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礼仪汇总十篇

时间:2022-02-01 17:35:08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丧葬礼仪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丧葬礼仪

篇(1)

“孝”道是儒家伦理的核心,孝文化是儒家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沂蒙文化对儒家“孝”道观尤其重视。在很多人眼里,丧礼也是衡量子女对父母是否尽孝的一个标准 如孔子认为,“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先进》)荀子也认为,“丧礼者,以生者饰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故如死如生,如亡如存,终始也。”(《荀子・礼论》)按照孔子与荀子的观点,父母活着要对其尽孝,死后需要按照一定的礼仪为其办丧礼。通过调查研究我们发现沂蒙大部分地区丧礼都是严格按照当地流传下来的丧葬习俗进行的。而这种丧俗文化则是围绕“孝敬”和“尊礼”进行的,丧礼程序十分复杂。

一、死者将要逝世时的丧葬习俗

在沂蒙地区老人病笃弥留之际,在家的儿女要日夜侍奉,不离左右,并要给在外的儿女捎话传信,催其速返。儿女在接到消息后,日夜兼程,往回赶。如果见不上,不但老人不会瞑目,就连儿女也是终生遗憾,还会被人们指为不孝。

未咽气之前,家人把将去世之人背到“明屋”。明屋,也称为“堂屋”或“正屋”。这是对古代“寿终正寝”思想的继承,如《仪礼・士丧礼》就曾说:“死于适室,用殓衾”。在给将死之人穿寿衣之前,儿、女儿媳需为死者净身。咽气之前必须把寿衣(俗称“老衣”)穿上。穿戴过程中要呼唤“爹(娘)给你穿衣裳,穿上衣裳再上路”,以示生者对死者的孝顺。

二、死者逝世后的丧葬习俗

首先,全家举哀痛哭。以黄表纸(也叫火纸,称作蒙脸纸)蒙在死者脸上。其次,在死者遗体正对着正门的地方放一张小桌,将死者牌位立在桌上,供上酒菜、茶等,除此之外,在死者庭院里也需放一张桌子,点上香火,摆上菜、酒,立上死者牌位。再次,还要在逝者的头前点上一盏灯,沂蒙人称“指路灯”。《施灯功德经》指出,人死后会进入可怕的黑暗境地,此时有一盏灯的话,则是一种西天之路上的引路明灯,起到超度亡魂的作用。

三、围绕死者的丧葬习俗

泼汤、辞灵、送盘缠、送殡、丧宴、烧七、五七送灵、上坟、请家堂等这些都是死者的丧葬依礼而产生的各个环节。这些环节的进行离不开指客。指客即丧事总管,在笔者走访过程中发现沂蒙地区几乎每个村里都有指客,一般为分为男指客和女指客。以上所有的环节几乎都是在指客的领导和指挥下完成的。指客指挥孝子孝女“尊礼”而行,如果违背即被视为不孝,遭全村人唾骂。

各个环节数出殡最为繁琐。出殡时,儿子抱着死者的牌位,后面跟着死者的亲朋好友,去往土地庙拜别土地爷,进行“拉魂”。“拉魂”完成后,亲朋跪在一个比较宽敞的地方,众男宾客轮流行礼,大礼行路祭等,把牌位放在扎好的“马”上,(男骑马,女骑牛)点燃,预示亡灵乘马而走。举行摔老盆仪式。在棺材的前面,有主事人在死者长子头上绕一圈摔碎,这一特殊的丧仪将摔盆者与死者的关系一举拉近,甚至确立了继承的关系。盆摔碎后,就如一声号令,杠夫迅速起棺,摔盆者扛起引魂幡,驾灵而走。上林入葬。

在各个环节中 “哭丧”,显的尤为重要。它既体现了依礼而行的特点,也透露出死者亲属的悲痛之情。哭丧,顾名思义就是以哭的形式寄托亲人去世的哀思,以唱的形式纪念长辈的生平事迹。哭丧仪式贯穿在丧仪的始终,大的场面多达数次,而出殡时的哭丧仪式是最受重视的。出殡的时候必须有全体后代尤其是男人们唱哭,否则按照民间旧俗就会被视为不孝。另外,哭的音量大小也非常重要,如果哪家死者在黄泉路上没有响彻天地的哭声相伴,便在方圆数十里传为笑柄,其子孙后代也要被人们视为不孝,大逆不道。

在守丧期间,死者的儿子见到村里的老人后都要下跪磕头,俗称为“赔罪”。沂蒙地区的人民认为自己的亲人死去,是因为自己没有好好孝顺的原因,所以见到老人之后都下跪磕头,希望可以减轻自己的罪责。

在丧礼一百天之后,由死者的子女带着酒菜茶纸钱等去坟墓前祭拜死者,俗称烧百日。 “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于心也,心怵而奉之以礼。是故,唯贤者能尽祭之义。” 【1】因此以后每逢春节、清明、家有重大事情(如喜事上“喜坟”)、以及七月十五、十月初一等节日亲人都要来上坟以示孝心。

至此,所有的丧礼仪式全部完成。在此之后的三年,死者的家人过年不得贴对联,贴也只能贴绿色的,不得放鞭炮,门前不放拦门棍,家里有人结婚也不是能贴红对联等等。三年之后才可按照正常情况进行。

四、沂蒙丧葬文化评价

丧葬中的诸多环节是人类一种寄托哀思的外在表现形式。在任何社会,作为一个家庭组织来说,父母内心深处是渴望子女孝敬的,正所谓:“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2】 丧葬文化本身除了表达对亲人逝去的怀念和哀伤,向社会和下一代传输孝的意识外,还是对亲友精神的抚慰,更是一个地方文化的传承。但是从沂蒙地区的丧葬习俗可以看出,沂蒙老区的丧葬文化十分繁琐,攀比浪费十分严重,甚至出现扰民现象。对于其中的优点我们要继承,而糟粕我们也必须摒弃。

首先,沂蒙丧葬文化中所反映出的孝道、崇礼、感恩思想值得我们继续传承和发扬。丧葬仪式的进行不仅可以增强家庭内部团结、传承中华传统美德,还可以以敬后人,改变社会上不尊老孝老的不良现象,增强尊老爱幼的良好的社会风气等。这些是我们需要继承和发展的。现在社会的忙碌使亲戚的距离越来越远,作为一种仪式的葬礼,平常不联系的人聚在一起,群策群力,在葬礼的过程中,长幼有序,加强了宗族观念,产生了家族凝聚力。同时,在丧葬的过程中,协调矛盾,处理事务,协调关系,并通过以后的上坟等活动增加了血亲之间的融合。并且在仪式中,长辈和晚辈之间,晚辈之间互相认识,确立了人伦关系,对日渐涣散的社会关系是一种改善。因此我们要善于“扬”,取其精华。

其次,丧礼仪式过于繁琐,丧礼过程浪费严重,很多人为博一个孝名和显示自家富裕,讲排场、比富裕,导致了经济负担。准备的棺木、“五七”时所烧的用品、死者衣物的焚烧等则导致了环境污染。丧礼过程中五服之内很多人请假多天参加;中间鼓手奏乐连续几天通宵达旦吹奏,影响了很多人的工作和生活。对于这些铺张浪费、损害公共环境、影响了很多人的工作和生活等陋习,我们也要善于“弃”。改变这些封建陋习,沂蒙老区的丧葬文化才会呈现健康发展的道路。

沂蒙老区的丧葬习俗文化只是我国丧葬文化的一个缩影,它所反映的问题也较具普遍性,通过建立现代丧葬制度、进行民众宣传教育、反对封建迷信、倡导节俭治丧等措施,进一步的改进丧葬文化中与现代化发展不相适应的部分,在保留良好思想的同时摒弃糟粕,我国的丧葬文化才能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礼记 作者: 崔高维 出版社: 辽宁教育出版社

【2】汪受宽,孝经译注・丧亲章【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篇(2)

第一条 契约之标的

一、本契约之标的以乙方在附件一所指定的项目为范围。

二、乙方就其所指定之项目,必要时亦可增减,甲方不得拒绝。甲方对于乙方所指定丧葬服务之请求,应积极配合并按其专业为乙方完成丧葬礼仪服务。

三、如因法院命令或法令规定,无法依乙方选择之火葬或土葬方式处理时,乙方得更改之。

第二条 契约之对价

双方同意本契约之服务或商品之价格,如有增减应按附件所列价目表所定之价格计算之。如另行议价,甲方不得任意哄抬,亦不得巧立名目索取任何额外费用。

第三条 服务质量之担保

甲方应担保履行本契约劳务之人应具有专业之技能、伦理与敬业精神。必不得提供妨害善良风气之商品。

第四条 契约之终止或解除

一、乙方得随时终止或解除本契约全部或部分,但应给付甲方已完成服务之报酬,或已发生之必要、合理之交通费用。

二、终止时甲方未提供之劳务,甲方不得索取报酬。但因该项劳务所需之鲜花、时果或其它易腐败之商品,如已购买且放置于灵堂或乙方处所者,乙方应依附件一之价目表支付价款。

三、前二项之费用,均不得逾越本契约约定之总价额。

第五条 乙方协助事项

乙方于甲方履行遗体接运服务时,应协助甲方完成,如因非可归责于甲方之事由,致使甲方无法履行遗体接运的服务时,乙方应自行完成。如因非可归责于乙方时,乙方得终止或解除本契约,但应给付甲方因遗体接运所发生之交通与人事费用,该交通与人事费用,不得超过约定价格。

第六条 日程或程序

双方得于签订合约后,共同订定仪式之具体日程或程序等,以利甲方履行本契约。订定后乙方不得无故变更,如须变更而其变更增加额外费用时,乙方应自行负担外,甲方不得要求任何其它费用。

第七条 疑义之处理

本契约各条款如有疑义时,应依消费者保护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为有利于乙方之解释。

第八条 仲裁或合意管辖法院

一、关于本契约或因本契约发生之一切纠纷,如双方合意于争讼前以仲裁方式解决者,得由__________仲裁。由双方各选一仲裁人,再由两选出之仲裁人,共推另一仲裁人,如不能共推时,双方得申请法院为之选定。

二、双方未以前项方式解决纠纷者,因本契约发生之诉讼,合意以乙方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九条 未尽事宜之处理

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依相关法令、习惯及平等互惠与诚实信用原则公平解决之。

立契约书人

甲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统一编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分证号:__________

篇(3)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9-0208-02

德昂族是中国西南边疆最古老的民族,具有悠久的文化历史,是中国人口较少、云南独有的民族之一。居住地域广阔,典型的小聚居大分散,是个跨境而居的民族。据2000年人口普查统计,中国境内人口20 556人,主要聚居于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境内,芒市三台山德昂族乡为国内唯一一个德昂族聚居乡。

一、德昂族传统丧葬仪式

(一)入殓

凡德昂族的老人或成年人属正常死亡,在快断气之时,家属会立即将其从卧室移至火塘边靠通道地方,并将竹壁拆除一部分,身体下垫竹席,平卧、四肢伸直,头朝东方,脚朝西方。当人断气后,家人马上用蒿枝叶浸水浴尸,剃头,换着新装,缠新黑布包头,穿戴完毕后,还要放少许碎银于死者口中含着,称为“喂银器”,意为死者到阴间时作渡船的费用。然后用白线或黑线(忌用红线)将死者两手拇指拴拢,双手合掌于胸部,两脚大拇趾亦用黑线或白线捆紧,其意是不让死者的灵魂再回到家中来。放置碎银者口中要念祝祷词。尸体安置妥当后,家属朝天鸣枪三响,向亲戚朋友和邻里报丧,亲戚和村寨邻里闻讯后带来些菜米油盐和蔬菜、肉之类,有的还拿着纸、香、蜡烛,并且适当送点钱,近亲还供送不同类别的经书和必要的祭品。棺木有木棺和竹篾棺两种。过去木棺只有少数富裕之家才能使用,多数贫苦人家使用竹篾棺,现在已普遍使用木棺入殓。停柩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五日,每天请佛爷或者安长诵经超度亡魂。在这期间,全寨群众不能下地劳动、舂米等,以表示对死者的哀悼。

死者亲戚在吊唁期间,要请佛爷前来诵经,若无佛爷,亦可请安长诵经,以超度亡魂。佛爷诵经,应从人死后至送葬前二三日内念完以下四本经书:第一本念《考当》经。经文是给死者指明所经道路,叫死者不能走上路,也不能走下路,要走中路。凡是盗匪出没之地不能走。有河过河,有桥过桥,给你的银子是作渡船的费用等等。第二本念《伙摊》经。经文内容是要求死者到阴间后,要好好过日子,不能存心害人。否则,将来转世时,会投生为牛马。第三本念《叶笼》经,第四本念《克干》经。这两本经是在送葬期间念,意思是要求死者安心地去。主要内容是:你所需要的财物、家具、穿戴、粮食都给你受用了。牲畜、锄头、镰刀和砍刀等工具也给你了,希望你好好地前去过日子,今后不要变成恶鬼回到家中伤害人畜,要保佑家中老幼平安,人畜兴旺等。

(二)墓地选择

墓地的选择是采取占卜方式,通常由本族中的年长者手持一枚鸡蛋抛掷在地上,如鸡蛋不破,则再选地方另掷;若鸡蛋打破了,则在该地开挖墓穴。潞西邦外德昂族的墓地选择方式与此基本相同,但占卜用具略有不同,不是用鸡蛋,而是用一只碗。碗中装满白米,上插一朵鲜花,然后将碗抛于地上,若碗破,表示该地吉利,可挖墓穴;若未破,则另选一地,直至碗破为止。

(三)出殡

出殡时,棺材小头朝前,大头朝后(即死人的脚朝前,头朝后),意为要亡魂向前走,不能倒回来。送葬队伍从寨子出发直到墓地,一路上要连续不断地呜枪,意思是通知土地神,有亡魂来了。棺木抬到墓地后,由一男子点着火把在墓穴边绕三圈,表示烧去穴内邪恶,接着将棺材放入,死者家属各捧一把土撤在棺木上,然后培土垒坟。

(四)七七超度

死者葬后7天,家人要为其超度亡灵,让其安心前往阴间,不要再留恋世俗,来危害人和畜。葬后的第6天的晚上,家人就要请佛爷或安长前往家中诵经,村寨远近的诸亲友亦前来参加凭吊,向亡灵告别。午夜,主人煮汤圆接待参加追悼活动的亲友,以表示丧葬活动圆满完成。第二天早晨,死者亲属抬着各种贡品、纸幡旗、小竹楼之类,前往佛寺烧化纸钱,再次听佛爷诵经超度亡灵。诵经毕,便将小竹楼焚烧于佛寺边丛林里,表示送别之意。从此不再上坟扫墓。

二、德昂族传统丧葬的类型

德昂族传统丧葬根据死者年龄分为三种类型:出殡前寨子的男女老少须根据死者的年龄为其搭建一幢用竹片编的,用纸剪出来的花样,贴上五颜六色画纸的篾片小楼阁(长2米,宽1米,高不等)。30岁以下的带一层以下的楼阁,德昂语称:“出海”;30岁以上至60岁之间带两层楼阁,德昂语称:“棉彭”;60岁以上的带三层以上最高级的楼阁,德昂语称:“盘山”。还制作许多触棍,让死者一路走好。并通过和尚为死者超度后才能出殡。

出殡时,竹篾片编制的彩楼阁套在棺木上面。“死人的脚朝前,头朝后,面向坟地” 即(棺材小头朝前、大头朝后)表示死者亡魂向前走,不能倒回来,永远离开人间。有和尚的村寨,由和尚用绳子牵着死者的棺材往坟山走,无和尚的村寨由死者后亲牵着走。长者还将取上一些房子上的茅草或瓦片、取走一根着火的柴桶上坟山。起棺时,死者的子女及后代一排铺地而跪让棺材从上而过,表示谢罪。送葬队伍从寨子出发直到山上的公共墓地,一路上连续不断的鸣枪、放鞭炮,意思是通知土地神,有死者要入土埋葬,并走入阴间。到了坟地先歇下棺材由和尚再进行超度后,再由长者用火把朝坟坑念:“死者进,活者出”三次,才能下棺埋葬。先由死者的子女或者亲属把零钱举在头上三次后丢进坑内,再抓起一把土向头顶举三次后撒在死者棺材上,紧接着其他亲属再进行,表示送终埋葬,入土为安。再接着大家一起下土埋葬,埋葬完后,由佛爷或长老念祷词,说明死者和活人走的是两条路,死了的去阴间找归宿,活着的好好回家生活,长老念完祷词之后,参加安葬的人各自拿一树枝拂身,表示扫除身上的邪气,再转身回寨子,返回时一般不能向后看,避免阴魂不散而带来不幸。葬后7日内,死者家中需每天念经超度,通过佛经传递后人为死者祭送的葬品及佛经,表明阴间和阳间是两个世界,让死者带足到阴间所需的财物,避免成为饿鬼。7日后,找1~2人到坟山把死者的东西全部烧掉,让死者的灵魂领取,避免牵挂。再找适当的日子请先生或佛爷再念一次经,即超度死者及早转世投身,并吩咐死者来世要变好人。

三、德昂族献佛不献坟

古时候,德昂族对死者举行厚葬,平时认坟,死去的人当活人一样对待,祭礼非常复杂,而且比献坟还要突出,不分季节和时间的上坟,到后来才变得不上坟了。德昂族为什么献佛不献坟呢?相传,很久以前,有一对生活富有德昂族夫妇俩,到40多岁才生了一个儿子,故十分珍爱。当儿子长满10岁那年,不幸病死了。夫妻俩哭得死去活来,遂请工匠,盖了一幢太阳晒不着,雨水淋不湿,蚂蚁都钻不进的大房子,把儿子放进去,每天不断派长工将三餐饭送到坟上。一天傍晚,长工又去送饭时,途中突发狂风暴雨,山洪大发,长工过不了河。长工等啊等,突然对面迎来了三个释迦牟尼佛化斋弟子,便问:你在等什么?长工答道:给死去的少爷送饭,过不去。和尚说:不如送给我们,我们帮你传递。长工便把饭菜虔诚地献给了佛家弟子,拎着空提篮回家了。

晚上,这对夫妇作了一个梦,梦见儿子回到家里说:“我走了三年,天天挨饿,直到今天晚上才吃到家里送来的饭菜!”责问父母为什么把他忘记了。夫妇俩非常奇怪,把长工叫来又骂又问:叫你一日三餐为儿子送饭,你往哪里送了?长工如实地告诉夫妇俩,一日三餐没少送过。但夫妇还是不相信,便要长工一起到坟墓去检查,果然,三年来,长工所送的饭菜堆积如山。夫妇俩又问昨晚是怎么送的?长工只好将昨晚的经过告诉了他们。夫妇俩深有感慨地说:“献坟不如献佛”。这消息传遍了整个德昂山,德昂族就再也不献坟了,需要为死去的人献礼和表达对祖先情感祭祀活动,统统归于佛教活动之中,寄托佛祖传递。人死后,要请佛爷来超度亡魂。葬后不垒坟,不祭坟,认为:“献坟不如献佛”。

四、丧葬习俗中的生态意识

受宗教道德的影响,在德昂族的观念中,世界上有上天、人间、地狱之界,拜佛敬佛是洗刷人的罪过,只有成为佛的爱徒,将来灵魂才能再生。德昂族村寨都有自己的佛寺、佛爷、和尚。这些僧侣的生活,除宗教节日的布施外,平时由寨内各户轮流供饭食;即便自家没有吃的,也要向别人借来供给佛爷、和尚吃。他们认为这是神圣的天职。人们去拜佛,每次都要敬献香蜡纸烛、鲜花和食物;有的还要捐功德,少则几角,多则几元。他们还喜欢买佛经,价钱越高越喜欢买,有的十几元,贵的达一二百元,出手从不吝啬。

德昂族认为凡是墓地,均有恶鬼栖息,那些鬼魂会伤害生灵和家畜,故平常不敢擅自闯入墓地,也不敢砍伐周围的树木,死者家属亦不再上坟地扫墓祭祀。待若干年后,墓地杂草丛生,已难以辨识。

德昂族丧葬习俗中的蕴含着生态意识。德昂族各寨子均有一块大小不等的公共墓地,一般设在半山坡上,德昂族人称其为邪树林或是坟山森林。寨中人死后集中埋葬于此处,不得占用耕地。死人埋葬后家人及亲友再也不去上坟祭祀,二三年后家人便很难记得原先的坟址。四五十年过去,便可在公共墓地上开荒、造林。这种丧葬习俗对于提高土地利用率、节约资源意义重大。另外,在德昂族群众的传统意识中,邪树林中的树木是不能任意砍伐的,否则,会被认为是很不吉利的。因而,坟山森林植被在这种传统意识的制约下,得到了有效的保护,这对防止水土流失、维护生态平衡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赵家祥.德昂族历史文化研究[M].德宏:德宏民族出版社,2008.

篇(4)

中图分类号:K892.98 文献标识码:A

民俗是一种生活文化,钟敬文主编的《民俗学概论》,认为民俗大略可以分为四部分:物质民俗,社会民俗,精神民俗,语言民俗。其中的精神民俗主要包括民间信仰、民间巫术、民间哲学伦理观念以及民间艺术。然而,民俗是整体的,不是部分的、碎片的。鉴于此,我们如何展示“民俗”这种“生活文化”?通过对民俗的某一角度的关注,就能够透视整个区域的文化生活。下面就将通过对鲁东南的ZJZH村落共同的祭祀与丧葬仪式的描述来展现当地村民的信仰与生活传统。

本村主要有臧、鲁、韩、赵、张几个姓氏,村里各姓基本上是在战乱或荒年逃荒来的。每个姓氏都是一个大家族,是一个祖宗留下来的。村落中的家族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具体的“事件”上,家族成员之间的协同与联合更充分地表现在村里红白喜事的操办上,如:韩家遇有红白喜事,所有姓韩的都到场,都来帮忙,随礼钱看关系远近给多给少,血亲远的干活,如出丧时抬棺材,刨坟,炒菜,伺候来的客人,血缘近的就跟着陪灵哭。此地与孔子故乡、东方圣城曲阜相距百余公里,儒教文化将祖先当作神灵一样崇拜,因此受儒家文化影响,这里的丧葬程序颇为繁琐,先后有停灵、报丧、戴孝、送汤、吊孝、打坟、入殓、出殡、圆坟、一七、五七、百日、祭日等内容。

1 报丧与服丧

老人去世后,家人先将老人穿好寿衣,停灵于堂屋正厅处,自家的子女便不再过问太多事情,只是在老人旁守灵,一般是三天三夜。然后派本家侄、孙,分别到老人的娘家以及其他至亲家报丧。这时,由家族中的长者出面组成一个临时班子主持办理丧事,人数根据家族大小、儿女多少、亲戚多少而定,多少不等。负责办理设灵棚,雇用丧乐班、修坟、买棺、报丧等一切事宜。孝子带孝,子女、内眷持服,现在都是白大褂,从头到脚,五代以内晚辈以及至亲,均穿白衣服丧。

2 丧乐与丧礼

一般丧家雇一个丧乐班,分两帮:一帮在内,负责宾客祭奠时奏乐,一帮在外,负责主宾回礼时奏乐。吹吹打打,孝子及老人的三代子侄披麻带孝,子跪于老人灵旁,侄、孙等跪于灵棚两侧。随着鼓乐迎客、谢客,给女婿、外甥更衣、谢座。至亲均迎于门口、陪同灵棚前行礼、叩头。有亲朋至内厅最后瞻仰老人的,孝子均先叩头致谢。宾朋至,一般是灵棚前奏乐、行礼。送殡之日早饭后,死者的长子托着叠好的烧纸,由人带领,吹着喇叭,到了祖林,确定具体地点,插好木桩,叫“点穴”,前、中、后挖土三锨,叫“破土”。

3 送汤

三次送汤,都是到村头的土地庙前。本村是全村共用一个土地庙。第一次是出殡前的傍晚,叫做送倒头汤,送汤时,儿子必须赤脚、光头,现在好些了,可以穿草鞋。送汤队伍男的在前,女的随后,男女哭着先在灵前叩头,然后手拉哀杖,到土地庙,烧纸、泼汤、叩头。第二遍是出殡早上,人员与第一遍一样,只是穿了孝衣。第三遍是午前,人员增多了,主要是至亲家的女眷持孝服参加进来。这两遍前后均有丧乐班奏乐,前面依然有抬水的、拿纸的在前引路,速度一般是很慢的。其意大概是于此悲痛时刻,多想想死者的恩德,多想想自己的不足等等。下午的三四点钟,是最后一次到土地庙,所有服丧者均参加,这次叫“送盘缠”。

4 出殡

送过“盘缠”回来,接着是“看棺”和“铺棺”,即由子女看看新做的棺材,再铺上火纸、被褥,一般都是子女、内眷完成。这时也是看丧礼的人比较多的。再有孝子,一起到大门外,叩头谢天、谢地、谢大指、谢司芒等近十次。再回灵前,也是最后一次见老人,先不许哭,待执事的将棺盖移到一边,拿开“蒙脸纸”,用新碗盛少许水,棉花蘸水在面上示意几下,叫“静面”。盖上“蒙脸纸”,把棺材盖移回,此时亲人痛哭。执事的用钉刹好材口。然后是“出棺”,先是由数人将棺材抬到大门外,棺材托泥板处穿两根大绳,一声号令,棺材抬起。前面的人背棺头,两侧的人用手托,一直到架子上放稳。待架子工用绳稳好棺,架子头详细观察后,一声“前后搭肩,起——”,棺材平稳升起,长子将盆子摔碎,叫“摔老盆”。之后是行“路祭”。在死者棺前,设祭桌摆有供品,桌前铺席,至亲每家按辞灵的顺序依次分别行礼,父亲去世时,行礼是“三拜九叩”大礼,母亲是“一拜三叩”礼(男尊女卑)。每次礼毕,孝子要还礼,叩头致谢,也叫“谢客”。待“孝子”最后行过礼后,起棺上路,叫“上林”。至祖坟,吹起喇叭,架子头一声号令,架子工小步慢跑到坟框旁,“孝子”跪拜,随后落棺。待查看坟框的深度、长度后,移棺入框,调好方位,将水泥板盖好,把土堆起成坟头。然后送葬的人集体向坟头行礼,客人先行礼,“孝子”后行礼。老人于此才算入土为安。孝子们第二天一早还要圆坟,随后就是一七、五七、百日、祭日、出服等,三年之后,才算服完丧。

篇(5)

中图分类号: C95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1)08-0094-01

黎平县位于贵州省东南部,与湖南、广西接壤,属于云贵高原向江南丘陵过渡地带,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在黎平县北部山区,散落着该县十余个乡镇,人口约二十余万人;由于这一带属于南、北侗族的结合部地带,居住的民族主要为侗族,约占70%以上,其中夹杂着少量的汉族和苗族。该区域历史上曾因水系交通便捷而物产丰富、商贾云集,虽然后来由于各种历史的原因而逐渐衰败,但却因此而形成了当地侗、苗、汉多民族杂居的格局;当地民俗民风、文化特征均表现出侗、苗、汉等多民族文化融合的特点。其丧葬仪式就深刻体现了当地独特的文化特征,在整个仪式过程中,至始至终伴随着唢呐吹奏,唢呐吹奏俨然被当地村民所看重,在历史的演进中,逐步形成这一区域独特的风格和特点。笔者拟从伴随仪式过程的唢呐及唢呐吹奏作为切入点,试图从一个侧面窥探这一社区独具特色的民风民俗。

一、仪式中的唢呐乐班

在黎平北部山区侗族的丧葬仪式过程中,离不开唢呐的伴随,整个丧葬仪式至始至终都有唢呐吹奏。当人离世后,主家要请一队乐班到家坐镇吹奏,当地称为“坐班”,乐班由两名男性组成,多数为同村村民,年龄大小不等,大的可至七十多岁,小的可二十多岁,他们多为师父带徒弟的组合,每个乐班所持唢呐一模一样,吹奏的乐曲是一致的,每间隔一定时间吹奏一首曲子,他们的吹奏将至亡者下葬为止,届时主家付给一定报酬。另外每个直系女婿以及关系较近的亲戚每家另请一班,到“进客”的那一天随客人一起入寨,当地称这些乐班为“走班”,他们将至第二天出殡为止,他们的吹奏主要是入寨以及第二天出殡时,其他时间都是坐班吹奏,当地将以亡者家请来多少乐班来看待亡者家的人缘关系,所以,黎平北部山区侗族的丧葬仪式过程中“请乐班”被视为一件非常慎重且重要的事情,唢呐吹奏者在当地得到很高的尊重。

出殡时,队伍浩浩荡荡,唢呐乐班要全体出动,一路奏乐,夹杂着鞭炮声、哭声、唢呐声以及人的嘈杂声等热闹异常,送葬队伍庞大,唢呐声声、鼓炮齐鸣,涌现,这时所有乐班都要吹奏出殡调,出殡调每班吹奏曲目都不一样,一直护送着出到村外,乐班的多少体现出死者家一家的在世为人。

二、唢呐的制作

黎平北部山区侗族丧葬仪式中的唢呐,均由乐手自备,两只为一对,大小、长短、颜色、形状、音色等均要求一致。由于当地没有专业的唢呐制作企业及制作师,唢呐均由乐手自制,整个唢呐的长度约为30-50厘米,音色低沉浑厚,与丧葬悲凉的氛围极为吻合;唢呐由上、中、下三部分组成,上部包括哨嘴、铜制直管和挡嘴;中部为木制按音管,取至当地生长的一种空心木,经乐手精心加工而成,木筒一侧挫七个按音孔,由有经验的乐手挫制,两孔间的距离是经过精心计算的;下部为一铜制喇叭口,直径约为10-15厘米,作用主要是扩音。据调查了解,当地能制作唢呐的乐师已寥寥无几,这无疑对当地的丧葬文化将产生较大影响。

三、唢呐吹奏

唢呐,直吹管乐器,又名喇叭。唢呐在我国历史悠久、流行广泛、技巧丰富,既有声音高亢洪亮和表现力极强的特点,又有表达粗犷奔放、细腻委婉于一身的优势,成为广大人民喜闻乐见的一种典型的民族民间吹管乐器,在我国民间多用于红白喜事的伴乐。但在黎平北部山区侗族丧葬仪式中的唢呐,仅用于丧葬仪式,按照当地的风俗,除白事外,其他时间、场合均不可随便吹奏唢呐,每一首曲子中间不能断开,要求一气呵成,吹奏技巧要求较高。因此,乐手在学习吹奏时,必须首先学会“循环换气”, 其吹奏的方法是:利用口腔呼气的同时,鼻腔急速吸气,以此来补充口腔气息之不足。此时的腮肌要尽量控制不要向外鼓起,颈前部肌肉放松,咽部向后扩张,舌向后收缩。使口腔空间向后、向下扩大,让口腔储备足够的气息。利用口腔气息的挤压力量,保持哨片的振动幅度。与此同时,横隔膜收缩,增大腹腔容积使肺组织扩张,以协助鼻腔吸气。鼻腔吸气不宜过猛,要和口腔储存的气息在力度上保持平衡。据当地乐手说,练习循环换气难度较大,师傅在教徒弟学习时,第一步要求徒弟必须先学会循环换气的吹奏技巧,他们的方法是对着煤油灯的焰火吹气,既不能吹熄,也不能让其垂直,始终保持一定的倾斜度,若在一定时间内保持较为平稳即为合格,接下来师傅开始教授指法和曲目,曲目是通过师傅手把手一句一句的教会,徒弟要经过两到三年的学习、操练,才可以跟随师傅外出伴乐。

四、唢呐吹奏曲目

黎平北部山区侗族丧葬仪式中唢呐演奏的曲目内容涉及面较广,“坐班”必须具备相当广泛的曲目量,否则不能担当“坐班”的重任。因为根据当地的习俗,死者必须看日子下葬,在家停留日数不等,有的可能在家停留十天以上,且每天内间隔半小时或一小时要吹一首(一般不能重复),因此,“坐班”必须是训练有素的乐班。

从演奏的曲目来看,虽然内容涉及面较广,但风格较为统一,没有明确的曲目名称,乐手是依据现场场景来选择吹奏哪首曲子,并且乐手根据曲调的用途把它称为迎客调、送客调、出殡调、上山调、下葬调以及一般场合吹奏的普通调等,乐手内部明白什么场合吹奏的是什么曲调,切不可以随便吹奏,否则要被明白人谴责的。

从曲调方面来看,唢呐曲音色浑厚、声音低沉,具有悲伤感,音域不宽,大体在九度以内,旋律优美,多为级进,偶有五八度的跳进,哀怨委婉,每首曲子均较长,约6---8分钟,并且一气呵成,采用循环换气法中间不间断;从调式调性来看,属于宫徵交替调式,色彩明亮,中等速度,节奏舒缓,四二拍子,音符多为二分音符、四分音符和八分音符,绝对不用十六分以上速度较快的音符,与现场悲伤的氛围十分吻合,完好的表达了当地侗民悲泣的心情。

五、结语

总之,黎平北部山区侗族丧葬仪式中离不开唢呐吹奏,并且,唢呐也仅用于丧葬仪式过程中,这是一种独特的表演事项,其乐班的组成、表演技巧、乐曲的演奏风格等都具有明显的地域特点,它是多民族文化交融的结晶,深刻体现当地村民的美学观念与审美选择,是镶嵌在贵州民族民间艺术百花园中的一株奇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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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礼仪是中国古代“五礼”之中的凶礼。民俗研究者认为,丧礼是人生四大礼仪之一。中国丧葬礼仪体现了古人对人牛的思考,它反映了一个时代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状况,是一种社会文化的积淀。

中国的丧葬礼俗起源于何时呢?据资料显示,最迟在旧石器晚期,小国出现了丧葬礼俗。考古发现表明,当时最为常见的习俗便是在死者身上或身边撒些赤铁矿粉,希望死者重生。这种风俗成为当时最重要的葬礼之一。新石器时代,墓葬中出现了许多生产工具,人们希望死后的人能够继续使用,灵魂不灭的思想进一步发展。

夏商周时期,丧葬中的孝道观念逐渐发展起来。这一时期,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厚葬,人殉、人牲习俗登峰造极。丧葬礼节的系统化和完整化,大致在周代已经完成。有学者指出,“丧葬之礼节,皆整顿于周。”丧礼成为古代“五礼”之一。

春秋战国时期,中国传统的儒家丧葬礼仪逐渐形成。这种儒家丧葬礼仪形式隆重繁琐,等级森严,其基本程序有32项。此一时期,坟丘墓和“陵”逐渐兴起,棺椁制度进一步发展,墓上建筑和陵园规划制度进一步完善,更加丰富了丧葬礼仪的内涵。自此,中国丧葬礼仪随着社会的发展而逐渐确立下来,成为中国历史上一个历代王朝都很重视的制度。

厚葬之风盛行时代

人体而言,中国古代历经了几次厚葬之风盛行的阶段:秦汉、隋唐、明清。

中国山现第一次厚葬是在秦汉时期,该时期是中国历史上厚葬最为盛行的时期,帝王陵墓最为壮观。秦始皇陵依山而建,气势磅礴。这个开帝王陵墓之先河的皇陵占地约2.5平方千米,坟丘呈方形,边长350米,高43米,陵园两侧,有秦始皇诸公子、公主的殉葬墓,埋葬陶俑、活马的从葬坑,以及摹拟军阵的兵马俑坑等,更有上百座的刑徒墓陪葬。至两汉时期,丧葬礼仪有了进一步发展。墓穴中增添了艺术色彩。汉代,烧窑技术特别发达,砖或石头代替了先前的木料,成为墓室修建的主要材料。权贵之家,多在坟墓前坚立墓碑,上刻墓主生平事迹。随葬品中有实物,也有仿制品的“明器”,少数财阀也把大量的金银、艺术品(如金缕玉衣等)埋入地下。马王堆长沙国丞相车大侯利仓墓和满城中山靖王刘胜墓便是典型。秦汉时期,随着儒学地位的确立,儒家提倡的3年之丧制度也得到推广,随后各代基本沿袭这一制度。

隋唐时期,民间盛行厚葬之风,七七斋、风水、归葬等习俗流行。丧葬礼仪在这一时期逐渐被制度化、等级化、法制化,趋于完备和成熟。隋唐墓葬的高贵等级往往与墓主身份贵贱高低成正比。这一时期的墓葬中往往放有彩绘陶俑,墓壁上绘青龙白虎,墓穹顶上绘口月星辰。唐后期,随着战争与社会动乱,这种豪华排场的墓葬便消失了,墓道改为竖穴,墓室规模缩小。唐代的社会思想、社会文化杂糅周边民族文化,兼容并纳,形成“大唐精神”。少数民族的丧葬受唐风俗的影响,有汉族的丧葬礼仪模式,但也不乏有自身的礼仪风俗,如叶蕃的大葬,回纥、南诏的火葬等。

明清时期的丧葬礼俗基本沿袭了唐宋的风格。据史料记载,明代丧葬礼仪的制定依据《仪礼・士丧礼》,参考了唐代的《开元礼》和南宋的《朱子家礼》,确定了官吏和庶民的丧礼程序,颁行天下。清代丧葬礼仪与明代相仿,没有大的变化与起伏。但满族保留着某些本族葬俗,至清末,随着民族融和,满汉丧制基本趋向一致。这一时期,自帝王至民间,丧葬中都透露出一种奢靡之风。明万历帝定陵耗银800万两,清雍正帝的泰陵耗银240万两,慈禧太后的定东陵耗银227万两。随葬品更是不计其数。民间丧葬亦有奢靡之风。清乾隆时,杨锡跋在《陈明米贵之由疏》中讲到丧葬之风,铺张现象不仅出现在通都人邑,连荒郊僻山的农民也染上此习。民间厚葬、堪舆风水、佛事等大为盛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儒家孝道观的加深,明清时期的丧葬礼仪逐渐从注重地下设施转为注重地上装饰,追求美观的效果。有学者指出,明清时期,“民间普通百姓的随葬品,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均要超过唐宋时期。”

薄葬思想的推广时期

俗话说:物极必反。在厚葬风气盛行时代的空隙中,还穿插了那些反对厚葬礼俗、注重社会实际的思想。薄葬思想在战乱的岁月里尤为突出。

魏晋时期,社会动乱,战争频繁,经济遭到破坏。厚葬之风止,薄葬盛行。曹操和曹丕成为薄葬之风的先行者。据《三国志・武帝纪》记载,曹后,遗令: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也,葬毕皆除服,其将兵屯戍者,皆不得离屯部。有司各率乃职,敛以时服,无藏金玉珍宝。曹不死后,皆按照曹操的遗令进行薄葬。晋沿袭曹魏之风,崇尚薄葬。据史书记载,东晋时期,皇室的葬礼基本实行薄葬。在帝王的带动下,士大夫间遗命薄葬蔚然成风。

魏晋时代的薄葬风气和当时的社会经济有关。频仍的战争和政权的短暂性导致了社会经济的不稳定。从一定意义上讲,薄葬风气是当时的世人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薄葬风尚还与当时的薄葬思想有关。魏晋时期,道教和佛教的思想流行于世,形成了典型的魏晋风度。许多名人雅士想超脱世俗,表现出与常人不同的风范。人们的思想异于以往,力求通脱。薄葬思想是对先前厚葬思想的一种“反叛”。随着薄葬的盛行,相墓术、佛事、虚葬、招魂葬、归葬习俗盛行于世。

据有关学者考证,在社会经济相当繁荣的宋代也出现了薄葬的社会风气。宋代的丧葬习俗,在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相对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受到佛教、道教和民间迷信习俗的影响,再加上正在形成体系的理学以及周边少数民族的影响,与前朝有所不同。虽然处在太平盛世,社会财富相对富足,但“薄葬”之风成为时人倡导的士流风俗。宋朝士大大,如宰相王旦、范仲淹、宋祁、欧阳修、司马光、程颐等,均极力反对厚葬。南宋官府制定的“丧葬令”,规定棺椁内不得安放金宝珠玉,不准用石板作为棺椁和建造墓室。

宋代薄葬思想也促进了“火葬”这一丧葬形式的发展,据史料记载,有宋一代是我国火葬最为盛行的时期。北宋的汴京及河东、南宋的两浙路等地都是火葬流行的地区。火葬的流行与当时佛教世俗化、贫民少地或无地的社会现象有关,也与当时的佛、道思想及周边少数民族思想有很大关系。火葬形式省钱、省时,省力。虽火葬对于儒家丧葬礼仪有很大冲击,但始终没有超越土葬的程度。大量的纸币和纸质的明器在宋代丧葬和祭祀仪式中山现,代替了部分实钱和陶瓷明器。

丧葬礼仪的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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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一套自己的生死观,他们把养生与送死等量齐观,甚至重视送死的程度超过了养生。因为有时只要是活着就好,无关质量,于是就有了“好死不如赖活着”。相应的人们对于彻底离开这个世界的最后一次仪式—丧葬仪式就有了较为繁琐的规定。当然,这些丧葬仪式的背后,也深深隐藏着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

2中国传统丧葬仪式的主要过程

本人长期生活在北方,所以我对中国传统的丧葬仪式的了解主要是针对于北方。通过本人亲身的经验以及查阅一些资料,中国传统丧葬仪式的主要过程有:

小硷:为尸体净身整容,穿上寿衣。这个步骤要尽早,甚至有时在断气之前就进行。因为过几个小时,由于肌肉细胞死亡,会出现称为尸僵的四肢僵硬现象,影响穿寿衣。寿衣不能用皮质,因传统认为这样死者会转世成动物。

报丧:正式通知远近各处的亲友死亡时间、情况和葬礼安排.经常有严格的形势和顺序规定.

奔丧:亲友携带礼品、礼金、挽联、花圈等从外地来参加葬丰。

停灵:即将尸体在灵堂停放若干天,等待前来奔丧的亲友;同时有助于确定死亡而不是昏迷假死。灵堂可为家中房间、临时搭制的灵棚、或殡仪馆的专用房间。灵堂内设悼念条幅、死者遗像、供奉死者的食品(供品)、香、蜡烛、纸钱等。另外,在暂时不能正式安葬死者的情况下,将棺材寄放在寺庙等地,等待未来下葬,也可称作停灵。

守灵:停灵期间,已在场的亲友,特别是死者的晚辈在灵堂轮流守护死者,接受奔丧者的吊唁。在整个葬礼期间,死者亲近的晚辈(称为孝子/孝女)穿不缝边的白色粗麻布衣服或褂子,腰系草绳或麻绳,脚穿草鞋,称为孝服。

大硷:当着家属的面,将死者移人铺有褥子的棺材,盖上被子,钉上钉子封棺.富裕的人家可能用内棺和放置随葬品的外棺两层。

出殡和下葬:把棺材送到墓地埋葬。出殡开始的标志是孝子将一个瓦盆摔碎,称为“摔盆儿”.由孝子执“引魂播”带队,有乐队吹打,沿途散发纸钱到墓地。下葬仪式有风水师协助。

烧七:下葬后,亲友每七天去墓地看望并烧纸钱,一共去七次共四十九天。还有类似的叫魂、烧纸钱等活动,称为“做七”。第四十九天的仪式称为“断七”,为正式葬礼部分的结束。

守孝:按儒教的传统,孝子应该守护在父母墓的周围三年,期间避免娱乐、饮酒食肉、夫妻同房等.

牌位:家人用香烛祭品供奉写有死者名字的牌位。

扫墓:亲友于清明节期间修理、打扫墓地.

以上这些是具体的程序,但是从这些程序中的一些细节中可以看出一些传统的法律文化。

3丧葬仪式背后的法律文化

3. 1懊孟追远的儒家孝道观

孝道观念是中国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千年以来,中国人无论贵贱贫富,都深深地受到这种礼教的熏陶和影响。儒家孝道观十分重视死,把送死看成是尽孝的主要标志之一。《中庸》说:事死如生、事亡如存,仁智备矣。《孝经》里面说;“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优,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论语》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儒家的孝道观在宗教观上表现为尊祖,在伦理观上表现为孝祖,在丧葬观上表现为厚葬。孔子在回答弟子樊迟时说:生,事之以札;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伦语为政》)。当弟子宰我认为三年之丧太久时,孔子批评日: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论语阳贸》)。在丧葬上,孔子虽然不主张厚葬,主张崇尚精神性的悼念,但他倡导的孝道观,客观上对后世的厚葬之风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故《淮南子祀论训》曰:厚葬久丧以送死,孔子之立也。死者断气之前,要由其近亲属亲自为其净身整容,穿上寿衣;在葬礼上,死者的晚辈要在灵堂轮流守护死者,无论白天或是黑夜,尤其是晚上不能断了人;下葬后,亲友每七天去墓地看望并烧纸钱,一共去七次共四十九天;以及以后的守孝和扫墓等活动。

“孝”是一种血缘伦理观念。先秦儒家认为,悲哀之情是人的孝梯道德本性在丧礼中的外显形式,是真情的流露,正如《礼记正义》孔颖达疏说的:“本谓心也……孝子亲丧,痛由心发,故啼号哭泣,不待外告而哀自至,是反本还其孝性之本心也。”儒家把孝道从此岸世界运用到了彼岸世界,丧葬仪式作为孝道在彼岸世界运用的载体,维系着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关系。

3. 2礼制下的宗法等级观念

传统等级观念脱胎于奴隶社会,完善于封建社会,反映等级制度,并为思想家所论证、为法律所强化,因而成为一种传统法律文化。中国古代历来重视以“礼”为基础的宗法等级观念。儒家学说不仅强调外在仪礼的种种规则,而且更为重视其表现的思想和观念,并且把他们上升到了社会秩序的层次,强调等级观念。这一点也深深地表现在了丧葬仪式中。其中在丧服上就很有讲究。按照《仪礼·丧服》的规定,丧服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绍麻五种,从表面上看,守丧是一个纯血缘亲情问题,其实五个不同的等级都表现出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差异,是等级观念的体现。比如,丧葬礼仪中反映出男女社会地位的等级差异,据《仪礼·丧服》中记载,儿子给父亲服斩衰,为母亲只服齐衰,若父亲已去世,服齐衰三年,未去世只服一年。妻子为丈夫服斩衰三年,丈夫则只为妻子服齐衰一年。其次,墓葬制度反映出社会等级的差别。陵墓的大小、高低、形制反映出死者生前的地位、权力和财富。比如西汉时代对各种不同身份地位人的坟丘的高低大小有较明确的礼制规定,坟丘礼制趋于完备。

孔子所谓的“礼”的主要作用是为了区分贵贱等级,维护社会秩序,是适应统治者的需要而提出的。由于中国古代的国家是在战争中氏族族长权力的不断扩大而建立起来的,是一只家国一体的国家制度。相应的国家的各个机构和权力分配基本上是由氏族的血缘关系决定的,所以封建统治者正式通过“孝”来维系宗法血缘的纽带,从而达到“以孝治天下”的政治目的,为巩固“家天下”的统治而服务。

3. 3以“和”为墓础的法律文化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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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The Evolution of Modern China's Funeral Custom

——Taking the Suburb of Wuhan in 1980s and 1990s as an example

DONG Furong

(The History Department of Nanjing University, Nanjing, Jiangsu 210093)

Abstract The burial form, funeral consumption and sacrificial rituals have taken great changes in the suburb of Wuhan in 1980s and 1990s, which are due to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the progress of technology and the adjustment of the government's policy and so on. However, how to make the evaluation coordinate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is what we should consider.

Key words modern; funeral custom; the suburb of Wuhan

1 20世纪80、90年代武汉市郊丧葬习俗的演变

1.1 入葬方式

武汉市郊传统的入葬方式以土葬为主,也就是把逝者装在棺材里下葬,但自上世纪80年代 尤其是90 年代中期以后,这种入葬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土葬改成了盒葬或套葬。这两种方式都属于火葬,这是80、90年代武汉市郊丧葬习俗的第一个显著变化,即由土葬变成火葬。

如武汉市“新洲区一自然村在2000-2006 上半年间共死亡77 人,从2000-2003 年,历年土葬的的人数分别为8 人、6 人、3 人和2 人,2004 年后土葬消失,从2000-2005 年实行套葬的人数分别为3人、3 人、2 人、1 人、1 人、1 人, 实行盒葬地人数分别为2 人、4 人、6 人、8 人、11人、12 人,2006 年上半年死亡4 人,全部实行盒葬。”①这些数据充分说明了近代武汉市郊入葬方式由土葬到火葬的巨大变化。

1.2 丧葬消费

除了在入葬方式上的变化外,80、90年代的武汉市郊在丧葬消费上也有了很大的变化。首先是在礼仪消费方面,以前,亲友主要是赠送礼品,如大批纸钱、花圈、灵幄等,而到了80、90年代,更多的人们直接送钱;主人的丧仪料理消费也大幅增加,大部分是用于殡仪馆各项服务。然后在情感消费方面,以前的唢呐在一些地方被淘汰,改为雇用新式的小乐队。最后是在信息消费方面,报丧不再是使用人力,主要是电话通知。

1.3 殡葬、祭祀礼仪

第三是在殡葬礼仪上,传统的土葬需要8 或16 人抬棺入葬,而火化盒葬不需要抬棺,很多传统程式随之省去。其次,传统的吊丧礼节也变了:在传统土葬的情况下,亲戚一般以在入殓甚至出殡之前来吊丧为合礼,实行火葬后,亲戚一般以遗体火化之前来吊丧为合礼。

最后,在祭祀上,人们不再严格地遵守传统的祭祀礼仪,传统的有七七的各期祭、百日祭、头周年等,到了80、90年代,祭祀的次数大幅减少,祭品除了鲜花、水果这些传统祭品,纸扎的电器如电视、电扇、冰箱等现代生活用品都已经出现。

2 演变的原因

2.1 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

物质决定意识,丧葬习俗的演变与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进步是分不开的。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相应的丧葬消费较之过去也就增加了许多。同时科技的进步特别是信息技术的进步,也有很大影响,如前面提到的报丧方式由人力改为电话。纸扎的电视、冰箱等家用电器成为祭品,也从某个角度反映了这一影响。

2.2 国家政策的调整

国家对丧葬制度也进行了一些政策上的调整,1985年国务院了《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这是我国殡葬工作的第一个行政法规,第二条规定:“在火葬区,要提倡骨灰深埋、撒放等一次性处理,也可经批准有计划地建立骨灰公墓。在土葬改革区,应有计划地建立遗体公墓或骨灰公墓。”②这时国家还是允许进行土葬的,只是要规范相应的措施。

到1997年国家颁布了《殡葬管理条例》,代替之前的《暂行规定》,其中《条例》的第四条规定:“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③武汉市郊则被划为应当实行火葬的地区。这一政策在当地的确立,以及当地干部的坚定执行,对促使村民实行火葬有很大的作用。

2.3 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

除了以上两个因素外,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也对丧葬制度的演变有一定影响。在农村,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较深,很多村民还固守人死要留全尸,入土为安的思想。但随着社会风气的转变,特别是信息的传播,许多新式的思想开始被人们接受,人们的眼界和思维更加开阔,法律意识有所增强,火葬以及葬礼的简化等被人们所接受。这都促使了丧葬习俗的演变。

2.4 传统丧葬礼仪传承的断层

最后,传统丧葬礼仪传承的断层也是一个因素。在传统农耕社会里,农村年轻人都在村里从事农业活动,愿意从上辈中继承传统的丧葬礼仪。而到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代,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年选择到城市打工,在村中生活的时间大大减少,在城市中也接触到了更多的开放思想,造成了他们对传统丧葬礼仪所知甚少,在思想上也不那么重视。随着熟知这些礼仪的老人的去世,传统丧葬礼仪的传承自然就发生了断层,促使了武汉市郊丧葬礼仪的简化与演变。

3 一些思考

20世纪八、九十年代武汉市郊丧葬习俗的演变虽然只是个案,但它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我国近代社会丧葬习俗的演变。这种社会习俗的演变是否与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这是值得深思的一个问题。

传统丧葬习俗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发生相应的变化,但同时也会与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冲突。一个很典型的事件是去年发生在河南省周口市的平坟事件。2012年3月,周口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声称为了更好地节约和利用土地,推进殡葬改革的进程,必须要进行平坟。他们采取各种手段,甚至是强制性地进行,平了200多万座坟。这一粗暴的行为遭到很多村民的抵抗,一夜之间很多平了的坟头又被圆起。

这一事件充分地显示了传统丧葬习俗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虽然经济的发展对社会的进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传统社会习俗是人们经过长久的历史发展积淀下来的,它已经成为了人们的一种信仰,坟头并不只是一个隆起的土丘而已,它寄托的更多的是人们尊祖尽孝的道德操守,是人们对逝去亲人思念的寄托。周口市政府利用行政职权强制性地铲平坟头,是对人们传统信仰的粗暴践踏,是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当然怎么样循序渐进地改革我们的传统丧葬习俗,使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这还有待我们的进一步思考与探索。

注释

① 方秋梅.变易中的武汉市郊乡村丧葬习俗.学习月刊,2009(8):35.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1985年2月8日,第二条.

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21日,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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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习俗:我国婚姻习俗有几千年悠久历史,特别经过封建时代的演变与丰富,形成一整套婚俗规范。就我国民族的婚俗现状来看,我国婚姻目前至少有以下几种礼仪,即求婚、合婚、相亲、订婚(过小节)、完聘(过大节)、定婚期、迎聚、拜堂、婚宴、合卺、闹房、归宁。这些程序联系起来构成了完整的婚礼。

2、丧葬习俗:人死为丧,为死者举行一定的安葬仪式称为葬。不以礼仪的葬叫做埋。丧葬礼简称丧礼、葬礼。丧礼的程序一般有停、奔丧、挂孝、坐夜(守灵)、入殓、吊孝、出殡。现代丧葬礼仪有下面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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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J6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2172(2012)02

中国礼乐文明三千年的历史进程,以吉嘉军宾凶五礼用乐为基本标志,从国家到地方官府再到民间,礼乐文化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坐标,甚至以传统文化基因方式存在。在发展过程中,应该讲孔夫子之儒学对礼乐文化的持续性实施与贯穿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孔子崇周礼,后世崇礼制的同时亦崇孔子。伴随着中国社会的进程,统治者愈加认识到孔子之儒学思想对于礼乐文明之重要,对孔子的推崇也逐渐提升,从孔宣父到文宣王,从至圣先师再到至圣先师文宣王,唐宋以降更是在全国县治以上普设文庙,孔子之祀逐渐走向鼎盛。在祀孔提升的过程中,孔子的后人也备受优渥,明代规定孔家享受亲王级待遇,所谓衍圣公依制拥有26户乐户 (比亲王少一户),用以应对多种礼仪用乐需求。

文庙祭礼乐属于国家专用的礼乐,但作为孔府属于亲王级别,作为国家制度规定性下五礼用乐都会在此使用,包括历代衍圣公在内的家庙祭祀以及嘉宾凶诸礼、日常出行所使用的卤簿乐应该由乐户承担,乐户所使用的是鼓吹乐类型,而且每种礼制仪式与用乐有相应的制度规定性,这些礼制仪式并非仅仅用于王府,地方官府中的乐人亦应明确,这也就是国家制度下礼制仪式及其用乐的意义。

清代雍正皇帝禁处乐籍制度,官属乐人转而将其承载的国家礼制仪式和仪式中的用乐转而服务于民间,这也就是民间礼俗接衍国家礼制仪式用乐的意义。遍布全国各地曾经的官属乐人们承担起礼俗用乐的重任。虽然传统国家制度解体,但作为孔府的特殊性,无论是承载孔庙祭礼的乐舞生还是乐户都在孔府延续下来,直到20世纪初仍存在,因此,作为传统用乐的普适性以及祭孔用乐的特殊性在这里得到了承继。也使得当地脱离了乐籍而生存的乐人们在实施礼仪用乐之时能够持续性地有所依凭,这也就是我们对孔家后裔葬礼仪式刻意关注的道理所在。

先生讲到:“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 我们以为,这种礼治是历史上传统的国家礼制被乡土社会接衍的俗化过程。虽然中国施行千百年的礼乐制度随封建国家的解体而消解,但礼及礼中用乐的观念早已根深蒂固,通过文化下移进入到民间礼俗中,实现文化自觉,真正达到了礼治的目的。乡土社会依然沿着礼治轨迹发展,其中社会生活中常见的祭祖、丧葬、婚礼等礼俗仪式活动,即为历史上传统国家礼制的俗化显现。本文以山东省滕州市孔家丧葬为研究对象,该丧葬仪式既具有当地丧葬仪式的普遍特点,又因其独特的地缘与血缘背景,具有典型性意义。

丧葬仪式是最为常见的礼俗之一。孟子提倡“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 ,丧葬在中国人传统社会理念中被视为“大事”。中国“五礼” 制度中丧葬属于凶礼,当下丧葬既为礼俗,则是既接衍传统礼制,又有时代元素的融入吸收。

项阳《亲缘关系与音乐礼俗的承继》一文论述了礼俗何以具有区域稳定性:

在同一区域范围之内,人们生活在同一地理、气候、方言、经济社会形态之中,其生产、生活方式、习俗有着较多一致性,在许多层面上长此以往地积累,形成相当广泛意义上的文化认同,这是所谓地缘的存在意义;在乡间社会之中,一个或周边几个村庄之间可能是有几个占据绝对多数的、具有相同宗族血缘的群体存在,这种宗族血缘是构成区域文化认同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在同一区域之内,相当数量的家庭有着亲缘关系,加之各自的友朋,构成文化圈。以上三个层面形成了一个区域性的、巨大的网状结构。这种亲缘关系,使一些民间礼俗有着相当宽广的生存空间,或称有着礼俗生存的土壤环境。

首先是对传统礼制的接衍,然后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由于亲缘、地缘、血缘关系的稳定而在文化认同意义上得以积淀与延续。滕州市级索镇大官庄村(上图A位置),毗邻孔子故里曲阜与孟子故里邹城,孔氏家族因其显赫而独特的地位在当地倍受尊崇,孔氏子孙及依附于孔家的乐户、礼乐户、礼生等以阙里为中心向周边扩展生息繁衍,对宗族血缘的认同交织地缘因素影响,该地区礼仪繁琐厚重,形成对礼乐文化强烈的文化认同。

孔家认为应当依照祖先的传统仪式样态来承办,这种文化认同是群体性的,参与者都知礼懂礼,构成孔家丧葬仪式的大文化背景,礼乐文化在这场丧葬仪式中得以淋漓尽致的展现,因此本文选择该丧葬仪式作为研究对象。

一、丧葬仪式相关背景介绍

2010年9月,笔者有幸参加中国音乐学院一行组织的对山东省滕州市孔家丧葬仪式的调查活动,促成了本论文的田野调查契机。

1.时间:2010年9月18日、19日;2.地点:山东省滕州市级索镇大官庄村;3.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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