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政策的意义汇总十篇

时间:2024-02-01 15: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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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政策的意义

篇(1)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加快推进水、电、石油、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市场化进程,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部长冯飞目前能源和资源的价格比较刚性,缺乏灵活性,并没有发挥价格机制和调节供需的作用。另外,从价格的结构来看,要形成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发展替代能源发展,替代技术发展比价关系。

节约激励政策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建立健全有利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财税政策体系,加快制定鼓励生产、使用节能节水产品和节能建筑以及低油耗,低排量车辆的财政税收政策,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调整高耗能产品进出口政策。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周宏春出台相应的经济、财税激励政策,才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关键。

我国对于节能的财税激励政策,在上世纪年代有“固定资产投资调节税”,即对北方节能建筑给予零税率的优惠,但后来为了拉动固定资产投资,此政策暂停。目前,国务院相关部门正着手研究调整高耗能产品进出口政策、适时开征燃气油税、完善消费税制、研究制定低能耗、低污染车辆的财税政策等。

产业结构升级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潘家铮我国在工业化过程中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发展有所控制,低级产业向中国转移并不是来者不拒、多多益善。那些以付出土地、水、能源、矿产为代价取得一点点经济效益或外汇的产业就不能要。必须加快产业结构升级的步伐,加快从传统工业向新兴工业的转变。今后,国家应该基本停止发展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低产出的产业,各行各业各省区都要按照中央精神和具体情况对产业体系进行规划、转轨、重组、引进,制定传统工业和新兴工业的发展和取代过程。放弃外延式、粗放式、低附加值的生产。产业体系结构的调整升级是最大的节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部长冯飞建设节约型社会要紧紧抓住转变经济的方式、调整经济的结构的优化、发展循环经济这些核心的环节。造成近几年能源和资源消费快速增长的原因是结构性的问题,经济增长要从主要依靠资源的投入转向提高资源效用,要尽最大可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特别是从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和增强国家竞争优势的角度形成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的体系。

依靠科技创新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工程院院长、院士徐匡迪依靠科技创新,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国家和社会应该大幅增加科学研究和开发的经费投入,还应该努力将发明和专利转化为生产力,为此必须致力于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的开发,否则节约型社会就难以实现。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高度重视信息、先进工艺和制造技术在资源开发利用领域的应用,坚持引进技术与消化、吸收、创新相结合,加强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技术的科技攻关和产业化。重点开发十分有重大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技术。加快资源节约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加大对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和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潘家铮要实现新型工业化,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从传统工业走向知识产业,以及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消耗,开发节约型产品,这些都要依靠科技创新和发展。中国必须有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与发明成果,科技创新和发展是我国实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动力和支撑力量。国家和社会应该大幅增加投入,投入应该主要用于开发性、应用性和应用基础研究上,还应该有将发明和专利转化为生产力的渠道和保证,还要致力于人才的培养和人力资源的开发。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部长冯飞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要推动技术进步,要鼓励技术创新。技术进步和技术是建设资源性社会一个重要的保证,节约能源应该写入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当中。特别是鼓励新技术的应用,包括政府采购节能、节约资源产品,为新技术成果的应用创造好的市场环境、好的政策环境。

完善法律与加强规制并重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健全法规标准,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法规建设,抓紧制定和修订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的法律法规,解决无法可依和法律不完善的问题,制定完善标准,对高消耗、高污染行业新建项目,提出更为严格的产业准入标准,加快制定产品的强制性效能标准,修订和完善主要效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建筑节能标准等。依法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加大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部长冯飞建立资源能源审计制度,要从现行的环境评价制度一道共同构成新的社会性管制制度。也就是说,要从能源、资源、环保这些方面提出更为严格的产业准入的标准和制度,对高耗能的落后工艺、落后技术和落后的社会要实行强制淘汰。 对于重点耗能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要实现。

归根结底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工程院院长、院士徐匡迪要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只有全社会达成共识,全民一起动手才能取得成效。为此,树立全民对节约的观念,是当务之急。要使大家认识到,我们整个世界都面临着资源全面短缺的严峻现实。所以要选择正确的发展模式和生活方式,发扬勤俭节约的美德,唾弃浪费的行为,才能建设文明节约的社会。

篇(2)

关键词: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集体土地流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整理

Key words: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construction;the collective land transfer;increase and decrease connection of urban and rural construction land;land consolidation

中图分类号:D66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8-0245-02

0引言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个目标,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因此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了继续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任务,并提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既是中央对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也是其总体目标。这20个字包含的内容极为丰富,涉及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管理等方方面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艰巨而长远的系统工程,是根据中国目前农村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和中国整个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方面,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土地是十分宝贵和稀缺的不可替代的重要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地位。土地所具有的养育、承载、资产增值等价值与功能是其他任何生产要素都无法比拟的。农村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生活保障之根本,农村土地政策直接关系到民生、民计,是解决好 “三农”问题的关键。当前中央提出的新农村的建设总体目标的五个方面无不与土地息息相关[1]。因此,结合农村当地实际,有效运用好集体土地流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土地整理等土地政策,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1集体土地流转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1 集体土地流转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决定的提出给集体土地流转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目前集体土地流转主要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既承包经营权在不同经营主体之间的流动和转让,其实质是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化,主要就是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流转[2]。

人多地少是我国农业的基本特点。据统计,我国农户平均承包土地7.5亩,分为5.7块。耕地规模小、地块零碎,是农业生产社会化的根本制约因素。而集体土地流转放开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这必然对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发展设施农业,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提高土地产出率,加快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具有重要的意义。

1.2 集体土地流转推动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意义集体土地流转的积极探索整合了农村中各种分散的土地资源,改变传统的单个农户家庭式低效率的经验模式,提高了土地的整体效益,同时也为土地的集中、集约化生产奠定了基础。因此集体土地流转的积极探索有利于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发展规模集约农业和现代农业;有利于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益,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有利于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这对于实现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必将具有积极地促进作用。

1.3 集体土地流转应注意的问题目前集体土地流转存在土地流转不规范、服务不到位以及流转机制不健全等问题[3],因此必须密切结合各村实际,落实农民群众对承包土地的“长期而有保障的使用权”和自主经营权,推动农村土地依法、有偿、规范、合理流转,并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和管理机制,采取各种措施鼓励农民采用多种不同形式进行农村土地的流转,从而加快农村土地适度集中使用,促进农业规模发展,使农业更快更好地与市场结合起来,早日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农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2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1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中提出“鼓励城乡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具体来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2.2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意义挂钩政策的实施,可以对空心村以及分散的自然村、偏远的行政村进行重新规划,不断实现居民住宅向中心村、小集镇集中和乡镇企业向工业园集中。因此挂钩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我国农村居民点“散、乱、多”的特点,促进耕地和基本农田的集中分布,达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的效果[4];有利于推动农村居民点向中小城镇集中,统筹城乡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为乡镇企业的发展争取建设用地指标,繁荣农村经济。

2.3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应注意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当前挂钩政策在实施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规划欠科学,随意性大;重指标使用,轻实施管理以及资金缺口大,保障不到位等问题[5]。因此实施挂钩政策时,必须紧密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确定项目实施地点,合理布局,稳步推进。另外还应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并完善相应的政策和法律,保障挂钩政策的科学实施。

3土地整理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1 土地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1条规定“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具体来看土地整理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效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通过土地整理,可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生态环境,被世界各国看成促进农村综合发展的重要手段[6]。

3.2 土地整理政策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土地整理通过对农村中的耕地、居民点的整理以及未利用地的开发,可以实现田、水、路、林、村科学合理布局。因此实施土地整理有利于盘活农村的各种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有利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有利于提高耕地产出,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拓展新农村建设提出的“村容整洁”的内涵和范畴[7]。

3.3 实施土地整理时应注意的问题土地整理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农业资源安全生产的平台,是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在实施土地整理项目时,应紧密结合各村实际,建立相应的制度和保障措施,不断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着眼从服务农业、服务农村、服务农民入手,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结论

集体土地流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土地整理三项土地政策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这三项土地政策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和强大推动力,农村的综合发展也是实施这三项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因此,在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须与这三项土地政策有机集合起来,利用集体土地流转实现农田向规模经营集中、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现农村住宅向中心村和小集镇集中、乡镇企业向工业园集中、通过开展土地整理实现田、水、路、林、村的科学规划,最终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目标。

参考文献:

[1]范春生,杨韬,邢贺满.放活土地政策,促进新农村建设[J].国土资源,2009,(7).

[2]张後军.简析土地流转制度对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意义[J].中国集体经济,2009,(7).

[3]唐寅,欧阳小健.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存在问题及对策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09,(20).

篇(3)

我国的医疗服务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为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二是有效平衡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增加医疗和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三是强化医疗服务管理。完善社会医疗保险政策,是为了更好地进行医疗服务,从而有效地提升我国的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

一、我国现阶段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分析

1、社会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标准不统一

虽然我国正处在逐步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阶段,各地也纷纷出台了相关政策,但基于地区之间的差异性从而导致了每个地区的社会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及待遇不统一,致使城市务工人员或者城郊结合的居民出现重复参保或有选择地参保等现象出现。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的距离正在逐渐缩小,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远远低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使得许多外来务工人员纷纷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稳定运行是非常不利的。

2、门诊费用增长过快

有数据表明,2000年县级医院门诊费用相对于1990年增长了6.81%,2005年增长至10.43%,到了2010年县级医院门诊费用则上涨到15.03%,且2011年国务院的一项调查显示,城市居民医保门诊报销费用不足1/3。由此可见,我国门诊费用增长过快,但居民医疗保险却不能得到合理的报销。虽然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中有关于报销大病费用的相关政策,但关于门诊的医疗保障服务还是不够完善。

3、社会医疗保险统筹资金收支运行不平衡

随着社会老龄化人口的不断增加,我国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费用增长速度也明显加快,这都是造成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统筹资金收支运行不平衡的重要原因。我国对社会医疗保险政策不断进行改革与推进,使得医疗保险的补偿水平逐年提高,极大地降低了居民医疗负担的风险。在社会医疗保险保障制度不断提高、医疗费用却逐渐上涨的情况下,社会医疗保险统筹资金的平衡运行也因此埋下极大的隐患。

二、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对医疗服务的影响效果

1、门诊统筹对医疗服务的影响

(1)研究门诊统筹制度对医疗服务影响的方法。为了更好地了解社会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影响效果,本次研究选用了“门诊+住院补偿”医疗模式与“个人账户+住院补偿”医疗模式进行对比。参加两组医疗模式的实验者年龄均在32—49岁,文化背景、月收入均无显著差异。其中参加“个人账户+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实验者在身体健康方面与“门诊+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实验者存在高于1%的差异;在生活习惯方面“个人账户+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实验者与“门诊+住院补偿”医疗模式实验者存在高于1%的差异。研究实验进行两周,两周后对比两组医疗模式的门诊就诊率、住院率、自我医疗率与未就诊率。(2)门诊统筹对医疗服务影响的研究结果。研究实验结果表明:“门诊+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门诊就诊率下降了16.13%,自我医疗率增加了13.11%“;个人账户+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门诊就诊率增长了12.19%。(3)关于门诊统筹对医疗服务影响的讨论。从研究结果可以分析得出,门诊统筹制度明显降低了居民的门诊就诊率,家庭人均收入升高,其门诊就诊率也会得到相应的升高。自我健康评价差的居民,其门诊就诊率就越高。患有慢性疾病实验者的门诊就诊率低于没有患病的实验者的门诊就诊率。门诊统筹制度实施两周之后,自我医疗率明显上升,并随着家庭收入额增加而降低。由此可以得出结论:门诊统筹制度有效地提高了社区门诊医院的资源配置效率,提升了慢性疾病患者去医院的就诊率;有效降低了居民的自我治疗率,增加了患者用药的安全性。门诊统筹制度的制定有效降低了居民的疾病负担,实现了让每位居民都享受到了最基本的医疗服务。

2、大病医保政策对医疗服务的影响

(1)研究大病医保政策对医疗服务影响的方法。随机选取某市城镇医疗保险数据库2009—2012年10%的样本进行研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就诊日期、疾病诊断、住院总费用、统筹支付、大病医保支付、自费支付。因大病医保从2011年实施了自费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得到提高,故而将2009—2010年前的调查样本作为一组,2011年—2012年的调查样本作为一组。(2)门诊统筹对医疗服务影响的研究结果。研究实验结果表明: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实施后,患者个人自费支付的费用下降了19.83%,个人支付费用在住院总费用的占比下降了2.82%,灾难性医疗支付费用降低了41.23%。(3)关于大病医保政策对医疗服务影响的讨论。从研究结果可以分析得出,大病医保政策明显地降低了患者住院的自费支付,其主要原因是:大病医保中增加自费补充医疗保险,从而使得大病补充报销可以高达50%,降低了患者的自费费用,实现了患者“看得起病”的目标。但随着医疗费用的不断增加,大病医保又降低了患者自费支付,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监管,尽量避免医疗道德事故的发生。大病医保政策实施后,退休人员的自费费用与灾难性医疗支付的比例增加了,离退休人员自费费用与灾难性医疗支付比例也有明显上升。其主要原因是因为大病医保自费补充的政策会引导退休人员或离退休人员进行一些不必要的医疗服务,导致医疗道德事故的发生。世界银行发展部门专家AdamWagstaff曾研究我国西部新农合医疗实施的效果,发现“按服务付费”与“大病统筹”等制度有助于增长主张患者过度治疗的现象发生。因为大病医保政策中的多种支付方式,促使一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的管理机制,以提高大病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大病医保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不少医院不得不改进自身的医疗技术以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从而降低整体的住院费用。大病医保政策不仅保证了医疗质量、促进了医院的自我发展,也有效地提升了大病医保资金的使用率。

3、总额预付制下的结算办法对医疗服务的影响

(1)研究总额预付制下的结算办法对医疗服务影响的方法。分析某市住院总人次前80%的医疗结构,用不同的方式对患者的次均住院总费用、次均自费支付进行结算,随后比较自费支付费用比例的变化。(2)总额支付制下的结算办法对医疗服务影响的研究结果。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的结算方法下,次均住院费用与使用医保支付费用增加明显,但总额费用控制效果比较好的普遍是三级医院。针对一些特殊疾病,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的结算方式下的次均住院总费用和使用医保支付费用的情况有所下降,但结果并不明显,二级医院的次均医保费用支付明显是高于三级医院的。从整体上看,使用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结算办法的患者住院自费支付比例下降了2.6%,三级医院自费支付比例下降了2.4%。(3)关于总额支付制下的结算办法对医疗服务影响的讨论。精细化总额控制(即住院总额与次均住院总费用)、增幅管理结算办法有助于医疗结构提高对医疗费用的使用效率,减少患者住院的时间。通过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结算办法可以看出,二级医疗机构的次均医保支付费用明显高于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的挂床现象也明显高于三级医疗机构。主要原因为一些二级医疗结构的医疗水平明显提高后,导致了一些不必要住院的现象存在。对此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尤其是对二级医疗机构。推行对特殊病种实行精细化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的结算办法,提高对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随着我国医保制度的不断改革完善,相关部门应该探索出符合住院服务的支付方法,优化医疗机构的医疗资源,提升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

三、关于社会医疗保险政策的建议

1、推进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

我国当前并没有统一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从而造成我国城乡医疗体系不完善。无论是医疗资金的统筹管理还是医疗保险的待遇及相关管理制度,都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从而导致重复参保或有选择性参保的现象出现。要按照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新要求,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出统一的医疗保障体系,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医疗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基本制度、管理体制、政策标准、支付结算、信息系统、经办服务的有机统一,建立起符合实际、统筹城乡、惠民高效、公平可及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最大程度惠及参保居民。

2、推进门诊统筹制度的广泛实施

门诊部门作为我国社区医疗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没有进行合理的利用就会造成我国医疗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当门诊服务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居民就会更多的选择住院来治疗,从而造成大医院人满为患,患者过度治疗的现象发生,间接加重了我国看病难的情况,也增加了医疗道德事故的发生风险。医保部门应重视门诊统筹制度,完善并推行门诊统筹制度的广泛实施,提升门诊对小病的治疗率,优化我国医疗体系,提升门诊医疗医院的使用率。

四、结论

结合我国居民当前看病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改善,才能逐步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在完善社会医疗保险的同时,国家也要重视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增加卫生部门与监管部门的协作,降低医疗道德事故的发生,有效地提升我国医疗资源的使用率,如此才能实现社会医疗制度最初的目的,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看病难的情况。

参考文献

[1]许海茹: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对医疗服务影响的效果评价[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5,5(7).

[2]潘杰、雷晓燕、刘国恩:医疗保险促进健康吗?──基于中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证分析[J].经济研究,2013,4(12).

[3]毛阿燕:近二十年我国社会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对患者的实际影响:患者就诊实际报销比例研究[J].中国卫生经济,2012,10(24).

篇(4)

二、转变观念,科学规划

一是科学制定规划。应结合当前县域经济和农村经济实际,科学制定金融发展规划,并抓好实施;二是树立不进则退、发展慢了也是倒退的责任意识,健全激励机制,发挥一切积极因素,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政策早分析、早争取,积极投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去;三是创新防范风险与经济发展思路,树立在支持中发展,在发展中防范风险,努力实现“双赢”的工作目标。

三、优化金融环境,深入创建农村信用工程

一是完善以政府主导、央行推动、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金融生态建设协作机制,及时解决区域金融生态建设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二是全力打造三个“信用平台”、加大A级信用企业的培植力度,为拓展业务发展黄金客户;继续深化“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评审活动,增强全民诚信意识;积极开展创建信用工程和个人非银行信息采集工作;三是建立健全正向激励和惩戒约束机制,加大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健全保障机制,构筑农业风险防范屏障

一是建立农业风险补偿基金。建议由政府财政补贴、龙头企业或公司出资共建农业信贷补偿基金,以此补偿农民遭灾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二是奖补激励政策。可采取扶贫贴息贷款管理模式,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作为“奖补资金”,用于贫困户贷款的利息补贴、亏损补贴或者奖励;同时对于支农贷款实行基准利率,效益不佳形成的风险损失,国家在政策上应予以倾斜;三是加快农业保险制度建设,把农业保险建设纳入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组建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引导和鼓励农户自愿投保,可实行政府给农户实行保费补贴的办法,以减轻农民负担和增强抗风险能力。

五、突出扶持重点,引导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金融部门在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上要与扶贫资金、财政资金结合起来配合使用。要突出支持重点?押加大规模农业、特色产业、基础设施、订单农业的投入力度,引导农村农业结构调整,进而带动农村庭院经济向规模农业发展、小作坊向现代企业发展、农副产品从低质普通向优质品牌深加工发展、自产自销向订单农业发展。

六、发挥商业银行的金融支持作用

篇(5)

[中图分类号]F323.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6)08―0029-04

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为农民工提供一系列基本生活保障,使农民工在年老、疾病、失业、灾害、及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据多份调查结果显示,中国农民工在失业、工伤、医疗、生育、养老、工资、住房等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着与城市居民就业人员诸多的不平等,他们的就业、生活在激烈市场竞争的环境中,随时可能落人“无工作、无收入、无保障”的“三无”境地。

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已经到了必须引起高度关注并需要采取有效行动的时候了,现阶段的必要投入必定赢得以后长久的综合效益。但目前,仍然存在各种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障碍因素,这些障碍因素有群体自身的,也有群体外部的;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有现实存在的,也有历史遗留的,充分认识分析这些障碍因素有利于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最终建立。

一、建立中国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障碍分析

1.户籍制度的歧视。中国户籍制度虽然得到很大的“解放”,但“名亡实存”的户籍行政管理对农民工进城后在教育、就业等方面的一系列限制,使得他们难以融入就业城市原有的社会经济组织内。首先,户籍制度的存在使得绝大多数农村劳动力和他们的家属不能得到城市永久居住的法律认可,他们的迁移预期只能是暂时性的或流动的。其次,现有的就业政策、保障体制和社会服务供给方面对外地人的歧视性对待,也根源于户籍制度。现有的待遇区别也是根据是否具有本地户口而被识别的,现有的歧视性政策也是依据不同的户口登记地而针对不同人群实施的。第三,虽然城市偏向政策许多方面都已经或正在进行改革,但只要户籍制度存在,就存在着政策反复的可能性。

2.城市劳动力市场的二元化。随着各种制度和政策的松动,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向城市转移,在某种程度上打破了原有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但同时,城市劳动力市场上的二元分割却形成了。两方面的因素导致了这种二元分割的出现:一方面是非国有经济部门的迅速扩大,导致了资源的重新配置,而这些部门的劳动力资源主要来自于进城的农村劳动力,同时非国有经济部门也是农民工存在于城市的主要土壤;另一方面,在农村劳动力与城市劳动力同时并存于城市的情况下,城市劳动力具有农村劳动力不可比拟的许多优越条件,如户籍、受教育程度等。于是在就业的选择上,城市劳动力主要存在于条件较好的国有经济等部门,而这些部门具有较好的社会保障条件,而农民工的就业主要存在于一个较低的水平上,劳动关系大部分建立在临时性就业、家属或个人和社会关系上,而不是基于有正式保障的合同安排。

3.资金障碍。资金问题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建设的核心问题。中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许多不够完善的地方大多是由于社会保障资金不到位所致,如社会保障统筹层次低、覆盖面不完整等。近几年新出现的一些因素更加剧了这个矛盾。(1)随着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日益走向攻坚阶段,下岗职工也日益增多。这些下岗职工与原单位脱离关系,进入就业中心,归入一般社会失业人口,让部分隐性失业显性化。这样失业人口会以更大比率增加,中国的失业保障基金可能会出现收支赤字。(2)目前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正从“国家一单位”保障制向“国家―社会”保障制转变,以往数十年来中老年职工养老金积累的空白迅速转化为巨额的历史欠账。社会保障体系转变前参加社保的这部分人占到目前已经领取社会保障金人数的70%~80%,但当年他们并未交纳社会保障中个人应交纳的那部分钱,就必然形成一个恶性循环:上一代人用现代人交的钱,现代人将来用下一代人交的钱来维持社会保障的延续。那么唯一的问题在于:钱从哪里来?(3)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和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底部老龄化与顶部老龄化同时“夹击”,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发展很快,形势严峻。老年人口的赡养系数不断提高,老年保障金等提取比例也将随之快速增加。(4)社会化管理及运行系统的建设需要相当的资金投入,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费用、技术设备等,均需要政府投入或从社会保险基金中提取。

4.观念上的误区。目前社会上对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认识存在以下几种误区,这些误区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1)政府承担城镇居民特别是下岗职工社会保障的负担已经是异常沉重了,因而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已无力承担。这种观点忽略了中国政府是全民政府而不是“市民”政府。(2)农民工虽然从事工人职业,但他们仍是农民,还有土地,如果他们在城市里无法生活,还可以回农村去。这种观点忽略了农村土地的生活保障功能也在随着农村人口的增多、种地成本的不断上升、农产品的价格逐渐下降而逐渐削弱的现状。(3)中国政府以往并未承诺过解决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农民工仍然是农民身份,因而同样可以不考虑。这种观点忽略了社会保障制度的确立在本质上并非是政府承担已有的承诺,而是在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确保每一个国民均能够免除生存危机的必要举措。

5.立法工作滞后。中国虽然在1999年颁布了两个社会保障方面的单行条例即《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但作为社会保障法的核心部分《社会保险法》尚未出台,其余部分如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等,则几乎处于立法的空白地带。

从现行的社会保障的各种行政法规、规章的适用范围来看,中国社会保障的涉及范围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主要适用于城镇,不适用于农村;二是主要适用于城镇公有制的机关、团队和企业,而不适用于非公有制的企业。从这两个特点来看,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把“农民工”排除在这一范围之外的。

二、构建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

根据目前中国经济发展的特点以及农民工的就业现状,笔者认为,建立现行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思路是:先将农民工分为两类,一类是在当地居住年限较长,市民化程度较高、流动性较低的农民工。另一类是,流动性较广、市民化程度较低的农民工。然后分项建立起适合农民工特点的、易于未来衔接的社会保障项目,配合其他相关规章制度,如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农民工真正拥有他们可以依赖的社会保障。待未来各项条件成熟后,再与城市、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合并,形成中国一元化的社会

保障体系。

1.建立覆盖所有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农民工所从事的多为4D(脏、累、重、险)工作,工作条件比较恶劣,随时要面临发生各种事故的危险。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不仅可以保证一旦出现职业伤害事故农民工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而且,由于建立起了针对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机制,用工单位将会更加注重用工过程中的安全保护措施,其结果将有可能大大减少农民工的职业伤害事故。这一制度应该覆盖所有农民工,并由政府强制执行。具体做法可以借鉴目前城市职工工伤保险的办法,参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的规定,实行社会统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

2.建立面向农民工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的社会救助制度。考虑到中国目前实际情况,将农民工全部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不现实。应对农民工的分类,对于那些年纪较大、已近市民化的农民工,应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对于年纪较轻、流动性较强的农民工,对他们的社会救助不应是单纯的经济救助,而应是提供劳动机会。政府应为他们建立一种特殊的最低生活保障体制,即“公共劳动”形式的最低生活保障体制,以使那些失业的、身上一点钱没有的外来民工能够通过“公共劳动”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

3.建立针对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制度。为了在更大范围内分散农民工的风险,应该建立针对农民工的大病医疗费用部分社会统筹的机制。对于已近市民化的农民工,应该实行与城市职工相同的即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对于市民化程度较低的农民工,由于其流动性大、没有单位难以统一管理等,可实行目前北京的做法,即农民工不建立个人账户,不计缴费年限,缴费当期享受相关待遇。用人单位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按2%的比例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中1.8%划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0.2%划入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凡参加大病统筹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均可持大病医疗卡到指定医院接受治疗。

4.完善农民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当前已经出现的许多地方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理论发展的基础上,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投保相结合、基金积累模式和现收现付模式相结合的“混合性”制度是可行的。对于已近市民化的农民工,应实行与城市职工相同的即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并应确保其个人账户能在全国范围内转移。对于市民化程度较低的农民工,则可设计一种过渡性的方案,比如制定一定范围内不同档次的缴费率供农民工自愿选择,同时规定凡雇佣农民工的企业必须根据农民工所选择的缴费率而缴纳相应档次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5.妥善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险的异地转移问题。农民工流动性大,具有回乡务农的可能性。如果社会保险不能向农村转移,那么农民工只得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就业地时,用一次性领取的方式来享受其社会保险待遇。这实际上起不到社会保险的作用。因而,“一次性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做法应当由社会保险转移所取代。

农民工社会保险的转移有同一统筹地区内转移、不同统筹地区间转移和城乡转移等情形。用农民工社会保险转移取代目前的“一次性领取”,应当按不同险种分步实施。鉴于农民工流动性强和回乡务农可能性大的特点、以及不同地区社会保险标准存在差异的情形,统筹基金部分转移难度大,在现阶段可考虑采用完全积累式,除了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外,用人单位缴费大部分或全部也记入个人账户,待条件成熟后,再按与城镇劳动者相同比例记入统筹账户。农民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回到农村,由于年老、残疾等原因不再可能进城务工时,可以将其社会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到其农村住所地的县级或乡镇级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篇(6)

某日,6名漂亮女生身穿惹眼的圣诞裙装,挂着“80后企业少掌门人寻找清纯美丽校花”彩带,在暨南大学饭堂门口派发同名宣传单张,引得来往学子纷纷侧目。一时间,富二代校园高调“采花”的新闻,飞上当地各大报章。

广东省教育厅一正厅级巡视员直斥此举“很无聊”,他呼吁社会加强正面引导,避免对学生的婚姻观产生不良影响;华南农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校长纷纷高呼:坚决反对富豪进校园搞征婚,并奉劝女大学生不要报名应征。

而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常务副院长、中国传播学会常务理事董天策认为不必大惊小怪:“富豪到高校征婚又不是第一次,这事在开放型社会很正常,而女大学生压力巨大,想嫁个有钱人咋了?!我们的教育需要面对现实。”有些女生也表现出一派坦然,应征者称:“有钱人,谁不喜欢!别人怎么想是他们的事,我愿意去报名,也算是对征婚者的支持。”

也不乏持中立态度者。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一老师指出,征婚无可厚非,很多年轻人选择这种方式,但要看应征的出发点,不能拿金钱当诱饵。

不管外界唇枪舌战如何激烈,从结果来看,“富二代高校征校花”的策划无疑是成功的。从商业效果来说,客户找到了女朋友,已经在拍拖了,得到了想要的结果,很愿意为此支付征校花的成本;策划者拿到了不菲的预付费现金,赚得盆满钵满。从早些年的“女企业家为儿子招聘代爸爸”、“金领丽人找奥运新郎”、“广深企业家组团重庆相亲”,到现在的“富二代高校征校花”,她都以婚恋新闻引起全国范围的轰动。依靠这些策划,她从广州高尚商业地段的东风东路,搬到天河南二路,直到如今搬到广州最高也是最顶级的写字楼中信广场边上的耀中华庭,正是她一步步社会心态底线的成功证明。

从社会影响来看,意义更大。因为,越多人的反对,说明越是切中了很多人的心病,触及到了社会的底线。80年代,穿个高跟鞋都不得了,被斥为生活堕落腐化,胆敢去参加舞会的,都会被人另眼相看。总有人喝头啖汤,之后会有更多人模仿、跟进,社会的尺度是一点点放开的。此事之后不久,先有号称“非北大清华硕士不嫁”的罗玉凤,再有天涯“富二代”号称要拍30万征婚跟进。

也许,若干年后看回来,就象今天看过去的高跟鞋、跳舞一样呢?对社会心态的把握,也是如此,这就是一个进化过程。

社会的容忍度

“富二代高校征校花”这个简单的商业策划成功之处在于:策划引起了社会的争议,更成为一起社会性事件。

该策划推出后不到一个月,“高校征校花”在MSN首页出现了两三次,甚至出现在焦点页面。有媒体冠以“富二代高校采花”,有媒体称之为“私企少东家校园选妃”,甚至有教育厅领导闻之拍案而起。另外很多受访者认为他们(富二代)没家教,就知道花钱,这次高校征校花,也就是一种炫富的表现。但实际上,高校派单张顶多算个采花预告,连采花未遂都谈不上。按某些人的逻辑,那么李云龙就是革命英雄医院采花,要是放在今天也是爆炒猛料啊。

商业策划,能引起社会争议,从某种程度来说,就是一种成功——你推出一个观点,让商业策划更吸引人,让商业策划变得性感,是营销的基本话题之一。一般来说,有争议的话题,往往传播的速度更快。

如果一个商业策划,能够一点点地社会的容忍度,只要拿捏好尺度的问题,与社会心态共舞,其传播的效果就比较良好。

同样的富人征婚,不同的操作,社会反应是不一样的。“女企业家征代爸爸”的事件策划,找到了一个相对容易被社会接受的理由——为孩子征代爸爸,社会舆论可以接受,尽管本质还是为富人征婚。

但是“富二代高校征校花”明显挑战了人们的底线。首先,富二代就没有得到很好的社会宽容度,在仇富心态下,社会对富二代没有什么好感,尤其是在飙车等事件之后;其次,“征校花”这种定调更挑战很多人的心理底线,毕竟没有多少人有这样的奢侈,能去选择;最后,地点选择在高校校内,会将前两者的不满集中引爆,终令事件成为众矢之的。

其实事件本身很普通,只是定调和说法不同而已。如果你问想做富二代他妈有错吗?我想起码一半的人会支持。尤其是再往前关于白毛女愿嫁黄世仁的争论,就己经是一半对一半了。

显然,对某些事,可以做却不能张扬,而某些事,可以张扬但大家都不愿去做。这也可以理解为什么张家界说要把“南天一柱”改名,会引起那么多的反对之声,虽然很多人此前也并不记得“南天一柱”;而孔子让阿凡达让路,却同样激起了普遍的反感——单纯从事件来看,你不知道叶公好的是真龙,还是假龙?

策划的调性

“高校征校花”事件,从挑战社会底线的角度来说,无疑是非常有力的,吸引了大量的媒体主动关注,如果再发几炮,相信事件还会更加激烈和火爆。

篇(7)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06(2010)09-0020-07

1 关于游憩与社会公民权关系的论辩

游憩之所以被纳入公共供给领域,成为国家社会政策的一部分,与其内涵的价值倾向和意识形态直接关联。公共游憩供给最初进入社会政策范畴的立足点是基于对“公民游憩权”的认肯。围绕“公民游憩权”,出现了以其为公共游憩供给的根本价值依据和逻辑出发点,认为应当保证公民基本游憩权利,将公共游憩供给的不断增长视为对公民权发展演化过程的一种响应的福利主义游憩观,和对福利主义游憩观进行批判,更加推崇响应多样化游憩需求的市场化游憩供给的新自由主义游憩观。

1.1 福利主义游憩观

福利主义游憩观的核心思想是:休闲游憩应当是社会公民权的一部分,国家应保障公民的基本游憩权。二战后,福利国家扩展了公共物品和服务的范围,公民权多样化,“社会政策”也更加泛化。根据马歇尔对社会公民权的诠释――“确保公民享有全部社会遗产和过上达到社会普遍标准的文明生活的权利”,公民享有游憩与休闲的基本权利不仅是工业化社会中人们疏解压力、恢复精神的基本要求,也是对遗产资源全民共享的权属界定。社会公民权的内容没有一成不变的标准,有人提出应当把游憩权利划入社会公民权的范畴。1975年,英国的《运动与游憩》白皮书将游憩供给视为“社会福利整体结构中的一部分”。克拉克(Clarke)把游憩基本权利看成是“休闲发展中的福利价值的共同信仰”;亨利(Henry)则进一步提出“作为公民权的一部分、处于福利权金字塔中顶端的休闲、文化和乡村游憩”,休闲供给被视为新型公民权构建过程中公共政策的主要工具。尽管从公民权视角论证公共游憩供给的理性1950年代已经出现,但直到1992年,克拉克才正式提出“普遍休闲权”一词。

由于福利主义游憩研究者对“公民权”的不懈探索,有学者将福利主义的休闲研究称为“公民权范式”,这种范式并不侧重分析休闲体验的本质,而是关注集体主义视角下的不平等问题,认为“无论主导意识形态是什么,国家都有责任去满足社会的基本休闲需求”。有学者以公共服务供给对底线公平的保障力为依据说明公共游憩供给的必要性,认为公权部门应当通过提供游憩机会来提高公民生活质量,否则某些弱势群体就无法享受到这些游憩机会。从这个视角看,公共游憩追求的不是个人消费、个人表现和自我实现,而是公民在游憩与休闲行为的底线公平,是对公民在休闲游憩上集体权利的强调,是对公民游憩权的确认。

也有学者从户外游憩供给的优效品定位上为公共游憩供给寻找理论依据,认为户外游憩应当是“即便社会成员不想要也应当提供的物品”,其供给并非是基于政府对“人们需要什么”的判断,而是基于“什么对人们有利”的判断。这种观点强调政府干预的作用,认为个人无法准确判断公共物品的相关问题,而政府可以代表社会需求,通过调整公民个体行为与思想偏差实现福利最大化。

依据福利主义游憩观,公共游憩供给的价值不仅仅局限于满足全民的游憩需求,它在维持地方安定团结和社会稳定上亦具重要意义,应当是社会政策的重要组分。福利主义游憩观对西方国家休闲环境的营造曾发挥了巨大作用,多数国家以法律形式保障了公民游憩的时间供给,城市公园、国家公园在世界各地的空间蔓延,很大程度上也是受福利主义游憩观的影响。

1.2 新自由主义游憩观

20世纪经济危机后,新自由主义成为控制社会的主导理念,加之去中心化导致的政府总体承诺力下降和支付危机,要通过公共游憩供给来满足日益多样化的游憩需求已不切实际。因而,20世纪70年代以来新自由主义者开始主导休闲游憩界的主流价值取向…,赞成市场供给相对于政府直接供给的优越性,主张公民消费权对公民游憩权的替代,认为在公共游憩供给上的市场介入提高了供给效率和使用者的体验水平,而且社会福利服务过程中引入消费者概念既可以提高公民权的选择范围,也可进一步确保服务质量。

新自由主义游憩观是建立在对福利主义游憩观的质疑基础上的,并首先体现在对公共游憩供给实现“公民权”可行性的质疑。他们认为,福利主义游憩学者对“公民游憩权所对应的义务”的含糊解释导致了公共游憩的无限制扩大,造成公共财政支付危机。虽然也有福利主义游憩学者反驳到,公民的游憩参与和对公共游憩的纳税行为本身就是履行了与公民游憩权所对应的义务,但这并没说服新自由主义游憩学者,他们反而认为“现代公民权体系也包括公民的选择权”。

另一方面,公共游憩自产生之初就不得不面临对基于底线公平的游憩公民权的质疑。以城市公园为例,早在19世纪中叶,英、德等国的城市政府出于“安全”和“管理”等因素的考虑,采取各种手段限制社会底层百姓的进入。进入20世纪,公共游憩供给逐步面向全员开放,但公共游憩设施的使用群体仍然十分有限。英国国家审计署1989年在一份报告中指出,“……从再分配视角看,全国利出现不利影响,许多穷人在为富人业余时间的消费纳税”。公共游憩场所对有闲阶层和边缘群体均丧失了吸引力,前者是公共游憩供给无法满足其多样化的需求;后者是社会分割造成心理压力以及闲暇时间有限,甚至公共游憩空间之于他们的价值更多在于“谋生”,故从“机会均等”这一衡量公民权的指标看,游憩公共供给是非常低效的。

对于“公共游憩服务属于优效品范畴”这一论点,新自由主义游憩学者也有一些反面观点。考特(coalter)曾指出,尽管英国自19世纪开始就将公共户外游憩供给视为“优效品”,公共游憩的供给与需求被专家和官僚确定为技术问题,供需关系被福利主义的价值取向异化,许多休闲游憩研究并不关注体验和快乐的本质,反而是和管理主义的意识形态、过度的“父爱主义”削弱了休闲服务的自由性和参与性的潜质。也就是说,福利主义游憩观所尝试的人为建构,并非建立在彻底理性的基础上,它被专业人士所“设计”的痕迹随处可见,而且高强度的公共供给催生了“保姆国家”,享受者们为自己的消费与福利付出责任的意愿和能力也下降了。

1.3 福利主义与新自由主义游憩观的评述

福利主义和新自由主义是近代以来休闲研究的 两大主导价值取向,前者通过“公民权”范式认肯公共游憩供给的理性,后者则受后现代自由化思潮的影响,更加关注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试图为公共游憩供给的市场介入寻找依据。从时序上看,新自由主义游憩观看似是对福利主义游憩观的发展和修正,因为福利主义游憩观所引导的社会政策的确进一步增加了“保姆国家”的财政负担,也在公民权实现上存在不尽如人意之处,但是,无论福利主义游憩观存在什么缺陷,从意识形态和价值观上看,它对维持社会稳定、推进地方健康都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它的政治意义从未被否定。

在新自由主义的视野下,公共游憩设施的使用者逐渐向“消费者”转变,从被动地享受单一的游憩服务,转向面向多种选择的积极享受,出现了“福利主义的妥协”的局面。这种观点使得西方的公共游憩政策从以社会服务伦理为核心的、以普遍性为原则的“底线思维”向以选择性为原则①的“选择性思维”转移,亦即科文(Cowen)所言的“选择性或目标性社会政策的出现”。

但是,新自由主义游憩观至今仍无法一枝独秀、独占鳌头的原因是它自身也存在许多缺陷:首先,它低估了公共游憩对于社会建构的重要性,开放的公共游憩空间对于社会各阶层的接触与磨合、社区认同感的构建极为重要,过多强调多样化游憩需求的满足会导致公共开放空间的衰落,而公共游憩空间的市场化运作会使部分公民无权进入,从而激发社会矛盾,其后果无法用单纯的经济指标来衡量;其次,即便是主张采用混合游憩供给模式的保守的新自由主义游憩学派,也无法划定公共供给与市场供给的分野;再次,市场的游憩供给自身也存在问题,高度的商业化使公民游憩行为日益成为一种纯粹的消费活动,出现标准化的趋势,游憩活动逐渐丧失自由性和创造性的本质特征;另外,新自由主义游憩观强调游憩需求多样化及其供给响应,其实隐含着数量庞大的下层阶级的基本需求被边缘化的基本认定,因为游憩活动在工人阶级、中产阶级和精英阶层中有很明显的社会阶层分布界限。就目前而言,越来越多的学者进入福利主义游憩观的阵营之中,但新自由主义游憩观在实践中仍旧盛行。

2 中央政府与城市政府的公共游憩空间供给:国家公园与城市公园

2.1 公共游憩时空供给的社会政策演进

西方国家公共游憩政策是伴随着“公民权”思想体系的发展而出台的,最初对游憩资源推行公共供给时,一般坚持的是普遍性原则,认为全社会公民应当享有平等的游憩机会,并集中体现在时空两个维度的供给。

一是公民游憩时间供给。“公众利益”保障的重要性逐渐为各国所认识以及工业革命以来人们对“空闲时间”的积极索求,“公民休息权利”出现于各国宪法中,二战后又得到了《世界人权宣言》(1948年)、《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66年)以及《马尼拉宣言》(1982年)等国际公约的支持。演变至今,“休息与休闲时间”已是多数国家宪法层面给予保障的公民社会权之一,差别在于法定休憩时间的划分不同。

二是公共游憩空间供给。游憩空间有些分布在城市和乡村聚落,也有些分布在人烟稀少的原野区。在城市地区,公园、广场、滨水区、步行街区等为市民供给公共开敞游憩空间,这里将之统称为城市公园,而乡村和原野地区则以国家公园为主要供给形式。城市公共游憩空间很大程度上是“市民解放运动的产物”。1833年,英国议会出台法案允许建设城市公园及相关公共基础设施,19世纪下半叶,北美和欧洲国家掀起了一场“城市公园运动”,很多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了公共开敞空间供给的合法性。另一方面,乡村和原野区的公共游憩供给也受到公共政策的关注。在英国,受精英浪漫主义的影响,1840年出台《维多利亚皇家》提出在乡村、荒野、山地构建公共开放空间,提供普遍施予的游憩服务,然而在历经数千年开发的英国整合乡村土地进行公共游憩供给是十分困难的。相对而言,地大物博、人烟稀少的美国1872年通过法案成立黄石国家公园,始建向全民提供环境保护和游憩体验的公共自然游憩场所――国家公园,其他新大陆和欧陆国家也纷纷仿效,以保障公民在原野地的游憩福利。

二战后,受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公民游憩消费多样化,可行的公共游憩供给无法停留在普遍性供给的层面,出现了所谓的“游憩休闲混合经济”,游憩与休闲领域成为市场供给与公共供给同时作为的空间,公共游憩缩小至对弱势群体的选择性供给。为保障公民的基本游憩权,许多国家的公共游憩形成了由城市政府担负城市公园公共游憩供给、由中央政府担负国家公园公共游憩供给的供给格局。

2.2 国家公园:中央政府公共游憩供给的作用场

国家公园是现代文明进程中人类经过自我反思而提出的一种发展理念。根据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定义,“国家公园是为人类福祉与享受而划定的,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行使管理权阻止或取缔一切可能的破坏行为,到此观光需以游憩、教育和文化陶冶为目的并得到批准的,具有国家意义的公众自然遗产公园”。从国家公园的命名设置、维持与维护、管理与监督等环节上看,中央政府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核心作用,它的存在具有鲜明的福利主义倾向。

国家公园最早出现于美国而非文明发达的欧陆,与人们对“荒野理想”的认知有直接关系。美国主流社会认识到国家公园在彰显“风景民族主义”、催生认知共同体的文化建构上的积极作用,并赋予了国家公园民族主义、福利主义、环保主义等多重价值意涵,这一理念很快被缺少文明积淀的新大陆国家所接受,1900年前几乎所有的国家公园都是在美英联邦内出现的。

篇(8)

为了将老东北工业基地上资金流动进行输出式的振兴,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将东北城市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的投资得到了相应的增加,PPP模式的运行让老东北工业基地的基础设施建筑资金问题得到了较好的处理,与此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将在社会上处于游离状态的资本进行了具有盈利状态上的转换。

1 地方政府城建资金筹措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成为关键一环,由此产生出大量的资金需求。但是,可用于基础设施的地方政府年度可支配财政收入极其有限。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主要组成包括:中央地方债、上级财政借款、信托、政策性银行贷款、其他借款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其中,中央债券、上级借款等方式筹措资金大约占地方政府债务的50%,而通过融资平台筹措资金形成的地方政府债务大约也占到50%。

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改革,创造了大量社会财富、集聚了大量的社会资本。由于实业投资方面的市场准入障碍,社会投资转化为实业投资的比重较小,其创富能力也难以乐观。所以,大部分社会资本只能进入房地产、地下钱庄、古玩等热钱领域,成为经济发展的不稳定因素。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式(PPP模式)可以很好的利用社会资本来满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同时也为社会资本找到稳定的投资渠道。2014年国家出台《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文件,明确提出“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同时提出了具体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

2 当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存在的问题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东北老地区政府就开始了尝试在城市供水、节水、供气、公共交通、排水、污水处理、道路、桥梁、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和城市绿化等公用事业当中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并在2003年前后在全国掀起了公私合作的浪潮。随着PPP模式的推广,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

2.1 政府在PPP项目中占主导地位。目前,在我国的东北老工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由于公共产品的特殊性使得社会资本难以进入,政府在整个项目中同时身兼投资者、运营者和监督者三重身份,很容易在具体工作中产生混淆。政府的职能混淆为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带来很多不利。

2.2 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低效和寻租问题。由于政府自身的运行以及向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存在交易成本,且政府系统缺乏明确的绩效评估体系,因此在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常会出现“政府失灵”的现象,公共产品在政府作为投资主体时也难免存在特殊利益集团的“寻租”现象。

2.3 PPP模式是一个完整的融资模式,专业性较强。PPP模式的组织形式非常复杂,同时还要经过较长的项目筛选、评估过程和漫长的合同谈判过程,它还要做到利益和风险的合理分担,事后的有效监督。它广泛采用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方式,进行结构融资,这都需要比较复杂的法律、金融和财务等方面的知识。

3 推行PPP模式几点建议

为了让PPP经济运行模式的作用可以在老东北工业基地得到更好的发挥,应该将试验点的规模与数量进行不断的扩充。并且应用PPP项目模式的领域也应该得到相应的扩展,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将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基础设施资金不足的问题得到解决,在解决这个问题的过程中还可以将社会资本上投资渠道不通畅的问题进行解决,但是在实际的实施的过程中应该根据东北地区的基础状况对PPP模式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为了让老东北工业基地上的基础设施资金可以得到有效的管理,应注意以下几点操作:

3.1 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协调推进机制

想要将东北工业基地政府与社会资本上的合作可以得到相应的推动,就应该依据当地实际的基础情况对PPP项目模式进行有效的形式处理,一般情况下政府会选择“联审制”。联审制的主要内容是由政府对发改与城建等部门上的PPP小组进行成立,并且由政府对这些部门上的项目工作进行审查,在审查工作实行的过程中定期对各个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性的会议召开。为了让各个部门之间的配合可以得到更实质性的成果,东北工业基地的政府还可以在这个过程中建立相应的咨询中介机构,这些机构的总负责人由相应的专家组成,在开展联审会议时,项目上的阶段方案会由相关的专家与部门上的管理者进行最后的确定。“联审制”的建立,可以让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更加的通顺,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将ppp项目的开展起到了推动的作用。

3.2 建立项目全程公开、公示制度

如果在项目开展的过程中可以将项目的实行的过程进行全面的公开,这样的做法有利于我国东北老工业基地上的建设过程得到充分的展示,展示上的环节有利于实现公共资源上的共享,可以让多个工业基地对这个项目模式上的建设成果进行模仿,当然在模仿的过程中也要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度上的改动。如果在项目开展的过程中,遇见建设条件已经基本成熟的合作项目,可以让其全部进入到公共资源上的交易平台中,此时需要将项目进行透明性的公开,不仅利于其他地区的借鉴,也是为了让后续的阶段性招标做好准备。为了减少项目中的“谋私”现象,应该将项目建设工程从开始建设到竣工结业涉及得所有环节都进行公开的处理,这样的做法有利于PPP项目可以得到社会广泛的监督。

结束语

为了让东北老工业基地上的经济可以得到二次发展,让社会上资本再次得到有良好保障的运转,应积极将PPP项目模式进行细节上的完善,在资金的管理与运行的过程中东北的地区的政府也应发挥其基本的职能,保证PPP项目可以稳定的运行,并不断的在探索中积累经验。

参考文献

[1]⒘⒎.PPP的作用、问题及风险防范[J].宏观经济管理,2015(05).

篇(9)

1、社会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标准不统一

虽然我国正处在逐步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阶段,各地也纷纷出台了相关政策,但基于地区之间的差异性从而导致了每个地区的社会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及待遇不统一,致使城市务工人员或者城郊结合的居民出现重复参保或有选择地参保等现象出现。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的距离正在逐渐缩小,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远远低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使得许多外来务工人员纷纷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稳定运行是非常不利的。

2、门诊费用增长过快

有数据表明,2000年县级医院门诊费用相对于1990年增长了6.81%,2005年增长至10.43%,到了2010年县级医院门诊费用则上涨到15.03%,且2011年国务院的一项调查显示,城市居民医保门诊报销费用不足1/3。由此可见,我国门诊费用增长过快,但居民医疗保险却不能得到合理的报销。虽然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中有关于报销大病费用的相关政策,但关于门诊的医疗保障服务还是不够完善。

3、社会医疗保险统筹资金收支运行不平衡

随着社会老龄化人口的不断增加,我国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费用增长速度也明显加快,这都是造成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统筹资金收支运行不平衡的重要原因。我国对社会医疗保险政策不断进行改革与推进,使得医疗保险的补偿水平逐年提高,极大地降低了居民医疗负担的风险。在社会医疗保险保障制度不断提高、医疗费用却逐渐上涨的情况下,社会医疗保险统筹资金的平衡运行也因此埋下极大的隐患。

二、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对医疗服务的影响效果

1、门诊统筹对医疗服务的影响

(1)研究门诊统筹制度对医疗服务影响的方法。为了更好地了解社会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影响效果,本次研究选用了“门诊+住院补偿”医疗模式与“个人账户+住院补偿”医疗模式进行对比。参加两组医疗模式的实验者年龄均在32―49岁,文化背景、月收入均无显著差异。其中参加“个人账户+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实验者在身体健康方面与“门诊+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实验者存在高于1%的差异;在生活习惯方面“个人账户+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实验者与“门诊+住院补偿”医疗模式实验者存在高于1%的差异。研究实验进行两周,两周后对比两组医疗模式的门诊就诊率、住院率、自我医疗率与未就诊率。

(2)门诊统筹对医疗服务影响的研究结果。研究实验结果表明:“门诊+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门诊就诊率下降了16.13%,自我医疗率增加了13.11%;“个人账户+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门诊就诊率增长了12.19%。

(3)关于门诊统筹对医疗服务影响的讨论。从研究结果可以分析得出,门诊统筹制度明显降低了居民的门诊就诊率,家庭人均收入升高,其门诊就诊率也会得到相应的升高。自我健康评价差的居民,其门诊就诊率就越高。患有慢性疾病实验者的门诊就诊率低于没有患病的实验者的门诊就诊率。门诊统筹制度实施两周之后,自我医疗率明显上升,并随着家庭收入额增加而降低。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门诊统筹制度有效地提高了社区门诊医院的资源配置效率,提升了慢性疾病患者去医院的就诊率;有效降低了居民的自我治疗率,增加了患者用药的安全性。门诊统筹制度的制定有效降低了居民的疾病负担,实现了让每位居民都享受到了最基本的医疗服务。

2、大病医保政策对医疗服务的影响

(1)研究大病医保政策对医疗服务影响的方法。随机选取某市城镇医疗保险数据库2009―2012年10%的样本进行研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就诊日期、疾病诊断、住院总费用、统筹支付、大病医保支付、自费支付。因大病医保从2011年实施了自费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得到提高,故而将2009―2010年前的调查样本作为一组,2011年―2012年的调查样本作为一组。

(2)门诊统筹对医疗服务影响的研究结果。研究实验结果表明: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实施后,患者个人自费支付的费用下降了19.83%,个人支付费用在住院总费用的占比下降了2.82%,灾难性医疗支付费用降低了41.23%。

(3)关于大病医保政策对医疗服务影响的讨论。从研究结果可以分析得出,大病医保政策明显地降低了患者住院的自费支付,其主要原因是:大病医保中增加自费补充医疗保险,从而使得大病补充报销可以高达50%,降低了患者的自费费用,实现了患者“看得起病”的目标。但随着医疗费用的不断增加,大病医保又降低了患者自费支付,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监管,尽量避免医疗道德事故的发生。大病医保政策实施后,退休人员的自费费用与灾难性医疗支付的比例增加了,离退休人员自费费用与灾难性医疗支付比例也有明显上升。其主要原因是因为大病医保自费补充的政策会引导退休人员或离退休人员进行一些不必要的医疗服务,导致医疗道德事故的发生。世界银行发展部门专家Adam Wagstaff曾研究我国西部新农合医疗实施的效果,发现“按服务付费”与“大病统筹”等制度有助于增长主张患者过度治疗的现象发生。因为大病医保政策中的多种支付方式,促使一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的管理机制,以提高大病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大病医保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不少医院不得不改进自身的医疗技术以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从而降低整体的住院费用。大病医保政策不仅保证了医疗质量、促进了医院的自我发展,也有效地提升了大病医保资金的使用率。

3、总额预付制下的结算办法对医疗服务的影响

(1)研究总额预付制下的结算办法对医疗服务影响的方法。分析某市住院总人次前80%的医疗结构,用不同的方式对患者的次均住院总费用、次均自费支付进行结算,随后比较自费支付费用比例的变化。

(2)总额支付制下的结算办法对医疗服务影响的研究结果。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的结算方法下,次均住院费用与使用医保支付费用增加明显,但总额费用控制效果比较好的普遍是三级医院。针对一些特殊疾病,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的结算方式下的次均住院总费用和使用医保支付费用的情况有所下降,但结果并不明显,二级医院的次均医保费用支付明显是高于三级医院的。从整体上看,使用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结算办法的患者住院自费支付比例下降了2.6%,三级医院自费支付比例下降了2.4%。

(3)关于总额支付制下的结算办法对医疗服务影响的讨论。精细化总额控制(即住院总额与次均住院总费用)、增幅管理结算办法有助于医疗结构提高对医疗费用的使用效率,减少患者住院的时间。通过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结算办法可以看出,二级医疗机构的次均医保支付费用明显高于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的挂床现象也明显高于三级医疗机构。主要原因为一些二级医疗结构的医疗水平明显提高后,导致了一些不必要住院的现象存在。对此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尤其是对二级医疗机构。推行对特殊病种实行精细化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的结算办法,提高对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随着我国医保制度的不断改革完善,相关部门应该探索出符合住院服务的支付方法,优化医疗机构的医疗资源,提升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

三、关于社会医疗保险政策的建议

1、推进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

我国当前并没有统一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从而造成我国城乡医疗体系不完善。无论是医疗资金的统筹管理还是医疗保险的待遇及相关管理制度,都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从而导致重复参保或有选择性参保的现象出现。要按照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新要求,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出统一的医疗保障体系,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医疗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基本制度、管理体制、政策标准、支付结算、信息系统、经办服务的有机统一,建立起符合实际、统筹城乡、惠民高效、公平可及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最大程度惠及参保居民。

2、推进门诊统筹制度的广泛实施

篇(10)

现发放的600份调查问卷进行调查,已收回544份,调查显示大多数一线城市的家长和学生通过媒体报道、学校宣导等获知此政策。一、二线城市的家长和学生对此政策的了解程度比其他城市的家长和学生深。在此政策颁布前,很多一、二线城市的家长们就为自己孩子小升初能取得优异的成绩做了很多准备,如各培训机构的英语班、作文班,艺术特长培训、体育锻炼培训等,据我们调查问卷资料显示:前三者的比率较高,分别占到33.33%、23.52%和38.1%;同时艺术教育正式纳入小升初的成绩调查问卷中不同的群体认为该政策实施的必要性也是不同的:62%的人认为该政策的实施是没有必要的。根据我们所得到的问卷数据来看,这种现象的出现主要原因:一是约43%的人不了解该政策具体的实施细则;二是现有的学校教育中已经存在艺术课业,对该政策的实施无疑是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

在调查的学生和家长对该政策的态度中,又有所不同。从数据中可以看出,家长作为奉献教育事业的主导力量有85.29%的人知道并研究该政策。对该政策具体细则相类似是关注度也相应的在一个百分比上,虽然家长在知晓程度和关注度上比学生多将近3倍,但在必要性上二者的百分比则相近。学生在课外时间所参加的培训课程是当下的普遍现象,所以学生将“艺术教育考试正式纳入小升初成绩”该政策的实施必要性赞同也是意料之中的。

纵观平均百分率,在该政策实施中,居于首位的不是该政策的实施构成内容,而是该政策所带来的益处。这也难怪,在这个充斥着诱惑的花花世界里,有太多太多吸引人的东西,作为新一代的我们,还未经历人生百态,世事沧桑,我们所拥有的阅历还不能够使我们在诱惑面前有张有弛,有时宁愿选择某件事情的益处,何尝不是一件好的事情。毕竟有效的益处能让一个人有动力来做事情,但世事万物都遵循着一条不变的道理,那就是过犹不及,该政策的实施的益处不应该占主导,有必要记住该政策实施中存在的意义是为了学生的全面发展,打造时代所需的综合型人才。

二、关于该政策实施过程中社会不同群体对其意见的调查

调查个体在400到500之间,其中88%的调查对象认为“艺术教育考试正式纳入小升初成绩”对学生的艺术素质是有帮助的,不仅是思维、想象、创造等能力的提升;以及改善学生的性格或人际关系等一系列环境的因素。接受艺术教育的时间段:76.47%的调查对象认为在幼儿园时期接受艺术教育;82.35的人群认为在小学阶段接受艺术教育;仅有26.47%、23.52%的人群认为在中学和大学接受艺术教育。

调查中可以看出大多数人还是倾向与在学生的幼儿园时期和小学时期接受艺术教育。这无疑与人类在幼儿时期和小学时期的认知方面才刚刚起步,理性意识还不是占主流,这时期的学生无论在想象力或其他思维能力上还处在萌芽时期,是最适合于学习艺术的。教育部实施该政策也是具有一定的心理知识的基础的。调查显示有一多半数以上家长不愿意透露发在艺术培训班上的费用,可以称这些被调查者已经在艺术培训所架构的虚拟社会建立了一个不简单的消费金额。总体上艺术教育的规范与实际生活中其他课程相类似,但也存在不同区域特色的艺术教育文化,虽然它们所占比例较少,但反映的问题仍不可被忽视。这个现象无疑与建立以提高艺术教育教学质量为导向的教学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艺术教育教学质量”是相呼应的。

三、关于该政策实施的附加价值的调查

课业负担过重强化社会不公的感受促进其他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以上图表数据表明,人群中大部分是赞成该政策的试行的,积极肯定该政策对于提高综合素质的作用。或可欣慰的是,这些调查结果意味着该政策的试行的的可信度有所提高,国家在推动文化建设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这不意味着可以放松警惕,毕竟试行该政策的过程会有一些问题的出现。另外,一些二三线城市,还不是太富有的城市居民对待该政策的态度还不是很成熟,只有11%的人相信,多数人持观望态度。可以说艺术教育的推行利相对来说是大于敝的,不仅是艺术素质的提高,还有的是经济、文化等大方向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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