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的二重性汇总十篇

时间:2024-04-16 16:21:30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经济管理的二重性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经济管理的二重性

篇(1)

管理二重性理论,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有中国特色企业管理学的理论基础。只有正确理解和运用这一原理,才能真正充分地从西方企业管理中分离出它所蕴含的同社会主义管理具有共同属性、应予吸取的一切有益的内容;才能真正地处理好批判与继承、学习与独创、引进与吸收之间的关系。然而,我国管理学界对马克思管理二重性理论存在一种误解,这种误解成为我们引进先进管理的理论障碍。

在我国经济学界和管理学界,一般把马克思的管理二重性理论概括为“一方面具有与生产力、社会化大生产相联系的自然属性;另一方面又具有与生产关系、社会制度相联系的社会属性。”[1]即“任何社会的企业管理都具有二重属性:管理的自然属性和管理的社会属性。管理二重性分别表现为合理组织生产力(指挥劳动)以及维护和发展生产关系(监督劳动)两种管理职能。‘指挥劳动’……表现了管理的自然属性。监督劳动’……表现了管理的社会属性。”[2]这种管理理论简单地把自然属性等同于共性、一般属性,是我们可以向资本主义企业管理学习和借鉴的部分;把社会属性等同于资本主义管理的特殊性或阶级性,是我们应批判和抛弃的。把管理的二重性理解为“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以及把管理的共性局限于管理的自然属性的观点,离开了马克思的本意,是对马克思管理二重性理论的误解。它阻碍了我们充分地学习和借鉴西方企业管理中一切有益的东西,尤其是社会属性中的先进经验,从而不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企业管理理论体系。

其实,“管理的自然属性”这一概念在马克思和列宁关于管理二重性的论述中并没有出现过,它只是我们的经济学家和管理学家加进去的。在马克思看来,管理本质上是对共同劳动的指挥和协调,是对人的(不管是被他人所管还是劳动者自己管理自己)管理。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时,对管理的二重性是这样论述的:“凡是直接生产过程具有社会结合过程的形态,而不是表现为独立生产者的孤立劳动的地方,都必然会产生监督劳动和指挥劳动。不过它具有二重性。”[3]马克思还指出:不能“把从共同劳动过程的性质产生的管理职能,同从这一过程的资本主义性质因而从对抗性质产生的管理职能混为一谈。”他认为,管理既具有一般性质,表现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产物;又具有特殊性,是受一定社会的经济关系制约的。资本主义经济管理的二重性表现为:一方面,它是一般劳动过程本身所必要的条件,是生产活动中不可缺少的条件;另一方面,它又受资本主义攫取剩余价值的生产目的的制约,受资本主义价值增殖过程的性质制约。因此,马克思所说的管理二重性是特指“管理的一般职能”同“资本的特殊职能”取得的“特殊性质”之间的关系[3](23.367~368),也就是共性与个性之间的关系。结合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践,列宁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的这一理论。列宁认为,无论从国民经济总体来看,还是从企业的局部来看,管理都具有二重性。它是一切较大规模的共同劳动特别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同时,它又是维护生产资料所有者利益所必需的条件,是一定生产关系的体现。不同社会制度下的企业管理,都包含了管理的一般性和特殊性两个方面。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资本主义企业管理与社会主义企业管理按其一般性而言,在某些方面有共同之处。因此,社会主义国家可以批判地吸收资本主义企业管理的“最新成就”。列宁认为:“资本主义在这方面的最新成就就是泰罗制,同资本主义其他一切进步的东西一样,既是资产阶级剥削的最巧妙的残酷手段,又包含了一系列的科学成果,它分析劳动中的机械动作,省去多余的笨拙的动作,制定最适当的工作方法,实行最完善的计算和监督方法等等。苏维埃共和国无论如何都要采用这方面一切有价值的科学技术成果。社会主义能否实现,就取决于我们把苏维埃管理组织同资本主义最新的进步的东西结合得好坏。”[4]

至于指挥劳动和监督劳动,马克思和列宁也有过论述。人所共知,列宁不止一次地论述过社会主义社会劳动监督的重要性。在现实的社会主义生产过程中,质量检验、操作程序的控制,都需要监督。这些方面同资本主义管理无疑存在着共性。对于“指挥劳动”在马克思的论述中不止一次地提到“资本指挥劳动”、经理和监工“以资本的名义进行指挥”[3](23.367~369)。而且认为,指挥和监督劳动既可以是由“一切结合的社会劳动的性质引起的职能”,也可以是由“生产资料所有者和单纯的劳动力所有者之间的对立所引起的职能”[3](25.433)。由此可见,指挥劳动的职能不是什么“管理的自然属性”,同样可以具有强烈的阶级性;而“监督劳动”即“管理的社会属性”中也有其共性。版权所有

因此,本文认为,对马克思的管理二重性理论应明确以下几点:

第一,所谓的“自然属性”或叫组织技术属性更为确切,是解决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组织与分工协作关系,主要是发展生产力。不同社会制度下的企业管理在组织技术属性方面没有区别。与生产力相联系的决不限于其自然属性或其技术方面,合理组织生产力本身就是一种社会性的职能。

第二,管理的社会属性除了包括有与社会制度、生产资料所有制等相联系的阶级性之外,也包含着共同性。其共同性表现在:(1)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同属于市场经济,而且都是现代市场经济,以现代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必然有其共性。(2)企业管理本质上是对人的管理,而人的本质则是社会性的,其社会性包括两部分:一是对抗的阶级在物质生产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利益关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二是反映着人的一般社会性,如社会交往、友谊、自我价值观、归属感等。这正是近年来西方企业管理的重点,我们应加以借鉴、吸收。如果把管理的共同性仅仅局限于管理的自然属性,认为这才是可以借鉴和吸取的东西,那就会阻碍我们从管理的社会属性中吸取有益的东西。

总之,如果我们把企业管理的共同性等同于管理的自然属性,把生产劳动过程看成是单纯的技术过程而忽略其社会性方面。这样一来,就不仅否认了生产力的组织与调整方面的共性,也同时否定了生产关系与企业文化、上层建筑的调整方面的共性。而正是在这三个方面,现代西方企业界都在不断地进行着重大的调整与改革,甚至从社会主义企业管理中吸取许多重要经验而在管理现代化方面走在我们前面。如果我们不能引进现代管理,我们就会犯极大的错误。我们在彻底抛弃那种认为只有管理的自然属性中才具有共性的观念的时候,更应该在管理的社会属性中去研究管理的共性。现在我们管理落后,主要还表现在管理的社会性方面,而且,只有在管理的社会性方面把握现代先进的管理思想和管理理论,才会在管理技术方面达到先进的水平。

【参考文献】

[1]社会科学大词典.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89.633.百科要览上卷.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1992.700.

篇(2)

属性是事物固有的特性,是一种事物和其他事物相互联系所表现出来的性质,它是事物外在的表现。而本质是一种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是由事物内部矛盾规定的,它是隐藏于事物内部的,是要通过属性表现出来的。所以说会计属性是来表现会计本质的。由于事物的联系是具有广泛性的,同一事物就可以具有多方面的属性。会计也是如此,它可以拥有多种属性,所以当我们去理解会计属性的时就应该打开我们的思维。

一、会计属性理论研究历史回顾

(一)建国以来我国会计学界对会计属性问题研究的主要阶段

建国以来我国会计学界对会计属性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建国初期第一次讨论的焦点是会计有没有阶级性。在社会的基本矛盾由阶级性的矛盾转为非对抗性的、内部的矛盾之后,“会计是一种有阶级性的科学,是永远执行着社会统治阶级所赋予它的那种目的和任务的科学”这个说法显然已经站不住脚了。

第二阶段:20世纪60年代,关于会计的阶级性形成了3派意见。第一种说法是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虽然账簿和科目、反映的对象、目的和任务都不太一样,但是会计的主要方面是物量的反映,所使用的方法基本也是相同的。因此承认了会计是工具和方法,工具和方法是没有阶级性的。所以此派反对会计有阶级性。第二种说法是考虑生产过程总是在一定生产关系中进行的,而生产过程中的数量关系则表现为财产关系,直接触及这个或那个阶级的利益,要根据一定的阶级观点来制定会计制度和会计方法,这样看的话,会计具有一定的阶级色彩。第三种说法就是会计是一种管理物质再生产过程的方法,而生产过程不单单是生产的技术过程,同时也是生产的社会过程,所以对生产的管理是具有两重性的。会计作为一种经济管理的方法,其本身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是可变的,我们不应该把它等同于一般的技术方法。会计作为一个学科,在对某个社会特殊需要的方法和对该社会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所做的理论说明,它的阶级性在有些地方是很明显的。

第三阶段:20世纪80年代,鲜明的阶级性论和工具论都已经越来越少,管理活动论和经济信息系统论各有比较鲜明的观点和系统的论点(李孝林、孙芳城、邓腾江、孔庆林:会计基本理论比较)。

(二)建国至今对会计属性问题研究出现的一些其他理论

20世纪50年代还出现过会计是上层建筑论、会计是生产力论。持会计是上层建筑论的人们认为会计虽然运用各种技术方法,管理和核算生产力,与生产力有密切联系,但是这种联系是以生产关系为中介的,因而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而支持会计是生产力论的人们则是从各个方面去证明会计是生产力。例如,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管理也是生产力,而会计是科学技术又是管理活动,所以会计是生产力。

进入20世纪70年代,美国率先提出了会计是信息系统,从而引起了会计是经济信息系统论的风潮。与此针锋相对的是会计是经济管理活动论。在此之后就是把此两项理论进行了有机的融合,形成了会计是以处理价值信息为基础的控制系统论。

近年来,有些学者又提出了一些新的会计属性理论,如会计思维论。他们认为会计研究人员鲜有自己的理论,他们的理论主要源自经济学、金融学、心理学、社会学以及组织行为理论;他们没有自己的研究方法,他们所有的方法都来源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他们也很少有自己的研究工具,他们的大部分研究工具都来源于组织行为理论。但是,他们有着自身独特的思维。他们认为,会计的属性就是一种思维(宋京津:会计的属性――会计思维轮)。

另外有些学者将会计属性分为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自然属性所指的是技术性,而社会性是说会计具有依赖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而存在的特性(孙树昌:会计属性辨析)。

在会计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这个二重属性被提出来之后,又有学者在它的基础上提出来了会计的三重性,即科学性、艺术性、利益性。并对这三个属性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与二重性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说明。作者认为,科学性是艺术性、利益性的基础,艺术性是对科学性、利益性的协调,利益性则是科学性、艺术性的最终目标。科学性源自自然属性,而艺术性、利益性源自社会属性(干胜道、瞿晓龙:会计三重性与我国会计准则制定)

二、对各个会计属性理论的评价和看法

(一)会计是否具有阶级性

有这样一句话:存在的即是合理的。对于会计具有阶级性这个论断的产生我认为是有其时代原因的。建国初期,我国是处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当时的社会矛盾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主要任务是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在这种历史背景,会计学者产生会计具有阶级性的论断也不足为奇。但是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剥削阶级已经被消灭,阶级矛盾也不再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这个时代背景下会计具有阶级性就显得占不住脚了。

(二)会计是否是上层建筑,是否是生产力

要弄清楚会计是否是上层建筑,首先应该弄清楚什么是上层建筑。上层建筑是指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相应的政治法律制度、组织和设施的总和。它包括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政治上层建筑是指人们在一定经济基础上建起的政治、法律制度以及建立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政府部门、党派等国家机器和政治组织。显然会计不会属于这个行列。思想上层建筑则是指适应经济基础的社会意识形态,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哲学、宗教等。会计属于建立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上的横断科学,它是一种工具和方法,但是我们不能仅仅把它看作是工具和方法,它还有社会性。从这个说法来看,很像能与思想上层建筑靠近,但是回归到概念上来看,属性是事物的外在特征表现,本质是由事物内部矛盾规定的,属性是由本质来决定的,也就是说会计属性是由会计本质决定的,会计学者之所以认为会计是上层建筑就是因为看到了会计被附加了外界的意志、要求。但是他们没有看清楚这些并不是会计本身所固有的,也就是说这些不是会计的本质,自然也就不能是会计的属性。

对于会计是否是生产力,必须说的是提出会计是生产力的学者们,他们所做的逻辑推论是错误的。很多都是没有弄清楚逻辑主语,得出的逻辑结论也是不成立的。

(三)会计是否是经济信息系统、经济管理活动

两轮结合已被大多数会计学者所承认。会计的基本职能是反映和控制,而职能内现结构和本质,本质的外在体现就是属性了,经济信息系统论体现的是“反映”这个职能,经济管理控制论则是体现“控制”这一职能。所以这个从逻辑关系上看是很严谨正确的。

(四)会计是否是思维

会计是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础上建立的横断科学。会计人员的理论源自经济学、金融学、心理学、社会学、组织行为学等,他们的研究工具大部分都源自组织行为学,他们有着自身独特的思维。这是会计区别与其他科学的一个特征,从本质的定义以及本质和属性的关系来看,这是正确的。

(五)会计属性的二重性和三重性

近年来,会计学者将会计的属性分为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之后又有人说会计有科学性、艺术性、利益性。把会计分为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无疑是对的,因为会计本身是一种工具和方法,但是他不仅仅是一种工具和方法,它带有社会性,是在一定生产关系下反映生产过程的,而且从哲学的角度看,将一事物的属性分为自然的和社会的也是比较完整的。

至于会计属性的三重性,它是在会计二重性基础上对会计属性的一个更为精细的划分。科学性是会计的首要属性,不论学界对会计有多少不同的认识都承认会计是一门科学;会计的艺术性表现为积极主动地分析会计环境,根据会计理论创设和选择恰当的处理办法对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利益性这一点是存在争议的。会计属性是由会计本质决定的,这一点毋庸置疑。从提出会计三重性的作者叙述来看,其陈述的会计的利益性是会计目标的要求,指会计总是为特定的主体服务,其工作成果会影响所有相关者利益。可以看出来作者是从会计目标作为起点推出这一结论的。但是众多论证都不能说明会计目标是会计基础理论体系或会计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或研究起点,而会计属性正是由属于会计基础理论体系中的会计本质决定的,所以利益性不能作为会计的一个属性。

可以由新的三重性,即科学性、艺术性、思维性,来代替之前的科学性、艺术性、利益性这个旧三重性。而之前已被大多数学者接受了的经济信息系统论和经济管理活动论是隶属于科学性的。三重性与二重性的关系如图1所示:

综合来看,会计属性也遵从一般事物具有多种属性的规律,我们可以把这些属性具体划分为三种,即科学性、艺术性、思维性。

参考文献:

1、宋京津.会计的属性――会计思维论[J].财会月刊,2008(12).

2、干胜道,瞿晓龙.会计三重性与我国会计准则制定[J].现代管理科学,2008(7).

3、孙树昌.会计属性辨析[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8(10).

4、李冰.会计属性与会计国际化[J].商业现代化,2006(2).

5、李孝林,孙芳城,邓腾江,孔庆林.会计基本理论比较[M].立信会计出版社,2002(2).

6、宋京津.会计本质与会计关系论[J].财会月刊,2007(8).

篇(3)

引 言

目前,学术界对公司治理、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关系的研究散见于有关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的论著中,具有代表性的如蒋颖在《构建我国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的现实思考》一文中提到“公司治理和财务治理在目标上具有一致性”,“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是相互关联的两个概念,但财务治理是制衡机制,财务管理是运行机制”;杨淑娥和金帆在《关于公司财务治理问题的思考》中提到公司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都是财务报告的影响因素,但财务治理是一种制衡机制,财务管理是一种运行机制,财务治理的根本目标是提高公司治理效率;此外,申书海和李连清在《试论公司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的关系与对接》一文中较为系统地对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关系作了详细论述,并提出了两者对接的途径;衣龙新和何武强在《财务治理、公司治理与财务管理辨析》中分财务治理与公司治理、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两部分对财务治理、公司治理和财务管理三者的关系作了论述。根据以上研究可以看出:蒋颖、杨淑娥和金帆、衣龙新和何武强对三者关系的阐述缺乏较强的系统性,申书海和李连清对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关系的论述虽较为系统,但没有从公司治理的高度来对其进行研究。本文拟在界定公司治理、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三者内涵的基础上,从具体目标、主体、对象方面讨论三者的区别,并阐述三者的联系。

一、三者内涵的界定

(一)公司治理的内涵

经济学家科克伦(Phlip L.Cochran)和沃特克(Steven L.Wartick)提出:公司治理问题包括在高级管理阶层、股东、董事会和公司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相互作用中产生的具体问题。构成公司治理问题的核心是:1.谁从公司决策/高级管理阶层的行动中收益;2.谁应该从公司决策/高级管理阶层的行动中收益。当在“是什么”和“应该是什么”之间存在不一致时,公司治理的问题就会出现。葛家澍教授认为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就是要建立一种合理的组织架构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则与制度,正确处理好股东、董事和经理层之间的委托关系,使所有者既能有效地监督经营者,而又不干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同时使公司经营者(经理层)的个人利益同公司的利益紧密地联系起来,能主动维护股东利益,以公司利润最大化为目标。阎达五和杨有红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组规范与法人财产相关各方的责、权、利的制度安排(其中包括股东、董事会、管理者和工人),或者说它是法人财产制度的组织结构形态。这一制度安排或组织结构形态的内在逻辑是通过制衡来实现对管理者的约束与激励,以最大限度地满足股东和相关利益者(stock holders and stake holders)的权益。杨淑娥和金帆认为公司治理是规范和处理公司各种契约关系的制度安排,称为公司治理。张先治和袁克利对公司治理的解释是:外部索取权人为了保障他们在公司的索取权不受侵犯而以契约关系为基础对整个公司进行的控制。

由学者们对公司治理所下的定义中可以看出定义中都涉及了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但在享有利益的同时,也必须承担与权力相一致的责任。因此本文认为:公司治理是为规范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权、利而制定的一系列具有制衡与激励的法律、法规、准则和制度安排。

(二)财务治理的内涵

杨淑娥和金帆对财务治理的理解是通过财权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不同配置,调整利益相关者在财务体制中的地位,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一系列动态制度安排。蒋茵认为财务治理是指通过财权在公司内部的合理配置,从而确保财务目标的实现,并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财务制衡制度安排。申书海和李连清提出:财务治理是指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为实现公司长远目标,对企业财权进行合理配置,用以平衡各方财务权、责、利关系,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和约束机制等的一套正式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和机制。袁银辉和曹立星的看法是:所谓财务治理,是指通过财权在公司内部的合理配置,从而确保财务目标的实现,并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制度安排。财务治理就是指公司的各种索取权人为了保障他们在公司的索取权不受侵犯,利用经济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公司实施的控制。公司治理的最重要功能,应是在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建立起最佳的相互制衡关系,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由学者们对财务治理的理解可以看出其共鸣之处在于都认为财务治理是通过合理配置企业财权,提高公司治理模式的一种制度安排。杨淑娥和金帆强调了这种制度安排应该是动态的,申书海和李连清则认为这种制度安排不仅包括正式的,而且包括非正式的。本文认为,财务治理是指为了保证公司治理的有效性,通过财权在各财务利益主体间的合理配置,从而实现财务目标,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财务制衡制度安排。

(三)财务管理的内涵

学术界对财务管理的理解相对一致,如荆新、王化成和刘俊彦认为财务管理是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申书海和李连清认为企业财务管理是对企业财务活动的管理,而企业财务活动就是企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以及其所体现的企业同各方面的经济关系。

本文认为,财务管理简单地讲就是对“财”和“务”的管理。“财”可以理解为企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而“务”的本义有“事务”的意思,在此可理解为围绕资金运动而开展的一系列经营活动,主要包含三大类: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和营运资本管理。

二、三者之间的区别

公司治理、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在具体目标、主体和对象三方面具有差异性(见表1),具体说明如下。

(一)三者具体目标的差异性

企业是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一组契约,管理者除对股东负责,还需对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在利益相关者理论下的公司治理具体目标为处理利益相关者与管理者的委托关系问题。有效的公司治理能够将问题控制在较低的水平,进而使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更为科学。公司财务治理从财务的社会属性(产权契约关系)出发,通过在各财务利益主体之间的财权配置,实现各财务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制衡,提高公司治理效率。财务管理从财务的数量层面对财务的经济属性进行分析,其目标在于在数量上增加股东财富,并使股东财富的增加达到最大化。股东创办企业的目的在于获取企业经营活动的收益,在扣除投资资本后,剩余部分即股东财富的增加值能达到最大。

(二)三者主体的差异性

公司治理主体有股东、债权人、员工、社区及政府。从法律角度讲,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股东有权对公司资产进行支配和处置,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从中获取收益。债权人与企业之间属于一种契约关系,债权人通过出借资金,按期收取利息、到期收取本金,企业管理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债权人能否按期受益。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债权人作为委托人有必要参与公司治理。与股东和债权人投入资金或物质成本不同,员工投入的是人力资本。人力资本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预期将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从企业角度而言,员工参与公司治理有利于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从而实现企业、员工利益双赢。企业作为社会中的一员,其生产经营活动与企业所在社区和当地政府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财务治理的主体包括股东、董事会、经理层、财务管理层和监事会。财务治理的主要内容是财权的配置问题,在公司内部,财权在所有者即股东、董事会、经理层和财务管理层之间进行配置。由股东代表组成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在所有者财权方面,享有出资权、剩余索取权、剩余控制权和重大决策权。董事会享有的财权为所有者财权和经营者财权的交集。因为在股东大会闭幕期间,由董事会代为行使所有者财权,包括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重大财务决策方案等。经理层享有经营者财权,具体表现为由董事会授权进行财务决策、为董事会制定财务策略决策拟订方案等。财务管理层包括财务经理和财务管理人员,由经营者授权,具体行使日常财务活动的执行权和控制权。监事会负责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对董事、经理人员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财务管理是从财务的经济属性,即从价值角度出发对企业的资金运动进行管理的一项活动。财务管理的主体就是财务活动的参与者和执行者。在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下,企业的股东、董事会、经理层和财务管理层都是财务管理的主体。这与财务治理的主体有相同之处,看似矛盾,其实不然。财务治理是以财务的社会属性为出发点,而财务管理的视角是财务的经济属性。监事会不参与实际的财务管理活动,只负责监督股东、董事会、经理层的日常经营活动,因此,监事会不是财务管理的主体。

(三)三者对象的差异性

公司治理关注的是企业主要利益相关者之间激励约束的制度安排,并且扩展到企业外部制度安排,因此,公司治理的主要研究对象是公司的内外部利益相关者以及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公司治理包括公司内部治理和公司外部治理。内部治理包括股东对董事会、监事会的治理及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治理。股东通过选举公司董事会代其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董事会执行股东决策,监事会独立地行使对董事会、经理层的监督。外部治理是指公司外部环境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外部治理包括政府监管、资本市场监管、产品市场监管、经理人市场监管。财务治理的主要内容是对财权的配置,因此,财务治理的对象就是财权。所谓财权,是一种“财力”以及与之相伴随的“权力”的结合,即“财权”=“财力”+(相应的)“权力”。这里的“财力”表现为一种价值,是企业的财务资金或本金。而相应的权力便是支配这一“财力”所具有的权能。财务管理是对企业财务活动中的资金运动进行的管理,因此,财务管理的客体可以认为是资金运动。通过将资金进行筹资、投资、资本运作等方式,实现资金的价值增值,最终实现股东财富增加值最大化。

三、三者之间的联系

(一)财务治理是公司治理的核心

公司治理通过在股东和利益相关者之间合理分配权、责、利来处理股东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权利的配置是前提,而财权是最基本的权利。因为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最终都会通过资金和资产的相互交换或转移而完成并在财权上有所体现。而财务治理正是处理股东和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财权分配问题。通过对财权的分配,更好地处理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系问题,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二)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共同构成财务二重性

从财务二重性角度来看,财务具有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财务治理从关系层面对财务的社会属性进行分析,而财务管理则从数量层面对财务的经济属性进行研究。财务治理是从财务的社会属性来研究财权的配置问题,而财务管理是从财务的经济属性来对企业经营活动中的资金运动进行管理。二者完整地构成了财务的二重性。

(三)三者终极目标具有一致性

三者终极目标都是实现公司价值的持续创造和企业的可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治理从公司宏观发展大局出发,通过在各利益相关者之间责、权、利的配置,解决各利益相关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委托关系问题,是公司价值创造和企业可持续稳定发展的动力;在公司治理的宏观指导作用下,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分别通过在各财务利益主体之间的财权配置及对企业经营活动中的资金运动进行管理,实现各财务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制衡及股东财富增加值最大化,是公司价值创造和企业可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蒋茵.构建我国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的现实思考[J].会计研究,2003(10):50-52.

[2] 杨淑娥,金帆.关于公司财务治理问题的思考[J].会计研究,2002(12):51-55.

[3] 申书海,李连清.试论公司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的关系与对接[J].会计研究,2006(10):50-55.

[4] 衣龙新,何武强.财务治理、公司治理与财务管理辨析[J].财会月刊,2003(12A):46-47.

[5] 闫长乐.公司治理[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8:12-13.

[6] 葛家澍.公司治理与对外报告[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4):5-10.

[7] 阎达五,杨有红.内部控制框架的构建[J].会计研究,2001(2):9-14.

[8] 袁银辉,曹立星.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模式的关系[J].中国审计,2008(11):64-65.

[9] 张先治,袁克利.公司治理 财务契约与财务控制[J].会计研究,2005(11):21-25.

[10] 葛家澍.公司治理与对外报告[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2001(4):5-10.

[11] 荆新,王化成,刘俊彦.财务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1.

[12] 张纯,高吟.多元化经营与企业经营业绩――基于问题的分析[J].会计研究,2010(9):73-77.

[13] 高汉祥,郑济孝.公司治理与企业社会责任:同源、分流与融合[J].会计研究,2010(6):32-36.

篇(4)

(一)关于马克思企业管理思想的研究

黄华在《马克思企业管理思想述评及其启示》一文中指出,马克思不仅是伟大的经济学家也是伟大的企业管理大师。他的企业管理思想是在其生活背景和一定的假设下诞生的,涉及管理的二重性与职能、生产管理、财务管理、销售管理、员工管理和企业的成长与本质等内容。我国企业必须用马克思的企业管理思想来提髙自身管理水平。

针对马克思企业管理思想的主要内容,在整部《资本论》中马克思以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和发展的规律为主线,同时也阐明了市场机制的作用原理以及许多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在其对单个企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以及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经济理论分析中,逻辑地演绎出了丰富的企业管理思想。

按厢企业管理的内容分类,马克思的企业管理思想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管理的“二重性”原理,即管理的科学性和阶级性的统一;对管理劳动的分析;管理职能提出,管理职能包括计划、监督、调节和指挥;有关生产管理的论述;企业的财务管理;关于设备和折旧费的管理;企业的销售管理,马克思指出“从商品到货币是一个惊险的跳跃,这一跳跃决定了商品所有者的命运”;关于人力资源的管理,马克思指出“一个统治阶级越能把被统治阶级中的杰出人物吸引进来,它的统治就越巩固”;企业的成长论;对企业本质的论述等。

(二)关于企业管理理论发展阶段划分的研究

张兰霞认为企业管理理论的发展大体经历三个阶段,即以泰罗和法约尔的科学管理为代表的古典管理理论阶段,以梅奥等人的人际关系学说为先导的行为科学管理理论阶段和以管理理论丛林为特征的现代管理理论阶段。

陈振华认为西方的企业管理理论经过上百年的发展,分别经历了以下发展阶段:古典管理理论阶段、行为科学理论及管理理论丛林发展阶段、以战略管理为主的企业组织理论阶段、企业再造理论、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时代的组织管理理论阶段。

刘传宏认为基于时间维度的企业管理理论发展包括:工业革命时期的管理探索、19世纪末20世纪初形成的科学管理理论、20世纪二三十年代形成的工业人际关系学理论、二战之后形成的现代管理理论阶段——管理理论丛林、20世纪80年代的企业文化理论、20世纪90年代的管理反思与创新。

另外,任佩瑜在《论企业管理理论发展的阶段、规律和趋势》一文中又创新性地提出了企业管理理论发展“六阶段”的见解,即经验管理阶段、科学管理阶段、行为科学阶段、管理丛林阶段、文化理论与战略管理阶段和企业再造阶段。

(三)关于我国企业管理理论发展过程的研究

首都经贸大学“中国企业理论50年”课题组发表的《我国企业管理理论50年的发展》一文中指出,我国企业管理理论的发展经过了一条曲折的道路,可以划分为“二大时期”,第一大时期是从1949年建国到1978年党的,这一时期是在髙度集中型经济管理体制下形成的企业管理理论;第二大时期是在党的以后,企业管理不仅要重视企业内部的管理,更要重视对企业环境,特别是市场的调査和预测。

关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管理理论发展的研究,张巾爽在《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管理理论的发展与创新》中认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首先是从实行企业利润留成制度,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开始的。19乃年,蒋一苇首先提出了经济改革要以企业为基础的观点。另外,企业的“转轨变型”也是企业管理理论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首都经贸大学的黄津孚在《我国企业管理理论与实践的现状与问题》一文中提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管理实践的发展落后于理论的发展,但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包括:第一,企业管理正在全方位地发展;第二,企业管理正由政治行政驱动变为经济政策与市场驱动;第三,企业管理创新日益活跃。

二、关于中国特色企业管理理论发展与创新的研究

随着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及人类进人21世纪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企业管理的发展呈现出新的趋势。

(一)关于国际企业管理发展趋势的研究

梁树良认为二十一世纪企业管理发展的十大趋势可概括为:管理核心人本化、管理理论科学化、管理人才国际化、管理目标价值化、管理内容精简化、管理组织网络化、管理权力知识化、管理特点个性化、管理手段信息化、管理方法文化化。

刘传宏认为,企业管理实践和管理理论的发展呈现出新的趋势:创新成为管理的主旋律;知识成为最为重要的资源;学习型企业是未来企业的发展模式;人本管理将更加受到重视;全球战略与快速应变是企业决胜的关键;跨文化管理一东西方管理思想的交融与渗透。

此外,姜太平在《企业管理发展的新趋势一绿色管理》一文中创新性地提出了绿色管理是企业管理发展新趋势的观点。他认为,绿色管理的思想是90年代以来企业管理的新思维。所谓绿色管理,是指企业根据可持续发展思想和环境保护的要求,所形成的一种绿色经营理念及其所实施的一系列管理活动。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是“绿色”的内涵,绿色经营理念也可称之为“绿色管理哲学”,它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一种导向、一种观念。

在1996年12月20日举行的“企业管理理论发展研讨会”上,与会的学者们归纳整理了国际企业管理的10种最新趋势,分别是企业经营国际化、企业目标多元化、产品服务化、出口品牌化、技术髙级化、组织活性化、机构网络化、角色多重化、激励监督科学化、费用适度化。除此之外,有的学者还提出了企业管理风潮的最新特点,即顾客导向、企业再造、学习型组织、团队组织、自主管理、全球竞争、弹性策略、企业形象、以人为本。

(二)关于我国企业管理理论发展趋势的研究

对于中国企业管理的发展趋势,陈振华认为,提出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是中国企业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第一,树立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第二,树立避实就虚、以柔克刚的经营理念;?第三,建立有机式的组织结构;第四,建立规范而合理的管理制度;第五,采用先进而合理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第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学者陈静华在《关于未来企业管理理论的思考》一文中指出我国企业管理理论未来发展趋势包括:管理全球化;实现企业制度创新;实现知识管理与学习型组织的建立;具备社会责任与管理道德。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的王钦认为,企业的成长思维转型应该由“机会导向”转向“战略导向”,由传统的“一招鲜”转向“系统管理”;企业的战略转型应该依赖于企业组织系统、公司治理系统、人力资源系统、内部管控系统、企业文化系统的支撑;企业的国际化是一道必须跨越的门槛。

傅洲认为,随着世界知名企业、跨国企业不断地大范围地占领着中国市场份额,从而使中国企业生存环境日渐恶化,面对的竞争更加激烈,未来的中国企业管理会更加注意科学管理、全员创新、绩效管理以及分权管理。

张兰霞认为,21世纪需要一个全新的企业经营理念、一套全新的经营方式和一种全新的组织形式,以便对新的形势和发展趋势做出快速、有效的反应。要做到这一点,企业必须不断进行管理创新,包括企业管理理论、企业管理范围、企业管理组织、企业管理流程以及企业管理激励机制等方面。

(三)关于我国企业管理理论探索与创新的研究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以及经济全球化、国际化程度的提髙,我国企业必须顺应时代的发展,结合企业自身实际,不断对企业传统的管理手段、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改进和改造,以进一步提高现代化的企业管理水平。

对于当前我国企业管理创新的特点问题,梁薇认为,第一,企业营销管理是企业管理创新关注的焦点;第二’根据企业自身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发展战略;第三,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从传统的外在标准向更加注重人的内在价值方向发展;第四,自主创新方式以引进国外先进经验消化吸收再创新为主。另外,她还指出我国企业管理创新的实现路径包括:创新企业管理理念;更加重视企业战略管理;不断完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构建良好的企业文化。

周晋华认为,构建中国企业管理创新机制要做到:第一,训练系统的思维方式;第二,打破常规,训练开放式、发散式的思维方式;第三,学会逆向思维;第四,通过综合多学?科的知识,进行管理创新;第五,通过对原有管理理论的方法的改进和突破,实现管理创新。

篇(5)

众所周知,马克思的《资本论》是一部经典的政治经济学巨著,是一部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和社会关系进行深刻剖析的集大成之作。在这部不朽的著作中,不仅闪耀着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经济、政治方面的思想光芒,其中也散布着许多充满智慧的管理见解。本文仅就《资本论》中工厂管理思想的协作职能进行分析,以期能够对现代企业管理有所帮助。

一、《资本论》中管理的性质

任何事物的产生与发展都有其固有的原因和结果。资本主义工厂管理的产生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和必要性。首先,随着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的不断聚集和工厂规模的不断增大,对这些生产资料的合理使用和监督就成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必然;其次,随着资本主义工厂中雇佣工人的不断增加,监督并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劳动从而使雇佣工人的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也成为资本主义生产的一个必然要求。同时,由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动机和目的都是为了使资本尽可能多地自行增值,也就是尽可能多地生产剩余价值”,所以资本主义工厂管理“不仅是一种由社会劳动过程的性质产生并属于社会劳动过程的特殊职能,它同时也是剥削社会劳动过程的一种职能”。

资本主义工厂管理具有二重性:一方面资本主义工厂管理是制造产品的社会劳动过程,另一方面资本主义工厂管理又是资本的增值过程。资本主义工厂管理性质的二重性使其分为上级管理和下级管理。资本增值过程的管理要求资本家必须关心工厂生产的总过程,也就是一般的上层宏观管理;而制造产品的社会劳动过程管理又不可避免地促使资本家逐步放权,促使他们把直接的和经常的监督管理工人个体的职能交给了特种工人。“正如军队需要军官和军士一样,在同一个资本指挥下共同工作的大量工人也需要工业上的军官(经理)和军士(监工),在劳动的过程中以资本的名义进行指挥和协作”,一旦从属于资本的劳动成为协作劳动,这种管理、监督和协调的职能就成为资本的职能,因而这种管理的职能作为资本的特殊职能就取得了特殊的性质。“对农民经济和独立的手工业生产来说,资本主义协作好像不是协作的一个特殊的历史形式,而协作本身倒好像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所固有的并表示其特征的历史形式”,正如协作发挥的劳动的社会生产力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一样,资本主义工厂中的协作本身就表现为同单个的独立劳动过程相对立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特有形式。

二、资本主义工厂管理中的协作职能

法国著名的管理学家亨利・法约尔在其名著《工业管理和一般管理》中曾经提出了管理的五项职能,他指出“协作就是把所有的活动、工作和人结合起来,使之和谐地进行”。其实远在人类文明初期,狩猎这种形式便成为最初的协作方式,但那时的协作只是最初的也是最简单的协作。我们这里所说的协作是指在工场手工业出现的同大规模生产结合在一起的一种协同劳动的方式,它并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个特殊发展时代的固定劳动方式,它势必会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不断发展而前进。在马克思看来,协作就是“许多人在同一个生产过程中,或在不同的但互相联系的生产过程中,有计划地一起协同劳动”。马克思对管理中协作职能的经典描述是这样的:“一个骑兵连的进攻力量或一个步兵团的抵抗力量,与单个骑兵分散展开的进攻力量的综合或单个步兵分散展开的抵抗力量的总和有本质的差别”。同样我们也可以说,单个劳动者力量的简单加和,与许多人同时共同协作完成一项劳动所发挥的社会力量是有本质差别的。管理中的协作不单单是提高了个人的能力,“而且是创造了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本身必然是集体力”。这是因为,当许多的个体力量融合为一个总的集体力量的时候,它往往会产生一种新的力量。在大多数生产劳动中,“单单是社会接触就会引起竞争心和特有的精力振奋,从而提高每个人的工作效率”。

一方面,协作扩大了劳动的空间范围,从而使某些劳动过程在劳动对象空间上的联系更加紧密;另一方面,协作可以与生产规模相比在空间上缩小生产领域。一般而言,在劳动作用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非生产费用也会提高,而管理协作职能在一定程度上使劳动空间范围缩小势必会节约非生产费用,在不同程度上提高生产管理效率,这是协作所产生的巨大效用之一。正如我们看到巨大的珊瑚礁从海底升起形成岛屿与陆地,虽然每一个珊瑚虫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但它们协作的力量却足以撞沉一艘大船。

在企业管理中,生产力的提高不外乎有以下几种。一是由于提高了劳动的机械力并扩大了机械力在空间上的作用范围。这一点在我们现代建筑业中的作用是最为明显的,塔吊的应用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二是与生产规模相比,生产场所在空间上的缩小。现代企业生产早已超出了过去那种单纯依靠扩大生产设备规模的发展模式,生产场所日益追求精小化,现代高精尖技术企业就是在缩小生产场所的同时极大提高了管理的效益和效率。三是在紧急的短时间内动用了大量的劳动力,这一点无论是在古代的战争时期还是在现代的抗洪抢险中都得到了极大的表现。在管理水平一定的情况下,短时间内大量劳动力的调用势必会极大地提高生产力。四是由于激发了个人的竞争心和集中了他们的精力,现代企业激励方式已经开始由过去的注重个体激励慢慢转向了重视个体间竞争激励模式,这种转变在现代企业管理中所产生的作用尤其显著。协作在企业生产管理中已经形成了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是在有计划地同别人共同工作中产生的,“协作使工人们摆脱了个人的种种局限,并发挥出他们的种属能力”。

在资本主义工厂管理中,指挥与协作是密不可分的。随着许多雇佣工人的协作,领导指挥就发展成为劳动过程本身进行所必要的条件,成为实际的生产条件。“在生产场所不能缺少指挥的命令,就像在战场上不能缺少将军的命令一样”。一切大规模的生产劳动都需要领导和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并执行生产总体的运动。“一个单独的提琴手是自己的指挥,一个乐队就需要一个乐队指挥”,管理中的指挥和协作是相辅相成的。指挥和协作的关系就像人的整体与各个独立的器官一样,只有在大脑指挥下各个器官协作工作,人的整体作用才会凸现出来;同样,只有在各个器官协作的基础上,人脑才能进行有序的指挥使人体达到真正的默契。

三、工厂协作管理对现代企业管理的启示

当前我国社会正在追求和谐管理,讲求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共同发展。两百年前的工厂协作管理模式对我国现代企业的和谐管理具有重大的意义。

1、是提高现代企业生产效率的必然选择

现代企业是一个纷繁复杂的要素集合体,企业要想进行高效率生产运作必然需要进行协作管理。企业生产需要制定计划,合理安排各种要素,使之成比例地运作,以期达到最佳效果,这便是原始意义上的生产协作管理。现代企业的生产管理已经部分地实现了程序化运作,其协作管理职能基本上实现了计算机控制管理,这其中最著名的便是MRPⅡ生产协作管理系列。

2、是进行现代企业员工管理的重要手段

企业要想高效率运作,人、财、物之间的有序协作是必然。现代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使得人与财、人与物及财与物之间的协作变得越来越容易,而人与人之间的协作却变得越来越难。企业员工之间的协作管理日益成为影响企业高效率运作的重要因素。员工协作管理的目的是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现代企业管理最根本的就是对人的管理。但现代企业员工的工作目的日趋多样化,工作追求日益个性化,因而员工协作管理日渐代替生产协作管理成为现代企业管理者的一项重要内容。现代企业管理者首要任务就是协调不同员工的工作动机,使其向着有利于企业目标实现的方向发展,同时最大程度地实现员工的工作期望。工厂时代的员工协作管理多诉诸于强行暴力和威胁命令,现代企业员工管理需要协作管理但不能采取工厂时代的员工管理模式,“以人为本”是现代企业员工协作管理的根本原则。

3、是现代企业实现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与两百年前的工厂时代不同,现代企业管理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变的越来越复杂,国际化趋势日益扩大。企业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不单单要关注企业内部条件,更要关注企业外部环境,与外部社会环境达成良好的信誉关系,与外部自然环境形成良好的循环经济。同时还要协调利用好国内外两个市场,搜集整理企业外部环境中时间、空间上的各种信息变化,在企业内与外、时间与空间等各种要素的协作管理中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现代企业信息管理系统(IMS)是现代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协作管理的重要手段。

4、是现代企业实现和谐管理的根本方式

现代企业管理是各种管理的综合,它不单单要求企业进行内部的生产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营销管理等,还需要企业不断关注和关心外部环境以求得企业可持续发展。企业和谐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是现代企业的最高追求。要实现企业和谐管理,就需要企业不断协调处理各种关系,协作运行各种要素,最终实现企业不断进步。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1975.

篇(6)

作为经济全球化组成部分的区域集团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截至2001年底,世贸组织得到通知的区域经济组织有200多个,其中150多个组织的协议仍在生效。

几乎所有的WTO成员都参加了一个区域经济一体化协议,有些WTO的成员甚至成为10多个区域一体化协议的成员。目前,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参加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这些组织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也在区域范围内进行限制和约束,而且这种约束和限制比经济性世贸组织更强。

2.最高层次的全球性经济组织(协定)的影响

世界范围内的国际经济协调是由全球性的国际经济组织负责的,例如,世界贸易组织、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尤其是世界贸易组织,其职能已不仅仅是协调国际贸易,而且几乎包括所有的世界经济活动。参加世贸组织的发展中国家在国内外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都必须严格遵守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规则,把许多经济让渡给世贸组织。这从最高国际层面上影响到发展中国家的行使。

3.最低层次的双边组织和协定

对于那些涉及两个国家的国际经济问题的解决,单独依靠其中一国的调节是不能发挥作用的,需要通过双方的组织(协定)来协调,参加这些双边协定的发展中国家,在双边协定和组织生效后,就必须遵守有关协议,从而使本国受到一定的约束和限制。

例如,中国加入WTO之前的中美最惠国待遇协定;2003年6月中俄两国签署石油管道的能源利用协定,这些都是裁定协定两国之间分歧、矛盾的准则,使两国受到一定的约束和限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性、区域性及双边性组织(协定)的状况日益增多。这种状况从高中低三个层次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越来越大。

二、国际经济组织对发展中国家影响的职能范围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国际经济组织对参与其中的发展中国家的从多方面进行限制,也就是发展中国家的内外经济职能从多方面有限度地(根据协定)转移到国际性、区域性或双边国际经济组织中。

1.经济法规、经济原则、经济制度的创建职能

过去经济法规、经济原则、经济制度的设立都是一国范围内的事,发展中国家把其看作是不受侵犯的重要体现。但是,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发展中国家这种职能部分转移到国际经济组织中,国内经济政策法规、国内的经济体制要同国际接轨,发展中国家要执行国际经济组织制定的经济法规、经济政策,甚至经济体制的市场化程度都要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例如:加入WTO的发展中国家必须接受WTO规则体系,其中包括有《关贸总协定》在内的20多个具体领域的协定、议定书、决定、谅解等。WTO调整的领域从传统的货物贸易发展到服务贸易,从关税减让发展到非关税壁垒的限制和拆除。发展中国家国内制定的法规政策若与此有抵制的必须限期拆除。

2.监管职能

一般来讲,发展中国家有关制度的实施都是由本国政府执行的,是本国政府范围的事情,包括进出口关税的减让、国内贸易政策的透明化等。但是,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发展中国家的这些监管职能转移到国际有关经济组织中去,由这些组织根据有关法则进行监督。例如:在经济方面,GATT、WTO都有自己一套有效的监督惩罚机制。这种机制实质上侵蚀了一部分国家的经济,由于其规则由西方发达国家制定,发展中国家受到的侵害更为严重。

3.解决争端职能

在国际社会中,发展中国家解决国家间的经济利益矛盾是在国家政府间协商的。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国际间的经济交往扩大,不同国际主体之间的经济争端增多,日益复杂化,因此,国家范围内调节的局限性突现,国际经济组织开始介入发展中国家的有关国际争端,代行某些国家职能。世界贸易组织在关于解决争端的规则与程序中,全面规定了其解决争端的政治方法(包括协调、斡旋和调解)、法律方法(包括专家组审议和上诉)、裁决的执行与监督、救济办法等,还专设了争端解决机构(DSB)。世界贸易组织在争端机制解决上有突出的三点要求:其一,DSB的裁决具有约束力;其二,有一常设上诉机构,受理关于法律问题的上诉;其三,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应当对违犯规则事件在多边争端机制下寻求救济,在裁决不能得到实施时可采取补偿和交叉报复的制度。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适用于该体制所管理的一切协议和决定,没有例外[1](P150)。

世界贸易组织解决争端具有安全、可预见、执法权威性等特征,从某种意义上代替了国家的经济职能,这将对发展中国家成员国的国家产生影响。世界贸易组织在成立后的前6年,受理了200多件贸易纠纷,其中大部分发生在发展中国家和西方发达国家之间,既有保护发展中国家权益的好的结果,也有损害发展中国家经济的不良后果。这些解决争端的机制在区域性经济组织中也存在。例如,在发展中国家参加的北美自由贸易区组织中,就存在一个受理国家之间争端的制度,而且还平行地设有一个解决投资者和成员国之间争端的制度。在亚洲,作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东南亚国家联盟,在1996年6月也成立了一个解决东盟各国内部贸易纠纷的仲裁机构。所有这些解决争端机构的设立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发展中国家职能的发挥。

三、国际经济组织对发展中国家影响的二重性目前,对于经济全球化中国际经济组织对发展中国家影响的认识,有一种较普遍的观点,就是意识到了挑战、侵蚀和冲击等负面作用的严峻性。这从一个方面反映出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发展中国家处于不利地位的事实。但是,我们认为这还不够,国际经济组织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还有另一面,即积极的一面,由于和国际经济体制接轨,加入国际经济组织也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增强。我们把这两个方面的作用称作二重性。具体来讲:

1.国际经济组织对发展中国家的积极作用这种积极作用是促使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积极加入国际经济组织的动机之一,主要表现在:其一,平台作用。一个是国际经济组织为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受到伤害时,提供了解决争端的场所。例如,加入世贸组织前,中美之间的贸易纠纷通过两国政府谈判解决。由于中国是处于弱势的经济实体,结果中国做出的让步很大,有的甚至伤及国家的经济政治权益。美国常常以中美经贸关系同挂钩来威胁中国。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虽然中国同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贸易纠纷、反倾销争端增多,但是在世贸组织的框架内,中国胜诉的次数也不断增多。

另一个是,在发展中国家组成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内,发展中国家贸易争端机制的设立,提高了区域内发展中国家减少贸易摩擦,集体行使国家的能力,某些国家的平等让渡,获得了更大的国家权益,对发展中国家的行使也是有积极作用的。其二,提升作用。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发展中国家的国家建设存在着许多问题,其国家的政治经济等内外职能存在着许多不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方面,例如,市场经济管理措施的缺陷,政府过多干预经济活动等,影响了国家的行使。发展中国家加入国际经济组织后,就必须同国际上先进的市场管理规则接轨,废除不符合国际惯例的法规、政策和制度,这固然会限制的作用,但同时也会使发展中国家抛弃原来旧的或存在缺陷的政策、法规和体制,接受国际上流行的政策、法规和体制,从而强化国家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生产力的适应性,有利于提升国家的行使能力。其三,保护作用。尽管西方发达国家在国际经济组织中利用主导地位对发展中国家基本进行限制和侵蚀,但是由于发展中国家自身维护的斗争及其在国际经济组织中力量的增强,在国际经济组织中也有一些保护发展中国家利益的条例。例如,世界贸易组织就有关于发展中国家市场准入和保护弱势产业的条款,发展中国家可以以此保护自己的民族产业。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中,就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对自己的弱势产业进行保护,例如,对汽车工业、农业等就采取了保护性的措施。在实践中,一些国际经济组织也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进行了支持,如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大量的官方发展基金。尤其是作为世界银行“软贷款窗口”的国际开发协会,主要以最贫穷的发展中国家为贷款对象,向这些国家提供长期低息的贷款,以促进它们的经济发展。该协会在全球反贫困斗争中发挥着关键作用。GATT、WTO属下的各项多边协定,也规定了不少对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特别措施。所有这些都对发展中国家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2.国际经济组织对发展中国家有侵蚀作用西方发达国家是经济全球化的主导力量,也在国际经济组织中占据优势地位,它们往往用这种优势侵蚀发展中国家的。主要方法有:其一,规则侵蚀。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是国际经济组织的创始国,也是规则的制定者,他们利用其地位制定的规则,有利于西方发达国家而不利于发展中国家,使发展中国家一开始就在国际经济组织中处于不平等地位,发展中国家的在先天就受到限制。其二,实力侵蚀。在国际经济组织的实践中,发言权的多少往往以经济实力做后盾。例如,在世界银行、货币基金组织中,就是以资金多少决定其投票决策权。因此,在国际经济生活中,国际经济组织往往成为西方发达国家为自己利益侵蚀发展中国家的工具。有人指责IMF或其他国际金融组织制订的不合理的资金实施方案,导致了20世纪90年代墨西哥和亚洲的金融危机,在这些危机中它们是真正的“幕后元凶”。其三,附加侵蚀。在经济全球化中,发展中国家由于资金短缺,为了经济发展需要,就向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请求帮助。但是,这些国际经济组织在援助中提出了许多附加条件。这些附加条件不仅仅侵蚀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甚至伤害了其政治。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任务只是监督国际货币体系,如今却通过多方面的活动使世界经济纳入自己的轨道运转[2](P58)。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认为,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非国家主体的国际经济组织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是多层次、全方位和双重的。作为发展中国家对此必须有科学的认识。首先,发展中国家应认识到只有参与经济全球化,参加国际经济组织,遵守国际规则,让渡部分,才能获得国际规则的保护,国家也才能因经济实力增大而获得有效的保护。反之,如果发展中国家固守传统观,不参加国际组织,不让渡,不理会国际规则,就不可能真正参与经济全球化,也就无法分享国际间的各种成果,这样国家利益就会受到更大损害,到头来国家也不能得到真正的维护。其次,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全球化中,参与国际经济组织,必须认识到西方发达国家的优势,认识到西方发达国家的主导地位,认识到自身的脆弱性。发展中国家要根据国情,逐步、分阶段地让渡,不能以牺牲国家的根本利益为代价;要同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进行斗争,推动国际经济组织的规则向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方向转化。[]

参考文献:

[1]霄,吴丹.世界经济概论[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2]雷新超.经济全球化与国家问题研究[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3.

篇(7)

一、引言

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实践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提出了建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管理科学的迫切性。但是,学界仍然在延用20世纪80年代初以管理二重性为理论基础,提出的以我为主、博采众长、融合提炼、自成一家的管理科学建构指导思想。其在具体操作层面上,并未深入探讨以我为“主”的内容究竟有哪些,如何判断和选择众学之“长”,怎样才能融合提炼、自成一家的可操作性管理模式。笔者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科学建构需要从制度基础和传统管理文化因素的相互关系角度出发,建构各种管理文化因素有筛选取舍功能的制度结构。

二、西方管理理论在转轨时期应用研究

进入市场经济进程以后,但是,我国在现实管理活动中深受自身独特的文化积淀的影响。而这种文化积淀,是缺乏社会化大生产和高度专业化分工基础的中国农业社会管理思想的延续,浸透着封建专制主义的实质。从现实来看,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就是由单一计划型结构向市场契约型多元结构的转变。经济多元化的出现导致单一利益关系的分化,形成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经济利益多元化。市场经济进程表明,利益分化除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体制内经济利益分化以外,中国社会还存在体制外的利益分化,即一些人、群体或集团,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和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凭借手中政治地位、经济势力及支配资源的特殊权力,利用非市场化方式,通过不公平手段获取额外财富,形成具有投机性、排他性的既得利益集团。究其实质,则是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双向寻租行为。尽管寻租行为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中同样存在,但是我国转轨状态使这种行为差不多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非规范经营行为与寻租行为越重,则政府收益越少,而部分政府官员个人的收益与寻租成功的企业的收益却越多。于是企业与政府之间就会出现相互报酬递减的关系。这是相当多的发展中国家陷入长期落后的陷阱的重要原因。分析表明,西方国家在市场经济发育成熟的经验基础上总结概括出来的管理科学,在现阶段我国企业管理中的应用大都缺少现实的基础。

三、传统管理思想在转型时期应用分析

反观以儒家文化为主的中国古代管理思想,其价值取向与市场经济社会的价值取向可谓格格不入。中国传统文化强调人本主义,把个体价值归结于社会价值,倡导重义轻利。但是,以功利主义为原则的市场经济却认为唯利是图是永恒不变的人类本性,强调”经济人”假设的普遍适用。再者,以孔孟之道为主的古代管理思想,主张三纲五常伦理模式为核心的等级制度,宣扬专制式人治主义。而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契约型经济,崇尚以法治国,重视共同的契约式约定上升为国家意志的过程。而在具体管理模式上,中国古代管理方略经历了春秋战国的雏形期和秦汉以后定型期两个阶段。前者主要包括:德治教化的儒家思想;无为而治的道家思想;严法律民、以法治国的法家思想以及兼爱非攻、兼爱交利的墨家思想。后者则逐步形成以”儒学为主”、”道法相辅”为学派结构的中国古代主干管理思想。其后虽多有变化,但终未越出以儒家的”德治教化,修身治国”作躯干,添加”援道入儒,无为而治”、”阳儒阴法,德主刑辅”为两翼的内圣外王管理模式。很明显,管理知识一直未能与治国思想分离而成为专门的科学知识,强调的是以平均和共存为特点的有序、统一、稳定的内部和谐状态。因此,难以胜任市场经济时期中国管理的重任。在提倡竞争、创新和科学精神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中,以求和谐、中庸为代表的古代管理模式必须进行根本性的变革。

四、操作模式的建议

本文赞同在探求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科学过程中,广泛吸取多种管理创新资源,从中国现代独特的价值、文化视角去发掘西方现代管理理论和中国古代以“治国之道”表现出来的管理文化。但是,必须强调这种文化的汲取必须由新的企业产权制度的安排来起主要作用。由于该制度的功能机制却在于企业家作用。现代产权制度的构建需要众多的真正的企业家在实实在在的经营实践中去探索、去博采众家、融贯中西推陈出新。为此,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科学,不仅要求符合市场经济本性要求的企业内部和外部合理有效的制度建设,而且与完善企业经营者择优机制是不可分的。在这种择优机制的作用下,优秀企业家的涌现不是靠亲情关系的提拔,不是靠行政式的领导赏识,而是靠制度性的竞争,以优胜劣汰的规则产生。因此,建立在现代企业制度上企业家择优机制的形成是西方管理科学得以真正移植,并能同中国传统文化因素相融合而达到建构中国自己的管理科学的充要条件。

另外,在具体操作模式中,既要极力营造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又必须强调允中谐协、知权通变。以平等、开放、宽容的态度对待古今中外的一切管理知识,从西方管理科学和中国古代管理文化中分析、剥离出各种不同的观点、思想,审时度势,在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根本判断标准基础上,将他们应用到实际管理中去,最终建立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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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西方管理理论在转轨时期应用研究

进入市场经济进程以后,但是,我国在现实管理活动中深受自身独特的文化积淀的影响。而这种文化积淀,是缺乏社会化大生产和高度专业化分工基础的中国农业社会管理思想的延续,浸透着封建专制主义的实质。从现实来看,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就是由单一计划型结构向市场契约型多元结构的转变。经济多元化的出现导致单一利益关系的分化,形成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经济利益多元化。市场经济进程表明,利益分化除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体制内经济利益分化以外,中国社会还存在体制外的利益分化,即一些人、群体或集团,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和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凭借手中政治地位、经济势力及支配资源的特殊权力,利用非市场化方式,通过不公平手段获取额外财富,形成具有投机性、排他性的既得利益集团。究其实质,则是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双向寻租行为。尽管寻租行为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中同样存在,但是我国转轨状态使这种行为差不多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非规范经营行为与寻租行为越重,则政府收益越少,而部分政府官员个人的收益与寻租成功的企业的收益却越多。于是企业与政府之间就会出现相互报酬递减的关系。这是相当多的发展中国家陷入长期落后的陷阱的重要原因。分析表明,西方国家在市场经济发育成熟的经验基础上总结概括出来的管理科学,在现阶段我国企业管理中的应用大都缺少现实的基础。

三、传统管理思想在转型时期应用分析

反观以儒家文化为主的中国古代管理思想,其价值取向与市场经济社会的价值取向可谓格格不入。中国传统文化强调人本主义,把个体价值归结于社会价值,倡导重义轻利。但是,以功利主义为原则的市场经济却认为唯利是图是永恒不变的人类本性,强调”经济人”假设的普遍适用。再者,以孔孟之道为主的古代管理思想,主张三纲五常伦理模式为核心的等级制度,宣扬专制式人治主义。而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契约型经济,崇尚以法治国,重视共同的契约式约定上升为国家意志的过程。而在具体管理模式上,中国古代管理方略经历了春秋战国的雏形期和秦汉以后定型期两个阶段。前者主要包括:德治教化的儒家思想;无为而治的道家思想;严法律民、以法治国的法家思想以及兼爱非攻、兼爱交利的墨家思想。后者则逐步形成以”儒学为主”、”道法相辅”为学派结构的中国古代主干管理思想。其后虽多有变化,但终未越出以儒家的”德治教化,修身治国”作躯干,添加”援道入儒,无为而治”、”阳儒阴法,德主刑辅”为两翼的内圣外王管理模式。很明显,管理知识一直未能与治国思想分离而成为专门的科学知识,强调的是以平均和共存为特点的有序、统一、稳定的内部和谐状态。因此,难以胜任市场经济时期中国管理的重任。在提倡竞争、创新和科学精神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中,以求和谐、中庸为代表的古代管理模式必须进行根本性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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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人(国家)与经营管理者(厂长经理)缺乏有效的责任约束。投资人(国家)对经营管理者没有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投资人的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2)职工缺乏工作积极性以及和企业主动融合的精神。投资人(国家)和经营管理者没有切实有效的办法、没有足够的动力和约束力去挖掘职工的潜力和创造性。

(3)未建立起以客户市场为中心的高效率的服务体系。企业要根据客户市场的变化,建立合理的业务流程和服务手段,要始终把改革和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动力源”和“助推器”。大多数国有企业仍处于较原始的发展阶段,是以总量扩张或数量扩张为特征的粗放式经营,而不是以效益和质量提高为特征的集约化经营,只注重外延式规模的扩张,而忽视内涵式的发展,因而在服务效率及产品创新方面难以满足客户的需要。

(4)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关系脆弱。国有企业在发展客户市场时,没有对产品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没有形成长期互利合作的关系。

(5)企业产权不清,边界模糊,主体虚置,导致了国有企业产权的不可交易性,企业资本结构不合理,企业行为短期化和低效化。

(6)政资不分。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不分,部门多头管理,人权、事权、财权三分天下,造成企业或被管死,或失去控制,导致企业效率低下,难以发展。

二、企业重组改革的措施及效果

建立一个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有助于解决国企改革重组过程中遇到的几个问题:

(1)可以解决国企治理机制的问题。创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必须形成三个层次的经营架构,即国资委、从事资产运作、价值形态管理的公司或控股公司、实体企业。国资委主要是预算管理,以预算管理为龙头,资产经营公司以投资为中心,以投资决策为龙头,实体企业是以财务管理和日常生产经营为龙头。三层架构的形成,可以有效地解决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情况下,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监控问题。出资人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通过对资产运营公司的授权管理的方式,行使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控制权,使其作为所有者的权益能够真正得到保障。

(2)解决公司治理机制问题的有效措施是建立一支稳定的职业经理人队伍。对于国有企业来讲拥有一支优秀的经理人队伍,是国有企业保持稳步发展至关重要的因素。因此,构建职业经理人体系,建立一支稳定的职业经理人队伍有助于解决国有企业治理机制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在国资委设立国有企业经营评估委员会,对企业实绩报告,经营实绩评估程序,评估结果作出具体的规定,然后对照统一的标准,按规定的程序,通过定量定性对比分析,对企业一定时期的经营效益和经营者业绩作出客观公正和准确的综合评判,并据此给予经营者相应的薪酬和奖励,或向经营者迫索补偿。当然,我们也要考虑到国有企业的“二重性”,即经济性和社会性,如维护公共利益和保障就业等,可以将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有机结合起来,将其实现的社会效益一并纳入企业经营效绩评价的范围。

从目前对企业的监管和管理体制来看,政府、政府各部门、企业各自承担不同的管理职能,企业重大决策涉及多个部门的意见,这一过程往往延误了最佳决策时间,也造成了难以追究决策失误的责任。与此同时,目前有关制度并未形成对企业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约束,特别是对企业的经营效益和风险状况缺乏合理的制约机制。现有体制也不适宜于企业提高适应市场发展变化的能力。国有企业重组改革后,企业目标控制可以市场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借助于规范的法律约束和市场规则约束,可以强化所有者监控作用的效力和时效性。

(3)资产营运公司和实体企业有明确的经营管理责任和日标。对资产营运公司而言,在国资委授权并监督下,首要的经营月标是为出资人带来最大的回报。由于营运公司和企业实体确立了较单 、具体的经营目标,国资委对营运公司管理层,营运公司对实体企业管理层进行考核,并行使激励机制就具有比较客观、公正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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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的经济法法律体系和法律规范也日益发展。发展至今,经济法已然构建了一套独立的、具有内在系统性,并能与民法、刑法和行政法划分开来的法律理论体系,已经明确了在法学体系中的独立部门法地位。然而,独立的经济法部门法地位并不能够彻底地解决有关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问题,许多学者依然在探究许多有关经济法责任的各种问题。

对“经济法责任是否具有独立性”这个问题,学界对其进行的探讨从未停息,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对经济法责任具有独立性持肯定态度,认为经济法责任绝不仅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简单相加;另一种观点认为经济法责任不具有独立性,不过是借用传统法律责任而已。我认为,经济法责任的理论研讨也将遵循着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规律,随着现实生活中各项经济问题的凸显、经济法责任形式的多样化发展以及学者们对其独立性和实现方式等的进一步探讨,经济法责任将日益彰显其重要性,并最终形成独立的经济法责任法律体系。

一、经济法独立责任概念与涵义

经济法责任,又称经济法的法律后果,是指“经济法所规定的,人们在违反经济法所设定的法律规范后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即人们违反了经济法所规定的法律义务所应当付出的代价经济法责任在本质上是独立的,在研究过程中,既不能将经济法责任与其他法律部门责任划等号,更不能割裂经济法责任与其他部门法责任的联系。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是指“作为经济法的有机组成部分,经济法责任能够在内涵、功能、目的和价值等方面符合经济法的独立体系要求,并与其他部门法律责任相区别,因此,关于经济法责任独立性问题的研究是明晰界定经济法责任的前提,也是辨析经济法责任与其他部门法责任的差异性及需要借鉴吸收之处的重要依据。

二、经济法独立前提与必然性分析

(一)经济法具有独立的调整对象。法律以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大多数法律部门都有自己的独特的调整对象,从而与其他法律部门相区别。经济法也不例外,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以特定的经济关系为自己的调整对象,不与民法、行政法等其他法律部门有任何交叉、重叠或重复。

不同法律部门的概念决定了各自所特有的调整对象,经济法调整经济关系,民法也涉及经济关系,但是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是发生在经济运行过程中的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规制关系。因此,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并不涵括全部的经济关系,而是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规制关系,并且是以政府为一方主体,市场参与主(企业、个人)体为另一方所形成经济规制关系。当规制管理的事物属于经济范畴时,行政机关只能以经济规制者的身份参与调整经济规制关系,而不是以行政管理者的身份出现。因此,经济法与行政法、民法的界限是清晰明了的。综上,经济法具有独特的调整对象,且并不与其他部门法交叉重叠。独特的经济法调整对象构成经济法责任独立的前提。

(二)发挥经济法调节作用的需要。为了保证经济法的调节作用充分发挥,需要确立经济法责任的独立地位。一直以来,民法主要用于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行政法致力于调整个人和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协调的法律责任制度应当是建立在各部口法协同合作、衔接有序的基础上的,想实现这一目的,各部口法就应该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及调整机制,在不同的行为主体同时违反多个法律规范时,依据相应的法律责任制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有承认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明确规定触犯了经济法规定需要承担不为其他法律所涵盖的法律责任并通过特殊的程序给予保障,那么经济法作为独立部口法的作用就可得到充分发挥,其对市场经济的调节能力才能得到充分展现。

(三)是法律责任理论发展的必然趋势。由于时代和制度的约束,传统的责任理论不可避免的会存在偏狭和缺位。于是,法律责任理论一直处于发展、创新之中,新的观点或理论不断涌现,不断地挑战传统理论,使之获得不断的发展和创新。随着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产生和发展,传统的法律责任理论已难以解释经济法缺乏自己独立法律责任而需援引其他部门法责任的问题,局限性已日益显现经济法应当拥有自己的独立法律责任的观点便应运而生。因此,应当正确认识经济法责任对传统法律责任理论的补充、拓展和完善,充分地相信传统法律责任理论必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而经济法责任的独立将成为传统法律责任理论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完善我国经济法责任独立诉讼程序的立法建议

(一)完善经济诉讼程序。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其调整的社会关系具有独特性,解决这些与众不同的社会关系的纠纷的程序必须与实体法相适应,从而实际意义上的经济审判庭的构建应当从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构建,最后再落实到审判实务工作中去。因此,应当尽快完善经济诉讼程序,在经济实体法和程序法完备的基础上,才能创设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审判庭审理经济法上的纠纷。

经济诉讼也可以效仿民法特别程序法制度,暂时先设立经济诉讼特别程序,在条件成熟时,设立经济诉讼程序法。在其中明确以下规定:一是原告的范围,原告应做扩大化解释。二是的对象,应当是国家及其政府经济管理部门,是针对国家及其政府经济管理部门所有管理和调控经济运行过程中的作为与不作为。三是诉讼的目的,应当明确经济诉讼的目的是不仅为了弥补个案救济,更是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目的。

(二)专门的审判机构。根据我国现行的司法体制,结合经济诉讼的特殊性,我认为可以先制定经济诉讼特别程序法,然后在法院的内部设立专门的经济审判庭,审理适用经济诉讼特别程序的经济纠纷案件。但是,依照经济诉讼特别程序法设立的这种经济审判庭与早前被撤销的经济审判庭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是专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的专门法庭,适用的法律应当是经济诉讼特别程序法。施行一段时间后,待条件成熟时,可以增设专门的经济审判庭来审理对政府经济管理职能部门损害社会经济利益的不当管理行为提起公诉的案件。然后视实际情况而定,逐步增加并完善经济审判法庭的受案范围,以期能够涵盖并解决绝大部分的经济纠纷案件,实现经济法的可诉性。诚如学者所言:“只有当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或国家授权的组织为保障社会公共利益而时,这种案件才可界定为经济审判庭的受案范围。”依此标准,反垄断案件、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扰乱财政税收秩序案件、环境与资源案件以及其他经济法纠纷案件等都应当由经济诉讼程序法来做出相关规定,并纳入经济诉讼审理的受案范围中。

(三)完善具体的经济公益诉讼制度。经济公益诉讼制度,首先应当规定原告的资格,检察机关、社会团体、受害人及其亲属都应当有权提起公益诉讼,并完善公益诉讼代表人诉讼制度。其次是受案范围,也即纳税人公益诉讼的客体,具体指纳税人公益诉讼针对的对象。应当包括扰乱财政税收秩序、国有资产流失、环境与资源以及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垄断、不正当竞争以及消费侵权案件等。第三是举证责任,应当规定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由原告即纳税人等进行举证,对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政府机关承担举证责任,所诉行政机关违法事实行为由作为原告举证。第四是应当设立符合经济公益诉讼要求的公益法庭。

独立经济诉讼程序的构建与完善不仅彰显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更有利于经济法责任的实现,以实现国家对经济法律关系最强有力的保护。因此,在这个基础之上,应当尽快构建和完善我国独立的经济法责任诉讼程序制度来保障市场经济的顺畅,保障社会公共效益。

(作者单位:临沂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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