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18 14:36:40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道德与法治的看法与认识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道德与法治课程突出地体现着德育的精神,其中,很多教学环节都无不渗透对良好品德的培养,整个教材体系体现着培养学生德才兼备、适应社会的目标导向。因此,在本门课程的教学中,应当树立两个并行不悖的原则,一个是知识教学原则,让学生掌握本门课程的基础知识和解决问题的知识素养,能够达到学业考试的要求并不断进步;另一个原则是教师不断树立育人理念,引导学生在教学中不断践行本课程呈现的道德品质和精神,使之不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具体数来,主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修身正己,树立榜样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一个品德高尚的人自然受到尊敬和爱戴,自古而今,我们深受儒家思想文化的影响,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立身处世,处处都有特定的要求。作为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者,自身首先要修身而养德,不仅要具有渊博的教学知识,还要有高尚的品德,能有一身“浩然之气”,从而使自身更加具有教学自信。
在日常的教学和生活中,作为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师,要不断重视提高自身的修养,广泛领略古人的德育智慧,在学生眼中,教师如同灯塔,更是榜样,每一节课的教学和每一次沟通,都是直面学生的懵懂。所以,教师应该将课程中所渗透的基本德育常识和原则体现在自己身上,让自己能与书本知识融为一体,尤其是体现在课本里的优秀美德,纵然不能一一秉承而践行,也要能够在与学生的交流和互动中,乃至日常的教学生活中,让学生看到教师美好的德行和品质,既增强了学生对教师的认同,也树立起榜样,达到以身作则的目的,相互提升。
树立榜样对本课程而言具有很重要的意义,教师自身的言行举止不仅要符合教师基本要求,还应该着重力促使自己广泛集聚美好的德行在道德与法治课程中,教师还应注重体现自身积极健康的一面,尤其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要将课程中渗透的道德品质结合自身的实际而体现出来。同时,还要发挥各类素材中模范人物的榜样,榜样具有凝聚人心的作用,青少年学生更容易受到榜样的激励,要让学生在聆听中获得学习的趣味,并得到启发。教师也应从榜样中学习,锻造自己良好的品德,加强学生对教师人格的信服,既彰显教师的人格魅力,也促进师生之间的感染力和认同感的融合。
二、引领价值,培育情怀
进入新时代,我们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道路上,对青少年的德育教育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中学生,在理论思维上尚不够成熟,而作为道德与法治课程,深刻体现着着党和国家对人才价值引领的深切期望。因此,作为本门课程的教学者,更应当特别注意对学生的价值引领,尤其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价值引导,让学生树立投身祖国未来建设事业的高度自信。
在本课程教学中,要努力注重让学生结合时代背景和要求,把课堂知识中的主要价值要求渗透和融合在教学中,让学生不断学习“国事家事天下事”,结合各类教学素材,调动学生的的家国情怀,认识到自身对于国家与民族未来的意义。教师在道德与法治课程中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在教学之余应当不断去钻研党和国家的各类制度和战略,从更高的层次拓展自身理论视野,梳理完整的价值结构,才能给学生更明确的价值导向。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也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在教学中还更加应该注重对学生爱国主义精神的培养,围绕丰富的历史题材,深刻体会中华民族民族精神的内涵,让中学生树立高度的爱国主义精神,做中华民族精神的传承人。同时,更要不断注重传统文化的培养,通过本课程要让学生在其他各类课程学习中体会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树立高度的文化自信,尤其是结合各类文化知识素材,引导学生认识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影响力和地位。同时加大对传统美德的学习,尤其是结合语文课程和历史课程所学,在备课时,将各类美德知识融合在教学环节与习题训练中,加深学生记忆,以深刻的文化,承载深邃的文明,践行美德,共建精神家园,树立积极的人生情怀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带领学生朝着积极的人生方向迈进。
三、注重方法,知行合一
教师是知识的传承者,也应该是美德的践行者和引领者,尤其道德与法治课程,在教学中更应该相当注重教师对学生的言传身教。学生是教师忠实的聆听者,教师的行为观念和处事原则等,都会对学生产生一定的影响,尤其青少年在学习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经常浸润在感受品德教育的知识课堂里。因此,在每一节课的教学中,要特别注重自身与学生的互动交流,在设计探究活动或者组织教学过程的时候,能循循善诱地在整个过程中贯穿一条以用道德教育感化学生的主线。掌握正确的批评和教育的方法,以德服人,注重宽容和严格相互并用的方式。
在日常的课堂教学和与学生的对话中,尤其是对学生进行劝诫和勉励时,需要做到“身正而正人”,作为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师,应该首先有“浩然之气”,以严谨的态度治学,以严格的要求督促学生做人处事,对于犯错误的学生更要注重正确的引导,学会给学生自我反省的时间,同时在班级树立严守正道的教学风气。用集体的力量督促学生,也有助于避免直面冲突带来的误解,让学生自我感知自身的行为是否符合集体的道德要求。严格的同时也要同时把握宽容的原则,作为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并成熟,教师在具体的教学情境里也应该注重宽以待人,严格的要求、丰富的学识、宽容的态度,能让学生在敬畏老师的同时更加贴近老师,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从而更有利于教师对学生进行高效而有持续影响力的教学和人格品质的锻造。
道德与法治课的堂里,教师的尽量可以设置与学生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知识链接来强化对学生的德育教育,本课程中每个章节都有非常对学生不同角度的品德要求,爱国主义、遵纪守法、文明礼仪、诚信待人等知识无不渗透在本课程知识体系中,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师要在反复的教学实践中能够掌握这些知识对于学生适应社会的重大意义,因此,本门课程的教学中要达到知行合一,就是教师在教学中的部分知识也理所当然地体现在师生的行动中,所以在教学设计的过程中和课堂的互动中,必须坚守以知识促进学生来实践知识,将能够直接在学生身上体现的知识运用到课堂内外,学生所学必须能够以实际行动来体现。也可以通过事例和案例分析,通过正面和反面对比,逐渐帮助学生的判断力,尤其是对道德情操认知,将本课程的德育功能真正发挥出来,完善教书和育人的双重目标。
四、秉持信念,诲人不倦
作为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师,应当有更加厚重的人文情怀,承担起教学任务的同时,更要坚守本课程一如既往的德育情怀。因为在本课程的教学里,几乎处处都体现出育人的要求,所以,一定要具备持之以恒的信念,孜孜以求地为学生的成长而努力,甘于默默无闻,能够不遗余力地将本课程的德育价值贯穿于自身的教学生涯中去。本课程的知识体系随学生的成长而逐渐变得深入,在教学中,一方面要抓住知识的重点,另一方面要抓住每个环节的德育重点,在教学目标的设计中,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要符合学生成长的规律,既不能揠苗助长,也不能避重就轻。教师要坚守“知”与“行”合一的双重理念,绝不可以忽略本课程字每一个阶段的德育目标。
信念的力量是无穷的,作为本课程的教学者,执着于知识,是为了让学生有记忆学识之长,能够以所学而所用。但光执着于知识的培养是不够的,我们更应该树对美好德行的培育,使学生不仅仅具备书本的知识,更要懂得传承美好道德,努力完善自身道德水平。因此,作为教学一线的道德与法治教师,要有一颗诲人不倦的爱心,不仅仅要“授业解惑”,更要成为“传道”的载体。在日常教学中,教师要时长记得慎独而内省,让自己学识丰富起来,道德境界高尚起来,不为太多的名利牵绊,也不为各种社会现象而失去应有的高瞻远瞩,要努力学习古人的教育智慧,多搜集古往今来的优秀德育题材。努力培养学生在学习课程知识后,能运用知识并践行知识的意识,注意看到每个学生的不同之处,应到它们朝适合自己的方向努力,帮助学生树立理想信念。
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德育功能,不仅体现在书本的文字上,也更要铭刻在学生的心中,而作为本课程的教师,就是负责铭刻的工匠,我们要有工匠的精神,与学生共同成长,与学生一起进步,在课堂内外,要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在教学中,要注重道德的启发;在批评和表扬的过程中,要能秉持用道德启迪来教育学生的原则。在这里,要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注重对学生有充满耐心的关怀,尤其部分学生在成长阶段大多与父母的沟通并不深入,同时对于社会现象的看法也不全面,容易在处理事情时变得偏激,需要在平时多关注此类学生的引导。在平日课余时间也可以多了解学生的认知习惯,结合自我的体会,充分认识学生的状态,才能更好地帮助学生认识自我,走出误区。
五、关爱学生,寓教于乐
“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这是自古不易之道,作为一名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工作者,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也自然会受到学生的关爱和尊敬。我们要关爱学生,让学生能积极融入教师的角色,尤其本课程的知识点大多相对灵活,部分知识具有很强的理论性,课本中的探究与分享涉及很多话题,教师在教学中应当采取灵活的方式与学生一起组织探究活动,对于疑难问题,要有耐心地去解释,对于学困生,更应该帮助其找到自身的优势,并促使其树立自己的奋斗目标,关爱本身就是一种德育,而且是最善意的德育,在这个过程总,学生是开心的,教师是快乐的,寓教于乐,对于教师和学生都是充满动力的。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132(2017)01-0081-02
DOI:10.16657/ki.issn1673-9132.2017.01.049
随着近年来教育改革形势的不断发展,给义务阶段小学和初中教育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在各年级的课程设置上做出了科学合理的规划,更加符合学生的个性特点和认知水平。初中政治作为一门初中生的必修课,不仅在教学内容上做出了调整,对政治教材也进行了整合。教材统一更名为“道德与法治”,更加符合青少年发展的需求,将道德与法律有机融合,在教学案例和课堂活动的设计上更具有人文性的特点。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修订新课程标准,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法制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这些改变都为初中政治新教材的改革保驾护航。那么,如何发挥初中政治教师的主导作用,将政治新教材的知识讲得更加透彻和明了,引导初中生在思考和探索中学习,丰富初中生的精神世界,进而提高政治课堂教学效率,就成为了初中政治教师应该深思的问题。下面,笔者根据自己的实际初中政治教学经验,主要探讨对初中政治新教材改革的看法和应对策略,为政治教育教学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深入挖掘新教材,创新教学方式
初中政治教师必须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善于及时转变教学方式,调动初中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师还要深入挖掘政治新教材,按照实际学情进行教学,创新课堂教学方式,提高初中生的学习效率。传统的初中政治教材注重学生品德的养成,而初中政治新教材《道德与法治》更侧重于法治教育,在教材中增加了法治教育版块。那么,如何向初中生讲解晦涩难懂的法律知识呢?需要初中政治教师多与学生沟通,选择学生喜爱的教学形式,创设高效的课堂教学情境,逐步的向初中生渗透法律知识。比如七年级下册《走进法治天地》的教学中,教师必须要改变传统单一枯燥的教学方式,注重师生双向的交流与互动,通过多媒体技术辅助教学,拓宽初中生的学习视野,增强初中生对法治的重视程度,使初中生能够形成基本的法治意识,在日常生活中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紧贴学生的生活,开展德育教育
初中政治新教材《道德与法治》的改革并不是对人教版原教材的修编完善,而是在框架、结构、编排、立意上全部重新设计,旨在为初中生提供一套有价值、有内涵的学习资料。初中政治教师在教学中应该紧贴学生的生活实际,提高课堂的开放性,引导初中生积极参与课堂实践,将德育教育、心理教育与课堂教学有机结合,促进初中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在本质上是对生活实践知识、实用知识的学习,与日常生活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比如七年级上册《生命的思考》的教学中,为了让初中生学会珍惜生命、敬畏生命、守护生命,政治教师应该适当选取生活中的案例,结合初中生的生活经验,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激发初中生内心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教师还可以通过讨论的方式,加深学生对生活的理解。由于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干扰,初中生易感染不良嗜好。对此,政治教师应该以初中生在生活中的真实困惑为突破口,将“讲授道理”转变为“探寻道路”,规范初中生的行为和思想。
三、多渠道讲解法律,渗透法治教育
作为一门对初中生进行道德与法治教育的专设课程,教师需要按照新课程标准的要求,重新规划教学方案,遵循初中生的身心发展特点,使初中生在学习和生活中更具有活力。初中政治新教材《道德与法治》每一课内容的展开都包含着一条引领生活经验的线索,这样的设计符合学生的学习需求和思维方式,便于初中生之间进行经验的交流和分享,促进师生关系的和谐发展,有利于增强课堂教学有效性。新教材中包含“运用你的经验”“探究与分享”“相关链接”“阅读感悟”“方法与技能”“拓展空间”等环节,给初中生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法律的知识在新教材中占据相当大的比例,初中政治教师要多渠道讲解法律,创造性地使用新教材,带动教学理念与教学方式的转变,循序渐进的向初中生渗透法治教育。久而久之,学生就会自觉地去学习法律,观看法制节目,听法律讲座,阅读相关书籍等。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我发现很多初中生的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只要不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没什么大不了的。初中生作为新时代的接班人,必须要严于律己,学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当代中学生。
四、围绕新课标教学,注重互动探究
初中政治新教材《道德与法治》彻底改变了传统政治教材作为学生应付考试的工具的现状,更加注重整合不同领域的知识,为初中生的思想道德发展服务。政治教师必须要围绕新课程标准开展教学,加强师生之间的互动活动,积极组织学生自主探究性学习,将我国的法治更加鲜活地表述出来,帮助初中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引领初中生养成健全的人格。在当今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下,初中生必须要掌握法律知识,将权利意识和现代法治理念植入心中,为使初中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的新青年奠定基础。初中政治新课程标准提出:政治课程要引导初中生树立规则意识和法制观念,有公共精神和全球意识。还要教会初中生继承革命传统,弘扬民族精神,认同中华文化。因此,我在教学时会着眼于初中生学习的全过程,加强对学习技巧的指导,设计有思维含量的探究问题,提高初中生的课堂参与度。还要营造轻松的学习氛围,减少初中生的畏难情绪,使初中生乐于上政治课。
综上所述,初中政治新教材《道德与法治》改革对于初中生的学习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提升初中生的法治意识,培养初中生的创新意识,使初中生学会运用多元化的视角分析问题。初中政治教师必须要清晰的了解新教材改革的内容,提高对新教材的认识,结合一线实际教学实际,对新教材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创新课堂教学方式,开展师生互动活动,促进初中政治课堂教学的有效开展。
近年来,社会出现许多因缺少法律意识和知识,青少年触犯法律,走向犯罪的道路,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关注青少年的法律建设,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开展进行普法教育,必须给以高度重视。学校是对青少年进行普法教育的最佳场所,如何有效的开展法治教育,是学校和教师应该考虑的重要问题。
中学的法治教育通过对青少年讲解基本的法律概论,让其了解并掌握接受法律的知识,规范自身社会行为,成为遵纪守法、自觉护法的社会主义文明法制下的好公民。
二、初中法治教育的理论依据
初中阶段的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展的黄金时期,虽然随着年龄和社会阅历的增加,自我意识逐渐形成,但整体上来说还不够成熟,对是非的分辨极易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有时过于强调个人利益,导致产生一些极端行为的产生。社会上没有形成良好的守法环境,一些制度存在诸多漏洞,让青少年产生投机心理,最终做出违法行为,走向犯罪的道路。
现在党和国家大力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大对法治建设的投入力度,普法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出台更多的法律条文,这为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工作提供很好的理论依据,学校和教师应积极在道德与法治课堂上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提升他们的法律观念和意识,规范他们的日常行为
三、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的法治教育策略
(一)合理利用教材资源
教师在日常教学中要合理利用教材资源对学生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在这当中,教师要将教材法制内容进行深层次的挖掘,分析,划分侧重点,借助教学工具,将其形象贴切的传递给学生,让学生接受并掌握相关知识,渗入到思想意识中,潜移默化去影响规范自身,形成思想觉悟,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护法,引导学生自觉遵纪守法,维护法律尊严,实现法治教育开展的最终目的。如针对教材课本中列举出的法制教育方面的案例,进行深入分析,讲解,必要时可让学生进行现场演绎,发挥创造,提出自身对事件的看法,做出总结。或安排学生写出相应的案例读后感,对案例进行剖析,自我思考,加深印象。
(二)改善教学方式,激起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
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是学校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任务。教师是传授法律知识的主力军,发挥着重要指导作用。
首先教师自身要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和良好的法律素养,为学生传授相关法治知识时更有说服力,讲解起来也更加得心应手。学生学习起来也更加容易接受、理解和掌握。
其次要有丰富的教学技巧储备。法制教育涉及到的相关条文非常枯燥,繁多,一味单纯地进行语言阐述解说,容易引起学生的心理疲劳,产生厌烦的情绪,法治教育走进课堂就没有思想基础。所以,要求教师在实际的教学中改进自己的教学模式,多样化的向学生展示法律知识,带动学生兴趣,营造轻松愉悦的课堂氛围,潜移默化的影响学生接受相关教学内容,实现自主学习的意识。教师可以创设法律情境,组建班级法庭,让学生对某些法律案例进行分析研究,分享感悟,得出结论,并在相互间辩解和探讨中,深刻理解法律条文,提高法律意?R,自觉履行规范自身言行的义务。
(三)时时刻刻注重法治教育的渗透
良好的行为习惯从细节入手,注重坚持。因此,在日常的教学注重对学生的法治教育,从预防着手,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基本课堂秩序入手,不迟到早退……让学生灵活运用学习到的法律知识,自觉规范自身行为,远离罪恶。鼓励学生间互相监督,相互纠正,共同进步。树立法制宣传标语,创立法制板报、墙报等形式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成立法律学习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进去,设立相应的激励措施。课外鼓励学生积极收集法律知识和案例进行同学间的互相探讨等。
(四)扩展法制教育
打破课堂教学的空间局限,开阔学习范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实践活动,强调实践活动开展的必要性,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感受法律,理解法律,有所启发。例如组织参观社会法制宣传展览和讲座,欣赏法制教育影片,参加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将法治意识更好的融入到自身生活中,切实履行相关法律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法治教育的意义
(一)有助于初中生增强法律意识,规范行为,预防犯罪
目前我国犯罪人群呈现出了低龄化的趋势,青少年人群在其中占有众多比例。这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现有资料表明,青少年犯罪大多出于法律认知薄弱,法律观念不强,法制意识淡薄。缺少正确及时的引导,自身是非辨别能力差,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学校积极开展对学生的法治教育,有助于学生增强自身法律意识,掌握法律知识,规范自身行为,健全思想认识,预防犯罪。
(二)有助于学生正确法制观念和意识的形成
观念决定意识,意识影响行为,行为产生结果。注重校园中在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有助于帮助学生建立起正确的法制观念和思想意识。初中学生正处于青春发展的关键时期,心智还不够成熟,极易受身边环境和他人的影响,思维上容易偏激、易怒,面对问题不能冷静对待,片面性的思考问题,盲目的做出判断,采用暴力的方式解决问题,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互动式教学模式是指通过师生间、生生间的沟通交流进行知识的探讨和学习的一种教学模式,在这种教学模式中,学生们不再是理论知识的接受者,而是对案例的分析、讨论者。而要保证互动式教学模式的有效运用,教师就需要丰富互动的种类、增强互动的质量、拓展互动的范围,教师可以应用情景教学等方法达到上述效果。如此,教师能够以互动式教学模式,改变自己与学生的定位,让学生在体现自身主体性的过程中更有效率地学习。
一、设计优秀情景,丰富互动种类
问答互动是师生互动的其中一种形式,但这种互动形式主要以教师为主导,学生的主体性较难发挥出来[1]。为有效运用互动式教学模式,教师可以将自己的需要向学生提的问题融合进案例情景中,以情景选项与学生进行互动。如此,教师既可以丰富互动的种类,也可以更好地体现学生的自主性。
以《网络改变世界》为例,教师可以思维导图的方式设计分支众多的课件,以这些课件创设情景,然后让学生与情景进行互动,通过互动对本节课的知识产生深刻的理解。比如,教师展示课件1,标题是你最常利用网络来干什么?然后是几个选项,包括玩游戏、学习、网络聊天、购物生活等。教师可以让学生们投票选出一个选项,如网络聊天。教师点击这一选项后跳转到第二个课件,这一课件同样分成几个类别,包括只翻阅别人的信息、发表自己的想法等,教师继续让学生选择。学生选择发表自己想法,教师点击跳转到第三个课件,其中选项更加细致,包括多个情景。如情景1:看到别人在说自己所崇拜偶像的坏话,所以你打算用脏话辱骂他;情景2:你看到网络上人们因偶像而产生的骂战,准备说公道话,结果被私信辱骂;情景3:你决定谨言慎行,不轻易……在学生与情景互动后,教师可以将学生的选择整理出来,让学生结合自己的生活情况进行分析。如此,学生能够以更加客观的角度了解网络对自己生活可能存在的影响。
二、鼓励学生质疑,增强互动质量
在课堂中,教师可以转变师生的立场,增强互动的质量。即在分析案例时,教师可以鼓励学生基于案例或者本节课的知识提出自己的问题,然后教师基于学生提出的问题引导其他学生思考[2]。这样的互动便是以学生为主的互动,能够切实反应学生在学习时产生的疑惑。并且,教师也能够以解答者或者质疑者的身份,参与到互动中。
在引导学生理解“网络是把双刃剑”这一环节内容时,部分学生对教师设计的情景互动有所质疑。比如,有的学生认为在情景互动时,大家都是出于好玩或者好奇的心思,才会故意选择那些不好的选项,而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都会辨析网络上的不良信息,进而规避。对于学生的质疑,教师并不急着进行反驳,而是让其他学生想一想自己是否被网络这一把双刃剑给“伤害”过,如果有,那么可以举手分享自己的故事以及当时的思路。并且,教师给“伤害”进行较为具体的定义,比如因为沉迷于网络而误事、产生身体损伤,在网络上被暴力、欺骗等都算。在教师启发之后,很快有学生分享自己的故事与思维经历。比如,有一位学生说自己因为贪便宜而在网络上买了一副廉价的耳机,在买之前在该商品的评论中看到了非常多的差评和好评,于是在思考之后便安慰自己不会运气很差。但在收到货之后没用两天耳机就坏了,于是给了差评,并拒绝了商家好评返现的想法。结果那个商家隔三差五在平台上发送侮辱语言,并发短信进行威胁,直到自己修改差评为中评后才停息。在众多同学分享经历之后,该学生意识到了自己思维的“天真”,而全体同学也对网络的两面性有了深刻的了解。
三、组织思辨互动,拓展互动范围
思辨互动是生生互动的一种主要形式,这一互动方式能够让学生各自发表自己对现实案例的看法,进而丰富学生对道德与法治理论知识点的认识[3]。在运用互动式模式的课堂中,教师可以对学生进行启发,让学生在思辨互动时突破教材内容以及教师所给案例的限制,结合自己的生活实际进行思考与辩论。
以“运用你的经验”为例,教材中这一模块的角色定位分别是“奶奶”和“爸爸”,教师便可以将这两个观点迁移到幻灯片中,并设计为辩论主题。在课堂上,教师便可以直接将学生依据座位分成两个阵营,然后让学生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分别为自己的观点举证,然后猜想对方的观点,并寻找对方观点的漏洞。比如,教师将“奶奶”的观点设计为正方,“爸爸”的观点设计为观点反方。正方学生便以小组为单位,统计自己与父母、祖父母的日常相处时间以及上网时间,以此证明自己的观点。而对于反方的基础观点,正方学生则列举短视频、网络小说等例子,用以攻击正方观点的不实性。同理,反方学生也会寻找现实中的相应案例佐证己方的观点,并基于对方可能使用的论据寻找其中的破绽。在这样的互动活动中,学生们不再是以教材上的理论进行思考,而是会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对不同的论点进行深入分析。
结束语:
综上所述,将互动式教学模式运用在道德与法治的课堂中能够有效改变学生对这一学科的印象。在实际教学时,教师可以设计优秀情景,然后引导学生与情景进行互动。相较于师生的问答互动,以情景的方式间接开展的师生互动更具趣味。同理,教师还需要鼓励学生质疑、组织学生进行思辨。通过这些策略,教师能够有效运用互动式教学模式,并且提升学生对道德与法治内容的学习兴趣与学习质量。
参考文献
关于法律与道德,两种作为主要存在方式来调整着社会关系,在构建和谐社会,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进程中有着尤为重要的作用。其实道德与法律从根本上来说是相通的,是一致的。主要的观点价值是鼓励人们正直、善良、正义。这样就很容易让人混淆。法制对于道德而言,是以一种制度形式来规范行为,道德则属于一种社会意识,没有明文规定,却迫使人一样的遵守,因此,法律与道德是可以相互为用的。
1 历史的原因逐渐使道德权威性的弱化
1.1 中国古代所形成的是以德为主刑辅理念
在中国的古代,道德具有一个非常受重视的地位,古代又被称作为礼仪之邦,他是统治者进行国家治理,对子民进行思想控制,笼络民心。思想道德的形成和规范更多的是合乎自然发展要求。古代有着很多耳熟能详的小故事时时提醒着现代人道德的重要性,孔融让梨的故事人尽皆知,家有六个兄弟,他排行老六,因为活泼、随和,大家都喜欢他。一次家里来了客人,带来了一些梨,让孔融来分,孔融先将最大的分给客人,然后爸爸妈妈,大一点的分给哥哥,自己捡了最小的来吃,于是大家传颂起来,年幼的孔融就知晓此等美德,可见古代人对于道德常识的重视,融入日常生活、学习的方方面面。古代纵使有法律,却往往是法律依附于道德之上,道德高于法律的社会地位,而人们也都遵守着。
1.2 现代法治观念下的道德地位在弱化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国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之我国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体系与过去的体制天壤之别,我们推崇构建社会管理法治化,将法治文化推到时代的前沿,成为最主要的时代任务。法律与道德作为两个单独的个体存在,却缺一不可,想要社会稳定必须两者相融合,彼此进行互相补充,又可以彼此借鉴着去执行。作为判别人们行为的主要手段,法已经不是过去的依附在道德上了,而是独立的存在着,发挥着它独特的作用。依照法律事实求是,依法治国,绳之以法等等,这些观念与过去的道德观念出现了很大的分歧。更随着法律观念不断的深入人心,过去那种以道德规范为主要的方式去处理社会关系的方式已经改变,人们更多的时候是选择通过法律的手段来处理复杂的社会关系。人们在日常的生活中,遇事先考虑依据法律的规定我要怎么处理,就比如现如今的人性漠视,遇到弱者受欺凌,只是道德层面,不受法律的约束,故袖手旁观的越来越多。道德对于社会的约束力几乎看不到了,他以往的权威性已受到严重威胁。法律很积极地参与社会之中,而道德显然掉队很久,法律与道德在调整社会关系时扮演的社会角色很自然的发生了互换。
2 道德与法律的价值在社会实现中存在差异
其实道德与法律从根本上来说是相通的,是一致的。主要的观点价值是鼓励人们正直、善良、正义,警告人们遵守规则,避免犯罪。二者缺一不可,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两者显然在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观念上存在着很大的不同,而且对于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的评判标准也存在着不一样的看法。道德的只要内容即为“善”与“恶”,它最基本的评判标准就是:“善”就是道德行为,“恶”就是不道德行为。“道德的评判标准是善恶之分,即公平与偏见、光荣与耻辱、正义与邪恶等等。然而对于法律的说法却不是如此,现代的法学理论是这样认为的,从大体上来“权利与相应的义务是法律所明文规定的核心内容,法律问题无外乎就是权利及义务问题。也就是说,法律的核心内容是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同时要求人们必须履行法律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在这个条件下,法律基本评判标准就变成了:在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履行了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和责任,这种行为就归结为合法;反之,如果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或没有按要求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这种的行为是违法的。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无论是从核心内容还是从基本的评判标准,道德和法律应当属于两个不同的意义范畴,它们对于价值评判标准是存在着很大差异的。与此同时,法律与道德在各自的约束体制上又有着不同:道德是“主体的内在本性要求,是其内在良心、善、知、仁、勇等自律规范,它直接源于人的个体的内在心声,它作为个人价值行为的自我协调和自我规范,可称之为‘个人自律道德’。而法律作为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国家机器这种外在约束力才使得法律在社会中得以实行和遵守。法律着重于塑造和形成“理性、原则性和合理化,接受外在规范”,是属于一种他律性的规范。正是由于这样的区别存在,法律和道德在对某些社会行为进行调整的时候会产生这样的社会效果:合法的不一定就是道德的,非法的不一定就是不道德,反过来也是这样。由于人的道德自律性减弱,法律他律性的加强,社会中不道德的但却合法的行为就越来越多,也就增加了人们诸多的道德困惑的感慨。人们从最初的法律意识淡薄,法律观念不强,法律知识匮乏到现如今的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遵纪守法,法制观念甚是得人心。
3 社会转型时期道德的价值观念尚须逐步发展
对当今的法律与道德关系做出正确的认识与判断显得尤为重要,为了建立和谐的社会发展体系,我们有必要重申法律与道德的微妙关系。与其用道德滑坡来形容这种道德状态,我个人觉得有些偏激,更想用道德的失衡来形容一下,更为让人们所接受。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惩罚一个罪犯,却不能用道德来严惩一个品德败坏却没有触犯法律的人,只是谴责。因此,人们常常在法律与道德中做比较,显然道德的力度远远不及法律来的更加真实,这就让人们更加的困惑,到底道德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道德和法律作为调整社会关系、化解矛盾冲突的主要方式,是有着各自独特的特征得,相互之间既有着相得益彰的联系,又有着很大的区别。这就是为什么我国社会主义法制时期有这么多的道德困惑,诸多原因皆可证明。因此,在社会主义转型时期我们应该逐步形成和完善社会主义道德价值观念体系,与法制体系相结合,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道德与法律不论在古代还是在现在,两者之间的关系在维护社会安定,社会秩序,协调社会各种矛盾冲突之间的关系上是缺一不可的。在推崇社会管理法治化的社会下,虽然会出现一些道德行为丢失的现象,不得让人们感受法律的冷血,对于道德而产生困惑。但个人观点如若发展法治在法治化逐步深入的当今社会,这种现象是必然的。不过,作为现如今的社会,虽然出现一些道德失衡的现象而使人们产生对道德的困惑,但我认为那是法治化深入的必然现象。不过,作为多元的社会,对于法律与道德这两种社会调控手段不能分出孰轻孰重,但应该相同的给予重视,正如我们现在对于道德缺失的困惑一样,只要我们遵守法纪,重视道德培养,那么社会上的一些不文明行为将不会出现。构建和谐社会,人人有责。
1法治教育模式在学校教育思想政治课堂上应用的作用
在各个学校的发展过程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可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以及世界观,对学生未来发展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而随着我国法治社会的不断推进,学校在教学过程中,也加大了对法治教育模式的应用,很大程度上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第一,应用法治教育模式,可以满足我国当前依法治国的要求。在学校的实际发展过程中,思想政治教育属于德育范畴,而法治教育属于法育范畴。严格意义上来讲,道德与法律之间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在具体的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科学且合理的渗透法治教育,可以有效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提高学生的整体水平,也可以有效推动我国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进程,对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第二,应用法治教育模式,可以促进和谐校园的构建。在思想政治家教育管理过程中,德治和法治是其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和普及,使得学生的心理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通过应用法治教育模式进行教学,可以对思想政治教育体系进行合理革新,强化和谐校园的构建,有利于学生的未来发展和进步。
2法治教育模式在学校教育思想政治课堂上应用现状
2.1教育理念方面
当前,虽然各个学校教学已经逐渐渗透法治教育,保证学生在提升整体水平的同时,还可以进一步促进学生法治意识的养成,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和干扰,使得在实际的学校教育思想政治教学中,很多学生自身权益在受到损害时,不能用正确的方法维护自己权益。而这种陈旧的思想政治教育理念的应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治教育模式的推进,不利于思想政治教育水平的提高,也不利于学生的未来进步。
2.2教育内容方面
根据当前各个学校法治教育水平来看,教师只是对一些的法律条文进行简单讲解,并没有加大对学生法律意识以及思维的培养,从而导致学生的综合水平一直无法得到提升。教育内容和方法不强,使得思想政治教育与法治教育无法有效的衔接在一起,不能帮助学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最终影响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制约了学生的今后发展。
3法治教育模式在学校教育思想政治课堂上的创新对策
3.1不断深化教育理念
为了可以进一步促进法治教育模式在学校思想政治课堂教学中应用的合理性,应该不断深化教育理念,保证学生养成良好品德的同时,加大文化法律建设力度。在学校思想政治课堂教学过程中,要想进一步提升法治教育模式应用的合理性,还应该对校园法律文化进行不断强化,通过各个渠道,充分应用现代化媒体平台,包括: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建立与学生生活相关的法治专栏,同时也可以设立雕塑文化等新的法治教育载体,为学生营造一个具有浓厚气息的法治氛围,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促进学生法治观念养成。
3.2加大法治教育力度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962(2012)03(a)-0008-01
1 大学生法律漏洞意识教育存在的现状
我国的法律制度正处于不断完善和健全的阶段,法律面对社会的剧烈变革会表现出滞后性,自然就会存在法律漏洞。法治建发止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推进,国家要实现法律制度建设向法治理念的转变,就需要我们对法律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理解,对待法律出现的漏洞,我们无需回避,而是应该树立正确的法律漏洞意识。所谓“法律漏洞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漏洞和法律漏洞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包括人们对现存法律漏洞的看法和态度,以及相关的法律漏洞知识和法制观念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高校进行法制教育的主干课程,它注重知行结合,在传授道德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同时,更重视“规范”向实践的转化,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引导大学生由他律走向自律,化理论为德性、化理论为行动,以法律为底线、以高尚的修养为最高境界,不断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法律素质。对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和增强大学生法律素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2 大学生法律漏洞意识教育存在的问题
2.1 课堂教学受限,导致大学生整体法律认知水平不高,甚至不具备法律漏洞意识
当前,中国大学生对法律知识比较感兴趣,且认识到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但现行的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时有限,不可能对法律知识系统地展开,加之讲授该门课程的教师受专业的局限,对专业教的法律知识难以深入把握,从而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在教材中没有开设法律漏洞的教学内容,没有正面讲解相关的知识。
2.2 社会消极文化影响,导致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和法律漏洞意识的缺失
权利和义务是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权利意识对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培养尤为重要。权利意识指人们对自己正当权利的感知、正确理解和加以捍卫的观念。大学生缺乏权利观念,不懂得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缺失法律漏洞观念,对法律出现的盲点,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2.3 社会宣传力度不够,导致缺乏应有的法律信仰和法律漏洞意识
作为高校大学生,受传统意识影响,接触外界相对较少,加之社会宣传对法律意识培养和漏洞意识教育的支持力度不够,不能适应当代法制教育的需求,大学生不能及时懂得法律,了解法律,从而降低了法律在他们心中的地位,从客观上制约了大学生对法律的认同,动摇了法律信仰。从而会因为一些法律上的漏洞而对法律产生怀疑。
3 大学生法律漏洞意识教育缺失存在的原因
3.1 学校领导和教师没有引起重视
高校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高校向大学生传播法律知识的主渠道,在普及高校学生法律文化,增强大学生法制观念与法律意识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学校的法制教育计划基本没有一个全局性的统筹性的整体规划。高校领导对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认为只是开设的公共课而已。部分教师在教育内容选择上,长期存在以下两种偏向,也严重影响了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全面实施。
3.2 教材缺少法律漏洞知识的内容
由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没有法律漏洞意识教育的版块。教师就谈不上如何组织教学,培养法律漏洞意识。在高校法律基础教学中,部分授课教师没有深刻领会《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性质,简单地认为该课程是“法学入门”课,在授课过程中只注重具体的法律知识的讲解,而忽视了对学生法律意识、法律漏洞意识、法律素质及法律与道德的教育,忽视了学生健全理性人格的塑造。这就犯了“本末倒置”的错误,曲解了该课程的性质。
3.3 学生法律知识的匮乏
法律知识的匮乏是造成大学生法律漏洞意识缺失的重要因素,大学生要具备法律漏洞意识,首先要有丰富的法律知识。随着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化进程的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不断完善。人们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而社会的进步与现行法律的滞后,就必然要求我们的大学生要对我们的法律有一个正确的态度和认识。客观上,大学生整体法律意识薄弱的现象仍然存在。在我国的教育课程安排中,中小学阶段没有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正式的法律课程从大学阶段才开始。在大学开设道德与法制教育课程,其目的就是要使学生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培养和提高他们的道德与法律素质,自觉维护法律权威。但在学习过程中,有些学生认为该课程不是自己的专业课程,对将来的就业没有多大的影响,因此,大学生只有在不断获取法律知识的同时,不断将其内化并外化为社会要求的行为,不断对自己进行道德与法律情感的陶冶和法律行为习惯的培养,才能成为一个知法守法,为社会所需要的有用人才。
3.4 缺乏良好的社会环境教育
高校学生来自天南海北,有着不同的地域文化内涵和底蕴,也带来了地区间思想和观念的差异和冲突。加之社会环境中一些人际关系和宣传媒体的作用,特别是非法音像制品,报告杂志、网络的传播和误导,使个别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变化,没有法律漏洞意识,想钻法律的空子,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学生不关心政治,不关心法律,没有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缺少系统的法律知识的学习;有的学生不知道用法律法规来维护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还有的学生虽然没有过任何违法违纪现象,但在深层次里并不能说明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强,一旦在适当的环境和条件下就可能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
要提高教师尤其是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师的法律素养,这是有效实施法律教育的必备条件。很难想象一个自身对法律毫无感知的教师如何传授学生法律知识,更何至于培养学生法律意识。提高教师的法律素养,可通过组织教师开展法律知识继续教育培训、自学或参加法院旁听等形式来达到。
二、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学观念
在教学中,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学观念。一是树立“学生是处于主体地位,教师起主导作用”的观念,使学生由被动接受转化为积极主动的求学;二是使教师认识到教学的根本目的是使学生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而不仅仅是传授法律知识,即是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第三、在教学过程中,“教书”和“育人”密切结合,相辅相成,避免教书和育人相割裂。
三、优化课堂教学,提高法律课的实效
法律知识本身较为枯燥,法律概念具有抽象性,这就要求法律教师应在教学中,适当地引进案例进行教学,选用生动有趣,符合中学生特点的典型案例,给学生身临其境的感觉,加深感性认识,来帮助学生理解法律知识,把抽象的法律知识变成了活生生的实例,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在教师假定的情景中,让学生接受法律知识并初步培养学生的法律情感。例如:在讲授“隐私权”内容时,可以列举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父母擅自翻阅子女日记和擅自折阅子女信件的事情,想一想:(1)父母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2)如何避免这类事件的发生?(3)你认为应该如何尊重别人的隐私?
教师在教学中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案说法、以案解法、法案结合来组织教学,并组织学生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达到掌握法律知识,使学生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的目的。此外,教师要尽可能地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程度的法律知识教育的专题讲座和报告等,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四、加强中学生思想道德教育
加强中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认识社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正确的人生追求目标,增强中学生的公德意识。
道德与法律的同质性和功能上的互补性以及两者界限的模糊性是道德与法律进行一体化运作可行性的基础。虽然道德与法律有很大差异,但在规范这终极意义上两者先天是兼容的。而且我国传统社会中的“礼”,这种伦理法律化低成本高效运作的历史为我国法制现代化提供了道德与法律一体化运作的历史实证的先河。寻找道德与法律的契合点,通过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这将是一个重大的理论课题。
大学生思想道德与法律素质的培养,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学校教育与大学生自身不断学习、持续修养的协调统一,从而达到大学生自知自觉地提高思想道德与法律素质的过程。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学校教师除了充分利用现代多媒体设备增强教学的直观性和艺术性外还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和特点,引导学生通过观察现实生活中的各种事物和问题,才能消除理论说教的单调枯燥气氛,才能使看似空洞的理论为学生所接受;真正实现大学生对书本理论的接受、内化并转化为自身素质。
一、将课本理论与实际案例相结合
高校对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与法律素质培养的主渠道首先是课堂教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特别是其中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一直是高校思想道德与法制教育的主阵地,该课程内容丰富且理论性强,主要的教学任务是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但是在现实教学中,一些教师或者拘泥于教材的知识体系,教学模式单一、授课方式死板,脱离了大学生的实际生活,忽视了学生情感体验和师生互动,缺乏时代感、显得不切实际;或者压缩课堂的讲授时间,花大量的课时让学生自由讨论或进行其他实践活动,而对这些活动教师又缺乏必要的引导和参与,使得教育效果大打折扣。
恰当的案例教学不仅使教师的讲解变得生动活泼,有助于教师把抽象的思想道德与法律知识具体化、现实化,使学生能透过事实理解思想道德与法律的概念、原理,而且有助于锻炼学生的分析与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需要指出的是,案例讲解是为教学服务的,一次课不能讲太多的案例,教师应尽可能选择近年发生的反映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重大、热点、有代表性的案例。教师在陈述案例时要短小精悍、言简意赅,如果案例材料太多,太复杂,就会分散学生的注意力或使学生不知所云。如果有些案例无法简化,教师可事先印制书面材料发给学生或播放案例内容的课件,使学生在课前了解、熟悉案例内容,必要时可安排学生进行初步的讨论此外,还要注意到案例教学属于对话式和讨论式的教学方法,常常是那些思维敏捷、口才较好的学生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而另一些学生参与较少,甚至一言不发,教师在课堂上要适当“分配”发言的机会,启发、引导不同个性的学生参与讨论。
二、用启发式教学代替注入式教学
在大学校园里,我们有时可看到这样的景象:一些教师在课堂上声情并茂地讲解、苦口婆心地劝导,下面学生却是我行我素,或是睡觉,或是聊天,或是做与课堂课无关的事情;一些教师只停留在概念和知识体系的灌输层重,照本宣科,缺乏与学生的交流与互动,而学生也是一知半解不得要领。考前死记硬背,考完试就忘得一干二净,更别说从内心接受和领会课程相关知识的内涵和意义了。这样热必造成大学生素质培养的效率低下,也使荐我们对教学中此情此景因何而来不断反思。培养大学生的素质,如果仅是教师单方面的努力,或者总是依靠教师照本宣科,学生死记硬背的教学方法,而不注重创造良好的学习气氛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内在潜能,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是很难达到让学生提高素质的目的因此,用启发式教学代替注入式教学,改变呆板的说教模式显得尤为重要。
教师运用问题启发法,首先要把握好提问的时间和方式。总体说来,可以在课前、课中或课后的恰当时机提出问题,其中课前提出的问题倾向于针对学生的思想状况,需要学生搜集资料和准备发言稿的问题;课中提出的问题具有“此时此刻”的特点,重点关注学生对社会热点、典型个案的即时认知、看法和意见课后提出的问题倾向于解读及剖析课堂教学结束时还意犹未尽需要引导学生进一步思考的问题。教师的提问方式要形式多变,可以是自问式提问,如对思想道德与法律重点知识的强调,这种提问方式并不追求学生对问题的回答,而是重在引起学生的兴趣关注或心理认同;也可以是泛问式提问,这种提问不需要某个学生单独回答,而是需要大家共同思考、判断和回答。
三、寓教于校园实践活动中
教师在课堂灌输的理论知识,如果能经过学生亲身的实践体验,则更易转化为学生正确认识和分析社会问题的能力,更有可能“内化”为学生的一种信念和行为,在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中,校园实践从内容上看,它源于教材又不仅仅是教材;从形式上看,它丰富多彩、活泼有序、直观生动;从活动范围上看,它不局限于教室,可以在操场图书馆,草坪等一切可利用的场地进行。相对于校外实践,校园实践最大的优势在于方便学生全员参与,节省实践教学经费,因而可操作性更强。换言之,与学生息息相关的校园生活蕴含丰富的实践教育资源,可以通过构建贴近学生贴近生活的实践教育方式引导大学生走出课堂的有限空间,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去体会和领悟职业教育内容的深刻内涵,从而受到切身体会,进而提高自身素质。
先秦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大变革的时期。伴随着新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力的进步,封建生产关系逐渐取代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现实的巨大变化冲击着人们的思想,旧制度桎梏下的事物得以解放和发展。对于人与人性的认识,由此得以萌芽和发展。在先秦初期,对“人”的认识都是泛泛的,随着旧制度的解体,思想家们逐渐对“人”与“人性”展开了深入的探究,建立起各自不同的人性论理念,并以人性论为基础构筑起各自的法律思想体系,以当时的儒、墨、道、法四家的观点最为值得关注。儒家开山鼻祖孔子,在人先天的“性”上,提出了“仁”说。论语中孔子对此进行了多角度的阐发,“樊迟问仁。子曰:爱人”;“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显然,“仁”是天生的“性”与后天的“习”的结合,是先天的道德品质与后天的行为习惯的结合。后来的孟子继承了孔子关于“仁”的学说,并将“义”、“礼”、“智”从“仁”中分离出来,将其统称为“善”。以孔子、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显然在人性论上主张的是一种人天生为善的“性善论”,并以此为基础阐发他们“礼”与“仁”的观点,提倡“仁政”与“礼治”。道家思想是一种“出世”的思想,先秦时期的道家在人性论上认为人的天性是一种自然之性。在道家诸子特别是庄子看来,人的自然性与社会性是格格不入的,人的社会性不断破坏、损毁着人的自然性,人类文明的发展非但不能使人美好的自然性得到发扬,反而滋生了世间的邪恶与丑陋的东西。固然庄子在自然性上具有极端的一面,但可以显见,道家极为看重的是人的“自然之性”,并认为其十分美好,自然无为才是人性的本质。墨子是先秦墨家的代表人物,在其论着中虽未专门论述过人性,但也从人的自然性与社会性的角度对于人性进行了一番探究。墨子认为,人的本性是“男女”和“生利”,是一种“自利”和“自爱”,但是自利自爱的过分膨胀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和社会的混乱,因此人们之间就必须相互关爱,互惠互利。“夫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从而在人们之间形成“兼相爱,交相利”的和谐社会关系。先秦时期的法家以其务实的态度和激进的改革精神而受到诸侯国的亲睐。在法家的人性论中,只有一个核心,那就是“利”。法家认为对于“利”的追求是人从事一切行为的动机与目的,并由此而引发社会的争斗与混乱,因而这也就是人的本性。法家的人性论显然坚持的是“人性恶”的理论,基于人性里对于利益的向往而产生的自私自利,是人的天性所在,作为客观的存在,这是不能回避的。综上可见,对于人性,各家说法莫衷一是。儒家以仁义礼智为其核心,道家崇尚自然无为,墨家主张自利自爱,而法家则是好利恶害。
二、人性论对先秦时期法律思想的影响
基于对人性的不同认识,先秦诸子在法律思想的设计上产生了不同的主张。儒家主张重视礼义教化,德主刑辅;法家提倡重视刑赏,严刑峻罚;道家厌恶社会的复杂与欺诈,主张抛弃烦扰的社会现实,在法律思想上提倡一种“自然无为”的状态;墨家则主张“兼相爱,交相利”的法律观。而这些法律思想中,由人性论阐发出来的儒家重视礼义教化的“德治”与法家重视刑赏的“法治”最具影响。
(一)“性善论”———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理论基础儒家在人性论上主张“人性善”,因而坚信人天生所具有的道德品质,孔子所提倡的“仁”与孟子主张的“仁政”都是重视道德的力量,以统治者崇高的品行来推行“人治”与“德治”,用礼仪教化的力量使人民保持善良的本性,以礼仪教化来激发人内心的善良与自律;相反,刑罚,只能是一时的辅助手段,其目的还是在于推行更进一步的礼与德。当然,人天生的善也会受到社会现实中的“恶”与“非”的干扰,这也就是礼仪教化为先的“德治”意义之所在。“徒善不能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在“德治”的扶助下,人内心的善才会被激发,政令与法律也才能施行。儒家基于人性善的预设主张德治,而其德治的内容自始至终包含了对统治者的道德的要求与对社会一般民众的要求两个方面。与对民众的道德要求相比而言,对统治者的道德要求又是置于第一位的。先秦儒家认为统治者特别是最高统治者的行为对于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尤其是法律法规的贯彻与否,具有带动和示范作用,作为统治者不仅要使人们生活富裕,安居乐业,而且要培养良好的道德风尚。在儒家看来,不仅要“养民”,而且要“教民”,认为统治者不可忽视的一项职责就是实施社会教化。孟子还认为“德”与“刑”相比,“德”应置于首要地位。他说:“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善政得民财,善教得民心”,孟子强调只有用道德教化才能得到老百姓的爱戴,争取到民心。按照儒家德治的观念,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的提高,治理国家的方针政策实施得好坏,最终都同治理者的道德水准有极大的关系。整个儒家文化的精神方向,就是以圣贤作为理想的人格典范和人生追求的目标,鼓励人们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因此,从本质上看,儒家的“德治”理论就是把国家的发展和社稷的安危完全托付给一个理想化的圣人,崇尚“贤人之治”便成为一种必然。这种思想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但是其片面夸大当权者个人的作用,贬低法律的作用,把当权者置于法律之上,为君主专制,个人随心所欲,以言代法和以言毁法打开方便之门。可见,“性善论”在政治上为皇权至上提供理论支持,成为其专制“人治”有力的思想统治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