,建设部[1992]价费字375号.
标准:
(1) 勘察费: 概算价*0.30-0.80%
(2) 民用建筑设计费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费率收费标准
单 位: %
━━━━━━━━━━━━━━━━━━━━━━━━━━━━
┃ 工 程 │
工 程 概 算 投 资 (万 元)
┃
┃
├─────┬─────┬─────┬─────
┃ 等 级 │ 300 以下 │ 301-1000 │1001-3000 │ 3001 以上┃
─────┼─────┼─────┼─────┼─────
┃ 特 级 │ 2.2 │ 2.1 │
2.0 │
1.9 ┃
─────┼─────┼─────┼─────┼─────
┃ 一 级 │ 2.0 │ 1.9 │ 1.8 │ 1.7 ┃
─────┼─────┼─────┼─────┼─────
┃ 二 级 │ 1.8 │ 1.7 │ 1.6 │ 1.5 ┃
─────┼─────┼─────┼─────┼─────
┃ 三 级 │ 1.6 │ 1.5 │ 1.4 │ 1.3 ┃
─────┼─────┼─────┼─────┼─────
┃ 四 级
│ 1.4 │ 1.3 │ 1.2 │
┃
─────┼─────┼─────┼─────┼─────
┃ 五 级 │ 1.2 │ 1.1 │
│
┃
━━━━━━━━━━━━━━━━━━━━━━━━━
备注:
特级: 1.列为国家重点项目或以国际性活动为主的
特高级大型公共建筑;
2.有全国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要求特别复杂的
中小型公共建筑;
3.30层以上建筑;
4.高大空间有声,光等特殊要求的建筑.
一级: 1.高级大型公共建筑;
2.有地区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要求复杂的中小
型公共建筑;
3.16层以上29层以下或超过50 米高的公共建
筑.
二级: 1.中高级,大中型公共建筑;
2.技术要求较高的中小型建筑;
3.16层以上29层以下住宅.
三级: 1.中级,中型公共建筑;
2.7层以上(含7层)15 层以下有电梯住宅或框
架结构的建筑;
四级: 1.一般中小型公共建筑;
2.7层以下无电梯的住宅,宿舍及砖混建筑.
五级: 一,二层单功能,一般小跨度结构建筑.
说明: (1)民用建筑 大型 >10000 平米
中型 3000-10000 平米
小型 <3000 平米
(2)仅做民用建筑初步设计或施工图分阶段设计时,
其工作量的比例为40%和60%.
(3)提供文件的份数为初步设计图纸6份,施工图8份.
3.规划条件,可行性研究费
依据:建设部(1991)第425号文
标准: (1) 按现行规划收费定额计算: 工日定额
*85元/工日
用地规模(公顷)
工日定额
<=3
90
10
300
20
500
30
780
40
920
50
1000
>50
面议
(2) 施工执照费按京政发[1988]21号文:概
算额*(1-3)‰
三.基础设施费
1.红线内基础设施费
依据:京政发[1993]34号文
标准: 1).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定.
管线延长米*管线单方造价.
2).根据经验, 基础设施费一般为建安工
程费的 2% - 10%.
说明: (1)一般该项费用为基础设施各种管线工
程量*单方造价;
(2)各种管线单方造价:
自来水管线
600元/米
雨水管线
700元/米
污水管线
800元/米
煤气管线
1000元/米
热力管线
2000元/米
供电管线
700元/米
电信管线
1500元/门
道路
80元/平米
绿化
20元/平米
(3)经验数据:
环卫费
5元/平米
照明费
5元/平米
(4)该项费用一般范围
150-400元/平米
普通住宅
150元/平米
高档住宅(公寓,写字楼)
400元/平米
2.红线外基础设施费(包括集资和自己修建)
依据:设计方案和集资协议;
标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定;
说明: (1)热力,煤气,自来水, 污水处理如有集
资,则相应的四源费中的该项不在计取.
(2)若自己修建, 测算依据同红线内基础
设施费.
四.房屋建安工程费
1.建安工程费
依据:现行建安费定额计算单方造价.
标准:
(1) 普通住宅 多层
900-1000元/平米
高层
1600-1800元/平米
(2) 公共建筑
a.公寓,写字楼
3000-4500元/平米
其中: 结构
1000-1500元/平米
装修
800-1000元/平米
设备
1200-2000元/平米
b.别墅
3000元/平米
说明:(1)公共建筑包括公寓,写字楼,别墅,以及教育,
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行政
管理,市政公用.
(2)依据:京政发[1985]149号文;
标准:建筑面积 9678-10630平米/千户
工程取费 按实际工程量.
①.详见公建配套附表.
a.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小区公共服务
设施配套建设定额指标;
b.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
施配套建设定额指标;
②.通常取7-15%为公建配套面积比率.
2.招投标费
依据:京政办发(1987)第152号文
标准:中标额*1‰
3.预算审查费
依据:(84)建京经字第439号;
标准:预算造价*0.5‰
(京计基字(1997)第0711号,住宅项目费率为0%)
4.工程监理费
依据:(1)国家物价局.建设部[1992]价费字479号;
(2)[93]京建法字第029号
标准:工程造价*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
工程造价 500 万元以下
2.5%
500---1000
2.0-2.5%
1000---5000
1.4-2.0%
5000--10000
1.2-1.4%
10000--50000
0.8-1.2%
50000-100000
0.6-0.8%
>100000
0.6%
说明:(1) 实行监理的工程由监理单位向工程质量
监督部门上缴质量监督费,其费率为工程监理费中的 7%,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在收取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监督费.
(2) 设计监理费由于金额相对较小,测算时一
般不予考虑.
5.竣工图费
依据:(86)市建规字第097号;
标准:设计费*7%
6.建材发展基金
依据:(89)京建材字第292号;
标准:建安工程造价*2%
(京计基字(1997)第0711号,住宅项目费率为0%)
五.公共配套设施费
1.锅炉房
标准:总建面积/锅炉每吨供热面积*锅炉每吨造价
说明:(1)锅炉每吨供热面积约5000平米;
(2)锅炉每吨造价约25万元.
2.变配电所
标准:每建筑平米30元.
3.集资维护费
标准:每建筑平米80元.
4.电贴费(建设部明文取消,北京仍在执行)
依据:原(84)华北电供用字25号文 290元/kva
后调整为四环路以内 1100元/kva
四环路以外 550元/kva;
现调整为单路供电 270元/kva
双路供电 540元/kva;
说明:住宅用电量 30-60 va/平米;
其他用电量 50-80 va/平米.
六.管理费
依据:(92)京价收字第124号;
标准:一至五项之和*2.5%.
七.基础设施增容费
1.商品房
依据: 京计基字(1988)第866号文
标准: 自来水厂建设费 12元/平米;
煤气厂建设费 29元/平米;
供热厂建设费 30元/平米;
污水处理厂建设费 10元/平米;
说明: (1).用一项交一项;
(2).如其中之一在基础设施中有集资,则该项
不再重复计取;
2.非住宅建设项目四源费
依据: (1).京政发(1986)131号;
(2).京政发(1986)155号;
标准:
自来水厂建设费 :设计日用水量*830元/吨;
煤气厂建设费 :设计日用气量*600元/吨;
供热厂建设费 :设计每小时供热量*35万元
/百万大卡;
污水处理厂建设费 :设计日排污量*830元/吨;
说明:交纳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在接用"四源" 之前
可以分期交纳.
八.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费
1.综合开发市政费
依据: (1).京计基字(1988)第648号;
(2).市开办(1988)经字第2号;
标准: (1).(商品房收入-四源费-用电权)*15%;
(2).建设投资*15%;
2.分散建设市政费
依据:京计基字(1988)第648号;
标准: 多层,纯住宅建筑面积*60元/平米;
高层,纯住宅建筑面积*90元/平米;
3.98年最新规定城近郊区商品房大市政费一律按100
元/平米计算。
九.两税一费
1.营业税
依据:(90)财税字第009号;
标准:商品房收入*5%;
2.城市建设维护税
依据:市开办(1988)经字第2号;
标准:营业税*7%;
3.教育附加费
依据:市开办(1988)经字第2号;
标准:营业税*3%;
两税一费计取标准:商品房收入*5.5%;
十.用电权费(取消)
依据:京政发[1993]17号
标准:(1).住宅建筑面积*40元/平米;
(2).其他用电量(kva)*4000元/kva;
用电量:(1)住宅用电量 20-30 va/平米;
(2)其他用电量 40-50 va/平米;
十一.投资方向调节税(取消)
依据:京税字(1991) 805号
标准:(商品房销售价格-大市政费-四源费-用电权
费-土地出让金)*80%*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
(1).按国家规定不纳入计划管理,投资额不满
5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北方节能住宅,其税率为0%.
(2).一般民用住宅,包括商品房住宅, 其税率
为5%;
(3).更新改造项目,其税率为10%;
(4).京政发[1991]61号通知,税率表未列出的
除更新改造投资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税率为
15%;
(5).公费建设超标准独门独院 ,别墅式住宅,
经有关单位批准允许建设的楼堂馆所,其税率为30%.
十二.不可预见费
依据: 估
标准: 一至六项之和*5%.
十三.建设周期
依据: 建安工程定额
标准:
建筑面积(万平米)
建设周期(年)
<=3.0
1
3.0 -- 6.0
2
6.0 --12.0
3
>=12.0
4
第二部分 经营成本
一.企划费用
依据: 估
标准:一般为销售收入的1-3%.
说明:该费用主要用于开发项目的广告策划,公关费用
,宣传费用.
二.出售商品房手续费
依据:京政发[1988]82号文
标准:商品房成交价或保护价*1%.
说明:买卖双方各负担0.5%.
三.印花税
标准:商品房成交价*0.5‰
说明:因该项费用金额较小,一般忽略计算.
第三部分 土地增值税
一.土地增值税
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标准:增值额*适用增值税率;
说明:1.增值额=销售收入-投资成本-经营成本;
2.增值税率采用超额累进税率: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50%的部分,税率
为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50%, 未超过扣除
项目100%的部分,税率为40%;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100%, 未超过扣除
项目200%的部分,税率为50%;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200%的部分, 税率
为60%.
3.为便于计算,引进速算扣除率概念.
土地增值税=增值额*增值税率-扣除项目*速
算扣除率
增值额/扣除项目
增值税率
速算扣除率
<=50%
30%
0%
<=100%
40%
5%
<=150%
50%
15%
<=200%
60%
35%
4.建设普通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
目金额的20%,免税.
第四部分 所得税,税后利润和利润率
一.所得税
标准:所得税=(销售利润-增值税)*33%
说明:销售利润=销售收入-投资成本-经营成本.
二.税后利润
标准:税后利润=销售利润-增值税-所得税
三.福利基金
标准:福利基金=税后利润*5%
四.投资回报率
1. 增值比例=(销售收入-扣除项目) / 投资成本*100%
2. 投资回报率=税后利润/投资成本*100%.
附件1.
土地征收及拆迁补偿费开支范围
一. 土地征收及拆迁补偿费:
1. 征地补偿费:
计算方法: 征地面积*同类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5
-6)倍
说明:
(1)无效益地或国家建设使用国有土地不发补偿费
;
(2) 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前
三年平均产值的20倍;
(3)根据京政发(1991)26号文件;
(4)付给乡或村.
2.耕地占地税:
计算方法
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9元/平米;
门头沟,房山,昌平,大兴,通县,顺义:8元/平米;
密云,怀柔,延庆,平谷:7元/平米;
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等建设用地免征.
说明:
(1)获准占地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 过期按日加收
应纳税额的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2)依据市政发(1978)93号文件.国地87年4月1
日27号文.
(3)付给区财政局.
3.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计算方法:
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 大兴县南郊农场菜
地3万元/亩,门头沟和远郊区,县菜地:1万元/亩
市政基础设施和中,小学校/ 幼儿园建设征用菜
地按上述标准的50%缴纳.
说明:
(1)依据市政发(86)137号文件.
(2)由区地用科代收,交市财政.
4.青苗补助费
计算方法:
青苗当年计划产量价值*生产阶段补偿比例( 或双
方协商解决).
播种初期
发育时间
成熟期
为第一阶段 为第二阶段 为第三阶段
蔬菜
60%
80%
100%
大田作物
70%
90%
100%
说明:
(1)依据(57)市京字第321号通知;
(2)付给大队或村.
5.树木补偿费
计算方法:
材树:材积*木材牌价*(1+50%);
鲜果树:前三年平均产值*(5~6倍)
干果树:前三年平均产值*(7~8倍)
说明:
(1)果树有材值的加发材值补偿,未结果幼树发适
当补助费.
(2)依据市政发(84)116号文件.
(3)付给大队或村.
6.水井,机井补偿费.
计算方法
水井按原投入工料费
机井按7--15万元/座
说明:
(1)枯井,废井不予补偿.
(2)水井依据市政发(84)11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上
浮20%.
(3)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其它费用定额(1992).
(4)付给大队或村.
7.坟墓迁移费.
计算方法:
坟墓座数*(800-2000元/座).
(1)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其它费用定额(1992).
(2)依据市政发(84)116号文件.
(3)依据市房第字(84)100号文件.
(4)付给村或所有人.
8.安置补助费
计算方法:
安置人口数*征地前耕地面积和农业人口的比例
*亩年产值*(3--10倍),安置人口数按征地前的农
业人口和耕地面积的比例及征地数量计算.
用地单位无力安置由其它单位安置的劳动力, 每
人付安置单位补助费及劳动力差额补贴供不应合
计2.5--3万元.
说明:
(1)依据市政发(93)16号文件,京政发(91)26号.
(2)付给安置单位.
9.农转工人员级差补贴:依据京劳办发字(1993)
451号.
农转工人员核定工资等级.
10.拆迁农转居超转病残生活补助费
计算方法:
82岁以下每人应拨金额
(82--现有年龄)*12个月*(62--72元/人月).
补助月数不满100个月的均按100个月计算.
无人赡养的孀寡孤独及病残人员,每人每月
250元.
(1) 发放对象为原有社员劳动力近三年每年劳动
100天以上者,因年老(男59岁,女49岁以上) 和
适龄不宜按排工作的病残人员.
(2) 依据北京市建设征地农转居超转人员生活补
助费接收标准.
(3) 付给市民政局.
(4) 国家统规定的各项调价补贴.
11.超转劳动力管理服务费
计算方法:
拆迁农转居超转病残生活补助费总和*8%
说明:
(1) 依据北京市建设征地农转居超转人员生活补
助费接收标准.
(2) 付给市民政局.
12.超转人员医疗补助费.
计算方法:
社员实行退休制的东升,海淀,四季青, 玉渊潭四
个公社的超转人员加发医疗补助费15元/人月,每
人收取丧葬费200元.
说明:
(1)朝改办(1990)48号.
(2)各区有各区的规定.
13.土地物补偿费
计算方法:
指对属于居民私有的树木, 构筑物及其它的补偿
费用私人养植花卉不予补偿.
说明:
(1)依据(75)市房地字073号文件
依据(83)市房第字030号文件
依据(82)市房地字416号文件.
14.集体财产补偿费
系指征地范围内属于集体财产的土地及地下附着
物的补偿. 不需移地迁建面以收购的形式做一次
性处理,也在此例.
说明:
(1)依据京政(91)56号文件.
(2)付给大队或村.
15.私人财产补偿费
对农民自耕地上青苗私有家畜,围栏等的补偿.
说明:依据京房地字(1992)第087号文件.
16.附属物补偿费
计算方法:
棚子每间120--560元,门楼每个120--400元
猪圈每个80--320元,厕所每个4500元
围墙80--120元/m,鸡兔窝30--120元,
锅台每个100--300元,
甬路10--15元/平方米
说明:
(1)原标准依据(75)市房地字073号文件, 标准过
低,上此标准根据基建拆迁工作手册.(p118页).
(2)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其它费用定额(1992)
(3)付给村人或所有人.
17.私房发价费
指对被拆迁的居民的私有房屋进行收购或补偿的
发价,此项费用应凭房管部门的房屋做人单计算.
计算方法:
房价评估价格*(1+调整幅度)*(2--5倍)
(1)依据市房地字(74)203号文件
依据市房地字(82)369号文件
依据市房管地字(86)418号文件.
(2)依据京房地字(1992)第087号各项普调20%.
(3)付给房产主.
18.拆房费:
计算方法:
平房每间39--55元/平方米,另加弃土8元/平方米
(1)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其它费用定额(1992)
(2)付给拆房单位.
19.渣土清理费
指拆房后渣土清运费用, 包括清理到自然地坪及
运输.其中,运出渣土费用按京政发(86)47号文件
规定,按每吨计算.
20.搬家费
计算方法:
原住房间数*(50--100)元/每间.
说明:
(1)京政发(1991)56号文件.
(2)付给拆迁户.
21.奖励费
计算方法:
规定日期内搬家,每户最高奖励200元.
搬家奖励日期为7--10天.
说明:
(1)依据市房地字(91)56号文件.
(2)付给拆迁户.
22.拆迁工作管理费
计算方法:
(1)拆迁管费:拆迁费支出总数*0.5%.
(2)拆迁服务费:拆迁费支出总数*1.5%(包括管理
费).
说明:
(1)拆迁费支出总数包括征地补偿,补助费, 拆迁
安置房造价和地上物补偿费等.
(2)京价字(1993)238号文件.
(3)付拆迁工作单位和拆迁许可证发放单位.
23.周转费
计算方法:
(1)自行周转人口每人每月50元.
(2)建设单位提供周转房,无取暖设施, 取暖期每
月15元.
说明:
(1)依据京<<拆迁细则补充说明>>
依据京房地字(92)087号文件.
(2)付给周转户.
24.周转房
临时安置拆迁户所支出的所建周转房费用及居民
自行周转所需费用.
说明:
依据京政发(85)138号文件
依据京政发(82)144号文件.
25.房屋维修补贴
拆迁房移交房管部门管理的维修补贴
1元/建筑平方米,月*12月*10年*建筑面积
说明:
(1)依据88年预算第一册(28页).
(2)付房管部门.
26.农户房屋原拆原建费
指不能转居民条件的农户私有房屋移地迁建, 按
原结构原面积所需费用.
说明:
(1)依据房地字(86)245号文件.
(2)依据房地字(83)102号文件.
27.安置用房费
指安置被拆迁居民用房的投资, 如使用本企业自
建住宅安置,其单方造价应按住宅建安工程单价
计算,如需外购商品房安置,可按商品房单位造价
计算.
28.临时设施费
指临时安置拆迁户所支出的水,电,排水和零星修
建的费用.
29.锅炉供暖费
指拆迁房移交房管部门管理的供暖费.
30.电梯高压水泵管理费
指拆迁房移交房管部门管理的运行维修费.
31.拆迁远郊优惠补助费
指被拆迁户自愿迁往远郊区县的优惠待遇.
依据<<拆迁细则补充说明>>.
32.平地补助费
指大平大整新造耕地的平整费用; 一般在山地或
地形起伏很大的地区. 城区及近郊区通常不必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