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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X8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为进一步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今后的具体任务与目标
到2014年,大气环境中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显著降低;辖区内道路保洁质量显著提高;运输车辆扬尘控制措施得到有效实施;热电、商砼、煤炭经营等企业的煤场、灰场配套建设扬尘防治设施;各类施工工地的防治扬尘污染措施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扬尘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实现“空气能见度大幅提升,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天数明显增加”的奋斗目标。
(一)建筑、拆迁、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1、建筑、拆迁、市政工程施工工地等各类建设施工项目必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管理。由村建办、城管队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环境的日常监管工作。
2、建设、拆迁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设置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等。施工单位要在主要路段、市容景观道路、生活密集区以及车站、广场等区域的施工工地边界设置高度2.5米以上的围挡;其他区域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各施工单位必须首先规划建设好施工场地道路,并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标准的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否则村建办不得办理安全报监手续。
3、建设项目开工后,建设、拆迁单位、旧村改造所在责任区、村委,必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并配备专人负责施工工地的环境管理工作。施工现场渣土要及时清理,杜绝渣土堆形成。拆迁工程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设施,抑制扬尘扩散。拆迁施工中的土方作业、建筑垃圾管理与运输等防尘措施,必须采取与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同样的措施。拆迁工程完成后30日内不能开工建设的,应采取覆盖、洒水等防止扬尘措施。施工单位应在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口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沉砂池及其他防治设施,收集洗车、施工以及降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工地出口处辅道路上可见粘带泥土不得超过10米,并应及时清扫冲洗。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帮上沿40厘米,两侧边缘应低于槽帮上缘10厘米,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减少建筑扬尘污染。
(二)道路、交通运输扬尘污染防治
1、道路清扫保洁。创业集团、城管队、交管所等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加大辖区内及县道、镇道和城乡连接道路的机扫频次。主干道路机扫率要达到90%以上,并加大主干道冲洗频次。
2、各类施工工地必须建成围挡、出入口道路硬化、车辆冲洗设施;杜绝车辆带泥上路;拆除房屋和清运建筑垃圾须采取湿法作业,确保各项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彻底杜绝道路扬尘二次污染。
3、禁止大货车违规进入城区行驶。交警部门要设置明显禁行标志并组织上路检查,杜绝大货车违反禁行规定穿城行驶现象。
4、加强对城区外超限、超载和未采取密闭运输装置车辆的查处;交通建设项目中,要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大对道路施工扬尘的管理;公路建设中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公路两侧及料场、弃渣场等的生态恢复。在运输路线起点和终点,建设车辆冲洗系统,保障车体及轮胎的清洁,杜绝车辆带土、带泥上路行驶。
(三)企业扬尘污染防治
1、认真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报批的环境评价文件应包括扬尘污染防治内容,明确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
2、建立健全规范化管理、实施无尘化清洁生产管理制度;成立无尘化清洁生产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
3、提高污染治理设施的投运率和去除率,加强对已建成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监管,确保治污设施的稳定运行,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4、2013年底前,热电、商砼、煤炭经营企业完成煤场、灰场防风抑尘网建设工作。
(四)“土小”企业取缔和秸秆及垃圾焚烧污染防治
1、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巩固治理成果,对“土小”企业的反弹行为重点打击,对违法排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2、秸秆焚烧污染防治。各责任区、村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要求,加大监管力度,特别要抓好夏秋收后期的禁烧监管,强化宣传教育,防止后期焚烧现象的发生。要建立完善秸秆收集、储运和综合利用体系,从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污染。
3、垃圾焚烧污染防治。各责任区、村、各单位和城管部门要加强垃圾收购点的管理,严格禁止焚烧垃圾,特别要杜绝焚烧电线和用橡胶等有机垃圾作燃料的现象发生。
二、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自即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开展扬尘污染综合防治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各责任单位按任务要求完成阶段性综合防治任务。
(二)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7月1日开始,各相关责任单位结合方案要求,组织自查验收,镇扬尘污染综合防治领导小组组织检查考核,通报有关情况。
(三)建立长效防治机制。镇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履行日常监管职能,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组织检查,适时组织专项行动和考核,实现扬尘污染治理的制度化、常态化。
工作要求如下:
(一)强化措施、严格考核。镇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责任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实施工作落实评分制度,由镇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责任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并将评分情况进行公布。镇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组织检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曝光。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扬尘污染综合防治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大力宣传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典型经验,推动防治工作取得实效。积极倡导各单位、村庄等开展清除垃圾、清扫街道、植树等活动,提高公众环境保护和公众参与意识,鼓励单位和个人对造成扬尘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
(三)组织领导。成立邹平县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局,负责调度督导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中遇到的问题,抓好防治工作的检查考核和情况通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实施方案中要明确举报电话)建立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确保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责任分工如下
1、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和属地管理的要求,负责辖区内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2、县督查室负责牵头组织扬尘污染综合防治的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工作,对因不作为或慢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严肃处理。
3、招商办负责煤炭经营店的规范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无证及达不到要求的煤炭经营站点;加强对囤煤场所粉尘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所有煤堆必须设置喷淋、围挡和覆盖,煤堆周围建设防风扬尘网,严禁露天堆放;配合工商部门依法取缔无照(证)经销场(点)。
4、村建办负责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抓好建筑、拆迁施工、市政工程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防治措施应符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和《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排放标准》(DB37/1996-2011)的要求。加大社区综合整治力度。开展建筑工地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减少建筑扬尘污染。
5、交管所负责运输车辆易扬撒、脱落工作。设立检查站,加强对城区外超载、超限和未采取密闭运输运输车辆的查处;加大对道路施工扬尘的管理。公路建设中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公路两侧及料场、弃渣场的生态恢复。要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纳入车辆营运、机动车维修等重要监管内容,开展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运输渣土车辆必须采取措施防止脱落、扬撒等。凡渣土运输车辆同时存在以下情况,一律不得上路行驶,一是货物装载超出了车辆箱板;二是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加盖篷布等。
6、城管队负责对各类施工工地的围挡情况、出入口硬化情况、冲洗设备落实及使用情况、车辆带土上路情况、拆除房屋和清运建筑垃圾采取湿法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负责对渣土清运车辆的沿途抛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车辆进行查处。同时,要不断强化镇驻地道路及垃圾的清理力度。
7、交警队负责在主要交通道路口划定大货车禁行区域,设立禁行标志,加强对城区内无牌、无证行为的查处。根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加大对高污染(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车辆的查处力度。
8、公路站和林业站负责公路的维修、铺路、绿化等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认真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工地采取的扬尘控制措施,确保施工期间扬尘得到有效控制,切实保障周边居民及行人身体健康。
9、环保所负责牵头抓好秸秆禁烧,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事件;负责监督企业实施扬尘污染防治及堆场、露天仓库扬尘控制措施。认真组织无尘化清洁企业创建活动。重点检查热电、商砼企业煤场、灰场防风抑尘网建设情况。负责每月对全镇的道路扬尘污染状况和降尘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关键词: 尾矿颗粒;起尘风速;风洞试验;起尘量;含水率
Key words: tailings particle;drift speed;wind tunnel experimental;amount of raised dust;moisture content
中图分类号:P61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24-0218-02
0 引言
尾矿库扬尘是造成环境空气质量恶化的局部污染源之一,尤其以矿区内部污染最为严重[1-3]。尾矿扬尘是由于尾矿失水达到一定程度时,细粒级尾矿颗粒在风力驱动下脱离地面运动。尾矿库的粉尘表面极为粗糙,含有原子价不饱和的离子,人若过量吸入,会导致病患[4-5]。因此尾矿库要采取有效的抑尘措施,控制尾矿库扬尘污染。而尾矿起尘与风速、湿度、粒径、密度等有关[6-9],本文通过风洞试验装置,研究了起尘风速以及风速和含水率对铜金属尾矿颗粒起尘的影响,为尾矿库防尘措施等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
3 结论
①自然烘干状态下的铜金属尾矿含水率为0.16%,起尘风速为5m/s,起尘量0.07919g・(m2・s)-1,而随着起尘风速的增加起尘量逐渐增大。
②含水率0.16%和含水率1.16%尾矿起尘风速和起尘量非常接近,表明该湿度下对尾矿起尘影响不大,而随着含水率的继续增加,尾矿起尘风速逐渐增大,相同风速下的起尘量也逐渐减少。
③以8m/s的风速为例,含水率1.16%、2.16%、3.16%、4.16%的起尘量分别比含水率0.3%(自然干燥尾矿)减少2.76%、40.28%、72.52%、98.72%。
④建议矿山在干燥多风季节,进行洒水抑尘,同时可进行起尘试验研究,确定抑尘最佳的尾砂湿度,推算洒水量,同时根据实际效果校核,避免浪费水资源。
参考文献:
[1]李荣海,于淼,朱万刚,张任强.尾矿库扬尘综合治理措施研究[J].金属矿山,2011(01):142-146.
[2]张欣.铀尾矿库尾矿砂大气迁移及污染控制研究[D].南华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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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方雪娟.基于RS和GIS的大冶市金属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价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2013.
[5]李青,周连碧,祝怡斌.金属矿山尾矿库区土壤与水环评重点探析[J].环境影响评价,2015(01):15-18.
[6]高峰,杨平,谢金亮.尾矿库扬尘污染的研究与防治[J].现代矿业,2015(04):162-164.
中图分类号:TU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给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大,尤其是扬尘污染已经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源头。相较于其它空气污染物来说,扬尘对居民的影响更为直接。据相关资料显示,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每增高100微克/立方米,人口死亡率就增加6%,对老年人和患有呼吸系统疾病的人来说,肺气肿死亡率增加32%,支气管炎、哮喘死亡率增加12%,心血管病死亡率增加9%。施工扬尘已经成为了人们身边的无形杀手,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带来威胁。近年来,各省、市都加强了大气污染的防治,并针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得扬尘污染的影响有所减轻,但依然不容忽视。市政道桥工程规模大、影响范围广、施工时间长,如果施工扬尘不能得到较好的控制,势必给城市环境带来巨大的影响。下面,本文针对市政道桥工程的特点,结合工程实践,就市政道桥施工中扬尘污染的防治进行简要的探讨。
2 市政道桥施工扬尘防治要加强宣传工作
2.1 以社会承诺来增强全员扬尘防治意识
扬尘防治工作不仅是项目经理部的工作,更是每一名项目参建人员的责任。要做好市政道桥施工扬尘防治工作,除了要建立起相应的扬尘防治组织管理机构外,还必须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其中通过社会承诺可以有效的增强所有参建人员的扬尘防治意识,促进参建人员积极主动的控制扬尘污染,以达到保护城市环境的目的。向社会公众的承诺,包括扬尘污染控制目标、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等,这些都是需要向社会公众承诺的内容。除了承诺外,还需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民众的监督,这样一方面以社会承诺来约束参建人员,另一方面利用社会公众来监督参建人员,在提升全员扬尘防治意识的同时提高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督能力。
2.2 以内部宣传来提高全员扬尘防治能力
通过社会承诺能有效提升全员扬尘防治意识,并能充分利用社会公众来监督参建人员的扬尘防治情况,但单是这样还有所不足,还必须通过内部宣传来提高全员扬尘防治能力,让所有参建人员知道扬尘污染的危害性,知道怎样防治扬尘,知道如何防治扬尘,以此对参建人员进行扬尘防治的指示。包括如施工现场围挡封闭策略,施工场地硬化处理方法,土方压实覆盖,运输车辆清洗与封闭,生活垃圾袋代及清理,结构绿网围护,水泥入库封闭,禁止焚烧垃圾废料等。对于一些具体的容易造成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活动,还应当做好具体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宣传,如土方施工、材料装卸、食堂油烟、电焊气割、油漆废气、建筑及生活垃圾排放、水泥的使用、材料运输等等。
3 市政道桥施工扬尘防治基础设施
3.1 扬尘防治围墙挡护措施
围墙挡护措施是施工扬尘防治的常见措施之一,在市政道桥施工扬尘防治中也有着较为积极的意义。通常扬尘防护围墙的高度都在2.5米以上,如果施工中所产生的扬尘较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提升高度,确保围墙挡护措施能有效的防止施工扬尘扩散。同时,要注意围墙挡护的稳定性,避免因过高而造成坍塌给路人带来安全威胁。
3.2 施工场地处理措施
施工场地硬化处理是防治施工扬尘的另一常见措施,被广泛应用于市政道桥施工之中。一方面利用混凝土浇筑材料运输道路,并夯实其它周边部位,铺上道渣或用水泥砂浆抹平,保证材料运输车辆正常通行并不致造成路面破坏,避免在材料运输过程中产生过多扬尘。另一方面对整个工程范围内的地坪进行硬化处理,保证工程地坪达到防治污染要求。
3.3 建筑垃圾存放措施
建筑垃圾现场堆积极容易产生扬尘污染,虽然市政道桥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相对较少,但如果不注意采取必要的存放措施,同样会引起极大的扬尘污染。为此,应当建立必要的建筑垃圾临时存放位置,如建筑垃圾临时存放间,这样既可以对建筑垃圾进行集中处理,又能有效的控制扬尘的产生的挥发。建筑垃圾临时存放间的设置,需要充分考虑建筑垃圾的临时存储量。在存储建筑垃圾时,还可以利用遮盖防尘网罩的方法来防止扬尘挥发,在外运或堆积垃圾时则要边洒水边操作减少扬尘污染。同时,要注意建筑垃圾临时存放间的挡风遮雨工作,保持存放间周边地区的清洁,避免出现建筑垃圾散落现象。
3.4 生活垃圾处理措施
市政道桥工程参建人员众多,动辙数百人,参建人员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弃物等也是扬尘污染产生的重要来源,在扬尘污染防治中不容忽视,必须做好生活垃圾的处理措施。 包括设置环保型垃圾箱收集垃圾,设置生活垃圾临时堆放场集中堆放管理生活垃圾等,避免乱扔下乱放生活垃圾现象,既影响施工场地卫生状况,又造成扬尘污染等问题。
3.5 水泥材料扬尘防治措施
水泥是市政道桥施工中所应用的重要材料,这种粉末状的材料如果管理不好,极容易产生严重的扬尘污染,给民众身体健康带来危害。因此,在水泥的运输、装卸、储存、使用过程中,都必须注意水泥材料的扬尘防治措施。如在水泥运输过程中,采用覆盖遮蔽的方法避免给运输线路周边造成扬尘污染,在装卸时轻拿轻放避免因外力作用造成粉尘挥散,建立水泥材料临时储存库,避免扬尘挥散造成污染。储存水泥的水泥库必须保持封闭不能有透风漏雨现象,储存堆放的水泥应当袋装密封,不能有破、漏现象。管理人员要及时清扫水泥库,避免水泥材料堆放凌乱和地面积灰等现象。
4 市政道桥施工扬尘防治日常管理措施
日常管理措施包括施工场地与生活区的保洁工作、沉淀池的清洗管理工作、水泥库管理工作、建筑垃圾储存管理工作、木工间管理工作、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工作、露天材料堆放管理工作等几个方面。
4.1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保洁措施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保洁,能有效的避免扬尘的产生。对于生活区、运输干道,应当及时清扫,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洒水处理,以确保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路面的清洁度。对于进料车料,要对车辆进行冲洗处理,避免材料运输车辆将施工场地的灰土带出工地之外。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保洁打扫工作,应当每天进行,所清扫的尘土和垃圾要及时处理不能滞留,否则极容易因为施工扰动造成挥散。在清扫时,应当对地面洒水处理,以免清扫时产生扬尘污染。
4.2 垃圾和材料运输管理措施
一、引言
水利工程是为了控制和调配自然界的地表水和地下水,达到水资源在时间上和地域上的合理分配,达到兴利除害目的而修建的综合性工程,它的建设将会对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产生重大影响。但在工程建设能够对经济、社会、环境的各方面产生有利影响的同时,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和生态平衡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给周围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因此,水利工程施工的参建单位应该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切实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并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以考虑。本文针对水利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及有效防治措施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二、水利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1、水利工程施工造成水污染
施工期间的水污染主要是由施工生产和生活污水大量排放,导致地面水产生污染,甚至污染到地下水而引起的。例如:施工设备在使用和维修过程中,将会产生大量含油废水,如果这部分含油废水不经过妥善处理甚至不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将对河流水质产生质的影响。在混凝土工程施工过程中,特别在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坝体灌浆、骨料清理等工作处理不当,都会产生大量废物、污水,这些废物一旦流入河中,将会使河道中的水质产生变化。
2、水利工程施工造成大气污染
水利工程施工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中各种车辆行驶和机械作业过程所排放的大量尾气和产生的大量扬尘;施工所用的建筑材料(主要包括水泥、砂石骨料等)运输和石方爆破作业产生的尘灰,运输材料过程中由于车辆颠簸或以及由此产生抛洒及道路扬尘,由于施工过程中洒水工作不到位导致地面干燥由风力吹起的扬尘等,所有这些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因素都会对附近群众甚至附近田间作物产生不利影响。
3、水利工程施工造成固体物和粉尘污染
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废弃大量的建筑材料垃圾和施工人员所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土石粉粒、粉煤灰、水泥等粉状建筑材料在搬运中产生的悬浮物。若对此处理不当,由于扬尘和雨水冲淋等原因会对大气环境和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给周围居民和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水利工程施工造成噪声污染
施工期间的噪声影响主要是由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和施工作业的噪声。其中影响最大的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例如:开挖作业机械在挖运石料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混凝土拌和过程中拌合设备发出的噪声、爆破所产生的噪声等。
三、水利工程施工对环境影响的有效防治措施
1、水利工程施工对水污染的有效防治措施
根据国家水资源保护有关标准,控制进入水体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污废水浓度,对砂石骨料加工清洗、混凝土养护、化学灌浆、机械废油、施工企业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采取处理措施,防止直接排放污染水体,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施与农田,施工机械检修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喷洒道路及施工场地。
2、水利工程施工对大气污染的有效防治措施
根据有关排放标准,采取措施消烟除尘,控制污染源,减少排放量;材料堆放应采取必要挡风措施,减少扬尘;组织好材料和土方运输,防止扬尘和材料散落造成环境污染;材料运输宜采用封闭性较好的自卸车运输或采取覆盖措施;对施工场地、材料运输及进出料场的道路应经常洒水防尘;施工机械车辆应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各种燃油机械必须装置消烟除尘设备;砂石料加工及拌和工序必须采取防尘除尘措施;严禁在施工区焚烧会产生有毒有害或恶臭气体的物质;并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防止汽油、柴油、机油的泄露,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量。
3、水利工程施工对固体物和粉尘污染的有效防治措施
按照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倒放弃渣阻碍河、沟等水道,降低水道的行洪能力。结合造田、修路等利用弃 ,减少占用耕地、河道等;防止废弃物中有毒有害成分污染水体;采取一切措施尽可能防止运输车辆将砂石、混凝土、石碴等撒落在施工道路及工区场地上,安排专人及时进行清扫;工程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实行袋装化,并及时清运至施工区周围较近的城镇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并做好人群健康保护工作。
4、水利工程施工对噪声污染的有效防治措施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噪声标准,采取减噪降振措施或选用低噪弱振设备和工艺,实行施工区与居住区分离,设置隔音设施,所有进场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外排噪声指标参数必须符合相关环保标准,尤其在靠近生活营地和居民区施工的单位,必须合理选择和调整施工时间和机械配置,尽可能在白天进行施工,严禁晚上进行大规模施工活动,减少和避免噪声扰民,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5、水利工程施工的其他有效防治措施
1)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按工程设计和合同要求采取工程或生物防护措施,防止边坡失稳、滑坡、坍塌或水土流失;合理设置土石方填挖施工现场临时排水系统,及时疏导雨水,以减少雨水对挖填土坡坡面的冲蚀;填方坡面应及时夯实并进行边坡绿化;合理确定借土弃土位置,合理开采砂石料场,注意料场弃土弃渣分离处理;多余的土方尽量就地用来整理坡面,当不得不外运时,应该运至无自然保护价值的规定场所,弃土不得破坏或掩埋地表植物;当堆砌高度较高时不应进行护面设计并应设挡土构造物以免将来发生坍塌;尽量避免在工地内造成不必要的生态环境破坏。在工程施工期间不乱砍、滥伐林木,尽量不破坏草灌等植被,并选择适宜本地区栽植的植物,进行生态护岸、草皮护坡,保持工程与周边生态环境的协调,尽量减免工程施工对水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2)疾病流行防治措施:防治疾病流行,保护人群健康。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认真做好疾病调查和防疫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减免流行性传染病、地方病、自然性疫源性疾病的发生,千方百计保护人民生命健康。
关键词: 环境影响评价;噪声污染;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urban real estate industry by leaps and bounds, the real estate industry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part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But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project brings environmental problems were also increasingly. Therefore, we must pay special attention to the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projects of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work. In this paper,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project,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development of real estate project during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period brings the environment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the control measures for the realization of the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and region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in-win reference.
Keywords: the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Noise pollution; Air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近年来,房地产行业的突飞猛进的发展,使得房地产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非常突出了一环。房地产在开发中虽然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也带来了不少环境问题。因此,环境保护管理部门也对房地产行业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提出越来越明确的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指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对环境产生的物理性、化学性或生物性的作用及其造成的环境变化和对人类健康及福利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系统分析和评估,并提出减少这些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做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为实现房地产的开发与区域环境保护的双赢具有重要意义。
1工程示例
1.1工程概况简介
(1)地理位置:本地块位于城郊,本区地势复杂,东高西低,南侧相对平坦,区内大量破旧民房和单位用房,规划要求全部拆迁。
(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6991.30万元人民币,总用地面积23600.00m2,是集休闲广场,商业街,居住小区,大型地下超市和地下停车场与一体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总占地面积:23600.0m2(其中还建用地面积7543.0m2);总建筑面积:75156.0m2(不含地下室面积)。
1.2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有
(1)拟建项目区域内的还建居民、新搬住户;
(2)小区北面约20m处的物资局住宅区;
(3)小区东面约30m商业门店和建行办公楼及金凤园住宅区。
1.3小区保护级别如下
(1)项目周围区域的声环境质量,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2)项目周围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3)拟建项目周围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级标准。
2房地产开发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2.1房地产开发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
(1)噪声污染
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主要噪声源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过程发生的噪声与其他噪声有一定的区别:其一是噪声由许多不同种类的设备发出的;其二是这些设备的运作是间歇性的,因此所发噪声也是间歇性的和短暂的。
施工期间对周边的小区和宾馆的噪声污染严重,特别是原住户的影响最大,噪声值超标7.2~14dB,而且施工周期长,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噪声的控制特别重要。另外因地处市中心,施工现场周围均为大于二层的楼房,隔音效果明显,对没有直接面对施工现场的地区噪声影响较小。
房地产施工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及施工人员人为噪声。因为施工阶段一般为露天作业,无隔声与削减措施,故传播较远,受影响面比较大,施工各阶段主要源的声级一般在80~90dB(A)。
(2)空气污染
房地产项目施工对空气的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施扬尘主要来自以下几个环节:①施工开挖:建筑物的基础开挖,地基处理,土地平整等。开挖的土方堆放如遇大风天气,会造成粉尘、扬尘等大气污染;②水泥、砂石、混凝土等建筑材料如动榆、装卸、仓库储存方式不当,可能造成泄漏,产生扬尘和大气污染;③混凝土的拌和加工会产生扬尘、粉尘;④施工所需建筑材料数量较大,施工将增加车流量,加之建筑砂石、土、水泥等泄漏,会增加路面起尘量。
项目在平整场地,土方开挖,物料装卸及车辆运输时产生大量扬尘,其浓度与施工现场条件、天气状况等诸多因素有关,难以定量分析。
同时,施工期燃油机械和车辆会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总悬浮物微粒、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及氮氧化物等.根据统计,每吨燃油产生的主要污染物SO2为4.57kg,NOx为2.94kg,CO为1.73kg,THC为1.70kg。
2.2房地产开发施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对人体的损害主要是听力损伤,干扰正常的生活和睡眠,并使人激动、易怒甚至失去理智。噪声在从声源到受声点,因素的影响,会产生衰减,采用如下近似计算模式工中各噪声源对环境的影响:A声级传播衰减计算公式:
LA(R)=Laref(ro)-(Adiu+Abar+Aatm+Aexc)
式中:LA(r)表示距声源r处的A声级;Laref(ro)表示参考位置ro处的A声级;Adiu表示声波几何发散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Aatm表示声屏障引起衰减量;Aatm表示空气吸收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Aexc表示附加衰减量,上限为10dB(A)。
由以上计算公式可以得到噪声防治的主要措施:噪声源控制即设法降低Larwf(ro),传声途径控制即设法增大Adiu、Adar、Aatm和Aexco.(1)噪声源控制.选用低噪声设备,可从根本上降低源强,低噪型运载车在行驶过程中的噪声声级比同类水平其他车辆低10~15dB(A),不同型号压路机噪声声级可相差5dB(A)。要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紧固各部件,对脱焊和松动的架构件,要补焊加固,以减少运行震动噪声.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要合理安排设备位置。机械噪声强度达80dB(A)的设备运行点应尽量布设在敏感点50m以处,运行噪声达90dB(A)的,运行点应尽量布设在100m范围以外。
(2)传声途径控制
设立声屏障,机械运行场界达不到施工场界噪声限制的机械设备,附近应设声屏障或隔声棚.因施工时间短,隔声屏、隔声棚不宜采用植树绿化措施,可选用砖石料、混凝土、木材、金属、轻型多孔吸声复合材料建造.当采用木材、多孔吸声材料时,应作防火、防腐处理.隔声棚的尺寸高应超过设备1.5m以上,墙长要能使噪声敏感点阻隔在噪声发射角以外,顶部可用双层石棉瓦加盖。
合理安排时间,夜间22:00至次日7:00在敏感区附近应禁止强噪声机械施工。
(3)个人防治措施
个人防治措施以戴个人防噪声用具为主。高噪声设备附近工作的施工员,可配备耳塞、防声头盔等防噪用具,从而可分别衰减噪声15~30dB(A)和30~50dB(A)。
(4)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工程开挖防尘。工程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少粉尘影响时间.多弃土根据总体布置尽量回填于凹,注意土方挖填平。开挖弃土堆充分洒水,避免产生扬尘;
②砂石骨科与混凝土系统粉尘消减与控制。水泥和混凝土运输应采用密封罐车.采用敞篷车运输时,应将车上物料用篷布遮盖严实,防止物料飘失,避免运输过程产生扬尘。混凝土搅和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减少粉尘产生量;
③燃油废气的消减与控制。施工期间燃油机械设备较多,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较多,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运行点在敏感点上风向50m范围以内,需安装烟尘除尘设备。对燃柴油的大型运输车辆、推土机,尾气排放量与污染物含量均较燃汽油车辆高,需安装尾气净化器,尾气应达标排放。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对车辆的尾气排放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汽车排污监管办法、汽车排放监测制度、施工运输车辆排放气监测办法等;
④交通粉尘消减与控制。施工道路应保持平整,设立施工道路养护、维修、清扫专职人员,保持道路清洁、运行状态良好。在无雨干燥天气、运输高峰时段,应对施工道路适时洒水,有条件可购置或租用洒水车喷水降尘;
⑤材料他库物料管理.材料仓库和临时材料堆放场应防止物料散漏污染。仓库四周应有疏水沟系,防止雨水浸湿,水流引起物料流失。运输车辆应入库装卸,临时堆放场应有遮盖篷遮蔽,防止物料票铁污染环境空气;
⑥劳动保护.粉尘、扬尘和燃油产生的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有害,对受影响的施工人员应做好劳动保护,特别是材料加工、运输粉尘较大的施工场地更应做好防治措施,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
3房地产开发营运期的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3.1房地产开发营运期的环境影响分析
(1)噪声污染
该区处于城区主干道,其值超过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2类及4类标准,而小区建成后,人口高度集中,增加了两条消防通道,和新建一条滨河路,大型地下停车场的使用,更增加了小区的车流量,这将进一步加大该区的噪声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
根据同类资料显示,小区建成后,晚饭后广场内噪声可达到70dB左右,对低层住户有一定影响,其衰减可按面源计算,另外小区外侧还有交通噪声,可按线源衰减,两者叠加。
由此,建成后对广场周边的低住户有一定影响。
(2)水环境污染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投入营运后,因人口密度增加,增加了大量生活污水,产生的生活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污染物,若不处理直接排放,会对周围的水体造成污染。
3.2房地产开发营运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建成后对广场周边的低住户有一定影响,室内采用良好的隔音材料,可使室内声级减少20分贝左右,对居民影响不大。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有机污染物、氮、磷等,可修建化粪池进行处理,经处理后排放,可减轻对周围水体的污染。因污废分流,污水进入下水道,废水通过地埋式污水处理池后排入下水道,进入污水处理场,可减少污染。雨水通过雨水管排入水体。
4结语
关键词: 机电工程施工;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Key words: construction of the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project;environmental pollution;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16-0106-02
1 在机电工程施工中环境保护的意义
机电工程包括工业机电工程和建筑机电工程,它涵盖民用、公用、工业三部分工程中的机械设备、电气、管道、静置设备、动力设备、自动化仪表、建筑智能、通风空调、消防、电梯等系统的安装和施工,涉及的专业面广,施工过程复杂,包含了基础施工、预埋管线、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等各个阶段。所以在机电工程施工中运用绿色施工方法减少环境污染,对机电工程实现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2 机电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机电工程施工期间,各种施工活动、材料搬运等难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主要表现为噪声污染、空气污染、光污染、水污染等等,其中噪声污染最为严重,它贯穿于机电工程施工的整个过程。对机电工程施工中所产生的环境污染应采取防治措施,增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规范环保管理,切实做到组织机构高度负责,落实到人,加强废旧材料的处理和再利用实现绿色施工,减少环境污染。
2.1 机电工程施工中的噪声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在机电施工的过程中,切割机、抛光机、吊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在工作过程中会发出刺耳的噪声,有关数据表明,当噪声大于45分贝时就会严重影响人的睡眠,当高达175分贝时可导致人死亡,机电工程施工现场的噪声在90-130分贝范围之内,散出的噪音已超出45分贝,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严重的噪音甚至会引起周边居民的一系列生理、心理反应,影响身体健康甚至造成各种疾病。因此控制噪声污染刻不容缓。防治措施如下:
①对切割机、抛光机、柴油发电机等强噪声机械使用时必须采用封闭式隔音棚减少噪声扩散;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合理规划作业时间,除特殊情况外,在每天晚22点至次日早6点不得施工,如必须夜间施工时,要事先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按施工噪声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③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方法;④尽量将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远离居民区;⑤加强施工区内车辆管理,运输工作尽量安排在白天,严格控制车辆鸣笛和高速行驶;⑥材料的现场搬运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减少人为噪声。
2.2 机电工程施工中的空气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机电工程施工中对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为设备基础土方开挖、运输及平整时产生的粉尘和在风力作用而产生的扬尘,施工车辆燃烧产生的烃类、一氧化碳等废气,危害人体的舒适、健康,破坏生态系统。防治措施如下:
①基础开挖时,应对施工面喷水并保持一定湿度,减少扬尘,开挖后要及时运走,防止表面干燥起尘;②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材等,不污损场外道路。施工现场出口设置洗车槽;③对于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密闭措施,严防泄漏;④楼层垃圾的清运应集中后装袋,用垂直运输机械向下运输,严禁直接向外抛撒;⑤对现场粉末状材料应采取封闭存放措施,对易产扬尘的材料应及时采取覆盖措施,对其它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应有有效降尘措施;⑥严禁焚烧沥青、橡胶、塑料、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2.3 机电工程施工中的光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机电工程施工工地上工人利用弧焊机进行焊接作业,强光耀眼,弧光闪烁,夜间组织施工时,灯光彻夜不熄等光污染,这些都影响着人们的休息和生活,甚至对人们的神经功能造成影响。防治措施如下:
①电焊作业时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②夜间施工要合理布置现场照明,应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照明灯必须有定型灯罩,能有效控制灯光方向和范围,尽量选用节能型灯具,在保证施工现场施工作业面有足够光照的条件下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③合理编制作业计划,需要照明的工序尽量避开晚上10点至凌晨6点之间进行施工。
2.4 机电工程施工中的水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机电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废水来源主要为生活废水和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主要为洗涤废水、食堂用水和冲厕水等并且含有大量细菌和病原体。施工废水主要为冷却水、洗涤水、清洗水、水压试验水等产生的废水。往往这种废水一般不采取再利用措施,也不进行收集处理,任其自由流淌,对周边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防治措施如下:
①加强生活污水管理,食堂污水必须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出,冲厕水必须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出,严禁直接排入市政管道或环境,排入市政管网的水质必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②水压试验水、洗涤水、清洗水等必须经沉淀池处理后才可排放,沉淀池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清理;③现场的燃油、机油、油、油漆等要加强管理,分类存放,现场存放油类物料的库房地面进行防渗处理,严防跑冒滴漏。严禁随意倾倒废弃脂类,更不得任意弃入水体内;④做好排水设施的建设,保证工程废水不流通顺畅。在工地排水渠道,并加盖盖板、做好标识。
3 结语
“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的主题,我们所有项目人员应该从自我做起,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有效控制污染源头,减少和消除环境污染,实现绿色施工,把机电工程中的环境保护这一问题有效地解决好,为推动社会文明和进步面做出自己的贡献。
参考文献:
[1]竹隰生,任宏.可持续发展与绿色施工[J].基建优化,2002(04).
[2]刘岩.建筑行业环境保护与绿色施工[J].内蒙古环境科学,2007(02).
[3]林昌华.建筑施工中的施工污染环境问题及对策[J].科技资讯,2012(31).
[4]李耀中,李东升.噪声控制技术[M].化学工业出版社,2008年9月.
审 核 人:______________
审 批 人:______________
编制日期:______________
目 录
1.工程概况.............................................................. 1
2.编制依据.............................................................. 1
3.扬尘污染治理要求............................................... 1
4.扬尘治理检查制度............................................... 2
5.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2
5.1施工围挡控制措施........................................ 2
5.2洒水覆盖等降尘措施.................................... 2
5.3施工材料存放、垃圾处理措施..................... 3
6.项目管理体系...................................................... 3
6.1组织机构图................................................... 4
1.工程概况
浐河灞桥区段右岸景观绿化提升工程主要分为临河护坡和市政景观带两大部分组成。三标段总长约为850m,总面积约为46750㎡。临河护坡区域为“草坪+花海+木栈道、观景台”,背河市政景观带为“草坪+草花+乔木+人行道”,主力打造成为休闲漫步景观带。
2.编制依据
(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
(2)《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5-2014
3.扬尘污染治理要求
(1)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环境保护牌,表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主干道围挡不低于2.5m,次干道围挡不低于2.0m,围挡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
(3)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黄土裸露地面应覆盖绿色密目网。
(4)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配备高压水枪,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确保出厂车辆清理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场。
(5)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6)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严密遮盖,砂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装卸、搬运物料应遮盖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7)渣土及垃圾运输车必须采用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
(8)施工现场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设专人负责,清扫前应洒水,避免扬尘污染。每天洒水一至二次,扬尘严重时应增加洒水次数。
(9)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设置相应人数的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内外环境卫生。
4.扬尘治理检查制度
(1)扬尘治理小组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考核。
(2)在扬尘治理小组检查后,由副组长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班组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检查小组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3)扬尘治理组员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每一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每月底进行考核。
5.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采取相应保洁措施,以便做好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确保不出现扬尘飞沙现象,保护周边环境。
5.1施工围挡控制措施
在施工红线范围内,靠道路侧设置连续、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主干道围挡不低于2.5m,次干道围挡不低于2.0m,围挡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
5.2洒水覆盖等降尘措施
(1)在土方开挖、回填、运输、卸载、基础处理等施工过程中,采取喷、洒水等措施,保持土方表面有一定湿度,防止扬尘。土方开挖过程中,周围裸露黄土设置密目网进行覆盖,防止尘土飞扬。
(2)对出入现场的车辆进行限速(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防止车速过快产生扬尘。
(3)专人负责关注天气预报,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开挖、回填、卸载等作业。
(4)车辆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专用设备,驶入和使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不得污染道路。运输车辆经冲洗干净后使出施工工地,防止车辆将泥沙带出场外。
(5)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黄土、临时堆放的黄土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6)砂石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现场土方及垃圾,采用表面固化或覆盖防尘网等扬尘措施。防止施工现场的沙尘及轻质材料被风吹至空中污染环境。
(7)为防止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应每天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洒水,在土方施工,干燥天气,风力四级以上的天气情况下,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8)现场配备洒水车一辆,每天对道路进行洒水、冲洗。
5.3施工材料存放、垃圾处理措施
(1)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建设用地,按照“安全、环保、合理、适用”的原则规划施工场地。
(2)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3)施工垃圾清运时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
6.项目管理体系
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的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水、节电、节材和环境保护)。
为加强对防尘的组织协调,保证完成各项指标,在现场成立治污减霾领导小组。
6.1组织机构图
组长:项目经理
中图分类号:TU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我们在进入一个新工地前,针对工程施工期间面临的敏感环境问
题、敏感点和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要做出具体的环保工作安排,使
施工期间的环保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减少施工过程对周围环境造
成的不利影响。
一、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主要环境问题
市政工程施工中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水污染和施工固体废弃物污染四个方面。(1)施工扬尘:施工扬尘是市政工程施工中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它是指施工现场因各种作业、车辆运行、地面风蚀等原因扩散到空气中的各种粉尘。主要包括道路扬尘、施工工艺扬尘、风蚀扬尘。道路扬尘是指施工现场因各类运输车辆行驶直接造成的扬尘,它在施工扬尘中所占的
比例是最大的。施工工艺扬尘是指各种施工工艺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扬尘,例如土方和材料的装卸,施工现场的清理和平整,土方回填,建筑材料筛选和拌合等等都会产生地面扬尘。风蚀扬尘是指一些易扬尘建筑材料露天堆放和因开挖而造成的地面在风力的作用下产生的扬尘。这些施工扬尘的产生往往对施工现场及附近区域造成一定程度的大气污染,在市区居民集中的区域施工时甚至还会出现污染纠纷。(2)施工噪声:施工噪声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其特点是:噪声源相对稳定,噪声的产生时间有较大的波动性。施工噪声污染主要发生在施工现场及构件加工场,主要噪声源来自各类施工机械。(3)施工水污染:市政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水污染主要是由于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放和由于施工场地的地面冲洗水、降雨所造成的地表径流和流失的浆料进入水体等所造成的。这些影响会使施工场所附近的水质受到一定的影响,水体中的悬浮物、石油类和LMN 等污染物的浓度将会增加,特别是跨河流的市政桥梁的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更为明显。(4)施工固体废弃物污染: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如果这些垃圾随意堆放而不及时清运处理,不但影响市区美化环境还会产生扬尘和水环境污染。
二、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环境管理
环境管理是人类针对环境问题而对自身行为进行的调节,环境管理的内容包括所有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全过程控制是指对人类社会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控制,所谓全过程可以指逻辑上,也可以指时序上。将此理论应用于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就是针对建设单位的建设行为在整个施工期时序上进行全过程控制的环境管理行为。也就是对整个市政工程施工期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进行控制。
(1)政府的环境管理:是指运用行政、经济等手段,限制施工活动带来的环境损害。通过全面规划使项目建设与环境协调发展,达到既要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又要保护环境的目的。就我国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环境保护的现状来看,必须强化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能,正确处理好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强环境保护立法工作和制度建设。
(2)业主的环境管理:业主作为工程项目的决策者和工程项目实施的组织者,对工程项目具有绝对的控制权,同时也对项目管理的成败负有全面责任。在招投标过程中,要对施工单位的投标书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措施进行严格评审。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加大环境保护的力度。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及时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各种环境问题。
(3)监理的环境管理:由于市政项目的一次性特点,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和环境管理应该是一个综合过程,所以有关部门应加快健全制度,扩大监理权限,使监理对施工现场的环境问题也能进行全面而系统的管理。
(4)承包商的环境管理:是指承包商依靠自身的力量,在其组织机构中辅以环境管理职能,将环境管理纳入其日常管理工作中,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市政工程项目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做好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在制定施工组织计划时,应对可能出现的扬尘、噪声、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等环境问题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三、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
(1)扬尘防治措施:运输道路要经常洒水养护,运输水泥、土方等粉质材料的车辆必须加盖篷布,从而降低道路扬尘;施工所用粉末材料在现场应加盖蓬布,作业时尽量轻拿、轻放、轻装、轻卸,并且尽可能采用现代化设备,从而降低施工工艺扬尘;对开挖形成的地面和现场堆放的土方用绿网进行覆盖,从而降低施工现场的风蚀扬尘。
(2)噪声防治措施: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先进的施工技术,特别对市政工程项目,应及早淘汰落后机械设备,增加使用轻型震动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将施工作业时间安排在白天,如需夜间施工,必须提前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运用吸声、消声、隔声等降噪技术,加强机械保养,降低施工机械噪声。
(3)水污染防治措施:妥善处理泥浆水、搅拌站废水等施工废水,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或河流中去;施工现场生活污水和粪便等必须进行集中处理,否则不可直接排入水体;对现场存放油料的库房地面必须进行防渗处理。使用时也要采取措施,防止油料因滴漏而污染水体。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对其中的有用物质进行回收循环利用,如砂、石类可作混凝土骨料,碎砖头可作回填料等;对没有回收价值的固体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必须集中收集,及时清运。
参考文献
在市政建设的过程中,施工现场多在城市内部,若是没有采取合适的环境管理措施,很容易引发严重的环境污染,不仅会影响到居民的正常生活,还可能引发比较激烈的施工纠纷,进而影响市政工程的施工进度。所以,市政工程施工期间要采取一定的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现场进行完善的保护,避免施工中可能会出现的噪声和振动对周围居民造成过大影响。对市政工程施工过程加强环境保护也是为了有效保证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减少纠纷,保证施工进度,合理降低成本,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市政工程施工对环境不利影响因素分析
(一)噪音污染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时,会需要众多大型设备,在进行施工时会产生严重的噪音,对周边人们生活与工作造成影响。另外,部分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为赶超工期,不顾文明施工要求,在规定外时间段进行施工,长久持续的施工噪音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
(二)扬尘污染
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扬尘问题会引发大气污染,具体指的是施工现场因为施工操作、车辆行驶、地面风蚀等原因引起的粉尘向空气中扩散现象。扬尘现象可以分成三种,道路扬尘,施工现场由于车辆设备进进出出而直接扬起道路上的粉尘,在所有的扬尘问题中,所占比重最大;施工工艺扬尘,这种扬尘现象指的是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工艺而引发的扬尘现象,例如:装卸材料或是土方、清理施工现场、回填土方、筛选建筑材料、拌和配料等等;风蚀扬尘,这种扬尘现象指的是,有些容易产生扬尘问题的建筑材料或是施工开挖导致的地面,在风力作用下产生的扬尘问题。
(三)施工废弃物污染
市政工程施工涉及各个领域,施工中难免会产生大量废弃物,例如废弃的建筑材料、生活垃圾等,若是没有对这些施工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理,就在施工现场随意堆放,就容易产生恶臭味,进而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甚至也会对市政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产生一定的阻碍。
(四)大气污染
每项市政建设,从前期规划到设计再到测量施工,最后竣工,都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因此,施工过程中,大量人员集中居住,大型机械同时运行等问题,免不了会对现场周围的大气造成一定污染。例如:一些施工机械需要以柴油作为燃油,由于柴油燃烧的不充分会产生废气,对大气造成污染;施工过程中挖土、装卸、拆除、回填、运输、夯实等施工过程和露天堆场、开挖面等区域会产生大量扬尘,也会破坏周围环境。
(五)水域污染
在市政建设的施工过程中各种机械设备排放的废机油、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等均是可能对城市的水体造成污染。由于市政建设的施工现场小,没有足够的空间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往往是直接排放到下水道中,这往往对周围的水域产生了破坏。城市中人口多,居住拥挤,绿化面积小,如果施工现场周围的水域被污染,往往对附近植物以及人体造成重大的危害。
二、在市政工程施工中对环境保护应采取的措施
(一)噪音的防治措施
在市政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对防治施工作业时产生的噪音要从多方便进行分析。如果市政工程施工是在居民小区、学校、医院附近作业的施工现场,要尽量采取隔音措施,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在晚上进行作业,则需要取得当地城市建设的主管部门以及环境保护部门的许可,在市政工程施工的过程中还是要尽可能地利用适宜的设备来降低噪音。同时在车辆进出施工现场时应减速慢行避免鸣笛这样就能不影响周边的安静环境。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空气对人类社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针对市政工程施工中的大气污染问题,采取的防治措施有以下几点:第一,若是市政工程需要设置通风管道,则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做到科学合理的设置,将产生的废气从通风管道中排除。第二,对于施工机械设备作业产生的扬尘,例如挖土机开挖土方产生的扬尘,应事先将开挖土方或周边地面喷洒适量的水,这样能够有效降低产生的扬尘量。第三,市政工程施工必定需要大量的运输车辆,这些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灰尘,因此,应结合施工现场情况,设置专用运输道路,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并在运输道路上进行洒水防尘工作。
(三)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对其中的有用物质进行回收循环利用,如砂、石类可作混凝土骨料,碎砖头可作回填料等;对没有回收价值的固体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必须集中收集,及时清运。
(四)水土保护措施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扬尘污染,是指泥地,以及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植物栽种和养护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本办法所称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是指煤炭、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粉尘颗粒物的物料。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扬尘污染防治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市环保局)对本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县环保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本市建设、市政、公安、交通、市容环卫、绿化、港口等有关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辖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制定规划,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第五条(污染监测和信息沟通)
市环保局应当加强对扬尘污染的环境监测监控,定期公布扬尘污染状况的环境信息。
市和区、县环保部门以及有关管理部门应当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信息系统。
第六条(扬尘污染防治总体方案和计划)
市环保局应当根据扬尘污染防治的需要,会同本市有关管理部门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总体方案。
本市建设、市政、公安、交通、市容环卫、绿化、港口等有关管理部门以及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扬尘污染防治总体方案,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第七条(建设工程、绿化建设、房屋拆除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房屋建设、道路与管线建设以及绿化建设、房屋拆除的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概算,并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
第八条(建设工程施工一般防尘要求)
在中心城、新城、中心镇、旅游区(点)、大型客运交通集散点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一)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二)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
(三)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四)施工工地的地面应当进行硬化处理。
(五)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应当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
(六)在中心城范围内,混凝土搅拌量每日在30立方米以上的,禁止现场露天搅拌;混凝土搅拌量每日在30立方米以下,需要在现场露天搅拌的,应当采取相应的扬尘防治措施。
(七)施工单位应当使用预拌砂浆。
第九条(房屋建设施工防尘要求)
在中心城、新城、中心镇、旅游区(点)、大型客运交通集散点范围内的房屋建设施工,除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施工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挡。
(二)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三)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四)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五)闲置6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对其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
第十条(道路与管线施工防尘要求)
在中心城、新城、中心镇、旅游区(点)、大型客运交通集散点范围内的道路与管线施工,除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新建、大修道路工程,其施工工地应当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档。
(二)道路与管线施工堆土超过48小时的,应当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三)使用风钻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当向地面洒水。
第十一条(房屋拆除防尘要求)
在中心城、新城、中心镇、旅游区(点)范围内的房屋拆除作业中,应当符合下列防尘要求:
(一)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当停止房屋爆破或者拆除房屋。
(二)拆除房屋或者进行房屋爆破,应当对被拆除或者被爆破的房屋进行洒水或者喷淋;人工拆除房屋时,实行洒水或者喷淋措施可能导致房屋结构疏松而危及施工人员安全的除外。
(三)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四)建筑垃圾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第十二条(施工作业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将扬尘污染防治的要求纳入房屋建设施工技术规范和房屋拆除施工技术规范;市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将扬尘污染防治的要求纳入道路与管线施工技术规范。
从事房屋建设、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和作业记录台帐,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从事房屋建设、房屋拆除的施工单位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在工程开工3个工作日前报施工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工程开工前,将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在建筑工地周围醒目位置公布,公布期至工程施工结束,公布期间应当保持公布内容的清晰完好。从事道路与管线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在工程开工3个工作日前报施工所在地的区、县市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物料运输防尘要求)
在中心城、新城、中心镇、旅游区(点)范围内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用密闭化车辆运输。不具备密闭化运输条件的,应当委托符合密闭化运输要求的单位或个人承运。
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车辆机械密闭装置的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运输途中的物料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
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车辆不符合密闭化运输要求的,市容环卫管理部门不予发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
第十四条(码头、堆场、露天仓库的防尘要求)
在中心城、新城、中心镇、一般镇范围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的码头、堆场和露天仓库,应当符合下列防尘要求:
(一)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二)采用混凝土围墙或者天棚储库,库内配备喷淋或者其他抑尘措施。
(三)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应当在落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
(四)在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
(五)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洁,并及时清洗。
中心城、新城、中心镇、一般镇范围内现有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码头、堆场、露天仓库不符合前款规定要求的,其所有者或管理者应当在本办法实施后6个月内,按照前款的规定进行改造。
第十五条(道路保洁防尘要求)
中心城、新城、中心镇范围内的道路保洁作业,应当符合下列防尘要求:
(一)除雨天或者最低气温在摄氏4度以下的天气外,城市主要道路车行道至少每日冲洗1次、主要道路的人行道至少每3日冲洗1次。
(二)城市主要道路、高速公路、高架道路实行机械化洒水清扫,其他道路鼓励采取机械化洒水清扫。
(三)采用人工方式清扫的,应当符合本市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规范。
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市政管理部门应当将道路保洁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纳入保洁作业技术规范。
第十六条(植物栽种和养护防尘措施)
在中心城、新城、中心镇范围内进行植物栽种和养护作业,应当符合下列防尘要求:
(一)栽植行道树,所挖树穴在48小时内不能栽植的,树穴和栽种土应当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行道树栽植后,应当当天完成余土及其他物料清运,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进行遮盖。
(二)3000平方米以上的成片绿化建设,在绿化用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挡,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三)绿化带、行道树下的泥地应当栽种绿化或者铺装;
绿化管理部门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纳入绿化建设和养护技术规范。
第十七条(裸土的绿化和铺装)
中心城范围内的泥地,应当进行绿化或者铺装。有关责任人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一)单位范围内的泥地,由所在单位进行绿化或者铺装。
(二)居住区内的泥地,由业主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绿化或者铺装。
(三)由市政、水务、绿化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的市政道路、河道沿线、公共绿地的泥地,分别由市政、水务、绿化管理部门组织进行绿化或者铺装。
第十八条(监督检查)
市或者区、县环保部门应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其他有关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扬尘污染场所、设施的监督检查。对综合性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市或者区、县环保部门可以组织相关管理部门实施联合执法检查。
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与检查内容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不得拒绝或者阻挠有关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社会公布)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不按照本办法规定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有关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市环保局可以定期向社会公布违法名单。
第二十条(投诉和举报)
市或者区、县环保部门和有关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公众对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受理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后,市或者区、县环保部门或者有关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赶赴现场检查,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对查证属实的,市或者区、县环保部门或者有关管理部门应当给予举报人或者投诉人奖励。
第二十一条(违反建设工程施工、房屋拆除防尘规定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十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施工单位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管线施工、房屋拆除中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造成严重扬尘污染的,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项、第九条第一项、第十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施工单位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管线施工、房屋拆除中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不按规定进行备案或者公布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违反物料运输防尘规定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关于物料运输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或者城市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违反堆场防尘规定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码头、堆场、露天仓库不符合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的,由市或者区、县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造成严重扬尘污染的,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道路保洁防尘规定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道路保洁作业不符合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或者市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并可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违反植物栽种和养护防尘规定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植物栽种和养护作业不符合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的,由绿化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由绿化管理部门责令停工整顿。
第二十六条(违反裸土绿化和铺装防尘规定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