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与法学的关系汇总十篇

时间:2024-01-31 14: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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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与法学的关系

篇(1)

以后我国法学研究有所起步。由于我国法律的移植背景,所引借的国外法条与法学理论面临本土化过程与问题。当时法学理论研究状况是部门法学的研究主要关注法律规则与解释,而法理学的研究则主要包括一些政治性和道德性的问题,并且研究水平较低,基本上处于一种靠法理学者的感性认识和经验来对法理学研究。九十年代后期以来,我国出现了一些关注实际的法社会学研究,使法学开始注重本土的司法实际运作知识和理论,一定程度上对我国法学理论与法律实际严重脱离状况有所改善,法治转型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包括依法治国、法制建设等主题受到关注。然而,在学者研究报告中,对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问题的总结仍然是我国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相脱节的状况在根本上还是没有改观。

二、法学理论的“无用”论

对理论“无用”的说法既来自法律实务工作者,也包括一些学者本身。法律实务者总抱怨当实践寻求理论指导的时候,总是找不到相应的理论来解决实际中的问题。实务工作者对司法实践中所做的理论研究能否产生有效的作用持一种怀疑的态度。有些学者直言:“中国当代法学院所提供的理论知识有许多不是法官所需要的,而法官需要的又并非法学院所能提供的。”近三十年来学者的理论研究的确存在这样的问题,法学教授与法官各自为营,从自己的角度来研究。对于理论“无用”的偏见,我们应谨慎看待。

导致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脱节出于多种原因,从根本上说是因为我国的法律移植背景。由于我国法律的移植主要是翻译,中国近现代法学在理论知识生成过程中忽略了对中国现实问题的关注,法学理论与其研究对象之间存在断裂,法律的理论规范和社会现实之间不相适应。与其他学科相比,当代法学研究更缺少研究中国现实问题的传统。法学的研究方法也因为法学不能深入社会,以及缺少对社会其他学科的了解等,显得比较落后。即使是关注实际的法社会学研究,也未能从根本上改变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状况。有人认为,理论研究所依据的主要是书面的资料,而不是出于对现实经验的提炼和总结,这是发生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相脱节的首要原因。

导致理论“无用”的原因有很多,第一,法律实务工作者要求的理论与法学学者面向实践所做的研究存在一定距离。有实务工作者认为法学理论不能为法律实践给出明确的答案,当实践寻求理论指导时没有具体理论指导,因而更加轻视法学理论,甚至对法学理论产生抵触。甚至更有学者认为,理论只有与实践相分离,才能保持学术独立的品格。法学理论是以理论形式出现的,法学理论如果不高于法律实践,那就不能称为法学理论。虽然法学理论来自法律实践,但并不一定都面向法律实践。第二,理论“无用”与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理论素养不高有关,也与法学理论比较高深有关。比如,法律方法论书籍,几乎没有几个法官能真正读懂。这使部分法官怀疑理论研究的实际作用。此外,法学学者的研究也受到客观现实条件的限制,所研究的法学理论不一定能满足法律实践需要,是导致法学理论“无用”的客观原因。

上述对法学理论的批评说明:我国目前主要的问题是法学理论难以在法律实践中发挥作用,法学理论的意义和作用受到了轻视。如果长时间这样下去,必定导致法学理论的实践功能被贬低,甚至把法学理论视为无用的,最近有学者呼吁法学家与法律家之间要加强沟通,将学者们的理性思维变为法官的办案经验。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年会把人民法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理论与实践作为主题,说明在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互动关系中,我国已开始关注法学理论在法律实践中的具体运用问题。因此,从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关系的角度,对法学理论的实践品格给与肯定,对于改善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脱节的情况,发挥法学理论的作用至关重要。

三、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互动与结合

篇(2)

二、促进小学德育规范管理与学生自主发展协调关系的策略

通过现阶段的探讨,发现小学德育规范管理与学生的自主发展存在着相互矛盾而又相互统一的关系。但只要学生正确对待德育制度,其就会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笔者针对学校、教师以及学生提出如下要求:

(一)集体定班规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的确如此,任何一个团体只有在合理的规则下,才能逐渐成长,不断进步。一个学生集体更是如此,学生的发展与班规是分不开的,制定怎样的规矩更适合学生的发展,这是教师和学生均为关注的问题。因此,班规的制定,可通过教师与学生共同讨论达到一个共识的方式来完成,让学生参与其中,当他们在做每一件事时,就会想到是不是规则所不允许的,这样便促进了规矩的有效性实施。

(二)掌握规范知识

由于小学生并不知道有些行为的危害性以及可能会引起的后果,这就要求学生要掌握《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必要内容,熟记《中小学生守则》的十大内容,并开展有关守为主题的朗诵等活动,从而强化记忆,进而从根本上避免规则里禁止的不良事故的发生,在规则的前提条件下,再进行自主活动。

(三)自主组织活动

新课改的实施,使学生不断成为学习的主体,更加强调学生的自主发展,因此,在学生管理过程中,除了用规则规范学生的行为来达到教育目标之外,还需要给学生足够的机会,让他们学会主动的表现自我、展示自我,如将一次组织班级春游活动的权力交给学生,让他们自己决定地点、形式以及可能遇到问题的处理方式,进而使学生从活动中感受自我的参与度以及重要性,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自主、全面发展。

(四)确立学生干部

学生干部便是学生组织的模范,教师可从学生组织中选择优秀的人作为学生干部,由于学生干部处于学生队伍中,更加了解学生的所想、所做,以一种学生管理学生的方式,更利于做好学生管理工作,使教师在管理学生的同时,也能了解学生的需求,进而不抑制学生的自主发展,其次,学生个人应以在规范自己的同时,努力向干部学习。

(五)积极理念培育健康心理

学校在校园里要对“绿色管理、绿色教学、绿色课堂”进行积极宣传,以“乐观、向上、和谐管理”为教育理念来管理学生,通过在学校张贴“积极参与学习实践,成就快乐美好人生”、“天生我才必有用,人人都会有特长”等横幅,对学生进行积极的心理暗示,让教学理念深入人心,从而促进学生自主发展。

篇(3)

一、导言

在后现代法学大行其道的背景下,法律领域的客观性、普遍性、确定性等现性主义价值观念遭遇了空前的冲击。后现代主义代表着反现代主义、反基础主义、反本质主义的价值理念,强调法律领域的主观性、不确定性、差异性、不可预测性,等等。在后现代思潮之下,法律活动俨然演变成了一场游戏,甚至出现了诸多与法治终极目的不符的异类,不断挑战着人们对法治的信仰。司法裁判是解决社会纠纷,实现社会正义的终局方式,司法裁判领域恰恰是现代主义的重灾区。几乎司法裁判领域的所有因素都被解构了,法律本身被质疑为不确定,法律解释遇到了“只要有理解,理解就不同”的尴尬,裁判事实成了法官任意打扮的小丑,判决结果受到了法官“法感”的左右。

法律的不确定性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此前法律的确定性是公认的正确命题。机械法学是法律确定性的最佳代表,机械法学排除法官的一切主观臆断,扮演着自动售货机的角色。此时法律领域的客观性似乎得到了坚固的维护。但自由法学打开了封闭的大门,承认世界的不可预测与人们认识能力的有限性,法律不再是确定不变的规约,而是法官可以解释的材料。语言哲学和后现代思潮的冲击,法律的确定性或者说客观性被进一步击溃。从法律概念到法律结构,法律的确定性与客观性被完全地解构了。美国现实主义法学派的代表们将法律的不确定推到了顶峰,从规则到事实都遭到了怀疑。

在法律解释领域,由于不断地引介哲学解释学的观念,法律界人士开始利用哲学解释学的资源。前理解、效果历史、视域融合、对话等词汇不断进人法律解释的视野。遗憾的是,哲学解释学不承认客观重构的可能,强调作者独立于文本和自我立法,造成法律解释的任意。本体论的解释学过多加强了主观主义、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的学术倾向,忽视了法律解释客观性的追求。对于事实的客观性问题更是缺乏保障,从客观事实让位于法律事实,从法律事实让位于法官事实,都反映了事实的主观化趋势。

如果这些学术思潮发生在法治发达的西方国家,至少有完善的制度与优秀的法官保障法律解释与裁判在一定程度上的客观性。但这一切如果发生在法治建设中的中国,后果将是难以想象的。在人治传统久远,法治脆弱的中国,法律的权威尚未建立,基本的现代法治理念还函待普及。在这样的背景下,盲目地解构法律与司法裁判是危险的。当前,不是去过分强调司法裁判领域的主观性,而是需要树立人们对司法裁判领域客观性的信心。不是将法律解构的体无完肤,而是要人们获得踏踏实实的正义。所以,在后现代思潮的学术背景下,结合中国法治的发展阶段,必须坚决地站在维护法律解释与裁判的客观性,维护法治的现代立场。“法律本身是否具有客观性,以及法律诊释有没有客观性,这是法治命题能否在理论上成立的前提。”本文在一定程度上是在逆潮流而动,甚至是老生常谈,但笔者坚信在中国语境下,捍卫法律解释与裁判的客观性势在必行。

二、法律领域客观性的挑战

对于客观性的挑战可谓来势汹汹,本文没有按照时间顺序进行一一地展示,只是勾勒了挑战的主要脉络。目的是知识上的系统化,期望为客观性的拯救有一个指南的效果。

日本学者来栖三郎的言论最激进和最具代表性:“法律家是何等霸道!常驻以客观性之名,主张自己所为之诊释是唯一正确的客观解释。然而,在他人看来。法律家是何等的悲屈!彼等竟然以为依据的法律即可以将人类生活规范无遗;又倘若不做此想,便会感到心境不宁,从而法律家是何等虚伪不负责任!总是将主观想法隐藏在客观背后。

在西方,自由主义法学派在批判法律客观性或者确定性时,是以概念法学为靶子展开批评的,耶林和赫克论述了概念法学的幻想和法律推理的部分不可能,颠覆了法律逻辑自足的体系。现实主义法学派更是有过之无不及,卢埃林是“规则怀疑论”的代表,坚持反对法律的预测性,主张法官能动地创造法律;弗兰克是“事实怀疑论者”,认为法律适用中事实无从捉摸,受法官的偏见左右。批判法学派从语言学进行解构,加强了对法律的怀疑。

肯尼迪从规则内在矛盾角度解构法律,哈斯纳斯从法律原则的内在矛盾瓦解法律,最终的目的是得出法律不确定的结论。社会法学派通过引人社会学因素,将法律逻辑自足和事实的确定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颠覆。哲学解释学的兴起,本体论的解释学过多地加强了主观主义、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的学术倾向,忽视了法律解释客观性的追求。

在中国,近年来受西方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影响,法律不确定,案件事实的模糊性等呼声不绝于耳。面对复杂的司法环境,司法能动主义的声音也在响起,法官面对法律时的姿态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似乎有超越法律之嫌,法律的客观性也受到挑战。所以,笔者以为在当下坚持克制主义的司法立场,维护法律和法律解释的客观性,最终实现客观的裁判尤其具有实践意义。

三、法律领域客观性的拯救

(一)法律文本客观性问题

安德瑞·马默(Andrei Marmor)认为,与法律有关的客观性涉及两个方面:适用于当下个案的法律规范本身是否是客观正确的;法律理论能否摆脱主观和偏见,获致方法论意义上的客观性。

波斯纳认为历史上存在两种不同的法律客观性观点。一是本体论上的法的客观性理论,这种理论认为法律是实实在在地“就在那里”的什么东西。第二种是科学意义上的法的客观性理论,这种理论认为,虽然人们没有共同的意识形态,但如果他们有科学的世界观,可以对法律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波斯纳对这两种客观性持温和的怀疑主义态度,波斯纳通过运用反基础主义与怀疑主义的实用哲学方法质疑了本体论和科学意义上的法的客观性理论。波斯纳提出了交谈意义上的法律客观性理论,即“合乎情理”。“交谈意义上的客观性”强调对话、协商过程,但不以形成共识为必要,试图限制法官的悠意,努力发现法官行为中的可预测因素。“交谈意义上的客观性”的理论基础是实用主义哲学和法律活动理论。同时,波斯纳认为道德哲学对于建构“交谈意义上的客观性”并无多大意义。他认为道德哲学无助于法律难题的解决,在具体案件审理中更没有什么用处。

马默坚持法的客观性是综合的。包括语义上的客观性、形而上学的客观性和逻辑上的客观性。语义上的客观性是指特定类型的陈述可以在语义学意义上是客观的,即使这些陈述所描述的客体毫无真理性可言。形而上的客观性,意味着真理性,谈论中的陈述之真理性在于这个事实,即存在一个客体,且其特性与该陈述的描述相符合。逻辑上的客观主义认为一个特定种类的陈述是客观的,当且仅当该类型中的任一和每一陈述有确定的真值。逻辑上的主观主义者否认将真值赋予他对此事主观主义者的那类陈述的可能。

哈特指出法律规则由日常语言构成,而语言存在“意思中心”与“开放结构”两部分,“意思中心”指语言的外延具有确定的中心区域,而“开放结构”存在着边缘地带,所以,法律既是确定的又是模糊的。哈特坚持客观主义立场,认为法律可以具有一个无可争议的意思中心,在意思中心可以具有法律本身的客观性与解释的客观性。在边缘地带,道德判断、政策影响、利益衡量等诸多主观因素将进人这一领域,法律的客观性将受到一定的冲击。

德沃金是法律客观性的坚强捍卫者,他将法律区分为“明确的法律”和“隐藏的法律”,前者是那种印有文字的文件,而后者是一种法意,只有通过诊释才能获得。德沃金把法律作为一种解释性概念,认为法律是一种建构性解释活动的结果。因为法律规范总是以法律体系中的原则、政策、道德、普遍信仰、学说以及观念等为文化背景,基于相同的背景,人们完全可以知道或者大体知道法律所设定的权利义务。在各种因素的扶持之下,法官可以为每一个案件寻找到唯一正确的法律答案。在法律的整体性概念中法律的客观性得以保存。德沃金通过自然解读、内在者的立场和反思平衡的方法阐述了道德客观性,从整体性法学而言,其间接地维护了法律的客观性。

沃尔豪特(Donald Walkout)在价值客观性上区分了德国的理念论(idealist)和经验主义的看法。前者指价值的客观性就是超越个人的控制;后者在三个层面上主张客观性:方法论上的客观性,认识论上的客观性,形而上的客观性。

就国内而言,陈金钊教授在《拯救客观性—关于法治方法的理论探索》一文中,虽然主要面向法律解释的客观性问题,但他认为法律解释客观性的前提是法律本身的客观性,如果法律本来有客观性,法学又提高一些基本方法的话,那么人们就可以得到法律诊释的客观性。秦策将客观性分为法律的客观性和司法的客观性。把法律客观性当作司法客观性的前提条件和上位概念来理解。另一种是把法律客观性大体当作司法客观性的同义语来使用。蔡琳认为价值客观性包括以下部分:客观性需要排除私人性和情感知觉,必须超越个体;客观性意味着公共性并非否定场域的依赖性,可以基于一定的社会公共意识而存在;要求主体间性,体现于解释和论证的客观胜之上;法律涉及的道德是公共道德,私道德才良准有共识。

其实,不论学界关于法律客观性有多少的界定,笔者认为的法律的客观性就是法律本身具有确定的含义,能够为人们所预期。换言之,法律具有可预测性,能够指导人们的行为,并根据这种预期安排自己的行动。这样界定的客观性更具有指导司法活动的现实意义。 (二)法律解释的客观性

在《法律的概念》一书中,哈特涉及到法律解释相关的内容,“哈特的法理学中与法律解释问题最相关的是他提出的法律开放性特质的论述,企图在形式主义法学和规则怀疑主义之间,开出一条中庸之道。哈特坚持一种客观主义的立场认为具有内在观点的人们通过阅读法律规则,可以确定地找到规则语言的意思中心,从而做出客观的法律解释。他认为通过承认规则,可以将法律规范与其他社会规范区别开,确立法律的独立体系,在经过法律自身的意思中心,法律解释能够保障客观性。

德沃金主张“建构性的解释”。这种解释分为三个阶段,在前解释阶段,人们凭借经验确定法律解释的客体;在解释阶段,解释须为其客体之主要内容提供一般的确证;在后解释阶段,解释者要调整自己为客体实际上要求什么的感觉,以更好地为第二阶段的确证服务。德沃金提出“内在观察者”的观点,认为从内在参与者而言,法律仍然在法官的责任心之下获得唯一正确的法律答案。作为内在参与者,法官不在超脱世外,其有法律和道德上的责任去发现“隐藏的法律”,正确地对待规则、原则和政治道德等。在整合性的解释背景下获得唯一答案。站在外在观察者的立场上,容易引发主观与客观的争论,但是内在的视角可以消解主观与客观的争论,解释者作为实践者,解释就可以避免任意。

波斯纳主张“交谈”意义上的客观性,强调解释上的说服力。认为法律推论的最终标准不是逻辑上的精确,也不是超越的道德真理,而是法律思考者在具体语境中理想交流的共识。他赞同客观性是法律判决的一种文化属性和政治属性,而不是一种认识论属性,无论法律具有什么客观性,这种客观性都处于文化的统一性,而不是形而上的实体和严格的方法论上的。也就是说,文化与政治越是同质的,形成共识的可能性就越大,法律解释的客观性也就越高。波斯纳认为使美国法律更加客观的唯一方法就是法院和立法机构在文化和政治上更加同质。他认为前提越是一致,就越有可能遵循三段论模式来进行法律推理,因此,法律就会表现为客观、非个人化。同样的道理,客观的解释是以存在一个文化解释团体为前提的。同时,他还认为效率可以为司法判断提供中立而客观的准则。

贝蒂是立足方法论研究解释学。为了维护解释文化传统经典中传统意义的客观性,贝蒂严格区分了“解释”与“含有意义的形式”。解释是理解主体的行为,“含有意义的形式”则是意义客观化的存在。贝蒂认为含有意义的形式是精神的客观化,即意义和意义的载体是吻合的。一切解释都是对含有意义形式的解释,通过解释,把握这种形式中包含的含义。贝蒂的解释学为文化传统经典解释理论提供了可操作的方法。

德国法学家科殷认为“在进行法学解释时,解释的前提也是客观的态度,客观的态度在法学里尤其重要,但是,倘若歪曲条文,按照主观的派别目的进行解释,恰恰是众所周知地被视为严重违反法学家的职业伦理之一种。哈贝马斯认为“规范主义的思路始终有脱离社会现实的危险,而客观主义的思路则淡忘了所有规范的方面。这两个方面的紧张关系,可以被理解为我们的一种提醒:不要固执于一个学科的眼光,而持开放的态度,不同的方法论立场(参与者和观察者),不同的理论目标(意义诠释、概念分析和描述、经验说明),不同的角色视域(法官、政治家、立法者、当事人和公民),以及不同的语用研究态度(诊释学的、批判的、分析的等),对这些都要持开放态度。

在政治实践中,客观主义法律解释与三权分立的思想十分契合。在西方本来就存在着“法院作为忠实人”的政治传统。孟德斯鸿的分权学说认为,法官仅仅是宣布语词的喉舌,他无法减轻法律的力量也无法缓和法律的严格。汉密尔顿认为法律的解释权应该属于法院,但是也担心法院以主观意志代替客观判断,可能以一己的意志代替立法机关原意的情况。法官对于法律文本的解读不是法官的意志和世界观,而是法律或立法机关意志的集中升华。

陈金钊教授站在维护法治的立场上,认为法律解释的客观性是法律解释的原则之一。其法律解释的客观性主要包括法律本身的客观性和法律解释方法的客观性。与哲学诊释学相比,法律解释的客观性主要表现为合法性和诊释共同体的认可。合法性就是解释结果与法律文本设定的规范意旨一致,解释主题表达了对法律的忠诚。解释共同体的认可就是职业群体中形成一定程度的共识。

无论哪种意义上的法律解释客观性,都具有司法克制主义的倾向,而克制主义可以维护法治的稳定。法律解释客观性论述的角度并不尽相同,法律解释客观性主要是一种法律解释的姿态,即在维护法治的立场上不随意地解释法律,坚持司法克制主义的立场,达到法律解释结果的客观。

篇(4)

引言,顾名思义即是一节课的导语,它虽不是课的正文,但却直接关系到学生对新课学习的兴趣。处理得好,即可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不可忽视。如在讲授“时区和日界线”一课时,我用了“有位孕妇生了一对双胞胎姐妹,可先出生的女孩却要叫后出生的女孩姐姐,这可能吗?”来引入新课,经过这样的导入,一下子就诱发学生学习新知识的兴趣,课堂处于活跃的气氛之中,教学效果良好。

2 设置悬念教学,激发兴趣

浓厚持久的学习兴趣不能仅凭表象的刺激,而是在不断给自己提出问题,在好学深思中发展深化。因此,在地理教学中要注意设疑启思,培养思维能力,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比如,我在讲授“大陆漂移假说”时先提问:“为什么在极其寒冷的南极大陆发现了只有在暖湿环境下才能形成的巨大煤层?”“为什么在炎热干燥的非洲靠近赤道处,却发现了古代冰川的遗迹?”使学生顿时产生一种迫不及待知道答案的欲望。“欲知后事如何”,就必须认真听课,积极思考,从而激发学生兴趣。

3 运用趣味性教学,感召兴趣

中学地理是一门富于趣味的学科,它包罗万象,知识面广,课上得生动有趣,能使学生精神振奋,从而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如我在讲解“内蒙古大草原辽阔的牧区”时,用歌词“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挥动鞭儿响四方,百鸟齐歌唱”,还有“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优美词句,无形中把学生引进了内蒙古大草原的地理境界中去。

又如,用唐代诗人李白的“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的两句诗,描绘长江三峡河段山高谷深,坡陡流急的水系特征;用“黄梅时节家家雨,青草池塘处处蛙”两句诗,来形象逼真地描述长江中下游地区春末夏初梅雨的天气特色等等。都能把学生带到诗的意境之中,使学生有身临其境之感。

类似这样的诗句不胜枚举,教师在熟悉教材的基础上,如果引用得当,可以大大加深和扩大学生的地理知识领域,激发学生思维,使他们能获得牢固而深刻的地理知识。

4 巧用成语教学,助长兴趣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恰当地使用成语,会顿时使课堂生辉,助长学生的学习兴趣。如我讲到“南极洲水雪覆盖的大陆”时,引用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来说明南极洲厚厚冰层的形成原因。在学习“东亚”时,形容日本与我国的位置是“一衣带水”的近邻,与朝鲜是“山水相连”、“唇齿相依”。北欧与我国青藏高原地区湖泊众多,可形容是“星罗棋布”。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可提出采取“杀鸡取卵”的做法是否可行。南极洲有丰富的淡水资源——冰川,但冰川的利用对人们来说是“远水解不了近渴”。这样描述使学生产生兴趣,印象深刻。

篇(5)

(City Construction School of Lanzhou,Lanzhou 730046,China)

摘要: 中职学校班主任在管理方面需注意三点:一、寻找问题的关键;二、抓住最佳接受点;三、毕业时做好导航者。通过班主任老师的努力引导学生会有很好地发展。

Abstract: The secondary vocational school teacher in charge in management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three points: First, to find the key of problems; Second, to seize the best accept point; Third, to be a good navigator during students´ graduation. Through the efforts of the teacher in charge, students are guided to develop well.

关键词 : 学习现状;管理方法;中职学生

Key words: learning situation;management method;secondary vocational school students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34-0284-02

作者简介:朱丽云(1978-),女,甘肃兰州人,兰州大学汉语言文学,本科,讲师,主要从事语文教学工作。

0 引言

现在,许多学生选择中职学校是迫于求学的无奈。因为中考成绩不好,无法进入高中继续读书而不得不进入职业学校学习;还有一些学生初中毕业后,在社会上闯荡了些时间,找不到自己合适的位置,则重新回到学校。这些学生自制力差,对于老师的教诲早已厌烦至极,容易沉迷于网吧、电子游戏等。作业不写不做、上课迟到、说话、看小说、玩手机、睡觉等现象几乎是比比皆是。为了完成一节课的教学任务,教师不得不多次维持纪律,这严重影响了教学进度,也影响了教师的教学热情,造成了学生不爱学,教师不愿讲的不良循环。为了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心理特点,抽选了105位中职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收集到一些学生学习方面的信息,通过对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得出一些规律性的结论。本次调查共发出103份问卷,收回100份有效问卷,学生答卷认真,可信度高。通过对调查情况的统计分析,笔者把调查的情况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①学生的认知驱力:就是学生求知的需要。在“进入中专学校学习,你会怎样做”这道题中,选择“努力学习,会有一个好前程”的占71%;选“就算努力学习,也没有好前程”的占 11%,选“再怎么努力也无法改变命运”的占4%,觉得“前途渺茫”的占14%。在学习目的方面,希望“顺利拿到毕业证”的占27%,“继续提高学历”的占60%,“听从家人安排”的占4%,“没什么目的”的占9%。绝大多数学生自我提高的需要强烈,而且自我提高的内驱力已经成为他们学习动机的主要构成部分。②学生学习主动性有待培养。在调查问卷的统计中发现学生对于学习缺乏基本的主动性,在学习中,独立认真完成作业的只占23%,抄袭他人完成的占24%。在课堂上认真听讲,思路跟着老师走的只占25%,不认真上课看手机睡觉的占14%。晚自习时间,选择听音乐、看手机或者什么也不做的占24%。可见学生学习主动性不高,缺乏自觉性。③学生的学习兴趣有待提高。

中职学生在初中时期,大部分成绩不是很好,甚至有的学生是个别教师“遗忘的角落”,因此,在大部分学生理论学习热情不高,学习惰性强,缺乏钻研精神,学习目标不明确,效率低下。虽然中职学生学习成绩不理想,但是他们的智力并不低,并且他们的信息来源非常广泛,更热衷于网络、游戏、娱乐等较为刺激的活动。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无法正确对自己做出评价。从调查问卷分析得出三个结论:

①学生自我认可度低,缺乏自信,有的学生还存有较强的自卑感。②学生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能力较差,学习缺乏主动性和自觉性。③学生的学习态度、习惯养成、合作精神等也有待提高。

鉴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必须从实际出发,注重发掘中职学生的潜力,注重实施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的操作能力,变说教管理为养成教育。要想培养出有职业道德的技能型人才,除了专业教学质量的保证,还需要大量的班主任进行细心、耐心的教育和引导。

1 寻找问题的关键

很多班主任感叹学生一届不如一届,学生难管、难教育。应该说现在的学生生活条件很好,家庭对子女的教育重视程度也是空前的,从上幼儿园开始,绞尽脑汁上名校、兴趣班、请家教。但不得不承认学校中确实存在一些不思学业的学生、骄横任性的学生、痴迷网吧的学生、与社会闲杂人员结交的学生、小偷小摸的学生、敲诈勒索的学生、性格怪异的学生等等。面对这种学生,很多班主任想说爱你不容易,经常愁眉不展、嗤之以鼻;火爆脾气的教师甚至大声呵斥、拳脚相加,但教育的结果往往收效甚微。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个性,只有找准问题的关键,才能使德育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是教育的“突破口”。班主任可以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因材施教,对本班学生进行有计划的、经常性的思想品德教育和管理,使每位学生都有心灵的释放。教育并非说教,中职学生对于批评训斥,早已练就了炉火纯青的功夫,肯定和赞许可能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班级、办公室不是很好的场所,在这里学生会有戒备心里,所以宿舍或操场可能更容易拉近人的心理距离。

班主任要充分利用周五班会的时间上好德育课,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班会,不必拘泥于教室。比如在《宿舍是我家》的班会中,兰州城市建设学校就走到宿舍中去,给好宿舍拍照,然后贴到教室里,这使同学们热情高涨,于前一天晚上就进行了彻底的打扫,第二天班会时每个宿舍都干净无比。这次班会培养了学生的自理能力和集体荣誉感。

2 抓住最佳接受点

找到问题关键后,并不是随时都可以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还需要找到学生的最佳接受点。

2.1 在生活上多给予帮助和关怀 该校分两个校区(生活区与教学区),是半封闭的管理,这让很多不够独立的学生在生活上产生困扰,班主任就要多到宿舍去看看学生的生活状况,让学生觉得没有父母在身边,还有班主任的关怀。特别是在学生生病和遇到困难时,老师更要担当起做父母的责任,帮助学生战胜病魔,战胜困难,这最能触动学生的心灵,给予其信心和力量,从而朝着健康向上的方向发展。

2.2 及时给予教诲,循循善诱,不讽刺挖苦学生 中职阶段是学生生理、心理迅速发展的阶段,他们总觉得自己是大人了,有问题要自己解决,但自己解决不好,因此情绪常常不稳定,如遇到不满或不平之事,往往不经思考而出现突发性的情绪失控,因此在中职学校里经常会有学生打架事件发生。作为中职的班主任,就不能以普通中学生的标准去要求他们,只要他们有一点进步,都要给予表扬。学生犯了错误,尤其是学生犯了错误并已经有了一定认识时,班主任应及时给予教诲,循循善诱,而不能讽刺挖苦。当学生获得荣誉和成功时,要在班级中给予公开表扬,以提升他们的自信。

2.3 要善于“引导” 从中职生的心理特点来看,中职生他们当中很多心智不够成熟,处于一种对眼前和未来一片渺茫的状态。此时,班主任的引领非常重要,班主任首先要从尊重学生、理解学生、关心学生入手,以恳切的态度,把温暖、理解和信任,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播撒到每位学生的心坎上,赢得他们的信任,此时班主任就可以对他们作深入、全面、具体的指导,学生也能自觉自愿地按照班主任的指导进行,这对学生的成长也是非常有关的。

3 做好导航者

在学生毕业时可能有许多困惑,此时,在就业与升学方面班主任要结合具体情况给予指点。如果家庭经济情况允许、自己年龄也比较小,那么就可以参加“三校生”高考,这些学生可以通过高考考上大学,而且与普高的学生同学历、同文凭、同待遇,这是国家给三职生的一次高考机会。该校11届的三职班的学生共60人,分别考入了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甘肃石油化工学院等,升学率100%,所以,选读职校可以快速成材。另外,由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急需大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因此职业学校学生的就业率要远远高于大学生。如果学生家境比较困难,那么就可以先就业,在工作的同时通过自考或函授,取得更高一级的学历文凭。

综上所述,中职生要看到自己的优势与长处,任性与失败已成为昨天,今天要努力把握,抓住机会,这样,就可以在明天收获幸福与成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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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园文化的需求是德育规范教育和学生自主发展的必要因素

1.思想层次的升华运用到德育规范教育

校园文化的建设需要学生和教师的共同努力,要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潜能,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让教师和学生都能明确德育规范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性。在校园文化宣传中,要加大对规范教育的宣传力度,努力培养学生积极乐观、乐于助人的良好品质。即使在宣传的过程中会引起部分学生的不满,也不要放弃对校园文化的宣传。此时,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这部分学生进行积极的引导,让学生以积极乐观的心态投入到学习中去,慢慢接受学校的道德规范教育。

2.宣传积极思想,引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在校园文化宣传中,要将“绿色德育、绿色教育、绿色培养、绿色规范”的思想作为宣传重点,将“代表积极快乐身心健康成长的绿色理念”纳入到校园文化管理中来。学校的德育规范教育要以学生为主体,探索出一套适合学生发展的高效率的德育手段,让学生健康成长。在日常教学中,要多宣传一些积极向上的思想,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影响,不畏艰险,勇攀高峰。

三、德育规范和学生自主发展的实践研究

1.教师在小学德育规范教育中的责任和任务

教师是学生的榜样,在德育中,教师自身的道德素养也会影响到学生。日常教学中,如果教师想要让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师就必须做出表率,要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基础上,再去要求学生。德育工作中,教师必须要有公平公正的办事态度,学生取得了成绩,教师要及时给予表扬,对于违反纪律的学生,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此外,教师要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培养学生的自主意识,让学生主动规范自己的行为。最后,还要因材施教,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避免学生产生抵触心理。做一件事之前,是应该先思考,还是应该先行动。这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切不可一概而论。对于高年级的学生来说,可以采取“先思考后行动”的教育方法,因为,这些孩子的心智已逐渐走向成熟,可以先让他们找到自己的不足,再采取行动,扬长避短。而对低年级的孩子来说,就可以采取“先行动后思考”的教育方法,由于低年级的孩子还没有完整的是非观念,对他们讲道理,他们不一定能完全理解,对此,教师只要告诉他们怎么做就可以了。最后,教师必须要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在教学过程中遵循有奖有罚、松弛有度的原则,达到“学生学得轻松,教师教得轻松”的教学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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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历史研究的方法:管理学是在企业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形成与发展起来的,研究历史,才能分析现状和预测未来;

    (2)比较研究的方法:有比较才能鉴别,管理学的理论最早是在西方国家形成的,我们要把中国的企业管理搞好,就必须借鉴外国的先进管理经验,在中外管理的比较中更好的实现“洋为中用”;

    (3)案例分析的方法:管理学是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因此必须重视实际案例的分析,不断总结经验教训;

    (4)归纳演绎的方法:是善于总结经验,处理好个别与一般的关系,从个别到一般就是从事实到概括的归纳推理方法,从一般到个别就是由一般原理到个别结论的推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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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原理》作为政治学类和行政管理类专业的基础性必修课,具有为该专业的本科生培育政治学兴趣、奠定政治学理论基础和认知框架的目的与重要功能。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课程要求的知识传导和学生对所授内容的接受感知间的差异往往让这些目的难以达到,甚至产生使学生远离政治学的负面影响。

一、《政治学原理》教学中的常见问题

(一)政治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在理解上的困难

《政治学原理》是一门基础性课程,会涉及到政治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但因该课程大都开设在大一学年,这些概念和理论相对于大一的本科生来讲,显得过于抽象而难以理解,例如,、政治、国家、权力等概念均是对人类政治社会中某些共同特征的归纳,在现实中几乎很难找到完全符合的对应物,学生在接受相关知识时就容易感到空洞,兴趣寥寥[1]。政治学中的基础理论,例如民主理论、国家理论等所要解决的问题距离学生所亲身感知的现实又过于遥远,这就会带来理解上的困难。

(二)政治学经典原著在阅读上的困难

阅读经典是学科入门非常重要的方法,在《政治学原理》课程中如果适当鼓励学生阅读原著将会让学生更快走入政治学的研究领域。但政治学中的经典原著大都苦涩难懂,例如,《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或是《政治生活中的系统分析》都不是大一学生能够轻松读懂的著作,让学生阅读原著经典,可能不会有助于对课程的学习,反而使学生远离该学科。

(三)进行讨论式授课上的困难

如果在授课中学生出现难以理解的情况,引入讨论,让学生在相互辩驳中加深理解是解决该问题的有效方法。采用讨论课的一个前提是学生已对所讨论的问题和所涉及的知识有所掌握,若不具备这些条件,学生一方面不知道该讨论什么内容,另一方面也容易使讨论失去控制。《政治学原理》中的一些用于进行辩论的题目都较为宏大,例如,民主国家还是权威国家更助于推进经济发展,这就需要学生具备较好的专业基础,对于刚接触该学科的学生而言,贸然进行讨论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四)进行案例教学的困难

案例可以加强对概念或理论的直观理解,在围绕案例的互动中可以提升授课的效果。而政治学中的案例,例如国际间的冲突和战争、宗教对于政治行为的影响等相对而言距离学生的日常实践较远,学生对其难以形成直接有效的认知。甚至,有些概念或理论在现实生活中难以找到完全吻合的例子,比如“自然状态”、“社会契约”等,本就是学者为了阐述理论所假想的状态。在案例选用上必须要考虑到这些情况,否则会导致学生的错误理解。

在《政治学原理》教学中存在着课程内容本身所具有的抽象性、概括性和学生的认知能力之间的差距,为了提升课程的教学效果,运用多种方式和手段来弥合这一差距,我们对教学进行了一系列创新性尝试。

二、教学改进的方式

针对既有教学方式的不足,在实际中所采取的改进措施主要是培育多元互动的课堂、开展引导式讨论、建立多层次的案例库、进行经典原著的导读、配备本科生导师。

(一)培育多元互动的课堂

原有的教学模式主要是教师在课堂上讲述课程内容,即使有学生和教师之间的互动也大多是教师提问、学生回答的一对一的方式,这种教学模式在课程讲授过程中会留下许多学生未理解的难点,在缺少互动的情况下,这些疑问会累积起来,以至造成对后续课程内容的理解障碍。多元互动的课堂则是教师在讲授过程中,与学生展开互动,进行师生之间的多元交往沟通和动态交互影响[2]。多元互动的课堂需要培育宽容、自由、民主的氛围,鼓励学生即时对不理解之处进行提问和允许学生针对与教师所讲述观点的不同意见发言,通过同学间和同学与教师间在课堂上的互动提升对课程内容的领会。例如,权力是一个有多个学者做出界定的概念:“权力是不得不服从的力量”、“影响他人的能力”、“实现意志的能力等”,在讲述该概念时,可以鼓励学生对不同的界定进行发言,讲出自己赞同或者反对的理由。又例如,在涉及到观点评价的讲述时,“是威权国家还是民主国家更能够推动经济发展”,在同学间进行一定的互动,让多个同学针对彼此的看法进行发言,以更深入明了观点的逻辑。

(二)引导式讨论

在《政治学原理》课程上进行讨论的一个困难是学生缺少相关的知识储备和逻辑分析能力,在讨论中容易离题,抓不住讨论题目的关键点,使讨论流于形式达不到预期效果。引导式讨论则要求教师在讨论中成为讨论内容、主题、逻辑的引领者,在讨论过程中,帮助学生了解讨论所必需知晓的基础知识,当讨论偏离主题时使其回到预定轨道上。比如在讨论一本书的逻辑时,需要教师先建立起该书的基本逻辑框架,引导学生讨论出该书所运用于解释的主要变量,并搭建起变量间的逻辑关系;在讨论学术观点时,则要求教师介绍相关学派的不同观点,在讨论中引导学生对观点中的漏洞进行批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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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算理就是计算过程中的道理,是解决为什么这样算的问题,它是四则运算的理论依据。而算法也就是计算的法则,是解决如何算得方便、准确的问题。

二、在理清二者关系的基础上,教师要科学处理算理与算法的关系,做到算理与算法兼顾

1.积极转变教学观念

算理与算法兼顾,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几点:一是教师本身对算理与算法的关系理解不到位,在实际教学中普遍存在重算法、轻算理,甚至不讲算理的情况。特别是一些老教师,他们往往将课堂的主要精力放在了算法的机械掌握和不断地强化练习上,通过不断地机械练习,让学生达到熟练操作的目的。二是现有考试制度和教师考核制度的限制。在很多情况下,在老师只重算法不讲算理、只是机械巩固练习的情况下,学生虽然是“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但熟能生巧,学生的成绩仍然很高,年终考核的时候教师考核成绩仍然不错。既没有浪费太多的时间在那些不好理解的算理上,学生的计算能力貌似还不错,自己的考核成绩也不错,长此以往,形成惯性,算理的重要性更是被抛在了脑后……而这样的老师教出来的学生虽然短期内成绩要好,但如果试题难度加大,特别是需要解决实际问题的时候,这些学生往往就会显得束手无策,成绩会大失水准。所以,数学老师在日常教学中要积极转变教学观念,做到算理和算法并重。

2.注重学生的体验探究和动手操作,有利于学生在活动中发现算理

例如,在学习青岛版新课标小学数学三年级下册第九单元“解决问题”这一信息窗时,帮助学生理解建构相遇问题的数学模型是关键。因此,我们可以设计课堂活动,让学生自己去模拟、重现相遇问题的情景,体会同一时间、两个地方、同时出发、相向而行、相遇等,学生在体验活动中很容易就能理解总路程就是甲走过的路程+乙走过的路程,或甲和乙每小时走过的路程和时间,这样就很容易帮助学生主动建构起相遇问题的数学模型,解决这一类题的算理也就迎刃而解,且两种方法不易混淆。

3.充分发挥生活中直观教具的作用

在数学教学中,直观教具往往是必不可少的,小教具往往会起到大作用。记得在第一次讲授五年级下册“圆锥的体积”部分时,我犯了难,圆锥的体积等于与它等底等高的圆柱体积的三分之一,到底应该怎么让学生理解要乘三分之一呢,多媒体课件可以起到直观演示的作用,但自己的技术水平还没有达到能够制作出这么精准课件的程度。后来我去听了平行班级老教师的课,大受启发。只见老教师只用了两个简单的数学教具,一个圆柱容器和与它等底等高的圆锥形容器,将圆锥形容器中倒满蓝色墨水,

连续倒三次,刚好可以将圆柱形容器装满,学生恍然大悟:奥,原来,圆柱的体积是与它等底等高的圆锥体体积的三倍,也就是圆锥的体积等于与它等底等高的圆柱体体积的三分之一,圆柱的体积V=Sh,所以,圆锥的体积公式:V=■Sh。在理解了算理的基础上,学生不仅掌握了圆锥体积的计算方法,还牢牢记住了计算圆锥体积时最容易丢掉的■,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4.充分重视多媒体等现代技术手段的应用

很多时候,只靠简单地运用教具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而且不是每一个过程的可操作性都很强。例如,在讲解五年级下册第一单元第三个信息窗“圆的面积”的时候,如何将圆的面积转化成我们学过的长方形、正方形等面积的时候,学生和老师都能想到可以通过分一分、组一组的方法来进行,但师生操作起来往往难度较大,比如分的不平均,而且分的份数越多,越不容易操作。而通过多媒体课件,通过技术手段,可以很均匀地对圆进行4等分、8等分、16等分、32等分……

然后再将这些等分的圆重新组合,就会很容易发现拼接后的图形越来越接近于长方形,而且长方形的长就是圆的周长的一半,也就是πr,长方形的宽就是圆的半径r,所以圆的面积S就等于πr×r,即S=π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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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学原理》课程教学中引入参与式方法的必要性

《管理学原理》是管理类专业的核心基础课程,开设目的在于让学生系统了解管理的普遍规律、基本原理和一般方法,为后续的课程学习夯实认识论与方法论基础。从内容上讲,这些原理性的知识来源对以往管理实践的高度概括,理论性较强。作为授课对象的本科低年级学生,缺乏管理实践,很难对理论有深入的体会。传统的填鸭式教学往往使课程讲授陷入困境,课堂气氛沉闷,学生积极性不高,容易使学生回到高中死记硬背的应试教育中去,难以培养其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我们的人才培养目标严重背离。

二、参与式方法在《管理学原理》课程教学中的主要应用类型

1.案例讨论法

案例是《管理学原理》课程必不可少的内容,不同于传统的案例分析,参与式教学中的案例讨论法更注重师生之间的相互交流,一般要结合小组讨论,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创新性思维。在案例素材的选取上更加严格,一是要有时效性,一定是近期发生的真实事例,学生有所了解;二是要有趣味性和启发性,结合图片、视频,寻找学生感兴趣的话题,给学生提供足够丰富的背景材料,启发学生积极思考、讨论,运用所涉及的管理学原理知识举一反三,深化其对原理的掌握和理解。

2.情景参与与角色扮演法

《管理学原理》实践性极强,结合教学内容,可以通过实景练习、游戏等方式,让学生参与到模拟的情景中去,体验不同的角色,现场处理问题、模拟决策,然后师生共同分析决策或处理是否得当。例如,笔者在讲授管理道德时,采用小游戏:新诺亚方舟,假设人类面临世界末日,在10个人物中选择6个作为人类得以延续的种子,学生要详述自己做出选择的原因,之后引导学生讨论并思考自己的伦理道德观,课堂效果很好。

3.管理模拟法

在教学中引入企业化思维,将抽象的管理理论与组织管理实践相结合,模拟企业的实际运作,让学生感受管理的实用性,为将来学生接触企业管理实务奠定基础。例如,在讲授企业战略时,要求学生运用SWOT分析自身的优势、劣势、机遇和威胁,审视自身特点和环境条件,像制定企业战略规划书一样,制定出自身的职业规划书,这样不仅深化了SWOT战略分析法的理论知识,更明确了学生今后的努力方向,增强了学习动力。还可以将班级学生分为几组,每组成立相应的模拟公司,组内成员根据自己的兴趣、性格特点进行岗位分工,设总经理、部门经理以及相关的部门人员,构建完整的组织架构,给每个小组(即模拟公司)下发任务书,让学生进行小组决策、合作创新、完成项目任务。

三、提升参与式教学法有效性的措施

1.树立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理念

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是“教师满堂灌、学生被动听”,难以调动学生积极性,学习效果有限。参与式方法中教师和学生是“编剧、导演”与“主演”的关系,教师仍是主导,通过设置问题、情景、讨论、游戏等环节统领课堂节奏。与此同时,学生成为课堂主体,教师所设置的每一个环节都有尽可能多的学生参与,学生自由发挥的程度较高,通过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培养其发散性、创造性思维,进而提高其实践能力,师生共同完成教学任务。另外,联系教材上的知识点,鼓励学生提前预习并广泛阅读背景企业资料,准备相应的案例和材料,了解与本章节知识有关的情景、可能的角色等,只有做足准备才能在课堂上有充分的表现。

2.将课程考核与参与式教学中的表现相挂钩

在参与式教学过程中,教师也要变革考核体系,将传统的终结性考核变为过程性考核。在成绩评定上,增大平时学生参与课堂的权重,授课时多提问,多组织讨论和角色扮演等,对于回答问题、参与讨论和游戏的学生多加鼓励,计入平时成绩。习题、研讨题目都选用无标准答案的,考试形式采用分析类的小论文,教师不进行对错判断,只进行适当点评和解释,以观点是否原创新颖、逻辑是否严密、思维是否灵活、原理知识运用是否得当为评分依据。结合综合测试和平时成绩算出期末最终成绩,这不仅能综合地体现学生的素质和学习能力,更极大地激励了学生参与课堂教学的动力。

3.提高任课教师的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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