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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残疾预防工作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市区11个乡(镇)中、农村残疾人17387,占市区残疾人总数的52.64%,其中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1200名。大部分残疾因车锅造成在农村尤为突出。鉴于此, 如何开展农村残疾人预访和康复工作最大限度地恢复其功能水平, 提高其自理能力和参与社会, 适应社会的能力, 是我市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中残联“十五” 和“十一五”规划中提出到2015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为了尽早实现这一目标,近年来, 我市把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形成了政府主导、残联协调、部门配合, 社会参与的新格局。
二、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现状
(一)村级卫生室是开展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的最佳载体和有效途径。根据调查显示,我市农村残疾人大部分因家庭经济困难,信息闭塞,出行不便利,加之,自身行动受限制,使得他们到城市乃至到乡(镇)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难度很大。如果充分利用村级卫生所,组织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训练,就会得到康复的效果。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我市村级卫生所大都建在本村的中心,服务范围涉及到每个自然村,大大方便了残疾人。加之,卫生所的村医(防疫保健员)对本村残疾人的情况比较熟悉,便于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在调查中我们看到,高闸镇在离乡村卫生所不远处建立了残疾人康复指导站由自治区残联配发的一套康复训练器材,有残疾人和老年人在接受训练。居住在附近 的残疾人和老年人每天坚持在这里进行康复训练,功能恢复效果比较明显。
(二)开展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根据走访调查,市区各乡镇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__]180号)精神,加快村级卫生所建设步伐,基本形成了有场地、有人员的村级卫生服务体系。目前,全市各行政村均已建起了村级卫生所,面积在40-60平方米,并且配齐了村医(防疫保健员),配备了简单的医疗卫生器械。在调研中,我们看到大部分村卫生室职责已经上墙,但是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仍处于空白。
(三)开展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体制机制有了雏形。根据调查显示,我市当地村卫生所的管理工作尚不完善,乡镇每年按照一定的指标要求,对村医(防疫保健员)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按照所在行政村总人数每人每年2元卫生服务费的标准发给村医,所需资金大部分列入财政预算,个别从本村全体村民公积金中提取。村级卫生室所售药品均由市级卫生部门统一配送,零利率销售给病人,村医出诊时可收取一定的出诊费用。如果就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对村级卫生所实行专项考核,并配备必要的设备,落实激励政策,那么村级卫生所所承担的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就会开展起来。
三、制约我市农村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缺乏必要的康复训练器材。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市区现有的农村卫生所,除个别由自治区残联配备了残疾人康复训练器材外,其它均未配备。
二是村医(防疫保健员)专业康复知识缺乏。残疾人康复指导与服务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要求参与康复指导和服务人员必须掌握康复训练与服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包括残疾的识别,残疾人康复需求的确定,康复服务的内容、如何提供服务、记录和评估的方法,简单实用训练技能,家庭康复护理等知识。在实地调查中,我们了解到绝大部分村医(防疫保健员)对康复知识了解得不多,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三是缺乏对村医(防疫保健员)开展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有效监管和激励机制。由于村级卫生所村医(防疫保健员)报酬主要靠政府医疗性补贴和自己创收,收入相对偏低,而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因此,难以调动其积极性。
四是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宣传不到位。由于宣传工作跟不上,我区农村大部分残疾人由于缺乏康复知识,对康复重要性的认识不足,残疾人自我康复保护意识淡薄,自愿康复、配合康复的主动性不强。根据调查显示,农村有相当一部分残疾人因不清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需要接受康复训练,以致错失了最佳时机,落下终身残疾。
四、关于建立我市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体制及运行机制的建议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从根本上抓起,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加强我市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确保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我以为以下措施以借鉴和采用;
(一)进一步强化以政府为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运行机制。
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十一五”残疾人康复计划,把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加大投入,发挥主导作用。
卫生部门要加强医院康复科(室)的建设,特别要发挥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网的作用,增加康复内容,拓展服务项目,提高康复质量,确保农村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
民政部门要在推进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时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其中,给予扶持,帮助贫困残疾人解决康复困难。
财政部门要将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供经费保障。
教育部门要将残疾人康复专业纳入自治区教育发展计划,培养一批各类康复专业人才,并做好学龄前残疾儿童的康复教育。
计生部门要抓好生殖健康工程,研究和解决好新形势下的婚前检查工作,下大力气做好优生优育及生殖健康知识普及和计生药物宣传教育工作。
交通部门要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新的残疾。
公安部门要积极参与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
各级妇联要认真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切实做好残疾妇女、儿童的康复工作。
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将残疾人康复纳入“红领巾助残”、“青年志愿者行动”等社会救助活动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康复宣传工作。
各级残联负责康复工作的组织管理、规划制定、经费筹措以及协调实施。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农村残疾人康复需求,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农村残疾人康复工作规划和对贫困残疾人康复治疗和医疗救助的相关政策,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开展业务,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协调解决残疾人康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二)加强村级卫生室阵地建设,建立科学可行的监管机制,确保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落到实处。
村级卫生所无论是从其地理条件,还是人员配置上,都具备了为农村残疾人提供最方便、最直接、最快捷的残疾预防宣传和康复服务的条件,是开展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的最佳载体和有效途径。
一要加大康复器具投入力度。康复器具是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目前,全市除个别乡镇由自治区残联配备了康复训练器具外,其他均尚空缺。为此,建议政府为每个乡村级卫生所配备1.5万元的残疾人康复训练器具。
二要有计划地组织对乡村医(防疫保健员)分期分批进行残疾预防和康复训练与服务专业知识的培训。要结合市区实际,借鉴外省(区)经验,组织对现有的乡村级卫生所村医(防疫保健员),进行中短期专业康复资格培训,经考试合格的,发给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三要建立乡镇医(防疫保健员)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专项补贴。由于残疾人工作的特殊性,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大部分是属于无偿的。为充分调动乡村医的积极性,建议实行浮动津贴制度并将其列入__市财政预算,由市残联在参与卫生部门年度考核验收后,根据考核验收情况兑现发放。
四要加强对乡镇一级卫生所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市、区乡镇三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作用,把指导乡镇级卫生室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列为主要工作内容,并把聋儿语训、智残、脑瘫儿童训练、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康复训练指导等项目纳入其中,推动乡村级卫生所康复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康复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加大贫困救助力度,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各级政府要把农村残疾人康复与扶贫结合起来,逐年拿出部分扶贫资金用于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补助;同时制定并完善贫困残疾人康复治疗和医疗救助政策,采取分级负担、减免费用等措施,解决贫困残疾人康复治疗问题。各级残联要利用好政府扶贫资金、社会捐助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建立各类贫困残疾人专项救助基金,逐年对特殊困难残疾人实行有计划救助。
(四)大力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宣传,积极做好残疾预防。
中图分类号:G25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88(2014)01-0071-02
作者简介:李爱明(1975-),湖北工程学院图书馆副研究馆员,采访部主任。
1 使用方――读者需求调查
图书馆图书采购的目的是为读者提供文献资料服务,因此,读者对所购图书是否满意是衡量图书采购质量的唯一标准。图书采购人员在采购前应多方了解读者需求,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保证图书采购质量。
首先,利用读者问卷调查、到书库实地走访或读者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询其文献需求,包括对现有藏书的满意度、对采购方向的建议等,使读者与图书馆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另外,借助图书信息管理系统工具,统计分析读者对各类图书的借阅情况,从整体上掌握读者的阅读倾向,发现图书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采购。其次,教师也是非常重要的专家级读者,采访人员直接与专业教师联系,让教师参与选书。采访人员定期将书目发送给各院系,让教师勾选其需要的专业书籍,这样既能弥补由于采访人员专业面窄,可能会遗漏采集某些专业书的缺陷,同时也为采访人员提供了向教授专家学习的机会,为其以后的工作奠定基础。最后,可经常走访院系资料室,了解资料室的藏书状况,为图书馆采访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2 供应方――供书商的选择
目前各高校图书馆图书采购工作普遍采取招标的方式来确定供书商,通过招标采购,既可为图书馆赢得合理的折扣,节省采购开支;同时通过透明的采购程序,防止图书采购过程中行为的发生,大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选择确定中标书商时,中标书商的资质与规模、折扣率、供货质量、服务水平都是重要的评价指标[1]。
2.1 公司资质与规模
要选择综合实力强,资金雄厚,在业界有良好信誉的书商。招标时,通过书商出具的近三年在各高校图书馆中标情况说明,了解竞标书商的综合实力,主要从注册资金、经营规模、从事图书销售的年限、是否有不良经营记录等方面来考虑。
2.2 折扣率
众所周知,商人是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的,专家在评标时不能一味地追求低折扣,如果中标折扣低,在合同期内供书商的供书质量与服务将会大打折扣,因此在图书评标时应选择折扣率在平均值左右、信誉好、实力强的供应商为中标书商。
2.3 供货质量
对供书商提供的书源应有明确的规定,要求具备畅通的进货渠道,对各重点出版社图书的采到率应有明确承诺,这样才能保证专业图书质量。同时在合同中应有对出售盗版书、私自搭售图书行为进行相应处罚的规定。
2.4 服务水平
具体包括到书率、供货周期、编目数据以及一些配套服务等。到书率,指实际到书与实际采购数量之间的比率,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三个月及半年的到书率。供货周期影响采购进度,有些中标书商认为已经中标便可高枕无忧,不认真履行合同,无法保证图书采购进度及采购任务的完成,直接影响图书馆读者服务工作。因此在招标文件中应对合同期各个阶段的供货率进行明确规定,并制定处罚措施,将不能依合同供书、资质差的书商加以过滤,以确保图书采购任务按时完成[2]。能否提供完整准确的编目数据,是衡量书商服务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配套服务主要包括盖馆藏章、贴条码、书标、附磁条等。
事实上,图书馆同仁们已逐步达成共识,图书到书率、供货周期、编目数据是评标时评价书商最重要的三个指标,因此,在评标时评标专家应就主要方面进行重点考查。
3 采购方――图书采访人员
3.1 制定科学合理的购书制度与计划
图书馆藏书建设是长期的过程。为了规范采购工作,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图书采购制度、标准与原则,使该制度作为开展采访工作的依据和准则,要求图书馆采访人员严格遵守与执行。在宏观上通过制度来规范图书采购流程,制订图书馆资源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在微观上还应制订年度图书采购计划与采购细则[3]。图书馆建立图书采购领导小组,由图书馆馆长、分管采访工作的副馆长、采访部主任、各院系学科专家组成,依据学校所划拨文献购置经费,以及学校学科和专业设置,结合本馆现有馆藏结构,制订年度购书计划。
3.2 规范图书采购的各个流程
图书采购流程具体来说包括读者需求调查、书目信息收集、甄选订购图书、验收等环节。
3.2.1 读者需求调查是图书采购的起始环节。采访人员应熟知学校学科和专业设置并及时了解其变动情况;要经常深入到师生读者中,积极听取他们对图书采购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于对订购工作做及时调整,使所采购的图书贴近读者需求,让购进的每本书都能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反之,则是一种资源浪费。
3.2.2 广泛收集书目信息。采访人员一般能定期从书商那里获得书目信息,也可直接与出版社建立联系,及时掌握出版社图书出版信息。另外,让读者提供书目也是一种重要途径。采访人员应经常走访本馆的流通部、阅览部和学校各个教学院系,多接触了解师生读者,收集读者所需文献的书目信息,使采购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最后,通过电子商务购书网站或读书网也可收集到有价值的书目信息,如在网上书店查看新书目,浏览新书相关评价,读者论坛意见反馈,找到一些优质经典图书。只有多渠道广泛收集和整理出版书目信息,才能充分发挥图书馆职能,更好地满足读者文献需求。
3.2.3 订购图书主要有网上预订与现采。网络零购也是图书采购的有力补充,主要用来购买急需的图书。为了提高购书质量,图书馆千方百计让读者参与选书,如:成立图书采购委员会或选书专家组;发书目到学院请专业老师圈选;在流通部与阅览室设置图书采购读者意见箱;在图书馆主页设立“读者荐购”栏;组织书商送样书到馆参展方便师生现场选书;组织专业教师参加书展现场选书;老师出差代购图书等等。
3.2.4 图书验收。是图书采购工作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采购与验收相辅相成,采购是验收的前提,验收是采购的保证。要设立专门的验收岗位,由专人验收,这样,采访人员与验收人员之间能互相制约、互相监督、互相促进。新书到馆后,验收时应严格按照图书购销合同,把好验收关,认真细致地根据书商所附明细清单核对书号、书名、单价、册数、总册数、总金额等,查对所到图书与订单是否相符,图书质量是否有问题。图书验收要做到把图书馆利益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合同和标书的要求执行, 对不合要求的书坚决退回。
3.3 采访人员素质
采访人员作为信息资源建设执行者,身上肩负着重大的责任。采访人员素质的高低影响着采访过程与结果。采访人员素质包括职业道德素质、学科知识水平与业务能力、学习能力、沟通能力等。
3.3.1 职业道德素质。采访人员应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热爱图书管理工作,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把读者需求放在首位,不被个人利益、私人情感所影响[4]。能遵守采访工作的方针、政策与原则,严格执行采访工作的各项程序,实施采访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客观公正地进行采购活动,把好采访质量关,最大限度提高采购效率,使有限的经费得到合理的使用。
3.3.2 学科知识水平与业务能力。订购图书的过程是一个运用自己的综合能力不断决策的过程,采访人员学科知识水平与业务能力直接影响采访结果。为确保采购到质量好、价值高的文献,文献采访人员要熟知全校各院系的专业设置,对图书馆馆藏熟谙于心,除具备图书馆专业知识和相关学科知识外,懂外语、会计算机操作以及基本网络知识,有较高的文献鉴赏能力。
3.3.3 学习能力。由于所采购的图书涉及许多学科,随着学科知识不断发展更新,采访人员应能与时俱进,具备学习新知识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如:通过自学,充分利用大学有利条件,跟班听课,扩充自身学科专业知识,为提高文献鉴赏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还要坚持学习外语、计算机网络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成为既精通图书馆业务又熟悉其他专业知识的学识渊博的人。
3.3.4 沟通能力。首先,采访人员要经常与书商及其客服人员沟通,及时处理解决在供书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其次,采访人员要与出版社的人员沟通,了解出版社专业图书的出版情况。再次,采访人员要经常走访学校各个教学院系,听取院系领导、学科带头人和科研项目负责人的意见,根据他们的需求与建议组织采购。最后,采访人员还要定期走访流通、阅览、参考咨询等读者服务一线部门,及时了解师生读者文献信息需求。因此,一个优秀的采访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沟通与人际交往能力。
一直以来,如何提高图书采购质量是一个备受采购同行关注的话题,本文通过对参与采购工作的三方分析,强调采访工作中应以人为本,注重读者需求,严格选择供书商,提高采访人员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图书采购质量。
参考文献:
[1] 陈碧.谈谈如何提高图书招标采购的质量[J].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06(2):22-23.
[2] 陈碧.从 招 标 文 件 撰 写 谈 提 高 图 书 采 购 质 量[J].图书馆论坛,2006(8):156-157.
利用二个月时间,通过实施集中整治工作,使后海塘区域的餐饮服务单位的无证经营行为基本得以消除,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90%以上,环境卫生整洁度得到较大改善,食用油、猪肉、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及原料索证索票登记基本建立,餐饮具消毒保洁设施配置基本齐全,总体餐饮食品安全水平有明显提高,为加强后海塘区域餐饮服务单位的长效管理打下扎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本次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局成立后海塘区域餐饮服务单位集中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餐饮保化科,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局综合办公室负责对驻后海塘区域人员选派、装备的配备和落实整治考核工作;餐饮保化科牵头做好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监管稽查大队指导涉及区域性餐饮服务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监管稽查大队招宝山中队负责具体整治工作推进落实及后海塘区域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其他相关科室做好整治工作的协同配合。
同时明确2名稽查队员和3名稽查协管员承担后海塘区域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到人员相对固定,到岗到责。
三、整治内容
1、实施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配合区城管部门对后海塘区域内的流动早点摊实施定点、定时、定量化管理,并做好从业人员健康证管理和餐饮食品安全工作。
2、实施非法经营集中整治行动,配合区工商分局对宏远路(环城北路到雄镇路段西侧)、后海塘菜场楼下、万好广场周边、雄镇路久成物流附近、大宗货物交易中心周边等5处店铺集中区的无证无照进行集中整治,取缔无证餐饮服务单位,改善餐饮服务单位的内外环境整洁度,对经整治符合餐饮服务许可条件的餐饮单位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规范餐饮经营行为。
四、工作要求
以“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为中心,以交流合作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我市“推动四个发展、加快经济崛起、建设幸福之城”的奋斗目标,积极拓展煤炭行业联络互动渠道,构筑煤矿设备和煤化工产业新技术、新产品展示窗口,集中展示我市煤炭及矿山设备制造业最新成果与发展趋势,为我市煤炭和矿山装备制造业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合作搭建平台。大力宣传我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具有先进技术的研发商、制造商、经销商来我市投资兴业。
二、工作任务
(一)展位申请,组织企业参展
本届煤博会室内外展览面积共计21000平方米,其中室内展场6000平方米,室外展场15000平方米。包括龙煤集团展区、IMM国际煤机集团展区和国内外客商展区。
区县政府要成立专门工作组深入到辖区内相关企业,认真做好组织和动员,筛选煤矿机械、选矿及粉体加工设备,煤矿安全、矿山救护与灾害防治设备,机电及地质勘测设备,矿井电气设备,煤炭深加工、煤电转化、瓦斯采抽及三废综合利用技术设备,煤矿信息自动化设备,矿山应急救援技术设备,煤层气与焦炉煤气发电等新能源设备、技术与产品等名优产品参展。
市商务局负责向组委会申请展位,拟申请一个形象展位(100平方米)和28个展品展位,区县各7个展位。展台统一设计,区县自行组织企业运输展品、布展、参展。形象展设计、布展工作由市商务局负责。
(二)主要活动
1、四煤城采购商务日
年8月26日至27日举行,市煤炭管理局负责组织企业参加。
2、煤矿安全与煤矿机械运用讲座
市煤炭管理局负责组织企业参加。
3、旅游推介会
年8月27日至28日在市兴凯湖国宾馆举行,企业自行参会,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三)客商邀请工作
按照组委会要求,我市负责邀请客商100名,区县各负责邀请25人,市煤炭管理局负责督办落实。
(四)展台设计制作,展品布展
展台及形象展设计制作由市商务局选择专业展览公司进行设计,要规范施工,认真搞好布展,提高布展水平。
(五)招商引资
市招商办负责印制市本级招商引资项目册,区县政府自行印制本区县宣传册并组织专门队伍在会上广泛宣传招商。
(一)资源筹集机制
1.资金筹集机制
目前我国公租房建设筹措资金的主要来源有,中央专项资金、地方财政资金拨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土地出让金收益、社会投资等。由于公租房的公益性特点,目前难以依靠市场满足其项目投资,财政资金仍然占据了极其重要的地位。资金筹集机制的设计,有利于吸纳社会机构资金参与、为公租房筹集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这也是公租房制度有效运转的关键。从房地产资金来源来看,社会机构参与公租房筹集资金,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机制。
(1)债权融资筹集资金
债权融资是社会机构的一种重要的直接融资方式,是指向企业外各种金融机构借款和向公众发行公司债务,项目主体根据承诺,按期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融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模式的债务人是投资的社会机构,而不是公租房项目,投资者的资产都可以用于提供担保或偿还债务。从追索角度来看,债权人对债务有完全的追索权,即使项目失败也必须由投资者还贷,对金融机构来讲风险较小。
社会机构参与公租房的债权融资模式,根据渠道的不同,主要可分为银行信用、民间信贷、债券融资、信托融资、项目融资等。
(2)股权融资机制
股权融资,通常与债权融资相对而言,是指为融通资金(筹集资金)而进行股份交易的行为,其所融入的资金为企业的资本金,它代表了投资者对企业的所有权。这种模式具有明晰产权的制度,可以建立现代化的企业治理结构,维护股份持有者的正当权益。
社会机构参与公租房如果采用股权融资模式的话,主要是指由社会机构和政府(由国有公司参与具体运作)成立类似于项目公司的机构,履行公租房的建造、运营等职能。社会机构对该项目公司进行股权投资。这样的运营模式可以解决公租房资金匮乏,特别是国有公司资本金短缺和负债率高的问题。
(3)项目融资机制
项目融资,是以项目的资产、收益做抵押来融资,即是以项目的资产、预期的收益或权益作抵押取得的一种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的融资或贷款模式,投资者只承担有限的债务责任。这一负债型融资模式和前述的债权融资模式最大的差别是,负债型融资模式是资产负债表之外的融资,项目的债务不表现在项目投资者的公司资产负债表中。
社会机构参与公租房运作的项目融资模式,其缺点最为直接的就是运作较为复杂,需要进行大量的谈判。这一模式融资成本也较高,鉴于风险较大,项目融资利息一般高于同等条件抵押贷款的利息。
2.房源筹集机制
(1)新建筹集
公租房,通常在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或部分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宅项目中配建,或者在除中小套型外的其他普通商品房中配建。这一模式所需资金较多,受到政策限制也较多。社会机构在这一模式下参与合作建房,具体可以采用建设———拥有———经营(BOO),建设———转让———经营(BTO),建设———经营———转让(BOT),建设———拥有———经营———转让(BOOT)和建设———经营———租赁———转让(BLOT)等形式。
(2)收购筹集
公租房可以采用收购小套型动迁安置房、存量产权住房、非成套公有住房承租权以及商品房等实现,包括公有住房腾退形式。即以购买模式提供公租房,通过运营将这些收购的房源出租给公租房适配对象。收购模式的优点是能较快地获得房源;缺点是房源分散,管理难度大,且缺乏配套支持。社会机构参与公租房的收购模式,公私伙伴关系可以采用购买———更新———经营———转让(PUOT)或者购买———更新———经营(PUO)模式。
(3)改建筹集
这一模式目前多是对于旧厂房、旧宿舍等的改建、维修后,提供给公租房适配对象。改建模式,需要通过认定程序,纳入公租房房源管理。改建模式的优点是,其所处区位多位于中心城区或者工业园区;缺点是受制于用地性质,退出渠道较少。社会机构参与公租房改建模式时,可以采用购买———更新———经营———转让(PUOT)和租赁———更新———经营———转让(LUOT)等形式。
(4)经租
经租是特定机构将社会房源租赁给公租房适配对象。社会机构参与经租可以有以下两种方式:第一种是社会机构作为经租房源提供方,提供拥有产权的住房;第二种是政府通过社会机构组建的中介平台,收集一定数量的符合公租房要求的闲置住房出租给公租房的适配对象。
社会机构作为中介机构经租公租房,是以自己的名义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来出租公租房。社会机构的加入,作为资源配置的主要力量,可以减少交易费用;考虑到其拥有较多的资源信息,可以对项目特许期、操作方式等做出更为专业的安排。
(二)运营管理机制
运营管理机制的完善,关键是项目达到财务上的盈亏平衡。因此,设立何种商业模式,设计何种收入来源和收入分配的过程,满足盈亏平衡设计,就显得非常重要。
1.公租房租金收入
在公租房运营阶段的收入来源(包括租金收入、财政补贴、商业收入等)中,租金收入为主要的常态来源。因此,如何获得稳定的租金收益,保持现金流的稳定,成为了公租房可持续运营的关键。
(1)基础租金收入
基础租金是指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数额的租金。这一租金,可以根据政府出台的市场租金统计价格乘以一定的系数进行确定。公租房的租金是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并结合承租家庭承受能力和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以一定比例下浮来确定。
(2)租金调整收入
租金调整收入是指在基础租金收入外,结合人群特点和物价上涨程度等因素而取得的租金收入。具体调整方式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调整比例或特定指标来进行。如果合同约定是租金逐期递增的方式,那么租金逐期调整就与逐期递增抵押还款情况相似。常用的特征指标是消费价格指数(CPI)。租约利率根据CPI的变化而逐年变化,或者是在一定期限内变化。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特定指标调整租金,是将社会机构等公租房运营主体因通货膨胀可能带来的经营风险转移给承租人,使得运营机构所得到的租金能够弥补物价上涨带来的成本上升。
2.租金外收入
在目前租赁市场租售比相对畸形的情况下,由于公租房的租金相对稳定,因而如何设计有效的商业运营模式,成为了社会机构是否愿意参与公租房的决定性因素。
(1)除租金外的稳定现金流
一般来说,除租金外的稳定现金流主要是商业配套设施和服务所获取的,通过为公租房承租人提供物品和服务,为投资的社会机构带来稳定的现金流。而商业配套设施和服务收费价格,是决定社会机构能否收回投资、取得效益的最直接因素。如果着眼于商业配套设施出租收益的话,那么其将对目标人群有所细分,倾向于消费能力较强的青年人。围绕青年人的居住、生活、社交、就业等方面的深层次需求,拓展服务功能,把传统的租赁管理升级为以居住为核心的综合性个性化生活服务。
(2)公租房未来的“先租后售”收入
如果着眼于公租房未来“先租后售”的话,那么影响其是否愿意投资的主要意愿是对未来房地产市场的预期。在预测房价将有较大上升空间的时候,社会机构能在“捂盘”不售的若干年后,通过房屋上市回收房屋的开发建设资金、银行贷款利息并取得一定的盈余。“租转售”的实行,还有赖于在“先租后售”的期间内,政策具备相对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具有可预期性。香港“置安心”的“先租后售”模式,一般是5年出租经营期;但从公租房的政策效应来看,5年出租期太短,应当确定10年或15年及以上的期限。适当拉长出租期限,可以使得公租房房源数量在一定时期内较为稳定。
这一机制,不是着眼于稳定的租金等收益,而是着眼于资产的升值。一般来说,是否投资,主要取决于房地产价格的预期及房地产的区位等因素。具体实行时,这一机制在项目建设结束之前,社会机构通过对运营期间的服务提供、服务价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项目的运营和维护或者以自身的名义外包出去,即将其权利和义务再分包给其他机构。
(三)准入退出机制
1.准入机制
不同投资主体的投资动机是不同的,管理经验和能力、资本实力也是有差异的,而这些都影响着公租房的运营及其可持续发展。
(1)社会机构准入主体要求
社会机构可否进入公租房领域,其准入并没有较为明确的资金、资质等要求。随着社会机构参与公租房模式逐步成熟,政府主管部门应当设立若干准入要件。
社会机构主体要求,是对从事公租房业务的人数、从业资质、工作经验、公司实体资格、是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授权等条件的综合考虑,如可要求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同时,还应当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章程,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2)社会机构准入壁垒破除
社会机构参与公租房最大的障碍是隐形制度壁垒,其主要体现在观念和体制上。由于社会机构需要通过项目认定,也就是间接审批,来参与公租房的运作。这些直接关系到社会机构参与的公租房项目能否享受政策优惠。因此,准入壁垒的破除要取决于政府行政审批行为的规范化和透明化。真正形成只要符合条件的社会机构参与公租房运作,就可以获得政府的相应支持,从而鼓励社会机构的参与。
2.退出机制
(1)协议终止
社会机构参与公租房的退出机制,是指公租房在筹资、建设、运营等期间,政府或社会机构终止特许经营合同,并将社会机构投入的资金从项目中撤离。社会机构的退出,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都意味着协议的终止,项目的经营权由社会机构转移给政府主管部门或第三方。
(2)退出的具体形式
社会机构的退出在公租房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都有可能出现,而其原因有可能来自社会投资机构,也有可能来自政府主管部门。在项目前期和筹措建设期的退出,主要原因多为社会机构的股权变更、资金变化、经营方向改变以及政策调整等。在项目运营期,主要原因则多为政府回购、社会机构的经营战略变化或股权变更等。运营期结束,政府可能根据协议收回或者回购;而社会机构可能根据协议对项目的使用目的进行变更或者出售。
(3)退出的后续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除运营期届满外,社会机构退出公租房运作并不意味着公租房项目必然“转性”。如该住房仍然用于公租房用途,在社会机构退出后,政府应当“托底”做好后续工作,以保证公租房运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社会机构参与公租房运作需突破的政策
依据住建部最近颁布的《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2]91号)(以下简称“鼓励通知”),民间资本可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按规定或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价格面向政府核定的保障对象出租、出售。对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民间资本,可以采用财政贴息、债券融资、税收优惠等鼓励措施,并首次提出“公租房项目可以规划建设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统一管理经营,以实现资金平衡”。结合这一规定,考虑到为了更好地吸引社会机构参与公租房运作,需要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一些突破。
(一)需突破的金融政策
对实行公司化运作并符合贷款条件的公租房项目,金融机构在落实《关于认真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11]193号)有关规定的同时,还应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给予更大的支持。
1.单一信托形式
鉴于公租房的投资回报周期较长,可以发展针对公租房的不受银行资本充足率等指标约束的单一信托业务。单一信托业务的信托形式可以多样化,通过提供融资、股权投资、租赁多种手段,参与公租房的建设与运营。同时,在公租房信托项目中,可以设计信托公司成为占有股份的业主运营模式,通过聘请专业运营公司提供日常服务(招租、收租、维修等)运营公租房项目。
2.第三方信用担保
社会机构参与公租房运作,一项比较重要的条件是政策的稳定性,为此可以通过地方性法规或政府协议形式将权利和义务固定下来。在现阶段,可以建立起专门的信用担保公司,为愿意且有能力参与公租房的社会机构提供金融担保,拓宽融资渠道。同时,适当放宽对民间资本抵押物的要求,简化贷款手续,在资金规模、贷款期限、利率等方面适当倾斜。
(二)需突破的税收政策
2010年9月27日,财政部和国税总局了《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8号)。该规定对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政策进行明确。通知表示,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免征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从这一文件可知,当前公租房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环节几乎不承担房地产税负,值得注意的是,该通知的执行有效期暂定为三年,“政策到期后将根据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情况对有关内容加以完善”。根据“鼓励通知”,在前述优惠的基础上,还按规定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这些规定,无论是公租房取得房源、出租公租房还是公租房结束经营房源转让等税收减免,都是税种和税额的减免。这样的减免方式,一般多针对新建的公租房且具有一次性。因此,在今后的税收政策制定时,可以根据公租房的特点,实行特殊形式的税收规则满足其税收减免需要,以鼓励公租房的筹集运营等。
1.课税抵减
“鼓励通知”规定,“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的,在年度利润12%范围内可以抵扣所得税”,在税收政策制定时,应当扩大课税抵减范围。只在公租房满足一定年限(一般为30年)的连续使用中,满足最低的附加要求时,可以实行课税抵减。附加条件是保证该房源连续用于公租房而不做其他用途的需要。这就意味着,如果承租对象不符合公租房要求或者并不是公租房项目的所有房源用于公租房,则抵减按比例分配。这一抵减并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可以连续申请,上限以公租房的基础价值为限。
2.加速折旧
目前,企业可以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限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以及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在今后,投资公租房的企业,可以就公租房部分不再采用直线折旧法,而采用加速折旧。加速折旧,可以更快地摊销应折旧金额,使折旧费用呈递减的动态,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便呈递增的状态。与直接法相比,所得税的现值总和就更低。这就使得对于投资公租房的企业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三)需突破的土地政策
“鼓励通知”规定,“用地上适用国家规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政策”。应当看到,保障性安居工程土地供应,以划拨土地为主。但为了公租房的长期经营,土地政策应当有以下两方面的突破。
1.供地方式有偿化
现有的公租房用地多数采取划拨方式,以政府投资建设为主。建议对社会机构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建设用地主要采取作价入股方式取得,同时辅以协议出让、租赁。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国有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份额或关于产权份额折算的具体办法。协议出让的,利用新增建设用地原则上不低于土地储备及前期开发成本,利用存量工业用地的对土地出让金差额补缴。租赁形式土地地价的折算应当参照协议出让方式。
2.土地配套建设加强
在配套方面,政府加大对公租房周边用地的公共投资,对社会投资产生带动效应,促进社会机构参与公租房的投资运作。政府公共投资用于土地整理,加大水、电、气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建配套设施建设,使建设用地达到宗地平整、配套完备的状态。配套设施的完善,可以增加“正外部性”,在此基础上进行公租房的开发,能有效降低社会机构投资公租房的风险。
(四)需突破的财政政策
“鼓励通知”规定,地方政府可采取贴息方式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给予支持,贴息贷款只能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
1.适当降低资本金
评估即评议估计或评价,有人认为,政府绩效评估意味着这样一种制度设计,在该制度框架下以取得的结果而不是以投入要素作为判断政府公共部门的绩效标准。奥斯本与盖布勒认为,政府绩效评估就是改变照章办事的政府组织,谋求有使命感的政府;就是改变以过程为导向的控制机制,谋求以结果为导向的控制机制。库普尔把政府绩效评估定义为一种市场责任机制,一是经济学的效率假设;二是采取成本――收益的分析方式;三是按投入和产出的模式来确定绩效标准,注重对产出的评估;四是以顾客满意为基础来定义市场责任机制(此定义方法是把公民视为消费者)。我认为效评估就是运用科学的方法、标准和程序,对政府工作人员的的实际工作、业绩和成就做出尽可能准确的评价,在此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适时的对政府绩效进行动态的改善和提高。简单来说,就是对政府的表现和业绩进行评价打分。
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享有权利且承担义务的人。本文中涉及的公民是指非政府工作人员,如农民或农民团体代表、企业人员或企业团体代表、非盈利团体代表等。
公民参与,又称为公共参与、公众参与,就是公民通过各种渠道试图影响公共政策和公共生活的一切活动。本文中的公民参与是指非政府工作人员参与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活动。地方政府绩效评估中的公民参与,就是要求在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意识,与人民群众保持联系,让公民真正参与到评估过程中,使他们能够通过各种有效的渠道,以各种形式表达意见和诉求。加强评估中的公民参与实质上也就是政府绩效评估的民主化过程。只有通过公民参与,民主政治才能真正运转起来。可以说,没有公民参与,就没有民主政治。
二、公民参与有利于民主政治的实现
地方政府绩效评估引入公民参与有利于民主政治的实现,政府、社会、公民共同治理模式的形成,增强绩效评估结果的有效性,政务流程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巩固主人翁的地位。公民参与地方政府绩效评估存在着参与的动力不强,参与的信息不畅,参与难度较大等问题,从而影响了公民评估政府活动的信度和效度。为此,必须在公民参与的制度化,构建地方政府绩效评估中的公民参与和政府互动协调机制,加强地方政府绩效评估中公民参与的法制建设,强化公民参与主体的教育与培训等方面选择合适的路径。
建立科学的公共部门绩效评估体系和政绩考核标准,是大势所趋。评估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公共管理的效率,形成科学的目标导向,优化行政资源配置,使各部门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在评估过程中,绩效评估的主体选择最终关系到政府绩效评估能否真正发挥促进公共生产力的作用。随着西方社会新管理运动的发展要求,公民作为政府绩效评估主体及公民作为社会的主体参与政府绩效评估已成为社会发展的趋势。
三、公民参与行为提升了政府的执行力
政府绩效管理是当代公共行政过程中推动行政体制改革,提升政策执行力,改进服务质量的有效工 具和重要方式。而公民参与则是保证政府绩效管理效能有效发挥的必备要件。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国引进政府绩效管理方法以来,公民参与政府绩效评估这一现 象开始高频度的呈现,但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制保障、技术支持以及公民主体意识的缺乏,公民参与行为具有明显的随意性和摇摆性,因此亟须通过改善和优化参与行 为的环境、提高参与主体的能力等措施来规范政府绩效评估过程中的公民参与行为。
四、公民参与可转变政府作风
在医院管理中,药物管理作为一个重要的构成部分,其管理的合理性、有效性以及安全性是确保患者安全用药的关键[1]。护士除了是药物治疗执行者,同时也是用药的监督者,在药品管理和用药中即便其经验非常丰富,但是也有可能会因为判断失误或者遗忘而引起相关错误。鉴于这种情况,为提高药物管理质量和效率,我院近年来在病房药品管理中,让药剂师参与了进来,且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从管理结果来看,所获效果显著且良好。
1.病房药品管理所存问题分析
病房药品管理所存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1)药品基数和备用品种不过合理。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水平的提高,医疗技术的进步,我院所接诊的患者也随之增多,开始呈现出用药杂、病种多且年龄跨度大等特点,同时需求量也不断地增加,之前所备用的药品已经满足不了当前疾病治疗的要求。2)药品存储不够规范。在《药品管理法》中已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制定且严格按照药品保管机制来执行,采取相应的防鼠、冷藏、防虫、防冻以及防潮等相关措施,确保药品质量[3]。其中对于放射性药品、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以及等均实施特殊管理,然而在实际管理中医护工作人员由于不够了解药物的相关知识,或者自身工作责任心不是很强,导致药品存放未采取防鼠、冷藏以及防虫等措施,或者对需特殊管理药品未实施规范保管,造成药物失效或者产生相应的毒副作用,导致用药安全受到了影响。3)药品浪费现象严重,未分类放置不同批号以及有效期药品,没有及时进行药品有效期的检查;药品积压以及储量较多,混乱放置各种药品,导致在临床应用中由于混淆误用而引起安全事故。此外,医护人员自身缺乏全面且系统的药品知识。
2.药剂师参与病房药品管理工作的相关对策
基于上述药品管理所存问题的分析,提出以下对策:1)由护理部门和药剂科召集各科室、各病房护士长和药品管理人员以及药剂师来分析问题,且查找原因,组织全院所有医护人员进行药品管理知识的学习,制定药品说明书,以便医护工作人员查找,制定药物搭配禁忌提醒机制,且详细记录在管理中所存在的各种问题,从而引起医护人员的高度重视,同时不定期抽考医护工作人员,以保证用药的安全[4]。2)病房所备用药品基数主要为常用药品与急救药品,病房需结合临床用药情况及时进行备用药品的增减,分开放置静脉用药、外用药以及口服药等,不可混放各种药品,邻近到期药品需提前进行更换,病房内所积存的药品需及时退还,以免过期导致浪费。3)定期进行检查,由药剂师每个月查验各病房小药柜,及时处理或者纠正过期、标签不清楚或者没有标签的药品。在用药中若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药剂科,结合需求和药剂科进行沟通,对备用药品进行合理地调整,明确基数用药的种类以及数量,药剂科应将新药的相关内容及时告知医护工作人员,加强临床观察。
3.结果
在病房药品管理中,经药剂师的参与,不仅减少了病房内药品过期报损、混放、标识不清以及存储不当等问题,有效避免了药品过期应用,确保了用药的可靠性与安全性,同时在很大程度上也减少了经济损失。
4.讨论
在疾病治疗中,药物作为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临床管理工作尤为重要,在本次研究中,笔者就药剂师参与病房药品管理工作进行了研究与分析,从近年来药剂师参与病房药品管理工作的情况来看,采取这种方式来实施药品管理,不仅使临床用药程序得到了规范,同时在很大程度上也提高了医护工作人药物安全管理意识,加强了药剂科与各科室之间的联系、沟通,使得临床用药也更为可靠且安全,所获效果良好,避免了药品的浪费。
综上所述,在药品管理中,加强病房药品管理,让药剂师和医护工作人员一同进行管理,增强药房和各病房之间的沟通,可使医护工作人员更为全面且系统地了解药品应用以及保管方面的知识,继而保证用药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1] 安瑞芬.药剂师做好药品质量检查工作方法的探讨[J].求医问药(学术版),2013,11(3):324.
2009年5月新颁布的《消防法》明确指出,公安派出所也是消防执法主体,在消防三级管理中,除支队、大队列管的单位外,其他单位由公安派出所负责。另外公安部施行的三部与新《消防法》相配套施行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均对公安派出所参与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这对于新时期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自身的条件不足为借口是很难再应付过去,毕竟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才是第一位的,同时消防法律和规定的颁布实施对公安派出所同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公安派出所民警能够把握好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的同时要改进消防监督管理方式,提高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水平。
一、当前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现状
1、治安案件的增多分散了消防监督的工作执行力
当前是社会治安和群众矛盾较为突出的时期,许多不明身份的人和流动人口的增加,无形中加大了派出所治安工作量,特别是当前人民群众对派出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无形中对派出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派出所受限于警力不足的现状很难改变,所以在一定的程度上派出所以突发事件和110接警为重点,而对于看不到“危险”的消防监督工作有些放任。
2、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得不平衡
从治安环境对消防工作的限制到发展的不平衡,这里面有一个演变的工作,一开始所里没有经费和人力,后来招了大量的协警,有了人和财力,但是有些所领导还是不重视,认为把钱砸到里面不划算。这样就导致消防监督工作发展不平衡,那么有一些辖区街道和社区都比较重视消防工作,这样就无形中也分担了派出所的工作,派出所偶尔派个人一起转一转,这种状况一旦形成常态,就会留下隐患。
3、没有科学和合理的监督制度
派出所有没有必要制定符合本辖区工作的消防监督制度非常关键,现代社会的发展一方面是基于对人才的需求,而另一方面是要求有科学的监督制度,什么是制度,制度是一种规范,是工作的重点,是通过制度来完善和考核工作的内容,但是现在的派出所消防三级管理工作,制度是虚无的,是没有力量的,以领导的拍板来决定工作的中心,显然是不够的。
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问题分析
1、消防监督工作的人员不足
由于人员不足很难达到定岗定位,那么人员不足是不是主要原因呢,当然不是。人员是其中的一方面,而这里说的人员,也包括专业的具备消防安全知识的人员,而不仅仅是民警。那么从这一个角度出发,派出所要通过招募有专业知识的人才进入派出所,但是当前的情况是派出所把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投入到了治安、刑事和调解人民内部矛盾中去了。
2、领导重视不够,有岗无职
从当前情况来看,虽然许多派出所建立了由教导员或副所长负责的消防监督局面,但是真正参与常态管理和工作的却几乎没有,这主要是为了应付上边的检查岗位走走过场或者是形式主义,那么当领导不重视的情况下你能要求社区片民警重视吗,所以有岗无职的现象还是较为普遍。而一旦出现火灾就会手忙脚乱,不知如何处置。
3、缺乏必要的人员培训和演练
消防专业知识的培训是保证事故发生后能正确实施消防救授和保防人民群众的安全的基础,现代社会的发展使许多材料容易点燃,特别是太多家用电器的应用和实施,都需要人民群众注意这方面的安全,都需要派出所有专人加以培训,所以培训一方面是针对民警进行,另一方面要针对人民群众进行,同时要结合派出所、社区、群众三方进行演练,但是现在这种培训和演练几乎看不到。
三、提高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对策
公安派出所是基层组织,也是消防的前沿,最为了解辖区内企事业以及社区群众。所以派出所进行消防监督工作有利于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落实。
1、以法治消,明确目标,规范制度。以2009年5月新颁布的《消防法》及公安部三部与之相配套施行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为执法依据,参与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去,特别是要大力宣传消防的安全知识,要以人为本,要加强教育,不能一口吃胖子,不能出了事去宣传,而是要从萌芽状态中去做事,新消法明确了公安派出所也是消防执法主体,这在很大程度上对公安派出所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在工作中要明确消防工作的内容、重点和制度,通过有则改良,无则抓紧落实和调研。同时为了解决人员不足的事实可以与治安工作同步进行,这样可以避免人员的重复和警力的浪费。
2、加强培训和实兵演练。加强培训工作是当务之急,特别是要加强消防监督组织、执法、防范、检查、火警火灾处置等业务培训,同时要进行计算机管理,把档案、行政处罚、监督考评和奖惩等全部输入电脑,明确培训的目的是加强新时期消防民警的业务达标,对于不达标的民警采取继续学习,直到达标为止。同时要联系社区和部分群众参与到实兵演练中来,要通过与培训和宣传相结合的思路来进一步完善民警的实践能力和联动能力。
3、建立三方合作的消防工作运行机制。三方合作并不是三方分管,三方合作是一个协同的机制,目的就是要逐步实现社区消防工作的常态化和具体化,培养人人自觉和防范与未来的的良好氛围,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所以这个机制的建立是必须的,具体的措施有:首先派出所要结合辖区特点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在宣传形势上,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比如与单位联谊和企业互动,也可以与社区进行消防知识竞赛等形式。从而达到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社会整体抗御火灾能力。其次要针对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人员消防业务水平较低特别是消防法律、法规等知识缺乏的情况要加强自身的学习。聘请专业的老师来讲课。
公安派出所是消防监督的执法者和防范者,是提高人民群众消防知识和意识的前沿岗哨,是非常重要的基层组织,所以要建设好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的新机制,通过三方的协同作战和实兵演练来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从而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的安全。
(一)通过完善社会化大预防网络促预防机制创新
为了有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我们对预防力量进行了有效整合,完善五个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并由市委办、政府办联合转发了项城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名单,吸收有关单位领导作为成员,形成了社会化大预防体系。
(二)通过预防调查为有关部门社会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预防调查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主要业务,通过开展预防调查,能及时发现导致职务犯罪发生的制度和管理监督等方面产生的原因,向有关领导机关和管理部门、单位提出改进建议和预防对策。如我们在对丧葬费的管理进行了预防调查中,发现在职人员死亡后,不及时申报,继续领工资或退休金,其中管理上的最大漏洞是殡葬管理部门与退休金管理部门缺乏沟通,发现问题后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成了两部门计算机联网,使人员火化信息及时传到退休金管理部门,杜绝了假证明及长期领退休金的现象,堵塞了社会管理上的漏洞。
(三)通过开展行贿档案查询促进社会管理信用体系建设。
我们结合上级对工程建设领域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预防工作的要求,全力在全市推进国投资金建设项目行贿档案查询,先后以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向有关职能部门下发了《项城市人民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规定》,周口市院联合文件,并将该院的有关规定在项城平安网予以公示,推动了业主单位管理创新。如水务局、教体局在招投标公告中明确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持有项城市人民检察院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方可参加工程投标,目前,我们指定两名同志主管此项工作,并按照规定程序查询。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促进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方式的改革,实现了执法活动中所形成的资源和信息的有效利用,推动了行政主管部门的社会管理创新。
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建议
(一)狠抓自身建设,着力提高预防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面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反映出的管理领域的多元化,管理手段的专业化,就要求预防工作人员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更新知识内容,提升预防业务和岗位技能。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预防职务犯罪氛围。
要加大预防宣传教育的力度,大力宣传预防职务犯罪成果。采取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形式进行法制教育,加强行贿档案查询系统的宣传,实现预防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小学教育方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为小学培养未来优秀的教师而设置的具有职业特色的学位,由于小学教师重实践,实践取向应该成为人才培养的突出特色。因此,小教专硕培养的目标定位及人才培养过程的核心之一就是实践。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为基础教育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教学和管理人员。《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对实践教学的时间和形式规定:教育硕士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年。实践教学包括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微格教学、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实践形式,其中到小学进行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半年(创造条件,尽可能采取顶岗实习的方式)[1]。从以上可以看出,专业学位研究生落实培养目标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就是其教育教学的实践能力,从目前看,在小学教育专业教育硕士实践能力如何落实已经成为培养单位培养中的突出问题。
一、参与式工作坊模式及其主要特征
“参与式工作坊”是一个多人数共同参与的场域与过程,且让参与者在参与的过程中能够相互对话沟通、共同思考、进行调查与分析、提出方案或规划,并一起讨论让这个方案如何推动,甚至可以实际行动,这样“聚会”与“一连串的过程”,就叫做参与式工作坊。换句话说,工作坊就是利用一个比较轻松、有趣的互动方式,将上述这些事情串联起来,成为一个有系统的过程[2]。
小教专硕的参与式工作坊模式从实践教学领域可分三个维度:一是课程教学,二是教育见习,三是教育实习。
二、参与式工作坊模式的实施
(一)课程教学工作坊
工作坊的主体是学生,由于目前小教硕士本科专业构成层次多样,总共三类:专业对口、跨专业和非师范类,根据专业不同分成若干工作坊。以工作坊为主体,授课教师主导,课程中的案例教学、学习研讨、微格教学、模拟训练等活动均以工作坊为单位进行。由于工作坊成员中对小学教育教学的基础不同,这样授课教师就能根据不同的水平进行分坊指导,对专业对口的工作坊重点把握基础教育课改的新理念,课程改革的前沿理论,以及对课例研修的研究性学习。对跨专业的师范生而言,侧重在当前小学教育教学现状,小学生学习的特点,小学课堂的特色等,重在对小学教育的理解。针对非师范类的学生,除了小学教育教学现状外,对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指导也应该补足短板,而在教育教学能力、教师技能、班队管理方面应多安排在课下以工作坊为单位组织小组合作学习,并和校内外指导教师沟通,增强对小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背景下的课堂教学的了解。
通过不同层次的工作坊设置,改变课程教学中统一的大水漫灌式授课方式,使基础较好的学生能够吃饱,基础差一些的学生也能跳一跳摘到最近发展区的果实。这样的设置一方面提升课堂教学的效率,课堂中的实践以人为本,不同的学生获得了不同的发展,从而进一步调动所有教育硕士对课程的兴趣,激发对小学教育教学的热爱。另一方面为进一步进入教育硕士基地的实践教学做好准备。
(二)教育见习工作坊
由研究生指导教师、实践教学指导教师、校外导师和研究生组建见习工作坊,高校教师从见习中了解目前小学课堂教学改革的现状,在听课、评课、研讨中结合实践更好地将理论结合在一起,改变课程的授课方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增强授课中的实践教学部分,为以后的课堂教学提供实践支撑。小学一线的指导教师从实践角度介绍经验,展示课例和班级管理等方面的案例,注重对教育硕士的实践指导,言传身教,用自己的课堂教学和班级管理实例给教育硕士以身临其境的体验,而且在工作坊共同体中一线教师也能增强专业知识,尤其是教师教育、学科发展的理论知识,从而将自己“草根理论”进一步提升为有高校理论支撑的一线“实践理论”,提升自身的理论水平,并和高校教师取长补短,共同成长。小教硕士在工作坊研修中,依托自己所学的教育教学理论,结合高校和小学教师的理论和知识方面的交流,对自己所见到的教育教学案例进行分析和进一步反思,从中发现问题。一方面在工作坊学习中经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用新课程的理念解决实践中的问题,感悟小学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和实施过程,获得关于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和实施的训练,使其在实践中经历实践的过程,尽快地熟悉小学,完成从学生向“准教师”的初步转变,形成角色定位。另一方面用自己亲身经历和发现第一手资料提炼毕业论文的研究和写作,并获得工作坊成员的共同指导。
(三)教育实习工作坊
由高校教师、小学教研员、一线教师组建教育实习工作坊,负责该导师组的小教硕士的实习指导工作。高校教师的理论、一线教师的实践以及教研员承接支撑作用,使得教育实习工作坊深度整合,对经过见习对小学教育教学有着初步了解的小教硕士的指导作用明显。将小教硕士置身于真实的小学教育教学环境,经历课堂教学、班级管理、学校活动的场景中,需要独立进行教学设计,组织、开展课堂教学,开展班主任工作,召开班会和班级主题活动,处理班级事务和各种突发事件,实际上除学生身份外已经成为了一名小学教师。在这个过程中,小教硕士会在理论与实践、理想和现实的碰撞中发现问题,尤其是目前新课程改革理念下的课堂教学与教育硕士的小学经历之间的差异,会促其认真思考其中的变化原因,深层次的对课程改革进行反思,反思中理论、实践以及教研方面的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带着问题走进小学,带着问提进行教学设计,处理班级事务,获得亲身经历的体验和感受,对于不能解决的问题,拿到教育实习工作坊中,提出来与工作坊中的老师和研究生一起交流,研讨,在思维与思维的碰撞中产生火花,从而进一步审视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自发的改善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完成从学生到教师身份的进一步转变,收获专业成长。
对于小教硕士的培养来说,参与式工作坊的形成,一方面可以对指导教师起到督促的作用,让参与各方在工作坊的指导中彼此都有收获,获得参与的动力;另一个方面将研究生身处一个多方面、多维度的工作坊中,对其各方面的成长尤其是实践能力的提升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此外,这样的参与促进各方的融合,增进彼此情感的交流,这种情感的沟通对加强高校与地方教育研究部门、小学的联系,成为进一步开展工作的剂,对完善小教硕士的培养机制形成有着很好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