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政策的发展汇总十篇

时间:2024-02-19 14: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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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政策的发展

篇(1)

我国地大物博,幅员辽阔,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并不能有效对每一个区域的经济进行调控。区域经济的发展不仅受制于地理位置、自然资源,在很大程度上更需要区域经济政策进行调控。若要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逐步解决经济发展不均衡问题,区域政府要制定相应的区域经济政策就显得十分重要。

一、区域经济政策的基本内容概述

(一)税收政策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众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税收政策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是国家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包括消费税、增值税、所得税等等。就某一个区域而言,区域税收政策对区域经济的影响更为明显。针对区域经济的发展,制定出适合区域发展的更加细化的税收政策十分重要。比如,针对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部门,对其征收高税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发展,减少对资源的浪费和对环境的污染;对中小企业积极扶持,采取减免税收的政策,减小对区域中小企业的发展压力等等。区域税收政策是对区域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强有力的手段,能快速的对区域经济发展产生作用。

(二)投资政策

投资政策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很大,它是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之一。包括投资领域投资领域、投资方式、投资质量标准、投资财务标准等问题。政府的投资政策主要体现在对基础实施和对企业的投资上,但是对于不同的地区,政府应该采取不同的投资政策。在基础设施投资方面,区域政府要加大对经济不发达区域的投资,完善其水电供应系统,加大对交通运输建设,还要加强对公园对娱乐场所的投资,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为区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对企业的投资,要合理分配其投资的区域,政府应首先考虑对经济不发达区域的投资,拉动其经济发展;还要确定对区域的投资项目,要依据区域的资源情况,包括人力资源情况和自然资源情况,选择适合该区域发展的投资项目;对于区域不发达的产业类型,对于区域的投资可以首先考虑发展该区域的该类产业,让区域的产业类型能够多样化。

(三)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转移支付主要是指各级政府之间为解决财政失衡而通过一定的形式和途径转移财政资金的活动,是政府财政资金的单方面的无偿转移,是二级分配的一种手段,是减小经济发展差距的一种手段。包括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等等。转移支付有三种模式,一是自上而下的转移支付,二是横向转移支付,三是纵向和横向混合使用。在纵向上,一级政府针对各区域的经济发展情况,转移支付的力度也不尽相同。对于区域经济落后地区,政府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给地区的经济发展以充足的财政支持,让区域经济发展有充足资金作为发展基础,区域经济发展有足够的动力;对于经济发达地区,基于其有一定的财政基础,可以减小对那些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否则过多的财政资金容易让经济发达区域滋生懒惰情绪,没有足够的生产积极性。在横向上,可以由经济发达的富裕地区向经济落后的贫困地区进行财政转移支付。纵向和横向结合的模式就要综合各区域的具体经济情况进行财政转移支付。

二、区域经济政策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分析

(一)区域税收政策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区域税收政策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收入分配和经济结构都具有调整作用。首先,区域税收政策直接影响投资,进而影响到区域经济的发展。在经济不发达的区域,区域政府通过对外来投资者实行税收优惠,降低其投资成本,获得更多收益,能够有效吸引投资者对本区域进行投资,促进该区域的企业产生发展;对本区域中小企业实施税收优惠,减小它们的发展压力,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在经济发达区域,各类企业密集,有许多高污染的区域,区域政府应适当提高对其的税收,控制这些污染环境企业的发展,改善区域的环境,给区域人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对不同区域不同企业采取不同的税收政策,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区域经济、区域企业的协调发展。

(二)区域投资政策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区域投资能有效缩小区域经济的发展差距,对经济不发达地区的经济投资,可以逐步使其经济实力加强,经济发展的步伐加快,让我国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缩小人们的收入差距。区域投资政策是对生产要素的一种分配,它可以改善生产要素不足区域的要素拥有量,使要素过剩区域的要素重新分配以达到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对区域的基础设施投资,尤其是对交通运输的投资,便捷的交通使得各区域的经济交流更加方便频繁,用发达区域的经济发展去带动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对于水电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完善,可以吸引投资者这对本区域经济投资,带动区域的经济逐步发展。对区域工业企业的合理分配投资,即加大对区域落后地区的企业投资,减少对发达地区的企业投资,能有效改善落后区域的工业发展状况,增加该区域的就业量,促进经济发展,避免发达地区对工业和经济的垄断,缩小收入水平差距,维持社会稳定。

(三)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能够有效解决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情况,缩小各区域的经济发展差距。先富区域带动其他区域后富,实现经济发展的公平机制,包括基础设施完善程度的公平,经济发展机会的公平,还有各区域人们收入的公平。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能保证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政府对区域的转移支付带动各区域的经济发展,能够使政府的财政收入增加,拥有雄厚的财政基础,使得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增强。财政转移支付使得资金在各区域间得到合理配置,特别是富裕地区对贫困地区进行的财政转移支付,使得资金在区域间流通,发挥其更大的效用。

三、结束语

中国经济的发展并不是某些地区经济的发展繁荣,而是全国地区均衡和共同的经济发展。区域政府根据各自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制定符合自己区域经济发展方向的区域经济政策,才能对各区域的资源么进行科学合理的调配。随着区域经济政策不断实践完善,其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将会日益凸显,合理的区域经济政策不仅能有效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更对促进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作者:兰翔 王少锋 朱振宇 单位: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篇(2)

前言

上世纪90年代末,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产品供给从长期短缺变为供求平衡、丰年有余,农业农村发展环境由主要受资源约束变为资源和市场双重约束。从农产品供求格局看,耕地等资源快速减少,需求刚性增长,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求仍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从农业农村发展环境看,“受市场约束越来越大”的判断已经成为现实,受“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影响的局面日益显现。同时,近年来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又出现了一些重要变化,阶段性特征表现得更加突出。从指导思想看,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站在全局的高度,作出了统筹城乡发展、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等一系列重大决策,形成了新时期“三农”工作的政策理论体系和制度框架。开创了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局面。从发展背景看,我国已进人工业化中期阶段,2008年人均GDP突破3000美元;第一产业占GDP的比重下降到11.3%,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下降到39.6%;城镇化率达到45.68%。这些指标表明,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已达到新的发展水平,城乡发展的互补性、互动性增强,当前已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

1 我国农村经济政策改革有待解决的问题

1.1 宏观经济运行态势仍不明朗

对当前宏观经济运行态势的分析,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经济的困难阶段可能还没有过去,出口复苏迟缓,产能过剩持续,通缩压力不减,经济运行存在着再次探底的可能。如果出现经济二次探底,农产品需求萎缩。价格下行压力加大,农民就业和收入困难加剧。另一种观点认为,投资者和消费者信心明显回升,工业生产复苏加快,经济增长强劲反弹,货币流动性过剩,有可能出现经济过热,引发新一轮通货膨胀。由于食品占我国CPI指数的权重在40%左右,治理通货膨胀时农产品价格往往会受到抑制,进而会对稳定农业生产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产生不利影响。

1.2 保持农业农村经济良好发展势头难度加大

近年来,在国家实施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刺激下,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粮食连续6年增产、农民收入连续6年增幅超过6%的好成绩,即便是在金融危机的响下仍然保持了平稳发展的好势头。不过,应当看到,今后影响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不确定因素逐渐增多。强农惠农政策的边际刺激效应递减,在前期高基数高水平上继续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决速发展势头的难度会越来越大。

1.3 统筹区域发展任务艰巨

我国地域辽阔,由于历史、地理位置及经济基础等原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近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的实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人民生活也有了很大改善,但区域间发展不协调的趋势仍未根本改变,牧区与农区、传统农区与发达地区、石山地区与平原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仍呈扩大的态势,不仅有收入差距,更有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差距,而且后者更为突出,实现统筹区域发展的目标任务极为艰巨。

1.4 国际贸易环境依然严峻

改革开放以来,国际贸易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拉动力,对外出口也成为扩大农产品需求、促进农业发展的重要渠道。但随着进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经济的外贸依存度不断提高,2008年达到58%,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占第一产业增加值的比例也接近20%。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外需大幅度萎缩,对我国经济造成了严重的冲击,农业发展也遇到了严峻的挑战,凸显了过度依赖外贸的弊病。下半年以来。随着世界经济见底回升,我国外贸出口的降幅也呈现收窄的势头。但也要看到,全球经济真正复苏还需要有一个过程,外需规模在短期内还难以全面恢复。而且随着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大出口国,面临空前的国际贸易保护主义重压,贸易摩擦成为常态化,外贸出口高速增长的格局难以再现。对于农业而言,对外出口的拉动作用将不断减弱,扩大内需,开拓国内市场,将成为拉动农产品生产发展的主要动力。

2 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趋势

2.1 农业生产企业化

打破家庭小规模经营的格局,对适当范围(一乡或一村)的土地实行经营权的流转,纳入统一管理共同经营。农业生产不再是凭着农户各自的经验开展,是在有关专业人员对土壤进行勘测,对气候进行预测,对国内、国际市场的相关信息进行分析,从整体上安排农产品生产的种类和比例,并加大农业科技投入,使农业生产在信息更加完备的前提下,趋于合理化、科学化和高效化,以发挥土地的最大效益。

2.2 实施品牌战略

打造农产品品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的必然要求。一方面,我国农产品的零售交易场所已由农产品交易市场向农产品超市转变,并将在今后的一段时期以较快的速度发展。势必成为城市居民购买农产品的主要市场。超市销售,为有口碑的农产品提供了壮大市场份额的机会,同时也排斥了无品牌农产品的市场进入。其次,随着产品营销的发展;品牌越来越多地被消费者认可和接受,农产品亦然。因为农产品的内含差异性,消费者难以用肉眼识别,大多数也不能在购买时用味觉来判断,在很大程度上,只能依靠品牌来确定购买的对象。品牌产品,在市场上可以使无品牌同档次农产品替代程度降低,在农业产业市场竞争中占据了优势,产生了市场竞争力差异,从而有利于优质农产品、高效农业以及农村经济的发展。实施品牌战略具体措施上:一是努力推行农业生产企业化,有利于农产品的品质提升、品牌塑造和降低农业风险;二是制定相关产业产品的质量标准,并严格按质量标准做好产地标准化生产,打造有特色的优质农产品;三是加大组织化营销力度,建设特色品牌产品的产地市场,集中销售渠道,促进农产品流通的良性发展;四是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培育优良的农产品市场竞争环境,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为品牌农产品保驾护航;五是要有政策扶持,特别要加大资金、科技的投入,支持以品牌生产为龙头的农业企业化建设。

2.3 开发利用农村的优势

篇(3)

1区域政策的概念及产生原因

从理论上讲,区域政策是根据区域差异而制定以协调区域间关系和区域宏观运行机制的一系列政策之和,在宏观层次上影响着区域发展。其内容很多,主要是区域经济政策、结构政策、景观和自然保护政策等[1]。其产生原因有以下几点。

11经济原因

区域经济政策产生的最根本原因就是经济的原因,其存在的最主要以及最终目的就是要解决区域之间的经济差异问题,尽管区域的经济差异是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客观存在现象,但一旦超过限定值,呈现不断扩大的增势将会破坏区域之间的经济发展平衡。将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差异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值之内有利于推动区域经济之间的发展和竞争动力,更好地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的配套设施平衡、有序竞争以及满足市场需求,从而更好地实现区域间的互利互补,共同发展。

12政治原因

区域之间的经济、社会矛盾常常会通过国家的政治生活反映出来,并以此来强化区域性的政治集团,因此在西方的一些国家为了平衡政治集团利益或为获得更多的当选选票,国家会运用区域经济政策来满足政治集团要求,用以获得政治上的优势地位并维持国家的政治稳定。

13社会原因

区域之间的经济是否能协调发展是区域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础,区域之间的经济差异过大,区域间的社会发展水平之间的差异也会过大。在相对发展缓慢的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准以及福利水平都会相对较差,而在相对发达的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准和社会福利则远远高于其他区域。这样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引发区域间的社会矛盾,如果不及时得到解决则会引发社会整体的动荡,危害十分巨大。对于这种原因造成的社会问题,政府一般会采取一些社会性的策略去解决,但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办法还是通过区域性的经济政策。根据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准,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一系列的社会保障福利,以此来缓和各区域之间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和平以及稳定。

14环境原因

如何合理开发并利用资源保护环境是实现区域性可持续发展的重大课题。但是在区域的开发过程中,总会出现滥用滥采、浪费资源、环境破坏等问题时有发生。对于这样的问题,国家需要借助区域经济政策来调整各区域之间的资源开发,用以保护和调整环境,协调各区域间的资源整合,为整个大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2区域政策所具有的特点

21地区差异性

差异性是区域经济政策中最为显著的特点,也是区域经济政策最为本质的体现。由于每个区域之间的经济现状不一样,遇到的经济问题也不一样,所以对于不同的区域都需要根据不同的区域的特点来设定,采取不一样的政策针对性的政策才能更好地解决各区域的自身问题。

22整体综合性

产生区域经济发展问题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没有任何一个区域的经济问题是单一原因造成的,都是多方面的整体综合性原因,所以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运用综合性的方式和手段,以此为原则来制定区域经济政策来全面解决问题。

23区域协调性

区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着多种多样的冲突和矛盾,要想使区域经济高效、合理、快速地发展,就要在协调性的原则下,在相对平衡的发展中协调好各区域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协调好各区域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关系。

24发展阶段性

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不同阶段其区域经济问题在不同的历史阶段都有不一样的特征,因此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都要采取与其相匹配的区域经济政策。

3区域政策对湖北省经济发展的作用

31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

适合当地区域的区域政策可以更好地引导区域内的各项资源特别是有限的资源向更具备先导性和前瞻性的产业行业流动。拥有一定政策导向的区域政策会对区域内的人力、物力、财力起到很大的吸引作用,更有利于推动第三产业的发展,从根本上实现该区域内各项资源的最优配置以及最优使用。

32发挥资本聚集作用

拥有导向性的区域政策对资本产生的吸引力是巨大的,也促使了资本在区域之间的迁移。以企业为例,就一般状况而言,在发达地区越难获得颁发的营业执照,企业就更倾向于向相对欠发达的地区迁移,当相对欠发达地区实施的企业优惠政策越多,这一差异更明显。换而言之,适宜的区域性政策能够促使同种行业、同种类型的企业向某一个区域集中,逐渐形成产业聚集效应。当产业相互聚集的同时,也能够推动该产业之间的相互竞争,从而促进产业更新换代,缩减产业成本,加快信息交流,同时也会加大其对外部区域的影响。

以湖北省为例,湖北省是中国近代制造业的重要发源地之一,当年的“汉阳造”声名赫赫乃至传播海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重工业化企业在城市内造成的环境污染是无法避免的一大问题,如何将重工企业集群并迁移到适宜地区发展是不可忽视的。自“中部崛起”战略以来,不仅对东部的升级和西部的开发极其有利,对于区域经济的一体化进程的形成也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目前,湖北省已经初步地形成了以钢铁、汽车、建材、化工为主要门类的工业体系,高新技术产业的集群也基本形成。

33地区自强作用

地区自强作用是指区域政策在促进产业集聚与资源增值的过程中,地区自身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的效能,例如,由于区域政策的产业集聚作用,大量的企业势必需要一系列为之服务的非生产型与生产型行业,从而使得这些行业也在本地区获得高速发展。行业的发展会引发区域人口的大量增加,而人口的增加会引发其他的一系列为之服务的产业获得相应的发展,从而促成区域综合实力的增强[2]。

以湖北省为例,在2006年时湖北省省会武汉市在全国百强城市排名仅列第16名,与东部的发达城市的差距在不断扩大,在全国和中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地位也有所下降。通过实施合理的区域政策,并提出全新的武汉精神:“敢为人先,追求卓越。”打造武汉市全新的城市形象,并提出“武汉,每天不一样!”的口号。武汉正在实现快速的发展,沌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充分说明了湖北通过自身的优势条件逐渐达到了区域的自强。

篇(4)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早在2007年,济源市委、市政府针对全市土地资源紧缺,耕地保护和产业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提出了“工业出城、项目上山”的发展战略,按照“规划先行、基础完善、项目集中、产业集聚、资源集约”的思路,规划建设了虎岭、玉川、高新技术三个产业集聚区,并全部入选河南省首批180个产业集聚区,每个产业集聚区都确定了建成区、发展区和控制区范围,按照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统筹规划,有序开发。3个产业集聚区总规划面积23.69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8平方公里、发展区6.88平方公里、控制区8.81平方公里。其中虎岭产业集聚区发展定位为以煤化工、装备制造为主导,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实现综合发展、多功能的产业集聚;玉川产业集聚区发展定位为国家级有色金属深加工基地和河南省重要的新能源及能源基地,目前已形成主导突出、特色鲜明、链条延伸、集群发展的有色金属深加工、能源两大产业集群;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定位为先进电子电器、新材料等高新技术的研发、中试、生产基地,先进的产业集中区、改革创新试验区、和科学发展示范区。

2011年,三个集聚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05亿元,同比增长42%;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2亿元,同比增长110%,占全市比重的53%;招商引资到位资金54亿元,同比增长94%,占全市比重的54%;税收收入完成12.9亿元,同比增长48%;从业人员达3.7万人,同比增长22%。

促进产业集聚区的建设与发展,提升产业集聚区发展能力,必须合理规划,调整政策,重点突破,加大支持,充分发挥财政投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深化企业服务,狠抓政策落实,逐步建立健全多元化、市场化的投入机制,提升集聚区发展水平,带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1、以科学规划引领集聚区发展。产业集聚区发展,要做到规划先行。建议全省对产业集聚区重点项目进行整体规划,科学合理布局主导产业,认真分析可利用的区位、资源、交通等比较优势,在专家论证、科学决策的基础上,形成全省招商引资的合力,把握各产业集聚区的定位,明确产业的发展方向,扬长避短,突出特色,从根本上避免盲目争抢项目和重复建设等资金、资源的浪费问题。把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同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起来,与能源、交通、水、电、通讯等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结合起来,与文化、教育、卫生、环保等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结合起来,做到功能互补,同步推进,统筹考虑。

2、加速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一是要加快建立完善产业集聚发展机制,加快落实产业集聚发展的有关优惠政策,例如电价政策、用地政策以及异地投资、税收分享政策等;二是要尽早尽快地按照产业定位,整合规模较小的企业,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向产业集聚区集中,使同类和相关产业高度集聚,形成规模,做大做强;三是要积极推进重点工业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建成投产,提高集聚区产业支撑能力和集聚发展能力。以优势产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政府科学引导,进行合理布局,培育和引导集聚区走产业化道路,走特色发展之路,逐步形成产业规模创造效益,并且引领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

3、破解资金瓶颈。一是建议省财政对产业集聚区加强财政资金和政策倾斜力度,对产业集聚区内的重点项目,优先安排财政配套资金;对重大项目、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等资金,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到产业集聚区项目。二是产业集聚区在成立投资平台的基础上,还要将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划转、授权,以及财政历年投入所形成的如土地、道路等各种可利用的实物资产抵押,增强投融资公司资本实力。采取对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和公开出让、区内资源开发利用与经营、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等方式,经营投融资公司的资产,发挥资产的放大效应。三是充分发挥投融资平台作用,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公司与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等投融资平台形成联动,为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咨询、质押等业务;探索政府投融资平台与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平台整合重组,促进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公司做大做强;探索TOT、BOT和BT等多种融资措施,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打破集聚区建设融资瓶颈。

篇(5)

一、区域协调发展的区域经济政策。

区域经济政策是政府调节和控制区域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是区域经济管理的重要内容。区域政策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区域经济政策的主要目标就是要实现经济增长和区域协调发展,即效率目标和公平目标。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政策就是要解决区域发展的公平问题。

区域经济政策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应当依据以下几个条件来判断:一是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区域发展的不平衡程度与经济发展阶段之间存在一个倒“U”形相关规律。在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区域间的差距呈扩大趋势;到经济发展的中期阶段,差距趋于稳定;到经济发展的后期阶段,差距则趋于缩小。因此,在经济不发达阶段,区域经济政策应该选择经济效率为主要目标,在经济发达阶段,应选择社会公平为主要目标。二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状况。倘若一个国家区域间经济发展差距太大,已构成经济近一步发展的障碍,甚至有触发经济、社会、政治危机的可能,区域经济政策就应选择社会公平为主要目标;反之则应把效率目标放在重要地位。三是社会资金积累能力和政府可用于开发的财力。因为公平目标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可运用的财力、物力。区域经济政策目标选择效率导向型还是公平导向型,必须依具体情况而定。

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就是在这样的经济背景下开始的。由于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实行不均衡的经济发展方式,国家的经济重心主要放在了东部沿海地区,这对于我国当时的国情是十分必要的,有利于集中财力、物力发展经济,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东西部的矛盾愈来愈明显,已经开始成为国家进一步发展的障碍了,这时就要解决社会公平的问题,西部大开发应运而生。国家在西部大开发期间给予西部最主要的就是政策扶持,政策带来了地区发展巨大的优惠优势,国家通过财政政策向西部加大投入力度和财政转移支付,通过产业政策向西部地区优先投产许多的建设项目,通过投融资政策不断改变西部投资软环境和提供优惠信贷等等。政策措施带来了西部地区经济的增长,同时更重要的是协调了东西部发展的差距,有利于我国整体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社会的和谐共处、人民的安居乐业。

二、西部大开发中的主要政策分析。

资金是地方发展的血液,国家为了解决地方财力不足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财政政策来解决西部大开发过程中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如提高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用于西部地区的比例。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在按贷款原则投放的条件下,尽可能多安排西部地区的项目。

另外在解决由于长期地方财政枯竭造成的社会生活发展迟滞的问题上,国家采取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方式来解决,如随着中央财力的增加,逐步加大中央对西部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在农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卫生、计划生育、文化、环保等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方面,向西部地区倾斜。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安排,重点用于西部贫困地区。对国家批准实施的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防沙治沙工程所需的粮食、种苗补助资金及现金补助,主要由中央财政支付。对因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工程而受影响的地方财政收入,由中央财政适当给予补助。

产业政策是地方经济建设方向性的重要指导性方针,主要目的和方法是针对不同区域功能的区域设置不同的产业发展方向,优先发展优势产业,鼓励发展潜力产业,限制发展落后产业,禁止发展淘汰产业。对于西部大开发首要解决的产业问题是基础设施的落后、产业结构的不合理和产业发展的不规范,因此国家在西部地区优先安排建设项目。包括:水利、公路、铁路、机场、管道、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特色农业发展,水电、优质煤炭、石油、天然气、铜、铝、钾、磷等优势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特色旅游业发展,特色高新技术及军转民技术产业化。加强西部地区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项目环境监督管理制等制度的建设和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国家除了要利用好宏观调控的职能外,还要积极使用市场这把利刃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进程,因此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投融资政策鼓励企业在西部加大投资力度,用金融信贷的优惠措施吸引企业提高在西部投资的比重。

首先是大力改善投资的软环境。深化西部地区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搞好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加大对西部地区国有企业减负脱困、改组改造的支持力度。加强西部地区商品和要素市场的培育和建设。积极引导西部地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凡对外商开放的投资领域,原则上允许国内各种所有制企业进入。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中小企业服务机构。除国家重大项目和有特殊规定的项目以外,凡是企业用自有资金或利用银行贷款投资于国家鼓励和允许类产业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一道按规定程序报批,初步设计、开工报告不再报政府审批,相应简化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程序。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强化服务意识,消除行政垄断、地区封锁和保护,加强依法行政,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环境保护,防止盲目重复建设,依法关闭产品质量低劣、浪费资源、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厂矿企业。

另外加大金融信贷支持。银行根据商业信贷自主原则,加大对西部地区基础产业建设的信贷投入,重点支持铁路、主干线公路、电力、石油、天然气等大中型能源项目建设。加快国债配套贷款项目的评估审贷,根据建设进度保证贷款及早到位。对投资大、建设期长的基础设施项目,根据项目建设周期和还贷能力,适当延长贷款期限。

参考文献:

篇(6)

一、循环经济概念概述

循环经济是生态规律支配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根据使用的资源为基础,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进行利用和回收,以这些为基本特征的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范式,其核心是用最少的资源消耗和更低的成本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环境效益的作用,以人为本,执行和实施科学发展观,实施开源污染控制策略,可持续发展,实现从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的不断转化。

二、循环经济发展的财政支出政策问题

(一)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金融部门投入资金不足

实现能源利用的高效,减少排放量将需要大量的资金。而中国对于循环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不是很足。据统计,在2009年,中国的中央政府支出在节约能源方面是45亿人民币,但这些资金投入相对比较松散,强度缺乏的问题就很突出。节能和中国发展循环经济的进度仍远远落后于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在2000年,发展经济发面的经济投资在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的整体投资比例是0.91%左右,因此,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还比较大。目前,我国在生态和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各级一般维持在1.2%左右,金融投资的百分比相对比较低,很难有效地遏制中国的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恶化的趋势。

(二)没有设立特别基金的支持

节能基金由政府创建的一个循环基金,是一个长期的,可持续的资金来源。29个国家设立了节能创新基金,泰国在1992年的时候,创新基金就有了5亿美元,是世界上最大的节约基金。基金主要用于由泰国政府实施的需求管理方案。到现在为止,国家还没有建立独立的循环经济发展方面的特别基金和专项基金,循环经济产业投资的资金分配给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和高科技发展的新项目,相当不稳定。

(三)结构不合理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以产业为基础的思想是非常严重,在许多国家,许多省,直辖市提出这样的口号,“财政支出偏向重化工业,减弱农业和服务业的发展方面的投资。”许多地方政府为了实现绩效,追求经济的片面增长,一次又一次地减少农业投入,使农业支出的总支出比例开始不断下降。在这方面,三次产业结构失衡,特别是服务行业仍然是很低,另一方面,由于工业发展的资源消耗,环境的污染,导致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面临威胁严重。

三、发展循环经济的财政政策设计的思考

(一)加大对循环经济的金融投资

在未来的公共财政改革过程中,要对投资的范围进行改变,改变投资范围的太宽这个问题,逐步退出一般性竞争领域的投资,国家应该根据经济发展发面的需要,进行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方面的投资。政府应加大投入,支持促进有利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如水利建设,城市地下管道铺设,绿色园林城市建设和公路建设等公共设施建设,调动循环经济建设的积极性。此外,在污染控制,废物回收和再利用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方面,政府应加大投资力度。更好地发挥政策的指导作用和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政府应加大必要的财政投资力度。

(二)在消费支出方面,提高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政府绿色采购是一个重要的环境经济手段,包括非常丰富的内容,涵盖几乎政府办公室所有的方面和环节,如电话,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办公用品,各种车辆,小船,和其他办公用品等等。

政府提高绿色采购制度,应采取以下措施:建立绿色采购的基本理念,绿色供应系统必须有效率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完善绿色公共信息披露制度,根据国际惯例,政府采购应该有足够的信息透明度,主要是通过绿色采购的清单来具体实现。绿色采购清单是编制由有关政府部门认证的,政府采购的环保产品和节能认证的产品清单。现行国际体系中,包括强制性和指导性清单,可以被列入政府绿色采购的很多内容都可以给予考虑,政府采购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

(三)利用政府直接投资,促进节能和环保产业发展

确定主要的政府投资的内容和范围。为了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投资购买性支出的开支,我们的政府应该加大投入,支持公共设施建设,以促进循环经济有利发展,例如,水利重大项目,地下城市管道铺设,园林绿化建设,道路修建等。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经济负担相对比较低,这样可以调动循环经济建设的积极性。这些利国利民的措施,都可以采用政府直接进行投资的方式,这样见效比较快,也省略了其他方式的中间环节,是资金得以充分利用,不会发生资金分配比较松散的状况。

(四)设立专项基金

建立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是复杂的,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包括该领域的所有方面,政府要安排且落实好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预算支出,应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建立有关机构,动员社会团体和公众对循环经济进行宣传,教育,推广,执行和监督。通过各种途径来为财政方面的问题进行准备,例如经费可以来源于财政支持,可以来源于资源税改革方面,可以来源于社会捐赠等等。此外,专项资金投资,要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金融,科研机构在循环经济领域的的交流与合作,并鼓励市民进行循环消费,并且要明确规定节能及环保的投入增长速度要高于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

参考文献:

[1]陈立君. 发展循环经济的经济政策研究[J]. 经营管理者 , 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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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链是一种新型政策模式,对增强政策整体效果具有重要的作用。构建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公共财政政策链(以下简称“低碳财政政策链”),对于提高我国低碳财政政策效果是十分必要的。

一、政策链内涵

从政策链的起源来看,它与“价值链”、“产业链”等链理论有着密切联系。1985年,哈佛商学院的迈克尔·波特教授在其所著的《竞争优势》一书中首次提出了价值链的概念,指出它是对增加一个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的实用性或价值的一系列作业活动的描述。企业的价值创造是通过一系列活动构成的,这些活动可分为基本活动和辅助活动两类,基本活动包括内部后勤、生产作业、外部后勤、市场和销售、服务等;而辅助活动则包括采购、技术开发、人力资源管理和企业基础设施等。这些互不相同但又相互关联的生产经营活动,构成了一个创造价值的动态过程,即价值链。产业链是产业经济学中的一个概念,是各个产业部门之间基于一定的技术经济关联,并依据特定的逻辑关系和时空布局关系客观形成的链条式关联关系形态。

关于政策链,国内一些学者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多认为政策链是将“价值链”、“产业链”等链理论在公共政策学领域演化运用而衍生出来的一个概念。公共政策学是运用类似于自然科学的研究程序和方法,对政策系统及其环境之间和政策过程诸环节之间,与系统内外诸因素之间进行因果和相关性研究,探索公共政策的规律,以期改进政策系统提高政策质量的学科。

笔者认为政策链是公共权力机关或社团组织,为了解决公共问题、达成公共目标而选择(或制定)的各种方案按照彼此之间的政策关联性而构成相互促进、协调统一的链状系统。政策链由若干政策根据时间先后、层次高低、内容关联的关系而构成,具有下列特征:整体性。构成政策链的各关联政策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相互联动,相互依存,相互促进;(2)连贯性。为解决相同或相似的问题而选择(或制定)的新旧政策前后连贯,互相衔接;(3)层次性。构成政策链的各相关政策之间具有层次结构,有总体战略、基本政策、具体政策的区分;(4)增效性。政策链的各相关政策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能有效发挥政策间的协同作用,增强政策的整体效能。

二、低碳财政政策链

公共财政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政府分配行为,主要着眼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弥补“市场失效”缺陷。《斯特恩报告》认为“气候变化在经济学上提出了独一无二的挑战:这是迄今为止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市场失灵现象”。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新经济模式,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途径。低碳财政政策链就是为发展低碳经济而选择(或制定)的各种财政政策按照彼此之间的政策关联性而构成的相互促进、协调统一的链状系统。

低碳财政政策链包括纵向财政政策链和横向财政政策链。纵向政策链包括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总体规划、基本财政政策和具体财政政策三个层次;横向政策链包括由各项基本政策构成的第一条横向政策链和各项具体政策构成的第二条横向政策链,构成链状结构的若干政策环环相扣。根据发展低碳经济所采取的财政政策情况,低碳财政政策链的链状形态设计如图1。

三、低碳财政政策链的重要作用

财政政策在推进我国低碳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低碳财政政策链具有下列重大作用:

1.实现政策的完整性和统一性。与传统政策制定不同,政策链是以政策的整体性为政策制定的出发点。低碳财政政策链包括发展低碳经济的财政总体规划、基本财政政策和具体财政政策,既有中长期战略又有具体执行政策,涵盖了各个层面,形成完整的政策体系。发展低碳经济的财政总体规划作为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纲领,把握着低碳财政政策的基本方向,从整体上对发展低碳经济的财政政策进行设计,使基本财政政策和具体财政政策都围绕总体规划来选择或制定,保证了政策的统一性。低碳财政政策由传统形式向政策链转变可以实现政策的完整性和统一性。

2.增强政策的整体效能,提高财政资金效率。政策链的关键作用是最大化相关政策的协同、最小化相关政策的制约,在制定政策时综合权衡各项政策的关系。使各政策相互衔接、相互协调,有效克服单个政策的孤立性与局限性。低碳财政政策链能发挥发展低碳经济的各项财政政策之间的协同作用,增强政策的整体效能。通过低碳财政政策链整合各项基本财政政策和具体财政政策,可以形成政策合力,实现“1+1>2”的政策效果。低碳财政政策链将使相同的财政资金投入获得更多的减碳效果,提高财政资金效率。

3.保证前后政策的连贯性。经济发展模式向低碳经济转型是一项长期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不同时期的低碳经济政策虽然侧重点有所不同,但政策必须保持连贯性。同样,不同时期的低碳财政政策也必须具何连贯性。低碳财政政策链中的财政总体规划是中长期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总体战略,不同时期的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是在总体战略的指导下根据各时期低碳经济发展情况而制定的,既保证不同时期的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有所侧重,又保持政策前后连贯、互相衔接。

4.加快经济发展模式向低碳经济转型。随着关于气候相关科学的发现越来越为人们所接受,今天的问题已经不再是是否需要低碳转型,而是转型速度能何多快、幅度有多大。我国提出在2020年前将单位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比2005年削减40%~45%。低碳财政政策链不仅能增强低碳财政政策的内部协同,而且促进低碳财政政策与低碳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等其他政策的协渊,从而进一步提升经济发展模式向低碳经济转型的速度,何助于国家碳减排目标的顺利实现。

四、政策链视角下我国低碳财政政策的缺陷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低碳经济的财税政策,促进了低碳经济的发展。但从政策链角度分析,目前我国低碳财政政策总体上仍然处于相互分割孤立的状态,政策体系不够完整,政策问的协同和配套不够,没有形成链状系统。

1.缺乏发展低碳经济的财政总体规划。目前我国公共财政已在一定程度上介入低碳经济发展领域。如在应对金融危机的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中,与应对气候变

化和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直接相关的资金占到相当比重,其中2100亿元用于节能减排,3700亿元用于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两者合计占到4万亿元的14.5%。财政通过税收、支出等政策支持节能减排、引导和鼓励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展。但是,目前我国的低碳财政政策并没有中长期总体规划,究其原因:其一,目前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国家方案、行动路线图等纲领性文件还没有正式出台,造成制定发展低碳经济的财政总体规划的目标、重点不明确;其二,财政政策制定者在制定政策时对政策的整体性和统一性关注不够。

2.低碳财政政策不够丰富。随着我国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逐渐明晰,发展低碳经济的财政政策也不断趋于完善。现行的发展低碳经济具体财税政策主要集中在财政投资、直接补贴、税收优惠等方面。从目前具体政策的情况来看,仍然不够丰富:一是低碳绿色税种欠缺。目前我国尚没有以降低碳排放为主要目标的特定税种,如碳税、能源税、气候变化税等。二是税收优惠政策的形式比较单一。发展低碳经济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形式主要为减税和免税,没有充分运用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延期纳税等方式。三是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有待充分落实。虽然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政府绿色采购政策,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由于政策不完善导致绿色采购成本过高,采购人员不能有效的获取环保产品的信息,无法做到真正的绿色采购;四是碳基金、碳预算等政策有待研究出台。

3.具体财政政策横向协同促进能力不足。目前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具体财政政策仍表现为各项政策相对孤立,政策问缺乏相应的协同促进能力,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横向链状体系。主要表现为:(1)各具体财政政策比较零散,不成体系,有的还相互矛盾。如财政在大力支持节能减排的同时对化石能源的生产和消费予以补贴。这种不恰当的化石能源补贴增加了能源消费,降低了能源效率,增加了废气和二氧化碳的排放,与支持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相互冲突。(2)发展低碳经济的具体财政政策存在“重激励、轻约束”倾向。目前财政对节能减排、新能源开发等方面的激励、支持政策多,但对高能耗、高排放等行为,则缺乏必要的约束手段。

4.配套制度不完善。低碳财税政策体系是政府为了发展低碳经济而嵌入整个经济体系中的一系列政策工具集合。目前我国低碳财政政策相关配套制度欠缺,能效标准及其审计制度、碳市场交易机制、低碳中介服务制度等配套机制都还很不完善,严重制约了低碳财政政策效力的发挥。

五、构建我国低碳财政政策链的建议

(一)尽快制定支持低碳经济的财政总体规划

要按照低碳经济的要求,尽快制定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中长期财政规划,明确财政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中长期目标、重点。首先,要尽快制定低碳经济的国家方案和行动路线图。低碳经济的国家方案和行动路线图是制定低碳财政政策总体规划的基本依据。应在战略层面上整合当前的“能源规划”、“循环经济规划”、“节能减排规划”等与低碳经济相关方案,结合“十二五”规划的制定,尽快制定出低碳经济的“国家方案”和行动路线图,形成一个可操作性强的低碳经济发展蓝图。其次,明确低碳财政政策的中长期目标。根据低碳经济特点和公共财政基本理论,低碳财政政策的长期目标应该是获取最高的人口和社会福利,实现社会的低碳可持续发展。低碳财政政策中期目标要与“十二五”规划相衔接,保证“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低碳指标的达成。另外,在确定低碳财政政策总体规划时,要注意考虑我国东、西部地区的差异,增加对西部地区的中央财政投入。对于东部地区,政策的重点应该是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对于西部地区,政策的重点应该是合理开发资源,避免过度和无序开采。

(二)充实具体政策内容

充实发展低碳经济的具体财政政策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1.没立碳基金。建议在整合各项与节能减排相关的资金项目的基础上,专门设置碳基金,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投入。碳基金由政府主导,其投资方向是三大类:即为“高碳改造、低碳升级和无碳替代”。具体用于:节能减排与新能源技术研发支山;节能减排与新能源技术推广应用支出;节能减排与新能源宣传与服务支出。在具体预算安排过程中,应当将每年财政收入增量的一定比例用于该基金。

2.丰富税收措施,形成我国绿色税收体系。(1)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2)争取早日开征碳税或类似税收;(3)对现行税制进行“绿化”。如,在企业所得税制设计中,可以将和低碳核心技术相关的研发费用给予更高的扣除比例;消费税应改变简单的以奢侈消费品为课征对象的理念,而采用高碳和低碳标准,更多地对高碳产品消费课征重税等等。(4)丰富低碳税收优惠措施,除减税和免税,应充分运用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延期纳税等方式。

3.完善低碳转移支付。在中央财政、省本级财政设立发展低碳经济专项拨款和资源开发保护专项拨款。制定科学、规范的分配制度,制定合理的使用计划,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中央财政这两项拨款主要应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4.认真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目前我国政府节能潜力很大,大力倡导落实绿色政府采购,实为低碳发展良策。要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认真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在已经的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基础上,积极研究制订《政府绿色采购实施细则》。要进一步扩大绿色采购清单,增加绿色采购占政府采购的比重。严把政府采购绿色预算关,优先安排采购节能低碳产品的采购预算,禁止采购高能耗、高排放的产品。采购机构要简化低碳产品的采购准入程序,采取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政府应通过减税来降低“绿色产品”采购成本。同时,政府还应支持建立采购信息数据库,成立绿色采购网络组织,向采购人员提供绿色信息,增加采购人员对绿色采购的认知。

(三)加强具体财政政策的横向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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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发展宏观调控离不开区域经济政策。区域经济政策又称区域经济发展政策,是政府为了实现一定时期的区域经济发展目标,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差距而制定的旨在促进资源在空间的优化配置、控制区域间差距过分扩大、以协调区域经济关系的一系列措施和手段的总和。政府制定和实施区域经济政策的目的,是纠正市场机制造成的国民经济空间结构的某些缺陷,以达到经济增长和区域经济均衡发展两个相互关联的总目标。区域经济政策从其所采取的政策手段来看,它主要包括区域财政政策、区域金融政策、区域产业政策、区域外贸政策等。区域财政政策作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能从指导资源宏观配置、产业空间布局的实施、区域经济格局的形成等多方面发挥作用。本文就区域税收政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区域投资政策等区域财政政策进行初步的探索,以就教于同行。

一、区域税收政策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国家区域税收政策,是世界上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的中央政府经常实施的一种国家区域经济政策,其核心内容是在某些特定区域,主要是在政府希望经济需要更快发展的区域,通过政府税收部门对全部企业或部分企业实行一定范围的税收减免,进而实现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区域税收政策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尤其是税收通过影响投资直接影响区域经济的发展速度。它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调节主要是通过选择性税收政策来实现的,即有重点、有选择地运用优惠或限制性的税收措施来解决区域经济发展中所出现的某些突出问题,可以强烈地体现某一阶段政府的经济政策意图。正确运用税收政策可以对区域均衡发展起积极作用,通过对不同区域的差别税收政策,限制发达区域的过度膨胀和鼓励落后区域的快速发展。

税收是调节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杠杆。它的主要职能是为特定区域的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使得他们能够尽快地担负起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由于国家区域税收政策并不会给制订有关政策的中央政府带来额外的财政负担,这种政策在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中央政府财政能力较弱的国家往往成为最重要的国家区域经济政策。如果中央政府想要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或减缓区域经济发展差距扩大的速度,就可以实施相应的税收政策,从各方面改善企业发展外部条件较差区域的投资环境。从这一点看,国家区域税收政策应是一项临时性的国家区域经济政策,很难成为象国家区域财政政策那样的具有长期性国家区域经济政策。

第一,不同的税收会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投资环境和投资吸引力。一般说来,税收优惠宽一些,税负就轻,投资者的税后收益率高;反之,税收优惠严一些,投资者的税后收益率就要低一些。显然,要改善落后区域的投资环境,加快这些区域的经济快速发展,中央政府在统一税法的前提下,应当对经济发展落后区域尽可能多给一些税收优惠。如果在经济发达区域与落后区域之间实行同等优惠政策,这样会不利于落后区域的经济发展。如果出现相反的情形,前者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后者宽,对后者更是“雪上加霜”。税收政策在用于对区域经济发展进行调控时,主要是对不同的区域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在某些特定区域,主要是国家希望经济更快发展的区域,通过政府税务部门对全部或部分企业实行一定范围的税收减免,进而实现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国家税收政策的主要职能是为特定区域的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使得它们能够尽快地担负起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职责。除了区域税收优惠外,同时还可以实行行业税收优惠。通过行业税收优惠落实对区域的优惠,扶持落后区域有关产业的发展,推进落后区域的经济发展。行业税收优惠相对于区域税收优惠而言,能在不破坏行业内市场公平竞争的条件下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同一行业实行相同税率,有利于公平竞争。但由于各地产业结构不同,行业间的差别税率往往能表现为区域间的税收差别。对落后区域主要行业的税收优惠能促进落后区域的经济发展而又不影响行业的公平竞争。

第二,税制结构对区域财政、经济发展的影响。一国政府如何选择主体税种和实行什么样的税制结构,对地方经济和财力的影响不同。一方面是税制结构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在广大落后区域普遍存在的经济现象是,自然资源丰富,企业效益低下,管理落后。如果政府税收采用以商品劳务税、资源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这些区域的税源就比较充裕,税收收入不受企业成本费用高低影响,有利于保证落后区域的财政收入。这些收入对于增加当地公共积累,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当地各项事业发展是极为重要的。另一方面是税制结构对经济落后区域企业负担的影响。通常情况下,采取商品劳务税、资源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有利于减轻落后区域企业的负担,因为商品劳务税、资源税属于间接税、转嫁税。采用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地方政府既可以从中取得稳定、可靠的收入,而且纳税企业又可以将税款打入商品、资源产品价格向购买方收取,自己不用负担税款。显然这种税制使经济落后区域从中受益。通过这种税制能起到调节发达区域和落后区域之间的财政利益的作用。

第三,税收政策在贯彻国家的产业倾斜政策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各国政府均根据本国当前经济发展的水平来确立国民经济中各个产业的优先发展顺序,并通过建立有利的税制结构来予以保障。国家对不发达区域基础产业倾斜的税收政策有利于缩小发达区域与不发达区域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

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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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062.6.F0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217(2011)01-0087-05

公共政策是政府为处理社会公共事务而制定的行为规范,其本质是为了公共利益所采取的强制性的集体行动,体现了政府对全社会公共利益所作的权威性分配。从方法论意义上讲,公共政策是界定和解决伴随经济增长所产生的公共(社会和环境)问题,进行社会控制以及调整公民个人和集体之间利益关系的途径(工具和手段)。它是传统经济用来应对市场失灵的常用工具和手段。而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能否用传统经济学方法来分析,发展循环经济是否需要公共政策来实现呢?

一、循环经济公共政策的可行性分析

循环经济和传统经济在经济学本质上存在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使得运用公共政策分析循环经济政策具有可行性。

莱昂内尔・罗宾斯(Lionel Robbins)把经济学定义为“把人类行为当作目的与作为具有各种不同用途的稀缺手段之间的一种关系来研究的科学。”他认为,只要达到某一目的需要借助于稀缺的手段,这种行为便是经济学家要关注的对象。经济稀缺被定义为人类需求的无限性与满足需求手段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关系。保罗・萨缪尔森和威廉・诺德豪斯指出:“经济学的精髓之一在于承认稀缺性是现实存在,并探究一个社会如何进行组织才能最有效地利用其资源”。对于现代经济学来说,稀缺的存在产生了经济问题和经济学,而按照某一标准对稀缺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和利用,不仅成为理性的个人和社会正当、理性的追求,也是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存在的基本价值和意义。

与传统经济学仅仅关注经济系统内的资源稀缺及其有效配置问题相比,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在理论上的一个重要的创新是:把关注的视野和研究的范围进一步扩展到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之间相互作用关系这一更高更大的层次,并由此强调将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之间的良性互动看作是实现自然资源有效配置的先决条件。在戴利看来,生态经济学与传统经济学的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承认社会经济系统是环境系统的一个子系统,由于经济系统被看作是一个更大的、有限的、非增长的生态系统的开放子系统,因此,经济系统相对于这个生态系统的规模就显得非常重要。因此,对于生态经济学来说首要的问题是:“对整个生态系统而言,经济子系统究竟应该有多大?”

另外,传统经济理论坚信资源替代和技术进步在缓解资源压力方面的作用,以及市场机制在调节资源供求上的有效性。对于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来说,虽然技术进步可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发现替代资源,但是由于生物物理定律的限制,任何技术进步和效率的提高都有其最终的极限。提高效率和节约利用不意味着不消耗,即使资源之间的可替代也不意味着资源基础是无限的。

总之,就基本的研究对象而言,作为一种经济理论,不论是循环经济还是生态经济学,它们与传统经济学之间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三者都是把现实中的各种类型的稀缺作为研究起点,并把由稀缺引起的人类行为目标和行为方式的变化作为关注的重点。更重要的是,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理论不仅不否定稀缺的存在,而是比以往的经济理论更为关注日益加剧的包括环境容量和自然再生能力的有限性在内的稀缺问题,对于人类福祉和社会经济发展前景的意义深远。显然,这种关注不仅仅是如何对稀缺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问题,而是把研究视野投向了更为深远、范围更广的问题。

同时,无论是传统经济学还是生态经济学,归结到经济学的主旨都是有效地利用手段来实现目标,就像戴利说的那样“对哪些资源是稀缺的、哪些是不稀缺的、配置稀缺资源的合理机制(手段)是什么,以及如何按重要性将竞争性目标排序等问题,生态经济学和标准经济学意见不一,但都认为经济学的主旨是有效地利用手段来实现目标……尽管有时经济学家和生态经济学家的纯抽象状态不同,但经济学,尤其是生态经济学,不可避免地要涉及政策问题。”

二、缺乏制度保障的市场不能满足循环经济发展的需要

要构建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模式,关键是造就一个诚实的市场,布朗认为这种诚实的市场就是能够忠实反映生态实际的市场。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是惊人的,市场可以轻松调节供求关系。物资的充足与匮乏,看看它在市场上的价格就能一目了然。不过市场也是从根子上有缺陷的,市场价格不能反映提供物质或服务所产生的间接费用,不能准确反映大自然为我们所做的贡献,他也不遵守维持大自然可持续发展的规则。而且市场顾及的是眼前的利益,而不是长远利益。

市场有其自身的机理,它会产生一些有“效率”的后果,这些后果对社会来说是有害的和可怕的――失业,吸毒,犯罪等。激励因素――制度安排――必须作为基本的政策变量来看待,必须牢记可对此进行有目的的选择。不受限制的市场可以低成本生产一定的物品和服务,但市场在完成这种任务的同时并不考虑某些真实的成本,这种成本不反映在价格的计算上一一环境污染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中央统制经济似乎避免了资本主义普遍存在的个人对资源的极大浪费,但是对个人缺乏激励可能付出了一定的代价――即在某种程度上可能使对人们来说重要的一些物品和服务的生产被束之高阁”。

戴利也指出市场只能揭示对市场物品的偏好,而许多能提高人们福利的物品和服务是非市场物品。因此,市场既不能揭示人们对这些自然资源的偏好,也不能对其有效配置,而且也无法解决规模和分配问题。市场不能判断我们应该拥有多少清洁的空气、清洁的水、无污染的湿地、健康的森林,或当后代福利濒临危险时,什么程度的风险是我们能够接受的,而且市场也不能判断理想的资源所有权初始分配是怎么样的。因此,缺乏制度保障的市场在对具有外部性和公共产品特性的自然资源和环境是失灵的。

(一)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外部性和公共产品特性

外部性和公共产品是众多市场失灵表现中的两种表现,也是环境经济学中最基本的概念。外部性理论最早是由英国经济学家西奇威克(Hcnry Sidg―wick)提出的,他在其《政治经济学原理》中提出“个人对财富拥有的权利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是他对社会贡献的等价物”,正外部性是私人成本大于社会成本、私人收益小于社会收益。负外部性则相反,是私人成本小于社会成本、私人收益大于社会收益。而额外的收益或者成本不为市场所承认,当经济主体的活动产生外部性的时候,该经济主体并不为此

获得相应的收益或承担相应的成本。外部负效应的存在使得生产这种负效应的商品价格过低,供应过多,而市场机制无法解决这个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必须承担责任,必须通过有效的政策措施对存在外部负效应的商品的生产加以规制。在环境经济学中,负外部性最典型的例子是,一个追求缩减成本和提高利润的企业,把污染成本强加于这个社会。

公共产品是指那些被社会共同使用的产品,很多自然资源或生态系统服务在某种程度上带有“公共”的含义。纯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假设一个公共产品提供给某些人,不能排除其他人对这个公共产品的消费,如国防)和非竞争性(一个个体对某个公共产品的享受不会降低此产品对其他人的可用性,如电视广播)。仅仅依靠市场的力量不能在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使资源配置达到最优,非排他性直接导致资源配置的价格机制失去效用。一个清洁的环境也可以被看作一种公共产品,而污染可以看作是一种“公共破坏”,因为市场不能提供公共产品,政府或一些其他的政治团体是提供公共产品的源泉。

另外两类产品,即非纯公共产品和俱乐部产品与公共产品紧密相关,但在使用上常有某种程度上的拥挤和竞争。非纯公共产品包括如公园和街道这样一些看起来典型的公共产品,但是,一个使用者的效用会随着其他使用者的数量增加而减少;俱乐部产品是介于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之间的一类产品,可以被很多个体消费但不会减少其他人的消费(如电影),而(非会员)排他性还是有可能的。

信息在某些时候是公共产品,对经济交易和市场失灵来说很重要,但通常是不均衡(或不对称)分布的。加之生态系统的随机性和人们所厌恶的风险性,信息的不对称可能造成很多严重的与环境问题有关的市场失灵。

循环经济中的自然资源与环境通常被视为公共财产,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使得资源被使用过度,环境被破坏,并造成生态失衡;资源、环境外部性造成的资源使用浪费,环境退化。这些都是依靠市场机制本身无法矫正的,因此,循环经济更加需要制度和政策的有效干预,矫正市场失灵,合理配置资源,维护市场的有效竞争。

(二)市场机制的运行离不开制度保障

新古典经济理论认为,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经济活动参与者依靠市场上的价格信号做出最优经济决策,不仅能使个人效用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而且也能使社会资源投入到最有价值的生产和消费中,从而在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能实现整个社会利益的最大化,但是,正如道格拉斯・C・诺斯(Douglass C.North)指出的那样,新古典经济模型所涉及的是一个无摩擦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我们看不到制度的存在,一切变化都通过完善运转的市场发生,一切信息成本、交易成本和不确定性因素都不存在。也就是说,新古典经济模型不过是一种理想的状态,离开了基本的制度安排,很难理解现实中市场经济是如何运作的。

首先,市场机制作为一种经济协调和分配机制从来不是自动产生、自动运行,也不是永久不变的,它是制度安排的产物,同时市场完好的运行也需要制度来保障。对于如何从制度层面来看待和解决资源和环境问题,丹尼尔・W.布罗姆利(Darniel W.Brondey)认为,由于经济稀缺的存在产生了冲突和相互依存性,由此引发了对建立秩序的需求,也正是在建立秩序的基础上,社会发明了各种机制来解决在一个资源的稀缺和丰富程度在分布上存在着极大差异的世界中的交换问题,而市场就是这些众多机制的其中之一。他强调先有社会秩序的建立,然后才有市场机制的出现,并把市场看作是一个制度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作为社会秩序的性质、内容体现的制度结构或制度安排,决定了市场活动的性质、目标、活动范围以及评价标准等。

其次,市场机制的运作并非是盲目的、没有目的性的,它的运行方向和运行结果并不是总受到市场法则的盲目支配。任何一个经济系统都是一套有序的关系,正是这种有序关系划定了个体活动的领域。经济组织的核心问题是设计出一套能够反映交易机会(exchange opportunity)的信号系统,并通过发出的信号来引导经济主体的自利行为符合社会利益的要求。市场就是这样一种信号机制,通过价格信号来引导经济活动的方向和范围。对此,布罗姆利认为,大多数经济学关注的是市场的商品交易,而忽视了支配商品交易的制度交易。通过制度交易会产生一个特定的制度安排结构,它界定了商品交易将发生的领域,规定了市场经济的法律基础,保证了市场过程的秩序、结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并界定了个体和集团在生产和消费活动中的选择集或者说行动范围。最重要的是,制度交易的本质是对个人和集团选择集的确定,即制度能够通过对不同社会成员的鼓励和限制来修改选择集。在这里制度发挥着三个基本功能:界定独立的经济行为者在现状中的选择领域、界定个体间的关系、指明谁对谁能干什么。总之,制度决定了个人的选择集,个人最大化行为仅仅是被界定在选择集中的一种最大化选择。

第三,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的相对性问题。对于关心政治过程和制度安排对于经济影响的人士来说,市场是对具有经济意义的社会稀缺资源(包括机会)和产品等进行分配一系列规则、标准、惯例和结构程序等;而对于至少是从亚当,斯密以来的大多数经济学家来说,市场是一个神奇的运作机制。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市场的参与者在追求个人私利的同时,能够不自觉地增进社会的福利,实现稀缺资源的最优配置。新古典经济学将这种市场信念发展成为围绕着以交换领域、生产领域以及生产和交换综合领域的三个帕累托最优状态的实现为核心的、一套精致的、逻辑严密的理论体系,但是,新古典经济理论中的帕累托最优条件是个关于资源配置效率判断的相对标准,它可以对应于不同的经济规模(或者说经济总量)和资源的初始分配状态,包括不可持续的经济规模和极端不平等的分配状态。正如萨缪尔森指出的那样:“竞争市场的结果即使实现了效率,也不一定是社会所期望的,有效率的竞争市场自身并不一定符合社会关于收入和消费分配公正性的理想。”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运行机制本身不存在遵循或不遵循生态规律问题,市场经济同计划经济一样,都是在特定的资源(社会资源、自然资源)、技术、组织制度(道德、法律、法规)以及法则(经济法则、自然法则)等因素的激励、约束下,根据一定的价值(效用、偏好)标准和经济活动目标来组织和协调经济活动,随着外部环境、社会发展阶段、意识形态和价值标准的变化,不仅对于经济活动的目标和绩效评价,而且对实现这些经济目标的调节实施机制和政策制度等手段也在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从而市场经济所依赖的制度环境也必然处于不断的变迁过程之中。同时,市场的运行方向、运行过程和运行结果都依赖于我们对经济目标的设定、现实的制度安排以及相

应的社会、技术保障等。这就是为什么同样都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传统经济之所以是一个线性经济,主要是因为它在经济目标的选择、制度安排和其它保障因素上,没有能够为市场机制在促进物质的循环利用方面提供必要的经济激励。反过来说,循环经济比传统经济之所以生态友好,之所以使更多的废物得到循环利用,一方面取决于社会的目标选择,也就是经济发展模式的选择问题,另一方面则取决于它是否具备和满足市场机制在实现其经济目标过程中发挥作用的制度条件。

(三)政府是制度的主要提供者和监督者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循环经济目标的实现来说,决定了它的实施既要按照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实现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又要按照生态规律的要求,通过政府和制度的力量来限制和引导市场活动的范围和方向,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目标,作为现实经济制度的主要提供者和监督者,在循环经济中政府的作用总的来说可以归结为两方面:一是建立实施限制和规范经济参与者行为的政策制度,二是通过制定激励性的政策措施和手段来引导经济活动向着循环经济的目标发展,市场的作用在于在这种限制下,如何更有效地组织和协调经济活动按照生态效率的要求最大程度地实现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利用。

总之,市场作用的有效发挥是制度安排与经济规律共同作用的结果。市场机制或者市场规律与生态规律在本质上并不存在对立的关系。市场经济既可以服务于传统经济,也可以服务于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对生态规律的遵循其实就是人类对自然规律在认识上的不断深化基础上,对于自身的价值、目标和行为的不断反思和调整的过程,并通过适当的制度安排和运用包括市场在内的各种社会调控机制、手段来加以贯彻和落实的过程。

三、现有循环经济公共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

目前我国对循环经济公共政策无论在实践还是理论研究上都还处在初级阶段。虽然国家一直在积极倡导发展循环经济,但是与之配套的政策措施与循环经济作为国家战略并不匹配。

我国还没有建立起针对资源和环境质量的一体化的环境税收政策和定价政策体系,更缺乏能够调配区域环境资源有效和公平配置的政策手段,导致经济开发、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脱节。国家鼓励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与循环经济作为国家战略还不匹配,相关政策的缺失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障碍。

1 发展循环经济的管理体制不适宜。管理体制的“条块分割”、行业垄断等限制了资源跨产业循环利用,虽然目前国家和各地发展循环经济大多由各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统一管理,但在具体项目的审批、资金申请、银行贷款等方面还存在着不协调、甚至相悖等问题。另外,对官员的考核标准主要还是GDP增长速度、资源的高效利用,生态环境的保护尚未纳入考核体系,导致地方官员牺牲资源与环境为代价追求经济发展速度。

2 政策手段不足。目前所采用的政策工具主要还是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表现为各种法律法规和政府条例,市场化程度较低。虽然发展循环经济的主体是政府,但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是企业和公众的主动参与。(1)现行的环境资源管理行政法规、环境标准和政策观念大多数还局限于“污染治理”的思维模式上,政策法规制定的重点放在已经恶化或者激化的环境问题上以及具体的环境管理目标实现,较少关注如何把环境问题的预防和解决纳入到宏观经济政策的变革过程中。(2)现有的法规政策之间存在大量的冲突和不协调,增加彼此之间的交易成本。中央与地方政策冲突问题也时常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时有发生。并且许多地方财政捉襟见肘,经济发展一度成为首要问题,循环经济的发展只能成为奢谈。

篇(10)

【关键词】

财政政策;协调发展;投资政策

我国疆土辽阔,由于受到资源、地理位置、政策制度等方面的深刻影响,区域经济发展存在明显的层次性。正是在这种经济环境中,区域经济政策的制定是为了调整地区发展差异、状态与分布,它是为了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有利影响而实施的措施。怎样适当的对区域经济政策进行运用,才能更好的解决区域经济面临的实际问题,让大众的利益在最大范围与程度得到增长,已是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财政政策对协调发展区域经济的不足

(一)财政转移支付对协调发展区域经济缺乏力度

在分级财政体制中财政转移支付是重要构成部分,将公共服务水平在不同地区实现统一化是建立这一制度的目标。财政转移支付在我国主要有结算补助、体制补助、专项拨款及返还税收等方式,当前在这些方面还没有充分体现出协调发展区域经济的作用。在转移支付的各种方式中,结算补助与专项拨款是按照项目来分配的,有些的针对中西部给予的支持政策,但在实际分配时东部地区通常占有较大份额。中央不规范的专项拨款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在选择项目补助的范围、监督专项拨款、专项拨款制定的各种分配办法等方面,都需要进一步强化。

(二)投资政策对缩小地区差距不利

相对于东部发达的地区来说,区域投资政策对中西部地区产生不利。这不但表现在外资集中输入到东部沿海地区,还表现在通过各种渠道将中央支持西部的资金输入东部。国家每年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基础设施,例如交通运输、住房、水电及通讯设施等方面,发达地区得到的支持明显大于不发达地区,这样就产生了产业配套与基础设施条件的较大差距,对不发达地区引入投资形成不利。一直以来不发达地区都缺乏有力的投融资机制,本应给予的转移支付与开发性投资在中西部严重缺失,这样中西部地区难以从根本上改善投资所需的外部环境。除此之外,财政投资单一的渠道、资金来源有限。国债资金与财政资金是国家投资各地政府的主要资金来源,规模有限及投融资路径较窄,不可理的投资结构,使得投资效率偏低。

(三)税收政策存在缺陷

第一,地方政府既没有减免税收的权利,更没有对地方税收进行立法的权利,对地方政府不利于调动它们的积极性,使地方政府配置资源的效率受到限制;第二,在当前实行的税收体制中,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于营业税,营业税的主要税源来自第三产业。第三产业在经济发达地区比较发达,征收的营业税总量较大,地方财政收入就会水涨船高,然而第三产业普遍在落后地区发展滞后,有限的营业税税源,导致了中央税在税收收入中所占比例偏高,地方税比例偏低,致使地方财政困难进一步加剧;第三,在中西部地区调整的税收政策所获得的税收优惠不必东部地区多,在税负方面中西部地区依然超过东部地区。

二、协调发展区域经济的财政政策选择

(一)对转移支付制度不断完善

为了进一步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在地区之间实现统一化,需要对地方与中央分配税收的模式进行完善,将高度集中的中央财政进一步显现,实现转移支付应有的力度。让一般性转移支付得到健全,使其支付规模扩大,专项转移支付优化结构,对边疆地区、少数名族地区、相对贫困地区、粮食生产区、生态保护区进一步增加转移支付的地位,在落后地区发展特色产业。逐步将公共财政扩大到广大农村范围,把新增加的教育文卫支出倾向于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对各级政府要依法规范其权限和职能,对其公共服务支出要科学界定责任,将地方与中央分配收入模式适度调整。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所需的财力与行使职权要得到保障,这是各级政府提高行政能力与履行期职责的前提,同样是转移支付制度得到规范的基础。

(二)调整投资政策,积极引导对中西部投资

要想对当前有利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而不利于中西部地区的区域投资政策进行调整,就需要将大量的投资积极引导到中西部地区,让中西部地区在区域投资外部环境方面能够满足协调发展区域经济的要求。对贫困落后的地区要加大投资教育领域的力度,推动中西部地区不断提升当地人力资源水平。有些省、自治区及市县经济比较落后,中央与地方财政的教育拨款需要更倾向于这些贫困地区,与此同时,要积极引导与鼓励社会资金在这些地方兴办教育,以便对贫困落后地区大力开发稀缺的人力资源。对贫困落后地区还要加大投入公共设施的力度,从而将地区之间公共服务存在的差距逐步缩小。

(三)对税收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

中西部要想具有吸引力就需要适当降低税负。首先,积极实行有效的中西部减免政策,尤其是要注重减免中央税,国家是否真正实施扶持就体现于此。并且国家正在推行增值税转型,其试点范围可以涵盖到中西部地区。从某种角度说消费型增值税代替生产型增值税能够刺激投资,进而为当地经济带来快速发展的机遇。其次,税收政策的实施效果要对投资具有吸引力;外来的投资者将在中西部投资的税后收入再次投入到该地区,需要实现全额退税。最后,要想吸引人才就要采取优惠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在扣除个人所得税费时提高标准,专项补贴给引进专业人才的应给予免税;对技术服务、转让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入应采取适当的减税措施等。另外,就税收分配比例与管理税收的权限而言,中央财政应向中西部财政输送更多优惠。

三、结论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的不同地区在发展经济都需要政府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力度,相关财政政策在其中起到的作用重大,不管是对吸引人才、投资,还是创新技术都离不开财政政策的积极引导。然而我国财政政策对协调发展区域经济还有不足之处,这就需要协调发展区域经济的财政政策实时加以调整,诸如对转移支付制度不断完善、调整投资政策,积极引导对中西部投资、对税收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推动中西部地区发展,这样才能更好地协调发展区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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