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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对思想政治与法治课的认识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关键词】高中生 法律意识 法治建设
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战略目标,十六大又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口号,依法治国既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根基,也是当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需要。在中学时代,培养高中生的法律意识,不仅有利于学生更好地融入社会,适应时展需求,也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社会和国家的层面上来看,培养高中生的法律意识,有利于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的可能性,维持法治社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一、高中生法治意识的调查结果
为了充分了解当前中国高中生法治意识的强弱,笔者分别从高中生对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程度、对待法律的态度以及处理一些日常矛盾的方法等多个方面去了解高中生对于法律的看法,经过统计,得出如下调查结果:
1、一般高中生,都具有朴素的守法意识。由于高中生接触法律知识的途径比较单一,一般只能通过电视、电脑或者报纸等途径了解到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缺乏对于法律系统全面的了解。此外,学校对于法律方面的宣传比较少,使一些学生虽然知道法律的抽象概念,但并不了解具体的法律细节。尤其是在文理分科的学校,对于理科生来说,他们的法律意识普遍要比文科生薄弱和匮乏。
然而,虽然一些高中生对于法律的具体内容了解不够,但是高中生普遍都有一种简单、朴素的守法意识,90%的被调查者认为在发现自身行为触犯法律时都会选择立即停止这种行为,选择遵守法律。
2、不同年级、不同学科的学生法律认知差别较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的高中学生对法律的了解程度是不一样的:文科的同学会比理科的同学更了解法律常识,而高年级的同学会比低年级的同学了解程度更深。比如,高三的文科生已经上过一门叫做《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选修课,所以,这些学生对于法律的认知是比较系统而全面的,生活中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也是比较强的。
3、法律至上的法治观念尚未在高中生群体中完全建立。通过调查结果可以发现:虽然,在高中生中普遍都认为法律是生活中一门非常重要的知识,但也并不是所有的同学都认识到了法律的基础性、根基性的作用,即法律至上主义。在调查中,有70%左右的学生认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问题,会选择利用法律去解决实际问题,他们大部分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和公平的,当然也有极少数的学生会选择不作为或者会通过其他的手段去解决所面临的问题。
4、在具体的法律规范中,高中生对于实体法的兴趣显然多于程序法。造成这样的原因,一方面在于程序法本身就不如实体法那么生动、有趣,可以吸引更多的高中生去学习;另一方面在日常大众媒体的法律宣传中,对实体法的宣传也多于程序法,使高中生在接受法律知识灌输的时候,被动地接受了更多的实体法,而较少地接触到程序法的内容。
二、增强高中生法律意识的途径
1.发挥高中思想政治课的法律教育功能。思想政治课承担着对高中生进行法律教育的重要任务,在培养高中生法律意识、传授法律知识的教学过程中,思想政治老师发挥了积极的导向作用。在当前思想政治的通用教材中,《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是一本能够直接培养学生法律意识、增强学生法律观念的教材,但在日常的实际教学中,有很多政治老师因为这是一门选修课程而不重视对这门课的讲授。因此,在以后的政治教学中,政治老师不仅要重视《法律常识》这门课的教授,也更要在其他的政治教材的讲解中,比如说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政治生活等教材的讲解中,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去树立相关领域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引导学生使用法律手段去解决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的经济问题、政治问题和文化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遵守法律秩序。
2、拓宽学生了解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意识的渠道。在现代高中生的日常生活中,网络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工具。在互联网信息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也是帮助他们应对良莠不齐网络信息的重要方式。帮助学生拓宽认识法律的途径,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等各个方面的积极参与:学校可以推动高中法律教师专业的发展、重视依规治校、依法治校,切实落实各项学校的规章制度,使高中生在学校生活中能够切实体会到法治和规范的重要性;各种大众媒体则要正确引导高中生去关注社会上热点的法治事件,加强对于法律方面新闻的报道,让更多的高中生能够在日常的生活中有更多的机会去了解到更多的法律知识,感受到日常生活中切实存在的法治建设的氛围;在日常的家庭生活中,高中生的家长要与时俱进,自己主动树立起法治观念,才能更好地去教育孩子认识法律、了解法律。
对于高中生的法律教育,应该更多地考虑到处在青春期的高中生自身的特点,法律教育不应该是一味的说教和被动的灌输,而应该是同孩子平等的沟通和交流,共同学习法律知识,共同树立和增强法律观念。
三、结语
高中生作为当前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的重要储备力量,他们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强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而培养和树立高中生的法律观念并不是一个单一的一蹴而就的过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等各个方面的通力合作,以期为高中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氛围。当然,在所有的外部因素都具备的条件下,如何树立起自己的法律观念,则需要高中生自己去更好地学习和了解法律,自觉地知法、守法、懂法、用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参考文献:
1. 高职院校本身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部分高职院校过分强调人才培养应以市场为导向。社会和家长对学生的期望也更多地和就业联系在一起,使高职教学成为了知识的叠加和技能的操练,忽视了学生思想政治的教育和人格素质的培养,甚至某些高职院校为了“不撞红线”,不断压缩学时,草草应付。这种社会功利化的倾向严重影响了高职院校的课程设置以及评价体系。只是过分强调专业化,过分注重实用化,过分强调技能化,导致学生社会适应性较差,在工作岗位上自我发展和创新能力较弱,缺乏沟通协调与团队协作能力等问题。
2. 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许多高职学生更加注重知识的实用性和功利性。他们认为学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没有用处,特别是在近年来就业形势严峻、就业压力大的背景下,相当一部份学生把精力主要放在学习专业课程上面,应付各种证书考试,追求短期利益,这样必然导致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忽视甚至是漠视。再加之大班纯理论授课,传统的闭卷考核方式,更使得学生兴趣缺失,教学质量也就大打折扣。
3.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单一,缺乏实效性
教学方法是实现教学目的的方式和手段。当前,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部分教师受到了学校、学生等多重影响,自身也慢慢产生了懈怠情绪,不再注重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夸大了教师的主导地位,忽视了学生主体地位的发挥,不利于启发学生的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其结果就是制约和影响了教学的实效性,也让学生更加认为思想政治课仅仅是枯燥无味的理论灌输,对今后就业和自身发展毫无用处。
4. 忽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环节
教师及相关部门对课程本身认识不足,还表现为将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纯粹的知识课、理论课来讲授,忽视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性及其社会实践教学环节。例如,高职院校纷纷开展了志愿者等社会实践活动,但仅仅属于社团活动,不属于必修环节,不计学分,参加人数有限,效果不佳。有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社会实践隶属不同部门管理,两者之间缺乏沟通协调,致使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缺乏内在联系,形成严重脱节,实践教学不能很好地为理论教学服务,理论知识也未能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二、改革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措施
1. 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对大学生的重要性
首先,高职院校应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精神,清晰认识到思想政治课对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性,不打折扣的完成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相关教学环节。其次,作为任课教师应以积极饱满的态度进行教学,不能受外界功利思想的影响,真正做到“教书育人”。要让学生逐步转变观念,让他们认识到正确的信仰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内容,不仅是口号,是理论,更是结合社会发展应运而生的时代精神,他能够帮助学生学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他们今后提供更好、更大的发展空间。
2. 合理设定培养目标,科学优化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结构
在高职的通识教育课程设置过程中,应充分了解社会需求、学生需求,不断完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明确指出,“要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法治教育,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要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立足岗位、增强本领、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理想,增强对职业理念、职业责任和职业使命的认识与理解,增强职业荣誉感,养成良好的职业态度和职业操守”。这些精神充分体现出目前人才培养之关键,高职思政课程就应该针对其受教主体的特殊性切实发挥其引导性的作用。
3. 改革和创新教学方法
首先,将学生从传统教学模式中解放出来,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学过程中授课班级不宜过大,大力采用讨论式、辩论式等教育教学方法,让学生充分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其次,改革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核方式,不再用传统的考核书本理论知识的试卷对学生进行考核,而改用小论文、大作业及社会热点分析等形式进行改革,从而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最后,教学内容应贴近学生生活实际,使学生能够认识到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意义,掌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使学生在步入社会后,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后能正确分析,理性判断,不会无所适从。
4. 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教学环节建设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7-179-01
在组织实施思想政治课教学过程,通过开设专题讲座、报告会、辩论赛、演讲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教育: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的教育
高职是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育者,因此必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寓于“思政课”的教学中,担负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任务。
二、社会主义道德和公民道德教育
我校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结合的原则和“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按照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要求,注重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三、加强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帮助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在“思政课”教学中强化对学生的法制观念教育,通过教学,使学生做到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树立必须的法律观念,法律素质是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念基础和前提条件。高职思想政治课肩负着用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大学生,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我国国情和改革发展稳定的现实问题,促进大学生提高政治鉴别力和增强政治敏锐性,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任务。为完成“思政课”教学任务,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要求,思想政治课教育教学改革势在必行。
四、课程改革的实施
(一)围绕思政课程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的改革
在思想政治课的教学中,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模式,针对学生思想特点和心理特点,善用启发式、讨论参与式、案例分析式等方法,把基本理论传授给学生,使学生对基本原理有总体的把握与理解。能在实践中自觉运用所学的理论解决各种实际问题,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
(二)思政课程教学内容的改革
理想信念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高职“思政课”教学的重要内容。当代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就是要使大学生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科学性,使学生从世界观的高度理性接受和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是一个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旋律,也是高职“思政课”教学的主线。在教学中,加强教研室的教学方法探讨,积极开展集体备课活动。共同研究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以及突破教育重点、难点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在高职学生的“思政课”教学中,开展学生“参与式”教学。在教学中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让学生参与教学、参与备课、参与研讨教学重点、难点,参与共同研究制定教学方法、共同编写教案,参与教学,使学生更好发挥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实现和完成思想政治课教学任务。提高“思政课”的教学实效性。
五、思政课教学改革结果分析
在教授的3个教学班级中,学生人数共计200人,专业分为:护理、临床等两个专业,高职学生对教学改革后的思政课的学习情况参差不齐,就参与情况、考试成绩、践行情况方面各不相同,就改革的结果进行分析:
(一)学生的参与情况
教育没有情感,就像河塘里没有水一样。新课改提出实施素质教育,随着现代化教育观念的逐渐改变,情感教育也将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如何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中实施情感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是每一个政治课教师教学的重要任务。下面就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和情感教育相结合谈几点看法。
一、道德与法治课的情感教育现状分析
1.发展智育忽视情感教育
长期以来,我国应试教育存在的弊端,使得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情感教育的落实开展产生了严重的阻碍。提高成绩,重视分数成为当前大多数教师、家长及学生的目的,许多教师和学生无法正确理解情感教育的目的与价值。教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片面追求分数,重视对学生的智育要求,却忽视了对学生最基本的情感教育,更没有明确的教学目标,从而使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的情感教育无法落到实处。
2.忽视学生情感表达
学生的情感体验与行为参与是至关重要的,可是在当前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的开展过程中,却严重忽视了学生的情感表现。许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为了赶进度,尽快完成教学计划,只是一味地传授知识技能,却未曾考虑这样全盘灌输的思想是否符合学生接受特点。一方面养成了教师的惰性,另一方面也使得W生的情感无法获得满足。
二、初中道德与法治课中渗透情感教育的必要性
1.教学性质决定了必须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中渗透情感教育
道德与法治课是对学生思想品德以及有关社会科学常识教育进行系统教育的必修课程。德育工作是否能真正体现实效性,情感教育的作用必不可少。与其他课程相比,道德与法治课在教学上更能发挥出情感的渗透作用,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倘若教学中,只有空洞的理论说教,而无情感教育,就无法真正引起学生的情感共鸣,更不能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2.教学原则决定了必须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中渗透情感教育
道德与法治课的目的、内容、特点,决定了它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作为道德与法治课教师只有坚持不懈,发扬爱岗敬业精神,在教学过程中注入情感,充分调动学生的情感、情绪,才能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学生的学习效果,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
三、情感教学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中的应用方案
1.明确目的性,提高学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
作为教师要明确道德与法治课的教学目标,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质。可以利用身边的实例,培养学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比如学生听闻社会上一些正义之事,敬佩之情会油然而生;而当听闻不雅之事,会即刻产生厌恶情绪。作为教师教学中,就要有目的、有意识、针对性地利用情感教育的两面性,利用学生已有的判断能力,引导他们认识何为真、善、美、丑,分析为何好的事情值得敬佩,不好的事情应遭到摒弃。在这种情感因素的引导下,学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也就会得到明显提高。古人云“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只有以情感为载体,通过情感无声的润泽,才能将道德与法治课真正渗透到学生的思想中,内化为学生的认知及行为。
2.以热爱学生为前提渗透情感教育
学生对教师的情感直接影响到教学效果。如果学生尊敬老师,喜爱老师,也就会自然而然愿意与教师产生情感的交流,对教师教授的课程也会产生浓厚的学习兴趣,所谓亲其师而信其道。而教师要受到学生的尊敬,首先要学会尊重和热爱学生,热爱学生是教师从事教育事业的根本,如果缺乏爱则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教育。因而,教师要在公平平等的前提下,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使学生感受到教师的爱,从而产生强烈的学习欲望。也只有当教师与学生产生充分的信任,彼此才能和谐相处,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教师以热爱学生为前提渗透情感教育,可以使学生更积极参与到道德与法制课教学中,有效提升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3.创设情境,增加趣味性
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应高度创设适宜的教学情境。将理性的教学内容以感性的方式直观地反映出来,再现生活现实。教师要具有丰富的社会生活经验,了解学生的日常生活,对当今的时代变化要有敏锐的感知力,道德与法治课的内容也要紧紧跟随时代步伐,教师要引导学生关注新闻,了解最新社会动态,拓宽学习体系。教学中可以结合一些典型的案例和事实进行讲解,可以利用多媒体教学,如讲课之前准备好一些历史小故事,带领学生共同观看,然后启发学生对历史故事所体现的优秀品质进行总结,培养学生的情感体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并有助于学生优秀品质的形成。
4.以生动的语言打动学生的心灵
古人云:“情乎于辞”,教学是一门艺术,教学语言更是一门艺术。谁能将它演绎得好,谁就能抓住学生的心。因而,教师在授课时,应饱含热情,力求以最简洁明了的语言,生动而形象地表达思想情感,让学生从中感受到所学课程内容的美,学习也就会变被动为主动。良好的教学语言,是触发学生思维,引发学生学习兴趣、发展学生智力的契机。因此,课堂上教师新颖、优美、富有情感的语言,可以使学生得到感染,自觉融入其中,情感也就必然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
总而言之,教育离不开情感的渗透,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离不开情感的教育。因而,教师要通过情感教育促进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才能提升教学效果,使学生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中,感受到道德与法制课的意义,认识到学习道德与法治的必要性,从而让道德与法治课堂焕发光彩,使其成为学生人生道路上的指明灯。
参考文献:
新课程的核心理念是“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源于此,新课程更加注重落实高中思想政治课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努力提高学生的政治认同、理性精神、法治意识和公共参与的思想政治素养。在国家教育部新一轮课程改革中,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把学科教学目标定位为“培养基本的思想政治学科素养”,深化了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一体”的课堂教学目标。科学有效的教学目标,系关课堂教学的信度和效度。如何设定与描述教学目标,使高中思想政治课堂更加客观地体现学生的学习需要,更加有效地引导学生学习,这是摆在每一位高中思想政治教师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把握方向,整合资源,有效设定基于学科素养的高中思想政治教学目标
高中思想政治新课程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充分重视高中学生的发展潜力,在尊重学生个性差异的同时,恰当地释疑解惑、循循善诱,帮助他们认同正确的价值标准,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教学目标是课堂教学的灵魂,是教学的出发点和归宿,是评价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能力发展的具体指标和依据,对教学活动具有规范、制约和导向作用。基于学科素养的高中思想政治教学目标,就是通过制订并实施一定教学活动,引导高中学生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理性思维判断能力,培养相对成熟的法治思想,增强公共参与的素质。
基于学科素养的高中思想政治教学目标的设定,必需综合考虑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三个维度间既有的区别又有联系。一方面,三个维度的要求不同,具有层次性。掌握一定的知识属于基础性目标,提高能力是课堂教学的主导目标,培养正确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则是课堂教学的灵魂。另一方面,三个维度的目标又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基于学科素养的高中思想政治教学目标的设定,必须把知识基础、能力主导和价值观培养贯穿于一体,促进高中学生思想政治学科素养的提高。
二、v究策略,融会贯通,精准描述基于学科素养的高中思想政治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是教学过程的预期结果,对课堂教学具有激励和调控功能。探讨基于学科素养的高中思想政治教学目标在整个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即能更客观地体现学生的学习需要,更有效地引导学生学习,提高教学的信度和效度。
基于学科素养,笔者以高中思想政治必修4第12课第3框“价值的创造与实现”一课的教学为例,谈谈教学目标的设定与描述。
1.创设情境,导思激趣,引发政治认同目标
政治认同是指人们对一定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认可和赞同。在“价值的创造与实现”一课中,政治认同目标可描述为以下内容:
水平1:列举在中国,通过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成功事例;
水平2:通过对现实生活的回顾,证实劳动是人的存在方式;
水平3:通过各种劳动观的比较,阐明努力奉献的人是幸福的;
水平4:明辨各种走不出自我的狭隘天地、不想为他人和社会奉献的思想,表达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信念,积极投身为人民服务的伟大实践。
为有效实现这一教学目标,教师在导入环节可以引入一个现实生活情境:大家有什么人生目标?学生回答:“我读好书―考上大学―找个好工作―娶个好老婆―生个好儿子―儿子读好书―考上好大学”。进而设置一个严肃的人生问题:人应追求怎样的人生?如何实现人生的价值?通过创设直观的教学情境,激发学生的兴趣,调动学生积极参与,引导学生关注生活,思辨人生,为课堂教学的顺利进行做好铺垫。
2.层层递进,升华情感,推进理性精神目标
理性精神是人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理智、自主、反思等思维品质和行为特征。通过“价值的创造与实现”的学习,应达成以下教学目标:
水平1:运用价值观,分析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水平2:通过对现实生活中面对的各种价值创造方式的分析,学会做出理性的判断和选择;
水平3:坚定社会价值信念,以负责任的态度和行动对他人、对社会做出独特的贡献。
在实现本课的理性精神目标方面,通过观看“马云成功访谈”的视频,引导学生从“怎样的生活才是快乐充实的”的角度进行探究。为此,教师设置了三个递进的问题:(1)马云是通过什么途径取得成功的?(2)马云的成功是他一个人努力的结果吗?为什么?(3)结合马云成功后的做法和现实生活的实例谈谈应如何处理与教师、父母、同学之间的关系。这样设计的目的有三个方面:第一,树立榜样,引导学生“在劳动和奉献中创造价值”;第二,从马云成功的例子中进行探究,帮助学生理解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第三,通过学生自身(或他人)的事例和感受,让他们进一步明确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领悟人生价值的实现离不开他人与社会,社会所提供的各种客观条件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基础,从而实现情感上的升华。
3.注重体验,强化认知,突显法治意识目标
法治意识是人们对法律的认可、崇尚与遵从,是关于法治的思想、知识和态度,主要包括规则意识、程序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等。法治意识目标在“价值的创造与实现”一课的教学中是个隐性目标,也就是说它并不是那么明显地与课本知识联结在一起。但是,在实现人生价值的行动中,不管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还是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甚至是自身主观精神与客观实践的关系,都不可避免地会与法律观、权利义务观等联系起来。因此,教师在本课可以设定以下目标:
水平1: 理解法治是当今世界普遍遵从的人类劳动与价值追求的国家治理方式;
水平2:通过生活体验与课堂学习,形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懂得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的关系,养成依法维权的习惯;
水平3:具有法治让社会更和谐、生活更美好的认知和情感。
4.合作探究,贴近实际,内化公共参与目标
公共参与是公民主动有序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和国家治理,承担公共责任,维护公共利益,践行公共精神的意愿与能力。人的价值只能在社会劳动中实现,它既需要社会提供的客观条件,同时也要求自我具备一定的主观条件。“价值的创造与实现”一课公共参与目标设定为如下内容:
水平1:了解有序参与社会劳动的途径、方式和规则;
水平2:积累参与社会劳动的主观条件和实践经验;
水平3:提高合作劳动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创造条件实现人生价值;
关 键 词 高中思想政治课;法治教育;文献研究
中图分类号 G41
文献编码 A
文章编号 2095-1183(2016)11-00-04
2016年6月28日,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颁发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提出在义务教育学段设置“道德与法治”课程,高中段思想政治课要设置专门的课程模块,或加大法治教育选修课时。在此背景下,如何将法治教育融入高中思想政治课教学,培养学生的法治素养成为一线教师面临的重大课题。我们在文献研究中发现,虽然我国中学生法治教育已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重视不够、内容枯燥、资源散乱[1]、师资匮乏[2]等亟需破解的难题。为此,我们从法治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三个方面,对相关文献的观点进行了梳理,期望能激发老师们更多的思考。
一、重申“公民”培育目标,引领思想政治课法治教育方向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以下简称《大纲》)明确高中阶段的目标为“使学生较为全面地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基本制度以及法律常识,强化守法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牢固树立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初步具备参与法治实践、正确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可见,《大纲》以培养具有一定法治素养的公民为目标。虽然这一目标由来已久,但实践中往往被忽视,因此,我们认为需要“重申”培育“公民”的法治教育目标。对此,国内有一些共同的声音。
吉林大学法学院姚建宗认为,我国的社会法治教育的出发点与归宿必须确立为“公民”教育,即以符合现代民主、法治和的精神实质与原则诉求的现代人――“公民”为最终的目的追求。我国的社会法治教育,不能将教育目的确立为超出一般公众身份的自我认知与社会角色认同水平的“道德完人”或者“圣人”,必须立足于现实的生活真实与公众的人格预期和道德自觉状态,以合格的“公民”及其人格的培育和教养为起码要求而展开。[3]
复旦大学社会科学基础部张晓燕提出,社会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积极作用的发挥,有待于作为其构成主体的个体公民身份的激活。[4]她倡导法治教育就是要培育与国家治理需求相互匹配的公民身份。
法治教育的目标终归是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无论是从人权还是人性(二者存在同一性)来说,培养社会需要的合格“公民”应是社会对人性和人权的尊重。我们反对把法治教育的目标狭隘地定为培养遵纪守法的人。片面强调“顺从”的法治教育,培养不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公民,也不利于国家的法治建设。当然,只强调权利而忽视义务的“唯利”式教育也不是完整的公民教育。我们主张将培养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都“激活”的公民,作为思想政治课程开展法治教育的目标。
公民是法治社会建设的主体,脱离公民的法治教育必然会迷失方向。为法而教,无异于舍本逐末。法治教育的最终目的绝不能是守住“法”的圣坛,而必须回归育人的本义。
二、重视思维与信仰的形塑,凸显思想政治课法治教育重点
对于法治教育的内容,目前学术界围绕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主要分为两大阵营。一是义务侧重说。苏百泉认为,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法治的人性基础、法治社会的建设、转型社会的特殊性等方面分析论证看,公民法治教育应该以义务意识的培养为重心。[5]这一观点也是多次普法教育的核心观点,在强调国家意识,重视集体精神的时期具有一定的导向作用。但在我国社会转型,国家发展需要全面唤醒公民意识的时代背景之下,持这一观点的人越来越少。二是权利侧重说。万志昂认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仅包含法律知识的教育和普及,还是一个权利意识的熏陶和权利文化的教育和感染过程。[6]权利侧重说的观点对于反对过分强调义务的旧的法治教育观具有一定积极意义,但由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其认识仍是偏激、片面的。
随着我国社会发展和法治教育研究的深入,学界逐渐从学术“偏激”走向理论“和谐”。教育家李镇西提出了权利和义务统一说,他主张中小学法治教育至少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让他们明白“法治”赋予自己的权利。二是引导孩子从小树立公仆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观念。[7]他认为这才是中小学“法治教育”的真正含义,这样的教育才是培养公民的教育。刘萍律师也主张,我们不仅应当让孩子们懂得他们应有的权利,国家对他们特殊的保护,还应当让孩子们懂得遵守社会规则及法律,懂得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是社会、家庭、学校共同的责任。[8]
如果仅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来探讨法治教育的内容,虽然抓住了法治教育的核心,但视角未免偏小。杨恭田、吴彭有主张,基础教育阶段的法治教育内容应突出三个方面:一是法律规范的认知,二是法治思维方式的培养,三是坚定法治信仰。[9]这一概括比较全面,较之法律制度的“灌输”层次显然有了提升。我们的近邻日本相当重视将青少年法治思维的训练与学校教育相结合,将其纳入正规教育体系。从中我们可以借鉴的是,从法律常识的旧常态过渡到法治思维的新常态,从满堂灌的旧常态转变到参与式研究型学习的新常态,从单纯的课堂教学转变到立体化教育的新常态。[10]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核心界定为“法律常识、法治理念、法治原则、法律制度”,并要求“在不同学段的教学内容中统筹安排、层次递进”。对于高中阶段法治教育内容,《大纲》除要求全面拓展法律常识、法律制度外,还要求加大法治原则、法律理念的教学深度,注重增加教育教学的实践性、参与性和思辨性,结合现实案例、法治实践,着重引导学生理解、认同法律背后的价值、宗旨,注重法治意识的培养。显然,高中生的法治教育绝不能仅停留在常识性教育层面,而应通过增强法治教育的实践性,实现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的形塑。
掌握一定法律常识的“通晓型”公民已不能适应我国社会转型、法治建设的需要。新型大国建设要求社会成员不但要通晓法律知识,还要将法治作为一种行为习惯,一种精神操守,做到知行合一,“形神兼备”。法治教育应摆脱普及性的、低层次的常识教育,迈向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的更高点。这既是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也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
三、整合法治教育资源,拓展思想政治课法治教育路径
教无定法,不同的教学内容,不同的教学对象和教学主体都应有不同的教学方法。对于法治这一特定的教学内容,其教育方法也应“独树一帜”。《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学校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拓宽教育途径,创新教育方法,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而要更好地实现上述“三全”,我们可以着力于以下几个方面。
1.挖掘教材资源,浸润法治教育
赖兆杰认为,“教科书为我们在思想政治课中加强法制教育提供了很好的教材。”[11]在《浅谈高中思想政治课法制教育的加强》一文中,他例举了高中思想政治教材中的相关法律知识。周贵才主张,“挖掘法治教育素材,讲授法律知识。”[12]陈爱宏老师也主张,“充分挖掘教材中蕴含的法治教育因素。”[13]而赵淑荣老师《在思想政治教学中渗透法治教育》一文则通过例举加分析的方法,阐述如何在教学中合理利用文本资源,渗透法治教育。
如何变“教材”为“学材”,为法治教育服务,需要思想政治课教师对教材进行二次开发,合理取舍,巧妙切入。如可以围绕不同主题,对教材的法治教育资源进行重新整合,二次开发;也可在原有教学目标的基础上拓展法治教育目标,一石二鸟,润物无声;还可组织学生利用“法治宣传日”,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课程改革说到底就是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的过程,开发利用好学生身边的课程资源,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的熏陶,是非常经济高效的法治教育浸润路径。
2.引入法治案例,增强情境体验
思想政治课堂效益的提高有赖于其情境的质量,而案例的引入可丰富情境体验,增强价值认同。周贵才老师主张,“分析法律案例,培养学生守法维权能力,”[14]他认为案例教学生动、形象,能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而案例的情境化更能使学生融入其中,在情境体验中学习胜过任何形式的“灌输”。赖兆杰老师认为,加强法制教育,必须处理好知与行的关系问题……知是基础,行是目的。李先军、张晓琪的研究表明,美国教师善于创设案例情境,增强学生情感体验[15]。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综合采用故事教学、情境模拟(如法庭模拟)、角色扮演、案例研讨、法治辩论、价值辨析等多种教学方法,将真实的法治案例引入课堂教学,注重学生法治思维能力的培养。法治案例的引入,情境化的法治教学,能为学生提供“VR”般的法治场景,增强法治教育的现场感,有利于学生在真实的体验中将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做到知行统一,实现思想政治课的德育目标。需要注意的是,法治案例的引入一定要有针对性和教育性,不能为案例而案例。
3.营造教育环境,强化法治信仰
任何人都生活在一定的环境中,并受环境的影响,环境对于法治教育具有重要作用。赖兆杰老师认为,加强法制教育,必须突出“依法治国”的时代主题,这是主张法治教育应关注的时代大环境。[16]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应在事例选择、情境设置上照应法治国家建设的时代步伐,要借用大背景,激活小课堂,小中见大,把学生的生命价值与国家的建设使命进行完美融合,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养成。陈爱宏老师认为,“教师(应)身体力行,做好法治表率”。[17]“师者,人之模范也。”师为表率,才能营造一个真实可信的法治环境,强化学生对法治的信仰。身为人师,不应忽视我们也是法治文化环境的一个元素,是享受者,更是建设者。无声的环境对人的影响往往是深刻的,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于增强学生的法治信仰意义重大。
事实上,教师不但要参与法治教育的小环境建设,也要关注时代、社会大环境。《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要充分利用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党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载体,全过程、全要素开展法治教育。我们认为,法治教育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不能是一般性的理论阐释或简单的逻辑推导,必须利用好一切教育资源,而开发资源是利用资源的前提。我们应在开发中利用,在利用中完善,不断丰富法治教育资源,不断提高法治教育实效。
综上所述,我们要突破法治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的瓶颈,不断提高法治教育的层次与水平。面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所提的新要求,我们还有许多创造性的工作要做。相较国民法治教育这一宏大工程,我们或许过于渺小。但“小乃大之端”,我们理应从“小”处着手,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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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周贵才.高中思想政治课渗透法治教育的策略[J].文教资料,2014(33):140.
[13]陈爱宏.高中思想政治课渗透法治教育的策略研究[J].中学教学参考,2015(08):71.
关键词: 大学生 公民意识教育 途径 方法
公民意识是指公民对自己所处的国家和社会应该承担的权力和义务的认识,是公民对待个人与国家、社会以及他人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选择的反映,它包含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理念,其内容主要有权责意识、法治意识、道德意识和主体意识等,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和现代化程度重要标志。大学生是祖国和社会的希望,加强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早日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自由平等,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1 加强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
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对于如何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近年来,各高校相应的出台了不少措施和对策。但是,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问题依然存在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在教育的内容上,表现为:空洞无物、照本宣科,不能吸引学生眼球,更不能将其内化为学生内心的信念,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内容,在公民意识教育内容中严重缺位。比起大道理的说教,带有现代化特征的内容是学生最缺少而又最有兴趣的;在教育的方法上,表现为:灌输式的、填鸭式,粗放型为主要教育方式,不考虑受教育者接受与否,教育者往往高高在上,与受教育者的身份不平等。人的思想教育应该体现在潜移默化的渐进过程中。在此过程中,需要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平等互动。因此,在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上,强调以人为本,突显公民意识,就显得更为重要。
大学生个人健康成长离不开公民意识教育。大学生的成长包括生理上的成长和心理上的成长两方面。就心理成长而言,包括心智的成熟、知识的丰富和情感的健康。大学生要成长为一个现代意义上的人,就必须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是保证其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参与政治、经济社会活动的前提条件。公民意识强调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强调人自身素质的提高和对法律制度的尊重,强调守公德讲文明,要求大学生要注意提高个人的道德素质、文化知识和能力水平等综合素质。道德素质、文化知识和能力水平是人成为现代人的不可或缺的三个基本条件。道德素质是根本,文化知识是基础,能力水平是条件。大学生首先必须要具备的是道德素质,没有道德素质,文化知识再好,能力水平再高对经济社会发展也是有害无利。有道德素质,无文化知识和能力水平,对经济社会发展就起不到促进作用。而能力水平的提高,是建立在知识文化丰富的基础上的,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正如人们所说的有才有德是极品,有德无才是次品,无德无才是废品,有才无德是危险品。因此,加强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不仅是社会和学校的事情,更是大学生个人自身成长的客观需要。
经济社会发展必然要求加强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公民意识是一个国家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前提和条件。美国著名社会学家英格尔斯指出:“一个国家,只有当它的人民是现代人,它的国民心理和行为上都转变为现代的人格,它的现代政治、经济和文化管理中的工作人员都获得了某种与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性,这样的国家方可真正称之为现代化的国家。”一个现代化国家必定是一个经济发达、民主平等、文化发达的国家。而现代化的实现,关键是人的现代化素质的提高。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已成功的由计划经济转型为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的观念已经日益深入人心。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在竞争过程中,强调的是公平与效率、诚信与守法,要求每一个参与其中的社会人首先要具备这些基本素质;政治上民主平等,强调的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参与政治的过程必须是有序和有效的,这就要求每一个参与其中的社会人具备法治意识和民主意识。当今世界各种文化相互交织、冲突和融合,对人们的多元化影响日趋严重。用中华文化的优良传统引导人,强调爱国情怀,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可见,无论是从经济社会的发展,还是从民主政治的需要来看,必须要加强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
2 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途径
坚持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相结合,构建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理论武装体系。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公民意识的培养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就现有的情况看,公民意识培养作为一个学科或一个专业还不成熟。为此,公民意识教育必须与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结合起来,让大学生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授过程中,
[1] [2] [3]
意识到公民意识教育的重要性,入心、入脑,从而构建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理论武装机制。首先,在教学的内容上,要结合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内容,突出培养学生的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增强学生对科学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认识,提高学生对我国国情、国体、政体、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等情况的认识;其次,在教学的方法上,要结合时事,结合事例,避免传统的说教。比如,通过对时事热点问题的分析和阐述,以点带面,让学生对当今世界的格局与形势发展有所了解和认识,进而培养学生参与政治的意识。最后,在教学的主客体上,应该注重与学生的互动,把充分发挥教师在课堂上的主导作用,与大学生在课堂上的主体作用结合起来,通过分析、辩论、演讲等研究性教学,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进而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
与日常管理结合,构建大学生公民意识的习惯养成机制。大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是高等院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一般而言,高校大学生日常管理的主体有三个部分的人员:一是直接从事学生日常管理第一线的教师,包括学生工作部门和学生所在系部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辅导员以及共青团工作者;二是在管理、服务以及教辅等部门从事的管理人员,包括后勤、图书馆等管理、教辅部门的人员;三是学生本人。要充分发挥这三个主体在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过程中的积极作用。首先,作为第一线的学生工作人员,处事要做到公正、公开,决策要做到科学、民主,待人(特别是对待学生)要做到公平、诚实,在大学的日常管理工作中,以人为本,以德服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学生树立公平、公正、民主、诚信等公民意识。其次,作为管理、服务以及教辅部门的工作人员,更多的是与学生的日常生活相联系,在服务学生的过程中,要做到执情服务,微笑服务,贴心服务,让学生在接受服务的过程中,懂得尊重他人,懂得回报社会,懂得和谐相处,从而树立学生的集体意识、责任意识以及尊重他人的意识。此外,作为学生本人,不管是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还是普通学生,都应该积极参与学生内部的管理以及集体活动,在参与的过程中,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从而树立参与意识。最后,从学校的角度来说,要营造良好的公民意识培养的环境,比如利用校园网、广播、报纸、宣传橱窗等各种各样的载体,加强对学生公民意识的教育。
以社会实践作为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外在手段。社会是一所没有围墙的大学,所有社会成员都是它的学员,而且所有学员都要在这所学校里进行终生学习。社会实践是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的延伸和补充,可以作为我国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外在手段来锻炼人,是促进大学生公民意识形成的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社会实践是以大学生为主体的一种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对于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实践活动包括教学计划内的实践活动和教学计划外的实践活动。教学计划内的实践活动指大学生在校期间有计划有指导的活动,如教学实习、军政训练等。教学计划外的实践活动指大学生利用假期或课余时间进行的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等。
根据大学生接触社会不多,对国情缺乏了解,务实和吃苦耐劳精神不够的局限性,在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功能的同时,组织学生深入社会,接受实践锻炼是极为必要的。社会是复杂的,高校只是社会的极小部分,大学生迟早要进入社会,他们在学校里学到的理论知识,总是要接受实践的检验的。社会实践活动给大学生提供了接触社会、了解社会的机会,这对于培养他们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此外,社会实践活动还可以增加大学生的收入,逐步增强大学生的自立感。
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方法
. 讲授法
课堂讲授法是指教师通过口头语言系统地讲解,使学生理解相关公民意识的知识,分辨清楚基本概念,提高其公民认识水平。这是任何一种教育在目前都仍然会采取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的长处是:以教师讲为主,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教师能够控制整个教育过程,并且在短时间内教师可以有计划地传递大容量的信息,加上教师的系统讲述,可以帮助学生迅速理清思路,澄清思想上的混乱,提高分辨美丑、真假善恶的能力。当然,这种方法的缺点即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能很好体现。因此,在运用讲授法时,教师要使语言通俗易懂,又要具有启发性和感染力,同时要注意联系学生的思想实际,选取一些针对性强的问题,运用具体的事例进行讲述。在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中,教育者进行公民意识教育方面的讲授是必需的,要做到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全面觉醒,启发他们的自我意识教育是讲授法的根本。
作为本科课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覆盖面广、理论与实践性强的特点,“课程思政”将极大地有助于全员育人、全课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教育格局的形成。目前高校法学专业“课程思政”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均处在起步和摸索阶段,存在很大的改革空间。站在新时代立德树人、课程育人的政治高度,以“互联网+”教育改革为背景,将思想政治元素融入法学专业教学内容和过程中,推动高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
一、“互联网+”时代法学专业“课程思政”应有之意
“课程思政”为“互联网+”时代法学专业教学改革提供新思路。强调,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党的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建立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体制机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此,思想政治教育的单一模式被彻底打破,取而代之的是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课程教学和改革的各环节、各方面,各高校各专业开启了立德树人润物无声的“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序幕。毫无例外,法学专业的“课程思政”也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在经历了从理论到实践的教学改革,从线下到“互联网+”的教学转变,明确当下改革新目标是要实现学生的法律知识习得、职业能力形成与价值重塑的三位一体,改革新方向是要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把思想政治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把“课程思政”作为落实好、贯彻好、实现好新时代法学教育工作目标的必由之路和必要之选。“课程思政”为“互联网+”时代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提供现实依据。法学教育本身就是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塑造和完善,其背后承载的不仅仅是知识的创新以及专业素养的培育,还应包括对国家人文精神和主流价值观的号召。教育部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意见提出“坚持以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培养立德树人、德法兼修,践行明法笃行、知行合一的法治人才。”法学专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中的重要一员,要实现应用型法律人才到“互联网+”时代“复合型、创新型”与“德法兼修”的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转变,就必须把立“德”放在人才培养首位,注重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把法治精神和主流价值渗透进法学人才培养中,在学生理论知识学习、职业技能养成的同时,全面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正确的价值观。“课程思政”契合“互联网+”法学教育的时代要求。“互联网+”不仅潜移默化地改变了当下学生群体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还使其社会交往和行为模式互联网化。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催生各种在线教学平台的普及应用,学生不仅可以在线学习,还可以在线获取各种国内外资讯和案件报道,其中不乏各种西方文化利用网络技术对我国教育领域进行各种意识形态的渗透。学生对外界信息的鉴别和分辨能力不强,思想意识和价值判断就容易受到迷惑。“课程思政”能有效阻断“互联网+”法学教学中不良因素的侵入,教师在线教学中主动解答学生知识疑问的同时,也是对学生思想迷茫和行为无助的积极关照,更有利于有效引导学生以积极的心态和正确的价值取向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无论是线下教学还是线上教学,都是学生认知观念重构的课堂。“互联网+”法学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深度融合发展更能彰显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的与时俱进。
二、法学专业“课程思政”现状
法学教学发挥着非常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但是法学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合理念局限,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内容及设计等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存在诸多障碍,尚不能满足“互联网+”时代的法学人才培养目标。思想政治元素融入法学教学的理念局限。我国法律渊源一直深受西方法学理论和法律制度的影响,相当数量的部门法是在参考借鉴国外相关法律框架和内容上修建起来的,西方文化和价值观严重冲击我国法律的基本概念、原则和体系。部分教师对于法律思想、中国传统法治文化的精髓和内容理解不深、重视不够,没有从国家、民族、社会、人文等多角度去深刻领会法律与政治、法律与文化等诸多要素之间的紧密互动,更没有从国家战略、政治意义高度去把握“法学学科体系建设对于法治人才培养至关重要”的要义。沿用传统教育观念对待法学教学,认为只要讲好法律、讲好判例就是好的法学教师,把“德”从“法”中剥离出来,教学过程不去关注学生的心理和思想变化,而把“立德”任务推给辅导员、班主任或者思政课教师。对“课程思政”重要性认识的不足,导致法学专业教师“授业”与“传道”相分离。思想政治元素融入法学教学的内容局限。法学与思想政治在学科分类上分属两个不同的专业,在教学内容上各有侧重。法学教育侧重教会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和技能,而思想政治教育则侧重塑造学生的意识形态。如何准确定位法学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链接点,是法学“课程思政”的前提。就目前研究和实践成果来看,虽然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法学教材作为“课程思政”教材,但数量上没有覆盖到全部法学专业课程中,内容上也没有涵盖到全部法学知识体系里,尚未形成统一的、规范化的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内容体系。即使开展“课程思政”,教学内容也仅限于传授经典思想,知识点交陈旧,在“教书”过程中生搬硬套思想政治教育元素,而忽略了当前所处的“互联网+”时代特征,不关注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的现实状况与学生群体的心理思想变化,“育人”效果必将大打折扣。思想政治元素融入法学教学的路径局限。法学是一门注重培养学生法学理论基本功与法律职业技能的综合性学科,学生不仅要在课堂中学习,还要在各类司法机构里见习或实习,不仅在线下学习,还要在线上平台学习。目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主要依托本校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进行,如在讲授法律的概念、原理、原则等章节重视思想政治教育,但是在具体案例分析、法律条文理解等法律适用方面弱化思想政治教育;在理论教学环节重视思想政治教育,但是在实践教学环节弱化思想政治教育;在线下教学环节重视思想政治教育,但是在线上教学环节弱化思想政治教育。法学教师在实际教学环节中,尚未制定出较为完善的“课程思政”教学模式,思想政治教育在课程中实施的路径不畅通、范围较狭小,决定了法学“德育”质量和效果不佳。
三、“互联网+”时代法学“课程思政”教学改革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核心是“德法兼修”,“课程思政”是大势所趋。站在新时代立德树人、课程育人的政治高度,借助互“联网+”优势,把传统法学教学进行“课程思政”的升级换代,突破思想政治元素难以融入法学领域的思想壁垒,找准思想政治教育在法学教学中的交融点,优化法学“课程思政”的教学模式。坚定法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的教学理念。思想政治教育包含着政治方向、政治道路、政治观念等内容,其核心是塑造人的价值观。法学领域的知识内容与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相关,具有较强的意识形态特征。从政治属性看,法学与思想政治教育都为国家和人民服务,二者的政治立场、政治导向、政治意图等具有一致性;从育人目标来看,二者都以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目标,都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承者。法学教师在课程教学中传授专业知识,即为“授业”,同时引导学生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养成社会主义法律信仰,即为“传道”,二者相辅相成。强调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保持目标和方向的一致,强调将知识传授、技能培养与价值引领和育人导向相结合、相统一,正是当前高校推进“课程思政”的一个核心主旨。法学专业“课程思政”的第一步,就是牢固树立思想政治元素融入法学专业教学的政治信念。创新法学与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同行”的教学内容。随着“马工程”教材的推行,法学“课程思政”的教学内容主要是围绕中国化的理论成果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来设计思想政治教育的投射点。
由于法学知识具有时效性强、现代感强的特点,“课程思政”教学内容不是一成不变的,“德育”也应与时俱进。因此必须以发展的眼光去找寻法学专业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动态连接点。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等具体内容,都是与法学息息相关的,法学教师运用线上教育资源,主动把现阶段的依法治国理念等国家意志和精神这种法学专业特有的意识形态因素作为切入点,把法律职业人应当具有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使命感与当前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流有机融合,与当下学生的实际生活状况、思想状态有效结合,真正激活法学课程中的“德育”功能,形成法学专业课程与思想政治教育的相互协同、融合发展。拓展法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协同育人”的教学模式。“互联网+”时代的开放性、包容性特质嵌入“课程思政”,必然会引发法学教学模式的大变动。法学专业课的课程思政教学需要坚持“课程承载思政”和“思政寓于课程”的理念,就需走出教室,既要融入实践教学,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把实践技能教育与劳动精神培养相结合,引导学生成为有大德大爱的人;又要上网上线,借助多媒体在情感体验上的独特优势,让学生在自主学习中感悟为人处世之道,真正实现由在线学习到网络育人的转变。法学专业立足于时代特色、学校特色、专业特色、学生特色,在课程目标、课程大纲、课程设计等课程体系和培养方案中,在教学团队、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教学环节和过程中拓宽“德育”渠道,形成从“个人”到“全员”、从“单程”到“全程”、从“单向”到“全方位”的法学“课程思政”生态圈。“互联网+”时代的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是一个具有时代价值、政治意义的教学改革,“课程思政”让法学教师回归教书育人本位,让法学课程回归立德树人本位,让学生具备“德法兼修”,实现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的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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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高校的法制教育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需要
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民主法制建设与日益扩大的人民民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 适应,政治体制的改革还需要继续进一步深化。民主和法治思想不可能在人们的头脑 中自发地产生,只有通过教育才能改变人们的传统的不合时宜的人治思想观念,才能逐步树立现代的民主法治观念。所以,高校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思想教育,是实现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目前大学生中不少人的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导致了不少盗窃、故意伤害和随意散发不良信息或者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成功的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 育,把他们培养成为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对我们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着直接的重要的意义。
(二)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得到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必须采取法治经济的形式,市场经济运行的每个环节都必须与法律紧密相关。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和深入发展,随着经济全球化的逐步深入和扩大,法律手段已经成为调整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所有规则和制度的制定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一切个人和单位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个体的生存和发展都需要利用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
(三)高校的法制教育有助于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和道德水平
高校的法制教育有助于大学生形成正确的思想观和世界观。法律和道德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一致性,它们都是建立在特定的经济基础之上,调节和制约着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关系。制定、实施和保护社会主义法律,既可以增强人们法律意识,也可以倡导和维护社会主义道德。道德则涉及到人们社会生活和社会活动的所有方面,既包括人们的行为,又包括人们的思想品德和行为动机。高校实施法制教育,也是实现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之 一,对加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建设具有不可代替的重要作用。法律可以借助道德的基础和道义的力量而更加易于被人们接受和遵行,同时,高校的法制教育的评价标准往往接近于大多数公民最基本的思想政治信念。因此,高校的法制教育不但可以培养和确立大学生的法制观念,而且可以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和道德水平,促使大学生尽快尽早形成正确的思想观和世界观。
二、目前不少高校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高校轻视法制教育
在法制教育课程的设置上,部分高校里存在安排课时少和学时学分偏少,师资配备不合理和学生不重视等弊端。部分高校虽然已把《法律基础》等课程列入到教学计划,但是课程的人员和时间投入却非常少,既缺乏专业的法律人才,由其他教师或者辅导员兼职,安排的课时也很少。兼职教师仅仅把法制教育停留在学法知法这一初级层面上,重法律知识传授而轻法律理念的培养,忽视对他们进行法律情感的陶冶和法律意识的培养,致使他们对法律知识的认识仅仅局限在感性的表面的认识层面,难以达到认知的深度和理性的思维。课时很少就很难让学生学习到必要的法律常识和基本法理。这些问题的出现,反映出高校轻视了对大学生 的法制教育,只是仅仅将《法律基础》作为一门极其普通的课程来对待,而没有看作是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与思想政治修养的重要举措。
(二)教学方式以理论讲解为主,与社会实践的联系较少
高校由于经费的限制和领导的重视程度不足等等原因,导致了法制教育仅仅局限在课堂之内进行,有的仅局限在《法律基础》这一门课程,内容上偏重于法律理论知识的传授和法律条文的讲解,对实践教学环节的投入不够,很少有机会组织学生出去参观和学习。高校缺少有针对性的以案说法等感性的教育形式,难以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实行法制教育,也就不利于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法律信仰。
(三)法制教育的评价和考核方式不合理
目前的教学体制下,受应试教育的深刻影响,不少的学校、家长以至社会把升学率和学习成绩作为评判教育成果的主要标准。高等学校评价法制教育效果惟一标准就是阅卷考试,考核的内容也主要集中于法律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考试成绩成了评判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唯一标准,学生理所当然的追求该 课程的分数。至于考完之后,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法律信仰是否真正地培养起来,似乎谁都不会在意。虽然教育主管部门已经明确规定了对学生的综合评价包括法制教育的内容,但是内容和分值都很小。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片面追求升学率和学习成绩的社会大环境下,我们将法制教育纳入大学生的考试考核和考评体系,纳入毕业考试就凸显出了必要性。因为只有这样,高校的法制教育才会避免流于形式和走过场,才会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才会得到贯彻和落实,也才会切切实实地培养和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和法律信仰。
三、提高高校法制教育效果的对策
(一)高校必须重视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高等学校应该在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保证足够的教学课时和教学、研究经费,配置合格的教师队伍。学校要把开设法律基础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向学生阐述清楚,使大学生真正认识到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法制建设和增强法制观念,对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等,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现实作用,引导大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教师队伍必须具备专业的法律素养和极高的教学艺术,不但能够了解大学生的心理发展特点,还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极高的教学艺术。学校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多种选拔和聘任机制,打造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并且乐于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队伍。教师要有能力将思想政治和法 制教育的内容有效地融合起来,既能够做到让学生自觉地学法、守法和护法,把法制教育内化成为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政治素质,从根本上自觉地增强法制观念,又能够让学生懂得把基本的思想政治和道德义务纳入法律的法制轨道,使思想政治和道德义务的约束力接受法律的规范。这样才会增强人们对思想政治和道德的认同感,保证思想政治和道德教育的成果得到巩固。
(二)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引进体验式教学
公民意识是社会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现代法治观念的民众意识。“公民意识是近代的产物。它有两层含义,当民众直接面对政府权力运作时,它是民众对于这一权力公共性质的认可及监督;当民众侧身面对公共领域时,它是对公共利益的自身维护和积极参与。”1
1.当代大学生公民意识的现状分析
当代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爱国热情,关注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和平等意识。但大学生的公民意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1.1公民主体意识淡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使当代大学生的自我意识明显增加,能正视和积极追求个人的机制和利益,但有些大学生公民角色还处于不自觉的状态,其作为公民的主体意识相对淡漠,表现在具有较强的依赖性,权责意识不明确。公民的主体意识就在于能够认识到自己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不依赖于任何人,独立享有权利,独立地履行义务,独立地承担责任。认识到自身的责任不是法律强加的,而是行使权利时的必然选择。这有助于培养大学生的独立人格和社会责任感。
1.2社会公德意识的缺失
“公德”不同于“私德”,首先它是社会人所应当具有的道德,其基本要求不是出于仁爱之心,而是出于对他人的合法利益和人格尊重,也就是对他人权利的尊重,并突出表现在对规范和调节社会不同利益主体和利益关系的公共规则的尊重。其次它所依据的是普遍主义的原则,要求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公共生活的规则,履行与自己的权利相对应的义务。有些大学生缺乏对自己的自我约束力量,为人处世常以自我为中心,出现社会公德滑坡现象。
1.3政治参与意识不能与实践相结合
当代大学生的政治参与虽然趋向务实化、理性化,但政治参与意识和政治行为投入存在较严重差异,主要表现为:一是大学生的政治参与意识较强,但参与行为投入较少;二是对社会有基本正确的政治认识和政治评价,但在实际行为上却表现为知行不一。这种价值取向的两重性和价值判断的矛盾性直接影响大学生的政治参与实际水平的成效。
1.4法律意识淡薄
大学生有守法的愿望,他们认识到人们要处于一种自由有序的状态,就要遵守法律,法治具有纠偏功能,但有些大学生的守法行为存在不到位的情况,有的大学生甚至认为“能够钻法律空子的人,都是有本事的人”,没有建立对法律的尊重、积极认同和信赖的态度,没有树立起对待法律的理性精神和法律思维,缺乏法律权威意识。这表明大学生对待法律的知行存在较大差异。
2.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培养机制
2.1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大学生公民教育课程建设
我国高校尚未形成一体化的公民教育课程,构建公民教育体系,必须根据社会发展对大学生的要求和公民自身需要以及现代公民意识形成的特点与规律来构建现代公民教育的目标、内容、操行和评估系统,以实现公民意识教育的制度化。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实施方案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承担着重要的任务,该课程以大学生成才遇到的基本问题为切入点,培养大学生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法制观,使大学生懂得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正确认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的关系。
一方面,大学生首先应增强权利意识,掌握基本的参与国家和社会民主生活的实践技能,包括学会民主的生活方式,养成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习惯;另一方面,大学生应具备强烈的责任感,成为健全的、有责任感的现代公民。社会生活是有规则约束的,公民必然会受到法律制度和道德等规则的制约,因此,公民教育要坚持他律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培养自律公民的核心是培养公民社会所必需的社会公德,通过社会公德教育使公民在在社会交往活动中,成为对社会、对他人有积极作用和有利的人,社会公德教育的深层次内容是建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自觉遵守行为规范成为理性要求。在法治教育中,应是培养现代法治观念,即培养他们“法律权威”和“法律至上”的观念。让他们懂得法律不仅表现为法律条文,更重要的是表现为法的执行、法的实施,认识法治是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最重要的手段,唯有法律才能防止权力的滥用,制约权力的运作,唯有法律才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从而法律才能人们所信仰,进而塑造他们的崇法、守法和护法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