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3 09: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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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革命使社会治理活动成为一种职业活动。历史进入19 世纪中期,由于英国政府采纳了东印度公司的管理经验, 因而出现了文官制度, 使得政府中的公务活动成为正式的职业活动。到了20世纪, 政府中的行政管理作为职业活动被世界各国迅速地接受。目前, 在全世界范围内, 人们普遍把行政管理当作专门的职业化的社会治理活动加以看待。然而, 在社会治理活动职业化的过程中, 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理论曾经影响行政管理活动主要从属于科学化、技术化的原则, 导致这一职业的伦理规定丧失了生长的空间, 行政伦理学的研究也一直处于空白状态。直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 随着美国出现“新公共行政运动”这一要求变革社会治理方式的思想运动, 行政伦理的研究才引起人们的关注。由此可见, 关于社会治理的伦理思考是与人类追寻后工业社会治理方式的进程一道启动的。现在, 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对象。其中, 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是, 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应当是怎样的。在一定程度上, 公共管理是建立在伦理关系基础上的社会治理模式, 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比以往任何时候的治理活动都更加依赖伦理的引导和道德的规范。
一 公共管理活动的职业体系
公共管理的职业体系是职位和岗位的结构体系。与以往的管理体系一样, 职位和岗位指明了公共管理者在公共管理体系中的具置, 规定了公共管理的权力、职能及责任和义务。职位是就公共管理的纵向关系而言, 岗位是就公共管理的横向关系而言。无论是私人部门还是公共部门, 都是由职位和岗位构成的职业体系, 直接从属于管理的原则。以往的社会治理体系在行政管理的名义下所形成的职业体系也从属于管理的原则。但是, 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公共管理却发生了根本变化。它在管理的意义上告别了以往治理体系的权力定位或法律定位, 不再是仅仅满足于科学化、技术化原则的职业体系, 而是在伦理原则的基础上科学构造职位和岗位的职业活动体系。正是这一点, 决定了同样由职位、岗位构成的公共管理职业体系不同于以往的行政管理。对于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来说,“命令—服从”的行为模式为真正意义上的“分工—协作”的行为模式所取代。
职位和岗位都是职业体系的形式方面。公共管理与行政管理的不同不仅在形式方面, 而且在内容方面。对于内容来说, 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职业关系。虽然在一般的意义上, 这些职业关系可以归结为权力关系、法律关系和伦理关系三大类。在现实的社会治理过程中, 这些关系总会以极其具体的形式存在于公共管理活动之中。公共管理的职业关系越是具体, 就越是包含着道德的内容。比如, 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与其职务、岗位之间的关系时, 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忠于职守、忠实地履行职务以及岗位上的责任和义务; 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时, 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团结协作、相互尊重、和睦共事、互相支持;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与其对象之间的关系时, 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平等待人、公正处事、真诚服务, 以求得广泛的合作……这样一来, 公共管理在形式上是分工—协作的体系, 在内容上则是道德行为的表现。尽管都是在管理, 但传统的行政管理是失去了实质性内容的管理, 而公共管理则把形式与内容统一起来, 拥有了伦理本质。
由于公共管理中依然存在着权力关系, 所以, 权力关系赖以生成的等级系列依然会存在。当然, 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已经实现了对等级关系的根本性改造, 把人与人之间的直接等级关系改造成以组织层级为前提的等级系列, 从而使个人之间在人格、权利等实质性方面达致平等。尽管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以组织层级为前提的等级关系只是形式上的, 却反映了权力关系的本性。在一切存在着权力关系的地方, 都会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等级。只要公共管理还需要权力, 它就不能消除这种“等级”。因此,作为个人的公共管理者在公共管理这一合作体系中也会遇到处理上下级关系的问题, 并且会成为他进行日常公共管理活动的基本内容。比如, 政府中的公共管理主体需要执行上级命令和维护政府利益;政府外的公共管理组织需要处理与政府的关系、服务于社会和维护社会利益。无论是政府中的公共管理主体, 还是社会中的公共管理组织, 对于公共利益的理解都会出现偏差, 特别是如何把握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 必定是一个时时都会碰到的难题。公共管理中存在着无法完全解决的利益矛盾甚至冲突。尽管如此, 公共管理者却不能无所作为。事实上, 在公共管理的服务定位中所派生出来的一切主动性、积极性, 都会外化为公共管理者自主地处理这些矛盾和冲突的实际行动, 进而使公共管理者不同于以往各种社会治理模式中的治理者。做到这一点, 从根本上说, 就是充分发挥公共管理者的角色意识。只要公共管理者能够对自己的职业表现出充分的自觉, 按照自己对其职业特殊性的正确理解去处理上述各种矛盾和冲突, 他就会无愧于公共管理这一职业, 并且总会达致最佳的从业效果。
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 对于官吏的要求长期存在着争论。“官本位”文化的思路在终极追求中是要无条件地“忠君事主”;“民本位”文化的思路则反复申述“民贵”“君轻”的主张。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以制度的形式消解了所谓“贵”与“轻”的争论。但这种社会治理方式往往是通过间接的、迂回的途径来认识和了解公共利益的, 往往在公共利益的要求与实现之间存在着“时滞”。特别是那些已经实现了职业化的社会治理者, 缺乏积极回应公共利益要求的热情, 往往表现出我们称为“官僚主义”的那种对于公共利益的冷漠。所以, 在走向后工业社会的历史转型的过程中, 在人们期求更为进步的社会治理模式的过程中, 管理型的社会治理方式需要由更加灵活的、积极的和主动的公共管理取而代之。
对于公共管理来说, 新型的社会治理体制和制度是其赖以展开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但是, 与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不同, 治理者的职业并不只是简单地充作体制和制度的构成因素和实现途径, 而是体制和制度的必要补充。由此看来, 统治型社会治理倡导官吏忠“君”爱“民”。在君民之间出现矛盾和冲突的时候, 要么要求盲目忠君, 要么要求理性地贵“民”轻“君”。这两种选择都要求官吏在“君”与“民”之间作出选择和取舍。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得以发生的历史背景中,“君”“民”的矛盾和冲突是无法调和的。所以, 矛盾之中会出现上面两种对立的主张, 要求官吏在两者之间择其一。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官员和公务人员以体制和制度作为行为选择的终极标准, 被动地接受体制中的程序驱使, 对人民、对公共利益表现出极度的冷漠。他们在公共部门中工作, 与在工厂中工作一样, 都具有工业社会特有的色彩, 属于形式化了的职业活动。与此不同, 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发生在合作精神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文化的时代。在这种条件下, 社会在整体上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冲突。因为, 一切矛盾和冲突主要来源于不同的认识和理解。如果通过交谈和讨论能够取得共识、消解矛盾和冲突, 那么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就是运用权力促进交谈和讨论。
二 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角色
人的道德生活来源于人的社会角色。只有了解和确定人在社会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才能判定他的行为在何种程度上是道德的。比如,一个公务员做出的某件事可能会被人们认为是不道德的,但是,一个普通公民做出同件事却不被人们认为是不道德的。对一个人进行道德评判,在很多情况下, 是因为我们先行对他的社会角色作出了定位。我们说一个人是不道德的,可能是指他的某一行为与他的社会角色偶尔不一致, 也可能是指他的某一行为与他的社会角色经常不一致。在一般情况下, 偶尔不一致能够得到理解和原宥, 而经常不一致则会招致他人的批评和鄙视, 甚至遭到他所在群体的排斥。
人在社会生活中可能会同时扮演着多重角色。有些角色是与生俱来的,如血亲关系中的角色; 有些角色是个人成长过程中必须接受的,如做学生等; 而更多的角色是个人选择的结果。职业作为人的最基本的社会角色形式,正是人的选择的结果。就是说,普通的社会角色是在人的成长过程中自然生成的。一个人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能够理所当然地形成应有的角色意识,并且准确地扮演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角色。职业角色则不同。它需要人们通过自觉的选择和主动的学习,才能够获得准确的定位。
人们选择职业有着复杂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人们选择某一职业, 可能因为生活的需要, 可能来自生存的压力,可能出于兴趣爱好,也可能属于理想追求……当人们定位职业角色时,会在职业导师的引领下进入职业角色,也可能会在职业活动的实践中逐渐找到职业感觉。但是,所有从事职业活动的人,都需要借助于自觉的职业选择和积极的职业学习, 才能够使自己融合到职业中去, 成为真正的职业活动者。这个过程, 就是从业者在职业序列中准确地找到他所从事的职业位置的过程。职业活动的舞台是职位和岗位。职位、岗位是人的社会角色的明确化、具体化和固定化,是职业化了的社会角色。同时,明确化、具体化和固定化的社会角色,在每一职位和岗位上都会有着明确的责任和义务。人类社会活动职业化程度的提高,更多地表现在越来越明确、越来越具体地规定职业活动中职位、岗位的责任和义务, 即通过组织结构、制度规范和活动程序等等方式, 为每一职位和岗位确立起明确的、具体的责任和义务。
在社会治理体系中, 无论是公共领域还是私人领域, 只要是职业活动和组织行为, 都会通过职位和岗位来明确界定人的责任和义务, 有效地配置权力。这也是近代社会“理主义”组织行为模式中最为典型的形式, 但该行为模式没有注意到人的职位和岗位直接地构成人的多元社会角色中的一种。就是说,任何一种职业, 任何一类专业化社会活动, 任何一个组织行为体系, 都不仅以整体的形式构造组织化的人的社会角色中的一部分, 而且在组织成员个体那里担负着社会角色, 甚至首先在个体那里成为社会角色中的一种。对于人来说, 每一个职位、岗位都不仅是特定的组织行为体系中的责任和义务, 而且直接地根源于整个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职位和岗位具有二重性, 与之相对应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有同样的二重性。一方面, 责任和义务属于特定的职业和组织行为体系;另一方面, 责任和义务又属于整个社会。对于每一职位和岗位上的从业者来说,他的职位、岗位及其责任和义务,在职业活动和组织行为体系内会以职务的形式出现,在面向其直接归属的行为体系之外时, 则以职业的形式出现。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职务与职业在从业者这里只是社会角色的二重归属。在从业者与他人的联系中,职务与职业都是直接的。因此, 当管理主义组织行为模式成为职务—职业—社会之间的单线联系模式的时候,责任和义务便被片面化、形式化和缺乏道德的内容。我们在近代以来的社会治理中,时时处处都可以看到社会治理者只对社会治理体系负责而不对社会治理活动的对象及后果负责的情况。比如, 就政府而言,下级官员只对上级官员负责, 政府所有的官员都只对政府负责。只有政府才对社会负责,政府官员丧失了直接对社会负责的责任和义务的向度。政府对社会负责,却很少对它的官员负责。因为,政府的官员仅仅是政府的“雇员”,以至于政府的官员在政府中也时常会感到“不平”。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就是要改变这种状况, 把单线的责任、义务模式改造成双线的甚至多线的责任、义务模式。还以政府为例,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要求政府官员一方面对政府负责, 另一方面直接对社会负责; 同样,政府既对社会负责,也对其官员负责。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官员不仅仅是雇员。他们在直接对社会负责的过程中获得了在政府体系中享有自主性的资格。如果说, 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政府视其官员为雇员的结果就是使他们成为政府行政执行的工具, 那么, 公共管理条件下的政府则使政府官员成为拥有自主意识的人。这就是两者的根本区别。若把这种区别变成革新现实社会治理模式的动力, 不容置疑的起点则是在理论上把握职位、岗位及其责任和义务的双重直接关系。
三 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行为
职业活动规定着人的行为。一个人从事的职业和开展的职业活动,决定了他会有某种定型化的、重复的和连续的行为。他的行为总和构成了他的职业活动的基本内容,进而证明着他的职业角色。从表面上看,人的行为与职业的关系是被决定或被规定的关系,即职业决定和规定着人的行为。但是,这种决定与被决定、规定与被规定的关系,仅仅具有行为形式方面的特征。从实质上看,它是反向决定和反向规定的关系, 即人的行为决定职业。特别是在充分自由地选择职业的情况下,人与职业之间的联系就是人的行为选择的结果。考察人的职业角色可以发现,有的人选择了某一职业后能够迅速地进入角色, 而有的人虽然从事某种职业活动相当长时间,却始终游离于这个职业角色之外,并不是合格的从业者。这种与职业角色的“和合”与否体现在人的行为中。所以,正是人的行为决定了他是否是合格的从业者。对此,笔者认为是“行为决定职业”。
在职业活动中, 人的行为形式可以同一, 但人的行为实质却会各异。对于那些行为规范和评价标准无法量化的职业活动来说, 在同样的职业行为之间会存在着天壤之别。这种情况在社会治理的职业活动中表现得尤为典型。因此, 当人们选择了社会治理这种职业的时候, 还只是获得了形式上的职业规定,实质上的职业规定则涵育于他在社会治理活动中的行为表现。就是说, 社会治理者的职业角色主要由他自己的职业行为所决定。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正是通过人自己的行为选择了自己的存在形式和存在内容。人愿意做什么样的人, 不只是由自己的愿望决定。只有当自己的愿望转化为行为, 他才能成为自己愿望中的人。相对于做人来说, 既然人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选择做什么样的人, 那么人就更能够用自己的行为来证明自己能否成为某个职业的合格从业者。
自从有了职业活动,人的职业角色就开始由人的职业行为来决定。然而, 在近代以来的整个工业社会中, 职业活动的形式方面总是受到制度性的强化,使人的行为更多地表现出被决定的特征。同样, 在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 社会治理职业活动由于治理者自主性的丧失,也使治理者的行为主要显示出受决定的一面。这种现象并不能否证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人的社会角色和人的职业角色的决定意义。相反, 它证明了人的行为的受动性、被决定性和被规定性是由于历史造成的, 是工业社会的历史条件限制了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人的社会角色和人的职业角色的决定性作用。随着工业社会的结束和后工业社会的到来,人的职业活动在形式方面的规定开始弱化, 在实质方面的规定受到强化。人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选择日益显示出决定性的作用。与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公共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突出地反映社会治理职业活动的主体—公共管理者的行为选择的意义。
公共管理职业的一切实质性的内容, 都是由公共管理者的行为直接决定的。如果说选择公共管理职业的行为决定了从事公共管理活动的形式的话,那么当一个人成为公共管理者的时候, 怎样扮演自己的职业角色, 怎样证明自己是合格的公共管理者,则取决于他的职业行为。公共管理者在职业活动中的某一行为或许多行为, 都不能决定其职业角色。决定其职业角色的, 只能是贯穿着服务精神和体现着服务原则的、稳定和持续的公共管理职业行为。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行为是公共管理的服务本质得以实现的途径。公共管理体系的结构和制度安排无论怎样贯穿着服务精神和体现着服务原则, 都不是服务的现实。只有通过公共管理者的具体行为, 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才能够转化为现实。对于公共管理者来说, 他的职业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法律的规范, 他的岗位服务和任职工作在很大程度上由权力结构决定。当然, 一些特殊岗位和特定职务也会由法律作出规定, 但对于公共管理体系而言, 却不是基本现象。职业和岗位、职务方面的法律规定与权力规定,在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中将以综合统一的形式出现。这一点也是公共管理行为区别于以往社会治理行为的基本特征。
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 社会治理行为主要体现着权力意志; 在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理想的社会治理行为应当主要反映出法律精神。公共管理行为既不是权力意志的作用,也不是法律精神的显现。公共管理者把他在职业和岗位、职务上的权力规定和法律规定统一起来,作为公共管理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的支持力量灌注到自己的行为中去。所以, 在公共管理的具体实践中,权力和法律都是公共管理行为的前提和依据。权力和法律所支持的和试图达到的是实现服务的精神和服务的原则。这样一来,我们在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中所看到的, 就是以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为旨归的、权力和法律的综合统一。它在根本上结束了“权力归结为法律”或“法律受权力统驭”的争论。
中图分类号:U445.55+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水利工程中,灌浆技术是进行地基处理中比较常用而且十分重要的工程措施,广泛地应用于大坝坝体的加固处理与防渗工程中。水利工程的特殊要求使得它们的地基必须经过处理,才能达到水利工程必须有的防渗与稳定的各项性能要求。也正是因为如此,在水利工程中对建筑物的地基处理是需要特定的技术,这样就可以去除地基很多天然的缺点,可以增加基础地基的硬度、稳定性抗渗性能等方面;另外在水利施工中基础处理是一项很隐蔽的工作。因此就要求专业人员在施工时一定要严格的遵照施工的各项要求进行施工避免问题的出现制定出经济有合理的施工措施。
一、 基础灌浆施工技术在水利工程中的应用 1、 基础灌浆施工技术在岩溶地区的应用 对岩溶地区的基础处理没有成型的技术,施工人员大多是凭借着多年的基础施工经验或参照相同工程基础建设的成果。对岩溶地区的基础施工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岩溶地区无填充物的基础施工,另一种是岩溶地区有填充物的基础施工,在两种基础施工中,对有填充物的基础施工的技术要求的更加严格。基础施工技术方法主要根据照岩溶的深度以及岩溶的大小来决定的。 (1) 使用高压灌浆技术对岩溶地区实施基础灌浆。为了使填充物更加密实,对岩溶地区的基础一般使用不冲洗高压水泥灌浆的方法,使用高压水泥灌浆法处理的基础具有很强的稳定性和防渗水性。另外,使用高压灌浆能让水泥以条形状向土壤中渗透,在渗透土壤的过程中,水泥浆逐渐成网状结构,因此,高压水泥灌浆法使基础有着很强的抗劈裂能力,从而使得基础有更强的稳定性。 (2) 使用高压旋喷灌浆技术对岩溶地区实施基础灌浆。高压旋喷灌浆技术是依靠机械钻机能深入地下的特点,在钻机的头部安装特殊的喷嘴,利用高压泵将水泥浆从钻机头部的特殊喷嘴喷射出去,在喷射水泥浆的过程中对原有的土层进行了破坏,与此同时,高压钻机的头部一边向上提出,一边高速旋转,使得喷射出的水泥浆能与被破坏的土层形成混合搅拌物,待水泥搅拌物凝固了之后就会在岩溶地区形成一个比较结实的柱体,从而加固了工程的地基。 (3) 使用基础灌浆技术对浅层含岩溶地区实施基础灌浆。浅层含岩溶地区一般岩溶深度较浅,需要将浅层岩溶中的沙土挖掘出来,然后在使用水泥砂浆对原有较浅的岩溶地区进行回灌。 (4) 使用基础灌浆技术对深层岩溶地区实施基础灌浆。一般情况,当岩溶的深度在50米以时,可以把这种岩溶称为深层岩溶,在对深层岩溶的基础进行施工时,使用高压旋喷技术对基础灌浆是有一定的困难的,因此我们需要采取其他的灌浆办法,我们可以用普通的灌浆方法对岩溶地区的周围进行灌浆处理,水泥浆进入深层岩溶的过程中会对深层岩溶中的其他填充物进行排挤,由于所受排挤的压力很大,导致原有填充物和水泥浆结合并很快硬化。 2、 针对吸浆加大的水利工程的灌注方法 一般来说,对水利工程中出现的岩缝灌浆会在1—3小时内结束,在对岩缝灌浆的过程中,使用水泥的数量也是有限的,一般情况,单位面积的岩缝在灌浆的过程中使用水泥的数量应该小于120—220kg/m。因此,对于一般吸浆的岩缝我们可以按照正常的施工工序。但是在对岩缝灌浆的过程中,有很多岩缝会出现大量吸浆的情况,因为水泥浆始终不能保持满足,所以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来解决这种情况。出现大量吸浆的有很多原因,但是究其根本是因为地质条件的特殊,灌注的水泥浆有可能从特殊的地理通道流到别的位置,也有可能是从灌浆区附近的地表溢出。 对于以上情况,我们应该使用一定的方法对其处理: (1) 采取限流措施。限制单位时间内对岩缝关注砂浆的体积,一般情况下,应该将灌注的速度降为10—15L/min,采取限流的目的是减小砂浆在岩缝中的流动速度,从而使灌入的砂浆快速沉淀并凝结。 (2) 采用降压处理法。采用降压处理法的原理是降低灌浆的压力,从而减小砂浆流动的速度,依靠较小的压力来维持砂浆的自流状态,自流的过程中砂浆不断凝结,当砂浆在岩缝中不在流动时适量增加压力,然后可按照一般的工序进行灌浆。 转
(3) 采用多次灌浆法。多次灌浆法就是在对岩缝进行灌浆的时候是有间歇的,每灌浆一段时间就要等待一会,像这样保持有间隔的对岩缝进行灌浆,灌浆的间隔时间可以根据工程的具体需要来定,但是灌浆时间一般也不要大于8小时。 在这种特殊的灌浆方法对基础进行灌浆时,一般来说,结束是灌浆的压力往往要比预先设计的要小,在无法按设计压力灌浆时应该随机应变,可适当降低灌浆压力,在灌浆一段时间之后,带灌入砂浆凝固时,若无其他原因可按设计压力进行灌浆。
二、 灌浆施工技术在严重漏水的情况下使用 在做水利工程的工程中,很容易见到基础严重漏水的现象,根据以往工程经验判断,产生漏水的原因主要是水利工程建设选点失误,水利工程建设在可溶性岩石地区是水利工程建设点失误的主要体现。在遇到这种工程使用常规的灌浆技术不仅消耗成本大,而且收益也小,所以我们必须采取其他的办法对基础进行灌浆。
1、采用模袋灌浆的处理方法。模袋灌浆法中使用的模袋具有很强的耐磨性,常用的模袋材质多为尼龙、聚丙烯等。在使用模袋灌浆的时候,模袋中装有水泥砂浆,在模袋互相挤压的过程中水分流失,袋中只剩下水泥及沙土,因此降低了水泥砂浆的含浆量,提高了砂浆的凝结速度。因为受到了模袋的束缚,模袋中的沙土不易流失,起到了很好的溶度阻塞作用。
2、采用填充级配料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采用的填充级配料多为水泥、粗砂及砾石,在使用历史作为填充级配料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砾石的大小。假设在单纯使用砾石的情况下仍然没有很好的成效,则可以利用粘稠度较高的水泥冲灌级配料,水泥冲灌及配料的主要组成材料一般为砾石、砾石与沙土混合物,使用这两种材料的目的是可以形成自然的反过滤层。在级配料的过程中,配料的材料和数量应该灵活掌握。使用粒料的主要是使用加大的粒料在狭窄处形成“桥架”,使用巧匠将缝隙在中途完全阻塞,形成反过滤层,以达到将整个通道堵死的目的。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灌浆技术存在着自身的优点,但是同时也有缺点,灌浆施工特别是在熔岩地区的灌浆施工常常要结合施工人员的经验以及对相似工程的总结和借鉴;在大吸浆量大的地带所用的灌浆技术虽然简单,但是由于砂浆的扩散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增加了施工的经济成本;在严重漏水的情况下选择的灌浆基础操作与其他灌浆技术相比要复杂很多,正确的使用灌浆技术技能起到很好的灌浆效果,同时也能减少大量的成本。我们在水利施工的工程中应该因地制宜,在不同的地质条件下选择不同的基础灌浆技术,选择合适的基础灌浆技术,或是把多种灌浆技术相结合,争取使每种基础灌浆方法在施工的过程中都发挥更大的作用。参考文献:
[1]许厚材.水利水电工程基础灌浆殊地层的灌浆方法[J].水利发电设计与施工,2005.
[2]刘伟,金涛,杨晓娟.浅谈大坝基础灌浆设计思想[J].水利科技与经济,2005.
一、绿色供应链管理的内涵
绿色供应链管理的概念和内涵正在不断发展,但是至今尚无一个权威统一的定义。1996年密歇根州立大学制造研究协会在进行“环境负责制造(ERM)”研究时提出了绿色供应链的概念,认为绿色供应链是环境意识、资源能源的有效利用和供应链各个环节的交叉融合,其目的是资源利用效率最高,对环境影响最小和系统效益最优。后来,Min等人讨论了在选择供应商的决策中如何考虑环境保护的作用。Beeman将一些环境因素引入供应链模型,提出更广泛的供应链设计方式。Hock研究了供应链实际运作过程中如何保持生态平衡。
综合前人的研究成果,我们认为:绿色供应链管理是在可持续发展的指导下,在整个供应链中综合考虑环境影响和资源效率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它以供应链管理技术为基础, 涉及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物流商等企业和最终用户,其目标是使得从原料采购、产品制造、分销、运输、仓储、消费到回收处理的整个供应链管理过程中,达到经济发展、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三重目标的统一。
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绿色供应链管理具有深刻的内涵:首先,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环境污染、资源枯竭、生态失衡等令全球瞩目的问题,绿色供应联管理成为解决问题的有效模式。其次,人类社会正在实施全球化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绿色供应链管理实质上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现代企业的体现。
二、绿色供应链管理与传统供应链管理的比较
1.研究的领域不同。绿色供应链管理涉及的问题领域包括三部分:供应链管理问题;环境保护问题;资源优化问题。绿色供应链管理就是这三部分内容的交叉和集成,而传统供应链管理很少涉及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问题。
2.获得的效益不同。传统上,企业的唯一目标是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企业为了追求自身利益,势必以牺牲外部利益为代价,却不愿意承担社会责任。绿色供应链管理则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三个效益的统一。
3.传递的信息不同。传统供应链的信息传递非常普遍,几乎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而绿色供应链管理还增加了环境影响信息和资源保护信息的传递,并且将供应链管理的信息流、物流、能量流有机的结合,系统的加以集成和优化。
4.管理的过程不同。绿色供应链管理经历设计、采购、制造、包装、销售、使用、回收处理的整个闭合循环过程,它涵盖了产品生命周期的每一过程。但是传统供应链管理则只是从供应商到消费者的一个单向过程,其过程可形象的称为从摇篮到坟墓。
5.追求的目标不同。传统供应链管理的功能目标只包含T(时间)、Q(质量)、C(成本)、S(服务)四个目标。而绿色供应链管理的功能目标则包括T(时间)、Q(质量)、C(成本)、S(服务)、E(环境)和R(资源)这六个因子的目标。
三、绿色供应链管理的理论基础
1.共生进化论。人类社会与自然共生是任何经济系统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也是绿色供应链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理之一。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人类在20世纪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财富,加速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同时也促进了供应链时代的到来。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环境污染、资源枯竭、生态失衡等令全球瞩目的问题,如何最大限度的利用资源、保护环境,成为人们共同关心的焦点。这充分说明,人类社会与资源环境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的关系,如果这种和谐的关系遭到破坏,则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就必然会产生一种全新模式取代旧有模式,导致内部或外部的直接或间接的改进,从而使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
2.闭合循环论。闭合循环论是指能量在绿色供应链内各子系统之间循环做功, 直到变成熵为止。熵是指最终被消耗的不能再做功的能量总和, 熵越大, 说明人类活动所消耗的该能量总和越大,说明其活动对环境的负影响越大。循环原理是来自于物理学中的热力学第二定律, 对于绿色供应链内的各行为主体, 其活动同样要受到循环原理的约束: 任何经济活动或者社会活动均不可能使地球的总熵减少, 而只能加速或者延缓总熵的增加。但是,通过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可以充分的考虑环境影响和资源利用的因素,通过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使熵减少,或延长产品的生命周期。
3.外部效应论。外部效应指在实际经济活动中,生产者或消费者的活动对其他生产者或消费者带来的非市场性影响。这种影响可能是有益的,也可能是有害的,有益的影响被称为外部经济性;有害的影响被称为外部不经济性。在绿色供应链管理中,节约资源、环境保护不仅给企业带来了经济收益,也给其它公民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环境,为子孙后代节约了后续资源;不仅实现了当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促进了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绿色供应链管理具有外部经济性。
2城市环境工程中垃圾处理方法与利用相结合的路径分析
城市环境工程中采取生态工程,实现对垃圾处理及利用整合,生态工程系统中包含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产业化及系统化五个子系统,具体表现如下所述。
2.1城市垃圾减量化
城市垃圾减量化属于城市生态工程实现的关键,指的是从垃圾产生的源头到垃圾最初处理的整个生命周期中采取措施,如在垃圾产生环节、收集环节、清运环节、回收利用及完成处理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垃圾实际数量与体积。城市垃圾减量化,其具体措施为:其一,城市生活用能结构向燃气化、电气化发展,降低生活煤炭量,提高燃气普及率,则可以有效降低灰渣等无机垃圾产生量,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研究表明,煤气普及率每增加10%,则可以降低3%垃圾量;其二,限制一次性物品应用。虽然一次性物品能够为日常生活带来便利,但其资源浪费严重,会增加垃圾量,引起环境污染问题,为此,可以通过经济措施及立法措施,限制一次性物品应用;其三,组织净菜入城,净菜销售可以降低5%左右的垃圾产生量,然而其当前销售量及影响范围较小,这与消费习惯及净菜价格较高有关;其四,倡导适度消费,降低浪费;其五,制定并推行垃圾收费制度,依据区域实际,进行地方立法,征收垃圾处置费用,依据科学的计量方法进行落实。社会实践证明,设置垃圾收费制度,能够有效降低垃圾产量;其六,对商品外包装进行限制。包装过度是当下存在的较大问题,很多商品包装成为垃圾,浪费了资源并增加了垃圾量,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鼓励商家进行包装回收再利用。
2.2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
城市垃圾无害化属于垃圾处理的基础性目标之一。针对垃圾,采取技术措施降低垃圾危害性,让其不对环境及人体产生危害。具体措施为:有序控制垃圾流向,从生活垃圾产生环节便采取分类措施,区分进行处理。如针对有害处理,电池、灯管等应尽量采取单独处理方式,针对医院等特殊垃圾,应专门安排处理;开发并推广垃圾清运设备,如采取地下集装箱收集运输等。
2.3城市垃圾资源化及产业化建设
在城市垃圾资源处理中,采取资源化措施是生态工程的重要内涵,为积极主动的垃圾处理方式。城市垃圾可利用性属于垃圾产业化的内在驱动力。然而实现城市垃圾产业化处理其难度较大,需要相关的可行性论证及风险评估。如针对废纸垃圾,可以采取再生造纸技术,对有机物垃圾进行堆肥并生产无机复合肥料,废旧玻璃可以通过清洗加工后重新加工等。
2.4城市垃圾处理与利用应体现系统化
在城市垃圾处理与利用中,整合相关机构,协调其职能,为系统化处理城市垃圾提供保障。结合城市区域状况,科学分析城市垃圾生命周期,依据实际编制出切实可行的垃圾处理计划、处理方案,成立专门的监督机构、管理结构,设置相关监管队伍,切实落实城市垃圾处理与应用,做好宣传教育,树立群众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将垃圾分类,为城市生态工程开展提供支持。
中图分类号: TV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
目前钻孔灌注桩技术已经在国内外工程建设中得以广泛地应用,特别在大型水库、船务码头、防洪堤坝等水利工程施工中由于对各种各样地质条件适应能力强,施工中操作简便,施工占地小、施工造价低和成桩迅速、稳定等优势,成为当前水利工程施工中桩基处理的关键性技术,也成为评价水利工程施工企业施工水平和长远发展潜力的基础性参考技术。由于钻孔灌注桩技术还具有隐蔽的特征,特别是水利工程施工过程观察困难,不能采用开挖验收的方式进行检验,这就需要水利工程施工中严格遵守钻孔灌注桩技术的要求和环节,抓住水利工程钻孔灌注桩技术的质量控制要点,有效对钻孔灌注桩技术的应用进行管控。在水利工程运用钻孔灌注桩技术进行桩基处理时,应该根据水利工程的实际和钻孔灌注桩技术的特点,在熟练掌握水利工程钻孔灌注桩技术要点和钻孔灌注桩技术控制关键的前提下,对水利工程应用钻孔灌注桩技术常见的施工问题进行深入地探讨和分析,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和技巧,形成技术上的体系,为水利工程桩基项目的稳定和施工起到技术上和实践上的保障作用。
1水利工程钻孔灌注桩施工的技术关键
1.1钻孔灌注桩护筒的埋设
钻孔灌注桩护筒一般采用钢护筒,灌注桩护筒的埋设精度要控制在中心偏差为50mm的范围内。要密切注意两节钻孔灌注桩护筒的连接质量。规范的护筒埋深为2m~4m,水上主墩护筒应沉入局部冲刷线以下不小于1.0m~1.5m。埋设钻孔灌注桩护筒时,护筒的高度应控制在地面30cm以上,高出最高施工水位或地下水位1.5m~2.0m。旱墩护筒周围50cm范围内粘土夯实,深度至护筒底,采用必要的措施稳定护筒内的水头。
1.2钻孔灌注桩的开钻成孔作业
安装钻孔钻机时要保证钻机底架的平稳性,钻机钻头和钻杆中心对准护筒顶面中心,偏差不得大于50mm,钻孔时低挡、慢速均匀钻进,避免失稳和渗漏。
1.3钻孔灌注桩钢筋笼的制作和吊装
钢筋笼视其长度采用整体预制或分节预制,钢筋笼骨架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以便运送、吊装和灌注混凝土时不致松散、变形。钢筋笼分节起吊要及时、准确就位,在钢筋笼就位前仍需要检查有无坍孔,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1.4灌注桩水下混凝土的灌注
灌注水下混凝土时,严格控制导管的埋设深度,防止埋管过深发生堵管、埋管。施工完后,应核算水下混凝土灌注的各项参数,以便对后续的桩基提供参考和改进。
2水利工程施工中钻孔灌注桩常见技术问题的处理
2.1钻孔灌注桩缩颈的技术处理
对于钻孔灌注桩缩颈应该以原材料质量和配比为切入点,处理的主要着力点在于控制泥浆比重和使用优质的混凝土材料,注意及时、认真对钻孔桩进行清孔操作,另外还可以在导正器外侧焊接一定数量的合金刀片。在钻进时起到扫孔作用,这些都可以有效的控制灌注桩出现缩颈这一难题的发生。
2.2钻孔灌注桩导管进水的技术处理
导管进水的原因一般是由于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上提导管的幅度过大,导致导管接头部分产生漏水,导管进入容易造成钻孔桩内混凝土离析、流动,容易引发桩基的不稳定和事故,针对导管进水问题应该混凝土浇筑之前检查导管.并对漏水部位进行防水处理,必要时要重新设置、更换提出导管。清除不合格混凝土,用小型水泵将水抽出后再进行重新灌注。
2.3钻孔灌注桩断桩的技术处理
断桩产生的原因很多,如导管提升过高,导管底部脱离混凝土层;混凝土拌和物发生离析使桩身中断;灌注作业时间过长,早批砼已经初凝.下部的水沿着导管壁顶破表层混凝土面上升,未作好处理,将含有沉渣的表层包裹,形成断桩。断桩的处理措施主要有:选用有足够的、能承受其自重和盛满砼的重量的抗拉强度导管;施工中尽量避免不当操作,及时处理导管提空和混凝土卡管现象;合理采用冻结法,桩外周围钻孔并放置冷凝管.形成冻土帷幕.处理断面;浇灌前进行导管水密性试验,并严格控制导管的埋深与拔管速度,并及时测量砼的浇筑深度,防止断桩。2.4钻孔灌注桩钢筋笼上浮的技术处理
当钻孔桩在施工过程中会残留泥块和泥皮随着混凝土灌注上升时,会导致钢筋笼上浮。所以在灌注桩成孔前首先注重检查其最下部的套管的内壁,假如有大量粘着物堆积时,要及时进行清理。假如确认已发生变形的现象,一定要采取修补,当成孔结束后用大锤式抓斗反复升降除去残留物。
结语
综上所述,钻孔灌注桩技术在国内水利工程的基础项目中应用非常广泛,这是由于具有钻孔灌注桩技术适应性强、工艺简单和承载压力大等特性决定的,特别适合水利工程施工的各项要求和特点,但是,钻孔灌注桩技术在水利项目中由于不能有效检测和及时检查,只能依靠事先准备和事中规范等方法进行保障,因此,钻孔灌注桩技术的应用也成为水利工程施工的一个重点性难题。需要我们在水利工程钻孔灌注桩施工中加强过程控制和施工前的准备,以合理施用的技术环节和关键工艺控制,提高桩位定位精度、埋设护筒、开钻呈孔和钢筋笼吊装等要点的技术控制水平,提升水利工程钻孔灌注桩技术的应用水平,更出色地实现水利工程桩基项目高品质地完成。
参考文献:
[1]张相敏,马俊青,魏高雄,郑伟.浅谈灌注桩施工技术[J].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2009(06)
[2]刘明萍,杨志帅.水利工程大坝护坡混凝土施工方法质量控制[J].民营科技.2009(09)
二、工程桩项目施工技术管理要点
第一点:我国高、大型建筑工程基础多属于综合型桩基础工程。第二点:在现场施工过程中,一般建筑工程桩基础工程施工场地内时常都会遇到地表下的基岩发育有溶洞,且隐伏溶洞(或土洞)分布复杂,规模和形态难以查清,地下水丰富等情况。
1、 土石方工程开挖及边坡支护对桩基础工程的影响
高层基坑开挖土石方工程量通常都较大(如超过十万立方米,边坡垂直高度局部超8米),为典型的具有较大危险性的深基坑。土石方开挖及边坡支护专项方案必须经专家论证、审批合格才能动工。项目部为此一般会多次邀请设计院、地勘院、集团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研究施工方案,编制出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审批后交现场实施。但在实施过程中,因存在施工工艺把控不严,意外风险评估平足等原因,均会造成后期施工困扰还是存在。例如:土方开挖过程中,对圩泥区域开挖时,重型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无法通行,必须铺填0.5至1米厚的角石石碴临道才能满足施工,因总包合同中此项措施费未附加注明时(仅按一般情况考虑),施工方会以超出常规为由索取高额工程措施补偿费;边坡支护工程中,位于基坑的四周,因遇雨季施工,会引起多处较大面积的滑坡,直接影响基坑底部已完成面和部份主体桩基工程已完成作业面等情况。项目部必须组织设计、勘察等单位到现场了解情况,研究及编制多套设计施工方案,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坍塌程度而采用不同的施工补救措施,才把该基坑的安全稳定性达到施工要求。具体的施工方案如有采用了800冲孔桩加500旋喷桩做连续墙支护,再用锚索加锚钉喷锚加固;或采用锚杆加锚钉喷锚加固等。同时,项目部必须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测量勘察单位定期对整个基坑进行全方位的监测,观察基坑边坡关键部位的沉降、位移及周边建构筑物的沉降位移变化情况,以了解边坡支护的稳定性,监测值是否达到预警或报警值,项目部必需及时应对处理,工程边坡支护才能满足后续工程施工具备安全稳定的作业环境。
2、 地质资料对桩基础工程施工的影响
通过地质勘察的普探与超前钻资料,了解工程所在地区的地质地形复杂程度。项目部必须召开所有工程管理人员、设计、地勘、工程管理中心、造价管理中心等部门研究工程施工方案,做足施工前准备工作,尽可能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难点都考虑到,编制好施工方案和处理措施,希望尽可能地减少不确定因素对工程施工进度安全、质量的影响,所以项目部必须做足大量施工前准备工作。例如,组织设计、勘察单位、集团工程管理中心技术总工、总包单位技术总工、监理总工等实地踏勘,开专题会研讨地勘资料,事前编制相关桩基工程施工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前技术交底,收集岩样与地质资料对比复核,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同时对当前市场桩施工机械的适用性、先进性进行分析比较,尽可能先择适合本项目桩基础工程的施工特点,还有对桩基工程的主要材料进行试配,试验,收集工程技术参数,通过理论结合实际的方式,找出最为合适的施工管理模式,进行施工与管理。使桩基础工程能顺利地完成,为高层建筑的施工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3、 临水临电对桩基础工程施工的影响
高层桩基础工程施工的临水临电采用现场外市政水管与高压变压器供电线路时,必须考虑供水量与供电电压是否满足施工需求。尤其是当新项目部接手旧基坑工程后,若发现存在临水临电远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工程大面积快速发展需要时。项目部当务之急是解决临水临电问题,经组织机电工程师及相关人员了解当地临水临电报装程序、项目开展所用永久水电的规划方案与临水临电的走向关联等,制定出本项目全区高峰期临水临电所用负荷增容方案,报区域、集团审批,在得到支持后才能按方案实施,于能解决水电难题,满足现场施工需要为目的。因水电问题对桩基础工程施工会造成的困扰是相当大的,尤其对投资成本控制与进度控制最为突出,所以在往后类似的项目施工别要在合同阶段就要事前考虑清楚,将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中,可为后续工作提供很大帮助。一般桩基础工程发电机问题也是值得各项目借鉴的案例。因为在完成增容临电变压器之前,为了赶工期现场往往会采用柴油发电机组作桩机作业临时用电,发电机台班费问题可是一项非常棘手的事项,通常施工方会提出的租用临时发电机的成本相当高,不亚于采用发电机前的桩基施工成本,若不将问题提前处理,将会对施工成本控制造成较大隐患。
4、雨季对桩基础工程的影响
从事建筑工程的人员均非常清楚,建筑行业是看天吃饭的行业。雨季是桩基础工程施工进度和安全是影响最大的客观因素。因为雨季对桩基工程的影响,除了在基坑内导致泥泞、淤泥不能运输、工程机械设备不能运作、工人不能操作而阻碍进度外,更有甚的是造成基坑边坡下滑、坍塌,桩基成孔坍塌、浇灌中桩基报废、机械故障及人员伤害等事故。
5、流砂、溶洞对桩基础工程的影响(插入硫砂、溶洞照)
关键词:建筑工程 施工管理 技术管理
建筑工程技术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工作,要真正做好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但是我们相信,只要企业做出持之以恒的坚持和努力,就一定可以有效提高技术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成效。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是现阶段提高工程质量和企业管理水平的必要因素。认真落实好工程施工前准备,通过对施工过程中质量难点的控制,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资源损耗,达到建筑工程中多方面的和谐统一。
1.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作用分析
随着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各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涌现出来,于此相对应的工程结构也更为复杂、装修也更具多样化和新颖性等,这势必需要更高的施工技术和设备,因此从这个层面来讲,不断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以此适应最新的技术和工艺是至关重要的。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在企业经营效益和长远发展方面所能产生的影响是众所周知的,科学的施工技术管理能够有效提高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效率,能够显著缩短工程建设工期、降低施工成本、提高工程效益等,不仅如此系统、科学、规范化的施工技术管理,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挖掘施工人员及材料设备的潜力,使之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自身功效,这对建筑企业经济效益及市场竞争能力的提升无疑是很有裨益的,使其能够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并不断发展壮大。
2.建筑施工技术管理问题分析
建筑施工中的分工责任不明确,导致很多人员干重复的工作,而一些工作却没人做,并且责任不明确,出现事故后找不到直接负责人。部分施工进度缓慢,材料和设备供应不及时等这些容易出现的问题无法及时进行处理,以及材料的质量监管不严格,很多材料不能满足施工的要求。现阶段我国的很多建筑企业所用的机械设备陈旧、落后,或者因为成本问题,很多都用一些淘汰的机械设备,没有及时的购进和更新,如此下来,施工的进度赶不上,也造成很多不必要的浪费。对于施工前的技术方法是非常重要的,但现如今的很多建筑企业的技术和施工方法并没有改进,技术相对落后,而且还缺乏技术方面的交流。应当让所有的施工人员对整个工程都有一定的了解,才能在施工中有一定的准备,不耽误工程进度,也不会影响整个工程质量。建筑施工的环境较差,施工人员的居住、饮食、以及工作环境都很差,这些环境都直接影响着工程的进度和安全问题。在生存和安全的环境下工作,效率自然不会很高,同时,也影响着技术管理问题。
3.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有效对策
3.1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技术管理
加强技术交底是工程按质按量进行的有力保障。在整个建筑工程中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都需要进行详细而细致的技术交底,且要通过文件形式表现出来。对于隐蔽工程,更应该进行技术交底,需要特别强调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结构部位,加强对特殊施工环节的把控,建筑材料的质量保证等技术要求。此外,对于新结构、新工艺在工程中采用时,也许特别强调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要做到层层交底,以确保工程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对于工程图纸设计意图以及设计的要求,施工质量控制要点及具体的操作工艺,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只有如此,才能生产出质量合格的的建筑精品工程质量是整个工程生产的根本所在,因此,必须加强施工技术管理,有效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质量目标是以设计要求、相关规范、工程合同来确定的,因此,技术人员在质量控制中必须严格按照这些标准来执行。工程施工质量涉及的东西很多,主要体现在施工工艺和原材料质量方面。因此,必须加强对施工工艺的质量把控,特别是采取了新工艺、新技术的工程,项目部要成立攻关小组,着力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难题,以确保工程质量的完成。项目部需要加强对原材料的质量把控,原材料、设备进场时必须严格检验,只有合格的材料才能应用到中。施工中如果出现了管理失误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不管严重与否,都需要制定出详细的处理方案并依据实施,以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技术管理必须是以保证工程进度为前提条件的。因此,施工技术人员需要根据具体工作的实际进度,及时调整后续工作,整体上满足于工程进度要;对于工程进度,管理人员需要做到心中有数,正确评估企业的施工能力以及设备、材料的供应情况。对有分包工程,总包要注意协调好与分包单位的关系,以确保其不影响到整个工程的进度。此外,还需要加强成本控制,在满足工程质量的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程开支,提高工程效益。
3.2竣工验收过程中施工技术管理
采用各种仪器设备,借助于科学方法,测定施工已完工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特征和特性。然后把检测的结果与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比较分析,以判读质量是否合格。工程质量检测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是度量,即通过计算方法进行测量与测试工作;第二是比较,即把度量结构同质量标准比较分析;第三是判断,即根据对比分析结果,判断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范标准;第四是处理,绝对工程是否验收合格。评比制度必须做到“持之以恒,不流于形式”,要坚持“扬优抑劣”,“赏罚分明”以达到预期效果。对于比较复杂的分项工程,施工完工后,需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总结、分析,讨论工程施工中遇到的问题、解决措施和取得的效果,并做出评价,找出其中规律,做到举一反三,积累相关工作经验。
无论是图纸的设计,还是施工质量方面,建筑的外形、基本构造、作用、安全都能得到很好的控制保证。但是在施工过程中各专业的协调配合工作,由于处理不当而引起一些问题,造成建筑工程投资消耗过大,更有可能带来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由此可见,加强施工技术管理,是现阶段提高工程质量的必然要求。与此同时,力求降低工程施工成本,提高技术管理效率的重要举措,对于工程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中图分类号:TV5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500(2013)03-0084-01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水利工程建设速度也在快速提升。然而,随着水利工程建设速度的提升,一些技术问题也凸显出来,例如:眼下国内地基条件还很薄弱,能够在水利建设工程应用的也很少,而基础灌浆技术的出现缓解了这一问题。因为基础灌浆技术在一定程度上能很好的适应地质环境,所以基础灌浆技术的发展空间是非常广阔的。基础处理属于水利工程中的一项隐蔽工程,它对专业人员提出非常严格的要求,要求他们在施工中必须按照施工要求施工,避免问题出现,制定出相应的、完善的、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法。
一、在水利工程中基础灌浆施工技术的实施
1.在岩溶地区基础灌浆施工技术的实施
在岩溶地区开展基础处理工程缺少成型的灌浆技术加以借鉴,施工人员基本是通过对相像工程建设的经验、成果进行查阅、参照、借鉴、学习,或依靠多年的施工实践经验。岩溶地区分为有填充物和无填充物两种基础施工。这两种基础施工中,有填充物的基础施工具有较高的技术要求。岩溶的大小及深度对基础施工技术手段具有决定作用。
(1)实施基础灌浆时应用高压旋喷灌浆技术。高压旋喷灌浆技术比较复杂,安装一个特殊的喷嘴在钻头,根据机器可以钻更深地下的性能,利用高压泵从特殊的喷嘴将泥浆喷射出来,注入的水泥浆打破原有的土层。此外,高压头提出的同时快速旋转钻机,搅拌被破坏的土层和水泥浆成混合物,凝固的水泥混合产物形成一个圆柱体,尤其牢固,为工程的地基打下坚实的基础。
(2)对岩溶地区开展基础灌浆的技术还有高压灌浆技术。通过不冲洗高压水泥灌浆措施在基础灌浆过程中的应用,收到的效果就是填充物得到进一步密实,高压水泥灌浆法对基础进行处理后,其防渗水性和稳定性得到极大的提高,效果特别良好。
(3)对深层岩溶地区应用基础灌浆技术。岩溶埋层深度大于50米的深层岩溶,其基础灌浆的过程中通过高压旋喷技术实施,水泥浆移到深层岩溶后的就会排挤岩溶中别的填充物,因遭到的排挤压力相当大,推动水泥浆与原有填充物迅速结合并硬化。
2.大吸浆量的灌注
通常条件下60~180分钟内会结束岩缝灌浆,灌浆过程的水泥量是有要求的,固定的,正常条件下,在灌浆水泥使用量上规定在单位面积里的耗灰量应该在120-220kg/m范围内,等于或者小于。在对岩缝实施灌浆的过程中,会有很多岩缝出现水泥浆被大量吸走的情况,因一直无法使水泥浆保持满足,面对这种问题必须通过有效的手段全力解决,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处理:
(1)多次灌浆法。就是有间歇性的对岩缝进行灌浆,灌浆过程中要时续时断,对岩缝进行灌浆保持有一定的间隔时间,可以根据工程的具体需要来确定灌浆的间隔时间,然而灌浆时间基本要小于8小时。
(2)限流措施。在施工的过程中,首先要把限流的应急预案做好,对岩缝限制单位时间内注入砂浆的体积,对注入水泥浆量要进行限制,使其大于10-15L/min,从而使流动的浆液速度减缓,因速度放缓就会使灌入的砂浆逐渐沉淀迅速凝结。
(3)降压法。使灌浆的压力减少是其原理,采用压力降低的处理手段,使砂浆的运行速度放慢,在压力不大的条件下使砂浆的自流得以维持,在自流的过程中砂浆不断凝结,砂浆在岩缝中不再流动的时候把压力可以适量提升,之后的灌浆可以按照正常的工序实施。
二、在严重漏水的条件下采取的灌浆施工技术
在水利工程实施中,基础严重漏水现象并非而然出现,以自身的实践经验研究分析,导致漏水的主要因素是错误的工程选点,其具体体现为选点在可溶性岩石地区。在这样的环境下施工,会导致产生非常大的成本消耗,获取的只会有很小的收益。
三、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1.技术装备和资质的等级对于施工单位非常重要,必须对其进行审查检测,对检测单位的确定,要积极协助建设单位开展。还有,为了能够及时掌握相关的动态变化,对施工部位的沉降情况应每天进行观测。
2.在对关键的施工基础部位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对各项要求必须严格遵循认真观测,有助于处理方案及时修改。
3.工程施工完毕后,依设计图纸的要求,质量控制工程师对施工程序必须根据记录进行复核,审查其遗漏与否。
四、结束语
上述的灌浆技术自身优缺点并存,在熔岩地区开展灌浆工程时,必须对部分相似工程的成果进行研究,积极借鉴,与施工人员的经验紧密结合。在水利工程实施中我们必须因地制宜,根据地质条件不同采取的基础灌浆技术也要有所区别,把多种灌浆技术结合到一起,或是对基础灌浆技术进行充分研究,选择合适的灌浆方法,力争在施工中使每种基础灌浆方法都能充分发挥其效用。
总之,在水利基础灌浆施工中灌浆技术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它是一项复杂的技术,对于施工人员和工程设计者来讲,它的技术要求无疑是一项挑战。随着基础灌浆技术的持续发展,在水利工程基础施工中必须认真研究基础灌浆技术,使其各项指标符合要求,扬长避短,完善设计程序,从而使工程质量全面提升。
参考文献
[1]刘伟,金涛,杨晓娟.浅议大坝基础灌浆设计思想[J].水利科技与经济.2005,(07):151-153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合同对工程的开展的影响是不可忽略的,只有做好了它,我们才可以分清项目的两方在具体的过程中需要担负的事项,只有这样他们才可以明确自身的责任,将工作做到位。合同的管理贯穿在整个工期之中,所以,它是整个工程开展期间非常重要的一项管理内容。只有将合同工作做好了,工程的时间以及品质等才可以得到保障,两方才能有效共处。
一、常见的合同问题以及应对模式
任何一项工程不论规模大小,都需要有各种工序的参与,因而它是一项非常繁琐的工作,这就不知不觉地给管理工作带来了非常多的压力。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工作做得并不是非常优秀,这就导致在合同实行的时候,出现很多弊端现象,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下面的这些弊端。
第一点,合同签立的两方都没有足够的法律思想。虽然一些合同的满足相关的法律,但是很多都缺少法律规范,这就导致项目一方的利益受到非常大的影响。个别人员为了获取一己之利,无视法律,在合同上做文章,更为甚者出现一些非常不合理的条款。个别承包单位为了获取项目,签立一些明显不合理的合同,其中很多内容都是约束承包单位的,对于甲方却没有提出相应的要求,特别是没有明确如果业主方不遵守约定,将会如何处理等事项。一旦出现问题,乙方要想维护自己的权力就是难上加难事。然而这种不良状况的存在使得业主方的这种不负责任的思想更加滋长,而乙方的处境只会越来越差。更有甚者个别项目的两方制定合同只是做个表面工作,流于形式,不按照条款开展工作,而是纸上一套、做的是另一套。
第二点,仍有一部分单位对相关的管理制度工作没有做到位。像是一些单位没有设立专人,任何人都可以代替公司行使权力,甚至是某些没有任何合同知识的人。而且对于合同该有的内容以及条款等都非常的模糊,导致在项目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
最后一点,没有相关的专业人员。合同牵涉的领域非常多,而且有非常强的领域性,所以项目管理必须具备相关专业内容以及法规等文化的职工。但实际上很多单位都没有这方面的专业人员,只把合同的管理工作当成是一项日常工作,归为行政人员。通常这些职工大多没有充足的施工管理知识和经验,因此在管理的时候,他们只能将一些非常基础的事项做好,比如归类放置等,对具体的内容和后果却了解不深。
二、加强工程项目中合同管理的措施
随着我国合同法制体系越来越健全,企业也应该按照《合同管理条例》的依据和准则来约束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行为,这就要求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要对合同实施先进管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2.1健全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首先,明确合同管理机构。大型的建筑企业合同管理需要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采取统一归口管理与分类专项管理相结合的形式。其次,合同承办人员应分别履行自己的职责,制定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主要包括制定具体的合同管理制度、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承担直接管理的有关业务工作、审查合同、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以及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等。同时,制定合同管理人员主要职责,主要包括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与签订、审查合同、检查合同履行情况、负责建立合同档案以及依法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仲裁和诉讼。除此之外,合同承办人员必须明确自身的主要职责是企业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变更、解除合同、检查所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依法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再次,健全企业各项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分类专项管理制度、合同授权委托制度、合同的审查制度、合同的公证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统计报表制度、合同归口档制度以及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对起草和审查的合同进行归档、培训合同业务人员等等。
2.2建立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
随着建筑业的飞速发展,原有的工程项目管理方法已不适应现实的需要。因此,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建筑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保障。因此,建筑企业应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同时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以真正地保证施工合同全面的履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净化建筑市场。制定合同的双方应该认真学习了解我国的《合同管理条例》,通过此法,合同两方认真遵照法则做好本身的工作,可以将纠纷以及矛盾降到最低,就算发生了问题,也能很全面的及时的将问题处理
好,争取到自身的权利。在具体签订的时候,应该认真调研合同的完整性和严谨性等事项,防止合同漏洞。当签订之后,两方应该认真遵照合同明确的自身的权利义务合理开展工作。
2.3推行宣传,加强现代技术管理的应用
通过“重合同、守信用”的宣传,其目的是推动内部合同的规范管理。因此,第一,企业领导要主持制订开展活动的计划,使活动持续、健康地开展。第二,“重合同、守信用”活动要求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这将有利于堵塞由于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水平而产生的漏洞,有利于合同争议的解决。同时,对于企业自行草拟的文本,应当在审查时注意对照示范文本,防止错漏产生,以提高合同文本的质量。计算机技术在现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应用计算机进行合同管理对提高工作效率有很大成效。因此,建筑企业要充分利用现代 OA 办公系统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合同 OA 管理系统与财务管理系统、BSS 系统、工程管理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有利于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有效监控。
2.4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现代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建设要求等都在不断的升级。建筑工程项目作为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有专门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为之服务。因此,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作为建筑企业应该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的提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得以加强:第一,选好人员; 第二,组织好在职学习; 第三,选送人员到有关院校深造; 第四,建立岗位责任制等。
2.4建立系统的合同管理模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管理已成为建筑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建筑企业必须大力加强和完善合同管理,充分发挥合同在企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为了充分发挥合同管理的作用,企业应建立一套适合自身发展的系统的合同管理模式。比如,模式可以由合同管理委员会、公司控制部、财务部、法律顾问、批准人等组成。
参考文献:
1 软基处理的几种方法
1.1 表层处理法 ①表层排水法。对土质较好因含水量过大而导致的软土地基,在填土之前,地表面开挖沟槽,排除地表水,同时降低地基表层部分的含水率,以保障施工机械通行。为了发挥开挖出的沟槽在施工中达到盲沟的效果,应回填透水性好的砂砾或碎石。②砂垫层法。对于地基上部软土层极薄且含水量大时,在软土地基上敷垫0.5~1.2m左右厚的砂垫层。这样可达到固结软土层,使砂垫层起到上部排水层作用;同时,砂垫层又成为填土内的地下排水层,以降低填土内的水位;在进行填土及地基处理施工时,为施工机械提供良好的通行条件。③敷垫材料法。对于地基土层不均匀,可能发生局部不均匀沉降和侧向变位,可利用所敷垫材料的抗剪和拉抗力,来增强施工机械的通行,均匀地支承填土荷载、减少地基局部沉降和侧向变位,以提高地基的支承能力。敷垫材料主要有化纤无纺布、土工布、玻璃纤维格栅等被广为采用。④添加剂法。对于表层为粘性土时,在表层粘性土内渗入添加剂,改善地基的压缩性能和强度特性,以保施工机械的行驶。同时也可达到提高填土稳定及固结的效果。添加材料通常使用的是生石灰,熟石灰和水泥。石灰类添加材料通过现场拌和或厂拌,除了降低土壤含水量、产生团粒效果外,对被固结的土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发生化学性固结,使粘土成分发生质的变化,从而促进土体稳定。
1.2 置换法 本法是以优质土置换软弱土,确保填土稳定和减少沉降量。施工方法分有人工挖掘置换和借填土自重或用爆炸法将软弱土挤出的强制置换。其施工都比较容易,多数情况下能在短时间内达到所要求的目的。从可靠性来说人工挖掘置换较优。置换材料应采用即使受到水浸也不致降低承载力的粗粒土。但必须进行充分压实。
1.3 加载法 加载法是为了预先促进软土地基沉降,增加地基强度,以防止设置在填土上或邻接填土的路面和构造物或者埋入填土内的构造物发生有害沉降而导致破坏。促进地基固结沉降的方法有:在地基上增加总压办法;减少土中的间隙水压提高有效应力法等。前者用填土荷载时,一般为填土加载法,后者又可分通过井点,竖井等的降低地下水法和在地表面铺砂,覆盖不透水膜使之形成真空,依靠大气压力加载来促进固结的大气压加载法。采用填土加载法时,须注意地基的稳定状态。而降低地下水法和大气压加载法则不必担心地基遭到破坏,但受到地基适应性的限制且工程费用大,一般不采用。上述方法,都很少单独采用。
1.4 砂井排水法 砂井排水法根据砂井的施工方法不同,可分为打入式、振动式、螺旋钻式、水射式及袋装式等。
本法很少单独使用,多与加载法或缓速填土法并用,对层厚大,均质的粘土地质最为有效;对泥炭质地基效果稍差。粘性土层固结所需时间t与垂直方向最大排水距离D的平方成正比。很清楚,粘土层越厚,所需固结时间就越长。
2 施工现场常用处理软土路基方法
在施工中经常碰到的情况多数不是软土地基,因为如果有软土地基一般情况在设计时应该根据地质资料,提出处理方法。多数情况是有局部地段地质情况和原来设计不同,出现局部地基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或者由于局部地段含水量过大(原有排水系统不畅,原有地基土质渗水性不好)造成地基软弹(翻浆,弹簧土地段)。根据出现的这些情况一般常用的方法主要有:①换填。②抛石填筑。③盲沟。④排水砂垫层。⑤石灰浅坑法。
3 实际施工中软土地基的处理
3.1 挖除换填碎片石方法 对于深度不太大的软基工程,在路堤范围内,将需要处理的软土挖除,动力触探合格后,用碎片石换填,可采用分段挖除,分段分层回填的方法。用于换填的石料强度应不小于15MPa,分层厚度不宜大于30cm,石料最大粒径不应大于层厚的2/3。依据规范,分层回填的碎片石应碾压合格,表面石块嵌挤紧密无松动,用镐刨不动,一般采用激震力320kN以上的压路机强震碾压无轮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