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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3.1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8-0000-01
一、经济管理中常见宏观调控手段
(一)经济调控手段
该手段指的是在经济市场背景下,国家实施管理经济的行为和活动,这一措施包括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等,最终有效提升调控和管理国家整体经济的能力[1]。在对这一手段进行应用的过程中,可以实现对工资、税收和信贷等资金的直接调控,最终对国家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经济问题进行有效管理和调节。通常情况下,国家在对这一手段进行应用的过程中,可以有效调节市场物价和薪资水平,从而科学调节我国经济发展某一阶段的经济水平,严禁国家经济发展中产生的波动过大,从而在稳定的环境下促进经济的增长。
(二)行政调控手段
国家强制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行政调控。在将行政调解应用于经济管理中时,由国家行政机关落实各项措施,通常以规定和条例的下达方式为主,而国家经济发展中,其他行政机关必须严格执行这一条例。值得注意的是,该手段应用中,具有爆发力强和强制性的特点,但是其缺乏连续性,因此无法长期适用于我国经济建设中,与此同时,该手段在使用过程中,对相关条例的科学性和严谨性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一旦相关条例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变化发展速度,就将严重制约我国经济的发展[2]。因此,该手段不可以在我国经济发展中长久的实施。
(三)法律调控手段
该手段的有效应用,有助于促使稳定性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得以体现,在审理和检查现有经济行为的过程中,各种合理的管理措施是由我国经济立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共同实施的,在这种情况下,加大了打击不法经济行为的力度,为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该手段在实施过程中,可以有针对性的制定法律法规,从而有效解决我国现有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能够为我国市场经济的法律框架规范性的体现提供保障。
二、宏观调控手段在经济管理中的实践应用
(一)控制通货膨胀率
在控制粮食价格的过程中,必须首先意识到同国际市场中的粮食价格相比,我国粮食价格明显过低,这种现象导致农民积极性降低。事实上,我国农村人口居多,如果农民收入过低,将严重制约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现阶段我国在积极实施经济管理的过程中,就可以通过宏观调控,实施强制干预。例如,有效应用宏观政治政策,加大控制农作物物资的价格力度,降低农民生产过程中的成本;同时,有针对性对部分地区农民实施免税、减税政策,促使农民意识到自身受到了国家的重视,从而在日常生产过程中,积极性有效提升。由此可见,在经济管理中实施宏观调控,有助于促进我国农业经济的进步,在农民收入增加的背景下,有助于拉动我国内需[3]。
(二)通过宏观调控来控制和调整国民收入
国家通过宏观调控,必须能够满足人们日常生活中吃穿等基本需求,还应当通过宏观调控对国民的工作进行调整。公民日常生活中,通过自身努力,可以获得一定的工资,这就是劳动回报,然而,工资是否同公民的劳动付出相符,必须以国家现有整体经济发展状况为基础进行衡量,同时还应当综合考虑各种生活必需品的物价情况。此时如果发现物价过高,但是人民普遍的收入却相对较低,此时人们无法对生活必需品进行购买。如果这种生活状态长期发展下去,会给国民带来较大的生活压力,此时国家必须积极实施经济发展。并通过干预,努力促进正比例现象产生于国民收入和物价之间,从而实现收支平衡。只有这样,才能够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从而带动内需,为我国经济的长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结束语
公民的辛勤劳动是国家各个领域实现综合发展的关键,而这一过程中,国家的宏观调控功能也是至关重要的,它关系到我国经济管理的科学性,也关系到人们生活质量的提升。现阶段,我国在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过程中,必须将经济调控、行政调控和法律调控等手段同我国的经济管理进行紧密的结合,为提升我国经济管理能力、促进国家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王慧华.我国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组合的实践应用与效应强化[J].商业时代,2014(35):112-113.
中图分类号:F8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2265(2016)11-0026-08
一、引言
国际经验表明,正常的跨境资金流动是促进一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在各种因素影响下,跨境资金的大进大出可能对一国经济产生较大冲击,一定条件下还会触发货币、银行、债务等危机。20世纪70―80年代的拉美金融危机、20世纪90年代的亚洲金融危机、俄罗斯和巴西货币危机,以及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无不与跨境资金短期集中大规模流动密切相关。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我国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逐步加快,跨境资金流动规模迅速扩张,尤其是在加入WTO后,我国跨境收支长期表现出净流入特征。跨境资金年净流入对我国经济增长发挥了显著的推动作用,促进了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但跨境资金长期保持净流入导致外汇储备持续增加,央行被动投放流动性,进而削弱了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增加了宏观调控的难度。同时,货币错配风险、短期套利资金流入等给我国经济金融安全埋下隐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金融改革进程。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是金融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跨境资金流动的均衡管理,促进和维护国际收支平衡,是保证货币政策自主、有效发挥作用的基础。随着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和宏观审慎监管理念的深化,原有货币内外供求隔离的现状已开始向内外供求趋同发展,传统数量型调控工具正逐步被价格型工具替代。如何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管理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宏观审慎的跨境资金流动控制框架,并根据这一框架,基于外汇管理政策和货币政策控制工具,探索设计前瞻性的宏观审慎调控工具成为研究的重点。
国外对跨境资金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的研究较早,主要围绕跨境资金流动的利弊、管理、宏观调控等几方面展开。米德(Meade,1957)就短期跨境资金大幅波动给经济发展带来的危害,提出了三种可供选择的政策操作方案:第一,为防止资金外流采取外汇管制措施;第二,释放国家外汇储备,抑制短期资金投机;第三,发挥汇率机制的调节作用,允许汇率下降。托宾(Tobin,1972)首次提出了托宾税的构想,即应通过对国内证券和外汇即期交易进行统一的国际税收,提高短期投机资金跨境流入、流出的交易成本,降低跨境资金的流动性及其导致的汇率波动性。当托宾税推广到全球范围时,就成为监管全球跨境资金流动的政策之一。萨潘(Sphan,1996)认识到异常跨境资金流动对金融稳定的危害,对托宾税进行了重新设计,提出在对金融交易征收较低税率税收的基础上,对异常跨境资金流动征收临时性、惩罚性的高税率。萨金特和华莱士(Sargent和Wallace,2007)分析了在不同货币政策工具的选择下宏观经济稳定性所表现出的差异,发现数量型政策存在单一均衡,而选择价格型的利率政策则可能使经济步入多选择的非均衡,因此在宏观调控上数量型工具更有优势。
国内研究普遍认为,在跨境资金流动管理和调控中,应构建市场化的制度基础,充分发挥市场化手段的作用,并针对宏观审慎的时间和横截面维度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工具。巩志强(2012)指出,近几年来在市场化制度的基础上,在应对国际资本冲击时,新兴经济体主要运用宏观经济调控和金融审慎管理的综合平衡手段。郑杨(2010)认为应通过运用市场化手段来规范跨境资本流动的监管作用,提高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在制度设计上,一些学者提出应借鉴国际经验,应通过金融交易税或存款准备金等手段,建立制度防火墙,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陈西果(2011)认为应建立流动性冲击的预防和控制机制,建立国际“热钱”防火墙,借鉴新兴经济体中已实践成功的巴西等国家针对从国外获取的短期贷款和国际债券征收交易税的经验,控制国际“热钱”流入。基于银行在跨境资金流动中的关键地位,一些学者认为应通过加强银行业务管理来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晏丘(2012)、巩志强(2012)指出通过提高银行的短期外债管理和银行外汇头寸管理两个外汇调控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可降低短期资本的流入,减少银行业货币错配和期限错配的风险。综上可以看到,关于数量型与价格型的货币政策国内学者主要有三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我国还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商业银行授信仍是货币政策作用于经济运行的主要传导途径,因此数量型工具仍然是最有效的(盛松成和吴培新,2008;黄宪等,2012;盛天翔和范从来,2012)。第二种观点认为,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加速,价格型工具作为货币价格信号功能日益突出,金融宏观调控正从偏重数量型工具运用向价格型工具变化(周小川,2013)。第三种观点认为,数量型与价格型的货币政策对于不同宏观经济调控目标以及同一目标不同成因的作用优势不同(卞志村和胡恒强,2015)。
从文献中可以看出,当发生跨境资金流动异常时,国外学者倾向于采取汇率机制、控制交易成本、征收税费等宏观调节政策来降低跨境资金流动的波动性,国内学者更倾向于从加强金融系统业务管理、征收金融交易税、管理外汇等方面对跨境资金进行管制。从以上管理方式的特征来看,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数量型调控手段,包括准备金、总量限制、头寸限制、比例限制等;另一种是价格型调控手段,包括特别费、交易税等。本文立足于资本流动全过程及分析框架,尝试根据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形成过程和动态机制构建“跨境资金波动压力指数”,更加强调从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各经济主体行为角度判断是否发生跨境资金失衡的情况,并根据现有的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调控理论,建立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调控模型,重点探索不同宏观调控手段的效果,从而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中国跨境资金流动的系统性风险评估
(一)风险点识别
实施宏观审慎政策的关键是要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系统性风险监测框架,需要有效评估和识别跨境资金流动的风险点。
一是境内外经济金融环境压力差风险。境内外资本压力差是资本流动风险的宏观驱动力,不同于商品、服务贸易项下跨境资金流动特点,跨境资本流动并非由国际贸易中的对价交换所引发,而是由资本的逐利特性或是避险需求所致。即由境内外宏观政策、制度、市场不同所产生的差异,包括境内外利差、本币的汇价差、投资收益差、投资环境的风险差异、税负轻重等所驱动。
二是总量不平衡风险。在国际收支顺差的情况下,由于资本大规模流入加剧了总量顺差式不平衡,进而可能引发汇率升值,加大通胀和资产泡沫压力;在国际收支表现为逆差的形势下,资金大量流出将会进一步增大逆差规模,进而大概率引发汇率贬值或货币危机。
三是银行债务期限和比重错配风险。例如过于依赖短期融资进行长期贷款而产生期限错配,作为风险应对,可以采用资本管制如外部借款限额、储备金要求等。
四是汇率风险。汇率波动过大对进出口、金融市场价格造成冲击,同时,汇率波动过大会形成汇率单边升值或贬值预期的自我强化,进而对跨境资金波动形成顺周期的扩大作用。
五是银行体系风险,资本流动对银行信贷和货币供给造成冲击,进而对利率、经济增长、资产价格产生影响。
六是人民币资产池风险,人民币资产池是资本流入的终点和资本流出的起源,可以看作“人民币卖出头寸”的积累,在境内资产配置和抛售行为中跨境资本将对境内金融市场价格、实体经济投资造成冲击。
(二)构建“跨境资金波动压力指数”
基于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点的识别,构建“跨境资金波动压力指数”,旨在刻画跨境流动异常现象。考虑到价格型与数量型跨境资金流动协调监管模式和本外币一体化监管两个方面,综合理论基础和经济资本市场运行的典型事实,构建“跨境资金波动压力指数”,包括:外汇储备、实际有效汇率、利差、通货膨胀率。
由于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需具备实时有效性,上述指标均采用2010―2015年的季度数据,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家外汇管理局、芝加哥期权交易所、OECD和万得数据库等。基于各项指标缺口值构建“跨境资金波动压力指数”,参考大多数文献的做法,采取H-P滤波法(lambda=1600)求取各指标趋势值,并以各指标对趋势值的偏离(缺口值)来表示正向或负向失衡程度。由于各指标之间存在不可公度性,需对各指标缺口值进行标准化。根据指标的安全阈值,设置相应的风险阈值,并按映射函数公式(1)转换。
其中,[b1、b2]分别为各指标警戒状态下限及对应风险状态下限,[a1、a2]分别为各指标警戒状态上下限差值及对应的风险状态差值,[x]为各风险指标值,[y]为映射后的分数值。风险阈值区间按照偏离程度分别分为正常、轻度偏离、中度偏离、重度偏离四个区间,每个区间又可分为正向偏离和负向偏离(见表1)。
基于CRITIC法构建“跨境资金波动压力指数”。考虑到各风险指标的对比强度和冲突性,对于能够提供较大信息量和存在较小冲突性的指标赋予较高权重。采用CRITIC客观赋权方法构建综合指数既可以充分利用有效信息,又可以避免各指标重复提供信息(见表2)。
(三)“跨境资金波动压力指数”评估
构建“跨境资金波动压力指数”旨在寻求反映资本市场跨境资金流动失衡程度的指标,将其作为识别跨境资金流动异常、检测系统性风险的参考变量。“跨境资金波动压力指数”作为一种风险提示指标是否具有先行性,是否为后续研究提供可靠信息有待进行评估。基于这一研究设计,通过对“跨境资金波动压力指数”与反映国际资金波动的主要经济事件进行对比分析,检验该指数作为变量的有效性。
结合实际资本市场运行状况对“跨境资金波动压力指数”进行评估。从时间视角来看,跨境资金流动呈轻微波动变化态势,领先于利差水平和实际有效汇率且相对波动幅度较大(见图1)。轻度偏离状态主要集中在三个阶段:一是2011年第四季度和2012年第一季度,这一阶段“跨境资金流动指数”呈正向偏离状态,国际游资流入态势明显。具体分资金项目来看,2011年第四季度,直接投资项下的净流入491亿美元,资本流入比前三季度同比增长30%。二是2012年第四季度左右, 2012年跨境资金流动呈双向变化形势,第四季度资金明显外流。三是2015年第四季度,从2015年后半年开始国际资金呈外流形势。从银行结售汇数据的时间变化来判断,2015年第一季度发生逆差914亿美元,第二季度逆差收窄至139亿美元,第三季度逆差扩大至1961亿美元,第四季度逆差下降至1644亿美元,2015年全年跨境资金总体表现出逆差波动扩大的态势。综上所述,“跨境资金流动失衡指数”的变化形势与实体经济运行状况基本吻合。
三、中国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调控的实证分析
(一)研究方法和指标选择
1. 研究方法。考虑到经济系统的动态性,在外汇市场实行官方管制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汇率制度下,相应的汇率政策、货币政策等传导机制会产生资金波动;跨境资金流动又可以通过汇率、利率、价格等渠道影响国内资本流动,可能导致国内资本市场出现失衡现象;波动下的国际游资又将对资金结构产生影响。基于以上考虑,各变量的时间序列之间存在系统性经济联系,本文运用VAR模型构建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生成机制,进一步研究跨境资金流动失衡的影响机制。
2. 指标的选择。从实证角度对“跨境资金波动压力”指数的经济内涵和性质进行系统性评估。测度“跨境资金波动压力指数” 与主要宏观经济变量之间的系统性关联、相互影响和作用方式,在此基础上研究数量型和价格型的宏观审慎操作作用机制。
(1)跨境资金波动压力指数(EMP)。对跨境资金进行宏观审慎调控的政策目标就是熨平跨境资金大幅波动,维护跨境资金基本平衡,故此对前期定义的跨境资金波动压力指数进行标准化,用其量化跨境资金监管有效性的政策目标。
(2)国际市场需求(W)。国外需求的变化会带动出口增加,使得交易性跨境资金收入增长,进而影响跨境资金流动,同时也可反映国际市场经济发展的水平。本研究用G20国的GDP同比增长率来代表国外需求水平。
(3)国内通货膨胀率(p)。通货膨胀率是衡量物价水平变动的指标,选择消费者价格指数作为观察通货膨胀水平的重要指标,以此反映通货膨胀、货币贬值的程度。
(4)境内外利率差(LL)。梳理和总结对国内外跨境资金流动监管有效性评估的实证检验方法,借鉴利率平价法对跨境资金监管有效性进行评价。引入三个月Libor-Shibor利差作为评估监管有效性的指标。
(5)价格型手段(JG)。在对现有宏观调控手段进行梳理后,以客观性、代表性、可公度性为原则,选取有管理的浮动汇率中间价(HL)作为价格型管理手段的代表。
(6)数量型手段(SL)。2013年5月起,货币当局发文将外汇贷存比与银行结售汇头寸下限挂钩,对当时防范热钱流入短期内起到了良好的抑制效应,故选取外汇存贷比作为比例数量型调控手段的代表。
(二)两类调控手段协调配合模型的情景分析及效果评估
1. 跨境资金流动协调监管模型。构建VAR模型分别在数量型手段、价格型手段、数量型和价格型手段共同作用三种情景下对“跨境资金波动压力指数”进行系统性评估。按照标准理论,在构建VAR模型前需进行平稳性和协整性检验。对六组数据进行ADF平稳性检验并得出结论,各序列均在一阶差分后达到平稳标准。在此基础上进行协整检验,如果各项指标之间存在协整关系(见表3),则可说明这些变量之间存在一种长期稳定关系。
Johansen协整检验的结果显示,各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即存在长期的稳定关系,意味着某一变量的变化可以通过若干经济变量影响另一变量的变化,可以建立VAR模型进行分析。
2. VAR模型和情景分析。在平稳性和协整检验的基础上,通过LR(似然比)、AIC(赤池信息准则)、SC(施瓦茨准则)等统计量检验,确定滞后二阶的VAR(2)模型。回归模型所估计的系数大多数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且经单位根检验后,所有特征值均落在单位圆内,表明VAR模型是稳定的。由于VAR模型的系数通常难以解释,因此建立脉冲响应函数,继续探讨各变量之间的动态联系。通过未来10期的脉冲响应,重点考察JG、SL手段分别作用以及共同作用时对LL、EMP的动态响应路径。
情景模拟一:将代表数量型调控手段的SL作为外生变量引入模型(以数量型调控为主)。
(1)EMP受到SL冲击的响应(见图2)。EMP受到SL的单位正向冲击后,在第一期产生最大的负向影响,然后开始逐渐衰弱,在第三期逐渐趋于零。这表明跨境资金有较大幅度波动现象时,实施数量型的调控手段有助于短期内起到较好的效果,可以有效缓解资金的波动,但随着时间的变化,开始逐渐衰减,在第四期趋向于零。
(2)LL受到SL冲击的响应(见图2)。LL受到SL的单位正向冲击后,当期及随着时间的变化,数量型调控手段对境内外利差起作用的效果均没有对EMP的作用大,相比较而言,数量型调控手段对平衡跨境资金流动的作用短期内较为显著。
情景模拟二:将代表价格型调控手段的JG作为外生变量引入模型(以价格型调控手段为主)。
(1)EMP受到价格型调控手段冲击的响应(见图3)。当受到JG单位正向冲击后,当受到JG单位正向冲击后,EMP脉冲响应值在当期产生负向影响,第三期开始呈现正向波动,随后出现反向变化。这一特征表明跨境资金流动对结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较容易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
(2)LL受到价格调控手段冲击的响应。LL受到价格型手段的单位正向冲击后,当期的作用较小,后期会随着时间的变化开始逐渐增强。
情景模拟三:将代表价格型调控手段的JG和数量型调控手段的SL共同作为外生变量引入模型(以价格型调控手段和数量型调控手段共同作用为主)。
(1)EMP受到JG和SL冲击的响应。当受到JG单位正向冲击后,EMP脉冲响应值在当期达到负向最大值,随后开始出现正负波动;当受到SL单位正向冲击后,EMP脉冲响应当期值负向最大,随着时间的变化,影响作用在第三期达到正向最大,随后交替波动变化。
(2)LL受到JG和SL冲击的响应。当受到JG的单位正向冲击后,LL第一期产生最小的正向影响,然后开始负向递增,在第五期达到最大,随后逐渐收窄;当受到SL的单位正向冲击后,LL出现负向波动且在第二期达到最大值,之后开始逐渐衰减,在第五期转正,随后有正向增大趋势。
脉冲响应结果显示,在以数量型调控手段为主的情景模拟中,数量型调控手段对跨境资金压力指数的短期效应较为显著,但对境内外利差收窄效应较弱;在价格型和数量型调控手段并存的情景模拟中,对跨境资金压力指数和境内外利差的作用均有所放大,效应期有所延长;在以价格型调控手段为主的情景模拟中,价格型调控手段对跨境资金压力指数的作用要弱于数量型调控手段的作用,但其对境内外利差收窄效应更加明显,说明价格型调控手段更遵循市场规律,对资金跨区域的充分流动具有较好的引导作用,但由于国内市场制度建设不完善、价格型调控手段尚不健全,其对跨境资金压力指数的影响作用相对有限,数量型调控手段效果更加突出,当前仍应以数量型和价格型调控手段并存为主,并逐渐向价格型调控手段过渡。
四、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调控手段的协调配合使用
(一)跨境资金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探索
1.日常管理中,应加强资本流动系统性风险的多层面监管。宏观层面,聚焦资本流动的驱动力视角,全面评估系统性风险,防范大量信贷资金跨境、跨币种投机,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中观层面,着重监测非居民以及居民所持有的“卖出头寸”资金存量、资金盘的变化和在境内金融体系中所占的比重,实时评估资本流动对金融系统可能造成的潜在冲击性;微观层面,监测市场中资金流动的微观主体是否发生大范围单边预期或非理性情绪的群体传染,谨防引发集体性趋同行为,也就是所谓的“羊群效应”。
2. 危机应对中,应根据资本流动的反馈类型采取不同措施。应防范由顺周期性出售资产和货币进而导致资本流动出现非理性失控,尤其要警惕“资本大幅流动―本币汇率大幅波动―外债风险敞口大幅增长―国内信用等级下降―货币供应量增长―国内资产价格下跌”这一循环所造成的连锁式正反馈效应。当预评估可能会形成这种正反馈效应时,应提前实施逆向审慎措施来增加资本流出入环节的阻力作用,使系统性风险头寸积累有所缓解。
3. 从长效机制来看,对资本流动所造成的系统性风险进行有效防范的根本保障是有效的制度保障和健全的市场环境,具体体现在健康运行的境内经济金融体系以及具有系统监测和良好监管能力的货币当局。当前应逐步扩大境内金融市场的多元化发展和衍生性发展,提高金融市场对跨境资本流动冲击的承压能力,提高金融市场的理能力,进而使货币价格不易对短期资本流动的冲击发生过激反应;应提高市场的层次结构,推进市场主体多元化,完善市场风险对冲工具。
(二)跨境资金调控手段的选择与协调使用
合理应用宏观审慎工具能有效缓解资本流动对一国经济体的负面冲击(见图5)。
1. 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对跨境资金的流入和流出均有作用):国内企业和金融机构按风险加权计算可借款余额,风险加权余额不得高于一定比例的资本或净资产,目前净资产的估值当中充分体现出了逆周期监管的思路,在其中纳入了跨境融资杠杆率和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参数的设定与跨境资金宏观形势密切相关。在我国面临跨境资金流出压力较大的阶段,宏观审慎监管参数和跨境融资杠杆率的设定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了容忍度,充分体现了逆周期管理的基本思路。
2. 存款准备金管理(对跨境资金的流入更有效):为有效抑制境外资金对人民币投机行为、营造境内外金融机构相对公平的市场环境,应对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内同业存放执行正常的存款准备金率政策调整,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投机者在离岸市场进行短期、大额人民币融资的成本。
3. 外汇售汇风险保证金管理(对跨境资金的流出更有效):金融机构需根据远期售汇的签约额一定比例缴存准备金,银行为适应政策要求需对其资产负债结构进行调整,通过价格传导来抑制非实需的远期售汇顺周期集聚发生,该政策的实施能够补充和完善跨境资金宏观审慎管理的框架。
4. 银行结售汇头寸与银行结售汇顺差挂钩(对跨境资金的流入和流出均有双向作用)。设定年度银行结售汇顺差调控基点数,与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挂钩,按季度调整。超过基点数额则要求银行增持相等数额的外汇头寸,不超过的不做调整,如果超过季度目标值,则将超过额度按各家银行对结售汇顺差的贡献度来增持相应头寸。
5. 外汇兑换交易税(对跨境资金的流入和流出均有双向作用):外汇兑换交易税隶属价格型调控手段的范畴内,通过市场化价格的传导,对系统性风险进行有效防范,最终起到逆周期调控目标,来补充微观审慎监管层面和当前一些传统的资金流动管理措施在预防资本流动冲击方面的不足。在当前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初始阶段,需综合权衡人民币国际化和跨境资金流动的风险,在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容忍度范围内,可将外汇兑换交易税的初始税率设为零,通过设立该交易项目,起到震慑和警示资金投机者的作用。外汇兑换交易税项目的设立,其最终目的在于通过增加短期投机资本大规模异常流动的成本、影响短期投资者的投机预期,从而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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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3.16 文献标识码A
所谓宏观经济管理主要是指综合运用各种政治、经济手段,对整个国家的经济生活从总体上进行调控,已达到化解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对各种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的目的。宏观经济管理对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与稳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建设的初级阶段,我国经济发展建设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面对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环境,我国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宏观经济管理的作用,充分发挥宏观经济管理作用,在经济发展实践中不断创新宏观经济管理的手段,巩固宏观经济管理在我国经济管理工作中的地位,提高我国经济发展建设的实力,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1 宏观经济管理对我国经济发展所起到的作用
1.1 宏观经济管理能够有效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
促进经济增长是宏观经济管理的最终目标,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既有制约经济发展的因素,同时又有刺激经济快速发展的因素,宏观经济管理对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进行调整,可以将经济发展维持在一个稳定的速度之上。防治经济泡沫的出现,同时也可对有效避免经济发展的大幅度波动,即保障经济增长的速度,同时也保障经济增长的质量,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2 宏观经济管理能够有效弥补市场自发调节的不足
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我国在推进经济发展实施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任然存在很多问题。此外传统经济模式中的缺陷还没有清楚,市场经济的自发调节还存在自发性、盲目性与滞后性等缺陷。面对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弥补市场自发调节的不足,必须充分发挥宏观经济管理的作用,有效调节市场经济中各种资源,对各种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市场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方式,但是市场调节并不是万能的,在某些领域内,市场调节也会出现失灵的现象。因此,依赖于市场调节对资源的合理配置,此外针对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不足,国家可以综合运用各种经济、行政以及法律手段来加以调整和改善,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1.3 实施宏观经济管理能够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资源配置主要依靠市场进行,然而市场经济自身的缺点严重影响了资源配置的合理性与有效性,为了提高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则需要采取宏观经济管理手段对有限的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价值。宏观经济管理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主要是通过两种途径加以实现的,一种是对公私财产进行合理配置,并对公私财产所占的比例进行管理。另一种是对私人之间财产进行有效的调配和控制,以抑制社会严重的贫富分化现象的出现。
2 实施宏观经济管理手段创新的必要性
2.1 是顺应市场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
我国宏观经济管理要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根本需求,既要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根本趋势,对经济全球化的基本规则加以肯定,并根据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基本规则指导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的具体实践,确保我国宏观经济管理在全球化基本规则的指导下,实现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提高对外开放发展水平的根本目标。为了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根本需求,我国政府部门作为实施宏观经济调控的主体要对管理体制加以创新同时还要不断完善和丰富管理理论,用理论指导管理实践,促进我国宏观经济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同时我国政府还要根据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要努力培养适应经济发展趋势的宏观经济管理人才,保障各项宏观经济管理政策能有在管理人才的手中得到全面的贯彻与落实,确保宏观经济管理工作开展的效果,增强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竞争的整体实力。
由上可见,我国应加强适应经济全球化规则的各项手段。首先,应保护我国弱小型企业的发展;其次利用全球经济发展的技术标准、环境标准等,挖掘我国产业的潜在优势;再次,充分利用国际反垄断法,防止某些领域的外商投资过度集中而处于支配地位,以对我国经济造成威胁,并对国内的投资者与消费者带来损失,以此保障我国市场经济的可竞争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2.2 转变政府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职能
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的主体主要是由法律规定、对宏观经济执行机构负责、履行宏观经济管理职能的政府部门。因此加强宏观经济管理的创新,实际上就是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创新及相关工作岗位与人员的创新。职能部门的创新主要是对政府机构的责权与职能加以强化,以提高政府宏观管理的工作效率。以我国当前的发展状况来看,政府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重要责任就是监督市场的平稳运行,确保市场秩序的安全,以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因此,应加强政府职能的战略目标创新,提出“服务型”概念,改良公共决策体系、提高公共决策的质量,由全能型政府顺利过渡到服务型政府;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重新协调政府各部门的职能权限,每个部门、每个领导者与管理者都有统领全局的权力,对宏观经济管理全局负责,并通过责任制加强制约力度。另外,还要按照“精简、统一”的原则,调整政府各组织结构,做到机构的精简高效,适当设置管理层次与管理幅度,选聘时注重人才的综合能力,避免由于管理层多、机构臃肿而造成的信息传递慢,影响管理效率,对宏观经济产生影响。
2.3 加强宏观经济管理的法律手段
(一)何为宏观调控。宏观调控是国家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和策略对国民经济实行的调节与控制的过程,是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经济行政管理的职能。由于只有中央政府才能反映运行总的经济需求,所以宏观调控的权利只能属于国务院。宏观调控的目标是保持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动态平衡。为了达到特定的目标,政府需要通过有效的经济政策和制度来调节这种总的平衡。一旦市场因为供求关系失调等原因发生问题或者产生了混乱,政府就能够通过出台相关的专门针对该类问题的经济政策来在宏观上调节市场的运行,稳定经济的发展趋势,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和均衡增长。
(二)为什么要宏观调控。
1.市场不能够调节所有的经济领域。像枪支弹药等武器,公共产品等涉及到国家人民切身利益的领域就不能让市场去按照市场的规律调节,而应该根据有关情形,由政府来调节。
2.市场存在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缺点,市场也会失灵。如:外部效应,公共产品,市场垄断,不完全市场,不完全信息,收入分配不公平,宏观经济运行不稳定等。
3.宏观调控有利于帮助人们认识市场的弱点和缺陷。
合理的宏观调控政策有利于实现充分就业,促进收入分配公平,进而维持经济稳定增长,最终使社会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三)宏观调控的手段。宏观调控的手段一共有三种。分别是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经济手段一般是通过经济政策来实现。而行政手段一般通过政府的有关命令实现;法律手段则主要指政府制定的相关法规。宏观调控,要将这三种手段综合运用,要使这三种手段之间达到相互适应的效果,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坚持直接与间接相结合的调节方法,并以间接调节为主。直接调控一般是通过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实现,比较生硬而不缓和。而间接调控则通过经济手段来实现相应的经济目标,一般会利用价值规律,并且顺应了市场规律,更为缓和,更容易被受众接受。直接调控可能见效更快,有利于快速解决当前问题,但却很有可能治标不治本,而间接调控恰好弥补了直接调控的缺点,尽管间接调控产生效果会慢一些,到更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长远来看,对解决问题更为有利。因此,要将这三种手段有机地结合运用,发挥出宏观经济调控的最大功能。
二、财政政策
(一)何为财政政策。一般情况下,财政政策是指政府在-定的历史背景下,为完成社会经济稳定,促进公平和效率相协调的任务,通过税收、公共支出等方法来分配社会财富,而制定的财政政策和策略。另外,要注意财政政策有阶段性和相对稳定性,有导向,协调,稳定的功能。
(二)财政政策的分类。财政政策由于其分类标准的不同,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由于财政政策具有调节经济周期的作用不同,可以把财政政策划分为自动稳定的财政政策和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二是依据财政政策在调节国民经济总量方面的不同功能,这样就又可以划分为扩张性财政政策、紧缩性财政政策和中性财政政策。三是根据财政政策发挥调节作用的地方不同,将财政政策划分为总量政策和结构政策。
(三)财政政策的应用。如果供大于求,可以选择使用积极的财政政策。这样就能通过扩大财政支出,增加财政赤字来拉动社会总需求,刺激消费,进而消费掉多出的社会产品。但如果当供小于求时,就可以使用紧缩性的财政政策,通过减少财政赤字,增加国债发行,减少投资需求和财政补贴等手段刺激生产,适当减少社会总需求,这样就可以缓和社会总供给不足所造成的矛盾。当社会总供给大于社会总需求时,可以搭配使用积极和消极这两种财政政策,要增加财政补贴减少国债发行等政策刺激总需求增长。另外,还要抑制社会总需求,使二者逐渐趋于平衡。社会总供给小于社会总需求也可以同时使用这两种战略。通过缩减财政开支,缩减财政赤字,增发国债,减少居民消费补贴等方式来缩小社会总需求。另外,也要刺激社会总供给的增加。就我国目前的经济形势来看,仍应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三、货币政策
(一)何为货币政策。货币政策是国家通过各种工具和方法来调节货币的总量和利率以实现某些特定宏观经济目标的政策,是国家为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所制定的货币供应和货币流通管理的基本准则。通过市场利率的变化来影响民间的资本投资,影响总需求来影响宏观经济运行的各种方针措施。调节总需求的货币政策的三大工具为法定准备金率,公开市场业务和贴现政策。
(二)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配合。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配合不是绝对的,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经济运行态势作出合理的搭配和选择。一般情况下,当经济过热,总需求又过于旺盛时,应该采用双紧政策。在当市场疲软,经济过冷时,要采用双松政策。在结构失调但是经济又有一定热度时,应采取紧货币,松财政的政策。在经济下滑时,应采取松货币,紧财政的政策。
二、我国宏观经济管理改革创新策略建议
(一)确定宏观经济管理创新目标
目前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目标还处于计划经济时代,可以说离进步越来越远,目标是发展的指向,决定着操控调节手段的选择,鉴于此,改革创新前,首先要确立全新的目标。现在我国整体目标是实现供给与需要的平衡,以此为基础,保证平衡的情况下,重视经济结构,防止某一方面失衡出现意外状况,政府相关部门要做好预防与应对的筹划,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坚持宏观经济管理主体创新
市场经济中很多多元化元素带来更多的可变性,作为宏观调控的主体,政府对自身的改革格外重要,做好主体创新主要有两个方面,首先是组织机构的改革,其次是调控职能的改革,进一步做到明确责任,防治多头管理,浪费资源,做好对经济的干预,坚持以市场手段为主,避免越位。
(三)创新宏观经济管理手段
进行宏观调控的手段有很多种,我国应该进一步加强利用经济手段,逐渐降低行政手段的使用频率,有规划有步骤的创新,中国的经济发展已经经历了太多的风雨,体现实力的同时也承担着更多的风险,只有坚持探寻全新的管理手段,才能促进国家经济稳定向前迈进。
(四)改革调整政策
在我国宏观经济管理中,政策调整是重要部分,作为达成管理目标的途径,它能直接影响宏观经济管理的效率,我们必须重视。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加深,我国对于宏观经济管理政策的调整主要有几个方面,首先针对产业结构,将不平衡的发展进行调控,其次针对内需,有计划的扩大消费,降低出口与投资的占比,提升第三产业的发展,再次针对城乡均衡,为了避免城乡差距扩大,经济发展失衡,不断优化城乡劳动资源配置,缓解就业压力,促进经济和谐稳定发展。
二、加强宏观经济管理创新的对策
1、加强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的创新
加强政府宏观创新管理是在政府宏观经济管理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是评价宏观经济管理工作好坏的重要依据,主要是指政府在进行对宏观经济管理时,要达到的国民经济运行状态的预定目的。一方面,要使得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目标实现有效的选择。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发展的状况的不同环境下,宏观经济管理的目标也是有所不同的。在经济过热时,宏观经济管理的目标就是控制好经济的发展速度;而当经济处于衰退的情况下,经济管理的目标就是促进经济的发展,加快发展的步伐,稳定经济的发展速度。
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我国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就是平衡经济的发展总量,并使其保持在一定的水平上,同时使得经济结构得到相应的优化升级;而另一方面,对于居民的消费,我国也要加强宏观管理的创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相应的有所提高,自然就促进了居民的消费能力,社会的消费行为也逐渐变得稳定。同时在进出口这方面,政府能把宏观经济管理的目标放在进出口的比例上,使得产品的进出口环境不断地得到改善,最终给进出口贸易带来了一定的基础。
2、加强政府宏观经济管理手段的创新
(二)意义。宏观经济管理从宏观经济整体考虑,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弥补和纠正市场经济失灵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特别是经济危机周期性的爆发,涉及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给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带来严重的影响,需要政府充分发挥其宏观经济管理作用,克服经济危机,为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现状
(一)宏观经济管理理论研究不足,难以提供有效的基础支撑。目前,我国宏观经济管理方面,不论从范式到假设、模型等几乎全部沿袭了西方经济学理论,局限于用西方经济学理论分析和解决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问题,“拿来主义”盛行。借鉴过多,创新性不足,一个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经济学派还没形成。然而西方经济学,尤其是宏观经济学,是基于对其国内具体经济现象的解释研究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也是在基于开放和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的假设构架之上进行讨论的。对比我国经济的运行情况,中国经济的特殊性、社会发展经历的重大变革及社会传统文化的影响,都造成我国经济运行的复杂程度很难一言以概之。西方宏观经济学理论建模时的许多假设与我国的具体情况都不相符合。进行宏观经济分析时,不比较宏观经济学理论所适用的条件,简单地套用研究范式,局限和不足难以避免。有些情况下,甚至于将研究结论作为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依据,在国内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和市场调节作用难以充分发挥的情况下,不仅不能有效地解决经济问题,反而加剧经济有序运行难度。
(二)管理灵活性不足,一刀切作法普遍。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统一的制度柜架和市场环境,中国国民经济发展存在着东西中部、城乡等地理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巨大差异,而且处于不断变化之中。虽然我国宏观经济管理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待加强,但相对于市场经济运行的要求和对比国外先进国家的宏观调控,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灵活性明显不足。对国内外经济和社会形势的变化、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及各地的具体状况难以及时有效地把握并采取措施,宏观经济管理存在简单化的“一刀切”的作法。如产业政策、信贷政策等,都是不分各地各行业的巨大差异,“统一口径”,一视同仁。结果不仅难以实现政策的最初目标,甚至于让相关的产业、企业发展受到负面影响。如全国准备金率的提高措施,导致贷款额下降,然而仍有许多行业迫切需要贷款资金启动。特别是政府相关部门的本位主义,加上政策出台缺乏部门间的协商机制,也导致了整体的非理性。
(三)宏观经济管理缺乏前
瞻性,政府越位、缺位现象严重,同时造成市场经济的活力得不到充分体现。金融危机至今,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的力度和深度前所未有。然而政策的短期化倾向明显,缺乏前瞻性,过于专注于细枝末节的问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未能从经济的宏观全局出发,缺乏对长远利益的考虑。调控时机的准确把握和选择差,造成宏观经济管理严重的滞后性,难以适应宏观调控的要求。在政府职能转变和改变中,政府的职能还没有实现真正转换,全能政府、大政府的现象仍不时存在,出现政府主导经济的局面,政企还没有真正分开,还存在着程度不同的政府失灵问题。政府对宏观调控手段的驾御还不娴熟,调控方式简单化,行政命令和红头文件多,通过税收、汇率、价格、财政货币政策等经济手段调节的少。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宏观调控中的关系还未理顺,越位、缺位现象严重,造成市场这只无形的手难以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宏观经济管理限入恶性循环的困境。
三、促进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的对策
政府作为促进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主体,如何正确认识“十二五”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期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宏观经济管理方式对其加以解决,对我国“十二五”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目标在2015年最终得以实现,并提升我国整体经济实力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宏观经济管理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关系的分析
(一)宏观经济管理的目标之一是确保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实现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宏观经济管理实现的目标之一,也即宏观经济管理是手段,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宏观经济管理最终要实现的目的。这表现为以下方面:
第一,在控制国家经济总量平衡方面。经济总量是指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或地区全部经济活动总成果的数量反映。最能够反映宏观经济活动的指标是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宏观经济管理的短期目标主要是保持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的基本平衡,以实现国民经济的稳定运行和均衡增长。这恰恰符合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要求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在区域间平衡的目标。
第二,在国家经济结构方面优化。经济结构是指国民经济内部各个相关因素占经济总量的比重及其数量对比关系,一般包括产业结构、区域结构等。宏观经济管理的中期目标是国家通过宏观经济管理的手段,调整不合理的国民经济结构,以实现经济结构的优化;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以产业结构、技术结构、市场结构的平衡作为判断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标准。这表示两者的目标具有统一性。
第三,在国民经济全面发展方面。宏观经济管理的长期目标是通过对国民经济长期发展的战略性引导,消除阻碍国民经济长期发展的隐患,推动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最终目的是在促进并保证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国家经济持续稳定增长。这意味两者的最终目的保持一致。
(二)宏观经济管理手段符合保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需要通过一系列的手段加以保证实现。宏观经济管理的手段从本质上符合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这表现为以下方面:
第一,在计划手段方面。计划手段是宏观经济管理中必不可少的手段。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被解决是无法通过市场机制完成。政府必须要对区域经济的协调做出短期、长期以及宏观方面的计划。宏观经济管理的计划手段符合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
第二,在经济手段方面。宏观经济管理是通过间接管理的方式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影响。间接管理,就是不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而是通过市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对影响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的各主要经济变量施加影响,利用市场的传导机制,来引导和制约微观经济行为,保证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的实现(徐泰玲,2004)。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国家宏观经济层面的问题。这就需要通过宏观经济管理的手段,以间接的方式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发挥作用。
第三,在行政手段方面。行政手段是行政机关依据被授予的管理宏观经济的行政权力,通过制定和下达行政命令、指示、规定等方式,来干预和管理国民经济的各种措施。行政机关采用宏观经济管理手段能够在短时间内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应对突发性的宏观经济问题。区域经济协调涉及到各区域经济的利益问题,这些问题需要通过行政的方式加以调节,打破行政壁垒。
我国“十二五”期间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依靠投资拉动的方式仍未改变
2011年期间,我国投资高增长地区的经济增长速度较快,投资低增长地区的经济增长明显慢于其它地区。投资高增长地区是指2011年不包括农户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速在30%以上的11个地区(辽宁、吉林、湖北、重庆、宁夏、黑龙江、海南、甘肃、新疆、贵州、青海)。这些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3.2%。投资低增长地区是指2011年不包括农户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速在20%以下的地区,由上海、北京、广东和浙江组成。这些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2%(潘 ,2012)。
2012年前三季度,东北经济增长主要靠投资拉动,内生增长动力不足。辽宁经济增长9.3%,投资拉动经济增长26.52个百分点;吉林经济增长12.1%,投资拉动经济增长31.93个百分点;黑龙江经济增长9.6%,投资拉动GDP18.19个百分点(丁晓燕等,2013)。2012年前11个月,中部地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716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22%。社会消费品零销总额37060.3亿元,同比增长15.54%。西部地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6015亿元,同比增长25.0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844.1亿元,同比增长15.57%。2012年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长主要得益于投资的拉动,说明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长对投资依赖较强(肖春梅,2013)。
(二) 中西部地区人口空心化问题严重
中西部的大部分地区,虽然生育率相对较高,但因为大量的人口流向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导致人口增长趋缓。人口外流是导致中部人口"空心化"的主要原因。从人口分布的变化看,西部地区人口的发展趋势依然是“孔雀东南飞”。大量劳动人口离开中西部地区,奔向东部发达省份,就是因为东部发达地区有更多的发展机会(蔡泳,2011)。 “十二五”初期,安徽、四川、湖南、河南、湖北、贵州、江西、重庆、广西壮族自治区等省(市、区)成为我国人口净流出最多的省份。其中,中部和西部人口净流出分别为5407万人和2106万人,中西部地区人口空心化趋势比较严重,80%左右的流出人口是务工经商。由于大量成年劳动力到省外务工,中西部地区部分省(市、区)工业企业普遍遭遇招工难问题,有些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因工人短缺而出现开工不足。由于人口分布在短时间内难以调整,中西部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的优势将被削弱(李平等,2012)。
(三)区域间产业转移仍然面临障碍
2010年以来,我国先后建立了皖江城市带、广西桂东、重庆沿江等5个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2012年国家又批设了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示范区、兰州新区和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中西部在承接产业转移中呈现园区共建、产业链式、产业集群等方式。然而,这依然是存在诸多问题,表现为:第一,是产业同质化和落后产能异地生根现象凸显。各地围绕产业转移展开异常激烈的招商引资竞争,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不仅表现在省与省、甚至地市更小的范围内重复建设。由于产业转移关系到区域利益,东部沿海地区一些地方政府不愿意将产业转到省外,而是鼓励企业到本省落后地区设厂生产。第二,承接产业转移的区域存在配套建设不完善,工业园区配套条件较为薄弱,地方政务环境较差,物流成本较高。这无法充分使被转移产业在其区域在较短时间内转化为产能;第三,承接产业转移的区域有重走东部地区以牺牲生态环境而换取经济利益老路的势头,环境受到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的现象开始出现(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区域经济研究课题组,2013)。
解决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存在问题的宏观经济管理策略
(一)政府应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依靠投资拉动的宏观经济管理策略
政府应以扩大消费、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发展第三产业作为解决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依靠投资拉动问题的途径,具体为:第一,提高区域经济协调市场化。区域经济协调市场化要求打破区域间人为的市场封锁,建立法律体系完善、市场机制健全、平等竞争环境的协调互补的大市场,以确保生产资料、消费品等自由流通,最终提高消费拉动国家经济的增长率。这要求政府消除行政性的贸易壁垒,增育不同类型、具有互补性的区域市场;第二,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促使产业优化升级。政府要以技术创新以基点,整合区域内的产业资源,建立优化区域产业布局的引导机制,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以培育经济增长点。政府应在本区域现有产业基础上,通过财政激励等方式,引导本地企业依靠科技创新走产业优化升级道路,增强现有产业的生产率;第三,加大发展第三产业的力度。第三产业是借助于第二产业生产率的提高以及社会化的分工而兴起的,其发展有利于扩大社会主体的消费性支付,提高消费在拉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比率。这要求政府为第三产业的发展提供政策上的支持,同时也应做好对劳动力的技能培训。
(二)政府应对中西部人口空心化的宏观经济管理策略
中西部政府在应对人口空心化问题采用宏观经济管理措施时,应当坚持“留下来”和“引进来”的战略。“留下来”是将本地区年富力强的农民工以及有文化、有创造力的年青人留下来。“引进来”是将非本地区的优秀人才吸引过来。这包括以下政府应当采取以下的宏观经济管理措施:第一,中西部政府应当开放户籍,增加农民转为市民的比例,使其享有城镇的公共服务,并根据城市经济能力,不断提高其待遇水平;第二,引外来优秀人才在中西部地区工作,鼓励优秀人才到重点开发和优化开发区域就业并定居,以产生人才流动的聚集效益。这就要求中西部政府在公共卫生、子女义务教育、就业扶持服务等继续加大财政方面的支持力度,力争中西部地区的城市与东部地区的城市在医疗、教育、卫生、文化、交通等方面差距的减少;第三,切实加强义务教育、职业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增强本地劳动力的技能与本地区产业发展所需要人才的融合度。
(三)政府应对产业转移仍然面临障碍的宏观经济管理策略
中西部地区在承接产业转移的过程中,政府作为宏观经济管理的主体应当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应当坚持产业技术选择适度、产业承接与吸收能力并进以及保护生态环境这三项基本的准则。中西部政府在以生态文明理念的指引下,选择最适合本地区条件的产业和相关的技术加以承接,并本土化承接转移过来的产业以及相关技术;第二,中西部地区政府应当为产业的转移提供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中西部地区政府应当建立或者完善市场交易安全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第三,中西部政府在承接产业转移时应当通过制定相关的政策引导转移的产业与本地区产业的优势互补。这是解决中西部地区产业转移同质化现象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实现“杠杆增长战略”,提高产业竞争优势;第四,东部发达地区政府应当鼓励当地优势产业向中西部地区发展。这其中主要的措施是中西部政府和东部发达地区的政府从宏观经济管理的策略出发,建立优势互补的一体化经济区。
参考文献
1.徐泰玲编著.宏观经济管理研究[M].人民出版社,2004
2.潘 主编.中国地区经济监测报告(2012)[M].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
3.丁晓燕,徐卓顺.东北地区经济发展态势评析及对策分析[M],.梁昊光主编,杨维凤,游霭琼,王德利副主编.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报告(2012-2013).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4.肖春梅.2012年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趋势分析[M].梁昊光主编,杨维凤,游霭琼,王德利副主编.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报告(2012-2013).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有两个现象可能是政策制定者始料未及的:一是老百姓对于不动产的购买需求竟然如此强烈,以至于中央政府的全力背书也不能让他们等待更多的时间;二是“史上最严厉”的金融门槛也拦不住老百姓从兜里掏出更多的钱,凑出更多的首付和月供。
这两种现象归纳起来,就是说,无论从意愿还是能力上看,房屋需求的整体刚性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百姓想,且能够买房,无论政府说什么。
而这种所谓的刚性又由于“空置率高企”的一系列报道而显得更加不可捉摸。大量的媒体报告说,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空置率极高,数字从数千万平米到数十亿平米不等。网民们自发形成的“晒空楼”行为更从消费者层面将空置率指标具象化。我们不能理解:既然刚性需求高,那么大家买房子都是要住的;既然在住,房子为什么又是空着的呢?但我想,恰恰正是这一对矛盾的现象,揭示了中国房地产行业与其他任何一种行业,与其他任何一个国家的房地产行业的巨大区别。因为房屋有市场价值和使用价值两个属性。电表不转,只能说它们没有实现它们的使用价值,不代表它们没有实现它们的市场价值;我们口口声声说“空置率”,其实并不是“未出售率”。老百姓辛辛苦苦买了房子,其实并不是主要为了住的。
那么,他们用来干什么呢?他们用来存储财富。换句话说,我们看到了中国几千年以来经济的核心特色在几十年沉寂后又一次显现:不动产(以前是地现在是房)不是一般商品,它成了一种一般等价物,而这种一般等价物的存在目的不是用来流通,而是用来储存。这是只有中国才会出现的,对于很多西方经济学家来说却是匪夷所思的现象。房产,替代了银行储蓄,成了中国民间财富储备的终极方式。
面对这种既属于宏观经济范畴内,却又在世界上任何一本经济学教科书中都找不到解决方案的经济现象,我们的调控仍然采用了一系列常规的经济手段,所以,很显然难于见效。不妨回顾一下最近几次调控的基础思路:空置率高意味着市场有水分;挤掉水分的方式是减少市场需求从而降低售价;减少市场需求的方法是:增加二手房交易成本(上一次调控办法);提高购买成本(包括贷款比例和利率,是上次和这次调控都用了的办法);提高供给(这是最近几乎每次调控都会提到办法,即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增加持有成本(这是一直在讨论的物业税)。
但是,对于一个将房屋作为一般等价物的经济来说,由于它对于房屋变现的需求被降至最低,“拥有”本身即是目的,因而无论怎样提高各个后续环节的成本,都无法从本质上降低人们对于房屋的渴望。
经济政策有困难,那么第二只手,行政干预怎样呢?我们同样发现,这些政策同样步履维艰。从前几年著名的“南京控制房价方案”可以发现,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行政手段解决起来甚至更加困难。南京物价局当时的处理手段是,开发商的房价一旦报备,就不许上涨。但是这样的结果甚至是在根本上拒绝市场机制,因为物价上涨的本质原因并不是销售商的提价,而是市场需求的增加。就算政府可以明文控制销售商的提价,但是由于需求仍然存在,那么控制价格的结果就只能导致短缺。开发商由于不能赚到期望的利润而惜售,客户则迅速买光市场上的存货,结果短缺又导致供需关系进一步紧张,价格“悬湖”进一步膨胀,结果政府本来想平抑房价,最后却导致房价内在的供需关系进一步绷紧,只要政府一个不留神,房价便如同脱缰的野马一路狂奔。从2007年以来的每一次房价调控,其中所包括的行政指令越多,越会看到这样一种尴尬的局面:每次政策一出台,交易量便冷清下来,价格却坚挺不动;一旦监管放松,房价和地价又会报复性地上涨。这种“一管就死,一放就疯”的现象几乎成了行政指令干预市场的基本特征。
最近我们又看到了一项新的政策,那就是:土地市场监管。当然,这是好事,但是,从预期的目标来看,仍然会非常艰难。目前土地市场监管的方法是,圈定100多个重点城市,从土地交易上硬性制止所谓“地王”,也就是高地价的土地交易的产生。但是,实际上就连国土资源部2009年的研究也指出,地价不能说是房价过高的原因,至少在很大程度上是这样。对于很多城市来说,地价在房价构成中所占的比例远不足一半。所以,就算我们能够平抑地价,对于很多城市的房价而言也不会有实质性的影响。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即便有些城市的房价中地价所占幅度较大,但从土地交易和房屋交易的本质来看,降低了土地成本并不能解决房价过高的问题,因为,与很多基础消费品不同,房屋作为一种买房市场的高价格商品,它的实际交易价格主要决定不是通过成本,而是通过供需关系。换言之,哪怕市场上房子的成本都只有1000块一平米,但是只要市场的需求足够强烈,房价照样能够上三万,或者上五万。我们甚至可以把自己想象成一个二手房的交易者,如果我们由于各种特殊原因(比如,单位分房)而买到了极端便宜的房子,而房子的市价是我们买入价的10倍,那么当我们出售这套房屋的时候,难道我们会不按照市价去出售,而是按照我们自己购买成本加上一个合理利润率(比如30%)出售吗?由于控制“地王”完全不能够增加市场有效供给,所以这件事在本质上是把本来应该由地方政府获得的土地利润转移到了开发商手里,但是对于最终购房人来说,市场情形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最后,当发现上述“两只手”都不太容易有效实施的时候,可以考虑“第三只手”,那就是:地方政策(比如城市规划)作为一个可考虑的实施方向。当然,本文不可能真正深入探讨城市规划的全部经济意义,但是我们可以从一些明显的方面加以例证。
为什么城市规划会有用?那是因为房地产市场的一个基本特点是:地方性。对于一个全国性市场而言,越是宏观政策,对它的直接影响力就越大,比如,由于铝材或焦糖是全国性的流动商品,其价格变动也是全国性的,因而主要依赖这些原材料的全国性饮料,比如可口可乐(其管理几乎是全球性的),自然也很容易成为一个宏观经济手段容易影响的商品。肯德基之类的快餐虽然看似地方性很强,但其原料大部分由其自身的统一饲养场提供,非自行提供的也大多采用全国乃至全球统一采购的方式,房租在其产品中的成分很低,因而这类快餐行业对于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也是反应最为迅速的。今年的通货膨胀中,最早做出反应调整全国统一售价的就包括数家快餐饮食集团。但是房地产产品由于其地方性极强,流通商品价格因素对于它的影响程度就非常有限。例如,我们会发现2008年和2007年钢材的大幅度变化实际上与房价并未产生出明显相关性,尽管钢材是房屋建造中的不可或缺的原材料。
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说,中央调控政策的通用性(或者说全国性)与房地产行业的地方性之间的矛盾,是迄今为止房价调控不成功的本质原因之一。因为通用政策永远是处理粗的原则性问题,它只能在一个统一的原则框架下生效,而房地产行业的核心原材料:土地,则是每一块都不同,完全无法用统一标准加以描述和管理,所以几乎所有的硬性调控政策,只能极其有限地影响房价,却无法触及房价的核心,那就是:当地的人和当地的要素。
而这些要素,却是可以通过城市规划手段加以约束或调整的。在这些要素中,规划手段对于两类要素尤其擅长调整,那就是:自然要素和技术要素。
二、宏观调控功能是经济法最主要的功能之一
通常我们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经济管理、运营中产生的各种经济关系。我国经济管理中产生的重要经济关系——宏观经济管理关系就属于经济法的调整范畴。国家根据经济法来实施宏观调控政策,引导市场经济向正确的方向发展,这一过程不仅体现了国家的宏观调控职能,而且反应了经济法在市场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经济法指导着宏观调控政策的正确执行,宏观调控职能的实现体现了经济法的作用,可见,宏观调控功能是经济法的主要功能之一。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都是计划经济,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经济体制发生了巨大的变革,开始摆脱计划经济走向了市场经济。虽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施以来,我国的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是由于市场经济不成熟、经验缺乏,再加上计划经济的阴影仍然存在,导致了国家宏观调控的措施主要是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对法律手段认识不足。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的不断深入,我国企业普遍遭受来自国外大型企业的威胁,因此,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加强经济法律法规建设,提高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是我国当前面临的最重要任务。首先,经济法对宏观经济具有监控作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有一国经济出现问题,全球经济都会受到影响,这就是所谓的“蝴蝶效应”,所以这种环境下,各国面临的经济风险也增大了,如何有效的控制风险是各国都在思考的问题。其中,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不断健全和完善经济法律法规,使经济运行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可依,从而保证经济有序、平稳的运行。根据这一原理,我国近些年出台了各种经济法律法规,比如金融法、会计法、财政法、证券法等,实现了对国民经济的有效监控。在全球金融危机之时,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遭受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大萧条,而我国因为有着经济法的监控,政府采取了有效的宏观调控措施,保证了我国遭受的经济损失最小。
其次,经济法对宏观经济运行具有保证作用。市场经济调控的一个弊端就是,以利益为中心,许多商家为了争夺市场不择手段,造成了市场竞争的不公平性。还有些商家为了获得最大的利润,投机取巧、偷工减料,导致了产品质量不合格,例如假奶粉、假鸡蛋事件等,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必须通过制定完善的经济法来规范市场的运行,对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商家进行严惩,对于恶意竞争、不正当交易的商家给予法律制裁。为了保证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不仅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还促进了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再次,经济法能较好地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说明,经济法是一个完整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应该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经济法律法规,从而有助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经过几十年的摸索,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进一步增强,已经以大国的身份加入了全球经济,为了和世界经济接轨,首先必须完善法律体系,弥补法律漏洞;其次,根据不断发展的现实要求,调整陈旧的法律条文。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并且任务繁重,因此,坚持不断拼搏、不断奋斗的精神,同时要求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才能建立一步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制定经济法律法规固然重要,但是如果执行不到位,违反法律法规无人追究责任,那么经济法律法规就形同虚设了。加强司法力度,首先,健全司法机构,严格规范经济案件的审判流程,保证审判结果公平、公正;其次,提高司法人员整体素质,包括提高其思想道德水平、提高其专业能力、加强其法律意识,保证司法过程中严格要求自己;再次,加大惩罚力度,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司法机构要给予严格的惩罚或处罚四、运用经济法纠正“市场失灵”市场这双看不见的手可以自主的进行资源分配,使强者更强、弱者更弱,实行优胜劣汰的生存法则,从而推动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但是,市场调节存在着很多弊端,它缺乏理性,只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节,无法考虑社会的实际情况。换句话说,市场调节容易出现“失灵”现象,具体表现在:无法恢复正常的调节功能,造成经济恶性循环;资源分配不合理,容易出现垄断现象;不能及时调节或者盲目调节;出现不正当竞争,市场调节不起作用。市场失灵后,就无法再靠市场自身调节来使经济恢复正轨,必须通过政府进行宏观调控才能引导市场经济走上正轨。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希望达到的效果是,通过经济、法律、行政等三大手段,来调节市场经济中的不正当交易、不公平竞争等,引导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运行,从而实现优化经济结构、合理配置资源等目标。三大调控手段的地位是不同的,根据其重要性,我们认为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是最常用、最重要的。行政手段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主要是辅助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的应用。经济政策是宏观调控目标的反映,指导着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的实施。
我国经济政策包括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其中货币政策在经济调控手段中具有重要地位。在国家召开的各种经济会议中以及制定的各种经济文件中,政府反复强调货币政策的重要性,指出央行应该保证货币供应和需求的均衡,实现币值稳定的目标。如果出现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时,央行应及时采取适当的货币政策。为了保证货币政策的有效执行,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金融法律法规,例如银行法、证券法、投资法等。这些金融法律法规在促进货币政策的具体实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进一步健全金融法律法规体系是保证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经济政策的另一大政策便是财政政策,财政政策又可分为两种类型,即财政支出政策、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是指政府给予社会的各种补贴、福利、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等,财政收入是指社会经济组织或个人向国家缴纳的税款。比如,政府降低个人所得税、增加转移支付以鼓励社会消费和投资。为了保证政府财政政策的推行,必须要有相关的财政法律法规作保障,财政法律法规在经济法律法规中占据较高的比例,可见,财政法律法规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不断完善有助于健全我国税收制度、合理进行收支分配、缩短贫富差距。宏观调控和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需要一定社会经济条件和法律氛围,因此,财政法、产业政策法、税法、银行法、投资法等法律法规所形成的法律体系对于宏观调控政策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作用。经济立法固然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司法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在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过程中,还要不断地丰富和完善我国各级别的经济司法机构,不断丰富和调整经济审判的相关步骤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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