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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人口流动的原因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根据马斯洛对人需求的分类,人的需求可以划分为五个层次,依次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想要生活得幸福,五个层次的需求都须得到满足且缺一不可,而每个人都有在其所属的可能性空间里追求幸福的权力。进入现代,人权――人类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平等已经成为文明社会的共识,但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有的人享受不到社会平均水平的权利,例如出生在偏远山区―得不到好的医疗和教育,这种情况就需要通过政府借助社会的力量来帮助他们实现作为人的基本权利。
改革开放后,我国在各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尤其是经济建设的成果举世瞩目,但经济成果却不能“一白遮百丑”,特别是在资源的合理分配方面,所以就出现了大量人口涌向经济发达地区的现象。而人口负荷过量的地区则寄希望于凭借户籍制度,通过对外地人的区别对待来限制人口流入。这种手段并不高明,第一,它治标不治本,因此效果不会显著;第二,它强化了“本地人”与“外地人”的区别,造成了隔阂;第三,公平原则被破坏。因此,这个问题必须依靠提供均等化的资源才能解决。
一、我国地区间资源分布差别极大
以北京市和太原市为例进行比较,2011年,北京市年末总人口1278万人,太原市为365万人,北京市人口数为太原市的3.5倍;北京市实有公共(汽)电车营运车辆21628辆,太原市为2677辆,北京市为太原市的8.1倍;北京市的剧场、影剧院数为193个,太原市为15个,北京市为太原市的12.9倍;北京市有医院、卫生院569个,执业(助理)医师69749人,太原市为249个,16797人,北京市为太原市的2.3倍和4.2倍;北京市人均日生活用水量172.6升,太原市为107.9升,北京为太原的1.6倍;北京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6%,太原市为28.5%,可见,在公共交通、文化、卫生、基础设施方面,北京市人均拥有的资源基本都多于太原市,只有人均医院、卫生院数量少于太原,但其人均执业(助理)医师数更多,说明其大型医疗机构较太原更密集。
再以北京市和山西省内城市总体进行比较,北京城市人口密度为1428人/平方公里,山西为2977人/平方公里;北京市年末实有道路长度6258公里,山西为6059公里;北京市城市桥梁1885座,山西仅有502座;北京市城市排水管道长度11086公里,山西为6086公里;北京市有公共厕所5843座,山西有3176座;北京市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22.38台,山西仅为7.87台;北京市有出租车66646辆,山西仅有29116辆。
所以,北京市所具有的交通、娱乐、医疗、环境等资源要远比山西省内城市丰富,这就解释了人们为什么愿意涌向北京而不是太原。
二、以地区间资源均等分配引导人口流动
在古代,游牧社会逐水草而居,农耕文明择水畔而栖,都是为了生存。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渐渐出现社会分工、交易行为、集市、城市等,人才有了满足更高层次需求的渴望和可能。现在,满足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已不再是人们活动的围绕中心,更重要的是社交需求、尊重需求以及自我实现需求的实现。人们希望迁徙到经济繁荣、文化发达、环境优美的地方区居住,只因为这里有更丰富的资源来满足其五个层次的需求,人人生而平等,所以人口流动本身无可厚非。经济发达的大城市,例如京广沪,有更好的教育资源、更高的医疗水平、更广泛的就业前景,这也带来了人口激增,城市原本特有的规模经济变成了规模不经济,每个人进入这些地区所耗费的所有成本之和大于其在城市所能得到的收益,使一些公共物品超过了承载能力产生了竞用性,为城市生活带来了各种各样的成本。
[中图分类号]G9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3)09-0009-01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城市发展迅速,而随之而来的庞大流动人口,成为我国城市、特别是一线城市发展的重要参与者。深圳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广阔的发展空间、优质的社会服务、优质的社会生活,都成为吸引外来务工人员的重要因素。流动人口已成为深圳社会经济、人口转型过程中的突出特征。本文针对深圳市6个区的流动人口调查,分析其定居深圳市的意愿,以提高深圳市在未来的发展中,更好地落实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一、深圳市流动人口定居意愿调查
为全面而科学地了解深圳市流动人口定居意愿,本文通过对深圳市6个区的流动人口进行了问卷调查。在此次问卷调查中,共发放2000份问卷,并收回1801份,收回率为90%。应该说,此次问卷调查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如下表1所示,是所有调查流动人口定居意愿概况。
深圳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数以万计的外来务工人员,构成了深圳市庞大的流动人口群。从此次的调查来看,有定居意愿的人数只占18.84%,而持不确定态度者占到了52.09%之多,没考虑过或没有定居意愿的占29.07%。所以,深圳市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相对比较冷淡,在各方因素的综合影响下,深圳市流动人口对定居持观望态度。
二、深圳市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影响分析
在对深圳市流动人口的调查分析中,我们发现,影响深圳市流动人口定居的因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流动人口个人特征;二是流动人口的家庭状况;三是深圳市所具有的吸引力;四是社会参与。并且,各主要影响因素中,又包含相关的具体内容。
(一)个人特征
对于在大城市的流动人口而言,其个人特征中受教育程度、留居年数、户口等,都是影响其选择定居的重要因素。其实,个人特征对定居意愿产生直接的影响。由于户口的限制,受教育程度低、离乡背井到城市打工的流动人口,其工资水平相对较低,这也是流动人口难以选择或无能力选择定居深圳的重要因素。而流动人口留居年数越长,对城市的熟悉程度加大,这也势必增进其对城市的感情。在此次的调查中,选择有永久性定居意愿的18.84%人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在深圳留居了至少6年以上。而流动人口自身低工资与深圳高消费、高房价形成了巨大差距,也成为没有考虑过或没有定居意愿的首要原因之一。
(二)家庭状况
家是中国人意识中的主体,家庭状况往往左右人的诸多行为。在调查中我们不难发现,随迁人口数、婚姻状况,成为流动人口选择何种方式生活的关键因素。在选择永久性定居的人群中,有60%的人是因为希望家人享受更好的社会化服务、子女有更好的教育。对于年轻人而言,在某地建立了婚姻,这也很可能成为建立爱巢的地方。所以,婚姻状况是成为是否选择定居的重要因素。在不确定定居的52.09%的人中,有21.3%的人是因为另一半或爱人不在深圳发展;而选择永久性定居的人,绝大部分是爱人也在深圳发展。
(三)城市的吸引力
毋庸置疑,深圳是我国四大一线城市之一,城市所呈现出的吸引力也是多元化的。在调查中,一部分人认为深圳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且生活质量高、社会化服务好、城市环境好、公共设施完备等,这成为其选择定居的重要因素。当然,很大一部分人认为,深圳消费高、工资低,而江浙一带新兴发展的热点地区,也在不断地吸引着流动人口,致使流动人口处于观望态度。
(四)社会参与
人作为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参与势必成为影响其定居意愿的重要因素。在被调查中,由于不能积极融入当地社会,以致于在城市生活、工作的意愿薄弱,这也是7.29%的人选择不考虑的重要原因所在。深圳所焕发的魅力是无穷大的,但流动人家在社会层面、制度层面以及文化心理层面均存在融入困难的现实,也是逐渐削减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关键因素之一。
三、结束语
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背景下,流动人口已然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参与者。通过对深圳市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调查分析,有助于建立有效的人口宏观调控机制,在吸引人才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调查分析来看,影响深圳市流动人口定居的因素是多元化的,但集中体现在流动人口个人特征、深圳市所具有的吸引力、社会参与及家庭情况四个方面。这也就说明,当前深圳市流动人口在定居上持观望态度是多方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参考文献】
[1]吴瑞君.城市流动人口留居意愿研究——基于上海、苏州等地的调查分析[J].人口与发展,2011(05).
中图分类号:G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5-0198-0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速了城市化的进程,放宽了对原有人口的流动限制,大量民工流入了城市,为城市化进程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伴随着城市化进程,这些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却带给了人们更多沉重的思考,特别是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公平问题已经现实的摆在我们面前。本文着重从以下几个问题进行初步的探索与研究。
一、城市化的基本涵义及其主要途径
城市化,也有的学者称之为城镇化、都市化。它是伴随着工业化和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而出现的现象,一个国家由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必然会有一个城市化的进程。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长期在城市就业,他们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越一定的辖区范围,前往异地滞留暂住,或居住地处于不断变动过程。由于户籍的限制,这些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问题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同时也备受社会和家庭的关注。如果不允许这一部分流动人口的子女接受正规的城市学校教育,与普及义务教育和保证每个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利是相悖的,也会对整个国民素质的提高造成负面影响;如果允许移民到就近的正规的城市学校就读,势必使现有的满负荷运转的城市中小学不堪重负,教育资源不能及时得到优化,从另一种程度上说对城市中的中小学生也是不公平的。因此城市中的移民子女教育问题常处于一种非常尴尬的地位。公平的接受教育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正确合理地解决这一部分移民子女的教育问题已是教育主管部门、政府等重任之一。它不仅仅关系到国民综合素质的提高,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团结,牵动着每一颗求知若渴的孩子的心灵。
二、城市化进程中流动人口(农民工)子女得不到相对公平教育的原因
(一)历史的原因(二元结构的影响)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和国家政策上的倾斜,导致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极度不平衡。甚至可以说,我国城市的发展是以牺牲农村和农民的切身利益为代价的。即使是在今天,我国城市的快速发展也是在以一部分农民不能享受正常的城镇化进程的代价换来的。城乡收入的巨大差距引起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里的大量涌入,也导致了农民工子女入学难问题的发生。
(二)农民工自身的原因
1、经济贫困。农民进城后,主要从事小商品买卖,有的工作较稳定,如农贸市场的业主、小吃店店主等,还有的工作和收入不稳定,如三轮车夫、各种建筑工地的民工等,他们的收入普遍比较低。流动人口中,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贫困家庭占1/4。这样低的收入,扣除家庭成员必要的衣食花费以外,所剩无几。
2、观念落后。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希望孩子通过读书的方式改变父辈贫困、落后的状况,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认为读书没有什么用,他们认为时下城里的工人纷纷下岗,大学生毕业后找不到工作,他们的孩子即使读了书,今后未必能在城里找到合适的单位,与其这样浪费钱财,还不如让孩子早点学做生意,多赚些钱,为结婚成家做好准备。
3、文化素质低下。大量的研究表明,孩子学习成功与否,与家长的素质有着紧密的关系,如果家长对教育不重视,或家长不具备教育孩子的条件(包括文化素质、心理素质、道德素质等),孩子的学习状况几乎都不理想。城市里的大部分农民工,自身的文化素质较低,也不懂得教育孩子的艺术,家里也没有营造适合孩子读书的基本环境。这样,就导致了由于学习受到极大困难而不得不中途退学的结局。
(三)政府的原因
教育属于公共产品,理应由政府出面提供。因此当农民工子女教育出现问题时,政府要负主要责任。目前政府在很多方面的政策措施限制了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剥夺了其受教育的机会。
1、政策制定存在失误。当前政策要求:各级政府要把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市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将较多承担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学校的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各地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经费,对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较多的学校给予补助;城市教育费附加中要安排一部分经费,用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通过设立助学金、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从政策效果的角度看,这样做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但实际上可能会出现相互推卸责任、“滚雪球”,最后“雪球”越滚越大、没有部门对农民工子女教育进行管理和投资的后果。
2、政策执行过程手续过于繁琐。公办学校的门槛在大多数农民工看来,实在太高。要进入城市公办学校,通常需回老家乡镇政府开具家里没有监护人、同意外出借读的证明,然后要凭务工证、暂住证和计划生育证明等,到流入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到公办学校报名。这种情况程序合法但客观实际不合理。对一个农民来说,办这些手续要花钱、花时间,还可能受到各种各样的冷落和刁难。
3、教育资源浪费现象严重,在供给方面存在地区性差异。目前许多农民工通过“朋友介绍”或“媒体报刊获悉”为其子女在城里联系学校,而通过教育部门入学的很少,由学校主动联系的就更少之又少了。这表明农民工流入地还没有充分利用社会资本为农民工子女教育服务提供便捷的信息渠道,这无形中增大了农民工子女在接受教育过程中的社会交易成本,给社会带来很大的损失。
4、农民工流入地政府的一些做法有待改善。首先是认识上的问题。目前在列举政绩时一向以本市常住人口作为基数。有些地方在计算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时,由于把农民工的贡献排除在外,造成了对本地实际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估,进而不客观地要求人均教育水准或人口受教育的质量以及教育设施的配备都与已经高估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相匹配。如果加进了农民工的子女教育,既要增加财政投入的支出,也会拉低被人为高估的教育水准,那就势必影响到地方的政绩。另外也是出于对农民工进城数量增加的担忧。其次是深层次的体制矛盾。农民工子女就学关系到我国城乡分割的义务教育体制。目前我国城市少儿的义务教育费用基本上由各级政府负责,而农村的义务教育费用则由乡镇政府以教育统筹的形式向农民征收,相当于农民自己掏钱解决法律要求的义务教育。这样,农民工离开农村后,流入地的城市财政在义务教育经费中没有包括这笔经费,从而使我国义务教育体制出现了一个真空地带,实际受害的只能是农民工子女。
三、城市化进程中的流动子女的教育公平实现策略
教育既是促进社会进步的强力工具,又是个体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前提。教育权利和教育机会的竞争实质上就是生存权和发展权的竞争。对教育机会的合理分配与调节,实现教育公平正成为我国城乡广大人民群众日益迫切和强烈的呼声。面临社会转型,必须采取一系列对策从各种途径来有效地解决城市中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公平问题。这对于实现社会公平的目标和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多做努力,以推进教育公平。
(一)必须提高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在发展中缩小地区之间、城乡之间、阶层之间的差距。在照顾各地历史形成的差距时,应当将逐步缩小地区差异、城乡差距作为重要原则之一,新的教育发展布局和增量部分应向薄弱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要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教育支持,尤其是对城市中的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支持,并建立相关的权威性的教育公平度的评估指标体系,并把它纳入社会发展统计评估体系中去,以保证教育的公平度。
(二)政府要统筹教育资源,促进教育的均衡化。在指导原则上,要体现整体公平、差别对待原则,有效利用资源,高度重视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公平问题。城市中的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公平在起点、过程、结果上存在实然的不均衡。从现实层面上讲,我国的教育资源甚至义务教育资源远未极大丰富,不能满足社会大众的需求。倘若将教育资源均等的分给每位受教育者,只不过杯水车薪,仍然达不到机会的均等。因此,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教育现状,我们要在整体平等的基本前提下,相对集中有效地使用有限资源,全面考虑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真正的体现差别对待和整体公平的原则,这不仅是经济学上效益的客观要求,也是实现教育公平乃至社会公平的必然价值追求。
(三)树立具有时代精神的教育理念。现阶段的教育目的是要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数以亿计的普通劳动者,而大量的流入城市的农民工无疑成为最坚实的力量,他们将为城市化的建设贡献了不可估量的力量。因此要更多的用人文主义精神关爱这些流动人口的子女,树立以人为中心的生命教育观。
(四)法律法规作保障。人类行为的最大的优点是由目的性、预见性、管理性。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因此要想解决人口城市化进程中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必须通过法律来做保证,加强法律实施的力度,加强管理。除了依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之外,地方政府应该根据当地的情况制定相应的法规来保障流动子女的教育问题。
(五)户籍制度本身要改革创新,取消不合理的户籍制度,取消对进城农民工子女的限制,加快我国现行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公平、地区公平的国民义务教育制度。在现阶段,我们可以采用像上海那样的方式,改“户籍制”为“居住地制度”。国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和要求,彻底打破城乡分割的义务教育体制,按照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来确定中央对各级地方政府义务教育经费的支出,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基本问题。
(六)改变教育投资比例,加大民办学校投资力度,建立与完善符合农民工条件的农民工子弟学校,适当放宽条件,保证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广度。农民工子女上学主要是流入地的民办学校。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要建立完善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要充分挖掘潜力,尽可能多接受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要针对这部分学生的实际,完善教学管理办法。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学校要做到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此外加快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建设也是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难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
参考文献:
\[1\]江美球.城市学\[M\].北京:科学普及出版社,198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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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松林.人口城市化过程中的教育问题研究\[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3):131-132.
\[5\]范方.欠发达地区的亲子教育缺失与问题行为\[J\].教育评论,2001,(5):33-34.
马金龙和李莉利用来自宁夏固原市的样本,通过计算灰色关联度等方法针对人口流动与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无独有偶,刘美蓉和蔡果兰也尝试运用灰色系统理论研究流动人口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相关性。通过对于既往研究结果的回顾不难发现,中国的人口流动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是研究人员长期关注的重点议题。但是国内学者在思考二者的关系时,往往出于针对经济增长模式或经济发展结构阐发政策建议的考虑,而更多地将目光集中到人口流动对于区域经济发展所可能产生的影响上。总体而言,国内研究人员对于流动人口在微观层面的迁移决策机制缺乏足够深入的经验分析,而更加倾向于作出某种政策判断,即针对某一地区的人口流动政策加以调整,以及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改善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尽管如此,依然有不少国内外学者试图从各个层面(尤其是微观层面)剖析迁移状态发生改变的原因,并产生了一系列极具价值的研究成果。概括来看,影响人口迁移决策的因素可以总结为制度因素、经济因素以及个人和家庭特征因素等三大类别。
围绕着制度因素对于人口流动的影响,学者们普遍试图从户籍制度、工资制度、土地所有制度、教育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角度出发展开探讨。蔡昉研究了制度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决策的影响,认为中国特有的户籍制度安排对于潜在的劳动力转移行为起到了抑制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预期收入还是人力资源禀赋的差异,其对于转移劳动力的解释都是不够充分的。朱农的研究表明,由于城市的初始资本存量较少,对于政策制定具有绝对操控权的城市会在发展初期对农村劳动力大量涌入的过程持抗拒态度。然而,随着城市资本持续积累过程的推进,转移自农村的劳动力能够为城市创造的产出也在相应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允许更多的农村转移劳动力进入城市将取代后者原本的政策选择,而成为新的最优策略。事实上,这恰恰与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政策演变过程以及人口流动规模的变化倾向呈现出越来越多的一致性。经济因素对于人口流动的影响较为明显,基于研究收入差距对迁移影响的需要而构造的理论模型表明,在可以对迁移决策产生正向影响的诸多因素中,收入差距往往是最为重要的因素。但受限于之前提及的原因,目前直接研究收入差距对迁移决策影响的实证研究依然相当有限。蔡昉研究了本地农村人均收入与全国农村人均收入的比率对于迁移的影响,结果表明这一比率的上升将对迁移决策起到较为明显的抑制作用。
此外,人均生产性资本将可能对迁移持续的时间产生影响。经验结果表明,人均生产性资本每增加100元可以使迁移的持续时间增加约2%。在现有的研究中,学者们或多或少地都会考虑到个人和家庭特征对于人口流动所可能产生的影响。如性别被视为决定迁移决策的重要变量之一。事实上,与女性相比,男性通常更倾向于迁移。赵耀辉发现相对于男性,女性迁移的概率可以减少约7%;与上述结论相近的研究表明,相对于女性,男性可以增加30%左右的迁移概率。类似的观点得到了大量来自经验证据的支持。婚姻状况是决定迁移决策的又一重要变量,很多学者都观察到已婚状态对人口流动的负向作用,这主要是由于相对于未婚人口而言,已婚者往往要面临更高的迁移成本。从既有的研究结果来看,其影响的大小介于2.8%到10%之间。
二、模型构建
在研究人口流动的可能性时,劳动经济学家往往诉诸“推力—拉力”理论。该理论认为,迁移行为发生的原因是迁出地与迁入地的推力和拉力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一理论的代表人物是埃弗雷特(EverettS.Lee)。他认为,影响劳动者迁移的因素包括四种:迁出地的因素、迁入地的因素、中间阻碍因素和个人因素。每一个地区都同时存在某些吸引人的因素和排斥人的因素,劳动力的迁移正是这些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然而在实际的经验研究过程中,由于数据获取的难度和研究方向选择的不同,学者们多将目光集中于“推力”或“拉力”因素中的某几个甚至某一个。本文在研究人口流动的过程中,尝试探讨经济发展水平对于前者所造成的可能影响,即更多地着眼于影响人口流动的推力因素。如何衡量经济发展水平是研究人员在尝试进行此类经验分析时所面临的首要问题。具体而言,在涉及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的相关研究中,学者们大体上采用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部分学者直接采用衡量经济发展的绝对指标(如国内生产总值、经济增长率等)构建模型,这种处理方式多见于依据宏观加总数据所进行的研究。利用全国范围的宏观数据来反映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差异,往往可以使研究对象的特征得到更为直观的呈现。就基于微观数据的经验研究而言,学者更多地通过引入虚拟变量的方式将经济发展水平转化为分类变量或次序分类变量来加以考虑。本研究所使用的数据来自微观调查,因此考虑引入表示不同地区的指示变量来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性,从而便于同其他类似研究的结论进行横向比较。在研究人口流动的实证研究中,放入回归模型的主要自变量包括年龄、性别、教育程度、婚姻状况、人均耕地、人均生产性资产、城乡收入差距等。值得一提的是,在研究农村户籍人口的流动问题时,研究人员之所以试图将人均耕地等涉及农业产业的指标放入回归方程,目的在于以此作为衡量过剩劳动力的变量。基于微观数据特征和经验分析的具体需要,本研究考虑将性别、年龄、年龄的平方、受教育年限以及婚姻状况作为控制变量引入模型。之所以要加入年龄的平方项,是考虑到龄对于迁移状态改变的影响有可能呈现出某种非线性的关系。此外,受限于样本结构等制约性因素,刻画婚姻状况仅使用了一个旨在衡量是否有过婚姻经历的虚拟变量。而对于有过婚姻经历的被调查者所可能存在的细分状态(如离异、丧偶等),模型不再过多给予讨论。由此可见,在估计流动概率的过程中,选择logit模型抑或是probit模型,主要依据在于对εi所服从分布的不同假设。而在实际的经验研究过程中,学者往往同时采用这两种不同的模型进行分析,以期对于它们的回归结果进行比对和相互印证。总而言之,在考虑人口流动的状态时,无论采用哪种模型,关键在于对影响观测个体流动概率的因素加以把握。考虑到本模型的研究变量和必要的控制变量,式(4)和式(8)中的βX可以表示为:本模型所选取的解释变量及其处理依据如前所述,这里进一步加以明确。X1、X2并非根据主观评价标准分类,而是以中部地区为对照组,参考东、中、西部地区的分类方式呈现,以增强与其他同类研究的可比性;X4代表年龄的平方项,用以控制年龄与迁移决策之间所可能存在的非线性关系;考虑到样本的代表性,X7作为虚拟变量在反映婚姻经历方面较为简约,并未也无必要将数据所可能反映的不同婚姻状况完全呈现;此外,模型没有特意加入任何农业产业指标,同样是出于样本结构考虑,即数据观测值并非同质,其同时包含了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的被调查对象。
三、数据与实证分析
本研究所使用的数据来自2001年进行的中国城镇劳动力市场调查(CULS)。调查的时间跨度为2001年11月至2002年1月,调查地点涉及上海、沈阳、武汉、西安以及福州等五个大中型城市。受必要的数据清理过程影响,实际分析中所使用的样本,观测值总数为9128条记录,其中流动人口2975人,非流动人口6153人,相关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见表3。通过对于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不难发现,东部地区人口在非流动人口中所占比例最高,而中部地区在流动人口中的比例首次超过了东部地区,西部地区的人口无论是从流动人口来看,还是就非流动人口而言,其比例均相对较小;年龄方面,平均来看,流动人口年龄相对于非流动人口要年轻23岁以上;就性别比例而言,男性占到了流动人口的六成左右,且占比份额超过了其在非流动人口中所占比例;受教育年限通常视为人力资本积累的变量,从这一角度看,平均来讲,流动人口在受教育年限方面要低于非流动人口约3年;就婚姻状况而言,从未有过任何婚姻经历的人口在流动人口中的占比,要明显高于其在非流动人口中所占的比例。根据2001年的调查数据,利用logit模型对人口流动状态的改变进行估计,结果如表4所示。回归结果显示,模型所涵盖的研究变量及控制变量均高度显著,且方向基本与人口流动理论的经典解释以及既有的经验研究结论相吻合。但是,回归结果中依然存在值得注意之处。年龄对人口流动影响的回归系数为正,而年龄的平方项系数为负。这表明年龄对于人口流动的影响确实存在着某种非线性关系。具体说来,随着年龄的增加,人口流动的可能性存在着先上升后下降的“倒U型”趋势。然而年龄平方项的回归系数虽然显著性水平很高,但其绝对值相对较小,这说明上述非线性趋势势必要在一个相当长的年龄跨度中才能得以显现。而当我们将注意力集中于某些年龄的组间差异不甚明显的观测对象时,这种趋势有可能被平滑掉从而不易捕捉。
除此之外,受教育年限的估计系数为负,且绝对值较小。这表明随着受教育年限的增加,其对于人口流动的可能性存在微小的负面影响。受教育年限往往被视为人力资本积累的变量,受教育年限长的个体通常被认为流动的可能性更大,原因是人力资本质量的优势可以帮助其在更大范围内的劳动力市场中保持竞争力。然而必须注意到,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正在经历从二元经济结构向新古典世界转型的发展中经济体而言,影响人口流动的首要微观因素显然并非个体的人力资本质量。恰恰相反,人力资本积累较为薄弱的个人反而会因难以在本地实现正规就业或出于谋求自身物质福利水平改善的诉求而选择流动。就模型的研究变量而言,表示地区的虚拟变量被视为反映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变量,并以中部地区为参照组。结果显示,在控制了其他变量相应影响的前提下,相对于中部地区而言,来自东部地区的个人选择流动的对数发生比要低0.58。具体而言,在控制了其他变量的条件下,东部地区个人流动的发生率约相当于中部地区的56%(二者的发生率之比为0.56:1)。而在其他因素保持不变的前提下,西部地区的个人,在以中部地区为对照组的前提下,其流动的对数发生比要较后者低1.01。西部地区个人流动发生率,在控制了其他变量的影响后仅相当于中部地区的36%左右。回归结果显示,我国东、中、西部地区人口流动的可能性,中部地区居首,东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人口流动的概率最小。东部地区的人口,因其所处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故而流动的意愿相对较弱,这在理论或经验解释上均比较明显。但西部地区尽管在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方面的表现更加不容乐观,其人口流动的可能性反而较中部地区小,这一结果是值得关注的。
我们知道,自然环境与资源禀赋的劣势是制约西部地区进一步发展的重要约束性因素。然而利的环境条件又会反过来导致必要的物质基础建设变得更加困难,从而降低包括人口流动在内的一系列可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的方式得以实现的可能性。加之配套的政策建设与制度安排在短时间内难以一蹴而就,这就进一步降低了西部地区人口———尤其是确实存在流动意愿的人口———流动的可能性。因此,如何通过必要的物质建设与政策倾斜使得经济较不发达地区的发展进程提速,优化跨区域的劳动力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能力,必将成为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务必直面的重要议题。此外,由于logit模型与probit模型比较而言,主要差异仅仅在于二者对随机误差项统计性质的理解不同。logit模型假设误差项服从逻辑斯蒂分布,而probit模型则对于误差项的分布作出正态假定。因此,根据2001年的调查数据,本研究同时利用probit模型对人口流动状态的改变进行估计,其结果由表5加以呈现。probit模型的回归结果显示,其解释变量的估计系数与logit模型相比方向均相同且数值差异不大,显示出模型的估计结果较为稳健。在probit模型的回归结果中还加入了解释变量对人口流动概率边际效应的呈现。值得注意的是,连续型变量的边际效应是通过均值来加以计算的,而对离散型变量而言,其边际效应衡量的是与对照组流动概率的差异。通过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对人口流动选择的边际影响来看,在以中部地区为对照组的前提下,“身处东部地区”这一因素使得个人选择流动的可能性降低了约8%,而来自西部地区则导致流动的概率下降了11%左右。这一数字在一定程度上呼应了上述logit模型的分析。换言之,分别使用这两种不同的模型在研究区域经济发展影响人口流动的过程中得出了相类似的结果。
四、结论及相关探讨
中图分类号:D9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992(2010)03-120-01
一、流动人口与流动人口犯罪主体
流动人口的概念:目前,学界与实际部门认为流动人口是结合流动人口具有的四个要素进行定义的:一是人口与户籍的分离;二是跨越一定区域界限的位置移动;三是流动的时间较长、距离较远;四是流动具有方向选择性。我们认为:流动人口就是指因从事各种活动离开户籍所在地区域的各种人员。
流动人口犯罪主体:我们研究流动人口犯罪问题,分析流动人口的犯罪现象,探求流动人口犯罪的原因和规律,其根本目的是为了预防、减少流动人口犯罪。流动人口犯罪主体是指基于经济的目的和动因而流动的,离开户籍所在地而发生犯罪活动的自然人。
二、流动人口犯罪的特点
作案特点“地域同一性”较为明显,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不同地区的流动人口由于他们主观条件的不同,以地缘和亲缘为纽带结成的犯罪团伙,具有浓厚的地域性,师傅带徒弟相互传授“经验”,因此,在作案手段上呈现出地域同一性。
犯罪活动“流窜性”趋势明显,由于商品经济的大发展,人、财、物的大流动,以及交通路线的扩展、现代化交通工具的增多,犯罪分子,尤其是流动人口犯罪主体才大大利用这些便宜条件进行犯罪活动。
犯罪目标的随机性与盲目性,流动人口的流动属性决定了其犯罪目标的随机性和盲目性。一部分居无定所的人往往抱着碰运气的心理,游荡于街头巷尾、车站码头、城镇乡村,寻找犯罪目标,捕捉犯罪时机。
犯罪手段和技能不断提高,流动人口犯罪随着社会的发展,更具狡猾性和隐蔽性;犯罪“团伙化”特点突出,由于大量的流动人口来自农村,其流动多以血缘、地缘、亲缘关系为纽带,其居住和生活也多以“三缘”关系为依托,因此在犯罪活动中,会很自然拉帮结派形成松散或紧密的团伙关系;犯罪成员的低龄化发展相当突出。
三、流动人口犯罪的成因
社会原因,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而在我国社会结构中,这一矛盾的体现就是那长期以来严重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城乡二元化。
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所产生的“心态不平衡”的心理原因,深究外来人口流动的深层原因,经济原因是一个根本性的动力,也是流动人口犯罪的主要原因。流动人口个人素质的原因,由于流动人口多数是来自贫困落后地区,文化素质相对较低,而且不同地区的风俗习惯、道德标准的差异广泛存在,历史地形成了不同于经济较发达地区的文化价值观念。
城市对流动人口管理制度方面的原因,人口的大面积流动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一方面,政府对人口的流动缺乏应有的宏观调控措施,对流动人口的快速增加缺乏足够的准备,人口流动还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无序性。而另一方面,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上的户籍管理制度,对市场经济所引发的城市流动人口的管理显得捉襟见肘,甚至无能为力。管理责任不明、主次不分、任务不清。
四、预防流动人口犯罪的对策
1.努力提高流动人口的综合素质
要想有效遏制流动人口犯罪,提高流动人口的综合素质是关键。首先,要对他们开展法制宣传,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使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其次,要努力提高流动人口的文化素质。针对农村流动人口文化程度不高,小学、初中毕业的占绝大多数的情况,政府有关部门可以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成人高校、夜校等培养方式来提高流动人口的知识水平。三是要努力提高流动人口的技术素质。一种是由原籍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技术培训,使其学会一、两门使用技术;另一种方式是通过民工所在的学校或是由就业的企业或地方政府、社会团体等负责培训。
2.努力消除流动人口的受歧视心理
大多数流动人员远离亲人,身处异乡,往往从事于危、重、脏行业,相对缺少必要的组织管理和社会保障。特定的外部环境,使流动人口更易遭受到不法侵害,也极易成为犯罪的主体。
3.加大管理力度
加强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堵塞管理漏洞,是预防和减少外来流动人口犯罪的重要环节。一要加强领导,健全网络,对外来流动人口实行全方位、多层次管理。各级政府要重视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管理的领导,落实领导岗位责任制。加大政府财政投入,保障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经费。适时调整充实外来流动人口管理队伍。对于外来流动人口集中的村居及外来流动人口较多的用工单位应建立登记站。
4.加强打击力度
打击是特殊的预防手段。根据流动人口犯罪的特点、规律,司法机关应适时开展各种清算打击行动,加大打击力度,既严厉打击流动人口中的犯罪分子,又及时保护守法流动人口及广大百姓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流动人口犯罪问题不仅仅是社会治安问题,更与社会政治、社会经济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这就更需要我们加大有关流动人口犯罪的特点、犯罪的原因与预防对策等各方面研究的力度。③
参考文献: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2012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2 年全国人户分离人口为2.79 亿人,其中流动人口为2.36 亿人,占当年全国总人口的17.4%,比上年末增加669 万人,提高了0.9 个百分点。
流动人口规模的增加速度(即年均增长率)亦在不断提高。我国流动人口,特别是省际流动人口的流入地,多倾向于选择东部沿海的特大或大城市,从而使北京、上海等城市中的流动人口占常住居民的40% 之多;而东莞、深圳、中山等城市的流入人口数量已占常住居民的一半以上。
规模如此巨大、增速如此之快的流动人口不仅对流动人口其自身与家庭,而且对流出地与流入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等各个方面,都产了重要的影响。人口流动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大问题。
《中国民生发展报告:人口流动》对我国流动人口作了初步分析,在估计流动人口比例、利用跟踪调查数据的基础上,试图回答以下两个问题:一、谁是流动人口;二、人口流动是否有助于提高流动人口的福祉。
谁是流动人口?
我国户籍制度的存在使“人口迁移”的定义不同于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
目前国内对人口迁移的定义首先按照“户口登记地是否改变”而分为“迁移人口”与“流动人口”两大类。前者系指户口登记地伴随居住地改变而发生改变的人口;后者则是户口登记地不发生变化的人口,即事实的“人户分离人口”。
由于研究视角不同,流动人口的称呼与定义也不尽相同。据不完全统计,迄今与流动人口有关的概念至少包括以下近十种:流动人口、外来人口、流入人口、外来流动人口、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暂住人口、自发迁移人口、自流人口、外来暂住人口、短期迁移人口、暂时性迁移人口、流迁人口、民工、农民工、民工潮、盲流、人户分离人口等。其中,被社会学广泛运用的则是“农民工”这一概念。
我们通过比较跟踪调查数据中被访者在2010 年与2012 年两次调查之间的差异来了解新增与返迁流动人口的情况,具体结果请见表1。
在所有可匹配的样本(32906 人)中,新增流动人口302 人,占0.9% ;返迁人口1042人,占3.2%;其中,省际返迁人口为130 人,占0.4% ;省内返迁人口为912 人,占2.9%。
如果考察未匹配的样本,则可以发现,其中搬迁户共计351 户,1111 人次;全家外出户共计388 户,1274 人次。在流动规模的估计上,若只将全家外出户默认为是流动原因造成的外出,则2012 年的流动人口比例为12.6% ;若将全家外出和搬迁户都纳入流动原因造成的外出,则流动人口比例约为14.6%。
比较全国统计报表数据,自六普至2012年年末,流动人口规模增加了1526 万人(其中,2010 年六普时的流动人口规模为2.2 亿人;2012 年末的流动人口规模为2.4 亿人),占2012 年年末总人口的1.1%。与此相比,本数据估计的新增流动人口规模占总样本的比例为0.9%,二者仅相差0.2%,对新增流动人口规模的估算相差260 万左右。应该说,这种估计的差异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小的。
随人口流动而产生的是大量留守儿童;但更早先被各界关注的是规模巨大的流动儿童,它产生于人口流迁的模式由个体流动向家庭流动的转变。尽管已有大量研究讨论了流动与留守儿童的问题,以及人口流迁(包括父母亲的流动与儿童自身的流动)对儿童发展的影响,但首要的是了解清楚留守与流动儿童的基本规模与分布情况。
表2 给出了利用2012 年跟踪调查数据结合父母亲的流动情况判断的流动与留守儿童的规模。父母亲均为非流动且儿童也是非流动的共有4837 人,占全部儿童的83% ;儿童为非流动但父母一方或双方均为流动的(即通常意义上的留守儿童)为552 人,占全部儿童的9.5% ;而跟随父母亲流动的流动儿童比例则为6.9%。
表1 2010~2012 两年调查期间新增与返迁的流动人口
根据2010 年普查的结果,0~14 岁的流动儿童共为2453 万人,占全部儿童(2.2 亿)的11.1% ;其中有38.3% 是县内跨乡的流动儿童。为了保证普查数据与本数据之间的可比性,需要将这批县内跨乡镇街道的流动儿童扣除,则剩余的省际和省内跨区县的流动儿童规模为1514.7 万人左右,占全部儿童的6.8%。这一比例与本次调查所估计得到的结果(6.9%) 极为接近。
流动人口的人口学特征
基于中国数据的研究表明,个体迁移的可能性受一些标准的人力资本因素的影响,如年龄、工作经历、受教育水平、婚姻状况及技术等;同时也受到了各种家庭因素,特别是家庭收入的影响,因为这可能影响到迁移的净回报。
1、从性别来看,男性人口更容易进行长距离的省际流动
性别是考察群体特征最基本的维度之一。各种类型的流动人口的性别比见表3。
2012 年调查数据中,全部样本的性别比为101.0,即男性与女性基本均衡。其中,本地人口的性别比为101.4 ;省内流动人口的性别比为87.1 ;省际流动人口的性别比为100.8。如果与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相比较,不论是本地人口,还是省内与省际流动人口,本调查的性别比均偏低。如六普时,省内流动人口的性别比为108.1 ;而省际流动人口的性别比则高达128.9,远高于本调查的结果。
当然,造成本数据中较低性别比的原因既可能来自于样本或调查的基本单位(即本调查以家庭户为基本调查单位,而其内部的性别比基本平衡),也有可能来自于女性流动人口的应答率较高,还有可能来自于人口流动模式由个体向家庭的转变。正如学者对性别比趋于平衡的分析:“一方面是源于越来越多的妇女加入到流动劳动力大军之中;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更多的流动人口为了实现家庭团聚而以举家流动的方式出现。”
2、从年龄来看,青壮年更容易流动
流动人口的年龄结构一般都集中于青壮年。从本次调查数据来看,2012 年调查的流动人口的平均年龄为28.6 岁,其中,0~14 岁人口占流动人口的25.6%,15~64 岁人口占69.9%。2010 年流动人口的平均年龄为33.7岁, 其中,0~14 岁人口占流动人口的19.8%,15~64 岁人口占72.9%。相比而言,2012 年调查中流动人口规模增加的同时,处于劳动力年龄的流动人口比例有所下降,而少儿流动人口的比例则有所上升,从而使平均年龄有所下降。
2010 年和2012 年两轮调查中流动人口的年龄结构,比较明显的特点是:首先,女性在劳动力年龄人口中的比例(特别是20~24岁和25~29 岁)相对较高;其次,低年龄组中,除5~9 岁组外,其他年龄组的比例在2012 年中都有所上升:再次,在14 岁到50 岁的人口中,与2010 年相比,男性人口的比例在2012 年都有所上升,而女性人口的比例则在40~44 岁组及以上的年龄组有所下降。
总体来说,2012 年比2010 年人口结构更加年轻。
3、从婚姻状况来看,未婚者更容易进行远距离的流动
婚姻状态一般被划分为五种类型:未婚、在婚、同居、离婚、丧偶。由于后三者的比2013.11.55例较小,且我们较关心的是流动人口是否在婚,因此我们仅考察流动人口未婚和已婚的比例。
从2012 年的数据来看,本地人口中未婚人口占15.4%,已婚人口占71.3%。不论是省内流动人口还是省际流动人口,其未婚人口的比例均高于本地人口。省内流动人口的未婚人口比例为20.9%,省际流动人口的未婚比例为21.9% ;且省内与省际流动人口在未婚比例上相差0.9%。
不同流动状态的人口在婚姻状况上的差异可能是年龄造成的。流动人口和本地人口的年龄结构存在显著差异,而且省内流动人口的年龄结构比省际流动人口的年龄结构更加年轻。控制了年龄结构以后,省际流动的未婚比例仍然比省内流动和本地人口高。
因此,可以认为未婚者更容易进行远距离的流动。
2010 年的调查结果分布与2012 年类似,省际流动者的未婚比例最高,其次是省内流动者,最后是本地人口。结合两轮调查的数据可以发现,相对于2010 年,2012 年调查未婚的比例还有大幅度增加,再次表明了未婚人口更容易流动的事实。
本调查的婚姻状况选项还包括了同居,我们发现本地人口的同居比例非常低,而流动人口的同居比例相对较高,且随时间递增。
这可能表明随着社会环境与思想观念的变化,流动人口倾向于选择同居以共同抵御生活压力。
总的来说,已有婚姻在一定程度上会阻碍人口的流动;未婚人口更容易流动,且更可能进行远距离的流动。即使是在控制了年龄结构的前提下,这种区别依然存在。
4、从受教育状况来看,受教育水平能够正向激励人口迁移与流动
首先来看平均受教育年限。从2012 年的跟踪调查数据来看,流动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3 年,略高于初中毕业的水平;其平均水平远高于本地人口(仅为6.8 年)。
如果将省内与省际流动划分开,则仍然可以看到,省内流动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6 年,省际流动人口的受教育年限为8.9年,两者均远高于本地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
区分城乡还使我们发现,无论流入地是城市还是乡村,省内流动者的受教育水平都要略高于省际流动者。如2012 年城市省际流动人口的教育年限为9.4 年,比省内流动人口低0.4 年;农村省际流动人口的教育年限为8.4 年,比省内流动人口低0.9 年。
其次来看流动与非流动人口在各类受教育水平上分布的差异。显然,以初中为界,流动人口中受教育水平相对较高的人群所占的比例更大,如高中受教育水平的流动人口比例达17.9%,而本地人口的比例仅为14.2% ;大专受教育水平的流动人口比例为14.1%,本科受教育水平的流动人口比例为9.1%,两个比例均远高于本地人口所对应的5.9% 和1.8%。同时,流动人口中文盲与小学受教育水平的比例则远低于本地人口:
流动人口中文盲的比例仅仅为9.9%,远低于本地人口的20.6% ;小学流动人口比例为16.2%,亦低于本地的25.5%。
本数据结果表明,受教育水平对于人口迁移与流动存在着正向的影响作用。这与人口普查的数据结果是一致的。
5、流动人口还是农民工?
农民工一词在社会学中通常被用来代表流动人口。那么,这批迁移与流动的人,到底是“流动人口”,还是“农民工”呢?
这首先得看农民工的定义:一种定义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村流动人口”论,即把“农民工”主要看做是在城乡之间以及农与非农之间具有流动性的原农村居民;另一种定义是中国特殊的有着“农业户口”的“非农居民”,但他们不享受非农人口的权利与待遇,这种观点把具有农业或农村户籍而在非农领域或城镇生活与就业的人看做是“农民工”。由于本数据暂时无法提供流动人口的原职业性质,因此,本报告将按照后一种狭义的“农民工” 定义来进行比较。
调查数据表明, 当前的流动人口中,有61.3% 的人是农业户口;与本地人口中75.0% 的比例相比显得相对较低。如果按省际与省内划分流动人口,可以看到,具有农业户口的省内流动人口的比例仅占54.5%,远低于在本地人口与所有流动人口中的相应比例;而在省际流动人口中,具有农业户口的比例则高达69.1%。因此,从户口类型来看,流动人口以农业户口为主。
尽管这一比例之高似乎说明可以用“农民工”来代替流动人口的称呼,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到两个问题:其一,本样本中具有农业户口的人口所占比例较高(占75.0%);其二,即便在以农业户口占较大比例的流动人口中,仍然存在大量的非农业户口的流动人口,因而以农民工统称全部的流动人口则可能会有失偏颇。更为重要的是,非农户口与农业户口的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各种诉求方面可能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农民工”称呼的运用似乎仍需谨慎,尽管其更具有社会含义。
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生活状况人口迁移与流动行为对迁移与流动人口到底呈何种作用,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事实上,从异质性效应的角度来理解,迁移与流动行为对不同人群的影响作用肯定是不同的。本报告无意决然地肯定或否定某种答案,只希望通过具体数据,从经济收入、生活状况、儿童发展这三个角度来探讨这一问题。
1、 流动人口的收入高于本地人口
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收入及其与流入地本地人口的对比结果请见表4。
从全国样本来看,流动人口的收入要高于本地人口,其中县内流动人口的收入与省内流动和省际流动相比较低,而后两者差距不明显,省际流动人口收入略高。但是各省市子样本却呈现出与全国样本不一样的趋势。其中上海和辽宁两地的流动人口收入明显低于本地人口,尤其是上海,省际流动人口收入为本地人口的66%。即便如此,上海省际流动人口的收入与其他省市相比仍处于明显优势。广东省虽然流动人口收入高于本地人口,但是收入最高的集中在县内流动群体中。
河南和甘肃两省的数据说明不同类型的流动带来的收入差异明显。就河南而言,县内流动的收入要低于本地人口,而省内流动和省际流动带来的是与本地人口相比较高的收入优势。而甘肃省不仅县内流动没有带来与本地人口相比收入的增加,省内流动的情况也与县内流动类似,只有省际流动带来实质上的收入提升。
一般总是认为流动人口的经济收入相对较低,但上述结果却与以往的经验有所不同,这可能是受到工作时间长度的影响。计算结果表明,流动人口平均每月的工作时间(以小时计算)比本地人口高出13.8% ;而省际流动人口的工作时间甚至高出16.6%。这从某种程度上说明,流动人口的收入较高是以付出更长的工作时间为代价的。
2、 流动距离越远收入增加的比例越高
想要了解流动是否有助于收入的提高,就需要比较流动前后的经济状况。
首先来看新增流动人口的情况。数据表明,新增的县内流动人口在2012 年时的收入是2010 年时的1.20 倍,略低于本地人口收入增幅。如果将省内与省际流动人口合并,可以看到,新增省内和省际流动人口2012 年的收入是2010 年时收入的2.01 倍。相同时段内,省内流动人口收入的比值是1.60,省际流动人口收入的比值为3.83,这说明流动距离越远,收入增加的比例越高。
其次,再看返迁人口的情况。返迁人口系指2010 年为省内或省际的流动人口,而2012 年为本地或县内流动的人口。数据表明,返迁人口的收入同样也有提高,如原为省内流动的返迁人口,其2012 年收入是2010 年的1.24 倍;原为省际流动的返迁人口,其2012 年收入是2010 年的1.23 倍。返迁人口在两年间收入的提高比例与本地人口相差不大。
1) 身心越健康的人越有可能流动
从表5 的2012 年调查的数据来看,除省际流动人口在生活满意度上的得分较低外,流动人口在其他指标上的评价均高于本地人口。如省内流动人口的生活满意度自评分数为59.1,高于本地人口的57.6。在心理健康上,省内流动人口与省际流动人口的得分均高于本地人口,省内流动人口的心理健康状况却明显好于本地人口。在身体健康的评价方面,省际流动人口高于省内流动人口,且两类流动人口均高于本地人口。
尽管这种评价得分均表明流动人口的状况好于本地人口,但我们并不能将其归因于流动所导致的结果,因为流动本身可能具有选择性,即身心更加健康的人才有可能流动。
2) 流入地对流动儿童入学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2012 年的调查中,少年儿童的年龄范围界定在16 岁及以下,10~16 岁儿童身体和心理健康的主要特点是,母亲在身边的留守儿童健康状况比较好,跟随父亲一起外出的流动儿童康状况比较好。这种现象可能反映了父母在儿童成长过程中扮演的不同角色。
从就学状况上来看,虽然适学儿童的就学比例都比较高(90% 以上),但是相对而言,农村留守儿童的就学比例处于较低的水平。
一般来说,流出地在经济发展和教育水平上相对落后,这会对留守儿童的入学产生不利影响。而跟随父母外出的流动儿童情况就要好一些,流人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设施都比流出地好,这会对孩子入学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人口流动具有选择性
不论是人口学特征,还是生活状况与身心健康,都表明了人口流动的选择性。即劳动力年龄较低、未婚、具有相对较高的受教育水平、身体与心理相对更为健康的人口更有可能进行迁移与流动。这与以往的研究结论基本上是一致的。
更为重要的是,本报告从生活状况、身体健康与心理健康等方面所揭示的新增或返迁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之间的差异,不仅说明了其流动与返迁的部分原因,而且进一步从以往未被关注的角度证明了选择性的存在。
【中图分类号】F241.4 【文献标识码】A
老一代流动人口就业历史演变(1949年~1996年)
农民工流动受严格限制的阶段(1949年~1977年)。在改革以前,我国农民的流动受到严格的限制,只是在城市到农村招工时才会产生劳动力流动。城市中多次进行“清退”工作,将非计划流动的农民遣返回乡。这段时期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呈现出行政性转移的总体特征。经济与政策的大起大落违背了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客观规律,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劳动力转移的积极性,不利于经济发展。
农民工流动过渡时期(1978年~1983年)。以后,开始在农村普遍推行,农业剩余劳动力开始缓慢转移。在19世纪80年代前期,虽然这时自由流动的空间很小,但是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已经开始了。最早开始流动的人主要是一些具有手艺的能工巧匠和敢于冒险的青年劳动力,他们流动方向主要是沿海发达地区。虽然已有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趋势,但我国农产品尤其是粮食供应严重不足,为了保证粮食供应,政策强制限制了劳动力的流动。总的来说,19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规模较小,流动的地域范围也比较小。
农民工大规模流动时期(1984年~1991年)。1984年,国家准许农民有条件地进入城镇务工经商,这一开放是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政策变动的标志,也是我国城乡人口流动就业的真正开始。进入80年代中后期,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发展很快,这一时期,我国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的主要载体是乡镇企业,也就是所谓的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离土不离乡”阶段。
从1989年起,伴随着政策的变化,农业劳动力的流动就业也出现了变化,由本地转移为主转为异地转移为主。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引起了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流动到城镇就业。1989年春节铁路客运的拥挤现象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民工潮”的提法开始出现。
农民工全方位流动新阶段(1992年~1996年)。1992年,我国经济进入了一个高速增长时期,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也进入高峰。在这一期间,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加强了对廉价劳动力的需求。国家统计局199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数据证实,到1993年农村劳动力流动的人数达到6200万人,1995年大约为7500万人。
根据要素禀赋理论可知,利用劳动力资源丰富、人力成本低廉的竞争优势从事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生产和出口最符合比较优势的经济原理。在这一时期,中国庞大的剩余劳动力为生产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劳动力成本低的巨大比较优势促进了中国经济迅速发展,国家实力大大增强。实践表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源泉即是劳动力流动,劳动力从低生产率部门向高生产率部门流动对GDP的贡献份额在16%~20%之间。但是,庞大的剩余劳动力也长期地抑制了工资的上升,老一代流动人口就是在这种社会环境中放弃应有的权益,接受苛刻的工作待遇和极低的劳动收入,以这种低劳动力成本奠定了中国多年来经济腾飞的基础。①
新生代流动人口就业历史演变(1997年~至今)
新生代流动人口进入劳动大军初期(1997年~2002年)。1997年,新生代流动人口开始进入劳动大军。这一时期,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了风起云涌的变化。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影响了全世界很多国家的经济发展,对于我国的出口贸易和城镇企业发展也产生了巨大的不利作用;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变缓,涌现大量下岗人员;农产品供给上升,价格出现了很大程度的下降,农民负担很重却不增收。在城市就业的农民工就业环境差,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所有这些新情况、新背景都直接或间接地对我国流动人口就业产生了巨大影响,为之后发生的“民工荒”现象埋下了伏笔。
进入新世纪,新生代流动人口的特点渐渐显现出来。2001年,王春光首次提出了“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的概念,随后他将这一概念更新为“新生代农民工”,引发了学界对新生代流动人口相关问题的关注与探讨。
“民工荒”与新生代流动人口(2003年~至今)。2003年以来,以十六大为起点,我国的劳动力政策发生了一系列有助于劳动力流动的变化。2003年1月5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了保障农村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等措施,进城的流动人口数量再一次迅猛增加。
(一)关于劳动力的流向
首先分析全国范围内省际之间劳动力的流动问题。根据现有的资料,从迁移和暂时居住两个方面分析劳动力在省际之间流动.从劳动力迁移状况看,近年来中国东、中、西三大地带省际人口迁移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中部和西部地区多数省区市迁往省外的人数大于省外迁入的人数,省际之间净迁入人数为负值;而东部地区多数省区市迁往省外的人数小于省外迁入的人数,省际之间净迁入人数为正值。2000年,东部净迁入人数比西部和中部分别高40.2倍和5.2倍,东部地区除福建、山东、广西三省其余9省的净迁入人数全部为正值,西部地区除、陕西、新疆外其余7省的净迁入人数都是负值,中部9省有7省的净迁入人数为负值。从劳动力暂时居住的情况看,全国各地外出务工经商人口远大于省际迁移人口,而且大部分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人数要少得多。2000年全国外出务工、经商、服务、当保姆的暂住人口为3786.3万人,其中72.9%集中在东部地区,仅广东省就有1241.1万人,占暂时居住人口总数的32.8%。西部占12.57%,中部占14.54%。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劳动力及人口由西向东流动是我国现阶段劳动力及人口流动的一个基本特征。
劳动力及人口之所以出现向东部流动的倾向,最主要是国内东、中、西三大地带的发展差距逐步拉大,与此相适应,三大地带的劳动者的报酬出现了较大差距。在计划经济时期,全国各省区市之间劳动者的平均收入差距不大,加上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和劳动力的有计划配置,从而使劳动力的流动非常缓慢,劳动力流动自身表现出来的倾向性不明显,即便在某个特定阶段出现了劳动力流动的某种倾向性,譬如六十年代出现劳动力由沿海向内地流动,那也是政府行为的产物,而非劳动力流动自身表现出来的倾向性。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提出了使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方针,东部地区依靠得天独厚的自然、地理、社会等有利条件,迅速推动其经济向前发展,从而使东部与其他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劳动者收入上的差距随之逐步扩大。与此同时,随着劳动就业制度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劳动力的计划配置制度被打破,严格的户籍管理逐步松动。在这种背景下,为了追求更高的收益,一部分劳动者开始由收入低的地方流向收入高的地方,这是一种利益驱动性流动。因为东部的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和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普遍高于中、西部地区,有些地区的差距高达一倍以上。在计划经济时期全国各地也存在差距,但差距远没有现在这么大。正是这种较大的收入差距诱导劳动者由低收入地区向高收入地区流动。根据我国现行的经济体制和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今后劳动力的流动仍将存在强化的趋势。
其次,讨论城乡之间劳动力流动的问题。根据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10%的汇总数据推算,1985年7月1日到1990年6月30日,全国跨市、镇、县的迁移人口共有3384万,比1987年调查的迁移数量上升约三分之一。其中,迁入城市2088.4万人,占61.7%。由城市迁出628.9万人,占18.6%。迁入迁出相抵,城市净迁入1459.5万人;迁入集镇679.5万人,占20.1%;由集镇迁出637万人,占18.8%。集镇净迁入42.5万人;迁入农村616.1万人,占18.2%。由农村迁出2118.1万人,占62.6%。农村净迁出1502万人。城市和集镇净迁入1500万人(《中国人口统计年鉴》,1993,第434页)。这表明,我国劳动力流动呈加速的态势,其主要流向是由农村迁入城镇。从暂住人口的城乡分布看,按照国家统计局199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推算,1990年10月1日在外县市区的人口有3323万人,其中,居住在城市的2041万人,占61.4%;居住在集镇的333万人,占10%;居住在县的949万人,占28.6%。全部在外县市区的人口中,农村在外县市区的人口1986万人,其中,居住在城市和集镇的1195万人,占60.2%;居住在县的791万人,占39.8%(《中国人口统计年鉴》,2000,第213页)。可见,农村流动人口的主要流向同样是城镇。
农村劳动力及人口之所以向城镇流动,原因可以列出很多,诸如追求丰富多彩的城市生活,寻找个人发展的机会,为了子女受到更好的教育,等等。然而就大多数人而言,最基本的动因仍然是经济利益。由于劳动者从事生产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尽可能多的收益,所以,只要城镇的发展水平高于农村,只要城镇居民的收入高于农民的收入,在国家对城乡劳动力流动采取比较宽松的政策的情况下,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流动就不可避免。城乡发展的差距越大,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的愿望就越强烈。在计划经济时期,虽然城乡居民的收入存在一定差距,但国家为了控制城镇人口的增长速度,采取严格的城镇户籍管理制度,结果农村劳动力流向城镇的数量较少。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有时扩大有时缩小。20世纪80年代初期城乡居民的收入比例曾下降到2以下,其他多数年份保持在2以上,最高达到2.86。城乡居民的收入存在较大差距势必强化农村人口进城愿望,与此同时传统的户籍管理制度逐步得到改革,农村人口进城比计划经济时期容易多了,于是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及其家庭进入城镇。他们中有条件的将户口迁入城镇,另外一部分则举家暂住在城镇,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村劳动力季节性地在城乡之间流动。
(二)关于劳动力流动的群体特征
按照劳动力迁移成本收益分析理论,可以推论,在整个社会群体中,对于那些具有迁移愿望的劳动者来说,收益较高的群体应当是最有可能迁移的群体。那么,实际情况又是如何呢?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2000年的专题调查,1992年以来,由于地区收入差距的扩大,人才外流的数量明显增加。1980—1985年六年间,宁夏共迁出2600人,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早年来自国内东中部地区支援边疆和民族地区的人员;1992—1999年八年间,则迁出7000多人。在这7000多人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者占80%,45岁以下的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占67%。
关于不同学历劳动者的收入水平,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1年的工资抽样调查统计资料分析。这次工资抽样调查的范围是全国35个大中型城市各种类型的职工,调查人数共80万人。从调查中可以看出,我国城镇职工的学历层次高低与其收入水平高低成正相关关系:学历层次低,其工资就低;学历层次高,其工资就高。收益的高低制约劳动力的迁移,劳动者的素质则直接影响其收益。由于高学历的劳动者可获得较高的工资收入,所以在迁移成本一定的条件下,具有高学历的劳动者进行迁移将比低学历劳动者更有利。高学历的劳动者可以通过迁移获得更高的收入,而低学历的劳动者迁移很可能得不偿失。这就是高学历劳动者更具有流动性的主要原因。
(三)不同地区对劳动力流动的态度
经济发达地区:(1)对高素质劳动者流动的态度。和欠发达地区相比,虽然发达地区的高素质劳动者在全部劳动力中所占的比重要高得多,然而,山不厌高,水不厌深。高素质劳动者所拥有的较大的人力资本存量和较高的潜在生产力,对发达地区仍具有很大吸引力。只要我们浏览一下发达地区21世纪的人才发展规划,基本上都有积极吸引人才这项内容。为了把这一人才战略落到实处,各地都采取了相应的对策,如在户口、住房、工资待遇诸方面给予优惠等等,不一而足。特别引人注目的是,一些人才比较集中的大城市,为了限制城市的规模,以往一直采取十分严格的户籍管理办法,即便是高素质劳动者也不易迁入。近年来一反常规,为了吸引高素质劳动者,对原来的户籍管理办法作了重大调整。如有的地方规定,对于外地大学本科毕业生,只要本地有单位同意接收,就可以在该地落户;有的地方规定,大学本科毕业生愿意在当地工作,可以先落户再找单位。(2)对普通劳动者的态度。由于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较快,资本积累及投资能力较强,所以这些地区对普通劳动力的需求量也较大。发达地区所需要的普通劳动力除了,由本地劳动力市场供给一部分以外,还有相当部分需要欠发达地区的劳动力来补充。原因可能有两个方面:一是有些工作本地劳动力不愿意干,必须招聘外地劳动力;一是欠发达地区的劳动力要求的报酬较低,用人单位愿意聘用来自欠发达地区的劳动力。因此,一般情况下,发达地区对来自欠发达地区的普通劳动力持欢迎态度。这就是为什么发达地区在劳动力供给大于需求的情况下,仍然需要欠发达地区的劳动力的主要原因。当然,由于欠发达地区流向发达地区的普通劳动力多数是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员,文化水平不高,缺乏专业技术,可替代性大,加上收入较低,所以迁居发达地区的可能性比高素质劳动者要低得多,他们中的多数人很难象高素质劳动者那样直接迁移到发达地区就业,而只能季节性地到发达地区劳动一段时间,然后再返回老家。
欠发达地区:(1)对高素质劳动者流动的态度。由于欠发达地区的自然、经济等方面条件较差,对人才吸引力较小,所以相对发达地区而言,对人才的需求更显得迫切。为了稳定和吸引人才,一方面许多欠发达地区在财政较紧张的条件下,制定了不少优惠政策,千方百计吸引高素质劳动者到欠发达地区工作,稳定原有的高素质劳动者;另一方面,为避免高素质劳动者的流失,许多欠发达地区在努力提高这些劳动者待遇的同时,也采取了一些限制高素质劳动者流失的政策措施,以抬高这些劳动者流出的门槛,阻止高素质劳动者外流。(2)对一般劳动者流动的态度。与高素质劳动者的流失不同,欠发达地区对一般劳动者的流动持积极的态度。由于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因此这些地区普遍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困难:一是资本积累能力低,投资不足,劳动力就业困难,社会就业压力大;二是生产效率较低,劳动者收入不高。基于上述原因,欠发达地区一般都希望通过劳动生产输出来缓减其就业压力,增加劳动者的收入。由于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于欠发达地区,因此欠发达地区的劳动力在发达地区就业,虽然这些劳动者的平均收入可能低于当地劳动者的平均收入,但仍会高于欠发达地区,这是欠发达地区的劳动者愿意到发达地区寻找就业岗位的主要原因。正是由于一般劳动者的流出是有利的,所以近年来中国西部及其他欠发达地区都十分重视劳动力输出,各级政府都设置了专门机构,有的省市在发达地区派驻了办事机构,由这些机构组织劳动力输出,收集劳动力需求信息,帮助劳动者解决外出中遇到的困难。
二、相关结论与建议
1.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机制对中国劳动力流动的影响越来越大,最终将成为影响劳动力流动的决定性因素。在一定的条件下,市场机制作用下的劳动力流动趋势具有不可逆性。除非相关的条件发生变化,劳动力流动的这种趋势不会发生逆转。
2.从劳动力的流向看,不论是迁移还是暂时居住,现阶段中国劳动力流动的趋势都表现得十分明显:西部和中部地区的劳动力向东部流动,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流动,经济和自然条件差的地区的劳动力向经济和自然条件好的地区流动。劳动力的流动必然伴随着人口的流动,虽然人口流动率可能低于劳动力流动率。利益驱动是导致中国现阶段劳动力流动的主要原因。
3.劳动力流动的群体特征主要表现为:高素质劳动力由条件差的地区迁居条件好地区的机率高于低素质劳动力。由于高素质劳动者拥有的人力资本存量高于低素质劳动者,所以前者和后者比不仅更容易找到工作岗位,而且其劳动报酬要高于后者,于是高素质劳动者的流动往往表现为迁移,低素质劳动者的流动则表现为暂时居住。人力资本存量的大小及其收益的多少是决定劳动力流动形式的主要因素。
4.在对待劳动力流动的问题上,政府和劳动者已基本适应了市场经济的要求,能够按照经济规律的要求理性地认识和处理这类问题。这对实现劳动力的优化配置是有利的。
为了促进全国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实现劳动力的充分就业和优化配置,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因势利导,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加快全国城镇化的进程。城镇化是世界性的经济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它对于加速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农业劳动力的转移,缩小城乡差别,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劳动力流动特别是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是实现城市化的重要途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逐步完善,劳动力流动的速度必然加快。在此过程中,将有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特别是那些发展速度快的城市流动。全国各地应以此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创造条件。首先要彻底改革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打破城乡分隔的制度壁垒,实行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其次,城市要对所有居民实行统一待遇。不论原有居民还是外来居民,在购房、就业、社会保障、子女读书等方面都应实行统一政策,平等对待。再次,遵循城市发展规律,根据我国城市化的需要制定科学的城市长远发展规划,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城市的承载能力。
根据2009年统计数据,北京市实际常住人口1972万人,户籍人口1246万人,登记流动人口763.8万人,其中在京居住半年以上的726.4万人。北京的流动人口总量已超过1000万。以青壮年为主体的流动人口大量涌入北京,改善了本市人口的年龄结构,弥补了本市劳动力的不足,流动人口为本市经济快速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人口持续快速增长也带来了一系列突出问题。同时地方人才的大量进京引发了河北人才流失的进一步担忧。
一、人才非对称流动的原因和影响
1.北京和周边地市人才非对称流动的原因
北京市人口快速增长,有很深的经济、历史原因。首先是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工业化加速发展的历史时期,大量人才涌向城市参与现代化建设是大势所趋;其次,由于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本市的劳动力无法满足需求,流动人口来京就业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作为一国之都,作为世界观察中国的一个窗口,占尽政治经济文化等诸方面优势――这一点,任何人也都无法否认。国家政策的倾力扶持,中央财力的大力投入,全国各地的无私援助,名目繁多、数额不菲的福利补贴,大到城市建设、高楼大厦,小到市民衣食住行、针头线脑,到处渗透着国力的缩影,无不是倾一国之力而为之。这样非对称的优厚生活待遇和发展条件,让许多地方人才趋之若鹜,而地方人才来到北京以后面对庞大的社会压力和家庭压力,仍然坚挺在首都一隅。
2.北京和周边地市人才非对称流动的影响
人口持续快速增长也带来了一系列突出问题:一是与北京有限的资源、环境承载力之间矛盾尖锐。目前的人口规模已经接近甚至超过北京环境资源的承载极限,致使水、电、气、热、煤等供应常年紧张运行,特别是水资源短缺已经到了十分严重的程度,粮、油、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绝大部分依靠从外埠调入,稳定保障供给的难度很大。二是加剧了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压力。道路拥堵日益严重、公共交通不堪重负;生活垃圾消纳处理难等等。在义务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就业服务诸多方面,对流动人口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滞后,带来许多社会矛盾。三是在一些流动人口聚居的地方,居住环境恶劣,安全缺少保障,无照经营、“黑车”营运、制贩假冒伪劣商品、非法行医等问题多发,一部分流动人口因工作不稳定、生活没保障,成为潜在的社会不安定因素。但是北京作为国家首都,其城市功能定位已经确定,为了可持续发展,其人口规模不应该也不可能无限制的膨胀,进行合理的人口规模调控势在必行。
二、促进人才平衡互动的建言和应对策略
1.改变北京城市发展定位和提升产业门槛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将北京城市发展目标确定为“国家首都、世界城市、文化名城和宜居城市”,同时保护古城风貌,鼓励发展特色文化旅游产业,建立并完善适合旧城保护和复兴的综合交通体系。 北京不再强调“经济中心”定位,天津则以恢复其在北方的经济中心为发展方向。
就业机会的集中往往导致人才集中,这也是北京吸引如此多人才进驻的最主要原因,而改变和优化产业结构将起到自动分散人才的作用。所以要想控制好北京市人口,限制个人不如限制法人。即控制企业在某个地区的数量和结构,提高企业经营门槛,保留科技密集型企业,取消劳动密集型企业,则就业岗位自然就会减少或者优化,人口就会数倍减少。因为当低端人才找不到理想工作岗位、赚不到钱的时候,人才市场就会遵循客观规律,自动地实现优胜劣汰、分散人口。如果控制入驻城里的企业数量、优化和限制就业岗位,那么“掘金”的色彩就会淡化,自然就没有那么多人口聚集。所以,改变市场供求因素是舒缓北京人口压力的最适合办法。
2.对周边地市产业发展进行积极引导
在新的城市定位下,北京开始了以首钢、焦化厂外迁为代表的产业转移,同时发挥历史文化优势,着重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总部经济和现代高端服务业;天津则承接了空中客车A320总装线、百万吨乙烯工程等重大项目;而周边的唐山、保定、廊坊等城市努力建设中心城市产业转移的承接地。
建议北京建设除亦庄、顺义、通州以外更的国际大都市新城,以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为主的第二产业都将向新城集聚,创业机会和就业机会自然将发生转移。同时随着新城的商业设施、教育、医疗等各种公共服务和居住配套建设的不断完善,中心城区人口会逐步疏导到这里,形成北京第二产业集中发展的区域。例如顺义新城直接服务于现代制造业的产业工人比较多,在亦庄白领、工薪高科技人才比较多,通州文化人比较多。以后的大新城也将具有一定的产业只能。要控制好由中心城迁移到新城的人口和外地流动人口到新城居住的比例,以及当地新城接纳农民进城的比例,不能造成整个新城都是外地人、流动人口的接纳地,也不能造成都是农民城市化的接纳地,农民城市化应该更多地放到小城镇里面,应该说中心城疏散的人群占很大的比例。按照“宜居”的要求,新城的规划指标整体高于中心区。每个新城至少有一个‘三甲’医院,至少一所高等院校,至少一家大型综合购物场所。
3.地方城市的包容心态
现实中许多河北籍高端人才在北京天津工作若干年之后返回河北的现象。这些人才往往能在家乡获得更高的职位以及更大的施展才能的舞台。 同时,许多河北籍大学毕业生也会到北京天津求职,成为“京漂”甚至是“蚁族”一员。面对户口限制,以及越来越难以企及的高房价,许多“京漂”也开始返回河北各城市就业。虽然他们还算不上“高端人才”,但是在京津的锻炼经历,无疑丰富了他们的阅历、提升了自己的技能。将会为地方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参考文献
[1]刘珍丽:合理运用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理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J] .商场现代化 2010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7)03(a)-0213-02
1 京津冀区域的人口流动的总量
京津冀地区是全国流动人口的主要流向地之一,北京市和天津市为流动人口的集中流向地。京津冀区域内人口流动规模远大于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2015年初,北京、天津、河北三地的流动人口总量已经超过1 400万人。
根据第五、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分析京津冀三地的人口流动情况(见表1~3),通过表1可以看出,2000―2010年北京市流入人口有245.6万增加到704.5万,增加了458.9万人,其中由河北流入北京的人口有2000年的55.5万增加到2010年的155.9万,年均增长10万人,占北京人口总流入的22%,这个比例十年间基本不变;河北流入天津的人口十年间也增长了55.3万,年均增长5.5万人,占河北人口总流出的比例由2000年的16.7%增长到2010年的21.6%。
根据《北京社会治理发展报告(2015―2016)》称,自2010―2014年四年间,北京市户籍人口机械增长总量为455 132人。其中,由河北省净迁入80 032人,占四年来北京市户籍人口机械增长率的17.58%,四年间增长比率持续增加。在北京市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基本稳定的情况下,北京市户籍人口年均增长率中近1/5来自河北省。此外,河北籍流动人口占北京市流动人口的1/5强且呈逐年上升趋势。截至2014年初,河北籍在京流动人口数为181.97万人,占北京市流动人口总数的22.69%。在2010年至2014年间,在京河北籍流动人口占全市流动人口的比重呈持续上升趋势。
相比之下,北京流入河北、天津的人口骤减,2000年北京流入河北人口2.9万人,占北京人口流出比例的31.6%,流入天津仅仅0.5万人,占北京人口流出比例的4.8%;2010年北京北京流入河北的人口增长到7.5万人,这只是河北流入北京人口的1/20,2010年流入天津2.3万人,占北京人口总流出的8.3%。
2 京津冀区域人才流动的受教育状况
京津冀区域流动人口的数量差异巨大,但是,未来各地对流动人口的竞争不再是数量的竞争,而是流动人口素质的高低,流动人口的受教育程度间接的反映了流动人口的素质・,而一个地区流动人口素质的高低不仅与当地的就业需求有关,也与当地吸引人才的政策和措施有关。
从表4可以看出,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北京地区流动人口中具有初中及以下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占56.1%,而具有大学专科的比例为1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比例占13.3%;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对比,特别是大专及以上人口比例由2000年的9.88%迅速提升到2010年的24.35%,增长了14个百分点,流动人口学历水平的提升,折射出北京市吸纳高层次就业人口的能力在提升。
与北京地区流动人口受教育程度相比,津冀略差尤其是津,天津地区流动人口中具有具有初8.9%中及以下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占71.6%,而河北地区的这个比例为67.9%,两个地区的这个比例相差不大;而具有大学专科的比例天津为6.2%,低于河北的8.9%,与北京相比,低于北京近5个百分点;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比例天津仅为3.6%,低于北京近10个百分点,河北的这个比例为8.1%。
单独从高受教育程度和低受教育程度两个处于极端的比例来看,不好对总体受教育水平的高低进行精确的比较,为此引用北京大学乔晓春教授的《中国跨省流动人口状况―基于“六普”数据的分析》计算出各类受教育完成的年限,计算了不同省份15岁以上流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结果显示,流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北京最高为10.87年,其次是河北的9.87年,天津最低。
3 结论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经济发展的比较优势以及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了京津两地大量人力资本的迁入,相对于周边的河北省,京津两地对人才具有明显的吸引力。人才流动的根本原因是人才自我实现的需要和对最大化的追求,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趋势分析来看,2014年京津冀三地该指标依次达到44 488.6、28 832.3、16 647.4元,北京和天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相当于河北的2.67倍、1.73倍。从职工工资来看,2014年北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02 268元,天津为72 773元,相当于河北45 114元的2.27倍和1.61倍。2014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为56 360元,高于河北11 246元,可以看出,河北的工资水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更别说与京津的比较了。由于对未来没有很好的预期,人才被京津两地高薪所吸引,大量高层次人才流失,“人才洼地”现象严重。
参考文献
[1] 孙蕊,温孝卿.京津冀一体化背景下产业转移与人才聚集系统动态演进机制[J].社会科学家,2015(8):6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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