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道德规范汇总十篇

时间:2024-03-02 16:53:18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社会道德规范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社会道德规范

篇(1)

一、法治与德治的内涵

法治思想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与古罗马时期。早在古希腊时期各城邦就实现了较为彻底的民主与“法治”,而古罗马更将这一民主与“法治”的思想发扬光大。德治更可以从古代中国儒家的“仁政德治”思想中找到其历史原形。同时由于中西方对人性善恶的不同认识导致了对“法治”与“德治”地位和作用认识的巨大反差。西方人性恶的思想促使人们优先选择通过法律而非内在的道德机制来调控人们的行为,而中国人性善的理论促使人们希望通过人类道德的自我调节来达到理想社会的实现。这两种不同的社会治理模式导致了近代中西方法律发展的巨大反差。近代西方由人性恶的认识出发,认为任何权力的本质也是邪恶的,因此任何权力都必须以有效的手段加以制约,而法律便是最佳之手段:同时由于资本主义的不断发展以及社会关系的契约化,使得平等自由的理念深入人心,“分权制衡”以及“平等自由”的法律思想使得“法治”愈加完善。而近代中国由于儒家“为政以德”思想的根深蒂固使得“德治”愈加根基深厚。但是从其本质上讲。无论是资本主义的“法治”或是旧中国的“德治”都不是纯粹意义上的法治与德治。首先,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因此任何资产阶级的法律都是资产阶级利益的体现,都是为维护资产阶级统治,实现资本家利益最大化而制定的,也就是说这种法律是一种“恶法”而非“良法”。而法律的优良性是法治的必备要件之一。同时由于这种法律的压迫性使得这种法律并非在全社会范围内都能得到普遍遵守,因此这种法律本身也是缺乏普遍约束力的。也就是说道德并非一个人或一类人的善恶评价观念,而是全社会公认的价值取向。而旧中国的“德治”之“德”无非是统治者为维护其统治而提倡的君臣、父子尊卑有分之德,其虽于一定时间为特定社会群体所认可,但却并非为人类社会所公认的正义平等之观念。即使其中部分内容体现了正义平等,但其也是不完整的,也是狭隘的。因此真正意义上的法治是指人们通过或主要通过法律对国家的治理而求理想社会的实现。并且必须具备法的优良性以及法的普遍性两个基本构成要件。而真正意义上的德治是指人们借助或主要借助道德的作用对社会进行调节和控制而求理想社会的实现。并且这种道德是为全社会所公认的正义平等之观念。

二、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篇(2)

20多年的改革开放,使中国经济、政治、文化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国体育运动的发展也随着改革的浪潮,走上了市场经济的轨道。而市场经济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增强了人们自主、竞争、敬业、创新的意识;另一方面,它以追求利润为目的,极易诱惑人们在实践中形成利益至上、金钱至上的倾向。在不少运动员身上许多非道德、乃至不道德的现象频繁发生,市场竞争中掩藏的非正当、非道德的私下交易,使体育失去了原有的公平性。这不仅违背了奥林匹克精神,败坏了体育运动的声望,也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在市场经济的社会转型期,加强体育道德规范体系建设不仅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和内在动力。因此,只有把运动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搞好,才能有效地克服体育运动中的虚假与腐败的产生,形成良好的体育道德规范体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1运动员道德释义

运动员道德属于职业道德的范畴。所谓职业道德,是指人们在一定职业活动中所应遵循的、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道德准则和规范。它主要由职业纪律、职业责任、职业良心、职业荣誉和职业信誉等要素构成。职业道德既是对本行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要求,又是本行业对社会所承担的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而运动员道德则是指运动员在体育运动和竞赛中所应遵循的、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道德规范及行为准则。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尚处于初级阶段,经济还不发达,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发展完善过程中。我们要引导运动员热爱体育事业,刻苦训练、顽强拼搏,献身于社会主义体育事业,同时在竞赛中尊重对手,表现出高尚的爱国情操,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运动员道德的基本要求,也是运动员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平高低的重要体现。

2社会转型时期运动员道德出现滑坡

社会转型期我国体育事业面临着全新的发展,我们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该看到目前的运动员道德建设中所存在的诸多现实问题:公平竞争是运动员所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也是运动员道德的基本内容。虽然竞技体育是以最终战胜对手,获得胜利为目的,但前提是在公平竞争的条件下,通过运动员自身的不断努力、不懈追求,充分地发挥自身潜能来获取胜利。正如一些社会学和体育社会学的学者们分析的那样,竞技运动之所以能得到蓬勃的发展且倍受公众的青睐,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它较之其他的社会现象和社会活动,更充分地体现着公平和竞争。只有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竞争才有意义,各国运动员才能保持和加强团结、友谊的关系,奥林匹克运动才能实现它的神圣目标。正如已故美国著名黑人田径运动员杰西·欧文斯所说:“在体育运动中,人们学到的不仅仅是比赛,还有尊重他人、生活伦理、如何度过自己的一生以及如何对待自己的同类。”而长期以来体育道德品质正是依赖规则、舆论、各种形式的教育与内心信念来体现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竞技体育的商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由于过分看重比赛的结果导致运动员参与体育竞赛的目的与其实现途径却逐渐异化,传统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奉献精神正在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有些运动员经不住金钱、利益的诱惑,从而丧失了职业道德良心,违背了奥林匹克主义精神,致使体育竞赛中出现了很多不正常现象。

为了“赢得”或“保持”比赛胜利,取得更多的自身利益,将竞赛中的公平竞争的道德原则置于脑后,隐瞒年龄,以大打小,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贿赂裁判或对手;“假球”现象时有发生;在赛场上辱骂对手或裁判,甚至大打出手;服用兴奋剂;因过分追求待遇、条件而罢练、罢赛等等。无论人们是否承认,运动员道德的滑坡已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

究其原因,主要有高额收入和奖金的刺激,胜败的难以确定和风险性,职业的青春性、阶段性和过渡性以及退役后的生活问题等。在竞技体育领域中通过诚实、守规则竞争要付出巨大的代价,而通过不道德手段却可以较低的成本获得预期的结果。当运动员只有通过竞争这一几乎是惟一方式才能改变这一切,并且当运动员不讲道德和不遵守规则将使他们在竞争中获取更大利益时,他们将铤而走险。一些运动员通过不道德手段而赢得竞争,对整个竞技体育队伍产生了严重的消极影响。胜败所获奖励性结果的过分悬殊,不仅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容易诱发不道德行为,即使在经济发达的情况下,也容易造成对失败者的相对剥削、贫穷感,而诱致劣势者采取不正当途径和手段。

运动员道德的滑坡现象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而是新旧体制在转换过程中旧体制没有完全消除弊端,与新体制相适应的秩序没有建立或健全的情况下发生的。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公平竞争机制的日益完善,这些不道德现象必将逐渐减少。当然也要从思想的高度上提高认识,加强运动员道德的教育,力求将市场经济给运动员道德带来的消极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3解决运动员道德问题的措施

加强运动员道德建设是促进我国竞技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在体育运动中,任何营私舞弊、破坏公平竞争的行为都是违背体育精神的,都会对体育事业造成严重的伤害。我国发展体育事业,既要不断改善训练、比赛条件,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竞技水平,又必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广大运动员端正训练比赛的目标和方向,牢固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把体育战线的反腐打假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

3.1加强教育

道德教育就是指通过广泛的、多样的道德教育形式,把道德要求、规范灌输到体育行为主体的意识中,养成体育行为主体的道德良知、信念,使道德规范成为其内在的约束力和推动力,从而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使其既能实行自我监督,调整自己的行为,又能参与社会行为的调整过程,对他人提出道德要求和进行道德评价,从而使道德在体育活动中真正发挥作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运动员道德教育首先是对运动员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因为祖国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最高集体利益的代表,个人或团体在竞争中奋力拼搏和积极参与的首要动力就是一种国家的荣誉感和自豪感。一个运动员的竞技水平、精神风貌常常代表一个国家的民族精神,运动员在赛场上的胜利,无疑代表了一个国家的胜利。在当今世界体坛,一个运动员的竞技水平已逼近人的生理极限,要想获得骄人的战绩,除了具备强健的体魄和完美的技术动作,就要看一个运动员能否将自己的事业同祖国民族的利益和荣誉联系在一起。

其次,要大力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在社会转型期,经济手段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运动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了运动成绩和训练竞技水平,满足了个人的正当利益。但是注重物质强调金钱,又极易诱发人的自私自利、金钱至上观念,导致某些运动员置国家利益、集体利益、道德规范而不顾。我们应该看到有许多东西比金钱更有价值,如国家利益、国格、人格等。中国国家乒乓球队在这方面是有着光荣传统的。众所周知,几十年来国家乒乓球队征战四方,为祖国赢得了极高的荣誉。但就在他们的背后,却有一群默默无闻的“陪练队员”,他们没有鲜花,没有掌声,没有高额的奖金,为了模仿其他国家运动员的不同打法,甚至不能有自己的技术风格。他们一生注定没有多少机会代表祖国参加世界大赛,但他们仍怀着对国家的热爱,对事业的忠诚在兢兢业业地工作着。刘国梁、孔令辉、王楠等年轻的世界冠军曾多次表示,“没有这些陪练队员的无私奉献,就没有我们今天的成绩。”无论什么人,只有你选择了体育事业,就不能患得患失,你就应该有不计名利、奋勇拼搏的敬业精神,只有这样才能为体育事业的腾飞发展做出贡献。

运动员道德教育对象千差万别,层次各异,在对运动员进行道德教育时应注意因人施教,注意针对性和适应性,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使运动员在主观意识中能积极接受体育道德规范的约束,而不是停留在泛泛的说教上面。同时注重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从而为运动员道德制度保障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以免出现在利益前面,道德自律就成了一厢情愿的空谈。

3.2完善规则

运动规则是为了有效地协调各类竞赛活动,提高运动竞赛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而制定的有关组织竞赛的法规与准则,它对推动运动竞赛工作起到了积极的导向、规范、协调和激励作用。随着社会的转型、市场经济的深入,原有的一些规则规范已跟不上社会的发展,甚至出现漏洞。在国内的一些比赛之所以出现了运动员“假赛”、“让赛”的怪现象,原因之一就是规则上出现了漏洞,从而使得一些比赛实际上沦落成了一个封闭圈子里的江湖游戏。例如,曾经饱受人们非议的全运会“双计分制”,实事求是地说,“双计分制”改变了当年解放军队与地方队抢夺选手的矛盾,促进了中国体育人才交流。

想法是积极的,出发点也是好的,只是规则不够完善,导致了有人利用规则上的漏洞投机取巧。这种“假赛”、“让赛”事件不仅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更是严重违反和践踏了运动员道德。因此在加强运动员道德建设的同时,积极地去完善规则、弥补漏洞,使其没有空子可钻,对抵制运动员道德滑坡,培养运动员良好的道德观念具有积极作用。

3.3奖惩结合

运动员道德奖惩机制是指通过运用各种激励因素、手段激发、强化运动员接受、遵循运动员道德规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使其能够重复出现这一行为,并最终形成运动员的自觉行为;惩罚那些违反运动员道德规范的行为,使其彻底摒弃不道德行为,促使运动员道德向着良性的方向发展。

对于符合运动员道德规范的行为予以奖赏、表彰,可以使受奖者感到对遵守道德规范的回报和社会肯定,从而促使其强化道德行为。同时又可以使受奖者周围的人得到鞭策和鼓励,使他们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形成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同时,我们还应看到,奖赏是积极的,是对一个人的肯定。它利用人的上进心,调动人的荣誉感,使其遵纪守法、尽职尽责,并发挥内在的潜能。它带给人的是满足、自尊、自豪感。而惩罚则是消极的,它利用人的恐惧心理,使人循规蹈矩。过分的惩罚会使人产生挫折感,损伤自尊心和自信心。实践中的大量事实表明,奖励和惩罚相结合的方法优于只奖不罚或只罚不奖。奖惩结合可以带来双重的激励效果。

3.4健全法规

虽然我们的法律、法规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党和政府先后公布了一系列规定、标准。这些体育制度和法规为运动员道德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武器,然而由于某些客观原因,体育法制建设还比较薄弱,还相对滞后于当前经济发展对体育市场化、大众化的要求。有关法规和制度还不完善,还处于初创阶段。我们应该以高度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国际上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有力的措施,坚决反对一切不正之风和严重违反运动员道德的行为。对这类问题的处理,要严格掌握政策,实事求是地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区别对待;要重事实、重证据,按正常的程序处理。属于违规、违纪的要按照规章纪律严肃处理,对触犯刑律的要交司法部门依法严惩,以儆效尤。

4运动员道德规范体系的构建

运动员道德体系具有丰富的内涵。它是运动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是在体育运动中调整和制约运动员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良好的运动员道德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精神文明的具体体现。就其内容来说,既有对其理想信念方面的根本性要求,又有对日常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具体性要求;既有对全体运动员共同遵守的广泛性要求,又有对部分运动员应当遵守的职业道德要求等等。这些方面相互联系,共同构成一个道德规范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热爱祖国,热爱体育事业,有为国争光的崇高理想和荣誉感;刻苦训练,顽强拼搏,献身于体育事业;讲文明,有礼貌,尊重对方、尊重裁判、尊重观众,正确对待荣誉和失利;树立集体观念和全局观念,不计名利地位和个人得失;公平竞争,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在国际交往中,注意保持国格、人格。

社会转型期全面推进运动员道德体系建设,必须牢牢把握社会主义道德的本质要求,同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逐步构建起愈益完善的、反映社会不同层次和不同职业领域要求的、具有很强引导力和规范力的道德体系,从而使广大运动员能够按照规范循“道”而行。

4.1构建运动员道德规范体系要靠多种手段的综合运用

运动员道德建设既是思想观念的认知过程,又是行为习惯的养成过程。既要求个人的内在自我修养和觉悟,又需要有很强的外在约束、规范以及良好的社会环境的熏陶。因此,构建运动员道德体系,必须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使之有机结合,形成合力,贯穿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就现实情况看,在加大思想道德教育力度,引导广大运动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的同时,应当把基本道德观念的要求融于法律法规和各项具体政策中,使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与允许做什么、不允许做什么有机地统一起来,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强制性的导向作用,促进运动员良好道德观念和行为的形成;把运动员道德观念的要求融于严格管理中,通过各方面的严格管理,引导运动员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约束和制止不文明行为;把运动员道德观念的要求融于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中,运用强大的社会舆论力量,大力弘扬正气,倡导文明新风,理直气壮地讴歌先进,坚决反对种种不文明现象,打击各种歪风邪气,鞭挞各种腐败行为,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社会环境,使运动员道德体系建设收到综合性的效果。

4.2构建运动员道德规范体系要靠全社会各方面的参与

运动员道德建设是一种相对广泛的群众性活动。只依靠某个部门去抓、靠某些人去做是不行的,必须吸引各个相关部门、组织的所有人员广泛参与,充分调动广大运动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就决定了建设运动员道德体系,不仅应当通过广泛的思想发动,引导每个社会成员增强实践道德基本要求的自觉性,增强各级相关部门、组织抓好道德建设的责任感,努力探索调动运动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组织形式和活动形式,不断提高对运动员道德建设组织指导的具体能力,使之更有效地把广大运动员组织和动员起来。形成人人参与道德建设,人人自觉实践道德基本要求的局面,从各方面积极有效地推进运动员道德体系的建设。

4.3构建运动员道德规范必须继续坚持集体主义的价值导向

社会主义道德化与其他道德之根本区别,就在于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道德价值取向是集体主义,这是由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我们决不能在社会转型期及竞技体育商业化的发展中放弃集体主义。可以说目前运动员道德问题中诸如拜金主义、个人主义等问题,无不与人们对集体主义价值导向的动摇有关。有人认为,集体主义就是要求个体的牺牲,它不仅剥夺了运动员的利益,禁锢了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热情,而且也是体育运动不断发展的绊脚石,在社会转型期,只有用物质或经济的手段去激发人们奋发进取的精神和斗志,再大谈集体主义是不合时宜的。显然,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它不仅片面地理解了集体主义的内涵,而且还会把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引入个人主义的泥潭。

实际上,集体主义与个人和个人利益并不是对立的,集体主义虽然强调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重要性,甚至强调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但集体主义并不否定个人利益和局部利益。恰恰相反,集体主义要求应兼顾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反对不尊重个人和个人利益的行为。集体主义所要求人们的是:正确处理和对待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个人的自由、个人价值的实现,只有在集体中才有可能;在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冲突且不可兼顾的情况下,一般说来,个体应为集体的巩固和发展,自觉地做出自我牺牲。个人利益的正当性,不能离开它与社会的关系去孤立地理解,个人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也不会没有任何的社会约束。体育运动中所出现的拜金主义、个人主义等诸多不道德现象,根源不在于人们对自身利益的关注,而在于割裂了个人与集体的联系,把个人利益的实现与整个的体育事业对立起来。因此,从思想上来说,要克服体育运动中的各种不良现象,就必须继续坚定不移地坚持集体主义的价值导向。

4.4构建与运动员道德规范相一致的评价体系

社会转型期间,传统运动员道德认识中与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价值观受到挑战。追求个人正当利益,重视个人价值一特别是保护市场主体的独立经济利益,发展个性,表现自我的观念得到了社会普遍认同。正是由于人们价值观念的擅变,使人们的体育道德评价标准产生变化,体育道德评价体系随之发生变化,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体育道德评价体系已成为保障体育顺利发展的基础。一方面,体育道德评价中,要坚持体育道德标准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主要表现在对待同样事务上,不能因为对象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评价标准,更不应采用对自己“有利或无利”的原则来对待运动员道德标准,否则将导致运动员道德规范的失效,产生无法收拾的局面。如在竞技场上,运动员之间都希望对手严格遵守禁用兴奋剂的有关规定,但一些选手自己却私下服用,采用对自己“有利”的双重体育道德标准。因而几十年来,兴奋剂问题一直屡禁不止。另一方面,体育道德评价体系要体现出道德的作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更多的是进行物质交往与利益获取。类似体育明星广告费、出场费、金牌与奖金等等,金钱与利益侵人了体育的各个角落。因而,运动员道德规范的作用受到质疑,有人甚至提出了“道德能值多少钱”的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对运动员道德规范的认识,建立相应的评价体系,使运动员道德规范得到充分发挥。

4.5构建运动员道德规范体系要注重贯彻落实

在运动员道德建设中,既要注意科学的运动员道德规范体系的构建,又要特别注意运动员道德的贯彻落实。过去,人们往往只注重体育道德规范体系的研究,而忽视对道德贯彻中的操作问题的研究。在运动员道德规范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必须紧密结合体育运动,把道德要求与体育运动和竞赛的技术性规则具体地结合起来,切忌生搬硬套,把一般的道德原则要求简单地移植到运动员道德之中。实践证明,不切实际的假、大、空的道德口号是不可能真正为人们所接受的。当然,道德规范体系的构建,并不意味着道德建设任务的完成。

篇(3)

【中图分类号】G6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017(2014)07/08-0038-04

【作者简介】王莉(1966-),女,江苏滨海人,滨海县五汛镇中心幼儿园分园园长,幼教一级。

一、问题的提出

已有研究结果表明,幼儿在接受教育过程中的个人人际交往能力的缺失,会导致教育效果和社会行为规范度的降低,甚至会给幼儿带来心理压力和情感低落。因此,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能够促进幼儿社会认知、社会行为、社会技能和社会情感等方面的发展,保护其少受甚至免受成人世界的干扰,对幼儿的社会化成长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幼儿教育中所倡导的幼儿道德规范的接受程度和幼儿教育效果是否受制于并最终取决于幼儿个体的人际交往能力,抑或说,在幼儿教育过程中,幼儿个体的人际交往能力是否影响着幼儿对于环境的认知、交流的互动和情绪的自我控制并最终影响幼儿社会化过程中的行为规范,如果确实产生影响的话,是怎样影响的,幼儿的人际交往能力和行为规范程度与幼儿教育效果有着怎样的相关关系,本文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实证研究。

二、研究设计

笔者拟探讨幼儿的人际交往能力对幼儿的社会道德规范行为和幼儿教育效果的影响,并进一步利用实证方法和结构方程模型对这些变量之间的复杂关系进行考察。本文的理论模型和假设的建立如图1:

在对已有文献进行总结后,设计各个变量的调查问卷,各个变量间的测量量表的建立如下。

(一)幼儿人际交往能力

人际交往能力本身具有结构性与整体性并存的特点,且是一项可测的重要的社会能力。在我国,适合测量我国幼儿人际交往能力的量表的建立尚不全面。根据杨丽珠(1992)等的研究结果显示,我国幼儿4岁是人际交往能力发展的启蒙期,5岁便减少对母爱亲情的依赖,并逐渐发展与其年龄相仿的幼儿的友情。基于我国绝大多数幼儿园的全日制或者寄宿制的教育背景,幼儿在校时间较在家时间长,且独生子女的家庭在城市家庭中占比高达95%以上,即使在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也占到60%以上,因此,幼儿园教育成为了我国幼儿的人际交往能力形成和发展的关键环节。杨重明(1994)研究发现幼儿教师对幼儿的评价比幼儿的父母更为客观。基于以上一些研究成果并参考国内外相关文献,本文从教师评价的角度编制了适合测量我国幼儿人际交往能力的量表,并综合考虑了幼儿社交主动性、幼儿情感支持、幼儿冲突解决和幼儿语言和非语言表达能力这四个维度。

(二)幼儿社会道德规范

在本文研究背景下,幼儿教育的社会道德规范行为主要包含以下四个维度的内容:对幼儿园秩序的遵守,包括按序排队等候、在教室里保持安静等;爱护幼儿园公共设施,如不随手丢弃垃圾、不故意损坏幼儿园桌椅等;与教师的互动,如积极配合老师的教学、态度积极等;与相仿年龄同伴之间的互动交流,如与同伴互相帮助,合理解决同伴之间的冲突争议等。

(三)幼儿教育效果

目前,国内外还没有学者对幼儿的教育效果进行全面合理地定义,结合本文的研究内涵,笔者认为,幼儿教育效果即是在幼儿接受早期教育背景下表现出的个体整体综合素质的提高,对其效果的评估是一个以经验积累为支撑的整体性分析。本文选取与幼儿经常相处的家庭成员为研究对象,由其对幼儿近一两年的教育素质满意度进行总体评价。本文选取幼儿教育的过程和结果两个维度进行测量幼儿教育效果。

本文均采用Likert5级量表测量上述三个变量,即调查问卷中的每个项目选项都分为“完全不符合”“不太符合”“基本符合”“比较符合”和“完全符合”。

三、样本搜集和实证研究方法选择

本研究选取我镇幼儿园的300多名幼儿为研究对象,对幼儿的任课教师和家长发放相关调查变量的问卷,即幼儿的任课教师评估幼儿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道德规范,幼儿的家长评估幼儿教育效果。在进行问卷设计时,我们首先对选择部分被访对象进行问卷发放和回收,对个别语义不清的问句重新进行界定,并删除重复意义的语句,最终正式确定各个测量变量量表下的题项。本次调查共发放312份问卷,回收293份,我们进一步对回收的问卷进行排除,其中未填写完整的问卷、规律作答的问卷(只选3或交替选择相同数量的1、2、3、4、5)、随意填写的问卷、出现事先设计的不同编号的相同意思的题目回答不一致的问卷均不符合要求,最终整理得259份有效问卷,问卷的成功回收率达83%。

本文采取两阶段方法,利用SPSS和AMOS统计分析软件,对幼儿早期教育过程中个体的人际交往能力对其社会道德规范和幼儿教育效果满意度的影响机制进行探讨。

四、变量量表的信度和效度

从表1中可以看出,研究变量的α系数与CR值均达到相应要求,因此本文所设计的量表可以可靠测量研究变量,而且,所有的研究变量对应的测量量表维度的标准化因子载荷均在1%的水平下显著,其值均较大(处于0.72~0.88间),量表具有一定的收敛效度。除此以外,研究变量的AVE值均高于0.5,超出了最低要求,其值均处于0.61和0.65之间,说明量表的维度可对研究变量的大部分离差进行解释。

我们进一步比较各量表维度与研究变量的AVE值的平方根之间的相关系数来检验量表的区别效度,表2的结果显示,前者均小于后者,因此研究变量的量表的区别效度是合理的。综上所述,本文构建的测量量表具有较好的信度和效度。

五、检验结构模型

检验完测量量表的各项指标后,本文进一步判定结构模型的拟合度,笔者选取结构方程模型的方法进行判定。研究结果表明本文的研究数据与结构模型具有较好的拟合度。结构模型的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

各研究变量间路径系数的估计值如图2所示。

图2和表3的结果对假设1和假设2均支持,即幼儿的人际交往能力对幼儿的社会道德规范有正面影响,且能够正面促进幼儿的教育效果。幼儿的人际交往能力能够对幼儿的社会道德规范产生最大影响,其标准化路径系数为0.69,T值达到9.19,其次是影响幼儿的教学效果,对应的标准化路径系数为0.38,T值为4.27。幼儿在接受教育过程中,其社会道德规范对幼儿教学效果也有正面促进效应,且标准化路径系数为0.44,T值为4.92,该结果也支持了本文的假设3。

图2的结果显示,幼儿的人际交往能力不仅对幼儿教学效果有直接影响,还会通过幼儿的外在行为,即幼儿表现出来的社会道德规范,来间接影响幼儿教学效果。因此,笔者做出进一步的假设,认为幼儿的社会道德规范在幼儿的人际交往能力和幼儿教学效果之间发挥着一定的中介效应。

根据相关学者的理论研究,中介变量在自变量影响因变量的过程中发挥着中介作用,即自变量通过中介变量作用于因变量。学术研究上,一般通过四个条件来判断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是否存在中介效应。第一,因变量受到自变量的显著影响;第二,自变量对假设的中介变量有显著影响;第三,因变量受到假设的中介变量的显著影响;第四,在加入假设的中介变量来研究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的关系时,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显著变弱甚至降为零。

图2的结果显示满足了前三个条件。笔者进一步约束幼儿社会道德规范对幼儿教育效果的路径系数,将其值固定为0。图3显示的是加了强制性约束条件后的模型结果。我们从图3中可以得到以下结论:幼儿的人际交往能力对幼儿教育效果的正向效应显著强于图2模型结果中显示的两者间的相关关系,具体表现在图2模型中的路径系数为0.38,T值为4.27,而图3模型中的路径系数高达0.70,T值也达到9.42。因此我们推定,幼儿社会道德规范在幼儿人际交往能力对幼儿教育效果产生影响的机制中发挥着部分的中介效应。

六、研究结论与建议

本文采用实证研究方法探讨了幼儿的人际交往能力对幼儿的社会道德规范行为和幼儿教育效果的影响,并进一步对这些变量之间的复杂关系进行考察。本文研究总结得出,幼儿的社会道德规范行为受到幼儿人际交往能力的正面影响,幼儿人际交往能力对幼儿教育效果也有显著的正面效应。说明在幼儿教育过程中,幼儿个体的社会心理特征影响着幼儿的行为选择和教学效果。幼儿在接受教育过程中,其个体的人际交往能力有助于自身选择符合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方式来配合自身所接受的幼儿教育,并最终促进幼儿教育效果的提升。幼儿社会道德规范在幼儿人际交往能力对幼儿教育效果产生影响的机制中扮演着调节中介变量的角色。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卡耐基认为,只有自身才能与良好的人际关系相结合才能取得成功。由此可见,人际交往能力对于个体的发展尤为重要。本文对培养幼儿人际交往能力,促进幼儿社会道德规范和幼儿教育效果的提高,提出几方面的建议。

第一,我们应该使幼儿交往的渠道和交往活动的内容多样化。教师在幼儿教育的过程中,应根据各个学科教育的集体活动,为幼儿创造各个类型的交往机会。如让幼儿在语言活动中互相讲述故事并进行讨论;让幼儿在科学活动中合作完成各类实验;让幼儿在手工制作活动中互相交换材料等。通过引导幼儿之间的互动,增强幼儿的人际交往能力。徐湘华、林彩凤(2011)研究发现,幼儿在游戏活动中能够增强其社会交往的能力,克服自我中心的倾向,促进对他人情感和想法的支持和理解。幼儿在宽松自由的游戏情境中能更快更好地发展自身的人际交往能力。因此,教师可组织开放性的游戏活动来促进幼儿社会性的人际交往能力的培养。如在组织幼儿进行“摄影馆”“书店”等开放性游戏时,鼓励幼儿进行照相师、书店售货员等的角色扮演,帮助幼儿理解角色之间的人际交往关系,对幼儿进行相应的角色指导。

第二,家园配合,共同促进幼儿社会能力的发展。教师在培养幼儿人际交往能力的过程中固然起到主要的教育作用,但是,幼儿家长的积极配合也能够正面促进幼儿人际交往能力的提高,我们应当争取家园互动,提高幼儿家长对幼儿人际交往能力培养的重视程度,鼓励家长多带领幼儿走亲访友,让幼儿有更多的与外界接触交流的机会。

第三,对幼儿采取适当的混龄教育。和传统的同龄教育模式不同,混龄教育模式是将处于不同年龄阶段、社会化发展程度不一的幼儿组合编班。牛玉柏、李占星等(2013)研究发现,混龄教育模式下,幼儿表现出更多的亲社会行为。蒙台梭利(2002)研究得出,对幼儿实行混龄教育,大龄幼儿会对年幼同伴表现出更多的亲社会的互动。组织不同年龄阶段的幼儿在一起活动,大龄幼儿自身的责任感和榜样作用增强,友好谦让的行为增加,而对于低龄幼儿来说,其观察学习能力、领会能力及模仿的能力都得到了提高。混龄教育模式下的幼儿常因为不同的角色需要会发生更多的社会交流行为,因此大龄幼儿对低龄幼儿的带动,有益于幼儿社会交往能力的提高。

【参考文献】

篇(4)

实行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为基础,社会各方面参与教育的“双向服务”共育新人的发展教育模式,构成综合育人的教育体系并已初见成效。

“七一”党的生日,“十一”国庆节,政府举办各种知识竞赛,如:国情知识问答、党的知识问答、诗朗诵、书法等比赛。镇政府、中小学、镇直机关、各站所都参与。学生在活动中锻炼了自己,同时也了解了更多的国情知识、党的知识,体会到党的英明、伟大,了解了社会日新月异的变化及经济快速发展的大好形势。

二、实践学校与镇政府的工作计划——每学期根据不同的节日,都要为孩子们创造“献爱心”的活动空间

在每年传统端午节到来之际,为了让孤寡老人也能体会到浓浓的节日气氛,我校少先大队组织部分学生到敬老院开展“我们一起过节”慰问活动,与老人们一起庆祝端午节。

我们的活动内容首先是清洁美化敬老院的环境,然后是派送食物(送粽子、送禽蛋等),陪老人们谈天说地,并为老人们表演唱歌、舞蹈等节目。通过开展慰问活动,不仅使老人们深切感受到了社会对他们的关爱,同时也让学生受到了一次深刻的中华传统美德教育,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给老人们带去了欢乐和温暖,切身体会了一次真切的感恩教育。

汶川地震、2010年桦甸市洪灾等,我校多次组织开展了《我为灾区小朋友献爱心》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倡导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造和谐、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在老师的带领下,同学们纷纷把自己的零花钱:一元、两元、五元……投进了募捐箱,献出自己的爱心。

篇(5)

关键词:生态道德 道德规范 规范体系

    生态道德规范作为一种行为规范或行为准则,是生态道德的基本形态,它是人们在社会生活的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对人们的生态行为起着直接的指导、规范和约束作用。完善生态道德规范有利于生态道德建设成果的巩固和实践。

    一、生态道德规范是生态道德的基本形态

    (一)从生态道德的内涵来看,生态道德规范是生态道德的直接表现,没有生态道德规范生态道德就无法表现自己,也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皮亚杰曾说:“一切道德都是一个包括有许多规则的系统,而一切道德的实质就在于个人学会去遵守这些规则。”生态道德规范是人们在生态环境保护、改造、发展和建设的实践中,所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这些规范和规范在一定情境中告诉人们该如何行为、如何行动,或者不该如何行为、如何行动。如花园中“请爱护花草”、“请勿践踏草木”等警示标语。它直接告诉人们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它以特有的方式维持和调节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并内涵着人们对自然界的义务和责任,使个人的情感欲望获得某种生态道德理性,进而把初始的美好人性还给个人。同时,还能够激发人的创造力,引导人们自我完善。所以,生态道德规范是生态道德首要的和根本的表现形态,离开生态道德规范生态道德将是不完整的。

    (二)从生态道德现象来看,生态道德包括生态道德意识、生态道德规范、生态道德实戏三种形态,但无论哪种形态都离不开生态道德规范形态的善恶评判标准。生态道德规范是社会存在的产物,是特定的社会关系和道德关系在人们的道德意识中的反映和概括,是客观的社会道德关系和客观的社会道德要求对进行道德实践活动的人们的一种基本节制和约束。一个社会想要维持止常的运行,就必须有种社会全体成员共同认同的价值目标和道德标准,然后通过道德规范等价值导向来引导和统摄社会成员的价值观念,使他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自觉地符合社会的要求,从而形成社会前进所必需的推动合力。同理,生态道德规范作为人类在认识、改造自然的社会实践中逐渐形成的道德行为标准,它是特定的人与自然关系在人们的道德意识中的反映和概括,是客观的生态道德关系和客观的社会道德要求对人们进行生态道德实践活动的基本节制和约束。人类要想生存发展,人类社会要想存在发展,就必须形成共同的生态价值道德标准,并通过生态道德规范来引导和规范人们的价值观念和生态道德实践,从而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生态道德规范的基本特征

    生态道德规范,一方面,它是一定时期人们在同自然的相互“交往”中形成,并以某种风俗、习惯和传统等形式固定下来的“应当”与“不应当”的规范;另一方面,它又是“必须这样”或“不能那样”的强制性行为准则的生态法规。因此,生态道德规范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篇(6)

中图分类号:D64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8-0013-02

一、优良道德规范的内涵

关于优良道德规范的研究,是伦理学的主要问题。王海明先生在《新伦理学》(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一书中,提出了一种新伦理学的理念,突破了以往伦理学是关于道德的科学的局限,强调伦理学是关于优良道德的科学,是关于如何制定和实现优良道德的科学,是关于优良道德的制定方法和制定过程以及实现途径的科学。这一观点也被学界称为“优良道德论”。它强调优良道德只能通过社会创造道德目的,从人的行为事实中推导、制定出来。我们所制定的道德规范之优劣,“取决于对行为事实如何的客观规律和社会制定道德目的之真假[1]4。”新伦理学明确了道德目的是为了增进每个人的利益。它提出:“评价一种道德的优劣好坏,与评价一种政治和法的优劣好坏一样,决不能看它本身如何;而只能看它实现道德目的的程度如何,只能看它对道德目的的效用如何;只能看它把社会的经济和科教搞的如何,只能看它增进每个人利益的程度如何,只能看它给予人的利与害的比值如何[2]155。”在这里,经济、科教等属于社会整体利益的范畴,同时更注重了“增进每个人的利益”,强调保护个人合法利益的重要性。表明优良道德是社会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统一,要维护个人正当的、合法的利益需要。由此,笔者认为所谓的优良道德规范就是:符合普遍人性要求的,既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促进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又充分尊重个人利益的道德规范。

二、优良道德规范制定的重要标准

道德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但不是所有的道德规范都是优良道德规范,优良道德规范的制定应符合以下标准。

1.优良道德规范应突出强调社会的“善”

新伦理学理论的提出,突破了以往道德只是规范个人行为的局限,突出了道德在社会中的作用,强调社会的“善”。亚里士多德在伦理学著作《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开篇就写道:“一切技术,一切规划以及一切实践和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标。”“一种善即或对于个人和对于城邦来说,都是同一的,然而获得和保持城邦的善显然更为重要,更为完满[3]4。”在这里,所谓的城邦即是指社会。因此,优良道德规范体现在社会功能上就要突出强调社会的“善”。它应该关注社会的发展,促进社会的进步,使社会在良好道德的引导下健康的发展。并且作为人类社会,它也应维护个人的利益,为个人的成长和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而不是限制和制约个人的发展。这就是社会的“善”,而优良道德规范的制定就应该体现社会的“善”。

2.优良道德规范应维护社会秩序健康运行

社会是一个充满矛盾的有机体,只有在一定的秩序中才能正常运转,从而需要相应的社会控制系统[4]41。社会控制系统包括很多方面的内容,如国家法律、政治、制度等,但仅仅依靠这些强制性的手段是不够的。道德也是社会控制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重要的调控力量。“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价值形态,始终植根于人和社会不可分割的联系之中,保持着行为“应当”的价值内涵,以行为“该不该”的评价方式而存在和发展着[4]39。道德借助人们的传统习俗、社会舆论评价以及人们的内心信念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使人们进行自我调节、自我约束,通过这种潜在的规范作用,来调节人们的社会关系、价值观念等,倡导真、善、美,鞭挞假、恶、丑,促使社会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目的。由此,优良道德规范的制定必然要能够维护社会秩序,偏离社会发展需要的道德规范一定不是优良的道德规范。

三、优良道德规范制定的重要依据

1.符合人的道德需要

人的存在,具有二重性,即人是个体存在物和社会存在物的统一。一方面,任何人都是一种个体存在物,这是由每个人都是作为一个独立的自然机体所决定的;另一方面,任何人绝不是“纯粹的个人”,而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存在,这就是说,人同时又是一定的社会成员,是一种社会存在物。人的二重存在性决定了人的道德需要。道德与人,与人的本性的关系十分复杂。马克思曾指出,人的需要是人内在的、本质的规定性。“他们的需要即是他们的本性。”意思是说要想知道人们的本性如何,就要看他们的需要如何,他们有什么需要和以什么方式、怎样来满足这些需要;需要和满足需要的情况如何,人的本性也就如何。就哲学意义而言,人的需要既是人的本性。人的任何活动及其结果,都是由需要来激发、推动的。正如马克思所言:“任何人如果不同时为了自己的某种需要和为了这种需要的器官而做事,他就什么也不能做。”道德作为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价值体系,正是在人的生活和实践中,基于人的道德需要而产生的。人的道德需要,既是指人对于一定道德的需要,人没有道德就不能从事人的生活。而优良道德规范的制定就要满足人的道德需要。他应根据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的复杂性,以调节人们之间的这种关系为目的,最终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

2.满足人性发展的要求

人是道德需要的唯一主体,道德需要是人所特有的一种需要。因此,只有符合人性的要求、满足人们根本目的、根本利益的规范,反映人性本质的道德规范才是优良的道德规范。如果道德规范不符合人的最根本利益的实现,对主体不是根本性的“好”,那么这些规范便可能是不合理的、多余的。因此只有全面认识和理解人性的内涵,才能制定出真正优良的道德规范。那么,何谓人性?正如王海明指出:“人性乃是人生而固有之本性。”说到底,就是一切人与生俱来、生而固有的普遍本性。人性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一方面,人性是人生而固有的普遍本性,这是作为一般科学术语的人性概念;另一方面,人性是人的伦理行为事实如何的本性。伦理行为与道德行为一样,是道德所规范的行为,“人是社会道德的主体”。道德的起源和目的是保障利益共同体与增进人类的利益。人类之所以创造道德,就是为了保障这种利益共同体的存在和发展。道德规范作为道德的外在形式,也必须反映人性的要求,反映着人们一定的利益需要及价值追求。只有这样,这种道德规范才能真正促进人类的存在和发展。

3.保证人能自觉遵守

在社会的整个规范体系当中,道德规范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道德规范作为一种必要的限制,对维护社会秩序,保证个人利益的实现和促进个人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无规矩不成方圆”,规范一方面的作用是限制,限制那些有悖社会所允许的行为。另一方面是保护、鼓励那些有利于社会发展的行为。优良道德规范的制定必须要保证人能自觉遵守,只有这样的道德规范才能称得上是优良道德规范。

四、优良道德规范制定的意义

社会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存在着各种领域。因此社会就会有不同的道德要求,形成不同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无论社会如何发展,优良道德规范都应该是时代精神的体现。

1.优良道德规范促进社会的进步

任何社会都有自己的核心价值体系。所谓价值体系即主体以其需求系统为基础,对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进行整合而形成的观念形态,集中体现主体的愿望、要求、理想、需要、利益等。任何一个社会都会出于自己的需要,提出自己的核心价值体系。在中国古代,先秦典籍《管子·牧民》就提出过“国之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倾可正也,危可安也,覆可起也,灭不可复错也。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后来,“礼义廉耻,国之四维”之说融入儒家礼教思想之中,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对当时社会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也体现了那个时代的精神追求。时代不同,社会性质不同,人们的道德要求也就不同。但相同之处在于,无论社会如何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如何变化,任何社会或国家都需要建立一套符合时展的道德价值体系。以此来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社会正常运转。现阶段我们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其基本内容就是的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在这样一套道德价值体系的指导下,全国人民齐心协力,各项事业蒸蒸日上,社会主义建设在稳定中不断发展,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2.优良道德规范促进人的发展

优良道德规范是在符合人的道德需要和反应普遍人性的要求下制定出来的,因此它能促进人的发展。这表现在,它能规范约束人的行为,它通过社会舆论和主体的内心信念等方式,去唤醒人们的良知、羞耻感、内疚感,从而使人们实践良好的行为;它能调节规整人的行为,优良道德规范能够通过评价等方式来指导和纠正人们的行为,从而协调人们之间的关系。它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榜样感化等手段,使人们形成内化的关于善恶的观念和情感,当个体遵从了这种道德规范,他就会产生愉悦的体验,从而给自己一个肯定的评价;反之,如果他违反了这种道德规范,那么他就会在心里产生负罪感或羞耻感,从而给自己一个否定的评价;它能对人的行为产生鼓舞和激励的作用,道德作为一种意识形态能帮助人们认识自我与人生,确立人生的目标和意义。它能激发人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使人们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它能促使人们自省和完善,通过对自身行为的反省,能使人们不断完善自我,克服自身的弱点,如贪婪、自私、懒惰、等,并帮助人们形成正直、善良、勇敢、高尚的品德。总之,通过优良道德规范的积极作用,最终会促使人向着更加完善、更加全面的方向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海明.伦理学原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篇(7)

企业道德规范即是针对企业这一特殊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伦理道德问题而制定实施的各种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的总称。企业道德规范是企业社会责任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道德规范建设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面对当前经济生活中存在的各种不良现象,甚至违法行为,要成为一个优秀的企业加强企业的道德规范建设是非常必要的。加强企业道德规范建设,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则是核心内容。本文论述了企业道德规范建设的几种主要保障机制,希望能为推进我国企业的道德规范建设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一、领导机制

领导机制在企业道德规范建设的保障机制中处于最首要的地位。从本质上说,领导机制就是企业道德规范建设的领导体系和领导方式。领导机制主要涉及领导机构和领导者这两大问题。首先,企业必须建立保障企业道德规范建设的领导机构。对企业道德规范的制定.实施,都必须由领导机构做出决策才会得到普遍认可和遵守。同时,领导机构对企业道德规范建设中遇到的各种矛盾还起着平衡和协调的作用。领导者的素质高低.作风好坏也对企业道德规范建设有着直接的影响。具备了优秀的领导机构和领导者,才会避免因领导者素质不高.作风不正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克服企业道德规范建设中领导不力和一手硬、一手软的局面,真正维护领导机构的权威。另外领导机制对企业道德规范建设的其他保障机制也起着保障作用。

二、经费保障机制

经费保障机制是企业道德规范建设的物质条件。企业道德规范建设经费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来筹集。首先,企业设立专项资金物资是最主要的经费来源。其次企业员工道德的惩罚制度的实行,即对不道德行为进行物质惩罚也积累了一定的资财,这部分经费为企业道德规范建设提供了有益补充。对于这些经费的管理必须建立规范的经费收支制度。在企业道德规范建设中,经费可以分为一为二分来使用。一部分用于企业道德规范建设的实施机构的自身建设及其工作人员的报酬,一部分作为企业道德规范建设的宣传教育经费,其余的作为对有突出的道德行为的员工的奖励基金。简言之只有经费得到了合理、有效地利用,企业道德规范建设才会真正落到实处。

三、宣传教育机制

宣传教育机制是企业道德制度化建设必不可少的保障机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占领市场一是要有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的社会责任感,二是要有良好的信誉,这些都建立在企业的道德规范建设上。宣传教育机制作为一种软约束机制在宣传教育过程中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尤其重要。目前宣传主要是借助报纸.杂志.电影.电视.网络等载体来实现的,但我们应该寻求更加广泛的方式来加强宣传。比如,可以用一些反面事例来告诫员工必须遵守企业道德规范否则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反过来,员工也会慑于道德舆论的压力从外在的强制变成内在的约束,进而达到道德自律,变被动道德为”主动道德”。教育则采用正面教育.树立榜样.形成舆论等方法,以生动活泼的多种形式进行。其中,在企业中应树立道德榜样、道德典型,注重发挥道德榜样的教育和示范带动作用,从而推动整个企业道德风尚的进步。

四、赏罚机制

篇(8)

企业道德规范即是针对企业这一特殊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伦理道德问题而制定实施的各种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的总称。企业道德规范是企业社会责任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道德规范建设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面对当前经济生活中存在的各种不良现象,甚至违法行为,要成为一个优秀的企业加强企业的道德规范建设是非常必要的。加强企业道德规范建设,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则是核心内容。本文论述了企业道德规范建设的几种主要保障机制,希望能为推进我国企业的道德规范建设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一、领导机制

领导机制在企业道德规范建设的保障机制中处于最首要的地位。从本质上说,领导机制就是企业道德规范建设的领导体系和领导方式。领导机制主要涉及领导机构和领导者这两大问题。首先,企业必须建立保障企业道德规范建设的领导机构。对企业道德规范的制定.实施,都必须由领导机构做出决策才会得到普遍认可和遵守。同时,领导机构对企业道德规范建设中遇到的各种矛盾还起着平衡和协调的作用。领导者的素质高低.作风好坏也对企业道德规范建设有着直接的影响。具备了优秀的领导机构和领导者,才会避免因领导者素质不高.作风不正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克服企业道德规范建设中领导不力和一手硬、一手软的局面,真正维护领导机构的权威。另外领导机制对企业道德规范建设的其他保障机制也起着保障作用。

二、经费保障机制

经费保障机制是企业道德规范建设的物质条件。企业道德规范建设经费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来筹集。首先,企业设立专项资金物资是最主要的经费来源。其次企业员工道德的惩罚制度的实行,即对不道德行为进行物质惩罚也积累了一定的资财,这部分经费为企业道德规范建设提供了有益补充。对于这些经费的管理必须建立规范的经费收支制度。在企业道德规范建设中,经费可以分为一为二分来使用。一部分用于企业道德规范建设的实施机构的自身建设及其工作人员的报酬,一部分作为企业道德规范建设的宣传教育经费,其余的作为对有突出的道德行为的员工的奖励基金。简言之只有经费得到了合理、有效地利用,企业道德规范建设才会真正落到实处。

三、宣传教育机制

宣传教育机制是企业道德制度化建设必不可少的保障机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占领市场一是要有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的社会责任感,二是要有良好的信誉,这些都建立在企业的道德规范建设上。宣传教育机制作为一种软约束机制在宣传教育过程中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尤其重要。目前宣传主要是借助报纸.杂志.电影.电视.网络等载体来实现的,但我们应该寻求更加广泛的方式来加强宣传。比如,可以用一些反面事例来告诫员工必须遵守企业道德规范否则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反过来,员工也会慑于道德舆论的压力从外在的强制变成内在的约束,进而达到道德自律,变被动道德为”主动道德”。教育则采用正面教育.树立榜样.形成舆论等方法,以生动活泼的多种形式进行。其中,在企业中应树立道德榜样、道德典型,注重发挥道德榜样的教育和示范带动作用,从而推动整个企业道德风尚的进步。

四、赏罚机制

篇(9)

一、网络道德规范的传播过程

(一)网络道德规范是维护网络秩序的需要。网络生活是社会生活的一个部分,依据确立道德的社会生活内容,可以把道德分为社会公德、婚姻家庭道德(伦理道德)、职业道德。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网络道德规范已成为一种必要的行动价值规范,它对于约束个人行为、净化网络环境是非常必要的。

网络道德规范是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和产物,也是规范互联网健康发展的必要保障。网络道德的存在和要求紧紧伴随着人们的网络生活。在这种趋势下,网络道德规范就成为一种广泛的需求,以发挥约束网络用户的行为,维持健康的人际关系。

(二)网络道德规范的两条传播途径。(1)社会途径。当下人们在网络生活中达成了一种共识,以维护公共利益和秩序,网络道德规范发挥着重要作用。网络文明公约是比较具体的行为规范,它要求青少年在使用互联网的过程中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使用礼貌用语,维护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这体现了网络道德传播的一条途径即社会途径。网络道德规范传播的社会途径的特点是通过制定道德规范准则以约束人们的行为。国家或社会通过制定恰当的网络道德规范要求社会成员遵守网络道德规范,约束自身行为。这体现的是国家或社会意识,代表着网络道德规范传播的外化途径或社会途径。这表现为网络道德规范的制定者不是单个的社会人,而是广泛的社会群体及其代表,其传播的途径是自上而下的,对社会大众具有广泛的约束作用和号召性。在社会途径上,网络道德规范可以采用互联网、新闻媒体等形式,它们的覆盖面比较广,有广泛的群众基础;通过先进事迹、道德楷模学习活动,能够发挥很好的舆论效果;在用语的选择上,注意文本话语范式的灵活性。这种垂直传播形式也是最常见的一种。(2)个体途径。网络道德传播的个体途径指的是道德规范的选择和学习过程,这是外在的价值规范内化为价值观及品格的过程。个体途径的传播是社会途径传播的道德观念能否被认同的关键。个体途径的学习主要是通过学校教育而进行。由于个人网络生活存在一定的私密性,学校道德教育能否起到约束个体行为的作用还要取决于个体的认同程度。在道德教育过程中,要灵活采用不同的方法从全方位培养学习者的道德素养。个体在网络生活中通过内化的道德思考和评价方法以调节自己的行为。网络自律同道德修养中的自我修养是一致的,这本质上是一种道德思维方式。

二、网络媒体背景下的网络道德规范的冲突问题

从传播学的角度来看,网络道德规范传播的社会途径与个体途径是两种不同的途径。外在的传播途径有垂直式传播的特点,而个体途径实质上是一种道德思维模式的培养。在网络生活中,借由社会途径传播的主流价值观是比较强势的。网络生活具有一定的私密性和虚拟性,这使得网络生活与真实的社会生活相区别。即便如此,个体的网络生活其实是借由网络而与他人发生联系。在缺乏必要引导的情况下,个体就可能面临不良内容的影响或作出违反网络道德的行为。

(一)主流网络道德规范的异化风险。个体对主流网络道德规范是否认同将导致主流网络道德规范的异化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个体的行为价值规范与主流网络道德规范相抵触或矛盾,个体表现出过激的行为,如网络上的匿名人身攻击行为或诋毁他人的言论。这种异化风险可能导致越轨行为的产生。

(二)个人的不自律行为。个体在缺乏自律的情况下接触不良信息,危及自身的道德修养。在网络生活中,一些个体并不会作出违反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行为而是被动或主动接受一些不良信息的影响。这种不自律的行为实质上是个体缺乏道德实践的意志和能力。在个体选择和学习网络道德规范的过程中,由于意志不够坚定或是缺乏必要的道德知识,就容易出现不自律行为风险。

三、应对策略

篇(10)

企业道德规范即是针对企业这一特殊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伦理道德问题而制定实施的各种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的总称。企业道德规范是企业社会责任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道德规范建设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面对当前经济生活中存在的各种不良现象,甚至违法行为,要成为一个优秀的企业加强企业的道德规范建设是非常必要的。加强企业道德规范建设,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则是核心内容。本文论述了企业道德规范建设的几种主要保障机制,希望能为推进我国企业的道德规范建设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一、领导机制

领导机制在企业道德规范建设的保障机制中处于最首要的地位。从本质上说,领导机制就是企业道德规范建设的领导体系和领导方式。领导机制主要涉及领导机构和领导者这两大问题。首先,企业必须建立保障企业道德规范建设的领导机构。对企业道德规范的制定.实施,都必须由领导机构做出决策才会得到普遍认可和遵守。同时,领导机构对企业道德规范建设中遇到的各种矛盾还起着平衡和协调的作用。领导者的素质高低.作风好坏也对企业道德规范建设有着直接的影响。具备了优秀的领导机构和领导者,才会避免因领导者素质不高.作风不正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克服企业道德规范建设中领导不力和一手硬、一手软的局面,真正维护领导机构的权威。另外领导机制对企业道德规范建设的其他保障机制也起着保障作用。

二、经费保障机制

经费保障机制是企业道德规范建设的物质条件。企业道德规范建设经费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来筹集。首先,企业设立专项资金物资是最主要的经费来源。其次企业员工道德的惩罚制度的实行,即对不道德行为进行物质惩罚也积累了一定的资财,这部分经费为企业道德规范建设提供了有益补充。对于这些经费的管理必须建立规范的经费收支制度。在企业道德规范建设中,经费可以分为一为二分来使用。一部分用于企业道德规范建设的实施机构的自身建设及其工作人员的报酬,一部分作为企业道德规范建设的宣传教育经费,其余的作为对有突出的道德行为的员工的奖励基金。简言之只有经费得到了合理、有效地利用,企业道德规范建设才会真正落到实处。

三、宣传教育机制

宣传教育机制是企业道德制度化建设必不可少的保障机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占领市场一是要有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的社会责任感,二是要有良好的信誉,这些都建立在企业的道德规范建设上。宣传教育机制作为一种软约束机制在宣传教育过程中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尤其重要。目前宣传主要是借助报纸.杂志.电影.电视.网络等载体来实现的,但我们应该寻求更加广泛的方式来加强宣传。比如,可以用一些反面事例来告诫员工必须遵守企业道德规范否则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反过来,员工也会慑于道德舆论的压力从外在的强制变成内在的约束,进而达到道德自律,变被动道德为”主动道德”。教育则采用正面教育.树立榜样.形成舆论等方法,以生动活泼的多种形式进行。其中,在企业中应树立道德榜样、道德典型,注重发挥道德榜样的教育和示范带动作用,从而推动整个企业道德风尚的进步。

四、赏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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