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补贴税收政策汇总十篇

时间:2024-01-16 16:01:12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财政补贴税收政策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财政补贴税收政策

篇(1)

目前,财政对于互助社的支持主要表现在: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如给予一定金额的开办费、提供办公场地等。在海南省3家互助社开办之初,三亚市财政拨付5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作为众树互助社的开办费,万宁和乐镇互助社获得政府支持30万元,海口市甲子镇龙潭互助社获得40万元的资金支持。二是给予财政贴息。以三亚市众树互助社为例,从开业至2012年12月30日,累计发放财政贴息贷款284万元,贴息金额为16万元。其中,2011年贴息金额共计56563元、奖励金额27160.75元。万宁和乐镇互助社涉农贷款贴息金额为70293元,财政给予海口市甲子镇龙潭互助社补贴利息200633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4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目前互助社的营业税税率为5%、所得税税率为25%,在税收政策方面并没有享受到营业税、所得税的优惠税率。互助社盈利的能力较小,难以承受较多的税收,相关免税政策不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落实不到位。财政部于2009年4月出台了《中央财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三类农村金融机构,按上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财政补贴。而海南省3家互助社在设立当年出现了费用补贴真空。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在设立当年没有落实,2011年和2012年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也没有下达。

(二)财政资金补贴额度小、监督难度大。为鼓励互助社快速发展,国家、省、市三级财政及农业部门每年都通过拨付专款(开办费)等方式予以扶持,但财政资金补贴额度小且可持续性差。这种有选择的现金补贴形式,实际是将权力下放到了某个部门,非常容易导致寻租现象,而且不利于对补贴资金用途进行监督,不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贴息政策的杠杆效应弱。由于贴息投入有限,导致贴息贷款规模小,覆盖范围不广,并且现行财政政策对所有的涉农贷款给予同等的补贴和税收优惠,而不考虑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利率水平,不论是微利还是高额利润都得到同样的扶持政策,没有体现出引导互助社提供有效金融服务的目标。

(四)税收优惠力度小。一是现行的税收政策措施形式比较单一,主要集中在营业税及所得税的税收减免上。二是目前的税收政策过于零散,主要以部门规章的形式体现,尚未上升到法律法规层次,带有临时性特征,如由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中,税收优惠政策均只有几年的期限。

(五)忽视外部环境建设。当前海南省农村信用环境并不理想,加之金融执法力度不够,造成贷款悬空或逃废的现象比较多。另外,由于农村比城市的就业环境相对较差,很多金融专业人才不愿到农村金融机构,尤其是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微型金融机构就业。这些问题不是农村金融机构本身可以解决,需要财政协助有关部门解决。目前财政政策中几乎没有涉及到改善农村金融发展的外部环境的措施。

三、政策建议

(一)改革财政补贴方式。一是取消无偿的现金补助形式,尽快制定《农村资金互助社融资增信担保办法》,各级财政应建立专项担保基金,按照监管有效、审慎经营、资本约束的原则,为互助社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增信支持。二是 加大对互助社支持力度,争取更多的建设资金,落实中央财政的专项补助。三是制定财政对互助社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计划,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增加互助社试点,增加“以奖代补”的资金。

(二)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的监管。一是严格审核。互助社负责贷款贴息的审核、申报;担保机构负责对贷款项目、贷款金额、发放时间、期限、利率等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财政部门负责审核贴息申请,及时拨付贴息资金。二是设置专账。互助社单独设置贴息贷款业务台账,妥善保管贷款合同及相关业务凭证,配合有关部门检查。三是强化有效监督。互助社负责对贴息贷款的使用方向进行监督,确保贴息贷款用于扶持项目;财政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贴息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贴息政策落到实处。四是优化财政补贴资金拨付流程。为规范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有效保障补贴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流转效率,建议有关部门制定相关规定,从制度上对财政补贴资金的拨付流程和拨付时点进行规范。

(三)实行差别化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区别对待的原则,加大对海南省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税收优惠力度,引导金融机构降低贷款利率水平,增加农村金融有效供给。对在国家基准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0%的村镇银行、互助社的涉农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全免;对在国家基准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50%—100%的村镇银行、互助社金融业务收入按照2%税率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参考2009年所得税法中微利企业20%的税率征收;对在国家基准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超过100%的村镇银行、互助社贷款营业收入,不享受营业税和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根据互助社提供贷款利率水平的不同,区别对待,更能体现税收政策的引导作用。

(四)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改善金融生态环境。首先,要建立农村金融生态激励和惩罚机制。在当地推广信用乡、信用村的建设,培养农户的现代金融意识;其次,加大财政对农村金融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完善农村金融IT设施和结算清算系统。最后,加大对互助社宣传推广、人才培训、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建议省级财政每年从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设立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发展专项资金和农业小额贷款贴息资金等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互助社发展。

2.完善农业保险体系。海南省农田 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缺乏,农村经济依然存在“靠天吃饭”的情况,农业竞争力不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这都加大了农村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的风险。因此,建立农业保险机制已是当务之急。就海南省的情况来说,农业保险应选择多元化的保险途径,即政策性农业保险、商业性农业保险,发挥财政杠杆作用。

参考文献:

符瑞武,邓启峰,陈太玉.海南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面临的挑战与对策.黑龙江对外经贸,2010(11).

篇(2)

(1)我国目前还没有系统的海洋经济相关财税政策。以税收政策为例,现行税法中涉及海洋经济方面的相关规定散现于各类税收政策中,如农产品相关增值税税收政策,水生动物的疾病防治免营业税政策,海上特定地区石油、天然气开采作业等项目的规定设备、仪器等免征关税政策,石油、天然气的资源税征税方案,渔业生产用地、盐场的盐滩、盐矿的矿井用地、港口的码头用地等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征耕地占用税政策,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政策以及从事远洋捕捞以及渔业养殖业的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等相关政策。

(2)现有政策对海洋经济发展的支持范围不够全面。以海洋渔业发展为例,渔业生产面临的主要风险即是疾病和自然灾害。目前,财政已投入一定资金用于良种培育、疾病防治和防灾减灾工作,对于疾病和自然灾害损失的相关保障工作则较为有限。尽管对这些损失不可能完全通过国家财政来消化,我们仍可以通过引入巨灾保险机制,通过资本市场运作,对风暴潮等发生频率低、损失重大的灾害进行再保险,增强渔业生产的抗风险性,促进海洋渔业发展。鉴于我国目前资本市场仍有待完善,建立巨灾保险机制所需的灾害损失数据亦有待整理完善,这一市场的建立必然需要借助财政税收等政策的支持。

(3)现有政策对海洋经济发展的支持方式不够完善,除行政手段外,还应采用多种市场调节手段。以战略性新兴海洋产业发展为例,就企业融资角度来看,需要多种政策支持手段。在产业发展初期,将会有大量的研发投入,从而需要国家财政税收的相关扶持;在由研发成果的技术转化的过程中,则需要国家开发资金、企业研究开发资金或个人注资,从而需要国家财政税收以及金融资本市场的相关扶持;在科技成果商品化的环节,主要是以风险投融资方式为主,从而需要金融资本市场的扶持;在产业化中后期以及生产经营规模化阶段,企业多以商业信贷、有价证券买卖以及资本市场融资方式为主,此时同样需要金融资本市场的扶持。

(4)现有政策对海洋经济发展的支持效果不够显著。以深水网箱养殖的推广为例,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末引入该项技术,以期提高海水养殖抗风浪能力,促进海水养殖业的大力发展。国家科技部也将深水抗风浪网箱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先后列入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攻关计划以及科技部新产品计划等予以重点支持,先后投入经费上千万。然而,尽管国内深水网箱的技术已经达到国际进口网箱标准,同时价格降低了数倍,但目前国内有深水网箱的生产企业仍只有10多家,深水网箱养殖业有待进一步发展,相应的财政税收等支持政策有待加强及优化。为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提高政策效力,势必要对可行财税政策及其适用性进行研究。如林光纪(2006)[1]、郑奕等(2008)[2]、韩立民(2008)[3]研究了渔业生产及资源保护中的税费等相关制度,孙颖士(2008)[4]、徐小怡(2010)[5]、赵晓宏(2006)[6]讨论了渔业领域的财政补贴及政策性渔业保险问题,陈蓝荪(2006)[7]、苏昕(2006)[8]、闫杰等(2007)[9]讨论了渔业发展的财政投入机制,邝奕轩等(2011)[10]、王伟伟(2011)[11]则主要研究了渔业或海洋财政的国际经验。

尽管目前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至少存在着以下两方面问题:(1)多为定性研究或对国外实践经验的分析,缺乏对于各种财税政策工具实施机制的分析。(2)多集中于渔业、滨海旅游业等产业,缺乏对于海洋经济主要产业的全面分析;同时没有区分政策的行业差异性。首先,政策工具是具有多样性及差异性的,在建立健全海洋经济的财政宏观调控体系时,必须要“因材施教”。其次,在不同性质的行业中,如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其产业发展基础、发展程度、发展特征均存在较大的差异,对此的政策方式、力度等肯定是不同的,相应地政策也应有一定的针对性。忽略了这些差异,而采取“一锅端”的政策,必然导致政策效力的下降。有鉴于此,本文从通过财税政策工具对海洋经济发展进行指导及管理的角度出发,研究海洋经济优化发展的财税政策实施机制,并尝试结合产业特征及政策工具作用机理给出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1财税政策工具的特征分析

财税政策作为主要经济政策之一,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政府可通过预算、税收、补贴、政府采购等财税政策工具对经济行为进行调整,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其主要作用是对市场失灵的调节,如提供公共物品或其他外部性较强的产品、改善信息不对称情形等。财税政策对一国经济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通过财政投资的分配,对民间投资进行结构引导,优化资源配置;二是通过收入的再分配,调节收入不平衡问题;三是,通过国家财政来汇集资金,建立健全预算、税收、国债等财政宏观调控体系,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促进经济协调、健康发展。财税政策主要分为四类:一是收入,主要体现在税收政策;二是支出,主要体现在财政补贴(直接补贴或贴息贷款等)、财政投资以及政府采购等;三是财政预算;四是国债。此外,政策性的金融支持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政府专项扶持基金、信贷担保等。本文主要关注税收、补贴、财政投资以及金融支持这四种财税政策工具。

在实际作用过程中,税收、补贴、财政投资以及金融支持这四种财税政策工具在激励方式、激励对象、反应速度等特征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税收优惠作为目前来说应用最广的政策之一,具有以下几方面基本特征:一是税收优惠主要是通过市场来配置资源,即,企业的投资活动完全是自主决策的;二是税收优惠可以对符合条件的所有企业起到激励作用,覆盖面较广。从目前的实施情况来看,税收政策得到了世界范围的广泛应用。然而,就税收对经济的作用效果而言,其反应速度相对较慢,同时存在着“强者愈强”的作用结果,因为税收优惠只有纳税企业起作用,未纳税的企业则无法享受,而未纳税企业往往是中小企业或新进入产业的企业,正是最需要优惠政策的群体。此外,税收优惠的执行成本相对较高,这些成本包括税务机关的行政成本,纳税人的申报成本及其效率损失等。相反地,财政补贴尽管是通过政府来配置资源,政府而非企业对资助范围进行选择,覆盖面较窄,但财政补贴的反应速度较快,其执行成本也较低。更重要的,政府由于其信息方面的优势,对资助项目的选择往往更科学合理,更能体现政策导向,当然,一旦政府决策失误,其后果也是更为严重的。此外,财政补贴政策有可能会产生挤出效应,即没有获得补贴的企业会减少该项目的投资,从而导致产业的整体投资水平下降。然而,财政补贴与税收政策面临同样的困境,其往往也不能惠及中小企业或新进企业。就这一点来看,财政投资及金融支持政策很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p#分页标题#e#

首先,财政投资对中小企业和新进企业的优惠主要体现在公共品的投资方面。一方面,政府可投资于外部性较强的项目,如研发投入等,这一正的外部性是惠及产业内所有企业的,当然就不排除中小企业和新进企业。另一方面,财政投资于产业初始所需设施建设可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产业投资环境,对于中小企业,特别是新进企业而言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投资的沉没成本,刺激企业进入。其次,就金融政策而言,一方面,政府可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信贷担保等,降低其投资成本,而投资决策依然是由企业自主选择,风险由企业承担,这避免了政府选择资助项目的主观性。同时,正如我们前文所述,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是不同的,而金融支持政策可以较好的实现灵活调整。需要注意的是,税收、财政补贴都属于事后激励,即主要对企业进入该产业进行生产后的行为给予优惠,而财政投资属于事前激励,即无论企业是否进入该产业,财政投资都在进行,金融支持则属于全过程激励。这就意味着财政投资及金融支持与税收、补贴政策的作用机理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在第2部分我们将对此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综上所述,税收政策覆盖面较广,且通过市场来配置资源,具有一定的市场化特征;财政补贴支持对象为政府重点发展和扶持的产业,政策作用反应快,但可能存在挤出效应;金融支持可以激励支持产业发展的全过程,且充分尊重了企业的市场选择行为,特别是对中小企业的投资行为起到主要的激励作用,应该是将来政策选择的重点。财政投资则对于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公共品投资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未来的政策制定中也应予以重视。

2财税政策作用机理分析

除了政策工具特征的差异外,财税政策工具的作用机理也是不尽相同的。特别地,税收政策由于其应用的广泛性,在财税政策中占据重要地位,而财政补贴由于作用迅速而直接,且执行成本较低,也得到了广泛的采用。鉴于二者同属于事后激励机制,本文尝试统一的建立静态局部最优化模型,对这两种工具的作用机制进行对比分析。考虑到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财政投资及金融支持政策应是政府财税政策的主要着力方向之一,且二者均具有事前激励的作用,本文也将在统一框架下对这两种政策的作用机制进行简要分析。

2.1税收政策

税收政策对经济的影响,特别是对产业结构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基本的税收制度设计(如税种、税率、课税范围、计税依据等)以及税式支出手段(如税收豁免、税收抵免、优惠退税等)来设置差别税费,从而改变不同产业或经济行为的比较利益,引导资金、劳动、技术等资源优化配置,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在基本税收制度设计中,税种设置以及课税范围都是从外延的角度设置差别税负,税率及计税依据则是从内涵角度设置差别税负。就税式支出手段而言,其主要是通过对特定行为给以背离基本税收制度规定的让渡来设置差别税负的,如税收豁免是通过直接减免应纳税额提供税收让渡的,而加速折旧、税收抵免等则是通过改变课税要素而间接提供税收让渡。

2.2财政补贴政策

从财政政策工具的性质来看,影响产业结构调整的财政支出中,财政补贴、财政投资及金融支持等投资性支出①(下文称之为财政投入)都属于供给调节型支出,政府采购则属于消费调节型支出。鉴于供给调节型支出对产业结构的影响更具激励性,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也更为持久,本文着重讨论这一政策的影响机制。

2.3财政投资及金融支持政策③

对于财政投资而言,基于政策性的要求,其投资目标主要是基础产业、公共基础设施、技术研发等有利于改善产业投资环境的项目,因而其主要目的是提高企业投资回报率从而吸引更多的社会投资进入,由此达到支持产业发展的目标。对于金融支持而言,其主要目的与此一致,即提高产业内企业的投资回报率,吸引企业进入。不同之处在于支持方式,金融支持并不直接投资于项目建设,而是对企业投资行为进行支持,如贴息贷款等。二者的作用机理类似:假设产业原来的资本需求曲线和资本供给曲线分别为DD1和SS,均衡点为A,均衡投资数量为K1。在政府进行财政投入或优惠贷款之后,企业投资相同额度时其成本会降低,从而引致投资回报率升高,资本需求曲线变为DD2,均衡点为B,均衡投资量为K2,产业内总投资增加。由此可见,当政府财政投入和金融支持某产业以后,受其直接的拉动作用以及间接的外部性及政策引导作用的影响,产业内的总投资额增加;但随着投资支持幅度的增大,其对产业内总投资额的带动效应呈现递减趋势,即单位投资所引起的资金回报率的增加是递减的,这符合边际收益递减原则。从企业角度来讲,由于产业内各企业的融资等成本不同,要求的资金回报率也是不同的,当产业的实际资金回报率大于企业要求的资金回报率时,企业就会进入该产业,因而当政府投资和金融支持提高了产业的资金回报率时,就会吸引具有更高要求资金回报率的企业进入该产业,从而使得产业内的投资总量增加。

3海洋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选择

3.1基于海洋产业特征的政策选择

基于政策工具特征及政策实施效果的分析结论,结合海洋产业特征,本文认为:首先,对于新兴产业(包括海水利用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电力业等)及其他投资经营风险较大的产业(包括海洋矿业、海洋油气业等),主要面临三大问题:一是目前产业内企业数目不多,需要鼓励企业进入该产业;二是考虑到这些产业未来的利润是较丰厚的,目前较少企业进入的主要原因在于初始沉没成本较高、经营中面临的不确定性较多、风险较大;三是这些产业(特别是新兴产业)的技术水平都亟待提高,而企业的研发力量往往不够。因而应综合采用税收优惠政策、财政补贴及金融支持政策,调动企业投资积极性,降低企业投资经营中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同时采用财政投资及金融支持,直接投入研发活动或间接支持企业投入。结合政府期望的政策效果,若政府希望均衡要素价格不变,则应考虑利润税优惠,或财政补贴。若政府希望提高均衡要素价格不变,则应考虑采用从量税优惠。同时鉴于利润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作用力度更显著(变动幅度大于从量税),且达到同样效果所支付的直接成本④低于财政补贴,应主要考虑采用利润税政策。对于传统产业(主要指海洋渔业等)及其他需要技术改造升级的产业(如海洋船舶工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海洋化工业等),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产业发展较成熟,但技术水平不高、发展结构不合理,亟待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如深水网箱养殖的推广、高端滨海旅游业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等),但技术升级的投资成本较高、风险较大,鉴于此时政策的对象是特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的企业),因而应主要采取财政补贴及金融支持政策。注意到,尽管财政补贴见效快,但需要的资金量较大,可考虑主要运用金融支持政策,同时在专项扶持基金的设立中,可考虑发行海洋经济建设债券,募集公众资金支持海洋产业发展。对于公共基础设施及其他保障性机制建设,包括海洋工程建筑业、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渔业良种培育、病虫害防治以及海洋经济巨灾保险机制、危机管理机制的建立等,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利润率较低或外部性较强,企业投入生产建设及研发的积极性不高,难以运用市场化机制促使企业自主投资,因而应主要采取财政补贴政策、财政投资政策,敦促大企业投入建设,同时协调使用金融支持政策以通过多种途径募集资金,保证基础性及保障性设施的建设,保障海洋产业健康快速发展。#p#分页标题#e#

3.2基于海洋产业面临问题的政策选择

目前海洋产业普遍面临的两大问题是:(1)环境污染严重;(2)技术效率亟待提升,包括加快新技术研发、推动技术应用改造升级、提高产业集聚度等。基于政策工具特征及政策实施效果的分析结论,本文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协调政策以解决上述问题。

3.2.1针对环境污染的政策选择

针对环境污染这一问题,鉴于这是一项长期任务,且应发挥事前激励作用,避免企业采取高污染的生产工艺等,根据我们对四种政策工具特征的分析,应该使用税收政策进行调节。西方发达国家利用税收政策来加强环境保护始于20世纪70年代。许多国家的探索和实践证明,利用税收手段治理环境已经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有了进一步的改善。美国在上世纪70年代就开始征收硫税,从征收方法上看,一般根据主要能源产品的含硫量或排放量计算征收。碳税最早由芬兰于1990年开征,碳税一般是对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按其含碳量设计定额税率来征收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在环境政策中应用经济手段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在这方面,丹麦堪称“楷模”,推行生态税收制度不仅有效地保护了丹麦的环境,而且为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发展积累了资金,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使丹麦在欧盟国家中成为经济增长率最高的国家。利用征收资源税也可以达到节约能源的使用,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限制高能耗产品的使用等目的,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资源的浪费和过渡消耗。开采税是美国对自然资源主要是石油的开采征收的一种税。开采税可以通过影响资源开采的速度和数量来影响环境,它会抑制处于边际上的资源的开采和经营活动,促使减少资源的开采。荷兰的土壤保护税是由省级部门对抽取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从土壤保护中直接获益的单位或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其目的是为保护土壤提供资金。瑞典的一般能源税是对石油、煤炭和天然气征收的一种税。综上分析,我国海洋经济发展中,应尝试开展污染税征收,同时对海洋矿业、海洋油气业等资源的开采征收资源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低污染水平。

3.2.2提升技术效率的政策选择

在技术效率方面,我国海洋产业发展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研发动力不足。这主要是指我国现有技术落后,亟待进行技术研发,如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风电并网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及深海资源开发等所需的高新技术。这些技术一旦研发成功,其利润是客观的。目前较少企业进行研发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投资成本高、风险较大,多数企业无力单独承担;二是研发的正外部性较强,信息溢出会使得企业研发成功后极易被模仿,从而利润降低,无法弥补成本。要解决这一问题,应综合采用税收、补贴以及金融支持三种政策。首先,鉴于财政补贴政策执行成本低、反应快、效果最为直接,财政直接投入一直是公共财政促进科技创新最主要的手段,通过财政预算安排的各项科技计划、服务平台的建设、以及对企业的直接补贴等对研发活动基础性的支撑作用、人才储备和培养的作用、实现科技创新战略的政策支撑作用。因而应首先积极对重点企业或重点项目的研发活动所采用的仪器设备等进行补贴,降低企业研发的投资成本。

在企业研发成功之后,则可对研发产品进行政府采购、销售补贴等,以避免出现企业将资金投入研发后无力生产的局面,促进企业进行大规模生产,满足社会消费需要。需要注意的是,财政投入资金在管理中存在着诸多难题,要有效解决总量与结构、财政支出资金使用效率问题。而在政府采购方面则应构建科学、合理的促进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要完善其组织和规划,如建立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优化自主创新产品评标方法,编制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等,并加强部门协同全方位落实。其次,税收政策方式对研发促进作用的扭曲效应较直接财政支出小,因而可同时辅以税收优惠政策,以惠及所有企业的研发活动。税收政策在遵循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可在一定程度上加快研发活动的进程,但税收政策作用是有限的,应以最小的税收优惠成本取得最大的促进研发的效果。针对我国研发活动中所面临的突出困难,未来研发活动税收政策要在税收激励的原则、方向和方式上进行重大变革,实现我国税收激励政策设计总体考虑和各项政策的有效配合,如明确税收激励政策对接国家科技发展战略的定位,加强对科技人才培养的税收支持,税收激励的方式要突出税收中性,实现优惠税种以流转税优惠为主,对所得税的优惠实现企业和个人所得税优惠并重。

最后,金融支持政策主要体现在:一方面政府可为企业的研发行为提供信贷担保,或设立专项扶持基金,用于支持具有广泛使用性和正外部性的研发活动,已有的成功案例包括深水网箱养殖技术的研发等;另一方面政府可发行相关的债券或衍生品,募集公众资金投入研发活动,同时将研发风险分散到资本市场,由此可解决企业无力单独承担大规模研发活动的问题。最后,由于研发的外部性较强,对于企业的研发成果,政府除税收减免或补贴外,更重要的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保障研发企业的利润,从而激励企业进行研发。二是技术升级困难。这主要是指我国已经具备某些先进技术,但由于新技术的采用所需初始投资大、经营风险高,企业采用新技术的积极性不高,如我国目前深水网箱养殖技术虽然已较成熟,但仍未得到广泛推广。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技术升级的初始投资一般较高,另一方面是由于海洋灾害频发,技术升级也并不能保证完全不受灾害影响,这就使得技术升级带来的利润不一定能弥补成本,即一旦灾害发生,带来的经济损失加上技术升级投入的成本将远超技术升级前的损失。

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可对技术升级活动进行补贴,如对购买新设备进行补贴,降低企业技术升级的投资成本;其次可财政投入海洋经济危机管理机制及巨灾保险机制的建立,一方面完善海洋灾害预警机制,提高灾害预报技术,帮助企业防范风险,另一方面,当灾害发生后,根据所建立危机管理机制,及时对企业或渔民损失进行补贴以及保险理赔。三是产业集聚度不高、产业集群发展不成熟。当前我国海洋产业集群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产品档次不高,技术含量较低,规模较小。以浙江省为例,全省产值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达五百多个,诸如海洋渔业传统优势产业的提升和集群化建设项目47项,总投资123.81亿元,计划投资47.6亿元(王宁,2008)[12]。黄瑞芬、苗国伟(2010)[13]利用区位熵法⑤对环渤海和长三角经济区的海洋产业聚集度进行实证分析。结论表明,海洋第一产业(海洋渔业)存在明显的聚集性。但也说明了较多的资源聚集在低层次的初级生产上,海洋产业集群结构不合理。要解决这一问题,财税政策应着重改善产业发展的经济环境同时鼓励创新。创新这一问题我们在上文中已进行了讨论,在改善产业发展环境方面,相关财税政策一方面可投入于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如在财政预算中设立园区发展专项基金,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财政支持和财力保障,另一方面可投入建设信息平台,提供企业和经济发展的信息和数据:有关市场、消费者、竞争对手和技术发展趋势的信息数据,以及有关对集群参与者的建议与咨询报告等等。#p#分页标题#e#

4结论

篇(3)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发展绿色循环经济

国家应加大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建立划拨财政资金的途径,拟定关于细化节能的专项资金细则,真正接近绿色财政资金的专款专用。同时把与循环经济发展有关的财政支出、资金支持视作常规的支出项目、补贴项目,为构建节约型社会提供稳定的、长效的预算支持[1]。为实现这一目标,各级地方政府就必须明确绿色财政补贴范围、资金支出领域,针对滞后产能建立淘汰机制,促使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和生产厂家尽早退出市场经济发展的主体行列;针对重点节能工程、绿色产品与技术开发、生产需要等提供财政支持;建立有关于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提升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实施程度。

二、设置环境保护税种,完善绿色财税征管体制

为促进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全面实施,应及时增设环境保护税种。针对当下国家税种范围较窄的问题,应专门根据环境保护现状增加相应的特种税,例如能源污染税种、固体废弃物污染税种等,促使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广泛覆盖环境保护的方方面面,正确实施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与此同时,建立健全税收征管体制,这主要涉及设置税种、征收税负两个方面的体制。为加大征管力度,应出台更多健全的法律法规,尽量实现绿色财政税收的正规化、体系化,充分发挥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作用。

三、大力实施科学绿色税收优惠及财政支持政策

篇(4)

一、关于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分析

(一)关于服务发展的财政政策分析

财政补贴政策:财政补贴政策是一种发挥财政分配机制作用的强有力的作用,我国目前在服务业上制定出了一系列的财政补贴制度,不仅是中央在贯彻执行,而且地方也很重视对服务业的财政补贴,在一些行业中,我国推出了很多相关的财政补贴政策,我国制定了企业亏损补贴的制度,在服务业发展中,很多企业由于在这样强烈的竞争环境当中,无法获利,从而导致企业根本没有原动力,这时候就需要国家在财税上进行一定的补贴,使得有些企业能够正常的运行,甚至起死回生。国家还在很多服务业发展的薄弱环节都建立了财政补贴的政策,比如在一些新兴的行业,由于发展的时间很短,例如专业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服务业等这些发展历程短,自身的能力比较弱,资金欠缺的行业都分别制定出了补贴的具体数目,从而推动了这些新兴行业的发展。财政奖励政策:财政奖励政策是一种有效地鼓励服务业中的各行业积极创新、积极发展的一种财政政策,通过奖励激励着服务业的发展。财政投资政策:我国财政投资政策主要是通过拨出一定数量的财政资金,将财政资金投入到服务业中的各个行业,通过财政上将资金注入,促使我国服务业中的行业有一定量的资金能够使自己的企业或者各种项目能够运转,从而使其不断地拓宽自己的道路,加大投资财政投资对于服务业的发展来说非常的重要。

(二)关于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分析

减税政策:减税政策的本质即是减少了税收。减税政策主要是国家对税收的减少,也就是调整了税率,使税率下降。例如:在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中,企业应当交税的税率为25%,而当企业申请到高兴技术产业的时候税率就会下降为15%,如果能够拿到重点软件的资质的时候,企业的税率就会下降到10%,这就激发企业本身向更高水平的企业进行发展,而且又使得税收减少了,盈利增多,企业发展的势头就会更好,从而促进服务业的发展。而免税政策是指按照税法的规定,免除应该缴纳的税款。免税政策;免税就是在特定行业实行是指按照税法规定不征收销项税额,同时进项税额不可抵扣转出。在我国的服务业中,有些行业是能够得到免税政策的支持,例如:教育、医疗、卫生等行业,具体的免税政策,例如: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进行免税,这样就促进了这些行业的蓬勃的发展,免税政策给它们的发展提供了好的税收政策环境,让它们的压力变小,从而能够拉动服务业的增长。

二、促进我国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改革

(一)加强财政支持的力度

我国的服务业发展由于有很多新兴行业的兴起,这些新兴行业是服务业的薄弱环节,所以需要财政的支持使这些新兴的技术和新兴的产业能够更好地发展,从而带动服务业的发展,然而服务业的产业链不够完整的问题,也是需要财政加大对服务业的支持,促使服务业形成一条完整有序的产业链;政策资金的不够会导致服务业出现很多的不足和漏洞,影响服务业的发展,既然我国要加大对服务业的发展,我国就应该不惜余力的加大对服务业的财政支持力度。

(二)与时俱进出台财政政策

针对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时间非常关键。所以说在服务业发展中避免不了出现很多的问题,比如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业等占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在不断地下降,然而针对这一些现实问题,我国在出台相关的财政政策的时候时间比较滞后,有些问题是积重难返的,所以这些财政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就必须对这些存在的问题及时的解决,才能够避免这些服务业发展上的问题得不到快速解决的这一困境。

(三)增加税收优惠形式

从税收优惠的环节看,我国现代服务业税收优惠主要是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年度避免,缺少提取准备金、投资抵免等针对投资、研发过程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这样单一的税收优惠形式导致了企业对于科技创新的能动力下降,这样便阻碍了服务业的发展,我国应该调整税收优惠的形式,制定出多种优惠政策,从而进一步推动服务业的发展。

(四)完善税制结构

尽管国家开始实施营改增过后,在优化税制上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也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我国服务业的发展,比如我国仍然在针对一些非消费品和一些普通的消费品进行税款的征收,如汽车轮胎、护发品,从而延缓了这些行业的发展,然而还有我国的流转税所占的比例过大,而所得税的比例过小,仅占税收收入的20%左右,这也就充分地体现出了我国的税制结构的不完善,导致服务业的一些行业税收负担重,而另外一些行业税收负担小,从而更加导致了服务业的发展的不平衡,我国就应该充分的优化税制结构,做到真正的让税收政策有利于我国服务业的发展。

(五)加强财税政策的落实力度

我国颁发和制定有关的财政政策时,总的目标都是想要将财税政策落实到实处,但是如今我国财税政策的落实的力度有欠缺,没有真正的全部贯彻落实,要想把财税政策完全落实到实处需要集聚中央和地方服务业中的各行各业的力量,所以中央和地方都需要努力地将制定好的财税政策贯彻和落实到服务业中去,这样才能使得我国服务业得到财税政策的支持,获得良好的发展环境,取得一定的成效,提升服务业在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中的占比,增强我国服务业的竞争力。

作者:何晓土 单位:贵州财经大学校工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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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资源危机已经成为了全球性的公共问题,而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俨然已成为全世界的共识.在我国节约型社会理念的提出下,建设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以及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要要求.从当前世界环境状况看,其资源、能源数量正在逐年减少,我国作为世界大国,需要积极采取有效性措施,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而绿色财税的实施,对于保护环境,实现资源节约,促进我国环保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1概述绿色财政税收政策

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主要是为了推动社会经济向着绿色化方向发展所提出的一项国家性政策,该政策旨在对资源进行合理地运用,并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社会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从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发展看,该政策在上世纪的七八十年代,已经在西方的发达国家中得到了完善.而我国由于实施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时间还相对较晚.所以,在政策的完善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局限.但不可否认的是,但该项政策的实施,对构建节约型社会具有较大的推动作用.由于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企业组织、个人行为都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很容易忽视了环境的保护,而是为了实现眼前的利益,造成较大的资源浪费与生态破坏问题,不仅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还导致社会的未来发展受到较大阻碍[1].而利用科学的财政税收政策,能够充分发挥税收对于市场的杠杆调节作用,并实现公共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相互协调统一,让经济主体在实现经济发展的同时,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的重视,以更好地实现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型.从绿色财税政策作用上看,该项政策能够让投资主体的效益与社会效益实现协调统一.而实现持续发展与自主创新,成为了财税政策制定的主要着力点.环保节能技术在短期内不能达到良好的经济效益,会导致投资主体在节能技术的创新开发上承担一定风险,使其投资热情受到影响.而在这种环境下,若是政府充分利用自身的职能,并遵循市场发展的规律,对财税政策政策予以灵活的运用,就能够对市场进行有效调节,通过对节能产品、节能技术的适当政府扶持,以充分发挥其公共政策功能,促使社会经济的增长模式得到有效的转变.

2我国目前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不足

当前我国社会在发展过程中,更加重视经济增长形式的转变,虽然对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重视度不断提升,但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体制还不完善,不能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

2.1缺乏健全的税收政策

部分地方政府在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中,急于求成,为了有效转变贫困地区的落后状况,而忽视了社会经济的持续性发展,导致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对环境造成了破坏,并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同时,在财政税收政策方面,由于未将税收政策与各项财政政策的制定,与资源的节约利用充分结合起来,导致政策体系的滞后,使得社会范围内没有形成良好的环保意识、节能意识,也不能对资源浪费等现象进行有效性的约束,导致经济产业的优化升级受到了较大的影响[2].另外,在社会范围内,由于尚未形成节约型的消费形式、生产形式,使得与节约型的社会建设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很多地方政府为实现经济指标增长,而盲目引进高耗能的产业,这种做法不仅有悖于国家的产业结构调整,而且严重脱离了节约型社会的建设要求.与此同时,在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方面,相关政策体系建设也较为缺乏,使得节约型社会的构建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2.2缺乏具体的财政标准

当前,在构建节约型社会背景下,我国出台了相应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虽然,在政策的建设上,我国步伐逐渐加快,然而,在实际执行的标准上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使得收费政策欠合理、征税难度较大、税种不完善、政策执行力差等问题依然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由于资源节约型政策的标准配套制度建设还不完善,包括办公设备、家用电器、高能耗产品等节能标准,以及阶梯电价、水价、气价等政策在较多的地域还没有得到贯彻实施,使得在全社会范围内并未建立其相对有效的节约型社会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极大的限制了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执行与推进.

2.3缺乏良好的激励效果

我国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执行时间还相对较短,在政策的宣传与投入上还存在较大的不足,导致执行不到位,执行效果不突出等现象依然存在,同时也致使绿色财政税收制度对于资源节约方面的激励作用未能得到真正的体现.加之,政策对于社会上存在的资源浪费现象没有明确的惩罚措施,针对节能产品、节能技术的开发研究政策支持力不足,财政补贴欠缺等,使得社会各界的资源节约、节能技术研究积极性受到了打压.另外,我国在财政税收政策的执行上,还主要依赖于行政手段,没有形成相对独立、完善的政策管理体系,导致政策激励作用没有得到发挥,也不利于相关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落实.

3基于节约型社会环境下推进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有效开展的对策

要真正实现社会经济的发展转型,还需要在全社会范围内提高社会各界对于资源节约、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视.同时,我国政府也要结合资源环境发展现状、实际财政税收政策状况,来构建出更加合理、科学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体系,确保政策的贯彻实施.

3.1加大财政力度支持绿色循环经济的发展

在节约型社会构建背景之下,我国要加大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方面的财政投入力度,并建立完善的财政资金划拨渠道,并构建细化节能发展等相关的专项资金细则,实现真正的专款专用,把循环经济发展与财政支出相关的财政支持,作为我国财政补贴与财政支出的常规项目,以推动我国节约型社会的发展,并为其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预算支撑.基于此,就需要各级地方的政府部门更加明确财政补贴的范围以及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一方面,构建滞后产能的退出、淘汰机制,让高能耗、高污染企业推出市场经济主体;另一方面,则需要对节能技术、重点节能工程、节能产品的开发生产等提供财政上的支持;最后,还要建立关于矿产资源的有偿利用形式,并对生态补偿形式予以完善,从整体上促使我国财政政策绿色程度的提升.

3.2完善绿色财政税收制度

从我国税收政策现状看,其绿化程度还不高,没有真正形成产品全寿命周期的绿色税收体系,因此,其政策在全社会范围内激励与调控作用并没有得到真正的体现.所以,我国还需要完善绿色税制的建设,对税收提醒进行完善.具体包括:其一,在相关产品的生产环节,要增开垃圾税、污染排放税等不同的环境税种,而针对贯彻落实资源回收利用、污染物净化处理上,要适度给予奖励,进而促使生产环节实行环保、节能,避免严重的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让资源得到高效利用.其二,在资源开采环节,要对石化能源、水资源等增加资源税,并适度托大资源税的征税范围,确保资源税征收的合理性,且在计征方式上,要使从量征税不断向着从价征税方向转变,以更好地发挥税收对于节能、环保的促进作用.其三,在消费环节,需要适当的扩大消费税征收,尤其对高污染、高能耗的产品,更是要进行重点征收,以更好的引导社会生产出低能耗的环保产品,并促使消费者树立绿色消费的理念.[3]

3.3应用科学绿色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财政支持政策

虽然在当前我国的财政税收政策体系中,已有较多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税收优惠、财政支持政策.然而,由于政策体系的适用范围相对狭窄,且宣传力度不足,形式过于单一,导致绿色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所以,就需要遵循市场的发展原则,并结合环境实际状况,制定出更加完善、科学的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并注意提高政策执行的灵活性,最大限度地降低税收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阻力.此外,在财政税收政策的范围适用性上,还要进行适度的拓展,对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资源回收利用等行为进行相关的财政补贴及税收优化,并对不利于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方面的政策进行调整,形成多种形式的税收优化政策,以便推更好地构建节约型社会.与此同时,需要注意到,消费者是产品的使用者,其消费意识与消费观念,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产品的生产.所以,也要通过提高税率形式,来适度提升一次性产品的价格,让消费者降低对高能耗、高污染产品的消费,促使产业结构趋于合理化、节能环保化.

4结束语

在我国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中,构建完善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有利于推动社会经济向着健康、持续、稳定的方向发展.在节约型社会环境下,我国要建立更加完善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就需要结合实际发展需求,并综合性分析环境发展状况、经济发展状况,并提高政策执行的灵活度,高效实施与绿色环保相关的优惠政策,以提高全社会的环保节能意识,并利用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为我国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提高强有力的支持,以促使经济增长方式向着积极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平.循环经济发展与两型社会建设中财税制度创新研究[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7(05):8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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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小企业 财税 改革

一、中小企业财税支持政策的现状及不足

中小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发展态势已经逐渐由被动趋向于主动发展,事实证明,我国现行针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支持政策,尚存在不完备且阻碍了中小企业发展等不利因素。中小企业在具体经营运作中可能发生信息的不对称性、高风险的突发性等特点,这些特征也提高了中小企业的相关财务成本风险,影响了企业的获利能力,遏制了企业的发展和对投资的积极性。

在现形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市场经济中最重要且最活跃的组成部分是属中小企业,它不仅是人类社会物质财富的缔造者,与此同时,也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换句话说,中小企业在促进国家发展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中小企业在我国目前的发展过程中尚存在很多的问题和困难,一方面由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总体偏小,加之使用较为分散,针对性不强,因而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并不大。而税收优惠措施虽然较多,但一些措施有门槛限制、范围限制及时间限制,因而实际的支持力度也不大。此外,政府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也不到位,中小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负担依然偏重;另一方面还存在着许多制约企业发展的主、客观因素,比如:国家相关制度、财税支持政策及社会观念等。这些问题和困难都严重的阻碍或限制了我国中小企业的良性发展,如果这些问题和困难得不到妥善的处理和解决,那么将会直接影响到我国中小企业的顺利发展,也直接的限制了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因此,加强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完善国家制度、财税支持政策等,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二、中小企业财税支持政策有效策略

1.财政补贴方式

财政补贴是国家为了适应某种特定的需要而向中小企业所提供的一种无偿性资金补助。财政补贴主要是由政府部门、实施,其属于政府性质的无偿性转移支付,主要针对中小企业的财政补贴支付,进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降低中小企业的生产成本,使中小企业能够在生产过程中可以获得更高的利润或减少亏损发生的可能性。

中小企业利用国家财政补贴,采取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生产技术能力、突破企业市场占有率等。中小企业财政支持主要表现在:对中小企业的就业方面补贴、科研方面补助、出口补贴、技术创新支持、管理人员相关培训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补贴为中小企业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等,促进中小企业扩大出口业务、加强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引导中小企业实现科技进步,辅助中小企业吸引专业型人才、提高企业中员工的技术和管理水平等。财政补贴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财税政策的工具中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而且是最为直接的政策工具。

2.财政投融资方式

财政投融资是一般性财政投资和一般性商业投资两者之间的一种政府性投资方式,它是由政府通过信用的方式来将各种闲散资金进行筹集,并交由财政部门进行统一管理,采取直接或间接的贷款方式,将筹集来的资金投向急需要运作资金的相关企业。中小企业的财政投融资支持主体多指由政府出资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或者是特定的商业性金融机构,主要扶持对象是国家鼓励发展的中小企业,主要以信用担保来实现中小企业筹集资金,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和偿还能力,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增强中小企业融资可能性,拓宽中小企业融资空间。

我国的财政投融资的主要形式包括:政府性质的零息贷款、贷款贴息及信用担保等,其中,信用担保主要是由专门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提供相关融资担保,进而解决中小企业在融资贷款过程中由于资历受限而无法取得融资的难题。信用担保与其他的政策性资金政策支持相比,可以用最少的投入来满足企业更多方面的需求,在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方面充分的发挥了作用,是我国目前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投融资政策方面的主要形式。

3.税收优惠方式

中小企业的财税支持政策中的税收优惠是指国家为了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增强中小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特定的减轻或减免某些经济部门、某产业及处于特定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来实现降低其税收负担的一系列财税政策。我国的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相关税率优惠、税收减免、加速固定资产折旧、退税、规定起征点或免征额等。

税收优惠与其他的财税政策工具相比较,税收优惠政策是最直接且最有效的工具,它既可以针对我国所有的中小企业相关主要问题,也可以有选择的对中小企业给予相关扶持,体现了政府的主要政策目标。而财政补贴和财政投融资,主要是用来针对不同的中小企业所反映出的个性问题,针对相关符合要求的项目来选择方式进行资助。

三、总结

我国现行的财政体制下,地方政府利用财政政策来实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能够拥有较大的自主决定权,而相关的税收政策决定权多数集中在中央政府部门职权之下,利用税收政策更好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主要范围是位于全国范围内,地方政府能够利用的政策资源存在非常大的局限性。

篇(7)

排污收费是指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法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和个人收取费用.征收排污费的目的,是为了促使排污者加强经营管理,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治理污染,改善环境.我国排污收费制度始于改革开放之初.1982年7月国务院颁布《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标志着我国排污收费制度正式建立.我国排污收费政策的管理对象是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环境要素来说,排污收费的对象包括水、大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污染.排污费种类分为污水排污费、污水超标准排污费、废气排污费、固体废物排污费、危险废物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和加倍收费等六种,共计124项因子.我国排污收费执行程序包括申报、核实、核定、依法征收、强制执行、排污费减缓免等一系列步骤,征收标准也有明文规定[3].

1.2环境税收政策

环境税收政策是一种调节企业和个人经济行为,以防止环境污染和破坏、保护环境的经济手段.狭义的环境税收政策是指对开发、保护和使用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对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污染、破坏和保护程度进行征收和减免的一种税收,即目前学者提出的环境税概念.我国当前并没有开征专门的环境税.广义的环境税收政策包括与环境和资源有关的税收和优惠政策、环境收费政策.我国现阶段的环境税收政策以收费为主,税收为辅,少量的税收政策零散地存在于资源税、消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等税种中.同时,在我国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相关征收规定中,也有许多涉及环境和资源保护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这些优惠政策的目的在于鼓励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废旧物资回收、鼓励清洁能源生产和鼓励环境基础设施建设[4].

2现行环境保护财政政策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通过运用财政经济政策,在促进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2.1财政用于环境保护投入的总量不足

根据国际经验,当环境保护投入占GDP的比例达到1%-1.5%时,可以控制环境污染恶化的趋势;当该比例达到2%-3%时,环境质量可有所改善(世界银行,1997).从2007年开始,我国统计年鉴把环境保护列为单独的财政支出项目.在2007年至2012年这六年里,虽然财政用于环境保护这个项目的支出在绝对值上呈增长趋势,但占当年财政支出和GDP的比重则略有波动(见表1).环境保护支出的增幅偏低,而且同控制环境污染的理想水平相比,我国环境保护支出明显偏少,占GDP的比重过低.环境保护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也跟不上GDP的增长速度.另外,我国并没有建立起有利于财政投资稳定增长的政策法规体系,环保投入没有稳定的增长机制。

2.2排污收费制度不合理

2.2.1排污收费标准过低我国排污收费标准过低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只对超过排放标准的污染物收费;二是收费数额远低于治理成本,也低于所获收益.例如,高污染企业如果不采购污水处理设备、偷排污水,每月得到的经济收益可能高达几十万,而环保部门最高罚款限额仅为十万元.若是企业花费几百万或几千万购买一套污水处理设备,从眼前利益看,反而是不划算的.出于对眼前利益的考虑,企业宁愿交十万元的罚款,而不愿花时间和资金去治理环境.

2.2.2征收面窄,收费项目不全现行的排污收费政策只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征收,难以刺激企业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物的排放.国家只对超标污水、废气、废渣、噪音等进行收费,面对新的污染源如震动、放射、玻璃反光、热污染等,没有足够重视.在制度的制定上存在滞后,不能及时有效地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发生.

2.2.3排污费的管理混乱对于排污费,我国缺乏统一的管理模式,中央和地方各省往往采用不同的管理方法,这就造成了管理上的混乱《.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必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有的地方财政困难,难以保证环保部门的经费需要,地方财政层层截留中央级收入,人为地将属于中央级的排污费缴入地方国库,挤占挪用排污费[5].

2.3缺乏一套完善的环境税收体系

我国目前尚未真正建立起完善的环境税收体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2.3.1没有设立专门的环境税种我国目前尚未开设真正意义上的环境税,缺少针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或产品课征的专门性税收,只存在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税种,即资源税、消费税、城建税等.这些税种在保护资源和环境、治理污染的过程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其本身设立的初衷并不是为了保护环境.因此,这些税种保护环境的作用非常有限,难以成为稳定的治理环境的税收收入来源.

2.3.2有关保护生态环境的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缺陷在现行税制中,促进环境保护的税收优惠存在形式单一,仅限于减、免税,在实际操作中缺乏灵活性和针对性.例如,很多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期限只有五年,由于环保产业的投入大、投资回报率低,短时间内甚至没有收益,所以五年时间偏短.总的来说,有关保护生态环境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只是很有限地发挥了作用.

3环境保护财政政策的国际经验借鉴

早在二十世纪,西方发达国家就开始关注环境保护问题,并在环境保护财政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方面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和举世瞩目的成就.

3.1财政投资政策

根据国际经验,当环境污染的投入占GDP的比例达到1%—1.5%时,可以控制环境污染恶化的趋势;当该比例达到2%—3%时,环境质量可有所改善.发达国家在20世纪70年代环境保护投入已经占到GDP的1%-2%,其中美国为2%,日本为2%-3%,德国为2.1%,随着时间的推移,发达国家的环境保护投入逐年增长.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环境保护财政投入明显偏少,占GDP的比重过低,并且没有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合理的增长[6].

3.2财政补贴政策

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制定了政策,对控制污染的行为给予直接财政补贴.但由于直接补贴政策有悖于“污染者付费”的原则,近年来一些国家开始由直接财政补贴转向了间接财政补贴.间接财政补贴包括比例退税、减免税收、特别扣除、投资减税等形式.间接补贴实际上是一种税收减免政策.近年来,加拿大、英国、美国、法国等都对石油和天然气的生产以及核能的开发给予了财政间接补贴,即税收减免优惠,纷纷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环境保护.我国虽然也有财政补贴政策,但是间接补贴占的比重较小、涉及的面较窄[7].

3.3环境税收政策

目前世界上开征的环境类税种主要有以下几类:(1)燃油类税.包括燃料消费税、石油产品消费税、矿物油税等.该类税种为第一大类环境税,共计有42个国家征收,收入占环境税总收入的80%以上(.2)车辆类税.包括车辆登记税、车辆使用税等,其征税对象为各类机动车辆.开征该类税种的国家有35个,是第二大类环境税(.3)能源税.能源税的征收对象为煤、电力、天然气、石油等能源产品(.4)碳税.碳税的征税范围为矿物燃料及能源产品,根据不同燃料或能源的含碳量确定计税标准(.5)硫税.硫税是对排放到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污染物征收的一种税(.6)废物处理税.包括废物税、垃圾填埋税等,其征收对象为一般生活性废物、建筑垃圾、工业废物等(.7)其他.除以上六大类环境税外,国际上开征的环境税还有包装税、臭氧层破坏物质税、农药税、空气污染税、噪声税等.相对于我国的排污收费制度而言,国外的环境税收政策涉及面相当广泛,其税种几乎涉及与环境污染相关的方方面面.不仅如此,国外的环境税的税负还非常重,在重税负的压力下,企业和消费者必须选择有利于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8].

4加强我国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选择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财政政策的现状,通过借鉴国外的经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我国的环境保护财政政策选择.

4.1拓宽环保资金筹措渠道,增加环保资金的财政投入

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需要巨额的资金投入,政府必须加以鼓励和支持.为了改变我国目前财政用于环境保护的投入不足现状,政府应该努力做到以下几点:首先,政府可以通过立法形式确定一定时期内政府环保支出占GDP的比重,建立环保投资增长机制.这样,环保支出便有了法律的保障.其次,政府有必要寻求其他的资金筹措渠道.针对这一点,可以考虑建立环保专项基金.对于专项基金,要做到有偿使用,滚动发展.基金的来源可以是罚没收入、企业赠予等.基金的管理要做到专款专用,一般可用来建设环保基础设施.最后,政府可以多支持鼓励环保产业的发展.一方面,环保产业本身可以起到保护环境、治理污染的作用;另一方面,从政府角度而言,环保产业的兴起和发展意味着私人资金投入到环境保护中,分担了政府部门的财政压力.我们可以借鉴国际经验,积极运用比例退税、减免税收、投资减税等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生态环保领域,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9].

4.2改革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

我国现行排污收费制度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政府部门必须针对不完善的方面进行改革.改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首先,提高现行的收费标准.按照“谁污染,谁付费”原则,推进环境污染外部成本内部化,杜绝企业花钱买“排污权”的想法.同时,可改变现有的超标收费方式,采用只要排放污染物就付费、超标排放加倍处罚的方法.其次,扩大排污收费的征收面.随着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很多新的污染源,例如微波辐射、电磁辐射、高技术污染、热污染等.排污收费制度必须根据现实需要,将这些新的污染源纳入收费项目中.最后,加强排污费的管理.征收排污费所需要的人员和资金必须纳入国家预算管理,征收上来的收入直接上缴上级部门.监管部门也要加强监督,确保排污费收入专款专用.

4.3建立健全环保税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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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燃料税

为减少石油消耗和CO2排放,英国对汽车燃料实行高税收政策。对常规汽油来说,燃油税、增值税大约占其价格的75%左右。为鼓励消费者使用清洁能源,对不同燃料类型的车辆,实行不同的燃料税税率:常规汽油为47便士/升,生物柴油为27便士/升,液化气、压缩天然气为10―12便士/升,氢燃料免税。

(二)车辆税

为鼓励消费者购买低油耗、低排放车辆,英国实行车辆税,每年征收。如2001年英国交通部改进车辆税收体系,按不同油耗和排量增收车辆税,车辆税分个人车辆和公司车辆。个人小汽车的车辆税按CO2的排放量和燃料类型划分为6个等级。燃油经济性好、低排放车辆的车辆税大大低于其他车辆(见表)。

公司车辆的车辆税按照车辆购置价格的百分比征收。对清洁燃料车,如电动车、双燃料车、液化石油气车或液化天然气车,给予一定的折扣。车辆税由驾驶车辆的雇员交纳,而不是公司承担。

二、财政补贴

英国政府除制定税收政策外,还为购买清洁燃料车辆的消费者和对现有车辆进行改造,以降低排放的消费者提供财政补贴。补贴采取定额补贴方式,按照车辆的重量类别、所选减排装置分类,但最高补贴不超过发票价格的75%。

三、汽车燃油经济性标识

1999年12月欧盟出台了汽车燃油经济性和CO2排放信息标识的指令(1999/94/EC)。目前,该指令正处于修订阶段,新的修正案将在2008年推出。英国从2003年起进行试点,在6个汽车展览室使用标识。试点结果表明,消费者认为标识提供的信息很清楚,简单易懂。因此,英国政府计划在自愿的基础上,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正式实施汽车燃油经济性标识。

篇(9)

R&D(研究与开发)投入代表着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对企业当前的经济效益以及长远的发展都至关重要,所以在现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企业开展一些R&D活动已经成为一种潮流。因为R&D活动能够巩固企业的市场地位,同时又可以保持企业的生命力。自《2000年全国R&D资料清查资料》公布以来,国内外关于中国区域研究与开发现状的研究逐渐增多,政府也越来越重视企业R&D的投入,不断出台有关的政策引导和激励企业的研发活动。然而,R&D活动的投资成本高、投资风险大,不可避免的出现企业进行R&D活动的积极性明显不高,同时也大大消弱了企业进行原始创新的动机,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研发动力。仅靠市场的力量是无法有效的激励企业进行R&D活动的,因此,政府部门进行适度的干预和调控是不可或缺的,其中财税补贴政策的影响是较为明显和有效的。财税补贴是一种直接补贴形式,指政府在一定时期内根据政治经济的形势,对特定的地区、产业、部门、企事业单位或居民提供一定数额的财政补助和津贴。而且财税补贴政策进一步激励了企业进行R&D活动,大大加强了企业进行R&D活动的信心和创新的动机。

一、文献回顾与假设提出

关于财税补贴对企业R&D的影响的问题,国内外学者都对此进行了大量相关的研究。首先在税收政策方面很多人研究了税收优惠政策对R&D活动的影响,布朗温·霍尔(Bronwyn Hall)(2000)提出了三种评估税收优惠政策的方法;瓦达(Warda,1996)设计出了B指数作为研究税收政策对R&D活动的影响。在研究税收政策对企业R&D活动的影响,很多学者得到了一致的结果。而20世纪90年代末学术界又对财税补贴激励企业R&D活动进行了研究。早期的研究主要是集中在政府资助对刺激企业增加自身R&D经费的促进作用上,即政府R&D补贴对企业R&D活动的杠杆作用。卡普龙(Capron,1997)的研究表明,在西方七国集团中,政府长期资助的领域内(如个人计算机、通信技术等)对企业的研发有着明显的刺激作用。同时斯潘斯(Spence,1984)认为,财政补贴能够促进企业从事更多的R&D活动。近年来国内学者如洪琳琳、戴晨等人也对此问题进行了相关的研究,在不同层次上提出了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关于财税补贴对R&D活动的影响程度,诸多学者采用了不同层面和不同来源样本进行了分析,得到的结论也差不多相同。这在一定程度上都说明了财税补贴对企业R&D活动具有激励作用。

本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探讨财税补贴对企业R&D活动影响的实证分析。在以往的研究中,大多数考虑的都是其他政策与财政补贴对企业R&D活动影响的对比分析,而本文专门考虑了财税补贴对企业R&D活动的影响。很多研究表明财税补贴对企业R&D活动具有激励作用,同时降低了企业研发投资的成本,所以本文假设:财税补贴与企业R&D活动投入呈现正相关。

二、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

本文选取2011年、2012年、2013年三年的数据以财税补贴对数为自变量分析财政补贴与企业R&D活动投入两者之间的关系。有关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并对数据进行了筛选,剔除了以下样本:(1)小型企业;(2)业绩过差的中型企业;(3)数据不全的公司。数据分析采用EXCEL和statall统计软件。

(二)模型建立与变量定义

根据假设,建立模型,检验财政补贴对企业R&D活动的影响。

模型:RD=a0+a1SUBSIDY+a2LNSIZE+a3 ROA+a4CHARACTER

三、实证检验

回归分析:

我们以财税补贴对数为自变量,分析财税补贴对企业R&D活动投入的影响,回归结果如下:

检验结果表明:第一,财税补贴与企业R&D活动投入之间表现为正相关关系。这个结论用企业R&D活动投入与财税补贴对数通过多元线性模型回归结果可以清楚地看到,在每万元销售收入的财税补贴强度增加时,企业每万元销售收入的R&D投入也呈现上升的状态。第二,企业R&D活动投入与公司规模呈现显著负相关。企业成长是一个过程,企业规模的大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成长的不同阶段。在初创期,企业规模小,盈利能力不稳,抗风险能力不足;随着企业规模的增大,企业生产能力逐渐变稳,创新的能力也逐渐增强。企业在规模扩大的过程中,急于过大企业现有的规模,缺乏了R&D投入的动力,所以在企业R&D的投入上也会做相应的减少,来支持企业规模的扩大。第三,企业R&D活动投入与企业性质呈现不显著正相关。这个根据企业性质的不同,企业发展的重点也是不相同的,例如一些科研企业,他们的重点本来就是研究与开发,所以在R&D的投入上会倾注大量的资金;但对于一些加工企业,他们的重点是加工产品,那么资金的分配自然很明了,R&D投入比重自然会比较小。第四,企业R&D活动投入与盈利能力呈现显著正相关。在公司盈利能力为正的情况下,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比较高,而且公司有足够的能力去创新,去开发新的资源,这也促使企业把大量的资金投入到企业的R&D活动。

四、小结

本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对财税补贴与企业R&D活动投入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财税补贴与企业R&D活动投入之间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分析结果表明财税补贴政策给企业R&D提供了资助,直接降低了企业R&D的投资成本,对R&D活动有着激励的作用;同时,财税补贴对企业资金的筹集具有积极的影响。政府给予企业的财税补贴是企业筹集R&D经费的一种重要形式,我国近年来十分重视对科技活动尤其是R&D活动进行财政资金支持,每年都要拨付大量的科技拨款项以直接投资或者扶持企业进行R&D投资,这在一定程度上都激励了企业对进行R&D投资的积极性。通过本文财税补贴对企业R&D活动影响的研究,我们应该大力提倡和发展财税补贴,来激励企业创新的积极性,激励企业R&D活动的开展,促进我国科技的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1]戴晨,刘怡.税收优惠与财政补贴对企业R&D影响的比较分析[J].经济科学,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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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目前,我国融资租赁业在税收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例如:流转税较为混乱、相关的流转税税收政策较为复杂等[1]。这些问题导致我国融资租赁业在税收环境下存在不公的现象,进一步阻碍了我国融资租赁业的稳健发展。鉴于此,本课题对“我国融资租赁业增值税扩围”进行探讨与研究具有尤为深远的重要意义。

二、增值税扩围对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影响分析

(一)使抵扣链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同时降低了承租人的实际税务

由于在税法层面上,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被当作是金融保险业,在征收营业税的情况下,对承租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便致使承租公司没有办法对进项税额进行抵扣,最终导致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为了这方面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基于实务操作过程中,出租人一般利用委托购买等方法把租赁物购买发票开具给承租人,这样便使企业的交易成本得到大大增加,同时也加大了操作上的困难度。

在营业税转化为增值税之后,融资租赁企业能够对承租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让其成为增值税链条当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另外,使用融资租赁模式得到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包括了诸多部分,例如:设备原值、租息以及服务费等[2]。由此可见,承租人能够用来抵扣的进项税额变多,进而减少了实际税负,同时无论是收入还是利润,均得到增多。另外,对于承租人而言,增值税扩围还具备利好消息。

(二)使税收环境不公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在流转税较为混乱、相关的流转税税收政策较为复杂等问题下,使得税收环境存在不公平的情况。通过增值税扩围,正好解决了这方面的问题。现状下归纳试点的是有形动产的租赁,以有关规定为依据,对于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融资租赁企业不能再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两者区分开来,都征收增值税,并且将税种进行了统一。另外,在计税依据方面,对于具备经营资质的企业,在融资租赁业务开展上,以差额的方式进行征税,除此之外剩余的均需全额缴纳税收。

三、增值税扩围背景下优化我国融资租赁业流转税制的有效策略探究

(一)对具体租赁业务政策进行完善

对融资租赁增值税的范围进行积极扩大,使融资租赁业实现全面覆盖,对于租赁标与物的范围,还有租赁的多样化业务形式均需要进行扩大。这样,能够使融资租赁业税收环境得到更进一步的统一及公平。并且,还能够为融资租赁企业提供便利,使其在开展企业时能够顺利进行。另外,在业务操作方面,无疑也提供了便利,使融资租赁企业的遵从成本得到大大节省。

(二)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

对于财政补贴,是一种无偿的转移性支出,适用于扶持与调节当中。但是扶持与调节需要具备一定的时期与范围。有学者经市场调查表明: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能够使融资租赁业流转税制得到优化。因此,可以在各个省市出台“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对符合政策的地区给予申请扶持资金的资格,等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发放这部分扶持资金。在过渡期内给予适当的财政政策扶持,同时渐渐对其进行规范,这样便能够使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得到有效保证。

(三)完善地方性法律法规

完善地方性法律法规能促进租赁业的稳健发展。例如:天津市所颁布的《关于促进我市租赁业发展的意见》,此项法规便很好地促进了天津市租赁业的发展。对于有关于租赁业的法律法规,在完善的过程中,需要明确相关性财税政策,例如:政府补贴、税收政策以及折旧等。另外,法律法规的内容也需要具备明确性,例如充分落实行业规范,全面促进发展等。

(四)构建统一的监管部门

对于我国租赁业而言,构建统一的监管部门显得极为重要。在统一的监管部门的作用下,融资业才能更具发展空间,进一步使我国融资租赁业流转税制得到有效优化。要想实现租赁业在监管方面的统一性,对于商务部与银监会,便需要舍弃其中一个。对于选择商务部还是银监会,诸多学者提出了不同的意见。笔者认为把监管权交给商务部更为有效。租赁属于企业的一种营销方法,若将监管权交给银监会,便极有可能造成严格监管,进而使租赁业的发展受到了很大程度的局限[3]。而交给商务部,则更容易实现统一监管。与此同时,对于监管审批制度与税收政策两方的协调工作进行完善显得极为重要。对于监管机构而言,需对融资租赁企业的资质审批进行规范,进而将融资租赁企业的准入门槛适当地降低,这样便能够让税收优惠政策给予更多的企业享受,从而促进我国融资租赁业的稳健发展。

四、结语

通过本课题的探究,认识到增值税扩围对我国融资租赁业产生的一些影响。同时,在增值税扩围的背景下,对我国融资租赁业流转税制进行优化显得极为重要。然而这是一项系统化的工作,不能一蹴而就,需要从多方面进行完善。例如:完善具体租赁业务政策、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以及构建统一的监督管理部门等。相信做好以上这些,我国融资租赁业流转税制将更具优化性,进一步为融资租赁业的稳健发展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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