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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少子化的原因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由于当今日本的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年轻人的失业率很高,而物价上涨速度快,经济的房展却不如人意,导致年轻人的就业压力十分大,工作十分艰辛。年轻热在适婚年龄却一直在忙于自己的工作与事业,无暇估计自己的婚姻问题,所以导致了日本年轻一代晚婚的现象极为普遍,年轻人结婚的年龄越来越大,许多年轻男女都不希望自己在20-30岁的适婚年龄段结婚,而是选择一拖再拖,大多数日本年轻人拖到30岁出头才想起自己结婚的事情,晚婚逐渐成为了日本年轻男女的共识,反倒成为了在日本年轻人中的主流意识观。由于日本当代经济不景气,就业的压力大,年轻人也随时面临着失业的风险,所以出现了许多年轻人不但晚婚,并且在婚后也不打算生子,有些人担心生子后会影响自己今后的事业前程,而有的人则担心生下小孩后会大大增加自己的经济负担,自己承受不起新生儿大量的生活与教育的开销。有少数极端者甚至会走上不婚的道路,因为有的人决心将自己的一身放在自己的事业工作上,也有部分人怕结婚后大乱自己平日的生活。总之,不同于日本老一代的人,日本当今的年轻人受社会思想的开放,他们的个人想法也越发丰富而自由,不再是想他们的前辈那样注重一些传统的约定成俗的事,而是不断地追求自我的幸福与个性发展。
很多年轻人即使结婚了,也非常不愿意生育下一代,因为生育下一代的花费成本极其高,孩子的各种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使得刚刚踏上社会的年轻人完全不能承受这样重的经济压力。其次,不同于以往日本“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分工模式,现在日本家庭很少会有全职家庭主妇,大多数妇女都会从事社会上的工作,这不仅是由于经济不景气带来的无奈选择,也是年轻一代的日本女性追求自我幸福与自我理想追求的一个进步。然而,打破了日本原有“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分工模式后,也出现了显而易见的种种弊端,丈夫与妻子全部在企业公司就职,那么如果他们选择生育下一代,那么他们的孩子就没有人来抚养带领了,刚出生的婴儿一定要有人照料看管的,而现在的日本家庭也与从前的有很大的不同,年轻人一旦结婚成家后,就会选择与他们的父母分开居住,他们会与自己的配偶独自居住,所以他们的下一代又无法一直让他们的父母来抚养。虽然社会上有保育园的专门机构,可以帮助在外面工作的父母照顾小孩,但是保育园对孩子的照顾完全得不到日本民众的认可与满意,由于是让他人照料自己家的孩子,为人父母的也必定会很担心。近年来,日本的媒体不断曝光有许多保育园对儿童进行惨无人道的虐待,所以保育园的名声在日本一直不太好,家长们对保育园的可信度非常低,大多数家长都不会放心将自己的孩子托给保育园来照顾。不仅是保育园不断地有虐待儿童的事件发生,甚至还有亲生父母虐待儿童的事情常常被媒体曝光。儿童在小时候非常顽皮,常常使家长不放心,惹家长烦心,而他们的家长又要忙于工作,他们在工作中可能已经累得精疲力竭了,当他们遇到自己闹心的孩子时自然是十分气愤,于是便将自己面临的生活与工作的压力全部撒在自己孩子的身上,对儿童进行了暴力虐待等不良行为。
受着日本传统家庭观念的影响,日本的丈夫很少会从事对子女的教育,他们会将对后代的教育责任全部推给他们的妻子。然而,与从前传统的日本女性形象截然不同,当代的年轻日本女性拥有高学历的人越来越多,她们受的教育越广阔,事业与想法就越自由越开放,她们不再愿意像她们的前辈那样听从丈夫的一切安排,安于当一名贤妻良母,她们更加愿意从事社会的工作,在工作中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与目标。然而,如果她们一旦选择了生儿育女,那么她们就一定得尽到一位母亲的责任,对她们的子女进行抚养与教育,这样一来她们就不得不辞去现有的工作,做一位全职太太来照料她的孩子与丈夫。但是,当她们的孩子渐渐长大,可以完成基本的生活自我料理时,她们的再就业就成了一个难题,一方面是由于她们的年龄变大,很多企业公司宁愿要那些年轻的应届毕业学生或者是一直在工作中,对工作有丰富经验的人,而不愿接受这些中年妇女的就职申请。其次,她们即使能够再次成功地踏上工作岗位,她们也很难适应原有的工作环境,也很难受到领导的重视与提拔,工资也不会有她们从前的工资高。如今日本一些年轻的知识女性她们有着丰厚的薪水报酬与美好的事业前途,她们不愿意因为生儿育女而耽误了自己美好的人生前景,不希望因为要抚养下一代而断绝了自己的人生理想与希望,所以这些女性就会毅然选择婚后不育,为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而意志坚定。
少子化现象对日本造成的不良影响
多年来,日本的少子化现象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照此趋势发展下去,到2010年日本人口总数将开始转为负增长,2100年将降到47712千人,即仅相当于1960年人口总数的一半略多一点。如此,日本将不得不继续遭受(包括因劳动人口缩减而引发的社会保障负担沉重、国际竞争力下降等)各种问题的困扰。
一、日本少子化的现状
20世纪70年代,日本开始面临日趋严重的人口出生率下降问题。从出生率来看,日本在二战后的20世纪40年代后半期出现首次高峰期,育龄妇女(15-49岁)的总和生育率(一位育龄妇女一生所生育的孩子数量)在4.0以上。20世纪60-70年代前半期的经济高度成长期,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开始下降并维持在2.13上下的状态。
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认定,标准的人口置换水准生育率为2.1。即一个国家的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应该维持在2.1以上的人口置换水准生育率才能维持人口的自然替代。如果一个国家的总和生育率长期低于人口置换水准生育率,则被称为少子化。
1975年日本的总和生育率为1.91首次低于2.0,此后一路下滑,1990年降到1.57,日本称其为“1.57危机”。少子化问题虽然引起了日本政府和国民的普遍关注,可是,日本人口出生率下降的步伐并没有因此而停止。1995年日本的总和生育率为1.43,1997年又降到1.39。此时,日本的老年人口为19758千人(占总人口15.7%),首次高于少儿人口,开始进入“少子化”社会。显然,自1974年以来的30多年间,日本人口的总和生育率一直低于人口置换水准的生育率。
进入21世纪,日本的生育率继续持续下降2000年为1.36,2005年为1.26,5年间生育率下降0.10,再创历史最低水平。近两年,虽有所回升,但也不容乐观。
二、日本少子化的根源
(一)未婚和晚婚比率的上升
少子化产生的直接原因是“未婚”和“晚婚晚育”比率的上升。1975年有9成的30岁以上的男女已经结婚,30-34岁未婚男性为14.3%,女性为7.7%。根据2005年的国势调查,日本年青人未婚率持续上升,30-34岁未婚男性为47.1%,女性为32.0%,分别比5年前的国势调查时上升4.8%和6%。而终生未婚率和30年相比是,男性从2.1%(1975年)上升到15.1%(2005年),女性从4.3%(1975年)上升到6.8%(2005年)。前后鲜明的对比可以看出日本未婚化的日趋严重。
1975年日本男性平均初婚年龄是27.0岁,女性是24.7岁。2007年日本人的平均初婚年龄男性为30.1岁,女性为28.3岁(男女均比上年上升0.1岁),结婚年龄越来越高说明晚婚化的趋势更加明显。在约30年的时间里,男性上升了3.1岁,女性上升了3.6岁。
初婚年龄的推迟形成晚婚化,晚婚化导致妇女生育年龄的推迟。从女性平均生育年龄来看,2007年生产第一胎年龄为29.4岁,和30年前的1975年相比分别晚3.7岁。生育年龄的提高势必制约生育和生育人数,由此说明晚婚和晚育也是造成少子化的原因。
(二)工作与育儿难以两全
关于女性工作与育儿的状况,据日本劳动研究机构2003年的“关于育儿、护理和工作并立的调查”,有30%的女性因为工作和育儿兼顾的环境不完备为由而辞职。在回答“生育前后而辞去工作的理由”时“为了专心做家务和育儿而主动辞职”的占52.0%,因“工作和育儿难以兼顾”为24.2%,因“被解雇和劝告退职”的为5.6%。
而在“工作和育儿难以兼顾的具体理由”中“无法取得育儿休假”的占36.0%,“小孩生病等不得不经常休假”的占32.8%,“幼儿园等的开园时间和工作时间不合”的有32.8%,“无法将孩子送幼儿园等”的有28.8%。这些充分反映日本女性生儿育女和工作难以两全的现状,使得很多日本女性不得不选择晚婚甚至独身,少生或者不生孩子,以此换取自身社会价值的体现。
特别是在社会育儿支援体系尚不完备、育儿的机会费用上升等情况下,生儿育女与工作的双重压力不仅成为阻碍女性自立、影响其个人发展的重要因素,也不可避免地影响到育儿家庭的经济收入,导致人们对结婚、生育采取消极态度,出现了女性就业率增加而少子化程度加剧的恶性循环。
(三)男女社会角色分配不均
夫妇在工作和育儿上的时间分配不均也是造成生育率下降的原因之一。在日本,不仅“男主外、女主内”的固有观念和传统性别角色分工依然存在,而且长期以来都有一种“职场比家庭优先”的社会氛围。根据总务省2007年的“劳动力调查”,不同年龄段的男女一周平均工作时间的比例中,30-39岁男性的工作时间最长约50小时,其中,20%的男性每周工作60小时以上,可以看出处于育儿期的男性长时间工作的状态。工作优先观念和过长的劳动时间加上休假困难阻碍了男性在家务和育儿上的时间分配。如果男性无法很好地担负起身为父亲的育儿职责,不仅会影响家庭育儿快乐体验的获得,而且也因无法将育儿的喜悦传递给子女,对将来子女的生育态度产生影响。
在日本家务劳动和照料孩子依然是由主妇承担,这样,身兼家庭主妇和职业妇女两种角色的妻子劳动负担必然过重,于是,许多职业妇女结婚后,推迟生育或控制生育子女人数。而且,对于既要抚养子女又要继续工作的 职业妇女来说,家庭义务和工作责任所带来的双重压力是非常沉重的。
三、日本的少子化对策
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日本呈现出少子化倾向。日本政府和国民开始关注少子化的社会问题是始于1990年的“1.57危机”。自此,面对日益减少的生育率和人口数量,日本政府开始探讨和制定一系列的对应政策和措施,统称为“少子化对策”。
(一)天使计划和新天使计划
为了使工作与育儿两全,创造生儿育女的轻松环境,日本政府于1994年12月制定《关于今后为支援育儿政策的基本方向》[简称“天使计划”(Angel Plan)]。该计划是日本政府作为少子化对策提出的最初的综合性政策。1999年12月,在少子化对策推动相关阁僚会议上,制定“少子化对策推进基本方针”。同年同月,根据这个方针的具体实施计划,日本又共同制定了《关于重点性推动少子化对策具体实施计划》[简称“新天使计划”(New Angel Plan),执行年度是2000-2004年]。其内容是“天使计划”的继续和延伸,制定了除保育服务外,增加了雇用、母子保健、咨询、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二)培育下一代支援对策推进法
《新天使计划》实施两年后,鉴于有关部门对未来人口的预测,2002年9月厚生劳动省提出《少子化对策+1》,改变原本从支援工作与育儿两立的观点,特别是以保育相关为中心的措施,从培育儿童的家庭为出发点,致力于建立由全体社会共同承担的综合性措施。之后,为了确保未来10年中地方自治体以及企业建立集中性、计划性的措施,日本政府又于2003年7月,制定《培育下一代支援对策推进法》,于2005年开始实施。
(三)少子化社会对策基本法和少子化社会对策大纲
出于对未来的忧虑,日本政府开始以法律为依据大力推进育儿支援政策。2003年7月由国会决议制定了《少子化社会对策基本法》,同年9月实施。根据这个法律,作为特别机构的内阁府成立了由内阁总理大臣担任会长、全体阁员为委员的少子化社会对策议会。2004年6月,又制定了少子化对策方针的《少子化社会对策大纲》。该大纲提出了改变少子化进程的3个视点和4个重点课题以及28条重点实施对策。
(四)儿童和育儿支援计划
日本政府深刻认识到,快速的少子化现象将对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产生负面影响,故而建构儿童能健康成长并让人民享受生儿育女喜悦的社会为当务之急。因此,为了强化少子化对策大纲的实施,2004年12月又在少子化社会对策会议上制定了《儿童和育儿支援计划》。该计划沿着《少子化社会对策大纲》提出的4个重点课题,制定了2005年到2009年的5年间具体的实施内容和目标,约有130个实施项目。体现日本政府在少子化社会对策上的理念正由构筑“培育健康的孩子的社会”向“能够因生儿育女而感到快乐的社会”转换,藉此提高日本国民的生育意愿。日本的少子化对策由此得到进一步加强。
(五)新少子化对策
日本自1899(明治32)年开始统计人口动态以来,于2005年第一次出现总人口减少,而且出生人数和总和生育率都是史上最低记录。面对无法预料的少子化进程,为了全面扩充、强化少子化对策,2006年6月在少子化社会对策会议上政府和执政党的一致同意制定了《新少子化对策》,提出了应重视进行全社会的意识改革以及站在孩子和家庭的立场上制定对策。至此,日本的少子化对策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2006年以来,日本的生育率稍有回升,说明日本政府所实施的“少子化对策”略显成效。
(六)《支援孩子和家庭的日本》重点战略
面对日益深化的少子老龄化倾向,2007年2月,在少子化社会对策会议上制定了《支援儿童和家庭的日本》重点战略。开始关注国民关于结婚和生儿育女的理想与现实背离,提出为了改造工作与结婚生子二者择一的社会结构,必须将“通过工作方式的改革实现工作与生活的调和”和构成其社会基础的“培育下一代支援框架”的政策同时并行措施。为了实现工作与生活的调和,2007年7月成立了由内阁官房长官为议长、由相关阁僚、经济界、劳动界、地方代表等构成的推进工作与生活官民高层议会,12月制定了《工作与生活调和》和《为了推进工作与生活调和的行动指针》。至此,日本的少子化对策从一贯以女性为中心的“支援工作与育儿兼顾”为主轴转向如车之两轮同时平行实施的“推进工作与生活调和”和“全面支援培育下一代”。十多年来,日本确实出台了一系列的少子化对策,但其实施后所取得的效果却甚微,原因在于其一系列的对策并未针对问题的实质,仅能“治标”,不能“治本”。
四、解决当代日本少子化问题探究
1990年以来,日本为解决人口减少、少子化现象等社会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对策,但实际效果并不佳。日本少子化问题的解决寄望于日本社会体制和相关法规方面的改革,当务之急必须解决“劳动方式的改革和工作与育儿两全”和“加强育儿方面的社会支援与合作”两大主要课题。
政府制定的政策应该直面少子化问题的严重性。应该正视国民理想与现实的背离,对现行体制进行彻底的改革,为国民营造有信心、有勇气培育下一代的社会环境。
企业可提供具有灵活性和公正性的机制以便双亲在工作和抚育子女上的时间分配,消除父亲直接抚育孩子的障碍。通过增加雇佣人数缩短劳动时间,创造弹性化的工作环境,建立确实可行的家长育儿休假制度、再就业制度等弹性化的雇佣制度,让女性安心生儿育女,让男性也有时间、有精力、有意愿参与养育子女。
中图分类号:C924.3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9-0089-03
一、日本少子化社会和女性的婚育意识
少子化是指生育率下降,造成幼年人口逐年减少的现象。日本厚生劳动省的《将来人口推计报告》称,1995年后出生的人,估计20%将一生不婚不嫁。这个结果将导致日本人口呈直线下降的趋势,预示20年后的日本境遇不容乐观,其主要决定于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的婚育意识的变化.。
(一)日本少子化社会现状
日本政府在2004年版的《少子化社会白皮书》中,将少子化社会①定义为“总和生育率②远远低于人口更替水平,③少年儿童人口总数比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还少的社会”。
根据厚生劳动省统计情报部《人口动态统计》显示,2006年的1973年至2006年期间日本出生人口及总和生育率的变动情况,1973年日本出生人口数约为209万,1983年减少到约151万人,到2006年下降到约109万人,在30年的时间里减少了近一半。日本要维持同一人口规模的“人口置换水平”的总和出生率为2.07(以2003年为基准),但是2003年日本的总和出生率只有1.29。生育子女数量持续减少意味着日本在过去30年多年来一直处于少子化状态,这个状况目前还没有得到较大的缓解,少子化问题依然很严重。
根据日本省局(国告)的1947~2004 年日本人口年龄结构变动情况显示,少年儿童人口(未满十五岁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35.3%,到2004年仅占总人口的13.89%,而老年人口(65岁及以上人口)到1947年的4.8%涨到2004年的19.48%,15-64岁的劳动年龄人口的比重,从1947年的59.9%,持续上升到1990年的69.5%之后开始转为下降,2004年减少到66.63%,不到60年的时间,出生率下降近三分之一,老年化比重上升四倍,生产年龄人口也在不断减少。④
由此可见,少子化导致老龄化、劳动力不足、社会保障崩溃等一系列问题,提高人口出生率是当前日本面临的重大课题之一。
(二)女性婚育意识变化下晚婚、晚育、不育的现状
女性婚育意识是指女性15岁至64岁有生育能力人群,对结婚、妊娠、养育子女的意欲。日本人口出生率的下降与日本女性的婚育意识有很大关系。下面我们分析日本女性晚婚、晚育、不婚、不育的发展趋势。
根据2005年总务省(国势调查)数据显示,25岁至39岁的男女未婚率在不断上升,未婚女性25岁至29岁占59.0%、30岁至34岁占32.0%、35岁至39岁占18.4%,与2000年相比分别增长5.0点、5.4点、4.6点,未婚率急剧上升,导致平均初婚年龄延迟并进入晚婚化。根据厚生劳动省(人口动态统计)显示,日本人的平均初婚年龄为1975年女性24.7岁,到2005年女性27.6岁,约30年的时间女性平均初婚年龄增长2.9岁。根据厚生劳动省2009年(人口动态统计)显示,第一个孩子出生时,作为母亲平均生育第一胎的年龄是29.7岁,而在日本98%的孩子都是由已婚的夫妇生育的。由此可见出生率的下降与晚婚、晚育和不婚有着必然的联系。为什么会导致晚婚化和不婚的不断发展?其主要原因是由于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女性的婚育意识发生了改变。
二、影响女性婚育意识的要素
(一)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
近代时期,日本女性以“贤妻良母”、“男主外、女主内”这样的性别分工观念生活,自二战后,世界各国开展不同程度的民主化活动,日本女性地位向上问题逐渐被政府重视并制定一系列的政策,在政治上1945年12月女性的参政权被承认并于1946年4月实行。在经济方面,1947年4月7日政府公布了劳动基本法,但是男女均等待遇缺乏平等性,于1960年代后期,为了迎接日本高度经济成长期劳动力不足问题,政府鼓励女性走出家门,步入社会工作,并制定了“男女雇用会均等法”。在社会上,1945年开始国家制定宪法,男女共同参与家务劳动、男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等。从以上可以看出,日本女性的社会地位提高了,在增强女性的自立意识的同时使婚育意识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因为女性在经济上的独立,使生活质量和要求自由的欲望也在增加,再加上在高校受到先进文化的洗礼,结婚对于经济上能独立的女性来说已经不再是必须或者迫不及待的事情,从而出现晚婚、晚育、不婚现象。
(二)结婚、妊娠、生产对女性生育意识的影响
日本未婚女性的未婚率逐年上升,原因是多方面的,日本女性参与就业经济上达到独立、受高等教育年限延长和自立意识的加强,日本未婚女性考虑更多的还是实际生活中结婚、妊娠、育儿等给自身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上带来的不利因素。
1.从独身女性的观点看结婚生活给自己带来的不利因素
(1)失去自由的生活方式和肩负家庭责任感。首先结婚后,两个人共同生活,为了夫妻之间更好的相处,为了养成共同习惯而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第二,可能会失去自我实现价值的机会,为了家庭,自己的任何决定和选择都要受到来自于家庭和社会的约束。比如在育儿和就业很难两立时,多数女性放弃自己的理想,选择了家庭。
(2)为了维持家庭生活带来的经济负担感。结婚后,孩子的出生费、教育费及家庭日常开销,仅靠丈夫一人的收入,维系一家的生活很艰辛,女性作为家庭的一员,也要承担一部分的费用。
(3)家务工作的负担感。日本男性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日本男人很少做家务工作,大部分繁重的家务都有女性承担。现在日本处于少子老年化社会,居家养老的父母很多,没有孩子的情况下,一对夫妻要照顾四个老人,除了承担家务工作还要照顾老人和孩子,负担很重,难以承受。
(4)随着离婚率升高,对结婚产生不信任感。
由于以上原因,在经济能够独立的情况下,独身女性对结婚、生育的积极性不高,导致晚婚、晚育、不婚、不育等现象的出现。
2.妊娠对女性产生的负面因素
(1)妊娠之前对妊娠的焦虑。
在少子化的今天,妊娠对多数女性来说,了解的知识少,而且现在报刊或媒体多报导妊娠期的负面教材,即使正面介绍也是敷衍了事,使女性容易产生恐惧感。
(2)伴随着妊娠女性身体、时间、金钱、心里的考虑
身体方面的忧虑:女性的妊娠期会很辛苦,大多数女性在妊娠3、4个月的时候,都会有妊娠反应,呕吐、食欲不振等症状,当然也根据个人体质有关,对妊娠期间的强烈反应很苦恼。再就是对身体上的不便,过了妊娠反应期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身体变形、体重增加、全身浮肿、耳鸣、失眠、胃胀等症状。如是就职女性,上下班通勤很辛苦,恐惧每天要乘坐拥挤的电车而辞职的也不少。在想生育第二胎时,想到一边照顾第一个孩子还要继续承受几个月妊娠的压力,很多女性选择放弃。
时间方面的忧虑:现在大多数女性在确认自己怀孕后,每隔两到三周去医院检查,而且每次都要等上2-3个小时,如是第二或第三台的孕妇,不得已还得带上之前的孩子等待检查。妊娠期间如出现紧张流产的危险性、相当严重的妊娠反应、妊娠中毒症等必须住院治疗,也有一直到生产在医院度过几个月的孕妇,不但给工作,给家庭也带来很大影响。特别是之前的孩子由谁照顾等的忧虑。
关于经济支出的忧虑:由于妊娠没有被纳入健康保险政策之内,在医院的巨额费用由自己承担,除此之外,孕妇的服装费用、孕期大人的营养费、孩子的必需品、育儿器具等费用,对于女性很难继续工作的新婚夫妇来说,经济薄弱,很难承担巨额的费用。
心理压力:大多数女性第一次妊娠都会感到强烈的不安心理。孩子出生后是否健康、能否流产、能否忍耐生产之痛、就业与育子能否两立、能否教育出优秀的孩子等等方面的担忧。
在医院检查感觉受到打击的的女性也很多,很多日本医院在实行内诊时,女性的上半身用单子盖着,下半身在外,这样的内诊台,女性对此表示非常不满,声称让我摆出那种受侮辱的状态,宁可死了也不想去妇产科诊治。
3.生产对女性产生的负面影
(1)生产之前对生产的忧虑
临近生产期,孕妇格外感觉到不安。什么时候、在什么样的状况下会产生临产前的阵痛?一个人的时候感觉到阵痛真么办?大的孩子由谁来照看?产褥期来帮忙的人会照顾大人和孩子吗?准备生产时的东西是否已经准备就绪?
(2)伴随着生产女性身体、时间、金钱、心理的考虑
身体方面的忧虑:关于生产对女性身体带来的最大不利是疼痛。生产前的阵痛时间因个人而因,长达数十个小时的也很多。在日本很多医院都实行预定生产日期,如果到了预定生产期,还没有镇痛时,给孕妇注射催生剂,这时候阵痛要比自然阵痛疼很多。另外,有时还会出现剖腹产、大出血、感染等问题,认为对身体更不利。还有要忍受生产前的灌肠,剃,在会阴处侧切等痛苦,如果产褥期调养不好,还会带来终身难愈的疾病。
时间方面的忧虑:现在孕妇生产基本都在医院,一般在一周左右,如果是剖腹产的话,时间会长一些,产妇出院后,大概在家休养两周左右,剖腹产大概需要数周,在此期间,产妇很难回到正常的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
经济方面的顾虑:生产是健康保险使用之外,入院费用由自己承担,入院时和为新生儿的费用增加时期,感觉经济负担很重的也很多。
心理压力:很多女性讲述生产时的心理压力是不安和孤独。在医院每天都有新生儿出生,对医生而言,就像面对没有感情的机器,根本就顾及不到孕妇的不安情绪。围产期(婴儿出生前后的时期),是孕妇危险多发期,有时会有死产、早产的情况,对孕妇产生不安的心理压力。另外,医院在产妇的病房安排方面很不合理,死产和顺产的产妇安排在一个房间,没有考虑到,死产的产妇的心理感受,不再计划生育。有些孕妇对妊娠和生产产生极度的恐慌和心里不安,这种现象被称为心外伤压力症群体,普遍认为生产不是病,不需要特别的照顾。作为医院,作为医生,只考虑产妇的母子安全问题,对产妇在身体和心理上都得到关照,不是女性妊娠、生产的应有状态吗?
(三)已婚女性就业家庭两立困境
在少子化和老龄化加快的社会背景下,就业形势不灵活、保育措施不完善、养老政策不完善等问题,使女性陷入家庭和工作很难兼顾的困境。
1.就业方面
据2003年就职女性因妊娠、生产辞职的调查报告显示,52%的人为了专心照顾孩子和做家务主动辞职;因工作育儿很难兼顾占24.2%;5.6%是被解雇和劝退的。2008年大概30%的人因就业和育儿两立困难主动辞去工作,这个数据在五年时间没有太大变化。由于没有完善的两立环境,这些职业女性不得不推出职场,等孩子进保育所或者幼儿园时,作为母亲的女性想重返职场,却很难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面对育儿和工作的双重困难,不仅影响到家庭收入、个人价值的实现,对结婚、生育产生消极的态度。
2.家庭方面
由于日本根深蒂固的“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的影响,已婚男性把工作放在第一位的占50%,也就是说大部分的家务都由女性承担,除了做家务,还要照顾孩子。要支付孩子高额的教育费用,不仅加重了女性的家庭负担还加重了经济负担,诸多压力使女性对多生育子女的想法很消极。
三、政府支援女性婚育政策、效果及不足
日本政府为了支持女性就业,减轻育儿负担,在1990年以后推出了一系列育儿休假政策。为了提高保育服务和完善雇佣环境,于1999年12月提出了“新天使计划”、在育儿和教育费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实施办法,并对日本职场中存在的性别歧视的陈旧观念给予纠正。从 2005年4月开始实施现行的“儿童?育儿援助计划”。与以前的少子化对策相比,在增加儿童幼儿园数量、延长保育时间等完善保育服务的基础上将现行计划的重新评估和年轻人的自立等也加入到政策里。2006年6月日本政府发表了《新少子化对策》,对唤起国民对儿童和家族观念的重视,提出更具体的对策。为了确保女性再就业日本政府设立了妈妈职业介绍所,为希望一边育儿一边工作的女性提供就业援助。并提出了“再挑战支援政策”,女性的再就业问题逐渐受到重视。2007年12月在以“援助子女和家庭”为主题,讨论协调育儿、就业、家庭之间的关系,制定切实满足民众需求的养育子女的援助计划。打破就业和育儿难以兼顾的现状。
通过以上日本政府针对少子化制定的政策可以看出,日本政府为了应对少子化,提高生育率和增加劳动力,不断改进政策和使用有效地措施,在缓解女性家庭、育儿与工作之间困难的问题上取得很大的成果,但是在女性生育到生产过程遇到的心理和身体上的考虑欠缺。
四、总结
女性婚育意识是少子化的又一主要原因,本文通过对影响女性婚育意识改变的因素进行分析,认为目前日本政府针对少子化实行的政策较完善,但是女性在怀孕到生产期间,对身体和对心理的影响没有得到重视,建议为了更好地应对少子化社会,应全面考虑,给女性创造一个宽松愉快的生育环境。
注 释:
①厚生省.“人口”.2006.
②总和生育率是人口统计学中的指标,是指一定时期内各年龄组妇女生育率的总和总和生育率可以反映人口整体生育率水平的高低。尹豪.人口学导论[M].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06.94.
③人口更替水平是为了长期维持一个稳定的人口规模所需要的总和生育率。尹豪.人口学导论[M].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06.99.
④省局.国告.200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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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房价波动 VAR模型 少子老龄化 家庭规模微型化
一、引言
目前,中国已处于“少子老龄化”加速发展阶段。“少子老龄化”,即少子化与老龄化的统称。截至2013年末,中国0―14岁人口约占总人口的17%,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为9.7%。伴随着少子老龄化现象,我国平均家庭户规模日益微型化,而这三者的发展态势竟与我国房价的波动呈现高关联度。据世界官方统计经验,我国并不具备少子化的社会基础。因此,在少子化与老龄化并存的社会背景下,以发展中国家的我国房价与人口子结构变化之间的关系作为研究课题,极具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然而国内外关于人口“少子老龄化”与房价关系的研究甚少,大多仅从老龄化单一角度考察与房价关系。大体来说,国外研究综述可概括为老龄化“悲观论”和“乐观论”。“悲观论”认为老龄化可能会造成房价下跌,导致房市奔溃。代表者有Modiglianni和Bergantino。而“乐观论”认为经济体制自身的调节可以熨平老龄化对房价的冲击。代表者有BrooksWalker和Lefort。
由于我国少子老龄化等人口结构的转变现象出现较晚等原因,国内学者对其研究起步迟。费方域等基于代际交叠局部均衡模型,论证房地产投资到期收益率与人口增长率无关。邹瑾深入剖析了人口老龄化对房价的影响,但未考虑少子化对房价的影响。陈国进等分析了中国人口抚养比与房价的关联性,但其研究未基于我国人口少子老龄化的现状、所构建模型未设置控制变量,稍显欠缺。
因此,本文基于VAR动态模型,采用Grange因果检验、面板协整检验等实证方法深入探究少子化、老龄化及家庭结构微型化对房价的动态影响,从而深化少子老龄化背景下对我国房价变动趋势的认识。
二、模型构建
考虑到本文所选人口结构变量之间可能存在动态联系等不利因子。笔者特选取向量自回归(VAR)模型。令模型不含外生变量,构建非限制性向量自回归模型如下:
yt=A1yt-1+…+Awyt-w+?着t,t=1,2,…,T
式中yt是n维列向量,T是样本数,w是滞后阶数,At为n×n维待估系数矩阵,?着t是白噪声向量。综合分析全国住宅销售均价及人口结构变化规律及动态联系,令yt=(LnPt,LnCDRt,LnODRt,LnHJt,LnYt,LnCNt)。其中P为全国商品房销售均价,CDR为少儿抚养比,ODR为老年抚养比,HJ为平均家庭户规模,Y为人均可支配收入,CN为非农业人口比。且人均可支配收入和非农业人口变量为控制变量。
三、实证检验
为消除异方差,对数化各组数据,分别记为LnP,LnCDR,LnODR,LnHJ,LnCN,LnY。
1、面板单位根检验与协整检验
通常经济时间序列为非平稳,须对变量时间序列做平稳性检验。LLC检验和IPS检验结果显示:一阶差分后少儿抚养比等六个序列均平稳。而本文重点关注我国少子老龄化背景下人口年龄结构分布与家庭结构微型化对房价的影响,故以下将对其着重进行分析。
因LnP,LnCDR,LnODR,LnHJ序列是同阶单整序列,故采用基于回归系数的Johansen协整检验(表1)。结果表明:LnP、LnCDR、LnODR、LnHJ序列存在显著的协整关系,即少儿抚养比、老年抚养比和平均家庭户规模对房价具有长期稳定的影响。
2、Granger因果检验
根据信息化最小原则,计算最佳滞后阶数为1。以下采用Granger因果检验分析商品房均价与人口子结构之间的因果关系。如下表2。
由检验结果可知,少儿抚养比(LnCDR)与老年抚养比(LnODR)相互引导;少儿抚养比、老年抚养比单方面引导平均家庭户规模(LnHJ),且人口结构变量对房价的具有单向影响。
3、VAR模型估计
通过对VAR模型进行稳定性检验,发现VAR模型系统稳定。然后对其残差进行检验,结果显示其服从正态分布、无异方差性、无自相关性。
4、脉冲响应分析
因格兰杰检验无法显示三变量对于房价的动态影响及相关程度。以下将引入脉冲响应方程进行动态分析。如图1。
在给少儿抚养比(LnCDR)施加一个标准差大小的正向冲击后,对房价产生了负效应,且长期来看这种效应具有较好的持续性。当给老年抚养比(LnODR)一个正的冲击后,房价呈上升趋势,虽于第3期有所下降但之后迅速反弹并达到最高点,之后长期趋于稳定;从第4期到第8期,正效应最大。说明老年抚养比的上升有助于提升房价。平均家庭户规模(LnHJ)给予房价冲击后,房价迅速下降,在第2期达到最低点,且从长期来看房价呈现下降态势,说明房价与平均家庭户规模存在反向变动关系。对此,可分别从以下三点进行解释:第一,曾经的“婴儿潮”转变为“婴儿荒”。第二,“三重动机”施压。首先,老年人改善自身住房的需求随社会进步不断强化;其次,福利分房制度和计划生育的实行强化了老年人帮助下一代购房的动机;最后,老年人群投资渠道匮乏,而房产投资热吸引了大量资本。第三,家庭规模微型化下持续增加的住房需求,推动房价上涨。
由脉冲响应图进一步分析,可得出少儿抚养比等三变量对房价的影响伴随期数的推进而逐渐减弱。笔者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如下:首先,国家生育政策不断调整与完善。如2013年末国务院出台“单独两孩”政策,将通过减少家庭购房需求给予房价下行压力。其次,伴随老龄化程度的深化,由于高额的医疗保健费、老年人投资问题得到解决等因素,老龄化对房价的推动将减弱。
5、方差分解
为进一步完善VAR模型分析,以下将运用方差分解方法,探讨人口结构各变量的冲击对房价变动的贡献程度。如表3。
由表3可知,人口结构变量对于房价的影响均滞后一期,而来自房价自身的影响当期就能实现,但前四期内房价自身贡献率从100%迅速降至53.54%,之后有小幅上涨;少儿抚养比对房价冲击的贡献度不断增加,长期来看,一直在8.5%以上徘徊;老年抚养比对房价的冲击较之少儿抚养比大,且于第3期达到最高值18.92%;平均家庭户规模在三者中对房价的冲击最大,在第三期达到19.58%,从长期来看稳定在17.50%左右。故可综合得出,短期内影响我国房价波动主要源自房价自身,但影响力度渐弱;其他三项人口结构变量对房价均具有长期影响,其中老龄化和家庭结构微型化影响较大。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第一,Johansen协整和Grange因果检验表明:少儿抚养比、老年抚养比和平均家
庭户规模是房价的格兰杰因,且对房价具有长期稳定的影响。同时,少儿抚养比和老年抚养比也是家庭户规模的格兰杰因。一方面,少儿数量减少、老年人追求高质量的晚年生活是导致家庭结构微型化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少儿抚养比、老年抚养比和家庭结构微型化通过对住房需求的改变进而直接影响房价。
第二,借助VAR模型估计和脉冲响应函数,动态地分析少儿抚养比等三个人口子结构变量对房价的动态影响。综合以上结果可得:一方面,受到福利分房制度、计划生育政策、金融发展程度及住房多样化需求等多因素的影响,少儿抚养比及平均家庭户规模的下降、老年抚养比的上升是推动房价持续的重要动力;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少子老龄化程度的加深,未来我国房价快速上涨的趋势可能发生逆转。
第三,少儿抚养比等三人口子结构变量与房价的方差分解表明:首先,短期内房价波动受自身变化的影响很大,但大体呈递减趋势。这是由于房地产市场化初期的不成熟性和市场的内在弊端所致,但该现象会伴随政府调控的加强及房产市场的不断完善而逐渐消失。其次,少儿抚养比对房价的冲击程度较小,老年抚养比、平均家庭户规模对房价的冲击程度较大。最后,人口子结构三指标对于房价的影响均滞后一期,而来自房价自身的影响当期就能实现。
针对以上分析,政府在调控房价时,不能仅从房产自身因素出发,而应统筹考虑少子化与老龄化、家庭规模微型化等人口子结构因子。同时,为弱化房产政策的滞后效应,应主动构建应对少子老龄化现象造成房价波动的决策机制和前瞻性预警机制。提高把握房产市场脉搏的敏锐性,不断调整政策思路,避免房产市场的萧条对国民经济的可能冲击。
(注: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耦合发展研究”(编号:13CJY008);湖南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城市房价高企的因素分析”(编号:SCX140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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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1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07)01-0048-04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为适应现代社会的急剧变化,努力营造一种较为宽松的社会育儿环境,日本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育儿支援政策、法规,其中主要有《育儿休假法》(1991年)、《关于今后育儿支援的基本方向》(1994年)、《天使计划》(1994年)、《紧急保育对策5年计划》(1995年)、《儿童福利法》(1997年)、《关于应重点推进的少子化对策的具体实施计划》(1999年)、《少子化对策+1》(2002年)、《少子化社会对策基本法》(2003年)、《下一代培育支援对策推进法》(2003年)、《少子化社会对策大纲》(2004年)等。除了从国家角度制定统一的育儿支援政策法规外,近年来日本各地政府也纷纷出台了一系列与育儿支援有关的地方性措施,如2004年静冈县湖西市通过了《特别育儿补贴制度条例》,太田市实施了强制男性带薪休产假的措施等。
一、多种因素造成的少子化现状
20世纪70年代后期,日本开始进入平稳发展时期。和其他发达国家一样,日本这时期的人口出生率出现了大幅度下降。
1989年,日本的出生率统计结果是1.57‰,为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最低的出生率记录,少子化问题开始引起日本国民的普遍关注。此后,尽管日本政府采取了各种措施,出生率仍然持续降低,2003年以1.29‰的出生率突破了原定2007年才会降至的生育率谷底。〔1〕与此同时,社会老龄化人口的比率却在不断提高。日本进入了少子、老龄化社会,引发了社会生产力下降、消费市场萎缩、国家经济衰退等一系列问题,少子化问题已成为日本的严重社会问题之一。〔2〕
日本出现少子化现象,表面上看是因为现代日本青年的晚婚、不婚倾向和日本夫妇生育率的下降,实际上则是复杂的社会因素交互影响的结果。
1.婚姻、生育观呈现多元化发展
由于女性就业率增加带来经济能力提高、家务服务商品化发展,以及社会施加的结婚压力减弱等因素的影响,人们的婚姻、生育观出现了一系列变化。
从是否结婚方面看,认为“达到一定年龄就得结婚”的人减少了,而认为“没有找到理想的伴侣前不结婚也没关系”的人有增加的倾向,社会上已经不存在“适婚年龄”这一说法。在肯定结婚对个人有利的人中,大多数人认为结婚的理由在于“可以获得精神的满足”或者“建立自己的家族”,从“实现亲人及周围人的期望”或“获得生活上的便利”角度选择结婚的人逐渐减少。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即使不结婚,也能够充实、满足地生活”。婚姻已不再是人生的必然选择,而只是人生的选择之一。
从生育方面看,重视构建家庭、延续生命的个人意识正在逐渐淡化。越来越多的日本人认为“要孩子不是必然的事”。调查显示,与10年前相比,赞成“结了婚就应该有孩子”的人减少了约14%,对此持否定意见的人却与日俱增。〔3〕
2.育儿与工作的双重压力难以平衡
现代日本社会中,由于家庭规模缩小、邻里关系疏远等因素的影响,家庭和地域原有的育儿支援能力下降。在无法从周围获得足够支援的情况下,育有年幼孩子的家长,尤其是孩子的母亲,容易产生育儿孤立感和疲劳感,甚至导致神经衰弱、虐待儿童等情况的发生。
在社会育儿支援体系尚不完备、育儿的机会费用上升(随着女性学历水平的不断提高,其自身因结婚、育儿等因素的影响而可能错过更多的机会,失去更多的利益)等情况下,很多日本女性不得不选择晚婚甚至独身,少生或者不生孩子,以此换取自身社会价值的实现。来自日本的调查结果显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日本职业女性中,有67%的人在生产半年后放弃工作;原本有固定工作岗位的女性在因生产而离职1年半以后,只有60%的人在育儿的同时兼做临时工。这些充分反映出日本女性难以兼顾工作与育儿的现状。〔4〕生产、育儿与工作的双重压力不仅成为阻碍女性自立、影响其个人发展的重要因素,也不可避免地影响到育儿家庭的经济收入,导致人们对结婚、生育采取消极态度,出现了女性就业率增加而少子化程度加剧的恶性循环。
3.与育儿有关的家庭经济负担沉重
有关调查显示,在日本28~56岁家长的家庭经济支出中,约有32%的花费用于育儿,而其中教育费用又占了38%。假如不考虑物价变化的影响,如果从幼儿园到大学一直就读于公立机构,孩子读书所需的费用约为1147万日元;假如只有小学就读于公立学校,其他均就读于私立机构,那孩子读书所需的费用则为1817万日元左右。〔5〕沉重的经济负担使得日本大多数育儿父母感到生活艰难,影响了继续生育的积极性。
4.男性分担育儿工作较少
不仅“男工作、女守家”的固有观念和传统性别角色分工依然存在,而且长期以来整个日本都有一种“职场比家庭优先”的社会氛围。从25~49岁家长的工作时间看,除了近50%的女性每周工作40小时以上,做家务的时间远远多于男性外,超过40%的男性每周工作49小时以上,20%的男性每周工作60小时以上。〔6〕过长的劳动时间阻碍了男性在育儿上的时间分配。与其他国家相比,日本育儿父亲的育儿时间明显不足。如果男性无法很好地担负起身为父亲的育儿职责,不仅会影响家庭育儿快乐体验的获得,而且也因无法将育儿的喜悦传递给子女,可能会对子女的生育态度产生影响。
二、育儿支援政策的推进
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政府以少子化问题为契机,对育儿和保育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加大了育儿的社会支援力度,并根据有关政策的具体实施情况不断加以完善。其中颇具代表性的《天使计划》系列政策可以较好地呈现日本育儿支援政策的层层推进。
(一)天使计划
《天使计划》于1994年12月颁布,该计划是贯彻实施《关于今后育儿支援的基本方向》的综合性国家育儿支援政策。《天使计划》与日本90年代推行的高龄者福利政策和残障者政策一起,被称作三项重要的国家福利政策。
虽然制定《天使计划》的目的是为了“构筑能够感受到育儿快乐的社会”,但其保障儿童权利的意识比较淡薄,而作为“生育奖励对策”的特征却很鲜明。〔7〕 《天使计划》包括7个项目:(1)改善雇佣环境以使工作与育儿并存;(2)提供多样化的保育服务;(3)稳定母子保健医疗体制,使女性能够安心生育子女;(4)改善住宅和生活环境;(5)改善学校教育环境,充实校外活动与家庭教育;(6)减轻育儿经济负担;(7)改善育儿支援基础。
以《天使计划》为依据,1995年日本政府还制定了《紧急保育对策5年计划》,要求在该计划实施的5年时间里增加保育所接收低龄幼儿的人数,从45万人增至60万人;增加多功能保育所,从零起步,增至1500所;增加全日制保育服务机构,从2230所增至7000所;增加临时性保育服务机构,从450所增至3000所;增加地域性育儿支援中心,从236所增至3000所;增加放学后儿童俱乐部,从4529所增至9000所,为放学后儿童提供保教服务;增加婴幼儿健康支援日间服务福利机构,从30所增至500所。然而,由于《天使计划》中由国库拨给地方辅助资金的政策缺乏法律依据,而且没有硬性规定地方政府有完成《紧急保育对策5年计划》的义务,因此,该计划的目标完成率较低。到1999年止,日本政府实际只完成了“多功能保育所”、“全日制保育服务机构”和“放学后儿童俱乐部”几项目标。
(二)新天使计划
在《紧急保育对策5年计划》结束后,日本政府根据少子化社会现状继续制定新的国家政策,这就是所谓的《新天使计划》,即于1999年12月拟订的《关于应重点推进的少子化对策的具体实施计划》。该政策仍未对辅助资金事宜作出根本性的法律修正,只是在《天使计划》的基础上新增了21项工作项目。《新天使计划》引人注目之处在于,日本政府提出要转变固有的性别角色分工以及工作优先的企业风气等。该计划以扩充保育所功能的有关政策为核心,在改善社会育儿支援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实质性进展。〔8〕
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天使计划》和《新天使计划》中关于改善住宅环境、缩短劳动时间、消除性别角色的实质性分工等方面的内容还没有取得实效,这主要是由于政府财政预算少、地方政府的行动计划不充分等原因造成的。
(三)新新天使计划
1.少子化对策+1
《新天使计划》实施两年后,根据日本有关部门对未来人口的预测,日本政府于2002年9月发表了《少子化对策+1――关于进一步充实少子化对策的提案》。该提案对迄今为止少子化对策的不足之处作了反省,首次从政府角度寻找实质性的问题解决框架,并以此作为今后政策制定的重要出发点。与以往不同的是,该文件强调少子化对策所要解决的问题不是仅靠“少子化支援政策”就能实现的,而是与包括劳动政策、家族政策在内的整个社会经济体制有关,与下一代的发展紧密相关。该提案首次在行政用语上使用了“下一代培育支援”这一新的提法。〔9〕《少子化对策+1》强调要“重新评价包括男性在内的工作方式”。作为推行“工作与育儿并存”的一个具体目标,为了改善2002年仅有0.33%的男性和64%的女性享有育儿休业权利的现状,该政策提出要保证10%的男性和80%的女性享有育儿休业权利。
2.少子化社会对策基本法
出于对未来的忧虑,日本政府开始以法律为依据大力推进育儿支援政策。2003年7月确立的《少子化社会对策基本法》以及《下一代培育支援对策推进法》促使《少子化对策+1》的内容得以法制化。
《少子化社会对策基本法》明确提出提高“国民生育率”的基本理念和国家战略。该基本法指出,日本目前的少子化现状处于“前所未有的形势”,“固然结婚、生育取决于个人” ,但是实现“生养孩子的人能够切实感到骄傲和快乐的社会”也应该成为日本政府的努力目标。《少子化社会对策基本法》确定了国家和自治体有制定并实施少子化对策的义务,企业有协助实施的义务;规定了国民的义务;增加了支援不孕治疗等个人辅助支援领域的内容;大力推行“改善雇佣环境”、“充实保育服务”等育儿支援基本政策。
3.少子化社会对策大纲
2004年6月日本内阁会议通过了《少子化社会对策大纲》。该大纲提出了改变少子化进程的三个视点,即改变年轻人难以自立的状况;减轻育儿的不安与负担,改变工作优先的社会风气;转变思想,着重强调传承生命与构建家庭的重要性,建设育儿支援与赡养老人兼顾的社会。自此,日本的社会育儿支援政策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其成效如何,人们正拭目以待。
三、相似家庭育儿状况下的思考
我国的家庭育儿状况与日本有不少相似之处,如随着家庭结构的缩小,育儿父母可从家庭内部其他成员处获得的育儿支持相应减少;现代生活方式的多元化、对个人价值的注重,以及婚姻家庭观的变化等,使传统的婚姻制度受到挑战,导致家庭抚育子女的功能日益淡化、削弱;很多职业女性承受着来自劳动力市场的激烈竞争和家庭育儿的繁重负担,而现有的社会支援体系尚不能满足家长多样化的育儿需求等。因此,尽管日本育儿支援政策的一大出发点是遏制少子化现状的加剧,消除少子化问题对国民经济等带来的一系列不利影响,但仅从勾画男女平等的社会蓝图、平衡父母工作与育儿的压力以及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更有利的环境角度看,日本育儿支援政策的制定、实施与推进会给我国带来一定的启示。
首先,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政府在儿童养育方面承担的责任。随着现代家庭的小型化、多元化发展以及女性就业率的提高,过去主要由家庭承担的育儿责任开始受到挑战,从国家角度制定全面、有效的育儿支援政策已成为社会福利和国家发达程度的重要体现。
其次,应从“关爱女性、关爱家庭、关爱儿童”的角度出发,创设积极支持育儿的社会环境。妇女问题不仅涉及妇女自身,还与经济全球化、企业国际化、现代子女教育、社会性别教育等有相当紧密的关系。〔10〕育儿的社会价值应得到全社会的承认与尊重,社会成员应该共同采取措施,帮助家长更好地担负起为人父母的育儿职责,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更有利的环境。
第三,应重视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调整和完善。只有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才能使育儿支援政策的目标落到实处。
第四,应加强各方面力量的协调配合,满足多样化的育儿支援需要。只有联合并协调各方面力量,形成全社会育儿支援的合力,多层次、多角度地构建育儿支援网络体系,才能更好地适应并满足多样化的社会育儿需要。
与日本相比,目前我国的家庭育儿社会支援问题尚未受到足够重视,但我们相信,随着社会改革的深入和国际化趋势的不断加强,它必将越来越为人关注,成为时展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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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子化”一词来源于日语,即由于婴儿出生率的降低而导致的人口数量减少。从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少子化”在日本社会中俨然成为一种常态化趋势,与“老龄化”交织在一起形成了困扰日本社会的两大难题。少子老龄化同时还被认为是日本“失去的二十年”的重要推手,是导致日本经济长期增长乏力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我国少子老龄化的现状
从少子老龄化的形成原因看,出生率和死亡率的双下降是问题形成的关键。根据人口统计学的标准,在一个社会中0-14岁的儿童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5%-18%,即属于“严重少子化”,如果该比例小于15%,这个社会就被称作“超少子化”社会。根据2010年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人口达到了历史性的13.4亿。其中0-14岁的儿童人口数只占到人口总数的16.6%,到了2011年这个数字更是下降到了16.5%,我国开始进入到“严重少子化”阶段。按照联合国的标准,60岁和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分别为10%和7%,标志着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我国2000年就已经达到了这个标准而进入了老龄化社会。
二、少子老龄化可能对我国经济产生的影响
(一)劳动力短缺可能对各产业造成负面影响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城镇人口比重达到51.27%,城镇人口为69079万人,乡村人口65656万人,城镇人口首次超过乡村人口,同时流动人口继续增加。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速度的进一步加快,农村人口和农村就业人口减少的趋势将愈加明显。当然,在有条件的地区土地集约化经营等措施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劳动力供给的不足,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少子老龄化带来的农村人口结构比例失调的局面。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的30多年间,GDP一直保持着较高速度增长。由于人口年龄结构在这一阶段处在“人口红利”阶段,平均每年供给的劳动力总量约为1000万,劳动人口比例较高,这样就保证了经济快速增长中的劳动力需求。但根据联合国预测,2013年将是中国人口红利的“拐点”,适龄劳动人口增长率将逐渐下降,直至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劳动力尤其是年轻劳动力的供给不足将会引起工资的上涨,造成产品成本的增加,尤其对广大利润空间本已狭小的外向型企业而言无疑更是雪上加霜。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东南沿海地区一波又一波的外贸企业倒闭潮证明,劳动力成本的大幅提升已经降低了“中国制造”的国际竞争力。
(二)公共财政支出增长与国民负担加重
随着我国少子老龄化进程的不断提速,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支付能力必将面临严峻考验。据人口学专家预测,如果政府不对我国当前少子老龄化的局面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干预,在未来的二三十年里,受前几次人口高峰的影响,处于退休或临近退休年龄段的人口将快速增长,同时劳动人口将会减半,到了那个时候,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支付仅靠现行的渠道来源是无法保障的。在国家对当前社会保障制度不进行大幅调整的前提下,社会保障资金来源必将形成较大缺口,从而有可能导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支付危机的出现。另外,一组数据也印证了养老金正在日益加剧的支付压力。据中国银行的一份关于养老金的统计报告指出,全国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总额从1989年的118.8亿元,猛增至2010年的9429亿元。另有一组数据显示,我国养老金赤字在2007年到2012年的5年中以约25%的年均复合增长率攀升,而在未来的20年里,我国的养老金赤字更是可能达到2.5万亿元人民币。
由于养老保险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政府无论如何都必将从财政上给予最大限度的支持,但是这种入不敷出的模式如果出现常态化,将会成为显性的财政负担。然而这还不是问题的全部,由于财政支出和税费收入的密切联系,公共财政支出上的赤字无疑又会引起税收的增加和社会保险费的提高,使国民尤其是劳动适龄人口的国民负担率与国民收入之比大幅度提高。如果上述问题不解决,非但现行养老保险制度本身不可持续,也无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三)国家发展活力可能面临的挑战
国家发展活力是针对某一国家的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中的创新能力而言的,本文旨在从社会就业和企业创新的角度来阐述少子老龄化对国家发展活力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在老年人口尤其是低龄老年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人还具有较强的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他们在退休后再次加入到劳动大军中,直接导致了劳动力市场供给的增加,同时,也减少了劳动力市场对新就业劳动者的岗位供应。在劳动力市场中老年人口比例不断增大的情况下,社会在整体上接受先进科学技术的能力将受到影响,并将在一定程度上延缓科技前进的步伐。
众所周知,消费是支撑企业生产、创新的主要动力源泉。反之,如果消费不足则必将制约企业进行再投资。在我国少子老龄化的进程中,由于老年人口的相对保守消费观念,可能从生产和消费两个方面影响到储蓄和投资,从而不利于经济的快速增长。但是我们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企业能够围绕老年人的需求特点做文章,开发出专门针对老年人的产品和服务,无疑亦将拉动老年人的消费需求,对经济的增长起到一定的缓慢拉动作用。
三、应对少子老龄化问题的政策建议
(一)逐步放开“二胎政策”
一、引言
城市的高房价已成为严重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难题。房价快速上涨的背后,究竟是何种因素在扮演重要推力,学术界并未给出一致性结论。人口作为房产的主要供求者,直接决定房产价格。因此,基于人口结构变化而引发快速增加的住宅需求,可能是导致房价高企的重要因素。且伴随着我国少子老龄化的推进,房价的波动与其竟呈现高吻合度,故人口结构变化对房价的影响可能较其他因素更具说服力。
因此,本文将立足于我国当前人口结构演变的实际,拟对人口子机构与房价的关系予以实证,包含两个目的:一是基于VAR动态模型,采用面板协整检验、Grange因果检验等实证方法,探究少子化和老龄化对房价的动态影响。二是将区域差异纳入研究范畴,把全国划分为东中西部三个经济区域,探究各抚养比对房价影响的地区差异。
二、模型构建
本文选取全国商品房销售均价HP作为被解释变量,并将解释变量分为两类:宏观经济因素和人口结构因素。其中,前者包括人均地区生产总值GR和人均可支配收入DI,后者包括少儿抚养比CR,老年抚养比OR,平均家庭户规模FZ和非农业人口比NR。
由于传统计量方法基于经济理论,难以克服结构性方法对人口结构变量间可能存在的动态联系研究乏力及内外生变量易于混淆的难题。因此,为准确剖析少子老龄化背景下人口结构变量对房价的影响,笔者特构建不含外生变量的 VAR模型如下:
yt=A1yt-1+…+Awyt-w+εt,t=1,2,…,T
式中yt是n维内生列向量,T是样本数,w是滞后阶数,At为n×n维待估系数矩阵,εt是白噪声向量。综合分析全国房价及人口结构变化规律及动态联系,令yt=(LnHPt,LnCRt,LnORt,LnGRt,LnNRt,LnFZt,LnDIt)T。其中GR、NR、FZ、DI设为控制变量。
三、实证检验
(一)面板单位根检验与协整检验
为消除异方差,对数化各组数据,分别记为LnHP、LnCR、LnOR、LnGR、LnNR、LnFZ、LnDI。因本文为平衡面板数据序列,为避免伪回归,特对其进行LLC和ADF检验。
检验结果显示: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一阶差分后的所有序列均平稳。因本文重点探析少子老龄化背景下人口年龄结构对房价的影响,故以下将着重对其进行分析。由于LnHP、LnCR、LnOR序列是一阶单整序列,可采用基于回归系数的Johansen协整检验。其表明:少儿、老年抚养比对房价具有长期稳定的影响。
(二)Granger因果检验与VAR模型估计
格兰杰因果检验表明:少儿抚养比(LnCR)和老年抚养比(LnOR)对房价(LnHP)具有单向影响。同时,房价的三元VAR模型多项式根图检验显示:VAR模型结构稳定,且整体解释力度大。
(三)脉冲响应分析
为明确显示两抚养比对房价的动态影响及相关程度,以下将引入脉冲响应方程进行区域差异动态分析,如图1。
由图1可知,当给少儿抚养比(LnCR)一个正向冲击后,各区域房价(LnHP)均立刻下降,且都于第2期达到最低点,在长期来看持续性较强。说明少儿抚养比的下降有助于抬升房价。分区域来看,东部房价受少儿抚养比的冲击最小,西部最大;当给老年抚养比(LnOR)一个正的冲击后,各区域房价均加速上升,之后增长幅度逐期缩小,但具有良好的长期稳定性。说明老年抚养比的上升倾向于推高房价;分区域来看,中西部房价受老年抚养比的冲击较小,东部较大。
首先,分析少儿抚养比的下降、老年抚养比的上升是我国房价高企的原因,笔者认为可从如下三点进行解释。①计划生育国策实行下“婴儿荒”现象的出现。②“利己动机”“利他动机”“投机动机”三重施压。首先,老年群体改善自身住房需求的不断强化。其次,受惠于曾经福利分房制度而拥有大量额外储蓄的老年群体倾向于帮助下一代购房。第三,我国符合老年群体特征的投资渠道匮乏, 而房产投资的高回报引诱大量资本涌入。③家庭结构微型化。
其次,比较人口变量对各区域房价冲击的差异发现:①东部地区房价受少儿抚养比冲击最小。这或可说明其房价已脱离经济基本面,存在严重价格泡沫。而西部冲击最大,则或与其经济与金融发展程度较弱相关。②东部房价受老年抚养比的影响较大,中西部较小。可能原因是东部地区发展程度高,强化了老年人的地区转移动机。由脉冲响应图进一步分析可推断出:长期来看,少儿、老年抚养比对房价的冲击效应将渐弱,这可能与国家生育政策的不断调整与老龄化程度的深化相关。
(四)方差分解
由方差分析可知:两抚养比对各区域房价的影响均滞后一期,而来自房价自身的影响当期就能实现;各区域少儿抚养比对房价的贡献度均小于老年抚养比,其中东部地区最显著。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首先,借助格兰杰因果检验,分析得到少儿及老年抚养比是房价的格兰杰因。其次,通过脉冲响应函数,动态地分析少儿、老年抚养比与房价的互动关系及区域差异。一方面,受到福利房分配制、储蓄代际转移等多因素的影响,少儿抚养比的下降与老年抚养比的上升是我国房价持续高涨的重要推动力。另一方面,从分区域看,少儿及老年抚养比对房价的冲击区域差异显著。且伴随我国少子老龄化的加深,两者对房价的冲击渐弱。最后,方差分解表明:短期内各区域房价受自身变化的影响很大,但大体呈下降趋势。且两抚养比对房价的影响均滞后一期。据以上分析,特对政府提出如下建议:
中图分类号:C9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149(2013)06-0019-11
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多样,人民生活水平正处于逐步上升阶段,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的市场容量,都十分巨大。加上我国现在正处于经济转型期,经济结构升级调整加快,国内市场必将进一步增大。另外,扩大内需也是促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增长的一项重要举措。金融危机之后,全球发达经济体复苏缓慢,中国依靠出口拉动经济增长已不可持续。只有有效扩大内需,特别是国内的消费需求,才能在国际经济格局中拥有更大的发言权和主动权。我国政府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为此,在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通过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改善居民消费预期,促进消费结构升级,进一步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逐步使我国国内市场总体规模位居世界前列[1]。”
消费(特别是家庭消费)是受很多复杂因素影响的,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人口年龄结构[2~3]当然,也有一些实证研究对生命周期假说持保留态度,如对英国的实证研究发现,人口年龄结构的转变对消费变动的影响并不显著(参见:Garruth, A., A. Henley. Demographic Structure, Asset Holdings and the Explanation of Aggregate Consumers’ Expenditure [J]. Journal of Economic Studies, 1990, 17(2).)。。我国从1980年实行严格计划生育政策,至今已30多年。在此期间,中国人口快速增长的态势得到基本遏制。近年来,一些学者依据第五次和第六次人口普查所计算的总和生育率已低于更替水平[4~5]。当前中国面临的主要人口风险已经不再是迅猛的人口增长,而是较低生育率带来的劳动力不足,以及可能由此导致的 “少子化”和 “老龄化”。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所造成的“少子化”和“老龄化”将对我国的家庭消费乃至长期经济增长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这成为学术界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理论回顾及文献综述
关于人口年龄结构变化对居民消费率的影响主要有两种基本模型解释:一个是莫迪利安尼(Modigliani)和布伦伯格(Brumberg)于1954年提出的生命周期假说模型,另一个是萨缪尔森(Samuelson)和内尔(Neher)提出的家庭储蓄需求模型。莫迪利安尼认为,理性的消费者要根据一生的收入安排其消费与储蓄,消费者一生的收入将与消费相等。他将人的一生分为年轻时期、中年时期和老年时期三个阶段。在年轻时期,往往会把家庭收入的绝大部分用于消费,有时甚至举债消费,导致消费大于收入。进入中年后,消费在收入中所占比例降低,收入大于消费。这是因为他一方面要偿还青年阶段的负债,另一方面还要把一部分收入储蓄起来用于防老。退休以后,收入下降,消费又会超过收入。所以,在人口构成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从长期来看边际消费倾向是稳定的,消费支出与可支配收入和实际国民生产总值之间存在一种稳定的关系。但是,如果一个社会的人口构成比例发生变化,则边际消费倾向也会变化,如果社会上年轻人和老年人的比例增大,则消费倾向会提高,如果中年人的比例增大,则消费倾向会降低[6]。
家庭储蓄需求模型把后代数量作为影响消费的重要影响因素,认为孩子可以作为家庭储蓄的替代品,子女越多,父母对未来的生活保障越有信心,家庭收入中用于养老等生活保障的储蓄就越少,消费比例越高。子女数量少,父母就会倾向于增加储蓄而减少消费[7~8]。另一种观点认为,孩子数量和孩子质量之间是一种替代关系,家庭孩子数量增加时,在既定收入下,父母可用于每个孩子的人力资本投资会下降。但是,孩子质量作为替代物,不一定能够完全抵消人口过渡时期孩子数量的减少,使得父母随着人口过渡的发生而增加一生中的储蓄[9]。
在实证研究方面,莫迪利安尼用抚养系数(或赡养比率)来研究人口年龄与社会总储蓄率,发现儿童人口和老年人口与储蓄率之间具有显著的负相关性[10]。列夫(Leff)在莫迪利安尼的基础上,采用更大的跨国横截面数据作了一个经验分析。他将 74 个国家分为两组,一组是发达国家,一组是不发达国家。发现无论是所有这些国家还是两个子组的回归结果都得到了与莫迪利安尼同样的结论[11]。古普塔(Gupta)根据年人均收入将不发达国家进一步划分,发现只有处于较高收入组的不发达国家,儿童人口和老年人口才和储蓄率显著负相关[12]。亚当斯(Adams)认为高生育率导致的人口压力使工作人口更努力工作、寻找更好的生产技术或方法、增加资本积累,从而使生产力或产出增加,进而储蓄增加[13]。因此,高的人口抚养系数并不必然意味着低的总储蓄率。
此后很多学者继续对“老龄化”和“少子化”对消费的影响进行研究。赫德(Hurd)发现,老年人口的增加将使社会的储蓄率降低,并且其消费结构中,将增加医疗服务的支出,而减少私人交通的花费[14]。福克斯(Fuchs)利用美国的相关资料,推算到2020年时美国老年人口花费于健康照顾的消费支出将占GDP的10%。若用1995年价格表示,到2020年时每人用于健康的消费将达到25万美元。如此高的比例与金额,并非因为老年人口的健康状况恶化。相反,老年人口的健康状况甚至要更好,之所以产生如此高的健康消费,是由于健康营养的需求以及有越来越多的人在死亡之前长期处于生病状态[15]。鲁尔曼(Luhrmann)则讨论至2040年,老年人口如何影响德国的消费需求结构。结果显示与房屋有关的消费和休闲消费支出份额将显著增加,而食品与服饰的消费支出份额将显著下降[16]。有关“少子化”对消费结构的影响的文献较少,叶(Yip)和张( Zhang)发现出生率较低的国家相对于出生率较高的国家,有较高的消费表现[17]。但也有学者认为,“少子化”在短期内可能会增加家庭中成年人的消费,这是因为家庭不必为较多孩子带来的不确定性而进行较多的储蓄[18]。但是“少子化”在长期内将降低该家庭和全社会的消费[19]。
国内学者的研究也表明,我国人口结构和居民消费之间存在重要的联系。袁志刚和宋铮通过数值模拟发现,计划生育政策导致的人口年龄结构变化对于最优储蓄率的影响比较显著,他们由此推断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是造成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城镇居民平均消费倾向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重要原因[20]。王德文等利用列夫模型[21]拟合中国的数据后发现,人口年龄结构对储蓄率具有显著的负影响[22]。李文星、徐长生、艾春荣利用中国1989~2004年的省际面板数据和动态面板GMM估计方法,考察了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儿童和老年抚养系数)变化对居民消费的影响,发现中国儿童抚养系数对居民消费具有负向影响,即中国儿童抚养系数的下降反而提高了居民消费率,但这种影响并不大;中国老年抚养系数变化对居民消费的影响并不显著。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变化并不是中国目前居民消费率过低的原因[23]。李春琦和张杰平利用1978~2007年中国宏观年度数据进行实证分析,考察了人口结构变化对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实证结论表明,农村居民消费习惯非常稳定,儿童抚养系数和老年抚养系数对居民消费均有显著的负向影响[24]。李文星和徐长生利用1952~2004年中国宏观经济时间序列数据和协整回归方法,实证分析了中国人口自然增长率对中国实际居民消费的影响。结果显示,无论从长期还是短期来看,中国人口自然增长率与实际居民消费之间都存在显著的正相关,人口自然增长率的短期波动也对实际居民消费具有显著的影响。由于目前中国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已近谷底,未来其对中国实际居民消费的影响有限[25]。王宇鹏利用 2001~2008 年省份面板数据,对中国城镇居民消费行为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人口老龄化因素显著影响中国城镇居民消费行为,在控制其他因素的条件下,老年人口抚养比越高,城镇居民平均消费倾向越高;少儿人口抚养比对城镇居民消费影响不显著,可能是因为家庭未成年人抚养总支出对抚养数量弹性较小[26]。
可见,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学界对于“少子化”与“老龄化”对消费的影响均还未有定论,国内对于此领域的研究多采用时间序列或者省级面板数据,但是由于居民消费的复杂性,用宏观数据无法具体反映出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对消费的影响,因为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对不同类型消费的影响可能是不同的。因此,本文采用中国收入分配课题组2007年调查数据实证检验“少子化”及“老龄化”对我国居民消费的影响。同时,我们利用该调查1988~2007年数据及2007年投入产出表,预测了“少子化”及“老龄化”对我国各产业产出及GDP的影响。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其一,本文利用微观调查数据构建了“少子化”和“老龄化”的衡量方法;其二,研究了“少子化”和“老龄化”对不同类别消费的影响;其三,分别用OLS和分位数回归进行研究,并分别预测了“少子化”和“老龄化”对总消费的影响;其四,结合投入产出表,预测了“少子化”“老龄化”对产业产出和GDP的影响。
三、计量模型与数据说明
为研究“少子化”和“老龄化”对我国城镇家庭消费的影响,本文首先定义了“少子化”和“老龄化”的衡量指标。在参考其他学者的研究成果后,解释变量中也包括其他影响家庭消费的指标,具体计量模型如公式(1)所示:Yi=c+β1YOUNGi+β2OLDi+β3INDi+β4AGEi+β5EDUi+β6INCOMEi*LOW
+β7INCOMEi*MIDDLE+β8INCOMEi*HIGH+ui(1)式(1)中,c为常数项,对于人口年龄结构(“少子化”与“老龄化”),本研究以户内人口年龄结构比重来表示。即用户内0~14岁儿童人口占户总人口的比重(YOUNG)测量“少子化”,用户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OLD)来测量“老龄化”。除了人口年龄结构,还有其他影响家庭消费的因素,本文选择的其他控制变量如下:户主的年龄(AGE);产业结构转型(IND),用户内人口从事服务业的比重来表示。本文按照家庭总收入将住户分为三个阶层,即低收入阶层(年收入6万元以下)、中收入阶层(年收入6万~18万元)和高收入阶层(年收入18万以上)。设定虚拟变量LOW、HIGH分别表示该住户位于低收入阶层或者高收入阶层。关于中等收入阶层收入标准的界定,主要参考了2005年国家统计局城调队的一份抽样调查。它的测算依据世界银行公布的全球中等收入阶层的人均GDP起点(3470美元)和上限(8000美元),要将这两个数据转换为中国的中等收入群体指标,牵涉到三重换算:人均GDP和人均收入之间的换算,美元和人民币之间的汇率换算,购买力评价标准换算。根据三重换算而来的收入参考标准,家庭年均收入下限65万元,上限是18万元左右中等收入者的界定,常兴华把人均年收入15000元左右定义为中等收入者的收入标准下限,认为“如果基尼系数保持一个较为合理的区间,高收入者与中等收入者的收入差距应在25倍左右”(参见:常兴华,城镇低收入阶层收入问题研究[J].宏观经济研究,2010,(4).)。南京市统计局则使用不低于3000元的月收入与不高于30%的恩格尔系数来共同确定中等收入者。。EDU表示该家庭成年人的平均受教育年限。
计量模型所用数据来自于李实教授主持的中国收入分配课题组2007年的调查数据,所用数据为城镇数据,该调查在全国共调查了19个城市、787个社区,共5000户家庭、40000个个人。样本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法获取,分层是在省和城市的基础上进行的。城镇内部的家庭样本是随机的整群抽样。我们使用的数据包括城镇住户数据和个人数据,为了计算儿童占户总人口比重、老年人占户总人口比重等变量,我们将住户数据和个人数据进行了匹配。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剔除了缺失值,并用巴尼特(Barnett)和刘易斯(Lewis)的方法处理离群值[27]即所有离群值均以仅次于(大于或小于)非离群值替代。,最终获得4107户家庭数据,变量描述性统计见表1。从中可以看出,我国城镇家庭2007年平均支出3675万元,其中支出比例最大的是食品支出,每户家庭平均支出1509万元,其次是教育文化娱乐服务、衣着支出和居住支出,每户家庭平均支出0436万元、0374万元和0365万元。
四、计量结果分析
对于模型,普通最小二乘法的计量结果如表2所示。儿童占户内人口比重(YOUNG)和老年人占户内人口比重(OLD)均对总消费无显著影响。儿童占户内人口比重对食品支出有显著正向的影响,老年人占户内人口比重对食品支出无显著影响。处于成长期的儿童对食品的需求一般来说相对较高,特别会增加家庭对零食的消费。儿童占户内人口比重对衣着支出有显著负向的影响。儿童占户内人口比重增加,会增加该家庭的生活负担,因此,会减少衣着消费的数量和质量。另外儿童对服饰的要求相对较低,这也会降低家庭的衣着支出。对于居住支出,儿童占户内人口比重和老年人占户内人口比重均对其无显著影响。对于医疗保健,儿童占户内人口比重和老年人占户内人口比重对其均有显著正向影响。儿童和老年人抵抗力差,容易受到疾病的侵害,另外,儿童往往较为顽皮,这也会增加其受到运动伤害的可能性,进而增加家庭医疗保健消费支出。老年人由于年龄的关系,往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疾病,对这些疾病的治疗也需要较多的家庭医疗保健消费支出[28]。儿童占户内人口比重对交通和通信无显著影响,老年人占户内人口比重对交通和通信有显著负向影响。这是由于老年人疾病多发,社交活动减少,往往减少出行和与人联系,这会减少交通和通信消费。对于其他商品和服务,儿童占户内人口比重和老年人占户内人口比重均对其无显著影响。
令人奇怪的是,对教育文化娱乐服务,儿童占户内人口比重和老年人占户内人口比重均对其有显著负向影响,一般来说,儿童教育是我国家庭消费中所占比例较大的部分,仅次于食品支出,并且我国家庭对儿童的教育一直较为重视,似乎儿童占户内人口比重的提升应该增加家庭教育支出。不过考虑到我们儿童的定义为0~14岁,而这个年龄段所受教育为义务教育,因而可能造成家庭教育支出相对较少。同时由于家中有儿童,因而父母等家中的成年人为了照顾儿童会减少外出娱乐的活动,相应减少了娱乐消费。另外对于消费结构不同的家庭,家庭人口结构对教育支出的影响可能是不同的,这在本文后面的研究中也会提到。而到了老年阶段,由于其早已完成教育周期,因此,家庭教育支出同样较少 当然,也有部分老年人进入老年大学,因而支出教育费用。,此外由于老年人社交活动的减少,家庭文化娱乐服务方面的支出也会下降。另一个比较难以解释的是居住支出,儿童和老年人占户内人口比重对其均无显著影响。实际上无论是一线城市还是二三线城市,住房居住支出其实都已经占了城镇居民日常开销的大头。而一般来说,为了更好地养育子女,儿童人口比重的提升会增加对房屋居住面积的需求,但是OLS的分析结果没有发现这个现象。
其他变量对消费的影响如下:户内人口从事服务业的比重越高,则总消费越高,其对居住支出、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娱乐服务、其他商品和服务均有显著正向的影响。户主年龄对食品支出、医疗保健有显著正向的影响,对居住支出有显著负向的影响。户内成年人受教育年限对食品支出有显著负向的影响,对衣着支出、交通和通信、其他商品和服务有显著正向的影响。收入对各类消费的影响均显著为正。中等收入人群除食品支出和居住支出外,边际消费倾向要比其他人群高[29]。
根据家庭收入调查的大样本特征,我们用JarqueBera统计量,检验样本是否符合正态分布。根据检验结果显示(见表3),所有的消费支出(包括总消费和8个分类消费支出)均不符合正态分布的假设。在此情况下,使用普通最小二乘方法,其估计结果是有偏的这可能也造成了之前我们对计量结果进行解释的困难。。而分位数回归在此情况下会有较好的估计效果[30],另外分位数回归对于数据中出现的异常点具有耐抗性并且估计出来的参数具有在大样本理论下的渐进优良性。因此,本文采用分位数回归,所选择的分位点为015,03,05,07,085。分位数回归结果如表4和表5所示。
根据表4所示,随着分位点的从低到高,儿童占户总人口比重对食品支出、医疗保健的正向影响逐步增加;对衣着支出、交通和通信的负向影响逐步增加;对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的影响在Q(05)和Q(07)处显著为正;对居住支出的影响在Q(015)处显著为正;对教育文化娱乐服务的影响比较复杂,在Q(015)、Q(03)和Q(05)时为正,在Q(07)、Q(085)时为负。
根据表5所示,在衣着消费水平较高的分位点,老年人占户总人口比重对衣着支出的影响从Q(07)开始显著为负,对居住支出的正向影响从Q(03)开始逐步增加,对医疗保健的正向影响逐步增加,对交通和通信的负向影响从Q(05)处逐步增加,对教育文化娱乐服务的负向影响也是从Q(05)处逐步增加。
我们从分位数回归中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儿童占户总人口比重的增加对教育文化娱乐服务的影响在Q(015)、Q(03) 和Q(05)处为正,在Q(07)和Q(085)处为负。由于教育文化支出是较为缺乏弹性的,在教育文化娱乐支出较高的分位点,其教育支出的压力较大,随着孩子的增加,反而有倾向会降低在每一个孩子身上的花费。另外,娱乐消费是比较有弹性的,随着孩子的增加,抚养费用的增加以及照顾孩子时间的增加会大幅降低娱乐的消费。
分位数回归发现“少子化”对居住支出无显著影响。这有可能与我们的统计方法有关,涉及居民消费支出中的居住支出有两个口径,一是住户调查中使用的居民居住支出口径:用来反映居民日常消费中用于居住的现金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水电燃料费、取暖费、租房房租、物业管理费以及装修材料等支出费用,不包括购建房支出和自有住房的虚拟房租。二是国内生产总值支出法核算时的居民消费支出中的居住支出口径,它除包含上述狭义口径中的居住支出外,还包括自有住房分摊部分或叫虚拟房租。这两个口径的主要差异是自有住房消费的分摊或虚拟房租的计算。如果在调查时已经购房,那么其报告的消费支出可能会缺失这些部分的花费,这在我们对数据进行分析时可以发现,居住支出报告为0的有523人。另外城镇家庭购房多采用个人贷款的方式,那么“首付”如何计入居住支出也成为一个难题。这就造成了本文对居住支出分析的困难。“老龄化”对居住支出的影响从Q(07)开始逐步增加还有可能是因为对子女赠与的原因。根据零点研究咨询集团对北京、沈阳等七大城市老年人消费行为的调查,“老人为子女花钱更多”,比“子女为老人花钱更多”的家庭高出近一成。
五、“少子化”“老龄化”对产出的影响
本文利用中国家庭住户收入调查1988~2007年四轮数据推算2007年之后“少子化”和“老龄化”的趋势。我们分别计算了1988、1995、2002、2007年,儿童人口占户总人口比重和老年人口占户总人口比重,计算结果见表6。
根据表7,我们发现由于消费的减少而受到影响最大的是制造业,其次是公共服务业,再次是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根据OLS回归,每年平均每户家庭因为“少子化”和“老龄化”净减少的消费将会使制造业的消费降低6741元,使公共服务业的消费降低2814元,使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的消费降低2508元。根据Quantile回归,每年平均每户家庭因为“少子化”和“老龄化”净减少的消费将会使制造业的消费降低2116元,使公共服务业的消费降低883元,使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的消费降低788元。
根据表8,产出受影响最大的产业同样是制造业,其次是建筑和房地产业,再次是公共服务业。根据OLS回归,每年平均每户家庭因为“少子化”和“老龄化”而减少的消费,将使制造业的产出降低111795元,使建筑和房地产业的产出降低19171元,使公共服务业的产出降低14902元。根据Quantile回归,每年平均每户家庭因为“少子化”和“老龄化”而减少的消费,将使制造业的产出降低35096元,使建筑和房地产业的产出降低6019元,使公共服务业的产出降低4678元。
最后,根据OLS回归,每年平均每户家庭因为“少子化”和“老龄化”而净减少的消费,将使GDP降低202574元。根据Quantile回归,每年平均每户家庭因为“少子化”而减少的消费,将使GDP降低63594元。
对比OLS回归和分位数回归的结果,我们发现,“少子化”将降低家庭消费,而“老龄化”将增加家庭消费。“少子化”和“老龄化”对消费的净影响为负,对产出的净影响为负。根据泰勒和彭素玲等文献可知,Quantile回归能更准确地获得“少子化”和“老龄化”对消费的影响[32],我们因此选择Quantile回归的结果作为本文的结论。
六、结论与对策
本研究利用了中国家庭住户收入调查1988~2007年数据,分析“少子化”与“老龄化”对我国城镇家庭消费的影响。研究发现,“少子化”降低了我国城镇家庭的消费,“老龄化”则增加了我国城镇家庭的消费,两者的净影响为负。受“少子化”影响较大的消费支出为食品支出、衣着支出、医疗保健支出和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受“老龄化”影响比较大的支出为医疗保健支出、交通和通信支出、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和居住支出。此后,利用计量分析所获得的预测模型,结合调查数据所获得的户均幼年人口和老年人口比例,以2007年为起始点进行之后15年的预测,每年每户家庭将因为“少子化”和“老龄化”而少消费561元。
本文进一步利用投入产出表的产业关联分析,估计最终需求变动的产业关联效果。我们发现每年平均每户家庭因为“少子化”和“老龄化”而减少的净消费,将使制造业的产出降低35096元,使GDP降低63594元。为减轻“少子化”和“老龄化”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其一,调整我国的人口政策。中国人口的“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未富先老”是中国当前的阶段性特征。中国人口在21世纪中的主要矛盾已经由总人口规模问题转向人口年龄结构问题。如果长期维持低于更替水平的总和生育率,那么由此而引发的“少子化”和“老龄化”将对我国的经济产生持久的负面影响。现在是对中国人口政策进行一定程度调整的时候了。
其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稳定居民支出预期,增强消费信心,促进居民当期和长期消费。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也对发展服务业、优化产业结构具有重要意义,与社会保障紧密相连的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社区服务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领域,这些行业的发展将会带动就业,有利于增加第三产业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注:发展服务业除了利于增加家庭中从事服务业人口的比重,也有利于培育中间收入阶层。参见:Kaufman, P. Middle-Class Social Reproduction: The Activation and Negotiation of Structural Advantages [J]. Sociological Forum, 2005, 20(2).)。同时,在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得到较好保障以后,也会推动消费结构升级。
其三,发挥老年人余热。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使老年人的健康状况越来越好,这为他们在生活上自立提供了身体基础。老年人自立程度的提高,不仅减少了对子女的依赖,而且还可以为家庭和社会做许多事情,应鼓励那些有一技之长,身体尚好的老年人再就业,挖掘这部分人的劳动力资源,把他们的“余热”变为社会财富,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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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682(2011)07-0107-02
近年来,在日本一直流行着“少子高龄化”这一说法,即“出生婴儿减少,老年人口的比重不断增加”。这一现象自20世纪70年代就已出现,且愈演愈烈,不仅仅在医疗、福利、养老金等社会保障方面,而且在经济成长、产业的良性发展等方面也带来了非常大的影响,已成为日本政府和国民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文章从少子高龄化的现状、成因、社会影响等三方面,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一、少子高龄化的现状
一般认为,当一个国家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7%的时候,被称为老龄化社会,如果这一比例再翻一番,超过14%的话,就被称为老龄社会。日本从1994年就进入了老龄社会,目前是世界上老龄化现象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走在日本的街头,老年人的痕迹随处可见,显然,日本是一个老龄化非常明显的国家。超过65岁的人在日本的总人口中比例已经超过了20%,也就意味着每5个人当中就有一个老年人,于是,在街上你可以看到,开出租车的都是老年人,上下班高峰时,地铁里头发花白、西装笔挺的老年人与年轻人一样步履匆匆;在乡村,田地里开着拖拉机往来耕作的人往往也是老者居多。种种现象会让每一个在日本生活的人觉得:原来少子高龄化问题就在身边,而且越来越严重。
我们来看一些数据,2009年5月29日内阁府公布发表了《平成21年版高龄化社会白皮书》,书中指出:截至2008年10月,日本的总人口达1亿2千769万人,其中未满15岁的儿童人口约1740万人,占全体人口总数比例的13.6%,65岁以上的高龄人口达2822万人,高龄者占总人口的比例达22.1%,也就是说每5个人中就有一个老年人,高龄化比例比上一年提高了近一个百分点,再次刷新了历史记录。统计还显示,越是高龄,女性人口越多,其中,65岁到74岁的前期高龄者约1500万人,其中女性比例比男性多出大约88万人,75岁以上的高龄者多出大约1270万人,其中女性比男性多317万人,白皮书还对日本未来社会进行了预测:大约到2020年,日本的后期高龄者将超过前期高龄者。2055年,高龄化率将上升到40.5%,届时将有1.3个年轻人负担一个老年人的福利费用。
二、日本的“少子高龄化”现象的成因
1.思想意识、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各方面的变化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在思想意识、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方面给日本的女性带来了深刻的影响。要求男女平等的呼声日益高涨,经济的发展、教育的普及使得女性有更多的机会了解社会、了解世界,进而更加激起了她们要与男子一起参与社会发展的强烈愿望。随着男女平等意识的增强和社会地位、经济地位的提高,新一代的日本女性已不再满足传统的生活方式,不再甘心做专职的家庭主妇,在封闭的家庭生活中度过一生。
2.“大男子主义”的世俗观念加深了女性对结婚育儿的恐惧感
日本社会的大男子主义思想仍然存在,他们一心忙于工作和应酬,不愿意帮助妻子共同分担家庭和育儿事务,导致妻子身心一直处于疲惫的状态,从而使越来越多的女性对婚姻产生恐惧。同时,日本是一个“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女性要想在工作中获得同等成绩,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加上许多用人单位对有孩子的女性职工存在偏见,因此,很多女子不甘心为结婚育儿而失去自己为之付出心血的工作,从而导致晚婚晚育甚至终生不结婚的现象屡见不鲜,这是少子高龄化产生的重要原因。
3.经济不景气使年轻一代对育儿倍感压力
近年来,日本经济持续低迷,失业率上升。尤其是在泡沫经济崩溃之后,日本长期受不良债权、通货紧缩、内需不足等问题困扰,经济几乎处于停滞状态。收入的不稳定使人们不得不降低消费。同时,对于已婚的年轻一代,更是倍感压力。我们可以作一个估算,且不谈从幼稚园到高中所需费用,仅大学一项就是一笔很大的开销,如果是私立大学,四年的学费将要花费300万~400万日元,医学类专业会更高,而一个普通的职员,年收入也不过如此。高额的教育费用使年轻的夫妇在孕育下一代时会面临很大的经济压力。
4.医疗条件的改善、生活水平的提高,加上少子化的加剧,都会推进高龄化的发展。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营养的改善、劳动强度的减轻,特别是医学的进步再加上社会养老保险的普及,日本的人均寿命大幅提高。据统计:战后,日本的人均寿命1947年为52.01岁,1958年为66岁,1972年为73.5岁,1996年已达80.3岁,2006年达82.3岁,成为世界上平均寿命最长的长寿国。另一方面,老龄化问题出现的同时,出生率持续走低,据日本厚生省的《人口动态统计》表明:日本在2007年达到人口峰值1亿2778万人之后,人口开始出现持续的负增长。新生儿数量不断减少,老年人口比重越来越大,必然使社会人口结构严重失衡,最终使得日本的人口结构越来越趋向于倒金字塔型,即老年人口最多,儿童人口最少。
三、带来的社会问题
1.看护问题严重
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特别是70年代以来,日本以超过欧美发达国家倍数的人口老龄化速度进入了高龄化社会,老年人口的比重持续上升,据日本厚生省人口问题研究所预测,到2020年,老年人口的比重将上升至25%左右,而且在
战后第一次生育高峰(1947~1949)出生的人也将于2020年加入老年人的行列,届时,老年人口指数将接近40%,必然会使老年人医疗费用膨胀,退休金预算激增,伴随而来的是社会劳动人口的负担加重。从日本老龄化发展的趋势看,85岁以上的第一代高龄老人的孩子近60岁,孙子近30岁,四代人中有两代人正在同时衰老,这就带来了高龄老人谁来照顾的问题,因为照料者本身也面临着老龄化的问题。
2.政府财政负担加重
(1)养老金负担加重。日本的财政支出很大一部分用来支付社会保障费用,主要是养老保险和医疗费用。日本的养老金体系包括所有国民参加的国民养老金,另外还有一部分私人经营的养老金,统称为公共年金。随着高龄人口的增加,领取养老金的人数也不断增加。养老金保险制度的改革,进一步加重了本来已陷入困境的日本财政负担。
(2)医疗费用负担加重。日本政府自60年代以来就采用全民医保制度,80年代初,进一步加以完善,建立了独立的老年保险制度,规定70岁以上或65岁以上70岁以下身体有残疾的老人所需医疗费用的70%由中央财政负担,其余30%由地方政府负担。老年人的不断增加必然会使政府的财政难以为继。
3.劳动力不足
由于少子高龄化现象的日益严重,日本劳动力的供给将以中老年人为主。在农村,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农村人口日益减少,农业生产后继乏人。而且老年人在体力上力不从心,在观念上更显滞后,这会大大阻碍农业的发展。在工业上,随着少子高龄化的加剧,日本实现了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遇到了劳动力不足的问题,而劳动力的供需问题又使得工人工资上涨,从而导致产品成本加大,企业不得不加价出售产品,最终丧失了国际竞争力。
4.对日本的教育发展产生负面的影响
实际上“少子化”对教育发展的影响已显现出来,近年来由于经济的不景气,国民消费水平下降,教育费用又居高不下,加之“少子化”现象的发展,许多大学已经出现生源不足的现象,致使对教师的需求减少,一些师范大学及综合大学的教育系已经开始重组或缩小规模,今后这一危机将愈演愈烈。
综上所述,少子高龄化问题是日本今后必须应对的战略性难题,少子高龄化问题的解决,对日本今后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日本政府已充分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采取了一系列的有效对策,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缓解的作用。当然,要想彻底解决这一问题,任重而道远,日本政府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这一问题也会给有这一倾向的发展中国家带来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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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子老龄化现状
图1展示了2012年国立社会保障和人口问题研究所对于日本人口的现状和将来的预测。2007年日本总人口为12 777万人,达到峰值之后进入人口减少的阶段。预计在2060年,总人口8674万人。由于日本移民很少,总人口的减少应归结为出生人口的减少。而出生人口的减少与女性进入社会,以及孩子教育费用过高有关。其结果是,19岁以下的人口在不断减少,20?64岁的人口也在不断减少。
另一方面,一些为老年人的生活提供支持的制度,如年金、医疗保险、照护保险等的实施,以及老年人自身健康意识的提高,使得近年来日本老年人的健康状态明显有所改善。其结果是老年人越来越长寿,老年人口不断增加。老龄化比例(65岁以上人口在全人口中所占比例)在2013年为25.1%,预计在2060年上升到39.9%。
综上所述,日本的老龄化是伴随着少子化而发生的,具有少子老龄化的特点。
而少子老龄化引发了社会,以及医疗、照护上的诸多问题。
现在日本的年金制度作为保险制度维持着,虽然65岁以上、支付了一定期限以上年金保金的全部国民都有接受资格,但财源来自于劳动人口所支付的保金。然而,随着日本老年人口的增加,反过来劳动人口在减少,老年人口与年轻的劳动人口比例在逐年增高,可以预想今后这种倾向会愈加明显。更严峻的是,现在年轻的劳动人口中,有1/3为非正规雇佣人口,收入较低,不支付保金的人越来越多,像这样的就业状况也是原因之一。从现状来看,今后是否能维持现行的年金制度是一大问题。
日本施行所有国民必须加入某种医疗保险的“国民皆保险”制度。老年人口的医疗,包括75岁以上的老年人参加的后期老年人口医疗制度,以及65?74岁的前期老年人口参加的国民医疗保险或职工保险。为了不增加在前期老年人口医疗制度下由于前期老年人口参加而产生的对各个健康保险组合的负担,这种医疗制度正在调整。不论是前期老年人口医疗制度,还是后期老年人口医疗制度,都是在财政上减少老年人口的负担,转而依靠劳动人口支撑的制度。特别是后期老年人口医疗制度中,老年人仅支付保金的10%,剩下40%由劳动人口负担,50%由公费支出。因此,老年人口增加、劳动人口减少的态势使得维持这种制度十分困难。
支撑老年人口照护的照护保险制度的财源,50%来自公费,50%来自保金。虽然日本40岁以上全体国民都具有支付保金的义务,但利用照护保险服务的,除了一部分例外,几乎都是65岁以上人口。40?64岁的人支付的保金达到了现在照护保险财源的32%,即使加上公费的50%也不够,可以说照护保险制度也落在了劳动人口头上。因此,今后制度的维持是个大问题。
少子老龄化对策
在少子化的对策上,日本虽然已经采取了充实保育院,让女性更容易得到产假和育儿假,以及实行多种工作形式等措施,但还未收到良好的效果。今后有必要强化少子化对策。
在老年人口的对策上,日本分别于2000年创立了照护保险制度,2008年创设了后期老年人口医疗制度以及前期老年人口医疗制度。照护保险制度是以老年人口的增加以及照护力的低下为背景,将照护从医疗中剥离出来以达到抑制医疗费的增加,用更低的费用支撑老年人口,以及更有效地利用医疗资源,同时将家庭从照护中解放出来为目的。照护保险制度的设立,在让老年人口安心、将照护从医疗中分离、抑制医疗费用、减轻家庭的照护负担等几点上起了重要作用。后期老年人口医疗制度的设立,则创建了能够减轻后期老年人口医疗费用负担,让后期老年人口安心在医疗机构就诊的体制。
但是,如上所述,现行的面向老年人口的年金以及医疗照护保险制度给劳动人口造成了巨大的负担,主要对老年人口有利的制度。另外,财源不足的情况下,还不得不发行会成为年轻一代将来债务的国债。因此,为让全年龄段的居民都有受益的感觉,并减轻年轻一代现在以及将来的负担,改革制度势在必行,如为此社会保障和税一体改革正在计划中。这里仅就医疗领域探讨改革的方向性。
作为少子老龄化的对策之一,日本医疗方面的改革主要从两个方向进行探索。首先是针对高度急性期医疗的住院医疗强化,例如进行医疗资源的集中投入。其次是充实家庭医疗,构建地区综合医护。住院医疗强化,即推进医院的功能细化,承担高度急性期医疗的医院与一般急性期医院、康复医院、疗养型医院一同分担职能。
地区综合医护的理念与其构筑要点如图2所示。为让老年人在居住习惯的自家住宅中安享晚年,需要无障碍地享受照护服务,因此需要加强医疗照护设施的联合。为此,那种一直以来由一家医院负责从急性期到慢性期全部诊疗过程的思考方式,将裂变为功能细化后的医院。它是指医院与地方诊疗所,医院与地方照护保险机构,地方诊疗所与照护保险机构相互联合在一起负责一位老年人诊疗的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