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与合同管理汇总十篇

时间:2024-01-13 10:10:29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合同法与合同管理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合同法与合同管理

篇(1)

合同,是企业与市场联系的重要纽带,无论是大型企业还是小微型企业,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都少不了这一重要的经济形式,而合同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将直接影响企业经营的成败,小微企业由于先天不足,更加需要注意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预判与识别,加强控制与防范,从而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及其组成

(一)合同管理的基本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的内容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管理,就是合同从达成意向、协商一致、拟定内容、双方或多方确定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签订合同、合同生效、履行、变更、解除直到解决纠纷、救济权利的全过程的管理,其中合同管理全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管理尤为重要。

(二)合同法律风险的含义及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组成。合同法律风险,是指合同在签订前,生效后,履行中,以及合同变更,合同违约的全过程中产生的同企业所希望达到的经营目标不相符的情况,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甚至严重打击的可能性。合同法律风险管理主要由以下两个部分组成:第一,合同文本的确定。合同文本的确定首先要确定签订合同的双方或多方是否合法合规,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明确,这关系着合同是否在法律上被认可有效,从而约束和保护签订合同的双方或多方。第二,合同的可控管理。合同的可控管理是指企业针对合同风险管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系列的合同管理控制流程,通过对合同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的分析,将合同法律风险控制在可控阶段,并加以改正,主要包括合同生效前和合同生效后的合同风险。

二、小微型企业合同管理基本现状及不足

国外对于合同管理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在商业相对发达的国家,在经济活动初期就建立起来了相关的研究机构和部门,并以法律的形式将合同风险管理进行了明确,相比之下,我国企业,尤其是小微型企业对于合同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对合同风险管理的应用推广力度也不够,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小微型企业管理团队对合同法律风险了解不足。小微型企业管理团队都是由技术作为创业基础,自身管理水平较低,很多小微型创业企业的管理团队更多的是靠日常经验和行为惯性进行管理,对于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尤其是合同法律风险认识比较浅薄,在合同风险管理上存在侥幸心理。

(二)小微型创业企业对合同风险管理的投入不足。由于创业初期的侧重点在维持企业运转上,以此确保企业能够生存下去,所以大多数小微企业没有更多的人力物力完善企业管理体系,只是在真正面临合同法律风险时才引起重视。

(三)小微型企业对合同管理全过程缺乏监督。小微型创业企业的管理团队管理经验不足,一般情况下,只会有基本的合同控制流程,并不会建立合同履行监督体制,即使有相关体制的企业,也由于重视程度不足等原因无法在实际的合同管理中加以贯彻和执行。

三、小微型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预判与识别

合同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寻求法律保护、获取应有权利的重要依据,但由于受到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合同会一直处于高风险状态,因此,作为管理水平相对薄弱的小微型企业,对于合同法律风险的预判与识别,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是避免企业陷入经营风险的第一道防火墙。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预判与识别,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一)梳理法。所谓梳理法,一是要对合同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基本的问询,了解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人力物力安排;二是对合同管理部门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理顺;三是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了解,全方面了解合同的履行情况;四是对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进行排查,确保制度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二)目视法。即将合同从最初的草拟,签订,履行等全过程用流程图的方式表现出来,使合同管理工作可视化,这样能够直观地将合同管理中的关键性节点表现出来,高效识别出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目视法要求企业有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流程和专门的管理人员。

(三)总结法。通过对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以及相关合同纠纷案例的分析对比,针对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总结归纳出在合同管理中容易出现的管理漏洞和风险点,在日常的合同管理过程中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控制。以上几种方法可以单独也可以交叉使用。

四、小微型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控制与防范

小微型企业在整个市场环境下,处于劣势地位,因此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有效控制与防范,可以避免合同法律风险带来的不必要消耗和损失,保证企业掘得创业初期的第一桶金,带来企业效益最大化,并获得进一步发展。

(一)合同签订过程中法律风险控制与防范。一是合同签订前,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合同实施主体的各项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合同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签订的,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合同表达意思真实准确,以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二是合同签订前,对合同的文本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合同所涉条款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不平等,不能真实表述合同签订方真实意思或表述不清容易引起歧义的条款。合同内容应包括完整的不存在歧义的合同标的,时间,金额等。同时,还应在合同中约定如发生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或者出现合同纠纷的具体解决方式。其中,关于约定的由仲裁机构解决问题的表述,必须写明仲裁地及仲裁机构。三是对合同签订方履行合同的能力,信用状况及签订合同的相对人身份进行调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防范因为上述原因而产生的合同法律风险。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法律风险的控制与防范。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造成的合同违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做到严密跟踪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可能造成合同违约的情况并加以制止,及时处理各类有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完毕的不利因素。小微型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该重视以下两点:一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必须确保变更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而且表达了双方或多方的真实意愿;二是合同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确定,为今后预防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留下证据。

(三)合同解除之后法律风险的控制与防范。合同解除,是指签订合同的一方或者多方按照相关法律或者合同中已经约定的内容终止合同中约定义务及权利的关系。合同的解除,一种是经过合同签订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文本中有合同约定解除条件的表述,当达成表述内容时,解除合同,即约定解除;另一种是合同在符合法律条件时自动解除,即法定解除。在合同解除的过程中,依然存在相应的法律风险。1.在确定合同文本时,应当着重审核合同解除的条件。约定解除合同是一种合同的保险机制,目的在于合同的一方或者多方出现违背合同条款内容时,能够按照合同解除的条件使合同解除,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为合同纠纷发生时做好保全,尤其是对于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处于劣势地位的小微企业,更应该在确定合同文本内容时,仔细斟酌合同解除的条件,以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时候,能够及时解除合同,最大限度减少损失。2.合理行使合同解除权,明确合同解除避免法律风险。在合同解除时,应该合理使用合同解除权,特别是在约定解除的状态下,主动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应当做好提前告知的工作,同时确保在行使合同解除权前,确认已经达到了双方或多方约定合同解除条件,避免出现合同解除无效,形成违约。同时,合同的解除应形成纸质解除协议,以作为日后发生纠纷时的依据。

五、小微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与维护

(一)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对合同进行审核和管理。一般情况下,小微型企业不会设立专业的法律部门,也不会聘请专业法律人才对企业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防范和评估,所以在建立企业合同风险管理体系的过程中,小微型企业都是聘请法律顾问,对公司的法律事务进行干预和协助,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聘用的法律顾问多为兼职,所以并不能全方面参与到企业的日常管理中来,因此无法为企业提供最切合实际的法律风险防范服务;法律顾问的专业程度和主攻方向和企业经营方向有出入,也无法为企业提供最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服务。所以,在当前阶段,小微型企业在聘请法律顾问时,应当注意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应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为公司提供量身的法律服务。当然,成立专门的法律部门才是最佳的解决方案

(二)建立完善的合同风险管理体制。小微企业在创始之初,就应该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合同风险管理体制,并在企业发展的同时不断成长和再完善,使合同风险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合同法律风险管理体制应涵盖合同从签订前和履行完毕后整个合同管理过程,并由专人负责统一的跟踪管理,企业的管理团队也应该加大对合同风险管理的重视,将合同风险管理纳入到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中来,这样才能将合同法律风险降到最低。

(三)建立合同履行监督体系。企业管理团队,应当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督,全局掌控合同履行的全过程,全面掌握合同履行的实时情况,从而能够在出现影响小微企业经营的情况发生时,及时采取规避措施,为企业争取利益最大化。

(四)直面合同违约等法律纠纷。很多小微型企业的管理团队由于管理经验不足,对于由于合同违约引起的法律纠纷产生了抵触情绪,不愿声张或者诉诸法律,担心影响企业的声誉及日后的发展,这种行为是十分不可取的。当产生合同纠纷时,应该及时诉诸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避免错过合同追诉时效,因而丧失了主动权,损害企业的利益。

六、结语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潮下,小微型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打造中国自主品牌提供了澎湃的动力。随着中央全面深化依法治国政策的不断推进,全面依法治企终将覆盖到所有企业,小微型企业将会面临越来越多的法律方面的风险,合同法律风险管理会成为重中之重,希望本文能够为小微型企业在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方面提供一定的帮助。

【参考文献】

[1]席郁欣.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与对策[J].建材与装饰,2014,4

篇(2)

关键词:法律风险;合同;企业管理

宏观数据统计2011年我国因失信违约问题造成经济损失5855亿元,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发表质量信用体系建设白皮书指出,我国产品质量问题的原因归根结底是利益驱动。由于违法成本低且获利丰富,很多商家敢冒法律和道德风险而进行假冒伪劣产品生产。90%产品质量隐患出自于中小企业或大型企业的中小供应商环节。其中因为制假售假、产品质量失信的经济损失就达2000多亿元。在现代企业,任何行为都不同程度地伴随着法律风险,所有这些法律风险可分为两个领域:

一是纵向的政府管制,包括工商、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车辆管理、行业监管等;

二是横向的交易(合同)行为,包括企业与各类市场主体合作和竞争的行为。

依据企业全面法律风险管理的要求,合同管理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

合同管理应做到分工负责、统一管理。在机构设置上要形成网络化管理体系,使企业内部的各个有关部门和分支机构,都担负起合同管理的任务。并要求不同部门的分工合作与紧密配合,合同管理除了要体现分工的一面,还得体现集中统一管理的一面。

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基本制度和流程化管理

公司应该建立或完善以下合同管理制度:

(一)基本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帐制度、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及各类型合同规范性文本。

(二)合同签订前管理制度;包括合同履约方资格审查制度、签约主体信用调查制度两方面。

(三)合同签约管理制度;包括授权制度、合同审批制度、合同法律顾问审查制度等三方面。

(四)合同履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变更转让制度、合同解除废止制度、合同履约保证制度、合同违约责任制度。

二、把控合同风险重要关口,预防控制企业法律风险

合同的管理可以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法律风险管理在任何一个阶段介入都有意义,但意义不同。风险防范的核心可概括为“抱着最坏的打算,去做最好的准备”,从企业运作的效率看,事前介入最佳、事中介入尚可、事后介入较差。因此,合同风险管理应该以事前防范为主,兼以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一)交易主体的选择是决定交易成败的第一步

合同主体审查是最重要、最有效率的合同风险防范手段,许多合同风险及损失看起来发生在合同的履行阶段,但实际上往往是因为对交易方主体情况了解不够埋下的隐患所导致。

1、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解决是否有“能力”的问题

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审查主要针对当事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方当事人为企业法人应着重审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方当事人为其他组织,如独资企业、合伙人、企业分支机构等,无独立法人资格,要审查其《营业执照》,对于分支机构还需要审查其总公司的相关情况。

2、调查合同主体的信用及履约能力——解决是否有“实力”的问题

合同利益的实现,不仅需要合同主体合法,更需要对方当事人实际的履约能力。因此审查对方的合同履约能力如资信状况、生产规模、企业业绩、信誉状况等。

(二)合同文本的选择是决定交易关系的法律基础

合同文本在实际操作中不应该生搬硬套,要经过审查、修改并尽可能剔除掉原文本中存在的风险。签订一个充分体现交易各方意愿和相对完备的合同,应经过合同管理人员和法律顾问的合作来完成。

(三)合同的履行是控制交易风险的关键按环节

应建立完善和可执行的合同履行管理制度,这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保证己方的履约符合约定,出现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进行必要的沟通;另一方面只有自身的制度建设到位才能有效对对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并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争议的解决是化解合同风险的最后一道关

争议的解决也应以协商为主,当然,企业应做两手准备,应该及时收集和保留必要的证据。

三、企业应注重运用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策略

(一)规避合同法律风险

经过对法律风险的分析识别和衡量,发现此法律风险是高风险或严重风险,如果继续原来的行为将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危害,据此就要制定出规避法律风险的策略,也就是消除该法律风险。

(二)减少合同法律风险

减少法律风险是指有企业有意识地采取行动减少法律风险的发生以及其所带来的损失的法律风险解决方案。通常情况下,减少法律风险有三种途径:

1、通过对法律风险损害结果的分析,对它产生的因素进行控制,降低法律风险损害结果及发生的概率。如加强人员管控、材料控制等来降低质量风险。

2、通过改变法律风险之间的关联因素,实现法律风险降低。

可通过交易方式降低法律风险。这种交易包括风险的移转交易,或者是风险分担的交易。通过增加交易转移法律风险具有广泛的运用空间,但必须针对特定的法律风险设计适合的交易类型。

(三)转移法律风险

篇(3)

一、引言

就目前来看,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发展中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近年来,由于合同管理方面的疏漏导致纠纷并引发严重后果的事情层出不穷。我国企业已经越来越认识到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已由原来单纯追求利润逐渐转换为在风险权衡的基础上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众多企业意识到,合同法律管理不仅仅代表法律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是关乎企业发展的经济问题,在整个合同管理中,需要由以往的事后审核向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转变。

二、合同订立阶段的法律风险

合同订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企业通常将合同订立、合同履行至合同终结视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在合同订立阶段,需要合同双方相互履行权利义务以及条款合约,最终目的是能够使合同顺利履行。当今企业一般都具有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整个体系存在的目的是最大限度降低交易风险。笔者认为,在整个环节的风险防范中,最根本也是最直接的就是合同订立阶段的风险防范。

(一)合同主体资信调查的法律风险

合同订立之前,需要对合同主体资质进行审查,这样能够有效预防风险的发生。在企业运营的过程中,合同双方责任重大,合同相对方是否能够正常运行直接影响到本企业的生产运营和成本收益。这就需要在签订合同之前首先认真核查供应商的主体资格,尽可能了解到对方的真实信息,必要时甚至需要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在多方权衡之后才能够签订合同。需要采取的防控建议是:第一,严格进行供应商资格预审,在签订合同之前,需要确保对象的主体资格适合,查询对方的行政许可,重点审查对方企业法人代表以及主管单位的授权氛围。第二,需要对供货资质进行动态维护和更新。签约前,企业的相关部门不能简单相信对方企业所提供的信息,而需要对对方企业的资质进行复核,保证信息的真实性。第三、在进行行政许可等特殊资质的,需要供应商出具相对应的资质证书,并需要核实其证照的真实有效。

(二)合同约定条款的法律风险

合同约定条款对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最终实现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在合同条款中应该具有明确的信息指示,如果在合同条款约定上出现问题,就会影响双方的交易,甚至造成损失。需要采取的防控建议是:第一需要在订立合同条款的过程中,严格明确标的名称,使用规范的全称,避免出现歧义。第二要根据质量条款明确物资质量验收标准,在验收的过程中严格根据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第三是物资的单价和总价表明,避免在合同款项以及结算时出现风险。第四是明确合同履行期限,避免发生合同延迟履行的法律风险。第五是明确确定履行地点和方式,避免单方违约现象。第六在订立合同时,需要明确不可抗力范围,企业双方都有义务通知对方做好防范措施,避免风险的发生。

三、合同履行阶段的法律风险

(一)交付的法律风险

在这个阶段中,客户很容易恶意不提货,使得企业无法在规定的时间交货,履约损失。根据交货方式的不同,在交付中经营遇到的风险分别是自提风险、代办托运风险、送货风险等。面对这些风险,我们可采取的防控措施是,当客户恶意不提货导致我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交货的,可以采取提存措施保证我方的权益。另外,在交货的过程中,我方交货人员应仔细核查对方提货人员是否有相应授权,还要注意注意符合合同规定,提货人员出示的提货权限与合同权限保持一致。先付款后提货的,我方需要对款项进行查明,确定款项到账之后才能进行发货。代办托运或送货的,我方都需要在运货之前检查运输工具是否合格以保证货物的安全。当客户领取货物之后,需要在合同或合同规定的其他凭证上签字证明。

(二)结算风险

第一,在这个阶段,一些供应商要求企业进行先款后贷,但是容易出现我方付款后供应商不提供货物的情况,这就需要在合同上明文规定,约定供应商发货时间,一旦延迟发货,需要承担相对应的违约责任。第二,企业内部沟通不及时,在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发货时,企业已经付款从而受到损失,这需要企业各个部门加强沟通,在办理对外结算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办理。第三,选择预付款以及分期付款的合同,在付款比例以及时间上控制不当,会给企业带来风险,这就要求相关部门明确付款比例,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每期款项付款的条件。

(三)货物验收、入库风险

第一,物资采购部门在进行检验的过程中,没有严格的按照合同标注的规格进行检验,在检验物资质量时没有运用专用设备进行质量检验,这些未认真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检查的物资,使得在今后出现问题时,供应商会依照这个借口逃避责任。这就需要企业对合同进行明确,明确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相关验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第二,企业验收人员没有进行验收就在货物验收单上签字、仓库人员没有进行校对就签字允许入库、在没有经过上级指令允许就擅自签收的,这些都容易对企业带来法律危险。需要企业双方在合同规定下,在验收的过程中,严格的按照合同上的标准进行验收,出现问题双方都要在验收报告上签字,这样能够最大程度避免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问题的发生。第三是产品质量存在隐蔽性瑕疵的,这就需要验收人员和仓库人员得到质量部门的核查认定之后才能进行签字准许入库。

四、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的思考

首先需要在合同风险防范意识方面进行有目的的培养,在企业中,尤其要建立对领导干部和关键部门核心人员的监督机制,对相关知识进行培训以及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最大程度的避免风险的发生。要求企业人员正确认识合同管理的功能,要重视合同的管理,不能忽视每一个环节,合同法律工作人员要兼顾每个环节,进行及时的维护管理,避免风险的发生。在企业中需要不断的对法律工作人员进行约束和激励,需要企业提高法律人员的地位,不断实行激励机制促进他们努力工作。其次,在合同管理制度的建设上,需要相关负责部门进行监督,在多个部门进行全权把关中,实现法律资源的优化整合,使得每一个部门都各司其职,保证合同管理有效进行。在合同制定、履行以及审核阶段,要求相关部门全过程管理,严格控制每一个环节,避免企业风险的发生。

五、结束语

总之,在企业运营过程中,企业要结合经营实际不断的总结经验,借鉴先进的合同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企业合同的立体化管理。

作者:杨晟 单位: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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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作为民事主体参与市场行为,在法律方面与其它任何主体都担任着同样的责任和义务。但是,从其自身性质、合同内容以及签订程序上来看,与其它主体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一)合同主体差异分析

高校经济合同的主体自然是参与校方。学校是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主体,从事教育、教研工作,与其它主体相比,高校参与社会市场行为,主要是为了学校教育、教研工作的开展,其参与目的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它并不需要得到实质性的经济收入,只要存在于学校教育、教研工作有利的因素,高校都会去参与,如建立校企科研项目等。

(二)经济合同内容上的差异

社会团体,如企业,他们参与市场行为一定是带有盈利目的的,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而高校参与市场活动,则需要能够推动高校学科建设、教学发展、公共服务发展。因此,在合同内容上,其它社会团体几乎会涵盖一些资金注入与利益分配项目,而在高校经济合同当中,有时是不包含这些内容的。

(三)经济合同签订程序的差异

高校与合作方签订经济合同,会派遣校方的法人代表与对方进行签约,签约名义则使用学校的名义进行,这就区别于社会上某些以个人名义参与市场活动、签订经济合同的程序。

二、法治视域下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上文所讲述的高校经济合同差异及其自身的管理行为,造成了其在经济合同管理中的诸多问题。下文,笔者举例其中的三项问题进行说明。

(一)合同管理机构的缺失

我国高校所设立的所有部门几乎都是与教育有关的部门,从高校开始参与市场行为以来,就很少有学校设立专业的部门对其进行管理。众多的经济工作、合作管理等工作几乎都是交由学校具备经济管理和公关管理能力的人才进行,这些人往往又担任着学校其它教育工作,多年未从事此类工作,生疏是在所难免的。这就造成高校经济合同缺少专业人士管理,尤其缺少具备法律知识人才的管理。

(二)合同订立不规范

高校经济合同订立不规范,不仅仅表现在内容上,最终为突出的问题是其在法律条款方面的不规范与缺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签订合同个人或团体独享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如果高校经济合同要作用于高校,就必须以学校的名义,派遣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进行合同签订,而在实际的操作当中,高校所派遣的合同签订人并非法人代表或授权人。除此之外,高校经济合同的很多内容都存在法律漏洞,未经专业法律人士查看认准。

(三)对于合同条约履行监督的缺失

高校日常教育工作纷繁复杂,在与合作对象签订合同以后,几乎是没有时间监督自身以及合作方对合同的履行。其重要原因,就是因为没有拆分出专业监督合同履行的机构,校方对合同履行也并不重视,由于很多的合同并不具有经济的迫切性,所以他们根本不在乎合同履行的早晚。

三、法治视域下高校经济合同的管理策略

根据高校经济合同的特点及其合同管理漏洞分析,笔者在法治视域背景下,提出了以下几点经济合同管理策略:

(一)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高校在参与市场行为时,虽然承担了复杂繁重的教育工作,但是既然决定借助外力推动学校教育发展,就应当好好的利用起这样的资源。所以,高校出击的第一步就是要完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的建立应当根据高校发展需求和运行特点,从法律人才的引进入手,建立经济合同签约前准备工作规范、合同签约标准以及合同履行监督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得以完善,才能够进一步减少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漏洞,切实维护高校的合法权益。

(二)建立专业管理机构,并协同学校其它各单位共同管理

专业管理机构专职管理经济合同签订的一切事宜,并协商洽谈对外合作工作,承担经济合同管理的法律顾问与公关管理,它是完善高校经济合同法制管理的必要手段。专业管理机构的建立需要学校对外引进人才,或者是与社会法律机构进行合作,解决合同签订的法律问题,另外,还应从校园内部抽调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人才参与经济合同的法律管理工作。使经济合同管理部门与在校其它单位共同进行经济合同管理的目的就在于让经济合同管理工作能够更加适应学校教育工作的开展,最大程度的发挥经济合同管理对教育工作的推动和辅助作用,这同时也是学校参与市场行为的根本目的。

(三)开展内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高校经济合同管理需要了解校方教育工作,同时具备合同管理素质的人才。培养这类管理人才最有效、最直接的方式就是从高校内部挑选人才进行培养。校方管理人员应当挑选有意向并适合于这项工作的在校人员,进行重点培训,可以使用进修、留学、讲座、上培训班的方式进行培养,还可以将培养对象输送到企业当中进行实践培养,提升其法律意识,稳固其法律基础。

篇(5)

在企业的发展中,职业经理人必须利用法律对企业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和经营。企业内部劳资关系是否和谐,人员是否稳定,会直接影响企业的健康平稳发展,当然也会影响企业利润的实现。在企业日常运行中,劳动合同的产生、履行和终止等情形经常出现,要做好这些工作必须加大企业管理,《劳动合同法》在企业管理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既规范企业行为也可以对可能出现的劳资纠纷和法律风险进行有效防范。

一、劳动合同法在企业管理中的风险控制机制

企业在劳动合同的签订中,往往出现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具备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导致劳动合同签订无效;二是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法定资格,不具备进入市场的资格条件;三是用人企业行为不规范。想要降低企业劳动合同应用的风险,必须依靠《劳动合同法》。要求企业人力资源人员首先要懂法,能够吃透劳动合同法的各项条款。其次要求相关人员要有很的责任心,充分了解当事人的情况,为劳动者和企业双方负责。第三是要严格守法,按照法律制度执行不能存有侥幸心理。这样才可以有效减少劳资纠纷和企业的法律风险、

二、劳动合同法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

(一)劳动合同签订在企业管理当中的应用

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所要求的,也是十分重要的,是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人事关系的主要凭证。《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却仍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用工日之后的一个月之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由于国家对企业和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是比较轻的,所以如今,企业和劳动者已经建立起劳动关系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

事实劳动关系,即劳动者和企业虽然并没有真正签订过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之间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是真正存在的,所以就应当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在以上比较普遍。随着《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力度不断加强及国家相关部门监管力度的加大已经日益减少。在法律上如果企业当中还出现事实劳动关系的话,将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损失。《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企业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即可认为企业和劳动者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另外,如果企业从用工之日算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企业违法本规定不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企业在管理当中,必须注意自劳动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及时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2]。

(二)劳动合同期限在企业管理当中的应用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和固定期限合同以及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企业在管理当中,必须注意无固定期限合同以及固定期限合同的应用。企业和劳动者进行协商,双方协商认定后,可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固定期限合同更利于企业管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可以实现适时性,容易使员工产生危机感和竞争意识,也有利于企业择优使用人才,以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企业可以根据内部经营目标、生产水平和经营状况的要求,制定用工聘规划和用工标准等,来完善企业合同管理体系[3]。

(三)违约金条款在企业管理当中的应用

关于劳动者违约金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中只有第22条和第23条进行了规定,其中一是企业为劳动者进行专项技术培训的且约定了服务期的;二是企业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以上两种情况如果劳动者违反约定应当向企业支付违约金。除了上面两种情形外,企业不得与劳动者有任何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约定。

企业应当对核心技术、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通过法律手段进行有效的管理,防止企业受到不应有的损失。在《劳动合同法》的应用当中主要体现对企业内部人员根据其岗位及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情况进行分类管理通过法律进行约束和控制。

(四)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在企业管理当中的应用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代表劳动法律关系的消失。劳动者在以下几种情形下可以单方向企业提出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不用征得企业的同意,一是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二是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及企业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不应当限制劳动者的离职权利,应及时配合办理各种相关手续。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情形的,企业可单方进行劳动合同解除。所以企业在管理当中,必须明确内部制度内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员工能有法可依,也有利于考核员工,留下合格的、优秀的员工给企业创造更多效益。

三、结语

在企业管理当中,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的同时做好人力资源工作,制订合理有效的考核制度,形成企业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机制,有效的配合《劳动合同法》在企业中的应用。使企业人员结构合理和优化组合,发挥员工工作主观能动性以保障企业和谐平稳的向前展。

参考文献

[1]马婧婷.析《合同法》第51条的应用[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6:108-109.

篇(6)

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工程建设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而且工程项目涉及的金额也越来越大。然而,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如何对工程项目成本、进度、质量、安全等目标综合管理,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目标顺利实现,一直都倍受关注。

《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工程项目管理进入了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阶段。目前,人们都已对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有了充分的认识,但总体来说,合同管理水平不高仍是建筑市场上的普遍现象。因此,对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统进行物理-事理-人理分析,有助于更全面地认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更透彻地理解和把握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统的本质,对于提高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2.WSR系统方法论分析的适用性

物理-事理-人理(WSR)系统方法论是由顾基发和朱志昌博士提出的一种分析系统问题的方法论,是一个包含了许多方法的总体方法,是众多方法的统合统一,它主要从事实、事物之间的联系及人在事物运动发展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三个方面来分析问题,强调了系统实践活动是物质世界、系统组织和人的动态的统一[1]。

2.1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统的复杂性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有管理期长、对经济效益影响大、管理难度大、风险高、综合性强等特点,因此,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统应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统的复杂性主要体现在整体性、开放性、动态性、层次性、自学习性等方面[2]。

2.1.1整体性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统的整体性主要体现在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等三个方面[3]。第一,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内容包含合同策划、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合同履行、合同索赔等方面,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并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后的相关管理,如工程质量保修、工程款结算等;第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设项目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保证,因此,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实施的过程要体现工程建设项目的成本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第三,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会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包括社会的共同利益、业主的利益、承包商的利益等,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各方面利益得到保证的重要手段。

2.1.2开放性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不仅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统局部行为之间的相互竞争所推动,同时也受到其外部环境强有力的影响和制约,从而呈现出更为完整的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工作行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统处在一个开放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经济环境、技术环境中,并与这些周边的环境不断地进行物质交换、信息交换、能量交换。

2.1.3动态性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统与其外部环境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必然导致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也是不断变化的,即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统的动态性。第一,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的过程中,如自然灾害、水文条件、施工环境、政策法规、技术能力与水平、人工费用、材料和机械价格、利率、汇率等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经济环境因素的变化会引起业主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要求发生转变,从而导致工程建设项目目标发生变化,不可避免地要进行工程变更工作和合同索赔工作。第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各参与方通过信息技术组建一个动态的战略联盟,及时应对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不同阶段呈现出的动态实时变化,根据实际的具体情况采取动态的控制措施,实现各参与方之间的共同整体利益[4]。

2.1.4层次性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统具有一个多层次的系统结构,系统结构中每一层次工作的顺利完成有助于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从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实施的过程来看,合同策划、施工招投标管理、合同履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控制、索赔管理等工作的顺利完成才能保证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完整实施;从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保证体系来看,人员组织机构、工作程序、管理制度、信息管理等方面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提供了重要保障。

2.1.5自学习性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统有着预定的目标,在系统中所展开的控制、反馈、调节都是为实现这一预定目标而做出的努力[5]。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统处在一个动态的外部环境里面,系统目标会发生改变。因此,为了更好地实现系统目标,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统结构中各层次的工作会不断地调整,并且不断进行相互作用,使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统具有自主学习的能力。具体表现为: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统所处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经济环境发生的变化,系统结构中如实施过程、保证体系、参与方等各个层次会主动做出反应,积极试图将所发生的变化转化为对实现系统目标有利的因素,不断完善自身工作,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更加顺利地进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统的自学习性正是该系统发展的动力,这种动力使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统更有自发性、无序性,更加活跃。

2.2应用WSR系统方法论分析的可行性

作为解决系统问题的方法论,WSR应面向复杂性的问题[6]。因此,要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这个复杂系统的实践活动能够顺利进行,合理配置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财力、物力以及协调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需要运用WSR方法论作为指导。根据WSR方法论的内容,首先,弄清楚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统工作的规律,理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工作机理,即考虑其“物”的一面;其次,弄清楚如何做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解决如何运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机理的问题,即考虑其“事”的一面;最后,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是离不开人的参与,所以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统实践活动中要做好各有关方面之间关系的协调工作,即考虑其“人”的一面。运用WSR方法论的工作过程指导展开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按照其具体的实施步骤,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做到“知物理、晓事理、通人理”。

3.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统的WSR分析

3.1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统的WSR因素分析

“物理”、“事理”、“人理”是分析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统问题的整体构成,三者缺一不可,且三者之间密切联系,相互影响,体现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本质。

3.1.1物理因素分析

在整个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首先,要进行合同策划工作,主要是明确承发包方式、合同类型、招投标方式、重要的合同条款和合同条件等方面的内容[7]。第二,进行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也是施工合同形成的过程,旨在从建筑市场上良莠不齐的建筑企业中择优,将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出去。第三,要落实合同的履行,主要包括合同履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风险跟踪管理、监督承包商履行合同、做好合同变更工作、解决合同争议以及处理索赔与反索赔事务等。

3.1.2事理因素分析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与成本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构成了工程项目管理系统。为了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合同确定了工程项目的价格、工期、质量、安全等目标,同时也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换句话说,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成本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能够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它贯穿于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到控制和保证的作用,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对于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统的事理分析,是解决如何通过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保证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达到成本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应该围绕着达成工程项目成本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安全目标等进行展开,体现为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安全控制等工作。

3.1.3人理因素分析

要想达到工程项目建设实践活动的目标,则在能够保证工程项目成本、进度、质量、安全等目标得以实现的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活动中,就必须要有人的参与。在理解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统物理因素和事理因素的基础上,应着重考虑如何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问题,以更有成效地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对于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统的人理分析,是通过研究和理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统中各参与方之间的相互关系,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以促使工程建设项目按照预定的计划进行。

3.2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统的WSR运作模式

按照WSR系统方法论的工作过程,结合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统的特点,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统的运作模式可分为6个阶段进行。

3.2.1明确合同管理功能

工程项目管理的目的是实现成本、进度、质量、安全等预期目标,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尽量做到成本最低、进度最快、质量最高、风险最小。然而,合同管理是实现工程项目管理预期目标的重要保证,因此,其工作内容要体现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等工作。

3.2.2调查分析

调查了解业主自身的情况、项目特征、项目范围以及外部环境条件等,对存在的风险进行详细分析。了解开展合同管理工作所需的条件和相关知识,根据具体的工程项目,分析合同管理所需的组织结构以及各参与方需具备的条件和素质。

3.2.3形成目标

经过调查分析之后,确立合同管理各阶段的工作目标,应与工程项目管理整体目标保持一致,并分析实现这些目标的约束条件。在进行合同管理工作过程中,需确定各阶段工作目标的优先顺序和权重以及开展合同管理工作的组织结构,也需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和系统各参与方之间的关系。

3.2.4构造策略

确立了合同管理各阶段的工作目标之后,根据调查分析过程中了解的实际情况,将合同管理工作所需的客观条件转化为现实条件。让合同管理各组织部门和系统各参与方参与制定、修改各阶段工作模型或方案,旨在选择合同管理各阶段合适的工作模型或方案。

3.2.5协调关系

协调关系主要从两方面进行:第一是技术上的协调,即将工程项目的生产要素、合同管理知识跟合同管理各阶段的工作模型或方案进行协调;第二是协调合同管理各组织部门之间、系统各参与方之间以及组织部门与参与方之间的工作和利益。

3.2.6实施与完善

审批和实施合同管理各阶段的工作模型或方案,对实施取得的成果进行检验、总结,及时纠正工作模型或方案出现的偏差。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与系统各参与方的沟通和协调,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综合以上步骤,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统的WSR运作模式见表1。

4.结语

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实践活动中,应充分认识到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统是一个复杂系统。WSR系统方法论作为面向复杂性问题的系统方法论,应用其分析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统具有很好的适用性。通过对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统进行WSR因素分析与WSR运作模式分析,对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有了更加全面地认识和深刻地理解,强调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要围绕着实现工程项目成本、进度、质量、安全等目标进行展开,同时也充分考虑了人的因素,注重全面协调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统中各参与方之间的利益。这有利于促进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系统化、科学化,有利于提高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工作水平,也提供了另一种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统的分析方法和手段,丰富了WSR系统方法论的应用和内涵。(作者单位:广州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赵国杰,吴连玉,安丽.基于WSR方法建构管理体系的尝试[J].现代管理科学,2009(03):24-25.

[2] 成思危.复杂科学与管理[J].南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03):1-6.

[3] 佘立中,乐新军.大型集群工程造价的复杂性与管理机制研究[J].建筑经济,2010(04):107-109.

[4] 晏永刚,任宏,范刚.大型工程项目系统复杂性分析与复杂性管理[J].科技管理研究,2009(06):303-305.

篇(7)

当代社会,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会涉及到人力资源、设备或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一系列业务往来,这些环节都是依靠合同为链节,以达到规范双方约定及履责的目的。合同签订以后,便形成法律效应,合同签订双方必须按照合同内条款履行应尽义务和责任,否则,视为违反合同签订,企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由于合同签订涉及众多法律条款和双方约定条款,如果企业未能重视合同管理,在合同签订时不能及时发现其中隐藏的法律风险,往往对企业经济效益造成很大的损失。现代企业管理中,合同签订带来的法律风险是普遍存在的,因此,企业必须重视日常的合同管理,提高自身法律风险识别能力,以科学、合理、高效地控制合同风险,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确保企业的经济效益。电力市场改革以后,电力企业步入市场经济,其生产经营活动必然要遵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因此,电力企业业务往来需要面对各种各样的合同签订,面临不同的法律风险。为了避免因合同签订带来的法律风险,电力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注意合同法律风险识别,并认真制定相应解决对策,保障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识别

(一)签订合同前的法律风险

一般来说,合同签订双方的职业道德素养、法律意识、企业资质、企业履约能力等,都会影响合同本身的签订风险,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对方企业自身问题上。因此,如果在合同签订前,双方对彼此都不了解,一方没有履约能力,或者主体资格欠缺,合同即使签订,一方缺乏履约能力,合同将会被迫终止,无法继续履行。甚至有的企业缺乏职业道德,为从中牟利,利用法律漏洞制定合同陷阱,也会产生合同纠纷,导致合同终止。

(二)合同签订中的法律风险

合同签订中产生的法律风险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合同签订形式是否正确,二是合同内条款是否合法合理。首先,需要认清双方签订的合同形式是否正确,如果一些合同形式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立即终止签订,避免给企业造成损失;其次,要特别注意合同条款内容,认真阅读、研究合同内每一条款细则,检查条款内容有无纰漏,有无漏洞,有无存在歧义,是否合法合理等,如若发现问题,立刻停止签订,要求对方改正。

(三)合同履行时的法律风险

在合同履行期间,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以为事件,导致对方企业不能按合同规定履责,如对方企业故意违反合同规定、对方企业经营不善破产倒闭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对方企业突然失去履约能力,这些都会给企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企业应加强合同履行时的日常管理力度,随时关注对方企业的经营变化,包括对方企业的财务状况、债务偿还能力、经营管理能力、企业发展状况等,时刻关注企业履约情况及发展走向,发现问题及时做出应急反应。

二、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解决对策

(一)加强合同管理重视程度,提高合同法律风险意

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是每个企业必须重视的内容,特别是对于步入市场经济体制较晚的电力企业,提高自身规避法律风险和防范风险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为此,企业要加强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断改进合同管理方式,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同时,企业应对合同管理人员加强培训,提高其法律风险意识,并不断提高其法律专业能力,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学会辩识合同中隐藏的法律风险,保障企业自身的法律权益。

(二)合理构建合同管理体系,完善合同日常管理制度

构建合理的合同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是企业强化合同管理能力、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根基。合同签订对于企业良性经营发展至关重要,甚至关系着企业的生死存亡,因此,企业有必要健全完善合同管理体系,设立核心管理机构,与各部门紧密联系、相互配合,保证合同管理全面、统一、高效。同时,企业还要不断完善合同管理相关制度,以科学合理的管理条例为基础,细化合同日常管理工作的每一项职责。

(三)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全面跟踪合同签订相关问题

合同管理涉及到法律法规,合同法律风险辩识和规避工作,在企业合同管理中,普通非法律专业职员是无法胜任的,因此,为避免企业合同管理中带来的法律风险,企业需要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全权负责合同签订相关法律问题,从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问题,到合同签订形式及签订时的条款拟定,再到最后的合同履行,全面跟踪合同管理相关工作,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并规避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结束语

现代社会一切以法律为基础,现代企业在经营管理中遵守法律规则的同时,必须重视随处隐藏的法律风险。合同签订产生的法律风险普遍存在,也最容易被企业忽视,现代企业必须认清当前企业管理形势,重视合同管理,注意法律风险识别,并制定科学有效的解决对策,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张玉翔.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J].职业时空,2007(15).

篇(8)

一、做好专利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是加快专利技术实施的一项重要措施,各专利管理机关对这项工作应给予充分的重视,努力使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包括专利申请技术的许可)合同的管理逐步走上法律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各专利管理机关在当地科委的统一归口、协调下尽快建立、明确专利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并根据《专利法》、《技术合同法》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草案)》,制定适合本地区的专利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各专利合同登记机构要在当地科委的领导和技术市场管理机构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切实负起专利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责任。

三、为了加强专利技术合同的登记工作,我局将与国家科委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有计划地加强对专利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协调解决认定登记工作中的其它重要问题。请各专利管理机关将专利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对于这项工作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及时向我局反映。

国家科委《关于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通知》

(91)国科发市字512号 (1991年7月2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委、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科技司(局)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技术合同管理,保障技术合同法的正确实施和监督,促进技术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技术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科委于一九九0年施行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两个配套文件(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试行〕、技术合同示范文本)。《办法》和相应配套文件的施行,有助于指导当事人正确订立和全面履行技术合同;有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扶植技术市场的信贷、税收、奖励政策,有利于加强技术市场的统计,有利于国家从宏观上调控技术成果的转移和流向等。实践表明,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例如,少数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工作程序混乱,管理与经营不分,个别地区对登记人员的资格培训、考核过于草率,或是无证人员继续从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极个别地区规定技术合同进行认定登记后,还一定要申请鉴证。这些情况影响了技术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为了进一步规范技术市场的行为,促进技术市场健康发展,现就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技术合同进行认定登记,是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法律制度,属政府行政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委,必须严格按照“管理与经营分离”和“服务于基层”等原则,进一步确认、理顺和健全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管理与经营不分、工作程序混乱、不依法进行认定登记工作的机构,要限期整顿。对工作认真、成绩优异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专利技术是技术合同的重要标的之一。为了加强对这类合同的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委,可以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决定在本行政区划内的专利管理机关中设立登记机构,受理本地区有关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认定登记申请。专利管理机关的合同登记机构受所在地区科委的领导和技术市场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

三、按照国家科委制定的培训考核大纲,进一步认真做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人员的资格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1991年底以前,技术合同登记员一律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各地区科委、技术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技术合同登记员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并建立、健全登记员的工作业绩考核制度。

篇(9)

1引言

在建筑工程以及企业的发展中工程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是最为重要的内容,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成熟,建筑行业也慢慢得到了强化。同时建筑项目也慢慢变得复杂、涉及的参与方以及建设方逐渐增多,各方都应用了投招标的形式而确定合同关系。因此就出现了其合同关系变得错综复杂,同时也要求合同管理和招投标的功能逐渐提升。建筑企业也从以前缺乏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意识到成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部门,同时引进人才。从这之中可以看出,在建筑企业对于投招标以及合同管理逐渐重视。而《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则是主要分析研究建筑工程领域中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问题,作为学生可以通过对该课程的学习掌握课程方法和原理,培养学生的项目招投标、投标以及合同管理等等能力。与此同时,作为学生要求对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中程序以及重要性有所掌握,可以掌控建筑工程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的方法、实务以及方法。

2《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性质以及知识体系分析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该课程作为工程造价专业以及建筑工程管理中一个较强的专业技术课程。具有着一定的独立性,同时也同《建筑工程计量和计价》以及《建筑施工技术》等等组成一个专业课程群,可以形成建筑工程招投标整个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可以从教学要求以及知识体系的结构等等进行分析,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中一般会工程技术、工程造价以及工程法律等等结构体系,其内容一般包括有招标、投标的基本程序以及投标报价措施、合同管理的基本概念、法律以及的合同订立的程序、索赔的程序等等。

3高职《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教学方法和具体实践

3.1应用多媒体教学

在教学过程中应用教师可以制作多媒体可见,可以包括有图片、文字以及视频等等资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学生的兴趣,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学生对理论知识更好的理解。与此同时在多媒体教室在教学过程中可以应用与之相关的网络信息,比如说使用网络来查询当前最为流行的合同法以及投标法等等内容,便于提升学生的信息量。进而便于弥补因为课程内容较为新颖而导致教材内容落后给学生带来的问题,导致学生的知识以及行业岗位的具体需求可以进行对接。

3.2应用工程案例教学方法

因为《建筑工程投标与合同管理》课该门课程具有着较强的实践性,其培养的目的可以是促使学生可以较为熟练应用理论知识到实际中。案例教学也是一种具有较强实践性的教学措施,注重培养学生对案例中问题而进行分析、判断。进而可以逐渐加深对招投标和合同法的理解。在进行教学中,注重应用一些比较典型工程案例而将其引入到课程中,可以积极调动起学生积极性。在对理论知识的传授之时,也应该给学生提供合适的招标与合同管理的案例,对学生进行分组,应用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进而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创新性。在具体工程案例中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

3.3应用BIM教学方法

作为一种造价软件,其可以实现对此工程案例全过程造价管理进行模拟,可以从项目决策阶段、设计、招投标、施工以及竣工等等全过程来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同时在《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过程中,则就可以应用BIM软件实现对招投标以及施工等等阶段进行模拟。可以在学习招投标时,通过设置情境让学生来模拟编制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在进行施工过程中,学生可以使用课本的理论知识拉来对出现的合同和索赔合理解决,如此就可以促使课程知识得到融会贯通,提升学生的操作能力,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升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3.4推动双师型的师资队伍建设

在高职教育中应该应用“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应用此模式则要求学校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如此才可以实现对专业进行整合,进而制定一个比较合理的课程体系,同时实施以及设计其教学内容。在对双师型的教学团队建设过程中,不仅仅要求可以吸引一些高素质以及高学历的人才,同时也可以企业中邀请一些有着分丰富工作经验的人才,来充实教师队伍,进而可以逐渐构成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的人才队伍,进而推动学校教学和企业生产之间的结合,确保同目前最新的技术结合。

3.5注重应用问答式教学模式

通过应该用问答式教学模式,可以实现教学氛围活跃,调动起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渐扩宽学生思维,使其可以积极思考课堂知识,提升教学的效果。作为教师在课堂上应该积极组织学生对教学内容进行讨论,鼓励学生对教材知识质疑,如果学生的具体认知同教师的观点存在的分歧,可以立即提出问题,主动同教师之间沟通,进而询问,便于教师可以实时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对其中的难点及时解决。学生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也是一个理论和实践不断循环和提升的过程,作为教师应该注重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对教材的知识点进行讲解,合理使用问答式的教学模式,提升教学的质量和时效性。

4结束语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的基础学科,在目前其重要性也在逐渐凸显,应用范围十分广泛,比如所在毕业论文以及课程设计中该方面的知识应用比较多。在参与到工作中很多有很多方面要求应用其中的知识。同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制度的逐渐完善,经济全球化的不断进步,其建筑市场的竞争也逐渐加剧,为了同目前的发展情况相适应,因此,《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教学过程中应该同时展相适应,因此,对于《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进行改革以及创新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张卉.“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堂教学改革探讨[J].新课程研究(中旬刊),2016(3):29~30.

[2]任非.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J].四川水泥,2016(6):323+256.

篇(10)

中图分类号:F293.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 每个开发楼盘的施工进度、质量和成本决定了资金回收的速度、企业产品的自有生命周期和企业的获利空间。项目在开发过程中的施工进度、质量和成本控制归根到底都是通过各种合同的履行来实现的。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普遍存在着履约意识不强、项目合同管理水平不高、工程成本超标等现象。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和成本控制水平是十分必要的。

一、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合同管理的意义与作用

1、合同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计划和实施有决定性作用。合同分配着工程任务, 具体地规定着工程任务相关的各种问题, 工程所涉及到的生产材料和设备供应、运输, 各专业设计和施工的分工协作关系由签订的各合同协调并统一工程各参加者的行为; 合同确定了项目的组织关系, 规定着项目参加者各方面的经济责权利关系和工作分配情况, 直接影响着整个项目组织和管理系统的形态和运作; 合同作为工程项目任务委托和承接的法律依据, 是工程项目各参加者之间经济关系的调节手段, 也是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和解决双方争执的依据。

2、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居于核心地位。建设项目点多、面广、战线长, 合同标的涉及的范围宽、内容复杂、金额巨大, 通过合同管理, 能够落实项目的目标和计划, 将项目的工期、成本、质量目标有效统一起来。工程项目管理的制度化要求严格合同管理, 无论是设计、施工还是项目的运营, 只有严格合同管理, 才能按期保质地完成工程项目。

3、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和控制,为工程成本控制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合同是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有效法律武器。合同管理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因此在企业开发经营中要力求加强合同管理的严肃性,建立健全人员和制度约束。造价和合同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建设工程合同的起草、订立、审阅、会签等各个环节,熟悉建设工程合同的各项条款,了解建筑行业的有关规定与一般惯例。对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条款,如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和条件、合同价款调整原则与条件、主要材料价格的取定方法与调整条件、不可预见费用包干的内容等都要详细约定。对投标包干的工程由承包方采购的设备和主要材料的规格、品牌、厂家和品质要求有清单,此外还要明确国家政策性调整的内容是否列入在承包范围内。充分发挥合同管理的约束与监督职能,为控制工程造价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

二、加强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的措施

结合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情况,合同分工程合同、材料合同两大类。工程合同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合同、前期工程合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基础设施工程合同、公共配套工程合同、其他工程合同。材料合同包括:土建材料合同、暖通、空调设备合同、弱电材料设备合同、水电材料设备合同、机电设备(电梯)合同、装修材料合同、其他材料设备合同。

实践证明,合同管理融合了财务、预算、工程等多个部门。成本会计在合同汇签中侧重合同资金的安排,尤其是合同款分批支付金额及间隔时间的安排,要与公司现有资金和未来资金计划相统一,避免合同管理与资金管理脱节。采购工程师或其他专业工程师侧重材料设备的质量标准、到场时间,或工程进度及质量标准,避免合同管理与工程管理不协调。

1、建立与完善合同管理的制度体系

制度体系,一是指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二是指企业各层次都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须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的法规,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

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规章制度,通过制度来规范、协调各方的工作,从而使合同管理的有关各方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相互配合。这些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考核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帐、统计及归档制度等。

2、建立与完善合同管理的组织体系

组织体系是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包括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合同管理上,要自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机构,例如:在总部、分公司和各个项目部,分别设立合同管理部、合同管理办公室、合同管理小组等机构,使合同管理机构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工程项目建设的各个角落。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制订本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检查监督本企业各类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培训合同管理人员;采取措施有效预防合同风险;参与解决合同纠纷;总结推广合同管理经验等。

3、建立与完善合同管理的人员体系

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完成后,就需要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通过对外公开招聘、内部选拔等方式,将有一定合同管理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充实到总部、分公司、项目部的各个合同管理岗位上,保证这些机构中有充足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建筑、法律、管理等专业知识,提高相关专业知识水平。

(1)选择合适的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此外要重视合同管理人员的流动管理,避免交接脱节造成的失控。

(2)加强对员工的合同管理风险意识的培训。要加强对员工的合同风险意识教育,特别是与房地产行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必须经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管理风险意识的培训。同时应充分发挥专业律师在防范项目合同风险方面的重要作用,聘请法律顾问指导企业的项目合同管理,避免失误和漏洞,及时为企业决策者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避免潜在的风险。总之,企业应组织好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学习,要舍得花钱进行智力投资。

4、建立与完善合同管理的运行体系

在合同管理机构已经设立、人员已经配备后,如何使这些机构和人员相互之间协调配合、有效地开展工作,便是合同管理运行体系要解决的问题。在合同管理工作程序上,应采取简捷、高效的方式。

总之,在企业开发经营中,要力求加强合同管理的严肃性,建立健全人员和制度约束。造价和合同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建设工程合同的起草、订立、审阅、会签等各个环节,熟悉建设工程合同的各项条款,了解建筑行业的有关规定与一般惯例。对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条款,如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和条件、合同价款调整原则与条件、主要材料价格的取定方法与调整条件、不可预见费用包干的内容等都要详细约定。对投标包干的工程由承包方采购的设备和主要材料的规格、品牌、厂家和品质要求有清单,此外还要明确国家政策性调整的内容是否列入在承包范围内等。这样既可以控制开发所需的资金量和现金流,还可以过程控制开发各阶段的总体造价。因此,充分发挥合同管理的约束与监督职能,是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成本控制的有效手段,是提高开发综合效益的有力保证。

参考文献:

[1] 林泓.房地产项目投资管理[J]. 福建建材. 2006(04)

[2] 钱碧慧,马静.论房地产项目成本管理[J].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09(09)

[3] 臧满霞.浅谈如何加强工程造价控制[J]. 山西建筑. 2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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