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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碳减排概念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一、海绵城市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技术的稳步提升,以及城市化进度逐渐加速,在乡镇向城市发展的进程中由于恶劣极端天气增多所引起一系列的城市内涝、雨水径流污染和给排水系统突发性崩溃等问题不断加剧,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国民经济财产损失甚至人员伤亡;另外,做为世界上水资源短缺国家之一,我国水资源严重匮乏的问题日益突显,更加迫切地需要成熟的技术和根为合理科学的规划设计来解决这些“疑难杂症”。
当前实施的城市化建设发展模式使得城市中不透水地面(下垫面)面积不断扩大,不仅导致将于后地面雨水径流量累积增加,突遇暴雨等强降雨天气时使得城市排水系统超负荷工作;而且降雨后的雨水径流由于排放不畅更容易受到污染,进入自然水体后会造成更大的危害。更重要的问题还有雨水的重复利用率低,大部分降水经排水系统直接排放,雨水未得到很好的利用,由此折射出我国现行的“以排为主”的城市雨水排放方式早已不适用于当下亟待解决的水资源短缺以及雨洪资源宏观调控不足这两大难题。在这些因素共同作用下,雨洪管理逐渐趋向于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以促进雨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而且进一步引伸出涵盖以上方面的新兴发展方向即“海绵城市”的推广与建设。
海绵是一种多孔材料,具有良好的水分性质和力学性质:水分性质主要有吸水、持水和释水等;力学性质则体现为压缩、恢复形变和回弹等。由海绵的特殊性质可进一步引出“海绵城市”的概念:海绵城市是新兴的城市雨洪管理模式,是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及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较好的“弹性”,降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有供求时将这部分水释放并加以利用,让水在城市中的歉意活动更加“自然”。海绵城市的给排水系统可以很好地应付将于重现期从大到小的各类降雨,使城市既免于发生内涝,也能够科学高效地综合利用雨洪资源,建立良好的水文生态环境。
2014年12月31日在多次提出“建设海绵城市”的大环境下,我国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首批共试点30个城市,为海绵城市主体工程的给排水系统建设首当其冲,进一步加快解决城市洪涝灾害及水资源严重短缺等问题。目前城市给排水系统中遗留的严重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二、给排水系统构建问题及措施
1、给排水构筑物设施老旧,管网系统改造建设周期冗长
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导致城镇的建筑使用面积进一步扩大,为了拓展人们的居住空间,城市内的高楼大厦屡见不鲜。这在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时,也缩小了给排水设施的使用面积。导致给排水设施的维修与修建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建设周期长,对工程周围居民的正常学习生活带来不利的影响,同时,也会对城市交通带来拥堵。然而,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基础设施的建设,城镇的巨大用水量对于日渐老化的给排水设施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2、对于地下的空间规划不合理
给排水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一般对于地下空间的使用频率较高,然而相比于地面建设,地下的管网建设和规划由于消耗的时间和经济成本过高,容易被相关部门忽略。导致了地下管网建设的规划不合理,各种线路交错,对于相关设施的维修与检修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这种情况一方面为城市的规划建设加大了难度;另一方面,对于城市用水用电安全带来了隐患。
3、雨洪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
现代化社会的进程加快,促进了城市规划建设的发展,城镇中的道路为了加强交通系统的建设,保证城市车辆的正常运行,大部分都铺设水泥或沥青等硬化材料。城市路面的硬化范围扩大对于积水的下渗有着极为不利的影响,尤其在部分季节性降雨量过高的地区,经常会出现积水超过地面十几甚至几十厘米,淹没车辆和建筑用房的现象出现。由于水循环过程受到阻碍,还会出现地下径流水量不足的情况,对于雨洪资源的利用不足,这使得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不全面,城市经济的发展遇到了严重挑战。
4、对于短历时强降雨天气承受力弱
温室效应是全球面临的一个巨大问题,由此引发的气候反常变化造成了地域性极端天气频发,其中较短历时的强降雨天气发生概率不断增大,由于其具有高强度和不定时的特点,通常会形成局部地区短时、大流量的地面径流,因为现有城市排水系统承受能力有限,往往在类似极端天气发生是出现排流不畅的现象,使得雨水无法及时排走,导致极易发生城市内涝和水质污染,严重威胁居民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针对海绵城市建设中给排水系统存在的问题,要着手从其规划设计的角度出发进行根本解决。
其一,要以城市总体规划和未来发展为基础,结合城市生产生活总的供排水量对给排水系统进行设计,全面考虑泵站及管线的供排水稳定性、安全可靠性和防洪、防涝等对自然灾害的应对能力,确保合理规划和科学建设。
其二,由于我国对海绵城市概念的引入及实践应用较晚,无论从技术层面还是相关规章制度上均处于初期发展阶段,依托于海绵城市体系下的给排水系统优化理念和技术较为欠缺,因此要鼓励大胆开拓不断创新,对专业技术及施工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在汲取国外更为成熟的思想和技术手段的同时善于总结国内目前的实践经验,以求找到适合我国海绵城市发展的给排水系统正确构建方式。
其三,国家要提倡和推行试点工程,以一部分经济技术条件较为完善的城市做为项目依托,在遵循海绵城市建设规范和保证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发展条件下对城市已有的给排水系统进行改造和更新,总结雨洪管理利用的实践经验,为进一步推进更大范围的海绵城市建设奠定夯实的基础。
结语:海绵城市的给排水建设对于城市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增强对于旱涝灾害的抵御能力,促进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提高对于环境的适应能力等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为此海绵城市应将建设合理高效的给排水设施作为发展城市建设的重要环节,加深现代化技术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程度,根据海绵城市的发展特点,加快城市的现代化建设。
关键词:
碳资产;低碳经济;逻辑学定义;分类矩阵
1引言
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中国政府固然是国际上进行低碳博弈的参与者和压力的承担者,同时对国内而言亦是低碳经济的规则的制定者和发展的推动者,而对国际减排承诺的兑现和低碳发展模式的落实则实际上将通过中国企业的努力来实现。在低碳经济时代,中国企业将会感受到三方面的压力:首先,发达国家有可能会采用诸如对其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等政策手段,倒逼中国企业为所排放的二氧化碳支付治理成本;其次,国内发展低碳经济所常用的三种政策工具: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碳税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1],以此来实现国家减排目标;第三,企业所处产业链上核心企业或所面对市场的低碳需求。可见,采用低碳发展模式已不仅仅是企业履行其社会责任的体现,提升企业低碳竞争力更是事关企业未来的生存和发展。如果说采用低碳发展模式是企业的宏观远景,提升企业低碳竞争力是企业的中观目标,那么对企业碳资产的积累和开发则是企业发展低碳经济的微观手段,而对碳资产有效积累和合理开发的前提则是厘定清楚碳资产的定义。
2文献综述
目前,已有诸多学者意识到碳资产对于企业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意义,并对碳资产的管理展开了较为广泛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其中,JulienChevallier认为碳资产是指交易主体所拥有的二氧化碳的存量以及其衍生的金融产品[2];ChristophBohringer认为碳资产主要包括项目碳资产和配额碳资产[3]。Takashi提出碳资产包括配额碳资产和核证减排量[4]。万林葳认为碳资产是企业由于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向大气排放的温室气体的量低于政府规定的基准量而获得的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5]。通过上述研究不难发现,碳资产具有资产的稀缺性和效用性这两大特征已毋庸置疑,而与其他资产最大的区别在于只有在低碳经济这一特定背景下,碳资产的稀缺性和效用性才会得以体现(或者最大限度的得以体现)。然而,由于碳资产属于低碳时代的全新产物,目前的研究只能说揭开了其神秘的面纱,其内涵仍待学者深入研究。笔者认为目前的研究主要存在两大局限:一方面,由于“资产”的定义尚无定论,现阶段主要从未来利益观、经济资源观、权利观三个角度对于“资产”进行解释阐述。正是由于“资产”定义尚富有争议,不同的学者可能会从不同的角度对“碳资产”的定义进行阐述。而碳资产定义的繁多使得企业在对自身碳资产进行盘查、识别、利用时产生了较大的困惑。另一方面,目前的研究对于碳资产所存在的背景——低碳经济时代往往集中于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这一模式。目前,低碳经济主要存在三种模式:关停并转、碳税、碳排放交易,三种模式可谓各有优劣,因此碳资产的研究应该同时适应于这三种可能的未来低碳经济模式。另外,对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集中关注,造成了目前对于碳资产的研究往往集中于碳排放权和碳信用以及其金融衍生品等金融资产,忽视了其他类型的碳资产,譬如低碳设备、低碳技术、低碳专利等技术性碳资产和低碳文化、低碳品牌等文化性碳资产。可以预见,碳资产定义的这般“厚此薄彼”不仅使得企业在面临所在行业采用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之外的低碳经济措施时手足无措,还会令企业在实际操作中有所偏废,出现优质碳资产闲置、流失等情况,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企业碳资产定义探究
正是基于上述两方面的问题,本文试图在之前学者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辨析不同观点下资产定义的特点,挖掘“碳”的价值内涵,利用逻辑学的定义结构,提出基于实务角度的企业碳资产的定义。
3.1逻辑学下的定义方法
根据逻辑学定义结构:“被定义项”是“种差概念”+“属概念”[6]。“企业碳资产”是被定义项,其中“企业”和“碳”的内涵决定“种差概念”,“资产”的内涵决定“属概念”。
3.2企业碳资产的种差概念研究
在“企业碳资产”定义中,“碳”才是决定其与其他类型资产(诸如环境资产、绿色资产)根本区别的种差概念。其产生的种差概念主要是由“碳”所代表的时代背景和经济利益的价值本源两种内涵所决定的。首先,“碳”即指低碳经济时代。如果脱离这个时代背景,碳资产也许就失去了资产的本质属性。例如,CCS设备在低碳经济时代毋庸置疑是一项重要的设备类资产,但是如果脱离了低碳经济这一时代大背景,其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并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也就不具备资产基本的价值属性。碳排放权和碳信用脱离了碳交易制度,同样不能作为一项资产对待。可见,碳资产是低碳经济时代的特定产物,低碳经济时代是碳资产产生的前提。其次,“碳”亦指该资产的价值本源来自于有价值的二氧化碳减排量。发展低碳经济的核心目标就是减少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的排放。各种低碳模式对经济效率的影响或许会有轻重缓急之分,然而终极目的都着眼于减少二氧排放量,使之趋于一种合理的排放水平。譬如,在排放不达标即强制关停模式中,二氧化碳减排量带来的经济效益就是保留企业在行业立足、生存的资格;在碳税征收模式中,二氧化碳减排量带来的经济效益就是避免企业遭到由于碳税处罚造成经济利益的流出;在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中,二氧化碳减排量带来的经济效益即是多余的配额或者经核查的减排量在市场出售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对于企业而言,二氧化碳减排必须是有价值的、有效率的,具体体现在:第一种低碳情境中,企业的减排活动使得二氧化碳排放量低于且尽量接近于国家相关法规或行业标准所要求的达标值,同时在该排放量处的边际减排成本+其他边际成本≤边际收益;在第二种低碳情景中,在该排放量处的边际减排成本+其他边际成本≤边际收益+碳税税率;在第三种低碳情境中,在该排放量处的边际减排成本+其他边际成本≤边际收益+二氧化碳交易价格。
3.3企业碳资产的属概念研究
如前文所述,在一定程度上,正是由于资产定义的不统一,造成了“碳资产”定义的混乱。从这三种观点的优劣比较来看,经济资源观易于理解和实务操作,但是静态地把资产看做一种经济资源物质,忽视了其现金流的流入;财产权利观反映在制度框架内行使经济利益的可获得性,但是一方面无法计量,另一方强调的也不是资产本身;未来收益观则看重资产在实际经营运动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但过于复杂、抽象,不具备可操作性。在目前的实践中,三种观点的资产定义均在使用,从这个角度出发,对于企业碳资产而言,其本质可能是一种未来经济利益,也可能是一种财产权利,还可能是一项经济资源;其拥有的主体则是企业;低碳经济则是其存在的时代背景;实现有价值的二氧化碳减排量则是其实现未来经济利益(或权利,或经济资源价值)的充分不必要条件。
3.4企业碳资产的定义
由于本项目的主要工作目标是帮助企业盘查开发企业拥有的碳资产,采用权利观和未来利益观皆会因其定义抽象而于实际工作中不易操作。因此,在“实质重于形式”的前提下,本文倾向于采用基于经济资源观的企业碳资产定义:企业碳资产是低碳经济时代,由企业拥有权利或其他进入权而其他主体没有的,通过有价值的二氧化碳减排实现其价值的当前经济资源。
4企业碳资产的特征
4.1资产的通性
企业碳资产和其他资产一样,具有资产的稀缺性、效用性、有用性、可计量性等四大特征。(1)稀缺性。碳资产作为企业拥有的经济资源,在获得其拥有权利或者其他进入权时,必须因为其稀缺性支付代价,价格就是其在市场经济的具体表现;(2)收益性。碳资产之所以是资产,恰恰在于其为企业带来预期的经济利益。而碳资产的优劣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取决于为企业带来预期收益的多寡。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是碳资产的一大前提;(3)有用性。碳资产的有用性主要是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具有使用价值可供企业使用或交换,比如CCS设备、碳排放额度等;其二是没有使用价值但具有价值,可供企业交换,比如碳期货等;(4)可计量性。碳资产从会计上确认资产的要求出发,必须满足其可以用货币加以度量这一条件。碳资产的会计计量可以选择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4.2碳资产的特性
上述四大特征都是和其他资产一致的特征,除此之外,碳资产还有三条区别于其他资产的特征:(1)时代性。碳资产是低碳经济时代的特定产物;(2)充分性。以二氧化碳减排量为价值本源是碳资产的充分不必要条件;(3)正外部性。企业的减排行为必然对延缓全球气候变化有积极贡献,企业碳资产具有正外部性。
5企业碳资产的分类
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企业碳资产进行不同的分类。
5.1传统分类
与其他资产一样,企业可以碳资产根据存在形态的不同,可以分为碳有形资产和碳无形资产,例如节能设备就属于碳有形资产,节能技术专利就属于碳无形资产;也可以分为金融性碳资产和非金融性碳资产,例如碳基金、碳期货就是较为典型金融性碳资产,低碳设备、低碳技术、低碳文化就属于较为明显的非金融性碳资产。按变现或耗用时间长短,还可以分为流动碳资产和固定碳资产。
5.2特殊分类
除此之外,还可以根据碳资产的特点进行分类,其中一种分类方法就是根据碳资产价值来源的差异,将碳资产分为单一价值碳资产和多重价值碳资产。顾名思义,二氧化碳减排量是单一价值碳资产的唯一价值来源,例如CCS设备、碳排放权,除了二氧化碳减排效果,没有带来价值的其他途径;而对多重价值碳资产而言,二氧化碳减排量并不是该资产唯一的价值来源,例如节能设备,除了能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之外,其价值还能通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量,从而节约成本这一方面得到体现。按企业碳资产价值来源差异进行分类的好处在于,企业在实施减排活动同时,可以结合其他战略目标,有针对性的对相应的碳资产进行开发。但是,要在碳资产开发实务中实现效率最大化,还需要借鉴资产评估理论中收益法和成本法的原理,根据企业所处行业和地域的特点,建立一个以减排效果为纵轴、减排成本为横轴的企业碳资产开发分类矩阵。通过该分类矩阵可以将企业碳资产分为明星型、潜力型、添花型、便车型四类,以此对企业的碳无形资产的实务开发提供指导借鉴价值。企业可以针对不同分类的碳资产采取不同的开发策略。比如,明星型碳资产减排效率最高,显然需要企业加大投入,努力开发;潜力型碳资产虽然减排效果显著,但其减排效率不高,是作为未来碳减排任务的潜力存在,企业应努力使其减排成本得到相对程度的下降;添花型碳资产顾名思义其作用仅限于锦上添花,虽然减排成本不高,但是减排效果并不明显,如果在减排效果上没有继续深度挖掘的潜力使之变成明星型碳资产的可能,则只需对其适度开发,使之成为为达到某一减排目标补充型碳资产;便车型碳资产减排效果既不显著减排效率也较低,没有什么前途,必须考虑其存在的必要。
6结论与展望
综上所述,本文从企业碳资产管理这一实务要求出发,通过辨析三种观点资产定义的特点,挖掘“碳”的价值内涵,利用逻辑学的定义结构,提出了基于经济资源观的企业碳资产的定义。同时,在此基础上,总结了企业碳资产的七大特征属性,并提出了碳资产基于价值来源和开发利用的两种分类方法。以上工作为企业对自身碳资产的盘查、挖掘、开发和利用提供了较为务实的借鉴意义和指导价值,并对企业碳资产的研究提供了一条全新的研究思路,对后续的关于碳资产管理的研究起到了类似开路先锋的作用。然而,由于碳资产属于低碳时代的新生事物,可借鉴参考的资料相对较少,对其的理解可能会存在一定的时代局限。但随着诸多低碳经济模式的研究不断取得进展,对“碳”的价值内涵势必将进一步得到深化。同时,一个覆盖范围更为广阔的企业碳资产准确定义的前提即是资产定义的统一,这还有待相关研究取得进一步的突破。因此,随着低碳经济的发展和相关研究取得进一步的突破,企业碳资产势必将突破时代局限的重重阻力,以更为清晰的面貌展现在学界和企业的视野中当中。
作者:刘楠峰 范莉莉 单位: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131(2013)01-0070-10一、引言
气候变化是人类发展的主要挑战之一,近几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加剧和大众对生态环境关注度的提高,发展以限制温室气体排放为目标的低碳经济已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共识。低碳经济(Low-carbon economy)这一概念最早见于2003年英国政府的能源白皮书《我们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二氧化碳排放为特征的绿色发展模式。此后,低碳经济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
经济决定金融,低碳经济的快速发展必然需要发展相应的金融业务,如为碳排放权交易提供融资、理财等,这就是碳金融业务。低碳经济的发展不仅催生了低碳金融的发展,而且需要低碳金融的加快发展反过来支持低碳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低碳经济和碳金融已成为时展潮流的现实背景下,传统的金融制度与发展理念需要改变,金融体系也需要调整,以适应低碳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随着低碳经济和碳金融的快速发展,学术界对碳金融发展理论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本文将全面回顾碳金融理论研究进展,系统归纳和评介碳金融理论研究的方法和内容,并展望碳金融理论研究的趋势,以期为碳金融理论和实践的进一步研究提供参考。
二、碳金融的概念及属性
“碳金融”是指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并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一切活动,这是现代金融根据环境金融与绿色金融延伸出来的最新提法与发展方向。20世纪90年代,为了降低日益恶化的环境问题对人类生存的负面影响,国外经济学者试图从经济理论的角度对环境问题进行思考。而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中心,如何利用“金融”手段解决环境问题也就成为理论界关注的热点,由此“环境金融”便应运而生。最先提出“环境金融”概念的是Salazar(1998),之后Cowan(1999)、Jeucken(2001)、Labatt等(2002)分别从不同侧重点对环境金融进行了阐述:Cowan(1999)侧重对环境经济和金融双方互利的角度进行界定,认为环境金融是环境经济和金融学的交叉,其既为发展环境经济提供了各种资金融通的途径,同时又能从环境经济发展中获益;Jeucken(2001)侧重对环境与金融关系的演变过程进行解释,在对银行业与可持续发展关系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将银行业对待可持续发展的态度分为抗拒阶段、规避阶段、积极阶段、可持续发展阶段四个阶段;Labatt等(2002)在《碳金融》一书中侧重从环境金融产品的角度对环境金融进行表述,认为环境金融是以市场为基础,以提高环境质量、降低环境风险为目标而设计的金融产品。2003年,英国政府在其能源白皮书中首次提出了“低碳经济”的概念,加上《京都议定书》中市场机制的设计使原本是免费环境资源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商品化,从环境金融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延伸出的“碳金融”概念便应运而生,并得到众多学者的广泛关注。
王定祥,琚丽娟:碳金融理论研究评述与展望碳金融是指建立在《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的,为温室气体减排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的机制(Meijer et al,2006),这是一个比较广泛、抽象的概念。世界银行对碳金融概念的界定则显得相对狭隘,认为碳金融是提供给温室气体减排量购买者的资源。随着低碳经济的发展,碳金融已经超出了减排量购买的范畴。Labatt等(2007)在前人的基础上对碳金融的内涵进行了梳理和拓展,认为碳金融是环境金融的一个分支,探讨与碳限制社会有关的财务风险和机会,提供和应用市场机制转移环境风险和促进环境目标的实现。总的来讲,碳金融是指在碳排放受限制约束的情况下,在一个排放二氧化碳及其他温室气体必须付出代价的世界中所产生的金融问题以及解决气候变化的金融方法和工具。可见,“碳金融”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可以把通过金融工具转移环境风险并实现环境目标的碳约束行为视为狭义的碳金融,而将所有应对气候变化的市场解决方式定义为广义的碳金融。
随着国内低碳经济的兴起以及受国外碳金融理念的影响,碳金融研究成为近几年国内学术界关注的热点。国内一些学者在相关著作中引入了“环境金融”的概念。部分学者,如孙洪庆(2002)、熊学萍等(2004)还用“绿色金融”“生态金融”来表示金融业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其内涵与“碳金融”一词有异曲同工之处。王宇等(2008)从碳金融对环境意义的战略高度出发对“碳金融”进行了概括,认为碳金融是金融体系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机制创新,其具有减排的成本收益转化功能、能源链转型的资金融通功能、气候风险转移功能和国际贸易投资促进功能四个方面的功能。吴玉宇(2009)和曾刚等(2009)对“碳金融”概念的观点基本相似,认为凡是服务于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以及与之相关的金融活动都可以称之为碳金融。张明珅(2010)对碳金融概念的界定比较全面,认为碳金融是指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有关的金融活动,包括相关金融制度设计、金融交易和中介行为,通过金融活动和金融工具使有限资源投入低碳经济,促进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绿色经济发展。目前“碳金融”在学术界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概念界定,而本文比较认同的是郑扬扬(2012)的观点,其在借鉴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碳金融”定义为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为目的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主要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以及其它相关的金融中介活动。
在对碳金融概念进行界定的同时,国内学者还对碳金融的特殊属性进行了探讨,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其与传统金融的本质区别。碳金融以碳排放量的交易为核心,它不仅具备在交易中形成的商品属性,而且金融在商品市场中的流通使其逐渐由商品属性向金融属性过渡。从对碳金融的内涵界定可知,碳金融实质上是“碳交易+金融属性”,碳排放权具有准金融属性,而且可以进一步衍生为具有投资价值的金融资产,通过对碳金融收益的追逐可以带来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易霞仔等(2012)认为碳金融是社会属性、准金融属性和商品属性的集合体,其社会属性体在于其与金融衍生产品类似,是在碳排放交易机制下产生的旨在通过碳交易来转移风险的一种金融性碳契约;其准金融属性不仅在于以碳排放权为载体的碳金融具有货币性,而且碳交易以及低碳生产方式也凸显出了其“准金融的属性”;其商品属性则在于其成本收益的负相关性、依靠市场的价格信号形成对资金的融通功能以及对环境风险的转移和分化。娄欢欢(2011)从法律的角度对碳排放权的特殊性进行了分析,指出碳排放权在法律意义上成立的实质在于,无论个人还是企事业法人单位,为了自身生存发展需要而对温室气体进行排放的行为,是通过法律拟制而获得的对环境容量使用的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这种权利必须通过合法途径并在国家公权力的许可下获得;之后,碳排放权人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被授予的排放权能,超出规定权限将受到法律的惩罚。乔海曙等(2011)研究认为,碳排放权实质是一种新的金融形式,不仅具有金融资产属性,而且具有金融资源和金融功能属性:金融资产属性体现在碳排放权的“准货币化”特征、碳排放权作为金融资产的特殊性和广泛性等方面,金融资源属性体现在其具有稀缺性和战略性两方面,而金融功能属性主要体现在其特殊的减排成本内部化和最小化、产业链低碳转型、气候风险转移和分散功能三方面。
从以上对碳金融概念及属性的研究可以发现,学界对“碳金融”概念提出的逻辑起点以及对这一事物认识的成熟度和完善性上存在差异,尽管他们在概念表述、研究角度上各不相同,但普遍认为,碳金融是金融领域服务于温室气体排放的一种金融创新活动,为缓减气候变暖、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途径,可见其本质是一致的。低碳金融属性的研究是对碳金融内涵的进一步延伸,同时,将低碳金融与传统金融划清了界限。随着低碳经济的发展,国内外对“碳金融”概念及属性的认识正在逐步趋向科学化和系统化,这将为未来碳金融理论的深入研究奠定坚实的认识基础和理论前提。
三、碳金融发展的理论基础
1.“绿色金融”理论
20世纪以来,环境气候的变化严重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尤其在现代社会经济领域,金融对资金和社会资源起到了“绿色配置”的作用,这将大大促进气候变化问题的解决。“绿色金融”不仅要求将环境保护观念引入金融机构内部,而且更加强调金融业为解决环境污染、为环境产业的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的支持,它成为环境保护与金融之间的绿色桥梁。Jeucken(2001)在《金融可持续发展与银行业》中分析了金融业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强调了银行在环境问题上的重要性。Gradel 等(2004)把金融与环境保护关系的研究推向了一个新阶段,他们在《产业生态学》中系统研究了金融与环境保护的内在联系,从产业与环境的视角把金融作为一种服务业纳入服务业与环境保护的理论框架中,以至于最终成为学者们研究碳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理论基础。
2.气候风险管理理论
气候环境的变化不仅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Labatt 等(2002)认为,气候变化同样也会给企业、金融服务业、投资者带来风险,他们将其称为气候风险。从企业层面来讲,气候风险主要包括企业因不遵守气候法规而遭遇法律诉讼的法律风险,而且如果忽视与碳排放有关政策、产品和生产程序等将面临声誉风险。碳排放限制政策随着气候的变化而不同,而不同企业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也不同,将会影响到其资产和资本的支出,进一步使其面临市场竞争风险,如何应对气候风险和增强对气候风险的管理成为摆在众多企业面前的一大难题。同时,他们的研究表明,尽管不同企业受到气候风险的影响程度不同,但是要想转移气候风险必须通过碳金融市场这个载体来管理和解决。随着气候风险已经成为影响金融业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因素,气候风险管理理论便成为碳金融发展的重要理论基础。
3.外部性理论
外部性最早源于马歇尔所著《经济学原理》中的“外部经济”概念,其包括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在社会生产过程中,温室气体的减排和全球环境质量的改善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容易给对社会造成一定负外部性的传统企业带来“搭便车”的机会,使私人成本不能完全内生化。针对这种外部性,特别是负外部性,科斯基于市场机制下的外部性理论为合理的碳减排提供了方法上的指导,经济活动主体拥有排放一定污染物的权力(即人均排放权),在该碳排放产权清晰的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碳排放权交易、碳基金等业务手段,可以在达到碳减排目的的同时使外部成本内部化。Barrett(1998)指出,各地碳减排成本的不同意味着《京都议定书》下的减排机制能督促全球碳减排分配产生效益。但是,不同企业由于自身创新能力不同,应对环境问题将对其成本收益产生较大的影响,对于能够通过创新将多余的碳排放指标在全球范围内交易并从中赢利的企业来说,外部成本内在化是其减排的兴趣所在。企业的经营目标不仅要追求自身经济效益,还要注重社会效益,这样企业才能保持长期竞争力。Schaltegger 等(2000)对企业环境管理投资与其金融利益相关者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检验,发现两者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即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既有利于自身,也有利于金融利益相关者获得发展优势,于是碳减排交易便在该理论的基础上得以产生和运用。
以上理论研究不仅廓清了碳金融发展的理论基础,而且也为全球碳金融的实践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但是与目前碳金融应用层面的研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因此,未来碳金融理论的发展应与实践应用同步前进,并指导碳金融实践。同时,碳金融不是一门独立的学科,而是综合了环境经济学、金融学、社会学、法学等多种学科的交叉学科。因此,在未来的理论研究过程中不能孤立进行,要在借鉴其它学科知识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使碳金融理论得到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四、碳金融市场及其相关领域的研究
碳金融的发展离不开碳金融市场的有效运行,创新和发展碳金融市场不仅是碳金融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更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绿色经济的重要内容和途径,同时还关系到金融体系的重构和金融产业的优化升级。目前,世界各国正在积极建立碳金融市场体系,旨在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实现碳减排目标。国外碳金融市场已经具有相当规模,学界对碳金融市场的研究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骆华等(2010)对国际碳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进行了研究,自2005年《京都议定书》以来,国际碳金融市场的交易额由2005年的109.90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1 360亿美元,年均增长184.6%。世界银行预测,2010—2012年全球碳交易规模每年可达到600亿美元。
碳交易额的迅猛增长使碳金融市场结构的划分变得不可或缺。张小艳(2012)按照碳信用来源不同,将其分为配额型交易市场和项目型交易市场。配额型市场包括国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下的配额交易(AUU)市场、区域性碳减排机制下的配额交易市场、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下的配额交易市场三个层次;项目型交易市场包括清洁发展机制下的核证减排单位(CERS)交易和联合履行机制下的减排单位(EUR)交易。Hamilton等(2008)根据交易主体减排义务是否具有强制性,将碳信用市场分为规范市场和自愿市场两种类型,其中规范市场要受到国际、国内或区域性的强制性法规的限制《京都议定书》下的AAUs、ERUs及CRUs都可在规范市场进行交易。 ;而自愿市场不受强制法规的束缚,因此可供交易的碳信用也相对比较广泛,除了在规范市场交易的碳信用形式外,未经核准的减排量(NERs)、经核实的减排量(VERs)以及预期减排量(PERs)都可在自愿市场进行交易。从碳交易所的全球分布结构看,李瑞红(2010)认为国际上大部分碳交易所为发达国家所控制,而发展中国家所占比重较小国外已形成了欧盟排放贸易体系(EUETS)、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亚洲碳交易所(ACX)、欧洲能源交易所(ECX)等近20多个交易所;而我国自2009年山西吕梁、湖北武汉、浙江杭州、云南昆明等一系列交易所相继成立以后,碳交易体系才粗具雏形。 。乔海曙等(2011)研究认为,碳交易市场与一般金融产品市场类似,存在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之分:一级市场涉及排放权的初始分配,即产品产生核准阶段;二级市场是指初始分配后的自由交易市场,主要涉及以初始分配为基础的产品的交易流通阶段。
金融市场的组成要素是市场发展的基础,全球碳金融市场规模的扩展以及结构变迁为进一步探索碳金融市场相关要素提供了条件。市场参与主体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要素,其发展规模和类型的多元化是衡量碳金融市场发展水平的主要标志参与主体的变迁是市场结构变化的表现。在碳金融发展初期,我国市场参与主体主要是在政府鼓励下的一些金融机构,结构较为单一,市场发展缺乏动力。之后,随着人们对碳金融认识的不断深化,政府、国内外商业银行、保险机构、风险投资公司以及基金等都参与到碳金融市场的交易中来。参与主体规模的日渐扩大和种类的日趋丰富,在提高碳金融市场运行效率的同时,也为各类市场主体进行投融资提供了一种科学化的平台。 。刘英等(2010)按照交易目的的不同将碳金融市场参与主体分为通过期货买卖来规避风险套期保值且有减排任务的企业、通过碳金融产品价格的涨跌进行贱买贵卖的纯粹的投机者、作为中介代表的期货公司和保障碳市场规范运作的监管主体等。林永生等(2012)根据参与主体功能的不同,将国际碳金融市场的参与主体分为供给方、需求方和中间商三类:供给方包括转型和发展中国家以及拥有多余碳排放配额的发达国家;需求方包括资源减排市场的买方以及在《京都议定书》下承担减排任务的政府;中介商主要是指从发展中国家买入经核准的减排单位,然后将其在交易所卖出实现套利的中介机构。
碳金融产品作为市场交易的物质载体,在碳金融市场的不断拓展中走向多元化和复杂化,由初期的以配额市场中的碳排放配额和项目市场中的核证碳减排量为主的原生产品交易,向以碳排放权为基础的碳远期、期货、期权、掉期等为主的衍生产品的方向发展原生产品主要是以EUA(即欧洲碳排放配额)、AAU(即UNFCCC附件Ⅰ缔约方国家间协商确定的排放额)为主的配额市场中的碳排放配额和CER(即核证减排量)、ERU(即联合履行机制允许的附件Ⅰ国家通过投资项目的方式从另一附件Ⅰ国家获得的减排量)为主的项目市场中的碳核证减排量。2005年欧洲能源交易所(EEX)碳排放权期货市场的建立,标志着以碳排放权为基础的碳金融衍生产品的正式问世。随后Uhrig(2006)和Wagner(2006)提出了一种标准化的期权产品设计方案,旨在通过向市场引入一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权工具来达到规避风险、实现收益最大化的目的。王留之等(2009)针对国内碳交易市场中企业开发CDM项目融资难的问题,提出进行金融创新的计划,推出了银行类碳基金理财产品、融资租赁、保险业务、信托类碳金融产品、私募基金、碳资产证券、碳交易保险、以CERs收益权为质押的贷款等八种创新产品。目前,在国际金融机构提供的碳金融产品中,比较成熟的包括绿色贷款、互换合约、环保期货、环保基金、碳交易保险、巨灾债券以及基于减排信用设计的金融产品、天气衍生产品等。目前,远期、期权在国际碳金融市场中的交易数量和金额已经远远超过基础产品成为最主要的交易工具。 。碳金融产品的多样化在最大限度满足不同企业和金融机构需求的同时,也大大地活跃了碳金融市场,激发了碳交易市场的生机和活力。然而,碳金融产品种类的创新对产品的市场定价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因此,厘清影响碳金融产品价格的因素,并构建一套完整的包括定价、核证在内的价格体系,成为西方学者关注的重要内容。Wilfried(2007)等将碳市场中的碳配额看做是一项稀缺的输入变量,认为EU-ETS碳配额价格将在很大程度上受能源和气候变化的影响。Mansanet(2007)则持不同的观点,其通过对碳配额日价格的变动观察发现,能源资源是决定碳配额价格的主要因素,而气候只有在极端情况下才会对其产生影响。Alberola(2008)等人指出,EUA现货价格不仅受错误预测能源价格的影响,而且与未预计到的温度变化也有关。刘英(2010)认为,碳价格在与能源市场价格存在较强关联性的同时,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Daskalakis(2009)和Paul(2010)分别通过蒙特卡洛法和扩展的带有跳跃性的几何布朗运动模型对欧洲碳期权定价和欧盟碳排放权的现货价格进行了研究,前者肯定了模型的有效性,后者得出了碳信用现货价格具有跳跃性和非平稳性特征的结论。Camona(2009)等学者利用竞争性随机模型对碳配额价格的形成及驱动机制进行了研究,结论显示,模型的解服从最优随机控制理论。为了检验碳配额价格与相关动态因子之间的相关关系,Benz 等(2009)、Chevallier(2009)采用马尔科夫机制转换和自回归条件异方差模型以及非对称的GARCH模型对不同阶段碳排放配额的短期现货价格与收益的波动行为、宏观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总体上看,目前在碳金融产品定价的研究上还处于初级阶段。
全球碳金融市场在近几年得到了迅猛地发展。但由于目前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尚未完全统一,各类碳金融衍生产品层出不穷,加之市场管理规则的千差万别,伴随而来的是碳金融市场交易的高风险和低效率并存。因此,加强对碳金融市场的管理不仅对碳金融市场参与主体来说至关重要,而且也是未来全球碳金融市场能够持续稳步健康发展的关键。林立(2012)选取国际碳金融市场中最具代表性的期货市场,以2006—2010年的ECX期货合约为样本数据,研究了其在不同市场收益率和不同投资时间影响下的风险状况,认为碳金融市场存在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而且通过对2006—2007年和2008—2010年两个时间段的比较,发现碳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比较平稳,而非系统性风险在逐渐减小,说明国际碳金融市场正在逐步趋于规范化。一些国外学者分析了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管理的方法,认为CDM项目存在基准线风险、政策风险、项目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治风险以及名誉风险7大类风险,而风险管理的原则是将风险指定给最有能力承受它的一方。还有些学者,如Blyth(2009)和Li 等(2011)通过实证的方法将影响碳金融的相关因素引入模型来研究风险管理,前者引入政策因素和技术成本研究碳信用价格的风险管理;后者通过层次分析方对影响碳金融的相关因素(如工业发展背景、市场结构、商业发展状况以及基础设施等)进行实证,认为建立一个完整的碳金融评估体系是中国市场解决碳金融风险的一个迫切任务。尽管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碳金融的发展主要以市场为基础,但市场不是万能的,多数情况下存在资源配置失灵现象。张晓春等(2011)把碳金融市场无法有效运行的原因分为价格非理性波动、市场垄断和非法经营,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强化政府监管,政府监管是克服“市场失灵”引发多方风险的有效手段。卢现祥等(2011)针对我国企业减排动力不足带来的问题,从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入手分析了政府职能与企业减排之间的关系,建议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来激发企业的内在动力。
毋庸置疑,碳金融市场的风险监控至关重要,但其效率的管理也不容忽视。碳金融市场作为一个新兴市场,不完全竞争性以及大量不合理和非有效因素的存在成为其高效运行的障碍。除此之外,目前全球碳金融市场呈现出区域性竞争发展的特征,空间上的分割以及地区性排放额分配政策的差异,增加了碳金融市场的监管成本,降低了碳金融产品交易的效率。可见,优化碳减排量在空间的合理配置,促进碳减排政策在各地区之间的协调配合,是促进碳交易市场更加有效的重要措施。Moslener(2004)和Stranlund(2007)都强调了监管在碳金融市场效率提高中的重要性,前者通过一个交互模拟模型对EU-ETS成员国碳排放额分配方案进行各种设计,认为减少管制成本以及资源在转移过程中的浪费可以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Daskalakis(2008)和Markellos(2008)运用现货和期货市场的部分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结论表明政府对短线投资和碳配额融资的限制将带来碳交易市场的弱有效性。Vrnokur(2009)也对EU-ETS施加配额融资和申请的限制提出反驳意见,认为提高碳交易体系的效率必须解除限制并增加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此时,节能减排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正在制定过程中,碳交易这一市场规则与碳税这一法律规则被写入“十二五”规划纲要几无悬念。
但在总量限制依然付之阙如的情况下,如何将碳交易由概念炒作落到实处,有待从政府到市场参与者的共同努力。
抢滩碳交易所
7月19日,国家发改委气候司下发《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五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八市,作为首批低碳试点省和低碳试点市。
13个试点地区,远远无法覆盖地方的热情,据《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仅在中国大陆,以碳交易所或者类似名称存在的机构即已超过30家。
北京、天津、上海和深圳都已建立碳排放交易所(多数以产权交易所名义存在)。此外,昆明、武汉、广州等地也相继设立了环境交易所。国内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呈现遍地开花态势。
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总经理高正琦对《财经》记者说,很多地方的碳交易所在工作人员配置都还空缺的情况下急于挂牌,办公地点冠以“绿色大楼”或“交易大楼”的名称。
北京环境交易所副总经理刚表示,地方纷纷上马碳交易所或许是为了抢占碳金融制高点,同时为地方减排寻找一个市场化的工具,当然也不排除动脑筋向中央政府要钱、要土地、要政策。
2010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节能环保位列其中。而无论是当前国家发改委项目审批、财政部转移支付与项目资金、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指标分配,均已向节能环保倾斜,“一些地方原本没有实质性的碳交易平台,只是先以这个名义拿一块地。”业内人士表示。
“选五省八市不是考虑碳交易,或者说有90%考虑的是低碳经济的概念,有产业政策的倾斜和节能概念。”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所研究员李布说。
此外,据业内人士分析指出,“眼红”民间CDM(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国际买卖热络,冀望分得一杯羹,也是各地抢滩碳交易所的一个动因。
2005年之后,以CDM项目为代表的碳贸易迅速发展,现在CDM项目在中国大陆项目批准2785个、注册1079个、签发320个。
《京都议定书》开始生效之时(2005年2月17日),特别是EUETS(欧洲排放贸易计划)建议EUA(欧洲配额)和《京都议定书》下CDM(清洁发展机制)产生的CER(核定减排额)的链接之后,经济一片繁荣,发达国家对减排量需求比较大,发展中国家CDM项目备受青睐。2007年-2008年,买方大量涌入中国。
买方先投入一定的成本,由专业碳资产管理公司和碳基金将CDM项目按照清洁发展机制的方法学标准,完成项目的申请注册签发等相关流程,成为CER,一个普通的碳项目就成为碳产品标准的可交易CER项目,在二级市场上马上就能以非常高的价格出手。2006年,中洁能投项目以5美元(每吨减排量,下同)卖给中介买家,二级市场转手价格则是28欧元。这进一步带动了很多买家大举进入中国,中国业主的项目一度供不应求,经历了中国业主招投标之后,风电价格都超过了12.5欧元。
对一些规模较大的环境科技公司而言,一年减排量超过3万吨的项目才会接手,以8欧元的价格来算,一个业主可以获得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收益。
出于对中央管制政策和“掺和”国际碳交易项目的预期,地方政府选择了在缺少规则的状况下“强行”进入碳交易领域。
但现时CDM项目惟有依靠“出口”。中国可再生能源协会国际部主任、VANTAGE POINT中国合伙人李峰对《财经》记者表示,为了促进碳市场更有效发展,政府先期需要做两个基础性工作,首先是做一个具有国际权威性的碳足迹的基础数据库,成立碳足迹中心。其次是制定具有国际权威性的碳核算准则,用以计算产品生产中所隐含的总的碳排放量,“有了这两个基础,才能发掘低碳经济里的商业机会。”李峰说。
五省八市获得试点利好之时,国家发改委要求,试点地区的碳指标分解和统计监测工作要先行先试,走在全国前列。国家发改委亦正与试点地区协商,将单位GDP碳排放指标分解到各地,同时单位GDP能耗指标,也有望分解到各个省市。
国家发改委同时要求,试点地区在碳减排方面要发挥能动性,并通过探索经济手段如碳金融等办法来筹集资金。
但是,国家发改委明确反对各地争相上马“碳交易所”。“即使是美国和欧盟,也分别只有一个交易所。”国家发改委的一位官员说。
国内碳交易尴尬
与碳交易所雨后春笋般涌现格局形成鲜明对比的是,30余家碳交易所数年来仅仅完成了少量场内交易。2009年8月5日,国内自愿碳减排的第一单交易引起了人们极大关注――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奥运期间北京绿色出行活动产生的8026吨碳减排指标,用于抵消该公司自2004年成立至2008年底产生的碳排放。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总经理林健也指出,中国现有的环境能源交易市场不存在碳排放量的交易。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主要做的,只是节能减排和环保技术及资产类的交易。近来,他们也增加了碳自愿减排(VER)项目,主要是针对国家发改委已经批准的减排项目。
业内人士在谈及碳交易之时,往往举例上世纪90年代美国通过总量控制成功实现酸雨减排的案例。但是,国家发改委气候变化中心一位研究员表示,至2020年碳减排40%-45%只是相对指标,而非总量减排,“因此(减排额度)就没有稀缺性,金融介入成为难题,这与美国酸雨的强制性减排正好相反。”
在这一背景下,略显正规的一些碳交易所只好选择自愿减排项目,前述场内交易即是如此。在政府尚未出台规则的前提下,北京环境交易所于2009年自行制定了自愿减排的“熊猫标准”,但上海、湖南和广东亦同时打算要做自己的碳交易体系。“这样可能引发交易标准的问题。”李布对《财经》记者说。
2010年6月,国家发改委气候变化司副司长孙翠华在一个公开论坛中曾明确表示,发改委正在制定国内自愿减排市场的管理规则,预计今年底可能会完成这个制定工作。
临近年底,国内自愿减排市场管理规则依旧未出,据《财经》记者了解,管理规则已起草至第六稿,但是,缺少总量控制的弱点依旧致命。
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副总裁黄杰夫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建议,“现在中国缺乏一个定价机制。CDM有其重要的历史价值, 但是其量不会超过5%-10%。没有碳限额的交易没有太大意义,一定要有刚性需求。”
因此,现时许多交易所主要交易的其实是节能技术,以及一些CDM项目撮合,至于真正的市场化碳交易,还停留在“未雨绸缪”状态。
刚对《财经》记者说,国内大多数环境交易所在机构设置上从属于产权交易所,实际上是采取了中国产权交易模式,即项目型交易,也就是充当项目的买卖信息中介,当买卖通过中介组织达成交易的时候,收取中介费用。
而国外成熟的碳交易是合约型交易,交易标的和股票期货交易的商品标的完全一样,买卖双方不见面,完全通过交易市场电子撮合和交割结算,属于标准化商品的交易。北京环境产权交易所总经理梅德文也曾略带幽默地表示:“碳限额交易相当于法拉利;我们目前只是乡间小路,只适合开拖拉机。”
国际减排贸易趋冷
与国内自愿减排市场的虚火相比,中国大陆与国际间的减排贸易却呈冷却之势。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成为CDM由热转冷的拐点。一些大的银行受到影响,一些工厂减产、停产,减排需求量下滑,交易量价齐跌。二级市场CER的价格从2008年的20多欧元一直跌到现在的12欧元-13欧元,并在此区间徘徊了一年以上。“但是,现在的CDM市场很平稳,期货是8欧元,现货是12欧元,这个差价基本合理。”北京一致人和国际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AGET)首席营销官焦洁对《财经》记者说。
这家公司的签约项目走势印证了金融危机的拐点说。该公司2008年的签约项目超过百个,2009年数量明显下降,2010年的目标则更为保守。“另外,2010年碳排放权的部分欧盟买家已达成减排目标,对于减排指标需求大幅降低。临近2012年,有一部分买家出现信心不足,不知道2012年后CDM市场还有没有。”焦洁说。
刚刚结束的坎昆会议加剧了企业的做空预期。一位企业负责人称,“就像辩论赛一样,对于碳减排没有明确承诺。”
碳排量是关于温室气体排放量的一个简称,因为温室气体中最主要的就是二氧化碳,因此使用“碳”一词作为代表。在整个商品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加大了能源或燃料消耗量,这些都会促使碳排量的增加,哥本哈根气候会议成功地将“低碳”概念根植到很多企业的发展理念中,促使他们自愿在节能减排的发展道路上做出各种开创性的探索与尝试。
在包装印刷企业中,这种风气显得更为良好,许多包装印刷企业结合自身的经营理念,大力发展绿色包装和低碳包装,并在企业实际运营过程中推出许多绿色环保型生产措施。我公司――国际济丰纸业集团(以下简称“国际济丰”)在这方面就表现得较为突出,在此愿将我公司在碳减排方面的一些经验与大家分享。
碳减排与碳中和
国际济丰一直秉承环保的发展理念,早在20世纪80年代,国际济丰在香港的再生纸工厂就凭借着在工业排污、排废上的得力环保措施,获得了香港政府颁发的港督环保贡献奖。2009年,国际济丰成功成为我国首个自愿以碳足迹排查进行碳减排,并实现“碳中和”交易的包装企业,这在推进我国绿色包装以及供应链的发展上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
在这里有必要介绍一下“碳中和”的概念,碳中和又称碳补偿,可以计算出个人或企业日常活动中直接或间接制造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并可计算出抵消这些二氧化碳所需要耗费的经济成本,然后个人或企业将“碳中和”计算的经济成本以付款形式交给第三方专门负责环保的企业或机构,由他们通过植树或其他环保项目来抵消掉大气中相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国际济丰率先开始“碳中和”项目后,逐步对旗下在中国的10个工厂进行了更进一步的深化,主要从工厂所使用的锅炉、设备用电、污水排放、废料处理等多个方面实施节能减排措施。
目前,国际济丰旗下所有工厂都应用了无纸化系统进行生产操作,对生产的各个工位配备了网络与计算机显示屏,所有的工单或图纸都可以通过网络终端调取,无需再进行工单或图纸的打印与流转,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工单或图纸流转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必要的错误,而且还能大量地节约纸张和打印碳粉用量。而且,国际济丰也是国内首家针对原纸实施RFID技术管理的瓦楞纸箱制造企业,该技术能有效提高仓库内原纸的周转率,大幅度降低生产所用纸张的损耗率。
国际济丰为旗下各工厂都制定了生产单位面积产品碳排量的限定值,并且每年都会对各工厂就碳排量进行核查。从以往统计的数字来看,国际济丰2010年的总碳排量比2009年下降了16.9%,2011年的总碳排量比2010年下降了25.7%。其实,碳排量的降低也意味着生产单位面积产品能耗的降低,无形中也降低了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同时又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国际济丰旗下各工厂之间针对年总碳排量也会进行相互评比,而且,各工厂还积极响应第三方的核查以及如实缴纳“碳中和”交易中的碳抵消费用。各工厂内部也在大力宣传碳减排理念,使得员工真正意识到节能减排的好处,并开始主动为改进能效做出努力,以此来减少工厂在“碳中和”交易中所支付的碳抵消费用。
绿色包装设计与研发
碳减排不光要从生产环节抓起,还有许多隐形环节需要关注,比如运输包装行业不仅是包装制造行业,同时也是服务行业,必须做好从包装产品的生产制造到产品运输,再到终端服务等各环节的碳减排,即在整个产业链上实施碳减排。国际济丰从2008年就开始尝试从单一的包装制造型企业向集包装设计、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型企业转型,专门为客户提供低碳、高效的整体运输包装设计服务,并着眼于合理、适度的包装设计与研发,与上下游企业共同打造高效率、绿色低碳化的供应链。
包装产品在设计之初就应探索更轻量化、减量化的解决方案,选用绿色包装材料,从源头上做好控制,保证所生产的包装合理化、适度化、环保化,可大大减少包装生产过程中的碳排量;同时,还能降低物流成本、提高包装装配效率和仓储空间利用率,帮助终端用户降低物流供应链中的碳排量。
在包装设计上,国际济丰坚持发展绿色包装,基于产品的生命周期,以产品包装价值链为设计指导理论,为客户提供整体包装解决方案。并且,国际济丰于2010年在江苏昆山建立了通过国际安全运输协会(ISTA)认证的包装研发测试中心,以此来验证生产用包装材料的可靠性与包装方案的安全性,以期探寻出更加合理、适度的包装设计方案,真正实现包装绿色化。
2009年9月22日,主席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发表了题为《携手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重要讲话。特别提到了中国要大力增加森林碳汇,承诺争取到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目前,世界碳汇的项目运行主要是在CDM机制下完成的,因此了解森林碳汇的基本概念,熟悉CDM机制的运行原理,将二者熟练结合起来,将中国的碳汇,特别是森林碳汇市场推向世界,创建开放式CDM项目运行平台对于中国实现增加森林碳汇的承诺具有重要的意义。
1 碳源、碳汇与CDM机制概念
碳源:是指自然界中向大气释放碳的母体。主要来自于石化工燃料的燃烧、动植物呼吸。
碳汇:碳汇是指自然界中碳的寄存体。它主要是指森林吸收并储存CO2的多少,或者说是森林吸收并储存CO2的能力。
森林碳汇:森林碳汇是指森林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将大气中的收并固定在CO2植被与土壤当中,从而减少大气中CO2浓度的过程。
林业碳汇:林业碳汇是指利用森林的储碳功能,通过植树造林、加强森林经营管理、减少毁林、保护和恢复森林植被等活动,吸收和固定大气中的CO2,并按照相关规则与碳汇交易相结合的过程、活动或机制。
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机制:清洁发展机制,是《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三个灵活履约机制之一。CDM规则当中包含的温室气体有:CO2(二氧化碳)、CH4(甲烷)、N2O(氧化亚氮)、HFCs(氢氟碳化物)、PFCs(全氟化碳)、SF6(六氟化硫)。其中排放一吨CH4相当于排放21吨CO2、排放1吨N2O(氧化亚氮)相当于310吨CO2,排放一吨HFCs(氢氟碳化物)相当于排放140-11,700吨CO2。
CDM项目设计文件(英文简称PDD),是为CDM项目开发者提供编制CDM项目设计书的内容指南和格式标准。项目设计文件是申请CDM项目以及项目合格性和减排量核实、核准的必要依据。
2 CDM项目运作的基本规则、流程、周期
2.1 运作管理规则
参与CDM项目活动的必须是中资或中资控股企业。运行的基本规则是:(1)缔约方自愿参与;(2)有政府批文;(3)带来真实的、可测量的、长期的温室气体减排效益;(4)必须具有额外性;(“额外性”是指该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所带来的减排效益必须是额外的,即在没有该项目活动的情况下不会发生;(5)属于东道国、地方政府的优先发展领域并带来技术转让。
2.2 CDM项目运作流程
CDM项目的全过程是:寻找国外合作伙伴准备技术文件进行交易商务谈判国内报批国际报批项目实施的监测减排量核定减排量登记和过户转让收益提成。
2.3 CDM项目周期
(1)项目识别;(2)项目设计;(3)项目批准;(4)项目审定;(5)项目注册;(6)项目的实施与监测;(7)减排量的核查与核证;(8)签发核证报告。
3 中国森林碳汇项目在CDM机制下的发展情况
2009年12月召开的《京都议定书》第5次缔约方会议上,中国提出了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2013年6月18日,我国首家碳排放交易所——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所正式启动成立。深圳市率先在全国启动并完成企业碳排放核查,并颁布了全国第一部企业碳排放量化、报告和核查的地方标准化技术文件,为全国的碳排放交易规范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随着我国减排政策与相应机制的发展,碳减排任务的落实必然会给企业造成一定的压力,与此同时,企业针对碳排放交易的会计核算问题成为理论及实务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碳排放权及交易概述
在《京都议定书》中,为了督促发达国家完成碳减排,联合国引入了三种灵活机制:国际碳交易机制(IET)、清洁发展机制(CDM)、联合履约机制(JI)。其中涉及到发展中国家的只有清洁发展机制。现行情况下发展中国家没有减排任务,通过此机制,发达国家的多排放者可以向发展中国家生产者提供资金和先进技术,来购买发展中国家由于技术提升所带来的减排量。在此减排量即碳排放权就形成了一种有价资源,在交易的过程中成为碳商品在资本市场上流通。
2005年,为保证CDM项目的开展,我国政府制定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根据规定,CDM项目的实施主要有七个步骤:项目设计和描述,国家批准,审查登记,项目融资,监测,核实/认证,签发排放减量权证。以北京环卫集团为例,作为我国政府批准的第一个CDM碳交易项目,2002年,国际能源系统公司(荷兰)、北京市环卫集团——北京市二清环卫工程集团公司对填埋气体收集及CDM项目达成共识,签订《合作意向书》。随后,安定填埋场的填埋气收集利用项目开始启动。2004年,该项目拿到了全国首个CDM批准证书。2006年,联合国有关部门到填埋现场核定减排量。直至2008年,企业才拿到第一笔项目收入,整个过程历时五年多。CDM项目仅前期投入就达1 200万元,加之后期维修等总投资高达2 000万元。综上可知,目前我国CDM项目的交易成本相对较高。
二、碳排放权的资产特性
(一)碳排放权归属于资产
早在2003年,FASB下的紧急任务小组讨论中就已经对于碳排放权归属于资产达成了共识。目前国际普遍认可将碳排放权定义为资产。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是在联合国的共同协作下,为了控制温室气体的总排放量而形成的。各国政府根据这一制度分配排放权,企业根据该制度进行碳排放权的相互交易,这两种形式都满足了“过去交易或事项所形成的”条件;不论取得的排放权是用于自身碳排放需求还是出售,都可以为企业带来相应的经济利益,符合资产定义中“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条件;在我国,根据《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国家拥有碳排放权的所有权,碳排放权取得的收益由国家和企业按一定比例分配,这符合资产定义中“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条件,因此,我国碳排放权也应归属于资产。
(二)碳排放权的资产特性分析
碳排放权作为一种新型的资产形式,近年来国际上学者对其具体归属于哪项资产争论不断。要确定碳排放权资产的界定,首先就要了解其特有的资产性质。目前碳排放交易已经在国际上运行多年,我们可以因此了解到碳排放权实际对企业资产的影响与其作为资产的实际性能。笔者根据其交易过程和应用目的的不同进行了比较分析(见表1)。
抵消自身产生碳排量为目的的碳排放权形成了一种非流动资产,是因为CDM项目发展到现在所涉及的减排期限都在五年,即其授权在规定的时间段内都是有效存在的,预计今后的期限范围也将大于1年,因此我们可以界定在此情况下产生的碳排放权不是流动资产,而是非流动资产;用于交易的碳排放权是在一年的任何时候都由企业持有,因此可以定义碳排放权为流动资产。
三、碳排放权会计确认
2007年由普华永道与国际排放交易协会共同的调查报告显示,目前对于碳排放确认处理的方法共有15种之多。具体到资产的确认方面,其中免费获得排放权的:有15%的受访者初始确认碳排放权为存货,65%的受访者将其归于无形资产,剩余的20%把碳排放权归入其他资产。对于外购获得排放权的:有11%计入存货,58%受访者将其纳入无形资产范畴,其余31%的受访者初始确认为其他资产。由此可以总结出目前国际上最为通用的三种确认方法,即无形资产、存货、交易性金融资产。
(一)确认为存货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企业的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而从事的所有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就CDM项目而言,是生产型企业经营过程中所附加产生的一种资产。在全球碳减排的背景下,碳排放权形成了市场价值。尽管企业生产的产品和碳减排量都可以进行出售交易,但是企业经营的主要目的是生产产品,没有产品就没有碳减排量的概念,所以碳减排只能属于企业经营的副产品,并非日常活动中主要经营的产品。对于以弥补自身生产企业的超额排放量为目的的碳排放权交易,并不符合以备出售的概念,在此情况下就不能定义为存货。因此,无法解决不同方式取得碳排放权的确认问题。综上所述,碳排放权并不能较好地符合存货准则的规定,缺少相关存货特征。
(二)确认为无形资产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首先,碳排放交易实质是转让温室气体的减排量,其中温室气体减排量这一资产没有形态,符合没有实物形态的概念。其次,根据《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国家拥有碳排放权的所有权,其中,“鉴于温室气体减排量资源归中国政府所有,而由具体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归开发企业所有,因此,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因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所获得的收益归中国政府和实施项目的企业所有。” 这基本符合了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定义。最后,碳排放权未来的交易可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目前交易收益的金额无法确定,满足了非货币性资产的最基本特征。综上所述,将碳排放权归于无形资产有一定的可行性。但也存在以下问题:在我国,由于发展中国家没有限制碳排放量的制约,目前企业参与的CDM项目都与发达国家购买碳排放权的目的不同。国外企业的目的是在之后持续的经营其所有的碳排放权,而我国企业持有碳排放权的目的最终是为了对外销售,这点和无形资产的意义相悖。例如,北京市环卫集团的CDM项目,持有的碳排放权从项目建立就是为了对荷兰企业出售碳排放权。
(三)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例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在外购并以交易为目的的企业中,碳排放权可以在国内乃至国际资本市场之中相互流通,其价值根据自由交易市场内的特定机制为依据随交易量等因素的变动而变动,企业买入并以换取差价为目的,在近期卖出,并且可以进行现货、远期、期货和期权交易。该方法有一定的可行性。但在其他情况下,如抵消自身生产的碳排放量等就不符合其定义。可见,金融工具模式并不能定义会计确认中的碳排放权。
四、排放权会计确认的设想
根据上述比较分析可知,无形资产和交易性金融工具分别可以代表用以抵消自身产生碳排量和以交易为目的的两种不同情况下的碳排放权的资产特性,既有流动资产的性质又有非流动资产的性质。但是碳排放权作为一个核算整体并不能只选择其中一个概念来定义。也就是说不论选择资产上的哪个科目都不能代表碳排放权的全部意义。因此笔者设想以下两种处理办法:
(一)分别核算碳排放权
根据上文分析可知,在持有以出售为目的情况下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更具可行性,在持有用于抵消自身碳排量情况下确认为“无形资产”更具有可行性。目前存在的会计科目都不能融合碳排放权的所有特性,则可以选择依情况分别确认的办法。根据企业获得碳排放权的目的不同,其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不同属性,下设“交易性金融资产——碳排放权”和“无形资产——碳排放权”分别核算。该方法可以充分体现不同情况下碳排放权在资产负债表中真实的资产特性,为企业更加清晰地了解自身的资产结构及财务情况、合理评估企业与营运计划等打下坚实基础,也为外部人员衡量企业真实的资产状况提供了保障。
(二)单独列示“碳排放权”项目
分别核算碳排放权不能合理地表达碳排放权作为一个单一的核算整体的概念。随着碳排放权交易在全球企业的普及,是否可以设想在资产负债表中加入一项“碳资产”,“碳资产”的概念中既不单独列示为流动资产,也不单独列示为非流动资产。以一个单独个体的形式确认、计量碳排放权,及时记录“碳资产”的变动情况,利于企业对其“碳资产”的整体把握,及时买入或者卖出“碳资产”,从而起到增加企业收益和减少损失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张彩平.碳排放权初始会计确认问题研究[J].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2011,(04):34-43.
3.吕燕.碳排放权会计确认与计量初探[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2,(07):88-89.
4.王艳,李亚培.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与计量[J].管理观察,2008,(25):122-123.
5.王艳龙,孙启明.低碳经济下碳排放权会计问题探析[J].经济纵横,2010,(12):117-120.
中图分类号 F06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3)05-0046-06 doi:12.3969/j.issn.1002-2104.2013.05.007
当前中国的减排是一种“相对减排”,即碳强度的减排。有研究机构估计,中国将在2020-2050年间出现排放峰值,而中国官方首次预估碳排放峰值在2030-2040年之间[1]。这就意味着从当前的“相对减排”通往碳排放量的“绝对减排”,还需要再走二三十年甚至更长的路。如何走好这段路,如何协调经济发展和碳减排之间关系,无疑是眼下值得深思与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更是决定将来中国低碳转型命运的关键问题。为此,本文将重点引入“碳生产率”概念,将控制CO2排放和促进经济增长两个目标有机结合起来。
碳生产率概念于1993 年由Kaya和 Yokobofi提出[2],被定义为一段时期内国内生产总值(GDP)数量与同期CO2排放量之比,等于碳强度的倒数,反映了单位CO2排放所生产的经济效益。Beinhocker等[3]全面阐述了碳生产率的内涵及其结构性演进,指出碳生产率将经济发展与CO2排放有机地联系在一起。虽然碳生产率与碳强度在数量上是倒数关系,但两者存在本质区别。谌伟等[4]研究了上海市工业碳排放总量与碳生产率关系,并建议将碳生产率指标纳入上海市工业低碳化发展的政策制定中去。潘家华[5]指出碳生产率是从经济学的角度将碳作为一种隐含在能源和物质产品中的要素投入,衡量一个经济体消耗单位碳资源所带来的相应产出,可与传统的劳动或资本生产率相比较。碳生产率遵循在一定的技术水平条件下,以最少的碳资源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碳排放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投入要素和约束性指标。未来的竞争不是劳动生产率的竞争,也不是石油效率的竞争,而是碳生产率的竞争。因此,从碳生产率角度研究低碳经济意义重大,然而,国内外关于碳生产率的研究仍不多见。
另外,众多研究表明发达国家在经济增长的进程中,能源消耗碳排放是有规律可循的[6]。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目前很多发达国家碳排放都已跨过峰值点,从“相对减排”到“绝对减排”,在不同的环境和背景下走出了形形的道路,积累了很多宝贵的发展经验,研究这些国家的发展历史,可以为我国的发展提供客观而可靠的理论依据。为此,本文从现有的文献出发,着力探寻经济发展中碳排放总量与碳生产率的演变规律,并结合数据勾勒出主要发达国家1850-2010年的碳排放发展轨迹,为明确我国碳排放发展阶段及进一步实现低碳经济提供有意义的参考与借鉴。
1 经济发展过程中碳排放的变化曲线与阶段划分
1.1 碳排放的倒U型曲线
自从Grossman和Krueger[7]首次提出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后,众多学者也开始研究碳排放与经济增长的曲线关系,即CO2的库兹涅茨曲线(简写为CKC)是否存在。“CKC假说”表明在经济发展的初始阶段, CO2排放将随着经济的增长而增加,而当经济进一步发展并达到某个门槛水平之后,CO2排放将随着经济的增长而下降。围绕 “CKC假说”是否成立,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例如,Selden和Song [8]、Marzio Galeottia等人 [9]认为存在CKC,但是 Agras和Chapman[10], Richmond和Kaufmann[11],He 和Richard[12]等均发现并不存在CKC。林伯强、蒋竺均[13]利用CKC,研究了我国CO2排放的拐点,并进行了预测。韩玉军、陆[14]则认为收入水平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类型的CKC。
如果“CKC假说”成立,那么这就意味着碳排放与经济增长的一种倒U型关系,而这种倒U型关系既表现在碳强度上,又表现在碳排放总量上,而且碳强度的峰值点要比碳排放总量的峰值点先出现。
1.2 碳生产率的正U型曲线
从生产角度考虑,碳是一种隐含在能源和物质产品中的要素投入,碳排放空间是比劳动力、资本等更为稀缺的要素[16]。而目前的研究更多是从环境的角度考虑问题,强调碳排放作为产出的附属物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假设一个经济的产出函数是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的情形,引入碳要素投入后,生产函数为:Yt=Kαt Cβt(At Lt)1-α-β(1)
其中Y表示总产出,C表示碳要素投入,K表示资本投入,L表示劳动投入,A表示技术水平。假设每种生产要素都是必不可少的、二阶可导的、满足稻田(Inada)条件[16],则碳要素与资本、劳动这些要素有着相似的特征,即:碳投入越大、产出越大,而碳的边际生产率递减。
然而,“CKC假说”表明当经济进一步发展并达到某个门槛水平之后,碳排放将随着经济的增长而下降,碳排放与经济增长逐渐脱钩,经济产出与碳要素投入的比值(即碳生产率)将会上升。由于碳排放和碳要素投入是同一事物的两面,这意味着碳要素投入不可能无节制地增加下去,而是会随着经济的增长先增加到一定门槛水平后再下降。
因此,基于“CKC假说”,无论是从“碳生产率数值上等于碳强度的倒数”这个层面理解,还是从碳生产率本身蕴含的经济学含义考虑,随着经济发展,碳生产率呈现出先降后升的正U型关系,而且碳生产率的最低点恰好是碳强度的峰值点。
1.3 碳排放的阶段划分
将经济发展中碳排放的倒U型曲线和碳生产率的正U型曲线放在一个图形中(见图1),我们可以将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碳排放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碳排放积累期。即碳强度峰值点出现之前的阶段,也是经济发展的初始阶段。此时,收入水平和碳排放水平整体较低,碳生产率不断下降,碳强度和碳排放总量都在不断增加。
第二阶段:碳相对减排期。即碳强度峰值点出现之后,碳排放峰值点出现之前的阶段。此时,收入水平和碳排放水平整体都有了很大提升,碳生产率开始不断上升,碳强度开始不断下降,而碳排放总量继续增加。
第三阶段:碳绝对减排期。即碳排放峰值点出现之后的阶段。此时,收入水平已经很高,碳生产率继续上升,碳强度继续下降,而碳排放总量也开始不断下降。这个时期,经济增长与碳排放实现了脱钩。
对照图1,从“相对减排”通往“绝对减排”的过程正是对应A峰值点和B峰值点之间的阶段,而这个阶段承前启后,是至关重要的一个阶段。无论是“相对减排”还是“绝对减排”,碳生产率始终保持增长的态势。
2 主要发达国家的碳排放轨迹与经验启示
2.1 主要发达国家的碳排放轨迹
本文选取美国、日本、英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西班牙、荷兰等主要发达国家作为分析对象,据CDIAC数据统计,在19-20世纪,这八个国家的碳排放累计总量占全球累计排放的2/3以上,具有足够的研究价值和代表意义。为了在较长时间段中全面地考察各主要发达国家碳
排放的演变规律,我们考察的样本期从1850-2010年,长达161年。
本文所述的能源消耗碳排放,是指一国在样本时间段内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全部化石燃料在本国境内使用所产生的CO2排放量。而所用到的碳排放数据主要来自美国能源部CO2信息分析中心(CDIAC)数据库,有关各国人口、GDP历史数据则均来自于荷兰格罗宁根增长与发展中心(GGDC)数据库,其中GDP数据是基于1990年国际美元给出的。
从时间趋势上来看,八个国家的碳生产率整体呈现出一种正U型,而碳排放整体呈现出来的则是倒U型曲线的前半部分,美国、德国、英国、荷兰的碳生产率和碳排放变化趋势见图2。
结合各个国家的人均GDP水平,我们可以绘制出各个国家的碳排放轨迹,基本上与图1相似,其中,英国尤为明显(见图3)。
为了更精确地检验这些国家的碳排放轨迹,本文对8个国家1850-2010年碳生产率、碳排放总量以及人均
GDP的数据进行面板回归。估计方程分别为:
(3)
式中,下标i和t分别表示各国和时期,α0和α1为常数项,εit和it为误差项,ln cbit表示取对数后的碳生产率,ln carbonit表示取对数后的碳排放量,ln pgdpit表示取对数后的人均收入水平。
如果存在碳生产率的正U型曲线,则(2)须满足条件:
β00
(4)
如果存在碳排放的倒U型曲线,则(3)须满足条件:
β1>0,λ1
(5)
考虑到各国的固定不可测因素,同时为了控制时期的差异,以及个体间的异方差性,本文在对回归方程(2)、(3)进行估计时采用了个体固定效应、时期固定效应以及怀特跨国家的协方差调整,结果见表1。
可以看出,β0的值为-11.534,λ0的值为0.692,满足条件(4),所以存在碳生产率的正U型曲线;而β1的值为10.039,λ1的值为-0.535,满足条件(5),所以存在碳排放的倒U型曲线。
2.2 主要发达国家碳排放的历史阶段
从碳排放的“三个阶段”来看,美日英等八个国家都经历了碳生产率的底点,进入或通过了碳排放的相对减排阶段。英、荷、德、法四个国家则率先跨过了碳排放的峰值点,日本、美国、西班牙三个国家近年来也相继达到了碳排放的峰值,澳大利亚的碳排放仍有增加的空间,因此,这些国家除了澳大利亚基本上都进入了碳排放的绝对减排阶段(有关指标见表2)。
而在“三个阶段”中,第二阶段(即相对减排阶段)承前启后,是至关重要的一个阶段。能否顺利跨过相对减排阶段,直接决定着低碳经济能否实现。从时间先后顺序来看,英国早在1883年就进入了第二阶段,荷兰、美国、德国相继于1913、1917年迈出了相对减排的步伐,法国1930年,日本、西班牙则到20世纪70年代,澳大利亚最晚到
1982年。从时间跨越长短来看,英国耗费了88年,荷兰66年,美国则多达90年,德国62年,法国49年,日本、西班牙均仅为31年。从与碳生产率的联系来看,英国、荷兰、美国、德国进入相对减排阶段时间较早,但进入时碳生产率水平不高,整个阶段碳生产率平均水平不高,结果花费较长的时间走出这个阶段;而日本、西班牙较晚进入相对减排阶段,但进入时碳生产率水平较高,整个阶段碳生产率平均水平较高,结果仅花费31年就跨进了绝对减排阶段的门槛。
2.3 主要发达国家的经验启示
归纳主要发达国家的碳排放变化规律,分析这些国家所经历的碳减排道路,有助于我国站在发展与减排双重压力下,汲取经验,启迪思路,积极探索契合中国国情的低碳经济发展之路。
2.3.1 认清形势,努力提升碳生产率水平
发展低碳经济的核心在于提高碳生产率[17],从主要发达国家碳排放的三大阶段来看,第一阶段是碳生产率下降的阶段,这个时期碳排放与日俱增;第二、三阶段是碳生
产率上升的阶段,碳排放上升到顶点后下降。从第二阶段开始到第二阶段结束,是从“相对减排”通往“绝对减排”的关键阶段,碳生产率有明显的提升,如英国从1883年的1.44美元/kg碳提升到1971年的3.39美元/kg碳,日本从1973年的4.60美元/kg碳提升到2004年的8.01美元/kg碳。而且这个阶段的长短与起始年份的碳生产率水平直接相关,碳生产率水平越高,第二阶段经历的时间就越短。而碳生产率反映了经济增长与碳排放之间的依存关系,影响经济增长和碳排放的因素都会影响到碳生产率,这些因素包括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能源消费结构、能源利用效率、消费方式等。我国进入第二阶段的碳生产率水平(2.35美元/kg碳)较低,当前碳生产率水平更是远远落后于主要发达国家。因此,从各种影响因素入手,大幅度提高碳生产率水平,是我国从“相对减排”通往“绝对减排”的重要突破口。
2.3.2 乘势而上,充分发挥经济后发优势
从历史来看,英美德等国家较早进入了碳排放的第二阶段,碳生产率起点低,第二阶段经历时间长,累积碳排放量较大。而日本、西班牙等国家较晚进入碳排放的第二阶段,反而有效地利用了英美德等国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同时大力开发新能源,充分发挥其经济发展中的“后发优势”,有效降低了累积碳排放,缩短了碳排放周期,形成了“高增长、短周期、低排放”的低碳发展模式。我国在1978年才进入碳排放的第二阶段,比日本、西班牙还要晚几年,碳生产率的起点比英美德高,大可学习日本、西班牙等国的历史经验,在引进并学习国外先进技术的同时,大力鼓励自主研发和企业创新,充分发挥“后发优势”,抓住机遇, 乘势而上,在低碳领域培育竞争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
2.3.3 遵循规律,制定合理有效的减排目标
目前全球主要发达国家大致都已进入或刚进入碳排放的第三阶段,碳生产率已上升到一个较高水平,碳排放总量处在下降过程中,对于这些国家而言,绝对量减排已成现实目标。而我国仍处于碳排放的第二阶段,拿法国类比,法国第二阶段初始碳生产率水平为2.78美元/kg碳,第二阶段历时49年,而我国第二阶段的初始碳生产率水平要比法国低一些,走完第二阶段预计也得50年以上。这意味着,我国未来几十年里仍将处于第二阶段,未来碳排放仍会伴随经济增长而上升。所以,对我国而言,实现绝对量减排仍不现实,我国首要目标应是降低碳排放的峰值,减少不必要的排放,缩短碳排放周期,尽快跨过相对减排阶段,尽早进入绝对减排阶段。因此,准确判断自身所处的碳排放阶段,据此合理制定产业政策和减排计划,切不可急于求成,违背历史规律。
3 结论及研究方向
3.1 结论
本文从现有的文献出发,基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研究了经济发展过程中碳排放与碳生产率的变化规律,进而提出了碳排放积累阶段、碳相对减排阶段和碳绝对减排阶段的三大阶段划分办法。美国、日本、英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西班牙、荷兰等八个主要发达国家1850-2010年的历史数据很好地验证了这一变化规律,并且这些国家都经历了碳生产率的底点,除澳大利亚外它们都已进入或刚进入碳排放的绝对减排阶段。从“相对减排”通往“绝对减排”,这些发达国家经历的时间或长或短,与相对减排阶段起始年份的碳生产率水平和整个阶段的碳生产率平均水平有着较强的联系。我国正处于且未来几十年里仍将处于碳排放的相对减排阶段,起步较晚,起点不高,当前碳生产率水平较低。汲取他国经验,发挥本国特色,充分利用后发优势,大幅度提高碳生产率水平,是我国从“相对减排”通往“绝对减排”、进一步发展低碳经济的关键所在。
3.2 本文的局限性及进一步研究方向
本文对碳排放的阶段划分是建立在CO2的库兹涅茨曲线(即CKC曲线)假说基础上,而CKC假说是否成立仍有争议。本文对西方八个主要发达国家的研究进一步佐证了这一假说,但不能断言这些发达国家的变化规律也同样适用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另外,从“相对减排”通往“绝对减排”,提高碳生产率是关键,本文的研究揭示了碳生产率的重要作用,但没有揭示碳生产率增长的具体原因。因此,研究不同阶段碳生产率增长的国家差异与影响因素,深入挖掘国外发展经验、探索本国特色减排路径,将是今后进一步的研究方向。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渠慎宁,郭朝先. 基于STIRPAT模型的中国碳排放峰值预测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0,20(12):10-15. [Qu Shenning,Guo Chaoxian. Forecast of China’s Carbon Emissions based on STIRPAT Model [J]. China Population,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2010, 20(12):10-15.]
[2]Kaya Y, Yokobori K. Environment, Energy and Economy: Strategies for Sustainability [M]. Delhi: Bookwell Publications, 1999.
[3]Beinhocker E, Oppenheim J, et al. The Carbon Productivity Challenge: Curbing Climate Change and Sustaining Economic Growth [EB]. http:// /mgi/publications/CarbonProductivity,june,2008
[4]谌伟,诸大建,白竹岚.上海市工业碳排放总量与碳生产率关系[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0,20(9):24-29.[Chen Wei, Zhu Dajian, Bai Zhulan. Research on Relationship between Industrial Carbon Emissions and Carbon Productivity in Shanghai [J]. China Population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2010, 20(9):24-29. ]
[5]潘家华,庄贵阳.低碳经济的概念辨识及核心要素分析[J].国际经济评论,2010,(4):88-101+5.[Pan Jiahua, Zhuang Guiyang. Clarification of the Concept of LowCarbon Economy and Analysis of its Core Elements [J].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view, 2010, (4):88-101+5.]
[6]张晨栋,宋德勇.工业化进程中碳排放变化趋势研究:基于主要发达国家1850-2005年的经验启示[J].生态经济,2011,(10):24-28. [Zhang Chendong, Song Deyong. Carbon Emissions Trends in Industrialization Process: Based on the Data of Major Developed Countries 1850 to 2005[J]. Ecological Economy, 2011, (10):24-28.]
[7]Grossman G M, Krueger A B. Environmental Impacts of A 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 [J].NBER Working Paper, 1991.
[8]Selden T, Song D. Environmental Quality and Development: Is There A Kuznets Curve for Air Pollution Emissions? [J].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1994, 27 (2):147-162.
[9]Galeotti M, Lanza A. Reassessing the Environmental Kuznets Curve for CO2 Emissions: A Robustness Exercise [J].Ecological Economics, 2006, 57(4):152-163.
[10]Agras J, Chapman D. A Dynamic Approach to Environment Kuznets Curve Hypothesis [J].Ecological Economics, 1999, 28(2):266-277.
[11]Richmond A K, Kaufmann R K. Is There A Turning Point i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Income and Energy Use and/or Carbon Emissions? [J] .Ecological Economics, 2006, 56(2):176-189.
[12]He J, Richard P. Environmental Kuznets Curve for CO2 in Canada [R]. Cahier de recherche/Working Paper 09-13, 2009.
[13]林伯强,蒋竺均.中国二氧化碳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预测及影响因素分析[J]. 管理世界,2009,(4):27-36. Lin Boqiang, Jiang Zhujun. China’s Carbon Environmental Kuznets Curve Prediction and Influence Factors Analysis [J]. Management World, 2009, (4):27-36.]
[14]韩玉军,陆. 经济增长与环境的关系:基于对CO2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实证研究[J].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9,(3):5-11. [Han Yujun, Lu Ya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conomic Growth and Environmental Quality: An Empirical Test on the Environmental Kuznets Curve of CO2 [J]. Economic Theory and Business Management, 2009, (3):5-11.]
[15]潘家华,张丽峰. 我国碳生产率区域差异性研究[J]. 中国工业经济,2011,(5):47-57. [Pan Jiahua1, Zhang Lifeng. Research on the Regional Variation of Carbon Productivity in China [J]. China Industrial Economics, 2011, (5):47-57.]
[16]Inada K I. On the Stability of Growth Equilibria in Twosector Models[J]. The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1964,31(2):127-142.
[17]王永龙. 我国高碳发展模式下的碳生产率增长分析[J].经济学家,2011, (9):36-41. [Wang Yonglong. Carbon Productivity Growth Analysis for Our Country under the High Carbon Development Model [J]. Economist, 2011, (9):36-41.]
[18]何建坤,苏明山.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下的碳生产率分析[J].中国软科学,2009,(10):42-47.[He Jiankun,Su Mingshan.Carbon Productivity Analysis to Address Global Climate Change[J].China Soft Science,2009,(10):42-47.]
[19]周五七,聂鸣.碳排放与碳减排的经济学研究文献综述[J].经济评论,2012,(5):144-151.[Zhou Wuqi,Nie Ming.A Review on Economic Studies of Carbon Emissions and Carbon Abatement[J]. Economic Review,2012,(5):144-151.]
[20]涂正革. 中国的碳减排路径与战略选择:基于行业部门碳排放量的指数分解分析[J].中国社会科学,2012,(3):78-94.[Tu Zhengge.Strategic Measures to Reduce China’s Carbon Emissions:Based on lndex Decomposition Analysis of Carbon Emissions in Eight lndustries[J].Social Sciences in China,2012,(3):78-94.]
在与应对世界气候变暖正逐步兴起的"低碳经济"直接相关的新型金融--碳金融(carbon finance)的出现和迅速发展,给各国的企业特别是金融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会。中国是最大的减排市场提供者之一,有专家指出:"中国碳交易的商机已经来临。发达国家在2012年要完成50亿吨温室气体的减排目标,中国市场出售的年减排额已达到全球的70% ,这意味着未来至少有30亿吨来自于购买中国的减排指标。"[1]由此可见,一个碳交易的成功完成背后必须有发达的金融体系,碳排放权已经具有鲜明的金融产品特性。碳金融将低碳的理念普及到自身的行业发展中,也为经济注入新的活力,为低碳经济的进步和人类的长远发展提供了十足的动力。
1.碳金融的基础理论
1.1碳金融的概念
随着国际气候政策的变化,"碳金融"逐渐兴起,它主要涉及两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国际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碳金融"目前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成万牍给出了一个较为"随意"的界定,其认为顾名思义碳金融就是与碳有关系的金融活动,也可以叫碳融资。大体上可以说是环保项目投融资的代名词,也可以简单地把碳金融看成对碳物质的买卖。从理论上讲,碳金融是指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既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也包括银行的绿色信贷以及其他相关金融中介活动。
1.2与其相关的概念
1.2.1碳货币
碳金融的核心之一就是"碳本位"货币体系。一国货币的崛起,通常与国际大宗商品,特别是能源计价和结算绑定权紧密联系,从19世纪"煤炭--英镑"、"石油--美元",再到今天的"碳合约--X",演绎了一条国际货币在能源贸易中的路径。在"碳币体系"下,除了一国的经济实力和黄金储备,碳排放额度将会成为影响该国货币地位和币值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1.2.2碳信贷
为了降低绿色信贷风险,有人提出,可以结合节能减排项目贷款、开展碳权质押融资货款。只要银行与CDM业主及发改委三方约定,客户出售CERs(核证减排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获得的资金就只能进入指定的帐户,并在客户不能偿还贷款时,贷款银行有权处置客户获得的CERs。
1.2.3碳基金
该概念由崔利平提出,碳基金是碳汇基金的简称。国际上通常指"清洁发展机制"下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的专门资金。而根据我国目前发展实际,其提出中国碳基金的概念,也即强调了国际碳基金的本土化。
1.3碳金融的理论基础
1.3.1气候经济学
气候经济学是经济学的边缘分支,是研究气候对经济领域影响,并积极利用气象资讯转化成商机的学科。作为气候经济学分支的环境经济学提出了"排放权理论",认为经济活动主体拥有排放一定污染物的权力(即人均排放权),即对一定环境容量资源拥有了产权(即环境产权),碳排放权交易则是基于以上理论得以产生和运用。
1.3.2环境金融学
环境金融学是1997年在国外兴起的一个新术语,主要研究如何使用多样化的金融工具来保护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它不仅要求金融业引入环境保护理念,更强调金融业关注生产过程和人类生活中的污染问题,为环境产业发展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和产品。环境金融为碳金融提供了理论基础,碳金融是环境金融的创新,是环境金融的一个分支。这与企业社会责任即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惟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消费者、对环境和对社会的贡献的原则相吻合。
2.中国碳金融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中国的现状
随着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积极参与碳交易,国内金融机构也在过去几年中为支持节能减排项目进行了积极的金融创新,但总的来说,特别是与我国碳金融业务广阔的市场空间相比,国内金融机构对碳交易介入较少,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也有限,在世界整个碳交易产业链中处于最底端。就碳银行业来说,目前以发展碳金融为目的、为企业做财务顾问或进行融资的案例仍较少,在为碳减排项目提供直接融资、参与国际碳交易、为企业CDM项目获得联合国专门机构认证提供咨询服务等金融服务尚处于空白状态,更缺乏碳金融衍生品和金融服务支持。
2.2发展碳金融存在的问题
2.2.1对碳金融认识的局限
碳金融发展历史较短,金融机构、政府和企业对碳金融的认知程度还不高。国内许多金融机构还没有认识到碳金融背后隐藏的巨大商业价值。
⑴缺乏碳交易发展所需的完善的法律和制度。尽管我国施行了一系列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和《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但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碳交易市场和碳金融发展所需的法律制度这仍然是不够的。同时,碳交易市场的建立需要大量资金、人力以及市场运作的制度规则,而这一体系的基础环境还不是很完善,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不透明、成本巨大,使我国在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
⑵中介市场发育不完全。CDM交易规则严格,开发程序也比较复杂,销售合同涉及境外客户,还伴有政策风险和项目风险等,非专业机构难以完成此类项目的开发和执行,这也严重影响碳交易的发展。
⑶.政策激励措施不足。目前,我是因减排交易品种的污染特性以及环境管理体制的块块模式使其难以跨区域交易,而且排污收费机制不健全,导致环境交易市场发展缓慢。同时,由于对绿色金融的利率补贴、税收优惠、风险补偿等激励政策不足,对绿色企业上市发行股票、公司债、企业债融资的扶持政策不足,金融机构的外部激励和动力就显得尤为不足。
3.中国应如何应对
3.1国际方面
根据国际气候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共同而有区别责任"的原则,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目前不承担减排义务,但美国坚持把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承担减排义务作为其重返《京都议定书》的前提条件,并在巴厘岛会议中强硬通过了对"共同而有区别责任"的破解。这无疑为中国增加了巨大的压力,因此需要更加密切地与国际社会保持沟通,通过大量的实证研究向外界传达中国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节能减排政策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效应。另一方面,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快速发展的持续使实际排放还会不断增加,因此在签属国际协议时不能承诺做不到的事。
3.2国内方面
中国应当更为深入和实质性地将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纳入政策法规的主流当中,构建统一的碳交易平台和交易机制。在中国当前不断制定完善的能源和环境法律法规体系中,制定并完善清晰明确的对可再生能源以及能效和节能等低碳经济技术的激励机制,促进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推广与市场的培育,以及与之相配套的装备制造业和供应链相关企业的发展和自主知识产权,并且引导金融投资领域从高耗能高污染项目转向为低碳经济技术提供投融资服务。主观上,金融机构要牢牢把握碳金融发展趋势,增强开展碳金融业务的能力,更好地参与到国际碳金融市场中来,促进自身长远战略性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 蕾,"碳金融"何时到中国?[N]. 解放日报,2009.10.
[2] 成万牍,我国发展"碳金融"正当其时[J].环境经济, 2008.6.
[3] 李 帅,"碳金融"演绎新版"货币战争"?[N].中国联合商报,2011.2.
[4] 董玉华,碳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启示[J].环境经济, 2009.3.
[5] 何 川,我国碳期货市场初探[J].现代商业,2010.20.
[6] 崔利平,碳基金四大特色初探[J]. 证券日报,2007.3.
[7] 于杨曜,潘高翔,中国开展碳交易亟须解决的基本问题[J].方法学,2009.6.
中图分类号:F239.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7-000-01
煤炭企业碳减排审计是加强科学管理煤炭企业的能源寻求能源节约的一种有效手段,通过对碳减排审计的深入研究以及广泛开展,建立和完善以节能为前提的长效发展机制,不仅可以提升能源使用效率还可以对生态环境的质量进行改善。对煤炭企业的节能减排审计对于全力推进国家和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碳减排审计的概念
碳减排审计是从审计学视角管理碳排放的一种新思路和新方法,碳减排审计的主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体系规定,运用审计方式对相关在生产经营、消费生活过程中消耗含碳元素的自然资源的企业,对其因碳排放所造成的自然影响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审验鉴证,并从经济的角度出具审计报告的一种监督和控制行为。
二、煤炭公司碳减排审计问题分析
煤炭企业的碳减排审计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会影响企业以后的碳排放水平还会直接影响环境。目前,煤炭企业在碳减排审计中存在的额问题主要由以下几点。
1.煤炭公司碳减排审计主体专业能力不足
在煤炭企业减排审计相关的职能人员中,不管是内部审计人员还是外部审计人员,对于专业财务理论比较充分,但是对于相关节能环保方面的技术能力还有所缺乏,专业技能力方面的欠缺会直接影响到碳减排审计的审计结果。因此,审计结果能否保证碳减排审计的客观公正,能否树立其审计的权威性将构成直接的影响。
2.煤炭企业碳减排审计内容的局限性
碳减排审计数据取得的过程中,有些数据不易查找,使得审计工作很难进行。比如,对碳减排的审计首先应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进行检测评估,并将其转化为计量统计的数据,以便公司确定自身的环境方针,降低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但是,煤炭企业行业的特点使得低碳减排的审计信息数据核算因为层次多任务重的原因,可能存在准确度不高的特性。
3.煤炭公司碳减排审计评价标准不具体
目前针对煤炭企业节能减排审计国际上有两大标准体系: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ISSAB)2003年的国际保证标准约定《适用于非财务审计的国际鉴证业务准则》(ISAE3000)和由社会和伦理责任协会(ISEA)2008年的AA1000审验标准(AA1000AS)。但是大多数煤炭公司并没有应用以上的两大标准系统,原因在于,我国相关机构制定实施的评价标准在一些环节和细节的界定上却存在明显不同。
4.煤炭公司碳减排审计程序不规范
根据碳减排审计的核心目标方向,审计程序必须具备以下几个层面:
第一步是根据监督目标和重点确定实施方案并报上级主管机构审批;第二步是审批之后,审计受托方和委托方要签订碳减排审计监督委托书;第三步是审计实施,即审计人员必须进行全面的实地检测评估并进行必要的指标分析;第四步编写审计报告,并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回访,以保证审计结果的科学应用。
但是,不同的煤炭企业审计重点不同,比如有些企业碳排放的风险测试较为重要,因此在进行财务报表审计的同时,还需要考虑环境等多方面的因素,才能设置独特的属于该类煤炭企业的碳减排审计程序。
5.煤炭公司碳减排审计效果不明显
碳减排审计结论得出以后,企业在执行审计结果和审计后续的监督方面力度欠缺,使碳减排工作不能有效的进行,对企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的保护都有消极的影响。
三、完善煤炭公司碳减排审计的建议
针对煤炭公司的碳减排审计问题的发现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1.提高碳减排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力
从当前来看我国在碳减排审计方面的高端人才是严重短缺的,因此引进具有高素质特点的碳减排审计监督专门人才以及对整个队伍进行素质能力培训可以作为提升审计水平的关键环节。
2.完善碳减排审计中会计数据的记录
加强对碳减排做好环境会计的记录尤为重要,这些会计数据不仅可以在审计的过程中有据可依,通过对具体数据的计算,把心是实现定性到定量的转化,可以更为直接的喂碳减排审计提供前期数据准备工作,使得审计结果更加真实可靠。
3.建立并完善煤炭企业碳减排审计的标准
完善的碳减排审计标准可以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至今为止,我国关于碳减排的审计标准还不完善,导致很多煤炭企业缺少减排审计的实施动力。因此,我们可以根据计算出的排放量、煤炭企业的特点以及排放规律等作为依据来制定标准。
4.规范煤炭公司碳减排的审计程序
碳减排审计的审计程序较为复杂,审计人员应紧紧围绕审计目标以及煤炭企业的自身的特点进行审计程序的设计,同时在进行审计时应当把国家有关节能减排政策的执行情况贯穿到审计方案中。
5.监督碳减排审计结果实施
碳减排审计涵盖了企业执行和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政策机制是否合理得当以及执行成效的审计。所以,对于碳减排审计的结论,公司领导层应该认真根据审计的结果对各个部门或项目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并通过内部审计部门对实施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通过不定期的内部监督,可以更好的改善企业内部监督环境,使碳减排的工作落到实处,该项举措可以促进企业的发展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从而逐渐改善环境。
参考文献:
[1]王樱璇.M煤炭公司碳减排审计问题研究[D].吉林财经大学,2016.
[2]卢相君,刘蒙.基于PSR模式的节能绩效审计标准体系[J].税务与经济,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