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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X70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1132200
在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中,伴随着愈加严重的城市水污染问题,亟需人们予以重视并采取措施进行有效解决。但是由于现阶段城市环境保护中污水治疗的观念较为落后,并受到治疗技术以及体制建设等的制约,城市环境保护污水治疗中存在较多的问题,需要得到政府、企业等各方面的协作,不断完善体制建设,加大配套设施及资金的投入,为城市污水治疗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1 城市环境保护中污水治理的问题
1.1 建设污水治理体制建设的不足
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下,城市污水排水量日益渐增,但结合实际情况而言,我国很多新建的污水处理厂没有投入正常的使用中,甚至有的污水处理厂已经建立很长时间了,但由于技术不到位、资金缺乏等问题很难正常运作。污水收集过滤网过于落后,导致负荷率太低很难正常进行工作。此外,有的污水处理厂污水治理体制建设不健全,并未构建起相应的体制,影响了城市污水环境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1.2 不配套的污水收集管网
城市污水的来源有工厂排放的工业污水、居民排放的生活污水等,这些污水在城市排水管网处汇集统一输送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因此,城市建设应该建立起一套健全的污水收集管网,但是很多城市污水收集管网都有不足。在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后,污水处理厂或者厂家选址和建设并未结合原有的污水收集管网进行,只是依据主干道进行建造。大多数城区都是雨水与污水共同运用管道城市污水处理,因为收集管网不配套致使污水治理工作效率低。
1.3 忽视了城市污水的处理
在城市长期的建设和规划下,城市污水处理始终都是关注的重点。但在城市的快速发展下,城市建设重点从处理污水转移为扩大城市建设规模,在追求城市规模和吸引外资企业投资城市建设下,忽视了城市污水处理的进行。同时,建设和维护城市污水处理厂需要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尤其是财力。城市建设资金通常来源于政府拨款和外商的投资,但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则需要城市自己解决。这样就造成了地方政府很难满足建设和维护污水理厂的资金需要,导致建设和维护污水处理厂工作始终停滞不前。
2 解决城市环境保护中污水治疗问题的几点建议
2.1 构建起完善的治理机制
地方政府和污水处理有关部门,想要处理好城市污水,必须要了解城市污水排放的实际情况,进而制定出与之相符的处理政策。因地制宜才能更加快捷、高效的处理城市污水。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征集其他群众的建议,群众的建议是广泛的,治理污水涉及到群众的利益,可以说群众比工作人员更加了解污水排放的实际情况。先要从源头上进行污水治理,监督污水处理器,采用科学的、合理的污水处理技术来处理污水,确保污水处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的效果。
2.2 实施配套的管网
加强污水治理水平和效率,既需要健全污水处理设施,也需要使污水处理设施充分发挥作用,想要做到这样,就必须做到管网配套。掌握已使用的污水处理设施的实际情况,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的解决好问题,确保现有设施设备的稳定运作;了解污水的来源渠道,对于一些建设完善的输送管道,但还未实施收集支管与接户管的区域推行和完成配套管网让污水可以正常的、顺利的流入污水主管道内;改造雨污分流,确保城区的雨水和生产用水都能顺利的进入污水处理厂,实施统一的处理。
2.3 拓展资金筹集途径
我国各地方政府都需要加大对筹集社会资金的力度,重点处理污水工作,建立起长期的、有效的资金来源,不但需要政府拨放资金,而且还应该拓展资金筹集渠道,确保城市污水建设和维护有充足的后备资金。对城市污水处理进行宣传,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工作人员和人们意识到处理污水的重要性。推行多种筹资形式,如:向银行借款、发行地方债券、发行股票等,在最短的时间内完善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确保城市污水处理系统正常、有效的运作。
2.4 提高处理污水技术和水平
二、垃圾定点堆放,进行分类处理。农村群众居住相对分散,倾倒垃圾如果随心所欲,污染范围必然会更广。因此,对垃圾一定要定点堆放。同时,对垃圾要分类处理,能够送到地里作肥料的要尽可能送到地里作肥料,能够回收利用的,要尽可能回收利用,将其变废为宝,尽可能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保护水资源。各种养殖场排污要达到环保标准,将粪便和其它排污送到地里作肥料,或者结合农村沼气建设,变废为宝,尽可能做到排污零排放。
根据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和四川省农田水务局《四川省2010-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人口现状调查及复核报告》的统计数据[7],四川省2009年全省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为2578万,占农村总人口的36%,南充市和成都市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最高,均超过220万,其次是达州市、泸州市、宜宾市、资阳市、自贡市,不安全人口数均在140万以上。相对数量以自贡市最高,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比例高达66%,其次是甘孜州、眉山市和乐山市,不安全人口比例在50%以上。四川省不安全人口的绝对数和相对数集中在成都平原和川中丘陵,成都平原各市以取用地下水为主,主要问题是水质问题,川中丘陵区各市以取用地下水、沟塘水及水库水为主,主要存在水质、保证率和水量的问题;川西高原区(包括甘孜州和阿坝州)地广人稀,山高谷深,水源主要以河流水为主,主要存在取水方便程度和水量保障方面的问题;盆周山地和川南山地(凉山州和攀枝花市)主要以取用江河水及溪沟水为主,主要存在方便程度、水量和保证率的问题(图1)。水质不安全是四川省农村饮水不安全的主要问题,而在水质不安全中以由于环境污染引起的细菌学指标超标和饮用受其他污染的地表水污染为主(图2)。主要原因是农村生态环境恶化、水源地受到污染。
2四川省农村饮用水源污染的主要环境因素分析
2.1工业点源污染工业污染,尤其是乡镇企业是农村水污染的重要来源[8]四川省的大型工矿企业业和乡镇企业主要集中在人口密集的成都平原和川中丘陵地区,从2006年开始无论是乡镇企业的总数量还是乡镇企业中污染较为严重的采矿业和制造业的数量都在下降,而且整个四川省的工业排污总量和污染物总量都在逐步降低,污水排放达标率在逐步提高,点源污染正在逐步被控制,但是仍有接近5%的工业废水未达标排放,会对水体造成一定的污染(表1)。
2.2农村面源污染
2.2.1农业生产四川省农业生产主要分布在成都平原和川中丘陵地区,这些地区也是化肥和农药使用较多的区域。从表2可以看出四川省农业和化肥的使用量在持续增加,2009年化肥使用量已经达到624kg/hm2,远超过发达国家为防止化肥对水体污染设置的安全上限(225kg/hm2)。
2.2.2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污染四川省2009年农村人口为6698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5%。目前全省4427个建制乡镇绝大多数未建立污水处理系统,全省农村每年产生的10多亿t生活污水基本上任意排放,约1700万t生活垃圾也是随意倾倒[5,6]。
2.2.3禽畜养殖污染根据四川省农业厅《2007四川省农业统计年鉴》数据,四川省2007年大型牲口的存栏量为421万头,生猪存栏为9957万头。虽然大部分的规模化养殖场都已经修建沼气池等处理措施,但是由于综合处置能力不够,有90%的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仍达不到环保要求,大量养殖废物直排河道,严重污染水体[5]。并且四川省作为养猪大省的,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仅为44%,散户养殖仍占主要位置[9]。尤其是四川中部丘陵和盆周山区的部分水源地处于居民聚集区,农户散养的畜禽粪便是水源污染的重要来源。
2.3水源地内源污染四川农村地区,尤其是川中陵和盆周山地区,一般是以石河堰拦截河流形成回水区域或筑坝形成湖库等静态水体作为饮用水源。川中丘陵区的土壤侵蚀模数高达8000~15000t/(km2?a)[9],水土流失严重,大量腐殖质等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后沉积在底泥中,成为污染物的蓄积库,在一定条件下被释放或再悬浮,造成内源污染。
3四川省农村饮用水源地主要环境治理对策分析
3.1综合考虑环境影响因素,选择不易受污染的水源在筛选集中饮用水源地时应综合考虑,优选不易受到污染的水源地,比如地下水等。但是一般农村地区对水源的选择有较大的局限性。尤其是四川盆周山区和丘陵地区,工程性限制较为严重,获得较好的水源投资较大,农村地区很难承担。应加大政府投入,为广大农民优选好的水源。目前四川省惠民工程“红层找水”工程已经取得显着成效。
3.2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监管四川省政府十分重视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监管工作,相继出台《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和《关于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文件。但是一些农村地区的水源保护区,尤其是一些偏远地区的水源保护区,虽然已经划定,但是长期处于弱监管状态,主要原因在于乡镇集中饮用水源地分布分散,尤其是盆周山区、川南山地和川西北高原地区,县级以上的环保、水利、卫生等部门受人力等方面的限制,很难对每一个水源地都做到切实有效的监管,应该加大乡镇和村级部门对水源地的环境监管保护力度。
3.3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四川省平原和丘陵区的水源地大部分位于农耕区,河流或水库周围就是农田和村落,大量面源污染物会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造成污染。对于面源污染的控制,应该从多方位进行控制。以四川丘陵区为例,山丘上部植树造林,进行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在生活区修建沼气池和人工湿地系统,对农村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粪便进行处理,达标排放;农田区域采取植物篱措施对氮、磷等营养物质进行拦截;在河岸或湖滨设置防护林或湿地形成滨岸缓冲带,对面源污染物进行拦截。本课题在四川省乐至县的示范效果显示,在水源地周围采取沼气池、生活污水净化池和人工湿地等措施对地表水污染控制有较好的效果。
水环境检测中电感耦合高频等离子体光谱仪发展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因其特性突出,促使着人们对其技术的开发与研究,当前,电感耦合高频等离子体光谱仪发展达到了较高水平,属于当前分析化学的重要检测仪器。电感耦合高频等离子体光谱仪在应用表现出检测限低、精度高、检测速度快等优势,在医药、地质、材料、化工、冶金、环境保护等领域获得广泛应用。本文重点研究电感耦合高频等离子体光谱仪在水环境检测中的应用,对其应用价值进行分析,切实提高水环境检测效益。
1 电感耦合高频等离子体光谱仪概述
电感耦合高频等离子体光谱仪,也被称之为ICP光谱仪,是一种以电感耦合高频等离子体作为样品激发光源,由记录光谱作数据处理的原子发射光谱分析仪器。ICP光谱仪检测限较低,精密度较好,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多元素快速分析,可以对周期元素表中的80多个元素进行测定,其测定范围由痕量到常量。
ICP光谱仪主要是由样品传输系统、光谱仪、ICP激发光源与光电变换数据处理系统四大部分构成。其工作原理为:通过传输系统,将样品雾化作气溶胶并输送到ICP火炬之中,激发元素原子光谱,在光谱仪分光后,通过光电变化器将其转变为电信号,进入数据处理系统后输出检测结果。ICP火炬设置为特征环状结构,其电子稳定及浓度较高,通过等离子体火炬中心通道进入,原子气停留时间延长,从而更为获得充分激发,降低组分在激发过程中所存在的干扰问题。ICP其电子学结构较为稳定,确保了其光源稳定性,为光谱仪测量精密度实现提供了良好基础。ICP光谱仪在多个领域内应用,可以有效解决复杂分析问题。
2 ICP光谱仪与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ICP质谱计、原子荧光光谱仪对比
除了ICP光谱仪外,检测限低且可以进行多种元素测定的仪器设备种类较多,其中ICP质谱计等应用较为广泛。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在水环境检测中应用较为广泛,支持对多种元素的检测,其工作原理为:通过原子化器将样品离解为原子,当其元素某波长恒定光束通过原子化器时,如存在该元素原子,则其波长光束光强则会被原子吸收并出现减弱现象,通过其减弱程度进行其含量测定。以原子化器为标准,可以将其划分为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与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相对而言,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其测定线性范围较窄,测定精密度不如ICP光谱仪,测定元素较少,不能实现多元素的同时测定。ICP质谱计其检测限低于ICP光谱仪检测限约一个数量级,用于痕量元素含量的测定,仅限于几个PPb及以下样品的测定,其仪器运行成本较高,每次开机样品量应大于50个,整体效益不如ICP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虽然能实现两元素但只能测定砷、硒、锑、铋、汞、锌等11种元素。
3 水环境检测中ICP光谱仪的应用价值分析
针对水环境检测作业,国家颁发了一定的标准方法以确保元素测定的规范性。水环境检测其元素共包括33种,在进行部分元素检测时,其检测方法并不仅是一种。在水环境检测中应用ICP光谱仪进行元素测定,其中碳元素、氮元素、氟元素无法通过ICP光谱仪进行测定,其余30个元素均可以通过ICP光谱仪进行元素测定。ICP光谱仪其检测限较低,其元素检出限表如下:
图1 ICP光谱仪元素检测限图
在水环境检测中应用ICP光谱仪进行30种元素测定,可以将30种元素分析方法分为两种方式,其一,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其二,分光光度法。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中,部分应用火焰,部分应用石墨炉。大部分ICP光谱仪检测限均低于标准方法的检测限,为此,通过ICP光谱仪,一次进样,可以完成水质样品中绝大部分元素测定。在不同样品中,其元素含量存在着一定差异,然而水样元素的含量大部分都低于检测限,在ICP激发过程中,元素之间不会产生相互影响,均在光谱仪测定范围内,从而满足水样测定。如应用ICP光谱仪进行水质钙镁元素检测时,明确其线性范围,设定工作曲线相关系数,即可实现对水样元素测定。
除了相关规定要求分析的元素,在水环境检测中,还需要对其他一些元素进行测定。如针对铀、钍等元素,这些元素应用原子吸收法难以实现测定,一般通过化学富集后分光光度法测定,应用ICP光谱仪进行铀、钍等元素测定,其检测限较低,测定快速准确。此外,通过ICP光谱仪,可以对水环境中阴离子进行测定,且可以实现个别元素的价态测定,如Cr3+。在水环境元素检测时,应用ICP光谱仪其光谱仪测定精度较好,一般情况下,ICP光谱仪进行元素测定,长期测定其精密度不会超出2%,短期测定其精密度不会低于0.5,较之国家标准规定方法中水检测的精密度较好。
如按照国家标准所规定的一般方法进行水环境样品30个元素的检测,其整个检测工作需要安排10名工作人员,通过三天时间方可实现检测工作,且在检测过程中会消耗大量的试剂、材料、时间与人力。而应用ICP光谱仪进行检测,则只需要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在几分钟时间内即可完成整个检测过程。因为一次进样,可以完成水质样品中绝大部分元素测定。虽然ICP光谱仪投资成本偏高,但其在水环境检测中的应用更为广泛,操作更为简单,可以有效降低人为因素对检测结果的影响,确保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4 结语
电感耦合高频等离子体光谱仪在发展中逐渐成为了当前最为重要的分析化学检测仪器之一,其在检测中主要表现出检测限较低,精度高,干扰少等优势,可以同时对数十种元素进行测定。在概述该光谱仪的基础上,对比ICP光谱仪与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ICP质谱计应用优势,重点对水环境检测中ICP光谱仪的应用进行分析。实践证明,ICP光谱仪在水环境检测中效率高、精密度良好,其检测结果可靠性突出,应用前景广阔。
参考文献:
【关键词】
流域水环境;环境NGO;水环境治理
流域水环境是以流域为载体的各种环境要素的总和。流域水环境治理包括3层涵义:①工程技术和生态学意义上的治理;②公共管理学和政治学意义上的治理;③行政管理学意义上的治理[1]。笔者所说的是公共管理和政治学意义上的治理,是治理理论在流域水环境管理与保护中的运用。尽管政府在治理流域水环境的过程中不断地取得成绩和进步,但未能从流域水环境管理的体制和机制上作出某种程度的调整和变革。在传统水环境治理上,我国治理水环境主要是政府主导的科层机制和市场导向的市场机制,但科层机制和市场机制因其自身功能性缺陷,使其未能真正实现水环境的“良治”。因此,迫切需要第3种力量来弥补其存在的缺陷。而随着我国社会力量的成长,特别是环境NGO的发展,其在流域水环境治理中的作用逐渐显现。所谓环境NGO,是指以人与环境的和谐发展为宗旨,从事各类环境保护活动,为社会提供环境效益服务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包括环保社团、环境基金会、环保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多种类型[2]。因此,研究环境NGO在流域水环境治理中的作用,对于完善流域水环境治理体系以及实现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1流域水环境治理中环境NGO作用的依据
1.1理论依据
1)流域水环境公共物品属性的要求。从经济学角度看,流域水环境是一种典型公共物品。作为公共物品,流域水环境的产权往往不明晰,在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搭便车”和“机会主义”等外部性问题。流域内不同利益主体受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的经济理性驱动,尽可能地从流域中牟求最大水利益,从而引发各种水纠纷和水污染事件,出现“公地悲剧”的问题。在完全市场条件下,市场机制因其自身的缺陷并不能有效解决外部性问题;而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政府,也因其“经济人”角色以及内部性问题使其不可能完全代表社会的整体利益,政府存在失灵的可能。因此,解决流域水环境公共物品的外部性问题,需要整合市场、政府、社会3方面的力量,相互补充、相互协作,共同解决。相应地,作为社会力量之一的环境NGO在流域水环境治理中有其参与必要性。
2)流域水环境公共治理的要求。“治理”的基本理念是多元、合作和互动,它既能发挥政府功能,又重视社会组织群体势力的相互合作、共同管理[3]。虽然政府是治理流域水环境的主体,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众对流域水环境质量的追求,越来越多水资源问题的凸显以及对治理水环境专业知识的要求,单一的政府治理模式已无法满足公众需求的多样性,迫切要求各种社会力量的参与。在此过程中,众多的环境保护团体、环境公益组织、环保基金会等环境组织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整合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参与到流域水环境的保护和治理过程中,有利于节约政府的治理成本,有效地保护流域水环境。
1.2现实依据
1)当前水环境管理体制现状的要求。1988年《水法》明确规定对水资源遵循统一管理和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4]。但这一管理体制仅仅是在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内部进行的职能分工,且这种权责关系在水资源管理实践中并未能很好理顺,在水环境监管中出现“弱监”、“虚监”等问题,因此流域水环境问题单靠行政管理体制本身是难以解决的。这就要求诸如环境NGO等社会力量从不同层次弥补政府在水环境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空档,以保证水资源多元管理和可持续利用。
2)流域状况复杂性的要求。①区域差异性。流域水资源在流域内不同区域在自然条件、自然资源、地理位置、经济技术基础、开发条件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此外,流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涉及不同的学科、技术,需要不同领域技术人才参与。而环境NGO凭借其专业优势,能够更有效地治理水环境。②治理对象的多样性。流域水环境的治理对象复杂而广泛,政府很难集中精力,而环境NGO可以发挥网络组织优势,即不同的环境NGO在分工负责、各司其责的基础上对水环境进行有目的、有针对性的治理。
2流域水环境治理中环境NGO作用的结构
2.1作用的目标:提高流域水环境治理效率
1)环境NGO的参与可以确保政府决策的环保性。环境NGO的自主性和独立性使得其对政府的依附关系减弱。环境NGO在流域水环境保护与治理中对政府决策的影响力增加,促使政府做出正确的环保决策,以降低环保的成本,提高水环境治理的效率。
2)环境NGO的参与可以确保政府决策的民主性。为了使政府决策能够更好地保障公众的环境权益,环境NGO一方面可以督促政府广泛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从而使环境决策目标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另一方面要求政府及时公开环境信息,使公众随时了解政府的决策,加强对政府的监督,确保政府决策的民主性,提高流域水环境的治理效率。
3)环境NGO的参与可以确保资源筹集的社会性。流域水环境公共治理特点要求发挥环境NGO自愿性和公益性的作用,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分散资源开展环境保护活动。这不仅可以降低水环境治理的高昂成本,而且可以极大提高流域水环境的治理效率。
2.2作用的政府路径:促进政府参与流域水环境治理
1)环境NGO是政府环境权力的监督者。政府环境权力是一种公共权力,其权力的行使是否越位、是否缺位、是否合法都要受到非政府组织以及公众的监督。环境NGO一直发挥着重要的监督作用。
2)环境NGO是政府环境决策的影响者。环境NGO以公共利益为目标,以保护整体环境利益为宗旨,通过有组织的活动唤醒民众的环境参与意识,监督和影响政府的公共决策,维护环境公共利益。
3)环境NGO是环境法律机制的健全者。环境NGO作为沟通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桥梁和纽带,向政府及时反映社会企业有关环境方面的建议和要求,供政府制定政策、法律时参考,这有利于推动政府落实相关水环境治理措施,推动水环境方面的立法和提出相关治理意见,完善水环境治理的法律机制。
2.3作用的社会路径:组织公众参与流域水环境治理
1)环境NGO是环境保护的宣传者。公众环境意识淡薄是影响环境有效治理的根源之一。公众参与意识的增强离不开非政府组织的宣传教育。环境NGO可通过开展一些环保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活动,增强公众保护和治理水环境的意识以及资源环境意识。
2)环境NGO是公众参与的促进者。环境NGO的公共活动不仅有利于培养公众正确的参与意识,改变公众对水环境治理的疏离和冷漠,培养积极的参与态度,而且更有利于培养公众的参与技能,引导公众理智地参与到水环境的治理过程中,将行使公众权利与维护自身利益联系起来,自觉有效地参与水环境治理。
3)环境NGO是民主价值观的培育者。在现代社会,公众关于保护水环境的民主理念很大程度上是在环境NGO等公共组织的自由结社、自我管理的社会生活中逐步养成的。环境NGO具有民主性和自治性的特点。成熟的民主意识有利于沟通各方,促进协调与合作,维持社会正义,解决水资源利用过程中的冲突。
3流域水环境治理中环境NGO作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3.1存在的问题
1)治理过程重中期治理、轻前期和后期治理。①在水污染发生前,环境NGO对水污染的宣传和预警相对薄弱。虽然环境NGO中有水污染治理方面的专家学者,但是这样的专业人才毕竟只占一小部分,掌握的水环境信息也相对有限。因此,环境NGO应该鼓励更多的专业人士参与到水污染的防治过程中。同时督促政府及时公开有关环境信息。②在水污染发生时,环境NGO作为联结政府与公众的纽带,能够及时捕捉水环境污染信息,积极投入到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各项活动中。例如: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调动志愿者,减轻水污染的损失,缓解社会紧张气氛。③在水污染治理后期,环境NGO很少建立治理信息反馈机制或参与环境治理的后期跟踪工作,这项工作往往由政府和企业自身来承担。
2)参与机制缺失。①管理体制制约导致的参与机制缺失。我国对非政府组织实行双重管理体制,即“归口登记、双重负责、分级管理”,即每一个民间组织都要受到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双重管理[5]。这种双重管理体制,使环境NGO参与水环境治理的门槛过高,程序严格。②环境NGO自我独立性弱导致的参与性缺失。环境NGO参与水环境治理过分依赖政府,借助政府的力量自上而下开展活动,丧失了环境NGO原本的自主沟通功能和独立性。
3)治理方式单一。环境NGO参与水环境治理的方式主要包括:①出版环保的书籍、资料,开展各种讲座,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大众的环保意识;②关注受到环境危害的弱势群体,通过自身的行动维护社会公众的环境权益;③通过组织社会力量直接参与水环境保护和治理;④参与到政府的环境决策中,为国家环境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等。但目前我国环境NGO发挥作用主要通过第1种作用方式治理流域水环境,侧重于环境治理的预防的层面,方式比较单一,参与范围相对狭窄,参与程度不高。
3.2存在问题的原因
3.2.1社会层面
所谓社会资本,是指“关于互动模式的共享知识、理解、规范、规则和期望,个人组成的群体利用这种模式来完成经常性活动”[6]。“信任是社会资本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7],信任是环境NGO社会资本的核心部分,是凝聚组织内部成员的纽带。虽然环境NGO在流域水环境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但是其社会资本却严重缺乏。首先,环境NGO的建立源于社会对其价值理念、组织形式、活动方式等的认可和信任。但现实中一方面公众的水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参与性不高;另一方面,环境NGO自身的社会影响力有限,公众对其认知甚少。因而,环境NGO的建立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认知和信任缺失问题。其次,环境NGO管理运作也要求在信任的基础上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但实践中,一方面,因环境NGO成员来自于不同的行政区域、专业领域,兴趣、信念等参差不齐,相互间缺乏信任;另一方面,现有环境NGO在管理决策、财务管理等方面缺少相应的透明度,环境NGO之间、环境NGO与社会之间缺少有效的沟通方式与渠道,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公众对其的认可和信任。
3.2.2制度层面
虽然环境NGO在水环境保护和治理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政府依然是水环境治理的核心主体,并且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政府,借助政府的力量进行管理,按政府规章办事,缺乏独立性和灵活性。公共治理要求水环境治理主体的多元化,要求政府与环境NGO等主体之间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但是各主体间由于责任界定模糊、沟通渠道缺乏,造成代表官方的政府与代表公众的环境NGO之间矛盾频发。此外,现行的双重管理体制制约了环境NGO的发展,使很多环境NGO组织不能通过合法的途径参与到水环境的治理中。
3.2.3自身建设层面
目前,环境NGO自身建设存在以下问题:①筹款能力有限,主要靠政府资助;②组织管理的不透明,影响其社会公信力;③组织治理结构不完善。组织规模较大的环境NGO,如“自然之友”、“绿家园”等具备相对较好的内部治理结构,而大量小规模的环境NGO的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直接影响该组织的决策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以及公众的认可;④环境NGO的组织体系存在结构性不平衡。大量环境NGO的活动领域主要存在于城市、大江大河的保护和治理,而广大偏远落后的农村水环境保护和治理问题则关注较少。
4促进流域水环境中环境NGO功能发挥的对策建议
4.1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增加环境NGO参与水环境治理的社会资本
1)提高公众对环境NGO的认知和期望。环境NGO要有效发挥水环境治理作用,首先必须获得社会公众对该组织的认知和了解,这是环境NGO获得社会资本的前提。只有公众对其组织性质、结构、功能等有基本认知后,才有可能建立起对其的认可,这可以通过环境NGO的宣传途径获得。其次,基于对该组织的认知,环境NGO必须能够实现公众的某种期待,这往往通过环境NGO的一系列环境治理行为体现出来。
2)完善NGO组织网络。主要从2个方面入手:①强化环境NGO组织内部网络建设。通过进一步完善组织的治理结构,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强化内部章程和制度的执行,不断完善人才的培养录用机制。建立横向协调网络,整合组织内部资源。②拓展环境NGO组织外部网络。建立与政府、企业、国外同行的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扩大环境NGO的社会资源,增强社会对其的认可和信任。
4.2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促进环境NGO制度建设
1)改革环境NGO的双重管理体制。针对现行双重管理体制制约环境NGO发展的情形,首先应加强对环境NGO的行为和财务情况进行监督。只要达到规定的标注、符合规定的条件就可以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8]。其次,取消非竞争原则和跨地域活动限制原则,让环境NGO能良性健康发展[9]。
2)健全环境诉讼公益制度。环境诉讼公益制度的有效性在我国环保实践中得到了较好的证明。环境诉讼制度为公众、环境NGO合法有效地参与水环境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同时,在出现水环境问题时,公众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其环境权益。
3)建立公共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公开平台的构建,可以让公众、社会、环境NGO能够分工协作并及时调动社会资源参与水环境治理与保护。
4.3加强环境NGO自身建设,提升组织的公信力和服务效率
1)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环境NGO通过公开财务、管理和活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这种外部监督机制可以使环境NGO内部形成自律,从而提高流域水环境的治理效率。
2)完善NGO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环境NGO必须适应现代管理理念,建立内部治理结构,特别是规模大的环境NGO,而已建立内部治理结构的环境NGO,必须进一步完善各种制度,确保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3)培育结构合理的组织体系。政府应积极培育一些专业能力较强的环境NGO组织,尤其是加强农村地区环境NGO组织的建设,使我国环境NGO组织功能更加协调,种类更加齐全。
4)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在流域水环境的治理过程中,对环境NGO成员专业素质、组织沟通协调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环境NGO组织需要通过多种途径吸引社会中的高素质高专业素养的人才,从而提高环境NGO在水环境治理中的影响力,扩大其服务范围,培养NGO组织的创新能力。
作者:范仓海 骆诗霞 单位: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范仓海.中国转型期水环境治理中的政府责任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21(9):1-7.
[2]环境保护部.关于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EB/OL].[201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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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阮本清,王浩,梁瑞驹,等.流域水资源管理[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1.
[5]王名.改革民间组织双重管理体制的分析和建议[J].中国行政管理,2007(4):62-64.
[6]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社会资本:流行的狂热抑或基本的概念[J].龙虎,译.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3(2):26-34.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812(2015)21-0024-02
摘要:我国在水环境治理方面的投入非常有限,存在着巨大的资金缺口,仅靠政府投资难以满足水环境治理投资需求,亟须建立多元化的水环境治理投融资渠道。民间资本雄厚,投资意愿强,地方政府应帮助民间资本投资者树立价值投资理念,建设民间投资信息网络平台;创新污染治理市场机制,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水环境治理领域;用好金融、税收扶持政策,做好水环境治理产业融资与民间资本投资的对接工作。
关键词:水环境治理 投融资机制 民间资本
一、我国水环境治理投融资现状
目前,我国面临水资源短缺及水污染严重的双重问题。水环境治理成效能否达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水污染治理资金投入是否足额、及时。我国水资源融资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资金需求量大,投入不足。根据国际经验,环境投资占GDP的比重为1.0%至1.5%时,能基本控制污染,达到 2%至3%时,环境能得到较大的改善。我国在水环境治理方面的资金投入,远未达到国际公认的标准。二是水环境治理投融资渠道单一,民间资本投入意愿不强。近年来,我国水环境治理问题凸显的同时,水环境治理投融资问题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重视,一方面加大了环保投资力度,另一方面也拓宽了投融资渠道。尽管如此,与水环境治理的力度和达标要求所需要的资金相比,投资渠道方面来看仍显狭窄。三是缺乏市场竞争机制,资金利用率低。四是金融机构提供的水环境治理产品创新不足,绿色信贷不完善。由于水环境治理的投资周期长、回报率低,经济效益不明显,银行等信贷机构缺乏对水环境治理项目支持的积极性。同时,我国缺乏鼓励环境金融创新的系统配套政策和体制机制氛围。
二、民间资本参与水环境治理的模式选择
(一)市场主导型融资模式与政府主导型投资模式
民间资本投资具有强烈的趋利性,在市场主导型融资模式下,由于水环境治理产业的公益性质,不会是民间资本投资的最佳选择。应该利用政府主导投融资模式,充分利用政府职能,将民间资本合理地加以引导,协调资金分布的行业与地域的矛盾,使得水环境治理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债权融资模式与股权融资模式
水环境治理资金需求量大,时间紧,债权融资模式能快速地筹集到所需资金,但筹资额有限。而股权融资模式,筹资时间长,筹资量大,资金需求者自主性强,有利于集中民间资金进入水环境治理领域。现在,比较可行的债权、股权融资模式主要有三种。
1.创立水环境治理产业基金。根据相关政策,政府可以出台设立水环境治理产业引导基金。通过水环境治理产业基金平台,采用股权或债权募集所需资金,将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进行有机融合,解决水环境治理产业的融资难题。
2.VC/PE投资倾向水环境治理产业。据有关数据显示,2008―2011年中国污水处理行业共披露47起VC/PE融资案例,融资总额达到8.52亿美元,平均单笔融资金额为1 813万美元。近几年,VC/PE 对水环境治理产业的投资案例数量越来越多。
3.发行股票,上市融资。2000年以来,环保企业上市公开募股共85例,融资总额近700亿元。随着新三板、创业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水环境治理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道路必将更加顺畅。
(三)项目融资模式
项目融资是以项目的名义筹措一年期以上的资金,以项目营运收入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融资形式,主要包括六种融资形式:产品支付、融资租赁、BOT融资、TOT融资和 PFI融资。水环境治理产业可以根据项目的大小,所需资金的长短、融资的特点等选择不同的融资形式。
(四)信托融资
信托融资是一种综合性融资模式,也是一种间接融资模式,在国家宏观政策影响下,根据经济运行的特点,设置组合型的融资方式,以满足融资市场变化的需求。信托融资多样,包括:信托贷款、股权投资附加回购条款、股权收益权、财产收益权、绿色信托等。信托融资是在信托法律关系中进行融资,降低了融资成本,并且融资期限长。信托融资具有一定的制度优势,包括财产管理与风险隔离、财产独立性和管理连续性、跨行业金融资源配置的灵活性等,实现了不提高资产负债率的情况下就能获得融资。信托融资克服了债权融资和权益融资的缺点;同时,吸取了两者在风险管理的优点,可以克服经济发展带来的波动性,以及伴随而来的系统性风险和跨期性风险,使金融资源得到有效配置。水环境治理产业完全可以利用信托融资的优势和特点,将信托投资与水环境治理产业融资结合,开阔水环境治理产业融资视野,提升水环境治理产业融资水平。
三、民间资本投资水环境治理产业的政策建议
(一)政府转变职能,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水环境治理领域
地方政府要立足于长远发展,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水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提供市场化投融资相关制度产品。通过创建市场、规范市场和扶持市场来促进水环境治理的市场化运营机制。健全水环境治理设施的投融资机制,其建设和运行都应按企业方式来运作,明确投资者之间的责、权、利,增加水环境治理投资能力,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财政投入与民间资本投资提供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把市场能够做、愿意做的事情交由市场主体来完成,确保财政资金不与民间资本在水环境治理的盈利性领域进行竞争。进一步明确政府财政资金在水环境治理领域的使用方向和支持重点,发挥政府投资的“杠杆”作用。撬动、引导大量民营企业和个人资金投入到水环境治理领域,加快水环境治理市场化进程。
(二)帮助民间资本投资者树立价值投资理念
目前,相当一部分民间资金所有者希望通过短期借贷、较高利率的方式获取回报。而水环境治理产业的项目投资周期一般都比较长,回报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资金供给和资金需求之间需要磨合。民间资金持有者必须抛弃“短平快”投融资路径依赖,重视项目投资模式是否符合金融业态发展方向,是否符合国家对投融资的引导方向,树立价值投资理念。投资者可以利用民间资本创办或参股科技创业投资企业,也可以自建或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共建技术研发中心和示范基地,支持水环境治理产业的发展。
(三)用好水环境治理产业基金,支持水环境治理企业上市
为了扶持水环境治理产业发展,引导民间资金流向水环境治理产业(企业),地方政府可以牵头设立水环境治理产业投资基金。该基金主要面向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的水环境治理产业(企业),为他们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突破发展瓶颈。
1.出台投资基金的管理办法。在设立水环境治理产业投资基金后,政府要及时出台投资基金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要正确处理政府监管和市场运作的关系,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投资运作。既要保证基金的投资方向是水环境治理产业(企业),又不能干预基金的正常运营决策。管理办法要建立有效的风险约束机制,降低投资风险,防范运作风险,特别是委托风险。管理办法还要建立激励机制,从收益补偿和风险补偿两个角度来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此来调动并提高社会资金参与投资的积极性。管理办法要完善投资基金的退出机制,选择合理的退出时机。当产业投资基金扶持水环境治理产业、企业发展稳定之后,就可以通过出售、转让等方式实现基金的退出。
2.培育水环境治理企业上市。除了设立水环境治理产业投资基金外,还应该在水环境治理产业中培育和组建一批股份有限公司,加以重点扶持,做大做强,争取上市,以尽快进入资本市场,为下一步引进风险投资和风险投资的退出提供有效的资本市场支撑。对入围拟上市的水环境治理产业企业进行分类管理,根据盈利能力、成长速度等不同,分别安排在地方股权交易所、中小板、主板等市场上市。
(四)出台水环境治理产业的税收扶持政策
水环境治理产业是典型的政策驱动型产业,税收优惠是助推其发展的最为有效且易于操作的扶持措施。通过税收优惠,可以有效缓解长期以来因收费不到位、运行经费不足等影响企业正常运营和发展的问题,吸引更多民间资本进入水环境治理领域。同时也可以极大地减轻政府的财政支出压力和公众支付压力。在地方政府财力允许范围内建立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中小型环保企业的运营和发展。
(五)政府投资建设水环境治理产业投资信息网络平台
在互联网时代,企业的市场环境和运作模式都发生了变化,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经济信息的依赖性越来越强。要完成水环境治理产业与民间资本的对接,需要一个信息网络平台,这个平台由政府出资建设,无疑是最合适的。在这个投资信息网络平台上可以水环境治理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市场准入标准、国内外行业动态等信息。信息平台的建立,能为水环境治理产业的销提供多方面和准确的信息服务,最大限度地避免民间投资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提高投资效益。
(六)完善水环境治理产业融资与民间资本的退出机制
1水源地水环境现状
1.1水源地概况
宁波中心城区水源地主要为奉化市亭下水库、横山水库,宁海县白溪水库,鄞州区周公宅水库、皎口水库等5座大型水库。五大水库基本情况见表1。
1.2水环境现状
(1)总氮含量。根据宁波市水利局公布的水质监测数据(2005-05—2010-12),当总氮指标不参与水质评价时,五大水库水质均优于Ⅲ类;当总氮指标参与水质评价时,各水库水质均劣于Ⅲ类,有的甚至达到劣Ⅴ类。水源地水质情况不容乐观,也说明总氮为主要污染物。五大水库总氮含量变化情况见图1。
(2)水体富营养化状况。水库富营养化评价采用《中国水资源公报编制大纲》中的《湖泊、水库富营养化评分与分类方法》,水质类别与评分值关系见表2。从五大水库水体富营养化评价分值可以看出,水源地富营养化状况总体不容乐观,基本都在中营养程度以上,且月、季变化较大,部分月份已经有轻度富营养化现象。五大水库水体富营养化情况见图2。
2污染源分析
为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了水库水资源保护工作力度,目前五大水库流域内已经基本没有工业企业,但是水库上游以农业、生活旅游、畜禽养殖等为主的污染问题仍未得到系统治理,成为水源地污染的主要污染源[1]。
2.1农业面源污染
五大水库流域农业种植以茶树、毛竹、花木和果树为主,农业种植中需要大量使用化肥农药。有些库区乡镇为了增收,大量砍伐树木、毁林开垦,用以种植花木。期间大量施用富含氮、磷的化肥和除草剂、杀虫剂等,同时苗木的频繁移植容易导致地表,加剧了水土流失,残留在土壤中的化肥、农药随之流入附近溪道和水库,对饮用水源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2.2生活旅游
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乡镇人口居住比较分散,生活污水处理率较低,部分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缺少系统的排水管网和配套的管理措施,生活污水大多未经处理或处理后未达标就直接排入附近溪流,并最终排入水库。宁波市自2003年开始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积极推进农村垃圾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由于垃圾运输成本较高,加之监管不到位,偷倒垃圾现象比较普遍,对库区水环境保护造成一定影响。同时,库区水源地一般自然环境优美、水力资源丰富,源区乡镇为了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益,无序开发农家乐、漂流、山地户外运动、水果采摘等旅游项目,对入库水体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
2.3畜禽养殖
近年来为保护水库水质,宁波市对水库流域内的畜禽养殖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但仍存在相当规模的畜禽养殖基数。由于资金投入不足、缺乏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等,有些养殖户随意排放畜禽粪便污水,更有甚者将鸭群散养在河道中。畜禽粪便中氮、磷含量很高,直接排放会对水质造成很大影响。五大水库污染源分类统计情况见表3。
3治理对策
3.1种植业污染治理
(1)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在保证粮食生产的前提下,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控制库区内花卉种植面积;鼓励竹制品加工等产业发展,通过深加工和新产品开发,提高竹木的使用量和附加值;利用农村特有的田园风光,在远离水库库区的村庄适度发展生态型休闲旅游,实现水库水资源保护、旅游开发和农村经济发展三者有机结合、和谐发展。
(2)加强化肥施用管理。加强农田养分管理,积极研究推广配方施肥、平衡施肥等高效施肥技术,根据不同作物、时间和土壤选择施肥品种和确定施肥量,调整氮、磷、钾比例,提高化肥利用率,减少污染来源;改进耕作方式,提高水肥利用率,采取轮作、等高耕作、套种和混播、覆盖耕作、深耕、收割留茬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实现农业生态良性循环。
(3)农业病虫害科学防治。加强病害测报工作,提高测报水平;因地制宜地采取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保护和利用天敌资源,采用杀虫灯、诱芯诱杀害虫等环保除虫害技术;通过生物多样性种植技术,选用抗性品种,加强保健栽培,采用轮作、间混作措施,减少对化学农药的依赖性;禁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残留农药,推广高效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制剂,推广“精、准”施药技术[2]。
(4)建设生态公益林。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林地保护力度,强化林政管理,严格执行林木采伐审批制度,延长一般用材林和兼用林的砍伐周期,防止盗伐、滥伐等违法行为;加强森林防火和病虫害监测防范工程建设,如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等;要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通过建设水源涵养林改善库区生态环境,不断提高涵养林的功能等级,发挥其改善水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等综合效益。
3.2生活旅游治理
(1)为克服水环境治理资金短缺问题,要积极扩大融资渠道,比如充分利用世行贷款,将资金重点用在水源地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针对水库流域内生活污水面广、分散、排放量相对较小等特点,污水处理工程应采用经济有效、简便易行、节约资源、工艺可靠,并能够与当地自然条件相结合的污水处理技术。同时,加强污水处理系统建成后的运行管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2)对多数水库流域内的农家乐、漂流等旅游项目,要切实加强监管,并且严格执法。要按照法律法规适当提高源区旅游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源区旅游产业发展,倡导和鼓励在发展生态旅游产业的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和生态旅游资源,以达到饮用水水源地生态旅游业规范、有序发展与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与和谐统一。
3.3畜禽养殖污染源治理
对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小型规模化养猪场、养鸡场和养鸭场实施关停或搬迁;对于一级、二级保护区以外的养殖场,应结合流域内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农牧结合方式,通过将畜禽排泄物转化为有机肥、沼气等途径,切实提高资源有效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种养业的协调发展。
4结语与建议
一、**河水环境现状
**河流经贵阳市**区党武乡、石板镇、**乡和**镇等乡镇。在**水库河段,人口、工业均很少分布,水质,属于清洁。在**水库下游,人口主要集聚在河段两岸和周边地区,段主要为生活污水的典型的有机(生活)污染,为do(溶解氧)、总磷和大肠菌群均不达标。结果下游的贵阳市中曹水厂的饮用水水源受到的污染,水质属于轻度污染。
为保护**河,近年来,各级多次投资,共计1200多万元,建设了贵州省首家生活污水厂,使城市污水率92%。为此,**污水工程被建设部和环保总局评为全国优秀项目,**“十大成就”。该工程采用土地系统工艺,的主要工艺为截流将污水沉砂池,机械输入9.5公里的灌渠中不同的沉淀池,分别厌氧和氧化,水产养殖,最后农灌水排入农作土地。后的污水,其水质日本农灌水水质标准。
二、**河环境治理对策
(一)治理。以“河安、水清、景美、人欢”为**河环境治理总。河安**河防洪设施要五十年一遇标准,防洪安全;水清要**河溪水清澈、水质;景美要抓好**河沿岸景观工程建设,绿化、亮化、硬化、美化等文章;人欢要人水环境,使**市民傍水而欢、亲水而乐。
(二)治理思路。**河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系统工程,工程与非工程措施,治标与治本方略兼顾,各和乡镇联合行动,综合措施,长效机制,计划3年努力使文溪水环境有,5年整治治理。
(三)对策。
1、健全管理机制。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包括防洪排涝、污水截流、水质监控日常管理等方面,需要水利、建设、环保、创建等及各乡镇的与支持。的整治工作主要在水利主管,难免势孤力单。为此建议,,成了文溪水环境综合治理,由各和新城区管委会、安文深泽等组成,各自职责,工作计划和任务,,齐抓共管。的措施,解决好整治与管理相脱节的矛盾。**水环境管理内容多、任务重,既有堤防、橡胶坝等工程管理,又有蓄放水安全管理和防汛防洪职责,建议成立**河环境管理机构(如**河道管理站),编制和人员,管理的内容和职责,县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使管理工作长效有序。健全的可行的责任考核与激励机制,水利、城建、环保、创建等各及各乡镇在**河环境综合整治与管理中的职责,整治工作,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尽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整治。以生态养殖、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率为,**河上游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国务院《关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2017〕63号)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环办〔2017〕41号)要求,省《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农业农村污染整治的部署,对**河上游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检查和整治。总的整治思路是“关停一批、搬迁一批、整治一批”。
污水截流管网建设[/page]
3、污水截流管网建设。主要有四点建议,考虑到**河水质生活污染比重的情况,建议加大生活用水是餐饮及休闲服务业用水中水污染治理成本在总水价中的比重,使用成本,提倡节约用水,控制水资源使用和生活污水排放总量。建议老城区污水截流管网改造。老城区管网改造规划,健全污水截流管网,实施雨污分流,工业和生活污水不排入城区区河道,污水厂,努力城市污水率。建议深泽和新城区污水污水管网输送到台口污水厂。考虑到县城污水厂的日能力、新城区新建污水厂的成本等因素,今后磐安至深泽段公路的改造,建议深泽和新城区污水污水管网输送到台口污水厂。
4、污水排放监控。要产业结构的战略性。把握好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策略,对列入淘汰目录中污染水环境的设备、工艺的监管,对违规建设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化工、印染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责令停业、关闭或搬迁。注重以水定项目、定地点、定发展,实施水环境保护一票否决。要加大现有污染企业的治污。污染企业设备淘汰制度,检查、公布污染企业被限制或禁止生产的生产工艺及设备的使用期限,加大对严重超标排放污染企业的监管和查处,对污染严重的企业要下决心“关、停、并、转”,从严控制文溪沿岸工业企业的污染排放总量。
5、稳步文溪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城区堤防建设需求,分清轻重缓急,量力而行,建一段成一段,稳步解决防洪安全问题;尽早实施小岭坑口橡胶坝和下宅桥橡胶坝改造工程,使城区河道得以绿水环绕;好文溪安保设施,警示提示标语,补充沿溪救生设备,打造好人水环境。
三、总结
很难设想,西子湖,有人间天堂之誉的杭州还会那么旖旎多姿;同样难以想象,**河,被赞为高原明珠的贵阳还会妩媚动人。
一、引言
2007年长株潭城市群获批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①,从此,长株潭三市进入一体化建设“两型社会”的新阶段,2016年,湖南将启动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第三阶段改革建设,加快经济发展绿色转型。在“湖南十三五”规划刚要中,明确指出“要坚持绿色富省、绿色惠民,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快推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化,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湖南”,同时,将“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成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发挥长株潭两型试验区先行先试和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省推广两型改革经验”。然而,彭文斌、李昊匡(2016)认为,政府的环境治理行为强度受到利益激励约束,环境规制政策偏向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方向,需要充分发挥公众、媒体等利益相关者对环境治理和执法的监督作用,构建共同治理的规制模式。同时,郑思齐等(2013)发现,公众环境关注度能够有效地推动地方政府更加关注环境治理问题,通过环境治理投资、改善产业结构等方式来改善城市的环境污染状况。所以,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成效如何,是否获得公众的认可,公众怎样参与其中?这类问题都亟需得到解决。基于此,本文从政府环保力度和政府环保效果两个方面设计详细的调查问卷②,通过Probit模型实证回归分析得到相应的结果及政策建议。
二、Probit模型回归分析
本次问卷调查发放400份,回收382份,回收率95.5%,形成含有382个样本,三部分调查内容的社会人士问卷调查数据库。在社会背景调查中,受访对象经常关注环境保护的有103人,占总体27%;偶尔关注环境保护的有164人,占总体43%;没有关注环境保护的有69人,占总体18%;对具体情况不确定的有46人,占总体12%。根据“长株潭城市群公众环境质量满意度问卷调查”的结果,选用“政府环境保护行为到位”情况作为模型的被解释变量,包括政府环境保护政策的制定、环境保护法规的执行、环境破坏行为的处罚、环保技术改造的要求、大气污染的防治举措、噪声污染的处罚措施和水资源环境的保护手段,选用“水环境问题严重程度”作为模型的解释变量(X1),包括生活污水排放、工业废水排放、水体化学污染、水体放射性污染以及水体悬浮物污染,“大气环境问题严重程度”作为模型的解释变量(X2),包括烟尘污染、雾霾污染、氮氧化物污染和二氧化硫污染,“噪声污染严重程度”作为模型的解释变量(X3),包括工业生产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由于不同变量中存在多个选项,所以对单个被调查人的同一变量选项值采用算术平均值处理,得到落在集合A={1,2,3,4,5}反映政府行为偏好强度和环境规制效果强度的数值,建立以下模型:
其中,变量gbp为政府行为偏好强度,变量X1表示水环境问题严重程度,变量X2表示大气环境问题严重程度,变量X3表示噪声污染乐爻潭龋εi~N(0,σ2)为随机干扰项。
从表1中可以知道,如果水环境问题严重程度越大,则样本中个体平均选择“基本到位”、“不确定”、“到位”和“十分到位”的概率相对于选择“不到位”的概率分别下降0.0164、0.0861、0.1100和0.1563;如果大气环境问题严重程度越大,则样本中个体平均选择“基本到位”、“不确定”、“到位”和“十分到位”的概率相对于选择“不到位”的概率分别下降0.0113、0.0674、0.0988和0.1397;如果噪声污染严重程度越大,则样本中个体平均选择“基本到位”、“不确定”、“到位”和“十分到位”的概率相对于选择“不到位”的概率分别下降0.0267、0.1005、0.1453和0.1704。因此,政府环境治理行为强度对环境规制效果有显著作用。具体而言,其一,从“不确定”选项来看,对环境质量满意度的敏感程度由大到小依次为:噪声污染、水环境污染和大气环境污染,说明公众对噪声污染更为敏感,噪声污染严重程度的变化将会对满意度结果产生影响,即噪声污染的严重程度越高,公众对环境质量满意度评价越低。其二,从“十分到位”、“到位”以及“基本到位”三个选项来看,其变化幅度呈现收敛状态,即环境污染的细微变化对“十分到位”选项的作用大于“到位”和“基本到位”选项,说明长株潭城市群的公众认为政府环境保护治理行为执行力度不够,对环境问题的现状不满意。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以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建设成效为背景,由政府环保力度和政府环保效果两个方面设计调查问卷,建立Probit模型回归来分析公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结果发现:噪声污染、水环境污染和大气环境污染中,噪声污染对公众的满意度影响最大,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不满意,政府的环境保护行为强度需要加强。鉴于上述研究结果,提出以下政策建议:第一,强化政府在环境治理中的职能定位,切实履行政府管理、监督、控制职责,充分协调不同部门利益冲突,继续加大环境规制力度;第二,建立政府、企业和公众“三位一体”的环境治理体系,利用正式环境规制与非正式环境规制结合的手段,运用问责机制将环境保护的压力层层传导,形成全方位、多角度治理模式;第三,发挥公众参与激励相容约束,支持、鼓励环保NGO等自发型公益组织及网络社区等监督型舆论媒体对污染企业、污染问题和污染源头的揭发和举报,营造良好的民众基础。
注释
①详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通知》发改经体[2007]3428号。
②本问卷调查含:社会背景调查、政府环保力度调查和政府环保效果调查三个部分,共9页71个问题,由于篇幅有限,未能向读者汇报,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向作者咨询。
参考文献
[1]彭文斌,李昊匡.政府行为偏好与环境规制效果:基于利益激励下治理逻辑[J].社会科学,2016(5):33-41.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812(2017)08-0011-04
期的水环境治理资金不足,严重影响到水环境治理的可持续推进,大量的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投入使得政府财政支出捉襟见肘,建设投资不足制约着温州水利建设的发展。作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典范,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项目融资模式,近年在国内风生水起。PPP 项目融资模式,可以使社会资本更多地参与到水环境治理项目中,吸收私营部门在投资和建设中更加有效率的管理方法与技术,符合我国宏观经济政策方针。PPP 融资模式公私双方形成互利合作的长期目标,能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据温州市发改委统计,截至2016年8月,温州共推出3批104个PPP项目,总投资达到2 300亿元。其中签约落地19个,范围涵盖市政、交通、水利、公共服务设施等多个与民生关联较强的领域。目前温州市列入国家、省PPP项目库数量居前位,2015年全市分别有8个、17个项目列入国家发改委第一批、第二批PPP项目库,入库项目数位列浙江省第一。有27个PPP项目列入省发改委第一批PPP项目库,总投资1 285亿元,分别占全省的23.3%和30.5%,项目数和总投资均居全省首位。有8个项目列入省财政厅第二批PPP项目库,数量居全省第三。同时,已建立一批PPP咨询服务机构库,助力PPP项目实施逐步实现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
一、水环境治理项目PPP模式的优势分析
(一)应用优势分析
作为公共产品的水资源原则上是由政府买单,是一项公共建设服务。但是,政府财政资金有限,水环境治理遇到资金瓶颈,而大量的社会资本又找不到投资方向。通过水环境治理建设PPP项目模式,将社会资本与水环境治理进行有效对接,显现以下优势:
1.有效弥补财政资金的不足,实现资金的效益最大化。水环境治理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数额大、投资周期长、投资收益回报慢,加之地方政府债务高居不下,没有足够的财力保证治理投入。水环境治理公共需求强烈,为解决公共需求与资金之间的矛盾,公共部门需要在项目整个生命周期适当环节引入多元化的PPP模式,以加快水环境治理项目建设满足公共需求。通过引入私人资本进入到水环境治理领域,将私人资本天生的竞争属性带入到垄断领域,利用竞争机制给项目的设计、建设以及运营等环节带去创新的动力。利用私人资本专业的资源整合能力和强大的创新能力,提供质量更高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在此基础上又能提供许多创造性的增值服务,给项目带来了更多增值收入的机会。
2.降低项目建设运营的成本,提高服务水平。对于私人资本而言,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是其资本的天性。水环境治理项目PPP模式通过引入私人资本可以充分利用私人资本逐利性这一特性,将建设、运营管理的某些环节交由私人资本,赋予其极大的自主性,激励私人资本制定最有效率的建设方案、运营管理制度,降低一般建设费用,以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PPP模式下,在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私人部门为了实现投资的最大收益,维护自己的商业信誉,私人部门必定会具有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效率的内在动力。同时,私人资本所具有的技术、经营管理、人才等优势能够为其目标的达成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风险分担比较优势分析
水环境治理项目通过引入 PPP 模式,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在达成协议合约的基础上共同参与建设和运营水环境治理项目,各自发挥自身具备的优势,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能够解决水环境治理项目投资不足、风险各自承担、项目运营效率低下等问题。公私合作双方能够在一定的制度框架内形成互利的共同目标,参与各方虽然不能达到自身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但总收益却是最大的,在总收入最大的前提下,参与各方达到“投入-产出”的最佳比,这符合水环境治理项目建设运营的宗旨。水环境治理项目引入PPP公私合作建设运营模式,公私双方实现协同管理,项目总风险水平比公私双方单独投资有所降低。事实上,公共部门在政策信息等方面具有优势,而私人部门则在降低工程造价、降低建设成本、技术创新、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优势,公私双方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各风险在公私部门间实现最优对应后,整个 PPP 项目就达到了风险最小化、利益最大化。
二、水环境治理中PPP模式的运用
(一)PPP模式在水环境治理中的运作形式
将PPP模式应用于水环境治理,其典型模式有:托管运营、BOT(建设-运营-移交)和 TOT(转让-运营-移交)三种。
1.托管运营模式。在保证水环境治理项目所有权公有的前提下,通过管理合同和服务合同形式委托私人部门参与设施的运营。管理合同可以减少政府对项目日常管理中的干预,民营企业在设施管理中更加具有自,完全把水环境治理项目运营中的权利和责任委托交给私人部门。服务合同主要是从社会资本方吸取一些成熟的技术和专业经验,改善经营管理,降低运营成本。在管理合同模式和市场机制的保障下,民营企业是纯粹的运营主体,使得经营效率和服务质量水平都有大幅度的提高。管理合同模式中,政府在运营期间的支出和服务费相对稳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经营风险较小,收益率较低。管理合同模式因为只是将项目运营管理外包给专业部门,仍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政府建设资金短缺的困难。
2.BOT 模式。BOT,是指政府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组成的项目公司自行筹集项目资金,按照政府意愿及要求建设合同中规定的项目。合同存续期内设施的运营和维护由投资者负责,可以通过一定的费用收取,来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水环境治理运用BOT模式的优势是非常明显的。对政府而言,BOT项目最大的好处在于吸引社会资本,减轻政府财政压力。政府通过将“特许经营权”出让给企业,让企业取得特许经营权带来的收益,政府在特许经营期内以污水处理费或者财政补贴来分期支付资金,减少了财政支出。对企业而言,由于有政府污水处理费或财政补贴做担保,降低了BOT项目的风险而且投资回报稳定,也为企业在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增加了可靠性。表面上,BOT 项目由于民营企业参与项目建设,民营企业成本的收回及利润的取得来源于对居民和政府的收费,水环境治理项目的总成本会增加。但由于民营企业固有的优势,能提高项目建设、运营效率,达到降低成本的效果。所以说 BOT 项目实际成本增加与否是政府和私营部门两个部门共同作用的结果。事实上,与其他几个模式相比,无论是环境基础设施的投入还是运营成本,私I企业都要比公共部门低。
3.TOT 模式。TOT模式,指的是由政府建设水环境治理设施后,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资产进行评估,然后以公开招标方式向社会投资者出让特许经营权及相关资产,社会投资者在得到相关设施所有权和获得特许经营权之后,成立项目公司,对项目进行经营管理。在合同期内,该公司拥有运营和维护该设施的权力和责任,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的利润则是通过收取污水处理费来实现。在合同期届满后,投资公司将水环境治理设施无偿地转交给政府部门,结束双方合作。从根本来讲,TOT 模式是民营企业承租水环境治理设施,一次性向政府支付租金,再通过自身的经营管理,向政府和公众收取费用,在租赁期满,将设施移交给政府的一种形式。TOT 模式下,政府不仅可以全部回收设施建设投入的资金,还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运营问题。另一方面,对于经营公司而言,中标接手的是已经全部建设好并且能够正常经营的项目,不存在建设期面临的风险,虽然 TOT 模式下的投资回报率会比 BOT 模式要低,但仍具有较大吸引力。TOT 模式的关键在于设施出让前的资产评估,计算出恰当的投资回报率,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和暗地里向社会资本输送利益。
(二)水环境治理中PPP项目实施过程
一个水环境治理PPP项目自立项到合作期满往往有十几年或几十年的时间,整个实施过程需经历立项、招投标、谈判、履约四个阶段。
1.立项阶段。在这一阶段,政府根据水环境治理需求计划列出拟建项目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私人资本可以根据自身实力和兴趣,向政府提出以PPP方式建设某项目的建议,并申请投标或表明承担该项目的意向。政府则依靠咨询机构进行各种方案的可行性研究,根据各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决定采用何种方式。
2.招、投标阶段。如果项目确定为采用PPP方式建设,则首先由政府或其委托机构招标广告,然后对报名的私人机构进行资格预审,从中选择数家私人机构作为投标人并向其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前向招标人呈交投标书。招标人开标、评标、排序后,选择前2―3家进行谈判。
3.谈判阶段。选定几个备选的投标人后,政府委托的招标人要依次同他们进行谈判。商讨政府和PPP项目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决定双方的风险和回报。成功则签订合同,不成功则转向下一个投标人。有时谈判需要循环进行。
4.履约阶段。这一阶段涵盖整个合同期,又可以分为建设阶段、经营A段和移交阶段。PPP项目公司是这一阶段的主角,承担履行合同的大量工作。良好的特许合约可以激励PPP项目公司认真负责地监督建设、经营的参与者,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三、水环境治理项目PPP模式风险分担和规避
PPP项目投资金额大,时间长,不同项目间的差异较大,常常无先例可循,所以PPP的风险也较大。风险的把控有两种途径:规避或分担。规避指通过一定的防护措施降低不利情况发生的概率;分担指事先约定不利情况发生下损失的分配方案。PPP项目中对风险的把控,是合同的重要内容,通行做法是:谁最能控制的风险,其风险便由谁承担。
(一)风险分担
风险类型及分担比例见表1。
(二)风险规避
1.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正确认识风险的存在,提高对风险的防范意识;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对策。提高项目的针对性,采取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化解技术和资金风险。加强和完善项目招投标工作和合同管理工作,选好施工单位,化解工程风险和外部协作条件风险。实施工程监理制度,化解技术、资金和工程风险;完善工程管理制度,用严格的制度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2.利用保险等措施规避风险。社会资本方应当充分妥善利用保险应对措施分解风险。建设灵活的调价机制解决边界经营条件风险、最低需求及其他非社会资本经营可控风险。最低需求量的风险不是按预测数量直接加以考虑的,应当考虑社会资本方应当化解一定的需求下降风险,故最低需求量按预测量的70%加以计算。
四、PPP模式下水环境治理项目绩效考核
水环境治理PPP项目中,严谨可行的绩效考核制度,是政府方维护公众利益、监督企业切实履行对应职责和义务的必要手段。
(一)绩效考核方案设计要点
1.明确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水环境治理绩效合同服务一般应同时对项目合作范围内的水质、水量、防洪标准、设施设备维养、水体视觉卫生,以及水域岸线管理等常规内容进行绩效考核,同时可结合项目特征和特殊需求设置其他考核项。其中,水质和水量标准应充分结合地域、时间和地方需求等个性化因素。针对每个考核项应设置详细的评价指标和考核得分标准,这是整个绩效考核方案设计的重点也是难点所在。
2.应将常规考核与临时考核相结合。考核方法上,可将常规考核与临时考核相结合,以及将技术考核与公众反馈相结合是两条应坚持的基本考核方式。此外,对于流域治理,还应考虑设置监控点与监控断面相结合以及干流考核与支流考核相结合。
3.要注重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绩效考核不是目的,而是依据和手段。一来绩效考核结果应当与按效付费相关联,是按效付费的依据。二来关联比例确定应体现绩效考核的激励约束原则,是实现既有“激励”又有“约束”的有效手段。需注意的是:考核周期内的政府付费既可全部也可部分与绩效考核结果关联,具体应视治理客观难度确定,而不是“一刀切”。绩效指标评价将影响政府补助金额。
(二)绩效考核指标设计
绩效指标考核体系见表2。
PPP是水环境治理的有效模式,能够将水环境、水生态、水经济、水文化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也使政府转变角色,从重投资、重建设转变为重购买服务、重过程监管,不仅是“招商”,更是“招智”。尽管PPP受到了广泛的推祟,但PPP模式能否在推动环保企业去更广泛、更深层次地参与到社会的投资中发挥作用,仍有很多没有解决的问题需要深入研究。X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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