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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冬季施工安全防控措施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一、高度重视当前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
第四季度是赶进度,冲刺年底目标的关键时期,个别企业在抓建设的同时,放松了安全监管工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建设工程施工事故频繁发生。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教育等建设工程主管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围绕全年工作目标,紧盯防控事故不放松,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镇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稳定。
二、立即组织开展建设施工专项安全大检查。
各有关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安全大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全面自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部门检查和政府督查,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并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整改,预防高处坠落、坍塌等多发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效果。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对所有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细致地大检查,对全镇建筑施工企业、重点现场和重要环节、重要部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要切实加大对高空作业专项检查,对在建工程安全网和安全带的配备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网质量和规范设置。要认真排查事故易发部位存在的漏洞,落实整治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2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措施
水管单位工程施工安全事故防控主体众多,既有建设、监理、施工、设计等工程建设各参建方,也有灌区工程施工沿线的行人、车辆等第三方。要预防预控好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应从源头上消除以下安全事故隐患。
2.1消除人的不安全因素
人的不安全因素往往是导致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内因,其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1)人的不安全意识。主要表现在:现场施工及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管理盲目自信,对安全事故抱有侥幸心理,对事故隐患视而不见或估计不足。施工中常常表现为:错误地认为施工安全管与不管一个样,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难以满足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的需要;使用不安全设备,不按安全防护要求操作,冒险进入无人安全监管的危险场所、区域进行作业等。如:施工作业中不做绝缘保护带电操作、排查潜水泵故障时不拉闸断电所发生的触电事故等往往是人缺乏安全意识所导致的。(2)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表现在:施工作业人员违规施工,违章操作,违章服从,人为失误;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忽视安全、违章指挥等。施工中常常表现为:作业人员面对违章指挥施工时不拒绝或制止;危险源没有有效排除或整改时仍继续施工;对正在运转中的设备进行维护操作。(3)人的不安全素质。主要表现在:现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及技能掌握不够,现场处置安全事故能力差,综合素质难以适应安全生产及管理的需要。施工中常常表现为:施工方聘用民工较多,素质良莠不齐,甚至“老弱病残”人员也在其中。如混凝土搅拌机缆绳碾压事故,多系民工自身缺乏安全常识所致。(4)人的不安全状态。主要表现在:施工作业人员精神状态不佳以及身处疲劳状态。施工中常常表现为:作业人员带病或带不良情绪施工;为了赶工,处于疲劳状态下的作业人员仍加班加点、连班作业。为此,做好施工安全管理,预防预控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关键还是在于做好“人”的文章。一方面应加强施工现场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和安全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应不断地改善、规范作业人员的行为方式,减少不安全行为,避免人为失误。同时要严防施工作业人员出现不安全状态,杜绝带“病”,或在“亚健康”状态下进行作业的现象,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主观上的安全事故隐患。
2.2消除物的不安全因素
物的不安全因素往往是导致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外因,其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1)物的不安全性。主要表现在:施工设备及安全防护产品自身存在的质量问题或缺陷。如机电产品绝缘层因质量缺陷破损而导致作业人员发生触电事故,脚手架扣件质量问题造成的垮塌事故等就是物的不安全性所导致的。(2)物的不安全状态。主要表现在:堆放不当的施工材料及设备,正在拆卸过程中的施工模板、脚手架或支撑平台等。渠道整治工程施工时,因客观施工条件所限,往往因地制宜沿渠旁道路设置移动式拌和站进行施工作业,材料堆放或机电设备摆放有时难免占道,有时发生过往车辆擦碰侧翻,导致人员伤亡事故;工地现场木模板堆放杂乱且铁钉朝上,常导致铁钉扎伤事故;混凝土搅拌机料斗处于提升状态,因故失控跌落伤害事故。这些施工安全事故往往都是因物本身的不安全状态所导致的。为此,规范物的安全状态,加大物的安全状态性巡查整改力度,设置安全事故隐患警示标志,尽量减小施工材料及设备占道面积和减少堆放时间,并做到随用随占、工完料清,是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做好施工安全管理的有效途径之一。
2.3消除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往往也是导致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外因,主要表现在:冬季、雨季、夜间及极端气候等不利于工程施工作业的外部环境及施工条件。不良的气候环境及施工条件有时会对施工安全事故起到“负催化剂”的作用。有些施工安全事故往往就是人在不恰当的施工气候条件或外部环境下做出了不恰当的施工作业安排后发生的。抓住有利的施工环境及条件,确保工程施工在有安全保障的条件下进行,可以有效地规避不利环境给施工安全带来的事故风险。为此,在优化施工进度计划时可考虑将不利施工条件下的施工时间作为网络进度计划控制中的自由时差来处理,使工程施工处在较理想的环境条件下进行,这不愧为施工安全管理上策。
2.4消除水管单位工程施工特点所带来的不安全因素
主要是针对工程施工特点,制订出一套切合实际的施工安全管理方案,在消除人、物、环境,三者不安全因素的同时,加强现场安全施工巡查管理,及时排查并整改安全事故隐患,落实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重点加大对工程施工高峰期、关键施工对象和关键施工工序的安全管理力度,以消除因施工特点本身所带来的安全事故隐患。
关键词 :北方港口冬季施工安全管理
随着北方港口地区经济的发展,建筑业也发展迅猛,房屋建筑向着更高、体型更复杂、结构形式更多样、功能更齐全、综合性更强的方向发展,但是由于其独特的气候条件,造成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难度较大。本文将以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为例,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督管理措施。
1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地理气候概况
东营港经济开发地理坐标为东经118毅58忆,北纬38毅6忆,东、北临渤海,属黄河冲积平原,地处中纬度,背陆面海,受亚欧大陆和西太平洋共同影响,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气候温和,四季分明。春季回暖快,降水少,风速大,气候干燥,有“十春九旱”的特点;夏季气温高,湿度大,降水集中,有时受台风侵袭;秋季气温急降,雨量骤减,秋高气爽;冬季雨雪稀少,寒冷干燥。主要气象灾害有大风、大雾、低温寒潮、冰雹、霜冻、风暴潮灾等。
2 北方港口冬季气候条件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影响
2.1 大风天气对施工安全的影响
在北方港口地区的施工过程中,常会遇到一些不利于施工的大风天气,此时如果进行施工就很不安全,尤其是高空作业更危险。在大风天气的作用下,工人在操作时很难做到思想高度集中,加之因刮大风导致架体或高耸的机械设备产生晃动,使操作者产生恐惧心理,所以,大风天气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2.2 大雾天气对施工安全的影响
大雾天气频发,为房建施工安全带来难度,容易诱发人员伤亡、生产设施损坏这类恶性事故,增加了许多不安全因素,主要表现为:因大雾天气能见度低,瞭望距离短,躲避附近危险物、障碍物避免危害的时间短。在车辆行驶时,容易发生行人、行车交通事故;房建工程施工中容易发生高处坠落、未及时发现或躲避而造成人员伤亡等恶性事故。
2.3 低温寒潮对施工安全的影响
低温寒潮会造成气温骤降,特别是降雪后,会造成脚手架结霜,容易滑落,造成高空坠落事故,而且恶劣天气下施工,工作人员身体的不适很容易引发事故。
3 北方港口地区冬季气候条件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要点
3.1 大风天气条件下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对于沿海大风天气应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及时向施工班组大风天气预警,做好应对准备工作,并启动大风天气应急预案。在大风来临前对生活区和施工现场的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维修和整理,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确保安全。
①脚手架:对连墙件、各支撑、拉结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对没拧紧的卡扣要拧紧,平网、立网绑扎应牢固。大风时要将脚手架迎风面立网松开,以减小风压,风小以后,将立网重新挂牢。当风力超过四级时,严禁从事架工作业。在高空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即高挂低用且必须戴好安全帽、挂好安全网。遇有五级以上强风、浓雾、雷雨、等恶劣的气候,施工人员不得从事露天高空作业。
②塔吊:施工中遇有五级以上大风,塔吊吊钩要升起,塔吊臂要摆放在顺风的方向,塔吊司机及时离开塔吊,司机室门窗要关闭,并锁好。
③施工临时用电:对临时用电线路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各配电箱、开关箱,要锁好箱门。对所有架空用电线路进行风期检查,防止线路弛度过大,随风摆动大,以免造成短路和其他危害的发生。各种配电箱及防护棚固定牢固,各种设备接地按要求设置。
④砌体方面:要对墙体进行检查,对刚砌好的独立墙要做临时固定支撑,以防被风刮倒造成不必要的事故。松散材料如砂、散装水泥等采取遮盖措施,防止污染周边环境。
⑤所有通行口和洞口等加设盖板等防护措施,严禁高空抛物,以防物体随风飘移,砸伤人。在高处用气割或电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随风落下伤人及引爆易燃物。焊接剩余的焊条头、工具等不得随意下丢。
⑥六级风以上,停止一切作业。大风天气施工人员应停止高空作业。施工现场及作业面上的材料应堆放牢固,防止被大风刮倒。风后安全员、技术负责人要会同各班组负责人,对施工现场情况进行大检查,检查脚手架的稳定性、临时用电线路、塔吊,确认安全时方可进行作业。
3.2 大雾天气条件下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大雾天气造成近地面层能见度低,路面湿滑,为此需重点检查以下部位和环节:深基坑、深井边沿防护,外脚手架、塔机、施工电梯、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洞口临边防护,工地现场进出口。
①在接到大雾天气预报后,各施工现场应停止起重机械作业,全面检查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和吊篮的安全、避雷等装置,并做好记录;进入大雾天气时,所有施工现场全部要实行封闭式管理,停止土石方施工等一切室外作业。
②切实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准确地大雾天气预警信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切实增强应对大雾引发突发事件的能力。
③切实加强科学管理,认真落实应对措施。各施工、监理单位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大雾天气的应对准备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雾害防控机制,完善和实施科学的雾害防御专门预案,定人定岗,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及时掌握大雾天气预报信息,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发生大雾天气,要根据有关方案适时采取安全措施,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积极落实雾天事故救援联动措施,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够快速救援、快速勘查、快速撤除现场,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④切实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各地区、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联系沟通,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因大雾天气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准确上报,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3.3 低温寒潮天气条件下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北方沿海地区到了冬季,随着冷空气频繁入侵,气温下降,面临低温寒潮天气,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此种天气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应采取措施降低低温寒潮天气给工程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
①在寒潮入侵前,应有针对性地制定施工技术措施和工作方案,不应违背科学野蛮施工,各责任主体应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根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的规定,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 天稳定低于5℃即进入冬期施工。
②大雪过后应及时清除场地和道路上的冰雪,对基坑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查,进行高处作业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起重吊装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施工升降机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必须停止运行。
③当遇有雨雪恶劣天气时,吊篮应停止作业并应将吊篮平台停放至地面,并对钢丝绳、电缆进行绑扎固定;大风天气已施工安装的模板应有抗风的临时加固措施;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塔吊升降作业,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风力在五级及以上大风恶劣天气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或工具式脚手架)不得进行升降以及拆除作业,六级及以上大风后复工时,应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加强“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等。
④积极关爱劳务人员生活及身体状况。应妥善安排该期间施工生产,调整工作班次和工作时间,避免恶劣天气下施工,同时应确保居住场所保暖防低温寒潮,对身体不适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同时应加强现阶段安全教育,克服因寒冷带来的人员安全反映能力降低。
4 结束语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事关国家和人民生命和物质财产安全的大事,北方港口地区冬季气候条件下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产生的不利影响是多方面的,本文仅就大风、多雾、低温寒潮三种不利气候条件下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提出了相应的管理要点,为了更好的为建筑施工安全提供参考,还需要进行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龚梅.房屋建筑施工质量与安全管理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08(20).
[2]李世蓉,兰定筠.房屋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J].水利水电出版社,2008(7).
高速铁路是指新建设即开行250km/h及以上动车组列车,初期运行速度不小于200km/h的客运专线铁路。哈大高铁是中国目前在最北端的严寒地区设计建设标准最高的一条高速铁路,哈大高铁于2012年12月1日正式开通运营。全长921公里,为双线电气化铁路。相比较哈齐客专和牡绥客专来讲,哈大高铁是一条成熟的线路,是后续两条客运专线开通的基础和技术包证。
1高铁电务人员上道作业的基本情况
1.1临时生产任务申请的临时天窗
上道作业在不影响行车的前提条件下,如果有临时的生产任务,如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测试、道岔调整等情况,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文件要求进行,因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维修作业时,在不与其他施工及维修作业产生冲突的前提下,由设备管理单位报主管业务处室审核同意后,报铁路局调度所由负责高铁值班副主任按照会签计划内容组织实施。
1.2道岔除雪天窗
上道作业由于东北地区冬季多雪的季节特点,为提升应对风雪天气处理能力,确保列车运行安全及运输组织畅通。由调度所牵头,根据运行图计划安排各单位、各部门统一上道除雪,即利用行车间隙给定固定时间段的除雪窗。除雪窗根据调图情况的变化而产生相应的变化。
1.3综合维修、施工天窗
上道作业各专业系统使用路用工程列车进行施工(维修)作业或运送人员、路料时,原则上按专业系统固定日期,每逢2、5、8日为电务系统作业日期。哈尔滨西动车运用所内段管施工天窗时间,由车辆段根据列车运行图对动车组出入库时间及检修作业规定实际调移的需求确定天窗时间,经与设备管理单位协商同意后,向有关单位公布,天窗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80分钟。
1.4配合维修、施工
上道作业在综合维修天窗以及施工天窗时间内,经常会有配合其他单位及部门的施工及维修作业,配合作业要与主体作业区分开,并且要同等重视起来。在哈西东场、双城北的240分钟天窗以及哈西动车所240分钟天窗时间内,经常性会遇到如配合工务、供电、通信、房产等单位的配合作业。1.5设备发生故障后处理故障上道作业按照《哈尔滨铁路局高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哈铁总〔2013〕37号文件第46条的规定,危及行车安全需立即抢修时,设备管理单位按规定采取措施,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经调度所高铁值班副主任批准,调度命令进行抢修,设备管理单位同时通知配合单位和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
2高速铁路劳动安全风险研判
2.1制定规章制度存在管理漏洞
在哈大高铁试运营期间,我段出台的高速铁路劳动安全规章制度中,没有明确上道作业必须设置现场防护人员条款,在文件研讨时,专业主管部门认为,高铁日常检修、养护作业全部在天窗内进行,没有列车运行,因此不用设置现场防护员,同时又可以增强作业人员力量,解决人员紧张问题,在这种思维定式下,形成了潜在的管理风险。
2.2驻所与驻站联络员联系不彻底
随着哈大高铁的日渐成熟,哈齐和牡绥客专的稳步引入,有存在盲目乐观的情绪存在,施工、天窗修过程中存在麻痹思想,认为高铁天窗点内无列车运行,驻所与驻站联络员降低了对安全防护的要求,降低了联系标准,对安全防护警惕性不高,不严格执行3-5分钟联络基本制度等。
2.3天窗作业计划提报不细致
提报的天窗计划中施工地点不详细、作业项目包含广、影响范围是整个咽喉,往往是计划多而实际干的少,存在上道后随意作业的倾向,天窗计划提报的不科学、不严谨、不实际。天窗计划提报要大而全,防止出现超范围作业的问题,这样就导致驻站联络员不能完全掌握尤其是室外作业内容、地点,人身安全防护处于不完全失控状态,作业过程中一旦出现供电、工务轨道车平行作业等突况,无法在第一时间进行人身安全有效防护。
2.4驻站联络员与驻所联络员、室内外通讯联络存在盲区
2.4.1现场驻站联络员的手持终端有时会被无意识的放在无信号的地方,导致个别情况下调度所有临时施工或者天窗修时间情况变更,以及故障发生时,均无法及时联系上现场驻站联络员,从而导致施工、天窗修时间延时,故障不能及时通知现场等危险情况发生。
2.4.2高速铁路各站区间距离长,施工及天窗作业时对讲电台通讯距离受限,无法进行有效、准确通讯联络,室内与室外联络由于室内对讲电台通讯信号受到屏蔽影响,通讯质量受到严重干扰,室内外联络语音听不清晰,直接威胁到行车和人身安全。
3改进措施及建议
3.1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作业的管理办法。确保高铁作业电务人员按照调度命令要求,认真做好上道、作业和下道组织工作,并经作业负责人核对人数和工具、材料后,方可离开。在故障发生后尽快做出反应,或者通过协调克服双城北站上道难的问题。
3.2做好综合维修、施工天窗前的人员安排工作,指定专人负责配合施工维修。为防止驻站(所)联络员不清楚配合施工进度盲目在配合施工上签字,在配合作业完成后要及时与驻站联络员联系,告知配合施工、维修进度和完成情况。
3.3科学合理提报施工(天窗)计划,当日干什么活,就提什么计划,杜绝大而全现象。特别是认真组织召开作业前的安全预想、风险提示会议,并进行录音留存备查,要让作业人员、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都明确知道作业任务、作业分组、作业地点。
3.4施工作业过程中,驻站、所联络员、现场防护员与施工作业负责人必须按规定落实3~5分钟安全通话制度,现场作业单元较多时,要适当增加驻站联络员或在现场增加中间联络员,保持通讯畅通。作业过程中通讯中断时,现场防护员、施工作业负责人要采取紧急措施,立即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到安全地点避车。结束语高速铁路的规章制度正在日趋成熟和健全,强化高铁劳动安全风险管理要实现常态化,切实提高全员的劳动安全风险意识是当下的主要课题,也是我们持之以恒不能改变和放松的永恒课题。只有将规章制度以及标准化作业的理念扎根在心里,才能让高速铁路运行的安全、畅通。
参考文献
[1]中国铁路总公司高速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2]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
Abstract: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Supervision security includes two categories: one is the project after the completion of the safety, the safety of project; two is in the process of construction safety, construction safety. Therefore, supervision units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safety supervision to the active control is given priority to, well before construction of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upervision, examination and acceptance control, real play of civil supervision in the action in safe construction.
Key words: Civil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construction safety
中图分类号:TQ639.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工程监理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的责任范围
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承担以下监理责任:
1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发现工程建设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
1.2在监理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 土建监理安全施工
2.1 建立健全安全监理机构
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建立健全现场安全监理机构,在监理规划的编制中,明确安全监理责任内容和相关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制定各项安全监理制度、工作程序、监理方案及制度措施,并针对工程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监理的实施细则。(2)监理人员要树立安全意识,提高专业素质。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等相关内容,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健全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切实做好自控,根据工程专业特点对施工作业危险源采取预防措施加以预控,落作业环境的不安全状态、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缺陷的有针对性的控制。对施工人员不安全行为予以警告、制止。
2 . 2 做好事前控制的施工前安全准备
(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2)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同时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包括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3)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4)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5)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6)审查包括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工长等人员的配备数量以及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7)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8)检查所有进场的机械设备、材料和安全防护用品的报验情况,禁止使用质量证明资料不全、检测报告过期或现场检查未达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材料。
2 . 3 做好事中控制的施工中安全监监督检查
(1)监督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和安全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对基础工程土石方施工、高大模板支护,起重机械吊装以及起重吊装等多发生事故的危险源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实行重点监控。发现安全隐患当场下达口头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立即进行整改,并做好书面记录。
(3)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监督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4)加强现场巡视检查;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每次检查结束后,都进行讲评,总结经验。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参加或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6)对各项施工机械、施工用电设备和其它施工进行验收,办理相关手续。核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责令其不得投入使用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机械设施。
(7)利用监理通知单、工作联系单、监理周报与月报等资料信息的网络传输共享,使公司领导、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及时掌握安全方面的真实情况,指导和改进工程的安全工作。
(8)监督施工单位要紧随施工进展及时整理安全资料,不得后补。
(9)跟踪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坚决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施工,措施不落实不松手,教育未奏效不放松。
(10)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立即下令停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控制事故扩大蔓延、排除险情;注意保护现场、作好标识;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如实介绍事故发生相关情况。
3解决施工安全问题,要有完整的思路和政策设计
施工安全问题源头还在于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从微观层面上看,施工企业的安全职责在《建筑法》中已有明确规定,相对薄弱因而急需加强的应是从企业外部形成能迫使施工企业自我校正其不良行为的环境和机制。这也正是监督主体应该强化的职能。
3.1施工企业的资质应包括安全资质的内容
施工安全状况应成为施工企业资质动态管理的基本条件和内容,为此,应尽快研究建立评定企业安全资质的量化指标。
3.2充分利用经济制衡机制和手段
一方面要保证施工企业进行安全施工能获得合理的收益,企业对施工安全措施和设施的投入应有必要的补偿。另一方面,又应大大提高施工企业不良行为的违法成本。不需要等到事故发生后才来处罚,即使尚未酿成事故,但经查实已形成不安全状态或有不安全行为时即应处罚。处罚的方式可以反映在企业资质量化指标上,也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有效的处罚必须要有较大的力度,才能造成企业的“痛点”。
3.3区分两种施工安全的监督行为,落实政府的执法监督
从施工企业个部对施工安全的监督,包括监理人员的监督和政府部门的监督。前者,本质上属企业经济行为,后者则是政府执法行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凡其行为后果与企业经济利益一致时,企业才愿意去办,并会努力办好。监理的监督因从属于业主的利益,它对施工的监督是不充分的。而施工安全涉及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又更需加强监督。这种因不单纯是经济问题,由监理单位办不了、办不好的事就应属政府的职能了。
关键词:
公路施工;安全事故诱因;预警处理
在公路安全施工管理的过程中,尤其是在发挥公路建设的综合作用中,要更加注重对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规范化管理,因此,要突出在公路建设中各种规范性工程建设的综合模式,尤其是在对公路建设中减少安全发生、提升安全防范功能方面,更好地将公路事业作为一种全面的工程管理模式,这样,才能更加有效的提升公路安全施工的规范化,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好公路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1阐述公路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1.1施工环境带来的安全隐患
对于公路建设工程来说,外部的环境对于施工安全具有很大的影响,虽然环境具有复杂性,但是其影响程度是不同的,根据实践经验来看,最容易给公路施工安全带来隐患的是天气的突然变化和地质的突然变化。首先,公路建设是一项工期较长的项目,时间跨度较长,可能面临的天气状况更加复杂,比如夏季施工会出现暴雨、雷电和大风等天气,冬季施工容易出现冰雪、冰雹、气温骤降等天气,这些恶劣极端天气极容易给施工带来安全隐患,发生事故;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地势复杂多样,很多公路建设项目是在地质环境较为恶劣的地方进行的,再加上天气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地质灾害,比如持续降雨引发的滑坡、泥石流等,给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带来极大威胁。
1.2设备问题形成的安全失误
公路施工是一项大型的基础建设,对于机械设备的依赖性较高,而且在施工过程中会使用多种不同类型和规格的设备,施工人员和设备的接触程度较高,所以设备问题也是公路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首先是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的契合程度不够,比如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更不上设备的更新速度等,使得在使用过程中容易出现意外;其次是对于机械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不够重视,使得设备在运转过程中出现故障,从而引发事故。
1.3施工人员素质不高是一个关键因素
数据显示,在近几年发生的重大公路施工安全事故中,有近一半是由于施工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这就说明在施工的过程中,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到位,没有按规范进行操作,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另一方面,在对于人员的管理上也没有明确的制度和科学的方法,人员分配不合理,职责不明确,操作存在冲突,也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1.4制度运行不到位造成的安全影响
在一些公路施工的安全管理中,虽然建立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在人员培训、安全意识、技术创新、设备管理、操作流程等方面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但是,在当前公路施工的安全运行过程中,对于制度的执行上还没有落到实处,在整个机制体制的创新上,还没有充分发挥出制度的优势,因此,在整个管理的过程中,对于公路施工安全制度的运用,没有做到精细化的管理,对于制度在惩处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都没有形成良好的运行模式,在整个制度的执行上不能落到实处。在制度运行的过程中,没有秉着自我需求的模式,在精细化管理方面,不能结合企业的综合发展需要,虽然提出了安全管理的概念,但是在制度适用、执行到位等方面还没有形成相应的精细化模式,因此,在突出企业以人为本的理念中,对于岗位作业管理、员工激励制度、精细化绩效考核等方面,都还没有形成健康有序的运行模式,尤其是在执行落实方面,有些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制度的综合运行效果,因此,在对于员工、管理者等责任落实、追究管理等方面都没有落到实处,对于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制度落实等方面,在规范化、系统化、数据化的运行中不能起到良好的作用。
2探讨在施工中做好安全事故预警管理的有效方式
2.1科学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预警制度
在制度建设方面,要形成综合预警与风险防范处理机制,通过建立相应的公路施工指导模式,尤其是在安全施工与综合管理的过程中,对于整个管理体系都将有很大的实际意义。在整个项目建设的过程中,要建立规范化的预警处理流程,突出在监测、识别、诊断等方面的综合顺序形成安全隐患的整体排查与防控设计,可以有效的杜绝危险的发生。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监督制度,对预警信息平台形成网络化的综合管理,在预警机构的设置中,形成常态化的管理模式,企业做好安全防范管理,在规范性、监督性、激励性等方面着手,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更好地指导安全建设。
2.2提高施工人员素质,树立安全隐患的防范意识
在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中,要注重发挥出人的关键要素与作用,并在加强团队管理的基础上,实现人员规范化的管理,确保整个施工团队的整体素质和质量。同时,在注重公路建设的过程中,全面加强人员的综合配置与全面管理,通过采取多种培训方式,让工作能力强,技术过硬的人才队伍融入到公路建设之中,并作为项目建设中的关键位置进行全面管理。因此,在施工队伍的综合管理中,要全面加强施工人员的整体素质,打造出一支技术过硬、品德过硬的施工队伍,尤其是注重在安全意识的形成上,构建多方面的管理措施。通过多种专业技能的综合培训,定期进行安全培训与教育管理,通过对施工中各种新技术以及新设备综合性能的掌握,形成安全意识的综合培养,在操作中自觉遵守,可以增强施工人员的职业素养,形成专业态度以及负责人的精神,确保公路施工的安全运行。
2.3规范运作,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控制工作
安全控制是减少各种风险的有效措施。在进行安全控制的过程中,既要确保公路施工的整体质量与进度,在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上,形成规范化的控制。在细化每一个安全环节的过程中,对于公路施工中每一个安全平台构建良好的模式,根据各项安全需求与规范,事先做好宣传教育与培训,对于相关部分施工人员与管理人员要形成综合教育与责任细化,将详细的图纸与综合设计数据形成全面的分析,这样可以减少相应的安全事故发生。在进行施工前,要穿戴好安全防护设备,定期对安全设施的功能进行检查。对于高空施工,要做好防坠落保护工作,防护网和防护栏的安装要全面科学,避雷装置要可靠管用。在夜间施工时要做好照明,严禁在施工条件不良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3结束语
因此,在公路施工安全管理的过程中,对于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形成多元化的考虑,并结合相应的预警措施,通过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等规范化的处理中,形成统筹兼顾的处理方式,能提升公路施工安全管理的综合效益。
参考文献:
[1]程琦,刘秀菊,张冀新.高速公路建设灾害及管理现状的调查与研究[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02:179-182.
中图分类号: TU714文献标识码: A
一、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
房屋建筑施工时是一个高风险、事故多发的行业,由于违章指挥、操作等原因导致建筑施工中重大伤亡事故时常发生,成为现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大阻碍因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就是依法治国,每一个建筑企业都必须要严格按照国家建筑安全的相关法律加强对房屋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而传统的宏观安全管理机制“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化建筑业的管理发展的形式和要求。必须加快改革更新的步伐,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理念和法规,提高和细化管理房屋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树立现代化的建筑企业安全管理文化,面对新体制、新形势的发展要求下,降低伤亡事故发生的概率、事故的经济损失,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引发房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
1.人的不安全行为。人是生产经营的主体,也是建筑施工过程的管理者,操作者。人的不安全行为与人的文化水平,技术水平,身体素质都诸多因素有关。人的有因素又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接受教育的程度,这也就决定一个人所具有的技术水平和管理知识。二是人的工作状态,好的状态才可以做出好的工作。三是人的素质,做任何事都不能缺少的一种责任心。
2.环境条件的不利影响。建筑生产活动是一种露天作业比较多的活动,因此施工现场的环境对施工过程的影响很大,像一些建筑物逐渐向深地下,高空化发展。还有自然环境的影响也非常大,像气候,温度,自然地理条件等。例如:冬季或雨季施工就会给工作带来诸多的不便。
3.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建筑生产活动中,一些机械设备存在缺陷或者是缺乏保养等也是事故产生的直接原因。
4.管理因素。如果说以上三个因素是直接原因,那么管理的缺陷才是发生事故的根源。一个工程能否顺利的完成取决于是否有一个完善的管理系统。通过适当的管理,选择适当的措施是可以把建设施工事故减到最低的。由于这些原因所造成的施工伤亡事故的种类有:(1)高处坠落。(2)触电。(3)坍塌。(4)物体打击。(5)机械器具的伤害。
三、当前建筑施工安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安全意识
现今,某些建筑企业并没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生产理念,没有处理好质量、经营、效益和安全生产的关系,没有确立安全管理是企业经营、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思想,没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来抓。有的企业领导仅仅在口头上讲“安全第一”,往往在实际工作中把经济效益放在第一位,认为只把精力和时间放在提高经济效益和抓进度上就行了,而对安全生产不重视,或忽视检查出的问题,存有侥幸心理,这是安全隐患的原因之一。
2、缺少经费投入,管理工作不到位
按规定,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费的提取必须专款专用,但仍有部分企业没执行到位:一是提取不足或未提取;二是对经费没做到专款专用。甚至某些企业领导将安全生产经费认为是额外支出,把它作为企业利润挖潜的手段。缺少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无视生产工人的合法劳动保障权益,安全工作形式化,要么只是为了应付有关部门检查。还有些建筑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配置不足。有些虽配备了安全员,但其责任心不强,监管水平低,自身素质差,没有很好地履行安全员职能。
3、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不够
近几年来,农村富余劳动力涌进施工企业,由于企业没落实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大量既没有岗前劳动技能培训又缺少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人员上岗后,对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不够了解,没有足够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缺乏规范作业的基本常识和安全技能差,自我防护意识不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经常出现。
4、建筑市场混乱,安检措施难落实
建筑施工的安全问题,其根本是建筑市场秩序混乱造成的,很多安全事故是不规范的市场行为引起的。其主要表现在某些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措施难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分承包企业与总承包企业在施工现场管理缺乏配合机制,在安全生产留下隐患,使事故频发。目前建筑市场中存在大量的拖欠工程款、垫资、违法分包、肢解工程和非法挂靠等行为。尤其是一些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队伍承担施工任务,其安全意识更差。某些施工企业低价中标后,擅自削减安全投入,使得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严重不足,措施落实得不到保证。甚至有部分建设项目未办理施工相关手续就开工建设,逃避政府有关部门监管。
5、审批把关不严及安全监管不力
部分地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建设主管部门,对当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了解不多,责任不落实,把关不严,监管力度不够,在工作体制机制、机构设置方面不能适应当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需求。
6、缺乏安全专业人才,待遇也较低,事故处理不及时
这严重阻碍了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缺乏高素质的专业队伍,安全管理工作处于低水平,这不利于我国安全事业的发展。对事故处理的不够及时,不够得力,落实效果较差。每年组织的各项安全检查挺多,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少,会上强调了,也通报了,就是很少去真正整改、去落实。在出现事故时,先想到的是处理相关责任人,没起到事故反面教材的目的与作用。
四、安全事故的建议和对策
1、对施工人员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的培训
要搞好房屋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的首要前提就是要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患素质,这又依赖于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使施工人员能够清楚最基本的安全知识,提高他们安全施工的技能,以及增强他们的自我防护能力,并减少了人身伤亡和工程的事故比例。
2、完善房屋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督体系
(1)对承包施工的单位来讲,对其房屋建筑施工的有关安全保证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在正常施工的情况下是否充分发挥着应有的作用,此外,还可以对工地进行不定期抽查。
(2)根据房屋建筑施工的现场环境及施工工程的发展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监督工作,还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对建筑施工进行管理工作,将房屋建筑施工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传到网上以获取有价值的反馈,以使监督机关及时的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的施工工程调整。
(3)均衡施工。均衡安排各施工单位内部之间以及各项目之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以提高整体房屋建筑施工的安全水平。
3、房屋建筑施工工程的意外伤害保险
确立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督机构和安全中介机构等,完善建筑施工中的意外伤害保险的运转模式。
4、对房屋建筑施工经常性的进行安全检查
一小部分安全事故是由意外导致的,但大多是人为的因素造成的,所以进行全面的检查就起到及时发现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作用。增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依照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实施现场管理,争取创建省级文明工地,并制定经济、科学、合理的创优措施。企业要逐步实现由过去的告知性安全检查变为随机性抽查、巡查、检查的转变,避免掩盖问题、增大投入、突击整改,必要时采取旁站式监督。
五、 结束语
总之,安全管理是事关国家和人民生命和物质财产安全的大事,每个单位、每个从业人员对此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不单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其他相关单位和我们施工安全监督部门都须予以高度重视。从施工安全监督的角度讲,政府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已从以往的现场监督为主转向行为监督为主。我们相信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尽职尽责,群防群治,施工生产事故一定会得到有效预防,使我国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更快更好地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健康化的发展轨道。
参考文献:
[1]黄雅琼. 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J].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2(22)
二、工作内容
(一)综合整治内容
1、各地各部门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及督促防范措施、责任追究落实等情况。
2、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投入、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职工培训、事故查处等环节。
(二)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内容
1、非煤矿山的安全整治。严格按照西政办发〔〕34号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做好非煤矿山和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要加大地方政府和企业资金投入,抓紧治理存在重大隐患的尾矿库。
主要责任单位:有关乡镇(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安监局。
2、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严格把握安全准入条件,加快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化工企业关停转产和搬迁;强化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明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安监局。
3、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深化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加强源头治理和路面管控。大力推进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隐患为主要内容的“安保工程”,在继续深入实施国省干线公路“安保工程”的同时,积极推进“安保工程”向农村公路延伸;大力推进适时动态汽车行驶记录仪的安装使用,全面推进省市两级GPS监控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大对超长、高速和旅游客运车辆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及营运驾驶员的动态监管力度;以安全运营为条件,围绕人、车、路和环境状况,深入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和车站安全评估,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态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以及拖拉机、农用车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在全县开展“安全带行动”,确保每一个驾驶员、乘客、乘员正确系好安全带;深入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力争把摩托车事故降下来;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创建“平安畅通县”、“平安农机”等活动,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平安农机”为载体,努力构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
主要责任单位:公安局、交通局、农机局。
4、水上交通安全整治。持续开展“防船舶碰撞、防泄漏”、渡口渡船和砂石船等水上交通安全整治,继续深入推进水上“救生衣行动”;深入排查治理航运企业、水运施工企业和水运船舶的安全隐患,加大公益性渡口码头安全投入,改善客渡船适航条件,强化签单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平安渔业”活动,加强渔船、自用船检测检验,加强对安全隐患较多的老旧高危渔船的淘汰工作,逐步完善渔船安全防护设施;规范河道采砂作业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交通局、水利局。
5、建设工程安全整治。深入排查治理在建公路、隧道、桥梁、房屋、水利、电力等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隐患;深化以防范工地脚手架、高支撑、起重机械倒塌、施工坍塌和高处坠落等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水电施工边坡治理,严防泥石流、山体崩塌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主要责任单位:交通局、建设局、水利局。
6、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整治。开展民爆企业防“超员、超量、超产、超时”专项整治,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加强民爆器材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等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经委、公安局。
7、消防安全整治。深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加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开展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公众聚集场所安专项整治,加大对非法经营和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单位、场所、加油站、网吧、歌舞厅、医院、学校和其他易燃易爆场所的整治力度;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设施、装修装饰、疏散通道、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等方面的问题。
主要责任单位:公安局。
8、其他行业和领域安全整治。质监、旅游、教育、电力、国土等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抓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对锅炉、压力容器、游乐机械等特种设备的监管力度;加强县内风景名胜景区(景点)安全管理,完善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开展对幼儿园、学校楼房安全、寄宿制学校学生安全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项整治;加强对地方电力企业和农村电网改造过程的安全监督;重点防范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
主要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三、工作步骤
年全县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5月10日至31日)
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年”活动及开展“三项行动”的工作安排部署,及时制定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二)第二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
围绕季节性特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特点,重点排查治理非煤矿山和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露天采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重要建筑物防雷设施等存在的隐患,特别要做好尾矿库的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等各项措施。抓好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旅游、消防等事故易发行业(领域)的排查治理。
二、狠抓道路交通安全监管。1月7日上午,我市召开了年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把会议精神按要求全面彻底的落实好。一是各县区要进一步强化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建设,落实乡镇道路交通协管员,完善驾驶员、机动车辆等基础台账;要认真执行“四见面”(见车、见驾驶人、见车主、见安全管理责任人)监管措施,对机动车辆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对驾驶员进行一次面对面警示谈话,对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进行一次交通安全专题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二是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春运组织工作,严把“三关一监督”(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关,搞好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切实加强道路运输源头控管;要积极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各项准备,健全应急预案,落实抢险队伍和应急物资;当出现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时,须及时除雪融冰和实行交通管制,确保道路畅通,防止出现旅客大面积滞留的现象。三是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科学调度警力,严格事故易发路段的管控,重点加强对“三超”(超速、超员、超载)、“三驾”(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章驾驶)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私家车、农用车、货运机动三轮车违法载客,客车超员、超线路营运,机动车辆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同时,各县区和各级交通、海事、水利、渔政等部门要加强客船、渡船、渔船等各类船舶、渡口、码头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重点时段签单发航制度,严禁夜间、大雾、大风冒险航行,严肃查处非客船载客和无证船舶营运等违法行为。
三、狠抓人员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冬季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各县区和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彻底整治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教育、商务、工商、消防、文化、卫生、旅游、建设等部门要对学校、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网吧、歌舞厅、医院、宾馆、受灾群众安置点等人员聚集场所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对存在火灾隐患的,要限期整改;对未经消防验收而擅自投入使用的,要坚决关停。同时,各县区和公安、消防、规划、建设、安监、电力等部门要加强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安全检查,搞好消防和过冬防寒等基础设施建设,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私拉乱接行为,严禁使用明火取暖、煮饭,有效杜绝火灾、触电、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
四、狠抓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各县区和各级建设包括交通、水利、通讯、电力等有关部门要全面加强城市基础建设、公路、水利、通信、电力等在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着力解决施工现场混乱、“三违”现象突出等问题。对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建设项目,要责令建设施工单位停工整改。要督促建设项目的各方责任主体,根据气候变化,合理安排劳动用工时间,遇到雨雪冰冻恶劣天气时,应停止户外作业。同时,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抓好灾后重建的安全监管,加强居民建房、单位建房、棚户区改造等建房活动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通道口、楼梯口)、“五临边”(在建工程的楼面临边、屋面临边、阳台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等防护措施,坚持安全重建,确保重建安全。
五、狠抓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各县区和各级安监、国土、公安等部门要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严防崩塌、窑体垮塌等事故发生。要对所有在建和已生产非煤矿山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督促企业加强窑体、工棚、料场、机电设备和民用爆炸物品等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
认真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要切实落实井下非煤矿山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滥采滥挖和“一面墙”开采等违法行为,坚决关闭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条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矿山企业。凡停产整顿和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公安部门不得供应爆炸物品,电力部门必须停止供电,并切实加强现场监控,严防死灰复燃或明停暗开现象的发生。
六、狠抓危化物品及其其他行业的安全监管。农业机械、特种设备、国土、旅游、文化、教育、供水、供气等行业和领域也要从各自实际出发,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的特点,广泛开展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防“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活动,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市委、市政府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高风险领域隐患排查治理
1.加大城市商业综合体综合治理力度。各部门要督促属地城市商业综合体及其内设经营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巩固强化“七个一”活动成效,集中开展联合检查、综合执法。针对前阶段城市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各地要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落实“一家一策”,督促照单整改、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2.加大生命通道治理力度。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工作“回头看”,及时修复因车辆碾轧导致模糊、无法辨别的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等,确保标识清晰、车道畅通。对2020年尚未完成标识化管理的老旧小区,应在2021年1月底前进行挂牌督办整改。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要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一次消防通道清理行动,指导制定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3.加大高层建筑综合整治力度。要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整治“四项要求”,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履职承诺制度,推动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落实维护保养制度;推动全面自查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指导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各部门要适时组织对前期发现的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复核,重点督办一批久拖未改的高层建筑严重问题。
4.强化燃气、施工安全防范工作。各部门要组织村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工作,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开展燃气使用场所、瓶装液化气经营场所、燃气供应单位及调压站场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地下或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村建等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开展易燃可燃施工装修材料、火源管理、临时水源、应急预案等方面自查自纠,督促单位严格执行电焊等明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动火作业处于应急处置力量全程进场监护中。
5.深化突出隐患综合治理。各部门要结合属地实际,对工业集中区、物流集散地、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等领域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处罚、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对久拖不改的场所,综合采取集中约谈、联合执法、挂牌督办、点名曝光、信用惩戒等方式,形成整治震慑。
(二)严格落实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
春节、元宵以及各级“两会”前后,要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节庆活动、仓储物流、旅游景区、民俗活动场所、商场集市、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以及客运站等交通枢纽场所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开展流动巡防和蹲点驻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全力打牢基层一线火灾防控基础
各村要进一步强化村级消防工作组织建设,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组织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市监所、村居微型消防站等基层力量,针对分布在乡镇及城乡结合部的“三合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沿街店面等小场所、小单位,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要全面开展乡镇消防委托执法,充分整合现有执法资源,实现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履行消防监督执法和宣传教育等消防工作职责。消防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通过监督员挂点、文员派驻、集中培训等方式切实提升乡镇消防执法水平。“百日攻坚行动”期间,乡镇每月完成不少于2起消防行政处罚,各地消防委托执法开展情况将纳入冬春火灾防控内容进行考评。
(四)全面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本系统行业高风险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消防部门要紧盯季节交替,充分预判可能发生的灾情,加强火灾风险高危单位熟悉和灭火救援演练、配齐配强装备器材、强化值班值守和指挥调度,切实做好灭大火、抢大险的准备。要加强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联勤联训,加强巡逻检查,开展经常性拉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完善与微型站联勤联动、调度指挥、联合处置等机制,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够灭早灭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集中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相关职能部门、行业系统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国民、普法、科普、职业技能以及行业自律重要内容。宣传办要将冬春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当前宣传工作重点,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强消防知识普及宣传,加大火灾警示宣传和隐患曝光工作。学校要开展1次寒假消防安全教育,重点普及火灾危险辨别和火场逃生知识。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留守老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摸清本地区孤寡、留守以及行动不便老人的情况底数,于春节前组织村委会上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建立“一人一册”,落实消防安全看护措施,督促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消防、市场监管、项目办、文明办等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培训;要分类组织城市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控室操作人员以及员工开展“两节”前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各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单位等基层力量要深入社区、农村、沿街店铺、出租屋等开展提醒式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冬季取暖、燃气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和“小火快跑、浓烟关门”等火灾逃生知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抓住“两节”返乡重点节点,利用车站等交通枢纽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宣传,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
三、职责分工
各村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XX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XX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建立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机制的通知》、《XX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分工安排,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月10日)。
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拟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动员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月11日至3月20日)。
结合《XX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X乡《关于加强全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各级“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督查验收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
乡政府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乡政府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实地核查任务完成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依托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立全乡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应急管理办,承担日常协调、指导、督促工作职能。各地、各部门也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牵头负责人员,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乡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延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做法持续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二)强化监管协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消防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