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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1)36-0279-02
一、问题的提出
人口老龄化已成世界趋势,而中国老龄化又呈现出“老年人口庞大、未富先老和速度快”的严峻形势。上海作为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城市,其老龄化问题尤其严重。根据最新的人口普查,上海市人口是2千3百多万,老龄化程度是23.4%,远高于全国的13.26%。为了解决日益严重的养老问题,上海探索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模式――“9073”的养老格局。即90%的老年人实现家庭自我照顾,7%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3%享受机构养老服务。上海的居家养老开始从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的转变,即从以家庭为主体,向以居家养老、社区照顾为主体,机构养老为补充的转变。从05年上海市实行居家养老制度以来,上海的养老情况有所改善,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
二、居家养老服务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群众认知度不高。有数据显示,在被调查者中,有36.21%的人知道居家养老这项政策,有63.79%的人不知道。一般只有当亲戚中有受照顾老人或是从事照护者这个职业的人时,才知道这项政策的存在。政府部门基本上没有做太多的宣传,只是任由政策一级一级向下传达,最后交由各村委会、居委会负责人手中,由他们去了解有需要的老人。群众认知度低,直接表现为人们不知道居家养老政策,或者不了解其内容,使得有需要、符合资格的老人因为信息不了解而错失申请时机或由于误解而不愿意参与,影响了政府制定政策的本意,并且使得这项政策得不到真正的落实。
(二)受照顾老人的选择不全面。首先是由于市政府、区政府下拨的资金有限,漕泾镇居家养老中心所能选择的受照顾老人也有限,不能普及到所有有需要而且符合资格的老人。其次,镇居家养老中心将选择老人参加这项服务的权利下放到各村委会、居委会。但是村委会、居委会的居家养老负责人并不全面地了解自己所辖地区的老年人具体情况,所以在老人的选择上存在偏差,忽视了一些有真正需要的老人。
(三)照护者的挑选标准存在偏颇,专业性不够。现在漕泾镇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主要是下岗 、失业人员和“4050”人员。这些人员普遍有较强的责任心,但明显缺少服务老年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能充分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居家养老照护者文化水平普遍偏低,缺乏专业的知识和技能;第二,他们在工作中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第三,专业化的服务项目较少,心理辅导、康复指导等专业化服务难以开展。
(四)考核制度不够完善。照护者照护质量的考核由每月考勤和评估组成。考勤表是由老人或其家人对照护者每天是否有来老人家里照护的考核,评估表是由各村委居委会的负责人每月让老人或其家人来签署,以此考察照护者的照护质量。可是笔者调查了解到漕泾镇受照顾的老人多是农民出身,他们朴实宽厚,对于他们不用出钱而照顾他们的照护者非常的包容体恤,照护者仅仅帮助他们洗衣服,打扫卫生,他们已经觉得受了莫大的照顾,并不会计较照护者的工作时间是不是足够,工作内容是不是合乎心意。所以在日后的评估中不管照护者照护得怎么样,他们依然会给出很好的成绩。
(五)专业人才匮乏。表现一是照护者的不专业。老人需要的不仅是生活上的护理,还有医疗检查,心理辅导等都是老年生活所必须的,而现在居家养老所提供的服务仅限于生活起居的照料。表现二是管理人员的不专业。现在漕泾镇各村委、居委的居家养老负责人都不是养老方面的专业人员,以致无法制定符合漕泾镇实际情况的居家养老制度。
(六)资金有限,后续服务受到制约。从目前的情况看,漕泾镇居家养老虽然依靠上级部门的投入,启动了居家养老工作,并连续开展了几年的居家养老服务,但是靠政府部门为高龄、特困、低保等老人每月提供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300―500元的资金,虽然解决了一部分老人的燃眉之急,但若要提供较为全面的居家养老服务,这些资金是远远不够的。居家养老资金的来源有限,使得老人享受的服务层次较低,而社区又没有经济来源为居家养老继续注入资金,这也制约了居家养老政策的进一步发展。
三、对居家养老政策实施的优化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几条建议,希望能够对改善漕泾镇居家养老的现状起到一定作用。
(一)加大宣传力度。据笔者了解,现在居家养老政策几乎没有任何宣传,群众的认知度很低,只是限于受照顾家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让群众了解这项政策,这样的话,一方面能让有需要的家庭知道这个政策,来申请获得受照顾的资格,另一方面在群众中产生舆论,也能完善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现状是群众认知度小,有关申请的流程相当于作废,选择老人只靠各负责人的主观印象,缺乏对老人家庭情况的详细调查,范围相当窄。
(二)坚持四个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的服务;坚持依托社区,在社区层面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和服务队伍,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营造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环境;坚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区人文环境和老年人的需求相适应,循序渐进,稳步推开;坚持社会化方向,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
(三)引进专业人才。专业人才一方面指的是专业的照护者。老年人不仅需要生活照顾,还需要精神照顾和心理上的慰藉。老人行动不便,在家享受生活上的照顾免去了自己亲力亲为,又能减轻了家庭负担。老年人身体健康每况愈下,提供每月一次的上门身体检查,既能免除老人到医院排队检查的不便,还能提早预防各种老年疾病。老年阶段老年人社会参与度减少,人际交往较封闭,容易产生孤独等多种心理疾病,为老人制定专门的心理辅导计划,就能减少多种老人心理疾病的发生,给老人一个幸福健康的晚年。专业人才另一方面指的是专业的管理人员。引进专业的社工参与管理居家养老的实施。
(四)建立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仍需加强对专职照护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照护者的专业化水平,成立一支专业、敬业的为老服务队伍,满足老年人的多种形式的需求服务。同时,积极鼓励志愿者参与到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中来,完善对志愿者的意愿及服务特长与其希望提供的服务等相关信息的登记,以方便对志愿者进行分类,拓展邻里互助式志愿者服务,使志愿者尽可能地发挥各自的专长,提高服务效率。专业人员和志愿者服务人员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从不同的侧重点为老人提供各类服务,并得到较好效果。
(五)建立完整的服务管理体制,完善考核制度。“散养的鸡好吃,散养的人难管”,说的就照护者的难以管理,不在统一地点照护,照护时间不确定,照护内容也难以规范,使得考核工作困难重重。完善考核制度,首先要规范照护内容,对照护者的选择标准要提高,培训要全面。其次是加强考核力度,做到家庭考核、居委考核、社区考核。每月的考核认真地听取老人及其家人的意见,考核内容也要完善,不能只是服务得好不好几句话而已。而且负责部门要增加暗访次数,在照护者的服务时间内去观察他们的工作,让照护者将工作质量放在心上。
(六)加强人性化的建设。居家养老是一项人性化的制度,但是存在不人性化的管理。老人名额的有限性决定了再有需要再符合资格的老人只能等纳入政策照顾的一位老人去世之后才能得到照顾,这就是一种不人性化的体现。制度的人性化还体现在照护者对老人的关怀上。几位照护者都提到要将老人当做是自己的父母那样对待,但实际做到的寥寥无几。在家人都出去工作老人独自在家时,老人不仅需要生活上的护理,还需要有个人聊几句,解解闷。这时每天上门的照护者是个很好的对象。
(七)广泛开拓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来源,加强财政监督机制。居家养老服务经费来源不能单靠上级政府,而应扩大政府财政投入,建立起对于居家养老项目整体财政预算制度。但我国政府现在还不可能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投入大量的资金,这就需要我们拓宽资金渠道,学习西方对于税收的一些优惠政策,鼓励 各企事业单位、个人等关注我国养老现状,为居家养老工作提供资金援助。政府还可以通过发行关于居家养老服务的福利彩票,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长远开展提供充足的资金资助。同时,要加大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透明度,坚持 “阳光操作” 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此外,政府要深入社区对居家养老资金的进行专项监督,明确规定居家养老资金监管的重点内容,这样才能维持这项政策的可持续发展。
(八)政府应尽早建立各项养老照护者规章制度,明确规定照护者的职业标准,严格要求照护者持证上岗。国家也要及时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方面的法律,使居家养老服务走上法制化轨道。
参考文献:
[1]宋世斌.中国老龄化的世纪之困[M].经济管理出版社,2010.
[2]董溯战.养老社会保障权论[M].立信会计出版社,2010.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06.123
[中图分类号]D66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06-0-02
1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及其运行机制
2010年,中国老年人(65岁以上)已经达到了1.13亿人,占总人口的8%,按照联合国的相关定义,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7%时,便可称之为老龄化社会。《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6]200号)提出,要重点支持试点地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力量运营、市龌运作,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
1.1 社区居家养老的内涵
社区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在社区中享受养老服务,具体形式有社区家庭养老、社区机构养老、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老年人互助中心等。需要指出的是,社区居家养老与传统的居家养老不同,它结合了社区中机构养老及老年人互助中心等形式,内涵更为丰富。
1.2 社区居家养老运行机制的构成要素
社区居家养老运行机制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①社区居家养老供给机制;
②社区居家养老动员机制;③社区居家养老社会协同机制;④社区居家养老监管机制。
2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
2.1 供给机制存在问题
政府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存在角色定位的困境。作为主要“供给主体之一”的角色和“管理者”的角色,其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的实践中存在角色冲突。虽然经过简政放权和“一站式”行政服务大厅的创新,各级政府致力于加大社会养老服务供给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其他多元主体的管理上,管理者的身份要求政府对其运营资格进行准入限制和审查,因此,在如何进行有效管理与如何加大养老服务社会供给之间存在困境。
2.2 动员机制存在问题
社区居家养老动员缺乏明确的制度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运营资格获取,需要消防、床位、员工数量等条件满足行政许可标准,这决定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具有投入较大、回收较慢的特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动员机制主要依靠政府宣传和民间慈善力量,但这种动员通常是偶然的,且效率较低。现行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动员机制,缺少专门的制度规范,动员机制没有常态化。
2.3 社会协同机制存在问题
社区居家养老中多元主体之间的协同联动水平不高,社会协同机制有待改进。各地区具体情况不同,政府“公办”养老院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占据绝大比重,近年来,各地政府在试点探索“公办民营”及“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形式,但无论是从规模还是实际受惠人群数量来看,都远远不够。同时,其他多元主体之间,如企业和非营利组织,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协同供给的实践中,联动水平较低。
2.4 监管机制存在问题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行检查评估机制更多的是一种形式,不具备发现问题和及时处理问题的效果。现行的检查评估机制主要是,每年向主管部门提交年度运营报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对硬件设施等进行检查,辅以主管部门的抽查。但现有检查评估机制流于形式,大量未能达到准入标准的民间“社区居家养老机构”,以“合法运营”或“透明运营”的形式存在。原因并非是政府主管部门不具备责任感或者作风,而是客观存在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缺口以及监管之后的责任归属模糊,使政府主管部门难以处理,对部门社区居家养老设施采取“不出事就是好事”的策略。
3 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行机制的建议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政府和社会各界多元协同,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创新形式和组成部分。相关人员应改进现行机制的不足之处,努力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行机制。
3.1 强化政府“治理者”的角色
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这么一个深入影响社会各阶层人员的领域,应该明确自身的“治理者”角色,以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保护广大人民的养老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管理目标。近年来,老年人及其家属与养老服务机构的权益纠纷日益增多,政府作为治理者,应当创造更良好的法律环境和社会氛围,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和运营。不是追求以供给主体的身份更多地参与社区居家养服务供给,而是追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健康、高速发展。
3.2 出台特定的动员制度规范
任何一项政策的实施或者是任何一份事业的成功,都建立在人、财、物等资源高效整合的基础上。同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健康发展也离不开对资源的整合利用,因此,这就需要有一个高效和常规的动员机制。政府通过出台特定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动员制度规范,对政府力量、社区力量、非营利组织力量和其他民间力量进行科学动员,最大程度实现动员的精准、高效、常态化。
3.3 建立多元主体的联动机制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政府与其他主体相对互动较多,其他主体之间联动性则较差。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多元主体的联动机制,不仅仅是加快“公办民营”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试点及经验推广,还应当探索加强非营利组织与企业的联动,如企业以投资入股等形式,负责非营利组织名下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并以市场的力量促进其健康发展。同理,民间团体或个人慈善力量名下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可以通过支付报酬的形式,聘用企业帮助其进行管理,实现成本和效益控制,从而得到健康发展。
3.4 落实检查评估机制,完善配套措施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出现,是完善社会养老体系的创新措施,是适应新时代的现实背景而产生的,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存在巨大缺口,客观上造成了,大量不具备市场准入资格的“透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存在,政府主管部门苦于没有良好的处理办法,大多是默认其存在于“灰色地带”。另外,已获取行政许可,具备运营资格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也存在着因检查评估流于形式,硬件设施投入逐年减少,养老服务质量下降,甚至带来安全隐患等问题。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检查评估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完善“透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重点防抓安全隐患,并给予政策照顾,还可适度降低准入门槛,将其纳入监管体系;对已具备运营资格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应严格落实周期性考核和抽查评估,且进行相应的奖惩,并建立区域内的养老服务供给设施的评分评级系统。
4 结 语
适应新时代现实背景而产生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完善社会养老体系的创新措施,对实现各阶层人民享受更好的养老服务权益,具有重大现实意义。而要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行机制,应当在供给机制方面明确政府的治理者角色,在动员机制方面出台明确具体的制度规范,在协同机制方面建立多元主体联动机制,在监管机制方面落实检查评估制度,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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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浦劬,[美]R斯特・M・萨拉蒙.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研究――中国与全球经验分析[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5]苏健.居家养老中非营利组织的动员机制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4.
【关键词】
居家养老;养老模式;养老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结构急剧变迁,人口流动加速,老龄化程度加深加重,老年人口数量日益庞大,家庭结构小型化、空巢化,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家庭养老模式已无法单独应对老龄化挑战,迫切需要探索新的养老方式,社区居家养老由于兼备了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的优点而受到老年人的认可与欢迎,成为我国应对养老挑战的重要方式。
一“、居家养老”的界定
概念是对事物本质的描述,对概念的阐释有助于把握事物的特征与规律。居家养老概念虽然在我国提出已久,但学者们对其内涵外延依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从已有研究来看,学者的观点主要集中在两个角度:一,从居家养老与家庭养老关系角度进行的界说。居家养老是家庭养老地点与社会养老服务方式的组合。陈友华以养老地点、养老资源和养老服务供给三个要素为标准,将养老分为不同模式。根据养老场所与居住方式的不同,养老可以分为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根据养老资源提供者的不同可以分为社会养老、家庭养老和自我养老;根据养老服务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社会养老服务、家庭养老服务和自我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模式即是上述“养老地点”与“养老服务供给”两个维度划分出来的“家庭养老”与“社会服务”的组合形式。[1]居家养老是一种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保障体系[2],是家庭养老的补充与更新。居家养老模式古已有之,如邻里照顾、家政服务等,只是伴随着社会转型和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家庭社会化服务增多,社会化养老服务增多而已;二,从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的区别与联系进行界说。居家养老是一种不同于机构养老的养老方式,是老年人居住在熟悉的环境中安享晚年而非集中居住在养老机构,是一种“半社会化半家庭”的养老模式[3];居家养老是改良了居住形式的机构养老,是“家庭养老院”,是“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居家养老”+“社区照料”是把养老院的部分功能搬回了家。总而言之,上述两种视角分别从不同维度揭示了居家养老的内涵与特征,对认识和理解这一概念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对比分析可以发现,对“居家养老”概念的界定共同涵盖了以下几层意思:第一,家庭是居家养老的主要场所,这里的家庭有别于传统意义的家庭,更强调熟悉的生活环境和情感上的归属性。第二,养老不完全是家庭的责任,也是政府与社会的责任。第三,居家养老的内容不仅涉及基本的生活照料、家政服务,还包括精神慰藉、康复护理、法律援助等更高层次的养老服务。第四,居家养老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二、居家养老模式的诸多实践与研究
(一)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研究。
对已有文献进行梳理,有关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1.居家养老意愿研究。这类研究以机构养老为比照对象,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统计老年人对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的倾向度。研究结论具有普遍一致性,大多数老年人倾向选择居家养老,机构养老需求虽有提高,但其比例仍远远低于居家养老。分城乡进行比较,城镇老人对居家养老选择度略低于农村老人。2.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影响因素研究。在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研究中需求影响因素研究占比例较大。需求影响因素研究能够准确锁定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群体以及不同群体的需求特征。这类研究多遵循假设检验的思路,分析筛选影响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的可能因素,并对相关因素进行交互分析,最后对分析结果利用各种模型进行进一步的显著性检验,确定最主要因素。研究结果普遍显示,从不同人口、社会经济特征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来看,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居住类型、家庭经济状况、自理能力、社会保障等都对养老方式选择有一定影响,其中以居住类型、年龄和自理能力的影响最为显著,即独居、高龄、不能自理老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最强烈,其他因素影响不明显。在群体需求特征上,高龄老年人对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需求度较高,受教育水平高的老年人对法律援助、精神慰藉、服务热线的需求度较高。3.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需求强度研究。需求强度反映了服务受体对不同服务项目需求的迫切性、优先程度以及不可或缺性,有助于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分轻重缓急的安排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有助于其他主体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的精确对接。已有研究多以全国老龄办的居家养老三大类服务为基础,在此基础上研究者根据需求细化项目,再通过项目选择的频率统计或者需求强度测量确定不同服务需求的迫切性。研究结果显示,整体来看,城乡老年人最急需的养老服务项目主要有健康体检、健康教育、紧急救助、医疗护理、陪护就医、便民维修、家政服务和文化娱乐。分城乡来看,城市老年人对家政服务、文化娱乐、健康教育的需求程度较高,农村老年人对紧急救助、陪护就医、便民维修、健康体检的需求较高。纵观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研究,笔者认为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调查者与受访者对居家养老的认知存在差异。居家养老意愿调查中,普遍存在被调查对象将居家养老与家庭养老混为一谈现象,将居家养老等同于家庭养老。二,对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调查多停留在不同养老服务项目需求强度的描述分析上,缺乏指导实践的深入探索。服务需求只有转化成利用率才能实现居家养老的可持续发展。养老服务需求研究仅仅呈现了老年群体的一种主观愿望,与客观利用率之间存在较大落差。分析两者之间产生落差的原因并促成两者的平衡才应是需求研究的目的所在。
(二)居家养老实践模式总结。
关注不同地方的做法并对其经验进行总结。从已有文献来看,一方面学者的研究呈现为不同地方做法的描述,如对先进社区工作做法的介绍、实际工作部门一般性工作经验介绍和应用研究中地方做法的概述,理论层面的模式总结较少。另一方面,从已有的模式总结来看,模式提炼维度错综杂乱,有从服务提供主体维度将养老实践总结为“政府包户型”、“企业主导型”、“非营利组织运作型”、“志愿者凸显型”,也有从特色经营方式上将其归纳为“社区集中照料式”、“社区互助养老式”、“社会关爱探视式”,还有从多元主体作用方式上将其归纳为“政府+社会组织+志愿者”“、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政府+志愿者”等。以上归纳多以地方经验的特色概括为主,缺乏系统性的理论提炼。中国老龄办副主任阎青春通过对各地居家养老实践的深度分析和提炼,较为完整和系统的将居家养老模式概括为四种:一,政府主导,层级联动模式。这是一种政府采用行政强制力自上而下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的方式。其以政府主导的方式(即政府筹集资金、政府管理、政府运营)在城区、街道、社区居委会三级行政单位分级建立规模有别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同时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机构,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社会养老服务,服务对象主要为老弱病残群体。二,政府主导,民间运营方式。这种模式的实现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公建民营方式,即由政府投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交由民间经营,提升运营效率。第二,政府资助民间力量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或中心。政府通过出台各种优惠扶持政策,调动民间积极性参与养老产业。第三,政府资助,机构主办。此种模式的特点在于发挥机构养老的辐射作用,采用政府出资和社区筹资,委托或资助专业养老机构在社区举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方式,为社区居家老人提供专业化服务的运营方式。第四,政府购买,市场运营。其采用政府全额或部分出资在市场上购买服务的的方式为特殊老年群体提供基本养老需求。[4]上述文献资料在一定程度上归纳总结了我国居家养老实践的具体模式,对其他地区推广居家养老模式具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三、居家养老研究评述
近年来,学界对居家养老的研究越来越丰富,累积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和数据资源,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以往的研究主要对居家养老的概念、理论现实意义、实践现状、运行机制、服务需求现状、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等进行论述,观点重复的较多,而且普遍存在以下问题:第一,缺乏将外部环境考虑在内的系统分析。已有文献多是专注于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本身,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囿于学科视野,缺乏对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所依赖的外部环境进行充分系统研究。任何项目、组织、制度的正常运转都是嵌入在一定的制度、结构甚至文化因素中,就像一颗种子的发芽必须具备适宜的土壤一样。居家养老服务要持续平稳运转,必须与其嵌入其中的制度结构、文化环境、认知观念、政治氛围相配套,当前文献缺乏从外部环境出发的系统研究。第二,相关研究多停留在表象描述,缺乏触及本质的深度分析。当前居家养老研究主要是以宏观抽样为主的实证研究,这类研究以服务需求和居家养老服务现状研究为主,研究注重对统计结果的现状描述,缺乏解释性分析。以个案研究、典型研究为主的经验介绍、模式总结和问题发现,停留于表面分析,缺乏系统深入的原因剖析和理论提炼。第三,缺乏城乡差异性视角。城乡拥有的经济社会资源存在明显差异性,尤其是西部农村地区,比如城乡社会组织的发育、养老市场的发展以及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等,现阶段的研究没有对城乡上述差异给予关注,而是倡导城乡统一的居家养老推进方式。第四,学科视角过于单一。当前研究主要集中在社会学、人口学、建筑学、医学等领域,与其他学科如公共管理、经济学、文化学、政治学等相关性较小。第五,居家养老研究过多的将目光聚焦于养老模式本身的研究,缺乏从老年人、养老问题、社会发展、可持续发展等角度对居家养老模式进行深入分析。第六,相关研究多停留于地方实践的经验总结而缺乏学术性的理论指导与概括,虽然部分学者也尝试着进行了理论建构与提炼,但仍然不成熟。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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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9-0-02
一、基本状况
(一)出台文件并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解决我县老年人的生活困难和提高他们生活水平与质量,我县出台了蒙发【2017】2号文件,通过了《关于2017年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计划2017年规划、布点、建设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0家左右,并且对服务中心的建设规模、服务对象、伙食标准、补贴标准、资金来源等做了细化,并且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怀颖为首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参与单位有民政局、财政局、司法局、人社局、工会、妇联、文联、残联等部门。
(二)发展情况
通过近期调研我们了解到,目前我县已经着手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有39家,初具规模的10家,已建成但未运营的6家。其中篱笆镇有3家的运营已经初具规模,走在各乡镇前列,郭集村成为全县第一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二、存在问题
(一)服务内容单一
现阶段,我县的居家养老服务处于发展初期,规模不大,服务内容相对单一,缺乏有针对性和差异化的养老服务。所提供的服务多为照顾老年人的日常就餐,对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和文化娱乐活动关注较少,虽然服务中心建立了文化娱乐室并初具规模,但工作人员缺乏应有的集体娱乐引导,实际参加文化娱乐活动的老年人寥寥无几,文化娱乐室形同虚设。老年人在服务中心只是闲聊、闲坐、闲等,形成吃了上顿等下顿的局面。这样的服务内容不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二)管理经验欠缺
我县居家养老服务刚刚处于起步阶段,缺乏统一的管理和服务标准,管理水平低下,基本无经验可循,不能充分整合原有资源,比如,不能充分利用休闲场地为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集体娱乐活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人数及力度薄弱,没有充分利用失业下岗、乡镇及村级闲置的人力资源。在各方面条件都不成熟的情况下,村委无法充分发挥管理优势、充分整合资源,无法提供优质的居家养老服务。
(三)资金不足
俗话说得好:万事开头难。这句话是有一定含义的,我们进行任何一项工作的时候,一开始总会遇到难以回避的困难和问题。同样,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刚开展工作时,首先面对的就是资金投入不足这一现实问题,比如硬件上市的投入、服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前期的各项宣传工作等等,都需要我们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而政府的投入资金一时半时下发不到服务中心或者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下放到了服务中心,这就导致服务中心明显呈现出资金不足的形势。当前我县服务中心的基金筹集渠道主要是县乡财政补助和社会慈善捐助,缺乏多元化的筹资渠道,这就造成居家养老服务只能在小范围内开展,先是满足一小部分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不能迅速扩展到大范围,满足大部分老年人的需求,形成规模效应。
(四)缺乏专业化的服务提供者。目前,从事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的人员多为下岗职工和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民工,这些人大多数没有经过系统化和标准化的培训,专业化程度较低,不具备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素质。再加上,从事居家服务行业的人员物质报酬较低,甚至不如一般家政服务人员待遇好,导致许多专业人士不愿进入居家养老服务行业,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
三、建议
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虽然我们做了许多工作,但还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今后我们打算:
(一)丰富居家养老内容
1.生活照料。要以村居家养老中心为服务基地,开展集中寄养与分散服务等项目,向老年人多提供一些必要的生活照顾和日常护理方面的服务,这不仅仅是单纯的提供中餐和晚餐,而是要以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为重点,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急等服务;同时兼顾老年人的多种需求,提供文化娱乐、学习教育、聊天、心理咨询、代购代办、法律等服务。要对服务中心提供的用餐做好卫生检查、营养搭配、如何悉心护理等项目做出具体的规定,尽量做到让每一位老年人舒心、放心,从而逐步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比如,每年逢到节日的时候要增加伙食标准,多做些可口的饭菜,尽量让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时刻生活在充满欢声笑语的大家庭中。
2.心理和身体方面的保健服务。服务中心建成之后,一定要定期槔夏耆私行身体上的健康检查和心理上的健康咨询,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与充分的救治,特别是要提供心理慰抚方面的谈心和交流,出现心理问题后不能任其发展酿成大祸。
3.法律咨询服务。比如家庭财产、赡养权、婚姻法、劳动法、妇女儿童保护法等知识的咨询,基本上让老年人了解到自身的权利,从而更好的维权。
4.文化知识方面服务。专门为老年人提供阅览室,购买大量书籍,让老年人通过阅读提高文化知识,从而放松心情、陶冶情操。
5.体育健身服务。为老年人分别提供室内活动场所或室外活动场所,经常开展一些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项目。
历史的发展使我国逐渐步入老龄化,家庭养老已经不能够适应社会发展和老年人的生活需要。当家庭成员无力承担对老人的照料时,就希望能够得到国家或社会的指导和帮助,在此背景下,居家养老服务便应运而生,但是因为缺少服务资金、服务内容单一和服务人员队伍综合素质低等问题,使得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受到阻碍。为了缓解养老服务中存在的矛盾,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维持社会稳定,现从其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探寻解决策略。
一、居家养老服务现存问题分析
(一)缺少服务资金
就目前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资金来源来讲,主要有财政拨款、彩票公益金的资助、社会捐助和市场化运作,其中财政拨款是现今养老服务中心的主要资金来源。资金短缺的最主要表现为服务中心员工工资支出不足,大多数的居家服务中心给员工的报酬是按照小时计算的,大约每小时报酬为十元人民币,很多员工对此报酬是存有怨言的,甚至以缩短服务时间以实现讨价还价,这在服务中心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还有的公司,因为交不起保险费和培训费,不和员工签订合同认证,也不对员工进行培训,这使得居家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下降不少。
(二)服务内容单一 缺乏精神慰藉
老年人的需要是多样性的,特别需要精神方面的安慰,而目前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比较单一,多注重照料老人的基本生活,忽视了对老人精神层面的关怀,同时医疗保健服务设施的缺乏,也容易使老人的精神出现空虚。其实和日常生活的照料相比,老人更加需要情感方面的安慰,比如“空巢”现象,就给老人造成极大的失落感和孤独感,使老人产生不健康心理。居家服务中心提供老人的日常生活照料,只是满足了老人的生活需求,而亲情的缺少给老人的伤害依然没有得到弥补。居家服务中心在提供基本的生活需要的同时,要注重老人在更高层次上的追求,提供多样化服务方式。
(三)服务队伍专业化能力不足
居家养老服务分为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两支队伍,服务队伍的不完善主要表现如下,首先缺乏专业的管理人才,目前大多数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都是“自我”培训员工,管理素质不足的情况下,使得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有所欠缺,特别是有的公司还缺少现代技术手段的指导。另外养老服务队伍也不够专业,当前的居家养老服务员工和一般的家政服务员是没有什么不同的,所能给的待遇并不高,上述原因首先会造成养老服务人员的缺乏,还会造成高素质人才的流失,而愿意到此处工作的员工在综合素质方面存在不足,这对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是极大的影响。
二、解决居家养老服务存在问题的对策分析
(一)扩大政府财政投入 建立老年护理保险制度
要推广居家养老服务,政府启动临时性补贴老人福利服务的社会政策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占据主导地位。所以政府应扩大财政投入,以补充居家养老经费来源,不能单单依靠基层财务补贴和来自于社会的募集资金,应建立起专门的政府居家养老资金预算制度,以使居家养老的投入资金具有持续性。此外,资金投入比例也应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以扩大受益老年群体,让本应得到帮助而尚未得到帮助的老人也能享受到服务。使这种为老人提供养老服务成为一种国家制度,并将这一措施逐步纳入到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去。伴随着各种老年病的频发,各种意外事故的资金支出也随之增多,虽然居家养老服务正在逐步完善,但是各类医疗保险中都没有包含老年护理费用。针对有特殊需求的保户,可以增加其个人的交费数量,并使每个账户都能享受到国家给予的适当补助,而企业不必再为此支出补贴,这笔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
(二)丰富居家养老服务内容
居家养老服务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服务内容要紧贴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从多个层面、各个方位入手实现居家养老服务。针对缺乏精神慰藉方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要及时补充新的活动内容,如开展老年书画班、舞蹈班等,以充实老年人的生活,满足老年人的求知欲望,不再让老年人感受孤独。很多老人退休后,感觉自己不再被社会需求,产生多余感。那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就可以充分调查并利用老年人中的优秀人才,特别是退休的老干部和科技工作者,可以建立起社区老年人才市场,使这些老人能够在需要的地方继续发挥余热,再度为社会做贡献。此外,还要对其他形式的养老服务加以扩充,要大力发展起全科医生或者家庭医生,保障公共卫生和一些小疾病的治疗,其经费可由财政部门承担。
(三)建立专业居家养老服务队伍
关于专职服务员队伍的建设,首先是要开设养老服务管理专业,能够实现开设老年护理、养老管理与服务专业的高等院校要得到重视,并申请有关部门对这些专业的收费和就业方面给予优惠。其次就是要对服务员队伍进行定期培训,养老服务员工要具备基本的护理保健和康复知识,并界定好奇工作性质和工作要求,要明确区分于一般的家政服务。做好宣传,争取得到全社会的认可和尊重。居家养老服务员工的待遇要有一定程度的提升,争取结合劳动保障政策和政府补贴。还要能够吸引养老专业人才的进入,引进途径是多样化的,可以公开招考,也可以定向培养,让高学历的优秀人才充斥进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中去,使整个队伍的综合素质得到根本提升。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1)10-009-01
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人们居住方式和生活方式发生深刻变化,家庭小型化趋势日益明显,由此导致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传统家庭养老服务模式受到了挑战。国家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指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是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
一、居家养老服务现状
居家养老,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
受传统文化影响,现时家庭养老仍是中国主要的养老方式。但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家庭成员为老年人提供的支持越来越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空巢老人”的社会新闻层出不穷,看来让人心酸,老年群体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人们不再拘泥于传统的养儿防老思想,养老已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问题,而是整个社会的问题。老年群体寻求社会资源支持已成为趋势。
目前,我国已存在的绝大多数社区老人服务都是由政府提供并由街道居委执行的,主要的服务内容包括对孤寡老人、独居老人等生活困难老人的经济救济、日常上门巡视、义工服务、负责操办老人去世的后事等,对于身体更弱无法自理的老人,则会选择送入公办的养老院等。但是这样的现状对于庞大的老年群体来说,仅仅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大众群体的养老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问题。目前接受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只占老年群体的很少一部分,而且是城区老年群体的一部分,乡镇的老年群体完全享受不到。这种地区偏差导致很多老年群体目前还几乎处于基本生活水平得到满足或者得不到满足的状态,如果放任下去,必将造成一些社会动荡因素。
其次,现存的老人社会服务往往是补救性和救济性的,只注重老年群体的生活救济补助和日常照顾,老人的社交、心理方面的综合需要没有得到很好的满足。老年群体变成目前最孤独的群体。养老,不仅仅是满足老年群体生活需要,老年群体更应该在精神上获得支持和照顾。
再次,目前已存在的居家养老服务调查显示,养老服务还存在一个问题是,养老场地欠缺。目前的养老主要是由各个社区组织的,但是还未得到政府和广大社会群众的有效支持,社区本来存在很多的资源,却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和配置,情况不容乐观。
最后是养老服务专职人员的缺乏。众所周知,养老不仅仅是解决老年群体的衣食住行问题,还应该兼顾老年群体的各种精神层面及医护层面的需要,这就需要进行居家养老服务的专职人员有明确的分工合作和良好的服务素质,还需要一些专业的卫生医疗知识。就目前的现状来看,仅存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专职人员不足,很多服务人员还缺少必要的医护常识,使得老年人得不到好的服务和照顾。
三、几点政策建议
养老,已不仅仅是每个家庭的问题,应该上升为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这应该成为广大群众的共识,在居家养老这一新型养老模式起步的阶段,加强养老观念转变及群众对于养模式的认知,是获取群众对于这一新型模式支持的前提和必要条件。
第一,应该加强政策宣传。政策不明往往是阻碍政策实施的大问题,不论什么政策及社会活动,当群众不明了时,阻碍因素便在无形中产生了,此外,如果缺少了群众的支持和监督,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发现和控制机制就得不到有效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的推行也是如此。这就需要地方政府或社区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时做到内外分工明确及责任明确,各司其职,抱着真正为人民服务的心态,融入群众,造福于民。
第二,调动社会有效资源,实行社会资源有效利用和配置,实现居家养老模式带动社会发展的双赢模式。当养老成为一个社会的问题时,人们就不能仅仅拘泥于家庭养老的思想,所以对于每一个老年人,得到的待遇应该是一样的。政府或社区可以积极调动地区周边的闲置或者暂时闲置的劳动力,为老年群体提供养老服务和照顾,这其实是社区义工的一个延伸,即利用资源配置手段,达到闲置劳动力的有效利用和居家养老服务的更好进行,实现双赢,形成一种社会积极互动的模式。
第三,扩大试点范围,实行地区或区域化统筹,政府控制、群众监督的发展模式。养老政策特别是居家养老政策有待于广覆盖老年群体,解决社会的养老问题,但是当一项政策涉及范围广的时候,往往会因为监控机制的不完善而屡屡出现问题,因此这就需要政府的积极支持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使得这一造福于民的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到2012年末,阜新市总人口323.4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23.94万人,占总人口的11.11%,其中,农村老年人口占老年人口的85%。老年人口中, 80岁以上高龄老人3.6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5%,百岁老人达106位。
二、阜新市养老服务机构的现状
(一)社会养老机构
阜新市社会养老机构共有35家,床位4543张,入住老人3197人。养老机构床位数约每千名老人19张。有护理人员243人,持证上岗率达50%左右。
(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阜新市共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08个,居家养老床位890张,日平均收住孤寡、独居、失能及空巢老人近1200人;有护理人员410人。
2012年建成8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同时建成3A级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站2个、城市托老所1个、“老年关爱之家”2个,为老年人提供日托、半托和短期居住养老等服务。
按省政府“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末,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比例达到70%以上的要求,阜新市合计需建成275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
(三)收费标准
(1)社会养老机构:五保户的供养标准:全市有五保户3925人,其中集中供养2457人,供养费5800元/人年,分散供养1468人,供养费5000元/人年,集中供养率达68%
自费老人收费标准:公办在700-900元/人月之间,民办在1000-2100元/人月之间,具体标准由敬老院与老人协商,视护理等级而定。
(2)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大部分实行无偿服务,少数民办的对短期居住的自费老人养老每人每月收费在1000-2100元之间,具体标准由中心(站)与老人协商,视护理等级而定。也有个别实行低偿服务,每人每月只收300-400元的生活费,如唐洋申道山居家养老服务站。
三、对阜新市老年人养老服务方面需求的调查分析
(一)老年人养老服务的选择
从调查数据反映,全市有92%的老人选择的养老形式是居家养老,8%的老人选择机构养老。居家养老中有90%的老人选择靠子女或晚辈养老,10%的老人选择社会日托服务。
阜新市有残疾、特困、“三无”、失能、高龄(80岁以上)等五类老人近4.2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7.48%,这些老人是最需要社会帮助服务的群体。如,高龄老人由于年事己高,行动不便等原因,希望得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生活照料、供餐采买、生病护理、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城市“三无”和特困老人生活困难,虽有“低保”救急,但经受不起任何疾病、意外事故的打击,希望得到养老和医疗救助;残疾、失能老人,因生理障碍必须依赖家人或他人长期照料,所谓“一人受罪一家人受累”,一个人甚至把全家拖累得筋疲力尽、负债累累,他们最希望得到政府和社会的救助。目前,除高龄(80岁以上)、城乡“三无”、特困及残疾等老人有政府的“五保”、“低保”供养和“尊老金”补助外,其他老人,除基础养老金外,政府和社会给予的救助还很少。
(二)养老服务需求分析
(1)对社区服务的需求。调查中发现有不少独居空巢老人认为生活照料及吃饭是问题,希望通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开办的助餐点、老年餐桌为其服务;也有些子女,希望送老人白天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日托,晚上带回家。这种形式的优点在于比养老机构收费低,对于有半自理能力的老年人群将有很大的吸引力。
(2)对养老机构的需求。全市养老机构的床位数只占老年人口的1.9%,与实际需求相差较大。另外,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核定的医疗床位2750多张,平均每千人只拥有2.43张,而用于老年人医治老年病及临终关怀的护理床位数只占12%。到“十二五”末,按省政府每千名老人30张以上床位要求,需7200张床位,现只有床位4500张,缺口较大。
四、阜新市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的主要经验及存在问题
(一)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的主要经验
1、建设养老服务工程。近年来,阜新市政府一直把“尊老敬老关爱工程”、“老人公寓工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工程”等工程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并提出“加大投入改造市、镇敬老院,使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70%以上”,“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社会救助体系、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大力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认真落实城乡居民‘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不断扩大低保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从2011年起连续两年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进行督查考核,全面推进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
一、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
“居家养老”的概念最早源自于西方发达国家中所体现的对老年人群的“社区照顾”。随着人口老龄化,在中国逐渐出现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主要包括物质保障、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医保健等方面,在满足老年人物质需求的同时也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要。
二、居家养老服务的特点
居家养老是家庭养老和社区服务相结合的一种养老方式,它具有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基本特征。第一,居家养老具有全方位的养老功能性,基本可以满足老年人的各方面需求;第二,居家养老服务具有养老资源的多元性特征,主要体现在老年人的经济来源可以包括社会保险、家庭供养、个人储蓄、自我供养等方面,而参与照料包括国家、社区、家庭和个人等方面;第三,这种居家养老模式可以充分利用各种养老资源,例如一些社会务工人员、下岗职工等;第四,居家养老服务具有社区性,这种模式主要是依托于社区的照料和管理;第五,居家养老具有方便性和灵活性,可以根据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制定特色的服务模式。
这种越来越受到老年人欢迎的养老服务模式,不仅是为老年人提供基础的服务,而且最重要的是关心关爱老年人的精神慰藉和身体健康,着重于为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带来幸福和依靠。
三、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现状
伴随着“银潮”的出现,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产业也在逐渐兴起和发展,相对于传统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新型的养老服务更符合时代潮流的发展,更符合绝大多数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多层次需求。在这样的情况下,老年人对于新形式的养老服务需求的渴望会变得越来强烈,也就催生了更多的针对不同老年群体的信息智能化服务。
通过对成都市两个不同的社区进行实际调查发现,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过程中,这两个社区做得相对较好,受到了老年人的欢迎,并且满足了老年人基本的日常生活需求,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的健康监测项目,极大的丰富了社区许多老年人的生活。
四、存在问题
通过调查发现,对于现实实践中的社区养老服务来说,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不断地完善。例如在实际调查过程中发现社区并没有完全将所有的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服务群体,社区提供的服务项目只是基本的健康检测项目和与老年人聊天等,并没有很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而服务人员的的专业水平也参差不齐,专业化程度很低。
因此,我们需要着重完善以下几方面:第一,提高社区的发展程度,增加养老服务项目的种类。在服务过程中,应该多关注一些孤寡、独居等困难老人的生活;第二,完善服务项目,增加一些高技术含量的,诸如医疗护理、生活器械提供、家庭病床护理等项目;第三,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专业化程度的提高有利于减少老年群体服务的风险性,并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第四,应该优化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社区之间应做到资源共享,建立多方位、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
五、智能化背景下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发展方向
(一)探索多层次服务方式,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居家养老服务越来越成为老年人养老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种服务模式应该逐渐趋近与老年人低龄化,而不是仅仅只解决部分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应该逐渐为全体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积极探索多层次的服务方式,满足不同类型的老年人各自特殊的养老需求,尽可能实现养老服务的全覆盖。
(二)完善社区建设,提高养老服务专业化
在养老服务中,专业的医护人员是服务模式良好进行的保障,随着居家养老服务的进一步发展,社区也应该相应地提供更为专业的养老服务,并对上岗的医护服务人员进行日常的培训学习,增加上岗人员的专业审核度,从源头控制医护人员的质量。通过这样的方式,才能为老年人提供更贴心、更专业的服务。
(三)建立手机健康管理平台
通过建立互联网、手机等平台,可以随时随地检测老人的血糖、血压、心率等各种健康数据,并给予相应的治疗保健方案和照护。此外,通过建立服务交互体系,实现24小时的在线交流,通过电话、网络、老年人穿戴设备、生命体征监控系统等多种方式,必要时可为老人佩戴GPS定位设备,实现老人与家人、社区、社会之间的交流与联系,对老年人进行全面良好的全方位服务。
(四)提倡“互联网+”形式下的智能养老模式
智能居家养老是指利用互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去制定适合老年人日常生活的一些检测数据。在日常生活中,由于老年人年纪比较大,平时出门不方便,很多老年人经常出现独自在家的情况,因此在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智能感知设备等手段,实现老人的活动量、位置信息、生理健康指标等各类传感器和互联网、数据中心随时随地连接,让家人、服务机构医护人员、社区志愿工作者等,能远程自动实现对居家老人的生活服务、关心关怀、健康监测和紧急救助等帮助。
六、结论
本文基于智能化的基础上,分析了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发展方向,并且提出了一些新型的养老服务项目管理模式。在我国社会老龄化趋势加快的大背景下,创新更好的养老服务模式可以充分利用社会中的每个人的力量作为社会养老资源,在减小国家养老经济负担的同时,可以十分有效地缓解我国当前的养老压力。人生渐老是不可逆转的自然规律,但是通过全社会的努力,为老年人建造一个幸福安康的晚年也是我们每一个年轻人应该做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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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中国养老模式以家庭养老为主,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计划生育的实行,导致了社会转型下的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核心化趋势。在这种背景之下,不断增长的养老需求与家庭养老功能越来越不能满足养老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家庭养老模式面临严峻的挑战。郑功成认为:“没有发达的养老服务保障,即使有养老金也不可能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1]随着“银潮”之势日益猛烈的袭来,越来越多的学者们开始探寻“居家养老”这一顺应国际潮流,且符合中国国情的养老方式。
一、“居家养老”的概念
(一)“居家养老”的概念
“居家养老”的养老模式是西方发达国家首先提出的,直至目前为止,学界对居家养老的定义也没有完全达成一致。纵观我国学者对居家养老的定义,这种定义更全面、更具有代表性,也更普遍地为学者所采用: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在家中居住但却享受社区为老年人提供的养老院式服务的一种社会化养老模式,即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以养老制度为保障的养老体系,也被许多学者形象地称为“没有院墙的养老院”。因此,本综述主要以这个定义为基础,对与此定义相符的“居家养老”进行综述。
二、我国发展“居家养老”的必要性
1.家庭养老的困境
赵立新在《论社区建设与居家养老式社区养老》一文中指出:在我国,由于核心家庭的增加,青年一代的生存竞争加剧,妇女就业率的提高,对他们而言,尤其是 “421家庭”,青年夫妇没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照顾老人,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造成了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同时,“代际倾斜”现象在许多家庭普遍存在,青年夫妇“重幼轻老”,他们对独生子女的关心远超过了对老年父母的关心,这对老年人的生活和心理都产生了负面影响。由此可知,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不再适应时代的要求。
2.机构养老的困境
2.1 资源和资金不足
根据现在老年人的比例,社会养老机构的床位严重不足。林娜在《社区化居家养老论略》一文中指出: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最大的特点是“未富先老”,加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这决定了我们不可能照搬西方福利国家的模式。
2.2与中国“孝道”不符
此外,机构养老与中国传统“孝”的伦理观念也存在相悖之处。众多老年人不仅难以承担养老院高昂的养老费用,同时也难以在精神上得到需要的慰藉。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角度来看,有研究表明,在家庭照顾的背景下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日常互动和支持对老人的身心健康有较明显的影响。
2.3服务人员素质欠缺
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少,素质较低,服务水平不高。更有甚者,一些服务质量低劣的养老院工作人员还会嫌弃、欺负、打骂老年人。这不仅不能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却反而使辛苦了一辈子的老年人养老都难以安生。
3、居家养老的优势
正是由于在我国机构养老、家庭养老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我们在实践的基础上才找到了一条更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模式—居家养老从现有的研究来看,这一模式的优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3.1符合经济性和效率性
首先,居家养老既可充分利用现有的家庭物质资源(如住房及生活措施等),又可根据老年人多年的生活习惯安排日常生活,节省开支,同时也有利于保证老年人生活质量。其次,这种养老方式的开展不仅有利于社区内资源的开发,又有利于闲置资源的再利用。这种资源的优化利用不仅体现在社区物质资源方面,还体现在人力资源方面。
3.2服务对象具体、服务针对性强
以社区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服务,服务的对象相对单一和确定。在社区内开展的老人照顾,能更好地了解到他们的真实需求。社区通过对老年人进行信息档案管理,对老人的健康状况、家庭大概情况等建立档案,根据档案中记录状况进行针对性管理,既包括物质方面的,又包括精神层面的,通过社区成员和志愿工作者的调查了解,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更好地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的需求
三、发展“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
对于居家养老服务下作所而临的困境,概括起来,学界主要从以下角度进行了分析:
第一,资金不足。表现在家庭资金和政府补贴均有所不足。
第二,服务质量有待提高。首先,服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其次,评估机制方面欠缺。杨春华、费逸认为日前的居家养老服务在运作的过程中涉及太多的行动主体,环节和选择,而评估机制却非常落后,服务满意度难以测算,无法有效的进行效果反馈,使得居家养老陷入了困境,难以有效推广和大范围实施。
第三,政府角色定位不当。目前,政府在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参与较多,行政色彩较浓,长期下去会阻碍居家养老的不断发展。
第四,政策法规制定不足。王金元认为目前政府对居家养老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未进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资源分配和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第五,城乡居家服务发展差距较大。现阶段,居家养老服务的试点在城市开展非常迅猛,而在农村则是相对滞后。相对于城市的养老问题,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更加突出。
四、关于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建议
第一,资金方面。①在养老金方面,无疑应当加强社保基金的管理,确保养老金的保值增值。②筹资方面,学者们在居家养老资金筹措方式完善方面的讨论主要意见为,在保证基本养老金足额发放的前提下,政府应该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投入,同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居家养老服务。对来自福利彩票的福利金,应当加强监督和管理,使其专款专用。
第二,服务质量方面。①人员配置方面:首先应当合理利用现有的社区从业人员。在此基础上,可以鼓励进城民工、下岗职工等人员加入服务队伍,以解决服务人员不足的问题。同时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对其进行岗位培训、业务素质考试,持证上岗。②在评估机制方面,评估机制主要针对社区服务者以及志愿者进行服务。在对社区专业服务人员的评估方面,一定要建立全方位、反馈程度高的评估方式。
第三,政府角色方面。在居家养老供给主体部分也已经阐述了大部分学者对于政府在居家养老中应当承担的角色。学者们普遍认为政府应当逐步减小政府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比重,增大社会的基础作用,采取多元化的攻击模式。政府应该将掌舵和划桨的职能分开,转变自身角色,建立政府、市场、非营利组织三者互动的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体系。
五、居家养老的研究不足及展望
近年来,学者对于居家养老的认可度越来越高,从不同角度针对居家养老进行的研究也越来越多。学界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研究也取得了很多有益的成果,从理论上支持着我国相对年轻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但我们仍然可以看到,目前的研究仍然有着不足之处:第一,研究视角狭窄;第二,主体责任研究不足;第三,政策法规研究不足;第四,具体构想不足;第五,农村研究不足。(作者单位:南京农业大学)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04-0114-02
面对日趋严重的老龄化的挑战,我国政府积极应对,提出了社会化养老的总体要求,并颁布了系列政策。2006年、2008年10部委分别联合颁布的《关于加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农村社区依托乡镇敬老院、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设施资源,力争80%左右的乡镇拥有一处住养院、社区照料和居家照料等多种服务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老年服务福利中心。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提出要以建制村和较大自然村为基点,依托村民自治和集体经济,积极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到2015年,基本建设形成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的可持续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何为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的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的服务。服务的内容包括生活照料与医疗服务。
一、居家养老的优势及可行性
1.符合老年人的意愿。生儿育女,老人在家享受天伦之乐是我国历来所推崇的。而且由于地缘文化、血缘联系、经济联系根深蒂固,老人更愿意在自己所在的环境中养老。
2.符合社区的发展需求。随着时代的进步和西方先进思想和理念的深入渗透,现在的社区和以前的社区有着质的区别,不再只是被称为“居委会大妈”,现在的社区开始注重培养高素质的社区管理人员,积极为社区的有效运行储备优质的人才。有的社区已经开始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以便提高社区的管理水平,丁蜀镇从2008年开始向社会招聘社区干部,公开招聘已经有5个年头了,从起初的招聘人员4个到现在每年要向社会招聘具有本科学历的大学生社区干部15名,不断积极扩充社区人才队伍;有的社区还有计划地安排社区管理人才到大学学习从事现代社区工作所具备的专业知识,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还有的社区直接吸收一批有专业知识的大学生,来提高社区的服务质量。
3.我国已形成了一套社区管理的组织基础,并有相关成熟经验的借鉴。各区的街道办事处、居委、村委在居家养老的管理、服务方面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系统、规范的管理方法。在北京、上海、天津等大城市已形成了开展社区养老服务的较为完善的组织体系,例如,北京每一家庭户都由明确固定的居委会所管辖,在这种条件下,社区养老服务将会很快进入每个老年家庭中。在发达地区的社区有了一些关于居家养老成功经验的积累,近年来各地在推进机构养老的同时努力探索适应大多数老年人需求的养老途径,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已初步形成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我们是站在巨人的肩上,所以我们丁蜀镇在这种优势的前提下,可以借鉴成功经验,来发展符合丁蜀镇实际的居家养老,从而缓解丁蜀镇的老龄化问题。
4.符合现实情况的需求。作为机构养老,政府将花大力气投入大量的人力、精力、物力将原来老的青校改建为新的敬老院,从而扩大丁蜀镇的养老规模。旧的敬老院所能容纳人员仅仅不过百人,即使是新建的敬老院所能容纳的人数也只是数千人,但与丁蜀镇数万老人相比是杯水车薪。而传统的家庭养老更是如此,现在大多数的80、90后都是独生子女。一对年轻夫妻至少需要照顾4个老人还有自己的孩子,他们的压力是相当大的,因此居家养老成为一个明智的选择。
5.居家养老收费低廉,服务范围较广,所以用其来缓解老龄化具有效益好、见效快的特点。1996年,美国入住养老院的老人数量仅为居家服务老人的十七分之一,但护理费用开支总额达到800亿美元,比居家老人的护理费用总额高出1.6倍。从养老机构床位的成本来说,以上海为例,建造一个设施条件良好的养老机构,平均每张床位的成本也在10万元左右,一个200多个床位的养老机构,就意味着2000多万元人民币的投入,还不包括建成后运作费用的补贴。从养老机构的收费来看,以北京市为例,对生活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城区和乡镇养老机构每月人均入住费分别为817元和600元,而对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乡镇的收费标准为950元左右,城区则高达1200元,而老年人中绝大多数为中低收入者,大部分老人,尤其是对于农村低收入的老人来说更是如此,因此居家养老的收费标准更适合于普通老年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从而可以使更多的低收入老人也能享受到养老服务。
二、居家养老的困境
1.居家养老仅仅只是停留在文件和台账中。笔者相信很多村、社区都已经、正在或即将创建居家养老服务社区、服务村。但是现阶段我们所谓的居家养老很多只是停留在了纸质材料或者台账中,有些村或者社区即使有居家养老的相关设施设备等硬性材料,也只是仅供居民或者领导参观罢了,真正实施居家养老的又有几个呢?
2.组织体系行政化色彩浓重。现阶段的社区可以被称之为小政府,他们更像是政府的设置机构,来负责处理政府行政工作的大小事宜。就我所了解丁蜀镇的社区工作者的工资是由我们丁蜀镇镇政府发的,每个月20号由会计做好账目,将工作人员的工作转到他们的工资卡上,村委还好,尤其是社区所有的日常开支都是由政府提供的,自己并没有任何收入来源。然而组织体系过于行政化会带来很多的弊端,就会使得社区居民只是简单地冲淡了服务的受助者,从而加深了受助对象对政府的依赖性,不利于培养社区居民参与意识和社会责任心,这与社工“助人自助”的初衷是相违背的。
3.领导的重视程度。此时我们丁蜀镇正在高速发展的时期,高铁新城的建设、环境卫生整治花去了政府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确实政府也就没有过多的精力和金钱投入到解决老龄化的问题中。
4.资金的问题。建设居家养老是需要大量资金的,不仅是硬件基础设施需要大量的资金,人才服务等软件设施上也需要大量的资金,而居家养老建设是一项低利润甚至是零利润的事业,很少有企业会参与,这也就意味着政府是居家养老的主导,政府需要大量的金钱投入,然而政府的资金相对有限。
5.居家养老的人才服务不到位。要支持居家养老不仅需要相当实力的资金作为后盾,更需要有专业的服务人才队伍。现在我国的社工队伍相对较少,2010年度全国拥有社工从业资格证的社工不足25万,我们丁蜀镇拥有社工从业资格证的社工不足20人,有些拥有社工证但是对于真正意义上受过专业知识培训的社工又有几个呢?现在的护工也大多是没有退休的阿姨,在与他们的交流中了解到,如果有退休金的话他们是不会来做这种工作的。
6.养老的方式和内容上也存在问题。现在中国的居家养老,其服务面仍然很狭窄,大多数的服务设施只适用于低龄和身体较健康的老人使用,很多设施难以满足老年人的特殊需求,而农村的居家养老更要远远落后于城镇社区。
三、完善居家养老的方式
1.付诸实践。即使现在有很多困难和障碍,如果一味只有畏难情绪,一直不愿去做,不愿去迈出第一步,那么再好的办法也将是一纸空文。作为社区、村的我们,可以试探性地迈出一小步,如定期组织志愿者队所在的老人定时、定点上门服务。如果不能一蹴而就,我们就应该发挥愚公移山的精神,分部瓦解,那么再难的难题都将不再是问题。
2.政府的支持。政府可以出台相关的鼓励政策和措施,对于做得好的社区给予适当的鼓励。对于愿意出钱、出力的企业给予相应的荣誉或者税收上的优惠。政府也可以通过购买专业的社工服务,让服务质优价廉的民间慈善组织进入居家养老领域。这样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的压力,更将先进的工作理念和方法带入丁蜀镇。2012年笔者在南京参加过一次社团展销会,来参加的社团,他们的服务领域、对象、工作方式、服务理念各异,许多街道、社区、政府机构甚至是企业当场就签了服务意向书。看到民间社团的蓬勃发展,也为我们传统的政府主导的慈善事业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
3.通过奖励、增加补助、提高工资等方式来提高社工和护工的工资水平(2013年丁蜀镇社会工作者的年收入26600元),通过这种方式可以稳固社工队伍,政府也意识到了现在社工的工资相对低,政府也在努力每年在原有的基数上提高10%的工资收入。显然这是相当有效的,现在的社区干部的招考达到接近20:1的录取比例。
4.社工服务人才的培养。作为社区、村工作人员应该提高思想觉悟,不仅将社会工作者当作一份职业,更当成一份任务,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提高自己的专业业务能力。镇政府也可以定期由高校等地方引进专业的社工师,来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从而提高整体社工的综合素质。形成一个金字塔模式,再由社工向其他社工进行培训,不断快速扩大社工队伍。
5.发挥老人自身的优势。现在老人渐渐意识到养老不仅仅要靠政府,也需要老人自己来出力。老人养老互助组、组团养老层出不穷。
或许居家养老已经不再新鲜不够创新,但是如果我们能够做好、做强,笔者相信一定能成为丁蜀镇人一个亮点,为丁蜀镇的发展添砖加瓦。
参考文献:
[1]王金元.城市老人居家养老的现状与对策―以无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例[J].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