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16 10: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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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理念,优化措施,突出重点,逐步完善大环卫保洁机制,实施精细作业,强化源头管理,着力解决道路保洁所面临的突出问题,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积极营造“清爽、整洁、优美”的城市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细化道路保洁制度,落实道路保洁责任主体,合理配置作业资源,制定奖惩措施,将“道路清爽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突出重点,分级管理。以重点行动区域和一般行动区域相结合原则,将中心城区33平方公里以内的道路和街巷划分为四个等级,并根据不同的级别确定相应的保洁保序管理指标及标准,实行分级保洁保序管理。其中中心城区33平方公里以内的建成区区域以及与海曙、江东连接的成熟路段作为本次我区“道路清爽行动”的重点区域(以下简称重点行动区域),参加市的“道路清爽行动”,按照市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和考核。中心城区33平方公里以外80平方公里以内的建成区区域道路作为一般行动区域(以下简称一般行动区域),参加区“道路清爽行动”。按照区保洁保序要求进行管理和考核,80平方公里以外的镇乡(街道)和城区城中村参照区“道路清爽行动”方案执行。
3.提高标准,同步推进。以国内外先进城市保洁水平为标杆,落实《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和作业规范》,同步推进,全面提高道路洁净度,道路后退空地以“能绿则绿”为原则,清除卫生死角隐患。
4.公众参与,共建共享。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搭建市民互动平台,多渠道提高全民知晓度、参与度和支持度。
5.加大投入,强化考核。进一步明确道路保洁定额标准,加大道路保洁经费投入;同时加强对道路保洁工作的考核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价体系,将道路保洁经费与保洁质量挂钩,提高道路保洁效益。
二、工作目标和实施范围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清爽行动”,逐步做到源头控制见成效、路面洁净见本色、行为规范见文明,把中心城区打造成市最清爽城区之一。具体目标如下:
落实一个标准:《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和作业规范》。
健全两种模式:“一把扫帚”保洁模式和“日扫夜洗”作业模式。
推动三个转变:作业方式从人工为主向机扫和人工有机结合转变,从单一保洁向综合作业转变,从被动保洁向主动服务转变。
实现四个指标:重点路面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机扫率达到75%,长效保洁覆盖率达到100%,市民投诉办结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实施范围
在中心城区33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实施市“道路清爽行动”方案,按照市城管局意见,确定下应北路(东)—大道(南)—机场路(西)—环城南路(北)合围区域(加上宋诏桥、长丰区域)作为重点行动区域实施“道路清爽行动”方案,其中包括钟公庙街道、中河街道、首南街道、石碶街道、潘火管委会和客运中心管委会的保洁道路。
中心城区33平方公里以外80平方公里以内的建成区道路(包括全区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的保洁道路)作为一般行动区域,参加区“道路清爽行动”,其中福庆路按重点行动区域要求执行。80平方公里以外区域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按照区“道路清爽行动”方案执行,以不低于市四级道路标准参照执行。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健全保洁机制
全面梳理和明确全区每条道路的保洁责任主体,健全保洁机制,实现长效保洁的全覆盖、无缝隙。健全从墙角到墙角的“一把扫帚”保洁模式,将道路两侧建筑红线退让区域、绿化带纳入到道路保洁范围,实现同步保洁。探索实施重点难点区域整体保洁方式,将大型商圈、主要交通枢纽、菜市场以及餐饮聚集地周边区域作为一个整体,落实责任主体。
(二)再造作业流程、提高道路清爽水平
优化作业工艺,提高保洁针对性。在优化机械清扫、人工清扫、路面喷淋、道路冲洗、沿街店面收集等工序的基础上,重点推广污渍清洗、快速巡捡等保洁工艺,全面清除白色垃圾、泥沙降尘以及污渍等道路污染。健全“日扫夜洗”等作业模式,夜间(22:00—7:00)以全面清扫、道路冲洗、污渍清洗为主;白天(7:00—22:00)以路面喷淋、垃圾收集、保洁巡捡为主,重点清除新产生的白色垃圾、降尘等污染物,努力做到垃圾在重点路面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健全沿街单位垃圾收集制度,逐步规范沿街单位倾倒垃圾行为,确保垃圾不落地。
(三)加大装备投入、提高道路保洁效率
增加装备配置,提高机械作业范围和频次,重点行动区域争取机扫率提高到75%以上,机扫、冲洗每天2—3次。拓展装备功能,推广道路清洗、污渍清洗和绿化带吸扫、电动保洁车等装备的应用,推进道路保洁装备配置系列化、功能集成化、性能环保化。统一装备标志标识、作业提示信号、电动保洁车牌照设置,提升市容环卫作业形象。同时,要求对全区环卫作业车辆安装GPS系统,并将该系统接入到区智慧城管系统,以进一步规范作业,提高作业质量。
(四)提升人员素质、打造环卫行业新形象
健全培训机制,加大对保洁人员的职业道德、岗位规范、作业技能、文明服务等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强化规范作业、主动服务意识。增加保洁人员配置,降低劳动强度,提高作业实效。规范保洁人员工资标准,切实提高保洁人员待遇,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调动一线作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全面稳定作业队伍,改善行业形象。
(五)加大源头管理,深入开展四大文明行动
以四大文明行动为载体,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提升公众环境卫生意识,逐步减少道路污染产生。开展“店面文明行”,全面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和店面招牌设置规范责任制度,做到管理为先、服务完善、执法保障。开展“工地文明行”,全面落实建设工地周边环境绿化、美化布置,逐步推行建设工地运输车辆清洗和出入口保洁模式,加强建筑渣土、建筑材料运输车超载和滴漏洒监管,从源头上杜绝对道路的污染。开展“驾车文明行”,倡导市民自备车载垃圾盒,引导市民不从车内向外乱扔垃圾。开展“行路文明行”,加强“市民十不规范”的宣传,减少乱扔垃圾、乱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六)强化部门联动,提高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
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和区有关部门要对各自责任区内存在的保洁问题,进行认真排查摸底,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落实。以块为主,部门联动,加大巡回保洁力度,彻底治脏,全力治乱,杜绝死角,提高道路及其周边环境洁净度,确保目光所及处无暴露垃圾。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在辖区内定期组织建筑工程渣土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各类工地的源头控制管理,降低“滴漏撒”对道路环境卫生的影响。加大执法力度,严惩乱倒渣土行为和不按规定路线清运渣土行为。认真治理户外广告、跨门经营、占道经营、中心城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做到整洁有序。
四、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2年4月-6月)
对方案实施范围内所有道路属性进行统计与核实,分析保洁工作现状,提出行动目标和任务,测算经费需求,制定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7月)
开展社会宣传,制定考核细则。各职能部门和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落实行动经费,明确每条道路保洁责任主体,购置作业装备,调配保洁人员。
(三)全面推行阶段(2012年8月-10月)
各保洁责任单位按具体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强化对道路污染产生源头的控制,创新管理作业方式,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到边检查边整改边推进。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通报,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共同推进“道路清爽行动”。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2年10月以后)
全面总结评价“道路清爽行动”的实施效果,巩固成果,完善道路保洁相关制度和举措,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局、区工商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道路清爽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负责全区“道路清爽行动”的组织指导考核协调工作。
区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文明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为全面开展“道路清爽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做好全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协调、督查、考核、评比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区级专项资金的落实工作,加强专项资金作用的监督管理。
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利用监控网络配合开展驾车文明和行路文明,配合开展渣土整治,并配合做好环卫一线保洁人员安全保障和环卫作业车辆的牌照设置工作。
区住建局: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工地、轨道交通工程工地文明施工行动,督促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落实出场车辆冲洗制度,督促物业小区做好相关物业管理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落实所属菜场、市场和餐饮聚集地及周边区域的保洁责任主体,做好垃圾产生源头的监管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开展店面文明行动,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按照职责依法查处无前置无照经营,配合有关部门治理跨门营业和无证经营现象。
区交通局:负责主要交通道路保洁管理,提升主要交通道路保洁标准,配合驾车文明行动做好各类客运车辆卫生行为的监管工作。
区卫生局(区爱卫办):组织、指导全区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单位、农村改水改厕、城乡除“四害”及健康教育工作。
区城管局:牵头做好全区“道路清爽行动”的组织、指导、考核、协调工作,落实“道路清爽行动”的各项工作。
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按照区政府总体部署,有计划、有措施、有步骤地推进落实“道路清爽行动”。重点抓好城中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针对辖区内的背街小巷、菜市场周边、公园、店面招牌、停车秩序提出专门的管理方案,并按照区环卫专项规划要求做好镇区内环卫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对区政府组织实施的环卫基础配套建设全力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二)资金保障
按事权财权相统一的原则,“道路清爽行动”所需资金原则上由保洁责任单位负责,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按照道路清扫保洁指导单价落实保洁经费,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确保“道路清爽行动”实施区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012年在区城管局本年度环卫保洁预算资金基础上提增2000万元,以确保“道路清爽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三)监督考核
区“道路清爽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评价工作,每月检查各部门“道路清爽行动”推进情况,委托专业调查机构调查市民对道路清爽情况的满意度,完善由智慧城管、公众投诉、媒体监督等组成的社会监督体系,建立考核成绩每月通报制度,并列入区政府对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的年度目标考核。
六、工作要求
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动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城市管理工作中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和做法。
总结本人多年来的城管工作经验,结合我市城管工作实际,城管部门践行科学发展观,就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标尺和指南,正确处理好“九个关系”:
一、正确处理好履行职能与以人为本的关系
城市管理涉及的范围很广。广义的城市管理指城市人民政府对整个城市的工业、商业、基本建设、基础设施、公安交通、城建环保、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公用事业等各项工作的综合管理;狭义的城市管理是指对城市的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以及城市规划、房地产等行业的管理。我局作为我市城市管理专业部门,肩负着城管监察、市政养护、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方面职能。职能定位规定了管理部门的工作权限和范围。履行职能就是要在职权范围内把政府赋予的工作职责完成好,这是城管部门的使命所在。
以人为本是价值观的核心思想,是一种价值取向,“以人为本”的“人”
,是具体的、现实的、从事社会实践的人,主要是指“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以人为本”的“
本”,是哲学价值论概念的本,根本的本。它要回答的是,与神、物相比,人更重要、更根本,
是一切发展的出发点。
就城市管理而言,正确处理履行职能与以人为本的关系,就是既要履行好城管职能,又要坚持以人为本。
坚持以人为本,既是城市管理的出发点,又是落脚点。城市的主体是人,城市管理要以人为本,就是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本,不能因少数人的利益而影响最大多数人的根本、合法利益。这就要求我们在履行职能时,要充分地考虑人的需要、市民的需要。因此,城市管理中
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坚持人民本位的价值取向,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就是坚持发展依靠人民,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就是要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合法权益,满足人的合理需求。
坚持以人为本,不能简单地就事论事,还要在履行职能时考虑社会效果,要体现在履行职能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在城市管理实际工作中,由于管理者是代表政府在城市生活中对人的活动行使监督、检查、协调、服务权,是执行法律法规的特殊人群,往往重视的只是加强表象管理,这种管理方式极易使市民产生对立情绪,从而导致管理效果不佳或失败。
这从近年来屡见不鲜的城管暴力抗法事件以及群众对城管工作者的高度关注可见其一斑。要
在城市管理方面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两种意识:
一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作为执法管理人员,既要最大限度地维护城市秩序,又要努力避免损害弱势群体的利益,因而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尤为重要。
二要强化管理就是服务意识。
城市管理不是与市民为敌,而是为市民服务。要树立正确价值取向,消除以“管理者”自居和居高临下的心理,增进城管工作者与市民的“鱼水之情”;要大力实施“亲民”和“为民”工程,为市民排忧解难。近年来,我市率先在全省免费开放全部公厕,推出摇铃上门收运居民生活垃圾措施,
在城管执法中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有情操作等都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
二、正确处理好发挥主观能动性与充分利用行政资源的关系
发挥主观能动性就是以客观规律为指导,以客观条件为基础,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
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是隐藏在现象之中的,人们只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运用抽象思维的能力,
才能透过现象揭示事物的本质与规律,从而正确地指导人们的行动
。因此,工作中发挥主观能动性是关键。辨证地看,事物之间又是相互联系的,城管部门和城管工作离不开外界的支持、配合。因此,在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同时,又要充分利用好现有的行政资源,调动一切外界因素来推动、促进城管工作。发挥主观能动性与充分利用行政资源之间互为因果,城管部门只有发挥好主观能动性,做到有为,才会有位,有位才能更好地利用行政资源。
发挥主观能动性,一要以有为争有位,以有位促有为。
有为就是城管工作要得到广大市民的认可,并达到领导和行业管理的要求。
二要激发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要大力弘扬“不待扬鞭自奋蹄”精神,最大限度地调动城管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要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奖勤罚懒激励机制,让想偷懒、混日子、得过且过、不思进取、投机取巧、消极怠工者失去生存空间,为想干事、肯干事、能干事的职工打造良好平台、提供用武之地和发展空间,最大限度地激发城管队伍的创造力和战斗力。
同时,城管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单靠城管部门的努力,仅仅通过发挥主动能动性还不能完全管好城市,还要充分利用好现有行政资源,积极争取各级各界的支持配合。
一要积极争取上级领导的支持。
“老大难,老大出面就不难,老大重视就不难。”要大力争取上级领导对城管事业的关心和重视,给予人财物力和政策等方面的倾斜。
二要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协调。
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与帮助,利用他们的优势,借助他们的力量,形成城市管理的强大合力。
三、正确处理好提高城管人员素质与提高市民素质的关系
“打铁要靠自身硬”,提高城管人员的素质,是做好城管工作的基础,城管人员素质的高低决定了城管工作水平的高低和城管事业的兴衰;市民是城市管理的受益者,也是城市管理的直接参与者,只有充分发挥广大市民的力量才能真正管好城市,从一定意义上说,市民素质高低决定了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文明程度的高低。因此,提高市民素质与提高城管人员素质并重方能达到管好城市的目的。
当前,城市化进程的急骤加速使城市管理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大,
各级领导和广大市民对城市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城管新技术的不断采用和管理方式的不断发展也对城管人员的知识结构、能力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种形势下,城管职工只有不断提高文化素养、法律素养和业务素质才能适应新时期城管工作需要。
今年2月29日,蔡晓明市长对我市当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作指示时提出:“领导的品位,决定城市的品位,城市的定位,决定城市未来的地位;我们大家都要努力提高城市建设的素养,要博学多才,相融贯通,用心去琢磨这个城市,每位城建工作者更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市长对城市建设者的要求同样也适合城管工作者。因此,城管部门要把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一刻都不能松懈;
要大兴学习之风,大力创建学习型单位、学习型机关,抓好培训教育,鼓励自学成才;要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力度,选招思想好、文化程度高的人员进入城管队伍,不断给城管队伍补充“新鲜血液”。城管人员素质提高了,对市民进行管理的过程也是宣传教育的过程。
与此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培养市民的良好习惯和文明意识,通过耐心细致做工作争取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引导市民协调一致搞好城市管理,动员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扩大城市管理的宣传面,使每个市民都感到自已是城管的一份子,每个人都分享城市发展和管理成果,形成城市管理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真正实现“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
四、正确处理好纵向与横向的关系
纵向是指市本级与区、上下级之间的关系。目前市城管局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为省建设厅;市城管局与包括章贡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内的各县(市、区)城管部门无上下级业务关系。横向是指市直部门之间和本市与其他城市之间的关系。市直部门之间,目前我市主要是市城管委指挥调度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城管职责,市城管委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负责日常事务;从本市与其他城市之间关系看,我市城管部门与其他城市城管部门均为不相隶属关系。目前这种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存在“先天不足”,城管体制不顺、多头管理、职责交叉、利益上的各自驱动以及互相推诿,严重制约城管工作上水平。特别是随着中心城区范围的不断扩大,现有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越发显得滞后。为此,
一要理顺中心城区城管体制。
要按照有利于调动市、区、街、居各级积极性和重心下移、多数人参与、无缝隙管理的原则,以环卫体制改革为突破口,抓紧实施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
二要强化市城管委和城管办的指挥调度职能及各城管部门的“大城管”意识。
要争取市政府支持,增加市城管局对各县(市、区)的业务指导职能和对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所属城管机构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职能,并将*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市统一管理。充分发挥市城管委研究决定城管重大事项,协调各委员部门、单位搞好城市管理工作等职能;强化市城管办具体调度考核的职能,加强对各城管部门和章贡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检查、考核等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各自担负的城市管理职责;强化城管委各委员部门的“大城管”意识,通过实行目标责任制等措施,促使各部门认真履行城管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三要主动加强与兄弟城市的联系。学习他们城市管理的先进经验。四要主动加强与其他市直单位的协调。
部门之间切实做到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相互监督、紧密协调。
五、正确处理好质量与速度的关系
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城市规模的急剧扩张必然要求大量市政基础设施的及时跟进,而城管部门肩负着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职能,任务将越来越重。近年来,由我局负责组织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越来越多: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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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项目,总投资约3450万元;20*年50个项目,总投资6000多万元;20*年将达到63个,总投资5.3亿元。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为了解决百姓反映强烈的市政热点问题和提升城市形象的节点问题。如果不讲速度,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就会滞后城市化进程,这样就满足不了百姓需求、影响城市功能的发挥;如果只追求速度,不注重质量,不尊重客观实际,不严格按科学办事,也难于实现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科学发展。因此,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做到质量与速度的统一。
一要紧抓工程速度。要按照上级要求和单位安排,按时完成工程进度。二要紧抓工程质量。
要用好有限的每一分钱,使建设施工的每一个环节均符合质量要求。三要出精品、上档次、讲品位。
最近,潘书记就加强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作出重要批示:“一个城市的灵魂在于艺术的品位与经常的管理。”落实潘书记的重要批示,就是要辨证地把握建设和管理两方面,“艺术的品位”要靠建设,而城市的品位来源于每个细节的品位、每个工程的品位。定位决定地位和品位,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要保持一定的超前性,使每个项目经得住历史的检验。
六、正确处理好长效管理与突击整治的关系
城市管理工作具有经常性、反复性特点,决定了城市管理必须实行长效管理。同时,城市管理突发性、随机性特点又决定了需要在长效管理基础上辅之以集中突击整治手段,这样才能有效解决应急性、疑难性、专项性问题。突出整治和长效管理是紧密联系、相互作用、缺一不可的。长效管理是治本,突击式整治是治标。长效管理是标准化的管理,突击整治是随着季节等因素的变化展开的突击式、阶段性整治。突击式整治是解决难点问题的有效手段;长效管理是避免反弹、回潮,巩固突击整治成果的保证。虽然突击整治有其特有优势,也许通过一、二次突击整治就可能在短时间内大见成效,但稍不注意就回潮、反弹,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力戒依赖突击整治,期望一蹴而就的倾向;同样也要避免因为长效管理是治本措施,放弃突击整治,致使一些问题,特别是一些广大群众关心、党和政府关注的问题,不能在短期内取得成效,延误全局工作。在工作中我们做到以长效管理为主,以突击整治为辅,相互作用,互为补充。
近年来,通过开展各种活动,我市的城市面貌和环境卫生发生了较大变化,但与先进城市相比,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不尽人意之处,特别是在如何巩固成果、长效保持城市良好市容市貌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因此,必须全面规划、整体推进,进一步加强长效管理;要重视法规建设、标准规范建设和质量监督机制建设,加强经常性的管理质量检查考核,把城市管理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要统筹兼顾,认真分析、了解客观情况,掌握城市管理客观规律,对一年四季的重点,做到心中有数,科学地统筹安排各项工作。
七、正确处理好常规管理与数字城管的关系
在城市管理中,要处理好常规管理与数字城管的关系。常规管理是传统的、没有技术手段进行管理的模式,较之数字化城管模式,常规管理存在以下缺陷:
一是
长效管理机制难于进一步完善。由于缺乏对城市管理的系统研究,局限于就事论事,管理往往步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困境,热衷于搞突击整治,但效果往往是前治后乱,无法实现长效管理。
二是
管理粗放,效率低下。由于缺乏技术手段,对自身管理对象的底数摸不清,难以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和应对出现紧急情况的对策。
三是
缺乏合理的监督评估机制。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监督评估机制,导致发现问题多少没人管,主动管与被动管、管好与管坏、管与不管一个样。
四是
缺乏统一调度,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从事城市管理工作的部门多,加上工作侧重点和依据的法律不同,往往各行其是,协调配合不够,更谈不上建立相互间的既监督又协同的关系。
为克服常规管理的缺陷,国内许多城市纷纷探索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数字城管是手段、机制的创新,数字城市建设已被国家列入国家信息产业和城市基础设施“十一五”发展的战略重点。目前,全国有120多个城市建有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400多个城市建有房产管理信息系统、100多个城市建有综合式专业管网系统、100多个城市正在建设空间基础信息系统。其最大的特点和优点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有效地整合城管资源;二是及时地收集城管信息;三是快速地处置城管问题;四是
科学地评价城管部门的绩效。以实施城市管理数字化为突破口,有效运用高新技术设备参与城市管理,是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摆脱城市管理困境,实现由传统城市管理向现代城市管理转变的一条必由之路。近些年来,我市城区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城市基础设施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环境不断改观,但我们的常规管理与城市建设相比,则显得相对滞后,并且存在各有关城管部门的职责不够明晰、履行不到位、部门之间信息整合不够、多头管理导致推诿扯皮、不能形成整体合力等问题。常规管理模式的缺陷制约着我市城市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因此,我们要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抓紧组织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
八、正确处理好专业队伍管理与市场化运作的关系
专业队伍管理具有法律强制性和专业性,是城市管理的主要形式。在现有体制下,我市城市管理主要以专业管理为主导,由城市管理部门唱“独角戏”,其他部门特别是企业、社会力量很少参与城市管理,很难形成“大合唱”局面。这种城市管理由城管部门孤军奋战的局面,其弊端显而易见:
一是无法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二是
影响城市管理工作效率;三是
城管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容易导致权力失控、管理价值取向错位和监督缺位;四是
园林、道路养护、环卫保洁等城市市政公用事业高度的垄断性导致了缺乏竞争意识,明显的福利性影响了自我发展能力的形成,导致投入渠道比较单一、效率低下、服务不到位、钱财物浪费较大,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现象,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得不到最大限度的调动。因此,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已势在必行。我们要解放思想,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敢于打破坛坛罐罐;要善于转换角色,大胆引进市场化运作机制;并且,改革中要始终把市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能以改革的名义为部门谋取利益。
20*年7月,我市园林养护、环卫保洁率先推向社会公开招标,在这方面的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
仅仅是逐步建立市场机制的一个开端,整体步伐仍较慢。对此,我们要在依靠专业队伍管理的同时,一要
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通过深化改革,使城管系统各公用事业单位真正实现政事政企分开、管干管养分离,行政监管职能进一步强化,市场运行机制基本建立,中心城区市政、园林、环卫事业走上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轨道。当前,要积极争取市财政支持,尽快解决环卫保洁、园林养护市场化运作的经费保障问题。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扩大道路清扫作业权、园林绿地养护、道路养护招标承包的范围。
二要
提高经营城市的能力。通过出让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吸收社会资金和外来资金参与市政、园林、环卫设施的建设运营,打破资金“瓶颈”制约,改变市政、园林、环卫设施建设投资渠道单一、投入不足的现状。
九、正确处理好洁净城市与兼顾困难市民的关系
城市管理不仅要考虑管理工作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还要处理好洁净城市与城市管理中的社会利益关系、兼顾困难群众就业生计问题、严格管理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避免城市管理与弱势群体之间因管理与被管理所产生的矛盾等现实问题。长期以来,因为占道经营投资少、成本低、见效快,许多困难市民把占道视为解决生计、谋求生存的一种手段,甚至在利益驱动下,呈现蔓延之势;而管理部门为了营造优美整洁的市容市貌,一味地强调限制和取缔违章占道,从而导致政府的“面子”与市民的“日子”、城市“市容”与市场“繁荣”的矛盾长期存在。实践证明,在现今市场容量不足、许多下岗职工再就业途径少、摆摊设点被视为出路的状况下,要彻底取缔占道摊点是非常难的,科学疏导、规范管理才是根治这一顽症的科学方法,也就是说,在洁净城市的同时,要兼顾困难市民的利益。当前,
一要
抓紧出台《*市中心城区摊点管理规定》。要在不影响市容、市民生活和交通秩序前提下,真心考虑困难群体的生存需要,专门在一些街巷规范性地设立摊点区,让部分下岗职工摆摊设点,解决其生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