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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认识史上,有一个难题一直困扰着哲学家,那就是:自然科学是否存在有方法论的理想模式?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关系是怎样的?传统的看法认为:自然科学家说明自然现象;而社会学家则是理解社会现象,一个是关于事实的判断,一个是关于价值的判断,两者之间存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从19世纪开始逐渐形成两大对立的派别:一是以实证主义和逻辑经验主义哲学家为代表,认为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在认识论或方法论上没有原则上的区分,自然科学在进步和发展中建立的认识论或方法论的理想模式完全适用于人文科学,另一派与此相反,狄尔泰、泰勒等人认为,在阐科学意义上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完全不同:“自然需要说明(explaination),人则必须理解(unelerstanding)”〔2〕库恩从科学史角度反对实证主义的教条, 同时又对泰勒等人的阐释学区分不以为然。在库恩看来,自然科学同样需要阐释,也与文化相关。1988年库恩与泰勒为此展开一场大辩论。泰勒认为,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区别:人文科学的对象本质上是自我解释的;而自然科学的对象则不必,也不应该被理解为自我解释。如果说自然科学在某种意义上是解释的,那么人文科学则是双重的解释:不仅提供解释,而且是解释的解释。库恩基于对自然科学的历史发展或进步的动态模式,对库恩的区分方式表示置疑。他认为,“自然科学在任何时候都是建立在现代实践者从他们的前人那里继承来的概念基础上的。这个概念是历史的产物,它包括在文化中,是现代实践者通过训练模仿得来的,而这只有通过阐释学的技巧,由历史学家和人类学家去理解其思想模式后,才能影响社会的其它成员。”〔3〕在此, 库恩已意识到我们所接触的世界被前理解所表述过的世界;我们关于自然知识,是对先天知识以及它所倒置的成功或失败的一种反应。如电池、共鸣器或电子振荡器以及化学反应等,都属于人类活动的一个有意义的范围,处于历史中并具有与历史不能分割的意义。在他的《从必要的张力》一书序言中,库恩使用了“释义学”这个词,是为了对亚里士多德《物理学》一书作释义学的理解。库恩实际上已经揭示了自然科学的释义学特征。
与此相关的一个问题是实在论问题。实在论是这样一种观点,即认为在某些领域里信念的真假,依赖于对象在该领域里的真实特性即它们所拥有的特性,而不管人们的信念、实践或标准是什么。泰勒就自然科学对象这一意义来说是实在论者,库恩则在自然科学方面对实在论发起猛攻。在库恩看来,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和环境中,人们对自然会作出不同的科学说明。他引用泰勒《阐释与人的科学》一文中同样的“天空”例子说:“虽然我们不能把我们的天空与日本的天空相比较”,但是可以肯定,“我们的天空与古腊的天空是不同的。”〔4〕而且, 我们和希腊人对天空的分类也不同,因为我们的天体分类学与希腊人的天体分类学截然不同。库恩立论的科学革命,他坚持相互竞争的科学的实践和标准的不可通的约性,并且否认我们能够立于科学历史而达到对世界真正认识。这在人文科学领域如此,在自然界也同样如此。
如果说在上述两个问题中,“库恩和我(指罗斯)站在一边”〔5〕始终保持一致的话,那么在最后一个问题上两人则出现了分歧。这个问题即:对于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来说,是否在认识论上存在有区别的解释活动?泰勒坚持一种强的观念,在那里,诠释是人文科学独有的;自然科学独立于文化,因而是非诠释的。库恩反对泰勒的区分方式,但仍然承认两者存在有不同的解释活动,特别是在实践中,当我们面对不熟悉的或使人迷惑的本文(text)时,历史学家和人种学家必须经常进行诠释,而物理学家或经济学家则根本不必这样做。罗斯反对库恩的这一区分,把科学的解释范围界定为实践的解释,在这一背景下,任何把科学同其他文化领域区别开来的普通的方法论或合理性的标准,都是不存在的。罗斯认为在某种程度上,库恩的这种区分同罗蒂曾经在阐释学与通常的演说之间所作的区分是相似的〔6〕。
罗斯与库恩的分歧是从他阅读库恩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开始的。首先在他对库恩的“两种理解”中,罗斯比库恩本人“更乐于把他的科学陈述观点远远地作为一种实践,”并声称这样做是“为了加剧两个库恩的明显区分。”他说“我的目的不是诠释,而为了发展科学的解释,而这在库恩那是经常不被注意的”。〔8〕因此与库恩不同, 罗斯把范式看作实践活动的共同领域而不是信仰的共同领域。其次,语言与世界实在的关系,在库恩那里没有得到有意义的说明。罗斯强调语言和社会实在的不可分离性,认为语言的区分及其使用方式,深深地同我们社会实践情境联系在一起。同时这种实践情境,离开了合适的语言来源就不可能存在。在此基础上,罗斯提出了他对科学知识的批判分析。
罗斯:科学批判理论
如果说现代阐释学最初是人文科学阵营内部,以理解作为人文科学独特方法开始去反对实证主义科学认识论的“称王称霸”,那么罗斯与库恩出发点相同,都是从自然科学出发对泰勒等人的阐释学进行分析的。一方面与库恩一致,罗斯看到泰勒为建立人类科学唯一性所作的论证恰恰也适用于自然科学的陈述,从而证明了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之间并没有阐释学方法论的区分。另一方面不同于库恩,罗斯否认阐释学或阐释学的解释区别于其它质疑形成。他认为库恩对此所作的区分“是不成立的”。〔9〕
罗斯的主要哲学思想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对作为实践活动领域的科学的关注。第二,我们不能把科学的认识论范围和科学的政治范围截然区分开来。正是说明科学知识增长的实践,在政治范围内,也必须理解为贯穿科学本身和对我们其它的实践和团体产生重大影响的,进而最终影响我们自身理解的种种权力关系。
在罗斯看来,“在人文科学中存在有一种与其自身的实践背景的合法关系,但是这种关系在物理学或生物学中具有同样的重要性〔10〕。在他的《知识与权力》一书中罗斯谈到,科学家经常联系实践的敏感性、精确性、有效性以及技术技能从事科学研究。他声明,重要的不在于我们是否完善地描述自然特征或者自然是否由我们“创造”,而在于我们通过实践在一定的场境中与自然交往是恰当的。从某种意义上说,罗斯在实践方面比库恩走得更远。罗斯把库恩科学革命的思想发展为激进的库恩—库恩。不同于库恩:把科学团体当作信仰者的共同体,“对于库恩来说他们是实践伙伴的共同体”。(11)前者认为共同体不能容忍基本的异议,后者认为科学共同体充满了不一致。科学共同体的特征,是由共同的问题和技巧以及由对相同成果的说明规定的,而不是独立地由共同舆论决定的。异例不是理论之间的冲突,而是实践的困难。而危机的到来,则标明科学家们不再有共同的活动领域。区别于库恩,库恩并不是强加给科学历史一个固定的发展模式,常规科学和危机并不是历史的过程,而是实践科学的方式。那种通常认为在某一范围内科学革命核心概念和理论变化是同一的观点,对于库恩未必是事实。新的设备、技术或现象,能够在某一确定的研究中发生同样的基础性变化。
罗斯用“实践理性”代替了长期以来统治科学的“理论理性”,进一步阐明了科学知识与政治和权力的相互关系。在他看来,科学实践以及自然世界通过实践呈现的方式,是语言与实践构形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实践属于副科学称为“统治”的领域:“统治并不是仅仅指政治结构或国家的管理……统治就是去构造其他人行为的可能范围”。(12)一个行为领域,是由材料背景,技术能力和在该背景中的共同理解这两者组成的。罗斯认为,科学实践在它有助于以两种方式构造我们的行为领域这一意义上是政治的。它改变了我们的材料背景和技术能力;也有助于规定(及被规定)表明行为的概念和实践。他说:“我们同自然世界的联系……在广泛的意义上必须被看作是一个政治观点”。(13)罗斯是从两个方面阐明科学解释的政治特征的。一方面科学革命改变了旧的自然秩序的理想,揭示了一个无限的宇宙,同时也是改变了人类面临的种种问题。对于我们现代人来说,自然世界已不再是中立的,而是不断变化的。另一方面,我们与自然世界的关系也包含了政治观点。因为我们对自然的理解及其评估包含了客观的理性,这种理想反过来又与我们作为行为者的自我观念有着密切的关系。正如海德格尔所说:“客观性是揭示对象的一个主观的特性”。罗斯强调,无论如何,客观地理解自然的恰当观点是什么,并不能从我们是谁以及我们能够和应该怎样彼此联系这些政治问题中分离出来。
对于怎样理解权力和知识,最近大多数科学哲学和科学社会学的解释是:权力和知识是人类关注的不同领域;但两者仍以某种重要的方式相互作用。罗斯对此有不同的看法。在他那里,权力关系,知识的产生和评估“不代表不同的领域”,而是以某种相互关联的方式“关注同一领域”。(14)在《知识与权力》中,罗斯对权力和知识作了重新的考察,他把权力从狭窄的社会相互运行,展为包括实践及事物过程变化的更丰富的内涵。同样地,科学知识也是能动的,知识不是一种拥有或可交换的东西,而是由不同的相互竞争的共同体思考获得的一个过程。因此,“一个陈述,技能或模式并不孤立地被看作是知识,在对它的认识过程中依赖于其它许多的实践和能力关系,特别地依赖于再生产的改变的和扩展的关系”。(15)对于这样一个复杂的实践领域,罗斯称之为“场境”(fielel)。它包括了一个比信念网络更多的内容:技能和技术,可供操作和使用的仪器及物质系统,可用的资源(包括资金、设备、信息及职员等)、团体结构及相关的其它社会实践或政治关注,等等。
对于权力与知识、科学的关系,罗斯察觉到至少有两个重要的观点是传统哲学未提及的。第一,正是要求对象领域精确或更易于了解后努力,使权力与知识趋于一致。第二,社会运动或变革可能同时在认识论和政治上产生影响。罗斯总结说:“权力和知识既不是两个不同的东西,又不是同一个东西”。(16)两者代表我们认识世界和彼此交往的不同方式。没有对权力与知识的相互关注,就不可能达到对科学知识正确的批判性的认识。
几点结论
从上述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库恩与罗斯对科学的阐释,科学的合理性及其发展,科学与实践的关系等问题存在着很多共同一致的看法,同时也有分歧。
(1)库恩与罗斯批判地分析了实证主义和逻辑经验主义, 从方法论与本体论方面打破了科学理性的一统天下。不同在于,库恩是从科学革命的角度展开这种批判的。库恩不满意于当时逻辑实证主义撇开科学史孤立研究科学著作时,能够让历史发挥更大的作用”。罗斯也反对实证主义科学知识和科学研究,“超越根限的地位”。(17)但他是从科学知识与权力的关系,从科学实践(包括技术设备,物质条件等)的角度进行批判的分析。
(2)罗斯与库恩都关注于自然科学领域, 关注自然科学的阐释特征,责怪泰勒等人对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阐释学区分,认为自然科学也同样需要阐释。尽管如此,库恩还是承认在认识论上存在有不同的解释活动。他说:“虽然自然科学可能要求一个称作阐释学基础的东西,但它们本身并不是阐释学的事业。另一方面人文科学则经常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18)它彻底需要阐释学的阐释。这是因为人文科学缺乏范式,没有自然科学式的常规解疑研究。罗斯反对库恩上述区分,认为它“预设了科学理论的一种构想(19)”
(3)罗斯与库恩都反对自然科学的实在论, 强调科学本质上不是一项一成不变的事业,反对科学行为定下不变的,不可违反的规则和规范方法论。但是对于范式及科学革命等,两人仍存在着分歧。作为科学哲学中社会历史学派的代表人物,库恩创造性地在科学哲学中引进了心理学与社会学,为突破实证主义的科学主义作出了重大贡献。
注:
〔1〕〔7〕〔8〕〔10〕Rouse, Joseph.Knowledge and Power:Toward apolitical philosophy of science,filst published 1987 by lornelluniversity Pxi,chap2,P27,P177,P32,P187,P40,P181.
〔1〕狄尔泰《狄尔泰全集》第5卷P144
〔3〕〔4〕kahn,Tomass,The Natural and the human seience,in the Interpvetive Turn.ed.by David R.Hiley and others,cornell 1991,P22,p19,P23
〔5〕〔6〕〔9〕Rouse,Joseph.Interpretation in Human and Notual Science;in theInterpretive turn,ed,by David R.Hiley and others,cornell 1991,P44,P45注〔3〕P43
科技产生的负效应已成为摆在现代人面前的不争事实,但以往我们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物质层面,如环境恶化、生态失衡等。随着科技的发展以及科技对人类生活无处不在的影响,科技对人文文化和人类精神层面产生的负效应――人文精神的缺失也慢慢显现出来,逐渐成为困扰现代人的又一严重问题。与技术应用对社会物质层面产生的负效应不同,这种负面影响是隐性的、难以为人们所察觉的,但却能够直接危害到人类生存的精神状况,其严重程度远胜于前者,也更应当引起我们的注意。
以尊重人的尊严、维护人的权力、实现人的价值为内容和目的人文精神承载了人的本性需要,体征了人类对人的发展、对目的、价值和意义等问题的思考,是人精神生活的核心和灵魂,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和不断推进社会向更高层次迈进的原动力。广义而言,科技和科学精神都是人文精神的一个重要内容,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科技的发展不仅没有推进现代社会的人文文化的建设和人文精神的传播,反而在人类文化系统和精神状态等不同层面上都诱发了人文精神缺失的状况。
一、科学诱发的人文精神缺失的表现
(一)人文科学的异化,让人们逐渐忽视了人类及其社会所独具的主体性向度,成为“单向度的人”
人文科学是人文精神的集中体现和传播载体,它以人丰富的感性世界、心理活动、以及行为活动的价值追求为研究对象,以研究者发散的感性思维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作为研究方法。但近年来人文科学方法论对自然科学方法论和治学理念的借鉴与改革,使得一种过于强调人的唯理性、忽视人文科学特殊性的研究倾向和思维方式在不断地滋生和蔓延。这种对人和社会的独特性与历史性等人类所独具的主体性向度的忽视,使得人文科学的研究偏离其初衷,也使得社会大众考虑问题的立场和角度也逐渐地从多元化转向单一化,以至于“把世界看作是一个被剥夺任何历史含义的唯理系统,把现象所有可变的以外的非本质的性质一概抹杀掉。”人文科学的这种异化不仅严重危害了人类文化系统的正常运行,更导致了和人文精神的丧失,使得人文科学其解放人的力量逐渐被抹杀,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奴役人的力量倾向。正如有的学者所说:“一旦这些古典科学简化论的、抽象化与数学性的方法运用到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那么人类的幸福将变成为表面有利,骨子里却是大害的事。”
(二)人类生存的精神状态堪忧
科技的高度发达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推动,使得当今社会的物质生活要比以前任何时期都优越。然而,令人不解的是,现代人在精神上出现的问题却层出不穷。世界卫生组织在2003年世界卫生日致辞中说:“当今世界有4亿人患有精神或神经疾患,或与药物滥用等相关的社会心理问题的折磨。”不同程度的精神疾病已成为困扰现代人生存境况的严重威胁。有很大一部分人,他们常常会产生一种无所适从的茫然感,找不到生活的真正意义,也不确定人生的目标和价值应该是什么,生活时常出于空虚和迷茫的状态。这些都是人文精神缺失的直接表现。
从以上科学对社会文化系统和人们精神层面产生的种种影响我们可以看到,科学的发展虽然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推动了社会的飞速发展,但并没有像人们所期望的那样,给人类的精神生活带来充分的自由和解放,反而造成了一种科学技术变迁与人性变迁二律背反的状况。
二、科学诱发的人文精神缺失的原因分析
(一)自然科学研究理念和方法对人文科学的不当介入造成了人文精神的缺失
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是人类文化系统中的两大类别,两者在研究对象和方法上都有诸多区别。然而,随着自然科学的成功,人们也逐渐相信在人类社会和心理世界中,存在着与自然界一致的规律和机制,并开始了试图运用还原论和简单性的信念,假定―观察、归纳―演绎与验证等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和逻辑语言推动人文科学发展的历程。著名科学史家丹皮尔写道:“人类与其周围的世界,一样服从相同的物理定律与过程,不能与世界分开来考虑,而观察、归纳、演绎与实验的科学方法,不但可应用于纯科学原来的题材,而且在人类思想与行动的各种不同领域里差不多都可应用。”的确,人文社会科学能有今天的成就,是与现代科学对其研究视域的拓宽、研究方法的改善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的。但是,在这个吸收借鉴的过程中,一种妄图以理性思维取代感性经验、用自然科学的逻辑和语言统一两种科学的“科学统一运动”也在兴起。这种运动缺乏对人文学科研究对象差异性和丰富性、治学原则特殊性的考虑,简单地主张人文学科也应该保持“价值中立”,将人学、宗教学、文学、艺术等这些无论在研究对象还是研究方法上与自然科学都迥然不同的人文学科僵硬地套用自然科学研究的理念和方法,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人文科学的低迷状态,一度本末倒置地成为自然科学的附庸品,造精神的缺失。
(二)科学对人类思想的钳制和由科技造就的生活方式造成的人文精神缺失
当然,科技并非诱发当今人类精神疾病肆虐的必然原因,但科学对人类思想自由的钳制、科学对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却与之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首先,对科学的顶礼膜拜,钳制了人们的思想自由。科学有着让人信赖的研究依据和现实成就,仅作为一种实践活动和人类建制的她得到了超越其应有的地位和作用的过度膨胀,有一种几乎可以与真理划上等号的倾向。现代社会对科学成果这种缺乏怀疑精神的盲目崇拜,使之变相地成为了现代社会一种新的“宗教”。如果科学规则和某些经验发生争议,那么科学规则将被认为是优先的。敢说不相信自然规律和科学成果的人,一定会被认为是疯子。这种对科技的绝对信赖和盲目崇拜,在很大程度上钳制了人类的思想,扼杀了人们的思想自由,造成了人文精神的缺失,十分不利于人类精神生活的充分展开。其次,科学造就的人类的生存方式造成了人文精神的缺失,让现代人的精神生活更加苍白。现代社会的工作方式非常重视劳动者自然科学知识的获得和专业能力的掌握。这让现代教育也更加偏向于对数理化知识的传授而轻视对人文精神的教导。在新的社会物质产生条件下的生存条件对人的存在的思考、对价值的追求要求被弱化了,理想、自由和精神境界的追求反而成为了生活主旋律的附属品,人文精神开始被忘却、人生的信仰开始模糊。作为个体的人缺少对人的现实“存在”的思考,难以领会到人的价值、人的生存意义和生活目标,缺乏真正有力的信念来支撑人生的终极追求,这些都造成了人文精神的衰落,人们对自身生存意义的困惑和怀疑。科学无法借理性的手段提供个人和社会生存的意义,可以说,我们这个无神的社会不知道其生存的理由,亦不知道为何以这种样式生存。
三、应对“人文精神缺失”的措施
(一)正确对待和利用自然科学研究方法和语言,振兴人文科学
人文科学的振兴是普及人文精神的最佳条件和重要途径。这要求人文科学必须摆脱科学主义对人文科学的种种纠缠,以正确的姿态和独立的地位对待自然科学的理念和方法,重新寻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新途径。首先,应当充分肯定自然科学使得人文领域的研究走上了“科学”之路。虽然人文现象及其本质具有内涵丰富性、功能复杂性、结构系统性、价值多样性等特点、研究方法多依赖于研究者的感性思维和主体经验,研究结果也不够确凿,但这都不足以否认人文现象的可认识性和人文科学工作的科学性。相反,自然科学在各方面的支持,是人文社会科学能够发展到今天的重要条件。但是,那种抛开人文科学在研究对象和方法上与自然科学的区别而过分妄图统一所有学科的做法,却会阻碍人文科学的进一步发展,不利于人文精神的弘扬。因此,人文科学的研究应避免过分崇尚和依赖自然科学的语言逻辑和定量研究方法,根据学科特性和研究对象的情况来变更具体的思路和方法,运用理性思维与感性经验相结合、定量统计与定性分析接轨等多种研究手段,实现多层次、多方位地得出与对象相符度高的结论。明知人文现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却要按照自然规律的一般性和简单性来对待它,就会取消人文科学的科学性和可能性。只有正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复杂性和研究方法的特殊性,恰到好处地利用自然科学的理念、方法和言语完善自身地研究体系,防止教条化应用、简单化对待的盲目做法,改善人文科学的现有地位,才能实现人文科学和人文精神的全面复兴。
(二)弘扬人文精神
人文精神是一种普遍的人类自我关怀,是整个人类文化所体现的最根本的精神,是全面发展的人的最根本、最主要的标志。以对人存在的意义和人生的价值的思考为内核、实现人与自然、个体与社会的和平共处、和谐发展为终极目标的人文精神,能够在人们处理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个人追求与社会需要等人生的一系列基本思考时,提供一种理性的来源、合理的依据和坚强的后盾,使人们清楚地意识到,什么才是人生真正的价值所在,并以一种崇高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赋予个体以生命意义,帮助其发掘和确立理想的生存态度和人生目标,避免“在毫无价值的状态中生存”,从而实现人的追求与社会发展的和谐与平衡。审视自然科学对人类文化层面、精神世界的诸多负面效应,无一不是因人文精神的缺失引发的。因此,弘扬人文精神,唤醒人们对生活意义的思考和对生存状态的关注,引导人们发掘人生的精神支柱和真正的乐趣,实现人的真正解放,才是预防和解决现代人精神困惑难题的有效途径。
(三)实现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融合
单纯科学技术或单纯人文情怀,都不足以解决人类面对的社会内部以及社会与自然之间的种种危机。只有实现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的消解与融合,才有可能使人类现在面临的种种困境得到圆满地解决。两者缺一不可、相得益彰。自然科学、科学精神,有助于人文科学更充分、更全面地发现社会世界和人文领域的知识和奥秘,更好地把握和创造符合人类未来发展的文化成果;而人文科学、人文精神,能够使科学技术的发展更符合人类的总体利益,建立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关系。正如爱因斯坦告诫科技工作者的:“我们只懂得应用科技本身是不够的,关心人本身应当始终成为一切技术上奋斗的主要目标,以保证我们的科学思想的成果造福于人类而不至造成祸害。”唯有实现科学精神同人文精神的融合统一、相互渗透,以一种具有科学意识的人文精神和充满人文关怀的科学精神指导科学的发展和文明的演进,才能为人类的全面发展开拓更广阔的前景。总而言之,正确认识科学活动的性质和作用,在推崇科学精神的同时,注重人文精神的培养和提高,让科学重新回到为人类服务、为人类的长远发展谋利的角色上,把对科学的盲目崇拜转化为对生存意义的反思和对人文精神的弘扬上去,实现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融合,只有这样,人类社会才能以一种全新的姿态迈向更加辉煌的明天。
参考文献:
1、[德]孙志文著,陈永禹译.现代人的焦虑与希望.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社,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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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明.论科学主义对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影响.嘉应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2006(10).
4、贺萍,高娜.当代中国人文精神缺失探析.长白学刊,2007(2).
5、丹尼斯・米都斯.增长的极限[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
二、“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具有理性思维、批判思维与辩证思维等多种思维底蕴
“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既是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也是一门综合性、交叉性较强的课程,具备培养和锻炼研究生的理性思维、批判思维与辩证思维等创新能力所需要的思维底蕴。第一,“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有助于培养和锻炼研究生的理性思维能力。理论思维是人类在知识和经验事实的基础上形成的认识事务本质、规律和普遍联系的一种理性思维。从课程内容方面讲,“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涉及很多自然科学方面的概念、观点与理论,这些理论能培养和锻炼研究生的理论思维能力。从课程性质方面讲,“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属于哲学门类,哲学是抽象思维较强的学科,哲学类课程的学习过程就是对抽象思维能力锻炼和提升的过程。如,对生态自然观部分的学习,既要理解和掌握相关系统科学的概念、观点和理论,也要理解和掌握生态科学的概念、观点和理论;既要从科学视角审视生态自然观产生的现实根源与逻辑必然性,也要从哲学视角审视其理论内涵与当代价值。任何科学研究活动都必须运用理论思维,许多伟大的科学家也是哲学家,如爱因斯坦、玻尔、波恩、贝塔朗菲、普里高津等。著名物理学家波恩指出:“关于哲学,每一个现代科学家都深刻意识到自己的工作是同哲学思维错综地交织在一起的。”研究生教育要超越感性思维与经验思维,培养和锻炼研究生形成普遍性、规律性认识的抽象思维。“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是多学科交叉的哲学性质的学科,其抽象程度与理性思维水平要高于一般的专业科学理论,能够培养和锻炼研究生的理性思维能力。第二,“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有助于培养和锻炼研究生的批判思维能力。所谓批判性,就是人们对已有的理论知识、思想观念等提出怀疑,并通过科学研究寻找真理,实现对现存事物的改造和思想理论的革新。目前,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其广泛应用,在增加社会财富、提高人类生存质量的同时带来了资源匮乏、生态危机等问题。“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不仅是对现实的了解和理论的学习,而且是在具体分析的基础上,对这些内容作批判性考察,考察其理论根源、现实根源与价值观根源。如,对“科学技术与社会”部分的学习,不能简单认为科学技术是好的、万能的,也不能简单认为现代社会中的科技运用都是善的、正当的,而要研究科学技术的发展状态及其在社会中广泛应用的科学技术根源、现实社会根源与科学技术观根源。对既定事实与理论的怀疑与批判是创新素质与能力的重要内容。如果一味地循规蹈矩、因循守旧、崇拜偶像、迷信权威,就只能复古守成,难以创新。具有批判性思维能力才能对不断变化的事物去伪求真,追根溯源。是对前人既定的理论框架完全接受,还是大胆反思和批判、推陈出新,成为评判人们是否具有自主创新意识的重要参量。“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倡导批判性的科学精神、理论联系实际的科学态度与实事求是的科学追求,有助于培养和增加研究生的批判思维能力。第三,“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有助于培养和锻炼研究生的辩证思维能力。马克思指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理解。”“自然辩证法概论”以辩证的视角理解人、自然、科学技术、社会及其之间的关系。如,对科学的理解,既要理解其可确证性的一面,也要理解其可证伪性的一面;既要理解其个体性的一面,也要理解其社会性的一面;既要理解其“小科学”时代的意义,也要理解其“大科学”时代的意义;既要理解其简单性的本质,也要理解其复杂性的本质;既要理解其对人类社会积极性的一面,也要理解其消极性甚至破坏性的一面;既要理解与认识科学,也要理解与认识非科学、伪科学与反科学;既要避免科学主义,也要避免反科学主义。
18世纪末19世纪初,西方世界档案馆运动兴起,亟须能够胜任具体工作的馆员。因此,“最初的档案学教育就是从职业技术训练中发展而来的”[1]。当时的档案学缺乏以科学为基点的长远规划,还没有从“自在”走向“自为”。
20世纪以来,自然科学以其“实证”信念使自己更像“科学”,并成为人文社会科学门类的学科竞相效法的目标。诚然,“如果说古典力学是成熟科学的理想形式,那么生物学,尤其是进化理论,则成了社会思想各种主导流派更为直接的灵感”[2]。在此背景下,档案学也和其他学科门类一样,努力以自然科学的方法与程序来规范自身,并希望最终能够成为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学科。直到今天,档案学的自然科学化诉求仍然是学者们追逐的目标[3]。自然科学视野中的档案学研究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特征:
第一,误以为科技即科学
“科学”作为西方文明的产物,长期被中国学者所误读。余英时指出:“中国‘五四’以来所向往的西方科学,如果细加分析即可见其中‘科学’的成分少,‘科技’的成分多,一直到今天仍然如此,甚至变本加厉。……中国人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真正认识到西方‘为真理而真理’、‘为知识而知识’的精神。我们所追求的仍是用‘科技’来达到‘富强’的目的。”[4]以科技为科学,在档案学研究中也不乏表征。例如,认为“有关档案存贮技术、传递技术方面的分支学科具有明显的自然科学属性”[5];又如,认为“现代科学技术在档案工作中的应用与发展,极大地激发了档案科学精神,档案科学精神体现在崇尚科学,尊重科学,重视科学技术在档案工作中的作用,积极研究与利用各种先进的技术设备与手段来提高档案工作效率”[6]。
第二,重视其他具体自然科学在档案学研究中的运用
科学的实质是逻辑实证精神。档案学想要成为一门“科学”,就必须遵循自然科学的模式,其逻辑框架应该阐述类似自然科学的问题。然而,在现实档案学研究中,科学理性更多地表现为其他具体自然科学在档案学研究中的运用。例如,文件生命周期理论是系统思维与辩证法结合运用的产物;档案存储环境控制技术、有害生物防治技术和修复技术、有关档案变质的各种因素等问题的研究,直接涉及生物学、物理学及天文学领域;而档案缩微复制技术、计算机辅助档案管理研究则与现代光电技术和计算机科学的进展有关。
第三,自然科学化不是档案学的发展取向
档案学的自然科学化只是整个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化的一部分,是自然主义方法论在20世纪初强势地位的一种必然反映,其突出意义是解决了档案学的相关“技术”问题。然而,“在档案技术装备不断更新的同时,档案利用率却持续低迷”[7] 。同样,1898年荷兰学者缪勒、斐斯、福罗英《档案整理与编目手册》以来注重科学实证“精神”所带来的学术效力,也没有提升档案学的学科地位。这表明档案学并不完全符合自然科学的学科规定性,自然科学的方法或自然主义的方法论不能直接套用于档案学研究。
二、社会科学视野中的档案学
在自然科学化道路上的迷失,使得档案学努力成为一门新兴的社会科学。学者们宣称,“档案学是一门社会科学”[8]。事实上,档案学的社会科学化诉求由来已久。早在官僚体制下,档案作为行政管理的附庸,一直与行政学、政治学渊源甚密。英国档案学家詹金逊甚至认为“鉴定原则在于查明档案文件原初的行政目的”[9]。以社会科学化为诉求的档案学研究,根据某些社会因果关系解释档案馆活动——尽管,馆员和用户作为档案活动的主体能够明白自己的目标及其实现手段,但档案学家仍需揭示出促使我们这样做、而我们又不知道的真正原因。总体上,社会科学视野中的档案学研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和其他具体社会科学门类相结合
在认识到档案和档案工作中隐含着若干类似社会科学发展中的某种价值选择之后,档案学开始比过去更多地向社会科学的邻近学科开放。由此出现了与社会科学相关学科交叉而形成的一些档案学的分支学科,如档案社会学、档案美学、档案馆管理学、档案馆经济学、档案馆哲学、档案心理学等分支学科。目前,无论是档案学整体的社会科学化还是有关分支学科的社会科学化都已是不争的事实,这无疑超越了以往档案及档案管理“内部”的狭窄领域,拓展了学科视野。
第二,设法使档案学的理论发展和社会理论的原则相结合
在档案学社会科学化研究中,学者们秉承关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论断,一方面,以社会理论为原则演绎档案学的学科理论;另一方面,在档案学史研究中,努力揭示档案学和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内在联系,从而将档案学史视为整个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生、发展的一个经典注脚。这固然扩大了方法学手段,但遭到了脱离实际的批评。
第三,社会科学化不是档案学的发展取向
应该说,档案学在建立自己的学术谱系时,对于社会科学有着天然的认同感。但正像国际档案理事会电子文件委员会在1997年制定的《电子文件管理指南》所指出的那样,档案馆应在归档文件的整个生命周期,指导和监督由其他参与者采取的措施,这些参与者汇集了文件的责任者、管理员、制定法规和行为准则的领导以及调配资源的负责人。因此,档案和档案工作无可避免地要涉及人的精神和价值问题,档案学必然具有人文学科的某些特征。而在社会科学的学科规定性中,其研究对象必须是社会现象和社会活动,研究旨趣是揭示社会规律。档案和档案工作虽然也是一种社会现象和社会活动,但该现象和活动时刻涉及人及其价值问题,本质上表明档案学并不完全符合“社会科学”的学科规定性。所以,通过“社会科学化”使档案学真正成为社会科学意义上的“学科”,总体上是失败的。
三、人文科学视野中的档案学
在18世纪自然科学兴起和19世纪学科制度化完成之前,档案学和几乎所有学科一样都是一种历史悠久的人文知识。以“实证”为核心价值的学科制度化,促使了人文与科学的分途,并使得作为一门人文知识的档案学接受了科学的洗礼,它的人文取向得到了及时“纠正”,并出现了上述“自然科学化”和“社会科学化”诉求。以文件生命周期为代表的实证理论,甚至成为现代档案学成熟的标志[10]。人文科学视野中的档案学研究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特征:
第一,关注“人”自身的研究
档案和档案工作中的人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人在档案收集、整理、鉴定、保存和利用中的主体认识和现实感受成为研究的重点,表现出强烈的人文关怀。这样,“关注人——档案业务工作者、档案行政管理者、档案教育工作者、档案学研究者、档案利用者——的未来行为与整体行为,关注更大时空内的人的社会责任,从而构建现代档案学的新体系”[11],成为档案学界的学术目标。20世纪以来,随着计算机和网络通信技术的发展,技术在档案理论与实践中实现无限扩容。面对新一轮的档案学“技治主义”,人文性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其实质是要找回一个与物质世界相呼应的人的精神世界。
第二,重视人的价值
在具体研究中强调档案和档案工作的“应然理想”而不是“知识真理”。以人文信念摒弃科学实证,其动力源自“人的发现”,而“人的特有本性在于其价值性”[12],由此导致了档案学研究中价值论范式的产生。价值论范式立足于人的主体价值,在研究取向上致力于从实然到应然的转变,意味着人对自我主体地位的确认以及对自身认识之自觉程度的提高。由此,“一些过去不为档案学关注的问题,比如:档案工作与人的全面发展的关系、科技文化发展与档案工作改革问题、档案信息总量飞速增加与档案部门适应问题、信息时代来临与档案工作对策问题、 档案工作国际化问题等等 , 陆续进入档案学关注的视野”[13]。显然,价值论范式的理论思考受到了西方人文主义哲学思想的深刻影响,而其现实基础则是档案由传统的国家管理模式向社会管理模式的转变。
第三,人文科学化不是档案学的发展取向
人文科学视野下的相关研究围绕“价值”概念建立档案学理论,努力解决现实档案工作中的价值问题,从而影响人们的价值观,表达某种最终目标或善良愿望。其基本思路是:预设某个理想,然后希望现实档案工作能够达到理论所描绘的那个理想图景。这一研究思路不是基于具体“事实”,而是基于自我的主观“价值”想像,从而将价值问题与事实问题对立了起来。例如,提倡档案个性化服务的理想是善良的,但人的个性是千差万别的,考虑这部分用户的个性难免会顾此失彼地无视那部分用户的个性;考虑全体用户的个性,则会失去个性。其症结在于:研究者以旁观者的身份观察档案世界,形成了外在评论式的研究,从而既悬置了事实问题,也遮蔽了价值问题,个性化服务的价值弘扬变成社会和档案学者赏赐给用户的恩典。显见,由于事实与价值的对立,使得人文档案学也未能构成关于档案学的完整表述。尽管,作为一种学术视角与价值选择,人文档案学自有其学术意义,但档案学作为一门学科在整体上并不符合人文科学的学科规定性。
四、构建超越学科依附的、具有自主学科地位的档案学
在目前的自然、社会、人文学科三分体系中,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分别固守客观性和价值性的两端,社会科学以客观性与价值性的双重关联而处在二者之间。在这种学科分类框架下,档案学的学科属性是模糊的。早期的档案学研究混迹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两者思维方式的互竞与妥协也几乎完整地表现在档案学的发展历程中。“人文”概念的提出,使得档案学增添了视角,并从二元对立的传统学科分类模式中分离了出来。人们发现,档案学与价值、性质等人文科学的范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档案和档案工作中,始终存在无法实证或未经证实的理论而又为人们所相信并信仰。例如,法国《穑月7日档案法令》第37条所规定的“每个公民都有权了解在任一档案库房保存的档案的内容”,就是一个人文价值选择,它在本质上是不可论证的。所以,E·希格斯认为,《穑月7日档案法令》是浪漫主义的,“因为将一切档案向公众开放,只能是革命时期的权宜之策,事实证明任何统治者都难以完全做到”[12]。相反,一些经过“实证”的结论却可能很快被抛弃。例如,某些基于“科学实证”的鉴定方法在现实档案鉴定中反而表现出无能。
我们认为,科学、社会和人文都只反映了档案学的某一侧面,而没有也不可能反映档案学的全部本质属性,因而未能有效地提升档案学的学科地位。它们的历史功绩更多地在于开阔了人们的视野,揭示了档案学发展的多种路径。总体上,档案学既然以研究档案、档案工作以及档案学自身的有关问题为职志,就必然涉及人和社会,不能仅仅借用自然科学中的实证和逻辑来建立档案学。同样,档案学也不可能是典型的社会科学或人文科学,不能简单地套用社会、人文科学的视角和方法来建构档案学科的理论体系。因为,社会科学以“社会”为核心,是“社会”之学;而人文科学以“人”为核心,是“人”学。档案学同时关注“社会”与“人”,档案与社会、档案与人,是档案学的永恒命题。所以说,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或人文科学的学科标准都不能规范与框定档案学的发展。
我们相信,档案学有自身学科的特殊性,档案学科需要建立的是以档案与档案工作为起点和终点的独立科学。档案学虽然需要相关学科的加入并综合运用相关学科的结论,但它的学科独立性不应受相关学科介入的影响。诚如李财富、丁华东指出:“档案学的可持续发展主要还是依靠自我发展,鲜明的学科特色只能出自自我创新,真正的动力也只能来源于档案学界内部而非其他学界。”[15]惟其如此,档案学才有希望构建为一门成功整合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学科优势的新的综合性学科。
注 释:
[1]谭琤培:《对档案学学科性质研究的新见解(下)》,《兰台世界》2000年第7期。
[2][英]吉登斯·安东尼:《为社会学辩护》,周云红、陶传进、徐阳译,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3]潘玉民:《档案科学研究需用科学精神》,《档案学通讯》2001年第4期。
[4]余英时:《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诠释》,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5]谭琤培:《对档案学学科性质研究的新见解(上)》,《兰台世界》2000年第6期。
[6][7]李圭雄、黄力:《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在档案工作中的融合与共建》,《湖北档案》2004年第9期。
[8][13]蔡丽娜、张利:《也谈档案学的学科定位》,《档案学通讯》2005年第3期。
[9]武文秀:《国外现代档案学思想的总体特点分析》,《湖北档案》2008年第4期。
[10]傅荣校、韩云云、陆加敏:《论档案学研究角度的转变》,《浙江档案》2008年第5期。
[11]王协舟:《基于学术评价视阈的中国档案学阐释与批判》,《档案学通讯》2008年第1期。
作为总体上最为科学、最为完备的历史唯物主义哲学方法论在19世纪中期已由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而具体的社会科学方法论则至今尚未被系统地建构起来。尽管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很多,但长期以来人们对于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看法所存在的严重偏差无疑是主要原因。人们习惯认为,既然历史唯物主义是人类历史上研究社会历史最为科学、最为完备的方法论,那么就没有必要研究和建构所谓的社会科学方法论。诚然,历史唯物主义是迄今以来人类认识和研究社会最为科学、最为完备的方法论,但它只是一种一般的哲学方法论,而不是具体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社会科学方法论作为一种具体的方法论,不同于历史唯物主义这一一般的哲学方法论,它是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历史观的基础上形成的,对于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历史唯物主义和社会科学方法论之问是一种一般和个别、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历史唯物主义是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基础,它为社会科学方法论提供一般的方法论指导,而社会科学方法论是历史唯物主义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具体化。历史唯物主义和社会科学方法论是处于不同层次的两种方法论,它们对于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都具有指导作用,但历史唯物主义对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只具有总体而间接的指导作用,而社会科学方法论对于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则具有直接指导作用。社会科学方法论是联结历史唯物主义和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的中间环节和桥梁,因而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可以取代的具体的社会科学方法论来直接指导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的看法是偏颇的。为了进一步推动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丰富历史唯物主义,很有必要建构社会科学方法论这一具体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笔者认为,建构社会科学方法论可从以下两个方面人手。
一、积极扬弃传统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研究成果
随着作为学科意义上的社会科学在19世纪中期的正式形成,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也系统而全面地展开。在100多年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研究中,产生了大量的积极成果,主要包括以孔德、斯宾塞、迪尔凯姆、韦伯、温奇、吉登斯等为代表的众多社会科学家系统创建的两对相互对立的社会科学方法论,包括人文科学方法论(理解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实证方法论)、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以及对它们所做的种种有益的综合研究。就建构社会科学方法论而言,后一种研究的积极成果意义更大,因为社会科学方法论就是一种综合的社会科学方法论,而在社会科学方法论研究史上,韦伯、温奇、吉登斯等社会科学家试图将相互对立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综合起来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则是建构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直接的理论前提。
尽管韦伯将人文科学方法论(理解方法论)作为其社会学研究的方法论,但他也试图同时综合自然科学方法论(实证方法论)作为其人文科学方法论的补充。韦伯在《经济与社会》中提出的社会学定义就体现了他试图综合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的倾向。他说:“社会学……应该称之为一门想解释性地理解社会行为,并且通过这种办法在社会行为的过程和影响上说明其原因的科学。”简言之,社会学或理解社会学就是一门对社会行为进行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的科学。也就是说,理解社会学除了对社会行为进行解释性理解之外,还要对社会行为进行因果性说明,即将对社会行为的解释性理解通过与具体的事件进程相比较而证实主观的理解。因为在韦伯看来,社会行为需要理解,但仅有理解还不够。因为无论理解有多高的明确性,它终究是一种主观形式,只能作为一种特定的假设。因此,理解社会学就是要将解释性理解与因果性说明相结合。很显然,韦伯将理解社会学的方法论视为解释性理解与因果性说明的结合,其中,解释性理解就是一种人文科学的方法论,而因果性说明则是一种自然科学方法论。因此,理解社会学的方法论就是一种由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相结合的方法论。
温奇对于韦伯的这种综合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开展社会学研究的尝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进一步在其名著《社会科学的观念及其与哲学的关系》中集中探讨了韦伯有关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的关系,即“获得对一个行为的意义的‘阐释性理解’,与提供了导致这个行为及其后果的因果性说明之间的关系。”然而.温奇对韦伯综合解释性理解与因果性说明的“统计学方案”,即“理解是一种在逻辑上不完全的东西,它需要另一种不同的方法来补充,即统计学的收集方法”f31(P123)是持否定态度的。在温奇看来,“如果一种给定的阐释是错的,那么统计学——尽管能指出它是错的——也决不像韦伯所说的那样是评判社会学阐释之有效性的决定性的、终极的法庭。这时需要的是一种更好的阐释,而不是在类型上不同的东西。”网(P123)尽管如此,温奇仍然沿着韦伯的思路,尝试将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综合起来,只不过他不像韦伯那样仅仅局限于以方法论来谈方法论,而是上升到哲学高度,以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为基础探讨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相互综合的方案。
首先,他将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做了“内”和“外”的区分。认为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论是一种外部观察的方法论,而人文科学的理解方法论则是一种内部的方法论,因而理解必须在内部关系中进行。其次,论述了说明和理解之间的紧密关系。认为理解是说明的目标和成功的说明的最终产物,但不能认为理解只有在已经存在说明的地方才存在,“除非存在某种不是说明的结果的理解的形式,否则说明之类的东西就是不可能的。说明之所以被称之为说明,仅当存在着,或至少被认为存在着理解中的缺陷,而这样的标准只能是我们已经拥有的理解。进而,我们已经拥有的理解是表达在概念中的,而概念构成了我们所关心的题材的形式。另一方面,这些概念也表达了应用它们的人的某些方面的生活特征。”总之,尽管温奇主张社会科学方法论的“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是紧密联系的,即社会科学研究既要“说明”(explanation)又要“理解”(understanding),但是“温奇的此种‘说明’和‘理解’的结合仍然强调因果说明(逻辑)空间与理解(理由逻辑)空间之间存在边界,因此,在关于因果空间与理由逻辑空间之间关系的辨析上仍然晦暗不明。”
吉登斯在《社会学方法的新规则——一种对解释社会学的建设性批判》中,立足于解释学立场也尝试综合人文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以及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来开展社会学研究。吉登斯同意温奇对韦伯的质疑,即认为韦伯“错误地假定人类行为的解释可以采取一种逻辑上与自然科学特征相同的因果关系形式(如果不是在内容上)”,并进一步以他称之为“能动者因果关系”的理论探讨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的关系。他说:“因果关系并非以永恒联系的‘规律’为前提(如果有这种情况的话,肯定是相反的),而是以①因果间的必然联系,和②因果效力的观念为前提。行动是由能动者对他或她的意图的反思性监控所引发,这种意图不仅与需要有关,而且与对‘外部’世界的需要的评价有关,这为本研究的必要性提供了一个行动者自由的充足解释;我并不因此以自由反对因果关系,但更愿以‘能动者因果关系’反对‘事件因果关系’。由此,在社会科学中,‘决定论’涉及任何将人类行动完全还原为‘事件因果关系’的理论方案。”很显然,在解释性理解与因果性说明之间关系的看法上,吉登斯不同于温奇,因为在他看来,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是无边界的。
吉登斯又通过建构“结构二重性”理论来综合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吉登斯在《社会的构成》中认为,“结构二重性”(duality ofstructure)指的是“结构同时作为自身反复组织起来的行为的中介与结果;社会系统的结构性特征并不外在于行为,而是反复不断地卷入行为的生产与再生产。”因而“在结构二重性观点看来,社会系统的结构性特征对于它们反复组织起来的实践来说,既是后者的中介,又是它的结果。
相对个人而言,结构并不是什么‘外在之物’:从某种特定的意义上来说,结构作为记忆痕迹,具体体现在各种社会实践中,‘内在于’人的活动,而不像涂尔干所说的是‘外在’的。不应将结构等同于制约。相反,结构总是同时具有制约性与使动性。这一点当然不妨碍社会系统的结构化特征在时空向度上延伸开去,超出任何个体行为者的控制范围。它也不排除以下可能性,即行为者自己有关社会系统的理论会使这些系统物化,而这些社会系统的反复构成却正是得益于这些行为者自身的活动。”很显然,吉登斯将“行动者和结构”这一“二元论”化为“二重性”,尝试在具有反思性和连续性的社会实践的具体过程中解决社会科学方法论综合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认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对立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可以具体化为“个人行为的自主性或能动性与社会结构的制约性”之间的对立。这一具体的对立关系在吉登斯的“结构二重性”理论中得到了统一,其统一基础就是循环往复的社会实践的具体过程。
韦伯、温奇以及吉登斯试图综合人文科学方法论(理解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方法论(实证方法论)以及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来开展社会学或社会科学研究。韦伯强调综合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来开展社会学研究,但他认为因果性说明只是解释性理解的一种有益的补充,因为他所主张的社会科学方法论本质上还是一种人文科学方法论。温奇从后期维特根斯坦语言哲学出发深刻阐释了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的关系,但在他看来,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之间还是有边界的。温奇的不足之处在于他没有找到综合这两种相互对立的方法论的现实基础。吉登斯从人文科学方法论(理解方法论)立场出发来综合或统一两种相互对立的社会科学方法论,并最终将它们的综合或统一建立在循环往复的社会实践基础上,但他仍然在方法论的漩涡里打转。总体而言,他们的努力都加深了人们对于人文科学的理解方法论和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论之间关系的理解以及综合它们的基础的理解。这无疑为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建构提供了直接的理论前提。
二、基于唯物史观融合传统社会科学方法论
2.加强高等医学院校人文素质教育是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的需要
2.1人文素质教育是当代医学教育的基础
人文素质是指一个人的精神世界兴趣、爱好和品格等,是一种热爱自然,积极向上,正直高洁的精神状态[1]。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把受教育者培养成“全面”的人。199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教育的四大支柱是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做人,学会共处,其中三项是人文素质教育的内容。著名教育家杨叔子院士也指出,教育是“育人而非制器”,受教育者不仅应具有科学知识,更要有人文知识和人文精神。可见人文素质教育在当代教育中的基础地位。医学教育也应顺应当代教育的大方向,确立人文素质教育的基础地位,培养全面的医学人才,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2.2人文素质教育是高等医学院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素质教育包括人文素质教育和科学素质教育。当代医学模式,即“生物—心理—社会”模式,充分体现了医学的自然科学属性和人文科学属性。在这一模式下的医学发展,要求医学生达到科学素质与人文素质的统一。医学生只有具备医学、心理学、伦理学、哲学和社会学等多方面知识,才能全面、和谐地发展,成为既有较高的诊疗技术,又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深厚的人文底蕴的,高素质的医学人才,适应新的医学模式,顺应当代医学发展的潮流。因此,人文素质教育是高等医学院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全面的高素质医学人才所必不可少的。
2.3我国高等医学院校人文素质教育形势严峻
1998年教育部颁布《关于加强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以来,各高等医学院校都在探索医学人文素质教育的有效方法,但受多种条件所限,目前高等医学院校的人文素质教育仍面临着严峻的形势。首先,医学学制短,人文课程设制不足。按1989年世界卫生组织亚太地区精神卫生顾问会议的建议,医学教育计划中社会人文、心理学、行为医学类课程占总课时的10%。国外,如美国、德国占20%~25%,英国、日本为10%~15%,而我国只占8%左右[2]。其次,我国医学生人文素质基础较差。高等医学院校学生多从高中阶段的理科班录取,这些学生在高中阶段以攻读数理化为主,人文知识的总体水平相对薄弱,而医科大学的医学专业课任务繁重,难以在大学期间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再者,长期以来,我国的高等医学教育过于偏重于自然科学,重专业,重功利,轻基础,轻素质,这种陈旧的教育观念仍在许多教育工作者心中根深蒂固,以致在教育活动中主观性地轻视人文素质教育。另外,许多高等医学院校人文课程设置不系统,缺乏统一的教学大纲,教学效果不尽人意。
3.探讨加强高等医学院校人文素质教育的措施
显然,我国高等医学院校人文素质教育的现状与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趋势是不相适应的。但人文素质教育又是高等医学教育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重要工作,笔者针对当前高等医学院校人文素质教育存在的问题,考虑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3.1更新教育观念,树立科学素质教育与人文素质教育相互统一的思想
古人云“: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教育工作者是引导者,引路人。在教育工作中,他们的观念会对学生产生直接而深远的影响。因此,医学教育者首先应对医学有正确的认识。医学不仅仅是一门自然科学,也是一门人文科学,它是两者的融合统一。认识到这一点,才能从根本上转变“医学是一门自然科学”的陈旧观念,重视它的人文科学地位,树立科学素质教育与人文素质教育相互统一的教育思想,并把这一思想贯穿于整个教育工作中,传授给我们的学生,使他们学会认识自我,发展自我,关爱生命,爱护自然,理解社会,热爱祖国,成长成“全面”的高素质人才。
3.2多种教学方法相结合,丰富人文素质教育内容
在当今社会,人文科学这一概念被人们越来越多的提及,然而对于人文科学的内涵和外延的界定中外的学者的看法却不尽相同。在中国,人文作为一个动态的概念,《辞海》里有这样的解释:“人文指人类社会的各种文化现象”。同时对于人文科学有这样的的解释:“人文科学…狭义指对拉丁文、希腊、古典文学的研究,广义是指对社会现象和文化艺术的研究,包括哲学、法学、文艺学、伦理学、语言学等。通过对前人观点的学习,我个人认为广义上的人文科学顾名思义就是同人类利益有关的学问,是与中世纪神学相对立而言的。然而随着社会分工越来越来细致,学科划分的界限越来越明确,现在人文科学仅指以社会存在为研究对象,以揭示人的本质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为目的的科学。
人文科学以人的精神活动及其产品为对象,它直接作用与现实的人,直接作用与个体必然作用于人类。人文科学能传承文明,弘扬民族精神和提高全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由于人不但有理想而且有情感,从而最能直接通过人的情绪感受作用于人。人文科学的作用不同于自然科学和技术,其价值和功能不在于直接提高劳动生产率,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在于提高人文素质,提高思想道德和审美素质,使人越来越摆脱自然属性更加社会化,人文科学于这种价值根源不在于人心,而在于人的精神活动及其产品,在于对社会生活与人自身发展规律性的把握。
正像我们通常所说的,理想与现实总是有一定差距的,人文科学所推崇的满足人的精神方面的需要的同时提倡重视人的、尊重人,强调人与自然的不同,强调以人为本,关心爱护人,尊重人,来衡量一切的尺度,承认人的价值;但是现实生活中的人对待自然的态度,却始终以为自然是为人而存在的,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人文科学使人与自然关系对立起来,强调人应该摆脱自然性,逐渐社会化,为了满足人的需要,可以去征服自然,自然界是于人类不同的另一个世界,不去考虑自然也是保持一定规律的生命存在。然而随着人文科学的发展,人与自然关系发生了逆转,尽管表面上看来出现的一系列自然灾害是大自然的独立现象,但是从本质上来看可以说是包含人类在内的整个生命世界在起作用,特别是最近发生的许多自然灾害,例如地震、海啸的频发,旱涝灾害的威胁加重,全球气候变暖,冰川融化加速,海平面上升等等。
虽然自然灾害对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构成了可怕的威胁,但是人类拼命地抵抗,通过科学的手段逐渐战胜这些危害。也就是在与天灾斗争的过程中,人文科学得到了极大发展,让人类充分挖掘了人的智慧,充分认识到人的力量,从而让人类进入了另一误区:人能够主宰宇宙,通过科学人能够支配自然。然而当人类陶醉与战胜自然的喜悦中时,却殊不知自然会给人类回应是更大的灾难等着我们。人的力量对于自然环境的影响已经达到会导致人类自我灭亡的程度。如果人类再继续为了满足贪欲,使用这些力量必将自取灭亡。
人文科学在处理人与社会关系这一问题上,崇尚人文精神,主张人可以自由探索,承认和提倡自由社会体系内人所具有的价值,鼓励给每个人最大限度的个人自治权,支持宗教自由,政教分离,民族平等,言论自由,婚姻自由,推崇社会保护保护个人创造的财富和享受幸福的自由。其中以人文学者约翰・洛克所提出的“个人观念”和“自由观念”最为突出。
一、对科学教育的人文性的认识和分析
科学教育的人文性是指在科学教育中,不仅应当向学生传播科学知识和基本技能,而且更为重要的,应当使学生掌握科学方法,形成科学态度,具有科学精神。科学发现艰难曲折的过程,铸就和提升了科学家百折不挠、追求真理、勇于创新、坚定信念等优秀品格和精神,体现了一种可贵的人文情怀和人格魅力。我们应当引导学生理解科学家在科研过程中的作用,体会科学过程对人性的精神境界的提升。
无数事实表明,人性是随着科学发现而一步步地提升的。科学,作为一种认识真理的探究活动,是培养民族新观念、新精神的催化剂。如达尔文的进化论对人的自然属性作了最深刻的揭示,使人意识到自己不再是上帝的创造物,而是由生物进化而成的,人的原罪也由此而不复存在。人们毋须在人间赎罪,而必须为自己的理想而努力。诸如此类的例子不胜枚举。科学的发展,并不局限于研究对象本身所发生的进步和变化,它总是要提出新的概念,开拓新的传统,使原有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念以至整个文化传统发生巨大的变化,使人类能重新定位自己,进而拥有一个逐渐进步、更为深刻的人文观念,为人的生命寻找更有意义的人文价值。我们可以断言,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一样,对于人的精神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价值,也有丰富的人文内涵。它是人类最富有创造性的活动,在不断追求和发现真理的同时,它也在不断追求美和发现美,给人的心灵以莫大的快慰,使人变得更加纯粹和高尚。这也反映了新课标将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列人教学目标的可行性。
二、生物学与人文视野的重合
生物学是人类文化的一部分,它与人文科学有密切的联系。
第一,生命科学和人文科学都是人类在改造和适应自然的过程中产生的,并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二者密不可分。在我国春秋战国时期的《诗经》中,就记述有几百种动植物,并对一些生命现象进行了描绘。当时的人文科学家在自然科学中也多有建树。像文艺复兴时期的画家达・芬奇,既是人文学家,又具有丰富的解剖、数学、物理等自然科学知识。直到十四世纪以后,生命科学才从人文科学中独立出来,并迅速崛起。
第二,科学精神也是人文精神的一部分。弘扬人文精神的目的,是要理解和把握人类生存的意义,追求崇高的理想,并对现实生活中的人文因素和科技因素都能给予一种人文关怀。而生物学正是与人类生存密切相关的自然科学。
第三,生命科学与人文科学在思维方式上存在着一些共同之处。生命科学除了需要严密的逻辑思维以外,创造性思维和逆向思维也同样重要。如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学说的提出,孟德尔的遗传规律的发现,无不闪耀着创造性思维的光辉。
三、生物学教学中人文素质教育的主要目标人文素质教育是以传授人文知识为主,以发展学生对社会关系、人际关系、物我关系的认识和处理能力,影响学生形成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生态观和审美观等为目的的教育。人文素质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具有人文精神的人。在生物学教学中人文素质教育应从培养学生关爱自我、关心他人、关怀社会、关注自然的态度入手。
1.关爱自我
学生是受教育的主体,是拥有独立人格的人。在生物学教学中应要求学生独立解决问题,乐于保留自己的不同观点,并有批判意识、创新意识和探索意识。要敢于质疑,善于反思。作为教师,应激发学生的创造热情,对充满好奇的生命世界及其成果应给予深刻而理性的引导,对学生探究过程中的新思路、新方法应给予表扬、保护和推广。
2.关心他人
人文精神所关注的不仅是作为个体的人的发展,而且还要关注作为社会存在的人的发展。人作为社会存在必须学会合作,即丰富多样的人际交往互动。交流合作,就是与不同的人打交道,通过交流、请教、咨询可以获得知识信息。合作,或为加强力量,或为取长补短,要的就是通过不同方式,都有助于完成科学任务。要尊重、理解他人,并乐于与他人合作。要承认人的个体差异,并对不同认识持宽容态度,尊重不同的观点和生存方式。
比如,能耐心听取他人意见并从中发现问题或受到启发,理解合作的互利性;在活动中表现出合作的愿望,给他人协助自己的机会并主动配合别人。
3.关注社会
通过生物学教学,可使学生集会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竞争机制,培养学生乐观向上的心境和积极主动的生活态度。将生物学知识、技能迁移到社会活动的参与中,指导其生活实践。生物学还能传授环境保护、生态伦理和环境道德的系统知识,使学生明确公民的社会责任,认识科学技术的非人道后果,理解科学、技术与社会间相互促进和制约的关系。必须坚持科学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相一致的观念。
医学具有自然科学属性。因为作为医学研究对象的人具有自然属性,而包括生物学、化学、工程学等众多自然学科又是医学发展的基础。所以医学的自然科学属性早已深入人心。同时,医学还具有显著的人文科学属性。人是医学的研究对象,而人生存在社会之中,其身体状况同其精神活动及生存的社会环境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研究人的健康与疾病,不能忽视人的精神活动及其生存的社会环境的影响。因此,心理学、社会学等人文科学也是进行医学研究的重要工具。由此分析,人文科学也是医学的重要属性。
2.加强高等医学院校人文素质教育是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的需要
2.1人文素质教育是当代医学教育的基础
人文素质是指一个人的精神世界兴趣、爱好和品格等,是一种热爱自然,积极向上,正直高洁的精神状态[1]。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把受教育者培养成“全面”的人。199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教育的四大支柱是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做人,学会共处,其中三项是人文素质教育的内容。著名教育家杨叔子院士也指出,教育是“育人而非制器”,受教育者不仅应具有科学知识,更要有人文知识和人文精神。可见人文素质教育在当代教育中的基础地位。医学教育也应顺应当代教育的大方向,确立人文素质教育的基础地位,培养全面的医学人才,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2.2人文素质教育是高等医学院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素质教育包括人文素质教育和科学素质教育。当代医学模式,即“生物—心理—社会”模式,充分体现了医学的自然科学属性和人文科学属性。在这一模式下的医学发展,要求医学生达到科学素质与人文素质的统一。医学生只有具备医学、心理学、伦理学、哲学和社会学等多方面知识,才能全面、和谐地发展,成为既有较高的诊疗技术,又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深厚的人文底蕴的,高素质的医学人才,适应新的医学模式,顺应当代医学发展的潮流。因此,人文素质教育是高等医学院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全面的高素质医学人才所必不可少的。
2.3我国高等医学院校人文素质教育形势严峻
1998年教育部颁布《关于加强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以来,各高等医学院校都在探索医学人文素质教育的有效方法,但受多种条件所限,目前高等医学院校的人文素质教育仍面临着严峻的形势。首先,医学学制短,人文课程设制不足。按1989年世界卫生组织亚太地区精神卫生顾问会议的建议,医学教育计划中社会人文、心理学、行为医学类课程占总课时的10%。国外,如美国、德国占20%~25%,英国、日本为10%~15%,而我国只占8%左右[2]。其次,我国医学生人文素质基础较差。高等医学院校学生多从高中阶段的理科班录取,这些学生在高中阶段以攻读数理化为主,人文知识的总体水平相对薄弱,而医科大学的医学专业课任务繁重,难以在大学期间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再者,长期以来,我国的高等医学教育过于偏重于自然科学,重专业,重功利,轻基础,轻素质,这种陈旧的教育观念仍在许多教育工作者心中根深蒂固,以致在教育活动中主观性地轻视人文素质教育。另外,许多高等医学院校人文课程设置不系统,缺乏统一的教学大纲,教学效果不尽人意。
3.探讨加强高等医学院校人文素质教育的措施
显然,我国高等医学院校人文素质教育的现状与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趋势是不相适应的。但人文素质教育又是高等医学教育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重要工作,笔者针对当前高等医学院校人文素质教育存在的问题,考虑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3.1更新教育观念,树立科学素质教育与人文素质教育相互统一的思想
古人云“: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教育工作者是引导者,引路人。在教育工作中,他们的观念会对学生产生直接而深远的影响。因此,医学教育者首先应对医学有正确的认识。医学不仅仅是一门自然科学,也是一门人文科学,它是两者的融合统一。认识到这一点,才能从根本上转变“医学是一门自然科学”的陈旧观念,重视它的人文科学地位,树立科学素质教育与人文素质教育相互统一的教育思想,并把这一思想贯穿于整个教育工作中,传授给我们的学生,使他们学会认识自我,发展自我,关爱生命,爱护自然,理解社会,热爱祖国,成长成“全面”的高素质人才。
3.2多种教学方法相结合,丰富人文素质教育内容
钱穆说,精神不仅是心所知觉的对象,还是心这一高级知觉的产物。心通过语言和文字,能把对外在物质界知觉所产生的印象加以保留,产生回忆与纪念,进而形成精神。他说:“语言的功用,可以把外面得来的印象加以识别而使之清楚化深刻化。而同时又能复多化。……文字又是语言之符号化。”[3]由于有了文字符号,心的功用越来越长进;人类用声音(语言)来部勒印象,再用图画(文字)来代替声音,有语言便有心外的识别,有文字便可有心外的记忆。换言之,即是把心的识别与记忆功能具体化和客观化为语言文字,“因此我们说,由知觉(心的功能之初步表见)慢慢产生语言(包括文字),再由语言(包括文字)慢慢产生心。这一个心即是精神,他的功能也即是精神”[3]。语言和文字不仅产生了精神,也产生了思想。他说,语言和文字使人能够记忆,有了记忆便有了思想,“记忆是思想之与料,若你心中空无记忆,你又将运用何等材料来思想呢。人类的思想也只是一种心上之默语,若无语言,则思想成为不可能。”[3]这里所说的思想,既是指人心或精神,又是指人心或精神具有的认知能力,所以钱穆又把思想说成是“精神界的心”。在这里,心、思想和精神的内涵是相同和一致的。由此可见,在钱穆看来,心通过语言文字逐渐脱离自然性的知觉而成为人文性的心的过程,便是精神这一被认识对象形成的过程,这样心和精神便合一了。一方面,“精神只存在于人类之心中,就其能的方面而言,我们常把人心与精神二语混说了,这是不妨的。”[3]这就是说,非物质的精神具有了心的功能,精神不仅是觉知的对象,它本身也有觉知的能力,即“能的方面”,精神便是人心。另一方面,当自然的心(也称“生理学上的脑”)进化为人的心,即精神界的心,此心便具有了超自然的精神性,心亦成为精神了。
钱穆又说,心具有超自然的非物质性,即精神性,在于它不属于个体私有而属于人类共有。他说:“因其是超个体的,同时也是非物质的。”“人类的脑和手,属于生理方面物质方面的,可以分你我,人类的心,则是非生理的,属于精神方面的。在其本质上早就是共通公有的,不能强分你我了。明白言之,所谓心者,不过是种种记忆思想之积集,而种种记忆思想,则待运用语言文字而完成,语言文字不是我所私有,心如何能成为我私有呢?只要你通习了你的社会人群里所公用的那种语言文字,你便能接受你的社会人群里的种种记忆和思想。”[3]这不仅指出了人文界的心所以具有精神性及心与精神合一的原因,也阐明了心与精神的社会历史性。概而言之,钱穆把人文界的心和精神看成同一性质的东西,都是“能知”与“所知”的统一体。心与精神合为一体,两者既为本体、又有认识的功能。这种将认识论与本体论结合起来的思想构成了他认识论的核心。同时,钱穆还强调人的“能知”与“所知”的超自然性,即人文性。这两点构成了其认识论思想的基本特征。钱穆的认识论思想是对中国传统认识论的继承和发展。体用合一是中国哲学思想的重要特征之一,钱穆说,按中国人的旧观念来讲,“‘体’字应有两意义:一是其‘结构’,亦称为‘组织’;另一为其‘作用’,亦可称为‘功能’。
每一体必各有其作用,一切体之构造皆由此作用为前提,亦皆以此作用为中心。……其所以有如此之结构者,则为显现此作用,完成此作用;故作用亦可称为属于此体内涵之意义。”[4]钱穆的认识论思想继承了中国哲学的这一思维特征。他用语言和文字在人类认识形成和发展中所起的作用来说明人的认识客体与认识主体能力的体用不二性,则是对中国传统认识论的体用不二性作了新的和更为深入具体的阐释,是对中国传统认识论思想的发展。在理论上,也为如何正确认识认识过程中主体与客体的对立以达到主体认识与客体的辩证统一作了有益探讨。进而,他从认识的体用不二性和社会性来说明人的认识具有的人文性和精神性,对近代以来认识论研究中的泛科学论是一种纠偏,而且这种源于中国传统哲学的论证思路也为今天探讨认识的人文性提供了借鉴。钱穆想以语言和文字在人的认识形成和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来消弥认识主客体的对立,但他错误地把精神思想看成是语言文字的产物,而非客观存在的反映。实际上,语言文字只是精神外化、传承的最重要工具(但并非惟一工具,如没有文字的文物古迹也内涵有精神思想,同时也是精神思想的外化和传承),它是不能产生精神思想的。这样,他并未真正说明认识过程主客体如何统一的根本问题。他因强调认识的人文性而将认识的对象主要限于心、精神和思想等精神界是片面的,因为物质现象界是人认识的基础和重要组成分。再者,他把是否属于个体私有和人类共有作为心是属于精神方面、还是属于物质方面的标准亦不确切,个体性和共有性与物质性和精神性是属于两种范畴,不能因为心这一精神性的认识对象具有社会性特征,便反过来把社会性作为衡量心的精神性的标准。
二、重经验、直觉、综括和寓价值观与仁慈心的人文认识方式
钱穆不仅对认识的人文性进行了阐发,还对人文科学的具体认识方式作了阐发。他说:“知识必附随于对象而起。对象变,则求知的心习与方法亦当随而变。”[5]知识对象大体分为自然与人文,由此人类一切学问也分为两大类:一是对物之学,即自然科学,一是对人之学,即人文科学。人文科学的认识方式与自然科学根本不同,它重经验和直觉,寓价值观与道德情感。首先,来看钱穆对经验、情感与思维在人文科学认识中作用与地位的认识。他说西方思想中的经验与思维是主客对立的,“西方人的观点,经验见称是主观的①,主观常易引起对立。思维见称是客观的,他们想把客观的思维来统一主观的经验。一切逻辑皆从思维中产生。但形式逻辑根本免不了对立。”[6]只有儒家思想实现了经验与思维的主客和体用统一,统一的基础便是人的情感,即人的爱敬之心,即仁。为什么爱敬之心能统一主客观和体用呢?这是因为爱敬之心是一亲身经验而非思维,凡所思维则在爱敬上思维,“能爱敬与所爱敬,能所主客内外合一,体用无间,那才是真统一了。更何得视之为外在之一如,一是,一然。故此种经验不得只谓是一主体经验,因客体已兼融为一。即谓之是一客体经验,亦复不是,因主体亦同在此经验中也。如此则爱敬即人生本体,非仅属现象。但亦不得谓是唯心论。因爱敬必兼事物言,离事物亦即无爱敬可言矣。”[6]再者,“若由纯知识的探讨,则彼我死生自成两体对立。加进了情感,则死生彼我自然融会成为一体。实则此一体,非有情感,则无可经验。而兼有了情感,则自无主客之分了。”[6]所以说,主张思维属知和有知无仁为西方哲学,由此造成主客对立;只有儒家摄知归仁,讲爱敬之心,无此病。儒家偏倚经验胜于思辨,“儒家则从经验前进,通过思辨而到达客观经验之境地,以求主客对立之统一。”[6]钱穆将人的爱敬之心,即仁的思维称之为客观经验。他说这种客观经验不是个人的主观经验,即主体经验,也不是那种主体对外在事物作出反映的客体经验,而是融合了主客体经验为一体的经验,它实为人类生命本体。也就是说,他将这种客观经验视为具有普遍认知能力和具有这种认知属性的大群生命体的合一。生命的存在根本上便在于有爱敬之心,即情感。他说,如果用柏格森的术语来比拟,这种客观经验类似于“纯粹绵延”,“此一种纯粹绵延,乃生命本体,或说意识大流,穿越过个体生命之意识流而存在者。惟这一观念,无疑是思辨超越了经验,所以成其为西方的哲学。
而中国儒家则在心之长期绵延中,必兼涵有此心之情感部分,即前述我心之爱敬。此乃把情感亦兼涵在意识之内,而与西方人只言纯理性,纯思辨纯知识之意识大流又不同。”[6]那么这种客观经验如何来统一许多个人主观经验的对立呢?这便是宋明理学所说的“理”。他说:“每一事是一经验,集合万事散殊之经验,而成一客观经验,便可经验到一理。所谓客观经验者,乃在此万事中抽出一共通条理而统一此事。否则万事平铺散漫,势将转入这这如如之境,此则为一种纯经验。又否则必然超出于万事之上,或深入于万事之里,而另求统一,则为宗教与哲学。……故理不在事上,亦不在事后,而只在事中,只求在事之本身求统一,故为真统一,而非对立上之统一。”[6]可见所谓的纯经验便是个人的主观经验,而客观经验即是理。能够融情感于经验和思维,恰当处理好三者关系的,只有中国的儒家。他说:“经验中必兼情感,而思维则只紧贴在情感上,此则惟中国儒家为能畅发其深义。故西方哲学思维都属无情的,即言其,生人之对于上帝似若有情,实亦无情,惟其无情,故经验亦无情。道佛两家,道家属思维,佛家杂有信仰但亦多偏于无情。惟儒家则经验思维皆有情,故遂为中国文化之大宗。”[6]钱穆所说的经验与思维不仅是一认识论问题,还包括了本体论和价值论。他认为中国儒家思想的长处在于将本体论和认识论融合为一,两者是不能分开的。那种只讲本体的“唯物”与只讲认识的“唯心”是与人文历史不相符合的。而连接和融合两者为一的决定因素是人的情感,即爱敬之心。离开情感的经验与思维,不但无意义亦不存在。这又是以价值论来限定和统摄认识论。因此要认识历史人生,必须重视涵有情感的经验而不是理性的思维。
其次,我们来看钱穆对直觉与理智在人文科学中地位与作用的论述。他说,思想可分为两种,一是用语言文字思想的,一是不用语言文字思想的。前一种是理智,后一种是直觉。直觉实为动物的本能,“其实此种思想,用语言说来,便是不思想。”[7]理智和直觉的特点分别是:“理智是分析的,直觉则是浑成的。”[7]“理智是较浅显的,直觉是较深较隐的。”[7]从直觉和理智的起源看,“理智是人文的,后天的,而直觉则是自然的,先天的。我在这里丝毫没有看轻理智的意思,但理智根源还是直觉。”[7]他认为人类心态所以由浑成展演为分析,主要归功于人类能使用语言。人类语言经历了很长时间才逐渐被创造出来,因此人类理智的时空观也必然经历很长时间才逐渐鲜明,但到今天我们则认为那些观念是一种先天范畴了。所以“我们尽不妨认为人类心灵其先也只是直觉用事而已,必待语言发明逐渐使用,然后逐渐从直觉转化出理智来”[7]。“人类理智的长成,最先只是追随在此一套直觉之后,而把人类自己发明的语言来别以分析。”[7]理智虽是人文和后天的,直觉虽是自然和先天的,直觉却比理智更深隐,同时也是浑成和不可分析的。由于理智是分析的,所以理智是科学和冷静的。但这在人文界是难以做到的,因为“整个世界,整个人生,根本就不单纯,根本就变动不居,与日俱新,事态一去不复来,绝不能老在一个状态上反复无穷。因此说世界与人生整个就不科学,至少有一部分不科学,而且这一部分,正是重要的一部分”[8]。理智和冷静的科学求真不能把握人生真理。而且,“科学根本应该也是人生的,科学真理不能逃出人生真理之外”[8]。再者,由于人类生命是融本体与认知能力和情感为一体的,所以单凭理智和科学的分析是无法认识的,更有效的方法就是靠人的直觉。只有直觉才能体悟到人生最本质和最有价值的道德和情感,即爱敬之心。他认为东西方思维的根本区别之一正在于东方人重直觉,西方人重理智,“东方人爱默识,爱深思,较不看重语言文字之分析。在西方崇尚理智的哲学传统看来,像神秘,又像是笼统,不科学。但在东方人说来,这是自然,是天人合一,是至诚。这是东西方文化一异点”[7]。
最后,来看钱穆关于价值观与道德情感在人文科学认知中地位与作用的论述。钱穆认为,人文科学的认识和研究方式应该建立在价值观和仁慈心的基础上,“一是价值观,一是仁慈心,此乃建立人文科学所必备的两要件”[9]。所谓仁慈心就是道德与情感。他说,近代西方人文科学从自然科学的认识方式出发来解释人类社会和建立新的人文科学是错误的,“他们总想把研究人类社会以外的一番法则与理论转移过来,运用在人类社会的身上。无论是物质的,或生命的,到底与人文的园地隔了一层或两层的墙壁。如何能通呢?”[9]要建立新的人文科学,应该把它建立在价值观与仁慈心的基础之上。因为人文科学的认识研究方式与物质科学不同,物质科学可以一视平等和无差别。人文科学又与生物科学不同,生物在类与类之间是有差别的,但同类间的差别却很微小。人文科学则不然,人与人虽然同类,但其间差别太悬异了,不能不有一种价值观,“抹杀了价值,抹杀了阶级等第而来研究人文科学①,要想把自然科学上的一视平等的精神移植到人文科学的园地里来,这又是现代人文科学不能理想发展的一个原因”[9]。再者,自然科学的认识研究对象不是人类自身,可以是也必须是纯理智和无情感的。人文科学则不然,人文科学的研究“正在其不仅有知识上的冷静与平淡,又应该有情感上的恳切与激动。这并不是说要喜怒用事,爱憎任私。只是要对研究的对象,有一番极广博极诚挚的仁慈之心”[9]。钱穆通过对人文科学认识方式及其特征的分析,指出了它与自然科学认识根本差异,对近代以来人文科学研究中片面夸大科学认识的地位和作用作了批判。他提出以情感来消弥认识领域的主客对立,是对包括史学在内的人文科学认识论研究的深化。特别是他强调价值观与道德情感在人文科学认识和研究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正确合理的,因为人文科学的终极意义和价值不仅在于弄清事实,更在于从中获取对人生和社会有益东西,满足人们的价值需要,陶冶人们的道德情操,使社会和谐美满。但是,钱穆将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的认识差别绝对化并将两者对立起来,认为经验和思维、直觉和理智分属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两个不同领域,人文科学不需要理智(性)的认识方式,否定科学认识方式在人文科学中的地位和作用。实际上人文科学的认识虽然与自然科学有极大不同,但也有相同之处,两者都需要对客观事实进行理性的认识,即钱穆所说的思维。他却将思维与经验完全对立起来,这便不可能达到对人文科学事实的认识。人文科学的认识方式应该是客观、理智、价值与情感道德的统一。
三、历史认识的主观性
钱穆把历史学视为人文学的基本,因此他对人文科学的认识本质及其特征的论述实际上也揭示历史认识的本质及其特征。以下则对其有关历史认识的一些具体思想作进一步的分析。钱穆承认历史认识对象的客观性。他说,认识历史必须从客观历史本身及其演进来进行,“要得客观之历史,必须有客观之分析”[10]。“无论何种看法与想法,须求不背历史真实,则是一大原则。”[11]然而,钱穆眼中的客观历史存在不是那种物质性的、自然性的存在,而是一种超自然的精神生命存在,历史本质上是融过去、现在和未来为一体的精神性的文化生命。这样便使历史认识有强烈的主体意识和价值情感介入,即历史认识具有主观性。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历史认识应以现时代为出发点。由于历史是融过去、现在和未来为一体的文化生命,是将过去与未来融为一片和有宽度的现在,故“研究历史者,实即研究此一有宽度之现在事件也”[12]。换言之,一切历史都是现代史或当代史。既然如此,历史认识就必须从现实需要出发,“研究历史,应该从现时代中找问题,应该在过去时代中找答案,这是历史研究两要点。……历史的记载,好像是一成不变,而历史知识,却常常随时代而变”[13]。历史研究不能像自然史研究那样,把研究对象作为一个毫无现实意义的东西进行纯粹客观的考察研究,而要随着历史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应该根据历史材料对历史进行现代意义的阐释,重写新历史。他说:“研究历史也随着时代而不同。……当知历史诚然是一住不返了,但同时历史也可以随时翻新。”[11]“历史是可以随时翻新改写的,而且也需要随时翻新改写的。”[11]但是他反对那种抛弃历史本身来随意阐释历史的作法,他认为近代中国史学、特别是古史研究就犯了这个错误,“史者一成而不变,而治史者则每随时变而异其求。故治史之难,莫难于时变之方新。当是时,前人之所得,若不足以应吾之需,而一时之所求于史者,遂亦喜言创获,而其病在不经而失实。今日之时变亟矣,其所需于史者甚切,而喜创不经之病亦甚显。尤甚者,莫过于近人之言古史。”[14]
(二)历史认识研究的最高境界应当落到自信心上。钱穆认为人类历史与自然历史不同,它是客观规律及其决定性与主观意志及其能动性相互作用的产物,内容和结构十分繁复,演化发展也异常多变。因此对人类历史的认识研究固然先要求“是”,以获取历史的本来面目,可实际上却难以做到,“此项(按:指历史生命。)生命大原理,固然可在历史中寻求,但历史上却又往往不能把来明白写下,此处便是学历史者之大难题所在。”[1]人文历史研究如果只在考据上求“是”,所考据者远在身外,尚属省力;可是要在当前社会群体生活中去实事求是,便很难,“因人事日变,今日之所谓是,明日亦可成为不是;此地之所谓是,他处亦可成为不是。各人立场又不同”[15]。历史学者既不能像科学家去利用实验来求取公认之是,加之爱好不同,因此,他们的最高境界遂落到自信心上,“此皆是人文学修养一种自心自信不求人知之至高境界。……惟须博学知服,又须下学上达,从虚心到自信,从好学到自负。”[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