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22 14:53:14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城中村改造带来的好处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一、“城中村”的现状及问题
“城中村”是在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种现象,“城中村”看似城市,又似农村,它具备城市和农村的双重特点。“城中村”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和农村管理体制。
(一)“城中村”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疾风暴雨式的城市建设,城市用地需求急剧膨胀,城市将其周围的农村用地逐渐转化为城市地区。随着农村耕地被征用,农民的居住环境发生变化,就业方式也出现了根本性的转变,很多农村开始了城市化进程。然而村庄在城市化道路中却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现象,“城中村”的出现成为城市化进程中的一道独特的风景,成为人们关注的社会问题。
仅从“城中村”的名称可以看出,它兼有城市与农村的双重特点,看似城市,又似农村,“城中村”的双面性给城市和农村居民的和谐发展带来了机遇,同时也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我县“城中村”的问题
1.人口构成复杂,难于管理
2.环境卫生情况需进一步完善
3.市场秩序有待改善
4.公共设施的相对缺乏
二、“城中村”问题形成的原因
(一)客观原因
1.城市化进程的必然结果
所谓城市化,是指存在城乡差别的前提下,农村人口、就业、产业、建筑、设施、服务、经济水平、文化、景观等要素普遍向城市的转移和转化过程,包括原由城市的扩大、新城市的兴起,原有城镇上升为城市,新城镇的增设和扩大等内容及其过程。在城市化的发展过程中,原有中心城市规划调整后城市规模进一步扩大,不断向外扩展,城市近郊村庄逐步被包围,村庄的耕地大多被开发利用,而村民的宅基地却保留了下来。
2.城乡二元体制
在城市化过程中,原来农村的土地被开发或征用,村庄却以“城中村”的形式,成为城市的一部分。然而,城乡二元体制根深蒂固,村民虽然生活在城市中,却由于其农村户口无法享受和城市居民一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待遇。农民失去了耕地,唯一留下的就是集体土地和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城市土地产权归国家所有,而农村土地的产权归农村集体所有,国家可以征用作为农民生产资料的农用地,但难以征用作为农民生活资料的宅基地”。这样同在城市的一片蓝天下,由于城乡二元体制的作用,城市居民和“城中村”居民却有着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3.廉租房需求和供给之间的巨大缺口
“城中村”之所以成为学生、白领、蓝领、粉领和、黑领的共同选择,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其租金的低廉。也就是“城中村”具有顽强生命力的原因就是“城中村”村民利用原先对其不利的城乡二元体制,通过低廉的房租赚取不低的收益。我国城市廉价房工程雷声大,效果小,这为“城中村”村民利用宅基地实现自身利益创造了机会。九成以上的专家认为“城中村”解决了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
(二)主观原因
1.农民路径依赖心理
在实践中,本来处于城乡二元体制中的弱势,由于城市现代化进程中的土地征用,农民从地理区域上进入城市的队伍中,这让他们享受到土地集体所有制以及宅基地使用权带来的意外收益,农民可以通过出租房屋等方式获得收入,一跃成为城乡二元体制中的优势群体。“城中村”的居民开始习惯并享受城市化进程中带来的好处,并对这种获得收益的方式产生了依赖。“路径依赖”产生,居民出于对既得利益和风险的考虑,不愿接受甚至抵制新的变化,不管这一变化是时展的趋势还是政府政策的导向,他们满足于现状,成为新型的“租金食利”阶层,不会积极主动地改变“城中村”的现状,甚至成为解决“城中村”问题的最强大阻力。
2.政府管理中的困境
首先,从“城中村”产生的原因来看,政府在城市建设和招商引资过程中,为了短期的利益,迂回征地,最终造成了“城中村”的出现。由于现行土地征用政策对耕地的补偿有明确的测算标准,而对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民宅基地及其上的附着物(乡镇企业厂房、农民住房等)的补偿则缺乏必要的界定,因此城市政府为了尽量减少土地征用赔偿的金额和社会负担,大多采取了绕村庄,只征收耕地的方式来寻求城市建设用地的快速扩张。这种“吃肉留骨头”的做法最终留下了“城中村”问题。
其次,在“城中村”问题的解决上,政府要面临资金和农民阻力等诸多压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困难重重。
3.开发商的趋利性
利益一向是“城中村”问题的敏感话题。“城中村”的形成本身就是在城市化进程中政府、开发商、村民博弈的结果。其中开发商为了降低成本,选择耕地和空闲地开发,而回避村庄,这样村庄的开发被长期搁置。另外“城中村”的开发难度大,尤其是“钉子户”问题的不断出现,让很多开发商“望村兴叹”,回避村庄开发项目。
三、我县“城中村”的解决途径探讨
(一)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向城乡一体化迈进
打破城乡二元体制,最主要的就是要终结二元户籍制度,这样可以让“城中村”村民和城市居民保持身份一致。实行统一的城乡户籍登记制度意味着政府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村民利用土地集体所有权获得租金和其它土地相关利益。把土地统归国家所有,就可以迫使“城中村”的居民们不得不融入到市民当中,也能够实现“城中村”的现代产业引进,让它与整个城市一起运转,从而实现城市的健康、和谐发展。
(二)切实解决“城中村”居民的生活保障问题
打破城乡二元体制,终结二元户籍制度并非易事。构建和谐社会必然要求做到城与村的和谐,收回村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必须给村民充足的补偿,以保障他们的生存和生活问题。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必须确保农民失地不失利。其中的关键之处就是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三)加强管理,维护“城中村”安定
我县“城中村”存在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市场秩序混乱,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政府管理中的困境:政府没有经济能力真正参与到“城中村”的管理和改建中去,于是就出现了“管不了,不如不管”的选择。然而现实情况是,政府必然要作为主导力量投入到“城中村”的改建中去。建议我市政府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维护“城中村”的安定:
“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较普遍现象,表现为在城市化快速发展期,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张使大量村庄包围在城市建成区内,这种村庄内仍旧实行农村管理体制,再加之利益的驱动,导致“城中村”的规划、建设、管理长期处于混乱无序和低水平状态。笔者经过深入调研,就“城中村”的形成原因、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与对策进行简要阐述。
一、“城中村”的形成原因
有专家分析认为,“城中村”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制度角度讲,土地集体所有制、宅基地政策是形成“城中村”的重要制度条件,土地集体所有和宅基地政策把村民捆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基于土地的利益共同体,难以分化瓦解。从社会角度讲,中国农村宗族和地缘观念很强,这种安土重迁的居住观念构成了“城中村”存续的社会心理条件;同时,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增值,外来人口急增,使得私房出租成为一个利益丰厚的产业,这是“城中村”得以发展的社会条件。从政府角度讲,认识不足,缺乏及时的规划和调控,对“城中村”的发生、发展后果估计不足,没有及时拿出有效的规划、改造措施,最后积重难返。
二、“城中村”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发展,“城中村”给城市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空间、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也存在着土地管理混乱、社会保障缺位、村庄治理垢病、产权关系模糊等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土地利用粗放,土地资产流失
由于“城中村”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造成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低下,房屋建筑占地面积大,建筑风格与城市规划不够衔接,房屋容积率低,土地利用十分粗放,同时,“城中村”的土地区位条件相对优越,土地的产权又属于村集体所有。这样,优越的区位条件和相对于城市低廉的土地价格,使某些村集体热衷于自己搞土地开发,排斥政府征用土地,导致由于规划和基础设施改善而使土地升值的部分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
(二)管理体制不顺,管理难度较大
“城中村”周围已经被城市社区所包围,而“城中村”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社区,它既像城市又像农村,既不是城市又不是农村。从管理体制上看,城市社区的管理体制与农村社区的管理体制有较大的区别,它们在“城中村”形成矛盾和冲突,有时又会出现管理上的“真空”,“城中村”的性质使城市管理部门管不到,街道、村、镇管理又不力。
(三)人口构成复杂,社会治安堪忧
“城中村”的人口构成十分复杂。据调查,主要由以下几类人构成:首先是当地的原有“村民”(部分村民的户籍实际上已经成为市民),其次是租用“城中村”村民住宅的城区市民,第三是来自外地、职业构成十分复杂的外来人口。
(四)公共设施缺乏,环境问题严重
“城中村”的基础设施是与原来低密度的建筑和低密度的人口相适应的,相对比较薄弱。现在由于部分市民和大量外来人口的入住、小企业的开办,使得给水、排水、道路、交通、电力、邮电通讯等基础设施严重不足,超负荷运转,导致污水横溢,垃圾乱倒、蚊蝇丛生,环境质量较差,村内道路狭窄且杂乱无章,建筑凌乱,城市形象低下,严重影响着城市的市容市貌。
三、解决“城中村”问题的建议与对策
近几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中村”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越来越突出,严重制约着城市的发展,影响着城市品位的提升;对“城中村”实行改造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改造势在必行。借鉴省内外“城中村”改造的经验,笔者认为在推进“城中村”改造过程中,需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城中村”改造,必须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建设的原则。
“城中村”是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否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进行改造,直接影响到城市总体规划能否得到有效实施。规划要与城市化水平相适应,高起点、高标准地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完善环境规划和空间设计;充分兼顾经济功能和其他社会服务功能的协调,营造高质量的生活环境,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建筑设计要体现民俗特色,有品味,上档次,成为城市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二)“城中村”改造,政府必须加强领导,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大胆解放思想,不断更新观念。
各个“城中村”的状况不同,干部群众的思想水平、物质基础也不一样,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任务各有侧重。必须以改革的思路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城中村”改造是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大事,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稳妥推进。此外,“城中村”改造触及到群众的既得利益,还必须调动村民参与改造的积极性,要从实际出发,在不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的前提下,给群众一些政策性的补偿和一定的资金扶持,使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三)“城中村”改造,必须解决好集体土地和集体资产改制问题。
撤村建居后,农村集体土地原则上应依法征用,转为国有。转为国有后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在国家未实施城市建设前,可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政府对此必须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如:太原市在做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考虑,“城中村”有剩余土地的前提下,按每人133平方米控制,包括其安置村民住宅用地、小区级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小区级及以下配套公共绿地、预留的生产发展用地。
(四)“城中村”改造,政府必须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
“城中村”改造涉及到土地开发利用及其管理机制问题,涉及到体制问题、产业转型问题,涉及到城市规划实施问题,涉及到教育、户籍、就业、社会保障等一系列问题。在改造过程中,需要协调城建、规划、劳动、公安、国土等众多部门共同行动,牵扯到城市政府、基层政府、村集体、村民、开发商等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所以,在“城中村”改造中,政府必须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城中村”村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确实解决好村民的养老、医疗、就业、低保、教育等问题,消除失地后村民的后顾之忧,才能推进“城中村”改造的顺利进行。
(五)“城中村”改造,必须实行政府调控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手段。
“城中村”改造是推进城市化的大事,也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件难事。这其中既有做群众思想工作的难度,又有实行政策补偿的难度,还有成本投入的难度。只有把政府调控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才能解开这一难题。如资金运作,单靠某一方面的投入是不够的,必须多元化融资,除可采取群众集资一部分,银行贷款一部分,政府补助一部分外,还要用优惠政策激起投资者的投资兴趣,以此吸收大量的民间资本,从根本上解决建房资金缺口的困难。
(六)“城中村”改造,必须将村民纳入教育培训计划,使其能够真正适应城市社会生活的转变。
“城中村”改造不是单一的城市建设问题,目前很多城市都存在重视“城中村”的景观改造,而忽视人的改造问题,改造后村民的生存技能、生存方式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依旧过着游手好闲的生活,这是城市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这为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埋下了隐患。因此,改造过程中政策措施的制定不仅应关注如何顺利推进“城中村”改造以及改变当前城市发展的环境、卫生、居住状况等问题,还应该关注如何筹集资金对村民进行教育培训,提高村民就业技能与水平,对自主创业提供智力与资金扶持,引导村民走自食其力、自主创业的道路,实现村民生存方式的根本转变。
四、结语
目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中村”改造工作已提上了议事日程,解决“城中村”问题,逐渐成为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突出问题。如何解决并处理好“城中村”问题,已成为一个新的课题。在改造过程中,要按照二十一世纪城市化发展的要求,坚持做到公平合理,分类实施,稳步推进,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不断积累经验,把“城中村”打造成建设形态、人居环境一流的现代化文明社区,成为城市的亮点,达到城市建设和经济效益双赢的目的。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城中村,从广义上讲是指被城市建设用地包围或纳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的原有农村聚落――城市转型不完全的、具有明显城乡二元结构的地域实体。简而言之,就是 “都市里的村庄”。随着城市化,城中村作为历史遗存,日渐脱离主流社会,以一种落后的经济模式和生活方式直接影响了村民的人居环境、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因此各省政府因地制宜方案指导城市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品质和改善人居环境,有序推进城市空间拓展。
本文对城中村改造提出一个理论框架,以廓清认识,为改造实践指明着力的方向,从规划设计层面上就城中村改造的进行探讨。并结合一个案例陈庄村,对城中村改造的意义进行总结。
一、城中村改造的理论框架1、城市政体理论(Urban Regime Theory)――城中村改造的理论基础。张庭伟先生的城市政体理论(Urban Regime Theory)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对城市发展的动力――市政府(所谓“政府的力量”),工商业及金融集团(“市场的力量”)和社区(“社会的力量”)三者的关系,以及这些关系对城市空间的构筑和变化所起的影响,提出了一个理论框架。由斯通(Stone)、罗根(Logan)和莫罗奇(Molotch)所创建的政体理论是从发达国家中城市政策的演变分析中得出的。该理论认为,城市空间的变化是政体变迁的物质反映。谁是“政体”的成员,谁是“政体”的主导者,会引起城市空间结构的不同变化。城中村改造实质上反映的也是政体力量的对比:当政府力量在从中占据主导地位时,政府主导的改造拆迁就成为必然选择;当企业(市场)力量占据主导地位时,城中村改造就会朝着企业的意愿发展;当业主(社会)力量足够强大时,城中村改造就会最大限度地满足业主的利益。城中村改造的关键就是协调好各种政体力量的利益关系。2、城中村改造的利益格局城中村改造涉及政府、业主与改造单位三方的利益,其中政府代表的是公共利益,其它两方代表各自的利益,城中村改造的实质是调节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以达到利益均衡。
(1)政府与改造单位的关系。该关系主要涉及规划与地价两方面问题。规划方面主要考虑的问题是,政府在确保达到城市发展要求的前提下,兼顾改造单位的利益,确定适当的开发强度,分担合理的市政配套设施。地价方面主要考虑政府如何采取地价优惠或补贴的方式,给开发建设单位让利,确保改造项目得以进行。因此,确定合适的开发强度与地价就成为平衡二者关系的焦点。(2)政府与业主的关系。该关系主要涉及房地产权确认及保护小业主利益问题。与一般国有土地不同,城中村因土地产权不清晰而产生了大量违法建筑,给城中村改造带来很大障碍。因此,解决改造前后房地产权确认问题是处理政府和业主之间关系的主要内容。当然,通过完善改造政策、采取措施以防止出现楼房烂尾、业主无法回迁等问题,也是政府的职责所在。(3)改造单位与业主的关系。该关系涉及拆迁安置补偿,主要考虑改造单位以何种方式、标准对业主进行安置补偿的问题。该关系很大程度上是个市场问题,政府不宜直接介入。总而言之,解决土地产权问题是城中村改造的基本前提。3、城中村改造的规划设计须把握几个原则性问题除产权、规划、地价及拆迁补偿安置外,具体到特定的城中村改造项目,还须解决要不要改造、改造主体、改造目标和改造模式等原则性问题。这些原则性问题是解决产权、规划、地价及拆迁补偿安置等的前提和基础,决定了后者的方式和内容。(1)正确判断要不要改造。一个城中村要不要改造,不仅仅取决于其物质环境状况,更要考虑其背后种种复杂的社会经济形势,特别要与所在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形势、经济结构及人口结构相适应。
(2)明确改造的主体。一般来说,政府、企业、业主都可以成为改造主体。具体到特定项目,这取决于三者的意愿和彼此力量的对比。一般说来,如果涉及市政基础设施等公共利益,由政府为主改造就比较合适;如果是纯粹的经营性项目,则由企业为主可能就比较合适;如果业主是一个具有足够开发实力和资质的法人,由业主组织改造也是理想选择。当然,各方之间进行合作也是一个改造途径。(3)制定切合实际的改造目标。改造目标既要符合城市规划标准,又要切合实际情况。改造目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中村的现状情况。
(4)确定合理的改造模式。针对不同的改造目标和现状情况,有不同的改造模式可供选择。
二、 陈庄沟城中村改造案例
1、为什么要对进行改造
陈庄沟城中村由于历史和管理体制等原因,布局结构混乱,基础设施缺失,环境卫生、消防安全、治安计生等问题突出,道路泥泞、污水横流、垃圾成堆、供水电力通讯杂乱等现象严重,极大地降低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影响了城市的整体面貌。为了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味,对其进行改造已成为必经之路,这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
2、造后将会给村民带来的好处
本小区规划总用地面积176690,总建筑面积561806。其中地上面积489636,地下70320,多层住宅144574 ,高层294162,商铺46300,幼儿园3600,社区服务用房1000,容积率2.38,建筑密度28%,绿地率40%, 建成以后将会带来以下变化。
(1)、环境的改变:陈庄沟城中村的规划和建设兼具了居住与商业办公功能,各种市政配套设施齐全,营造了一个绿色、经济实用的良好居住环境。
(2)、住房条件的改变:旧房换成采光充足、通风良好、结构合理,水、电、气、暖、有线电视等居住配套设施齐全的新房。个性化和实用性兼具的原则,把建筑的空间艺术展现得淋漓尽致,舒适两房、温馨三房、奢华四房,凸显了社区生活。设计上巧妙的减少室内交通面积,增加客厅面积,将宽敞式大客厅搬入居室;起居室与客厅比例适宜,空间划分合理;大飘窗的开阔视野,空气清新流畅,光线充足。
(3)、房产价值的改变:村民住宅转变为证件齐全的商品房。这些房产可以进行租赁、自住或出售,提高经济收入。
(4)、村民个人收入的改变:城中村改变后将成为功能齐全的综合区域,蕴含着巨大商机,将会给安置在该区域内的村民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同时为村民从事第三产业提供良好的区位优势,村民个人收入将大大提高。
由于环境的改变、住房条件的改变、区域优势及房产价值的提升、居住人群层次的提高,将会使村民的生活习惯、文化层次和经营方式得到改变,从而使村民的经济收入、文明程度、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3、改造后达到的效果
规划布局合理,外观新颖,小区内道路主干相接,环绕相连,花坛、草坪、花园分布合理,绿化面积、容积率、密度等各项技术指标均满足规划要求。小区内还设有大型超市、幼儿园、公用车棚、公用停车场及老人活动中心、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体育健身器材的完备,营造一个以人为本的和谐、健康、优美现代生活氛围浓厚的花园式小区。 一是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增强群众文明意识,促使群众和谐向上,保障群众同享城市改革发展和文明进步成果,积极建设文明和谐社区。二是进一步推进全市“四城同创”,增强城市生机与活力,强劲城市辐射力和带动力,不断提高城市知名度和竞争力。三是进一步解决城乡并存的二元结构,促进城市的全面和谐发展。四是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盘活土地使用效益,拓宽经济发展空间,提高居民经济收入。五是进一步深化社会公共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优化社会公共管理方式,解决居民的居住、出行、医疗 、教育、社保等保障问题。
三、结束语
在城市化大潮中,对在城市建成区内以原农村居民点为依托形成的与周边城市环境构成鲜明反差的以原农村居民“一户一栋”为基本特征的特殊居住区――城中村的改造工作是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美化城市形象为目标的。在重视城市利益的同时也要重视村民的利益,通过产权、规划、地价及拆迁补偿安置四方面问题来平衡好政府、业主与改造单位三者之间的利益。
参考文献
基金项目: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河北省户籍制度变迁与改革路径研究”(项目编号:S2010204)
中图分类号:D631文献标识码:A
中国的户籍制度由于城乡二元格局造成的二元户口划分,其系统性、延续性对整个社会造成的影响深刻而长远。如从政治权利、身份地位、教育机会、职业获得、社会保障等方面影响和制约人们的政治经济生活。河北省户籍制度改革相对较早,推进过程较快,改革措施较为系统,改革经验和所产生的社会效应值得总结分析。同时,所辖区域内户籍改革差异较大,但存在共性问题较为突出,表现出一定的典型特征,破解共性关键问题有利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户口一元化,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一、河北省户籍制度改革回顾与总结
河北省逐步降低城镇落户门槛,有利于城镇化进程;稳步建立落户筛选机制,引导人员合理流动;同时积极推进配套改革,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首先是石家庄开省会城市之先河,使外来人员进城落户不再成为难题,决定自2001年8月1日起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2001年8月1日到2003年10月1日,石家庄市共接纳外地人口14万余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8.6万余人,非本地生源大中专毕业生1.5万余人。
其次是2003年7月2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批转《关于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了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和原则,明确具体改革内容:(一)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以落户条件取代计划指标,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三)改革高等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户口迁移办法。对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各类专家、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员以及为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可凭聘用单位录(聘)用证明及相关证件资料,办理其本人及直系亲属落户手续,不受无固定住所限制。据公安机关统计,2003年10月到2008年底,全省城镇人口共增长400万,年均增长约80万。除自然增长和城中村成建制转为城镇人口因素,每年纯迁入城镇的只有30多万人。
第三是2009年4月28日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放宽了我省城镇落户条件,就引进省外人才到我省城镇落户、实行高校毕业生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和针对高层次人才的人才居住证制度等做了明确规定。基本落户条件:取消“稳定职业”限制;人才投资者落户条件放宽到“有稳定住所”;高校毕业生大专以上学历先落户后就业;外省高层次人才实行人才居住证制度。同时,加强城镇道路交通、给水排水、供热供气、邮政通信、环境保护和文教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承载能力,满足城镇新增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城镇的协调有序发展。
二、户籍制度改革中的问题
(一)落户筛选机制催生新弱势,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表1、表2)从表1、表2的数据可以看出,城乡居民在收入与支出、住房、教育、卫生医疗、就业等各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城镇居民收入高、消费支出相对少,农村居民收入少,生活消费支出相对多,体现在恩格尔系数上就是从2001年至2008年一直远远高于城镇居民,说明农村居民的主要收入用于解决生活温饱问题,用于发展教育、住房、医疗等资金较少。而教育、住房、医疗、就业这些公共福利应该由政府平等地提供给每位公民,但却由于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的不同而以不同的数量和质量向不同户籍的居民提供。
同时,通过前面的户籍改革回顾与总结可以看出:户籍改革目的主要是吸引三类人群到城镇集聚:即农民工、毕业生、人才投资者,三类人群中主要以农民工为主。这些改革中,虽然改变了以往二元化的户口登记,但落户筛选机制同时又再生产着新的二元边界,比如,投资额度等经济边界、学历文凭等人力资本边界、居住年限等时间边界等。这些做法在把农村或其他地区较优秀的人才吸引到城市,但同时又造成了一批新的城市弱势群体。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三个群体对“您得到城镇户口后得到的最大实惠是什么”同一问题的回答差别极大:79%的农民工选择养老保险,70%的毕业生选择住房保障,65%的人才投资者选择教育医疗。如果说养老保险是进城农民工的基本保障,是他们的命根子;那么住房保障是毕业生择业时选择城市的重要砝码,是他们立业的定心丸;而优越的教育医疗条件是人才投资者落户城市的首选因素,是他们发展的助推器。同样是落户同一城市,起点已经很不一样,他们的下一代还要在父辈选择的城市继续生存发展,而这样的落户筛选机制不断催生城镇新的弱势群体,使城镇人口分层中下层人口数量增加,削弱中间层力量,社会阶层结构呈现出下层基数增大趋势,不符合社会稳定发展的橄榄型模式,不利于社会阶层结构稳定,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
(二)户籍改革对农民工吸引力不大,不利于推动城镇化进程。户籍制度改革的取向是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有序引导人口向城镇转移、人才向城镇集聚。把户籍制度改革作为推动城市化的主要内容的石家庄市,根据其经济发展数据测算,一个城市人口对GDP增长的贡献率是一个农村人口的7倍以上,可见人口转移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表3)
根据图1、图2可以看出,河北省自实施户籍改革以来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增加幅度在2005年以前增幅较快,如石家庄2001~2003年新落户人口44.7万人,其中,68.2%的人为就地“农转非”,19.5%来自务工人员,6.0%来自亲属投靠,3.4%为外地大学生,2.9%为在城市购买住房和投资经营的人。但到2007年、2008年不是很快。在调查中发现三类人群对户籍改革持不同态度:77%人才投资者对户口持无所谓的态度,49%的毕业生认为户口能起到一定作用,72%的农民工选择无可奈何的态度。究其原因,人才投资者拥有知识、技术和经济资源,不难在城镇立足,当然多数是无所谓的态度;而毕业生刚刚走向工作岗位还需要户口做保障;农民工想要得到城市户口,但发现有了户口并不是所有的福利也都有了,所以是无可奈何。在我们的走访中有典型的个案,如开出租车的张玉堂来自山东菏泽农村,在石家庄已经呆了16年,不仅早就买了房,还娶了石家庄周边农村的妻子,生了孩子。但他这样认为:“户口也就那么回事。10年前我就能入,当时都没入,现在就更不想入了。”像他这样“理性的流动人口”还不在少数。在对农民工调查时,很容易发现他们都在理性权衡户籍改革中的实际利弊得失,有65%的农民工认为“城里挣钱农村花比较划算,但在城里买房、供子女上学、生活消费比较吃力”。(图1、图2)
(三)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户籍管理混乱,不利于城乡统筹发展。调研小组运用典型调查法,专门对市域城市的典型――唐山和县域中心城市的典型――迁安进行深入走访调查,选取的样本点分别为唐山路南区城郊结合部农村――许各寨村和迁安城中村――石岩庄村。在两个样本点对村民共随机发放调查问卷120份,回收有效问卷96份。对问卷的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和分析后发现,城郊结合部和城中村户口管理混乱,农民对户籍改革满意度低。唐山市路南区果园乡许各寨村是建设大路南、大南湖项目中需要平改楼的村庄之一,被调查的村民中对于平改楼过程中农民户口也变为城镇户口感情颇为复杂,被调查的村民中认为平改楼户籍改革能带来好处的只有23%,李宝柱的话基本代表了村民的心声“好处是户口变了,也能住上楼房;坏处是楼房住上了,地也没了,但孩子上学、大人上班也不一定有保障啊,有个风吹草动可咋办?”迁安市是全国百强县,经济社会发展步伐较快,但城中村建设遇到了户籍改革难题,以前交费办“农转非”的人,户口迁出村子但人其实一直居住在村子里,现在村子发展起来了并且近邻城区要拆迁,房屋、宅基地及承包地都要得到相应经济补偿,可他们既无权在村里享受集体福利,又无法在城里找到稳定职业,所以很多人要求将户口迁回迁出地,即“非转农”。这在操作上既无惯例可循,也遇到迁出地村委会和居民的拒绝,阻力和困难重重。这一问题反映的是在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由于无统一法律规范的制约和引导,各地为了推进城中村改造,只强调空间形态改造,没有同步推行土地性质转为国有、村民身份转为城镇居民、使户籍法律制度权威性自我削弱。加之户籍制度与其他教育、社保、就业、医疗等福利捆绑在一起,表现为户籍制度粘性极强,给户籍改革和管理带来更大的难度。
到2010年6月1日,河北省设区市建成区内共有城中村360个,已累计启动改造267个,改造完成94个,启动率、完成率分别为74%和26%。其中,石家庄、唐山、邢台城中村改造启动率已达100%。全省城中村改造拆迁面积2,003万平方米,完成拆迁任务的44.6%,累计腾出土地2794.9公顷,收储土地2,167.8公顷。大部分市已完成了一半的城中村拆迁,唐山市已达到93.9%,而张家口市、廊坊市、沧州市、承德市尚不足1/3。大面积的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户口管理跟不上就十分不利于计划生育、教育、医疗等方面的管理,百姓不满意就容易上访告状,这样不利于地方经济建设,也不利于城乡统筹发展。
三、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
(一)坚持省域中心城市―中小城市―中心镇统筹规划,推动户籍制度改革深入进行。河北省的城镇体系总体上是由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组成的金字塔结构,塔尖是有一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骨干城市,以少数特大中心城市为主,塔身是其他中心城市和中小城市,塔基是数量众多的小城镇,各自发挥特定的功能和作用,互补且协调发展。11个设区市、22个县级市、114个县城和969个独立建制镇共同构成了河北省城镇体系,但同在河北省城镇体系生活的居民其基本情况却有明显区别。要加快城镇化进程,弘扬社会公平与和谐的主题,必须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河北省农业人口占58%,除了要继续做大做强两大省域中心城市(石家庄和唐山)外,还要加快发展壮大其他中心城市,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和中心镇,形成辐射作用强的城市群,培育新的增长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要逐步形成省域中心城市―中小城市―中心镇的三级格局,提供与城镇发展协调配套的各种社会福利,让取得城镇户籍的人口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城乡统筹发展成果,加大对人口向城镇集聚的引力。
(二)缩小城乡基本社会保障差距,促进户籍改革平稳顺利进行。无论从我国历史还是从社会现实出发进行分析,在中国社会收入分配体制中,户籍制度都是极其重要的标准和依据,甚至是进行资源配置的最基本准则,在很大程度上户籍制度演变为权益分配的基本依据。河北省也不例外,户口是个人从政府及其相关机构组织获取收入和补贴的必要依据,各种消费补贴、住房补助、福利分房、子女入托就学、养老医疗保险等等都是以户口为基本条件而享有的。这也就产生了户籍制度的粘附性,这种粘附性在某种程度上加大了城乡差距。在转向市场经济的背景下,现代户籍管理制度应是一种开放的、动态的、平等的社会管理制度,所以政府的角色应该是缩小城乡社会保障差距,使户籍制度的粘附性减弱而不是增强。透过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户籍管理混乱的现象看本质,百姓无论是要农村户口还是城镇户口,其基本出发点是多得到点诸如教育、住房、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方面的实惠。分析到这一点,户籍改革就要求政府弥补农村社会中社会保障那块明显低矮的短板,否则城乡统筹这个水桶总有漏水之处。
(三)降低农民工落户城镇的要求,加大户籍改革力度。在中国的国情下一个农村居民要改变为城镇户籍有三条途径:上学就业、投资购房、村落拆迁。教育资源本身就薄弱的农村要培养一个大中专毕业生所付出的代价是沉重的,更何况目前就业在复杂的社会背景下户籍、家庭代际关系都起到重要作用,上学就业这条路对农村居民而言是有希望但难度很大。对于没有什么一技之长、资金积累的农民而言要投资购房落户城镇是空中楼阁。村落拆迁不是村民一厢情愿能决定的事情。面临一方面户籍改革吸引力不大,一方面筛选机制过于严格,政府应该降低农民工落户城镇的要求,投入更多财力供给公共产品和服务,留住那些打工在城镇、消费在农村的流动人口。让他们留在城镇,取消二元户口不会引起人们常担忧的大量农村居民涌向城市的问题,也不会出现城市贫民窟、秩序混乱等社会问题。随着财政拿出大量资金转移支付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的均等发展,带来的效应是财政收入不断快速增长。由于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各个生活圈都得到均等的发展机会,所以户口一元化及放松迁移会带来更大繁荣。
(作者单位:河北联合大学)
主要参考文献:
在众多的提案中,委员们紧紧围绕河北发展大局建言献策,如转变发展方式、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等。此外,本届政协会议的提案展现出两个突出的特点,一个是委员们更加关注民生,提案内容涉及食品安全、中小学生减负、分配不公、医患纠纷、城市危房改造、冬季取暖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如何发展低碳经济、打造钢铁强省等经济领域的话题,成了委员们关注的新热点。
四大民生期待
省政协委员、省财政厅厅长齐守印说,今年全省省级可以动用的各项财政资金为706.6亿元,按照预算草案,其中57.1%将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其次是用于“三农”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方面。也就是说,政府钱袋子近六成将用于民生。
楼市:“疯狂的房子”是涨是跌?
疯狂房价背后的症结何在?委员、专家们对此热议不断。在众多或宏观或微观的评说中,一位专家的“民生思维”引人注目:在有些地方,房地产仅仅被视为经济政策的一部分,而非社会政策的一部分。有些地方政府无视住房的社会功能,只看重房地产开发带来的财政收入和对GDP的拉动,再加上开发商、银行的逐利趋向,这导致了房价不断逼向虚高。对于2010年的房价,接受采访的地产界委员们并没有给出明确的预测,不过他们表示,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肯定会对2010年的房价产生影响。美联物业全国研究中心预测,2010年1月份市场需求将明显减弱,成交量经过理性回调后,将保持一段时间的低位水平,不排除一季度楼市出现“牛皮市”行情,即楼市进入有价无市的拉锯状态。
医疗:进一步增加医疗投入
2009年,新医改方案等系列改革举措,让老百姓看到了解决药价高、看病难问题的希望。基本医疗卫生将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公立医院突出公益性,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下45%的药品降价……人们为政府的努力和举措叫好。对于城镇居民医保方面,河北省在新的一年有新的政策吗?对此,省政协委员、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付文才说,到2009年,我省已实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比国务院提出的目标提早了一年。我省正在逐步增加投入,做到公共财政向民生倾斜。虽然各地补贴不一样,但按去年的指标来讲,我省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群体最高可报销50%的费用。
就业:渠道更通畅,前景更光明
就业是民生之本。金融危机给百姓生活带来的直接冲击就是就业空间缩小,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困难人群这三类重点群体的就业问题尤其突出。与会专家分析,虽然我省经济出现增长势头,但新的一年仍然会面临经济困境,由于结构失衡,制度相对不完善,也加剧了一些社会问题,比如贫富差距扩大。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受冲击最大的是中低收入群体,尤其是农民工。省政协委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付文才,就农民工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谈到,对于没有工作岗位和即将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今年春节前后,我省将继续组织实施“春风行动”专项活动,召开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开设农民工绿色通道,大力开展“送岗下乡”。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企业用工和农民工就业调查,加强信息和岗位对接,加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就地就近就业,落实稳定就业、扩大就业和创业带动就业各项措施,确保春节后农民工整体就业局势平稳。付文才说:“我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已实现了制度全覆盖,2010年,农民工享受城镇医保已无制度障碍。”他介绍,有工作的农民工,可在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医保;进城市生活的,可参加城镇居民医保。2010年,我省将努力促进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各类学生参保。
拆迁:城中村改造不能单纯拆旧房建新楼
“城中村改造不能单纯拆旧房建新楼,还要考虑如何壮大村集体经济,解决村民变市民后长远的生活保障问题。城中村改造要根据区域规划,预留适量的商业面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为村民栽下‘摇钱树’。同时,按照发展规划吸引战略投资者,提升城中村改造品位和水平。”随着河北省三年大变样如火如荼地进行,城中村改造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省政协委员武义青说,“许多城中村地处城市中心区,地理位置寸土寸金。我们可以借鉴先进城市的做法,在改造中对被拆迁居民实行货币安置或异地安置,由政府将整个城中村的土地进行收储。这样就能避免因一时没有好的建设项目而造成的滥建,也为城市未来发展留下了宝贵空间。”
五大经济趋势
“发展与低碳并重”
据统计预测,2050年世界经济规模比今天要大3-4倍,但排放将降低1/4。河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省政协委员李赶顺挥舞着双臂,在会议讨论上兴奋地说:“低碳经济是未来经济的紧箍咒,低碳+经济,就不能有低碳无经济,也不能有经济无低碳。河北不仅能源资源基础好,而且在国内具有先发优势,从传统的加工制造业到新型的能源产业,从培育、壮大参与的低碳发展格局正在保定逐步形成。实际上,低碳城市改变的不仅是产业,还包括城市交通、建筑、照明等系统,从而最终决定人们的生活。或许在不远的将来,装载太阳能电池的公园长椅可以让我们轻松的充电上网。着眼于以低碳经济为标志的新一轮的全球竞争,我省应未雨绸缪,尽快制定低碳经济发展路线图,抢抓机遇。”
“深化京津合作”
发挥毗邻京津优势,带动经济发展,一直是河北努力的一个方向点,近年来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面对这次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在经济复苏之机,各地特别是京津加快调整结构的同时,发挥河北环京津优势,深化与京津合作,这就为河北经济发展迎来了一次难得的机遇。省政协委员李志表示,河北省与京津在产业上有明显的互补性,有承载产业转移的地理优势,有比较雄厚的工业基础、人力资本条件。河北省应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在坚持市场为基础的前提下,发挥政府在经济中的导向作用,在互补性较强的领域寻找合作的切入点,加大合作的动力。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用优惠的政策、廉价的生产成本积极承接从京津流出的资本,先人一步,抢占先机,用足用好优势项目,达到三方互惠多赢的目标。
“加快私营企业发展”
农工党、九三学社小组在讨论中认为,经济结构不合理,是长期制约我省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老大难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取得了世所罕见的高速增长,然而,这种高增长在创造了巨大物质财富、增强了国家实力的同时,也积累下诸多矛盾和问题。在当前金融危机的环境下,我们需要加快私营企业发展,政府应该重新审查“抓大放小”、“国进民退”政策的利弊,打破行业垄断,降低行业门槛,让私营企业真正进入市场参与公平、公正的竞争。转变政府职能,通过切实有效的举措,重点削弱和监督“障碍性权力”对发展要素的制约和排斥,吸引更多的外部要素进入经济市场。这个问题在理论上没什么可说的,关键在于要真抓敢抓,这是一个关系到经济增长整体活力的大问题。要更多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这样更有助于就业问题的解决。
“节能减排是企业的生命线”
能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纵观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人类文明的每一次重大进步都伴随着能源的改进和更替。能源的开发利用极大地推进了世界经济和人类社会的发展。当前,实现节能减排目标面临的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省政协委员、民建廊坊市委主任徐光泰认为,我省应围绕九大工业行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把节能降耗减排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落实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政策措施,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在推进节能减排中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河北企业应在资本市场更活跃些”
省政协委员、河北浙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千朗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河北的企业应该在资本市场上更活跃一些,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培育更多的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企业。在陈千朗委员看来,河北的企业应该在资本市场上更加活跃,不仅要充分发挥现有钢铁、化工等行业上市公司的融资功能,更应该鼓励和培育更多的企业参与到资本市场。“其实河北的上市企业资源十分丰富,现有的一些优质企业应该转变观念,积极上市,而一些成长性好的中小型企业,也要有参与资本市场的目标和愿望。”
会议上委员们的热烈讨论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这同时也反映在委员提案上。据了解,截至会议闭幕,共收到委员提案482件,立案477件。省人大主任、省委书记张云川对其中8件提案作出重要批示,并指出,这些提案是在作了深入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很有价值,应高度重视,请有关部门认真办理。此外省长陈全国对其中9件提案作出重要批示。据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收到提案的情况“让人觉得眼前一亮”,能看出大家从整体利益考虑,并且内容更具体,更具操作性和前瞻性。多数声音认为,今年提案更成熟、更理性,质量有很大提高。
“三年大变样”需要文化的关切
我很赞成这样的观点:任何建筑及其风格都出于实用和审美的需要。迄今为止,虽然没有任何一座城市是纯粹为了审美而建造的,但也没有任何一座城市放弃过对审美的追求。城市是文化的容器,古今中外的多种文化在这里碰撞、搅拌,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区域文化。一座城市的品位,最终取决于能够给人们带来多少文化享受的愉悦和美感。“三年大变样”在实质上是对这种状况的一种文化觉醒。它的深层次意义在于,面对加速工业化和快速城市化的现实,城市建设应该做出什么样的回应。所以说,“三年大变样”需要引起文化的更深关切。
提高诊疗费用,改善“医药倒挂”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将会惠及到更多百姓,考虑到更多民生。不过,按照国家新医改政策,要实行基本药物目录,减少百姓药物支出,改变目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药养医”的前提是提高医生的诊疗费用。医生的劳动体现在给病人的看病过程中,目前去医院看病挂号费也就是医生的诊疗费只有几元钱,导致药费的支出占了医疗费的绝大部分。提高医生的诊疗费,降低药品价格,改善“医药倒挂”的现状,医生在开处方时才能开出治疗效果最好、最适合病人的药。
企业家需要社会责任感
曾几何时,这里却曾经是海南乃至全国都闻名的拆迁“钉子村”,十几年间因为拆迁问题发生过多次警民冲突。而自2007年6月,三亚市政府在这里试点拆迁新模式,似乎经改变了这里拆迁难的旧事,久征不下的两块分别为196亩和12.93亩的土地的拆迁在几个月内都完成了。据月川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林世耀介绍,“强制拆迁”已经转化为“自主拆迁”,“要我拆”已经变为“我要拆”了。那么,这些变化是如何发生的?拆迁新模式有助于解决全国各地普遍存在的拆迁难现象吗?
让利于民新拆迁
月川社区是三亚最大的城中村,位于三亚的主城区。常住人口有900多户、3500人,另有4万多流动人口在此租房居住。据林世耀介绍,这里的常住人口80%以出租房子为生,其余的打打零工。
自1986年三亚成为地级市以来,政府对月川的征地拆迁就没有停止过。征地的模式一成不变:政府出面征地,由拆迁公司进行拆迁。到目前为止,月川90%的土地已经征完。而补偿的标准一直偏低,最低的甚至只有3块钱一平方米,高的也就1000多元。
持续20多年的拆迁,在月川的居民中间引发了强烈的不满和反弹。多数居民感觉心理不平衡:本来是我的地,政府转手就能得几百上千万,自己却只得到几千元的补偿;另外,地征了之后,居民们失去了房屋出租的收入,生计无着。在此情况下,月川发生过多次因为拆迁引发的冲突和对抗:1993年,有上百人集体上访;1994年11月11日,又因拆迁问题发生过数百人参加的大规模警民冲突,正是这次冲突让月川名声大噪。
冲突的结果是,月川居委会对面的那12.93亩地,从1994年到2004年的10年间,三亚市委、市政府近10次试图对该地段进行拆迁改造,均因补偿价格过低受到当地群众的强烈抵触而流产;市行政中心要用的196亩,也因同样的原因久征不下。
从2006年开始,随着三亚土地资源利用矛盾的日益突出,对包括月川在内的旧城改造再次提上了议事日程。时任三亚市常务副市长的严之尧(2008年2月调任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认为,多数的老百姓并不反对拆迁,主要还是补偿不到位。开发商要求的是尽可能低的拆迁成本,而居民要求的是符合市场价值的合理补偿,两者博弈的结果常常都是被拆迁人的权益受到损害,这是被拆迁人对拆迁抵触的主要原因。而被拆迁人无法理解自己财产自己无权处置的做法,感觉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未得到尊重。这种心态一定会引发被拆迁人对政府产生不信任甚至是对立情绪,这种敌对情绪还非常容易引起社会群体的同情和支持,导致政府处于被动的地位。
严之尧到三亚各地进行调研。他意识到,拆迁只有照顾到老百姓的利益才会比较容易做,而开发商的趋利性决定了由他们主导的拆迁不可能保障老百姓的利益。他设想以居委会和村民出资成立拆迁公司,自己拆迁自己,地块中标公司将合理的拆迁费用支付给这个拆迁公司,盈利由拆迁公司和参股居民按股份分红。而由于月川社区的特殊性,严决定新模式的试点从这个最难的“钉子村”开始。
2007年6月,由月川居委会和村民出资的三亚河东月川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注册资金50万元,居委会占有30%的股份,另外下辖的7个居民小组则按人口的不同分别占有剩下的70%股份,居委会的每一个居民都成了拆迁公司的股东,享有参与管理和收益的权力。
拆迁公司成立的“第一炮”就是协助政府征用了长期以来无法征下来的市行政中心用地196亩,涉及的140户居民在3个月内全部拆迁完毕。据林世耀介绍,这块地原来是居民居住的地方,也是黄金地段,地价本可达到500TY/亩,但由于是政府用地,月川公司并没有得到多少利益,相关的居民也只是得到了每平方米1050元的补偿和安置住房。
被媒体广泛报道的是居委会对面12.93亩土地的拆迁补偿,这是月川公司的第二笔业务。涉及户籍居民仅80户300多人,但在此居住的外地人口却有近1900人,拆迁面积约2.1万平方米。
经过几轮评估,政府、竞标单位和居委会均认可了拆迁安置费大约为2731万元,而在随后的2007年10月29日下午,这一试点地块的地价款从39万元/亩挂牌,最后以2220万元/亩成交。地价款加上拆迁费用,竞标成功的铭远公司拿下这块地花了5000余万元,平均每亩431万余元。
后来,铭远公司经过比较,决定把拆迁工作交给月川公司来完成,后者承诺按2731万元承包拆迁,并在120天内完成地块拆迁安置工作。拿下拆迁项目后,月川公司立即开始进行广泛宣传,采取分工包点负责的做法,不集中开会,而是利用好友、亲戚,不分昼夜,深入每家每户做工作。在实际操作中,想尽一切办法,利用各种关系,先从自己的亲人、朋友和村里威信较高、能起带头作用的村民人手做起,做好一户丈量一户,然后进行公示、算价、赔偿付款、拆迁。种种努力之下,这块地的拆迁工作在一个月后就完成了。
喜与忧
在拆迁结束后,根据三亚市的有关规定,政府将土地拍卖获得的地价款的80%也返还月川居委会,只留下20%作为城市规划和绿化的费用。再加上2731万元拆迁补偿款扣除了支付给居民的货币补偿后的余额,月川公司在此次拆迁中获得了2000万左右的收益。
对被拆迁的居民来说,他们获得的拆迁补偿还和过去一样,是1050元/平方米,但月川公司在拆迁完成以后,在原地块的一部分建设原居民的安置住房、出租铺面,一套住一套租,原居民的生计没有受影响,居住条件也得到了改善。出租铺面、出租屋的产权则归居民所有,统一由月川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居民分取红利。
至于为何要进行统一管理,林世耀认为,以前租住在这里的流动人口多是拉水泥的苦力、清洁人员等,工作不稳定,每月收入二三百元,“素质很低”,带来了治安等一系列隐患,也影响了村容村貌,进行集中管理是为了改变“最好的土地上建着最差建筑”的状况,吸引高层次的租客,改变城中村的面貌。
另外,月川公司还在原地块上建了一个农贸市场,每年有400万左右的收益。2007年年底,月川公司的每个股东得到了800元的分红。目前,月川社区居委会已将500万元作为村民补贴养老基金专款专用存入银行账户,每月给原籍月川村民60岁以上的老人发给100元,今后逐步增加。现已给171名老人建立了
补贴卡,按时发放。
在林世耀看来,以上两次拆迁的成功,主要是因为政府不再和一家一户的被拆迁户打交道,转而交给地块所在居委会办的拆迁公司。而这种公司运作拆迁事务,最大的优点是人头熟、地面熟,哪一家的违章建筑是什么时候建的,怎么建起来的,是否应该付给拆迁补偿,他们往往比政府部门更清楚,因此容易化解矛盾;另外,居委会中每个居民都是公司平等的股东,这样就把居委会每个居民的利益与旧城改造捆绑在一起。
严之尧则告诉记者,以前的拆迁都是交给开发商包干,他们能不能做好拆迁,百姓愿不愿意接受他们的拆迁,都是未知数。虽然按照规定,拆迁公司必须通过竞标获得拆迁项目。但实际上,一般都是与政府关系密切、有能力调用警力的公司才来竞标,并不是真正的市场竞争。而这些公司先期已经支付了与政府来往的成本,往往都会最大限度压低被拆迁户的补偿标准,从而引发各种矛盾和对抗。现在,“三亚拆迁模式”政府零收益,被拆迁户得到了最大补偿,自然能够实现和谐拆迁。
严还认为,“三亚拆迁模式”实现了居民、政府、企业的多赢:居民在原地安置,并获得部分商业地产用作长远发展的可靠保障;政府减少了行政成本(超脱于具体繁杂的拆迁事务,避免了大量的上访和纠纷调处工作)和财政成本(不需要无偿划拨的安置土地),并且得到无争议的土地储备;潜在的开发商可以通过公开竞标获得土地使用权,不用纠缠于繁杂的拆迁事务,可以一心一意谋求主业的发展。
尽管三亚拆迁的新模式得到了广泛的好评,但不同的声音也不是没有。有媒体便质疑居委会主办的拆迁公司是否具备拆迁资质?是否有拆迁许可证?林世耀认为,居委会拆迁公司是新事物,人们不应该过分求全责备,中国近几十年的许多改革在最初的时候都是不合法的,但后来都得到了认可。目前海南省和国家建设部的官员正在研究这种拆迁新模式,不久就会有说法。
今年2月,月川社区居委会在《三亚晨报》发出了一则醒目的公告,凡1985年后,未经市政府和该社区居委会同意出具土地使用证书,私下非法买卖土地建房者,今后市政府扩建、征地、拆迁将不予安置赔偿。这个公告实际上暗合了月川在此次拆迁中对违章建筑不予补偿的做法,而这种做法在一定范围里引发了强烈反弹:毕竟他们当初买地建房是付了钱甚至得到默许的,现在却血本无归。
据林世耀介绍,由于月川地理位置优越,近些年许多人从城内跑到村里非法购地建房,甚至猖狂购地抢建,以图获取政府拆迁赔偿,致使月川社区在近几年违章建筑达15万平方米。而根据严之尧的计算,如果要对全三亚的违章建筑都进行补偿,政府为此要多支付40到50亿元。严还认为,国家规定农村土地不能买卖,外人在城中村私自买地建房本来就是违法,不进行补偿是为了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引导人们依法办事。
而被拆迁居民意见最大的,是货币补偿标准与市面价格偏差较大。据国家统计局三亚调查队调查显示,今年1月份三亚市新建房的住宅均价为8416元每平方米,同比涨9.7%;高档住宅的均价为每平米14896.18元,同比涨14%。在物价飞涨的今天,还1以2005年的1050元一平方米拆迁补偿,价格明显太低。虽然月川公司在附近建了新住宅给他们,但其中巨大的差价仍让一些居民心理不平衡。
能否推广?
鉴于月川社区创新城市拆迁模式取得顺利进展,并见实效,目前河东各社区均效法月川社区的做法,纷纷成立了类似的拆迁公司。
2008年1月,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等海南主要领导先后在新华社报道的《三亚旧城拆迁坚决让利于民》一文上作了重要批示。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省建设厅及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组成调研组,于2008年2月中旬就三亚市旧城拆迁改造工作进行了调研。在3月份完成的调研报告中,调研组建议通过特区立法使“三亚拆迁模式”法制化,依法规范海南的“城中村”拆迁改造行为;并建议向建设部上报,争取全国推广。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和建设部的调研组也来到了海南,专程了解新拆迁模式的运作情况。
对于三亚的拆迁新模式,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的副教授朱亚鹏认为,这是三亚政府在努力解决拆迁这个全国性的难题,是一种创新的尝试,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居民的利益。虽然不一定全部都很好,但值得提倡。
朱也认为这种模式创造了,一种多赢的局面:政府避免了传统拆迁方式可能造成的负面政治后果;对开发商来说,虽然拆迁公司是半指定的。在这一点上有一定束缚,但并没有增加拆迁成本,何乐而不为?而居委会则提高了权威,也争取到了利益;居民个人的讨价还价能力有限,组织成公司就能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的好处,处境比以前好了。而且有居委会主导的拆迁不会很强硬,倾向于说服引导,也对居民有利。
更重要的是,这种拆迁模式向由市场机制来解决拆迁问题的方向上迈进了一步。发达国家的拆迁主要采用民事谈判的方式,让开发商和居民平等谈判,政府进行监督仲裁,不会动用公权力偏袒某一方。有一户不同意就不能拆。即便是为了公共利益必须进行的拆迁,也要经过严格的仲裁或法律程序。
“我只求你一件事,不要写我的真名。”面前这个30多岁的汉子,胡子拉碴,精神有些颓废。面对记者的采访他恳求说。这是哈尔滨市郊区的一个失地农民,5年前他获得了巨额补偿款,而这来得太容易的“幸福”又在肆意挥霍和购买黑彩中迅速消失殆尽,如今他又背上了100多万元的外债,每天东躲……据报道,哈尔滨市周边部分村镇农民的房屋、耕地被拆迁和征用。他们在失去土地的同时得到巨额补偿,几乎一夜之间都成了百万富翁,但即刻返贫的人又何止上面所提的那个30多岁的汉子!
其一:赌博成群
2012年5月8日,杭州江干区法院九堡法庭公开审理一起债务纠纷案。案子的主人公是个女的。2004年,村里拆迁,她家分得近百万的拆迁补偿款和几套大房子,让她一夜间成了富婆。然而,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这个女人去澳门40多次,输光百万家产,更是欠下100多万的外债,不得不离家躲债。这次,连她老公也吃上官司,被债主告上法庭。
九堡镇综治办主任俞德坤说,当地拆迁户一夜暴富后又一夜返贫者保守估计有12%以上……社区内有一拆迁户,也是妻子在外赌博输了四五百万,欠债后被人告到法院,到最后,家里甚至连安置房都被法院查封。九堡法庭庭长沈澄介绍,2011年该法庭共审理民间借贷案件116件,占民商事案件的36%,他透露,民间借贷官司基本涉及拆迁户,很多表面是借款,其实相当部分是赌债。
2013年春节前,武汉警方在当地“城中村”摧毁一专业赌博团伙。这个团伙开专车将赌客拉到三面环水的湖中孤岛赌博,警方发现赌客中不少竟是周边城中村拆迁户。参与案件侦破的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负责人说,这个团伙还设有专人揽客,“拆迁户是他们招揽的重点对象。”一名在事发地点附近居住多年的詹先生透露,左岭街道自从进入政府的拆迁规划后,赌风日盛。“牌打得大,一般半天能输赢两三万。到了春节,赌博公司更是明目张胆,在村里找个稍微偏僻的地方就摆上桌子,搭起简易赌场。”拆到哪,赌博公司就跟到哪。
事实上,左岭街只是众多“城中村”的缩影。在武汉一些“城中村”,村民因“拆”一夜“暴富”,面对突如其来的财富,一些拆迁户守不住“钱袋子”,赌博公司看中这里的“商机”,先用小利引诱,慢慢拉人入局,使其越陷越深。武汉市东西湖区额头湾村党支部书记陈军说,“‘城中村’聚赌很常见,真是可恨!前几天刚被警方端掉,村里5名村民现场被抓。家破人亡的例子太多了。赌红了眼,一天要输上百万,没钱了,找‘放码’公司借高利贷。”
陈军说,额头湾一名40多岁姓陈的村民,几年前因赌博输光100多万补偿款,还抵掉一套还建房。他因还不清高利贷,上街持枪抢劫,被判了七八年。剩下家中3个小孩,重病的母亲,仅靠老婆在加油站打工,生活无助。
杭州市江干区笕桥镇弄口村村民江马红,面对从天而降的3套安置房和130多万元现金,这一夜的暴富,让她傻了眼,并越发对赌博上了瘾。眼看着存折一点点变空,为了填补赌债,江马红盯上了身边的亲朋好友,谎称有投资项目,带着骗来的钱再度投身赌海。听到风声的人一纸诉讼状把她告上法庭。
其二:挥霍浪费
“拆迁富翁”返贫,跟拆迁户自身难以适应身份转变、缺乏投资理财意识有关。《 望》周刊曾调查发现,“拆迁富翁”普遍对未来生活缺乏科学与理性的规划,常常是相互攀比,盲目消费,甚至于拿着大笔钱财浪费或不正当消费。
在武汉郊区,大多数村民普遍买了20万左右的轿车。离城区更近的东风村、长丰村,奔驰、宝马等豪车随处可见。陈军说:“不少村民拿到钱就是暴发户心态,钱花得莫名其妙。”一个姓韩的村民过穷日子两口子感情很好,一拆迁就离婚了。男方租房再婚,竟花15万元把租房豪装一遍,不工作坐吃山空。
家住杭州市江干区九堡镇的谢小梅说,自从拆迁一下子有了100多万元补偿后,家里的生活慢慢地发生了改变。她和丈夫再也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了。数码产品、名牌皮包,开始出现在家里的储物柜上。2009年2月,谢小梅家买了一辆奥迪轿车。丈夫说,“家家户户都买了车,我们不买人家看不起。”
在北京一名袁姓的男子抱着一条棉被、拎着一双破鞋来到当地派出所,一再恳求民警让其去坐牢,“在牢里不会饿死、冻死”。这名男子38岁,独身。前不久,他的房子被拆迁,拿到了18万余元补偿款。他将其中的2万元还了债,用剩余的16万余元买了一套旧住房。但由于手头拮据,他又把刚买的房子转手卖掉。时隔不久,卖房所得的钱被他挥霍一空。民警听了有点哭笑不得。
北京曾有这样一个村庄,在拆迁后,村民去团购奥迪车。农民拆迁户普遍存在攀比心理,但他们根本没考虑豪车养护费用高昂的问题。还有一些农民拆迁户,买辆帕萨特开黑车谋生,因为没人敢坐这种高档黑车,车上必须挂个“5元”的牌子招揽生意。有的拆迁户开始依靠收安置房租金过日子,其余的时间,就打麻将、看电视,生活百无聊赖。
从近年杭州法院传来的信息显示,有一些家庭,因为补偿款的分配消费,导致家庭破裂,亲人成仇对簿公堂。杭州郊区一位干部说,大笔的钱盲目消费掉后,村民中有些已“钱袋空空”,靠房租度日……对这些人来说,拆迁曾是一场“分钱”的盛宴,宴会散场那一刻,悲剧已在萌芽。
其三:吸毒走歪门
财富确实是一把双刃剑!拆迁补贴,让农民过上了从未有过的好日子;然而,面对从未有过的巨额财富,不少农民不知所措,只顾眼前,得过且过。还有部分人员甚至吸毒染上毒瘾。杭州某社区的许某原先做豆类生意,经济情况在当地属“上乘”。拆迁后,他拿到上百万的拆迁补偿款和两三套房子,就停了小生意,从此吃喝赌、醉生梦死,染上毒瘾后没几个月跌落为村里的“破落户”。债主天天上门要债,许某东躲,耄耋之年的父母每天以泪洗面。这个镇2012底记录在案的吸毒人员比2003年翻了两倍。
吸毒、酗酒、赌博、放高利贷,成为部分因拆迁致富的人们最为热衷的消遣与投资方式。杭州郊区有一名村民家里得到150万元的征地补偿款后,他的孩子就不再出去工作了,整天跟一班朋友下餐馆、进舞厅,后来染上毒瘾,“这两年,被他挥霍的钱起码有几十万了”。这些乱象不仅危及家庭稳定,也影响社会和谐。2011年底,杭州城郊一所小学的家庭情况调查表上,在父母职业一栏,有不少孩子竟写上“打麻将”三字。
据杭州《今日早报》报道,因拆迁安置款引发的财产纠纷、家庭纠纷这两年也在大幅增长。去年,杭州江干区九堡镇司法所调解的因安置引发的分家析产纠纷就多达40来起,占调解总数的四成以上。2010年杭州市“十大金牌和事佬”获得者俞德坤说,在日常调解中经常碰到拆迁户嗜毒酗酒的案例,他认为,处理起来十分棘手。
返贫原因
暴富导致心态失衡
那些以躬耕垄地来养家糊口的农民们,一下子面对大把的百元钞票,谁能心情平静?
武汉额头湾村过去只是城市边缘的一个农业村。村民靠种地和养鱼维生,年收入不到8千元。八成以上的家庭基本无存款。2010年,城中村拆迁让村里发生巨变。每户剔除建房外,还能得到50万元拆迁款,相当于一次性拿到了50年的收入。
“这时村民的心态就开始变化了。”村支书陈军说。50岁以上是吃过苦的一代,还能保持本色,把钱看得很紧。40岁到50岁的一群人,把钱看得松些,一有钱心就“乱”了,又没有技能,部分人就沾染赌博习气。20岁到30岁的人群更为挥霍,也不找工作,有的嫌工资低还把工作辞了,天天呼朋唤友、吃喝玩乐。
杭州江干区某镇,原是钱塘江北岸的一个农业镇。2003年以来,随着杭州城市东进步伐的加快,这里建起了客运中心、地铁站,迎来拆迁。这里的农民除了得到上百万元的房屋拆迁补偿款之外,还按照每人60平方米的标准分配了安置房,户均分配住房最低2套,最多4套。一下子,村民在暴富中心态失衡。
“祖祖辈辈地里刨食,哪天不想过好日子啊!没想到一下子就成了百万富翁,该好好犒劳一下自己了。”于是买高档数码产品,吃山珍海味,穿貂皮大衣……江干区有一个姓王的拆迁户还没拿到拆迁款,就把原来自己抽的十几元一包的“利群”换成了四五十元一包的“中华”。钱一到手,他给自己和刚学车的老婆各买了一辆30来万元的小轿车。这两辆车子,现在多数时间只是在家里的车库待着。
缺乏理性理财
事实上,不仅仅是杭州、上海、武汉,在北京和广州、深圳、郑州、南京、西安、哈尔滨等城市,同样出现大量因拆迁补偿而暴富的案例。而“拆迁暴富”在短时间的返贫现象,目前已向中小城市郊区村民延伸。
浙江省社科院调研中心主任、研究员杨建华认为,拆迁户中很多人文化水平比较低,面对突然暴富后在理财方面并没有规划,这些尚未做好思想准备的村民面对“天上掉下的馅饼”很难做到合理消费、理性理财,这也给了赌博团伙、放高利贷者可趁之机。
管理缺位失控
导致“拆迁富翁”返贫现象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一些地方政府工作不到位,拆迁后的管理跟进相对滞后。
“拆迁农民”问题频出的背后,反映的是农民传统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受到冲击甚至被颠覆,新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亟待重建过程中出现的阵痛。一些城郊村的村民们普遍反映说,这些年,村一级组织的管理职能在弱化。拆迁前只知道要他们配合,催他们拆迁;拆迁后村变成社区了,忙着通大路、造高楼,村民们的素质教育无人过问,社区的文化活动也停止了。
失地农民因为挥霍征地补偿款而返贫看似个人问题,实为社会问题,最终结果会转嫁到政府和社会身上,要求政府解决返贫后的生活困难,寻求低保金等,甚至因之前的卖地行为引发新的纠纷,影响社会稳定。可见,村民涉赌、涉黄、涉毒,内因是主因,但外因不容忽视,此外因即教育和引导。
由于缺乏教育和引导,所以从根本上对这一社会群体也谈不上什么关注了,因此他们也不会主动关注这个社会。一夜暴富的村民中,很多人游手好闲,他们与正常社会疏离、割裂,什么理想、道德、情操,对他们来说仿佛是天外之音。社会核心价值不去占领他们的思想,社会丑恶就会腐蚀他们的灵魂。
建议与对策
一、探索有效机制
调查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失地农民人数有4000—5000万人,而且每年还以300万的速度增加。总体上看,他们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城市居民,就业能力弱,社保水平低,发展能力差,成为一个边缘群体。失地农民的生存状况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建立相应保障机制刻不容缓。
浙江省社科院调研中心主任杨建华认为,工业化、城市化快速推进,征地拆迁不可避免,关键是要明确政策导向和制度设计。对农民的征迁安置不应是简单的经济补偿,要关注与解决好拆迁户返贫问题,保障好拆迁户的长远生存权、发展权。首先,转变被征地农民的观念,提高综合素质。帮助他们科学合理规划赔偿款的使用。其次,发挥政府引导、服务作用。出台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为拆迁户投资创业提供宽松的环境,加强就业培训,给予必要的专业指导,引导和扶持拆迁户成功就业创业。再次,政府部门可以结合地方实际情况,采取货币安置、招工安置、农业安置、划地安置、住房安置等多种安置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集中归并、资产量化、统一经营等形式,努力实现集体资产产权变股权,农民变股民,让拆迁农民的财富具备造血功能。让农民持久合理地分享到城市化过程中土地增值的收益,才是真正化解“拆迁富翁”返贫危机之根本。
在解决思路上,福建省厦门市自2006年起推行的失地农民“金包银”工程值得借鉴。所谓“金包银”,就是在工业区开发、旧村改造征地过程中,统一规划建设“底层店面、上部公寓”的商业用房,然后逐步对旧村内部进行规范化配套改造,使农民获得新收入来源。这样做的可取之处在于,不仅使失地农民有了稳定的收入保障,而且让农民公平享受到了旧村改造的好处,引导农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有专家说,此举给失地农民的今后生活有了“托底”。
为确保失地农民能顺利完成市民身份的转型,如北京大兴区从2010年开始探索,已初步形成了一套相对具体的“四有”方案,即“就业有岗位、增收有资产、生活有保障、管理服务有组织”。在生活保障方面,大兴区的转非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率都达100%。
像杭州在拆迁人口众多的江干区,区政府已经了一份关于加强失地农民管理工作的专门文件,对如何帮扶失地农民提升素质、增强创业就业能力、完善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等等均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二、强化教育和管理
导致部分拆迁致富村民的返贫悲剧,在很大程度上也与社会对转型的农民引导不力或管理失位有关。
有专家指出,目前,我们的社会对征地补偿还大多是“一锤子买卖”、“一次性买断”,普遍缺乏对征地农民正确的消费和投资引导意识,甚至对失地农民的警示教育都做得还很不够。对此,地方政府要完了地,还要从头到尾管好人。只有“以人为本”,从长计议,才能让拆迁农民不是“富裕一阵子”而是“幸福一辈子”。中国社科院赵春燕博士感叹:从这个意义上讲,拆迁补偿,并非是金钱补偿那么简单,还应包括理财投资、技能培训、就业安排等一系列的补偿,如果这方面补偿不到位,暴富返贫带来的问题,依然会如同拆迁纠纷中的社会矛盾一样,成为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因子。
实际上,对于这些拆迁户来讲,原有的谋生模式和工作习惯被打破,新的健康和理性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并未完全建立。可见,相应的公共服务、社会支持、工作激励、心理疏导,众多方面,正是多年来我们忽视和认为无足轻重的补偿,如今被证明恰恰是在财富补偿之外,也亟需补偿到位的东西。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成为“接轨大都市”的排头兵,由“强镇”向“新城”转变。该镇提出“富了口袋富脑袋”的口号,并发起了声势浩大的“万名农民进课堂”活动。此举值得提倡。
在加强管理的同时,要严厉打击赌博和吸毒等非法犯罪活动,以“拆迁富翁”跌入泥潭的血淋淋事实强化警示教育,让拆迁征地农户珍惜财富,远离赌博,远离吸毒。
三、引导理性投资
近年,绿地的疯狂并非个案。在半小时商业圈的诱惑、城市化运动以及政府支持的综合推动力下,从小地产商到地产大鳄均如同“染毒”一样,疯狂追崇城市综合体开发。据初步估算,目前成都城市综合体约有80余个,杭州100多个,南京、上海、无锡均有50多个……甚至是正在改造的城中村,都在兴建城市综合体。而就绿地所选择的开发区域,无不存在城市综合体开发过剩的问题。这意味着,当绿地完成3到5年开发之后,将继续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
或许是已经看见城市综合体饱和会给未来带来经营困扰,绿地在疯狂兴建城市综合体的同时,对酒店项目也情有独钟。其回笼资金最重要的方式便是卖掉城市综合体中的写字楼和住宅部分,而持有酒店和商场。
高端酒店对绿地最直接的好处便是可以获得竞标土地的入场券,甚至可以据此获得低价的优惠,并提升其所开发的城市综合体可销售部分的价格。开发完成后,还可以用酒店进行抵押贷款,获得更多银行信贷支持其未来项目的开发速度与规模。与万达类似,绿地对酒店的热衷有一部分原因是,鲜有酒店扩张速度能够跟得上他们兴建城市综合体的开发速度。
截止到目前,绿地已开业的酒店有19家,尽管其中只有一家是自有品牌,但据绿地相关负责人透露,2012年绿地约有50家酒店正在建设,声称2015年要拥有150家酒店,其中要有100家为自有品牌。这样的野心不得不让人为其捏把汗。自建酒店品牌,绿地自己就能跟得上其开发速度吗?如何保证自有酒店品牌及管理质量,未来对以房地产开发起家的绿地而言都是极大的挑战。
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市民化的内涵是:在城市化进程中,生活在农村的农民向城市转移并逐渐转变为市民的一种过程和状态,同时伴随着思想意识、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等一系列现代化的转变。所以,农民市民化不仅仅是农民物质生活水平的市民化过程,更是农村传统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在现代城市生活冲击下的融合提升过程。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结构模型”,深刻的揭示了发生于西方发达国家的这种农民市民化的一般规律。
义乌以专业市场闻名于世,多年来不断深化“兴商建市”发展战略,大力实施“贸工联动”,加快推进经济国际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经济社会聚集着前所未有的爆发力、扩张力。2011年3月启动的“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更是为义乌转型发展、争创内陆“小香港”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契机。所以,有必要回顾农民市民化的历程、动力机制、存在的问题,分析特点与不足,以便充分利用“义乌试点”改革的契机,推动相关束缚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的改革,创造更有利于农民市民化的环境,取到更为广泛意义上的农民市民化成果,为建设国际性商贸名城提供内在动力。
一、义乌农民市民化的历程
农民市民化大致有四个阶段。一是职业的转变;二是地域的转移;三是身份的转变;四是角色转型和再造,即实现农民的思维方式、生活习惯、价值观等向市民的顺利转变,完成真正意义上的农民市民化。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农民职业非农化的过程即是职业和地域转变的过程,而农村土地、户籍等制度方面的变迁也意味着身份的转变只是个时间问题,实现农民市民化的真正难点在于第四阶段,它需要较长时期的作用。
纵观义乌改革开放以来近30年的农民市民化进程,义乌专业市场的每一次拓展提升都为农民市民化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推动着义乌人口在地理上的有趋向集散,即逐步从各乡镇、街道向义乌市场区域转移,农民市民化几乎完成了前三个阶段的转变,“新市民”处于艰难的角色转型和再造过程中。20世纪80年代初,乡镇企业的兴起和到城市摆摊经商的少部分人,开始了农村职业非农化的进程;到20世纪末,义乌集贸市场的迅速发展,通过“以贸促工、贸工联动”使得农村社会经济文化生活等诸多方面发生了较大变迁,村级组织的经济职能逐渐突显,不少村出现了一村一品的产业布局,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也开始了职业非农化进程;21世纪初,加入世贸组织给义乌专业市场的贸易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义乌小商品走向国际的同时,对义乌城市的发展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2002年开始实施城乡一体化战略,并于2003年制定颁发《城乡一体化行动纲要》,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的开展,行政区划从原来的21个乡镇并调为6个镇和7个街道办事处,拓宽了中心城区和卫星镇的同时,建成区规划范围不断往外扩张,城镇户籍人口从原来的3万发展到23.24万(2011年数据)左右,大量从事进城打工或经商的农民实现了身份的转变。在过去的10多年里,全市城市化率年均新增3%左右,年均数万人成为“城里人”。2008年以来出现的“非转农”现象,一度引起社会极大的关注,分析原因,正是城乡二元结构一体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体现,是经济发展对城乡二元结构中处于弱势的农村进行的一次利益调整,是对农业长期支持工业的一种“经济反哺”,本质上并不是农民市民化的逆流。逐渐抹平城乡二元结构之间巨大的经济利益差异,将为户籍、农村土地制度等制度改革铺平道路,有利于下文将要提到的“城中村”、“空心村”、“村改居困难”问题的解决。
二、义乌农民市民化的动力机制
随着义乌专业市场国际化、城市现代化进程的整体推进,农民市民化正成为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手段。可以说,农民市民化是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种因素综合催生下的一种必然产物,是转型期我们农村社会变迁的一种特殊表现和内在要求,分析其发展的动力机制可以有助于我们加快推进农民市民化进程的同时优化其农民市民化的质量。我们主要运用20世纪60年代美国学者E.S.Lee提出的人口迁移理论――“推拉理论”来解释动力机制下义乌农民市民化的演化过程,并结合义乌的情况进行恰当的延伸。
该理论的主要观点在于:在工业化的背景下,农民市民化进程会受到来自农村内部的“推力”和城市的“拉力”。“推力”是从农民市民化的主体出发,着重于促进农民主动市民化的因素,主要包括生活条件的改善、城乡收入差距、农民对未来生活的预期等。“拉力”是从作为主体的农民所受到的外部驱动出发,着重于能够促使农民被动接受市民化的因素,主要包括工业化、产业结构变动以及城市现代化带来的较多的就业机会、较高的受教育和工资水平、较好的生活品质等等。
结合义乌的实际情况,推力和拉力是交织在一起发生作用的,在不同的时期有所侧重。20世纪80年代初期是“农民市民化”萌芽期,县委书记谢高华的“四个允许”的决定开启了经商合法之路,除了极少部分农民通过考上大学实现非农化,大部分农民主要是受到县城里经商可以获得比农村务农更高的收入的期待的“推力”作用;20世纪90年代是“农民市民化”加速发展期,政府于1993年成立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始主导义乌专业市场的发展壮大,“以贸促工,贸工联动”的发展战略促使了城市社区专业街林立和一村一品的风行,随之而来的城市化、工业化浪潮拉动着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或务工,或自己经商创业,逐步扎根城市;21世纪至今是“农民市民化”新时期,随着加入WTO带来的国际贸易大发展大繁荣,义乌经济社会进入跨越式发展期,《城乡一体化行动纲要》、《加快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等战略政策的相继出台,助推了旧城改造、撤村建居、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对农民市民化的“拉力”作用得到极大提升。当然随之产生的空心村、城中村等问题也考量着农民市民化的质量,而“农转非”、“非转农”等政策的出台也是在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土地、户籍、财税金融等体制短时期内无法改变的情况下,对于利益分配更为公平的调整,有利于“推力”和“拉力”作用的发挥。
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很有必要保证正式和非正式制度的有效供给,以确保动力机制的运行。回顾义乌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经历的数轮强县扩权,实施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以及出台的《加快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义乌市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暂行办法》、《义乌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办法》、《义乌新农村建设二十条》等政策都为农民市民化的进程提高了良好的制度环境。
新形势下,新型城镇化正蓄势铺开,改革是最大的红利,政府一系列户籍制度、土地制度、财税金融和行政区划方面的联动改革,将有效解开农民非农化进程中涉及到的农民搬迁补偿政策、宅基地流转、户籍、社会保障等制度对推拉机制的制肘,释放推拉机制的效力,提升农民市民化的品质。
三、义乌农民市民化存在的问题
1、非农化和农村城市化的不同步使得义乌广大农村产生“空心村”现象。具体表现为不少村民挤到村庄交通较好的地方私建住宅,时间一长,旧村也就“空”了,加上一户一宅的宅基地政策没有得到落实到位,反映着人们存在着“能占就占、能多占就多占”的思想和观念,既浪费了有限的土地资源,又严重影响了村容村貌和农村的旧村改造。根本原因在于义乌目前的宅基地有序流转制度尚未建立,宅基地产权不明晰,宅基地的收益分配不清晰,无法从根本上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农民市民化进退两难。
2、农村集体经济的存在产生了“城中村”、“村改居困难”、村官腐败、“房东经济”等一系列问题。在义乌这样经济富裕的县域,阻碍农民市民化、农村城市化进程的主要力量在于农村集体经济:农民往往既能获得农村政策的好处,如宅基地分配、征地补偿款、村集体资产出租、物业等经营收入的分红,又能得到城市发展的边际效应,如务工人员和加工厂的租金收入,进城成为户籍上的市民积极性不高。而一旦丧失农村居民这种身份,便意味着丧失了这些丰厚的稳定收益,从而产生“城中村”的顽症、“村改居”的艰难。曾经发生的数百名公务员“争当农民”的怪事即是明证。
3、“新农村建设”使得广大农民享受到市场生活水平的同时,也产生了不少问题,亟待解决。问题主要有:①规划部门在新农村规划设计方面一味迎合群众的经济利益,深受诸如新建房屋一定要“有天有地”等群众思想的影响,对未来缺乏长远的打算,产生的大量雷同的“三合一”联体排屋,形成的清一色专业经营村布局,既使得居民有房住不完,房屋空置率很高给土地资源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又使得义乌更像一个农民城,与国际上享有盛名的义乌市城市形象不相称;②外来就业人口的增多促进了“食租”群体的滋生,弱化了人文优势,延缓了农民市民化的进程。部分村民靠房屋租金生活,缺乏进取精神,根本不愿就业,而部分富二代则开始习惯吃喝玩乐的攀比,这些现象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整体市民素质的提高,加剧了农民市民化的“文化硬伤”,这与义乌试点推进下的国际化战略背道而驰;③房屋建设过分注重出租经济效益,忽视了绿化及环境保护,随之而来的脏乱差现象普遍,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破坏引发的社会冲突时有发生。所以有必要完善社区服务和管理,努力寻求解决农民意识与城市居民身份的矛盾,依靠社区力量,来提升社区成员的生活品质,并为新时期的“新农村建设”提供借鉴。
4、农民市民化第四阶段的角色转型和再造问题不到位,是上述问题的思想根源。农民市民化过程中,部分农民由于个人能力和水平差异,对于市民这一角色的行为标准不清楚,对于市民角色相应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和模式缺乏足够的认识,其对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村改居”等工程背后的城乡一体化、最终实现广泛意义上的农民市民化并没有多大的体会,从而导致职业、地域乃至户籍身份已经实现转变的情况下,思想意识、价值观念、生活方式、行为习惯依然没有得到质的转变。所以,政府要转变观念,在坚持“兴商建市”战略、大力推进义乌试点改革的同时,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城市的文化积累,提升文化品位,构建诸如职业培训和教育等公共服务体系,使得农民市民化向“物质富裕、精神富裕”的两富生活迈进。在农民角色转型和再造过程中,政府可从以下三个层次来推进,以保障农民市民化第四阶段的顺利深入:
①宏观层面,继续进行农村宅基地流转制度改革、户籍与居住证制度挂钩、社会保障等制度创新,为推拉理论的效力发挥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②中观层面,大力鼓励、扶持、促进社会组织举办各种活动来提升“新市民”的社会参与度,扩大其社会关系网络,丰富其职业经历和生活体验,进而保障农民市民化以后的社会权利,确保、提升其社会地位;
③微观层面,加大现代观念、文明准则和城市意识的教育和宣传,引导农民破除小富即安、小打小闹的小农经济思想,树立求大发展的创业精神、现代法制观念、城市公共生活意识等等,使思想和行动跟上城市现代化的步伐。
四、义乌农民市民化的发展趋势
问题即是机遇,结合国家的新型城镇化的部署和义乌试点的改革精神,我们不难看出义乌农民市民化的发展趋势。
1、义乌将以“新型城镇化”为载体农民市民化。十报告提出“新型城镇化”,其核心在于人的城镇化,倾向明显,下一步的城镇化将有别于原有的人口、土地规模化扩张的城镇化,将更注重质量,以紧凑、多样、低碳为原则因地制宜。接下去的义乌新农村建设、农村城市化进程将从原有的经济利益导向中摆脱出来,将更注重农民市民化的质量,实现物质富裕的同时追求精神富有,城镇建设模式趋于多样化,将有更多的花园式新农村新社区出现。
2、特大镇将成为解决农民市民化的重要突破口,通过中心镇、一般镇和中心村构成一个产业结构和社会关系不断优化的经济综合体,成为承载农民非农化、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的平台。新型城镇化的部署之一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国家将按照小城镇落户先行全面放开、中小城市落户有序放开、大城市落户继续严格控制的原则,制定公开透明的各类城市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政策,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鉴于佛堂镇在2010年底成为浙江省首批27个小城市培育试点镇之一,所以户籍制度改革有望在佛堂进行试点。于此同时,高水平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着义乌将继续推进居住证制度,将较快的实现户籍制度和居住证制度的有效衔接。随着国际贸易对义乌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农民宅基地确权、流转、有偿退出等制度创新也将以试点的形式试行,这无疑会从制度上放开对农民市民化的制肘。
3、农民市民化进入角色再造时期的攻坚时期,通过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的联动作用,身体、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三方面的素质将得到质的提升,农民将成为更广泛意义上的市民,具有现代化理念、国际化视野的新市民将成为义乌国际化进程中一股强大的推动力。空心村、城中村等现象,将会逐步得到解决。
法国社会学家孟德拉斯曾说:“乡镇在经过一个让人以为已死去的休克时期之后,重新获得了社会的、文化的和政治的生命力”。农民市民化并不意味着农业的终结,也不是乡村的终结,而是为一种新的经济和社会体系的出现提供了可能。类比法国在1960年代到1980年代所发生的,当前中国的农民市民化有很多相似之处,当年离开农村进入城市的农民,后来又渐渐迁移回农村,使得农村以一种新的方式而存在,最终完成农业现代化、农村城市化、乡村社区现代化三位一体的城乡一体化建设。而义乌毫无疑问将走在这条中国特色的新型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前面,在义乌试点改革的旗帜指引下,以开拓进取精神,不断深化农民市民化的伟大实践。(作者单位:浙江省委党校)
参考文献:
[1]陆立军、王祖强、杨志文.义乌模式.人民出版社2008年12月第1版.
[2]文军.论农民市民化的动因及其支持系统.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38卷第4期.
[3]文军.农民市民化.从农民到市民的角色转型-以上海郊区为例.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5期.
[4]“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农民市民化研究”课题组.农民市民化的趋势与国内相关理论学派的主张.《经济研究参考》2003年第5期.
[5]蔡小玲.义乌市新农村建设中存在问题分析研究.《安徽农业科学》2011,39(14).
[6]蔡小玲.城乡一体化背景下的义乌市“空心村”现象的原因分析及治理措施.《安徽农业科学》2012,40(12).
在四、五线城市及小城镇的城市化过程中,每届政府的更替对房地产政策的连续性造成一定的影响,一些官员的失信更是让一些外地房地产投资商损失巨大。在这些地区由于经济不发达,政府官员的观念比较陈旧,法律意识淡薄,操作的随意性很大,往往不守招商引资时的承诺,形成“关门打狗”的局面。
对于投资者而言,在与政府部门前期谈判时要做好谈判纪要,签署正式协议并要求政府部门即使换届,也要保持政策的一致性;在决定进入这个市场时,需要考察一下当地主要官员的任期及诚信程度。当然最保险的和聪明的方法提一个项目在当届领导任期内完成。
旧城改造的拆迁风险
在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项目中,拆迁安置及补偿不可避免。如果我们对征地与拆迁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那么在遇到困难后会造成措手不及,并陷入遥遥无期的说服动员工作中,贻误了预定工期。
我们的征地与拆迁工作离不开当地政府与基层组织的帮助,以当地政府为强有力的后盾,加上当地村或街道说服动员的配合,采用合法的手段及灵活的策略一定能把征地与拆迁工作做好。尤其是要运用法律手段把拆迁中可能带来的法律纠纷及早消除。
我个人认为尽量不要参与旧城的开发,虽然利润高一点,政策上可以利用的空间多一点;但如果操作不好,很容易陷在其中而无法脱身。加之目前国家又出台了关于搬迁方面的政策,拆迁工作更加难搞。最好还是通过土地招拍挂市场取得土地的开发权,虽然土地成本提高了,但是由于当地的地价本身比较低,对楼面地价影响不是很大;这样有一个好处是减少麻烦,可以加快开发进程。
联合开发中的合作风险
在中西部地区投资房地产时,由于在当地融资非常困难,往往采用与其他当地企业或个人共同出资或一方出地一方出钱的方式。而在这样的合作关系中往往埋藏着潜在的矛盾。要想避免矛盾的发生,就应该亲兄弟明算帐,必须先制订好游戏规则,在合作之前,签订细致的合同并严格遵守。
融资不畅的资金链风险
在中西部四、五线城市及小城镇中,银行体系主要以国有四大行为主,其他商业银行几乎没有。当地银行基本上不会对外来房地产企业进行金融支持;即使支持,办事效率很低、节奏很慢;而且隐性的财务成本非常高。在办理按揭贷款时,你别指望一个星期能办好,一般都要超过一个月,所以在资金安排中必须留有余地。
因此在这些城市进行房地产投资之前,先要了解当地金融环境,对于金融环境不好、金融体系不健全的地区,尽量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确保资金链不出现问题。
对市场需求分析错误的风险
四、五线城市及小城镇做房地产的一个难题还是地方经济基础薄弱,甚至没有成型的支柱产业和产业链,人们的消费观念相对落后,收入少消费能力不强。因此,我们在投资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市场调查,包括当地的民众习惯和风土人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