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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经济学价值理论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一、马克思的价值学说
(1)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决定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有两种含义:第一种是指平均劳动时间,它决定商品的价值量;第二种含义是指社会总劳动分配上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它实现商品的价值量。对于价值构成,马克思把商品价值分为三个组成部分:代表生产上消费掉的转移到产品中去的不变资本的价值部分(C);补偿可变资本的价值部分(V);剩余价值的部分(M)。商品的价值(W)=C+V+M。对于价值规律,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量的规律;既包括价值交换的关系,又包括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关系。总的说来,价值是价格的基础,价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
(2)马克思价值转形理论。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是以现实价格波动为中心。在简单商品生产情况下,价格是直接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到了资本主义社会,随着生产的社会化,价格不再直接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而是直接围绕转形价值上下波动。价值转形有三个层次:首先是价值由于产业资本的参与分配转化为生产价格。资本不创造价值,但资本仍然参与价格的形成。所费资本(C+V)转化为成本价格(K),又由于等量资本要求获得等量利润,因此,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利润又转化为平均利润(P)。这样,就转化为生产价格=K+P。其次价值由于商业资本的参与转化为完全的生产价格。商业资本是有一部分产业资本形成的。商业资本不具有生产剩余价值的职能,但具有实现剩余价值的职能。因而也属于职能资本,从而也要求取得平均利润。由于商业资本的介入,商品的价格就由产业部门的生产价格加商业利润加纯粹流通费用构成,这就完成形态的生产价格转变。最后价值通过土地所有权的参与再转化为垄断价格。土地由于所有权的存在使它具有包括绝对地租、级差地租和垄断地租三种形式的地租。商品的价值就转化为成本价格+产业利润+商业利润+绝对地租+级差地租+垄断地租,最终形成垄断价格。
(1)边际效用价值论。这种理论认为商品的价值决定于边际效用,该理论是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一些奥地利经济学家提出来的,所以,又称奥地利学派,主要代表有门格尔、庞巴维克、维塞尔等。以后以杰文斯和瓦尔拉为代表的数理经济学派与以克拉克为代表的美国学派都从不同的角度发展了边际效用价值理论,而当代西方经济学大都是以边际效用价值理论作为分析经济问题的基础。
(2)均衡价值论。均衡价值论又称均衡价格论,它认为商品的价格决定于供给价格相交之点。供给价格受生产费用决定,需求价格受消费者的边际效用决定。均衡价格论是当代西方价格理论的一个重要学派,其中主要以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的局部均衡价格论为代表,一直到后来法国经济学家瓦尔拉的一般均衡价格论,还有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等提出的动态均衡价格。
(3)“创新”价值论。这种观点通过引入新产品、新技术、采用新的生产方法、开辟新市场、引用新的原材料、实现企业的新组合等。自动创造新的价值。因此,“创新”价值论又称自动化价值论。这种理论是由美籍奥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熊彼特提出来的。他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1942年)等书中宣称边际效用价值论要优胜于劳动价值论,而他的“创新”价值论则最为科学。
三、马克思经济学与当代西方经济学价值理论之比较
马克思经济学和当代西方经济学对价值问题都作了详细的研究。在某些方面,二者也具有共同之处,但从本质和总体上看,二者的区别是极为深刻的。
(1)关于价值的本质和决定。马克思经济学继承了古典经济学的研究成果,通过决定商品交换价值的内在基础的分析,抽象出价值并把价值和交换价值明确区分开来。马克思通过对商品二因素的深入分析,发现了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价值,价值是体现生产者的一种神会关系。
当代西方经济学家则把交换价值、价值同价格融为一体。如作为当代西方经济学基础的均衡价格论,取消了价值作为商品本质特征的地位,把供求关系对价格的影响归纳为价值决定,并采取价格决定价格循环论证的方法,把价值体现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归结为市场买卖双方之间的供求关系。另外西方经济学家特别强调知识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知识可以提高劳动的复杂程度,从而创造更多的价值。
(2)关于商品价格的形成。在价格形成上,马克思经济学与当代西方经济学的共同特点在于都是从个别商品价格与一般商品价格两个方面分析其决定和变化的,二者都认为商品的供求关系会影响个别商品的价格,而纸币发行过多则会导致一般价格水平的上升,即出现通货膨胀。但西方经济学更进一步地对需求和供给对于价格变动的伸缩性(弹性)作了更为具体的量的分析,提出了计算弹性大小的公式,进而分析了决定一种商品弹性大小的因素。
区别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决定商品价格的基础上,马克思坚持由社会必要劳动决定的商品价值是商品价格的基础,而当代西方经济学则把商品的边际效用或商品的生产费用作为价格基础,进而又以供求的均衡价格作为决定价格的基础。(2)在对待供求均衡的经济意义上,马克思认为供求均衡只具有分析方法上的理论意义,对于分析商品价值决定则毫无实际经济意义,而且从长期的平均来看,供求总是一致的。当代西方经济学把供求均衡作为决定商品价值(他们称为均衡价格)的基本条件,供求不均衡则被视为价格偏离均衡价格。(3)在决定供求变化的因素上,马克思特别强调了收入在不同阶级之间的分配和商品的价值变化对于供求的调节作用;而当代西方经济学是从供求的变化和生产费用的变化来说明商品本身价格的变化。
四、结论
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尽管不排斥供求对价值、价格的作用,但是没有过多的去研究供给和需求是如何参与价值、价格的决定;而西方经济学着重研究供给和需求决定的价格理论,研究供给、需求价格机制的作用如何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对于我们正确认识价格与供求关系,更有实际意义。
但西方学者则不同意马克思的上述观点,在马歇尔均衡价值理论产生之前,他们或主张多元价值论,或主张主观价值论。价值源泉多元论的产生最远可以追溯到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威廉.配第,他的“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的名言,为后来的西方学者们所普遍接受,并发展为劳动和土地等要素共同创造价值的多元价值论。(需要说明一点的是,马克思虽然也认同配第的“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的名言,但是由于马克思认为财富与价值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范畴,所以,尽管劳动和土地共同创造了财富,但是创造价值的就只能是劳动一个因素。至于西方学者则显然是假定“财富”与“价值”这两个范畴是可以等同使用的范畴。)依价值多元论的解释,价值的源泉不仅包括劳动要素,还应包括资本等非劳动要素。也就是说,构成产品成本范畴的各个因素都是商品价值的源泉,因为在他们看来,从产品使用价值的创造或产品的供给离不开所有要素的共同配合。这种从供给角度或成本方面分析价值源泉的理论就是所谓的“生产费用价值论”。应该承认一点的是,尽管生产费用价值论从具体的价值决定因素来说是属于多元价值论范畴,但是如果从主客观价值论的划分来说,生产费用价值论则无疑可以归入客观价值理论范畴,因为成本投入对生产商品的企业来说是实实在在的和客观的。
至于西方经济学中的主观价值论,虽然早于18世纪中叶就已出现,但完整理论体系的形成则是在19世纪70年代由奥地利学派门格尔、英国的杰文斯和洛桑学派的瓦尔拉斯等人完成的。他们在“边际效用”概念基础上指出,决定商品价值的因素并非供给方面的生产费用大小,而是消费者需求方面的主观因素,即商品给消费者所带来的边际效用大小才是决定商品价值的唯一因素,这即所谓的“边际效用价值论”。据西方学者认为,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出现“彻底地解决了”斯密在《国富论》中所提出的“水与金钢石的价值悖论”难题。
边际效用价值理论的出现,标志着西方经济学中的主观价值论产生。那么,“价值”究竟是一个主观范畴还是客观范畴?19世纪末英国剑桥大学经济学家马歇尔通过均衡价值理论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调和。在他认为,价值既取决于供给因素,又取决于需求因素,从供给方面来看,生产费用是决定产品价值的因素;从需求方面来看,效用或边际效用是决定产品价值大小或有无的因素。商品的最终价值决定在于供求双方的共同作用,这一价值理论就是所谓的均衡价值论或均衡价格论。由于供给方面的“费用”因素属于客观范畴、需求方面的“效用”因素属于主观范畴,因此,价值这一概念在马歇尔认为便既带有主观性,又带有客观性。
二、对私有经济的不同认识:价值源泉之争的实质
经济学家与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之间发生的价值理论之争,从形式上看是经济学理论本身或学术观点之争,然而,隐藏在理论背后的则是一个重大的阶级利益冲突问题,或者更具体地说体现了双方对发展私有制经济的态度问题。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所最终得出来的基本观点或结论是:在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条件下,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利益冲突或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而生产费用价值论、边际效用价值论以及均衡价值论则无视资本主义社会中两大阶级之间的矛盾、对立与冲突,认为二者是和谐的关系。
熟悉政治经济学的人都知道,马克思在劳动价值理论基础上以铁一般的逻辑推导,建立了他的剩余价值理论(即资本家剥削雇用劳动者剩余劳动的理论)并进而得出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历史唯物主义结论。对于剩余价值理论的分析,马克思是通过对一个具体的生产过程的剖析来进行的,确切地说是通过对商品价值构成及形成的分析来进行的。马克思认为,生产过程中所投入的人力成本(工人的活劳动)和物力成本(机器设备、原料、燃料等生产资料)在形成为商品后或者说形成为使用价值后,其价值构成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和投入的物质资本相对应的不变资本价值:依据劳动是价值唯一源泉的理论,机器、厂房、原料等物质资料是不可能创造价值的,它们在生产过程中只转移其自身价值,资本家投资于物质资料上的资本因此被称为不变资本;第二部分是和人力资本相对应的工资部分:依据劳动价值理论,这一部分是可以通过工人劳动在生产过程中再生产出来,它构成商品生产过程中的新创造价值的一部分,在马克思资本理论中,它被称为可变资本;第三部分是超过生产之初所投入的资本量的价值量:这一部分就是剩余价值。根据活劳动创造价值而物化劳动只转移价值却不创造价值的理论,剩余价值部分显然只能来自于工人的活劳动本身,而与资本家所投入的物质资本是没有关系的,物质资本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仅限于创造使用价值。由些马克思得出结论,资本家凭借他们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即生产资料私人所有的制度)而无偿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也就彻底地体现了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剥削的程度或剥削率则可以通过剩余价值在可变资本或工资中的比率来衡量。进一步地,对于资本家这种无偿占有工人剩余价值的剥削行为,无产阶级显然应该联合起来进行抗争,确切地说是应该联合起来共同这种人对人实施剥削的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度,建立一种劳动者联合体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社会。可见,“消灭剥削”、“消灭私有制”、“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劳动价值理论最终的必然结论。
然而就西方经济学家来说,对现存社会制度(即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的永恒性和合理性的判断与认识,使得他们自然要坚决抵制并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否则他们将无法抵挡马克思的铁一般的逻辑推论。的确,依据西方学者的价值源泉多元论,是无法得出消灭私有制的结论的。因为根据生产费用价值论,不仅生产过程中的活劳动投入创造了价值,而且物化劳动(即资本等非劳动生产要素)也创造了价值,这样自然地,资本参与剩余价值的分配便天经地义;顺理成章,西方经济学家也就认为,资本对雇用劳动的剥削无从谈起,消灭私有制便没有必要或依据,资本主义社会成为一种永恒不变的理想社会。生产费用价值论被均衡价值论取代后,西方学者进一步地认为,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永恒不变的假定前提下,再象古典政治经济学家那样继续关注价值理论的讨论已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了,因此,他们也就将研究的重点更多地投放在价格理论上,而非价值理论上,在马歇尔看来,讨论价格问题的意义已超过价值问题的讨论,这一观点几乎为现代西方所有经济学家所接受。
三、“价值”定义的差异:价值理论存在分歧的直接原因
价值理论之所以存在分歧或争论,根源虽然在于争论双方对“私有制经济”合理性以及“消灭私有制”的认识迥然不同上;但直接的原因则在于论战的双方所给予的价值范畴的定义是不同的。换言之,马克思价值理论中的“价值”范畴和西方经济学中的“价值”范畴存在着定义上差别。由于大家是在不同的含义上理解“价值”这一范畴,因此可以得出结论:马克思理论中所讨论的“价值”并不是西方经济学所要研究的“价值”;而西方经济学中所说的“价值”含义也绝对不是马克思意义上的“价值”。这样,在不同的“价值”定义基础上讨论价值的源泉,显然不可能形成一个统一的价值理论。其实,什么是“价值”与什么是“价值的源泉”(或价值的决定)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问题,前者是对“价值”这一概念本身下定义,后者则是探讨决定“价值”量的具体因素或者说探讨价值的实体是什么这一问题。
众所周知,经济学家的重要任务或使命之一是研究如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然而现在我们发现,在价值理论的讨论中,我们这些以讲究效率而著称的学者们却陷入了一个永远不可能得出一个确切结论的无谓争论之中,也就是说,在不统一“价值”范畴定义的前提下争论价值的源泉只能是浪费时间与精力。我们认为,如果理论界需要将价值源泉问题讨论清楚,那么,首先应该讨论的是价值的概念本身,即我们所习以为常的“价值”范畴,到底该如何定义?
概括说来,理论界对于价值范畴本身的(经济学)定义或理解,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斯密对价值的定义。斯密接受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带有表面化或现象化的看法,他认为,“价值”一词通常有两种意思,一方面是指“使用价值”,另一方面是指“交换价值”。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斯密说:“价值一词有二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1)
二是马歇尔对价值概念的理解。针对斯密将价值解释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观点,马歇尔说:“经验已经表明,把价值这个字用作前一种意义是不妥当的。一个东西的价值,也就是它的交换价值,在任何地点和时间用另一物来表现的,就是在那时那地能够得到的、并能与第一样东西交换的第二样东西的数量。因此,价值这个名词是相对的表示在某一地点和时间的两样东西之间的关系。”(2)简言之,在马歇尔认为,所谓价值,主要就是指物品的交换价值或价格。正是在将价值定义为价格的基础上,马歇尔才得出了价值(价格)取决于供给价格与需求价格的共同作用的均衡价值(价格)理论,其中,决定供给价格的因素是生产费用的高低;决定需求价格的因素是边际效用的大小。撇开这种将价值直接定义为价格的做法是否合理问题不谈,我们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由供求关系决定基本上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三是马克思对价值概念的解释。马克思是通过对交换价值的分析着手进而从更本质的方面或更深层次引出价值范畴的。马克思说:“同一种商品的各种有效的交换价值表示一个共同的东西。”“如1夸特小麦=A担铁,这个等式说明……在两种不同的物里面,……有一种等量的共同的东西。因而这二者都等于第三种东西,后者本身既不是第一种物,也不是第二种物。这样,二者中的每一个只要是交换价值,就必定能化为这第三种东西。”这里所说的“第三种东西”或“共同的东西”是指什么?通过分析,马克思首先排除了使用价值,因为“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因而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他还说:“如果真正把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就得到……它们的价值。因此,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也就是商品的价值。”“作为价值,一切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3)根据马克思的上述一系列论述,我国理论界对价值范畴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这个定义就是学过《政治经济学》的人都知道的那一句话——“所谓价值,就是指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由于价值这一概念在我国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被直接定义为“抽象的人类劳动”,因此显而易见,任何对劳动创造价值理论的指责甚至所表现出来的丝毫怀疑都是徒劳无益的。
综合马克思的论述不难发现,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中,价值的内含更多的是从本质上来加以概括的,这就是说,价值作为不同使用价值相交换时所体现出来的“共同东西”,它是商品经济社会所特有的历史范畴,它代表了或体现着一种社会关系,即商品生产者之间互换劳动的关系。
四、劳动价值论:一个建立在严格定义与严密前提下的宏大理论体系
如上所述,马克思是从交换价值的分析中引出价值范畴的,紧接着他便给价值下了一个非常本质化的定义,这个定义奠定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础,理解价值源泉一元论和价值源泉多元论的区别,关键之一就是应该把握双方在价值范畴定义上的差别。价值源泉多元论接受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现象化看法,把价值视为“所能交换到的其它商品量或货币量”即交换价值或价格;而马克思的价值源泉一元论则在严格区分“价值”与“价格”概念的基础上,赋予价值一个新的或本质上的解释,即“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也就是商品的价值。”(4)
至于商品交换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究竟是什么,马克思通过分析发现,它不可能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因为使用价值不同的商品是不好进行比较的,这样只能从“交换双方都是劳动产品”这一共同点出发寻找不同商品相交换的共同基础。但价值源泉多元论者则不同意这一说法,他们坚持从“使用价值或物的有用性”方面探讨商品交换时所体现出来的“共同基础”,并认为不同商品尽管使用价值不同,但在满足人类需要和欲望方面却有“共同性”,这即商品对交换者而言是有效用的,无效用的物品是无价值可言的。(5)最终西方经济学中便逐渐形成了“边际效用价值理论”。这里需要指出一点的是,马克思虽然不同意将使用价值视为价值的源泉;但是他却没有完全否定“有用性”或“使用价值”在价值实际形成中的巨大决定作用。例如马克思曾指出:“没有一个物可以是价值而不是使用物品,如果物没有用,那么其包含的劳动也就没有用,不能算作劳动,因此不形成价值。”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我国现行教科书简单地将价值定义为“抽象的人类劳动”是不太严谨的,至少应在劳动一词前加上“有用”或“有效”等限定词。否则劳动一词前面若没有“有用、有效”之类的限定词,那么就会陷入两个因素(劳动与有用性)交叉或轮流决定价值的实际形成的困境,这就是说当商品有使用价值时,“抽象的人类劳动”是决定商品价值的因素;但是当商品没有使用价值或者说劳动无效时,“使用价值”在价值形成中就会起“一票否决权”的作用,成为价值的决定性因素。换言之,马克思认为劳动有两个含义,一种劳动是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另一种劳动是不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其中,前一种劳动可以称得上是真正的劳动或有用的劳动,它创造价值;后一种劳动则“不能算作劳动”,是一种虚假的、不创造价值的劳动。“劳动创造价值”理论中的“劳动”显然是指那些能创造使用价值的有用劳动,而不包括“不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在内。
接下来还有一个“劳动的个别性与社会性”问题。由于马克思发现了个别劳动时间决定价值量大小存在悖论,因此马克思认为:“只有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才)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这意味着,马克思也发现了“社会需求”是价值决定中的潜在力量。由于商品的价值只能相对地表现出来,即通过另一个商品表现出来,因此我们“实际上只能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或交换关系出发,才能探索到隐藏在其中的商品价值。”而交换本身即意味着供给者和需求者必然同时出现,并且互为前提、相互作用。可见“价值”概念本身必然蕴含着供给与需求的共同作用,简单地认为马克思否定需求参与了价值的形成与决定是不正确的。马克思其实已经清楚地认识到了需求对商品价值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决定作用,即需求方对供给方所付劳动量的认可程度决定着该商品的实际价值量或市场价值量,这样劳动付出小,并不一定意味着商品的价值量就小,如果社会或消费者认同,少量的劳动也可表现出大量的价值,(按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提品的生产者即如此。)反之,劳动付出量大也不必然体现较大的价值,在社会不接受的情况下,大量的劳动付出也可能不形成或只形成一部分价值,(按高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提品的生产者即面临此命运。)必须承认,马克思的分析是符合商品价值的实际决定过程的。
既然劳动价值论并没有否定需求在价值形成中的作用,那么也许有人要问:劳动价值论和马歇尔的供求价值论还有区别吗?回答是肯定的。这即马克思认为,当供求平衡时,商品价值量的大小也就是商品价格的高低,唯一地取决于商品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投入状况。而西方经济学则认为,即使商品供求平衡,从供给方面分析,决定商品价值量大小的因素也不可能只有劳动投入一个,还应该包括资本、土地等非劳动要素在内。因为资本、土地等非劳动要素参与了商品的使用价值或财富的创造过程,它们对社会总价值的形成起了一定的作用。由于马克思虽然赞同配第的“劳动与土地共同创造财富”的名言,但却否定土地创造价值之说,因此可见,马克思实际上将“价值”与“财富”又视为含义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马克思对“价值”内涵的严格界定再次成为理解劳动价值论的关键。)实际上,只有对“财富”与“价值”赋予不同的内含,劳动价值一元论才能成立,我们才可以说“劳动、土地、资本等全部生产要素参与了财富的创造过程,但只是其中的部份生产要素即劳动创造了价值。”
综上所述,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一个建立在严格的定义和一系列严密的假定前提基础上的宏大理论体系,在任何一个环节放弃或忽视了其中应有的假设前提,都将会导致劳动价值论难以贯彻到底。归纳说来,这些必要的前提或基本观点包括:第一,“价值”与“交换价值或价格”是内含迥异的两个概念;第二,商品的使用价值或物的有用性不具备可比性,因而不能成为交换中所体现出来的“共同的东西”;第三,劳动有“有用劳动”和“无用劳动”之分,“劳动价值源泉一元论”中的劳动是特指有用的人类劳动,不包括无用劳动在内;第四,“价值”与“财富”因而“价值创造”与“财富创造”是有本质区别的两类范畴等。
必须认识到的是,只要坚持了上述理论前提或基本观点,按照马克思的逻辑思路去思考价值决定问题,结论必然是劳动创造价值,资本和自然资源等要素不创造价值。我们认为,坚持劳动价值论不能简单地坚持 “劳动是价值唯一源泉” 这一个结论,同时更应该坚持上述各假定前提,因为任何忽视或放弃上述分析所得出的理论前提或基本观点的做法,都将会导致价值源泉一元论难以贯彻到底。
注 释:
(1)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25页。
(2)马歇尔.经济学原理,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81页。
低碳经济是由英国能源方面的白皮书提出的,当时的英国经济学家在其所发表的报告当中呼吁全球转向低碳经济。尼古拉斯认为全球仅需要付出很少的经济投入就能得到十倍的回报。在那之后,各国的经济学家也就低碳经济站考讨论,并在研究中表示国家对于市场方面的政策能够有效改善全球变暖这一问题。约瑟夫是一位著名的学者,其提出国家需要就二氧化碳的排放问题征收税款。以税务方面的政策束缚人们排放二氧化碳。如今,低碳经济已经逐渐进入我国学者的视线中,并针对其理论进行了探索和规划。
一、低碳经济理论构想
低碳经济就是指人们在研究经济的发展措施的同时也需要着重关注二氧化碳的排放问题。目前,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依然居高不下,尽管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但是在短时间内还是无法改变排放现状。如此,研究人员才能根据二氧化碳的排放问题研究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低碳经济的研究还需要研究人员拥有环境经济学的相关知识。研究人员了解环境,也知道怎样的经济环境能够实现对环境的保护。研究人员不断分析二氧化碳的成因,并根据其排放以及循环,最终得出二氧化碳的标准排放量。为了构建完善的低碳经济体系,需要将基础的理论知识搭建在一起,以传统经济学作为依托,最终创建出科学的低碳经济理论体系。
二、低碳经济主要理论
1.相关理论
为了搭建低碳经济的理论体系,需要研究人员充分了解到几种主要的理论。环境保护理论是实现低碳经济的基础理论。我国之所以想要实现低碳经济,其最终的目标就是为了保护环境。经济学家强调以循环的低碳理念来发展社会经济,当经济在飞速发展的状态当中,但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却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全球变暖的现状就会被减缓,相对而言,环境问题也就得到了有效的解决。现在的社会,人们一位追求经济的快速发展,追求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因而不注重是否对环境产生破坏。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弃物品,但人们没有做好对该类物品的处理措施,致使物品在分解的过程中产生巨大的破坏力。人们所生存的环境已经遭受到了严重的威胁,环境的承载力已经快要达到极限。为了避免环境出现崩溃,需要人们注意对环境的保护。低碳经济是实现环境保护理论最基本的措施。环境保护理论应该被构建在低碳经济的基础理论当中,受到人们的关注。能源理论是又一符合低碳经济理论的科学性理论。
社会经济需要发展,就需要使用大量的能源。但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人们过于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对能源使用的方法。地球上已经被发现的能源都受到数量的限制,能源的生产需要时间的累积。现在,世界上的很多能源都已经濒临匮乏,而我国人口基数本来就打大,对于能源的需求更多。我国已经面临能源不足的问题,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改变能源的使用现状。大部份的能源都是可以被二次利用的,低碳经济当中所提到的循环利用就比较适用于能源问题。我国积极转变经济类型,致力于早日形成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就是出于对能源的重视。为了我国的长远发展,需要保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对于能源理论的关注必不可少。经济学的相关理论是转向低碳经济的重要理论。传统的经济学理论给人以经验并为企业家们提供失败的案例总结。无论是在国际上的那个国家,人们都非常注重对经济学理论的认识和学习。专家和学者也一直在研究经济学方面的知识。经济学当中包含了很多经济发展的相关知识,能够为企业家们总结出社会发展的经济关系,促使其了解低碳经济的真实含义。经济学的相关理论也从最基础的角度对低碳经济进行了解释,促使人们更加了解低碳经济能够带来的价值效益。
2.理论分析
低碳经济方面的相关理论都有其具体的效用。在早期的经济学当做,低碳经济就已经成为当时经济学家的基础思想。经济学家已经意识到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中重要性。随着经济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人们已经被利益冲昏了头脑,不再注重低碳理论。而根据经济学家所揭示的经济学理论含义来看,经济学理论所重视的不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而是整个国际的经济发展方向。经济学理论的研究包含了对世界各国经济的理解人和分析,能够有效的帮助国际经济的发展转变思想,促使其愿意接受低碳经济,看重二氧化碳排放量的降低。低碳经济的理论体系当中不仅包含了经济学的相关理论,还包含了关于环境方面的经济以及循环经济。在生态经济当中,人们注重将生态学与经济相互联系,并根据生态系统的现今状态来考虑构成经济系统。国际经济在生态经济的符合下更加具有规律性。
循环经济也是低碳经济理论体系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循环经济强调人们应该注重物质的循环往复,人们在使用能源时需要对能源进行循环利用,从而想成科学的循环系统。循环经济能够促进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低碳经济理论所构成的体系不仅使人们在日后发展经济的过程中投入降低,还使其受到的收益逐渐增多。人们越来越遵循生态环境的发展规律,经济的发展自然也会越来越有规律。从气候的角度考虑,低碳经济理论当包含了大量的经济学哲理。伴随着温室效应的影响扩大,国际经济的发展速度也受到影响。其实,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自然环境的支持。自然环境的资源消耗会造成经济发展出现断层。人们需要注重对资源的使用,环境经济理论提醒人们需要注重对环境的保护。从资源的角度环节人类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世界依据需要发展和进步,但自然环境已经承受不住经济发展带来的破坏。低碳经济的理念提出为人们解决了经济带来的环境问题,尽管低碳经济不能使自然环境快速恢复,但也起到了缓解的作用。随着二氧化碳排放量的逐渐减少,温室效应也会在自然环境的自我恢复中得到改善。
三、低碳经济发展现状
我国在低碳经济的发展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我国致力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督促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要节约资源,避免铺张浪费。我国已经实施了很多政策用来缓解城市污染以及废弃物的回收利用。部分地区在该政策的实施方面积极配合,从经济的角度已经能够符合低碳经济的标准。我国的北方城市属于重工业集聚的城市。煤炭到矿石的开采都代表着对能源的利用。北方的城市已经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资源措施有效利用能源,在废弃物品的回收利用方面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果。而我国为了实现低碳经济,缓解人口压力,已经加大了对经济发展的监管力度。尽管在部分地区,低碳经济的发展还存在着不和谐的现象,但我国所实施的监察和管理已经能够有效的改善这种现状。对于一些对低碳经济和自然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和个人采取了法律上以及经济上的惩罚措施。虽然我国部分地区的企业依然没有重视低碳经济,但总体来说,我国对于低碳经济的研究和实施已经取得了成功。越来越多的人受到低碳经济的感染,愿意接受低碳生活。我国在日后的经济发展当中一定能够秉承着低碳经济的理念,让越来越多的国民了解低碳经济的基础理论。
四、低碳经济理论的经济学价值
1.改善经济学体制
低碳经济的相关理论具有一定的经济学价值。一些经济学家已经呈不同的角度阐述了低碳经济对于当前国际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越来越多的经济理论与低碳经济向联系。低碳经济能够有效促进国际经济的发展,并增加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国家的经济水平要想得到显著的提高,就需要转变经济体制。低碳经济为国家带来的价值和收益已经不是用物质能够衡量的。低碳经济理念的提出使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生产结余也能为自身带来经济效益。低碳经济为生态环境的发展带俩巨大的经济效益。越来越多的国家为了生态发展的平衡了联系到一起,众多国家通力合作,从经济到政治等多种领域都亲密合作,致力于解决环境安全隐患。如今,能源比较短缺的欠发达国家也将受到发达国家的支援,从技术到经济上都能得到改善,环境问题也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得以缓解。
2.发展新经济
工业时代到来之前,人们所接触的经济范围很小,人们能够创造的经济收益也比较小。尽管人们也会利用手工等方式进行一些生产,但在生产中所产生的二氧化碳都能够通过环境的自我中和而消耗掉。工业革命以后,人们的生产环节大部分采用机器作业,机器所产生的二氧化碳已经超出了自然环境的负荷,进而产生了严重的环境问题。低碳经济理念的提出促使了新经济模式的产生,人们注重生态环保,在工业生产当中也转变了生产方式,新的经济模式将在低碳理念的督促下产生。
3.转变消费模式
经济之所以发展迅速源自于人们所产生的消费行为。消费模式就是经济模式的延伸。低碳经济理念的出现改变了人们原有的经济模式,同时也转变了人们的消费行为。传统的消费模式当中,人们注重物质享受,不断的购买奢华的产品,不注重消费所产生的经济变动。而当低碳理念被提出以后,人们已经意识到精神消费的重要性。传统的消费行为会在不知不觉之间造成二氧化碳的增加,进而破坏到生态环境。而为了满足传统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工业生产需要加大生产力度,追求经济效益而不顾废弃物的产生以及资源、能源的浪费。转变形式的消费行为促使生产方式也发生改变,人们了解到精神方面的享受能够满足自身的消费需求,了解到消费行为也是影响生态环境的重要因素。
五、结论
总而言之,世界各国已经深深的意识到了低碳经济的重要性。尽管低碳理念还处于发展阶段,其基础理论框架也还在构建当中,但低碳经济为国际经济模式的转型所带来的经济价值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效益。如今,低碳经济已经面向世界,并在经济学家的研究当中逐渐得以完善。低碳经济的理论需要得到实践的支持,通过世界各国对于低碳经济的宣传并从各个方面给予政策方面的支持,低碳经济的理论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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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对发展低碳经济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了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必须要有效研究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创建完善的低碳经济理论基础体系。而低碳经济的经济学价值是造福于人类,有着巨大的影响。自从低碳经济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焦点后,主要是从意义和途径对低碳经济进行研究,而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没有得到研究,几乎处于空白。而在创建低碳经济理论体系时,必须要保证低碳经济具备着坚实的理论基础。而低碳经济在具备着理论基础后,也要对低碳经济的经济学价值进行有效研究,以此促进低碳经济的长远发展。
一、 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分析
1.经济学奠基。在早期许多经济学思想中,都相应的含有低碳经济思想,在发展经济过程中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随着GDP的产生,人们就已经走入一个误区,认为经济学研究主要是研究一个国家GDP的增加。而在世界主义经济学研究中,并根据经济学的发展,经济学不仅是关注一个国家的经济,也对世界经济发展、人类发展进行研究。世界主义经济学是造福人类,都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全球思想中的低碳经济理念,减少了二氧化碳的排放量。
2.相关学科比较和发展。低碳经济的四种经济体系主要包括生态经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生态经济是由生态学和经济学相互结合,对生态系统、经济系统的结构、功能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有效研究。循环经济是将自然生态系统中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进行有效结合,构成有效的经济系统,是自然和经济和谐发展。按照生态经济,对经济发展进行有效指导。绿色经济的提出在20世纪英国学家皮尔斯在《绿色经济蓝皮书》中提出。具备着平衡的经济发展模式,对人的生存环境和人体健康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低碳经济主要是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造福于人类。四种经济模式都体现了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及高效率。生态经济是让人类需要服从生态规律,促进经济发展。循环经济是节约资源,对生态化进行循环。绿色经济是通过节约资源,减少自然资源消耗量。这些与低碳经济相关学科都会让人类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不以高碳的排放量。
3.站在气候经济学基础上分析低碳经济。在《气候经济学》中就说明了气候与经济之间有着密切关系,而且随着温室效应现象日益加重,全球经济的发展受到重要影响。低碳经济表明了世界经济发展与全球生态环境有着密切关系,减少自然资源消耗,减少碳的排放量,以此促进经济发展。
4.站在资源环境经济学基础上看待低碳经济。资源环境经济学主要是研究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让人类协调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使世界在发展的过程中,可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也保护了自然资源环境。资源环境经济学是对环境污染对经济造成影响,所产生的损失进行有效估算。并让破坏者明白自身的破坏行为是需要付出不同程度的经济代价。另外,资源环境经济学可有效制定排污指标转让的金额。低碳经济是在资源环境经济学基础上,将自身的理论体系进行构建和完善。
二、低碳经济理论的初期构想
低碳经济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对二氧化碳排放量进行研究。低碳经济会涉及到较广的范围,有着广泛、综合的视野。在研究低碳经济时,首先要将传统经济学为基础,将各类实证分析方法进行熟练掌握。并要对各个国家和地区碳排放量进行全面了解,并要充分了解针对碳排放量所制定的法律法规。其次在环境经济学基础上,要有效分析低碳经济所波及到范围,并对碳循环及成本进行分析。最后大气中二氧化碳含量的超标,大都是由少数国家在排放二氧化碳时,没有合理控制,导致空气中二氧化碳超标。因此,在构建低碳经济理论体系时,可通过相关制度学对经济理论进行分析。
三、 低碳经济的经济学价值分析
1.促进消费方式的转变。低碳经济可以有效改善“刺激消费”和“低碳经济”之间的矛盾。通常发达国家和地区居民是经济消费的主要人群,使消费逐渐转化为享受消费。在现今世界,如果在促进经济发展时,依然是利用物质消费手段进行促进,那么就会导致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增加,加快了自然资源的消耗。这在很大程度上来说会产生巨大的危害。低碳经济的提出和发展,能够有效促进消费方向向良性方向发展,能够使物质消费逐渐向精神消费转变和发展,让精神消费取代当前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
2.低碳经济丰富了经济学内容。为了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也相应产生了与低碳经济相关工具。比如碳交易、碳期货及碳货币等方面。而且这些概念都得到较为成熟的发展,而且还得到不断的丰富。并且相关的经济学科也对低碳经济相关工具进行重点研究,在此过程中,可以进一步丰富经济学内容。
3.完善国际经济学体系的经济合作。低碳经济的产生与发展,并随着低碳经济衍生的相关理论,都是国际经济的主要部分,将国际经济学的研究范围进行有效拓宽。经济学理论和国际经济学之间有效相应关系,经济学理论是国际经济学的研究基础,国际经济学的研究促进了经济学理论的延伸和应用。在对国际经济学进行研究时,可以利用相关理论,对本国经济的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将本国的国家收入和支出进行平衡,建立完善的贸易和金融体系,保证贸易金融体系能够与本国经济发展相适应。将低碳经济的相关理论融合在国际经济学体系中,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国际经济学,促进各国之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
4.低碳经济合理解决了环境问题。低碳经济能够有效解决环境问题。人们在交易环节中,为了减少交易中的各项支出,利用低碳经济理论通过界定产权的相关办法减少支出。在交易支出中,政府机制会受到限制,无法发挥处于更大作用。在处理各国之间的温室气体环境问题时,并且温室气体也无法界定产权,这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环境问题。这时就可以利用低碳经济中的相关工具,比如碳交易、碳贸易及碳关税等工具,对各国之间的环境问题进行有效解决。
总结
在低碳经济研究中,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对发展低碳经济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这时就需要从各个方面研究分析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保证低碳经济具备着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在分析低碳经济的经济学价值时,低碳经济可以促进消费方式的转变,丰富经济学内容。并可以完善国际经济学体系的经济合作,解决各国之间的环境问题。在对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和经济学价值研究中,可有效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作者单位:商丘经济贸易学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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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0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882(2014)08--02
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之下,通过新能源开发、产业转型、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尽可能的减少石油、煤炭等高碳能源消耗,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最后达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赢的一种新型的经济发展形态。它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当前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的现状,减缓全球气候逐渐变暖的趋势,既能提高经济的发展又能保护环境,减少资源的浪费,一举数得,是值得大力推广的。
一、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
1、低碳经济的经济学基础
低碳经济蕴含在很多的经济学思想之中,比如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低碳经济思想,在魁奈的《重农主义或最有利于人类的支配力量》一书中就早有涉及。在世界主义的经济学研究范畴中,经济学绝对不止是研究一个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也就是通常所简称的GDP增加,而是要研究人类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我们知道,世界主义的经济学,它所主要的研究目的就是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更大程度的为人类造福,这就与低碳经济的根本思想不谋而合。所以说,低碳经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思想是符合世界经济学理论的。
2、低碳经济的相关学科比较
低碳经济主要包括了四个方面的主要经济体系,分别是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这四个主要的经济体系,分别对应着相应的学科。比如说绿色经济,就是对人的人体健康和生存环境起着有效指导的平衡经济发展模式,它最早是在《绿色经济蓝皮书》一书中提出,它的作者是二十世纪英国学家皮尔斯。再比如说循环经济,就是将自然生态系统中的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进行有效的组合,进而构成的循环经济系统。这几种经济模式,都是高效率、低排放、低消耗、低投入的节约经济,都是良好的经济发展模式。
3、低碳经济的气候经济学基础
其实气候与经济之间有着某种密切的关系,只是这是很多人所不知道的,有一本书叫《气候经济学》,就阐明了这样一种关系。并且,随着环境污染的严重,温室效应现象的日益加重,全球经济的发展也就越来越受到气候的变化影响。所以,重视气候的影响,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对于促进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4、低碳经济的资源环境经济学基础
所谓资源环境经济学就是指研究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协调双方的发展,使世界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能促进环境的保护。除此之外,环境经济学还能够有效的促进污染物气体的排放,更好的促进经济的发展。
二、低碳经济的经济学价值
1、丰富了经济学的研究内容
低碳经济的发展是一个长期又缓慢的过程,它在发展的过程中创造了很多新兴的词汇,这些新的名词都是值得经济学家认真探讨和交流的。比如说我们经常在报纸或者杂志期刊,甚至是在人们的日常交谈中所听到的“低碳城市”、“碳关税”、“低碳技术”、“碳期货与期权”、“低碳发展”、“碳贸易”、“低碳生活”、“碳货币”、“碳足迹”等等,这些所有的词汇,虽然有一些的具体概念尚不明确,还需要后来不断补充和完善,但是,这些词汇的出现本身就给经济学或者是金融学增加了一些新的概念,新的研究内容。
2、完善了经济国际学体系
国际经济学的目标就是为了建立起能够促进各个国家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金融体系和贸易体系,实现国家的收支平衡,国际经济学主要是在国际经济学相关理论的基础之上进行研究和评判的,不能脱离国际经济学的基本理论概况。低碳经济其实也是国际经济学的一部分,如果把低碳经济的相关理论融入到国际经济学的相关概念之中,我们就能更好的从整体上对国家经济学进行把握,促进国际经济更好的往健康方向发展,也更能推动各国之间的合作。
3、促进了人们消费方式的改变
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是“三驾马车”形式,所谓“三驾马车”就是指的投资、消费和外需,但是,要想促进国家根本性的发展,最主要的还是要靠需求消费来带动经济的发展。当然,这种消费和低碳经济之间存在着矛盾,但是,这些问题却是可以通过相关的低碳经济理论来化解的。人们现在越来越追求高质量的生活消费,更加注重对是生活质量,这也就提醒着人们,他们已经将原来主要的物质消费转向高档的生活质量消费,所以,相应的消费模式也应该发生改变,更加注重低碳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是在要求着人们转变原来的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
4、拓宽了环境问题的解决途径
以前人们解决环境问题,往往是通过事后的环境治理,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来尽量减少排放出来的二氧化碳以及其他物质,但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过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低碳经济的提出,就很好的处理了环境问题。通过使用环保、低碳的能源减少有害物质的排放,更好的保证环境的安全。
三、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和经济学家价值进行分析,探讨了在以后的经济社会发展中低碳经济的重要性,它势必会成为未来经济领域的重点项目。在我国环境破坏和污染日益严重的情况下,坚持发展低碳经济是为了以后长久发展的一条必经之路,是不可避免的。我们要坚持发展低碳经济,更要不断尝试、不断创新,从而创建出属于我们自己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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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随着全球气候的变暖,低污染、低能耗、低排放的低碳技术及产业已经成为了新的趋势。但是,关于低碳经济的研究当前还处于一个初级阶段,很多理论及方法并不是非常完善,基于此,对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及其经济学价值的研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本文对这方面的研究进行综述,对于这一工作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2、低碳经济的内涵
低碳经济代表了一种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的发展模式,提出这一概念的主要目的在于帮助我们更好的应对气候的变化以及确保能源的安全,以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低碳经济来说,其实质在于创建更多的能源清洁机构、提升能源的利用效率以及发展更多的低碳产品、低碳技术以及低碳服务,使经济发展和温室气体的排放出现一个统一的局面。要想做好这一工作,最为关键的是加强技术的创新以及制度的创新。
在低碳经济中,其具有经济性、目标性以及技术性这三个特征。具体来说,经济性主要是指低碳经济的发展要遵循经济机制及经济原则,不得出现因发展低碳经济而导致人们生活条件下降的情况。目标性则是指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保持在稳定的水平上,使其不会给人类的生存及发展带来不利影响。至于技术性则是指我们应通过技术的创新和进步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提升能源的使用效率。总体来说,低碳经济有低碳技术、低碳产业、低碳能源、低碳管理以及低碳城市这5个要素构成。
3、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
低碳经济的提出和发展并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以传统的经济学理论作为基础,结合生态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气候经济、资源环境经济学,在构建低碳经济理论的初步设想中,又涉及到了很多经济学模型和理论。正是有这些理论上的支持,才使得低碳经济的发展具有更强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下将对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进行具体的分析:
3.1低碳经济的理论依据
首先,针对生态经济、绿色经济以及循环经济,它们都属于三高一低往三低一高进行转变的模式,也就是从高消耗、高排放、高投入以及低效率往低消耗、低排放、低投入以及高效率转变,这一点和低碳经济是一致的,而且这四种经济形势都表达了经济活动应遵循生态规律这一理念,虽然研究的角度是有区别的,但本质上来说,低碳经济属于生态经济的范畴,可以说是其他三种经济形势的一种发展,基于此,生态经济、绿色经济以及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有着巨大的联系。
其次,对于气候经济学,它和低碳经济的关系更为密切,气候经济学主要通过对气候的变化进行考察,探寻气候和经济的关系,而低碳经济则是主要探寻温室气体排放和经济变化之间的关系。这两者可以说内涵是一致的,仅仅是表述方法的问题,也正因为此,当其低碳经济理论的发展也主要是以气候经济学作为基础。
第三,至于资源环境经济学,主要是对经济活动与环境之间物质交换的规律进行探索,进而确保经济活动不仅能够获取最佳的经济效益,还能够获取最佳环境效益。对于低碳经济来说,它和资源环境经济学之间研究内容的交叉比较严重,很多低碳经济理论的发展都存在着借鉴和参考资源环境经济学的现象。
3.2低碳经济理论的构建
当前低碳经济的研究方法主要可以分为三个方面:首先,利用传统经济学中的实证分析等基本方法进行分析,比如边际分析、结构分析、弹性分析、结构分析、总量分析、均衡分析等;其次,通过对相关学科的某些分析方法进行借鉴,将其应用到低碳经济研究之中,比如波及性分析、效益-成本分析、成本有效性分析、碳足迹、碳贸易、碳权和碳金融、碳循环等;最后则是使用制度学分析方法,这主要是因为当前的全球变暖主要由一些国家排放的温室气体过度导致的,影响却覆盖了其他的国家,这和经济学中的外部性效应的延伸有一定类似,加之气候本身具有全球公用品的属性,因此,借用制度经济学中公共物品的相关研究可以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一定的灵感。
由于低碳经济理论的构建过程中所使用的研究方法比较多,针对不同的研究角度所涉及的模型也非常多,本文很难对其进行一一赘述,这里仅以低碳经济研究中政策评估阶段的模型为例对其进行分析。
在政策运行的过程中,政策评估属于一个重要的环节,是我们进行政策调整的依据,也是确保政策科学化的保证。依据评价目的及着眼点的不同,我们可以把政策评价模式分为效果模式、职业化模式以及经济模式这三类。其中,效果模式又包括附带效果模式、目标达成模式、综合评价模式、无目标评价模式、利益相关者模式以及顾客导向评价模式;经济模式有可以细分为生产率模式以及效率模式这两类;至于职业化模式,主要的着眼点是评估的执行者,较为典型的就是同行评议。
在政策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过程中,我们主要使用综合指数法进行总评分的计算:设指标层中的第i个指标在总目标中的权重值是Wi,评分是si,那么对于政策最后评价的总分S是:
其中,假如S大于0,则说明政策是积极的,具有一定的成效,而且S值越大则表示政策的实施效果越强;假如S小于0,则代表着政策效果为负面的,我们应及时的对政策进行改进。另外,应用这一公式我们可以对政策各项指标进行评价,根据其得分对其效果及内在原因进行分析,这可以帮助我们判断政策的去向。
4、低碳经济的经济学价值
4.1提供国际经济合作困境的解决思路
在以往的经济发展中,国际间经济合作的主要经济理论有传统经济理论以及新国际贸易理论。从这些理论来看,国际经济合作对于经济效益是有利的。但是如果从生态效益方面分析则可以看出国际经济合作则会产生一些负面效应,这主要是因为经济发达国家在将一些技术制造环节转移到欠发达过程时由于欠发达国家的技术及能源结构较为落后,很可能出现资源过度开发、二氧化碳过度排放等问题。针对这种现象,传统经济理论尚没有有效的途径来避免这种问题。而低碳经济则提出了碳交易、碳贸易等国际经济合作方法,对于解决这一困境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4.2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新模式的理论基础
传统的经济模式由于缺乏对于生态环境的关注,使得生态系统的平衡性出现了问题,甚至已经影响了人们的生存和发展。另外,当前的很多国家一味的强调GDP,也加重了这一问题,因此,可以说经济发展亟需一种新的模式。而以生态经济、绿色经济以及循环经济等为基础的低碳经济具有很广的涉及领域,其研究的内容又主要是如何解决全球变暖问题,本质上是对经济发展模式进行革新,这对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非常有利。
4.3对消费方式的转变起到引导效果
消费是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动力,因此,倡导低碳经济可以提升人们的环保意识,使人们在生活消费中对低碳经济提供更多的支持。这对于改善当前过度开发的问题有很强的改善效果,基于此,低碳经济对消费方式的转变将起到引导效果。
4.4为解决环境问题拓宽了途径
解决当前的环境问题仅仅靠道德上的约束是没法实现的。真正的途径应该冲法律约束及利益引导方面出发,而低碳经济中碳交易、碳贸易以及碳关税等办法可以作为我们的具体解决途径。
4.5对相关经济学研究起到了丰富的作用
当前的低碳经济中,很多概念还不是很完善,但是这方面的研究已经对相关经济性研究起到了很强的指导和启发效果,未来随着低碳经济研究的深入,相信将会给相关经济学研究起到更多的影响。
5、结语
低碳经济的研究对于改善当前的环境现状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进队其理论基础进行了简要的综述,并在大的层次上对其经济学价值进行了探讨,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深入。基于此,我们要加强这方面的学习和探索,借鉴更多的相关经济学理论,使其更好的应用到低碳经济之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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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价值理论的评述
1.1劳动价值理论观点描述
劳动价值理论是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在政治经济学中占有重要地位.劳动价值理论由商品理论、货币理论和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三部分组成。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两个因素.其中,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但不是商品使用价值的唯一源泉。商品价值量的大小就是由其所凝结的抽象人类劳动量的大小来决定的.商品所包含的抽象人类劳动是劳动者的具体劳动耗费在商品经济关系中转化变成的结果。抽象人类劳动的凝结表现了主观具体活劳动耗费所产生的客观杜会效果—满足杜会需要的有效的劳动的含童。
商品的价值量同样由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量来计量,取决于生产商品是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要按照价值量相等的原则进行,即等价交换.价值规律对生产和交换活动起着支配作用,通过价格的运动来表现。而价格的运动又离不开竞争机制、供求机制.价值规律的作用下,市场的调节产生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弱点和缺陷,这需要政府采取措施,把市场经济下价值规律的调节机制的消极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
1. 2从经济人类学的角度对价值理论的评述
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时代是人类社会工业化、市场化的初期,其目的是为划清劳动与剥削的界限,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行特点和基本矛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价值创造过程中,除资本、土地和劳动力外,先进技术、科学知识、经营管理和信息等已成为不可忽视的重要生产因素.尤其是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它的不断创新与推广对社会财富积累的贡献越来越大.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的“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进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已造福于民”.科学技术对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创造具有重大的作用,通过人这一劳动主体把科学技术融人到其他生产要素当中来提高劳动者的生产效率.从而产生出多倍的劳动生产率的劳动者创造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也即科学技术的运用使人类的劳动不断地起着自乘的作用.现代企业要在市场经济中立足,更需要通过改进技术,改善经营和管理以提高劳动生产率。
制度作为创造使用价值和价值过程中的重要因素。它的产生不过是把社会价值共意得到一种稳定性存在的保证,把道德秩序转化为一种权利秩序,它为社会的共同价值标准和交换行为规范、组织原则以及知识技能等等的人类发展的创造物,提供了一个基本的世代承续的社会机制,保存了人们交换行为和关系的模式,并且通过使价值共意合法化和固定化,而扩大了社会交换的范围.这种外部意志的强加力协调着人们的行为动机,并促进或阻碍价值的创造。例如,我国当前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制度.股份制逐渐成为公有制主要形式,在不断完善和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对劳动者创造价值有激励作用。
2 民族品牌的价值来源及构成
2.1从商品的二重性粉民族品牌的价值来源
(1)从商品的使用价值分析。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的劳动产品。马克思在这里就强调了满足人们需要的是物的客观存在.物的这种“有用性”离开了商品实体就不存在了.
根据马斯洛的需求理论,商品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层次分为五个层次,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受人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这既包括物质的,也有梢神的,还有社会的。从另一角度看,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的“消费者剩余”概念从另一角度分析了商品对消费者的满足.“一个人”对一物所付的价格,绝不会超过,而且也很少达到他宁愿支付而不愿得不到此物的价格.因此,他从购买此物所得到的满足,通常超过他因付出此物的代价而放弃的满足;这样,他就从这购买中得到一种满足的剩余。他宁瓜付出而不愿得不到此物的价格,超过他实际付出的价格的部分,是这种剩余满足的经济衡量.这个部分可成为消费者剩余”.这种消费者剩余既可能是商品本身所具备的,也可能是消费者的“发现”,还可能是消费者的心理感受.
民族品牌的“有用性”承载于其产品上满足消费者的物质需求的同时,在买方市场的今天,消费者购买民族品牌更多的集中在精神和社会需求层面.人们在购买民族品牌享受其基本的“有用性”的同时.更能够感受到爱国主义,振兴民族产业.民族自豪感和民族品牌走上全球化品牌的趋势的欣慰。可以说,消费者在购买民族品牌所得到的精神和社会层面的上满足,远远高子他所为此支付的价格,也远远高于一般商品所提供的“消费剩余”。
(2)从商品的价值分析.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告诉我们,商品的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即“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人的筋肉、神经、脑等的一定生产消耗”.这种劳动耗费的量是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算的,即劳动时间的长短决定商品价值的大小。这里说的商品的价值高低对来说,既表现在商品的内在质量和基本功能上,也表现在商品的外在质量和辅助功能、美学功能上;既表现在商品带给人们物质需要满足程度的差异上,也表现在商品带给人们精神、社会需要满足程度的差异上,也表现在商品带给人们的精神、社会需要满足程度的差异上。民族品牌与非民族品牌以及其他非品牌商品的本质差别即在于劳动投入量与数量的差异。由于人们对民族品牌商品投人的劳动从质和最两个方面都高于非民族品牌商品的投人,因此品牌商品就包含更多的价值和交换价值,就能满足人们更多、更高从层次的需要。
2. 2民族品牌的价值内涵与构成
(1)民族品牌的价值内涵。
品牌价值的内涵可以界定为被消费者认可的品牌所赎予产品的物理功能上的情感和体验附加值.由于其能够为企业带来超额利润,所以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是企业总资产的著称部分之一在既定的劳动投人条件下,民族品牌价值取决于生产者特殊劳动投人和市场认可的契合程度。本文主要谈及民族品牌的文化内涵.
品牌文化的积累使得产品不仅仅作为实用价值的载体而存在.更使得产品在内涵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品牌文化更是以一种价值符号来传到产品的理念、价值观念和特殊效用.并得到消费者的广泛认同,进而转化为品牌的经济价值.
(2)民族品牌的价值构成.
从传统的角度看,民族品牌价值的构成要素不仅包括资源组成、技术工艺、文化特征、广告与形象等也包括安全性、实用性、特殊性所带来的效用(包括生理和心理).民族品牌价值和其他品牌价值一样,生成过程本质上并无差别.所不同的是,民族品牌价值中更多的包括劳动者的复杂劳动.本文主要讨论民族品牌的经济价值.
王成荣在其著作《品牌价值论》中运用品牌经济价值曲线分析了品牌价值的构成,认为品牌价值大小取决于生产者者特殊劳动投人量与市场与社会认可程度的契合点.当两者值较高时,经济价值也就越大.反之亦然。但是当前者值较大,后者值较小时,民族品牌经济价值较小,甚至为负,当前者值较低,后者值较高时,民族品牌经济价值较大.所以.我借鉴王成荣的品牌经济价值构成理论来说明民族品牌经济价值构成,并认为民族品牌价值在其经济价值构成方面与传统品牌的经济价值并无差异性,只是民族品牌更能使消费者从产品的消费过程中得到更高层次的梢神效用(民族自豪感、荣誉感等).
3 民族品牌发展的制度性依赖
制度作为价值共愈合法化或者说一种社会的游戏规则,必然会对经济过程产生影响.经济主体行为在不同的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制度等约束下将产生不同的结果,因此,制度要素在经济过程中具有不可忽视的核心地位。
3.1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对制度的依翰
产品和服务是民族品牌的载体,也是民族品牌经济价值增值的核心.产品创新是民族品牌提升的第一组成部分,它主要集中在新产品的开发、新包装的设计与运用、新技术的创新和运用、新产品的市场推广等方面。服务价值也是构成民族品牌价值的有一个组成部分。良好的服务质量创造良好的品牌形象,也可以使产品因良好的服务而增值。
民族品牌在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过程中投人大量的生产资源、技术、资金和信誉保证等以使民族品牌经济价值得以实现。在这一过程中,制度因家无不为民族品牌提升给予支持和保障。制度是以对努力成果的承认和保护,来建立激发努力的激励机制,从而为经济发展提供动力来源的。在一个封闭性的制度模式中,最重要的发展基础,或许就取决于经济主体的努力程度;而在一个开放的制度模式中,其他因素的介人,或许在某些情况下,会比努力程度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如政府对先进技术引进的激励、对高级人才的优惠待遇、以及其他的政策性支持和财政倾斜.
这些年来,大家目睹了我国众多民族品牌如健力宝、活力28、乐百氏等等本土品牌一个个被外资收人囊中之后,汇源的举动确实触动了国人敏感的神经。这些民族品牌的消失殆尽无不反应了当前国内民族企业发展的艰难和政府对民族品牌重要性的重视程度不够。因此,政府应基于民族品牌发展更好的环境和关怀,以必要的合理的措施保护民族品牌的发展壮大.(1)政府应主导国家品牌计划,扶植优势产业区域、产业集群重点突破。(2)制定一系列完备的政策性保护和扶植措施.(3)政府从长远利益考虑有必要干涉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民族品牌与外国品牌的并购。
3. 2民族品牌营销传播创新对制度的依翰
除了民族企业产品本身的创新,对民族品牌进行有效的营销传播活动同样是提升民族品牌经济价值的重要途径。民族品牌营销也需要投人资源,而资源是价值转换的前提。制度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在民族品牌传播过程中也担任重要的角色.制度对信息资源获得的可能性以及获得的效率直接影响了民族品牌传播的速率和传播广度.因此,政府应该建立和完善信息平台,为民族品牌发展提供必要的信息,借鉴很多发达国家在利用首脑外交渠道为自己的企业在海外拓展市场的做法,开放国家外交资源,扶植企业走出去,塑造国家形象.
引言
Eisenstadt(1980)引入“制度企业家(institutional entrepreneur)”作为动员资源变革、建立制度以有利于利益人而扩展了制度理论的研究领域。制度经济学家也引入了各种术语,例如“制度企业家(institutional entrepreneur)”和“产权企业家(property rights entrepreneur)”(Anderson and Hill,2002),以概念化追求自我利益发起制度变革获取经济利益的人。制度企业家精神的研究自此演进为两个并行的流派:制度理论的制度企业家精神理论,制度经济学的制度企业家精神理论。
制度理论在历史上集中研究组织的同质和同构行为的制度化(DiMaggio and Powell,1983),但在近些年来的文献中开始研究制度环境的内生变迁。由此引发了大量的关于制度企业家精神理论文献的出现,这些文献集中研究追求自我利益的人利用资源来改变或建立制度结构(Battilana et al.,2009)。
制度经济学家也考虑在驱动制度变迁中追求自我利益的人的作用(Coase,1974)。在近些年的文献中,Anderson and Hill(2004)使用“制度企业家”术语描述那些致力于建立和重组产权及其他制度结构以利用经济机会者。他们认为,传统的企业家是那些通过采用新方法生产新产品的人,而制度企业家要设计新的制度安排,影响制度变迁以获取经济价值。
虽然把理性和自我利益引入制度企业家精神的社会学的研究,使得制度理论更接近于制度经济学,将文化的和社会的观点引入制度企业家精神的经济学的研究,使得制度经济学更接近于制度理论。然而二者对于制度企业家精神的研究方法仍然保持分离的状态。
制度理论和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企业家精神的研究比较
制度理论和制度经济学流派的学者都研究了制度企业家精神,认为个人在寻求自我利益时会能动地推动制度变迁。两个流派研究制度企业家精神的视角都背离了其学科关于个人和制度关系的主流假定。制度理论的研究较大地偏离了其传统的同构性和制度特征的中心点,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产生于对新古典经济学的不满,并且它能够解释人的行为。这两个视角都强调了把人的行为和能动作用应置于经济学和社会制度研究的中心。
制度理论认为制度是在社会方面构建的规则体系或行为规范,以产生例行常规的行为(Jepersson,1991)。近年来,制度理论学家也提倡在形成和破坏制度方面要强调能动的、有目标的行为的作用。这个方法假定个人在追求自我利益的行为中,改变制度环境使其与他们的个人目标相一致。他们使用“制度企业家”作为人,“制度企业家”利用资源改变或建立制度结构(DiMaggio,1988)。
制度经济学的研究集中于经济和市场运行的、经济的、政治的和社会制度的效应。制度是“人类设计的约束,约束形成人们之间的相互作用”(North,1990)。制度经济学家认为,制度被追求自我利益者的行为推动处于持续演化和变迁的状态(Anderson and Hill,2004)。
制度理论和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企业家精神的研究方法有着明显的分歧。制度理论采用了更加社会学的方法,集中于组织学的领域及行动者怎样合法地从事企业家精神的活动。制度经济学更集中于通过建立法律和政策以实施产权,这些学者常常认为制度变迁是成本和收益的权衡。
本文总结了基于制度理论和制度经济学的视角研究制度企业家精神的文献,比较了两个流派在解释制度企业家的性质、制度类型、制度企业家精神的决定因素、制度变迁的机制以及经验研究的集中点等方面的异同(见表1)。
(一)制度企业家的性质
1.制度理论。在制度理论的视角下,制度企业家认识到了制度的过时,设计新的制度安排,并从事各种策略(例如,贮藏资源,动员投票人等)进行制度变迁(DiMaggio,1988)。因此,制度企业家反映了制度状况并且能够挑战现存的规则和实践;制度化他们拥护的规则和实践。
制度理论关于制度企业家精神研究视角的特征是:企业家是一个制度的创新者或者制度变迁的人,是由广泛的动机所驱使(Dacin Goodstein and Scott,2002),并且在不同的环境中起作用。这些企业家被职能或经济压力所激励、政治的或社会的力量所激励,在实现他们的目标中,制度企业家会发现在其组织中或更宏观的背景下制度重构的机会。
2.制度经济学。在制度经济学领域中,企业家被认为是驱动制度变迁的一个重要角色。实际上,对于制度企业家的认识至少可以追溯到North and Thomas(1970),他们把商人和企业家看作是追求自我利益的制度创新的推动者。当明确地表述企业家时,制度经济学家使用了很多术语:制度企业家(Anderson and Hill,2004),产权企业家(Anderson and Hill,2004),公众的企业家精神(Schneider Teske and Mintrom,1995),内生的制度变迁(Escobal Agreda and Reardon,2000),政治企业家(Ruttan,2006),制度创新(North and Thomas,1970)和制度设计(Ruttan,2006)以刻画企业家的特征。
3.二者的比较。制度理论和制度经济学的观点都概念化了制度企业家作为制度创新者或者制度变迁的人,促进了新的制度安排。然而,由于制度理论不追求经济方面的自我利益,从而具有更宽泛的视角,其文献中制度企业家被充分地概念化为制度的创新者。由于制度经济学的研究限定了企业家在寻求制度变迁中是带有经济目的、追求自我利益的行为者,因此,它对制度企业家的描绘较狭窄。
(二)制度类型
1.制度理论。制度理论文献中的制度企业家精神的研究描述了很多种制度。例如:私人的协议和习俗(Leblebici et al.,1991),职业化实践的变化(Greenwood Suddaby and Hinings,2002),共同技术标准的发起(Garud Jain and Kumaraswamy,2001)。绝大多数的制度类型可分为:
实践。学者们研究了标准实践的变化怎样导致会计学(Greenwood and Suddaby,2006)、共同基金(Lounsbury and Crumley,2007)和公司的社会责任(Dejean Gond and Leca,2004)等领域的变化。
标准。标准代表了把实践组织成自愿的规则集合,能够引导行业的演进。Rao(1994)认为,在高技术行业,标准的建立和使用已经影响了行业的发展。标准也被行业层面的贸易协议或者外部的利益共享者的行为所影响。
政策。制度理论近来的研究集中于法人企业或者贸易协会层面的制度企业家,他们试图影响国家层面的政策。Ingram and Rao(2004)详细描述了连锁店主努力影响法律环境并且合法化连锁店模式。在这些分散的个人的努力下,制度企业家精神已成为国家层面(Child Lu and Tsai,2007)和全球环境政策的基本影响因素(Wijen and Ansari,2007)。
2.制度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家认为制度有正式的书面规则(例如宪法、法律、产权)和非正式的约束(例如习俗和行为模式)。Williamson(2000)对制度从最高层面的潜在的规范、传统、惯例到最低层面的组织管理结构进行了分类:
社会嵌入。在最高层面上,社会嵌入由非正式的制度组成,例如规范、文化因素、习惯、行为模式和传统。这些制度具有高度惰性,经过较长时间才能改变(DiMaggio and Powell,1983;Williamson,2000)。制度经济学的学者更多地研究了制度的作用,例如思想意识、文化、合作以及群体规范的出现(Tan,2005;Ogilvie,2007)。
制度环境。在中间层面上,制度环境由正式的规则组成,例如产权和政府职能,包括政策(Williamson,2000)。制度环境是制度经济学历来研究的中心点,特别是对于制度企业家精神的研究中。学者们首先研究了正式产权的作用,它界定了关于一项资产的优先权、责任和个人的义务(Libecap,1989)。20世纪70年代,在制度经济学的文献中开始出现评估产权的内生形成的研究,这些研究论述了个人采用新制度的动因(Guinnance and Miller,1996)、管理机制和各种产权设计的经济后果(Alston Libecap and Schneider,1996)。除产权之外,在此层面上学者们论述了政府政策的出现,其研究主要集中于决定因素、变化的过程和来自于政府立法的结果(Binswanger and Deininger,1997;Schnellenbach,2007)。
管制。最低层面上是制度如何被组织并被实施(Williamson,2000)。前两个层面是指非正式的和正式的游戏规则,而管制是指游戏怎样进行(Williamson,2000)。这个领域研究的中心点是制度企业家设计、执行某种制度并形成激励的机制和合约。
尽管以上三个层面的制度常常被孤立地研究,但在很多文献中也研究了不同层面或类型的制度之间的相互依赖和共同演化。
3.二者的比较。关于制度类型的研究,制度理论的研究集中于非正式的和社会嵌入的制度。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更多地集中于正式的和宏观层面的制度,如政府政策和产权安排。两个流派尽管在制度的最高层面的研究存在分歧,但在更低层面上是一致的,特别是研究制度的管制层面。两个流派都研究了秩序和组织是内生地被设计以解决协作问题。所不同的是,制度理论主要强调私人协议和惯例的作用,制度经济学更多地集中于订立合约和自我管制方面的问题的研究(Anderson and Hill,2002;Casari,2007)。
(三)制度企业家精神的决定因素
1.制度理论。制度理论的研究认为各种动机和条件在导致制度企业家精神的发端中具有重要性。综合各类文献,将其分类为:
外部压力(Oliver,1992)。制度企业家会对来自职能、政治、社会压力做出反应以挑战现存的制度结构(Oliver,1992)。职能压力与环境变化有关,例如竞争和需求。政治压力来自于权利和利益的变化,促使个人质疑制度的合法性,这种情况下制度变迁源自于政治。社会压力(社会压力出现于社会规范的变化和期望以及社会冲突中)也能导致制度变迁。
权利和合法性(Beckert,1999;Garud Jain and Kumaraswamy,2002)。组织合法性的概念解释为组织对于社会中恰当的或令人合意的实践的遵守(Suchman,1995)。合法性被描述为组织从环境中获得并用来实现目标的资源。当制度企业家使选举人相信他们提出的新的组织形式是必要的、正确的和有用的,则这个组织形式趋于合法(Snow and Benford,1992)。权利对于合法化是一个稳定的因素,也是制度变迁的驱动力量,因为有权利的行动者能够形成依赖于他们利益方向的制度环境(Lawrence,1999)。
组织结构。在组织中制度变迁的程度依赖于组织结构和企业家在组织中的地位(Maguire et al.,2004)。成熟的组织具有相对稳定的组织结构及行为模式。新兴组织缺少合作结构并处于不确定的环境中,容易受到制度变迁的影响(Maguire et al.,2004)。
制度企业家的特征(Kraatz and Moore,2002)。制度理论的研究表明,背景、经验、个人的社会资本影响制度企业家精神的活动(Dorado,2005;Seo and Creed,2002)。例如,来自于执行了特殊实践的组织中的企业家将更可能在他们的新组织中执行这个实践。
2.制度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主要集中于研究制度企业家精神背后的经济动机。追求利益的行为成为制度变迁的动力(Lacroix and Roumasset,1990)。当企业家从新制度的执行中获得的收益超过执行成本时(Alston Libecap and Mueller,1999),就产生了新制度。制度经济学的研究集中于对制度发展的成本和收益之间权衡的因素,包括外生的冲击例如需求、供给、技术和文化的变化(Alston er al.,1999;Ogilvie,2007;Ruttan,2006)。此外也讨论了交易成本减少作为制度变迁基本动机的潜力(North and Thomas,1970)。
需求与供给的变化。需求与供给的变化对企业家产生激励以促使其变迁制度(Bromley,1989;Ruttan,2006)。例如当需求上升资源变得稀缺时,这对于个人对有限的资源推行产权具有更强的激励性(Alston et al.,1999;Alston et al.,1996)。
技术变化。技术变化驱使企业家建立新的制度体制。例如,Ruttan(2006)认为20世纪50年代高产出的稻谷品种技术在菲律宾导致了制度的重新设置:用次租赁协议以分享原先的租赁合同、转租的承租权制度均衡了市场条件。
文化方面。制度经济学文献近来更多关注思想意识和文化成为制度变迁的驱动因素(Tan,2005;Ogilvie,2007)。尤其当一定的文化资源可得时,制度企业家精神的行为更容易发生(Ruttan,2006)。
交易成本。交易成本对激励企业家进行制度变迁具有重要作用(North,1990)。交易成本是与转移、获取和保护产权有关的成本,是一个经济制度的函数。因此制度经济学家认为,减少交易成本是制度变迁中一个重要的激励因素(Coase,1974;North and Thomas,1970)。
3.二者的比较。在研究制度企业家精神的决定因素时,制度经济学文献主要集中于经济激励;制度理论文献则采取更宽泛的职能和社会的驱动力以设计新的制度安排,更多地注重思想意识和文化在驱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例如,Finbow,1993;Tan,2005)。然而在有些文献中,制度理论也承认经济因素和市场条件在影响制度企业家精神的作用中的重要性。这些研究的进展也使得制度理论和制度经济学的观点更加接近。
(四)制度企业家精神机制
1.制度理论。制度理论的文献讨论了企业家设计并实现制度变迁的各种机制,包括如下方面:
合作和集体行动。制度理论的研究注意到了在构建新的制度结构中合作和集体行动的作用(Fligstein,1997;King and Soule,2007)。实际上,制度企业家被变通性地定义为“具有社会技能的行动者”,制度企业家对于维持其集体身份并把不同群体的利益整合在一起负有责任(Fligstein,1997)。他们的利益趋同集体行动,从而影响宏观层面的制度(Zucker,1988)。
政治策略。政治策略例如建立联盟和激励行为,这也是制度理论经验研究的焦点。Levy and Scully(2007)把制度企业家精神的特征描述为战略行动。制度企业家精神被解释为集体行动的人,而不是社会运动的领导者。
构造制度框架。在制度企业家的政治活动中,他们构造制度框架,并描述他们倾向的制度设计以吸引最广泛的受众。Rao(1998)发现构造框架在消费者协会的建立中有一个强有力的合法化效应。
理论化和职业化。理论化,对抽象的连锁因果关系进行分类,一般被看作是对制度企业家非常有用的(Greenwood Hinings and Suddaby,2002),Greenwood发现理论化的用途在加拿大的会计业公司的职业化中发挥支配作用。
2.制度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家一般集中于研究制度变迁的决定因素和结果,而不大强调机制的引领作用。近年来这个流派重视制度企业家精神的机制(Anderson and Hill,2004),其研究可分为两个分支:
集体行动和利益集团的作用。制度经济学文献中阐述了利益集团在影响制度变迁方向上的重要性,制度一般会朝向利益集团支持的方向变迁,因为利益集团的声明使人们相信他们在正式制度的发展中倾向于积极的行动。
制度变迁选择的资源和策略。尽管资源和权利的关系曾经被制度经济学家所忽略,但是研究者已经认识到资源在决定制度变迁中的重要性。Goldberg(1974)研究了公司在改变规则时资源禀赋的重要性,主要评判了资源的边际贡献。在研究制度企业家采取的策略方面,制度经济学文献主要集中于个人怎样组织各种管理机制(例如,契约的形式)以从事经济活动(Acheson,1987;Anderson and Hill,2004)。
3.二者的比较。在制度理论和制度经济学文献中,制度变迁的机制被描述为政治过程。事实上,两者都认识到利益集团的重要性和制度变迁方向的冲突。在解释变迁的机制中,制度理论的方法更关心共同参与和集体行动的作用。经济学家也认识到集体行动的重要性,他们更多的焦点放在导致集体参与的特征上(集团的规模,资源的贡献,不存在免费搭车问题),而非集团发展新的制度安排的策略(Casari,2007;Ostrom,1990)。
(五)经验研究的集中点
1.制度理论。基于制度理论的制度企业家精神的经验研究集中于描述制度变迁的前因和机制(Maguire et al.,2004)。这个方法的性质强调了定性研究,并集中在组织学的领域。
2.制度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倾向于用长期的视野分析给定的社会或集团中的制度变迁。正如North and Thomas(1970)所说,经济制度特别是产权,一般被经济学家当作参数,但它们对长期经济增长的研究是清晰的变量,历史地受到根本性变化的影响。因此,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企业家精神经验研究的观点,主要由一个相对长时期制度演化的历史性的描述主导。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中或在不同情况下对制度变迁的比较(Grantham,1980)。
3.二者的比较。这两个流派更倾向于定性的、历史的描述。近些年在制度理论领域,试图利用大量的数据库和统计分析检验关于制度企业家精神的理论。因为制度企业家精神研究传统上论述了个人的行动以促使制度变迁,这通常度量了一个较长的时期,制度理论的研究更多地基于案例的研究。
未来可能的研究整合
(一)将制度经济学整合进制度理论视角的研究机会
基于制度理论的制度企业家精神的研究主要指派了组织学的领域作为分析的层面。在未来的研究中,制度理论流派可能主要得益于从制度经济学引入若干方面进行整合:一是扩展典型研究制度的类型;对制度企业家精神研究的制度理论视角能够得益于检验由制度经济学家研究的制度类型。二是评估制度的演化。三是在整合制度经济学的方法上,基于制度理论的制度企业家精神能进一步发展市场和制度设计之间的关系(例如,Bromley,1989;North,1996)。四是进一步研究制度变迁的后果和结果也是有益的。在采用制度经济学的观点上,制度理论研究能够促进研究制度设计的非计划的后果和社会上有害的不利效应。
(二)将制度理论整合进制度经济学视角的研究机会
制度经济学家目标在于预测实现或禁止市场和经济发展的制度条件。未来的研究继续进行这个层面的这个中心点的分析时,在研究制度企业家精神中制度理论能够告诉制度经济学很多信息。这样的机会是特别成熟的在理解经济发展怎样被影响:一是在整合制度理论的观点时,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能够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对于权力—和它与产权的关系—怎样决定了制度变迁的方向。二是进一步的研究能够明晰制度企业家精神本身怎样被社会制度促进或禁止,以及社会制度影响内生制度变迁的可能性。三是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能够扩展他们对于制度变迁发生的机制的评估。进一步的研究能够检验集体的动员和利益集团的资源配置怎样影响制度的演化。四是制度经济学的制度企业家精神研究也能得益于检验宏观层面的认识的框架和逻辑学,对于制度企业家精神的可能性和性质的认识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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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PoliticalEconomy)是一门古老的学科,其研究的对象是经济与政治的互动关系,即政治社会关系对经济的影响,以及经济运行与发展对社会政治的影响。
经济活动不仅在国内具有政治意义,经济活动一旦跨越国界也就有了国际政治甚至是全球政治的意义。跨国的经济活动要受到其他主权国家的政治结构以及由这种政治结构产生的经济体制的影响,因为它影响到其他主权国家内社会力量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国际经济的运行和利益分配还影响国家间的实力对比和权力关系,这种实力对比对主权国家在国际政治中的权力位势产生重大影响,因为经济联系产生的权力关系限制了国家的自由性;反过来,国家间的权力关系也影响着世界经济运行体制和国际经济成果在国家间的分配(甚至包括国家内部的分配关系)。对这种国际间的政治经济现象的系统研究构成了国际政治经济学(InternationalPoliticalEconomy,IPE)研究的主要内容。如果更进一步的分析,世界经济对各国的影响,不仅局限于国家关系层面,它对各民族内部的社会政治和经济都会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民族国家原有的经济政治结构对世界经济的影响也会产生强烈的抵触、融化作用,或排斥其影响,或对其进行“扬长避短”。这实质是一种世界政治经济现象。因此,近来人们把国际政治经济学又称为“全球政治经济学”(GlobalPoliticalEconomy,GPE)①。
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兴起产生于这样的历史背景:上世纪60年代末起,由于布雷顿森林体系出现严重危机,国际货币危机频繁发生,世界经济出现停滞,保护主义再次在西方发达国家抬头;许多学者开始担忧,世界是否会再次出现类似20世纪30年代所发生的由于世界经济秩序混乱,各国为争夺市场,解决国内经济危机而出现的国际政治冲突。国际政治与经济互动关系再次引起了西方学者的关注。一些西方学者希望通过研究国际政治和经济的互动关系,研究国际经济的新变化,研究世界经济史中由于经济危机导致的政治冲突等诸方面问题,为国际制度建设与国际秩序的变革寻求政治上的答案。这些研究符合传统政治经济学的原则,而且把研究的焦点放在了国际政治与经济的互动关系上,是一种真正意义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对于这些20世纪后期兴起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如果从认识论的角度来划分,它们大体可以分两类:经验实证主义/还原主义的国际政治经济学与历史主义的国际政治经济学。②
一、经验实证主义方法论下的理论
经验实证主义在哲学中是指应用历史经验来证明假定与理论的正确性和精确性。在社会科学的任何领域内,假定与理论都需要从历史的经验中得到证明,都需要实证性的研究方法。然而,经验实证主义把历史的经验绝对化与教条化,并以此来推导和预测未来,把社会与历史的发展还原为一种旧的历史经验与经历。这种方法论下的理论往往带有一定宿命论和历史还原论的色彩。这种研究范式主要存在于西方主流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当中,但一些具有倾向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也在一定程度上运用这种方法。
西方主流的国际政治经济学主要体现在这两种理论上:霸权稳定理论和自由制度主义理论。这两种理论首先各自把国际政治的一些假定运用于国际经济所依赖的政治关系的研究,然后运用西方现代经济学的一些理论如公共选择理论、公共商品理论、博弈论来说明国际经济运行规律,以及国际经济对国际政治的影响。自由制度主义和霸权稳定理论的不同之处在于:自由制度主义理论强调通过制度的设计和维护,国家仍可以维持经济合作以及政治合作;霸权稳定理论强调国际权力结构是决定国际经济合作是否导致政治冲突的关键。但这两种理论共同特点是都带有强烈的经验实证主义。
1 现实主义的霸权稳定理论
霸权稳定论最初是由美国经济学家金德尔伯格首先提出的,后来经过吉尔平、斯蒂芬·克拉斯纳等人的扩充与修改。③其理论的核心内容是:一个开放和自由世界经济需要有一个居霸主或主宰地位的强国,霸权的衰落必然导致自由开放的国际经济体系的削弱与瓦解。这种理论把国际政治的假定作为国际经济的政治背景的研究基础,认为国际经济处于一种冲突的国际政治的环境之中,在这种环境下,要建立和维持一个自由开放的国际经济体制,必须有一个信奉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霸权国存在。
霸权稳定论的作者的依据是现代经济学中的“公共/集体商品”理论。所谓“公共/集体商品”就是一种人人都可以消费的商品,而且一个消费时不影响其他潜在的消费者消费。但由于人人都可以消费这种商品而无需付费,这种商品往往供应不足,除非经济利益促使某个经济主体愿意为这种商品承担较大份额的费用,或者某个机构(如政府部门)迫使消费者为这种商品付费。在无政府的国际体系中,这个机构就是霸权国家。
霸权稳定论认为,开放自由的国际经济体制(开放的国际贸易体制和稳定的国际货币体制)就是一种公共商品。用克拉斯纳的话来说,它是在“特定的问题领域内,经济行为体的期望所共同关注的那些原则、规章条例和决策程序”④。霸权国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和影响力建立这种国际经济体制,以确定各国的行为规范,防止欺诈和损人利己,分摊成本,抑制经济民族主义,从而达到限制冲突,维持秩序的目的。霸权国建立维持这种体制的力量在于具有强大的军事、经济实力和政治与意识形态的感召力。但是,霸权稳定论者相信市场经济本身具有的扩散财富的功能,或者说是经济发展的后来者利用后发优势以更快的速度发展的功能,加之利用“公共商品”免费搭车的特点获得更快发展,从而改变了原来的国际权力分配的格局。霸权国的实力衰落使得霸权国不再愿意维护这种“公共商品”,出于国际政治的现实考虑(运用了现实主义的假定)而采用经济民族主义的保护政策以保护自己的权力地位。因此,国际自由开放的经济体制受到削弱,直至最终瓦解。国际自由开放的经济体制的瓦解又导致各国间争夺财富的政治冲突,甚至战争。
霸权稳定论者认为,国际政治经济关系就是这种必然的霸权稳定与衰落的循环往复,不论技术水平的发展如何、核武器是否存在以及相互依存关系的强弱都不会改变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这种特点。因此,这种理论具有一种宿命论的成分。这种理论是建立在对19世纪以来英国霸权兴衰的经验基础上的,并且结合美国从二战结束到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经历加以实证。不论是政治现实主义的各种假定,还是“公共商品”中的各种假定都充斥着经验实证主义的色彩。
2 自由制度主义理论
罗伯特·基欧汉是自由制度主义理论的首创者也是这一理论最有影响的学者。在1984年出版的《霸权之后》一书中,基欧汉首次较系统地阐述了自由制度主义的思想。基欧汉认为,国际制度是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体制是一个处于国际权力关系与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之间的中间变量或干预变量,它可以由霸权国建立,但是一旦建立它便可以形成自己独立的功能,即可以促进世界经济的有效运作,减少动荡,降低交易成本和不确定性,防止市场失灵和欺诈,因为国际体制中的规范、规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国家的行为施加影响,另外,国际体制的存在可以使国家从中预见到自己的利益实现的可能性和其他国家行为的可能性。基欧汉强调,即使国家是一个自私的自我利益的追求者,在一个无政府的世界中,即使没有霸权的存在,由于国际体制的存在,它们也能进行合作。因为相比较一个没有国际体制的秩序而言,尽管国际体制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与缺陷,却仍能相对促进国家利益。⑤
基欧汉在他的理论中没有排斥国际政治现实主义的假定,如无政府的国际结构、国家是国际主要行为体、理性行为体。但是,基欧汉同时对其中的国家利益与理性的假定进行了一定的修正,强调国家利益应是具体的,如财富的绝对增加,淡化了国家生存欲望的重要性,而更加强调相互依存对国家利益实现的作用;认为理性不应该是现实主义对利益的绝对追求,而是一种既定条件下的相对满足。他认为,如果一个国际体制下具有促进各国福利的功能(增加绝对收益),国家可以通过理性的比较选择合作。因为没有体制的世界经济可能充斥着更大的不确定、动荡和欺诈,建立新的体制可能成本过大等等不利因素。
基欧汉的这种理论后来又得到其他一些学者的支持与补充,如阿瑟·斯坦、查尔斯·利普森、罗伯特·阿克塞尔罗德、海伦·米尔纳、当肯·斯奈德等人。⑥
新自由制度主义的研究方法基本也是与现实主义的霸权理论的方法一致的,坚持了现实主义的主要假定基础上,强调的是固定不变的人性、不变的思维理性,所选取的历史资料也是历史时期的某个片段,如战后世界经济的一个领域或阶段,如货币领域和能源领域;并且把这种经验绝对化,作为预测未来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准绳,认为国际体制在人们的这种工具理性的学习与选择下仍然会继续延续与发展下去。因此,它同霸权稳定理论一样,在方法论仍是一种经验实证主义的。但在历史观上它却有某种进化主义色彩。但这种进化主义依以理性人的假设为基础,认为理性的人通过利弊比较(或者说工具性学习)可以创造和维持一种促进合作的国际体制,只要这种体制可以促进各国的福利(或安全),对所有人/国家都有利。这种进化主义带有一种功能主义的色彩,以结果来解释原因,仍然带有强烈的“后此谬误”(theposthocfallacy)的特征。⑦但这种进化主义没有从根本上摆脱还原论,因为它的进化动因仍可以归结为一种不变的固定人性上。
3 世界体系论
伊曼纽尔·沃勒斯坦是世界体系论最系统、最有影响的阐述者。他于1974年出版的《现代世界体系》和《世界资本主义的兴起和未来的灭亡》是其世界体系理论经典的代表作品。
沃勒斯坦的世界体系论认为,作为一种世界体系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16、17世纪自西北欧出现以来,逐步扩展到全球范围,在这一过程中一直呈现出一种周期性的发展模式,尽管出现过霸权国家兴衰(如荷兰、英国、美国)和经济中心地理变化(从原来只限西北欧转向了包括北美、日本在内的北半球),但其内在的本质没有发生变化,即这种生产方式在世界范围内形成的生产分工体系(中心与外围)、均势的国家体系和意识形态是维持资本主义发展的动力。
沃勒斯坦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世界范围内就是一种整体上(世界性的)有效的分工方式。核心生产者提供工业品,它的优势在生产中以比较优势体现出来的低成本,外围生产者提供原材料,它的优势是强迫劳动的低成本。在沃勒斯坦的世界体系论中,多边的国际政治均势体系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上并构成支持资本主义世界生产关系的基本政治结构。在世界经济的中心地区国家和准边缘国家以及准外围国家都在从世界经济中谋求积累。这就形成了世界范围内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竞争。各类国家在世界经济中获取经济剩余取决于:国家的政治军事实力和在世界竞争市场有效竞争的能力。通过这种市场交换与政治强制,核心国家比边缘国家从世界经济中获取了更大的经济积累,并决定了各类国家在世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地位,即中心与依附的关系。另外,多边的均势体系使得无一核心国家能以一个世界帝国形式独占世界经济的剩余利润。因为中心国家之间(也包括各类国家之间)存在着为积累的争夺,它们力图通过各种政治经济的战略使自己成为利润最大化的地区,促进资本向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流动,这既为技术的全球扩散提供了新的机会,也防止了某一国家在政治上控制世界经济,并从中获取垄断性的积累。这样,中心国家间的均势努力阻止了单一国家利用压倒优势的政治权威(世界帝国)来改变世界资本主义原有的生产和交换方式,这又维持和发展了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在沃勒斯坦看来,世界资本主义体系还产生了一种文化,这种文化不仅为不公正的资本主义辩护,而且塑造了这一体系内所有人的思维,维护着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因此,资本主义的世界体系由于经济分工、政治统治和文化影响功能不断得到了维护与发展。⑧
沃勒斯坦的世界体系论,尽管运用了历史唯物论来分析世界经济与政治,但他的方法论中仍然存在着经验实证主义的成分。因为他把16、17世纪的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结构绝对化了,并且通过对历史的研究来否定资本主义内在变化的可能性。这使人在其理论中看到这样一种逻辑:16、17世纪建立的世界资本主义体系,尽管其中存在着巨大的矛盾,但一直在自我维护着资本主义世界体系,这一体系内的社会主义运动无法撼动这一体系,反而客观上起加强这一体系的作用;资本主义体系最终的灭亡只有等到它发展到最成熟时,其内在矛盾积累到最大时,由于突然的危机被一种“历史的社会主义”取代。沃勒斯坦也谈历史的发展,但他对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认识却是一种经验主义永恒论,认为资本主义世界体系自16、17世纪以后的变化、发展都是一种资本主义世界体系最初形态的还原,因而过分地关注维护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因素。另外,沃勒斯坦对资本主义最终被社会主义取代的分析具有宿命的色彩,缺乏对人在创造世界中的主体性的分析。
二、历史主义方法论下的理论
历史主义方法论强调对事物、事件、现象的研究应根据其产生的历史条件,从其发生和发展的过程中进行辩证地考查,历史的变化与发展不是一种还原式的历史循环,而是一种发展的进化论。历史主义研究方法反对用抽象死板的公式或者固定不变的因素(如不变的人性和固定的社会结构)来研究社会事物与现象,强调历史发展的不可逆转性和继承性。历史主义的研究方法在分析社会时更多的是注重历时性的(di achronic)因素,而不是像经验实证主义那样专注于共时性(synchronic)的因素。这种方法论在本体论上强调人是社会本体的塑造者,人对社会本体的塑造是历史的具体的。这种理论一般对历史的发展怀有某种不可知论的成分。认为,历史是人的实践的具体产物,历史发展有趋势性,但历史发展的具体结果需要由后人的具体实践来创造,前人无法事先预见。在西方国际经济学中,罗伯特·考克斯(RobertW Cox)的理论就是这样一种典型的历史主义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他的《生产、权力与世界秩序》是这一方法论下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的代表作。与考克斯同一流派的还有斯蒂芬·基尔(StephenGill)和戴维·劳(DavidLaw),基尔与劳所写的《全球政治经济学》(JohnHopkinsUniversityPress1988)也是这一方法论的著作。另外,英国学者苏珊·斯特兰奇(SusanStrange)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也具有一定程度的这种方法论特征。
1 考克斯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
考克斯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主要建立在这样的论述上:不同的国际生产组织形式塑造了不同的社会生产关系,这种社会生产关系体现着一定的社会权力关系,这种权力关系不仅塑造了不同的国家形态、国家利益,也塑造了不同的世界秩序;但同时,也产生着经济、政治与社会矛盾,人通过反思这些矛盾,创造着新社会生产组织方式、国家形态和世界秩序。
具体地说,考克斯提出影响人的行为三种力量是:物质能力、意识和制度;这三种力量构成的历史结构决定着生产、国家形态和世界秩序。在某种历史结构下,“生产组织的变化产生了新的社会力量,它们反过来影响国家结构的变化;国家结构的整体性变化改变了世界秩序的矛盾;”特定的霸权世界秩序又可以影响国家的形态,国家形态的变化影响国内的生产组织的变化。⑨考克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法,认为生产组织形式是社会力量(阶级)产生的基础,也是其他一些人类活动的基础;生产产生的社会生产关系决定着国家的社会基础;国家形式是由社会生产关系有机决定的,是社会生产关系形成的特定“历史集团”的产物;但国家的形态还受制于世界秩序。在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形成后,国家的生产是与世界生产联系在一起的,国家的社会生产关系处于世界性的等级式社会生产关系之中,国家的形态也受世界秩序的影响。这样,国家的形态处于国内外社会生产关系的双重历史的、具体的建构之下。这样,国家的利益和对外行为就被历史具体地塑造了。这种塑造的基础仍是特定的生产组织方式。世界秩序根据考克斯的界定是世界经济与国际政治体系。霸权的世界秩序是霸权国(如历史上的英国与美国)把本国的生产组织形式推广到世界,得到世界的认同的产物,也是其他国家的生产组织形式(通过国家这个中介)效法与服从这种生产组织形式的状态。非霸权世界秩序是各大国为使自己的生产组织形式成为世界主要形式进行竞争的秩序(两战期间的世界秩序)。因此,世界秩序从根本上说,也是生产组织形式的产物,是生产组织形式产生的权力的产物。⑩
这种世界政治经济的分析是实践本体论在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研究中的具体体现。生产、国家形态和世界秩序都是人实践的产物,不存在外在的给定性。物质力量、意识与制度是决定生产、国家形态和世界秩序的历史框架,这三种因素都是在人实践过程中变化的。变化的动力来自于生产过程产生的矛盾。这种矛盾最终会导致生产、国家和世界秩序的变化。在考克斯看来,霸权秩序只是这种社会永恒发展下的暂时的社会平衡,它的社会交往模式和人类的思维和行为方式不能被固定化。随着社会的发展,原来的平衡会逐步打破。各阶级会从矛盾与冲突中进行反思,创造出新制度(社会运行规则)。这又会导致国家形态和世界秩序的新变化。这种反思不是工具理性的思维,而是一种建立在批判基础上的创造性心智活动。有机知识分子的主观创造是一切社会变革的前提。通过有机知识分子的主观创造(思想)来教育大众形成一种普遍主观共识是建构新的历史结构的基础。这里,考克斯继承了葛兰西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强调社会的变革不仅仅是经济矛盾下的产物,物质关系的变化并不能导致社会秩序的变化,只有对人的主观进行教化,改变人的主观,形成一种集体的共同意识,才可能促进社会的变革。但这种变革不是宿命性,存在着多种可能性。
这样,考克斯没有用一种抽象不变的人性和结构来解释世界政治经济关系,更重要的是他关注世界的变化以及变化的动因,关注历史在过去是如何变化,并通过分析历史是如何变化的来观察未来的变化。并且他对这种变化的分析不带宿命论和目的论的成份,而是强调历史变化的多种可能性,强调世界政治经济的变化方向在于人的主观努力。
2 斯特兰奇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
英国学者斯特兰奇建立了一种结构性权力框架的模式对市场与国家互动关系进行分析。她指出:结构性权力决定着世界经济(生产、交换与分配)如何运行,而且在这种结构性权力下的世界经济内在地体现着某种政治———“财富、秩序、自由和正义”四种价值的分配和“风险与收益”的分配,从而在世界经济运行中“谁得到什么、如何得到”之类的政治问题有了结果。即权力结构决定着世界经济,经济体制中体现出政治。
斯特兰奇认为,决定经济体制的是权力,权力决定了各种国内和国际的经济体制中四大价值观的不同分配比例;权力决定市场运行和环境。但她强调,决定经济体制的价值分配与成本、收益、机会和风险的分配的权力是一种结构性权力。这种结构性权力构成和决定全球各种政治经济结构的权力,是决定办事方法的权力,建构国家与国家、国家与人民、国家与企业关系框架的权力。结构性权力是通过对安全控制,对生产的控制,对信念的控制和对知识、信仰与思想的控制而获得。斯特兰奇把这四个文献产生出来的权力综合成决定国际经济的结构性权力。 从对结构性权力构成的四个基础的分析看,斯特兰奇强调这四种结构是相互依赖的,彼此互为基础(彼此并列,没有一个处于优先的地位),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才构成了结构性权力。
斯特兰奇的这种结构性权力分析框架充满着实践本体论的色彩。在斯特兰奇的理论中,正是掌握结构性权力的主体(人、阶级、或国家),把自己的利益诉求转化为一种制度安排,形成了一种经济体制,从而决定市场的成本、风险的分配,决定市场运作过程中各种价值的分配。因为结构性权力的主体可以通过强制的力量来维持稳定,可以通过控制生产的权力来决定生产的组织与分配,可以通过控制着信贷的创造与发放来抵制或促进经济的发展,可以通过思想与知识控制和传播加强强制力量,决定如何生产、生产什么,加强金融权力,诱导人们去认同现存的制度安排。因此,她眼中的国际政治经济安排是人实践的产物。
建立在实践本体论基础下的斯特兰奇理论有历史主义色彩。因为结构性权力主体历史、具体地塑造的国际政治经济体制,或者说国际政治经济体制,是由社会历史地、具体地建构,而不是可以还原的。但由于斯特兰奇没有深入探究四种结构之间内在的相互关系,尽管她也强调国际关系理论应该关注国际体系的变化,这导致她的理论没有对国际体系变化的动因进行深入的解释。虽然在后来斯特兰奇把国家、市场和技术视为结构性权力变化以及国际政治经济体系变化的三个决定因素, 但同样也没有深入分析国家形态、市场和技术是怎样变化与发展的,以及什么是动因促使它们的变化与发展,而只是说明了这三个因素如何共同影响与决定安全结构、生产结构、金融结构与知识结构的变化。这一点使得斯特兰奇理论中的历史主义方法论带有瑕疵。有人甚至把斯特兰奇的理论说成是“似乎假设了一种社会永恒运动,但没有找到向前推动的驱动力”的理论。 这一点上斯特兰奇的理论不如考克斯的理论具有彻底的历史主义性和实践本体的特点。
三、结 语
以上以方法论标准对国际政治经济学的主要理论进行了概述,但这里必须强调,经验实证主义和历史主义的方法论在上述西方现代国际政治经济学学者的著作中并不是完全排他的,有些学者如吉尔平和斯特兰奇强调他/她的理论是用一种折中的方法研究国际政治经济关系或其中的一些问题。这说明,他们都认识到用某一种方法论来研究国际/全球政治经济关系都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它们只能适用于各自不同的目的,都希望用两种方法论彼此互补与折中,来更深入地研究国际/全球政治经济关系。斯特兰奇就说,“国际政治经济学的规范性、描述性的研究方法与思考性、分析性的研究方法之间,无所谓正确与谬误之分”。“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如同国际关系和外交政策研究一样,可以兼容这两种方法”。 的确,在吉尔平这样的现实主义霸权稳定理论中也能发现一些历史主义的影子,在考克斯和斯特兰奇的理论中也能找到经验实证的成分,只是他们的理论在整体上更典型地体现出经验实证主义和历史主义而已。
注 释:
①这可以从美国学者罗伯特·吉尔平(RobertGilpin)把他近来研究国际范围的政治经济学著作(2001年)取名为“全球政治经济学”中体现出来,1987年吉尔平将其研究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著作命名为“国际关系的政治经济学”。吉尔平的这两本著作:ThePoliticalEconomyofInternationalRelations,PrincetonUniversityPress,1987,GlobalPoliticalEconomy,PrincetonUniversi tyPress,2001
②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还有另一种分类,即以意识形态来分类,分为现实主义、自由主义与,从这一角度来概述国际政治经济学可参见李滨、姚鸿《民族主义·自由主义·马克思: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流派、学术渊源与当代代表》,《欧洲》1999年第5期。
③我在叙述霸权稳定论时主要依据的是Gilpin,ThePoliticalEconomyofInternationalRelations,Chapter3和GlobalPoliticalE conomy,chapter4中的相关内容。
④这一定义来自克拉斯纳,见StephenKrasner,InternationalRegimes,CornellUniversityPress,1983,p 2
⑤RobertKeohane,AfterHegemony,PrincetonUniversityPress,1984
⑥这些人物的有关著述详见大卫·鲍德温《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肖欢容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
⑦关于基欧汉的新制度自由主义的这种进化主义及其特征的分析详见AndresHasencleveretal ,TheoriesofInternationalRegimes,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97,pp 39-41
⑧这里作者所用的沃勒斯坦的著作是:现代世界体系(一至三卷),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历史资本主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ImmanuelWallerstein,“TheRiseandFutureDemiseoftheWorldCapitalistSystem”,inImmanuel Wallersteined ,TheCapitalistWorldEconomy,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79
⑨RobertCox,“SocialForces,StatesandWorldOrders”,inRobertKeohaneed ,NeorealismandItsCritics,ColumbiaUniversityPress,1986;p 220
⑩以上考克斯理论阐述主要依据下列考克斯的论著:“SocialForces,StatesandWorldOrders”,op cit;andProduction,PowerandWorldOrder,ColumbiaUniversityPress,1987
11. SusanStrange:StateandMarket,London:PrinterPublishers,1994(2nded ),pp 23-42
12.StateandMarket,pp 23-32
13. S Strange,“AnEclecticApproach”,inTheInternationalPoliticalEconomy,ed byC MurphyandR Tooze,Boulder:Col ,LynneRiennerPublishers,1991,pp 39-40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12)04-0012-03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战略的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在各项工作中落实法治化的要求已成为必然趋势。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是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水平关系着高校的育人质量。当下,在中央提出社会管理创新的时代背景下,厘清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内涵,达成对学生管理法治化重要价值的共识,进一步探索其实现途径,是摆在高校学生工作者面前的紧迫课题。
一、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内涵1.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界定
总的来说,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指高校在学生管理中落实依法治校理念,遵循法律精神,以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基础,以学校规章制度为补充,规范学生管理权行使,形成学生管理权执行和监督机制,彰显高校学生管理实体与程序正义的过程。具体说有以下三个层面:
第一,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静态与动态结合的过程。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高校学生管理行为依法办事及依制度办事的过程。这一过程是静态与动态的结合,仅仅在静态层面上加强学生管理制度建设,无法实现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须在制度建设的基础上,构建一个法治化的动态运行系统。只有静态与动态两方面相结合,才能实现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目标。
第二,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高校学生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学生管理制度统一协调和共同发挥作用的过程。实际上,我国有关高校学生管理的法律规定较为分散,如《宪法》中有关学生基本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教育法》中有关学生管理过程中学校实体权力的规定、《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学生管理行为的程序规定中都有述及,这就要求高校学生管理规范体系必须坚持“上位法高于下位法”的法律原则,做到内容一致,上下协调,特别要注意高校在制定内部学生管理规范时,不得违反上位法的规定。
第三,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规范学生管理权行使的过程。当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过程中的最大问题并不在于学生管理制度的缺失,而在于学生管理权在行使过程中人治现象严重,掌握权力的一方忽视正当程序,学生管理权滥用现象较多,且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因此,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建设应以规范学生管理权的行使为突破口,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只有形成和谐有序、良性互动的权力与权利关系,才能保障高校学生管理的规范合法和学生权利的充分实现”[1]。
2.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宏观要求
众所周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根据这四方面的要求,结合我国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建设的实际,我国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应包括以下方面:首先要有法可依,即建立和完善学生管理法律体系,相应的法律体系须体现学生管理工作规律,是尊重学生权益、内容协调一致的良法;其次要有法必依,这就要求高校学生管理行为要依法进行,杜绝随意管理;再次要做到执法必严,即完善高校学生管理权的监督机制;最后应做到违法必究,即管理方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通过法律制裁,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保障学生各项合法权利。
二、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基本价值“法的价值是法理学中十分重要的问题,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价值是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组成部分”[2]。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法的价值在高校管理行为中的体现,我们须在法的价值的研究基础上,从高校学生管理现状出发,厘清思路,达成对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价值的共识。秩序和自由是法的重要价值,故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基本价值也可从这两个维度进行提炼。
1.秩序之维:构建高校学生管理的新秩序
传统高校学生管理的人治方式崇尚秩序至上,将学生视为被管理的对象,要求学生整齐划一,听从指挥,而忽视学生的个体需求和性格特征。在学生管理过程中,这种方式缺乏对学生基本权利的尊重,一味地追求稳定和秩序,使高校学生管理行为陷入靠压制求稳定的境地。以学生婚育权为例,婚育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之一,在诸多国家的宪法和婚姻法中都有明确规定。宪法是根本法,任何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宪法之规定,但在我国2005年《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颁布之前的有关规定中,存在不少限制或禁止学生在校期间结婚或生育的规定,个别高校还发生了因为学生违反学校规定而被开除的案例。高校之所以作出这种规定,其名义是为了维护学校管理秩序,实际上效果并不理想。高校学生享有婚育的基本权利并不会必然导致学校管理秩序的混乱,况且对于在校大学生,婚育权仅是一种权利,并非是一种普遍和迫切的需要。从法律原则的角度考察,我国宪法和婚姻法中均有婚育权之规定,学校限制或禁止学生婚育的规定本身是违法的。笔者认为,高校学生管理者维护学生管理秩序之目的无可厚非,但问题的根本在于,所要维护的学生管理秩序的性质。高校学生管理人治方式维护的是以强力为后盾、以剥夺学生基本权利为手段的“人治秩序”。在这种秩序中,学生权利可能被随意剥夺,而高校学生管理法治方式维护的是以体现法治精神、尊重学生权益和谋求学生管理长效机制的新秩序。立足长远,这两种方式孰优孰劣是显而易见的。
2.自由之维:服务高校学生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人的解放、发展和完善是所有教育活动的根本目标。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创新学生管理的方式,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是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另一重要价值。
根据现代法治理念,公民的行为只要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国家社会的公共利益,就应被承认是合法的。“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3]。哈耶克也认为,“在自由的统治下,一切未被一般性法律所明确限制的行动,均属于个人的自由领域”[4]。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将促使高校学生管理行为范式的转变,改变过去一味管制的方法,切实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意识,有效地激发学生的潜在创造力。
传统高校学生管理模式总是习惯于把学生视为被动的教育管理客体,而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能有效地提升学生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学生可通过关注自身权益,提升主体意识。可以说,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对学生法治观念的熏陶和培育是全面而入微的,它将融于高校的校园法治文化之中,深入高校管理的细枝末节。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还有助于培育学生的责任意识,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提升学生的理性思维。总之,推行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能有效地培育学生的主体意识,发展其主体能力,实现学生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三、提升我国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途径如前文所述,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静态与动态的结合过程,因此,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价值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才能得到彰显和实现。笔者认为,我国高校学生法治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应从观念树立、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和权利救济等多个层面入手整体推进。
1.树立高校学生管理的新观念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维权意识得到不断增强,公民权利越来越被重视。这一社会进步反映在高校学生管理领域,必然要求对传统高校学生管理观念中忽视学生权益、以学校管理为本等陈旧思想加以改变。概括地讲,高校学生管理者要树立以学生为本、保障学生权利和转变学生管理职能的新观念。
在传统高校学生管理观念中,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管理过程无不体现管理方的单方面意志,学生则处于被灌输、被教育和被管理的境地。在高校管理者头脑中“学生应绝对服从”的观念根深蒂固。在日常管理中,管理者未能与学生平等对话,总是居高临下。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转变,社会力量已介入高校后勤管理,学生开始自费上学、自主选课和自主择业,学校收费并提供相应服务,高校与学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为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双方地位平等的特点首先要求高校学生管理者要切实转变管理职能,建立起以服务学生为目标的工作系统。这个系统既包括价值引领、行为管理、素质评价、组织建设和学籍管理等具有管理职能的机构,也包括学习指导、科研创新、个性发展、学生资助、勤工助学、就业服务和心理辅导等具有服务职能的机构。此外,还要求高校学生管理者在行使学生管理权的过程中,要重视和保障学生各项权利。高校学生既是公民也是受教育者,其双重主体身份导致其权利的双重性。在校大学生既享有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权,又享有宪法所赋予的公民基本人权。但在高校学生人治管理状态下,这两方面的权利往往不能得到兼顾,特别是高校学生的一般公民权经常被忽视,而只有真正实行学生管理法治化才能兼顾学生这两方面的权利。
2.完善高校学生管理的制度体系
良法是法治的前提,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法治应当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定得良好的法律”[5]。要实现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离不开良法的支持。一个完善的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体系是实现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前提。具体而言,完善我国高校学生管理的制度体系可从校外和校内两个层面展开。
校外层面的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主要指我国高等教育法律法规中涉及学生管理的内容和专门的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总和。自从1980年我国第一部高等教育法律《学位条例》颁布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发展。但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我国高校校外即国家层面的高等教育法制建设仍显不足,还存在不少问题。有关高校学生管理的法律法规没有形成和谐统一的制度体系,法律法规之间的冲突时有发生,而且有的法律规范可操作性不强,缺少对实践过程中可能发生状况的预计。这些因素均导致有关高校学生管理的法律规范“公信力”不足,地位不高。而完善国家层面的高校学生管理法律法规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其一,努力提高有关高校学生管理法律法规立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培养精通法律又熟悉教育管理的人才。其二,通过加强有关高校学生管理法律法规的立法解释工作,提高法律法规的实践操作性。其三,加快对原有高校学生管理法律法规的修改、清理和汇编工作。
校内层面的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主要指高校根据高等教育法律规范,为了保障学校教学和管理的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制定的有关学生管理和服务的规章制度的总称。我们须建立统一、规范和和谐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高校内部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必须符合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精神,特别是要以教育部200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基础。除此之外,校内学生管理制度要体现学生本位的价值取向,充分吸收学生群体的意见。其主要措施应有:一要加强培训,提高校内学生管理制度的创制者的法律素质;二要规范程序,完善校内学生管理制度起草、讨论、审查和颁布的各个环节;三要积极动员和有效地组织学生参与校内学生管理制度的创建;四要与时俱进,加快修改和清理陈旧的学生管理制度。
3.规范高校学生管理的程序
程序公正和过程公开体现了现代法治精神。高校学生管理权能否得到公正和合理的行使,需有与之相配套的正当程序来保障。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坚持正当的程序原则是实现学生管理程序正义的保证,也是确保管理行为实体正义的基础。从近几年考察大学生母校的案例可知,高校管理方在缺乏正当程序时就对违规学生做出处罚,这是高校卷入学生诉讼案的主要原因。正当程序是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重要支撑,须在学生管理行为中贯彻到底。高校学生管理者在作出影响大学生权益的管理行为时(包括奖励行为,也包括惩罚行为),须事先告知学生本人,向学生本人说明根据和理由,倾听学生的意见,告知并提供学生相应的权利救济途径。
为规范学生管理的正当程序,有必要在学生管理中引入行政听证制度。行政听证制度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之前,告知相对人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陈述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并作出相应决定等程序所构成的一种法律制度”[6]。听证制度源于英国普通法的自然公正原则,它能有效地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在高校学生管理中运用听证制度不仅能倾听学生意见,维护学生权益,而且有助于提升高校管理决策的水平。可以说,听证制度是高校学生管理程序正义的基石。近几年,国内已有部分高校尝试在学生管理中引入听证制度,并取得了较好效果。如2003年中山大学举办了全国首次学生食堂价格听证会,2006年浙江大学明确规定学生被开除前享有申请听证权,2009年浙江工商大学建立了国内高校首个学生听证大厅,这些举措均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关注和好评。
4.健全高校学生管理的权利救济机制
孟德斯鸠有句名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3]高校学生管理权如得不到监督,必然产生腐败。因此,加强对高校学生管理权的监督,健全学生权利救助机制是非常必要的。从我国高校学生管理体制的实际出发,我们应构建以学生申诉和诉讼为主要路径的二元权利救济机制。
我国高校学生的申诉制度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处于起步阶段。《教育法》较早就对学生申诉制度有所提及,2005年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学生申诉制度又作了具体规定,相比以前的法律法规,该规定中关于学生申诉权的体现和规定是一个不小的进步。但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发现,仍存在一些亟待改进之处,如有关学生申诉案件的受理范围没有明确、申诉委员会在申诉复查时的权力规定不明、学生申诉的法律性质及定位模糊等等问题依然存在,显然,这些缺陷降低了学生申诉制度的可操作性。要解决这些问题,有关部门需要借鉴行政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审视学生申诉的全过程,把握操作细节,使之逐步完善。
以诉讼为路径的高校学生权利救济方式是我国高等教育法治和学生个体维权需要共同作用的结果。近几年,高校学生母校的案例时有发生,而且呈现出逐年增多的趋势,司法介入高校学生管理行为的这一现象须引起我们的重视。笔者认为,一方面,我们应首先肯定司法介入审查高校学生管理行为的价值和意义,通过司法权的作用,使高校学生管理权得到制约。由于司法审查的方式是一种外部监督行为,同时是终极裁判,是维护学生权益的最后防线,这些特点决定了司法审查具有其他监督方式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全面分析司法审查高校学生管理的限度。大学自治是现代高等教育的一项基本原则,如果司法介入审查高校管理行为的条件过宽,那么有可能破坏大学自治的原则。因此,必须在司法实践中明确界定司法审查高校学生管理行为的范围,区别高校管理中的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为必要,把握好司法介入的合法尺度和合理限度。
总之,高校学生管理在“入情”的同时,更需要“入法”。学生管理法治化是高校落实中央提出的加强社会管理创新、适应现代法治社会建设发展需要的重要举措。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任重道远。相信在法治精神的指引下,高校一定能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开创新的局面,更好地服务当代大学生成长成才。
参考文献:
[1]储祖旺.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教程[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224.
[2]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293.
[3][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M].张雁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